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報告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報告具有語言陳述性的特點。怎樣寫報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報告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guī)淼膱蟾娴姆段哪0澹M軌驇偷侥銌?
推薦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情況報告范文(推薦)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主任。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院長。
丙方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甲乙丙三方經(jīng)過友好協(xié)商,就融資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租賃物的購買]
1.1、乙方根據(jù)自己的需要和憑借自己的技能選定租賃物及賣主和制造廠家;
1.2、租賃物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質(zhì)量、技術標準、技術服務及設備的品質(zhì)保證等技術條款由乙丙雙方商定;
1.3、價款及支付方式、交貨、驗收等條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
1.4、甲方根據(jù)乙方的需要和委托并憑借乙方的技能,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chǎn)的名稱、品質(zhì)、規(guī)格、數(shù)量和金額等要求,向丙方購進第二條規(guī)定的租賃物出租給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1.5、設備的進口由丙方負責委托外貿(mào)公司辦理各種進口報關手續(xù)和商檢手續(xù),所有費用由丙方承擔。
第二條[租賃物名稱、數(shù)量、質(zhì)量、配置及贈品]
2.1、產(chǎn)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島津原裝進口全新_____光高頻逆變式_____光胃腸機系統(tǒng)。
2.2、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產(chǎn)品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一臺。
2.4、設備質(zhì)量:_________________與標書承諾一致。
2.5、具體配置詳見清單。
2.6、丙方贈送甲方產(chǎn)品: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租賃物價款及付款方式]
3.1、整個設備配置總價格為______萬元
3.2、首付定金_____萬元由乙方支付給丙方,該義務乙方已于年月日履行;
3.3、安裝調(diào)試經(jīng)乙方驗收合格后五個工作日內(nèi),甲方憑乙方出具的設備驗收收據(jù),向丙方支付_____萬元-
3.4、從安裝調(diào)試完畢之日起,機器運行三個月無質(zhì)量問題,甲方憑乙方出具的書面證明,將剩余款項_____萬元
第四條[租賃物的交付及驗收]
4.1、設備運抵前,乙方必須按照丙方的要求將機房布置完畢以備貨到后及時安裝。
4.2、交貨地點(即合同履行地點):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放射科。
4.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nèi),丙方將設備運抵交貨地點。
4.4、設備運抵后,由丙方工程師和_____省商檢部門及乙方人員共同開箱,并由商檢局出具設備進口渠道合法及質(zhì)量合格的相關證明。
4.5、丙方免費負責整個設備的安裝、調(diào)試至設備開機正常驗收,從安裝合格之日起對整機免費保修一年,并終身負責維修,24小時內(nèi)如不能到達現(xiàn)場維修,造成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4.6、設備運抵后,由丙方工程師對乙方操作人員進行現(xiàn)場操作培訓,直至乙方人員能夠熟練操作為止。
4.7、租賃財產(chǎn)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后,乙方應在3天內(nèi)檢查租賃物件,并將簽收蓋章后租賃物的驗收收據(jù)交給甲方。
4.8、如果在3天內(nèi)乙方未按前項規(guī)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jù)的,視為租賃物已在完整良好狀態(tài)下由乙方驗收完畢,并視同乙方已經(jīng)將租賃物的驗收收據(jù)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質(zhì)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5.1、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fā)現(xiàn)租賃物件由于丙方責任造成租賃物的型號、規(guī)格、數(shù)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時,由乙方直接向丙方交涉處理并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如丙方延期交貨,由乙方直接催交。
5.2、如果在質(zhì)量保證期內(nèi)發(fā)生質(zhì)量問題屬于丙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依據(jù)甲丙雙方之間買賣關系所享有的索賠權轉(zhuǎn)讓給乙方,并協(xié)助乙方辦理索賠事宜,索賠費用及結果均由乙方承擔。
5.3、如發(fā)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xù)執(zhí)行和效力。
第六條[租期計算和租金支付]
6.1、租期從甲方向丙方支付第一期款項當日開始計算;
6.2、租期為兩年,合同終止日為甲方向丙方支付款項之日起兩年后的對日。(起始日及終止日均包括在內(nèi))
6.3、本合同租金總額包括甲方向丙支付的兩期款項及按照農(nóng)村信用社現(xiàn)行利率計算的利息。
6.4、本合同租金總額為______元整。
6.5、租金支付方式為按月平均支付,即每月支付_____元。
6.6、每月租金,乙方應于當月____日前支付。
6.7、租賃期內(nèi),國家調(diào)整利率時,甲方按照調(diào)整后的利率重新調(diào)整租金,乙方承認此種變更并按照變更后的租金標準支付。
6.8、乙方因特殊情況暫時無力繳納租金時,必須在租金繳納期屆滿前向甲方書面報告情況;
6.9、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每日按照延付金額的日萬分之五的加收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七條[對乙方的限制]
在合同約定的租期內(nèi),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物的租賃,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第八條[對租賃物的權利和義務]
8.1、在租賃期內(nèi),租賃物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對租賃物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nèi)對租賃物進行銷售、轉(zhuǎn)讓、轉(zhuǎn)租、抵押、投資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所有權的行為。
8.2、租期內(nèi)租賃物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并對由于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物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8.3、租期內(nèi),租賃物無論發(fā)生任何屬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8.4、甲方有權對租賃物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nèi),乙方應根據(jù)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財務報表和租賃物使用情況。
8.5、租期內(nèi),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乙方不得以租賃物抵償債務。
第九條[租賃期滿或租金提前付清租賃物的處理]
9.1、租賃期滿,乙方付清全部租金后,甲方將租賃物的所有權轉(zhuǎn)移給乙方;
9.2、租賃期內(nèi),乙方提前付清全部租金的,甲方將租賃物的所有權轉(zhuǎn)移給乙方。
第十條[租賃物的使用、維修、保養(yǎng)和費用]
10.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nèi),可完全使用租賃物;
10.2、為保證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和運轉(zhuǎn),乙方負責對租賃物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yǎng)。維修和保養(yǎng)所發(fā)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付;
10.3、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安裝、設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10.4、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物遷離設置場所,不得轉(zhuǎn)讓給第三者或允許他人使用;
10.5、租賃物的維修、保養(yǎng),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全部費用。
