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是一種法律框架,旨在平衡借貸雙方的利益,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擔保經驗和技巧,供大家參考。
反擔保解除查封申請書范文(17篇)篇一
申請書。
申請人: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范地址:________________即墨市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青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男,漢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請求事項:________________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借貸糾紛一案,在訴訟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保全了被申請人相關房產等財產。鑒于本案查封財產的實際情況,現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愿達成諒解,先解除對被申請人部分房產查封,申請人現依法向法院申請:________________對原查封被申請人的兩處房產予以解封。
反擔保解除查封申請書范文(17篇)篇二
申請書是個人或集體向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表述愿望、提出請求時使用的一種文書。下面文書幫小編給大家推薦一篇獎學金申請書,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申請人: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138xxxxxx
法定代表人: 職務:董事長
申請請求:請求貴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對申請人的財產保全措施。
20xx年3月3日,建筑設計研究院對申請人提起訴訟及財產保全,貴院作出(20xx)海民一初字第102號裁定:凍結申請人在支行的賬戶存款柒拾萬元,賬號為:xxxxxx15。現申請人依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提供擔保并向貴院申請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擔保財產:等值貨幣擔保700000元(柒拾萬元)人民幣,存放于貴院作為擔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251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的若干規定》第14條、第15條之規定,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解除財產保全。
在民事訴訟的判決作出以前,申請人并不一定敗訴,因此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同樣應受法律的保護,申請人不應該承擔因財產保全而帶來的損失。財產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將來的判決能夠得以順利執行。申請人如果提供了相應的擔保,就不會影響將來判決的執行。因而,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應該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xx年5月29日
反擔保解除查封申請書范文(17篇)篇三
在財產保全制度中,當財產保全被認定為有錯誤或基于其它原因,法院而解除對財產的保全時,是否也應當同時解除對申請人提供的擔保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呢?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解除擔保。
申請書。
范文,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申請人:*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長。
被申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長請求事項: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
買賣合同。
糾紛一案,貴院受理后,對被申請人的銀行賬戶進行了查封保全。
申請人:
申請書。
x人民法院:
申請人于x年xx月x日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查封被告在所有的%的股權,擔保人用其所有的坐落于建筑面積x平方米的住宅(房產證號為:號)一戶及坐落于x平方米的住宅(房產證號:號)一戶為申請人提供擔保。
現原告訴被告、被告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結完畢,特申請法院對擔保人所有的坐落于建筑面積x平方米的住宅(房產證號為:)及坐落于建筑面積x平方米的住宅(房產證號:號)解除查封。如本院未及時解除查封給申請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申請人:
x年x月x日。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一、解除被申請人名下位于上海市房屋查封凍結。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貴院受理后,接受申請人的財產保全申請,依法裁定查封。現因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在貴院調解下達成民事調解書【(20xx)閔民一(民)初字第號】,特申請貴院解除被申請人財產的查封凍結,請予準許。
此致
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日期
反擔保解除查封申請書范文(17篇)篇四
申請貴院依法解除20__武侯民初字第_______________號裁定中對申請人提供的擔保財產的.查封。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申請人因與四川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四川省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借款糾紛一案訴至貴院,在訴訟過程中申請對被告進行財產保全,并按照法律規定提供了財產情況作為保全擔保,現該案已經審理終結,貴院作出(20__)武侯民初字第_______________號民事判決書判決申請人勝訴,該案不存在保全錯誤的情形。現特提出申請,請求法院依法解除對申請人提供的擔保物的查封。
此致
侯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反擔保解除查封申請書范文(17篇)篇五
住所: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長。
住所: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長。
請求事項:
申請解除對被申請人銀行賬戶的查封。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貴院受理后,對被申請人的`銀行賬戶進行了查封保全。
現在,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已達成了初步和解,因此,申請人提出解除對被申請人銀行賬戶的查封。
此致
xx人民法院。
x年x月x日。
反擔保解除查封申請書范文(17篇)篇六
法定代表人:職務:董事長。
申請請求:請求貴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對申請人的財產保全措施。
