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作為合作關系的法定依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必須遵守合同內容并履行合同義務。合同協議范文中包含了不同領域的合同樣本,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修改。
股權代持協議書標準版(熱門19篇)篇一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現居住地: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現居住地: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1、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______有限公司的______%股權,受讓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決議等文件。
1、本轉讓為無償轉讓,無對價。
2、甲、乙雙方承諾關于本次股權轉讓各方已取得有關主管部門、股東會之批準、授權。
1、本協議生效后,甲、已雙方應會同公司憑本協議及有關的法律文件到工商等有關部門去辦理變更登記、備案等事宜。
2、受讓方受讓上述股權后,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議等有關文件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3、股權轉讓前及轉讓后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依法承擔,如果依法追及到股東承擔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的,由新股東承擔相應責任。轉讓方的個人債權債務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擔。
4、股權轉讓后,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并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正本______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公司存檔______份,工商登記機關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
股權代持協議書標準版(熱門19篇)篇二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xx公司的股份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持有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的股份共_______元出資額,以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大寫:______________),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_______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份。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_______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份,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份后,其在_______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份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規定,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并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后,乙方即成為_______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本公司規定的股份轉讓的全部費用,按規定由甲、乙雙方承擔。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經 公司股東代表大會同意并由各方簽字后生效。
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_______份,公司存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股權代持協議書標準版(熱門19篇)篇三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鑒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_______%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并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準。
鑒于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_______%股權。
鑒于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_______%股權。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持有_______公司_______%的股權共_______萬元出資額,以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________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權。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4、保證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5、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6、保證因涉及股權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訴訟或仲裁由出讓方承擔。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________方承擔。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公司、公證處各執__________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受讓方: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代持協議書標準版(熱門19篇)篇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資盈利一事,經過友好協商,現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甲方以自己的名義出資________________元委托乙方進行投資,獲取收益。
投資期限為____________年,每年收取收入(見)。
最高年收入百分之_________,如果投資收入不足百分之_________的,那么將收入已甲方百分之_________,乙方百分之_________進行分。(注:每次收入,甲方將付10元手續費給乙方)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投資行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而依法被終止;
出現不可預測因素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運作,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本協議由乙方終止后,乙方對甲方理財資金不享有贏利和不承擔虧損;
由于甲方的原因須終止協議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財贏利和不承擔虧損;
如達到終止條件的,可提前終止本協議。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相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簽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除進入訴訟程序的部分外,本協議仍具有法律效力。
協議期限為一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止。
本協議生效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執行協議,本協議自動解除,甲乙雙方均不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如果投資失敗乙方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甲方應明白投資風險。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_
股權代持協議書標準版(熱門19篇)篇五
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達成本協議書,并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
二、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即股權投資):
1、注資方式:乙方將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公司注資,注資額為,占該公司__________%股權。
2、注資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額注資或者分批注資,如若分批注資則須符合下列規定:每月注入即__________%,注資期限共__________個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次月號起算。乙方須在該規定的期限內注入所有資金。
3、手續變更:甲方可以采取增資或者股權轉讓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資金,且甲方須在乙方注入所有資金后 個工作日內完成股東變更的工商登記手續。
4、股權的排他性和無瑕疵:甲方保證對其擬增發或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沒有工商、稅務問題,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5、費用承擔:在本次股權投資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如見證、審計、工商變更等),由方承擔。
6、違約責任: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投資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如甲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股權投資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三、甲方的其他責任:
1、甲方應指定專人及時、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必須的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
2、甲方對其提供的一切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
四、乙方的其他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照規定從事企業信息咨詢服務工作。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和資料負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責任,乙方不得將證件和資料提供給與本次咨詢服務無關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寫材料,甲方確認無誤后簽名蓋章,意味著甲方認可乙方撰寫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實情況,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如果因為材料不真實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或者罷工、政府強制措施、政府政策變更等原因而影響本協議的執行,雙方不負違約責任,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協議履行時間相應延長,并由甲乙雙方協商補救措施。
七、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八、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選擇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它
1、本協議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或授權代表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或授權代表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代持協議書標準版(熱門19篇)篇六
本股權轉讓及代持協議(下稱“本協議”)由以下二方于年月日在簽署: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
乙方(受托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就甲方作為受讓方購買乙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權并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有意向乙方購買其持有的(以下簡稱“公司”)股股份(受限于拆股、合并或類似交易),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元,價款支付完畢之日起,甲方即取得該筆出資的所有權。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甲方對該筆出資的名義持有人。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甲方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元整。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權作為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4、1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權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4、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但甲方行使上述股東權利不得不合理的損害乙方的權益或對乙方造成不合理的負擔或損失,否則,甲方應負責承擔補償或賠償責任。
4、3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
4、4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權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
5、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權及其股東權益。