第十一條[租賃物損壞和毀滅]
11.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nèi)發(fā)生的租賃物的毀損和滅失的風險;
11.2、在租賃物發(fā)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一切費用:_________________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tài);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11.3、當租賃物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照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額,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11.4、乙方按照11.3條款將全部未支付租金金額支付給甲方時,甲方將租賃物(以其現(xiàn)狀)及對第三者的權利(如有時)轉(zhuǎn)交給乙方。
第十二條[違反供貨合同時的處理]
12.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付款的,按日萬分之五向丙方支付違約金;
12.2、丙方逾期交貨的,按日萬分之五向丙方支付違約金;
12.3、因設備標準與標書承諾不符的,丙方向甲方支付____萬元違約金;
12.4、設備質(zhì)量不合格的,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2.5、本條12.1款和12.2款甲方的權利義務,由甲方享有和承擔;本條12.3款和12.4款甲方的權利,根據(jù)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由甲方轉(zhuǎn)讓給乙方主張和行使。
第十三條[違反租賃合同時的處理]
13.1、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_________________
(1)要求即時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13.2、雖然甲方采取前述措施,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guī)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甲方權利的轉(zhuǎn)讓]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在不影響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前提下,可將本合同規(guī)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zhuǎn)讓給第三者,但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第十五條[乙方與丙方之間合同的處理]
15.1、為購買和使用租賃物,乙方與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_____________購置合同書》,對雙方權利義務進行約定;
15.2、本合同的簽訂,已全面實現(xiàn)乙丙雙方的合同目的;
15.3、經(jīng)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與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購置合同書》終止履行。
第十六條[貨幣種類的界定]
本合同約定的價款及租金的貨幣種類均為人民幣。
第十七條[合同的補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涉及各方友好協(xié)商予以補充,補充內(nèi)容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須經(jīng)涉及各方簽署書面協(xié)議方能生效。凡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須以書面形式經(jīng)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后生效,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主體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名稱、法定代表人、經(jīng)辦人發(fā)生變更或者發(fā)生分立、合并等情況,均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下列附件及經(jīng)甲乙丙所涉各方同意增加的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丙三方的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
2、設備配置清單;
3、設備商檢證明;
4、設備相關技術資料;
5、租金計算說明。
第二十一條[糾紛處理方式]
如因本合同履行發(fā)生糾紛,由甲乙丙所涉各方友好協(xié)商予以解決;協(xié)商不成或者不愿協(xié)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形式]
對本合同內(nèi)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須采用書面形式,經(jīng)雙方加蓋公章后正式生效。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加蓋公章之日生效。
第二十四條[合同的份數(sh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_____(蓋章)
推薦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情況報告范文(推薦)二
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是黨的十七大做出的一項重大戰(zhàn)略部署,也是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面臨的重大政治任務。我通過近期的學習,提高了對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認識,加深了對科學發(fā)展觀內(nèi)涵的理解,明確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重點是落實科學發(fā)展觀,解決實際工作中的問題。作為學生管理者,承擔著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日常工作,肩負著引導大學生成長成才的重任,尤需結合工作實踐加強學習,并堅定不移地落實科學發(fā)展觀。
一、結合工作實際,深入學習和理解科學發(fā)展觀
胡錦濤總書記在十七大報告中對科學發(fā)展觀的科學內(nèi)涵作了全面、清晰、精辟的闡述。指出:“科學發(fā)展觀第一要務是發(fā)展,核心是以人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協(xié)調(diào)可持續(xù),根本方法是統(tǒng)籌兼顧。”我們黨所倡導的科學發(fā)展觀,是對黨的三代中央領導集體關于發(fā)展觀的重要思想的繼承和發(fā)展,是馬克思主義關于發(fā)展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集中體現(xiàn),是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的科學理論。深刻領會科學發(fā)展觀的內(nèi)涵是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內(nèi)容之一。對這一論述的理解,我覺得,我們應該結合學校人才培養(yǎng)的目標、教學改革的目標、各個部門不同崗位的工作特點和本職工作來深入學習和體會這一思想的內(nèi)涵,才能夠做到學以致用,把工作水平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
傳統(tǒng)的教育思想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忽視學生的主體地位,進行被動式的滿堂灌,學生成為被動接受知識的容器,教師與學生的地位倒置,教與學脫節(jié)。二是在課堂突出“結論式”教學,學生缺乏參與知識形成過程的主觀能動性,滿足于死記硬背,使學生不能對知識靈活運用。三是教師對“教是為了不教”認識模糊,忽視學習方法的指導,使
學生自學能力普遍較差,步入了重傳授而輕方法、重分數(shù)而輕能力、重理論而輕應用的學習誤區(qū)。學生的素質(zhì)教育受到了忽視,教學質(zhì)量受到了影響。完整意義的教學過程本來就是“教”與“學”的統(tǒng)一,“教”為“學”服務“學”是“教”的落腳點,科學的教學觀要求我們要面向全體學生這個主體。什么是主體性,就是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學習時表現(xiàn)出來的主動性、自覺性、選擇性、創(chuàng)造性。教師如何貫徹以學生為主體的教學觀,首先,要培養(yǎng)學生的主體意識和主體精神,使學生成為主體角色,促使他們產(chǎn)生一種自我概念,產(chǎn)生學習的內(nèi)在動力。其次,要為學生營造良好和諧的氣氛,教師要形成平等、民主的教風。再次,要善于引導主體的積極行為,教師應有意識地發(fā)揮學生參與教學過程的主體性,體現(xiàn)民主性,尊重差異性,增強激勵性。最后,要培養(yǎng)學生主體的創(chuàng)造、創(chuàng)新能力,這是教學設計的最終目標。因此,素質(zhì)教育下的學生學習應該是主動的、獨立的,方法應該是靈活的、有創(chuàng)造性的。要做到這一點,關鍵在于教師要擺正自己的地位和作用,讓學生認識和掌握學習本質(zhì)、規(guī)律和方法,不但掌握知識,更要掌握進入知識大門的鑰匙,提高學生自學能力, 讓學生在寬松和諧的氛圍中健康成長。
