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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村集體是指本鎮所轄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
第二條村集體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侵占、截留、挪用、私分。
第三條鎮政府財政部門負責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
第二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四條村集體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必須在銀行或者信用社(下稱銀行)開立基本賬戶,加強對資金的管理。賬和款、物、支票和印鑒應當分別管理。村報賬員或出納(下稱報賬員)負責管理銀行賬戶和現金,認真登記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負責每月與銀行核對賬目,盤點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完整準確,確保賬款、賬實、賬證、賬賬、賬表相一致。
第五條村集體一律不得對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承擔經濟擔保,禁止出租或者轉借銀行賬戶。財政或者上級有關部門下撥的各種款項,必須撥到村集體的銀行賬戶。擅自對外擔保或者出租、出借銀行賬戶的,或者借用其他單位賬戶的,要追究違紀人員的責任。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村集體要建立健全現金內部控制制度,村集體各項現金收入,必須由報賬員統一收取,其他人不得管理現金,因特殊情況非報賬員暫代收取的必須在3天之內交給報賬員,否則以挪用論處。不準用白條抵庫,不準坐支或挪用現金,不準公款私存或私款公存。庫存現金限額在1000元以內,超過限額的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七條村集體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不套取現金,不設賬外賬(即“小金庫”),單位間的經濟往來,必須通過銀行轉賬處理。下列情況可以使用現金:村干部的工資、福利、補貼以及個人的勞務報酬、零星支出、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和經批準的其他項目。
第八條村集體開支項目必須嚴格按下列審批權限辦理審批手續:單項或單張票據金額在100元以內的(含100元)由村主任批準;100-200元之間的(含200元)由村主任、村黨支部書記共同批準;200-500元之間的(含500元)由村兩委集體研究同意,并經鎮工作隊長審批簽字后方可核銷;500元以上還須經鎮包片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核銷。
第九條村級開支發票必須手續齊備:有具體收款人簽字或收款單位蓋章;有經辦人及證明人簽字,并載明開支用途,經會計人員審核,按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后,報賬員方可付款。用途不清、不合理的或審批手續不健全的,舉債的利率必須在法律法規規定的允許范圍之內,并視村集體償還能力,不得超限高息攬債或舉債,報賬員不準擅自付款,否則,追究報賬員及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條村集體因發展生產需要借貸資金的,應當先提出方案,經村兩委研究同意,報駐村工作隊及包片掛點領導審批后,方可舉債。若是向個人借款的,所借款項必須在5日內入賬,并且要載明借款日期、經辦人、利率和用途,同時借款報告送鎮經管站備案,否則一律不予入賬。
第十一條村集體應當及時催收、清理各項應收款項。對村民因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造成無力償還的款項,可由村兩委和民主理財小組全體成員會議研究決定予以緩交或者經批準制訂還款計劃后分期分批償還(繳納)或減免,并張榜公布。
第三章固定資產、物資與投資管理
第十二條村集體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的存量、增減變動情況,應當及時準確登記,并建立健全明細賬冊,定期盤點,做到賬實相符。
第十三條村集體固定資產的拍賣、轉讓、入股、出租,應當由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無資產評估機構評估的,可由村兩委、民主理財小組和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公開招標,簽訂承包合同或協議,并報鎮經管站備案。合同履行后要及時收回承包款、租金或價款入賬。使用村集體資產進行對外投資或經營,須對項目進行考察論證,確認可行性后,經村兩委會議研究并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表決通過后,報鎮經管站備案,方可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村集體建設項目的施工,由村兩委提出方案,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報鎮政府審批后,由鎮村招投標委托辦公室公開進行招投標,在規定的程序完成后,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并報鎮經管站備案。工程施工過程中所付的款項要嚴格按照合同的規定執行,不得多付或超付。在工程完工一個月內,要召集北景港鎮村級建設項目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參與驗收結算并簽章。通過結算后,財會人員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款結算工程款。
第十五條村集體應當依法管理好土地、林木以及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確保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四章票據管理
第十六條村集體必須切實加強票據管理工作,由村報賬員認真做好發票的領發、保管、使用、結報、核銷等項工作。村集體必須統一使用二種票據:1、省農業廳統一印制的收款收據;2、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
第十七條發票使用必須一費一票,使用時按編號順序填寫,不得跳號或空缺,不得套聯復寫(各聯金額不同),不準刮擦、增補、要逐格填寫完整,大小寫金額相符,涂改處加蓋章,作廢票據不得撕毀,所有票據的印章要齊全;不準使用其他票據或白條代替;不準多收費少開票或收費不開票和開票不收費;不準使用私制、偽造或外購的發票。
第五章村財開支管理
