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是一種法律文件,規定了承包方對某項工程或服務的責任和義務。接下來是一些成功案例中使用的承包合同范本,供大家參考借鑒。
高標準農田承包合同(通用18篇)篇一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決定將畝水田承包給乙方使用,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費:200元/年/畝,合計元/年,承包費一年一付清。付款時間為每年10月10日。
二、承包時間:3年,即從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xx年10月10日止。
三、甲方堰塘一口給乙方用水,如堰塘有魚,屬甲方所有,如因乙方灌溉用水,對魚造成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承包期內,如因國家和政府相關政策對所承包的田塊進行使用或改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耕種,根據具體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五、承包期內,國家糧食直補金額歸甲方所得,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國家優惠政策和政府相關補助均歸乙方享有。
六、此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留存一份備檔,簽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標準農田承包合同(通用18篇)篇二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決定將畝水田承包給乙方使用,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費:________元/年/畝,合計________元/年,承包費一年一付清。付款時間為每年____月___日。
二、承包時間:_____年,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甲方堰塘一口給乙方用水,如堰塘有魚,屬甲方所有,如因乙方灌溉用水,對魚造成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承包期內,如因國家和政府相關政策對所承包的田塊進行使用或改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耕種,根據具體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五、承包期內,國家糧食直補金額歸甲方所得,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國家優惠政策和政府相關補助均歸乙方享有。
六、此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留存一份備檔,簽字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村委會:_________________(簽章)。
高標準農田承包合同(通用18篇)篇三
甲方::
乙方:
為了充分發揮水利設施的作用,適應我縣農村經濟的發展,加快水利改革步伐,根據國家水利部《水利產業政策實施條件》和赤峰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進小型水利工程改革的意見》和《林西縣縣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本村集體所有的深水井井體的所有權和抽水設施(詳見盤點表)公開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
三、承包費及交納辦法:乙方承包的深水井井體和隨井的全套抽水設施年承包費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法為上交租,即每年的月日前一次性交清,不得拖欠。
四、乙方承包甲方的井體和全套抽水設施必須嚴格看護,不得丟失、損壞,如有丟失、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五、在合同履行期內,乙方必須及時對機井和機械設施進行維修,維修費乙負責,如出現機械故障,必須在灌溉之前排除,否則給農戶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乙方必須優質服務,不準以任何理由刁難農戶,否則甲方有權將深水井承包權收回,重新拍賣或承租給他人。
七、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的各項開支和維修費用全部由自己承擔。
八、乙方必須按照當地標準電價收取電費,但在標準電價的基礎上,農戶每用度電或每小時加收工時費元整,維修費元整,如國家調整標準電價,按調整后的標準電價執行。
九、乙方對拖欠灌溉土地費用,不能按約定的時間及時交納的農戶,有權拒絕對該農戶供水,但不能影響給其他農戶正常供水。
十、乙方所承包的水利設施和深水井,在承包期內,如需轉包他人,必須經甲方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重新承包給他人。
十一、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在乙方灌溉的面積內重新打井,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十二、甲方應按法律、法規、政策維護乙方的經營、管理權,發生糾紛應及時協助乙方進行處理。
十三、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供水情況,服務態度及質量、收費標準、設施使用情況(機電設備、井體、井房完整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發現問題限期改正,對在期限內不改的,甲方有權收回深水井的承包權。
十四、乙方必須保證井體及設備的完好,及時清除井內淤物,如乙方需要延長管路,但必須取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實施,對延長管路、原管路破損,維修所占用的土地由甲方負責協調。
十五、在合同履行期內,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經甲乙雙主協商報請水行政部門鑒定,可提前解除合同。
十六、乙方在承包期內,如需購臵增添設備,必須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十七、違約責任:在合同履行期內可以繼承、轉讓,但必須經甲方同意后,重新辦理有關手續,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重新承租給他人。如甲方隨意中途解除合同,應將承包款全部退回給乙方,乙方購臵的設備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付給乙方,不得拖欠,除此之外,另賠償給乙方違約金。如乙方隨意解除合同,應將深水井承包權交回乙方,承包費不予退回,新添臵的設備無償歸甲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如人為因素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造成嚴懲損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八、合同期滿后,乙方必須保證水利設施能夠正常運轉,將井體及設施全部交回甲方,不得丟失,對乙方增添的設備應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
十九、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二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報公證處備案。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標準農田承包合同(通用18篇)篇四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集體經營土地承包原則:在遵守法律、法規,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的前提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集體土地依法、自愿、有償進行土地承包經營的方式承包。