5、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權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5、3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
5、4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權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但甲方行使上述股東權利不得不合理的損害乙方的權益或對乙方造成不合理的負擔或損失,否則,甲方應負責承擔補償后賠償責任。
5、5在乙方將有關代持股權的重大事宜提前告知甲方,或乙方根據通常合理的措施行使代持股權的前提下,乙方對于代持股權的相關事宜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如由于乙方履行本協議的規定而承擔任何損失或責任,甲方應負責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給予足額的賠償,如乙方由于甲方的違約行為而造成或可能造成損失,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項下對代持股權的受托義務。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權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制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的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起訴。
10、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為《股權轉讓及代持協議》的簽署頁)
甲方:乙方: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股權代持協議書標準版(熱門19篇)篇七
協議是生活中合作的兩方或多方為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經協商達成協議后簽署的書面文件。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編號號: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方、乙方合稱“雙方”或“各方”,單稱“一方”
鑒于:
1、至本協議簽訂之日止乙方持有。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股權,并。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登記:
2、甲方為乙方持有公司的股權的實際所有人,甲方委托乙方持股,乙方亦接受該等委托。
為此,雙方在平等、自愿、共同合作和互惠互利的基礎上,
經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持股事宜,達成以下協議。第一條委托持股的形式及期限。
1、乙方持有的公司%勺股權為甲方所有,甲方應享有作為公司股東的所有權利,甲方委托乙方持有該等股份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不登記,并在公司的有關資料上暫不予以反映,
但甲方作為實際股東享有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義。
務。
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岀決議、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岀資作岀決議、對公司合并、分離、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修改公司章程等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及法律規定的甲方:,身份證號碼:。
股東應享有的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
1、甲方就作為公司的實際股東,享有其所有股權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及法律規定的股東應享有的股東權利。
的利潤。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出具股權證明,股權證明上應記載出資者的姓名及出資金額。
2、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披露甲方為公司的實際股東;并在甲方提出要求時,將其代持的股份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并配合辦理相應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條爭議解決。
1、適用法律:本協議及協議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均應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六條其它。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2、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以中文書寫,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各正本具備同等效力。
甲方:
簽字:
乙方:簽字:
實際出資人(股東):(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名義股東(代持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鑒于,甲方實際出資餐飲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股份由乙方代甲方持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內,雙方現就本協議股份代持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系的界定:
1.1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部分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有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經甲方書面授權,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經甲方書面授權,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司法解釋(三)的規定。
1.5如果出現因乙方代持甲方股權而需要承擔這部分股權對應的任何法律責任和風險都與乙方無關,由甲方承擔。
二、委托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西安漢樂府餐飲文化有限公司%的股份即股出資對應的股權,交由乙方代持。
2.2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西安漢樂府餐飲文化有限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履行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
三、委托代持期間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四、股份收益權利、處置權利及其他股東權利:
4.1代持股份項下的所有收益(含利潤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實際受益人享有。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4.2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收益為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的當日,采用轉賬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按照甲方書面授權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權利,包括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5.1甲方有權以實際出資人名義,直接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應配合甲方行使股東權利。若甲方參加公司股東會,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利、簽署相關股東會決議。
5.2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5.3如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擅自或超越權限行使股東權利,如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為給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5.4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5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可以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
5.6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甲方選定的新受托人。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6.1乙方承諾:將根據本協議有關約定,在行使股東權利前,應當遵照甲方實際出資人的真實意愿和指令,誠實信用履行受托義務,接受甲方的監督,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6.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代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應提前通知甲方。
6.3乙方承諾: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6.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東權利。未有甲方授權,乙方不得將甲方委托其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轉代持、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6.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6乙方因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托義務,或因乙方原因和責任,給甲方的股權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6.7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6.8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七、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
八、爭議解決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9.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
9.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化有限公司已經知情,并且許可其行為承認甲方的股東身份。(公司蓋章、法人簽字)。
甲方(委托人):
營業執照號碼/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受托人):
營業執照號碼/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電話:
鑒于:
甲方因個人原因不便在工商機關辦理股權登記事宜,現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一事達成協議如下,雙方遵照執行: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代為持有甲方在有限公司%股權(以下簡稱“代表股權”),乙方僅為該股權的名義持有人。公司其他股東對甲方的實際股東身份、所持有的股權份額、實際出資額、所應享有的股東權利予以確認和認可。
該股權對應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元,實繳出資額為人民幣元。
甲方僅委托乙方作為代持股權表面形式上的持有人,甲方借用乙方名義在工商局進行股東身份登記。
乙方聲明并確認,代持股權的出資為甲方履行,實際出資權利義務亦由甲方享有和承擔。本協議項下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為甲方。
1.甲方作為上述股權的實際持有人,根據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對有限公司享有實際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經營管理權、股東權益、重大決策、表決權、分紅權、增資優先權、剩余財產分配權、查賬權、提起股東之訴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在對應工商局進行股權登記,對該等股權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權利。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其指定第三人名下,乙方不得干涉,無權拒絕,且均積極配合完成股權轉讓登記手續。因此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簽署。
3.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因該股權轉讓發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4.甲方作為“代表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權”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乙方應當配合。
1.作為受托人,并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擅自行使任何股東權利,作出任何與該等股權有關的處分行為。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交辦的事務轉委托第三人。
3.在代持股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份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乙方須依據甲方書面授權或者明確指示由代甲方發表意見或作出決策,乙方擅自與就以上股權達成某項決議的,該決議無效。
5.乙方承諾將因代表股權收到的相關股權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為甲方所有,并承諾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3個工作日內轉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
