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在傳達信息、分析問題和提出建議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怎樣寫報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報告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報告文章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思想政治表現及健康狀況自我評價報告篇一
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新條例)。新條例對生育政策、計劃生育管理、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流動人口計生服務管理等內容進行了修改和調整,將于2019年1月1日起與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同步施行,據了解,這在全國計劃生育地方性法規修訂中屬首例。
省衛生計生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廣東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堅決擁護中央決定,高度重視生育政策調整工作,各有關部門積極推動、多方協調、抓緊推進,才使得《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能如此快速地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
該負責人介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修訂始終堅持“三個原則”。一是法制統一的原則。遵循《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修改思路,并充分考慮廣東省工作實際,實現與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內在統一。二是以人為本的原則。新條例的修訂進度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盡早出臺,盡早讓群眾享受生育政策調整的成果。新條例刪除了很多與“全面兩孩”政策不相協調的規定,省際間生育政策的適用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由當事人自行選擇適用等等,這些都凸顯了以人為本的原則。三是堅持操作性與實用性并重的原則。獎勵優待按照“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的原則,兼顧了《條例》的操作性和實用性。
新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并明確界定“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多生育子女的,屬于超生”。關于再生育,新條例規定了三種可再生育的情形,一是因子女死亡,現無子女的,可再生育兩個子女;二是因子女死亡,現只有一個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三是有些情形如再婚家庭的再生育情況比較復雜,還需要進一步研究論證后再出臺規定。
新條例取消了原條例對家庭收養子女影響其生育行為的規定。公民收養子女的,既不影響其自身的生育權利,也不影響其獲得計劃生育獎勵扶助的權利。
新條例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規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將原來的獨生子女母親產假調整為獎勵假30天。這意味著,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不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產假的優待;同時,丈夫的陪產假從10天增加到15天。新條例還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實行計劃生育的,繼續享受各項獎勵扶助和優先優惠政策,比如新條例實施前的獨生子女父母,且終生只生一個子女的,退休時可享受獎勵待遇。
新條例規定,生育第一個和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辦理生育登記,生育第二個子女不需要進行生育審批,只需要辦理生育登記即可。但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條件需要再生育的,仍需經衛生計生部門批準。
新條例規定實行誠信管理,將公民計劃生育情況納入社會信用體系。這意味著,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多生育子女,將在申請貸款、出行、享受公共服務等諸多方面受到限制。
新條例還規定推行避孕節育自主選擇,刪除上環、結扎和查環查孕的有關規定;取消計劃生育合同管理制度;減輕對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子女的法律責任,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征收社會撫養費,只督促補辦相關手續;取消禁止招聘錄用沒有計劃生育證明流動人口育齡婦女和禁止向沒有計劃生育證明流動人口育齡婦女出租、出借房屋的規定。
對于社會上流傳的一些諸如“計劃生育放開了”、“我國將不再實行計劃生育”等不實言論,省衛生計生委有關負責人回應,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并不意味著計劃生育政策的取消,更絕不是對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否定。
開展計劃生育工作40多年來,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有效控制了人口過快增長的勢頭,有效緩解了人口對資源環境的壓力,改善了人民群眾的生存和發展狀況。如果不實行計劃生育,人均耕地、糧食、森林、淡水資源等會比目前低20%以上,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生活質量的提高。實踐證明,推行計劃生育,有力促進了經濟增長、社會進步和民生改善,有力支撐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了堅實基礎。我國實行計劃生育也為世界人口發展和減貧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樹立了負責任人口大國的良好形象。
黨的xx屆五中全會決定“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可見,“全面兩孩”是現階段計劃生育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當前,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既要調控人口總量,優化人口結構,引導家庭負責任、有計劃地生育,管控可能出現的風險,防止出生人口出現大幅波動,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又要努力為群眾提供優質的生殖健康、婦幼保健服務,提升人口素質,促進家庭幸福,同時,還要依法嚴控政策外多孩生育,對違法生育者,堅決依法處理,維護良好的生育秩序。