事實及理由:
20xx年3月3日,建筑設計研究院對申請人提起訴訟及財產保全,貴院作出(20xx)海民一初字第102號裁定:凍結申請人在支行的賬戶存款柒拾萬元,賬號為:15。現申請人依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提供擔保并向貴院申請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擔保財產:等值貨幣擔保700000元(柒拾萬元)人民幣,存放于貴院作為擔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251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的若干規定》第14條、第15條之規定,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解除財產保全。
在民事訴訟的判決作出以前,申請人并不一定敗訴,因此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同樣應受法律的保護,申請人不應該承擔因財產保全而帶來的損失。財產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將來的判決能夠得以順利執行。申請人如果提供了相應的擔保,就不會影響將來判決的執行。因而,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應該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此致
人民法院。
20xx年5月29日。
反擔保解除查封申請書范文(17篇)篇七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企業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填報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廈門市育成科技擔保有限公司制。
填表說明。
1、申報書填寫須按規定格式和內容用鋼筆填寫或排版打印。
2、加蓋公章,同時附相應的附件。
3、本申請書是企業申請為其項目貸款提供擔保的重要文字依據,各項內容務必如實填寫,文字敘述和數據都應確切、可靠。
4、各項欄目不得空缺,無此項內容時填"無"。數據一律取兩位小數。
5、"企業名稱"需填寫全稱,"項目名稱"一般為產品名稱,要簡潔、明確,字數限定在20個漢字以內。
6、信用等級:指廈門市金融評信公司或各家銀行為本企業評定的信用等級。
7、各項目的生產必須符合本行業的管理政策,對于需要行業主管部門批準才能生產和銷售的'產品,如醫藥、肥料、食品等項目,上報時應提交必要的許可證或檢測證明文件。
廈門市育成科技擔保有限公司:
本公司擬向銀行申請貸款,有關貸款情況等詳見下述文件,懇請貴公司能予支持提供擔保為盼。
申請單位: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反擔保解除查封申請書范文(17篇)篇八
住所: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長。
住所: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長請求事項:
申請解除對被申請人銀行賬戶的查封。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貴院受理后,對被申請人的銀行賬戶進行了查封保全。
申請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解除查封申請書范文(17篇)篇九
_______區人民法院:
關于原告_______訴被告上海_______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合作協議糾紛一案,原告申請財產保全,同時提供坐于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楊路2855弄18號202室房產作為擔保。貴院于3月26日作出(_______)徐民二(商)初字612號裁定,凍結被告_______投資咨詢有限公司銀行存款元人民幣_______元。現申請人(被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愿意用座落于落于_______的'房產向你院提供反擔保。因此,特申請貴院裁定解除對被告上海裕群投資咨詢有限公司銀行存款人民幣528000元的凍結。
特此申請!
申請人(被告):_______
上海_______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日期:_______月_______日
反擔保解除查封申請書范文(17篇)篇十
申請人:
請求事項:
一、解除被申請人名下位于上海市房屋查封凍結。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貴院受理后,接受申請人的財產保全申請,依法裁定查封。現因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在貴院調解下達成民事調解書【(20xx)閔民一(民)初字第x號】,特申請貴院解除被申請人財產的查封凍結,請予準許。
此致
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日期
反擔保解除查封申請書范文(17篇)篇十一
電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職務:董事長。
申請請求:請求貴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對申請人的財產保全措施。
事實及理由:
_______月_______日,建筑設計研究院對申請人提起訴訟及財產保全,貴院作出(_______)海民一初字第102號裁定:凍結申請人在支行的賬戶存款柒拾萬元,賬號為:_______。現申請人依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提供擔保并向貴院申請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擔保財產:等值貨幣擔保_______元(_______萬元)人民幣,存放于貴院作為擔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251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的若干規定》第14條、第15條之規定,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解除財產保全。
在民事訴訟的判決作出以前,申請人并不一定敗訴,因此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同樣應受法律的保護,申請人不應該承擔因財產保全而帶來的損失。財產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將來的判決能夠得以順利執行。申請人如果提供了相應的擔保,就不會影響將來判決的執行。因而,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應該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此致
人民法院。
_______月_______日。
反擔保解除查封申請書范文(17篇)篇十二
徐匯區人民法院:
關于原告xx訴被告上海xx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合作協議糾紛一案,原告申請財產保全,同時提供坐于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楊路2855弄18號202室房產作為擔保。貴院于20xx年3月26日作出(20xx)徐民二(商)初字612號裁定,凍結被告上海裕群投資咨詢有限公司銀行存款元人民幣528000元。現申請人(被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愿意用座落于落于xxxx的.房產向你院提供反擔保。因此,特申請貴院裁定解除對被告上海裕群投資咨詢有限公司銀行存款人民幣528000元的凍結。
特此申請!