6.甲方有權自由轉讓“代表股權”,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應無條件同意、簽署,并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7.因乙方原因,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乙方必須積極處理,且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法院、仲裁機構或者其他機構消除該解封。若不能,乙方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及其他股東造成的全部損失。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違約金、利息、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一切合理性支出。
8.如因乙方原因無法或者不再適合作為該等股權的代持人,雙方代持關系終止,且在發生該等事由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乙方將代持股權轉給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9.若乙方死亡,乙方名下代持股權不發生繼承、不參與分割。乙方繼承人不享有任何繼承權,且有義務配合甲方辦理股權轉讓手續至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第三人名下。
甲方應向乙方每年支付元的代為持股費用。
乙方根據本協議和甲方其他指示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權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一切投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作為名義股東不對該法律后果和投資風險承擔責任。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甲、乙雙方通訊地址、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傳真、郵政編碼、以以下確認的內容為準:
甲方:
地址:
電話:
郵箱:
傳真:
郵編:
乙方:
地址:
電話:
郵箱。
傳真:
郵編: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票據等,均應按照本合同送達地址確認條款所列信息送達。
3.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前述信息如有變更,應當于上述信息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發至上述所列明的通訊地址或者電子郵件、傳真系統的通知、文件、資料、票據等,均視為有效送達。
4.以特快專遞或者掛號信形式送達的,另一方簽收之日視為送達;簽收之日不明確的,以信件寄出或投郵之日起算第3日視為送達;文件被拒絕簽收的,以退回之日視為送達。
5.通過傳真、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通知、文件、資料、票據等數據電文進入另一方系統之時視為送達;通知、文件、資料、票據等數據電文進入另一方系統之時不明確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發出后的第2日視為送達。通過短信、微信方式送達的,以信息內容發送之日視為送達。
6.由于合同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后未及時依程序履行告知義務、指定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而導致的不利后果及產生的法律責任,應當自行承擔。
1.本協議一式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年。
甲方:(簽字/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股權轉讓及代持協議(下稱“本協議”)由以下二方于年月日在簽署: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
乙方(受托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就甲方作為受讓方購買乙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權并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及代為持股內容。
甲方有意向乙方購買其持有的(以下簡稱“公司”)股股份(受限于拆股、合并或類似交易),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元,價款支付完畢之日起,甲方即取得該筆出資的所有權。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甲方對該筆出資的名義持有人。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支付轉讓款。
甲方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元整。
第三條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權作為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機關予以登記、以股東身份參與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4.1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權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4.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但甲方行使上述股東權利不得不合理的損害乙方的權益或對乙方造成不合理的負擔或損失,否則,甲方應負責承擔補償或賠償責任。
4.3甲方作為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
4.4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權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5.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權及其股東權益。
5.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權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5.3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
5.4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權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但甲方行使上述股東權利不得不合理的損害乙方的權益或對乙方造成不合理的負擔或損失,否則,甲方應負責承擔補償后賠償責任。
5.5在乙方將有關代持股權的重大事宜提前告知甲方,或乙方根據通常合理的措施行使代持股權的前提下,乙方對于代持股權的相關事宜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如由于乙方履行本協議的規定而承擔任何損失或責任,甲方應負責根據乙方的合理要求給予足額的賠償,如乙方由于甲方的違約行為而造成或可能造成損失,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項下對代持股權的受托義務。
第六條委托持股費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權期間,不收取任何報酬。
第七條委托持股期間。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制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第八條保密協議。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的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事項。
10.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為《股權轉讓及代持協議》的簽署頁)。
甲方:乙方: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事項。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公司,人民幣__________元出資(該等出資額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委托人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在公司股東名冊上具名及工商登記機關備案,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委托期限。
從20____年__月__日起至甲方解除本協議之日為止。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公司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讓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發生的相關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3、在委托持股期間,若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若甲方通過增資、送配股等形式獲得公司的新增股份,依照本協議的約定并入代表股份一并由乙方代持。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表股份為限,實際享有公司的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重大決策權、表決權、查賬權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5、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進行增資,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6、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的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
7、甲方有權指令乙方按照自己的要求行使股東權利。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后方可行使表決權。乙方應當將每次表決的后的結果書面告知甲方。
3、乙方承諾嚴格按照本協議約定代甲方持有股權并善意、謹慎、勤勉、合法行使代持股權有關的權利義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應當將甲方應得的投資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紅收益、分配的剩余資產及其孳息、現金股息和其他收益分配)及時交付給甲方;不得侵占或截留甲方應得投資收益、優先認購新增注冊資本、分配剩余資產的權利等利益及其孳息。乙方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2日內將該筆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支付時應向甲方支付每日3‰的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未經甲方授權,不得擅自轉讓、處置代持股權及所有收益,不得在代持股權上設置抵押、質押、擔保或其他任何限制或可能限制股權的義務,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必須承擔侵占甲方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處置公司資產。
6、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
7、如由于乙方債務糾紛,而導致其名下股權被他人通過司法途徑強制處分時,乙方必須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預見的間接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8、如乙方因代甲方持有股權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全額賠償。
9、在代持期間如甲方需將代表股份轉移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員時,乙方需無條件配合、協助。
10、乙方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適當履行受托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六、甲方乙方聲明。
設立的資金、增資、公司現在和將來的運營資金及對外投資的所有資金系甲方投入或公司融資產生(即便是該資金是以乙方名義已經投入(融資)或將來投入(融資))。乙方不投入任何資金。
七、協議的終止。
1、在協議履行期間,公司出現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不能存續的事項時,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解散、撤銷、破產等,本協議繼續有效,直至公司注銷公司登記時終止。
2、本協議解除或終止的,各方應依照法律、公司章程和相關規章制度及本。
協議的規定辦理相關法律手續,妥善處理好各方權利義務關系,盡最大可能保障甲方利益。
八、協議的承繼。
乙方發生不能履約的情形時,包括但不限將乙方自己的股權全部轉讓、喪失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宣告失蹤、死亡或宣告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情形,本協議中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全部權利和義務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新受托人承繼并由承繼人作為新受托人與甲方重新簽署委托持股協議,乙方不再承擔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九、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關損失。
十、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受托行為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一切直接或間接的損失(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三款的,按照該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十二、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通過書面補充協議方式予以明確,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約定事項按照《民法通則》、《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執行。
2、本協議一式叁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實際出資人(隱名股東):(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名義出資人(股權代持人):(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甲方、乙方擬與第三方共同出資設立【】有限公司(此為預先核準公司名稱,具體以公司成立后營業執照上的名稱為準。下稱“公司”),為明確股權代持的各項基本事項,股權現就乙方代為履行公司出資人職責和代為持有甲方的公司股權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
1、甲方在公司的出資金額為:人民幣【】萬元。
2、出資方式:貨幣。
