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是指在特定情況下做出的某種選擇或抉擇,它可以決定一個人的命運與前途。面對重要的決定,我們常常會感到焦慮和猶豫不決,但做出明智的決定對我們的成長和發展至關重要。生活中的一些關鍵決策對于我們的幸福感和生活質量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以下是一些應對策略。
2023年征地補償安置決定書(案例16篇)篇一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二〇〇 年 月 日
甲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為保證沈陽市東陵區 項目的順利進行,為維護被征地農村村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組織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訂立如下條款,以供雙方遵守。
一、征用土地的位置及范圍
征用的土地位于沈陽市東陵區 ,四至范圍:南至 ,西至 ,北至 ,東至 ,具體位置和面積以土地部門實際測量為準。
二、征用土地的面積
該項目征用所有土地的面積約為 畝,以實際勘測為準。
三、征地補償標準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給付乙方征地補償費 萬元/畝,具體分配標準包括以下三項:
共 3 頁
1、所有土地補償綜合地價每畝 萬元(土地補償費 萬元,安置補償費 萬元)。
2、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共計每畝 萬元(含青苗,看護房)。
3、根據相關政策,農民保障、保險 萬元(詳見保障、保險分配方案)。
四、地上附著物費用
1、各類林木、葡萄樹、小井、大棚、溫室、立壕、牛舍、雞舍、豬舍等其它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參照上級規定執行,該補償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2、機電井、變壓器臺按有關政策由甲方另行補償。
五、征地補償費的金額及支付期限
1、征地補償費的總金額以實際占地面積,最終核定的金額為準。
2、甲方取得國有土地征用手續30天內向乙方全額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
六、被征土地的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應在收到本協議以上第五條第2項約定的款項之日起30日內,將被征土地交付甲方。
七、違約責任
2、如乙方逾期未能交付土地,則應按征地補償費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八、其它約定
1、如國家土地補償政策調整,按國家新政策執行。
2、乙方就征地村民同意,經村民代表同意形成的書面決議應交甲方一份留存(作為本協議附件)。
3、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一式八份,雙方各執二份,沈陽市東陵區白塔街道辦事處和東陵區規劃和國土資源分局備案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
甲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二〇一 年 月 日
共 3 頁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因xxxx工業園發展需要,在丙方管轄村乙方境內征用土地 畝,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xx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xx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x政發〔2017〕43號)、《關于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地補償費分配使用監督管理的通知》(x政辦發〔2017〕15號)、《xx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xx市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xx政發〔2017〕16號)、《關于印發xx市征地補償補充標準的'通知》(xx政發〔2017〕25號)的規定,在監證方的指導下,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在各方自愿互利的基礎上,乙方所在丙作為征拆工作執行主體的條件下,現就征地補償有關問題達成以下協議:
一、征地位置和范圍
1、以被征地村認定征地紅線圖界線為準。
2、征地紅線圖由國土、規劃部門提供。
二、征地類別、面積補償標準和金額
注:征地補償標準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三、付款方式
甲方自協議簽訂后補償金額結算完畢之日起15天之內向丙方支付征地補償款項;丙方確保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征地補償費。
四、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
地上附著物、青苗和設施補償由丙方監督乙方依照xx政
〔2017〕47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的標準補償給所有者。
五、雙方責權
1、丙方必須按協議約定及時支付有關征地補償款項,不得擅自拖欠征地補償款項,否則,乙方有權向有關職能部門提起行政訴訟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2、乙方依照協議約定領取有關征地補償款項后,必須協調好群眾關系,及時騰地,不得以各種借口阻撓施工,影響甲方建設,否則,甲方、丙方有權按照法定程序由法院強制執行。
六、其他事項
1、以本次協議約定為準,乙方不再申請舉行征地補償聽證。
2、本合同的履行按照職能和分工歸口負責的原則進行。具體內容為:丙方向甲方負責,乙方向丙方負責。丙方對整個征地拆遷實施負責。監證方負責征拆程序到位及補償款項數據核實。具體事項的辦理,乙方應直接和丙方聯系,丙方直接和甲方聯系,甲方直接和監證方及丙方聯系。無特殊情況,未經直接聯系單位牽頭,不得跨單位聯系。
3、乙方土地被征用后,其所有權屬國家所有,使用權歸甲
方使用,與乙方再無其他關系。
4、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5、此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xx縣國土資源局及丙方各存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二〇一二年月 日
甲方:武勝縣三溪鎮衛生院
乙方:武勝縣三溪鎮三溪村村民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現就征用乙方位于雷屯村小學正前方面積為畝的農田事宜,達成如下征地補償協議:
一、征用土地面積,該土地面積為畝。
二、征用土地用途,該土地用于雷屯村村級活動場所。
三、征地補償標準及付款方式:
1、征地補償標準按元/畝的征地補償標準計算,共計征地補償款萬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天內,甲方將征地補償款萬元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3、本協議簽訂后所有權歸雷屯村村民委員會所有,不因國家土地政策改變而改變所有權,不因雷屯村民委員會換屆而改變所有權。
4、今后因新農村建設整體規劃該土地征地補償上升,將不再另行補償,遵照本協議執行。
四、簽訂合同后,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該用地,如發現甲方把該土地他用或簽訂協議后一年內沒有開工建設可以無條件收回。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敦寨鎮人民政府一份。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后再作補充。
甲方:
武勝縣三溪鎮衛生院法人代表:(蓋章)
乙方:
武勝縣三溪鎮三溪村村民:(簽字)
協議簽訂時間:20xx年月日
2023年征地補償安置決定書(案例16篇)篇二
你好,對于征地合同協議書的回答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武勝縣__________鎮衛生院。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現就征用乙方位于__________村小學正前方面積為畝的農田事宜,達成如下征地補償協議:
一、征用土地面積,該土地面積為______畝。
