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下社會,接觸并使用報告的人越來越多,不同的報告內容同樣也是不同的。那么報告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報告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推薦法治政府建設報告如何寫一
(一)深入開展疫情防控法治宣傳。
一是疫情發生后,局黨組高度重視,迅速組織全局人員認真學習貫徹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策部署和《中共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關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實施意見》精神,細化深化疫情防控各項工作,確保各項工作有法可依。
二是召開局黨組會,傳達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進一步提升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開展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的能力。
(二)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為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印發實施《xx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制度》,進一步對規范性文件的認定范圍、合法性審核程序、備案流程及政府合同管理等方面進行了明確,并指導各科室規范文件起草發布程序。年初以來,先后審核各類文件100余份,咨詢法律顧問14次,其中出臺規范性文件4份、簽訂政府合同4份。審核過程中,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逐條逐項進行審核把關,確保所有出臺的規范性文件及簽訂的政府合同合規合法。
(三)創新開展普法宣傳活動。進一步加強普法學法工作,制訂《2020年度領導干部學法計劃》,通過“黨組成員帶頭學、一月一主題、一季一講座、全年持續學”方式,黨組會、黨組中心組定期集中學法外,每月確定一個法律主題進行學習培訓,每季度邀請法律顧問開展一次法治專題講座,全年持續開展憲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學習,確保學法普法工作常態化開展。
截至目前,已開展黨組會集中學法1次,法律知識專題學習4次、法治專題講座1次,在全局上下營造了濃厚的學法、守法、用法氛圍,有效提升了全局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
(四)強化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不斷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制定《2020年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2020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點》,局黨組召開年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會議,班子成員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
嚴格按照市紀委以案促改工作通知要求,開展身邊典型案例以案促改、推進新冠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以案促改工作,結合元旦、春節等重要節點通過短信和微信平臺發布廉政信息,增強黨員干部的紀律意識和底線意識;局機關紀委積極發揮作用,認真做好專項資金項目評審的監督工作,先后組織開展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評審、綠色制造、市技術改造資金等重大項目申報的評審監督3次,此外,還嚴格按規定要求做好人事調整、干部選拔任用等重大事項的紀律監督,嚴格按要求走實相關程序。
(五)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根據機構改革情況和單位工作實際,重新調整信息及網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完善政務信息公開相關制度,進一步強化主要領導總負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責任到科室、落實到具體人員的工作機制。
二是加強載體建設。對我局官網進行優化升級,新設立局長信箱,及時收集群眾和企業的意見建議,同時擬將官網服務器遷至政務云平臺,擬定于7月份正式上線,將大幅提升使用體驗與穩定性。對我局微信公眾號進行改版,由服務號變更為訂閱號,信息發布頻次由每周一次提高到每天一次,大幅提升了對外信息宣傳的便利性與靈活性。公眾號逍遙文稿整理,
三是不斷提升影響力。充分發揮網絡時效強、效率高、便捷化的特點,及時通過網站與政務新媒體發布與群眾、企業等切實利益相關的政策文件及解讀材料,主動公開日常工作動態,廣泛征集各類意見建議,提升傳播力、互動力、服務力。
(六)完善鹽業領域執法監管。
一是加強食鹽市場監管。建立各縣(市)區食鹽庫存日征詢機制,動態掌握全市食鹽庫存銷售情況。加大對全市各類商超、農貿市場的檢查力度,依法打擊哄抬鹽價、囤積居奇等不法行為,維護市場穩定。
二是加強鹽業法律宣傳。結合對全市各類商超、農貿市場的監督檢查,積極宣傳《食鹽專營辦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增強廣大群眾安全防范意識。
三是加強“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針對省“放管服”專項審計報告問題工作臺賬中涉及“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落實的4個問題,結合鹽業領域監管及時進行整改,建立執法人員目錄庫,調整修訂《xx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2020年版)》,并通過局網站進行對外公開。
(一)加強行政復議應訴工作。加強行政復議應訴能力建設,完善內部行政復議應訴工作程序和制度,適應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需要。
(二)全面推進政務公開。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完善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機制,加強人員培訓,提升局網站的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
(三)認真抓好學法計劃落實。嚴格對照學法計劃,按時節點組織開展下半年學法內容學習。
(四)深入開展民法典學習宣傳。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民法典學習宣傳,培養全體人員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
(五)大力開展憲法宣傳活動。結合“124”國家憲法日,認真籌備做好本年度“憲法宣傳周”活動,采取多種形式,通過多種渠道,在全市工信系統中做好憲法的學習宣傳。
推薦法治政府建設報告如何寫二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市司法局創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倡議書,供大家參考。
親愛的市民朋友們:
依法治國,法治先行。法治政府建設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工作的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是經濟轉型發展、人民安居樂業的重要保障。xx是一座擁有法治傳統的光榮城市,儒家文化“和”“合”思想、法德兼治理念,閃爍著新時代法治思想的光輝。今年以來,我市積極爭創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城市”,已成功進入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候選城市。
當前,我市全力決勝法治政府示范創建工作,創新落實督察規定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經驗做法被***依法治國辦推廣;堅持科學民主立法,形成法治審核“xx經驗”,司法部在我市召開現場會;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我市被確定為全國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聯系點,是xx省唯一入選單位,清理證明事項試點經驗被司法部推廣;打造xx“xxx”調解品牌的做法被***政法委推廣。各項成績的取得,離不開廣大市民和各部門企事業單位的關心支持、共同參與。在此,向市民朋友表示衷心感謝!