3、甲方的出資金額占公司注冊資本的【】%(即本協議所稱“代持股權”),甲方享有公司的【】%股權所對應的一切股東權利。
(二)乙方。
1、姓名:潘海鴻年齡:【】歲,身份證號碼:【】。
2、家庭住址:【】。
1、為明確代持股權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權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甲方是公司的實際出資人,也是公司的實際股東,享有作為公司股東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2、乙方是甲方在公司所持【】%股權的名義出資人。乙方系根據甲方的決定,以乙方自己的名義,代甲方行使甲方所有的作為公司的出資人及股東的一切權利與義務,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3、代持股權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且甲方委托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為持有。
4、乙方聲明并確認:由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代持股權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和紅利)、權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認購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將代持股權轉讓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與公司股東身份(公司設立前是出資人)有關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權作為出資設立公司、在公司的工商登記即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相應活動(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或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以及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及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的其他一切權利和義務。
1、所有涉及公司設立時,出資人的權利與義務,均由甲方做出決定。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公司設立時出資人全部的事宜。
2、所有涉及公司成立后直至公司完成解散行為的全過程中(如公司能在股權交易所上市需明確股東身份的,再從乙方所持股權中辦理股權分拆手續,由甲方自行持有自己的股權)股東應享有的權利與應盡的義務,均由甲方作出決定。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決定,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全部相關事宜。乙方應妥善保存代持股權的完整記錄,以便甲方查詢。
3、乙方行使的有關出資人或股東的權利與義務必須以甲方根據本協議另行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依據,但遇有緊急情況的除外。如遇有緊急情況,乙方應本著善良管理人的原則,從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先行處理該項事務,但事后應及時向甲方告知,并補辦書面授權委托書。緊急情況,是指無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書面授權,且有關事務不立即處理將會給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損失的情形。
4、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必須以自己的名義親自進行,除非另行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委托任何第三人。
5、乙方處理公司事務時應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乙方如下任一行為如造成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人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全額、及時賠償:
(1)乙方在無授權委托書的情況下所進行的任何行為(本協議另有約定除外);。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交辦的事務轉委托第三人;。
(3)在執行公司事務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過失的(其中,乙方拒不執行甲方指示,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改變甲方指示處理委托事項的,均視為乙方故意或有過失)。
6、若因乙方個人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代持股權被查封、強制執行等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并向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1、甲方作為公司的股東,有權通過乙方了解公司的一切情況,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希望了解的公司相關事項,根據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雙方的書面約定等,展開全面盡職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及時、全面、如實告知甲方。
2、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對股東有權獲知的公司信息,乙方應及時主動地收集整理,并向甲方作出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匯報。
3、乙方作為一名善良管理人應向甲方盡到與甲方股權行使權利及公司運作有關的全部信息的及時告知義務。
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的相關事務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責。
由乙方根據本協議和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權委托書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權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
1、甲方對公司的投資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紅、股息、配股、股權轉讓價款、新股認購權等,以下亦同。)以及清算剩余財產等全部歸屬于甲方所有,就該投資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乙方不因從本協議中所獲得的名義股東身份,而享有此等任何投資收益,不得對甲方有任何隱瞞。
2、甲方對公司所有的投資收益,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為領取。
3、乙方承諾將獲得的投資收益,于代領后【】日內無條件全額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如乙方不能按時足額劃轉,應按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的4倍支付按日支付違約金,直至甲方追回全部投資收益為止。
1、在甲方擬將自己的股權及與該股權相關的一切權益進行法律上的處分(包括事實上的處分等)時,乙方均應根據甲方的書面授權或口頭指示,并以乙方自己的名義,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簽署和提供全面、及時的協助。
2、甲方對自己股權及其相關權益進行法律上(含事實上)的處分,包括但不限于:股權的轉讓、贈與、放棄、設定各類擔保措施(抵押、質押)、表決權、經營管理權和決策權、公司利潤分配處分、分紅權、投資收益取得權、剩余財產請求權、主張優先購買權、知情權、監督檢查權、股東起訴權、提起清算權等作為股東、出資者應有的全部權利權利。
1、乙方根據甲方之建議和指示擔任公司監事。
2、在代持股權并擔任監事職務期間,乙方應履行《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監事的全部義務性要求。
3、乙方行使監事權利,也應參照本協議關于對代為行使股東權的全部規定進行。
4、乙方不得利用股東(名義)身份、監事身份,謀取個人利益和(或)損害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它利益相關人的利益。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所進行的違反本協議或法律法規規定的任何行為,如對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東、其他利益相關人造成損失的,乙方均應全面、及時賠償。
5、如乙方未按甲方意愿和指示,超越權限或擅自行使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或甲方利益之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權外,乙方上述行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全額賠償。
1、乙方為甲方代持股權、擔任監事的報酬一并以監事報酬的形式加以支付。代持股權報酬已包含在監事報酬之內,不再單獨計算。
1、甲、乙雙方均可在書面通知對方后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但解除本協議不應造成相對人的損失,如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
2、甲方解除本協議的程序如下:
(3)上述【】日期滿后,甲方向乙方送達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4)解除合同的預通知和正式通知內容基本相同,具相同法律效力,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甲方的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3、乙方解除合同的程序,準用甲方解除合同的上述程序進行。
4、代持股權過程中,甲方可根據公司運行的實際情況終止單方代持關系,或對代持關系進行全部或部分調整。如出現乙方超出或違反甲方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協議并收回代持股權。
5、如遇甲方出現喪失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乙方應當作為善良管理人繼續履行本代持協議,并按甲方書面遺囑或其他書面指令繼續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如未有書面遺囑或其他甲方書面指令,乙方應就甲方該情形出現后,繼續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180日后,將代持股權按照法定繼承人的份額,歸還甲方法定繼承人。如遇乙方出現喪失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協議自動終止,甲方將收回代持股權。
6、一旦本協議被解除或終止,雙方代持股權委托關系即告終止;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應在本協議解除或終止后的【】日內,配合甲方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重新變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主體名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所涉及的事項向一切利害關系人明示。
2、乙方對本協議及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到的或獲知的甲方的任何信息和資料均負保密義務。
3、本條涉及的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繼續有效,直至有關事項的公布不會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不具有保密價值時為止。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該等補充協議系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作成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設立公司的第一份法律文件正式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簽署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前,甲方可以根據需要決定變更、補充或終止本協議。
4、乙方配偶(姓名:,身份證號:)作為本協議見證方,認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本協議執行。同時,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認可本協議內容,該股東會決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之一,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見證方(即乙方配偶簽字):
合同訂立時間:2017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省【】市【】區。
股權代持協議書標準版(熱門19篇)篇八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署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截止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_____%的股權。
2.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為持有__________公司____%的股權,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3.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___公司的股權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對該等股權的處臵權和收益權,其他股東權利則全部由乙方行使。
收益權外的一切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權、投票表決權、質詢查閱權、提案權等。
2.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地以書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報其行使股東權利的有關情況。
1.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甲方將其股權轉讓給公司或第三人時終止。
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關股東權利,但須保障該股權保值增值;甲方有權對乙方行使該等股權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