二、征用土地用途,該土地用于__________村村級活動場所。
1、征地補償標準按元\畝的征地補償標準計算,共計征地補償款______萬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天內,甲方將征地補償款萬元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3、本協議簽訂后所有權歸__________村村民委員會所有,不因國家土地政策改變而改變所有權,不因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換屆而改變所有權。
4、今后因新農村建設整體規劃該土地征地補償上升,將不再另行補償,遵照本協議執行。
四、簽訂合同后,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該用地,如發現。
甲方把該土地他用或簽訂協議后一年內沒有開工建設可以無條件收回。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敦寨鎮人民政府一份。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后再作補充。
甲方:_______________。
武勝縣__________鎮衛生院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
武勝縣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村民:_______________(簽字)。
協議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2023年征地補償安置決定書(案例16篇)篇三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根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批復》(京發改號)和市規劃委員會《規劃意見書》,擬進行改造項目土地一級開發。該項目需征用xx村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乙方)集體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市建設征地補償安置辦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概況:
該地塊編號為,位于x側,面積公頃,其中耕地公頃,林地公頃,其他農用地公頃。東至,西至,南至,北至。
1、補償方式:貨幣補償。
2、征地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補償標準xx萬元/公頃(x萬元/畝),共計xx萬元。其中安置補助費包括對下列人員的轉非安置費用:
此次征地需將x村x名農業人口轉為非農業人口,其中勞動力x名,超轉人員x名。勞動力和超轉人員統一按貨幣安置方式進行。
三、其他補償:
1、青苗補償費補償標準為:
2、其他土地附著物補償標準為:
(1)、林木:
(2)、
(3)、
雙方確認,本次征地不涉及房屋拆遷。
四、甲方付款金額及時間:
甲方待市人民政府批準征地后xx個月內,將征地補償費計xx萬元支付到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項賬戶,由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依據《xx市建設征地補償安置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將該款項轉付乙方。
五、乙方交付甲方建設用地時間:
乙方在甲方支付征地補償款后xx日內向甲方交付土地,允許甲方進場進行下一步工作。
六、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逾期支付征地補償費,每延遲一日,應按照拖欠金額的萬分之x支付違約金。
2、在甲方足額支付征地補償費后,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的用地進度向甲方提供土地,每延遲一日,乙方應當按甲方征用該宗地支付征地補償費用的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xx日,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第八條規定的方式解決。
3、遇不可抗力或政策的調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在x鎮人民政府協調下協商處理,各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與我市有關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市有關規定執行;。
2、征地實際面積以市政府批復為準;。
3、甲方在施工中不得擴大用地范圍,若因工程需要確需臨時占用征地范圍外的土地,應征得乙方同意,交納相關費用后,方可占用。
4、乙方承諾本協議簽訂后,在項目立項文件有效期內,不得與甲方之外的第三方就該宗地另行簽訂占用、征用或轉讓、合作開發協議。
八、如果在本協議的履行過程中各方發生爭議,應當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區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協調;協調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一份,x鎮政府一份,上報兩份;協議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x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乙方:村村民委員會。
法人代表:
鎮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
20xx年x月xx日。
2023年征地補償安置決定書(案例16篇)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建設需要,須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據城市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房屋拆遷安置補償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名稱、地點。
建設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拆遷許可證》文號_________。
二、房屋基本狀況。
1、乙方在拆遷范圍內有房屋_________間,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居住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有正式戶口_________人,常住人口_________人,應安置人口_________人,分別是_______________。
3、被拆遷房屋的產權屬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拆遷安置。
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套_________間,_________層_________號,配有_________等設備。
四、拆遷補償。
1、房屋的貨幣補償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
2、附屬物補償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整;
3、搬遷補助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
4、設施設備遷移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
5、其他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搬遷。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搬遷騰空房屋,經甲方確認,舊房由甲方拆除。
六、補償金額支付時間及方式。
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按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補償總額一次支付給乙方。
七、注銷。
被拆遷房屋的水、電、電話、有線電視、天然氣等遷移、轉戶、銷戶手續,乙方自行到有關部門申請辦理,并結清已使用的水、電、氣等費用。