第十八條根據《北景港鎮村級干部報酬待遇實施方案》等有關文件精神,村干部工資由管委會統一核發。
第十九條各村按每期計生工作情況,可適當給予干部獎懲(獎懲標準另行規定)。
第二十條會議費及招待費管理
1、村集體召開的干部工作會議,一律不得報銷會議費。各村需要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實行誤工補貼,每人每天30元。造冊列支時,必須注明會議時間、內容、與會人員名單,不得多列參會人員或多列會期,不得擅自提高誤工補貼標準。
2、招待費:嚴格實行零接待制度,取消村集體招待費開支,下鄉干部到村工作不得在村里就餐(因條件限制,需在村里就餐的,由個人承擔費用),村組干部在本地議事和工作等,不得從村集體列支招待費。
第二十一條出差費報銷標準
1、市內住宿費及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60元。
2、往市外出差,參照國家工作人員的旅差費報銷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關于購買交通、通訊工具的規定
1、不準用公款購買摩托車、移動電話、電腦等交通、通訊工具。
2、除村級組織信息化建設或黨員遠程教育需要外,非經審批,村級不得購置電腦,不得以上述名義購置之后挪為私用。
3、村干部不得與村電話并機。
4、村部電話不得使用長途功能(用于通知計生對象的除外)。
5、村支書、主任通訊話費補貼,每人每月100元;其它干部每人每月50元。
6、個人交通、通訊工具所用的維修費、油費等所有費用一律自負,不得用公款支付。
違反上述規定者,除責成退款外,視其情節,按有關法規條例進行嚴肅處理。
第六章財會人員管理和財務監督
第二十三條村集體應當配備報賬員,村集體主要負責人和其近親屬及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不得擔任村集體的財務人員。
第二十四條村集體報賬員應當保持相對穩定,確需更換的,由村兩委集體研究決定,并報鎮經管站備案。報賬員變動時,必須及時辦理交接手續,編制交接清單。交接清單核實后需經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后存檔。監交人包括村集體負責人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鎮審計站應當對村集體財會人員離職交接工作予以指導、監督。在未辦理交接手續前,原報賬員不得離職。
第二十五條村集體組織要支持財會人員履行工作職責,保證財會人員行使下列職權:1、執行有關財務制度,遵守財經紀律;2、參加財會計劃的編制和有關生產、經營管理會議;3、承擔資金籌措和使用的財務監督以及資產保管工作;4、拒絕辦理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抵制侵犯村集體財產所有權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村集體財務活動應當接受村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由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原則上由離退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民代表等構成。任期與本屆村民委員會保持一致。民主理財小組對村集體財務活動的監督職責:1、審查各項財務收支;2、檢查監督村集體負責人和財會人員執行財務制度,遵守財經紀律情況;3、檢查監督財務公開情況;4、協助對村集體財務進行審計。民主理財小組在履行職責中發現有違反財務制度行為的,應當提出處理意見,有關人員應當及時糾正。
第二十七條村集體財務收支情況必須定期向村民公開。每月或每季度終了之日起十日內和會計年度終結之日起十五日內,財會人員必須將經過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和鎮經管站審查的賬目,在村務公開欄上張榜公布,公布的內容必須逐項逐目明細公布,現金及銀行存款必須公布日記賬,接受村民監督。
第二十八條健全年度審計和專項審計制度。村集體要主動接受鎮經管站以及上級業務部門的審計監督。每年至少要開展一次村財務年度審計或者必要的專項審計。特別是村兩委任期屆滿時,要堅持先審計后選舉。村兩委因故離職或被撤職或辭職時,也要進行專門審計,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上報給紀檢等有關部門。紀檢等有關職能部門要區別情況,認真處理。做到查處一起,教育一片。
第七章財務報表和財務檔案
第二十九條村級財務報表分為月份、季度和年報,應按規定準確、及時完整地編制,定期提供給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
第三十條財務檔案包括各種經濟合同(協議)和承包合同(協議),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財務人員交接清單、會計檔案銷毀清單等。
第三十一條村集體要加強對財務檔案的管理。建立財務(會計)檔案,實行統一管理,專人負責,做到完整無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自二○○八年八月一日起施行。過去與本制度不符或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北景港鎮財政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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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街道xx村的一名村級網格員。自2018年擔任村級網格員以來,積極深入村莊開展服務工作,服從上級領導的安排,現將擔任網格員以來的工作情況進行以下闡述匯報。
一、化被動為主動,積極深入村莊開展工作
在工作中,該同志主動對村莊村民進行走訪入戶,特別是困難群眾,了解他們的需求,了解村中是否存在著問題隱患。對走訪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記錄,建立問題臺賬,及時化解、制止,避免矛盾激化。與此同時,在重大時間節點,進行法律知識宣傳,張貼法律知識標語,讓村民知法、懂法、守法、護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層。
二、排查村內矛盾糾紛,積極進行糾紛調解
在農村存在著各種各樣的矛盾糾紛,如宅基地糾紛、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糾紛等問題,這些問題如果不及時化解,下一步小矛盾可能就變成大問題。如何培養廣大群眾的法治思維,是擺在村級網格員的一塊硬骨頭,這就對網格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該同志自工作開展以來,一直注重矛盾糾紛的化解,以案釋法引導群眾用法、守法、靠法,確保了屬地平安穩定。
三、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