二、學習科學發(fā)展觀,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一名優(yōu)秀的教師必須要與現(xiàn)任職務建立起深厚的感情,干一行、愛一行、鉆一行、精一行,在本職崗位上不斷創(chuàng)新進取,努力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貢獻。工作中,努力做好本職崗位工作。做到深入實際、深入教職工、深入學生。切實發(fā)揮好參謀助手作用。在班主任工作方面能為人師表,以身作則,熱愛學生,育人為本,始終本著以培養(yǎng)出新時期合格人才為最終目的,具體實踐中研究學生、結合實際,以嚴肅的態(tài)度、嚴格的要求和嚴謹?shù)淖黠L以及超前的意識做好各項教育教學工作。在工會工作方面能堅持原則,敢說敢當,牢記共產(chǎn)黨員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在工作中力求解決實際問題,團結同志,協(xié)調(diào)聯(lián)系,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以嚴謹細致的態(tài)度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保證了工會工作的有序運行。學校黨
政辦公室副主任是學校領導的參謀助手,在學校整體工作中起著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因此努力做到“三勤”,即腿勤、手勤和嘴勤。對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積極動腦筋、想辦法,為領導獻計獻策,充分發(fā)揮助手參謀作用。
三、以能力培養(yǎng)為本位,搞好課程建設與改革
課程建設與改革是教學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xiàn)人才培養(yǎng)目標的重要途徑。在過去的教學改革的幾年里,我校在課程改革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績,比如,在課程設置上、在課程建設方面,開發(fā)出了許多好的校本課程;在課程整合方面更注重學生能力的培養(yǎng),加大了課程的實踐,對學生綜合能力的培養(yǎng)起到了一定的效果。隨著教學改革的進一步的深入,我們感覺到,現(xiàn)在的課程體系,還不能完全滿足課程建設的目標,課程開發(fā)還需要進一步加大力度,這就需要我們進一步進行教育思想觀念的轉(zhuǎn)變,制定出符合于學生培養(yǎng)目標相適應的課程體系。
通過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對我們今后的教學改革目標,更明確了方向,這對減少行動的盲目性,同時也為今后探索實施高素質(zhì)人才的培養(yǎng)途徑,提高教育質(zhì)量和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思想理論基礎。
推薦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情況報告范文(推薦)三
2020年4月19日
履行崗位職責方面
履行崗位職責方面
【篇1:個人履行崗位職責情況】
個人履行崗位職責情況。
從 7月15日來到南水北調(diào)溫博三標項目部后,一直在質(zhì)量管理部任職,主要負責項目部各個工作面的資料工作,這一年中,自己不論從理論知識,實踐和思想等各個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范文之思想?yún)R報:個人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現(xiàn)就本人一年來的工作和學習情況作以總結。
一、思想方面
一年來我堅持政治理論學習,努力學習十七大會議精神,嚴格按照八榮八恥的行為準則規(guī)范自己的日常行為,遵守國家法紀,服從組織安排。認真閱讀學習每期的公司簡報,關心集團動態(tài)與發(fā)展,思想?yún)R報《個人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在日常工作中從思想上正確認識、對待自己;能正確對待和處理好上級關系;切實為項目領導排憂解難;能正確對待同事,團結互助;努力作好本職工作,辦自己該辦的事;從不越權行事,遇事積極主動向領導匯報和請示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不回避矛盾,推委矛盾;積極團結同事,互幫互學。
二.學習工作方面
2020年4月19日
一年來,本人堅持業(yè)務學習,主要結合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學習項目管理、工程施工技術、水工、公路、建筑等方面的規(guī)范規(guī)定,進一步加強自己的業(yè)務水平。能堅持向有經(jīng)驗的同事虛心請教,積極向領導、前輩負責人學習,努力使項目質(zhì)量管理工作不斷向前進步。
三.在廉潔自律方面,本人能夠自覺學習有關廉潔自律的有關法規(guī)、制度;自覺維護和遵守公司、項目部各項規(guī)章制度,樹立了正確的價值觀、思想觀和取向觀;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堅決執(zhí)行個人重大事項事前匯報和請示制度;服從組織安排,不為個人職務、待遇、職稱等私利找領導;不請客送禮,在日常工作活動中不接受送禮;不以權謀私,自覺接受領導和群眾的監(jiān)督。
回顧自己在在質(zhì)量部的工作經(jīng)歷,我感到誠惶誠恐,深刻的認識到質(zhì)量工作責任重大,也清楚自己還有許多有待提高的地方,還要不斷加強自身的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業(yè)務、思想素質(zhì),為中水十五局的發(fā)展奉獻自己全部的力量。
【篇2: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進一步增強責任和服務意識】
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進一步增強責任和服務意識
隨著公司業(yè)務規(guī)模的的不斷擴大,公司管理水平的不斷提升,公司發(fā)生了日新月異的變化,如何能適應公司的發(fā)展?如何能做好自己的本職
2020年4月19日
工作?作為公司機關的一名員工,我深刻感受到公司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困難與挑戰(zhàn),金融環(huán)境的不斷變化,同業(yè)的競爭逐步加劇,公司的經(jīng)營管理及服務水平偏低等等都制約著公司的發(fā)展。公司的發(fā)展不是某一個人的事,也不光是領導的事,需要大家共同承擔責任、獻計獻策。如何讓我們的銷售一線不畏困難,找準切入點,搶占市場,促進業(yè)務的發(fā)展;讓我們的運營工作人員,消除本位意識,顧全大局,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更好的為一線服務。根據(jù)市公司司務會上總經(jīng)理提出的“機關存在哪些與業(yè)務發(fā)展不相適應的現(xiàn)象,如何改變?”的問題,我認真地進行了思考,結合自身實際,結合財務部的工作,談以下幾點感受:
一、學習方面
當前,公司機關學習氛圍不濃,許多人借口工作忙,事情多,不愿多學些知識,多掌握一份技能,學習不夠主動,存在有敷衍的心態(tài),在學習的方式上,理論聯(lián)系實際、指導實踐不夠,不能真正做到在干中學,在學中干,達到不斷提高的目的。在國壽公司日新月異的發(fā)展的今天,不學習就要被發(fā)展所淘汰。新的政策、新的管理理念、新的操作模式,都需要我們不斷地學。學習使人思維清晰、工作充滿激情與活力。省公司朱總曾說過:沒有學習力就沒有管理力也就沒有領導力。最近幾年,我們公司的管理制度、管理要求、系統(tǒng)建設等方面不
2020年4月19日
停的在發(fā)生變化、在進步,面對新的要求、新的挑戰(zhàn),作為機關的員工唯一的選擇就是學習、學習、再學習,提高、提高、再提高。工作再忙,學習不忘,這樣才能迅速地提高我們的業(yè)務水平和綜合素質(zhì),更好地為基層公司服務。
二、服務意識方面
當前還存在服務基層公司主動性不強,僅滿足于常態(tài)工作,服務質(zhì)量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服務理念必須要有全新的改變,要樹立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的良好理念,經(jīng)過優(yōu)良的服務為業(yè)務一線服務,牢固樹立為一線服務的理念,想業(yè)務之所想,急業(yè)務之所急,為業(yè)務發(fā)展獻計獻策,對于業(yè)務上提交的問題要及時給與查詢和咨詢并答復,不推諉,不扯皮,能在自己這里解決不向領導推,能在本部門解決的不和其它部門扯,要有大局意識,要有配合意識,這樣才能更好的、更細致地做好本職工作。
三、工作方面
不負責任、敷衍了事的工作態(tài)度以前不能有,今后更加杜絕,對待每一項工作要嚴謹、一絲不茍,對于工作中出現(xiàn)的問題要能透過現(xiàn)象看本質(zhì),挖掘產(chǎn)生問題的根源,向領導提出解決問題的好的辦法,更好的履行自己工作職責,適應公司的管理需要。
四、創(chuàng)新進取方面
2020年4月19日
當前機關部分員工和領導干部工作激情不足,在一些問題上怕?lián)L險,怕得罪人,缺乏敢抓敢管的勇氣,在困難面前縮頭縮腦,工作沒有激情;開拓創(chuàng)新意識不強,在思維方式上,有時習慣憑經(jīng)驗考慮問題和辦事,工作原則性有余,靈活性不夠,特別是大膽探索,創(chuàng)新思維方式方法有差距。習慣于老傳統(tǒng),提不出新思路,想不出新辦法。因此今后機關員工必須找思想觀念上的差距:老觀念、老思維,沒有生存的機會,老觀念只能是對工作的抱怨,摧毀我們的工作熱情,損害我們的主動性,因此每位員工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緊跟業(yè)務發(fā)展,要有責任自我更新,融入公司業(yè)務發(fā)展的大氛圍中。觀念轉(zhuǎn)變得快,就會在思想上領先一步,就會感到公司發(fā)展的氛圍。必須轉(zhuǎn)變思想觀念,轉(zhuǎn)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能動性。
今后機關每位員工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人人講貢獻,人人守職責,全面轉(zhuǎn)變我們的服務理念,為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實現(xiàn) 公司各項預算目標而努力!
單桂琴-3-20
【篇3:談履行好崗位職責的基本條件】
談履行好崗位職責的基本條件
首先,要有責任心。這是履行好崗位職責必須具備的工作態(tài)度。沒有積極正確的工作態(tài)度,沒有強烈的工作責任心,是無法干好本職工作