八、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員(18歲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人一致簽字同意_________作為乙方代表人,授權他(她)在協議文本和其它文件上簽字。甲方付給乙方的各項費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___領取。甲方對乙方家庭成員中發生與拆遷房屋有關的分家析產、繼續糾紛等,一律不負責任。
九、違約責任。
甲方如不按協議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種費用,逾期一日,應按所欠款額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甲方如不按協議規定的地點和面積、層次給乙方安置住房,應向乙方償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要求甲方按協議履行義務。
乙方如經甲方按協議規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遷的,由甲方申請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對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遷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乙方如遇陰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時搬遷,時間順延,但必須告知甲方情況。
十、聲明及保證。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后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爭議的處理。
(一)本協議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協議效力。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2023年征地補償安置決定書(案例16篇)篇五
乙方(村委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政府的有關規定,就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鄉(鎮)_______村征地補償安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征用乙方集體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積為_____平方米,四至(見繪圖),常住戶口_____人(其中應安置____人),由甲方依據____確認。
二、手續的辦理。
乙方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_____日內辦理_______手續,并將原所有、使用的________所列項目完整地交給甲方,甲方應派員驗收。
驗收中如發現與_________所列項目不符時,對意外情況,乙方應向甲方如實說明情況;對因乙方過錯而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三、征地費用及其標準。
征地費用包括________費用,以《土地管理法》第40條第2款規定為基本標準(標準的數額應具體化)。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結算,按照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收繳使用管理辦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政府的有關規定,在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到甲方所在地辦理。
五、違約責任。
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人民幣,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六、生效。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2023年征地補償安置決定書(案例16篇)篇六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委托事項
1、乙方根據國家、福建省的有關土地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上級有關土地征收政策和地方政府已制定并批準的高速公路征地補償標準,依法計算征地拆遷安置補償費用和制定補償方案,及時準確將補償資金兌付到被征地拆遷的單位和個人。指導、監督相關部門在高速公路征地實施過程中的各項工作。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按照征地工作程序發布征地公告、組織征地聽證。負責工程在本轄區內,征地紅線內土地的地類劃分,權屬調查及確認,土地丈量核實,造冊登記、補償分配,組織編制所有資料的`上報以及辦證,整理征地拆遷竣工資料等征地有關的工作。乙方應保證土地丈量的結果真實可靠。
3、指導、協調高速公路經過的所屬縣(市、區)做好高速公路用地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基本農田補劃,及時做好高速公路項目的征、轉用地上報審批工作和高速公路項目用地的征收和移交供地工作。確保交付施工的用地權屬、地類清楚、面積準確、手續完備。
4、負責施工臨時用地的手續辦理,協調督促臨時用地的復墾和交回工作。在施工中需征(租)零星土地時,根據施工單位提出的申請,及時完成丈量登記并交付使用。
5、完成落實高速公路征地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二條委托事項的完成時間
乙方應在年月日之前將高速公路項目用地移交給甲方,其他征地相關程序、補償標準的制定、各種征地手續的報批等委托事項乙方應及時完成,及時移交高速公路施工用地,不得影響征地工作的如期完成。
第三條委托費用及支付方式
委托費用:_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按期完成委托事項,甲方支付乙方?高速公路征地工作經費人民幣元,本經費為費用包干,具體包括如下項目: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轉委托
乙方為及時完成各項征地工作,原則上可以將委托事項轉委托其他單位或部門完成,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轉委托中不得增加甲方的委托費用,同時應確保甲方委托事項的完成。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及時支付委托費用,乙方在完成委托事項時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支付剩余的委托費用并要求甲方承擔委托費用總額%的違約金。
2、乙方未及時完成委托事項的,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自行承擔費用,乙方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辦理土地征用的各項手續并及時移交土地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委托費用,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產生爭議應本著有利委托事項的完成,相互理解,友好協商的方式調解解決;雙方未能自行協商解決的提請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解決。無法協調解決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其他約定
第八條附則
1、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年征地補償安置決定書(案例16篇)篇七
甲方因建設_______需要占用土地,在_______鎮人民政府監督協調下,根據《民法典》和《土地法》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用地范圍為建設沙圪堵急調峰加氣站所需土地。
二、協議達成后,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擾阻擋甲方在土地范圍內施工、經營等合法行為。
三、甲方根據用地的數量對乙方進行土地占用補償,補償方法如下:
1、甲方一次性補償乙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
(小寫:_______整)。
(此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退耕還林補償、地上附著物補償、土壩補償、等所有和土地相關的全部費用)。
甲方補償只對乙方村委會,不直接對村民,具體分配由乙方村委會負責。
