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勞動保障監察案卷篇一
本站發布勞動保障監察2019個人工作小結范文,更多勞動保障監察2019個人工作小結范文相關信息請訪問本站工作總結頻道。
這篇關于勞動保障監察2019個人工作小結范文,是本站特地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在各級領導的正確指導下,在各位同事們的支持幫助下,經過自己的不懈努力,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務,不僅使我在思想政治素質和工作業務能力有了明顯的提高,并且也為今后的工作和學習打下了良好的基礎?,F將我今年的思想工作情況作工作總結如下。
一、思想上,我堅持把加強學習作為提高自身素質的關鍵措施。積極參加局黨支部組織的各種理論和業務學習,做好學習筆記,撰寫心得體會。同時,重點加強了工作業務知識和法律法規的學習,努力做到在工作中學習,在學習中工作,精益求精,不斷探索,為做好本職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要求自己,始終把工作的.重點放在嚴謹、細致上,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一是根據單位領導和股室領導的安排積極配合主辦監察員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共巡查用人單位28戶。二是做好日常接待,加大勞資糾紛案件投訴舉報的查處力度。及時受理舉報投訴。協助主辦監察員共辦理農民工工資拖欠案件19起,解決工資拖欠65萬余元。接待來電來訪超過300余人次。三是全面完成2008年度勞動保障年檢工作,共年檢用人單位71戶,涉及勞動者1864余人,四是配合縣局、監察局、總工會、經貿局等單位,全年先后參加了2009年農民工維權行動、春暖行動、2008年勞動保障年檢、綜合執法大檢查。共檢查用人單位103戶。涉及農民工3400余人。五是結合“春暖行動”、勞動用工備案和日常巡查工作,建立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共備案用人單位30戶。六是配合股室受理工傷認定申請25起,認定19起。調解工傷糾紛4起涉及金額20余萬元。七是較好的完成了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任務。通過以上的各項工作,不僅使我自己得到了鍛煉,同時也為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和規范了企業的用工貢獻了自己的一點微薄之力。
這一年來,我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績,理論水平、工作能力和自身修養有了一定提高。但距領導和同志們的要求還有不少的差距:
一、在工作中的積極性差,常常是被動的做事情,安排一件做一件,工作不夠主動。個別工作不仔細,出現過不可原諒的錯誤。
二、業務知識學習相對工作的需要表現出很大的欠缺。辦案手段、辦案經驗不足,業務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在工作中,自我要求不夠嚴格。在思想中存在著只求過得去、不求高質量的滿足意識;有時自由散漫;有時對有難度的工作,有畏難情緒,拖著不辦,不按時完成任務。
針對以上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發揚成績,克服不足,進一步強化學習意識,強化職責意識,強化服務意識,以對工作高度負責的精神,腳踏實地,盡職盡責更加出色的完成好各項工作任務。
勞動保障監察案卷篇二
各縣市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屬有關用人單位:
為規范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根據國務院《勞動保障保障條例》、《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部分市屬企業實行屬地化管理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現就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認真貫徹落實勞動保障監察一體執法的要求,凡涉及對用人單位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檢查活動,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統一組織實施,監察執法事項統一規劃,監察執法力量統一調度,對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統一處理。
二、對市區及濱海開發區、旅游開發區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根據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經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托,區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實施監察。
三、駐其他縣市的原市屬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實行屬地化管理,由所在縣市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具體實施。對中央、省屬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按《省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條例》執行。
四、勞動保障舉報投訴原則上由受訴監察機構受理,根據需要,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委托區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五、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市屬企業社會保險稽查工作仍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為加大基金監督力度,每年對縣市區屬企業抽查3-5戶企業,進行延伸性檢查,以加大稽查力度,確保社?;鸬淖泐~收繳。
六、要積極探索市區一體執法和實行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的路子,加大工作聯動,認真履行職責,規范執法程序和執法行為,堅決杜絕行政不作為和越權執法現象的發生。
勞動保障監察案卷篇三
在各級領導的正確指導下,在各位同事們的支持幫助下,經過自己的不懈努力,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務,不僅使我在思想政治素質和工作業務能力有了明顯的提高,并且也為今后的.工作和學習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現將我今年的思想工作情況作工作總結如下。
一、思想上,我堅持把加強學習作為提高自身素質的關鍵措施。積極參加局黨支部組織的各種理論和業務學習,做好學習筆記,撰寫心得體會。同時,重點加強了工作業務知識和法律法規的學習,努力做到在工作中學習,在學習中工作,精益求精,不斷探索,為做好本職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要求自己,始終把工作的重點放在嚴謹、細致上,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一是根據單位領導和股室領導的安排積極配合主辦監察員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共巡查用人單位28戶。二是做好日常接待,加大勞資糾紛案件投訴舉報的查處力度。及時受理舉報投訴。協助主辦監察員共辦理農民工工資拖欠案件19起,解決工資拖欠65萬余元。接待來電來訪超過300余人次。三是全面完成2008年度勞動保障年檢工作,共年檢用人單位71戶,涉及勞動者1864余人,四是配合縣局、監察局、總工會、經貿局等單位,全年先后參加了2009年農民工維權行動、春暖行動、2008年勞動保障年檢、綜合執法大檢查。共檢查用人單位103戶。涉及農民工3400余人。五是結合春暖行動、勞動用工備案和日常巡查工作,建立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共備案用人單位30戶。六是配合股室受理工傷認定申請25起,認定19起。調解工傷糾紛4起涉及金額20余萬元。七是較好的完成了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任務。通過以上的各項工作,不僅使我自己得到了鍛煉,同時也為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和規范了企業的用工貢獻了自己的一點微薄之力。