市民朋友們,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法治需要每一位市民的參與、營造、呵護。加強法治建設,我們將嚴格遵守憲法法律 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依法辦事,依法用權,把各級政府和部門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真正使政府工作體現人民意愿。全面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認真執行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自覺接受人大法律監督、政協民主監督、社會和輿論監督,做好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全面推行政務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堅持誠信為本,言必信、行必果,建設法治政府、誠信政府。
市民朋友們,讓我們人人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爭做法治政府示范創建的支持者、宣傳者、參與者、監督者,齊心協力創建,共享法治陽光,奮力開創xx轉型發展和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推薦訪問:司法局 倡議書 法治 關于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的意見 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方案 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工作 法治政府創建示范活動實施方案 市委法治建設委員會 中央依法治國辦關于第一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地區 法治政府建設發言材料 法院助推法治政府建設 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 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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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翔縣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7—
2020年)征求意見稿
為全面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陜西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陜發〔2016〕33號)《寶雞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7—2020年)》(寶發〔2017〕15號)要求,到2020年如期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會精神,以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堅持法治政府建設基本原則,把法治建設與全縣改革發展緊密結合起來,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為打造寶雞副中心、建設實力強縣,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基本目標
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確定的目標任務,到2020年基本建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實現政府職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完善,行政決策科學民主合法,憲法、法律嚴格公正實施,行政權力規范透明運行,人民權益切實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二、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優化政府機構職能
落實行政組織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理順部門職責關系,積極穩妥落實大部門制改革。推進縣、鎮政府事權規范化和全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強化鎮政府、縣政府工作部門執行職責。(縣編辦、縣政府法制辦、發改局牽頭,各鎮政府、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本方案除明確各部門負責的工作外,列第一位者為牽頭部門,下同)
2.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加強行政許可事項管理工作,在全部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基礎上,及時做好行政許可事項取消、承接和下放工作。貫徹落實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實施意見要求,做好縣級放權經濟發達鎮工作。(縣編辦(縣審改辦)、縣政府法制辦、縣發改局等有關部門及城關鎮、柳林鎮等有關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推行行政許可目錄管理制度,按照《陜西省行政許可項目目錄管理辦法》,修訂完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禁止實施目錄以外的行政許可項目,以本級政府規范性文件形式向社會公布本級政府及其部門行政許可項目匯總目錄,實行目錄化、編碼化管理。(縣編辦(縣審改辦)、縣政府法制辦、各鎮政府、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認真落實《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規范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對行政審批實施全過程的監督,推動行政審批行為程序化、信息化、公開化。全面推行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制度,實行審批監管線上運行并向社會公開。對增加企業和公民負擔的證照進行清理規范,取消不必要的與行政審批相關的各類年審、年檢。推進落實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工作。(縣編辦(縣審改辦)、發改局、市場監管局、縣政府法制辦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加快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完善政務服務大廳功能。凡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原則上2018年底前一律進駐政務服務大廳辦理。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建設“網上辦事大廳”網絡系統,逐步落實縣、鎮兩級網上審批,完善縣、鎮、村三級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開通便民服務熱線,實現政務“一號通”。推行“掌上辦事大廳”建設,建立政務服務微信平臺,實現點對點政民互動服務。(縣政府辦(縣行政服務中心)、人社局、縣級各有關部門及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全面清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建立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縣級部門行政許可中介服務收費目錄清單和中介服務平臺,實行動態管理并向社會公布,推進中介服務行業公平競爭。(縣編辦(縣審改辦)、物價局、財政局、縣行政服務中心、縣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落實)
3.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制度
深入推進權責清單制度,動態調整和更新已編制公布的權責清單。(縣編辦(縣審改辦)、縣政府法制辦等相關部門及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建立企業投資負面清單,分類列出禁止和限制進入的行業和領域。(縣發改局、商務局等部門負責)