2、如村民阻攔施工由村委會出面協調并解決,并不得影響甲方正常施工。
四、違約責任。
協議生效后,雙方嚴格遵守共同履約,如果有一方違約,違約的'一方應當向未違約方支付補償金額20%的違約金。
五、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在正常的履行過程中,乙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攔甲方施工及正常經營活動,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但在協商或調解期間不得影響甲方正常施工及經營活動。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當在雙方簽訂協議后三日內,將補償款打入乙方村委會指定賬戶,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本協議由沙圪堵鎮人民政府監督執行。
3、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協議。
4、本協議于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沙圪堵鎮人民政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章):_______乙方(章):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村委會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電話:_______電話:_______。
開戶行:_______開戶行:_______。
賬號:_______賬號:_______。
2023年征地補償安置決定書(案例16篇)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上列協議人因______建設項目征用土地一事,經______人民政府、______村委會征地領導小組對甲、乙雙方進行政策宣傳和思想動員,組織召開黨員干部、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征地。
征地領導小組充分聽取甲、乙雙方的意見,研究制定了征地方案。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公平公正、友好協商的原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地方政府規定訂立本協議,雙方須遵照執行。
甲方依法向政府提出獲取乙方所在片區土地流轉使用權的申請,待該地相關住戶簽字確認后方得準許,故經與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內容:
一、乙方家庭成員組成情況共______人,其中戶籍人口______人,常住人口______人,姓名______。
二、征地座落及土地類別征地座落于______,屬甲方集體土地,類別為水田,征地前系乙方承包經營。
______元;青苗損失費______元/畝,金額______元,兩項合計______元。
四、征地經濟補償辦法甲方同意乙方享受一次性經濟補償,即全額兌現征地價款______元/畝,乙方自愿放棄相同面積的政策性調整土地權利,無論任何時候政策性調整土地乙方都主動履行協議,如數扣減______畝水田由甲方另行處理。
乙方愿意家庭成員連帶簽此協議作保,永遠不再享受已領取征地價款的同等面積的水田承包權利。
五、征地安置補償費付款方式乙方在該協議上簽名留指印后,甲方以銀行存款單的形式一次性全額兌現安置補償費給乙方。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一)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后根據安控區要求,以施工進度進行拆遷,但在應拆遷范圍內的房屋時間不超過5年,拆遷時一次付清乙方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所有補償款;(二)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時,應當在甲方需辦理土地準許手續的相關材料上簽字,以及積極配合甲方的相關工作。
(三)甲方在施工至距離乙方住房200米時,提前60日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在30日內與甲方辦理拆遷手續,并搬遷完畢。
七、約定事項(一)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永久效力。
(二)甲方有權將本協議內容向本組村民公開,接受全體村民監督。
(三)乙方自愿履行承諾,協議內容世代相傳,永不反悔。
(四)甲方不因換屆而終止該協議效力,小組集體永久保存協議。
(五)甲、乙雙方認可鑒證人為______村民委員會。
(六)本協議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鑒證機關存檔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3年征地補償安置決定書(案例16篇)篇九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二〇〇 年 月 日
甲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為保證沈陽市東陵區 項目的順利進行,為維護被征地農村村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組織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訂立如下條款,以供雙方遵守。
一、征用土地的位置及范圍
征用的土地位于沈陽市東陵區 ,四至范圍:南至 ,西至 ,北至 ,東至 ,具體位置和面積以土地部門實際測量為準。
二、征用土地的面積
該項目征用所有土地的面積約為 畝,以實際勘測為準。
三、征地補償標準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給付乙方征地補償費 萬元/畝,具體分配標準包括以下三項:
共 3 頁
1、所有土地補償綜合地價每畝 萬元(土地補償費 萬元,安置補償費 萬元)。
2、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共計每畝 萬元(含青苗,看護房)。
3、根據相關政策,農民保障、保險 萬元(詳見保障、保險分配方案)。
四、地上附著物費用
1、各類林木、葡萄樹、小井、大棚、溫室、立壕、牛舍、雞舍、豬舍等其它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參照上級規定執行,該補償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2、機電井、變壓器臺按有關政策由甲方另行補償。
五、征地補償費的金額及支付期限
1、征地補償費的總金額以實際占地面積,最終核定的金額為準。
2、甲方取得國有土地征用手續30天內向乙方全額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
六、被征土地的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應在收到本協議以上第五條第2項約定的款項之日起30日內,將被征土地交付甲方。
七、違約責任
2、如乙方逾期未能交付土地,則應按征地補償費金額的10%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八、其它約定
1、如國家土地補償政策調整,按國家新政策執行。
2、乙方就征地村民同意,經村民代表同意形成的書面決議應交甲方一份留存(作為本協議附件)。
3、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一式八份,雙方各執二份,沈陽市東陵區白塔街道辦事處和東陵區規劃和國土資源分局備案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
甲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二〇一 年 月 日
共 3 頁
甲方:嘉陵區李渡鎮漢塘村三組
乙方:嘉陵區李渡鎮人民政府
乙方修建漢塘農貿市場,需征用甲方土地,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征用土地地點:三社唐能其房屋南側、村辦公室東側之間。
二、征用土地面積:2431平方米(折3.64畝)
三、征用土地單價及金額(含土地補償費與安置補助費),每畝共補償72000元,3.64畝,共262080元,青苗費及地面附屬物由乙方直接補償給被占地戶。
四、付款方式:乙方動工日前一次性付給甲方。
五、農貿市場中間、東西兩邊必須預留街道寬為12米(預留街道面積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法人蓋章:
年 月 日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村民委員會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根據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 的批復》(京發改 號)和 市規劃委員會《規劃意見書》,擬進行 改造項目土地一級開發。該項目需征用 村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乙方)集體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 市建設征地補償安置辦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概況:
該地塊編號為 ,位于 側,面積 公頃,其中耕地 公頃,林地 公頃,其他農用地 公頃。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征地補償費:
1、補償方式:貨幣補償。
2、征地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補償標準 萬元/公頃( 萬元/畝),共計 萬元。其中安置補助費包括對下列人員的轉非安置費用:
此次征地需將 村 名農業人口轉為非農業人口,其中勞動力 名,超轉人員 名。勞動力和超轉人員統一按貨幣安置方式進行。
三、其他補償:
1、青苗補償費補償標準為:
2、其他土地附著物補償標準為:
雙方確認,本次征地不涉及房屋拆遷。
四、甲方付款金額及時間:
甲方待 市人民政府批準征地后 個月內,將征地補償費計 萬元支付到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項賬戶,由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依據《 市建設征地補償安置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將該款項轉付乙方。
五、乙方交付甲方建設用地時間:
乙方在甲方支付征地補償款后 日內向甲方交付土地,允許甲方進場進行下一步工作。
六、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逾期支付征地補償費,每延遲一日,應按照拖欠金額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2、在甲方足額支付征地補償費后,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的用地進度向甲方提供土地,每延遲一日,乙方應當按甲方征用該宗地支付征地補償費用的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第八條規定的方式解決。
3、遇不可抗力或政策的調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在
鎮人民政府協調下協商處理,各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與我市有關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市有關規定執行;
2、征地實際面積以市政府批復為準;
3、甲方在施工中不得擴大用地范圍,若因工程需要確需臨時占用征地范圍外的土地,應征得乙方同意,交納相關費用后,方可占用。
4、乙方承諾本協議簽訂后,在項目立項文件有效期內,不得與甲方之外的第三方就該宗地另行簽訂占用、征用或轉讓、合作開發協議。
八、如果在本協議的履行過程中各方發生爭議,應當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區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協調;協調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鎮政府一份,上報兩份;協議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村村民委員會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鎮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
2023年征地補償安置決定書(案例16篇)篇十
項目部(建設用地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________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和________府發【________】________號的相關規定,甲方同意乙方臨時使用土地,現就用地中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用地位置及用途:乙方臨時使用的土地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鎮________村二、四組。
二、用地面積:總用地________畝,其中耕地________畝,林地________畝,其他農用地________________畝;建設用地_______________畝;未利用地_______________畝。
三、使用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耕地按小春一季計算,林地按半年計算)。
四、補償費用:乙方必須按政策規定做好臨時用地的補償,補償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
五、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乙方必須制定復墾方案并與國土部門簽訂土地復墾協議并繳納土地復墾保證金,臨時用地期滿后,方必須按有關規定恢復耕地種植條件并確保耕地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復墾后的耕地需經市、區國土所、農業和鎮、村、組驗收合格后,才能退還所繳納的土地復墾保證金,否則不予退還。
六、用地限制:乙方按照臨時用地協議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破壞地下資源、埋藏物和用地范圍內的公用設施,并不得在所使用的臨時用地范圍內修建永久性建筑。如遇國家建設需征收該宗地,乙方應自行拆除修建的臨時建筑物,并將土地無償交還甲方。
七、臨時用地到期后,如需再用,應提前一個月辦理用地手續。
八、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后報當地政府備案。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鎮、辦)人民政府一份。
十、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023年征地補償安置決定書(案例16篇)篇十一
征地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被征地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甲方需征用現屬于乙方位于村集體所有的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省人民政府*政發號文件和**縣人民政府洞政發號文件規定,經雙方協商,就征地補償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征用土地面積0.0000公頃(計0.0000畝),其中耕地0.0000公頃,園地0.0000公頃,林地0.0000公頃,農田水利用地0.0000公頃,養殖水面0.0000公頃,建設用地0.0000公頃,未利用地0.0000公頃。
二、征用土地四至范圍:詳見征地紅線圖。
三、甲方按照有關規定,應支付乙方征地補償費用計算如下:
1、按“區片綜合價”計算。
旱地:面積(公頃):;補償標準(萬元/公頃);綜合補償費合計:;。
林地:面積(公頃):;補償標準(萬元/公頃);綜合補償費合計:;。
建設用地:面積(公頃):;補償標準(萬元/公頃);綜合補償費合計:;。
未利用地:面積(公頃):;補償標準(萬元/公頃);綜合補償費合計:;。
以上未計算在內的青苗補償費0.0000萬元,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人民幣0.0000萬元。
2、以上合計,甲方共應支付乙方征地總費用為*萬元人民幣(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以上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四項。
四、甲方按本協議計算的征地補償標準據實編制征地方案,征地方案和本協議經有權批準的人民政府批準后,本協議自動生效,由甲方根據實際批準征用面積一次性支付乙方征地費用。如征地方案和本協議未獲批準,本協議自動失效,擬征土地仍歸乙方所有并負責繼續耕種。
五、征地方案和本協議批準后,并且征地費用已全部支付,乙方應在7日內無條件地交地,并做好被征地農民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交地。甲方接受土地后按規定用于擬建項目建設,但因規劃調整等因素,可以調整建設項目。
