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是對某一特定時間段內的學習和工作生活等表現情況加以回顧和分析的一種書面材料,它能夠使頭腦更加清醒,目標更加明確,讓我們一起來學習寫總結吧。那關于總結格式是怎樣的呢?而個人總結又該怎么寫呢?那么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總結怎么寫才比較好,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關于秩序維護員上半年個人工作總結一
聚焦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實際,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大連理工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大連理工大學機動車輛出入校園管理規定(試行)》等相關規定,按照“統一領導、各司其職、協同推進、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原則,重點整治校園交通秩序,消除各類交通安全隱患,營造安定有序、文明和諧校園交通環境。
(一)健全完善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推動交通安全工作責任落實、管理更加規范。
(二)加強校園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校園交通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整治,校園交通環境得到切實改善。
(三)增強全校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
(四)規范校園交通秩序,減少各類交通違規行為發生。
三、工作舉措
(一)嚴格執行校門管理規定,教職工機動車輛刷卡進入校園,外來車輛必須經門衛核實來訪信息后方可進入校園。校內各網點送貨車輛必須在指定時間段完成配送作業。禁止各類無牌無證的機動車進入校園。
(二)校園內禁止外來摩托車、無牌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滑板車、平衡車行駛。對校內所有電動車進行統一登記造冊,并會同交警部門進行合標審核,對無牌無證電動車、超標電動車,一經發現一律由交警部門暫扣。
(三)在校內行駛的機動車要自覺遵守道路交通規則,禁止鳴笛和超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小時、特殊路段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確保行人優先通行。
(四)規范校內車輛的停放秩序,嚴查機動車輛違規停放,依據相關交通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五)加強校園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合理設置交通標志、標牌及減速裝置,施劃交通標線,規劃禁停路段。
(六)及時發現并糾正行人隨意橫穿馬路、低頭玩手機、不走人行步道等不文明交通行為。
(一)宣傳動員階段(11月3日至11月15日)
1.組織全媒體宣傳
迅速動員各單位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依托校園廣播、校園網、公眾號、電子屏、宣傳欄等媒介,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大連理工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大連理工大學機動車輛出入校園管理規定(試行)》、專項整治方案及交通安全警示案例。
2.抓好交通安全教育
通過邀請交警部門或交通安全領域專家進校開展宣傳教育,組織召開“秩序校園,平安大工”主題班會,發布“文明交通,從我做起”倡議書,進一步提高師生交通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號召師生為構建文明有序的校園交通環境做出貢獻。
3.開展交通安全調研
面向全校師生發布校園交通安全調查問卷,了解掌握校園交通安全工作現狀,針對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問題征求師生意見建議,進一步明確專項整治工作目標方向。
(二)集中整治階段(11月16日至12月2日)
1.加強校園行車管理
對校內登記車輛及其駕駛人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進一步完善機動車輛登記備案臺帳。做好交通執勤,指揮車輛嚴格按照規定路線、規定時速及交通標識行駛。禁止外來摩托車、無牌照摩托車行駛,對不聽勸阻的,將對其拍照取證并移交交警處理。
2.嚴格車輛進出管理
按照“車隨人進”原則,嚴格做好車輛進出管理,除消防、救護等特種車輛和各單位預約的外來車輛外,嚴禁外來無關人員及車輛(尤其是未經允許的大型車輛、工程車輛)進入校園。
3.整治校園停車秩序