自年初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發生以來,積極服從上級領導的安排,積極響應政府的號召,跟隨村委會工作人員在村莊值班備勤,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將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頭等大事,疫情不退我不退,站好每一天崗,主動履職盡責。雖然當前疫情有所好轉,但是工作職責絕不放松。
四、治安巡防保平安,耐心服務促和諧
在進行工作時,不定時的在村莊進行治安巡防防范,預防可防性案件發生,讓村民感覺警察就在身邊,讓村民的安全感得到進一步提升。該同志作為一名網格員,時刻謹記自己的責任,要擔好八大責、十大員。“把人民的事當做天大的事,要用我的百倍努力贏得人民的十分滿意”作為自己工作的座右銘,謹記在心,用在行動。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為理念,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貢獻出自己的力量,爭做一名合格的村級網格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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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務收支管理制度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一定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健全,特別對開支的發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一定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集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財政撥發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余時,可以適當增加。但增加原則是:村干部年度工資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確保轉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7、村干部補貼按照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發放,不得超規定發放。
(1)支部書記、村主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60元/月。村副級干部電話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職的不得重復發放,不得另報手機話費和固定電話座機話費。
(2)出市辦理公事的車費據實報銷,根據工作需要,但報銷生活費、補助及住宿費按國家一般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報銷。
(3)到市、區、鄉開會辦事車費按規定報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800元/年,村兩委副職干部600元/年。
(4)村級年度目標管理獎:村干部要按年初分工完成任務而定,人平不得超過1000元/年,不得按職別分攤。
(5)有重要項目工作的村,上級撥來的工作經費,嚴禁平分,應按村干部平時協調誤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時,取得加班費和誤工費,并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經蹲點領導批準才能發放。
(6)以上述各項補助要在確保當年村干部工資發放及村內資金正常運轉、不增加新的債務的情況下可以發放,否則一律不得發放。
8、市、區、鄉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通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并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不得用集體公款發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時,一定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11、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提供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集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集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二、財務審批制度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票通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20xx元(含20xx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20xx元以上由村兩委集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3、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票應由村兩委集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4、對村內各項開支發票手續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三、村賬鄉代管制度
1、“村賬鄉代管”由鄉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一記賬、統一制度、統一審核、統一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統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集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鄉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代管核算范圍,規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四、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行核算、監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督財政計劃執行情況。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五、現金管理制度
