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是寫給人看的,條理不清,人們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這樣就達不到總結的目的。什么樣的總結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總結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最新巡察工作個人總結通用一
根據市院黨組統一部署,今天起,市院巡察組正式進駐我院開展為期3周的巡察工作。我謹代表院領導班子和全體干警對丁組長一行蒞臨我院巡察、指導表示熱烈的歡迎和衷心的感謝。
剛才,丁組長深刻闡述了此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義,明確了這次巡察工作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基本步驟和方式方法,對本次巡察工作進行了全面動員,具有很強的思想性、指導性和針對性,不僅有助于我們準確理解和把握市院巡察工作的決策部署,也有助于我們進一步轉變作風、正視發現解決存在的問題和短板,促使我們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堅定,思路上更加清晰,工作上更加務實。我們一定要深刻學習領會,認真貫徹落實。下面,我代表院黨組,就自覺接受巡察監督,配合做好巡察工作表態如下: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巡視工作,把巡視作為黨內監督的戰略性制度安排,納入全面從嚴治黨總體部署,深入推進巡視工作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探索出了一條實現黨自我凈化的有效途徑。巡察工作是巡視工作在市縣一級的延伸和拓展。近年來,中央、省、市、縣委和上級檢察機關始終高度重視巡察工作,三令五申提出指示要求。廣泛深入地開展巡察工作,有效推進了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本次市院黨組對我院開展巡察,不僅是對我院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的一次“政治體檢”,也是對我院檢察工作的一次“集中審視”,更為我們提供了一次學習、反省、提升的寶貴機會,對促進我院各項檢察工作再上新臺階,實現新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全院干警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深刻認識新形勢下巡察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配合做好市院巡察組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嚴肅認真對待巡察監督,不折不扣抓好各項工作落實。
配合巡察組做好巡察工作,是我們的政治責任和政治義務,全體班子成員及全院干警,要以正確的態度、積極的姿態全力支持巡察組工作。按照要求,院已經成立迎接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了聯絡相關負責人和具體工作人員。院領導班子成員首先要統一思想、以身作則,帶頭落實巡察組各項工作要求,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聯絡組要嚴格按照巡察組的工作計劃和具體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配合工作,主動加強與巡察組的聯絡溝通,凡巡察組需要的資料,都要認真準備、及時提供,保證資料的全面性和準確性;巡察組擬開展的座談會、個別談話、下沉調研等工作活動,要及時安排、精心組織、確保質量;要全力做好各項后勤保障和服務工作,為巡察組高效開展工作提供最便利的條件和強有力的保障。巡察期間,凡巡察組交辦的各項任務、安排的每項活動,不論涉及哪個部門、哪名同志,都要堅決服從,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必須全力配合巡察工作,不得出現馬虎應付、相互推諉扯皮、“找不到人”等情況。
巡察工作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和紀律性都很強的工作,全院干警要本著對黨負責、對組織負責、對工作負責、對同志負責、對自己負責的態度,實實在在匯報工作、全面真實報告情況、實事求是反映問題、客觀公正評價干部,做到不夸大成績,不隱瞞問題,不回避矛盾,不發泄私憤、借機報復,讓巡察組精準掌握院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以及檢察事業發展的真情實況。在接受巡察期間,要堅持黨性原則,不打聽、不傳言,嚴守保密等相關規定;要嚴守工作紀律,全院干警在巡察期間要保持手機24小時暢通,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更不得擅自外出,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一切服從于巡察工作需要,配合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
巡察組此次來我院開展巡察,不僅是對我們進行監督檢查,更是對我們的指導幫助,我們要把接受巡察的過程作為尋找差距、發現問題、補足短板、改進工作、提升能力的過程。對巡察組指出的問題,要誠懇接受、主動認領、邊巡邊改,決不推卸責任、決不敷衍塞責;對巡察組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做到結合實際、深入研究、抓好貫徹落實;對巡察組提出的整改要求,一定明確責任、強化措施、立行立改,并把整改工作置于巡察組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堅決杜絕整改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確保整改取得實效,確保巡察組和人民群眾滿意。同時,我們也懇請巡察組的各位領導,對我院工作多提寶貴意見,為我們下一步開展工作指明方向、強勁動力。我院也將在巡察組的指導、幫助下,以此次巡察為契機,統籌安排檢察工作,努力促進巡察工作與全面從嚴治黨結合起來,與加強隊伍建設,做優、做強、做實、做好各項檢察業務工作結合起來,努力做到巡察工作與檢察工作兩不誤、兩促進,推進我院各項工作提質增效、創新發展。
最后,衷心祝愿市院黨組巡察組各位領導在縣院巡察期間工作愉快、身體健康!