這一年來,我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績,理論水平、工作能力和自身修養有了一定提高。但距領導和同志們的要求還有不少的差距:
一、在工作中的積極性差,常常是被動的做事情,安排一件做一件,工作不夠主動。個別工作不仔細,出現過不可原諒的錯誤。
二、業務知識學習相對工作的需要表現出很大的欠缺。辦案手段、辦案經驗不足,業務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三、在工作中,自我要求不夠嚴格。在思想中存在著只求過得去、不求高質量的滿足意識;有時自由散漫;有時對有難度的工作,有畏難情緒,拖著不辦,不按時完成任務。
針對以上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將發揚成績,克服不足,進一步強化學習意識,強化職責意識,強化服務意識,以對工作高度負責的精神,腳踏實地,盡職盡責更加出色的完成好各項工作任務。
勞動保障監察案卷篇四
總結是在一段時間內對學習和工作生活等表現加以總結和概括的一種書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膚淺的、表面的感性認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統的、本質的理性認識上來,因此好好準備一份總結吧??偨Y你想好怎么寫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保障監察年終工作總結,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認真受理和查處群眾舉報案件
在執法檢查活動中,勞動保障監察人員每到一處,都留下聯系電話,發放勞動保障監察聯系卡,方便群眾舉報。全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共接待群眾來訪1萬多人次,對前來舉報的群眾,監察人員熱情接待,積極受理,及時立案。全年共受理群眾舉報862起,立案853起,結案率99%。
(二)緊緊圍繞中心工作,重點開展社會保險費擴面征繳監察活動,全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緊緊圍繞“兩個確?!边@一全局性的中心工作,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和大局意識,大力開展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執法活動,督促用人單位補交社會保險費xx多萬元,督促300多戶用人單位參保,為確保全市離退休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和社會大局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三)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專項檢查工作力度,努力遏制嚴重勞動違法行為
(1)切實加強勞動力市場秩序整頓,配合“春風行動”,開展了非法職介活動專項治理,全市共印制發放“春風卡”30000份,查處非法職介機構3家。
(3)20xx年為使農民工拿到工資及時返鄉,我們開展了針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案件的專項監察工作,并實行了全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24小時值班和清理拖欠日報告制度。在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中,全市受理舉報“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862件,追回被拖欠的工資600余萬元,補發經濟補償金3萬元,涉及農民工1萬余人,補簽勞動合同3000份。由于制度健全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在此期間全市沒有發生一起農民工滯留當地或越級上訪事件。
(4)今年6—7月份,根據省9部門的統一部署,開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檢查活動。此次大檢查涉及面之廣,檢查內容之全面,工作力度之大,是以前的專項檢查無法相比的,取得的成效也是非常顯著的。為使工作開展的扎實、有效,我市從各級公安、工會、建設、工商、監察、安監等部門及各新聞媒體抽調了近100人,成立了專項行動監督檢查組、舉報案件專查組、新聞輿論宣傳報道組等三個專門的工作小組。此次大檢查共檢查各類用人單位600余戶,涉及勞動者7000余人。查處非法職介3家,下達限期改正指令書83份,補簽勞動合同3000份,清理拖欠勞動者工資0.8萬元,較好地維護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
(5)開展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情況執法檢查。全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我市各類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共檢查各類用人單位400多家,補簽勞動合同xx多份,進一步規范了用工行為,和諧了勞動關系。
(6)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開展了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保護專項檢查,依法嚴厲打擊使用童工行為。全市共清退童工4人。
(一)由于建筑行業建立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起步維艱,此項工作對各縣市區還缺乏必要的監督手段,一些地區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沒有很好的落實,個別縣市區根本沒有履行起監督管理的職責,一些用人單位繳納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存在著前邊存入后邊支取的現象,使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流于形式,不能發揮保障金應有的作用。
(二)宣傳教育與行政處罰并舉。針對一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法律意識淡薄,故意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時有發生情況,我們一方面要加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宣傳質量,在宣傳的方式和效果上下功夫,真正使國家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深入人心,提高企業和勞動者遵守法律法規的自覺性。另一方面依據國家有關法規加大對違法案件的處罰力度,提高勞動保障監察的權威性。
(四)完善長效機制,加強對違法行為的源頭治理。今年,國家和省先后頒布了《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河南省進城務工人員權益保護條例》等一系列法規、規章,我們要抓住國家加強勞動保障法制建設這一有利時機,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會同勞動爭議仲裁、勞動工資等相關業務職能科室,從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督促檢查企業建立工資發放制度、繳納工資保障金等用工源頭上入手,完善各種制度,加大對用人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以減少或杜絕違法案件的發生。
20xx年的各種告訴我們,不去努力,勞動保障檢查工作根本做不好!所以在xx年,我們將繼續堅持不懈的努力下去,將我們的工作做到最好,這才是我們一直以來要求做好的事情,相信我們一定能夠做的更好。前進的方向中,我們還有著很多的事情要做。相信這些才是我們一直以來的根本目的!xx年,我們的勞動保證檢查工作將會繼續不斷的努力下去!
勞動保障監察案卷篇五
第十三條對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由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的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上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查處理下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的案件。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勞動保障監察管轄發生爭議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管轄。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勞動保障監察的管轄制定具體辦法。
