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歡迎大家分享閱讀。
關于公司員工工作不細心檢討書范文通用一
乙方:(身份證號: )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于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上,有效期為 個月。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 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 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 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試用期乙方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
試用期,乙方請長病假天、事假團黨委計超過7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月日
關于公司員工工作不細心檢討書范文通用二
我于4月3日進入貴公司,有幸成為公司新的一員。從踏入公司這天開始,深深體會到集成公司是個講學習,講創新,講團結的集體。一個月以來,努力實踐著自己的執著。力爭成為一個優秀、合格的辦公室主任。下面就一個月來的工作,學習,生活情況向各位領導及同事作個簡要匯報:
一個月以來,在公司領導及同事們的關心、指導和幫助下,逐步了解了公司各項運作,不斷加深對公司企業文化的理解和認同。能夠按領導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1、由于新廠設備還在調試,一部分基礎設施還在建設中。辦公室的工作還沒有步入正軌。主要是做一些基建的工作。本人積極參與其中,臟活、累活總是和大家一起完成。
2、中秋、國慶放假期間,盡量替領導分憂,替同事著想。由于門衛只有一個人,放假期間,主動承擔門衛夜間值班。白天依然是協助基建的師傅們干活。
3、利用部隊所學技術,對公共照明系統進行改造,先后安裝、改造了車間六樓樓頂發光字的電源,宿舍樓兩側探照燈及大門的探照燈、燈籠電源布線、微電腦控制開關等。確保以上照明系統能夠定時開關,杜絕了不必要的浪費,大大節約了用電量。
4、為迎接公司十五周年慶典、喬遷、開業的籌備工作,能做到多請示,勤匯報。盡量把公司此次喜慶大事辦得更加圓滿而努力。
在這一個月的時間,雖然在思想上和工作上有一定的進步,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進及完善的地方。如工作中還存在粗心、急躁、考慮事情不夠周全的缺點,應變能力,協調能力,組織能力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我一定會在今后的工作中學習,爭取完善自我。努力工作是我最大的追求,力爭把工作做得更深、更細。我將不辜負各位領導及同事們對我的信任。
總結一個月來的工作,我可以問心無愧的說,自己盡了心,努了力,流了汗。總而言之,工作不僅是我謀生的手段,更是我回報領導和同事們的最好方式,也是我實現人生價值的唯一選擇。以上就是我的述職,有不妥之處,請各位領導和各位同仁批評指正。
關于公司員工工作不細心檢討書范文通用三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條員工每是工作8小時,星期六、日及紀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所延長時數為加班,可給加班費或補休。
第四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之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采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1星期調整1次。
第五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8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系,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1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結婚可請2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
(五)產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產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計算)。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征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并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準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其余人員均由直屬核準,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準。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1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第十五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之范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閑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關于公司員工工作不細心檢討書范文通用四
目錄:
第一章日常管理制度
第二章辦公室管理制度
第三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四章會議制度
第五章出差
第六章行政接待
第一章日常管理制度
著裝儀表規范
公司員工日常著裝應以端莊大方、整齊清潔為標準。
儀容要以干凈、整潔、素雅為標準,不得濃妝。
行為舉止要文明、禮貌,不得打架,斗毆,酗酒,從事違法亂紀的活動。
說話要和氣、謙遜,要使用“請、您好、謝謝、對不起、再見”等文明用語。為集體創造團結、友善的氛圍。
工作行為規范
遵守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各部門員工應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臨時有事外出必須向部門經理請假,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
辦公室工作人員在接待來訪和接聽電話時要注意行為規范和文明用語;辦公電話鈴聲應調到適量位置,講電話聲音應適量;不準用辦公室電話進行私人交往或閑聊。
員工手機應保持上班時間暢通。
行政部每天安排部員值日,注意保持室內辦公環境和辦公臺面的整潔有序。
上班時間不得干與工作無關的事,嚴禁上班時間打牌、看電影、玩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行為發生。
保守企業秘密和技術秘密,不準對外泄露公司有關的事情。否則一經發現,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經濟及行政處罰,嚴重的將以辭退。
工作區內嚴禁隨地亂扔、亂倒垃圾,嚴禁從窗戶向外或從樓上往下倒水、扔煙頭、紙屑、吐痰等。
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
愛護辦公設備、儀器,節約使用紙張,能用廢紙打印復印的不得使用新紙,嚴格按照辦公室規定使用辦公設備。
每位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維護集體利益,愛護集體財產,嚴禁將集體財產居為私有。
加強學習,學習型組織是分公司的追求目標,每個人都應該積極主動的參與到各種學習活動中來,不能以各種理由逃避和拒絕學習。
第二章辦公室管理制度
辦公室人員管理制度
辦公室人員執行簽到的考勤制度
每天早9:00上班,晚6:00下班,禁止無故遲到早退現像發生,違者予以20元處罰。不允許代替簽到,9:00起不再簽到;
忘記簽到者須在2小時內向部門領導說明,并由部門領導出具證明;按時間早晚順序簽到;凡沒有事先請假說明理由(病、事假)不簽到人員一律視為曠工
辦公用品管理規定
辦公用品發放和使用
本著節約的原則使用辦公用品。
購置回的辦公用品統一放在辦公室管理、登記和發放。
領用辦公用品用具必須認真履行手續,應提交oa《辦公用品申請(領用)表》。
嚴禁員工將辦公用品帶出單位挪作私用。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保管和使用的物品退回辦公室(消耗品除外)。
第三章考勤管理制度
行政綜合部負責全體員工的考勤工作。
考勤由辦公室安排專人記錄,記錄必須準確真實,相關票據要和考勤表有照應可追溯。所有職員不得代簽到。
出勤規定
周一到周六上班,周日休息;
上班時間:9:00-18:00
午餐時間:12:00-13:00
所有職員應按時上下班,事假及正常休假應按照請銷假制度執行。
考勤員應認真負責,加強考勤,做到不虛報、不亂報、不徇私情;
考勤表必須與所批復的請假條相一致。無假外出者按曠工處理,曠工期間無工資獎金,月曠工天數累積超過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和獎金;年累計曠工超過10天者,扣除所有剩余工資福利。
考勤表在每月的1號由考勤員負責整理,報送財務部門經領導審查后作為當月工資獎金發放的依據。
員工請假不超過12小時,由部門主管批準;超過12小時需報經理批準。
國家法定節假日,原則上休息,如工作需要,須無條件上崗,不批假.病假需經領導批準后休息
各部門主管請假需報分管領導同意后由總經理審批。
所有批準假期時間包括往返時間。
第四章會議制度
公司實行例會制度,主要包括周會、月例會臨時性會議和其他部室會。
周會在每周一上午9:30召開一次.周會須有會議記錄,由辦公室負責記錄。
月例會每月月末召開一次,會議由經理主持,公司本部各部門人員參加并簽到。同時要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辦公室負責在會后一天完成,同時分發各部門。