建立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制度,落實國家政府性基金清單制度。公開縣級收費目錄清單,減輕企業和公民負擔。清單之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一律取消。(縣財政局、物價局、工信局、民政局、發改局等有關部門負責)
4.完善宏觀調控
轉變政府投資管理職能,修訂、發布縣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推進價格市場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全面放開競爭性領域商品和服務價格。(縣發改局、商務局、物價局、財政局等部門負責)
5.加強市場監管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續推進商事登記便利化,落實放寬企業住所、名稱、經營范圍登記條件優惠政策,實行簡易退市制度,全面推行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全面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實行“多證合一”。健全對外投資促進制度和服務體系,支持企業擴大對外投資,推動裝備、技術、標準和服務走出去。(縣市場監管局、編辦、國稅局、地稅局、統計局、發改局、商務局、招商局等部門負責)
完善市場監管體系,落實政府屬地監管責任。建立信息公示、隨機抽查、防范化解風險等協同監管機制,引導企業和行業組織自律守法。(縣市場監管局、編辦等有關部門及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深入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快信用信息綜合平臺建設與接入工作,推動信用信息共享和廣泛運用,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實現“雙隨機、一公開”全覆蓋,建立完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大違法失信整治力度。(縣發改局、市場監管局、編辦、縣政府法制辦、公安局等部門負責)
6.創新社會治理
完善社會組織管理制度。加快發展依法自治、規范運行的社會組織,發展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志愿服務組織。2018年,實現社會組織與行政機關脫鉤,完成相關政府職能向社會組織的轉移,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和解決事項,交由社會組織承擔。規范和引導網絡社團社群健康發展,加強監督管理。(縣民政局、縣委組織部、宣傳部、編辦等部門負責)
加快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在完成事業單位分類的基礎上,基本完成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的改革,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財稅政策和機構編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顯成效,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脫鉤。(縣編辦、民政局、人社局、財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深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創新城鄉群眾基層自治和社區治理,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推進社會自治,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規章等社會規范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縣綜治辦、公安局等部門及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全方位強化安全生產,全過程保障食品藥品安全。(縣安監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及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加強自然災害、網絡、群體性事件等應急能力建設,提高重特大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和防災救災減災能力,全面推行基層網格化管理。(縣應急辦、民政局、網信辦、維穩辦、縣級各有關部門及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7.優化公共服務
推進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法定化。著力促進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健康發展,強化政府促進就業、調節收入分配和完善社會保障職能,加快形成政府主導、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縣發改局、財政局、民政局、教體局、衛計局、文廣局、人社局等部門及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完善健全政府購買服務制度體系,推進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凡屬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引入競爭機制向社會購買,確需政府參與的,實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進入公共服務領域。調整完善并公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目錄,探索推進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縣財政局、編辦、發改局、民政局、縣級各有關部門及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8.強化生態環境保護
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全面落實有效約束開發行為和促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的法規規章。推進環境監督體制改革,落實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縣環保局、發改局、國土資源局、水利局、農業局、林業局等部門及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完善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推進資源價格市場化改革,完善污水處理和排污收費政策,嚴格執行收費標準。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積極開展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用能權市場交易。(縣發改局、物價局、財政局、環保局、國稅局、地稅局、住建局、水利局、國土局等部門負責)
2018年,建立并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和責任終身追究制度,推進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到2020年,力爭初步構建責任明確、途徑暢通、技術規范、保障有力、賠償到位、修復有效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縣環保局、審計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9.完善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嚴格按照《鳳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行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的通知》(鳳政辦發(2015)41號)工作要求,全面實施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制定規范性文件,必須嚴格履行起草調研、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審議、進行聽證或者公開征詢公眾意見等必經程序。嚴把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審查關,以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名義起草的規范性文件,未經縣政府法制辦合法性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不得上會或者簽發。各部門、鎮政府以本單位名義起草的規范性文件,須經本單位法治機構合法性審查后報縣政府法制辦履行“三統一”制度。落實《寶雞市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辦法》,做到規范性文件“有件必備”“有錯必糾”。對備案審查中發現違法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事項或者違法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利或者違法增加其義務的規范性文件,及時予以糾正;對部門職責不清、行政管理措施不當的規范性文件,及時予以修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規范性文件提出異議審查的,要認真辦理。強化規范性文件備案的信息化建設,實行規范性文件目錄和文本動態化管理。(縣政府各工作部門、各鎮政府、縣政府法制辦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10.完善規范性文件清理機制