申請人(被告):
上海xx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日期:20xx年x月xx日
反擔保解除查封申請書范文(17篇)篇十三
一、裁定查封的房產系申請人合法取得,并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年××月,××××區人民法院在執行××××與××××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時,申請人與××××、××××及××××銀行(抵押權人)協商并達成協議,由申請人代××××公司(××××)償還銀行債務以解除抵押,××××公司(××××)所有的××××路49號一層門面××××平方米即歸申請人所有。[見××××人民法院(××××)珠執第××××號民事裁定書]。根據達成的協議,申請人代位××××公司(××××)償還商業銀行貸款以解除抵押,代位××××公司(××××)補償××××損失70萬元,后執××××裁定書在房地部門辦理了房屋產權(證號:××××字第08043306號,現變更為××××字第08053455、08053456、08053457號,稅費均由申請人支付,)。
因此,申請人是在××××市人民政府和法院主持下經相關當事人同意且支付了全部對價后,取得人民路49號門面的,是善意第三人。二、追加申請人為被告適應法律錯誤。追加申請人為被告的行為有惡意亂作為的嫌貴院適應《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追加申請人為被告,該條規定的具體內容是“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
法律規定只是追加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和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申請參加訴訟,貴院卻追加申請人為被告。請問原告向申請人主張權利的同時是否想過,自己有沒有向申請人履行過義務?原告與申請人的權利和義務是什么?原告與申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是什么?故申請人不是該案中適格的被告。
根據《關于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的若干規定》。
第11條“人民法院對已經履行了義務,或者依法取得了一方當事人的財產,并支付了相應對價的原被告之間法律關系以外的人,不得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通知其參加訴訟。”的規定,也不能追加申請人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根據《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7條“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通知其參加;當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追加。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申請無理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理的,書面通知被追加的當事人參加訴訟。”之規定,追加當事人人民法院應該盡審查義務,3月份該案中止審理的理由就是申請人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并提供了所有權證復印件,××××法院卻明知道申請人在該案中為被告的主體并不適格,依然追加申請人為被告的行為有惡意亂作為的嫌疑。三、不符合立案受理條件,應立即駁回起訴。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9條”起訴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發現起訴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裁定駁回起訴。不予受理的裁定書由負責審查立案的審判員、書記員署名;駁回起訴的裁定書由負責審理該案的審判員、書記員署名。”的規定,應該立即駁回起訴。
××××年12月23日,××××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衡中法督字第1號案件受理通知書,決定受理江紅對××××市××××人民法院作出的(××××)珠執字第105號××××與××××民間借貸糾紛(執行)一案民事裁定不服的復議。申請人的權利和義務在復議決定結果里就會認定,難道還需要石鼓區法院在該判決里面重復判決一次嗎?四、裁定查封申請人房產適應法律錯誤,××××法院對申請人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已經超出原告的訴訟請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2條第一項“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第94條第一項“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的規定,財產保全的必要條件之一就是提出訴訟保全的案件必須是給付之訴,或者包含給付之訴的合并,即提起的訴訟請求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原告訴訟只是單純的確認合同無效之訴,確認合同無效不需要申請執行,不存在有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是指“訴訟請求的范圍”,而不是財產保全申請書的請求,故裁定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已經超出原告的訴訟請求,違背了民法“不告不理”的原則。
“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法院可以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這里法律的用語是“可以”。也就是說,法院是否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是需要經過司法審查的。故××××法院已經認定是本案是確認之訴,裁定將申請人房產查封錯誤,就應該本著“錯案必改必究"的司法基本理念予以撤銷。