最新巡察工作個人總結通用二
1.四個意識
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
2.四個自信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3.兩個維護
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既是根本政治任務,也是根本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是牢固樹立“四個意識”的集中體現。
4.巡視工作方針
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
5.巡視工作基本原則
堅持中央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實事求是、依法依規;堅持群眾路線、發揚民主。
6.全覆蓋
中央一屆任期內實現巡察全覆蓋。
7.常規巡察
對三級企業黨組織采取“一對一”或“一托二”等方式開展常規巡察;對各區域指揮部以及直屬項目部視需要可采取“一托n”方式開展常規巡察,確保高質量完成一屆任期內巡察全覆蓋任務。結合常規巡察,對被巡察黨組織的選人用人、巡察工作及其他專項工作開展督促檢查。
8.專項巡察
根據中國中鐵黨委統一部署和中鐵大橋局集團公司黨委工作安排,研究確定專項巡察任務,適時對重點領域、重要工作開展專項巡察。透過現象看本質,分析問題原因,掌握問題規律,以點帶面、見微知著,推動解決共性問題。
9.“機動式”巡察
根據中鐵大橋局集團公司黨委要求和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安排,結合紀檢、監事會、干部、審計、信訪等部門提供的情況,針對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靈活開展“機動式”巡察。通過“小隊伍、短平快、游動哨”,發揮反腐“巡警”作用。
10.巡察“回頭看”
在實現巡察全覆蓋基礎上,選擇一定比例巡察對象,開展巡察“回頭看”,重點了解巡察整改落實情況,發現新問題,形成持續震懾。
11.雙報告
被巡察黨組織自收到巡察反饋意見起2個月內,既要由黨委(黨組)報送巡察整改情況報告,也要由主要負責人以個人名義報送組織落實巡察整改情況報告。
12.雙公開
巡察整改情況不僅在黨內通報,還要通過適當方式向職工群眾公開,接受干部群眾監督。
13.“兩職”觀念
巡察組要牢固樹立有重大問題應該發現而沒有發現就是失職、發現問題沒有如實匯報就是瀆職的觀念,增強責任擔當,敢于動真碰硬,當好發現問題的“尖兵”。
14.四個落實
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方面;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方面;
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方面;
落實巡視巡察、審計、主題教育整改方面。
15.整改責任
在巡察整改落實工作中,被巡察單位黨委擔負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擔負第一責任人責任,紀委承擔監督責任。
16.四個差距
對肩負的責任使命認識有差距、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有差距、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有差距、落實黨的建設方面有差距。
17.三大問題
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
18.三個根本
加強黨的領導是根本目的,加強黨的建設是根本途徑,全面從嚴治黨是根本保障。在政治高度上突出黨的領導,在政治要求上突出黨的建設,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從嚴治黨。
19.三個重點
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
重點人是指黨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
重點事是指資金管理、資產處置、資源配置、資本運作和工程項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體事項。
重點問題是指行政審批權、執法權、人事權以及國有企業“三重一大”方面存在的權力腐敗問題。
20.四個服從
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21.五個必須
必須維護黨中央權威,決不允許背離黨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聽從黨中央指揮,不得陽奉陰違、自行其是,不得對黨中央的大政方針說三道四,不得公開發表同中央精神相違背的言論;
必須維護黨的團結,決不允許在黨內培植私人勢力,要堅持五湖四海,團結一切忠實于黨的同志,團結大多數,不得以人劃線,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別活動;
必須遵循組織程序,決不允許擅作主張、我行我素,重大問題該請示的請示,該匯報的匯報,不允許超越權限辦事,不能先斬后奏;
必須服從組織決定,決不允許搞非組織活動,不得跟組織討價還價,不得違背組織決定,遇到問題要找組織、依靠組織,不得欺騙組織、對抗組織;
必須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決不允許他們擅權干政、謀取私利,不得縱容他們影響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預日常工作運行,不得默許他們利用特殊身份謀取非法利益。
22.五個持續
2018年7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聽取十九屆中央第一輪巡視情況匯報并發表重要講話,深刻分析全面從嚴治黨形勢任務和階段性特征,明確提出了“五個持續”的重要要求,
即持續深入學習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
持續強化管黨治黨政治責任,
持續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
持續糾治“四風”問題,
持續凈化黨內政治生態。
23.七個有之
一些人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為了自己的所謂仕途,為了自己的所謂影響力,搞任人唯親、排斥異己的有之,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的有之,搞匿名誣告、制造謠言的有之,搞收買人心、拉動選票的有之,搞封官許愿、彈冠相慶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陽奉陰違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議中央的也有之。
24.十二個不準
《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第四部分,嚴明黨的政治紀律中的“十二個不準”:全黨特別是高級干部必須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即黨員不準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
不準公開發表違背黨中央決定的言論;
不準泄露黨和國家秘密;
不準參與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
不準制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言論;
黨員不準搞封建迷信;
不準信仰宗教;
不準參與邪教;
不準縱容和支持宗教極端勢力、民族分裂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及其活動;
黨員、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不準在黨內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伙;
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不準以任何理由和名義縱容、唆使、暗示或強迫下級說假話;
黨內不準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諛奉承。
25.中央八項規定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央政治局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主要內容:
一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同群眾座談,多同干部談心,多商量討論,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安排群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安排宴請。
二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嚴格控制以中央名義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未經中央批準一律不出席各類剪彩、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三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四要規范出訪活動,從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發合理安排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留學生代表等到機場迎送。
五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于聯系群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
六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
七要嚴格文稿發表,除中央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八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26.四風
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
27.六大紀律
指中國共產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
六大紀律遵守情況是巡察工作的重點。
28.十個嚴禁
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拜年活動;
嚴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
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等年貨節禮;
嚴禁將走親訪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務活動納入公務接待范圍;
嚴禁公車私用;
嚴禁使用財政性資金舉辦經營性文藝晚會;
嚴禁以各種名義年終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
嚴禁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
嚴禁參與賭博活動;
嚴禁公款購買、印制、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歷(含臺歷、掛歷、臺歷記事本)等物品。
29.兩個責任
黨的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明確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
30.一崗雙責
“一崗”即一個領導干部的職務所對應的崗位;“雙責”即一個領導干部既要對所在崗位應當承擔的具體業務工作負責,又要對所在崗位應當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負責;一崗雙責即一個單位的領導干部應當對這個單位的業務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負雙重責任。
31.三重一大
2005年中共中央頒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中發[2005]3號)第六款第十三條提出:“加強對領導機關、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監督。要認真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監督民主集中制及領導班子議事規則落實情況,凡屬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做出決定。”
32.兩個不得
不得以個別征求意見、領導圈閱等形式代替黨委(黨組)會集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不得凌駕于組織之上,反對和防止個人或者少數人專斷。
33.三個不上會
即討論決定時,沒有按規定進行醞釀動議、民主推薦、組織考察的不上會,沒有按規定核實清楚有關問題的不上會,沒有按規定向上級報告或報告后未經批復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項不上會。
34.四同步、四對接
就是黨的建設和國有企業改革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及工作機構同步設置、黨組織負責人及黨務工作人員同步配備、黨的工作同步開展,實現體制對接、機制對接、制度對接和工作對接。
35.三超兩亂
超職數配備干部、超機構規格提拔干部、超審批權限設置機構,擅自提高干部職級待遇、擅自設置職務名稱。
36.凡提四必
由于兩場會議會期基本重合,而且對于國家運作的重要程度都非常的高,故簡稱做“兩會”。
37.干部“帶病提拔”
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過程中,存在有違紀違法行為但組織未能發現或查實,得以提拔任職的情況。
38.五個不準
即不準任人唯親,不準突擊提拔調整干部,不準臨時動議決定干部,不準超職數配備、超機構規格提拔任用干部,不準泄露討論決定情況,堅決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39.三個區分開來
即把干部在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
40.國務院國資委要求突出抓好“三穩四保一加強”
“三穩”一是要穩經營,統籌國際國內市場,統籌產運銷儲,努力保持中央企業經濟運行穩定;二是要穩產業鏈,發揮中央企業產業龍頭牽引作用,打通供應鏈、協同上下游,保持我國產業鏈供應鏈的穩定性和競爭力;三是要穩企業,抓好各類風險防范,守住不發生重大風險的底線,除了像“僵尸企業”處置外,努力做到出資企業不要出現倒閉和大幅度降薪、裁員,不要給社會增添不穩定因素。
“四保”一是要保國計民生,切實保障煤電油氣、通信、糧食等基礎產品服務供應,為保持經濟社會正常秩序提供有力支撐;二是要保重大工程,全力保障重大科技專項、“十三五”規劃重大工程、“一帶一路”重點項目等按計劃推進、穩步實施;三是要保安全生產,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全面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抓緊抓實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的安全生產工作;四是要保高質量發展,牢牢堅持新發展理念,突出質量第一、效益優先,推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努力實現有質量有效益的經濟增長,更好地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
“一加強”就是要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充分發揮中央企業黨委(黨組)領導作用、各級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干部先鋒模范作用,為統籌疫情防控和企業改革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最新巡察工作個人總結通用三
(班子成員)
依據巡察工作步驟,現在進行巡察談話環節,希望你實事求是、客觀真實地向巡察組提供情況。
1.目前,你在單位的任職情況怎樣,具體分管哪些工作?