六、本協議簽訂后,雙方應自覺遵守,違約方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于年月日簽訂,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20xx年x月xx日。
2023年征地補償安置決定書(案例16篇)篇十二
(討論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征地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被征地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安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及綿陽市有關征地拆遷補償方面的政策規定,結合安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我縣境內征收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的補償和人員安置、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安置(包括原已全征土地,撤銷集體經濟組織建制,余下的未利用土地及未實施房屋拆遷安置的)適用本辦法。
國家和省、市、縣政府的重點建設工程項目,對征收土地補償和人員安置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由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牽頭組織,縣財政局、規劃和建設局、監察局、審計局、公安局、發展改革和經濟商務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農業局、林業局、統計局、民政局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
鎮鄉人民政府具體負責實施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并可依據本辦法制訂有關征地拆遷補償工作實施方案。第四條征收土地實行“人隨地走”的原則,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的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以下簡稱“農轉非人員”)。
帶建制(將按核算單位的集體經濟組織土地全部征收)征收土地的,實行全征全轉。
零星征收土地的,實行先征地先轉,后征地后轉。
第五條。
被征地拆遷農民住房安置分為統規統建、統規自建和貨幣安置三種方式,每一戶人只能選擇一種安置方式,其戶口以征地協議簽訂之日的戶口為準。其中:
對花荄鎮、界牌鎮、黃土鎮等城鎮規劃區縣政府決定實行全征全轉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只采用統規統建和貨幣安置兩種方式的按決定執行,縣政府允許采取統規自建方式的其它鄉鎮和區域必須嚴格執行建設規劃。具體安置補償標準和辦法在鎮(鄉)人民政府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實施方案中確定。
第六條征收土地“農轉非人員”安置,是指經省政府和市政府批準,被征地單位的土地全部或部分征收后(包括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后,不便耕種的農戶),其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的人員(被征地前有集體承包土地,同時參加該農業集體組織收益分配的人員)安置,不包括以“農轉非”為目的的空掛戶。安置方式有:
1、自謀職業安置。
2、調地安置。
3、對符合條件的農轉非人員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等。
4、符合特困人員條件的,可以納入國家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第七條征收土地“農轉非人員”的計算。帶建制征收土地“農轉非人員”計算,按征收土地時,該集體經濟組織在冊的正住人員;零星征收土地的,按征收耕地數量除以征收耕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數量為“農轉非人員”人數。
第八條“農轉非人員”享受國家有關就業和再就業優惠政策。
第二章征地補償。
第九條征收耕地前三年每畝平均年產值以省國土資源廳核準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的畝平均產值為準。
第十條。
征收土地的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計算倍數。
(一)征收每畝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均按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0倍計算。
(二)安置補助費依據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人均耕地面積,按以下標準計算:
1、人均耕地1畝及1畝以上的,每畝耕地按前3年平均年產值6倍計算。
2、人均耕地1畝以下的,每個安置人口按前3年每畝平均年產值6倍計算。
上述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上述標準減半計算。
(三)征收果園地和將耕地調整的魚塘,補償(助)標準按耕地對待。
(四)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綿陽市人民政府報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確定的補償標準執行。
(五)征收土地,屬于個人的地上建筑物及附著物、青苗和竹木花卉的補償費支付給個人;屬于集體所有的,支付給集體經濟組織。
第十一條下列地上附著物不予補償:
(一)在未經依法批準使用的土地及其他地上非法修建或亂搭建的建(構)筑物;
(四)非林業用地上的天然野生灌木雜叢。
第十二條。
征收土地的各項補償、補助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三個月內全額支付,并按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管理使用。
征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其他有關費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分、平調、挪用、截留。
第十三條征收土地面積,以具有土地勘測資質的測繪單位測量為準。
第三章人員安置與養老保險。
第十四條征收土地應當安置的人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面積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單位人均耕地面積計算。計算征地前人均耕地面積的總人口基數以依法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發布日享有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在冊常住農業人口為準。第十五條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享有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下列人員參加征地補償費的分配,依法應當予以安置:
(一)農業人口;
(二)在校大中專學生;
(三)現役義務兵;
(四)法定婚姻遷入人員;
(五)合法收養子女及已接受處理的超生、非婚生育的子女;
(六)勞改教養人員;
(七)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認可應當安置的其他人員。
應當安置人員的年齡,以依法批準的《征收土地公告》發布之日的時間年齡為準。
第十六條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的下列人員不參加征地補償費用的分配,不予安置:
(二)已因征地享受過貨幣安置或招工安置的人員;
(三)農村中輪換回鄉落戶的離退休人員;
(四)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認為不應當安置的其他人員。
第十七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被全部征收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應全部用于“農轉非人員”的安置;土地被部分征收的,其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應用于“農轉非人員”的安置,若有剩余部分應撥付給被征地單位,用于發展生產或集體經濟組織的公益事業。
