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并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方案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方案范文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店鋪pk激勵方案篇一
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為了能夠更大發揮個人潛力和提高團隊協作能力,特制定此制度。
一、獎勵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二、獎勵標準
1.嚴格遵守公司、部門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服從上級安排。
2.行業基礎知識扎實,專業技能強,銷售能力強。
3.工作認真負責、兢兢業業。
4.服務態度優秀、服務水準高、并受客戶表揚。
5.團結互助、樂于助人。
6.個人素質高,職業形象佳。
7.鉆研業務,參加并通過相關考試。
8.月、季、年等階段銷售業績名列前茅或個人業務發展快。
9.對項目、部門、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
三、獎勵類型
1.公開口頭表揚
由部門主管、經理、公司領導在銷售日會、周會、公司項目例會及公司大會等會議上口頭表揚。
2.給予待遇優待機會
(1.)優先列入后勤提成考察審核名單
(2.)優先列為公司后備干部培養
(3.)優先參加公司出資的各種社會培訓或外地考察學習。
3.提前轉正、底薪上調
試用人員提前轉正、正式員工給予底薪上調。
4、獎金、獎品、榮譽證書、帶薪年假
根據不同獎項、貢獻度給予不同的獎勵
四、專業獎項
公司視員工所做成績的不同設定以下獎項并頒發獎金。
(1)月、季、年銷售冠軍,銷售冠、亞、季軍獎
每月、季、年根據銷售業績頒發月、季、年銷售冠軍,頒發銷冠、亞、季軍獎。
獎勵辦法:月銷售冠軍獎勵:榮譽證書+100元獎金。
季度銷售冠軍獎勵:榮譽證書+200元獎金。
年銷售冠軍獎勵:榮譽證書+500元獎金+3天帶薪假期。
年銷售亞軍獎勵:榮譽證書+400元獎金+2天帶薪假期。
年銷售季軍獎勵:榮譽證書+300元獎金+1天帶薪假期。
備注:a、對于新進員工未轉為正式員成為銷售冠軍,直接晉升為正式員工。
b、對于完成并超額完成任務,按照公司規章制度的標準對于超額部分進行
再次提成。
(2)月“最佳銷售團隊獎”
公司四個銷售小組,月業績完成度最高,銷售總額第一。
獎勵辦法:
扣除最差銷售團隊每人50元作為最佳銷售團隊成員獎勵。并授予最佳銷售團
隊獎牌一枚(類似于流動紅旗)
(3)月“服務之星”(2名)
服務態度好,接待能力強,熟練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專業技巧等。獎勵辦法:提升為后勤提成預備人員+50元獎金+服務之星胸章
(4)新人獎(2名)
公司年中、終總結表彰時,對業績突出,業務水準高而入職未滿一年的員工頒發新人獎。
獎勵辦法:200元獎金+新人獎榮譽證書
(5)最佳銷售經理
完成并超額完成任務,技能考核分數第一名。
獎勵辦法:按照公司規章制度的標準對于超額部分進行再次提成。并獎勵獎金300元+榮譽證書
(6)合理化建議獎(2名)
對項目、部門及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的員工設立合理化建議獎。獎勵辦法:視建議重要程度,獎勵50-500元不等的獎金+榮譽證書
(7)貢獻獎
對重要階段、重要活動、重要項目作出較大貢獻者設立特別獎。
獎勵辦法:視貢獻程度,獎勵50-500元不等的獎金+榮譽證書+帶薪年假x天+列入后勤提成預備人員
(8)安全獎
1、針對于技術人員(駕駛人員),工作中無交通事故、無違章行為、按時填寫相關表格,并且工作認真,服從領導安排,無違紀行為。
2、為同事和公司的安全做出重大貢獻的領導及個人。
獎勵辦法:200元獎金+榮譽證書+并獲得優秀員工評選預備人員名額
(9)杰出帶頭獎(1-2)
1、針對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各小組組長,評選1-2名優秀管理者。
2、對公司的發展提出過重大的發展建議及工作認真負責。
3、所帶領團隊連續3個月被評為優秀團隊的小組長