五、法律明確規定對第三人合法所有財產法院不得查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不得對登記機關已經核準登記的被執行人已轉讓的財產實施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并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原人民路49號房產是××××公司所有,而原告簽訂的《××××市商品房購銷合同》的相對人是××××市雁海實業開發有限公司,××××法院卻張冠李戴查封了申請人購買××××公司房產。
申請人是按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辦理房屋產權的,且支付了貳佰多萬元的對價。申請人付款及房產過戶前后才幾個月,××××法院又作出裁定,查封申請人取得的房產,使申請人不能行使《物權法》所規定的權利人正當的權利。××××法院此舉既損害了法律的嚴肅性和法院的公信力,也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綜上,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濫用訴權、惡意訴訟案件,原告明知申請人負有高額高息債務,故意使用惡意訴訟的手段。惡意訴訟離不開法官濫用自由裁量權的支持,法官自由裁量權也應該受法律原則的指導,并不是毫無阻礙,任自由裁量者為所欲為。申請人希望執法者能基本執法,不求公平公正,只求不要碗底朝天,不要刻意給社會制造很大的安全隱患,與中央xx屆六中全會提出的“構建和諧法制社會的決定”相違背。人民法院法官應尊重法律事實,依法辦案,而不是依個人好惡,憑一些很牽強的“道理”來裁判。如果依照本案追加被告的辦法,全中國十幾億人口,看不順眼的我就將他列為被告起訴,急需貸款的我就申請財產保全將該抵押物查封。
人民法院必須認認真真地執行《憲法》、法律規定的“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辦案原則,人民法官必須忠實于法律,在對案件的審理中,做出公正合理的裁決,依法維護每個當事人的合法權利。
此致
申請人:
××××市××××法院。
反擔保解除查封申請書范文(17篇)篇十四
申請人:陳朝陽,男,1975年4月16日生,漢族,住衡陽市華新開發區光輝路20號錫緣軒,電話:158747xxxxx。
緊急請求事項。
20xx年11月5日,石鼓區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江紅訴被告衡陽市雁海實業開發有限公司、廖振鋼、第三人吳友生、第三人蔡龍偉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一案中,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追加申請人為被告,查封了申請人所有的位于人民路49號一層29.6㎡房產,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請求立即依法撤銷(20xx)石民一初字第53-7號、53-8號民事裁定書,解除對申請人所有的石鼓區人民路49號一層29.1平方米門面(房屋所有權證號:衡房權證石鼓區字第08053455)的違法查封。
事實及理由。
一、裁定查封的房產系申請人合法取得,并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
20xx年2月,珠暉區人民法院在執行楊政林與廖振鋼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時,申請人與楊政林、廖振鋼及衡陽市商業銀行(抵押權人)協商并達成協議,由申請人代衡陽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廖振鋼)償還銀行債務以解除抵押,衡陽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廖振鋼)所有的石鼓區人民路49號一層門面311.445平方米即歸申請人所有。[見珠暉區人民法院(20xx)珠執第105-5號民事裁定書]。
根據達成的協議,申請人代位衡陽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廖振鋼)償還商業銀行貸款以解除抵押,代位衡陽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廖振鋼)補償楊政林損失70萬元,后執105-5裁定書在房地部門辦理了房屋產權(證號:衡房權證石鼓區字第08043306號,現變更為衡房權證石鼓區字第08053455、08053456、08053457號,稅費均由申請人支付,)。
因此,申請人是在衡陽市人民政府和法院主持下經相關當事人同意且支付了全部對價后,取得人民路49號門面的,是善意第三人。
二、追加申請人為被告適應法律錯誤。追加申請人為被告的.行為有惡意亂作為的嫌疑。
貴院適應《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追加申請人為被告,該條規定的具體內容是“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
法律規定只是追加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和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申請參加訴訟,貴院卻追加申請人為被告。請問原告向申請人主張權利的同時是否想過,自己有沒有向申請人履行過義務?原告與申請人的權利和義務是什么?原告與申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是什么?故申請人不是該案中適格的被告。
根據《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7條“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通知其參加;當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追加。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申請無理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理的,書面通知被追加的當事人參加訴訟。”之規定,追加當事人人民法院應該盡審查義務,3月份該案中止審理的理由就是申請人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并提供了所有權證復印件,石鼓區人民法院卻明知道申請人在該案中為被告的主體并不適格,依然追加申請人為被告的行為有惡意亂作為的嫌疑。
三、不符合立案受理條件,應立即駁回起訴。