第十四條勞動保障監察以日常巡視檢查、審查用人單位按照要求報送的書面材料以及接受舉報投訴等形式進行。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為用人單位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需要進行調查處理的,應當及時立案。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受委托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組織應當設立舉報、投訴信箱和電話。
對因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引起的群體性事件,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應急預案,迅速會同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有權采取下列調查、檢查措施:
(一)進入用人單位的勞動場所進行檢查;
(二)就調查、檢查事項詢問有關人員;
(四)采取記錄、錄音、錄像、照像或者復制等方式收集有關情況和資料;
(五)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進行審計;
(六)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采取的其他調查、檢查措施。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可以當場處理的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當場予以糾正。
第十六條勞動保障監察員進行調查、檢查,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佩戴勞動保障監察標志、出示勞動保障監察證件。
勞動保障監察員辦理的勞動保障監察事項與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七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第十八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根據調查、檢查的結果,作出以下處理:
(一)對依法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對應當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理決定;
(三)對情節輕微且已改正的,撤銷立案。
發現違法案件不屬于勞動保障監察事項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第十九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理決定前,應當聽取用人單位的陳述、申辯;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理決定,應當告知用人單位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二十條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前款規定的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賠償發生爭議的,依照國家有關勞動爭議處理的規定處理。
對應當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解決的事項或者已經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序申請調解、仲裁或者已經提起訴訟的事項,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告知投訴人依照勞動爭議處理或者訴訟的程序辦理。
第二十二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用人單位有重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由有關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四)安排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夜班勞動或者延長其工作時間的;
(五)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少于90天的;
(八)未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的。
第二十四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第二十五條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第二十七條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時,瞞報工資總額或者職工人數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處瞞報工資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或者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并處騙取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或者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或者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未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許可,從事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或者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組織或者個人,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國家有關無照經營查處取締的規定查處取締。
第二十九條用人單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一)阻撓勞動者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或者阻撓上級工會幫助、指導勞動者籌建工會的;
(二)無正當理由調動依法履行職責的工會工作人員的工作崗位,進行打擊報復的;
(三)勞動者因參加工會活動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工會工作人員因依法履行職責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有第(一)項、第(二)項或者第(三)項規定的行為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無理抗拒、阻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
(四)打擊報復舉報人、投訴人的。
違反前款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勞動保障監察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勞動保障監察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屬于本條例規定的勞動保障監察事項,法律、其他行政法規對處罰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對無營業執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有勞動用工行為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本條例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并及時通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查處取締。
第三十四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其職責,依照本條例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第三十五條勞動安全衛生的監督檢查,由衛生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條例自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