未來相當長的時期內,人口眾多的基本國情和基廣東省情不會發生根本改變,人口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壓力、人口與資源環境的緊張關系仍將長期客觀存在,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仍必須長期堅持。同時,人口與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也將不斷賦予計劃生育基本國策新的內涵和使命。廣東省將采取有力措施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落實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新條例,進一步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促進廣東人口均衡發展,為廣東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思想政治表現及健康狀況自我評價報告篇二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后有哪些變化呢,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關于新修訂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變化,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1、提倡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者可再生育。新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并明確界定“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多生育子女的,屬于超生”。關于再生育,新條例規定了三種可再生育的情形,一是因子女死亡,現無子女的,可再生育兩個子女;二是因子女死亡,現只有一個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三是有些情形如再婚家庭的再生育情況比較復雜,還需要進一步研究論證后再出臺規定。
2、收養子女不影響生育權利。新條例取消了原條例對家庭收養子女影響其生育行為的規定。公民收養子女的,既不影響其自身的生育權利,也不影響其獲得計劃生育獎勵扶助的權利。
3、取消二孩生育審批制度,實行二孩生育登記制度。新條例規定,生育第一個和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辦理生育登記,生育第二個子女不需要進行生育審批,只需要辦理生育登記即可。但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條件需要再生育的,仍需經衛生計生部門批準。
4、以人為本,省際間生育政策的適用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由當事人自行選擇適用。
新條例規定“育齡夫妻自主選擇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刪除了原來關于上環、結扎和查環查孕的有關規定及相應處罰。但上環結扎作為長效避孕節育措施,如果群眾自主自愿選擇的,衛生計生部門將繼續提供優質服務。
1、取消晚婚(10天)晚育假(15天)。
3、丈夫的陪產假從10天增加到15天(只要符合政策生育者)。
1、計劃生育情況納入社會信用體系。新條例規定實行誠信管理,將公民計劃生育情況納入社會信用體系。這意味著,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多生育子女,將在申請貸款、出行、享受公共服務等諸多方面受到限制。
2、減輕對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胎子女的法律責任。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征收社會撫養費,只督促補辦相關手續,但是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三胎以上子女的,依然要征收社會撫養費。
1、新條例實施之后,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
2、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省戶籍夫妻,可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準,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的夫妻,如果在新條例之后再生育子女,就不再繼續給予獎勵。但此前已經享受的待遇不用退還。
1、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
2、“全面兩孩”不等于計劃生育政策的取消;
3、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多生育子女即超生的,仍然要依法依規處理(含征收社會撫養費和相應的黨紀政紀處理)。
思想政治表現及健康狀況自我評價報告篇三
將計劃生育執行到底,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關于“2019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政策解讀”的詳細內容,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全面二孩”的放開令王女士一家特別高興。大孩今年7歲,王女士一直希望孩子能有個伴。因為不知道政策什么時候落地,王女士目前在備孕階段。對于生二孩,王女士最擔心的是到時要辭職照顧孩子。王女士說自己在普通小公司上班,擔心享受不到全面二孩的福利待遇,所以到時候可能要辭職,而這會增加家里的經濟負擔,所以希望能給予一定程度的補助。
南都記者采訪中了解到,和王女士有相同擔心的市民不在少數,她們一方面想要生二孩,但又擔心因此影響工作,并帶來經濟負擔。“生二胎最主要是經濟問題,希望能為二胎媽媽多創造就業機會。”市民張女士是70后媽媽,大孩已經9歲,全面二孩政策出來后,她就開始備孕,準備生二胎,讓自己的孩子有個伴。不過讓她苦惱的是,最近她正在找工作,被問得最多的問題就是,“你準備生二胎嗎?”找工作時不被歧視,這是張女士最期盼的。考慮到自己是高齡產婦,身體恢復起來沒有年輕時快,張女士希望能夠有二胎獎勵假,并給予一定的醫療費用補助。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昨日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確,全國統一實施全面二孩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根據全面二孩政策的新形勢,草案中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長,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等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至于市民關心的“全面二孩”政策何時落地深圳問題,南都記者了解到,根據此前深圳“單獨二孩”政策的放開步驟來看,需要等《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后,才能“落地”執行。修法程序上如同“單獨二孩”一樣,先由廣東省衛計委提出修改方案,報請省政府批準。省政府再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修訂相關條例,修訂草案獲批后才正式落地。
深圳政策還未落地,“全面二孩”政策一出,深圳各大醫院婦產科和生殖中心的醫生們的門診量都在增加。南都記者從深圳多家醫院了解到,每天都有市民要求加號。龍崗區人民醫院自“全面二孩”政策出臺后就設立了“二胎咨詢診室”,由醫院產科專家領銜坐診,每天來咨詢的有45-60個人,年齡在30到 45歲之間,孩子小的才幾個月,大的已經上初中了。
婦科學科帶頭人、深圳市婦幼保健院院長姚吉龍博士介紹,全面二孩受惠人群為70后,而最小的70后也已36歲,超過35歲即為高齡孕產婦,考慮到高齡女性生育二胎的風險增加,市婦幼在紅荔、福強兩個院區都開設了二胎門診。有需要的市民來到二胎門診,可立即建立二胎檔案,接受專家指導,同時可優先做產檢和在醫院分娩。