獎勵辦法:獎金500元+榮譽證書+5天帶薪假期
以上1-3項獎,為每月、季度、年評選,4-9項獎勵為公司年中、終總結表彰及公司重要活動階段評選。
店鋪pk激勵方案篇二
關于店鋪pk獎勵標準及員工銷售提純規定
鑒于目前各店在pk項目、激勵獎勵等方面存在重復、繁雜、無效的現象,銷售提純單一扁平化,給公司考核、管理帶來諸多不便。因此,為了更為科學、規范的進行pk,獲取更具競爭性的業績提純,同時保證獎勵及時,激勵有效,有效提升員工的工作熱情及個人積極性,現對相關獎勵標準、pk項目及提純比例作如下規定:
一、pk項目及獎勵標準
1、每天目標完成獎兌現時間:當天晚班下班時
獎勵及處罰標準:數量不設限,當天個人目標完成即獎勵5元/人,個人目標沒完成則罰1元/人;每天目標為店鋪月目標除于店鋪人數及月總天數。
2、每周最高業績獎兌現時間:每周第八天
獎勵要求及標準:僅限1名,獎金50元
備注:獲得每周最高業績獎的前提是必須完成個人周目標;如出現兩人業績相同則由
連帶率高的獲得;未完成個人目標則空置本獎。周目標為每天目標乘于本周天數。
3、周連帶第一名pk獎兌現時間:每周第八天
獎勵要求及標準:僅限1名,公司激勵獎金50元+周店員pk總金額
備注:獲得每周連帶第一名pk獎的前提是:個人周連帶也必須同時滿足基本連帶值
要求:專賣店連帶率1.6及以上;大小新連帶率2及以上。周店員pk金額為每周5元/人。若本周沒人獲取,則將本周店員pk總金額累積到下一周,公司激勵獎金50元不變。
4、新增會員獎兌現時間:每月初隨工資一起發放
獎勵要求及標準:獎金均為10元/個大單獎20元
xdx1店辦卡要求:春夏滿600元,秋冬800元;大單:秋冬1500元可直接打折 xdx2店辦卡要求:春夏滿600元,秋冬800元;大單:秋冬1500元可直接打折 杰尼軒詩辦卡要求:春夏滿600元,秋冬800元;大單:秋冬1500元可直接打折 圣捷羅辦卡要求:春夏滿1288元,秋冬1688元;大單:秋冬2390元可直接打折 太平鳥辦卡要求:春夏滿1288元,秋冬1688元;大單:秋冬2390元可直接打折 gxg1店辦卡要求:滿春夏1288元,秋冬1688元;大單:秋冬2390元直接打折 gxg2店辦卡要求:滿春夏1288元,秋冬1688元;大單:秋冬2390元直接打折 各店春夏大單要求屆時根據實際情況再行設置,辦卡及大單不可累加獎勵,顧客系大單并辦卡的則僅享受大單獎勵。
5、店鋪間增長pk獎兌現時間:每月初隨工資一起發放
獎勵要求及標準:限設第一名及第二名共計兩名,第一名獎金700元,第二名獎金
300元
備注:獎金構成由每個店鋪上繳100元pk金額至公司運營部,若pk金總
額不及1000元時,則由公司補足差額至1000元;
以上各項獎勵項目及獎勵標準,公司可視實施的實際效果及根據需要進行相應的調整或取消。
二、銷售提純及獎勵標準
為做到目標清晰,考評有據,跟進及時,各店將取消之前所設置的任務目標項,而只設置“每月銷售目標”,為保證目標得于達成,各店須將此月目標分解為“每周目標”“每天目標”,并及時跟進前期未完成的缺口。結合“每月銷售目標”,對提純方式也進行相應的調整,采取了更具挑戰性的提純方式。
1、見習導購
提純方式:按個人月銷售金額的5‰進行提純
2、資深副店長、副店長、組長或領班、資深導購、導購
目標完成率及完成獎設置:(以下提純計算基數均為個人月銷售總金額)
完成率 a< 80% ≤ 完成率 b< 100% ≤ 完成率c < 120% ≤ 完成率d
提純:完成率a的提純為6‰;完成率b和c 的提純為1%,完成率b另獎勵50元,完成率c另獎勵100元;完成率d的提純為1.5% ,另獎勵200元.3、資深店長、店長
完成率 a< 80% ≤ 完成率 b< 100% ≤ 完成率c < 120% ≤ 完成率d
提純:完成率a的提純為3‰;完成率b和c 的提純為4‰,完成率b另獎勵100元,完成率c另獎勵200元;完成率d的提純為5‰ ,另獎勵300元.4、關于連帶店長(即一人帶多店)的提純和獎勵標準在此不作闡述,根據實際情況另定。
說明:見習店長有兩個月見習期,其工資標準按見習店長級別工資執行,為保障店鋪月總目標的達成,見習店長第一個月必須分配個人月目標,其獎勵及提純仍按個人月績計算,見習第二個月則可根據店鋪需要來定是否安排個人目標,但其提純則按店鋪總業績計算(如有安排個人目標的,則可享受相應的個人業績考核獎勵項目,但不再累加計算其個人業績提純);店長及資深店長的提純和獎勵方式也同上。(當店鋪人員完備時,店長則不再分配個人目標,轉而負責人員,貨品,店務等的管理。
三、其他獎勵