2.簡要談一談你對***新思想的認識?
3.在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和黨中央重大部署以及省市區委部署方面,你單位是怎樣做的?(簡明提綱式或舉例式說明)
4.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你們平時是怎么做的?主要有那些措施?存在哪些不足?(簡明扼要)
5.你在個人分管的工作上,怎樣抓黨風廉政建設的?存在哪些不足?
6.你認為你們班子在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和決策部署方面有哪些不足?請你評價一下你們班子和單位?(舉例說明)
7.黨委堅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情況如何?存在哪些不足?
8.黨支部的“三會一課”制度主要內容是什么?支部活動開展情況怎么樣,黨費是是如何收繳的?
9.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如何發揮,黨員及黨員領導干部是否有不正當言論,是否有抵觸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的現象?
10.中共耀州區第十五次代表大會精神和2342工程與你單位有哪些聯系?(簡要列條)
11.你怎么理解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你單位學習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方式是什么?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哪些做得好,還存在哪些不足?特別是公務用車、公務接待、婚喪嫁娶、發放津補貼方面是怎么做的?是否有違規現象?
12.談一談你對“文件”和“會議”的看法?
13.汪新軍、趙曉峰案對你最深的感觸是什么?(列舉一二)
14.你認為本單位容易發生不正之風和腐敗的工作點(權利點)都有哪些?平時是怎么預防的?
15.你單位在財經紀律的執行方面還有哪些漏洞?
16.“六項紀律”指什么?(政治、組織、廉潔、群眾、工作、生活)單位和個人存在哪些不足?
17.作為領導,你平時模范帶頭作用發揮的還有哪些不足?
18.據你了解,你單位或個人有無違法違紀問題?
19.說說你對巡察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0.你是否還有其他需要向巡察組反映的問題?
最新巡察工作個人總結通用四
xx年巡察組巡察工作報告總結
近年來,市城鄉建設局領導班子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積極落實中央和省市委有關作風建設規定,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巡察組巡察工作報告總結范文,歡迎閱讀查看。
篇1:巡察組巡察工作報告總結
一、巡察組人員工作安排
組織認真學習《市委第二輪巡察工作方案》、《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央八項規定、“四風”具體表現。
二、白銀區相關單位工作安排
(一)白銀區紀委:
1、提供必要辦公條件、聯絡人員名單、發布巡察公告、意見箱設置等相關事宜。
2、被巡察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重點匯報存在的問題。
3、被巡察單位信訪件。
(二)4個被巡察單位:
1、黨委黨組十八大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匯報材料(主要匯報存在的問題)、紀委(紀檢組)工作開展情況匯報材料。
2、領導班子成員分工文件、組織構架、主要職能、職能目錄。
3、副科級以上干部個人工作簡歷。
4、全體干部名單(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聯系方式、工作崗位、政治面貌、學歷、參加工作時間、進入單位時間、擔任職務等詳細信息)。
5、領導班子成員群眾路線教育活動剖析材料。
6、單位近三年整體考核材料、黨風廉政建設年終考核材料。
7、廉政風險排查防控資料。
8、近三年“三重一大”事項清單、項目建設情況。
9、民主測評表。(提前準備)。
10、公務用車明細單。
11、選人用人資料、“三會一課”記錄、單位所有會議記錄。
12、財務資料。
13、制度匯編冊
14、非稅收入情況。
15、近三年單位審計報告。
16、政府工作報告。
(三)其它配合單位:
1、區委組織部:
1、圍繞巡察方案內容,介紹被巡察單位班子配備特點、不足;
2、近三年收到反映4個被巡察單位相關領導干部相關情況。
2、區審計局:被巡察單位近三年審計情況。
3、區督查考核局(效能辦):
1、圍繞巡察方案內容,介紹被巡察單位“三重一大”事項完成情況。落實“三重一大”、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存在的不足。
2、工作作風、效能建設情況。
4、信訪局:近三年被巡察單位信訪情況,如有重大信訪、多人上訪、重訪,需說明原因。
5、數字辦、政務辦、信息中心:近三年被巡察單位來電、來信、絡舉報事項清單及相關單位答復。
6、區住建局、扶貧辦、民政局、計生局、教育局、殘聯、農牧局、水務局、林業局、財政局:近三年涉及被巡察單位下撥的強農惠農資金、項目資金的規模、資金來源、劃撥標準、使用要求等清單。近三年檢查被巡察單位資金使用、項目建設方面的相關資料。
7、法院、檢察院:涉及被巡察4個單位公職人員涉法涉訴情況。公安局:涉及被巡察單位公職人員違反治安處罰條例相關情況、公職人員出國、出境情況。
8、房產局:指定專人配合抽查個人重大事項房產情況。
篇2:巡察組巡察工作報告總結
根據市委巡視工作聯絡組的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組向市城鄉建設局反饋巡察情況。7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組組長李榮華、副組長閆倫鋒向市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馬忠標反饋了巡察情況。李榮華代表巡察組向市城鄉建設局領導班子進行了反饋,局長孫志偉主持會議,馬忠標代表市城鄉建設局領導班子作了表態發言。
李榮華指出,近年來,市城鄉建設局領導班子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項決策部署,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積極落實中央和省市委有關作風建設規定,全市城鄉建設面貌變化較大,為全市跨越發展、科學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但巡察中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黨委的主體責任沒有完全落到實處,領導干部“一崗雙責”意識不強,主動將黨建工作融入行政工作少,對領導干部落實 “一崗雙責”制度缺乏有效的責任評價體系和責任追究辦法。紀檢監察的監督職能未能充分發揮,廉政風險的防控措施不夠有效,案件查處力度不夠,腐敗問題多發。工程建設領域存在違規操作行為,部分工程沒有履行公開招投標程序;設計、監理等業務承接單位過于集中,承接項目占比偏高;市政工程手續不全,違規開工;國有資產(資金)管理領域存在違規失控現象,有的下屬單位資金未納入國有資產管理體系,資金支出隨意,辦公樓裝修造價變更較大,聯合私企開發國有土地,多年未能取得應得權益。行業管理問題嚴重,對全市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監管不到位;對違規違法施工現象執法不嚴、查處不力;建筑業、綠化等專項工作省內排名靠后;工作中存在不作為現象,至今尚未建立城市污水排放許可制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存在不配套現象,公用事業管理缺位;協會管理比較混亂;重工程建設輕行業管理。在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作風建設方面,“三公經費”仍然偏高,接待向食堂轉移傾向明顯,公車治理不到位;風險金返還、津補貼、加班費發放存在違規現象;違規報銷發票。在執行組織紀律和干部選拔任用方面,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不夠,“三重一大”制度執行不力,領導班子配合協調不夠;干部培養和選拔機制不盡科學;內設機構設立不夠規范。