各類機動車、自行車須在指定停車區域有序停放,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外來機動車不得過夜停放,對亂停亂放、違規停放的,將由保衛處依據校規進行處理。對校內無主電動車和自行車(長期停放未挪動的),將統一收集并發出認領通知,超過15天未認領的`,視為無主車輛,將按規定進行處理。
4.做好行人教育管理
發動平安志愿者參與交通秩序維護,對不走人行步道、人行橫道,隨意橫穿馬路,占用機動車道行走,走路玩手機、打電話等不文明交通行為及時進行勸導;對屢教不改或不服從執勤人員管理的,當場進行批評教育并通報所在單位。
(三)鞏固強化階段(12月3日至本學期末)
對專項整治行動情況開展“回頭看”,梳理分析存在的問題,鞏固專項整治成果,探索構建校園交通秩序整治長效機制。
(一)高度重視,狠抓落實
各單位要按照安全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原則和“誰主管、誰負責,分級管理”要求,認真部署專項整治工作,切實管好自己的人,真正把工作落到實處。
(二)嚴格整治,依規處理
專項整治期間,對違反校園交通管理相關規定的師生(含外來人員及車輛進校預約發起人),將根據違規情況給予處理。
(三)強化責任,嚴肅問責
專項整治期間,對貫徹落實專項整治不力,師生違規次數累計達到本單位師生總數的2%以上(含2%)的單位,將給予全校通報;對因工作貫徹落實不到位而發生較大校園交通事故的單位,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要領導責任。
關于秩序維護員上半年個人工作總結二
1、負責物業小區各階段公共秩序維護及安全防范管理工作;
2、組織小區巡查,檢查現場品質與團隊紀律作風;
3、組織對崗位各種裝備及設施設備運行及內務管理情況實施檢查,并對周界安防、電梯三地對講系統測試情況進行檢查;
4、組織對公共區域消防器材(包括滅火器材、消火栓、應急裝備、消防通道等)實施檢查;
5、對巡更記錄(含員工簽到及簽到表、檢查、單元頂樓、樓道及空置房檢查情況抽查、檢查部門內務管理和作業文件歸檔情況)
6、定期組織對安全薄弱點進行梳理和回顧;
7、負責本部門人員合理配置及人才梯隊的建設,員工考核、培訓、發展、骨干員工的甑選、培養等工作。
8、負責相關政府職能部門關系維護。
關于秩序維護員上半年個人工作總結三
近年來,校園內摩托車、電動車及機動車數量驟增,飆車、無證駕駛、車輛超速行駛等現象突出,校園交通事故頻發。為了保障師生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貴陽市道路交通管理辦法》,經與貴陽市交通管理局花溪分局、貴陽市公安局花溪分局協商,并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以開展黨史的學習教育和“牢記殷切囑托、忠誠干凈擔當、喜迎建黨百年”專題教育為契機,以學校高質量發展為統領,推進“三全育人”綜合改革工作,創建人人參與、人人盡責、人人共享的安全便捷校園交通環境。
宣傳教育與依法整治相結合,科學謀劃、精準施策,先易后難、分步推進,部門聯動、強化考核。
成立貴州大學校園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成員:保衛處、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黨委宣傳部、機關黨委、黨委學生工作部、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團委、后勤管理處、資產經營管理辦公室、貴陽市交管局花溪分局、松山派出所、陽光派出所等單位(部門)及各學院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執行領導小組的決策決議,推動落實各項工作。辦公室設在在保衛處,成員名單如下:
主任:
副主任:
聯絡員:
(一)進一步完善校園交通基礎設施,科學設置交通路線,合理布局交通標識標牌,規范車輛停放區域;
(二)在貴陽市交管局花溪分局支持協助下,修訂《貴州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辦法》,并在全校范圍內大力宣傳,做到全校師生人人知曉,人人遵守;
(三)依法依規禁行摩托車,打擊整治無證無牌車,規范管理電動車、機動車,實現校園綠色出行;
(四)推進貴州大學校園交通“零”事故、機動車輛“零”酒駕示范高校建設,實現校園交通管理、車管服務一體化。
(一)準備階段
1.摩托車、電動車、機動車情況摸排
對全校師生的摩托車、電動車、機動車進行一次大排查,摸清楚數量、證件(合格證、發票、執照等)、來源、使用年限、最高時速等,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同時做好前期宣傳教育工作。
(1)黨委學生工作部負責完成對本科生的摸排工作;
(2)黨委研究生工作部負責完成對研究生的摸排工作;
(3)資產經營管理辦公室負責完成對校內門面經營戶(含合作企業)的摸排工作;
(4)后勤管理處負責完成對所屬部門員工的摸排工作;
(5)科技園負責完成對入駐企業的摸排工作;
(6)國際教育學院負責完成對留學生的摸排工作;
(7)各學院、各部門負責完成對本單位教職工(含外聘員工)的摸排工作。
2.調查研究
(1)校內調研。為爭取廣大師生的理解、支持和參與,避免引發網上負面輿情,由保衛處牽頭,聯合相關部門進行一次大調研,廣泛征求師生意見并分類梳理,為下一步管理決策提供支持。