3.在特別情況或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可代為收受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但應在獲得該等收益后3日內將該等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乙方應統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東權利,不得將該等股權分割為若干部分委派一個以上的代理人分別行使。
1.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權期間,乙方的報酬為:
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報酬;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
1.甲方聲明,其合法擁有的____________公司股權,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該等股權未委托他人行使,亦無任何質押、凍結等限制股權行使的情形。
2.乙方承諾,將根據《公司法》、《證券法》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行使有關股東權利,維護該等股權權益,對其權益的安全完整負責。
1.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1.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議將予以變更或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時;。
(2)本協議約定的股權托管期限屆滿時;。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
2.若乙方的行為嚴重損害該等股權權益,且拒不糾正時,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協議。
1.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責任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全面、足額地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責任。
1.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訴訟進行期間,除涉訟的爭議事項或義務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各項義務。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或依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_______公司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代持協議書標準版(熱門19篇)篇九
甲方(實際股東):
乙方(名義股東):
鑒于
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注冊資金人民幣萬元,主要經營 。
乙方系目標公司原有股東,甲方投資于目標公司,擁有目標公司 %股權,并委托乙方持有該股權(以下簡稱目標股權)。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因投資/受讓/贈與/繼承/財產分割獲得目標公司 %股權,因甲方原因/目標公司章程規定/目標公司股東會要求,甲方與目標公司股東達成一致,甲方將股權委托乙方代為持有,甲方享有目標股權對應的財產權利,包括分紅權和增值權。
第二條 乙方為目標公司原有股東,擁有目標公司 %股權。乙方同意代為甲方持有目標股權。
第三條 對于目標股權,甲方為實際股東,享有除表決權之外的全部股東權利,負有股東義務,承擔投資風險。
第四條 甲方自愿將目標股權對應的表決權讓與乙方享有,但甲方有權列席股東會。
第五條 對于目標股權,乙方為名義股東,應配合甲方完成簽署文件、提供資料及提供賬戶代為轉賬等事項,乙方不享有目標股權的財產權利,亦無相應出資義務和其他股東義務,不承擔目標股權的投資風險。
第六條 甲方同意,目標公司增資的,甲方不享有優先增資權。
第七條 因代持目標股權或目標股權辦理變更登記所產生的相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代持股權及其收益進行轉讓、贈與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或權利限制。
第九條 甲方對目標股權進行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設置擔保、轉為顯名股東、委托他人代持等),不違反目標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或相關協議約定的,乙方應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 乙方不再是目標公司股東的,應當配合甲方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的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三條 本協議于 年 月 日在目標公司所在地上海市 區簽訂,因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股權代持協議書標準版(熱門19篇)篇十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受托方):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存續。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_______萬元。現甲方實際出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基于以上情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下,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有上述目標公司_______%的股權(以下簡稱“代持股權”)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為明確代持股權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權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
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權,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
(1)在股東名冊上具名。
(2)按照甲方意愿,參與公司股東會并依據甲方意愿行使表決權利。
(3)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
(4)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4、股權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1、代持股權:甲方將其擁有的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權,計出資金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為_______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權”。
2、代持股權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為持有。
3、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_______有限公司時對代持股權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權,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權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1、甲方擁有代持股權項下的股權收益、監督權等實際擁有該部份被代持股權所應有權利。
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_______有限公司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東權利。
2、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可以行使該部份代持股權的表決權,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1、甲方承諾:將代持股權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戶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實際出資,并對代持股權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為甲方出資不實、抽逃出資,或甲方實際擁有的股權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權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3、甲方有權對代持股權,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權的相應處置。
4、甲方承諾,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為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受。
5、甲方承諾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甲方處理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責,乙方在代持甲方股權期間,基于甲方股權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在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轉讓手續的費用,因公司基于股權分紅而產生的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6、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為持有該部分股權期間,乙方根據本協議以及甲方委托代為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權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及公司經營風險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1、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權的合法權益。
2、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權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托、轉代持。
4、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并了解甲方實際出資人真實意愿。
5、乙方根據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或履行股東義務的行為,其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等均由甲方承擔。
雙方及見證人(若有)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權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來解釋,并受其管轄。
2、因本協議委托事宜引發、形成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指定補充協議。代持股權的工商變更資料均作為本協議附件。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于______________。同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認可本協議內容。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代持協議書標準版(熱門19篇)篇十一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署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截止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 _____%的股權。
2.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為持有__________公司____%的股權,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
3.甲方將其持有的___________公司的股權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對該等股權的處臵權和收益權,其他股東權利則全部由乙方行使。
1.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權代理后,有權根據《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行使除股權處臵權和收益權外的一切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權、投票表決權、質詢查閱權、提案權等。
2.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地以書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報其行使股東權利的有關情況。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甲方將其股權轉讓給公司或第三人時終止。
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關股東權利,但須保障該股權保值增值;甲方有權對乙方行使該等股權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監督。
3.在特別情況或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可代為收受因代持股權所產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但應在獲得該等收益后3日內將該等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4.乙方應統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東權利,不得將該等股權分割為若干部分委派一個以上的代理人分別行使。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權期間,乙方的報酬為: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報酬;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
1.甲方聲明,其合法擁有的____________公司股權,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該等股權未委托他人行使,亦無任何質押、凍結等限制股權行使的情形。
2.乙方承諾,將根據《公司法》、《證券法》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行使有關股東權利,維護該等股權權益,對其權益的安全完整負責。
1.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1.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議將予以變更或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時;