各部門臨時性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召開,各部門可根據需要自行組織時間召開,但原則上要務實簡單。
每次會議凡通知到的與會人員,因故不能出席應向部門領導請假。并形成書面理由,主管簽字后同簽到表一并留存。如未請假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按時到達會議現場的,將給予通報批評。
會議期間,避免頻繁進出或早退,并主動將手機調至靜音。
事假
員工因個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請假的可以請事假,事假為無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時為計算單位。
員工請事假每天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0.92天;
員工請事假每小時的扣薪標準是:月基本工資/20.92天/8小時。
第五章出差
公司人員出差一律書面報批,出差人員需填寫《出差審批單》,由經理簽字批準。
部門以上負責人出差需報公司經理批準;各部門部員出差需報部門主管和公司經理批準。
如有特殊情況需出差,來不及辦理手續的,應先電話告知經理事后補辦手續。
第六章行政接待
堅持為提高企業發展和經濟效益服務的原則,強化公關意識,宣傳企業形象,廣泛獲取信息。
堅持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的原則,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廉政建設的規定,符合禮儀要求,杜絕隨意性。
堅持勤儉節約、熱情周到的原則,根據來賓的身份和任務執行不同檔次的接待標準,反對鋪張浪費。
行政部負責接待工作的統一管理,辦理重要接待事務;對涉及較強業務性的接待事務,應由有關部門接待,行政部配合
接打電話要使用文明語言,如您好、請問貴姓、您找哪位、請稍候、謝謝等類似的禮貌用語,做好電話記錄。
客人來訪應熱情迎接,主動引導客人到辦公室或接待室交談,如本人有事需要暫時離開辦公室,應將辦公桌上的文件、資料、貴重物品安放好,以免泄密或丟失。
事務性接待標準、要求。根據領導意圖及客人的需求,掌握接待工作的規律,做到目標明確、思路清晰、計劃周密、主次分明、機動靈活、著裝大方、舉止文明,不擅自在授權范圍外作任何決定和承諾,以高度的事業心、責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風貌體公司形象。
關于公司員工工作不細心檢討書范文通用五
第一節 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
1 、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 、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 、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系,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4 、公司內有親屬關系的員工應回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準,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 、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 、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
3 、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信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 、兼職于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 、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 、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 、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
2 、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 、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系中,若發生回扣或傭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污。
六、保密義務:
1 、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員工未經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密級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
第二節 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著、發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于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發、怪發,女士不留怪異發型,不濃妝艷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干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煙,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并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嘩。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范,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閑聊。
七、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并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并節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復印、傳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保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咨詢不屬自己職責范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公司電腦管理、不準安裝與工作無關軟件、不準安裝任何游戲。
十二、為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 、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范,并且合理,按規定辦。
2 、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范,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并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
3 、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范,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關于公司員工工作不細心檢討書范文通用六
星級酒店員工手冊
第一章 勞動條例
一、 招聘
酒店以任人唯賢為基本原則,凡有志于酒店服務工作的各界人士,都可對照酒店招工簡章,報名參與。酒店將通過考核面試體檢等必要的程序擇優招聘員工。被錄用者需按不同工種交納相應的工作及生活用品保證金。
二、 試用期
員工需經過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符合錄用條件者將終止試用。
三、 勞動合同
凡被正式錄用者,酒店將簽訂聘用合同,通常為二年。
四、 個人檔案
a 所有職工在應聘前及時交出有關簡歷、學歷證明等。填寫包括個人簡歷、家庭成員情況等在內的登記表。
b 對于家庭住址、婚姻狀況等情況的變更應在五天內告知人事部門。
五、 工作時間
a 參照有關法規,結合本地情況和酒店工作特點編排工作日和工作時間。
b 對加班超時的員工給予合理的補償。
六、 發薪方式
每月未發放工資。如遇周未或法定假期,工資將提前一天發放。
七、 崗位變更
根據工作需要,酒店有權在內部調整員工崗位。
八、 員工辭職:
員工辭職必須(試用期提前7天,正式聘任后擔前30天)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酒店批準方可離崗。
九、 解聘:
(1)員工無任何過失而自動辭職,符合酒店規定程序,獲準后,酒店將退還保證金并發給當月工資。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酒店有權解除合同,不再退還受聘員工保證金。
a 不遵守勞動紀律,玩忽職守,嚴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
b 曠工3天以上,偽造病假、事假。
c 服務態度惡劣,責任心不強,營私舞弊,給酒店信譽帶來嚴重影響者。
d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 違反計劃生育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
第二章 有關權益
一、 假期。
1、國定假:
按國務院規定,員工享有十天法定有薪假期(元旦一天、春節三天、五一三天、國慶節三天)。如法定定假日需要員工加班,酒店將按《勞動法》規定給予假期或薪金補償。
2、病假:
員工生病必須在市級以上的醫院就診,憑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并于當日通知所在部門主管(病情嚴重者,可由家屬代請)方屬有效。病假期間的工資將工資考勤制度執行。
3、事假:
無充分理由,員工不得請事假。事假不發薪。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無薪請假,必須提前二天申請,經部門主管、人事部、總經理批準。