2020年4月19日的。無論處于什么樣的工作崗位,擔任什么樣的工作職務,都只有安心工作崗位,熱愛本職工作才能對自己的工作有責任心。當然,人人都希望擁有一個能夠得到充分尊重、安全舒適、薪水豐厚、稱心如意的工作崗位,既沒有上司的呼來喚去,也沒有下級瑣事的打擾;既沒有工作壓力,也沒有失業(yè)風險。然而,這種理想的工作崗位,在現(xiàn)實生活中是不可多得的,特別是在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經(jīng)濟體制改革的歷史條件下,更是少而又少。人盡其才,這是理想化的用人之道,也是現(xiàn)代人力資源管理追求努力的方向目標,而現(xiàn)實中這種恰如其分的匹配是很少的。那么,面對這種現(xiàn)實情況應該怎么做呢?不妨嘗試一下“即來之,則安之”的自寬做法,從心里上消除對你個人工作崗位的成見,靜下心來,傾注你的感情,使自己逐漸去適應崗位工作,而不是要工作來適應你。一分耕耘,一分收獲。從完成的工作中尋找成功的滿足感和成就感,可能你會發(fā)現(xiàn)你的崗位并不那么令人厭煩,你的工作又是多么的讓人心動。這時你會后悔自己當初的想法又是多么稚嫩可笑。安心自己的工作崗
位,對本職工作有了感情,那么自然而然就有了工作的責任心。
其次,應有工作技能。這是履行好崗位職責必須具備的能力要求。要想履行好崗位職責,除必須具備強烈的工作責任感以外,還必須要有一定的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沒有金剛鉆無法攬下瓷器活。光有工作熱情,而不具備工作能力,是無法適應崗位需要干好工作的。工作能力是干好工作的必要條件。正因為如此,因此每位工作人員都應該具
2020年4月19日
備適應自己工作崗位的知識水平和工作技能。可能你的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應對你當前從事的工作得心應手、游刃有余,也可能確實是有點的大材小用。但也不應好高騖遠,這山望著那山高,豈不知有“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的道理。你能力出眾,工作更應出眾。可能你原來具備適應崗位工作需要的知識水平和工作能力,但也必須考慮到社會形勢的發(fā)展變化,考慮到科學技術進步的日新月異,原有的知識可能早已被淘汰,原有的技能早已落伍,因此無論誰都沒有理由一勞永逸,不思進取。居安思危,未雨綢繆,不斷豐富充實自己才是應有的態(tài)度。第三,要有紀律觀念。這是履行好崗位職責的重要條件。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沒有紀律觀念只要生活在現(xiàn)代社會上,就必須受一定紀律的約束,特別是對于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下的員工,更需要具有牢固的紀律觀念。紀律觀念和責任感
是緊密聯(lián)系的,沒有紀律觀念就不可能有什么工作責任感,同樣沒有工作責任感也就表現(xiàn)不出好的紀律觀念。對于每個員工來說只有樹立了牢固的紀律觀念,才能自覺遵守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和各項管理規(guī)定,工作中才能照章辦事按規(guī)程操作,才能表現(xiàn)出對工作負責的態(tài)度即工作責任感。遠的不說,就看看近在我們身邊的采油集訓班指導教師和學員,她們自開始以來所表現(xiàn)出的進取精神和紀律觀念實在令人佩服。我們應該好好向她們學習,能夠說有了她們的干勁和積極性,什么困難也有辦法克服,干什么工作就不再會叫苦叫累,感到委屈。第四,要有安全意識。安全意識是履行好崗位職責的前提保證。安全是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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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工作必須安全。假若一名職工沒有安全意識,不論有多高的工作熱情,有多強的工作能力,這樣的職工也是不稱職、不合格的職工。因為離開了安全意識,無論對個人,還是對企業(yè)都是一種很大的潛在威脅,意味著時刻有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一旦釀成事故,就會給企業(yè)與個人造成不可估量的生命財產(chǎn)損失。特別是在大力提倡以人為本的今天,更是把安全意識擺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安全意識也是工作責任感的本質(zhì)要求。因此要想切實履行好崗位職責,就必須有安全意識。同時,第五,要有實干精神。干好工作必須有實干精神,空談只能誤事。假設沒有撲下身子、放下架子的實干精神,無論干什么樣的工作,從事什么樣的職業(yè)都會一事無成。光說不做等于不說。在實際
工作中應該是少說多做。講究實干要從小事做起、點滴做起,小事做多了就成了大事。我們都清楚這樣的道理,現(xiàn)實中不論在哪個領域成就事業(yè)的人,都不是一開始就干出石破天驚的大事,都不會一鳴驚人的。包括偉人毛澤東、鄧小平等,她們也是基礎做起的。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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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qū)__________鎮(zhèn)__________集體宿舍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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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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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繼續(xù)履行《__________客運線路租賃承包合同》
2、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共同合伙投資,以承包經(jīng)營的方式有償取得被告的__________至__________的直達快客運輸經(jīng)營權。并經(jīng)被告的指派由原告__________做為股東代表與被告簽訂了承包經(jīng)營合同書(合同期限為六年,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合同期滿),同時也確認了其他股東。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股東__________不幸因病去世,被告卻以此為借口,要求提前終止合同,這是毫無道理的,是沒有法律依據(jù)的。根據(jù)被告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和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報告》和《通知》所確認的事實,股東__________僅僅是作為承包方的股東代表簽訂合同,股東__________不幸因病去世,并不導致原告等人的合伙組織解散,也不會影響合同的繼續(xù)履行,因此,特訴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繼續(xù)履行合同,以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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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合同4篇
合同一旦簽訂后,雙方應當不折不扣地履行。在合同未履行前或履
行中,如需更改或廢止,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一個原
則。但是在另外一種情況下,一方當事人不與另一方當事人商量,單方
面中止合同履行也是受到保護的。
最近綿陽市一縣法院受理了這樣一起案件:一私營家電商與某公司
簽訂了一份購買100臺電視機的合同,每臺電視機價格為1500元,合同
約定由家電商向某公司交付定金3萬元。合同簽訂后,家電商通過其他
渠道了解到與己簽約的公司無現(xiàn)貨,需要向其他彩電商進貨轉(zhuǎn)供而且還
了解到自己所購買的這種彩電實際價位已漲到每臺1700元。這些情況引
起了家電商的警覺,為什么這種彩電已經(jīng)漲價,該公司卻以如此低的價
格與己簽訂合同。家電商恐其有詐,就未履行支付定金的義務。公司一
方見家電商遲遲不付定金,幾經(jīng)催問都無結果,便以家電商違約,要求
其承擔違約責任將家電商告到了法院。
法院在審理中,聽取了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對雙方當事人的舉證,
進行質(zhì)證、認證。主審法官還就此案的關鍵環(huán)節(jié)作了調(diào)查取證,通過這
些工作,獲得了證明這個供貨公司資不抵債,負債累累,拆東墻補西墻
的確切證據(jù)。最后法院判決供貨公司敗訴,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院的判決依據(jù)了新《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辯權原則。所謂不安抗
辯權,是指負有先履行義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jù)證明后履行義務人有財
產(chǎn)狀況嚴重惡化等情形,危及到先履行義務人債權的實現(xiàn)時,可以中止
自己的履行。《合同法》第68條規(guī)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必須有
確切證據(jù)證明對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經(jīng)營狀況嚴
重惡化;二、轉(zhuǎn)移財產(chǎn)、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三、喪失商業(yè)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根據(jù)《合同法》不
安抗辯權原則和有關規(guī)定,供貨公司無力供貨,且經(jīng)營狀況嚴重惡化,
負債累累,家電商為避免遭受財產(chǎn)損失,單方面中止合同履行的行為,
是應當受到法律保護的,更不存在違約問題。
但是,在行使不安抗辯權,單方面中止履行合同中現(xiàn)定的義務的時
候,有一點要特別注意,就是必須要確切證據(jù)證明后履行義務人財產(chǎn)狀
況處于嚴重惡化的狀態(tài),否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一旦簽訂后,雙方應當不折不扣地履行。在合同未履行前或履
行中,如需更改或廢止,須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一個原