根據全面深化改革、放管服改革、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廢止情況,及時清理有關的一般文件和規范性文件。每2年對規范性文件進行一次全面清理,需要修改或者廢止的,及時按程序處理。2017年底前,對全縣各級行政機關制定的現行規范性文件和一般文件進行全面清理,清理結果向社會公布。(縣政府法制辦、縣政府各工作關部門、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11.加強重點領域制度建設
全面貫徹推進城鄉建設和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領域法律規章的落實。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深化改革、放管服、商事制度改革,實現改革決策與法律規章相統
一、相銜接。對改革涉及的相關法律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立改廢問題,各部門要主動與法制部門加強銜接。(縣政府各有關部門、縣政府法制辦負責)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12.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 完善落實《鳳翔縣人民政府關于重大事項科學決策工作制度》,對重大行政決策堅持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和縣委報告程序。進一步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制度,推行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制度。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廣泛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與利害關系人進行充分溝通。縣、鎮政府要建立公眾參與平臺,及時反饋意見采納情況和理由。提高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質量,對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應當邀請相關專家、有序引入社會組織和專業機構對決策事項的必要性、科學性、可行性及風險評估等內容進行論證。公眾意見、聽證、論證的結果等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重大行政決策提請審議前必須通過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堅持集體討論決定,重大行政決策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或者全體會議、部門領導班子會議討論,由行政首長在集體討論基礎上作出決定。行政首長擬作出的決定與會議組成人員多數人的意見不一致的,應當在會上說明理由。集體討論情況和決定要如實記錄、完整存檔。(縣政府辦、縣政府法制辦、縣政府各工作部門、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13.嚴格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究
建立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重大行政決策規定,導致決策嚴重失誤或者依法應該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以及決策不能全面、及時、正確實施的,要嚴格追究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重大行政決策責任應當終身追究。對決策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加以調整和糾正,減少因決策失誤或者情勢變更而造成的損失。(縣監察局、縣級各有關部門、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落實)14.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
加快建立政府法制機構人員為主體,吸收專家和律師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完善政府和工作部門法律顧問的聘任、考核、激勵制度,實現全縣行政機關法律顧問全覆蓋。(縣政府法制辦、縣司法局、財政局、縣政府各工作部門,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落實政府法制機構負責人列席政府常務會議制度,暢通政府領導干部與法律顧問的溝通機制。(縣政府辦、縣政府法制辦、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建立政府購買法律服務機制,有效規范成本核算、質量控制、績效考核和監督管理,提高購買質量和效率。(縣政府法制辦、縣財政局、縣級各有關部門,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5.改革行政執法體制
推進執法重心下移。根據縣、鎮政府的事權和職能,按照減少層次、整合隊伍、提高效率的原則,合理配置執法力量。強化鎮政府職能,通過依法委托的方式由鎮政府行使部分行政執法權。(縣編辦、縣政府法制辦、縣級各有關部門,城關鎮、柳林鎮及其他相關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理順行政強制執行體制,提高行政強制執行效率。(縣編辦、縣法院、縣政府法制辦、縣級各有關部門、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推進綜合執法。完善政府行政執法管理,大幅減少執法隊伍種類,重點在食品藥品安全、工商質監、公共衛生、安全生產、文化旅游、資源環境、農林水利、交通運輸、城鄉建設、商務等領域內推行綜合執法,推動部門內部綜合執法建設。深化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改革,破除市場監管多頭執法、相互分割,逐步實現“多帽合一”“一支隊伍管執法”。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完善縣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監管體系。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和省、市工作部署,2017年實現縣政府城市管理領域的機構綜合設置,持續深化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強化城市管理和執法工作。(縣編辦,市場監管局、文廣局、住建局、衛計局、安監局、國土局、環保局、農業局、林業局、水利局、交通局、商務局等相關縣級行政執法部門,縣政府法制辦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制定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夯實聯席會議制度、案件咨詢制度、執法辦案情況通報制度、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投訴舉報制度等工作制度,實現全縣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兩級信息資源共享。(縣檢察院、法院、縣政府法制辦、縣級各行政執法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16.完善行政執法程序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落實省政府全面規范行政裁量權規定,細化、量化行政裁量標準,規范裁量范圍、種類、幅度。到2020年,基本實現行政裁量依據制度化,行政裁量行為規范化。(縣政府法制辦、縣級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建立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2017年全面推行,逐步為行政執法人員配備執法記錄儀,明確執法具體操作流程,嚴格按流程和標準執法。(縣政府法制辦、財政局、縣級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健全落實行政執法相關制度。落實行政執法調查取證、告知、決定、罰沒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確聽證、集體討論決定的適用條件。建立完善行政執法協調機制,及時解決職責不清、多層執法、多頭執法、重復執法等問題。嚴格執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縣級各有關部門、縣政府法制辦、財政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17.創新行政執法方式