(2)本協議約定的股權托管期限屆滿時;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
2.若乙方的行為嚴重損害該等股權權益,且拒不糾正時,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協議。
1.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責任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全面、足額地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責任。
1.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訴訟進行期間,除涉訟的爭議事項或義務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各項義務。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或依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_______公司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股權代持協議書標準版(熱門19篇)篇十二
轉讓方:(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受讓方:(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在市設立,由甲方與合資經營,注冊資金為幣xx萬元,其中,甲方占xx%股權。甲方愿意將其占合營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占有合營公司xx%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出資幣xx萬元,實際出資幣 xx萬元。現甲方將其占合營公司xx%的股權以幣xx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1、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后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準)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承擔。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后(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雙方應于協議書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轉讓方:
受讓方:
年 月 日
股權代持協議書標準版(熱門19篇)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名義持有甲方對xxxxxxx公司1%股權相關事宜(代持股事宜)達成本股權代持協議(本協議):
一、xx公司概況:
xxxx有限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xx日,注冊資本xxx萬元人民幣,股權結構為xx持股xx%、xxx持股xx%、xxx持股xx%。
二、名義持股事項。
甲方同意乙方為其對xx公司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乙方對公司的名義出資全部由甲方實際出繳。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持有的xxx有限公司的股權(股權份額1%)由乙方代為持有,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及義務,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因其出資所形成的股權,但其對相關股權并不享有任何所有權、收益權或處置權。
2、甲方、乙方已確認并知曉xxx有限公司的章程,乙方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名義股東的義務和責任。
3、甲方作為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的最終承擔者。甲方有義務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期(在期滿前三日)內將出資款交付給乙方;甲方有義務按照股東會決議事項在相關決議規定時間期滿前三日內履行貨幣給付及行為給付義務(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所參與表決的股東會決議事項除外);如因本條約定及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相關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審計費、評估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6、甲方在發現乙方未誠實履行代為持股人義務的,后者有可能損害甲方利益時有權對乙方的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
7、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應當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在參與公司決策意義的公司商事活動(包括但不限于參加股東會議、參與投票、參與表決、企業對外簽訂合同等以股東名義參加的商事活動)須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認可。
8、甲方有權將乙方代為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方。在甲方決定將公司股權轉移到自己或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時,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無條件的完成股權轉讓;乙方須無條件的配合甲方簽訂、辦理股權轉讓的全部法律文件及手續;涉及到股權對外轉讓時,乙方應在對外轉讓股權的股東會及相關所有會議及表決中投同意票,配合甲方完成股權對外轉讓的事宜;甲方將乙方代為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第三人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9、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式:
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東權益和收益,該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股息及紅利、違約金、賠償款、補償款等。乙方不享受股東權益,也不因為擔任名義股東而獲得任何報酬。
乙方承諾將其代持股所產生的實際收益及權益全部交由甲方享有,并承諾在取得收益后的五日內將該收益劃入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指定賬戶。
10、甲、乙雙方的風險確認及分擔方式:
甲方雖系公司股權的實際持有人,但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虧損由乙方(即名義持有人)承擔。
11、保密義務:
雙方對本協議簽訂和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如因違反本條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三條第3項的規定按期將出資款交付乙方的,或者未按照約定履行貨幣給付義務及行為給付義務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以股東名義行使表決權的,應當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整,該損失系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可預見的損失,雙方對損失金額充分認可,不存在過分低于實際損失的情形。
3、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將甲方實際持有的1%部分單方面轉讓、出質的,或者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公司名義對內或對外進行擔保的,應當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整,該損失系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可預見的損失,雙方對損失金額充分認可,不存在過分低于實際損失的情形。如因乙方的上述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高于5萬元的,乙方應當按照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數額賠償。
五、合同的解除:
1、雙方均同意解除本合同的,可以書面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權隨時將乙方代為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方。
3、在乙方決定不再擔任名義股東時,乙方須至少提前90日給予甲方書面通知,并按照甲方要求辦理轉股或者退股事宜。
4、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乙方以股東名義行使表決權或參加本協議第三條第4項規定的具有決策意義的公司商事活動,損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將公司股權轉讓、出質、或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公司名義對內或者對外進行擔保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因糾紛產生起訴過程中的訴訟費、保全費、保險費、律師費、交通費等一切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七、其他。
1、甲、乙雙方的文書送達地址為雙方確認過的在簽訂、履行、解除本協議過程中及訴訟、仲裁過程中各類相關文件、通知書、函、委托書、補充協議等一切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郵寄送達相關法律文書的,在郵寄憑證顯示一方收到文書時視為送達成功。
2、合同雙方任何一方變更送達地址須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一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文書送達地址送達相關法律文書視為送達成功。
3、本協議的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
股權代持協議書標準版(熱門19篇)篇十四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實際出資餐飲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股份由乙方代甲方持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內,雙方現就本協議股份代持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系的界定:
1.1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部分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有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經甲方書面授權,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經甲方書面授權,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司法解釋(三)的規定。
1.5如果出現因乙方代持甲方股權而需要承擔這部分股權對應的任何法律責任和風險都與乙方無關,由甲方承擔。
二、委托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西安漢樂府餐飲文化有限公司%的股份即股出資對應的股權,交由乙方代持。
2.2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西安漢樂府餐飲文化有限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履行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
三、委托代持期間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四、股份收益權利、處置權利及其他股東權利:
4.1代持股份項下的所有收益(含利潤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實際受益人享有。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4.2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收益為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的當日,采用轉賬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按照甲方書面授權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權利,包括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5.1甲方有權以實際出資人名義,直接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應配合甲方行使股東權利。若甲方參加公司股東會,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利、簽署相關股東會決議。
5.2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5.3如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擅自或超越權限行使股東權利,如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為給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5.4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5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可以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
5.6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甲方選定的新受托人。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6.1乙方承諾:將根據本協議有關約定,在行使股東權利前,應當遵照甲方實際出資人的真實意愿和指令,誠實信用履行受托義務,接受甲方的監督,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6.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代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應提前通知甲方。