龍崗區人民醫院自“全面二孩”政策出臺后就設立了“二胎咨詢診室”,由醫院產科專家領銜坐診,每天來咨詢的有45-60個人,年齡在30-45歲之間,孩子小的才幾個月,大的已經上初中了。
省人大代表,深圳市人民醫院院長邱晨認為,在國家政策的指導下,不同城市應該根據自身情況來制定相關的實施辦法。不少市民因為工作忙等原因而不愿意生二孩,邱晨覺得,這需要深圳做政策上的傾斜。“深圳經濟條件好,可制定一些更優惠的政策。”邱晨說,福利待遇獎勵等方面,可以適當放寬,鼓勵市民生育二孩。
“全面放開二孩后,深圳平均生育年齡會提高。”深圳市政協委員,市婦幼保健院副院長趙曉山說,目前深圳平均生育年齡是28歲,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后,平均生育年齡將超過30歲,這意味著有許多高齡產婦。所以在深圳落地方面,趙曉山認為,可以給予高齡產婦一些傾斜性福利。
趙曉山介紹,深圳市每年分娩出生人口在20萬-22萬左右,全面二孩后這個數字可能會增加。這個分娩量在全國處于前列,這和深圳的人口結構有關。盡管深圳以年輕人居多,但也有人口老齡化趨勢,加上生育二胎的不少是高齡產婦,高齡產婦的生育風險大,身體恢復也不如年輕女性,趙曉山認為深圳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該延長產婦的生育假,讓產婦能夠更好地恢復。
———大孩已經9歲的70后媽媽張女士已開始備孕,一方面想要生二孩,但又擔心因此影響工作并帶來經濟負擔。
思想政治表現及健康狀況自我評價報告篇四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已經進行了修改,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關于2019年《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最新修改,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2019年9月29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第66號》,《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已由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于2019年9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9月29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六)因子女死亡無子女的,可再生育兩個子女;
“(七)因子女死亡只有一個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除前款規定的條件外,因特殊情況可以再生育的條件,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報經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施行。
“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對再生育子女的申請作出的批準,應當報上一級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二、刪除第二十二條。
此外,還對條文順序作了相應調整。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至本決定公布之日,再婚夫妻和子女病殘家庭再生育的條件,按照本決定的規定執行。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思想政治表現及健康狀況自我評價報告篇五
2019新修訂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簡述)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進行了最新修訂,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搜集了關于新修訂《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簡述,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1.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實行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
2.夫妻雙方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實行計劃生育是違法行為。
3.城市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單位負責、居民自治、社區服務。
4.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由其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共同負責,以現居住地為主,納入現居住地的日常管理。
5.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多生育子女的,屬于超生。
(1).因子女死亡無子女的,可再生育兩個子女;
(2).因子女死亡只有一個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條件的情形。
7.育齡夫妻自主選擇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預防和減少非意愿妊娠。
8.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具體辦法按省有關規定執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后落實節育措施的,節育手術費用由本人支付。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10.實行生育登記和再生育審批制度。鄉鎮、街道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負責生育登記和再生育審批具體工作。生育第一個和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辦理生育登記。
11.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應當征收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由縣級或者不設區的地級市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委托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作出征收決定,具體工作由所屬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執行,村(居)民委員會和有關單位應當協助執行。
12.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鄉鎮集體企業對其超生職工應當給予開除處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對超生的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應當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13.在評選先進集體、授予個人榮譽稱號和確定綜合性獎勵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任用等方面實行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度。
14. 各級人民政府將公民計劃生育情況納入社會信用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