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2017年在全縣實施。(縣政府法制辦、縣級各有關部門)
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共享。2019年底前,建立統一的行政執法辦案信息化記錄平臺,完善網上執法辦案及信息查詢系統,推進與社會征信系統的銜接。推廣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行政指導、行政合同、行政獎勵等非強制性手段。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縣政府法制辦、縣級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18.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嚴格確定不同部門及機構、崗位執法人員的執法責任,建立健全常態化的責任追究機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以及政府機構改革情況及時調整行政執法依據,并向社會公示。(縣級各行政執法部門、監察局、縣政府法制辦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2018年底前,建立統一的行政執法監督網絡平臺,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情況通報等制度。(縣政府法制辦、監察局、財政局、縣政府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健全落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機制,重點考核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效率和質量。(縣政府法制辦、監察局、縣政府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19.健全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度
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未經執法資格考試合格,不得授予執法資格,不得從事執法活動。對本行政區域內行政執法人員實行有計劃的日常全員執法業務培訓、網絡培訓和考核。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職業道德紀律教育,全面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素質。(縣政府法制辦、人社局、縣級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規范執法輔助人員管理,明確其適用崗位、身份性質、職責權限、權利義務、聘用條件和程序等。(縣級各有關部門負責)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20.健全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
建立和完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運行機制,加強行政程序建設,嚴格規范行政行為的主體、權限、方式、步驟和時限,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發揮政府誠信示范作用,建立公務員誠信檔案,加快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建設。(縣監察局、縣政府法制辦、縣級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1.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 全縣各級政府及其部門黨組(黨委)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對本級政府和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落實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制度,依法接受詢問和質詢,按時報備規范性文件,向人大報告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及時處理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對政府工作的有關審議意見,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自覺接受政協民主監督,及時辦理政協委員提案。支持人民法院依據行政訴訟法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執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認真研究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議并及時反饋整改情況。積極配合檢察機關對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的行政違法行為進行監督,支持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工作。(縣政府辦、縣級各有關部門、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22.強化行政監督和審計監督
加強行政監督,強化政府內部監督,改進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機關的監督,建立健全常態化、長效化監督制度。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行政執法投訴舉報、行政執法督辦等制度,開展以政府法制機構為主體的常態化層級監督。切實履行監督責任,監察機關及時落實完成廉政建設各項任務。(縣監察局、縣政府法制辦、縣級各有關部門,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加強對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2017年底前,建立并落實相關制度,對財政資金使用、國有資產監管、政府投資、政府采購、公共資源轉讓、公共工程建設等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縣人大法工委、監察局、人社局、縣級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嚴格審計監督。實現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情況審計全覆蓋,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責任。(縣審計局、縣級各有關部門、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23.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
完善外部監督機制,各級行政機關要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制度,暢通熱線電話、電子信箱、政務微博和微信等監督渠道,方便群眾投訴舉報、反映問題,依法及時調查處理。建立健全輿情收集、研判、處置機制,加強與互聯網等新型媒體的互動,及時回應群眾訴求。(縣委宣傳部、縣政府辦、監察局、信訪局、縣級有關部門、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24.全面推進信息公開