6.3乙方承諾: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6.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東權利。未有甲方授權,乙方不得將甲方委托其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轉代持、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6.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6乙方因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托義務,或因乙方原因和責任,給甲方的股權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6.7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6.8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七、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
八、爭議解決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9.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
9.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股權代持協議書標準版(熱門19篇)篇十五
本股權代持協議("本協議")由以下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簽署:
(2)委托人姓名:舉例,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
在本協議中,代持人與委托人合稱為"雙方",單稱為"一方"。
鑒于,
(d)雙方希望通過本協議,明確代持期間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代持關系解除相關的問題。
因此,
雙方就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標企業股權的代持關系,及明確雙方與此相關的法律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在轉讓條件成就之時轉讓代持股權的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1.代持關系
1.1雙方特此確認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標企業 %的股權即 元人民幣注冊資本(以下簡稱"代持股權",如果因任何原因代持股權增加、因引入新的投資人而同比例稀釋或者經委托人書面同意代持人處置部分代持股權,則除非雙方另行簽署書面協議,代持股權的比例應相應增加或者減少,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和可適用性)。委托人系全部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并應享有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及所有的權益和風險。代持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的利益代為持有和管理代持股權。
1.2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代持股權不收取任何報酬。
2.股權代持
2.1代持人應當善意地為委托人的利益持有代持股權并行使作為代持股權股東的權利。
2.2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代持人應根據委托人指示的要求,及時對代持股權進行適當處置(包括但不限于根據委托人的要求以委托人確定的價格將全部或者部分代持股權依法轉讓給第三方或者以代持股權設定質押);未經委托人事先書面同意或根據委托人書面指示,代持人不得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或者設置質押或任何權利負擔)代持股權,但非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2.3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與代持股權有關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以各種形式派發的股息、紅利及與因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其他利益,如股權轉讓對價、目標企業清算時因持有代持股權而分得之清算財產)均應歸于委托人。對于上述利益中的貨幣部分,代持人應當在收到該等款項后十(10)個銀行工作日內將依據本協議進行扣除后的余額(如有)劃轉至委托人指定賬戶或者以委托人書面同意的其他方式支付給委托人。上述利益中如涉及目標企業的股權(如公積金轉增股本),新獲股權應自動增加至代持股權,其他形式的利益代持人應根據委托人的書面要求處置。
2.4委托人特此授權代持人就代持股權行使任命高級管理人員的權力(如有)。
2.5委托人特此授權代持人就代持股權行使股東投票權(決議權)以及目標企業股東依法享有的股東知情權利。
2.6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如果代持人發生任何可以被合理認為影響代持人對本協議項下義務的履行的事件時,應及時通知委托人,并描述相關情形。
2.7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與代持股權有關或因之而引起的取得價格(如需要繳付的認繳注冊資本或需支付的轉股價款)、任何稅費及其他必要開支,由委托人承擔,代持人有權從代持股權有關收益中相應扣除。
3.代持關系解除
3.1委托人不再擁有代持股權時,代持關系自動解除。
3.2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代持人承諾,代持人將根據委托人的指示,及時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簽署相關的股權轉讓協議)將代持股權變更至委托人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3.3因將代持股權全部或部分變更至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所發生的所有稅費及其他必要開支將由代持人承擔。
4.賠償責任
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包括但不限于關于股權處置、通知、授權委托及任命高級管理人員等約定,另一方有權要求該方糾正其違約行為,未及時有效補救的',應賠償另一方因該等違約行為而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
5.其他
5.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并將持續有效直至根據本協議的規定終止。
5.2本協議為雙方就本協議主題事宜所達成的全部協議,并將全面取代雙方此前就本協議主題事宜達成的任何書面或者口頭的諒解、共識、協議或其他文件。無論本協議的其他任何規定,本協議的法律效力從屬于目標企業的股(期)權激勵計劃以及委托人簽署的其他股(期)權激勵文件,若有任何沖突或者不一致之處(包含但不限于代持股權的權利行使、處置以及爭議解決的約定),以上述股(期)權激勵計劃及文件為準。
5.3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依其進行解釋。
5.4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當提交目標企業住所地法院予以最終解決。
5.5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應對本協議的存在及其任何條款予以保密,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一方向其各自負有保密義務的專業顧問進行的披露除外。
5.6本協議將在代持人不再持有任何代持股權(代持人違反本協議未經授權處分代持股權除外)之時終止;本協議的終止不應影響本協議終止前已產生的義務的履行及一方因違反本協議而應承擔的責任的承擔。
5.7通知。除非有書面通知改變下列地址,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應通過專人送遞、快遞或傳真送至下列地址。如通過快遞,快遞回執上的日期應視為送達日期;如通過專人送遞,專人送遞當日應視為送達日期;如通過傳真,則在傳真的傳送確認單上顯示的日期應視為送達,但在傳真后應立即通過專人送遞或快遞將原件送至下列地址:
委托人:舉例
地址:
收件人:
傳真:
電話:
電郵:
代持人:
地址:
收件人:
傳真:
電話:
電郵:
5.8本協議一式兩份,委托人、代持人各執一份,同等有效。
(本頁以下無正文,簽署頁后附)
【股權代持協議簽署頁】
茲證,本協議經委托人和代持人于首頁所書日期簽署。
委托人:舉例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代持人: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股權代持協議書標準版(熱門19篇)篇十六
本合同由甲乙丙丁四方就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等事宜,于____年____月___日在訂立。甲乙丙丁四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權共元轉讓給丙方,丙方同意受讓。
2、乙方同意將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權共元轉讓給丁方,丁方同意受讓。
3、甲乙丙丁四方確認:轉讓后,甲方共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權、乙方共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權、丙方共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權、丁方共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權。
4、甲乙丙丁四方確認,轉讓前及轉讓后有限公司在工商局備案的股權結構也保持不變。丙方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權由甲方代為持有,甲方與丙方是顯名股東和隱名股東關系;丁方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權由乙方代為持有,乙方與丁方是顯名股東和隱名股東關系。
5、甲方、乙方確認,上述股權轉讓款已由丙方、丁方直接支付給供應商,用以購買公司經營所需的設備及其配件,丙方、丁方向甲方、乙方出示完整的收據及發票,經甲方、乙方確認則已視為丙方、丁方己繳納上述股權轉讓款,丙方、丁方股權出資款已出資到位。
1、甲方、乙方保證所轉讓給丙方、丁方的股權是甲方、乙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乙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乙方承擔,與丙方、丁方無關。
2、甲方、乙方轉讓其股權后,其在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丙方、丁方享有與承擔。
3、甲方、乙方確認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4、甲方、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方及乙方應將未出資到位的出資轉賬到公司名下并出具驗資證明。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萬元,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乙丙丁方四方確認按約定比例分享有限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稅費,由方承擔。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任何一守約方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送達其余各方時即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任何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任何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四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5、在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甲方及乙方未將未出資到位的出資轉賬到公司名下并出具驗資證明。
1、公司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由甲乙丙丁方各分配利潤的:__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由甲乙丙丁方各分配虧損的:_____%:_____%:_____%:_____%。
3、公司每月支出,必須由全體股東(甲乙丙丁四方,下同)批準簽字同意后方可報銷入賬。每月____萬以下(含萬元)的支出由位股東同意即可預支;每月____萬以上(不含___萬元)的支出應由四位股東同意方可預支;每月累計___萬以上的支出或負債,必須經過全部股東同意方可入賬。公司應在每月月底,結清上一個月的會計賬冊并經全體股東簽名確認后方可入賬。
4、公司累計兩個月虧損的,或股東累計兩個月拒絕對賬,或股東累計兩個月拒絕簽名核賬的,或公司累計虧損達到____萬元,或公司累計天內達到分紅條件但拒絕分紅的,則任何一位股東皆有權解除本合同,通知送達對方即生效。
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經甲乙丙丁四方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壹份,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股權代持協議書標準版(熱門19篇)篇十七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人民幣萬元出資(該等出資占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00萬元的%,以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在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承擔在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為受托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在乙方自身作為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實際股東、且所持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額)大于50%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為股東的意見與甲方的意見不一致、且無法兼顧雙方意見時,乙方應在表決之前將自己對表決事項的意見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應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見進行表決。
5、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15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五、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地點:浙江省寧波市。
股權代持協議書標準版(熱門19篇)篇十八
委托方:
受托方:
鑒于:
一、a科技有限公司實際出資人為委托方。
二、受托方同意委托方委托、代委托方持有a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權。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委托方與受托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托事項。