第二條:集體經營土地承包性質: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是集體所有用于農業的土地,承包方只有土地使用權,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將承包地用于非農建設,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第三條:依法保護雙方合法權益:依法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維護集體土地承包當事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合法權益,鼓勵經營方增加對土地的投入,培肥土壤地力,提高農業生產能力。堅持穩定和完善集體土地土地承包經營制度,促進集體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
第四條: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甲方發包方給乙方的地塊位于新增土地范圍以內,面積為30畝,其中林帶2.5畝,實際播種及交費用的面積為27.5畝。該土地的位臵與四周界限見本合同圖所示,附圖需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五條:承包土地期限:本合同土地承包期限為50年,即從20_年1月1日起到2057年12月31日止。合同年限以公元年的起止計算,合同期滿后自然解除。
第六條:承包土地費標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按照不同承包土地經營年限階段,執行不同承包費標準。并以現金形式交納。承包費標準共分五個階段,即:
1、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共計20_年,免交土地承包費,但每年每畝土地上交管理費10元,每年上交土地管理費共計275元人民幣(貳佰柒拾伍元整),十年共交2750元人民幣(貳仟柒佰伍拾元整)。
2、20_年1月1日至20_年12月31日,共計20_年,每年每畝土地上交承包費5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費共計1375元人民幣(壹仟叁佰柒拾伍元整),十年合計上交13750元人民幣(壹萬叁仟柒佰伍拾元整)。
3、20_年1月1日至2037年12月31日,共計20_年,每年每畝土地上交承包費10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費共計2750元人民幣(貳仟柒佰伍拾元整),十年合計上交27500元人民幣(貳萬柒仟伍佰元整)。
4、2038年1月1日至2047年12月31日,共計20_年,每年每畝土地上交承包費150元,每年上交土地費共計4125元人民幣(肆仟壹佰貳拾伍元整),十年合計上交41250元人民幣(肆萬壹仟貳佰伍拾元整)。
5、2048年1月1日至2057年12月31日,共計20_年,每年每畝土地上交承包費35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費共計9625元人民幣(玖仟陸佰貳拾伍元整),十年合計上交96250元人民幣(玖萬陸仟貳佰伍拾元整)。
第七條:土地承包費的交納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間,每年于當年3月20日前向甲方交納當年承包費的50%作為承包當年履行合同的保證金。于當年11月20日前結算當年的土地承包費。當年的土地承包費必須在當年合同約定的時間交納。乙方在交納土地承包費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集體經濟組織的收款收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交費。
第八條:承包土地種植類型: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土地,用于種植果園,主要種植優質的核桃、蘋果、紅棗等品種。不是改變合同約定的種植用途。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2、甲方有要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甲方有要按照如數向乙方收取土地承包保證金和土地承包費。
4、甲方負責乙方用水,用電等其他方面與當地農民同等對待,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解決宅基地。
5、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應由其承擔的其它相關費用(以正式文件規定為準)。
6、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國家相關規律、政策的宣傳教育和科學種植技術指導。
7、甲方有權依據國家法律、政策對乙方及其雇傭人員進行計劃生育,綜合治理等方面的管理,甲方有義務協調甲方村民與乙方之間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矛盾。
8、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除國家征用和地方重大項目建設需要征用外,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9、甲方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在合同約定種植范圍內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土地承包期內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處臵產品。
2、乙方在承包期內死亡,其承包經營權可以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承包合同繼續有效,直至合同期滿。
3、乙方有自主的用人權,但在同等條件下甲方的村(居)民享有優先錄用權。
4、乙方必須承擔公益性建設的義務工,義務工主要用于道路的平整、林帶的放水、補植,清渠等公益性勞動。具體按土地承包面積每10畝一個義務工,如若不參加或完不成按每個義務工40元納入上繳任務。
5、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補償標準,有要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6、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承包保證金、土地承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7、乙方必須合理利用土地,必須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業建設,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挖坑、挖塘、采礦等活動。不得轉為非農業用地,不提擅自買賣、出租、荒蕪所承包的土地;不準轉作宅基地或修建其他建筑物,若需修建,必須經甲方同意,上報國土、建設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8、乙方投入農業生產的勞務人員,應承包管理責任,必須服從當地的治安管理、計劃生育管理等,并按有關規定交納管理費用,對雇傭人員進行保險,若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9、乙方用于生產的各項投入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應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包括國家規定的其他費用。