巡察中發現的有關問題線索和違規用人問題,已按規定分別移交給市紀委、市委組織部處理。
李榮華代表巡察組提出了四點意見。一是要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進一步落實兩個責任。局黨委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性,自覺履行主體責任;紀檢組要加大查處力度,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和“治本”效用。二是要認真履行建設行政職能,進一步提升行政效能。要以工程、資金管理和行業管理等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整改為重點,嚴格執法,強化監管。三是要牢固樹立艱苦奮斗意識,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要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委有關作風建設要求,切實改進作風。要針對反映突出的問題,深入查找根源,尋找解決辦法,提升群眾滿意度。四是要不斷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要加強對重點、熱點、高風險崗位的監管力度,提高干部監督管理水平;按制度規定選人用人。
馬忠標表示,針對巡察組反饋的問題,市城鄉建設局將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認真整改。一是切實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堅定不移地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一步加大查辦案件和執紀問責力度,形成足夠的威懾;二是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項規定和市委實施意見的貫徹落實,把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作為重點;三是切實糾正選人用人方面存在的問題,努力營造良好的從政環境,努力形成選用好干部的正確導向機制。
市委第一巡察組全體成員、市城鄉建設局領導班子成員出席會議。
xx年巡察組巡察工作報告總結范文二
6月1日,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聽取審議了xx年市委各巡察組第一輪巡察情況匯報。市委副書記、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徐宏源,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程水泉,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李軍出席會議并講話。
據了解,今年第一輪巡察的“問題清單”顯示,8個被巡察單位存在問題主要是:有的單位黨委(組)發揮管黨治黨領導核心作用不夠,不同程度的存在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方面問題;有的單位紀委(紀檢組)“三轉”工作滯后,對一些違紀問題查處不及時,執紀偏輕偏松偏軟;有的單位財務管理不嚴格,虛報冒領,政府采購不規范,專項資金管控不嚴;有的單位對重點部門和二級單位監督缺位;有的單位執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執行選人用人制度不嚴謹;有的單位和少數黨員干部無視紀律規矩,巧立名目亂發補助、公款旅游,頂風違紀問題屢禁不止。
會議指出,今年市委巡察機構堅決落實中央、省委巡視巡察工作的新精神和市委關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全面從嚴治黨,切實深化政治巡察,從嚴從實開展巡察監督,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市委巡察八個組于1月25日至3月31日分別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民政局、市林業局、市體育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廣播電視臺、長沙金霞經濟開發區、市第三醫院八個單位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常規巡查,發現了一批問題線索,督促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效,社會各界反響較好。
會議要求,當前要認真做好巡察反饋工作,對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和巡察組向被巡察單位提出的整改意見,要強化跟蹤督辦,要求被巡察單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同時要認真做好巡察成果運用,建立臺賬,分類移交,紀檢監察、組織和有關部門要對移交的線索優先查辦,確保發現的問題線索移交一批、印證一批、查處一批,切實增強巡察工作震懾、遏制和治本效果。各被巡察單位黨委(組)要著力建立完善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制度體系和責任落實機制,對反饋的問題要緊盯不放,明確責任人、列出時間表、規定辦結時限,要加強重點領域、重要部門和二級單位預防腐敗制度建設,深入查找管理漏洞,認真研究制定務實管用的制度措施,扎緊制度籠子,切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權管事。
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市委巡察組組長、副縣級巡察員、市委巡察辦有關同志等參加了會議。
巡察工作報告
根據縣委統一部署,xx年5月12日至7月11日,縣委第二巡察組對縣城管大隊進行了巡察。7月11日下午,針對反饋的三方面十二個問題,巡察組向縣城管大隊反饋了巡察意見。我大隊高度重視反饋意見,及時制定整改方案,細化措施,全力推動整改落實,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聚焦問題,從嚴從實落實整改工作,切實做到全面深入改,改到底改到位
(一)加強黨的領導方面
1、針對“領導班子大局意識差”的問題。他們采取三條措施進行整改:一是全隊上下認真學習正確對待整改。該大隊召開支部擴大會議,認真學習《反饋意見》,排除抵觸情緒,端正思想態度,人人對號入座,虛心認領問題。班子成員首先提交了個人整改落實計劃,全體黨員和中層正職都寫反思材料,為大隊找準問題、列出清單、推進整改奠定基礎。二是認真堅持民主集中制。大隊黨支部充分發揮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黨政領導班子嚴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辦事,不斷完善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做到分工不分家,不搞個人說了算。及時召開相關會議,集體研究討論人事安排和財務經濟等重大問題,集思廣益、博采眾長,不斷提高班子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水平,從而增強了班子的戰斗堡壘作用。三是黨支部書記就“老好人”思想進行了深刻反思,擔當意識不斷增強。在撲下身子、親臨一線的同時,積極和其它班子成員溝通交流,維護班子團結統一,層層傳導壓力,提高執行力度,有效地提高了在新常態下統攬全局的能力。