4、店內培訓:
店內培訓主要有:業務技巧、工作態度、語言訓練等。員工必須根據安排參加培訓,課程結束時要進行考試,成績合格,將發給結業證書,成績在分數線以下要扣浮動工資或獎金,無故缺課,按失職處分。
二、 業余學校學習:
a 目的
酒店采用報銷學費的方法來鼓勵員工參加外語學習或與工作有關的業余學習,以便他們提高與賓客的會話技能或為擔負起更大的責任、獲得更好職位作準備。
b 執行方法:
*不能占用工作時間。部門主管在編制上班時間表時,在工作允許的情況下,應適當照顧員工的學習時間。
*申請人必須報名前經部門經理和人事部經理批準。
*要求報銷學費的員工應在學習結束后三個月內把學費收據、結業證書或有關證件呈交人事審核。
*選擇課程范圍:
1、 任何得到承認的電大、夜大。
2、 商校、技術學院、中等專業學校、專業團體或類似團體主辦的符合本方案的文化或職業課程。
3、 培訓部認可的函授學校。
c 報銷:
*學費報銷金額最高不超過150元/學年。
*考試成績在80分以上的員工或報銷150年。
*考試成績在60-79分的員工可報銷75元。
*考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不予報銷。
*受到嚴重違紀處分、停職、請長病假或曠工的員工一律不予報銷。
三、 員工餐廳:
1、每個工作日酒店負責免責供應員工一餐工作餐,只準員工本人用膳。
2、未經部門經理許可,員工不得把工作餐食口和餐具帶出員餐廳。
3、工作餐時間為半小時,用膳時間表由人事部門經理統籌制訂。
4、 員工憑餐券用膳,加班加點員工將由人事部另外發給餐券。
5、 不準在員工餐廳內喝酒和浪費飯菜。
6、 餐券不得轉讓,不退錢,過期作廢。送、借餐券給別人的,將受到失職處分。
第三章 員工守則
一、 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說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復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后,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打電話到各部門辦公室。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準,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 制服及名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員工除工作需要外,穿著或攜帶工作衣離店,將受到失職處分。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名牌。不戴名牌扣人民幣10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名牌需要補發者應付人民幣2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名牌交回到人事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 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發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發,使用發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男色皮鞋、深色襪,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應無煙熏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 只允許戴手表、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 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 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 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保安部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 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發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并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六、 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征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4級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打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打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月5%效益工資。
4、嚴禁替他人打卡,如有違反,代打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征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6、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則應由部門主管報總經理批準。
7、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準后補發新卡。
8、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準不得離店。
七、 員工衣柜:
1、員工衣柜的配給由人事部負責,必要時,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合用一個衣柜。
員工衣柜不能私自轉讓,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2、員工須經常保持衣柜的清潔與整齊,柜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或危險品。
3、人事部配給衣柜時,免費發給一把鑰匙。如遺失鑰匙,須賠人民幣10元。
4、如有緊急情況或員工忘帶鑰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備用鑰匙,但須部門主管同意,故意損壞衣柜,則須賠償,并予紀律處分。
5、不準在衣柜上擅自裝鎖或配鑰匙,人事部和保安部可隨時檢查衣柜,檢查時兩個以上人員在場。
6、不準在更衣室內睡覺或無事逗留,不準在更衣室吐痰、抽煙、扔垃圾。
7、員工離店時,必須清理衣柜,并把鑰匙交回人事部,不及時交還衣柜,酒店有權清理。
八、 員工通道: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不負重情況下不得使用服務電梯,禁止使用客用電梯。
2、后臺員工非工作關系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客房,使用酒店內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酒店時,應填寫出門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后方能離店。
九、 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保安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簽發出門許可證,離店時主動將出門許可單呈交門衛,由保安部存案。
十、 電梯故障:
當電梯出故障,客人關在梯內時,一般來說,里面的客人會按警鈴。當前廳主管/行李員聽到鈴聲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工程部,立即采取應急措施,設法解救電梯內客人。
(2)和關在里面和客人談話,問清楚以下事項:
a 關電梯里多少人;
b 如可能,問一下姓名;
c 有無消息要帶給(領隊/隊里的成員)同伴。
*值班人員無法解救客人,立即通知總工程師。
第四章 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控制和報警系統。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并了解正確使用火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災預防:
*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留在電梯內、棉織品運送處或字紙簍里。
*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堆積廢紙、臟毯、臟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不準在灶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如果發現電線松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工程部,以便及時修復。
*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工程部。
*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二、志愿消防委員會:
包括下列人員:
1、 副總經理;2、安全部經理;3、行政管家;
4、消防主管;5、工程部經理;6、前廳部經理;7、餐飲部經理。
消防委員會要定期召開會議專項檢查消防設備,確保消防工作落實。
三、火警程序:
當消控室火警報警時,消控中心值班員要立即查明火警指示方位板,并采取下列措施:
1、 通知巡邏安全員找出起火位置,并立即報告安全部經理和值班經理。
2、 與樓面服務員保持緊密聯系,隨時準備提供幫助。
樓面服務員將采取下列措施:
1、 檢查樓面指示板,確定哪一間房間發出火警。
2、 檢查有沒有起火,起火時,通知接線員撥119報火警。
3、 如查明是假火警,巡邏安全員要立即報告安全部經理(白天)、值班經理(晚間),以便找出原因及時復位,解除警報。
四、滅火程序:
發生為災后,在立即通知119的同時,由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指揮滅火。
酒店參與滅火的有關員工須按以下程序進行:
1、 水工到維修中心報到,密切注意消防泵和供水系統工作。
2、 電工到大廳報到,按指令切斷電源。
3、 安全部人員到大廳報到,并接受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的指示,協助滅火和人員疏散工作。
4、 電梯將停止使用,消防隊來到后,由他們接替指揮滅火,直到火滅。
五、疏散:
由酒店總經理發布決定疏散,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白天)、值班經理(晚間)組織實施。
1、 客房服務員要敲門通知所有的客人并進行檢查,通知客人立即離開房間。
2、 阻止任何人使用電梯。
3、 客房服務員帶領客人從樓梯疏散、撤離建筑物,到指定地點集合。
4、 樓層主管/員工要快速檢查并關掉所有客房的門、窗、走廊門、邊門,然后離開現場。
第五章 獎懲條例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紀律處分/失職的種類: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停職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發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人事部歸檔。
2、失職行為分為甲、乙、丙三類,犯有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填寫職工失職表,并據此扣發浮動工資。
3、凡第四次發生甲類失職時將會受到三天停職停薪的處分,受到二次以上停職停薪處分時將被辭退。每次失職將扣除10%的浮動工資。
4、凡第三次發生乙類失職時會受到三至五天停職停薪的處分,受到二次停職停薪處分將會被辭退。
5、 凡犯丙類失職,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停職停薪、辭職警告直到辭退。
6、 員工違反酒店規章制度停職停薪處分時其當月50%的效益工資將被扣除,另按日扣除部分底薪。
7、因違反酒店規章制度受停職處分的員工在停職期間不得進入酒店,對員工的停職、解除合同、開除處分,應由部分主管或人事部提出,經總經理批準。
甲類失職
1、 上班遲到;
2、 不使用指定的職工通道;
3、 儀表不整潔;
a 留長發;
b 手臟;
c 站立姿勢不正;
d 手插口袋;
e 衣袖、褲腳卷起;
f 不符合儀表儀容規定;
4、 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它部門閑蕩;
5、 不遵守打電話的規定;
6、 損壞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7、 培訓課曠課;
8、 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9、 進入酒店舞廳、酒吧或其它客用公共場所;
10、 工作時聽收音機、錄音機或看電視(培訓或工作需要例外);
11、 上班做私事,看書報和雜志;
12、 不經許可帶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進入酒店;
13、 使用客用公共休息室和廁所;
14、 穿工作服進入商店(為客人買東西例外);
15、 使用客用電梯(經同意例外)、客用設備;
16、 將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
17、 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聽到的地方作不雅的習慣動作;
18、 在公共場所和酒店其它地方聚眾討論個人事情;
19、 違反更衣室規定。
乙類失職
1、 上下班不打卡或唆使別人為自己打卡和替別人打卡;
2、 對客人和同事不禮貌;
3、 因粗心大意損壞酒店財產;
4、 隱瞞事故;
5、 拒絕安全檢查包裹、手提包或員工身份證;
6、 拒絕執行管理員/部門主管的指示;
7、 上班時打瞌睡;
8、 涂改工卡;
9、 違反安全規定;
10、 在酒店內喝酒;
11、 進入客房(工作例外);
12、 說辱罵性和無禮的話;
13、 未經同意改換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時間;
14、 超過工作范圍與客人過分親近;
15、 在除了員工食堂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場所吸煙;
16、 不報告財產短缺;
17、 在酒店內亂丟東西;
18、 不遵守消防規定;
19、 損壞公物;
20、 工作表現并差或工作效能差;
21、 不服從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合法命令;
22、 擅自配置酒店范圍內任何鑰匙;
23、 發表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的聲譽。
丙類失職
1、 在酒店內危害任何人員;
2、 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3、 向顧客索取小費或其它報酬;
4、 作不道理交易;
5、 泄露酒店機密情況;
6、 私換外匯;
7、 調戲或欺侮他人;
8、 行賄受賄;
9、 偷竊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財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飲料;
10、 違犯店規,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11、 在酒店內賭博或觀看賭博;
12、 故意損壞消防設備;
13、 觸犯國家任何刑事罪案;
14、 故意損壞告示欄或公共財物或他人物品;
15、 遺失、復制、未經許可使用總鑰匙;
16、 曠工。
第六章 其它
一、員工告示欄:
各部門在顯著的位置集中設有告示欄,在告示欄上將張貼大家感興趣的最新信息、酒店新聞和通知、體育活動、規章制度、安全事項和備忘錄等。告示欄是傳播信息的重要媒介,員工應經常觀看。一般情況下,酒店只授權人事部、安全部簽發、張貼。
二、員工建議:
員工如有任何有助于改善服務,加強安全;增加收入,降低成本,改進員工和公共關系的意見或建議請以書面形式遞交給人事部。人事部歡迎你的建議,并會對建議進行仔細研究。一旦采納,有關員工將會得到酒店的獎勵。
第七章 修 訂
酒店員工手冊的修訂可按照業務需要,修訂或更新內容。
如果本手冊中有任何與酒店正式公告相異之處,以酒店正式公告為準。
4、 員工憑餐券用膳,加班加點員工將由人事部另外發給餐券。
5、 不準在員工餐廳內喝酒和浪費飯菜。
6、 餐券不得轉讓,不退錢,過期作廢。送、借餐券給別人的,將受到失職處分。
生鮮超市員工手冊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使本公司業績蒸蒸日上,從而造就機會給每一位員工有所發展,嚴格的紀律和有效的規章制度是必要的。本手冊將公司的員工規范、獎懲規定集一冊,希望公司全體員工認真學習、自覺遵守,以為我們共同的事業取得成功的保證。
第二條 公司信念
2.1 熱情一以熱情的態度對待本職工作、對待客戶及同事。
2.2 勤勉一對于本職工作應勤懇、努力、負責、恪盡職守。
2.3 誠實一作風誠實,反對文過飾非、反對虛假和浮夸作風。
2.4 服從一員工應服從上級主管人員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時完成本職工作。
2.5 整潔一員工應時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職業形象,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與美觀。
第三條 生效與解釋
3.1 本員工手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3.2 公司的管理部門有權對本員工手冊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和補充應通過布告欄內張貼通知的方式進行公布。
3.3 本員工手冊印制成冊,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錄 用
第一條 錄用原則
1.1 員工的招聘將根據公司的需要進行。
1.2 本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招聘優秀、適用之人才,無種族、宗教、性別、年齡及殘疾等區別。
1.3 本公司的招聘以面試方式為主。
第二條 錄用條件
2.1 新聘員工一般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按地方政府和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予以確定。
2.2 試用期滿考核
2.2.1新聘人員試用期滿前,由各部門主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錄用。試用期內如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2.2.2 試用人員試用合格,其工齡自試用起始之日起計算。
2.3 以下情況均將被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曾經被本公司開除或未經批準擅自離職者;
判處有期徒刑,尚在服刑者;
被剝奪公民權力者;
通輯在案者;
經公司指定醫院體檢不合格者;
未滿16周歲者;
有欺騙、隱瞞行為者;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酗酒、吸毒者;
不具備政府規定的就業手續者;
虧空、拖欠公-款尚未清償者;
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
曾擔任課長及以上職務因任何原因離開本公司者;(經中國區總裁特批除外)
第三條 錄用程序
3.1 各部門主管可以根據本部門發展或職位空缺情況,協同人力資源部進行招聘。
3.2 公司指定應聘人員,實行體檢制度。
3.2.1 公司指定應聘人員在試用期開始以前都必須在公司指定的醫院進行指定項目的體檢,并向人力資源部出示體檢證明。只有經證明其健康狀況適合工作者,才可依照勞動合同被公司錄用。
3.2.2 公司指定的員工應當進行年度體檢,以保證公司的全面衛生質量。如員工患傳染病,將被調任其他職位或在治療期間暫停工作。
3.2.3 公司指定體檢的員工,可憑醫院體檢原始發票在試用期滿后向公司報銷其體檢費.