10、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工作完成時間,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不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11、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新達成的書面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后達成書面協議。
3、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發生較大變化,嚴重影響了乙方的權益時,乙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4、由于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拒繳、逾期繳納承包費三個月的,或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侵犯集體財產的行為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到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
6、承包期滿后,乙方返還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種植能力。
7、乙方使用土地進行的一切活動都必須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不得利用土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并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2、乙方不能按期繳納承包費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應上交總承包費的50%的違約金,并按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超過三個月不交納承包費,甲方無償收回乙方合同及承包土地上的附關物。
3、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或返還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約定,乙方應賠償損失并支付當年租金10%的違約金。
4、乙方如擅自在承包的土地上興修建筑物,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并按要求復墾。乙方如毀壞承包地內的樹木、水利設施等,要照價賠償。
5、乙方在承包期內如連連荒蕪承包土地一年以上,乙方除應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外,還應交納土地承包費1—4倍的罰金,并不退還押金。
6、乙方違反合同規定,擅自轉為非農業用地,買賣、出租、荒蕪、轉包所承包的土地,應承擔違約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同時,解除承包合同。
7、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后,可以申請鎮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縣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仍然解決不了的,30日內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若30日內未提起訴訟,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的仲裁結果即產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乙方在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如洪澇災害、冰雹)等不可抗力造成承包土地內種植的農作物減產或絕產,經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調查核實后,甲方可根據行業相關規定或參照當地政府對農民的減免規定,對當年的土地承包予以適當減免。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1、乙方依據本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承包范圍內。
2、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根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政策需要重新調整或統一規劃土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并按國家、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標準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甲方不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3、合同到期后,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如水稻、棉花等土地)必須達到土地平整,水渠完好;種植經濟林的土地內(如蘋果園、梨子園、紅棗園等)果樹必須符合相應承包年限種植的年輪,否則將參照國家相關產業種植要求標準,由乙方向甲方賠償損失。
4、合同到期后,承包土地范圍上的附著物果樹、林帶、水渠、水利設施、臨時住房由乙方無償交給甲方。
第十五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并經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鑒定備案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溫宿鎮人民政府備案一份,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一份,鎮土地管理所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標準農田承包合同(通用18篇)篇五
轉包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發展高效農業,提高農業產業結構,經雙方協商一致,在平等、互利、有償的原則下,甲方自愿將自己承包的農田轉包給乙方,由乙方經營中種植農作物,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甲方將位于______,承包農田______畝,農田發包給乙方經營。(注:農田面積按實際測量面積為準填入合同書)。
______年,即從______至______。
1、第一年______元/畝、第二年______元/畝、第三年______元/畝。
2、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由乙方支付第一年農田承包費,______年田租于______付清,其余年田租每年______底付清。
1、甲方有督促乙方履行合同的義務并享有收取土地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保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權屬清楚,如因權屬或邊界不清、及其它因素產生糾紛,甲方要負責處理,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要全部負責賠償。
3、甲方在合同履行期內不得干涉乙方的一切生產、經驗活動,并盡可能的幫助乙方解決生活生產方面的困難,維護好生產區的治安工作。
4、承包農田的相關稅費全部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10元/畝的排澇電費(多退少補)。
5、甲方的排灌設備等一切設施,無條件提供給乙方使用。
6、甲方糧補每年信用社發行,繼續由甲方領收。其它惠農政策及種糧大戶、自然災害補(救)的均由乙方享有并領取。
1、乙方有督促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的權力,乙方必須按期交納農田承包費,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終止合同。