2、針對“抓黨建用力不夠用心不專”的問題。一是堅持“巡察整改”和“兩學一做”“三會一課”有機融合,充分發揮“絡”和“黨課”兩個載體作用,組織全體黨員及中層干部,認真學習“黨章”“一準則兩條例”“xx省關于深化政治巡視25條”“八項規定”“六個區別對待”“四種形態”“四條意見”等篇目。以此提高黨員干部及全體隊員的政治業務理論和思想認識水平,為加強黨的建設奠定了良好思想基礎。二是出臺了黨支部工作職責、支委會民主議事決策、發展黨員、“三會一課”、黨員教育培訓、黨費收繳管理、組織生活、民主評議黨員、請示報告九個黨建工作制度,明確了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及組織、宣傳、紀律檢查委員和黨小組長職責,完善了大隊黨建工作機制。三是不折不扣落實“三會一課”制度,不走形式、不走過場。集體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嚴格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制度,班子成員主動參加所在小組組織生活,自覺接受黨員監督。黨支部書記給全體黨員和城管隊員上了一堂題為“嚴于律己增進團結,勇于擔當不辱使命”的黨課,號召大家喚醒主人翁意識,做到“六個正確對待”為我縣城管事業發展貢獻力量。
(二)加強黨的建設方面
3、針對“班子成員服從意識不強”的問題。他們一是以“兩學一做”為契機,堅持不懈加強思想政治教育。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黨規黨紀,周例會多次強調“講規矩,有紀律”的重要性,班子成員主動剖析服從意識不夠、看齊意識差的表現和危害,提高了按照黨的組織原則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辦事的自覺性,增強了服從意識和看齊意識,自覺維護班子權威。二是重申黨員干部必須遵守“八項規定”,加強對黨員干部遵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情況的監督檢查,防止黨員干部組織渙散、紀律松弛問題的發生。三是明確了支部紀檢委員的監督職責,著力強化執紀問責,認真履行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行為言論的監督,對有違反紀律苗頭和傾向的黨員干部給予及時提醒和警示。
4、針對“有的在黨不言黨,在黨不信黨,個別班子成員長期不能夠堅守工作崗位”的問題。他們一是組織黨員干部在機關會議室舉行了重溫“入黨誓詞”活動,全體黨員面向黨旗,舉拳宣誓。使大家深深感受到黨員的責任、使命、榮耀,紛紛表示要時刻以黨員的先進性鞭策激勵自己,牢記職責使命,奮發進取、用心工作,以高昂的精神、優異的業績踐行對黨的莊嚴承諾。二是按照“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安排,舉辦了“講政治、有信念”專題討論,班子成員作了主題發言,一般黨員作了交流發言,大家查找剖析了“在黨不言黨,在黨不信黨”的表現、根源和危害,表示要時刻把“講規矩、有紀律”放在首位,尊崇黨章,遵守法紀,嚴于律己,堅決維護黨的權威和團結統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和省、市、縣委保持高度一致,從而使黨員干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得到了很大提高。三是根據xx組函字【xx】xx號文件要求,將相關資料進行上報,配合相關部門對個別班子成員長期不在崗問題進行了組織處理。
5、針對“在制度執行上不嚴格,現有的制度執行流于形式,執行簽到制度不規范”的問題。他們一是對縣城市容管理工作體制機制進行了探索,制定出臺了《縣城市容秩序格化管理辦法》《縣城違法建設巡查制度》,在建立縣城市容格化、精細化管理機制上邁出了可喜的一步。二是認真排查管理漏洞,重新修訂出臺了學習、考勤、請銷假、會議、公文、檔案、安全、值班、衛生等多個機關管理制度,減少了管理上的隨意性,為建立用制度管事、管人的機制奠定了基礎。三是發揮示范帶頭、強化制度教育、完善監督機制,著力加強制度落實。要求黨員干部要帶頭學習、嚴格執行制度、自覺維護制度,辦公室和督查中隊也要適應社會變化,前移監督關口,創新監督方法,確保做到市容監管權力運行到哪里,制度就建立到哪里,監督就進行到哪里,從而大大提高了制度的執行力。
6、針對“違規選人用人,選拔中層干部沒有按相關程序請示上級主管部門,招聘臨時工也沒有按相關規定進行筆試和面試”的問題。他們一是召開了支委會議,對近期的城管隊伍運行狀況和人事工作進行了全面分析和研究,討論了人事管理制度,把支委會成員的思想統一到堅持以新時期好干部標準和“三嚴三實”的作風標準落實到選人用人上來。二是出臺了“中層干部管理辦法”。明確了大隊中層干部實行競爭上崗、輪崗交流和聘任制。三是出臺了“協管員管理辦法”。明確了協管員的聘用原則、基本條件、招聘程序、工作職責、工作紀律和解聘程序。
(三)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問題
7、針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不力”的問題。他們一是制定出臺了“支部領導班子主體責任、支部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支部紀檢委員監督責任”四個制度,明確了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強化了黨員領導干部“一崗雙責”意識,細化分解任務分工,每項工作都責任到人、到事,實現了從“要我抓”到“我要抓”、“要抓好”的轉變,健全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實機制。二是出臺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情況通報和報告、述職述廉、廉政警示教育、民主生活會、誡勉談話、重大事項報告、廉潔自律、黨內監督和廉政檔案管理”黨風廉政建設制度,為加強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奠定了基礎。三是加大監督力度。充分發揮紀檢職能,落實支部紀檢委員監督責任,督促黨支部各項工作的實施、督導領導交辦工作的落實、督查干部職工執行政治紀律及工作紀律情況,對發現的輕微違紀問題,敢于較真叫板,該批評的批評,該處理的處理,不留情、不手軟。
8、針對“沒有結合“一準則兩條例”完善配套措施,解決‘牛欄關貓、進出自由’問題”的問題。他們一是制訂出臺了城管行政執法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權力運行流程圖、執法責任、執法程序、等行政執法制度,使城管行政執法有章可循,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二是制定出臺了城管行政審批工作制度,規范了城管行政許可的承辦窗口、許可范圍、審批程序和辦結時限,為城管行政許可的公開、公平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據。
9、針對“追責問責制度不健全,監督力度不夠”的問題。他們一是制定出臺了“大隊工作職責、大隊長崗位職責、副大隊長崗位職責、縣城市容執行格化管理辦法、違法建設巡查制度、城管人員行為規范”等市容管理制度,使縣城市容監管有章可循。二是重新修訂出臺了督查工作制度,明確了督查主體、督查紀律、督查范圍和督查方式,實行大隊長輪流督查和督查中隊督查相結合的督查機制,從而加大了縣城市容監管追責問責的力度。
10、針對“在執法過程中不敢見真碰硬,執法人員缺乏擔當意識“的問題。為此領導組多次在周例會上強調城管隊員必須有化解矛盾的能力、重視在群眾中的形象,引導隊員樹立全新的工作理念,打牢執政為民思想根基,始終牢記“民生為本,和諧發展”的工作理念。二是利用絡平臺,和外地城市管理專家學者溝通交流,尋求城市管理理論和業務培訓資料,加強大隊城管執法培訓工作。三是加大了對城管執法隊員的督查考評力度,對執法投訴,明確答復時限和要求。對確實存在執法不規范、不文明現象的,立即進行整改,有效地提高了執法隊員法治意識、擔當意識和執法水平。