則。但是在另外一種情況下,一方當事人不與另一方當事人商量,單方
面中止合同履行也是受到保護的。
最近綿陽市一縣法院受理了這樣一起案件:一私營家電商與某公司
簽訂了一份購買100臺電視機的合同,每臺電視機價格為1500元,合同
約定由家電商向某公司交付定金3萬元。合同簽訂后,家電商通過其他
渠道了解到與己簽約的公司無現(xiàn)貨,需要向其他彩電商進貨轉(zhuǎn)供而且還
了解到自己所購買的這種彩電實際價位已漲到每臺1700元。這些情況引
起了家電商的警覺,為什么這種彩電已經(jīng)漲價,該公司卻以如此低的價
格與己簽訂合同。家電商恐其有詐,就未履行支付定金的義務。公司一
方見家電商遲遲不付定金,幾經(jīng)催問都無結果,便以家電商違約,要求
其承擔違約責任將家電商告到了法院。
法院在審理中,聽取了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對雙方當事人的舉證,
進行質(zhì)證、認證。主審法官還就此案的關鍵環(huán)節(jié)作了調(diào)查取證,通過這
些工作,獲得了證明這個供貨公司資不抵債,負債累累,拆東墻補西墻
的確切證據(jù)。最后法院判決供貨公司敗訴,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院的判決依據(jù)了新《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辯權原則。所謂不安抗
辯權,是指負有先履行義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jù)證明后履行義務人有財
產(chǎn)狀況嚴重惡化等情形,危及到先履行義務人債權的實現(xiàn)時,可以中止
自己的履行。《合同法》第68條規(guī)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必須有
確切證據(jù)證明對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經(jīng)營狀況嚴
重惡化;二、轉(zhuǎn)移財產(chǎn)、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三、喪失商業(yè)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根據(jù)《合同法》不
安抗辯權原則和有關規(guī)定,供貨公司無力供貨,且經(jīng)營狀況嚴重惡化,
負債累累,家電商為避免遭受財產(chǎn)損失,單方面中止合同履行的行為,
是應當受到法律保護的,更不存在違約問題。
但是,在行使不安抗辯權,單方面中止履行合同中現(xiàn)定的義務的時
候,有一點要特別注意,就是必須要確切證據(jù)證明后履行義務人財產(chǎn)狀
況處于嚴重惡化的狀態(tài),否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多重買賣合同如何履行及侵權的認定?多重買賣合同的各個買賣合同均未實際履行,出賣人已將買賣標的物之所有權轉(zhuǎn)移給前買受人,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于后買受人的情形,根據(jù)不同情形不同履行。而侵權的前提是以多重買賣為發(fā)生侵權行為等。
1、多重買賣合同的各個買賣合同均尚未實際履行的。出賣人可以自由選擇某一買受人履行合同的交付義務,但同時,其他買受人可依《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的規(guī)定,以履行合同違約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其他買受人也可依《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guī)定請求解除合同,并就合同未履行遭受的損失向出賣人要求賠償。
2、如果出賣人已將買賣標的物之所有權轉(zhuǎn)移給前買受人的。則此時,出賣人與后買受人訂立買賣合同實際是處分沒有所有權的財產(chǎn),買賣合同無法履行,后買受人可以申請撤銷該買賣合同,也可以依據(jù)生效的合同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3、如果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于后買受人。前買受人不得以與出賣人訂立的買賣合同已生效為由向人民法院請求主張該轉(zhuǎn)移所有權的行為無效,但前買受人可以向出賣人主張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1、須以多重買賣為發(fā)生侵權行為的前提條件。
2、這種侵權行為以財產(chǎn)權為侵害客體,包括所有權和債權。對于其他無法買賣的財產(chǎn)權,如典權、抵押權、知識產(chǎn)權等,或者人身權,不能成為多重買賣中侵權行為的侵害客體。
3、這種侵權行為是一種非典型的侵權行為。具體表現(xiàn)在:它實際上包含了兩種侵權行為,即侵害所有權的侵權行為和侵害債權的侵權行為,具有侵害客體多樣化的特點。它的行為人并非固定,而是在多重買賣中的任何一個主體都可能構成侵權行為人,具有侵權行為主體復雜化的特點。侵權行為的具體方式多樣化,侵奪、搶先登記、另定買賣關系等,均可構成,具有行為方式不規(guī)范的特點。
申請人提出如下仲裁請求事項:1、裁決被申請人履行房屋買賣合同;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約金暫算100天計人民幣114,000元(228萬元×0.05%×100天)(以下所涉貨幣幣種均為人民幣);3、本案仲裁費由被申請人承擔。
申請人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xx年4月15日和4月21日,就申請人購買被申請人位于本市的房屋分別達成了《房地產(chǎn)出售居間協(xié)議》和《上海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申請人已經(jīng)根據(jù)合同履行了合同約定的部分義務,支付了首期房款100萬元(其中包括101室的首期房價款),雙方約定剩余房款由申請人向銀行貸款予以支付。由于被申請人未提供本交易所需的書面材料和相關證明,貸款未能通過。但即使最終貸款未被銀行批準,申請人也一直表示愿意按合同約定在交易時以現(xiàn)金補足。因房價上漲,被申請人以種種理由不愿意交房,又提起仲裁欲解除合同,直至今日申請人仍舊希望被申請人能遵守合同約定接受申請人的履行行為,完成本次交易。同時,根據(jù)合同約定,被申請人應于xx年1月10日前騰出房屋并通知申請人進行驗收交接,被申請人迄今沒有履行。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故意拖延或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申請人可追究其違約責任;被申請人未在約定期限交付房地產(chǎn)的,應支付自應當交付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相當于已付款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遂申請人提出上述仲裁請求。
被申請人答辯并反請求稱:系爭房屋是獨立產(chǎn)權房屋,申請人要求提供的書面材料和相關材料在客觀上是不存在的,且根據(jù)合同約定亦未要求被申請人提供,申請人在銀行貸款未能辦妥的情況下,盡管聲稱現(xiàn)金已備妥,但仍以提供這種不可能存在的文件為履約前提,其無意履行合同的意圖十分清楚,至少未按約履行合同的事實已經(jīng)成立,據(jù)此,被申請人已依法經(jīng)過合理催告解除了合同。為此,被申請人請求仲裁庭駁回申請人的仲裁請求并提出仲裁反請求。
被申請人提出如下仲裁反請求:1、確認解約行為有效;2、裁決申請人支付逾期違約金計140,160元(自xx年5月10日起至xx年12月14日止,共219天,每日640元)。
對于被申請人的仲裁反請求,申請人辯稱:被申請人單方解除合同的行為是無效行為,雙方在合同第九條中明確排除了解除合同的爭議解決方式;合同履行過程中被申請人違約,申請人不存在違約行為,故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支付違約金無事實依據(jù),請求駁回。
二、仲裁庭認定的事實及其依據(jù)
仲裁庭經(jīng)審理查明:xx年4月15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經(jīng)上海某物業(yè)代理有限公司中介,簽訂《房地產(chǎn)出售居間協(xié)議》,被申請人愿意將座落在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某路55弄18號201室的房屋出售給申請人。xx年4月21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了《上海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合同約定被申請人將座落在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某路55弄18號201室,建筑面積141.25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給申請人,房價款178萬元。同一天,申請人又將座落于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某路55弄18號101室建筑面積120.48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給申請人,房價款150萬元。兩份合同均在附件三“付款協(xié)議”中規(guī)定了兩套房屋總的房價款支付方法,即房價款總額328萬元,在合同簽訂后二日內(nèi),申請人支付首期房價款100萬元,被申請人應自籌資金至抵押權人處全額還清抵押貸款余額,注銷抵押登記;申請人同意通過向銀行申請228萬元貸款的形式支付第二期房價款;申請人應在簽訂買賣合同后十日內(nèi)向該貸款銀行申請貸款,簽署借款抵押合同等一切相關協(xié)議,辦理一切相關手續(xù),并支付一切相關費用;“若申請人之貸款申請未經(jīng)貸款銀行審核通過或者審核通過的額度不足申請額度,則申請人應于附件三付款協(xié)議第4條所述送件當日將其補足并支付給被申請人”。付款協(xié)議第4條規(guī)定申請人第二期房價款的支付方式為:“申請人之貸款申請經(jīng)貸款銀行審核通過……且被申請人名義之抵押登記已經(jīng)注銷后7個工作日內(nèi),雙方親自或委托上海某物業(yè)代理有限公司赴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申請辦理產(chǎn)權過戶及抵押登記手續(xù)(送件),并由上海某物業(yè)代理有限公司收執(zhí)收件收據(jù)。