1、月銷售之星:在完成個人月目標的前提下,個人月目標完成率是公司最高的,獎勵標準為100元/人。(店長不在評定范圍內)
2、月服務之星:由各店長推薦,再經公司根據平時檢查表現進行綜合評比,獎項1人,獎金100元/人。(店長不在評定范圍內,本項考核無參考數據,最終以公司評定結果為準)
本方案將于2010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以上提純及獎勵標準,公司可根據運營目標和贏利情況等進行相應的調整,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新大新服飾所有。
運營部
2010年10月1日
店鋪pk激勵方案篇三
店鋪員工管理規定
(一)店鋪考勤制度:
1、店鋪原則上禁止請假(特殊情況需要提前3天向店長申請上報上級領導批準),如有事需要處理可向店長申請對班替班,替班人員到位后方可調班,每月調班次數不得超過3次。
2、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原則上禁止請假,特殊情況需要提前5天向店長申請上級領導批準,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是為曠工,礦工每天上繳成長基金100元。
3、所有員工每天上班必須簽到,否則視為曠工,上班不準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早退1次,20分鐘內遲到,上繳成長基金1分鐘1元元,超過30分鐘,上繳成長基金20元/次;無故曠工1天上繳成長基金100元,全勤獎取消。
4、店鋪有臨時事件發生,店長有義務與責任替補空崗或者取消調休。(何時給予補休由店鋪視情況而定)
(二)請假制度
事假
1、店鋪原則上不能請假,特殊情況,特殊對待。
2、如家中有緊急大事,應提前向店長和領導說明情況,家庭人員有病或緊急情況,店鋪可批準三日之內的事假。
3、家庭出現病人需要照顧或安排其他家庭緊急事務,必須向店長和領導說明情況,店鋪給予五日之內的事假。
4、店鋪員工有其他事務(如旅游等),店鋪原則上不予批準事假,員工可利用年休假或與店鋪其他員工條換班次解決(特殊情況除外)。
5、店鋪員工如家庭事務,(必須與店鋪溝通清楚,得到店鋪認可的事務)短期安排不好需要長期休假,公司領導與店鋪店長協商,根據員工以往表現,給予表現較好的員工辦理停薪留職(但必須在協商時間內返回)。
6、臨時性電話請假或調班計入當天考核,每月累積三次算曠工一天。(特殊情況除外)病 假
1、在店鋪上班的員工臨時性生病堅持不了的情況,店長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員工去醫院看病或回家休息,員工上班后當天將醫院診斷證明與《假期申請單》交于店長。
2、臨時性電話請假,店鋪能及時安排不造成空崗,按事假處理,店鋪不能及時安排,造成空崗,按曠工處理。
病假審批方式:員工提交《假期申請單》和醫院證明由店鋪店長和上級領導簽字批準,并將假條和醫院證明隨員工檔案每月2日前交于財務,否則不予發放當月工資。
(三)特別休假(店鋪工作滿一年可享受特別休假)
1、婚假:7天,發放基本工資,無目標、無銷售提成2、喪假:直系親屬(僅包括父母、子女):5天,發放基本工資
3、店鋪原因休假:如裝修、人員臨時安排不開造成的休假,發放30%的基本工資,4、年假:轉正滿一年未滿3年享受2天帶薪年假,轉正滿3年未滿5年享受5天帶薪年假,滿5年不滿10年享受7天帶薪休假,10年以上每多一年假1天年假,最多15天。
一、賣場紀律
1、人員按規定時間需準時到崗,不得有遲到早退、遺漏簽到等現象;不可找人代簽及不簽考勤表等問題出現;如未按照以上要求執行,發現一次,上繳成長基金10元,屢次出現者,店長連帶5元,以此類推。
2、上班時間內,未經店長同意,不得私自外出。外出用餐時,用餐時間控制在中午12:00—13:00之間(特殊情況除外),按次序輪流用餐;如未按照以上要求執行,發現一次,上繳成長基金5元,店長連帶5元,以此類推。禁止帶早餐到店鋪賣場里吃,或吃零食;并上繳成長基金5元,屢次出現者,店長連帶5元,以此類推。(特殊情況除外)
3、員工有其他事務需外出(如去廁所、拿調撥物品、會客、接打緊急電話德等),時間不得超過20分鐘(除特殊事情外);發現一次違規者上繳成長基金10元;屢次出現者,店長連帶5元,以此類推。
4、請假、調班需提早告知店長;三天以上需要有書面請假條給公司領導審批后方可;任何假期都要有書面請假條;如未經批準擅自請假,調班等,發現一次上繳成長基金50元,屢次出現者,店長連帶20元,以此類推。