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不斷拓寬公開的領域和范圍,及時、準確、全面、具體地公開政府信息,重點推進政府文件和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縣政府辦(行政服務中心)、信息中心、財政局、發改局、縣級各有關部門,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要積極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行政執法部門向社會全面公開部門職責權限、法律依據、實施機構、執法流程、監督方式等事項,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執法決定應當保證相對人通過適當途徑查詢。所有面向社會服務的政府部門要依法在辦公場所公開辦事依據、條件、流程、辦理機構和人員、收費標準等信息,并將辦理結果通過適當方式進行公開。(縣政府辦(行政服務中心)、信息中心、縣級各有關部門,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創新公開方式。加強互聯網政務信息數據服務平臺和便民服務平臺建設,提高公開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完善政府發言人、突發事件信息發布等制度,充分利用政務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做好對熱點敏感問題的輿論引導,及時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堅持開展公民代表走進政府、大學生到政府機關見習等活動,暢通政府和群眾互動渠道,切實提高政務公開的社會效益。(縣政府辦(行政服務中心)、信息中心、縣委宣傳部、團縣委、縣級各有關部門,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25.完善糾錯問責機制
加強行政問責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增強行政問責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加大問責力度,堅決糾正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堅決克服懶政、庸政、怠政,堅決懲處失職、瀆職。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對“四風”問題突出、發生頂風違紀問題或者出現區域性、系統性腐敗案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既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要嚴肅追究領導責任。(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監察局、人社局、縣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六)依法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 26.健全依法預防和化解糾紛機制
建立健全社會矛盾預警機制、群眾利益表達機制和協商溝通機制,及時發現和掌握社會矛盾線索,傾心聽取群眾訴求。落實社會救濟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依法強化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影響安全生產、損害生態環境、破壞網絡安全等重點問題治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縣委政法委、縣綜治辦、信訪局、民政局、司法局、公安局、安監局、市場監管局、環保局、網信辦等部門,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27.加強行政復議工作
暢通行政復議受理渠道,規范行政復議案件審理程序,完善聽證工作機制。嚴格遵守法定程序,注重現場調查。依法運用調解、和解方式解決糾紛,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加強行政復議機構建設,設置行政復議專職人員,滿足開展復議工作的基本工作條件。建立行政復議應訴專家咨詢機構,借助社會力量,確保法律適用準確,提高辦案質量。對行政機關不積極主動履行行政復議工作職責、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責任人進行問責。(縣政府法制辦、編辦、財政局、監察局、縣級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28.加強行政調解、行政裁決和仲裁工作
健全行政調解制度。明確界定行政調解范圍,規范行政調解程序。完善行政裁決工作機制,明確行政裁決主體和適用范圍,規范行政裁決程序,強化行政機關解決同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民事糾紛功能。(縣政府法制辦、縣級各有關部門,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完善仲裁制度。加大仲裁法律制度的宣傳,引導社會公眾通過仲裁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推進仲裁規范化建設,提高仲裁公信力,發揮仲裁在解決人事、勞動、民商事等糾紛中的作用,推進仲裁工作健康發展。(縣人社局、司法局、市場監管局、財政局、住建局、衛計局、公安局等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29.加強人民調解工作
貫徹落實人民調解法,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聯動工作體系,引導當事人根據矛盾糾紛的性質和類型選擇最適當的解決途徑。健全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大力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實現村委會、居委會人民調解組織全覆蓋,推進企事業單位、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中人民調解組織建設,重點解決消費者權益、勞資關系、醫患關系、物業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糾紛。(縣司法局、綜治辦、縣法院、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30.改革信訪工作制度
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引導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規范信訪工作程序,暢通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和權益保障渠道。推行“陽光信訪”模式,規范網上信訪業務的受理辦理,實現信訪事項處理全過程公開。進一步完善及時就地解決問題機制,抓實依法逐級走訪、初信初訪辦理、領導干部接訪下訪。加大信訪督查督辦力度,公開督查結果。落實涉法涉訴信訪終結制度改革要求,依法嚴厲打擊信訪活動中違法犯罪行為。(縣委政法委、縣信訪局、公安局等部門,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31.牢固樹立法治思維
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在工作中必須守法律、重程序、受監督,牢記職權法定,切實保護人民群眾權益,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努力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法治軌道上全面推進政府各項工作,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明顯提高。(縣級各部門,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32.堅持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
抓住領導干部這個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少數”,把法治觀念強不強、法治素養好不好作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標準,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把嚴守黨紀、恪守國法的干部用起來。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對特權思想嚴重、法治觀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評教育、督促整改,問題嚴重或違法違紀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監察局負責)