待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出具以申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地產(chǎn)證和以貸款銀行為抵押權人的他項權證,且將該他項權證送交貸款銀行后伍個工作日內(nèi),申請人應支付給被申請人第二期房價款,該期房價款由貸款銀行代為支付。”合同補充條款第5款約定“雙方應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各自及時提供本交易所需的書面材料和相關證明”。合同第九條約定:申請人未按本合同付款協(xié)議約定期限付款的,應當向被申請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申請人逾期未付款日萬分之伍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應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七日后申請人仍未付款的,除申請人應向被申請人支付七日的違約金外,“合同繼續(xù)履行,申請人還應繼續(xù)向被申請人支付違約金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違約金按申請人逾期未付款日萬分之伍計算。”合同第四條約定:“雙方同意,被申請人于xx年1月10日前騰出該房屋并通知申請人進行驗收交接。”合同第十條約定:被申請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屋交付(包括房地產(chǎn)交接及房地產(chǎn)權利轉(zhuǎn)移)給申請人,應當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申請人已付款日萬分之伍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四條和第六條約定的應當交付之日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七日后被申請人仍未交付的,除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七日的違約金外,“合同繼續(xù)履行,被申請人還應繼續(xù)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金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違約金按申請人已付款日萬分之伍計算。”合同第十二條約定:“本合同自上海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合同簽訂后,上海市公證處于xx年4月22日出具了(xx)滬證外經(jīng)第12770號《公證書》,確認雙方當事人簽訂的《上海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的效力。被申請人按約歸還銀行貸款,辦妥了出售的兩處房屋貸款的他項權利終止手續(xù),取得了收件收據(jù)。申請人支付了兩套房屋的首期房價款共計100萬元后,即按約定向有關銀行申請第二期房價款的抵押貸款。由于101室安裝樓梯與201室相通,呈復式結構狀,銀行方面要求申請人提供該兩套房屋被開發(fā)商當作一套房屋出售的證明文件,申請人即向被申請人索要。被申請人認為不存在出售一套復式房的情況,上述房屋結構狀況在買賣發(fā)生時申請人是知道的,才與之簽訂買賣合同,且合同中也沒有要求被申請人提供上述文件的條款,被申請人表示無法提供,并催促申請人支付第二期228萬元房價款。在合同簽訂后10日內(nèi),申請人未能與銀行簽訂抵押貸款協(xié)議,xx年7月9日,被申請人向申請人發(fā)出催告函,要求將申請貸款所必需的所有相關資料全數(shù)向貸款銀行提供,并積極履行本次交易中申請人方的相關義務,保證本次交易順利完成。xx年7月26日,申請人致函被申請人,表示第二期房款已備妥,只要被申請人提供分層變成復式的正式變更文件即可付款。xx年10月16日,被申請人致函申請人,表示無法提供申請人所要求提供的文件,且合同中未約定其提供該等文件,并明確要求申請人在五日內(nèi)支付第二期房價款,否則視為申請人單方終止合同。xx年10月25日,申請人又致函被申請人,表示第二期房款早已準備完成,只要被申請人將相關證明文件交給申請人,申請人即可隨時支付第二期房款。xx年12月14日,被申請人發(fā)出《解除合同通知書》,提出解除合同,追究申請人的違約責任,并于次日向仲裁委提交了仲裁申請。xx年3月15日,被申請人又向仲裁委提交了《撤回仲裁申請書》,請求撤回仲裁申請。xx年3月16日,仲裁委以(xx)滬仲案第0893號決定書準予撤回。xx年4月10日,申請人致函被申請人,根據(jù)被申請人撤回申請的行為,提出繼續(xù)履行合同,并表示已準備了相應的房款,希望被申請人提供合同約定的相關材料,以便雙方共同前往交易中心辦理手續(xù)并辦理房屋交接手續(xù),同時聲明對被申請人的遲延交房保留追索的權利。xx年4月15日,被申請人以《回復函》聲明解約行為繼續(xù)有效,要求申請人承擔違約責任,在十日內(nèi)到被申請人處取回扣除違約金后的首期房價款。
三、仲裁庭裁決及其理由
仲裁庭認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上海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合同經(jīng)上海市公證處確認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雙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現(xiàn)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繼續(xù)履行合同,并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被申請人則要求確認合同已被解除,并要求申請人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雙方的分歧集中表現(xiàn)在申請人未支付第二期房價款是否構成違約,以及被申請人是否具有解約權兩個問題上。前一個問題又可以分解為合同約定的支付第二期房價款的期限是否已經(jīng)屆滿,以及如果屆滿,申請人是否具有足夠的抗辯理由不予支付兩個方面。至于被申請人未交付房屋是否構成違約及合同是否應繼續(xù)履行的問題,鑒于被申請人未交付房屋的理由是合同已被解除,故該爭議依附于解約權問題:如果解約權成立,被申請人就不構成違約,合同無需繼續(xù)履行;如果解約權不成立,被申請人就構成違約,必須繼續(xù)履行合同。雙方形成爭議的問題還包括被申請人撤回第一次仲裁申請的行為是否表明其撤回了解約行為的問題。當事人在仲裁庭調(diào)查及辯論過程中、以及在庭后由代理人向仲裁庭提交的書面代理意見中,對本案的爭議發(fā)表了充分的意見,在此基礎上,仲裁庭經(jīng)過評議形成了如下觀點。
第一、關于支付第二期房價款的約定期限是否已經(jīng)屆滿的問題
申請人認為:根據(jù)合同附件三付款協(xié)議第3條約定,第二期房款通過銀行貸款的方式支付,附件三第4條則規(guī)定了第二期付款的三個條件,即“待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出具以申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地產(chǎn)證”、“以貸款銀行為抵押權人的他項權證”、和“將該他項權證送交貸款銀行”。由于雙方未最終交易,“以申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地產(chǎn)證”未能辦出;由于銀行貸款未被批準,“以貸款銀行為抵押權人的他項權證”也未能辦出;他項權證就更不可能送交貸款銀行;故相應的條件未能成就,付款期限沒有到來。同時,根據(jù)附件三第3條約定,如果申請人之貸款申請未經(jīng)銀行審核通過或者通過的額度不足申請額度,則申請人應于“送件”當日以現(xiàn)金補足,由于雙方并未前往交易,故“送件”之日并未到來。因此,申請人支付第二期房款的期限未到,從而也就不存在違約。
被申請人認為:根據(jù)合同附件三第3條約定,申請人第二期房款通過銀行貸款的方式支付,“申請人應于簽訂買賣合同后十日內(nèi)向該貸款銀行申請貸款,簽署借款抵押合同等一切相關協(xié)議,辦理一切相關手續(xù),并支付一切相關費用并申請辦理貸款抵押合同公證手續(xù)(若有)”。現(xiàn)申請人未在十日內(nèi)簽署相關協(xié)議、辦理相關手續(xù),已經(jīng)構成違約。根據(jù)合同附件三第3條的規(guī)定,在貸款不能時,申請人應在“送件”之日以現(xiàn)金補足;而根據(jù)合同附件三第4條約定,“送件”日則為“待申請人之貸款申請經(jīng)貸款銀行審核通過,且公證處出具買賣合同公證書(若有)、借款抵押合同公證書(若有)且被申請人名義之抵押登記已經(jīng)注銷后7個工作日內(nèi)”。因此,申請人未在“送件日”以現(xiàn)金補足亦已構成違約。
仲裁庭認為:雙方的分歧在于對合同約定的理解。首先,根據(jù)合同約定,申請人應在合同簽署后十日內(nèi)辦理銀行貸款申請手續(xù)、簽署貸款抵押合同等一切相關協(xié)議、辦理一切相關手續(xù),在銀行貸款未獲批準的情況下,則應按照合同約定在“送件當日”以現(xiàn)金支付第二期房價款。除非申請人貸款未獲得批準是由于被申請人過錯造成的,否則申請人未在訂立合同后十日內(nèi)簽署貸款抵押合同、辦理一切相關手續(xù),就不能免除按合同約定在“送件當日”以現(xiàn)金支付第二期房價款的義務。第二,合同附件三第4條中對于“送件日”有明文的約定,即“申請人之貸款申請經(jīng)貸款銀行審核通過,且公證處出具買賣合同公證書(若有)、借款抵押合同公證書(若有)且被申請人名義之抵押登記已經(jīng)注銷后7個工作日內(nèi)”,因此,“送件日”在合同約定中是確定的,不存在合同約定不確定或不明確的情況,本案中存在的分歧屬于履約過程中如何理解合同約定的問題。申請人方同意送件之日是可以界定和發(fā)生的,但認為由于二手房交易通常由中介機構從中安排一切交易程序,何時送件也由中介方安排,所以送件日的確定有賴于中介方的通知;被申請人方則認為送件日由合同本身加以確定。仲裁庭認為,中介方安排交易并非合同履行的必備條件,合同本身也明確約定了雙方親自或委托中介方辦理送件手續(xù)兩種可以選擇的安排,況且中介機構亦只能根據(jù)合同而不是撇開當事人意愿自行確定日期送件,所以送件日是合同當事人約定的、而不是非當事人指定的履行期限。由于申請人貸款申請未獲得銀行批準,其中“貸款申請經(jīng)貸款銀行審核通過”和公證處出具“借款抵押合同公證書”兩個條件無法成就,而該兩個條件均屬于需申請人進行一定行為即與銀行簽約和向公證處申請辦理公證才能得到的結果,且又是合同附件三第3條約定的申請人義務,申請人以其自身不履約導致的后果、而不是對方的過錯作為抗辯理由,來論證“送件日”并未到來,顯然是不能支持的,亦與合同約定的買賣合同簽訂后十日內(nèi)申請人完成申請貸款、簽署借款抵押合同、申請辦理借款抵押合同公證手續(xù)的期限相違背。第三,根據(jù)合同約定,“經(jīng)貸款銀行審核通過”和“被申請人名義之抵押登記已經(jīng)注銷”是確定“送件日”的必要條件,“公證處出具買賣合同公證書(若有)、借款抵押合同公證書(若有)”是或然條件,而根據(jù)合同附件三第3條的約定,“簽署借款抵押合同”及“申請辦理借款抵押合同公證手續(xù)”均“應于簽訂買賣合同后十日內(nèi)”完成。由于“被申請人名義之抵押登記已經(jīng)注銷”在合同訂立時已經(jīng)完成,因此,本案中“送件日”應確定為申請人簽署貸款合同(表明其貸款申請已經(jīng)銀行審核通過)的合理期限或“公證處出具買賣合同公證書”兩者中后一個期限之后的7個工作日。由于簽署貸款合同的合理期限即《上海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訂立后十天內(nèi)的期限為晚,應據(jù)此確定。這樣,辦妥貸款的最后期限應該是xx年5月2日,該日為法定休息日,延期至5月8日,即此后的第一個工作日,雙方應在隨后的七個工作日內(nèi)送件,同時申請人以現(xiàn)金補足房款。5月8日隨后的七個工作日的最后一天是xx年5月17日,當事人未最遲于該日送件,屬于不履行合同義務。