1、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2、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定庫存限額1000元。
3、不準將村內集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4、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5、各項收據手續不健全、內容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
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六、民主理財制度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行情況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督中,發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七、財務公開制度
1、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提供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八、財務收支預算制度
1、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約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2、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3、嚴格執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4、集體興辦公益事業,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專款專用,鄉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不得挪作他用。
5、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6、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九、票據管理制度
1、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2、購買物資要開具發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3、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4、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5、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十、財務審計制度
1、對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鎮企業單位都必須接受鄉經營管理站財務監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2、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提供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責任。
3、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行。
4、在審計當中發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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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縣信訪局的精心指導下,在全鎮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以“科學發展,共創和諧”為核心,以“降量退位,爭先創優”為目標,以減少重復訪、越級訪為重點,以暢通信訪渠道,規范信訪秩序,有效化解矛盾為主線,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
加強信訪制度建設。加強信訪目標管理責任書,村級信訪工作崗位責任制考評細則,信訪穩定及人民調解工作獎懲實施辦法,橋頭集鎮信訪穩定工作月評制考評細則等相關制度建設,通過制度建設進一步明確責任、規范獎懲,調動廣大干部從事信訪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健全信訪工作機制。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形成以村為主,一般問題片長、分工干部抓,疑難問題分管抓,重大問題主要領導親自抓的信訪工作機制。同時,綜治、公安、司法、信訪等相關部門進一步密切配合、整合資源,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做好信訪隱患的排查。各村(居)、社區認真開展轄區內的信訪隱患的排查工作,每周五上報至鎮信訪辦,未發現信訪隱患的也要實行“零報告”,鎮信訪辦通過匯總、梳理后上報至鎮主要領導。
做好信訪接待工作。堅持黨政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每日安排1名黨政領導接待群眾來訪,做到熱情接訪,以誠相待,依法按政策解決訴求,用真心實意感化群眾,對能夠當場解決的,當場予以解決;當場解決不了的,明確責任和解決期限;應當通過法定途徑解決的,明確告知上訪人,并做好思想引導工作。
做好材料上報及歸檔工作。對信訪事項,在經過調查,弄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按政策撰寫處理意見書,答復信訪人并上報縣信訪局。同時做好材料的歸檔工作。
1、1月份認真總結20xx年度的信訪穩定工作。積極謀劃20xx年度的信訪穩定工作,并做好20xx年度村級信訪工作崗位責任制的考評等相關工作,同時高度重視春節返鄉群眾的各種利益訴求。
2、2月份認真做好“兩節期間”的信訪穩定工作,高度重視特困群眾等社會弱勢群體的生產、生活及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敏感問題。
3、3月份認真做好全國“兩會”期間的信訪穩定工作。獨立或會同鎮綜治成員單位聯合開展一次《信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活動。
4、4月份擬召開全鎮信訪穩定調度會。(信訪隱患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單位參加)