11、針對“存在違規發放補貼和擴大開支范圍”的問題。他們制定出臺了財務管理制度,明確了財務管理任務、預算編報執行、費用開支標準和審批等運行流程,為強化大隊財務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12、針對“十八大以來,執行中央八項規定不到位”的問題。他們一是組織領導班子和全體黨員重新學習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刻領會中央八項規定和糾正“四風”的用意和決心。大家紛紛表示要切實增強政治敏銳性,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要求上來,持之以恒地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在認識上再深化、在措施上再細化、在行動上再務實,使群眾看到實際成效。二是認真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制定出公務車輛管理制度,明確了公務車輛調度、使用、加油、維修、停放、費用報銷和駕駛員管理,堅持把“三公”經費零增長作為預算編制硬指標,嚴格按照標準定額安排公用支出,嚴控一般性支出,每月不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切實加強“三公經費”管理。
二、持之以恒,深化鞏固整改成果
一是持續抓好整改落實后續工作。始終堅持對巡察整改工作目標不變、力度不減。在抓好整改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落實。結合“兩學一做”專題教育和三項整改“回頭看”,對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務要深化,鞏固整改成果;對尚需繼續解決的問題,緊盯不放;對需要較長時間整改的項目,常抓不懈,實施綜合治理。著力在構建長效機制、狠抓制度落實上下功夫,用嚴格健全的制度規范,鞏固和拓展整改成果。
二是進一步壓實“兩個責任”。不斷強化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完善“一崗雙責”的管理機制、“一考雙評”的考核機制和“一案雙查”的問責機制,確保“兩個責任”真正落地生根。
三是著力維護和保障群眾合法權益。堅持把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作為工作重點,緊盯矛盾突出、問題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扎實開展民生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滿意度。
四是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充分運用“四種形態”,抓早抓小,開展基層微權力和微腐敗治理,著力查處“四風”和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進一步構建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五是切實抓好干部隊伍建設,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以好的作風選好用好干部。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提高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養。大力培育先進典型,以榜樣力量引導黨員干部一心為民、干在實處。
巡察工作報告
11月19日,市委召開xx年第一批黨風廉政建設巡察整改情況匯報會,聽取相關工作匯報并作具體部署,同時,第一批黨風廉政建設巡察報告也正式向社會公布。
巡察結果
8個單位共發現問題123個
“經市委批準,5月14日起,我市xx年第一批黨風廉政建設巡察組對市教育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交委、市農委、市公積金中心、成都大學和市農發投公司8個單位開展巡察。”市委巡視聯絡辦相關負責人說,4個巡察組緊扣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堅持以發現問題為導向,以推動“兩個責任”落實為重點,深入扎實開展工作。
巡察期間,巡察組共與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溝通26次,召開各類會議79次,列席被巡察單位會議18次,受理信訪舉報162人件次,開展個別談話1086人次,查閱有關資料4229卷(冊),暗訪調查32次,延伸巡察基層點位57個。通過巡察,發現“兩個責任”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四風”方面等問題123個,向市紀委等單位移交問題線索35件,向被巡察單位移交問題線索30件,提出工作建議43件(次),有力推動了各被巡察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落實,在全市引起強烈反響,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問題梳理
落實“兩個責任”方面的問題
1.黨組(黨委)主體責任履行不夠到位。一是一些被巡察單位仍然存在對“兩個責任”邊界的認識不夠清晰、落實措施不實等問題,有的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傳達文件,上緊下松、壓力遞減。比如,市農發投公司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沒有完全理清,工作交叉、職責不明。二是貫徹落實流于形式。如市房管局黨組存在讓紀檢組代替履行主體責任的情況。三是主體責任未落地生根。如市公積金中心xx年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目標責任未細化分類,至巡察組進駐時尚未將xx年目標責任細化落實到中層干部和個人身上。
2.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履職不夠充分。部分被巡察單位主要負責人抓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識仍不夠強,將落實主體責任視作任務和包袱,能躲則躲,能少則少。如市公積金中心xx年至xx年三年時間均未在黨組會議上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行過專題研究部署。
3.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意識不強。一些單位班子成員存在重安排部署、輕檢查落實,重業務、輕廉政的現象。
4.監督機構監督責任履行不夠徹底。有的監督機構工作方法單一,監督履職能力有待提高。如市教育局紀檢組對交辦的信訪件深入調查不夠,有的未查深查透。
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問題
1.違反工作紀律和工作制度問題。如市農發投公司黨的組織紀律觀念淡化,在xx年底以前,均以領導班子辦公會代替黨委會議決重大事項。
2.違反財經紀律和制度規定問題。如市建委在撥付散裝水泥補貼資金過程中,存在未嚴格審核企業申報資料、未經業務處室和分管領導審簽即向企業撥付專項補貼資金160多萬元的情況。
3.大額資金管理不規范、使用缺乏監管。如市房管局對專項維修資金監管力度不強,且多年未進行審計,存在違規擅自批準緩交專項維修資金問題。
4.下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問題突出。如市建委下屬事業單位成都市建筑設計院存在大額提取備用金、大量使用現金支付且單位保險柜中存放個人銀行卡和財產憑證等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
5.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內容填寫不真實。
6.個人違反廉潔自律問題。如市公積金中心原主任胡旭光涉嫌個人貪腐、嚴重違紀違法等,已按照規定報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四風”方面的問題
1.形式主義方面。如市建委八寶街辦公點的意見箱長期未開箱,箱內塞滿大量廢紙和垃圾,“意見箱”成為一種擺設。
2.官僚主義方面。如市房管局辦證大廳部分工作人員工作態度生硬,群眾測評滿意度不高;市教育局下屬教科院黨委書記連單位黨員數量及支部書記的名字都不清楚。
3.享樂主義方面。如成都大學少數干部組織紀律觀念淡薄,工作拖沓懶散,未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和請銷假制度,師德師風建設有待加強。