第二、如果申請人支付第二期房款的約定期限已經(jīng)屆滿,申請人是否具有足夠的抗辯理由不予支付的問題
即使申請人未如期支付第二期房價款,也不能當然認定申請人就一定構成了違約,因為申請人仍然可能具有一定的抗辯理由,從而避免其付款義務。申請人在本案中主張的抗辯理由是針對未能申請到貸款的,即貸款不能的原因在于被申請人未提供相關文件和材料。被申請人則一再強調(diào)這種文件既是合同未約定的,又是客觀上不存在的。
對于未按約定在送件之日以現(xiàn)金補足房價款,申請人于代理詞中表示承認若在送件之日“申請人不支付第二期房款,則是造成根本違約”,但申請人的抗辯理由時是本案中送件之日尚未到來。而被申請人也主張若申請人送件之日未補足房款即構成違約,但認為送件日已經(jīng)屆滿,未予送件是申請人違約造成的。仲裁庭認為,本案審理之201室和另案審理之101室分別記載于兩張不同的產(chǎn)權證,屬于兩套房屋,雙方買賣亦簽訂了兩份合同,故事實上只存在雙方在一次交易中完成了兩套房屋的買賣,不存在將101室和201室作為一套房屋出售的情況,因此申請人要求提供的證明在客觀上不可能存在,合同中沒有也不可能約定提供這樣的文件。至于該兩套房屋客觀上已被打通,外觀上類似于一套復式房屋,申請人認為屬于結構變更,被申請人認為屬于裝修現(xiàn)狀。鑒于訂立合同時被申請人未作隱瞞,申請人在購買時已經(jīng)察看房屋、了解房屋狀況,但未提出異議,既未要求被申請人恢復原狀,亦未特別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批準變更的文件,應視為申請人認可現(xiàn)狀,除非申請人證明這種情況違反了國家的禁令,否則不應加重被申請人的合同義務,不能要求其提供合同中未明文列出、且為一般交易所不需要的文件。況且,即使這種情況違反了國家禁令,被申請人亦可選擇恢復原狀或申請批準變更兩種救濟途徑,并非只有申請批準變更一途。由于申請人未能指出違反何種國家禁止性規(guī)定,仲裁庭認為申請人所主張的被申請人打通房屋的行為已經(jīng)違反了有關法律、需要獲得特別批準的依據(jù)不足,申請人應按現(xiàn)狀接受房屋。至于申請人稱合同補充條款第5條明確規(guī)定了雙方“各自及時提交本交易所需相關材料和相關證明”、表明合同中已經(jīng)記載了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材料的義務一節(jié),仲裁庭認為上述文只能理解為一般交易所必須、以及為雙方特別約定的材料和證明,不能推導出相關材料和相關證明就是申請人要求的變更文件的結論,這是因為本案申請人特別要求的文件在一般交易中是不存在的,而在本案中又未經(jīng)當事人特別約定。鑒于申請人明確表示將101室和201室當作一套房屋銷售的證明是“涉及到我方申請貸款之銀行是否放貸之關鍵”,表明其將兩套房屋當作一套房屋來申請貸款而未獲批準,申請人未舉證證明其又將兩套房屋分別申請貸款但銀行仍然要求提供相應材料,故不能排除相關材料問題的提出屬于申請人申請不當?shù)暮蠊V俨猛フJ為,本案中房屋按現(xiàn)狀無法獲得貸款,屬于合同約定之“貸款申請未經(jīng)貸款銀行審核通過”,申請人應按合同約定以現(xiàn)金在“送件當日將其補足并支付給被申請人”。然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盡管申請人曾經(jīng)表示過房款已備妥,照理合同已經(jīng)可以實際履行,雙方應即辦理“送件”手續(xù),但申請人仍然表示“一俟貴方的正式文件到位即可付款”,單方面將被申請人出具變更文件作為申請人以現(xiàn)金支付房價款的前置條件,而不是在備妥房款后明確表示即可送件,表明申請人并無立即送件的意愿。需要指出的是,申請人代理人在庭審后向仲裁庭提交的書面代理意見中也明確表示:“申請人在以現(xiàn)金補足第二期房款的前提下已經(jīng)不需要被申請人提供房屋變更結構的相關證明”,足以證明將出具變更文件作為申請人以現(xiàn)金補足房價款的前置條件是不能成立的。由于前置條件不能成立,因此,雙方未實際送件的責任在于申請人。現(xiàn)申請人以其不愿立即送件而導致的客觀上未送件的后果,作為其不應承擔責任的依據(jù),顯然也是企圖從自身的不履約中獲取利益,是不能支持的,應認定為違約。至于申請人在庭審中對“我方的房款已備妥”解釋為是表示只要被申請人提供變更文件即可辦妥貸款,顯然與文含義不符。因此,鑒于被申請人不負有向申請人提供雙方未約定的所謂變更文件的合同義務,申請人關于未能獲得貸款的責任在于被申請人的抗辯理由不能成立;鑒于申請人明確表示房款已經(jīng)辦妥,所謂變更文件已經(jīng)不再需要,未立即以現(xiàn)金補足房價款從而不能同時辦理送件手續(xù)的責任在于申請人。
第三、關于被申請人是否具有解約權問題
申請人認為:合同法的精神是當事人意思自治。雙方在合同中已經(jīng)約定“申請人未按本合同付款協(xié)議期限付款的,應當向被申請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并特別明確排除了被申請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根據(jù)“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的原則,被申請人不得行使已被排除的解約權。
被申請人認為:系爭合同是一份格式合同,其中有約定解除的內(nèi)容,雙方劃去相應內(nèi)容只能說明雙方未選擇約定解除,決不能擴張解釋為雙方同時排除了法定解約權,法定權利的放棄必須基于當事人的明示。因此,在經(jīng)過長達五個月之久的催告后,被申請人有權根據(jù)合同法規(guī)定以經(jīng)過合理期限的催告為由行使法定解約權。
仲裁庭認為:首先,雙方使用的合同文本是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上海市房地產(chǎn)買賣示范文本,雖然不同于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xié)商其條款的格式合同,但示范文本屬于供當事人參照訂立或約定采用的合同文本,當事人可根據(jù)需要對合同文本進行增刪。根據(jù)合同法第九十三條和第九十四條的規(guī)定,合同解除權分為約定解除權和法定解除權,示范文本第九條第二項及第十條第二項是關于雙方在合同中約定解除權的內(nèi)容,雙方在合同中劃去關于約定解除權的內(nèi)容表明該部分內(nèi)容不再存在,即雙方未作行使解約權的約定。由于雙方未明文約定不得行使解約權,故不能據(jù)以作出雙方已排除解約權的推定,申請人的觀點不能成立。第二,在未約定合同解除權的情況下,被申請人擁有行使法定解約權的權利,關鍵是看解約的事實依據(jù)即違約行為和法律依據(jù)是否成立。被申請人明確表示其行使解約權的依據(jù)是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三項規(guī)定,即“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jīng)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nèi)仍未履行”。在房地產(chǎn)買賣關系中,買方的主要義務是支付房價款。由于申請人在簽約后十天內(nèi),甚至直至仲裁庭調(diào)查終結仍然未能申請到銀行貸款,本案應按以現(xiàn)金補足的方式支付第二期房價款,鑒于按照合同可以確定按該方式履行合同時送件的最后期限為xx年5月17日,申請人從次日起未支付房款的行為構成了違約,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的違約事實已經(jīng)形成。第三,被申請人從xx年7月9日起以書面形式進行了催告,至xx年12月14日書面通知解除合同,期間經(jīng)過了5個月零5天,由于合同法未規(guī)定合理期限的具體期間,仲裁庭參照其他情況并考慮本案的特殊性質(zhì)予以確定。被申請人代理人認為,盡管合同法對合理期限未作規(guī)定,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xx]7號)第15條規(guī)定了三個月為合理期限,該解釋雖然只適用于一手房買賣,然而在沒有其他規(guī)定的情況下參照該解釋的精神是合理的。仲裁庭認為,鑒于本案中被申請人的催告期限超過了5個月,該期間正是上海市房地產(chǎn)價格的波動時期,而申請人抗辯付款的理由即提供兩套房屋變更為一套的相關材料既不能成立,在客觀上亦永遠無法滿足,因此,如果不解除雙方的合同關系,本案的房屋買賣將永遠無法達成,合同目的不可能得到實現(xiàn),法律關系的不確定性無法得到消除。據(jù)此,仲裁庭認定被申請人解除合同的行為具有合理性,其催告已經(jīng)經(jīng)過了合理的期限,被申請人依法享有解除合同的權利。
第四、關于被申請人撤回第一次仲裁申請的行為是否表明其撤回了解約行為的問題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已向仲裁庭撤回了前一次仲裁申請,表明其撤回了解約行為,應繼續(xù)履行合同。被申請人認為撤回仲裁申請只是因認為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向仲裁機構提出對解除合同行為效力異議的權利在于對方。仲裁庭認為,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對方后即已生效,不存在撤回的問題。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此,只有在異議成立后,解約行為才能被認定為無效。解約通知到達對方后只能被認定無效,是不能撤回的。