2、乙方有權在承包的土地范圍處方經營,自負盈虧。
3、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的債權債務關系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4、乙方上交承包費只交到甲方村代表賬戶或交現金。具體由甲方村代表發放到每戶發包農田的村民手中。
1、本合同如遇國家政策的重大調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2、本合同如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以外,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和解除合同。
在合同履行期內,如一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合同規定的,違約一方應向守約方支付當年農田承包費總金額雙倍的違約金、并賠償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在合同履行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到當地法院上訴,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1、本合同期限屆滿,乙方承包的土地直接交還甲方,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之日生效。
高標準農田承包合同(通用18篇)篇六
轉包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為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發展高效農業,提高農業產業結構,經雙方協商一致,在平等、互利、有償的原則下,甲方自愿將自己承包的農田轉包給乙方,由乙方經營中種植農作物,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位置、面積。
甲方將位于,承包農田畝,農田發包給乙方經營。(注:農田面積按實際測量面積為準填入合同書)。
1、第一年元/畝、第二年元/畝、第三年元/畝。
2、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由乙方支付第一年農田承包費,年田租于付清,其余年田租每年底付清。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督促乙方履行合同的義務并享有收取土地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保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權屬清楚,如因權屬或邊界不清、及其它因素產生糾紛,甲方要負責處理,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要全部負責賠償。
3、甲方在合同履行期內不得干涉乙方的一切生產、經驗活動,并盡可能的幫助乙方解決生活生產方面的困難,維護好生產區的治安工作。
4、承包農田的相關稅費全部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10元/畝的排澇電費(多退少補)。
5、甲方的排灌設備等一切設施,無條件提供給乙方使用,電費由乙方支付。未承保的農田(插花田)如需排灌用水應按面積分攤、并及時上交,如不上交應按實際費用的3倍違約賠償給乙方。
6、甲方糧補每年信用社發行,繼續由甲方領收。其它惠農政策及種糧大戶、自然災害補(救)的均由乙方享有并領取。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督促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的權力,乙方必須按期交納農田承包費,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終止合同。
2、乙方有權在承包的土地范圍處方經營,自負盈虧。
3、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的債權債務關系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4、乙方上交承包費只交到甲方村代表賬戶或交現金。具體由甲方村代表發放到每戶發包農田的村民手中。
六、合同變更和解除方式。
1、本合同如遇國家政策的重大調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2、本合同如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以外,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和解除合同。
七、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內,如一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合同規定的,違約一方應向守約方支付當年農田承包費總金額雙倍的違約金、并賠償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八、合同履行爭議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到當地法院上訴,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九、其它條款。
1、本合同期限屆滿,乙方承包的土地直接交還甲方,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公證方:年月日。
村民及代表同意簽字并按手?。?/p>
高標準農田承包合同(通用18篇)篇七
轉包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為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發展高效農業,提高農業產業結構,經雙方協商一致,在平等、互利、有償的原則下,甲方自愿將自己承包的農田轉包給乙方,由乙方經營中種植農作物,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位置、面積。
甲方將位于,承包農田畝,農田發包給乙方經營。(注:農田面積按實際測量面積為準填入合同書)。
1、第一年元/畝、第二年元/畝、第三年元/畝。
2、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由乙方支付第一年農田承包費,年田租于付清,其余年田租每年底付清。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督促乙方履行合同的義務并享有收取土地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保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權屬清楚,如因權屬或邊界不清、及其它因素產生糾紛,甲方要負責處理,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要全部負責賠償。
3、甲方在合同履行期內不得干涉乙方的一切生產、經驗活動,并盡可能的幫助乙方解決生活生產方面的困難,維護好生產區的治安工作。
4、承包農田的相關稅費全部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10元/畝的排澇電費(多退少補)。
5、甲方的排灌設備等一切設施,無條件提供給乙方使。
6、甲方糧補每年信用社發行,繼續由甲方領收。其它惠農政策及種糧大戶、自然災害補(救)的均由乙方享有并領取。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督促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的權力,乙方必須按期交納農田承包費,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終止合同。
2、乙方有權在承包的土地范圍處方經營,自負盈虧。