4.奢靡之風方面。如市公積金中心原主要負責人在八項規定出臺后仍用公款打高爾夫球、出入高檔會所消費、超標準宴請等。
領導班子及干部隊伍建設方面的問題
1.未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如市農發投公司未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機制,工程建設、大宗物資采購和項目招投標等問題基本不上黨委會討論,公司黨委會的重大決策記錄缺失嚴重,留存的記錄無法反映集體討論過程。
2.未認真執行干部輪崗交流制度。如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建委、成都大學等單位均發現重要崗位長期未輪崗問題,存在較大崗位廉政風險。
3.選人用人不夠規范民主。如市農發投公司在干部推薦、考察、測評、任前公示等環節都不同程度存在不規范情況,以董事會代替黨委會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
4.崗位、編制管理不夠規范。如市農委領導干部超配1人、非實職領導干部超配6人。
服務民生方面的問題
一些被巡察單位在執政為民的宗旨意識上還有待加強,對民生工作統籌協調機制不夠健全完善。
如市建委城市市政建設統籌協調不夠,仍無法杜絕道路建設好后短期開挖的情況;市房管局對經適房和廉租房人員住房資格審查存在把關不嚴的現象,對配套設施建設的協調跟進力度不夠,入住群眾意見較大;市教育局對違規擇校、違規收費、違規補課等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治理力度缺乏,xx年1月至8月市長公開信箱受理的相關信訪反映多達900余條,且辦理回復速度較慢。
五大建議
巡察組對被巡察部門工作提出五大建議
針對巡察中發現的問題,巡察組提出了五個方面的建議。
一、要進一步推進“兩個責任”落實。一方面,各部門黨組(黨委)應進一步細化主體責任內容,將工作責任明確到人頭,加強考核督促檢查,堅決杜絕在“兩個責任”的落實上滿足于面上部署與要求的工作傾向;另一方面,紀檢監察機構應敢于堅持原則,善于學習、善于借力,充分利用派駐(出)機構協作機制的優勢,切實提高監督工作的履職能力;要始終保持對違規違紀行為的高壓態勢,抓早抓小,切實增強監督執紀問責力度。
二、在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方面,建議各單位深入學習和嚴格執行新頒布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省委“1+5”文件和市委“一意見兩辦法”。研究干部事項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落實末位表態發言制度,確保決策科學、民主;在干部使用上對部門崗位職責進行梳理細化,避免混崗混編,制定具有針對性的部門考核目標和獎懲措施,獎勤罰懶,激發工作積極性;在干部管理上建立科學規范的教育監管制度,有效解決干部隊伍能力不足、結構老化等問題,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建議市國資委加強對市屬國有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領導崗位人員調任使用的監管,防止出現選人用人漏洞。
三、在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方面,建議一要嚴格行政審批事項清單管理,杜絕變相審批;二要嚴格資金使用程序,加強對專項資金預算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三要嚴格招投標機制,規范專家評審制度,避免人為干擾;四要嚴格對外投資預警制度,發現風險點及時止損,防止給國有資產造成重大損失;五要嚴格責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項目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國有企業職業經理的責任追究。
四、圍繞加強對下屬單位的監管,巡察組建議被巡察單位要加強對下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領導,建立起強有力的責任傳遞機制。尤其注重對下屬事業單位重要崗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重大財務支出等開展全面監督,發現違紀違法問題的,要及時查處。
五、巡察組還提出要進一步優化工作方式,建議各部門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少發文、發短文,少開會,開短會,切實解決“文山會海”,提高工作效率。市建委、市房管局等與民眾生活聯系緊密的部門應更多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進一步豐富服務群眾工作措施,通過拓寬群眾訴求渠道、完善“領導進大廳”等方式,更加直觀了解和及時解決群眾關心關注的問題。
最新巡察工作個人總結通用五
回顧這一年,我于3月初至7月上旬,借調至縣巡察辦公室,于7月上旬返回老虎臺鄉開展工作。不一樣的平臺,給了我不一樣的歷練。一年的錘煉,使我的思想觀念、能力素質、行為習慣有了很大的改變。一年來,在領導的關心支持下,在同事的指導幫助下,我勤奮學習,嚴于律己、盡心履職,較好的完成了各項本職工作。現總結如下:
一、強化理論學習,不斷提升自身能力素質
一年來,我始終堅持把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提升自我綜合能力作為一種政治責任、一種精神追求,時刻提醒自己要始終保持謙遜認真的態度,做到勤學活用、學以致用。采取以“集中學、個人學”等方式,認真學習理論知識,不斷提升自身能力素質。以“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為契機,學習了《xxxxxx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綱要》和《xxxxxx關于“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重要論述摘編》等書籍,通過原原本本的學習,深刻領悟其精神,增強了自己的政治立場不動搖的信仰。
二、認真履職,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我始終把以勤補拙、提高能力作為履行職責的一貫要求,把精力集中在解決實際問題上,把功夫用在落實工作措施上,恪盡職守,兢兢業業,認真完成工作任務。
(一)借調巡察辦期間。我被分配至巡察第五組進行巡察,擔任該組聯絡員,主要負責撰寫巡察報告以及各類問題的梳理。一是積極主動協調被巡察單位,做好巡察前期準備工作。作為聯絡員自己能夠認真完成組長交給的各項工作,確保巡察工作有序進行。二是撰寫巡察情況報告。針對在走訪入戶和檔案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點對點進行反饋,并將反饋意見提供至縣委巡察辦,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二)在機關工作期間。一是按時完成日常材料報送。主要包括每月工作隊成員考核定等和每周的信息收集等相關材料;二是做好外宣工作。為做好外宣工作,本人從學習入手,積極撰寫動態類和經驗類信息,提升了自己的寫作水平。截止目前本人共撰寫信息文章50余篇,其中上稿2篇。三是扎實開展新興組織黨建工作。為確保新興組織全覆蓋,我認真對全鄉非公有制組織和個體商戶進行摸排。通過摸排,本鄉共有合作社9個,個體工商戶373家,為推進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鄉黨委按照凡是有3名以上正式黨員、條件成熟的新興組織,建立黨支部,針對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新興組織,按照地域相鄰、行業相近、規模適當、便于管理的原則,成立聯合黨支部的要求,成立了喬喀塔什村牛養殖農民專業合作社黨支部,對其他不滿三名黨員的合作社,成立了聯合黨支部。同時對全鄉9名合作社配齊黨建指導員,指導日常黨建工作開展,進一步強化職工對黨的認同感,提升新興組織的新鮮血液。目前全鄉新興組織黨員23名,入黨積極分子18名,提交入黨申請書52名。四是積極完成人才落戶工作。在人才落戶中,我嚴格按照人才落戶的相關要求,幫助他們辦理人才落戶手續,確人才工作扎實有效開展。截至目前,全鄉已有10名同志完成落戶,其中已有8名同志領到落戶補貼。