申請人是依據珠暉區人民法院20xx年2月24日作出的(20xx)珠執第105-5號裁定書取得房屋所有權,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1條第5款“對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訴處理,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和《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9條“起訴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發現起訴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裁定駁回起訴。不予受理的裁定書由負責審查立案的審判員、書記員署名;駁回起訴的裁定書由負責審理該案的審判員、書記員署名。”的規定,應該立即駁回起訴。
四、裁定查封申請人房產適應法律錯誤,石鼓區人民法院對申請人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已經超出原告的訴訟請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2條第一項“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第94條第一項“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的規定,財產保全的必要條件之一就是提出訴訟保全的案件必須是給付之訴,或者包含給付之訴的合并,即提起的訴訟請求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原告訴訟只是單純的確認合同無效之訴,確認合同無效不需要申請執行,不存在有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是指“訴訟請求的范圍”,而不是財產保全申請書的請求,故裁定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已經超出原告的訴訟請求,違背了民法“不告不理”的原則。
“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法院可以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這里法律的用語是“可以”。也就是說,法院是否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是需要經過司法審查的。故石鼓區人民法院已經認定是本案是確認之訴,裁定將申請人房產查封錯誤,就應該本著“錯案必改必究”的司法基本理念予以撤銷。
五、法律明確規定對第三人合法所有財產法院不得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不得對登記機關已經核準登記的被執行人已轉讓的財產實施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并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原人民路49號房產是衡陽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所有,而原告簽訂的《衡陽市商品房購銷合同》的相對人是衡陽市雁海實業開發有限公司,石鼓區人民法院卻張冠李戴查封了申請人購買衡陽市中興房地產開發公司房產。
文檔為doc格式。
反擔保解除查封申請書范文(17篇)篇十五
請求事項:_________________請求貴院對銀行賬戶進行解封。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反擔保解除查封申請書范文(17篇)篇十六
x人民法院:
申請人于x年xx月x日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查封被告在所有的x%的股權,擔保人用其所有的坐落于x建筑面積x平方米的`住宅(房產證號為:x號)一戶及坐落于x平方米的住宅(房產證號:x號)一戶為申請人提供擔保。
現原告訴被告、被告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結完畢,特申請法院對擔保人所有的坐落于x建筑面積x平方米的住宅(房產證號為:)及坐落于x建筑面積x平方米的住宅(房產證號:x號)解除查封。如本院未及時解除查封給申請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申請人:
x年xx月xx日。
反擔保解除查封申請書范文(17篇)篇十七
貴院因李建國、胡衛軍及常德市方便金屬材料有限公司與我公司民事糾紛裁定查封申請人開發的“凱特國際”部分房屋。現申請人依法申請:對李建國及胡衛軍申請保全的1-1006、1-1102、1-1205、1-1206、1-1403、1-1604、1-1301、1-1302、1-1501、1-1504共10套房屋按評估價格(上述房屋均由常德市方便金屬材料有限公司輪候查封)解除財產保全措施,并以“凱特國際”2-201(2樓整層)門面為解凍財產提供擔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規定》相關規定,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數額并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作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解除財產保全。財產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將來的判決能夠得以順利執行。申請人如果提供了相應的擔保,就不會影響將來判決執行。因而,為了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應該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綜上,申請人愿意提供超出保全財產等價值的門面作為擔保,請求法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對申請人的`財產保全措施。
此致
武陵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常德市南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xx年xx月xx日。
致函。
上海愛登堡電梯有限公司:
我公司同意按照第一份購銷合同定購的四臺電梯中首先發貨貳臺(十七層十七站)型號為:no.1-2,型號edl-508k/vf,載重1000kg,速度1.75m/s,在上述電梯安裝的過程中我公司承諾一定按照合同的要求付款。特此承諾。
常德市南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