3、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的債權債務關系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4、乙方上交承包費只交到甲方村代表賬戶或交現金。具體由甲方村代表發放到每戶發包農田的村民手中。
六、合同變更和解除方式。
1、本合同如遇國家政策的重大調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2、本合同如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以外,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和解除合同。
七、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內,如一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合同規定的,違約一方應向守約方支付當年農田承包費總金額雙倍的違約金、并賠償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八、合同履行爭議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到當地法院上訴,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九、其它條款。
1、本合同期限屆滿,乙方承包的土地直接交還甲方,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標準農田承包合同(通用18篇)篇八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村種值業的發展,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根據《xxx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位于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四至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1.土地用途為農業種植。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待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后,所承包的土地歸還甲方并復墾。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地邊地界的臨時問題的處理和土地應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購置財產的所有權。大棚賠錢歸乙方所有。如喪葬損失根據實際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標準農田承包合同(通用18篇)篇九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村民大會討論,并經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甲方決定將合同約定山林進行發包給乙方經營。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圍。
位于______與______交界處南北______米,東西______米,合計面積______畝。以上共計面積______畝。
邊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約定與政府核發的《林權證》不一致的,以《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及支付。
1、承包費用。
承包費標準以每畝每年______元標準計算,共計金額為______元整。
2、定金。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交納定金______萬元,此定金為保證雙方不得反悔違約之用途。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沒收定金,若無違約則抵頂乙方應付承包費用。若甲方違約則甲方需雙倍返還定金。
3、承包費支付。
承包費用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納承包費用的30%。
(2)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納承包費用的'70%。
(3)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結清承包費用。
(4)如上述付款時間屆滿時,因甲方原因導致林權證未辦理完畢,上述付款時間順延至林權證辦理完畢(以乙方收到林權證為準)之日。
四、林權證辦理。
1、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證及其他政府規定的手續,辦理過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無條件給予配合。
2、辦理林權證的費用按照以下第(2)種方式承擔:
(1)由甲方承擔。
(2)由乙方承擔。
(3)由甲方承擔______%,乙方承擔______%。
五、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對承包范圍內原有的樹木享有所有權,乙方不得隨便采伐。
2、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在承包范圍內的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對自行種植的樹木享有所有權。
3、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護林房屋以便于管理。
4、承包期內,乙方有權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對林權進行處置,甲方無權以任何理由干涉。
5、乙方對山林有承包管理和受益權,(子女親屬有繼承權——如乙方為個人的話可以加上此句話,否則應去掉)。
6、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7、甲方承諾:對甲方已經承包給他方的山林,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承包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村民大會表決同意書》系村民的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虛假《村民大會表決同意書》而導致本協議無效的,甲方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萬元。
2、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生產經營自主權,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
3、承包期內,甲方強迫或者阻礙乙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
4、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者調整乙方承包林地,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
七、其他。
1、合同期內,若因政府征用或其他合法事由需終止合同,則承包范圍內的地上附著物及林苗補償以及預期收益補償歸乙方所有,同時甲方需退還剩余承包期間的承包費用。對于征用補償標準由乙方同政府相關部門協商,甲方無權代理協商。
2、甲方村民大會表決同意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章)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高標準農田承包合同(通用18篇)篇十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____。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高標準農田承包合同(通用18篇)篇十一