委托方自愿委托受托方作為對a科技有限公司出資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以自己名義對公司出資,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托權限。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受托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權作為出資設立公司、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委托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托方享有對公司投資的知情權,有權通過受托方了解公司的實際生產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重大決策以及利潤分配方案等。
(二)委托方通過受托方參與對公司的管理。受托方參加公司股東會、菫事會前,應與委托方進行溝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東會、菫事會表決的事項,受托方應事先對有關表決事項征得委托方同意。受托方應將每一次股東會、董事會表決的情況向委托方作書面通報。
(三)委托方基于其對公司的實際出資,對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分紅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資收益。
(四)在公司工商登記變更后,委托方不得抽回出資,但可以轉讓出資。委托方可以在本委托持股協議書約定的出資額限額內,在以受托方為名義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轉讓對公司的出資。在委托持股期限內,委托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五)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公司因某種原因解散并進行清算,委托方仍委托受托方參加清算,如經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財產并分配給受托方,則委托方有權取得相應的財產。
(六)委托方作為代表股權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受托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但委托方不能隨意干預受托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四條?受托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受托方作為公司的登記股東,有權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股東權利,但受托方行使股東權利時受本協議內容的限制。受托方不得利用登記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二)受托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委托方的出資向公司出資并代委托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未經委托方事先書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予、放棄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等處置行為)上述代表股權及其股東權益,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委托方利益的行為。未經委托方事前書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權及其股東權益。
(三)受托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權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委托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五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委托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受托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委托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四)在委托方擬將相應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時,受托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受托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
第五條股權過戶稅費的承擔。
在受托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委托方承擔;在受托方將代持股權轉為以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委托方承擔。
第六條受托方無權就委托事項收取報酬。
委托方與受托方的此項委托關系為委托,受托方無權就此委托事項向委托方收取報酬。
第七條?保密條款。
協議各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該等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協議的解除和終止。
(一)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委托協議,但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除不可歸責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二)委托方在合同期限內提出解除本協議的,委托方可將出資優先轉讓給受托方,轉讓方與受讓方應就轉讓價款進行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如受托方不愿受讓委托方的出資或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在受托方同意的情況下委托方可將出資轉讓給任何第三人。因受托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導致委托方解除協議的,受托方無權受讓該代表股權。
(三)受托方在合同期限內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受托方應將代表股權轉移到委托方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四)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員可解除與受托方的委托持股協議并簽署股權轉讓協議,使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員成為公司的登記股東。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委托方以合理價格向受托方或第三方轉讓對公司的出資的,本合同書因該《轉讓出資協議》的生效而終止。
第九條?爭議解決條款。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委托方與受托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生效條款及其他。
本協議自委托方及受托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有效期十年,十年后委托方如需繼續委托受托方持股,本協議繼續有效,如不需繼續委托,雙方辦理股權過戶手續。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各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協議簽字頁)。
委托方:?受托方:
年?月?日??年?月?日。
股權代持協議書標準版(熱門19篇)篇十九
實際出資人(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電話:
名義股東(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擁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份,甲方欲將該股份按委托給乙方代為持有。
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下,雙方就本協議股份代持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系的界定
1.1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參與公司股東會并依據甲方意愿行使表決權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二、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公司%的股權,計出資金額萬元人民幣(公司注冊資本金為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為持有。
2.3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2.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三、股份收益權利
3.1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潤分紅),由甲方實際受益人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公司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3.3如財務管理關系,公司的利潤分紅款將匯入乙方名義股東賬戶或由乙方名義股東領取的,乙方在代領包括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后,將立即匯至甲方賬戶或遵照甲方指令安排另行處理。
四、其他股東權利
4.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東權利。
4.2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5.1甲方承諾:將代持股份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戶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實際出資,并對代持股東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
5.2甲方有權以實際出資人名義,直接行使公司的股東權利,乙方配合甲方行使股東權利程序。甲方參加公司股東會,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利簽署相關股東會決議。
5.3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份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5.4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5.5甲方承諾,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為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受。
5.6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權限或擅自行使股東權利,包括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乙方上述行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6.1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
6.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代持股份進行任何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代持股份。
6.4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托、轉代持。
6.5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并了解甲方實際出資人真實意愿。
6.6乙方根據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或履行股東義務的行為,其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等均由甲方承擔。
七、代持期限及協議終止
7.1自代持股份工商變更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的【三】年。
7.2代持期限屆滿后,未有甲方書面終止通知的,本代持協議繼續有效,代持期限繼續按照7.1約定履行。
7.3代持期限內,甲方可以根據公司運行的實際情況終止代持關系,或對代持關系進行調整。
7.4如出現乙方超出或違反甲方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協議并收回代持股份。
7.5如遇甲方出現喪失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乙方應當作為善良管理人繼續履行本代持協議,并按照甲方書面遺囑或其他書面指令繼續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如未有書面遺囑或其他甲方書面指令,乙方應當就甲方該情形出現后,繼續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180日后,將代持股份按照法定繼承人的份額,歸還甲方法定繼承人。
7.6如遇乙方出現喪失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協議自動終止,甲方將收回代持股份。
7.7一旦本協議被解除或終止,雙方代持股份委托關系即告終止;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應在本協議解除或終止后的【十五日】內,配合甲方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重新變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主體名下。
八、保密
協議雙方及見證人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份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九、仲裁與法律適用
9.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的有關法律來解釋,并受其管轄。
9.2因本協議委托事宜引發、形成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其他
10.1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事后有補充的,應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代持股份的工商變更資料均作為本協議附件。
10.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于20xx年月日簽署于河北省石家莊市。乙方配偶【】作為本協議見證方,認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協議執行。同時,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認可本協議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乙方配偶(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