3.3 新錄用人員報到應先到人力資源部辦理下列手續:
如實填寫相關人事資料表格;
遞交體檢合格證明書原件;
核對并遞交學歷證書原件;
核對并遞交身份證原件、當地政府規定的各類就業證件原件,各項社會保障的轉移手續;
交一寸的半身照片3張;
需要辦理的其他手續;
3.4 新錄用員工報到后,公司憑其提供的合法用工證明與其簽署勞動合同書。在試用期滿之前,3.3條款所規定手續仍無法齊備的,將被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依照政府相關規定,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并不支付經濟賠償。
3.5 所有員工個人情況如住址、婚姻狀況、生育狀況、緊急情況通知人發生變化時,應于七日內通知人力資源部。
第四條 錄用禁忌
4.1 本公司實行親屬回避制度。
4.1.1 凡在本公司有親屬關系的應當如實申報,否則將視為欺騙行為。
4.1.2 一般情況下員工的親屬(如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不得被公司雇傭,但在特殊情況下,經店長或區經理批準可以雇傭。
4.1.3 如員工與公司另一名員工結婚,則管理部門可以調動任何一方的工作部門或工作地點。
4.2 公司是員工唯一的雇主。
4.2.1 員工在為公司服務期間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或機構從事兼職或專職工作;未經批準,員工不得為其他任何公司或機構從事商業活動,即使是無償的。
4.2.2 員工希望為其他個人、企業、各類機構臨時工作,應該獲得公司事先書面批準。公司有權隨時撤銷上述批準。
4.2.3 未經批準,職工首次接受其他報酬時,亦將被視為其主動向公司提出辭職。
第三章 服 務
第一條 服務原則
1.1 恪盡職守,勤奮工作,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1.2 不僅從語言上,更從行動上向客戶(公司外部及內部)表明:客戶的需求就是我們的需求。
1.3認真聽從上級主管人員的工作指示和教導。對于職務報告,應遵循逐級向上報告的原則,不宜越級呈報,但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不在此限。上下級之間應誠意相待,彼此尊重。
1.4 正確、有效、及時地與同事、與其它部門溝通意見看法。遇到問題不推卸責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團隊合作關系
1.5 專精業務知識和技能,開發自身潛力,表現出主動參與、積極進取的精神。
第二條 遵循商業道德
2.1 公司永續健康的經營發展,取決于每位員工的態度和行為符合公司的期望。每位員工緊記自己代表公司,在任何地點、時間都注意維護公司的形象和聲譽。
2.2 不論是銷售公司產品或提供服務,或是向供應商購買產品或服務,應完全以品質、價格與服務為決策的依據,不得給予或接受個別客戶或客戶代表相關的報酬、贈品或其他特殊待遇。
第三條 日常行為規范
3.1 員工應禮貌待客、舉止得體:
3.1.1 禮貌地對待客戶及來訪者;
3.1.2 與客人交談應態度和藹,注意使用禮貌用語,禁止工作時言語粗魯;
3.1.3 對客人提出的詢問和要求要耐心的解答,解答不了的問題,應及時請示匯報;
3.1.4 與客人相遇,要主動讓路;與客人同行,應禮讓客人先行;
3.2 員工應注重儀表整潔:
3.2.1 員工必須身著制服進入工作現場,制服必須保持清潔,熨燙平整;
3.2.2 員工的指甲必須修理好并保持清潔,女性除淡色指甲油外,不得涂指甲油;
3.2.3 男員工不得留胡須;
3.2.4 男員工不得佩帶耳環,女員工佩帶的耳環兩側須一致;
3.2.5 儀表不整的員工,不得進入工作現場,并做缺勤處理;
3.3 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姓名卡:
3.3.1 姓名卡被視為制服的一部分,上班時必須佩帶在制服的左上方;
3.3.2 如員工丟失姓名卡,必須立即向人力資源部報告;
3.3.3 員工不得佩帶他人的姓名卡,否則立即受到違紀處分;
3.3.4 姓名卡是公司的財產,員工在結束雇傭時,必須交還人力資源部,否則將賠償五十元人民幣;
第四章 工 時
第一條 標準工時
1.1 員工平均每周工作40小時。標準工作時間不包括用餐時間和加班時間。
1.2 由于公司的經營性質,周六和周日為正常工作日:
1.2.1 員工每周的休息日由部門主管根據本部門排班情況確定;
1.2.2 部門主管人應提前安排員工的休息日并通知員工;
1.3 員工應當按照部門主管制定的工作時間表進行工作和輪休,拒不遵守的員工將作曠職處理。
第二條 特殊工時
符合國家規定的,公司還可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
第三條 加班
3.1 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在不損害員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權根據工作和經營需要安排員工加班。
3.1.1 員工是否加班及加班時數須經由部門主管在”加班審核表”上簽字后方可確認。
3.1.2 申報加班的最小單位為1小時。
3.2.員工加班,享受以下待遇:
3.2.1普通工作日員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調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資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3.2.2 休息日員工加班的,公司安排調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2.3 法定休假日員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3.2.4 員工本月加班的,公司應于下月月底前安排調休;如遇特殊情況無法調休的,將在3個月內安排調休。
3.3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員工,不再執行加班制度。
3.4 以下情況不視為加班:
公司在節假日組織的郊游及其他娛樂活動;
公司在非節假日組織的下班后的娛樂活動;
出差時路途所花費的時間;
在非工作時間組織的培訓;
辦公室管理人員,未經上司指派或同意的日工作時間的延長。
第五章 考 核
第一條 考核的類型
1.1 本公司員工的考核可分為考勤與考績。
1.2 考績分為試用考核、年終考核。
1.3 員工考核記錄將作為轉正、升遷、調薪、核發年終獎金及懲處的依據。
第二條 考勤制度
2.1 員工應每天打卡以記錄出勤時間。
2.1.1 員工在到達公司后或離開崗位前應著制服打卡。
2.1.2 員工如果未按規定打卡,將視為缺勤,并扣除相應工資。
2.1.3 任何員工不得代為其他員工打卡,否則將被視為較重違紀行為。
2.1.4 員工應對考勤卡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立即前往人力資源部申請補辦。
2.1.5 員工因公司業務需要外出辦事而不能進公司的,應該事先填寫“外出工作時間表”并由部門主管簽字,回公司后應即將“外出工作時間表”交人力資源部確認。
2.2 員工應準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職:
2.2.1 工作時間開始后15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2.2.2 工作時間終了前15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2.2.3 工作時間開始后或結束前15分鐘到4小時內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半天論;4個小時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1天論;
2.2.4 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三次,即使累計時間不超過15分鐘,也以曠職半天論;
2.2.5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根據實際缺勤天數按曠職處理;
2.2.6 擅離工作崗位,按曠職處理;
2.2.7 曠職期間,工資不發;
2.3 公司將根據考勤紀錄實行獎懲,具體辦法參考第十三章
2.4 員工在年內的考勤記錄將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
第三條 考績制度
3.1 考績分為試用考核、年終考核。
3.1.1 試用考核:由部門主管考核試用人員,經評估合格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核予以正式錄用。
3.1.2 年終考核:每年年底執行。由部門主管對部門員工先行考核后,呈人力資源部總評。
3.2 考績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團隊精神、遵紀情況等等。
3.3 考績可分為以下等級:
杰出,工作成績優異卓越,對組織、公司作出較大貢獻;
優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績且在大多方面超出標準;
勝任,工作完成合乎要求,達到標準;
需改善,尚有未達標準方面,但經努力可改進;
不合格、工作差等,經過提醒教導后仍未改善;
3.4 考績結果為“需改善”或“不合格”的,均屬“不能勝任工作”。
3.5 考績工作由主管、經理根據員工的工作績效,專業技能,工作態度以及全年的功過記錄等以客觀的態度予以評定。
第六章 薪 酬
第一條 工資構成
1.1 員工的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獎金(其中出勤、表現、效益獎各占1/3)、津貼構成。
1.2 公司根據員工的職位性質、職責范圍和個人表現確定員工的工資,員工的平均小時工資為其月基本工資除以167.4(員工平均每月工時)。
1.3 如果員工按時出勤,并能履行其工作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遵守主管人員或其他上級的指示,則公司每年將根據公司當年效益情況,給予員工一定數額的獎金,是否給予獎金及獎金的具體數額將由部門主管決定。
第二條 工資支付
2.1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的勞動報酬。
2.1.1 工資發放實行先做后付制度,即當月工資次月發放。
2.1.2 公司發薪日為每月5-7日,如遇公眾假期,發薪日可提前或推后。
2.2 公司按規定從員工當月工資收入中扣除個人所得稅,并代員工向政府稅務部門繳納。
2.3 本公司員工不得向他人泄漏自己月薪所得,亦不得詢問本公司其他員工的月薪所得,違反此規定的員工應受到相應的警告,處分,情節嚴重者將導致解聘。
第七章 福 利
第一條 社會保險