__________合作社于_________年搬遷到_____組,該址對換給_____組集體所有,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發揮應有的效益,甲方將原合作社舊址承包給乙方發展企業。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原合作社:東西長_____米,南北長_____米,面積為_____畝,現有破瓦房_____間,承包給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__________元,乙方必須在使用前先交當年的承包款__________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期_____年。
四、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建的.一切不動產歸甲方所有,機器設備等動產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水、電設施及費用甲方不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負責紹修甲方現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證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繼續使用,雙方重新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高標準農田承包合同(通用18篇)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____的水果店____年度承包協議如下:
1、乙方承包甲方的水果店經營水果,承包期為____年上學期開學至____年下學期結束,乙方向甲方交納承包費元。競標成功后當場交清。
2、乙方經營項目為水果,不能進行水果加工和變相加工經營,不能經營其他項目,一經發現上述不能經營的情景,罰款壹仟元,并立即取消其經營協議且不予退承包費。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將合同轉讓,乙方與外界發生糾紛,甲方不負任何職責。
4、甲方供給門面一間給乙方作為營業場所(由甲方指定)。
5、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愛護水電設施,節儉水電,水電費按實、按市場價由乙方主動向甲方交納。
6、工商、稅務、衛生等其他費用甲方可幫乙方協調,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愛護學生,不經營腐爛、變質水果,遵紀守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所交費用不退。
8、乙方在承包期間內不享受學校任何福利待遇。
9、乙方競標時必須交納壹仟元的保證金,承包期滿沒有違約情景時由甲方退還其保證金。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希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高標準農田承包合同(通用18篇)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____的水果店____年度承包協議如下:
1、乙方承包甲方的水果店經營水果,承包期為____年上學期開學至____年下學期結束,乙方向甲方交納承包費元。競標成功后當場交清。
2、乙方經營項目為水果,不能進行水果加工和變相加工經營,不能經營其他項目,一經發現上述不能經營的'情景,罰款壹仟元,并立即取消其經營協議且不予退承包費。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將合同轉讓,乙方與外界發生糾紛,甲方不負任何職責。
4、甲方供給門面一間給乙方作為營業場所(由甲方指定)。
5、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愛護水電設施,節儉水電,水電費按實、按市場價由乙方主動向甲方交納。
6、工商、稅務、衛生等其他費用甲方可幫乙方協調,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愛護學生,不經營腐爛、變質水果,遵紀守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所交費用不退。
8、乙方在承包期間內不享受學校任何福利待遇。
9、乙方競標時必須交納壹仟元的保證金,承包期滿沒有違約情景時由甲方退還其保證金。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希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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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標準農田承包合同(通用18篇)篇十四
第一條發包標的物,承包用途:________。
1.甲方各村委會作為共同發包人將分別屬于各村村民集體農用地畝發包給乙方。土地四至為東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交接時,甲方向乙方交接清楚。
2.標的物地上現有附著物依照土地交接時雙方制作簽署的交接單為準。乙方僅與甲方交接,如有村民提出異議均由甲方予以解決,解決不了對乙方造成損失的視為甲方違約。
3.乙方承包之地作為苗圃用地,乙方可根據市場需要種植其它農作物,承包經營期間不得改變為非農用土地性質。不得改變為諸如各類市場、農家樂、農業旅游用地等非農用土地性質。
4.承包期間,允許乙方在承包地上建筑少量存儲生產資料、生產工具的臨時建筑性質的庫房,允許進行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水利、電力配套設備建設,但不得破壞或改變現有水利、電力設施,影響農民生產、生活用水用電。對在該承包土地上建設住宅、賓館市場、物流倉儲地等與苗圃經營無關的建筑物一概不允許,對苗圃經營有關的臨時搭建庫房、宿舍及食堂,乙方在建設建筑物前須向甲方提交書面建筑方案,寫明建筑的面積、用途、預算,經甲方根據實際需要核定后,乙方方可開工建設,對因政府性征用拆遷時不予任何經濟等形式的補償。乙方所報批之建設項目只要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范圍,甲方應于批準。
5.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甲方將標的物土地交付與乙方:________甲方清楚交待土地四至范圍,雙方清點地上有價值之附著物(建筑物、林木等)登記在冊。交接手續辦妥后,乙方即有權進入土地行使承包經營權。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費標準及繳納方式。
1.承包經營期間為十五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承包經營期屆滿,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承包經營權。
2.承包費標準為1500元/畝,每年租金總計為元。乙方需在承包期第一年即20__年足額繳納兩年的20__年--20__年的土地承包費,從20__年起每年的3月1日前一次、足額將承包費繳納至喀什市夏馬勒巴格鎮人民政府農經站,由農經站統一出具收款收據并視為乙方足額繳納承包費的憑據。乙方遲延繳納的,須依照應繳未交額*3‰日之標準向甲方賠償違約金。農經站收取承包費后,依照甲方各村土地面積向各村分配。
第三條承包經營權流轉。
乙方采用轉讓方式(包含名為轉包、出租實為轉讓)流轉部分承包經營權的`,不得違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其土地農用地的性質不得改變。
第四條土地征收、征用的處理。
1.承包經營期間,若遇政府對承包地全部或部分征收,或者征用,則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立即予以解除,乙方交回被征收或征用的土地。乙方應積極配合征收、征用工作的順利開展。甲方得知征收、征用事宜的,應提前個月告知乙方擬征收、征用的時間、土地范圍、征收、征用原因等信息,以利于乙方提前處理地上苗木減少損失。