此外,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房屋的單價,但合同附件三付款協(xié)議則約定了兩套房屋總的房價款和支付方式,被申請人將兩套房屋總的首付款100萬元平均計入兩套房屋,即認為申請人對兩套房屋各支付了50萬元首付款,這種計算方式不影響兩套房屋的總價,亦不影響申請人承擔違約金的數(shù)額,可予采納。
綜合上述各點,仲裁庭認為,由于被申請人合法行使了合同解除權,合同已經(jīng)解除,不再繼續(xù)履行,被申請人亦不具有交付房屋的義務,故申請人的仲裁請求應予駁回;由于申請人違約未支付房價款,且經(jīng)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nèi)仍未履行合同義務,被申請人的解約行為成立,申請人應根據(jù)合同約定承擔自xx年5月18日起至xx年12月14日止的逾期違約責任,即承擔1,280,000元×210天×0.0005=134,400元的逾期付款違約金,考慮到仲裁庭支持被申請人仲裁請求的比例,本案仲裁反請求部分的仲裁費用(已由被申請人預繳)由申請人承擔96%,被申請人承擔4%。鑒于被申請人逾期違約金可在已經(jīng)收到的第一期房價款中予以扣除、余款歸還申請人的表示與法無悖,可予采納。
基于以上理由,申請人朱某、葛某與被申請人高某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履行糾紛案,仲裁庭裁決如下:
一、申請人朱某、葛某要求繼續(xù)履行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高某于xx年4月21日簽訂的購買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某路201室的《上海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的仲裁請求不予支持;
二、申請人朱某、葛某要求裁決被申請人高某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1.4萬元的仲裁請求不予支持;
三、確認被申請人高某xx年12月14日《解除合同通知函》有效,解除被申請人高某與申請人朱某、葛某于xx年4月21日簽訂的買賣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某路201室的《上海市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
四、申請人朱某、葛某應向被申請人高某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34,400元;
五、本案仲裁費用人民幣31,952元(已由申請人預繳),由申請人朱某、葛某承擔;本案反請求部分仲裁費用人民幣32,161元(已由被申請人預繳),由申請人朱某、葛某 承擔人民幣30,874.56元,被申請人高某承擔人民幣 1,286.44元。
原告浙江湖州中意達水處理設備有限公司(下稱中意達公司)與被告寧波樂偉機械有限公司(下稱樂偉公司)于xx年12月31日簽訂一份加工定作合同,由原告為被告定作泉水生產(chǎn)線設備一套,合同總金額為10.9萬元。雙方約定由原告按被告的要求提供設備材料,交貨時間為xx年1月16日,并約定了有關質(zhì)量要求、技術標準、報酬結算方式及履行期限等。同時約定:“供方必須負責全部泉水生產(chǎn)線設備的管路、設備等附屬設備的安裝、調(diào)試達到出水標準,經(jīng)需方驗收合格后一周內(nèi)付清余款。”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被告樂偉公司共向原告中意達公司付款人民幣63040元。后因雙方發(fā)生糾紛,原告未對設備進行安裝調(diào)試,被告另請他人安裝調(diào)試后將該設備出售。原告中意達公司于xx年8月10日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被告支付尚欠加工費人民幣45960元。被告樂偉公司辯稱,原告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安裝調(diào)試、使設備達到約定出水標準的義務,故原告對尚余貨款不具有請求權。
[分析]
本案的爭點是被告樂偉公司是否享有后履行抗辯權。筆者認為,被告不享有后履行抗辯權,應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尚余加工費,理由如下:
1.合同當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辯權的基礎和前提是雙方當事人應當是因同一合同互負債務,在履行上有一定的關聯(lián)性,兩項債務間應當有對價關系。本案中,雙方簽訂的合同為加工定作合同,從合同約定內(nèi)容看,原告交付定作物,被告支付加工報酬,雙方互負對待給付義務,因此,從合同分類理論上看,該合同屬于雙務合同。雙務合同的牽連關系以及當事人依據(jù)合同所產(chǎn)生的協(xié)作關系表明,抗辯權的行使人必須是忠于合同,期待合同得到正確履行的,所以根據(jù)誠信原則,對方須履行相應合同義務,由此來保障合同實現(xiàn),維護交易秩序。
2.就本案而言,原告履行了合同的主要義務,交付了定作物,被告就應當支付對價——10.9萬元的加工費。按照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原告未履行安裝調(diào)試、使設備達到約定出水標準的義務,這確實是“履行債務不合約定”的情況,但被告只能在原告未履行的合同義務范圍內(nèi)“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即有權拒付尚余加工費。
但從整個合同來看,安裝、調(diào)試顯然不是原告的主要合同義務,原告未安裝、調(diào)試并未構成根本性違約,被告僅就原告未履行的合同義務享有后履行抗辯權,而不能以安裝調(diào)試的附隨義務來對尚余的45960元加工費行使后履行抗辯權,尤其是被告另請他人安裝后已將該設備出售,實際已實現(xiàn)合同目的。
所以,本案中,被告樂偉公司拒付45960元加工費與原告中意達公司未履行安裝調(diào)試義務之間并不存在對價關系,被告樂偉不享有后履行抗辯權。這樣處理符合后履行抗辯權的法理和立法意圖,有利于保護經(jīng)濟交易關系。本案中,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的過程中,被告才主張后履行抗辯權,顯然已脫離了合同法設立該項制度系為保證合同義務得以正確履行的初衷。
3.在一方當事人部分履行合同的情況下,就合同已履行部分而言,一方當事人只享有權利,對方當事人只負有義務,雙方?jīng)]有具有對應關系的權利,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可能行使后履行抗辯權;就合同未履行部分而言,一方當事人享有的要求、對方為對待給付的權利,與對方當事人享有的要求、一方當事人為給付的權利之間互為對價,具有對應關系,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行使后履行抗辯權。
但特別要注意的是,對方當事人在合同未履行部分享有的要求、一方當事人為對待給付的權利,與一方當事人在合同已履行部分享有的要求、對方當事人為對待給付的權利之間不互為對價,沒有對應關系,對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行使后履行抗辯權。
在本案中,被告拒付設備余款,已超出正當?shù)暮舐男锌罐q權范圍,因原告的行為屬合同部分履行不適當,被告只能對其履行不適當?shù)牟糠窒鄳惺箍罐q權,而不能拒絕支付全部設備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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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崗位 干好本職工作
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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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zhí)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維護黨的團結和統(tǒng)一,對黨忠實老實,言行一致。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于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xiàn)象做斗爭。
3、加強理論學習,提高自身素養(yǎng)
保持學以致用的優(yōu)良學風。學習是一個人增長才干、提高素質(zhì)的必由之路,是做好各項工作的重要基礎。努力學習,深入思考,堅持不懈地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zhì)和工作能力。自覺把學習作為一種政治責任、一種精神追求、一種立身之本。工作中,要加強政治理論學習,不斷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尤其是要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fā)展觀,不斷提高運用科學發(fā)展觀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促進工作的措施、干好工作的本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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鉆業(yè)務精以求精,要做到干一行,愛一行,鉆一行。要把理論知識融會到具體的工作實踐中去,認認真真為師生做事,把師生滿意不滿意、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作為工作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保持敬業(yè)的癡情,就是要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樹立科學嚴謹和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抓好每一天、干好每件事。以上感悟,與大家共勉,不妥之處,請批評指正。真誠地拜托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繼續(xù)支持和幫助我!履行崗位職責 實現(xiàn)人生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