1.1 公司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員工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第二條 醫療福利
2.1 員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2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公司可視具體情況,按當地有關政策執行。
2.3 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待遇。
2.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5員工應享受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假 期
第一條 假期類別
1.1公司的假期分為法定節假、婚假、喪假、年休假、補休假、病假、產假和事假。
1.2 除長病假外,公司給假以“工作日”計。
第二條 請假規則
2.1 所有休假應事先獲得直接上級主管批準.
2.2 所有假別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 按請假核準權限獲批準后, 統一交人力資源部備存.
2.3 所有員工必須在休假完畢后立即至人力資源部辦理銷假手續。
第三條 法定節假日
3.1 員工每年享有共計十個工作日的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勞動節三天
國慶節三天
3.2公司可要求員工于法定節假日進行工作,并按照有關法律、本員工手冊與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報酬。
第四條 婚、喪假
4.1員工結婚給假3個工作日。符合計劃生育晚婚的(男員工晚于25歲,女員工晚于23歲,或晚于政府規定的年齡)員工向公司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按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1.1婚假工資照發,但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結婚證明。
4.1.2婚假只能在結婚日前或后1個月內使用。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店長或區經理特批。
4.2 如員工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憑醫院《死亡通知書》,公司將給予員工最長三天的喪假。
4.2.1 員工如需請喪假,須提前通知人力資源部。
4.2.2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五條 年休假、補休假
5.1公司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5.1.1員工為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后,每年享有一次連續6個工作日的帶薪年休假,年休假期間將支付基本工資、獎金和補貼。年休假允許拆零休假,年休假的休假時間按天計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5.1.2普通員工需要年休,應當提前一周,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獲得2級批準后,方可休假;管理人員需年休,應當提前二周,向上級主管提出申請,獲得2級批準后,方可休假。
5.1.3年休假需在一年內休完;它不予累計享用,也不折發酬金。
5.1.4為保證公司的日常有效運營,部門主管將提前為每位員工計劃和安排休假日程。
5.1.5 員工在未得到公司事先同意情況下, 不得以年休假為理由離開工作崗位。
5.2公司實行補休假制度
5.2.1員工為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后,每年享有6個工作日的補休假;
5.2.2員工請補休假需提前1周書面申請。
5.2.3補休假需在一年之內休完;它不予累計享用,也不折發酬金。補休假的休假時間按天計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第六條 病假
6.1員工每月可以享有一個工作日帶薪病假。如果員工該月未休病假,則既不能累積,也無任何補償。
6.1.1一個日歷月中,員工請病假2個工作日及以上,自第2個工作日起,在扣除當月出勤獎后,按各地方政府規定計發病假工資。
6.1.2凡因重大病因須住院、手術者,工資按各地方政府規定發放,但須出具市級醫院住院診斷證明。
6.2凡請病假,應在病假當天親自或電話通知部門主管。并在病假結束返崗當天出具公司指定醫院(急診除外)的病假證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予以審核歸檔。
第七條 產假
7.1女員工生育享有產假。
7.1.1單胎順產休產假90天,從預產期前十五天至預產期后七十五天。配偶分娩給假1天。
7.1.2 24歲以上分娩頭胎者,增加15天,其初婚配偶給假3天。
7.1.3難產多胎等根據各地方政府規定給假。
7.2所有女員工必須于孕后一個季度之內通知部門主管其懷孕狀況。
7.2.1休產假必須于預產期前十周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并出示醫院出具的妊娠證明。
7.2.2產假工資按各地方政府規定計發。
第八條 事假
8.1員工請事假應事先由部門主管批準,人力資源部審核,事先未得到批準的缺席,按曠職處理。
8.2事假期間工資不發。
第九章 培 訓
第一條 培訓目的
1.1通過培訓,使員工達到并保持在本職工作崗位上進行規范服務的要求。
第二條 上崗培訓
2.1上崗培訓是指員工到崗后至試用期滿前的業務培訓。
2.2上崗培訓內容主要包括:
部門職能與工作目標;
部門崗位結構和崗位職責;
崗位應知應會;
操作技能和工作程序;
本公司和本部門規章制度;
2.1.2上崗培訓由各業務部門組織實施。
2.2上崗培訓的考核結果與員工轉正評定相結合。
第三條 在崗培訓
3.1在崗員工業務培訓由各部門按照年度培訓計劃實施。凡公司出資培訓的,培訓前員工應根據公司要求簽訂培訓協議。
3.1.1在崗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人力資源部配合。必要時可委托有關單位來公司培訓或組織有關員工參加公司外培訓。
3.1.2在崗培訓可采取崗位交叉培訓、業務提高培訓、新規范新技術培訓等多種方式。
3.2公司每年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對現有主管以上人員進行培訓。
3.2.1對管理人員的統一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組織實施。
3.2.2管理人員統一培訓的內容包括管理理論、管理能力、管理技巧、新知識、新技能、等等。
3.2.3對管理人員的專項培訓,由本部門或人力資源部提出專項申請,報店長或區經理批準執行。
3.3培訓考核的資料應歸檔保存,作為晉升和獎懲的依據。
第四條 待崗培訓
4.1待崗培訓是指員工離開原崗位,列入編外,由人力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培訓。
4.1.1待崗培訓的內容為員工手冊、規章制度、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等等。
4.1.2待崗培訓期限一般為三個月,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
4.2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教育無效,可列入待崗培訓。
多次違反員工手冊及公司和部門的規章制度,尚不足以辭退;
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部門認為應待崗培訓;
績效考核中評定為不合格的;
4.3員工待崗培訓按下列程序辦理:
所在部門負責辦理呈批手續;
由所在部門主管和人力資源部主管集體討論決定;
店長或區經理批準執行。
4.4員工待崗培訓期間待遇如下:
待崗期內,發基本工資,停發任何形式的獎金和津貼、補貼。
對延長待崗期三個月的,從延長期的當月起其基本工資逐月遞減20%,但最低額不低于地方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費標準。
待崗培訓員工不享有當年年休假。
4.5員工待崗培訓考核合格,原則上安排回原部門,若原部門無法接收,公司將另行安排崗位,員工工資按新崗位重新確定,若員工不服從分配,公司可與員工終止合同。
4.6 待崗員工重新上崗后,若再次被列為待崗對象,可勸其辭職或作辭退處理。
第十章 調 動
第一條 調動種類與程序
1.1 調動是指在勞動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的工作地點和職位級別的調整。
1.1.1 員工調動分為平行調動、晉升調動、降職調動和臨時調動。
1.1.2 普通員工的調動主要是店內調動;管理人員的調動,除店內調動外也可以是店與店之間的調動。
1.1.3 員工沒有可接受的理由,不得拒絕公司對其職位、工作地點的調動,否則以終止合同論。
1.2 任何調動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
1.2.1 所有調動,都須經部門主管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備案,管理人員調動視級別不同須經店長或區經理批準。
1.2.2 公司對于進行內部轉移的員工,給予相當于該員工在轉出單位當月月工資2倍的搬家津貼,由轉入單位承擔。
第二條 平行調動
2.1平行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薪酬不變情況下的職位變動。
2.2員工的調動取決于以下(但不限于)情況:
部門工作量的增減;
為員工職業生涯發展的需要,進行的職位輪換;
員工不能勝任現任職位;
工作急需;
新店開張;
其他原因;
第三條 晉升調動
3.1 晉升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或薪酬向上調整的職位變動。
3.2 員工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有資格晉升到高職位:
員工在原職位表現優秀;
有擔任高一級職位的能力和潛力;
完成晉升職位所必須的教育與培訓;
誠實、正直、態度積極;
3.3 晉升調動可通過自薦或直接主管推薦,經2級批準,由經人力資源部的審核實施。
第四條 降職調動
4.1降職調動是指在職位級別或薪酬向下調整的職位變動。