(2)校外調研。借鑒其他高校在校園交通管理方面的先進經驗,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出臺相關管理規定,由校長辦公室牽頭負責完成。
(3)發出倡議。由教師工作處、團委、學生會向全體師生發出倡議,停止使用摩托車和無牌無證的電動車、機動車。
(4)路面排查。由保衛處牽頭,聯合學校相關部門及貴陽市交管局花溪分局、松山派出所、陽光派出所開展校園交通治理宣傳教育周活動,對在校園內行駛的所有車輛進行實地盤查,對駕駛無牌無證摩托車、電動車和機動車的師生進行教育。
(二)實施階段
1.加強校園交通基礎設施改造
(1)合理規劃停車位,停車位設置要避免與行人的行走路線沖突,確保合理的道路寬度,全力保障道路通暢。
(2)維護保養好道路,處理好車行道路與人行道路之間的關系,實施道路統一規劃,做好主、干、支路和人車混行道路的建設,使各級道路銜接順暢。
(3)合理設置交通設施,健全道路交通標志、標線、減速帶、警示燈等,規范機動車行駛路線、行駛時速,明確禁止車輛停放位置,達到道路無盲區。
(4)利用現代交通路況智能監控設備,實施遠程監控。
2.由保衛處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對《貴州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報經學校批準后實施。
3.加強交通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提高師生校園交通安全意識和應對能力。
(1)由校團委牽頭負責制定宣傳方案,通過社團組織、專題講座、主題班會、知識競賽、網絡媒體等形式,把交通法律法規及《貴州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辦法》宣傳到每一位學生。對駕駛無牌無證摩托車、電動車和機動車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由黨委學生工作部和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分別負責,進行動員宣傳,并簽訂遵守交通法承諾書。
(2)各單位(部門)通過政治學習、網絡、微信、qq等多種形式把學校的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傳達到每一位教職工,發揮教職員工的模范遵守作用。向教職員工倡議在校園內不再使用摩托車和電動車,鼓勵通過騎自行車、搭乘擺渡車或步行的方式在校園內通行。
4.重點整治
交通法沒有禁區、學校不是法外之地。在做好校園交通科學規劃、廣泛宣傳教育的前提下,學校將聯合貴陽市交管、公安部門開展貴州大學校園交通綜合治理安全整頓月活動,對校園內行駛的摩托車、電動車和機動車進行規范管理、嚴格執法,重點整治無牌無證的摩托車、電動車和機動車,禁止無牌無證的摩托車、電動車和機動車在校園內通行,違反者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學校不包庇不護短,要讓制度長牙,規章帶電,充分發揮處罰警示教育作用。
5.長效管理
(1)規范管理。學校將長期在校園內設校園交通執勤卡點,對于證件齊全的車輛資產經營公司統一納入門禁管理系統,規范停放。禁止證件不齊全的摩托車、電動車和機動車在校園內行駛,違反規定者學校將按照校園交通管理辦法依規處理,涉嫌違反交通法規的通知或移送相關執法部門進行處理。
(2)控制增量。自20xx級新生起,一律禁止在學校駕駛摩托車、電動車和機動車,各學院與相關單位在新生進校報到時做好宣傳引導工作。
(3)有序清退。針對目前校園內學生擁有的證件齊全的摩托車、電動車和機動車,隨著學生的畢業自然清退出校園,畢業學生不得把車輛留在校園或轉賣給在校學生。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礎上,摸索出一條適合貴州大學校園交通管理的長效機制,構建校園安全質量評估指標,通過考核評估促進校園交通安全質量的提升。
(一)高度重視。校園交通治理是個“老大難”問題,整治摩托車、電動車難上加難。學校主要領導多次提出要求,相關部門負責人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視,增強執行力,把校園交通綜合整治工作與其他工作同布署、同落實,切實履行安全工作責任。
(二)精心組織。校園交通治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問題較多、反映強烈、涉及面廣。校辦要加強統一協調,各單位(部門)各司其職,各方發力,形成合力,逐一破解交通治理各個難題。
(三)狠抓落實。相關責任單位負責人要根據工作職責,聞令而動、一抓到底,把開展黨史的學習教育和“牢記殷切囑托、忠誠干凈擔當、喜迎建黨百年”專題教育的收獲轉化為檢驗工作落實的成效,實現校園交通秩序的根本好轉,進一步提升師生的安全感和滿意度。
(四)輿情管控。交通綜合治理難免會影響部分師生的出行,容易成為師生議論的熱點、關注的焦點。宣傳部門要加強正面宣傳和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加強輿情管控,避免引發負面輿情。
(一)考核保障
(1)機關黨委(目標考核辦公室)要將教職員工違反交通法規及校園交通管理辦法納入二級單位部門年度目標績效考核。
(2)黨委學生工作部、黨委研究生工作部要把學生違反交通法規及校園交通管理辦法納入學生管理規定。
(二)經費保障
校財務處要列出專項經費用于貴州大學“和諧交通、綠色出行”校園交通綜合治理工作。