(三)扎實開展入戶住戶“兩個全覆蓋”工作。嚴格按照“八步流程”工作法,做到“進點報道、離點報告”,住戶前針對住戶對象的不同,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要求,合理制定宣講計劃,做到“住有實效”。同時按照每季度覆蓋一次的要求確保自己入戶住戶任務能夠順利完成,做到和自己的包聯戶同吃,同住,同學習,同勞動,拉近了干部和群眾之間的距離。住戶期間幫助解決力所能及的困難,及時收集困難訴求并第一時間上報村委會給予解決。
(四)在打贏“脫貧攻堅”戰上做貢獻。把精準扶貧脫貧,精準扶貧作為一項重大任務,按照鄉黨委安排,今年我包聯一戶貧困戶,嚴格按照脫貧要求每月一走訪要求,充分了解貧困戶家中的具體情況、致貧原因、家庭具體收入和目前需要解決的問題,針對其家庭情況不同制定幫扶計劃,并與貧困戶一起制定脫貧增收計劃,完成了年度測算工作。
(五)積極學習維吾爾語言。作為基層干部,學習和掌握維吾爾語意義重大,我通過學習,現在已經能用簡單語言和群眾進行溝通,為下步群眾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三、廉潔自律,堅決擁護反腐倡廉
一年來,本人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時時刻刻以高標準要求自己,約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平時的入戶住戶工作中,本人嚴格按照“四同”要求,做到同吃一頓飯、同勞動,從未提出改善伙食等無理要求;日常督查中,嚴格按照要求、細則檢查督導,及時指出存在的問題及隱患,堅決杜絕“吃拿卡要”現象。
回顧一年來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學習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進步,成長了不少,但也清醒地認識到自己的不足之處:一是在理論學習上遠遠不夠深入,尤其是將理論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的能力還比較欠缺;二是工作責任心不夠,工作不認真、不細心;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將認真學習、努力工作,改正缺點,確保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最新巡察工作個人總結通用六
縣法院黨組、縣檢察院黨組、縣委各部委、縣直各黨組(黨委、總支、支部)、縣各人民團體支部(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二級機構主要負責人;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人大主席;鄉鎮(街道)直機關辦、所、站、中心主要負責人;行政村(社區)黨組織、村委會(居委會)主要負責人;縣委需要巡察的其他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
巡察工作采取統一組織、縣鄉聯動,聚焦中心、常專結合,整合力量的方式進行。
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委巡察辦)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對全縣巡察工作進行整體部署、統一調配,集中安排巡察力量。
對鄉鎮(街道)、縣直單位巡察應著力發現以下
(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不力問題;
(二)基層“四項基礎制度”不落實,黨務政務不公開,獨斷專行、我行我素等違反組織紀律問題;
(三)作風霸道、欺壓群眾、處事不公、不作為亂作為等作風問題;
(四)侵占集體資金資產資源,貪污賄賂、權錢交易、腐化墮落等違紀違法問題;
(五)涉及征地拆遷、土地流轉及虛報冒領、套取截留私分涉農惠民資金和救災救濟款物和扶貧資金等侵害群眾利益問題;
(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涉及“四風”問題;
(七)被巡察鄉鎮(街道)、縣直單位存在的其他突出問題;
(八)上級黨委巡視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和移交事項辦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巡察準備
1.巡察組開展巡察前,縣委巡察辦以公函形式向縣紀檢監察、檢察機關和組織、信訪、審計等相關部門了解被巡察、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有關情況;
2.巡察組針對被巡察地方、單位情況,以及函詢信息、網絡輿情等,制定工作方案,報縣委巡察辦;
3.縣委巡察辦提前5個工作日將巡察工作安排書面通知被巡察地方、單位,提前在電視、報紙、政府網站等媒體發布入駐巡察公告。每批次巡察時間一般為一個月。
(二)開展巡察
巡察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聽取被巡察地方、單位黨組織工作匯報和有關部門專題匯報;
2.根據需要,列席被巡察地方、單位有關會議及被巡察地方、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述廉述職會;
3.組織民主測評、問卷調查;
4.與被巡察地方、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其他干部群眾個別談話;
5.召開各類座談會;
6.受理反映被巡察地方、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成員和下一級黨組織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來信來電來訪等;
7.以適當方式對被巡察地方、單位的下屬單位或部門走訪、調研、暗訪;
8.調閱、復制有關文件、檔案、會議記錄等資料;
9.抽查核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情況;
10.向有關涉案人員了解情況;
11.專項檢查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12.對專業性較強或者特別重要問題的了解,可以商請有關職能部門或專業機構協助;
13.派出巡察組的黨組織批準的其他方式。
縣委巡察組對反映被巡察地方、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重要問題可以深入了解。受縣紀委或縣委組織部委托,縣委巡察組組長、副組長可以按規定與被巡察地方、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進行提醒或誡勉談話。
(三)巡察總結
1.整理資料。巡察組根據巡察內容,分類整理巡察中需提交縣委巡察辦的相關文件資料;
2.撰寫報告。巡察組根據巡察情況,對被巡察的地方、單位形成一份書面巡察報告,連同被巡察地方、單位的信訪工作臺賬、重要問題線索等相關資料,于巡察結束7日內上交縣委巡察辦。
(四)反饋整改
1.縣委巡察組應當在領導小組聽取匯報后的7個工作日內,經領導小組同意后,向被巡察地方、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反饋巡察情況,指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
2.被巡察地方、單位黨組織收到縣委巡察組反饋意見后,應當認真整改落實。自縣委巡察組反饋意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整改方案報縣委巡察組,經縣委巡察組組長審核同意后,正式報縣委巡察辦備案。自整改方案正式報送之日起1個月內,向縣委巡察組報送整改情況報告和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個人整改落實情況報告,經縣委巡察組組長審核同意后,以正式文件報送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