4.1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由上級主管建議,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以降職。
4.1.1 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4.1.2 由于組織結構調整,相應職位被取消,沒有合適的職位空缺。
4.2 降職人員從降職的次月起執行新職位的工資與福利標準。
4.3 降職調動應當從嚴掌握。
4.4 員工有權對降職調動提出異議,但公司一經決定,員工應當服從。
第五條 臨時調動
5.1 如果一個部門的人員臨時緊缺,經店長或區經理同意后,可以從其他部門臨時調動人員。被臨時調動的人員仍執行原職位的工資福利標準。
5.2 臨時調動最長不超過一個月,否則該員工必須辦理正式調轉手續,工資福利按新職位標準執行。
第十一章 安 全
第一條 安全規則
1.1 禁止在倉庫、賣場及其他工作場所吸煙。
1.2 禁止將任何東西堆放在安全門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1.3 未經保安部門允許,不得將非公司人員帶入辦公室或倉庫。
1.4 所有員工必須保證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對任何可能引起危險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嚴重的應報告部門主管。
1.5 員工必須熟悉本工作區內滅火裝置的位置以及應急設備的使用方法。
1.6 員工在進行危險性工作或在危險地區工作,應佩帶公司提供的防護服、防護工具。
1.7 員工應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說明;非工作執掌范圍,不得擅自使用機器設備或機動車(叉車)。
1.8 公司禁止員工移動或拆除設備上的安全標識,禁止改裝現有設備。
1.9 員工在各自的崗位區域內應積極參與處理意外事故,并服從統一調度。
1.10 員工有義務將任何安全事故上報。
第二條 火情處理
2.1 當火警發生時,應采取如下措施:
保持鎮靜,不要驚慌失措;
按動最近之火警報警器并通知值班人員和安全部門主管;
通知總機,說出火警發生的地點及火勢大小;
呼喚最近的同事援助;
在安全的情況下,利用最近的滅火器材盡力將火撲滅;
切勿用水或泡沫滅火機撲滅因漏電而引起的火情;
把火警現場所有的門窗關閉,并關閉所有的電器開關;
2.2 如火勢蔓延,應及時采取如下疏散措施:
疏散區按照防火區隔進行劃分,由專人負責其所在區域的疏散工作;
聽到廣播后應立即組織撤離火警現場;
撤離火警現場時,切勿搭乘電梯,必須從消防梯疏散;
2.3 員工應參加火警演習,熟記火警訊號、火警通道、出入位置及滅火器具使用方法。
第三條 意外緊急事故
3.1 在緊急或意外情況下注意:
保持鎮靜,立即通知上級領導和保安部門;
協助維護現場;
與同事鼎力合作,務使公司業務保持正常進行;
3.2 如果員工在公司內受傷或發生事故,應當注意:
在場的員工應立即通知部門主管或值班經理;
協助救護傷病者;
自覺維護現場秩序;
3.3 如有人被關在電梯內,員工應立即電話通知安全部門和維修部門,由其操作電梯緊急程序。
第四條 及時匯報
4.1 為了保障安全操作,員工應當向部門主管或安全部門匯報所有不安全的實際操作或事故隱患。
4.2 員工如果在公司內發現任何可疑人員,應當立即向保安人員匯報,以便將其驅逐出商場。
第十二章 保 密
第一條 商業秘密的范圍
1.1凡在本公司就職而產生的,而獲取的文件、資料、稿件、表格等等業務信息,如有關客戶名單、合作目的、價格、營業額、營銷、員工薪酬,無論是口頭、書面的或是電腦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戶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屬商業秘密。
第二條 保密規則
2.1公司員工務必遵守以下規則,否則視具體情況予以違紀處理:
所有機密文件必須妥善保管;
不得將公司文件用于不屬于公司業務之用途;
關于公司員工工作不細心檢討書范文通用七
第1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公司簡介(主要介紹本公司主要發展方向,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向等)。
第3條、公司機構(主要包括本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等)。
第4條、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本公司。員工是指本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8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17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3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4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5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6條、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第27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28條、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29條、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0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員工經批準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1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2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
(3)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第33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于所在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34條、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第35條、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36條、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37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8條、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39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0條、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1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2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3條、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第50條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并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44條、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45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于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46條、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47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48條、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49條、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0條、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1條、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52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簽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托他人請假,上班后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準,辭職獲準后,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53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于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嘩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煙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設備、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污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系,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斗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后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54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設備。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煙,吸煙要在指定場所,并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55條、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56條、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57條、對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于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58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59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書面警告1次,并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污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準,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設備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設備的。