關于秩序維護員上半年個人工作總結四
為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據國務院《國務院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精神,按照省公安廳開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貨車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方案工作部署,20xx年4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整治強行超車、強行會車、逆向行駛、闖紅燈、超速行駛、疲勞駕駛、搶占道路霸道行駛、駕駛無牌證、駕駛報廢及非法改裝拼裝車輛等十大野蠻危險駕駛行為,規范貨車通行秩序,防范減少貨車交通事故。根據省、市、市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以鎮長任組長,副鎮長任常務副組長,綜治辦專職副主任、司法所長、交警四中隊隊長任副組長,信訪辦主任、各村支部書記、派出所長、教研中心主任程新有、工商所長、巡防隊長任成員的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
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重點做好貨運車輛交通違法行為的綜合執法行動。
1、整治重型貨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疲勞駕駛、酒后、醉酒駕駛、未審、違法停車、超速行駛、逆向行駛、強超強會、無牌無證、套牌駕駛、報廢、非法改裝。對超限超載的貨車、要引導至治超站點依法處理。
2、整治重型貨車、掛車非法改裝,尾燈不亮、違規安裝后射燈、車身反光標識設置、側后部防護裝置不規范嚴重影響安全的違法行為。
3、整治道路工程運輸車、渣土車無牌套牌遮擋污損號牌、闖紅燈、闖禁行、超速行駛、違法掉頭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4、整治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未按規定設置警示標志、燈具、超速行駛、低速占道行駛、不按照運輸通行證注明內容運輸、未隨身攜帶運輸通行證明、不按規定的通行時間路線速度行駛、不配備押運人員、無證運輸等交通違法行為。
5、整治貨運車輛駕駛人準駕車型不符、駕駛證未審、記分達12分的。
1、利用鎮電視臺播發公告、張貼宣傳標語、懸掛條幅、辦板報等多種形式,全面宣傳綜合執法行動,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宣傳,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2、各村要明確1名道路交通安全協管員,負責經常性的宣傳資料張貼、發放和記錄有關的活動情況,集中利用5天時間(4月16日至4月20日)對本村貨車信息進行詳細登記,加強對貨車司機的安全教育和提醒。
3、取締馬路市場,杜絕利用公路堆物作業、擺攤設點、打谷曬場占道等違法現象,從根本上消除不安全隱患。
4、在學校周邊重要路口設置安全警示牌,安裝減震減速裝置,加強師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杜絕學生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而發生傷亡事件。
5、派出所、工商所、綜治辦要配合道路交通主管部門,加大對報廢拼(組)裝車、非客運車載客、無牌無證摩托車、拖拉機、三輪車載客、農用車非法載客和修車點拼(組)裝車等現象的治理力度。
1、加強組織協調,明確工作責任。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定期召開協調會議,掌握工作情況,解決存在的問題,促進工作落實。各村和相關單位要明確工作職責,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會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強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各村要加強對鎮村道路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強道路巡邏檢查,發現危及行車、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隱患應加強監控,及時進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隱患難以及時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強監管,在安全距離范圍內完善安全警示標志,提醒車輛、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時安排人員巡查。對通行條件差、不宜通行車輛的,要堅決采取措施禁止車輛通行,并加強對管轄道路的巡邏檢查,及時發現和治理道路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