第十八條被征地農村社會保障所需資金,原則上由農民個人、農村集體和當地政府共同承擔。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分別用于繳納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保障應當由農村集體和農民個人繳納費用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余社會保障資金,按城鎮批(次)實施土地征收的由當地政府從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中解決,城鎮規劃區外按建設項目辦理土地征收的列入劃撥和出讓土地成本。
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具體辦法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住房安置。
第十九條在征地批文下達之日前,持有房地產權證或有效證明材料的被搬遷房屋的應安置人員為征地拆遷住房安置對象(以下簡稱“住房安置對象”)。
第二十條本辦法第五條所指統規統建安置方式的具體辦法為:由政府提供基本住房建筑面積為每人35㎡的清水房(含公攤面積)。被拆遷的農戶在基本住房建筑面積內不支付購房費用,也不享受原住房每人35㎡拆遷補償。被拆遷人住房面積超過安置房面積35㎡,按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給予補償。被拆遷人原房屋面積不足安置面積的,由被拆遷人給政府按同類標準補差。
選擇統建安置方式的拆遷戶政府按符合安置條件的家庭成員每人可再購買30㎡(含公攤面積)的生活用房,并按建房成本價支付房款。若不愿意購買者,每人按政府當期確定的商品房均價與建房成本價之差給予生活補助。生活用房與統建安置房應在同一鎮選擇,可在不同安置小區,生活用房從頒發房產證之日起五年內不得買賣。
上述具體補償標準和辦法在鎮鄉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實施方案中明確。
第二十一條統建房用地為國有出讓土地,統建房用地的征收土地成本和以房還房部分,計入相應批(次)報征土地的征地成本。統建房修建成本按縣政府有關部門確定的綜合造價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第五條所指貨幣安置方式具體辦法為:經本人申請,村組證明,(鄉)鎮政府審核。并提供已有房屋居住的產權證明,投親靠友的要提供親友承諾和向村組寫出不在組上享受宅基地承諾。
選擇貨幣安置戶,付給每人一次性安置補償費,具體補償標準在鎮鄉征地拆遷安置補償方案中確定,原住房按政策規定標準予以補償。
第二十三條三級及其以上士官復員回原籍趕上住房安置時間的,可計入家庭人口數享受住房安置。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征收土地經依法批準,并對當事人依法補償、安置后,縣國土資源部門應向被征地單位發出交地通知,被征地單位應當按通知規定的期限交付土地,不得拒絕和阻撓;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強制執行。
第二十五條因征地涉及的房屋搬遷,對當事人依法補償安置后,被搬遷人拒絕搬遷的,由縣國土資源部門責令限期搬遷,逾期不搬遷的,經縣政府批準,實行強制搬遷,可處3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六條在全征全轉過程中,對弄虛作假、巧立名目侵占土地,挪用、私分、平調、截留和轉移集體財產的,將依法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所稱人均耕地,是指征地前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耕地面積(以統計部門認定為準),除以在冊農業人口數。安置人口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計算。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縣政府法制辦、縣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辦法生效之日前征收土地的按原規定執行)。
安縣人民政府。
各鎮鄉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
二o一o年。
月
日
次常。
2023年征地補償安置決定書(案例16篇)篇十三
第一條 為維護被征地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征地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重慶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征用集體所有土地的補償、人員安置和住房安置,適用本辦法的原則規定。
第三條 市和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應加強對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領導,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
計劃、勞動、民政、信訪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應協助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門完成征地補償、安置工作。
第二章 補 償
第四條 征用土地應依法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的使用、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 征用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照《重慶市土地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地上建筑物補償以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和農村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的合法面積為準計算,構筑物按實計算。青苗補償按征地時實際種植面積計算。
第七條 未經批準占用耕地成片栽種的一般樹木,按糧食類青苗補償標準計算補償費。
零星栽種的一般樹木按實補償。
果園、茶園、桑園、苗圃、花園按當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2至1.5倍計算補償費。
對珍稀名貴樹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下列地上建(構)筑物、青苗不予補償:
(二)政府征地批文下達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構)筑物;
(四)非法占用集體上地修建的建(構)筑物;
(五)大然野生雜叢。
第九條 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屬于住房安置對象的,其拆遷房屋參照農房造價給予適當補償。
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不屬于住房安置對象的,其拆遷房屋,按照前款規定的標準上浮50%予以補償。
第十條 征地農轉非人員的住房在征地拆遷范圍以外的,不拆遷、不補償、不安置。但應根據集體土地使用權屬證書確定的宅基地面積,按所在地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1至2倍,向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一次性支付征地農轉非人員占用宅基地綜合補償費。補償后,農轉非人員在公共設施使用、公益事業等方面與所在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受同等待遇。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該宅基地時,房屋的補償、安置按征地時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被征地單位(不含被征地的村民住戶)的水、電設施按實際安裝費用補償。水利工程補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有線廣播線路、閉路電視線路,天然氣安裝按實際安裝費用補償。電話移裝按電信部門規定的移機費標準補償。被拆除房屋的裝飾物,由所有人自行拆除,不予補償;不能自行拆除的,給予適當補償。
村民的住房改作其他用途的,按住房補償。