5、店員休息時間不可關機,需要加班的時候,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如推脫三次以上,按曠工處理,扣除當天工資;屢次出現者,店長連帶20元,以此類推
6、不得在店鋪內或倉庫里吃零食、看雜志、書刊、集堆聊天、嬉戲打鬧;不得在店鋪里叉腰、抱胸或靠著貨柜發呆。不得在門口坐著迎賓,接聽私人電話不得超過20分鐘且不可在店鋪內接聽;違反其中任何一項,一次5元,屢次出現者,店長連帶5元,以此類推。
7、店鋪電話不得作為私人電話使用,違規者上繳成長基金10元,店長連帶5元,(以此類推)且不可以用手機、微信等通信工具通話游戲,不得在上班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任何活動;
8、不準非本店人員(包括離職人員)進出倉庫,更不準帶自己的親朋好友進入倉庫;如有違反,上繳成長基金10元,屢次出現者,店長連帶5元,以此類推。
9、員工物品統一放在收銀臺或者員工個人物品區,擺放整齊,如有發現或者檢查凌亂以及沒有按照要求執行,一次成長基金10元,屢次出現者,店長連帶5元,以此類推。
10、不允許店鋪人員在店鋪休息區及任何區域擺放零食、水果等無關銷售的東西,更不允許在店鋪進行拆快件以及扎堆討論化妝品等無關于銷售工作的現象;一經發現,處罰當事人10元,屢次出現者,店長連帶5元/次,從工資扣除。
11、賣場無顧客時,嚴禁扎堆嬉戲聊天打鬧,更不允許集體就坐于休息區或者后門處,發現一次,有關人員處罰5元/次,屢次出現者,店長連帶5元/次。
12、門迎:不可聚堆、抱肩、插口袋、抱水杯等,發現5元/次。
13、,嚴禁店鋪玩手機,看手機,接打手機,發現一次10元/次(正常工作業務除外)。
14、請調休問題,電子表格和紙質版必須一致,必須填寫表格,重申;不允許電話臨時請假,如果,表格不填,電話臨時請調休假,統一按請假計算。不允許時候補單子,特殊情況除外。發現沒有按時補單子,按請假處理。
15、店長以及會計的手機問題;溝通業務接打電話,不允許抱著手機聊微信,刷朋友圈,看公眾鏈接等,如果,發現上述問題,直接罰款10元/次。
二、店鋪形象
1、人員在上崗前需仔細檢查工裝、工鞋否統一,衣服整潔、平整,按標準正確穿著,化淡妝,發型統一,當班人員相互檢查儀容儀表;如果沒有按照要求執行,每人一次5元成長基金,屢次出現者,店長連帶5元,以此類推。
2、接待顧客時刻保持面帶微笑,精神飽滿;如有發現與顧客爭吵、態度不好,情緒化嚴重者,每人一次5元,屢次出現者,店長連帶5元,以此類推。
3、排定輪值表,隨時保持清潔。早班人員應對店鋪進行清掃,保持店鋪清潔,檢查店鋪的陳列。設定每星期一為大掃除;
4、店面衛生應于營業前打掃干凈;并時刻保持店鋪衛生環境整潔。檢查衛生時,如發現一處,上繳成長基金5元屢次出現者,店長連帶5元,以此類推。
6、店鋪pop宣傳品是否是當季活動的用品,是否完好平整,發現需要更換的及時換掉,保持pop布置的最佳效果;如有發現,凌亂堆放,殘缺不全,過期不換,發現一次店鋪上繳成長基金20元,屢次出現者,店長連帶5元,以此類推。
7、倉庫整理衣服需保持上下左右一錢,并按色系、款式、品牌、尺碼進行擺放,由店鋪人員負責整理,有破損的包裝要及時修補,同時保持倉庫安全衛生整潔,檢查時如發現不達標;店鋪上繳成長基金30元,屢次出現者,店長連帶10元,以此類推。
8、收銀臺的資料和用品按規律擺放,要做到整齊,分類有序。檢查時,發現不達標,店鋪每次上繳成長基金20元,由店長負責處理此事。
特別備注:
1、員工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申請,而且必須把手機、微信上所有關于公司合作的零售顧客以及批發客戶電話信息移交給公司,并刪除,否則工資不予發放。離職后,5年之內不允許去競爭品牌以及同類服裝店鋪工作,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2、員工在職期間,手機微信號不允許銷售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信息,不管本人有幾個微信號,都不允許給在本公司店鋪銷售中添加的零售及批發客戶兜售產品。一旦發現,將處以重罰(200元起)。
店鋪pk激勵方案篇四
運維部員工獎懲規定
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一、員工獎勵制度:
1)獎勵涉及對象:部門所有員工
2)獎勵方式: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3)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已季度獎形式發放)
a)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b)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c)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d)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斗爭有顯著成績;(頒發榮譽證書)
e)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事跡突出的;
f)全年出滿勤的;
g)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h)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已季度獎形式發放)
a)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恪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頒發榮譽證書)
b)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c)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d)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二、員工處罰制度:
1)處罰涉及對象:部門所有員工;
2)處罰方式:a.通報批評;b.一次性罰金;c.減薪;d.留用察看;e.辭退;
3)處罰事項分類:
a)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績效工資之后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相關費用自理;
b)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1000元以上(含10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20%—5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績效工資后辭退;500元—1000元(含5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8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績效工資后,留用察看;500元以下,無條件照假賠償,并
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績效工資后減薪100元。
c)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上級領導;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
d)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e)泄露公司機密;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f)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g)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h)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i)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j)造謠滋事,影響員工凝聚力的,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k)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