33.落實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教育培訓
縣、鎮政府及其部門要制定年度學法計劃,每年安排3次以上集體學法,提高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公務員及行政執法人員法律培訓制度,把憲法法律列為黨校教育培訓的必修課,縣政府每年至少舉辦一期法治專題培訓班。(縣政府辦、縣委黨校、縣級各有關部門、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34.完善和落實政府工作人員的法治能力考察測試制度 推行工作人員法治能力考察測試制度。在政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內容中加大依法辦事能力的內容,并把法治素養和依法辦事能力作為任職、晉升的重要依據。實行公務員晉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政府法制辦負責)
落實“七五”普法規劃。進一步傳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樹立法治權威。建立法官、檢察官、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在執法普法的同時不斷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素養和依法行政能力。(縣司法局、縣法院、檢察院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三、組織保障和落實措施 35.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
發揮各級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法治政府建設各方面。全縣各級行政機關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謀劃和落實好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任務,主動、及時向黨委報告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縣委辦、縣級各有關部門,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36.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
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建設法治政府擺在重要位置。縣、鎮政府及其工作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聽取2次推進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匯報,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問題,要列入政府常務會議或全體會議研究解決。本轄區、本部門發生重大違法行政案件造成嚴重社會后果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責任。縣、鎮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級黨委、人大常委會和上一級政府報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和本年度安排,政府各部門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上一年度依法行政情況和本年度安排,報告要通過報刊、政府網站等向社會公開。(縣政府辦、縣政府法制辦、縣級各有關部門,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37.強化考核評價和督促檢查
嚴格按照目標責任考核指標體系進行考核,縣政府根據年度重點任務確定年度考核指標,充分發揮考核評價對法治政府建設的引領推動作用。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督促檢查,縣政府每年至少組織1次依法行政全面檢查或專項檢查,對推進工作不力、存在問題較多的要及時約談、通報批評、責令整改。(縣考核辦、縣政府辦、縣政府法制辦、縣級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38.加強經費保障
要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經費納入本級年度預算,縣財政要切實保障行政機關法治建設支出需要。加大行政執法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制度。嚴肅查處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指標,嚴禁將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與部門利益掛鉤。(縣財政局、縣級各有關部門,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39.加強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
推進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法制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提高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縣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要為法制工作正常開展提供充分保障,增加和落實人員,使政府法制機構的規格、編制與法治建設的繁重任務相適應。各鎮、各行政執法部門要設置法制股室,確定1名以上專職人員,實行執法辦案審辦分離。(縣編辦、縣級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鎮政府、縣政府法制辦、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加大對法制人才的培養、使用和交流力度,拓寬法制機構、行政執法部門之間及與其他組織人才交流渠道,重視提拔政治素質高、法律素養好、工作能力強的法制干部。政府法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努力提高新形勢下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政府法制辦、縣級各有關部門,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40.加強典型示范和宣傳引導 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研究,堅持從實際出發,為法治政府建設提供理論支持和決策參考。開展依法行政示范單位、法治政府創建活動,及時總結、交流和推廣經驗,充分發揮典型示范作用。大力開展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宣傳工作,強化輿論引導,形成良好法治輿論氛圍。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作用,提升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成效。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加強法治廣場、法治公園、法治長廊等法治文化宣傳陣地建設,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縣委宣傳部、縣司法局、縣政府法制辦、縣級各有關部門,各鎮政府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各鎮、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年度目標、可檢驗成果、推進措施以及進度要求,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落實。各項工作任務除本方案有明確時間要求外,原則上應當在2019年底前完成。作為牽頭單位和負責單位的縣委有關部門、縣政府各工作部門、各鎮政府要在每年7月10日和12月30日前向縣委、縣政府書面報告法治政府建設進展情況。縣委辦、縣政府辦、縣政府法制辦要牽頭做好督促檢查。各鎮、各部門對法治政府建設中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同縣政府法制辦溝通協商,確保到2020年如期基本建成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