第十二條 征地拆遷具有土地使用權屬證書和其他合法權證的企業建(構)筑物,按重置價格計算補償費后,原建(構)筑物歸國家所有,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處置。被拆遷企業的搬遷損失費(含設備搬遷損耗、停工損失及搬遷費)按所搬遷設備折舊后凈值的15%至20%計算。
第三章 人員安置
第十三條 被征地單位的下列入員按有關規定農轉非或以調整承包地方式予以安置:
(一)農業人口;
(二)在校大中專學生;
(三)現役義務兵;
(四)勞-改勞教人員。
第十四條 被征地單位的下列入員不予安置:
(一)無法定婚姻關系或撫養(贍養)關系遷入且無承包地的農轉非人員;
(二)農村中輪換回鄉落戶的離退休人員。
第十五條 對征地農轉非人員的安置,可以采取貨幣安置、保險安置、以地安置或民政部門安置等方式。
第十六條 征地農轉非人員選擇貨幣安置方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將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轉非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領取或者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直接支付給農轉非人員。
第十七條 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的農轉非人員,經本人書面申請,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可將該農轉非人員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全額或者半額交由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重慶市分公司辦理儲蓄式養老保險,具體辦法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重慶市分公司擬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十八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被全部征用后,有條件興辦經濟實體且安置農轉非人員在10人以上的,經有審批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可將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一次性支付給該經濟實體,作為被安置的農轉非人員投入的資本金。同時按每個農轉非人員20至30平方米的標準向該經濟實體劃撥土地,用于發展生產,安置農轉非人員。該經濟實體應按規定繳納征地成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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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征地補償安置決定書(案例16篇)篇十四
補償協議是需要雙方簽字的,我們作為被征收拆遷人是合同一方的主體是沒有懸念的,而另一方是誰是需要慎重考慮的,因為這涉及到日后能不能拿到補償的問題。一般來說,根據不同的項目與我們簽訂協議的大多數政府、開發商或者項目公司,但是有很多沒有主體資格的就一定不要簽字,比如:村委會、征收拆遷辦公室、征收拆遷指揮部等,因為他們不是法人,說白了是被派出來做事情的,和沒有資格的人簽訂了協議最后是不會被買單的。
補償協議歸根到底也是一個合同,合同要符合《合同法》的規定,重點內容一定要寫明,比如:補償金額、補償內容、具體明細、支付方式、支付時間、違約責任等,有安置房的還要寫明安置房的安置地點、面積、所屬土地性質等等。
一定不要簽空的補償協議,因為補償協議是要先簽字后蓋章的,說白了有一定的時間協議是不在你手里的,所以如果簽了空協議,具體內容會怎么填寫你也不知道,并且在無法證明的情況下是無法撤銷的。還有一點需要注意,協議是最少一式兩份的,所以說,你的手里一定會留一份補償協議,那么如果征收拆遷方只給你一份協議讓你簽字,那你就要小心了。
大部分情況下,征收拆遷方是不會將自己的違約責任寫在里面的或者象征性的寫一些沒有實質內容的違約責任,只會約定我方的違約責任,一定要審視,不要加重我方的責任,也要對方承擔應該承擔的違約責任。
2023年征地補償安置決定書(案例16篇)篇十五
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
受肖x、秦x、曾x、陳x、魏x、羅x的的委托,四川xx律師事務所指派_和胡xx作為其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同過剛才的法庭調查及質證階段,現就本案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六原告原均系xx縣xx鎮xx村村民,2006年和2009年六原告所在集體土地被征用,征用土地后的土地補償及安置費已撥付給被告,但被告至今未分配給六原告,剝奪了六原告參與分配的權利。《_土地管理法》第8條第2款: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六原告戶口在xx村九社,表明六原告已經取得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無論年齡長幼、身份、地位如何,六原告參與分配的權利是基于其集體經濟成員身份而產生的,與其他村民一樣享有平等參與分配的權利。因此,因土地所有權喪失獲得的補償應當在具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之間平均分配,而不應有所差異。六原告系xx村村民,系集體的一員,有權利參與土地補償及安置費用的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分額的,應予支持,但已報_常委會、_備案的地方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地方政府規章對土地補償費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分別在2006年9月25日和2009年2月25日經xx縣國土資源局確定并公告,六原告在此之前已經具有沿口鎮xx村九社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在土地被征用的情況下,六原告有權參與土地補償及安置費用的分配。
《物權法》第59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動產和不動產,屬于本集體成員集體所有。因此作為土地對價的該部分土地補償費,應在全體具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之間進行分配,即包括已經取得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但尚未分得土地的成員,也包括已經分得土地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綜上所述,被告不讓六原告參與分配,剝奪了六原告的合法權益,該行為無效。
xx縣人民法院。
代理人:_、胡xx。
20xx年xx月x日。
2023年征地補償安置決定書(案例16篇)篇十六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現就征用乙方位于________村小學正前方面積為________畝的`農田事宜,達成如下征地補償協議:
一、征用土地面積,該土地面積為________畝。
二、征用土地用途,該土地用于__________村村級活動場所。
三、征地補償標準及付款方式:
1、征地補償標準按___________元畝的征地補償標準計算,共計征地補償款___________萬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天內,甲方將征地補償款_________萬元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3、本協議簽訂后所有權歸__________村村民委員會所有,不因國家土地政策改變而改變所有權,不因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換屆而改變所有權。
4、今后因新農村建設整體規劃該土地征地補償上升,將不再另行補償,遵照本協議執行。
四、簽訂合同后,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該用地,如發現甲方把該土地他用或簽訂協議后一年內沒有開工建設可以無條件收回。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民政府一份。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后再作補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
村民:__________(簽字)
協議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