(10)下班后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煙區吸煙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設備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閑聊、打鬧嬉戲、大聲喧嘩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0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并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文件、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1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系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污、侵占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2條、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第63條、為了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64條、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65條、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等等。
第66條、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67條、任何員工不得刺探、過問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68條、嚴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69條、秘密文件、資料、檔案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70條、員工發現公司商業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秘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第71條、員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72條、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保密協議》的規定。
第73條、未經公司同意,員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
第74條、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員工從離開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他企業內任職,公司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企業的具體范圍、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補償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競業限制補償費按年計算為員工離開公司前一年從公司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三分之二。
第75條、宿舍內嚴禁私接電源和使用電爐、煤油爐。
第76條、保持宿舍清潔衛生,不得亂丟果皮雜物,不得亂倒飯菜,不得往樓下倒水、拋物。
第77條、未經宿舍管理人員批準,不得私自調換床位,不準留宿外人。
第78條、上班前要自覺關燈、關風扇,用水后要自覺關水龍頭。
第79條、晚上12時前必須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時準時熄燈。不準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賭博。嚴禁異性同宿。
第80條、伙房作業人員必須講究衛生,衣著整潔,不隨地吐痰,經常清潔伙房地面、墻壁、炊具、餐具,將米、肉、菜認真清洗干凈。
第81條、伙房作業人員盛飯盛菜必須一視同仁,憑卡供應,盡量公平均勻。
第82條、憑公司飯卡用餐,非本公司員工,非經公司領導特別批準,一律不準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83條、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覺排隊,不得插隊擁擠,不得吵鬧喧嘩。嚴禁非伙房人員擅自進入伙房打飯、盛菜。必須在食堂內用餐,不得將飯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84條、愛護公物,講究衛生,不得故意損壞餐桌、炊具、餐具,不隨地吐痰,不亂倒飯菜。
第85條、嚴禁在伙房、食堂內吸煙、喝酒、嬉戲、吵架、打架。
第十章、附則
第86條、本規章制度是與員工勞動合同相配套的補充規定,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有抵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87條、本規章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88條、本規章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定更新時,通過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
第89條、本規章制度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和審議通過,并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備案,且已向全體員工公布。
全體員工閱讀后簽名,并以此作為已向員工公示的證明。
第90條、本規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關于公司員工工作不細心檢討書范文通用八
尊敬的領導:
從xx年初至今,進入公司工作一年的時間里,得到了公司各位同事的多方幫助,感謝公司各位同事的照顧與包涵。
在過去的一年里,我在公司里工作的很開心,感覺公司的氣氛就和一個大家庭一樣,大家相處的融洽和睦,同時在公司里也學會了如何與同事相處,如何與客戶建立良好關系等方面的東西。并在公司的過去兩年里,利用公司給予良好學習時間,學習了一些新的東西來充實了自己,并增加自己的一些知識和實踐經驗。我對于公司兩年多的照顧表示真心的感謝!!
在經過xx年下半年的時間里,公司給予了很好的機會,讓自己學習做市場方面的運做,但由于自己缺乏市場等方面的經驗,自己沒有能很好的為公司做好新的市場開發,自己身感有愧公司的一年的培養。
由于我個人感覺,我在過去的一段時間里的表現不能讓自己感覺滿意,感覺有些愧對公司這兩年的照顧,自己也感覺自己在過去兩年沒有給公司做過點貢獻,也由于自己感覺自己的能力還差的很多,在公司的各方面需求上自己能力不夠。所以,經過自己慎重考慮,為了自己和公司考慮,自己現向公司提出辭職,謝謝,祝公司同仁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此致
敬禮
x年x月x日
關于公司員工工作不細心檢討書范文通用九
在工作近四年的時間里,我有幸得到了單位領導及同事們的傾心指導及熱情幫助。同時也感謝*資源有限公司這個大的團隊對我的培養和教育,在這工作的日子里,我也是和*資源有限公司一起成長和進步,受益匪淺。可以說,在*資源有限公司這三年多的時間里,我學到了很多中藥生產的標準化工藝知識以及公司的正規的管理模式,這對我個人的成長具有重要意義,再一次向*資源有限公司表示無比的感謝和深深的歉意。我也很清楚這時候向公司辭職,很不合時宜,公司正值用人之際,在這里我同樣表示歉意。
在思想上,我也得到領導與同事們的指導與幫助,有了更成熟與深刻的人生觀、價值觀。同時,也使我具有了較高的職業素養,這些都得益于*資源有限公司的培養。這三年多的工作經驗將是我今后學習工作中的第一筆寶貴的財富。我非常重視我在*資源有限公司內的這段經歷,也很榮幸自己成為*資源有限公司的一員,我確信我在*資源有限公司里的這段經歷和經驗,將為我今后的職業發展帶來非常大的利益,在這里,我也向*資源有限公司表示深深地謝意。
工作上,我學到了許多寶貴的藥品生產現場管理經驗和實踐技能。生活上,得到各級領導與同事們的關照與幫助。指導以及對我的信任和在人生道路上對我的指引。望領導批準我的申請,在正式離開之前我將善始善終,認真繼續做好目前的每一項工作。
離開這個公司,離開這些曾經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領導們的譐譐教誨,舍不得同事之間的那片真誠和友善。
祝*資源有限公司的事業蓬勃發展。也祝公司的領導和同事們身體健康,事業順心。當然,無論我在哪里,我都會為*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因為我為我曾經是*人而驕傲和自豪。
再次感謝領導三年來對我的支持和勉勵,在此我忠心的道聲“謝謝”。
望領導能夠批準我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