2.征收征用的補償解決:________依照屆時有效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依法處理。對承包地上屬于乙方的青苗以及經甲方許可建設的地上附著建筑物由土地征收人、征用人依法補償直接損失,間接損失不予補償或者賠償;對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建設的地上附著建筑物乙方無權要求補償或者賠償。
第五條合同解除和終止。
4.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則自行終止,雙方未新定承包經營合同的,乙方就與合同到期日將土地交還甲方,地上新增附著物全部無償歸甲方所有,地上原有甲方地上附著物完好交回,毀損的照價賠償,因時間原因自然損害的乙方免責。乙方拒不交回的,甲方有權強制收回。
第六條其他約定。
1.甲方應予以協調解決乙方用電用水事宜,所產生的費用及電費、水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3.乙方應善意開發利用土地,保障土地增值,保護土地周邊植被,不得進行掠奪式開發;。
5.本合同甲方蓋章、乙方簽名后即行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六份,甲方各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報喀什市夏馬勒巴格鎮人民政府三份。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標準農田承包合同(通用18篇)篇十五
發包方:___________ 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于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鄉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_________ 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 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 年____月___ 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并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包的土地一并歸還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 元。
2.每年_____ 月___ 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并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筑設施的費用,并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 份,甲乙雙方各_____ 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 年___ 月___ 日
高標準農田承包合同(通用18篇)篇十六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經雙方商定同意簽訂本合同。
地塊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四至東__________西__________南__________北__________,統領村老統領屯南四荒地____________________公頃。
二、承包地概況,承包地面積四荒地____________________公頃。
三、承包年限:__________公頃四荒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承包結束后,土地所有權歸村委會所有,村委會可以另行發包。
六、在承包期間內乙方有獨立的承包經營權可以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的非法要求,乙方可以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進行土地項目的開發整理,整理后的`土地繼續歸乙方使用和管理。如有油田占地費,臨時占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永久性占地補償費歸統領村所有。
七、乙方不許破壞原有地貌和附屬物,不許棄耕,荒蕪及掠奪性經營,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轉包他人,但轉包時必須經村委會和經營管理站同意并蓋章后,方可轉包。不得在承包地上建造固定建筑,賠償額度由合同管理部門裁定。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鄉農村合同管理站鑒證后,甲、乙雙方和鑒證機關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高標準農田承包合同(通用18篇)篇十七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為振興馬廠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甲乙雙方就土地租賃問題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土地面積2.2畝,租賃費用每畝每年1500元整,總計一年3300元。
二、租期暫定為20_年,租賃費用兩年交一次,每次交6600元,提前預交。
三、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漲價,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在合法范圍內的使用,乙方不準起土挖坑(只能墊不能挖)。
四、甲方保證該地界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如遇國家政府土地政策變更或政府征用,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均應該積極配合,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與政府協商解決,與甲方無關。
六、乙方在租期到期時,乙方愿意繼續延租,甲乙雙方重新協商;如果乙方不再租賃,乙方必須把土地上附屬物清除干凈,退耕還田。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違約者后果自負。
甲方:
乙方:
20_年4月9日。
高標準農田承包合同(通用18篇)篇十八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自愿商定,甲方愿意將自己位于 畝租給乙方種樹,具體就承租該耕地的相關事宜制定如下合同:
一、土地承包期為 年,在承包期內,乙方挖完該耕地上的樹苗,明確告知甲方不在種樹,本合同自行終止,但甲方樹未挖完,甲方必須將地繼續租給乙方。
二、耕地承包費為每年每畝 元( 畝每年共計 元。)承包費按 年一付, 年 月前,乙方付給甲方。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承包費用。
三、租賃期滿后,乙方有優先的承租權。
四、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
五、乙方在賣樹或移植樹時所帶土球,甲方不得干涉或收取任何費用。
六、承包期間,國家對土地的相關補貼歸乙方,甲方不得干涉,如遇國家征用該土地,征得土地補償款歸甲方,苗子補償款歸乙方,合同自征完土地自行解除。
七、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都不得違約。甲方違約,應返還乙方全部租金,并償還乙方包括在該耕地上的投資成本,預計產生的效益在內的全部損失。乙方違約,應賠償甲方相關損失,同時乙方應對該耕地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八、本合同連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 年___ 月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