5、5月份安排各村(居、社區)進行信訪隱患排查并穩控。
6、6月份客觀總結1x年度上半年信訪穩定工作并認真制定09年度下半年信訪穩定工作計劃。
7、7月份兌現1x年度上半年信訪工作獎懲。
8、8月份梳理全鎮信訪穩定存在的重大隱患并落實包保責任。
9、9月份在全鎮開展一次重復訪、信訪老戶專項清理活動,把解決重大疑難信訪問題和上訪人員息訴罷訪作為工作落實的重點。為建國62周年慶典營造更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
10、1x月份認真做好建國62周年慶典期間的信訪穩定工作。
11、11月份加大農閑期間信訪隱患排查力度,并做好穩控及調處工作。
12、12月份對1x年度全年的信訪工作進行總結,并制定下一年度的信訪工作計劃,同時兌現1x年度下半年的信訪工作獎懲。
推薦村級疫情防控工作情況報告集合范本五
一年來,荷茶村“兩委”會在西區辦事處的正確領導和駐點單位的大力支持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上級的中心工作,積極進取,開拓創新,扎實工作,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務,并取得了顯著的成績,村民收入進一步增加,集體經濟進一步壯大,社會穩定,村的各項事業得到全面推進。現將一年來的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 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 大力招商引資,積極發展村集體經濟。主要是進一步拓寬招商引資思路,完善招商引資獎勵辦法,發掘自身資源優勢,大力支持和引導村民生產,調整產業結構,發動富余勞動力外出從事工廠企業、建筑行業、摩托車搭客運輸業,增加各戶的經濟收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推進全村的集體經濟發展。通過努力,今年我們已成功引進了4個工業項目,合計總投資額達5000多萬元人民幣,其中3個項目已正式動工建設,有望年底建成投產。在這種不斷拓寬收入渠道的趨勢下,今年全村集體經濟總收入達到165萬元。此外,總投資達8個億、占地20萬平方米的香港嘉瑞集團項目的投資合同已簽了字,該項目的落戶建成將使整個荷茶村工業發展上一個新的臺階,給荷茶村帶來一定的經濟效益。
(二) 在駐點單位的大力支持下,我們籌集了30多萬元飲水工程資金,為長山子兩個村民小組安裝了自來水,解決了200多名村民群眾的飲水難問題。同時,我們請自來水總公司完成了另外9個村民小組飲水工程規劃和工程預算,以便盡快解決好整個荷茶村群眾的飲水難問題。
(三) 較好地完成村級換屆選舉工作。在駐村工作組和辦事處指導組的積極協助下,圓滿完成村級換屆選舉工作,村“兩委”班子通過調整得到有益的充實。一是切實把那些素質好、作風好、樂于奉獻、熱心為民服務的優秀人才選進村領導班子,使班子建設結構合理,平衡過渡。二是充分發動群眾、宣傳群眾、教育群眾,得到群眾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廣大選民正確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三是充分發揚了民主,尊重民意,體現民意。四是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依法依規進行選舉。
(四) 抓好計劃生育工作。主要是抓好計劃生育經常性管理工作,包括做好每季度孕齡婦女查環查孕工作和組織開展集中服務活動以及外來流動人口統一清查驗證和日常管理工作等。今年,全村一孩出生5例、上環4例、共完成“四術”任務10例,出生率2.98 ‰,計劃生育率達到100%,自然增長率下降0.6 ‰,較好地完成了年度計劃生育工作任務。被惠州市評為先進村、合格村光榮稱號。
(五) 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本村各小組的治安聯防體系,實行季節性的治安巡邏隊伍值班巡邏,穩定本村的社會秩序;二是做好民事調解工作,使村民的內部矛盾和糾紛及時發現、及時調解、及時處理,避免矛盾激化,使一般問題和矛盾化解在本村,控制上訪事件;三是加強外來流動人口管理,凡在本村居住的外來人口,必須逐戶登記,逐月檢查,做到情況清楚,底子明白,不留治安隱患;四是加大治安案件的打擊力度,依法查處各類治安案件。一年來,共查處治安案件6宗,調處群眾內部矛盾糾紛12宗,較好地維護了本村的社會穩定。
(六) 抓好轄區內養豬場管理工作。一是抓好已落戶養豬場的生豬防疫檢疫工作;二是加大對這些非法養豬場危害性的宣傳力度,形成共識,嚴格控制不再引進此類養豬場,下半年至今全村再沒有引進養豬場。
(七) 較好地協助區交通、國土部門完成了206縣道和一條輸油管、一條燃氣管建設占地附屬物的清理補償工作,確保了206縣道和“兩條管道”荷茶段建設工程的順利推進。
(八) 加快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步伐。在駐村工作組指導和協助下,我們在對全村富余勞動力進行調查登記和造冊的基礎上,建立了富余勞動力資源檔案,目前在檔人數已有286人,并積極協調區內外勞動部門、職介中心、工廠企業等幫助轉移富余勞動力就業。通過努力至今已成功安排10多人外出打工就業,以就業促進村民增收。
(九) 多渠道籌集了6萬多元村道維修資金,抓好村道維修工作,較好地解決了村民群眾的行路難問題,確保了村民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十) 在駐村工作組的協助下,爭取到區交通部門的大力支持,開通了荷茶至西區市場的公交車路線,改變了村民群眾長期以來只能依靠摩托車出行的現狀,大大方便了村民群眾出行的交通需要。
(十一) 抓好回撥地和“五邊地”的落實工作。通過努力,各村民小組的回撥地已基本得到落實;“五邊地”也已落實了2個村民小組,但仍有9個村民小組“五邊地”沒有落實。
(十二) 建章立制。村級換屆選舉后,在駐村工作組的協助下,新一屆村班子進一步完善各種村規民約,制訂了《荷茶村民小組議事規則》,并通過張榜公布和將《議事規則》印制成100本小冊子,發至各村民小組干部、村民代表、部分黨員同志手中,以確保《議事規則》得到貫徹執行,進一步規范各村民小組的村務管理,切實保障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村民的合法利益。
(十三) 為困難村民群眾排憂解難。積極動員駐點單位和廣大干部群眾為本村貧困學生上學、患重病村民等困難群眾捐款,累計達10000多元。
(十四) 抓好文化教育事業工作,協助學校完善校園軟硬環境建設,一是支持學校辦學,多方協調,爭取區管委的支持,幫助解決學校建校長期欠款問題;二是對學生加強法制宣傳教育,請司法部門工作同志為學校師生上法制教育課;三是在每年植樹節組織學校師生義務植樹;四是在“六一節”、“教師節”期間,動員社會各界支持和贊助學校師生開展慶祝活動;五是鼓勵學生學習進步,獎勵“三好”學生和成績優異學生等,通過這些舉措,我村的文化教育事業不斷向前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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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計人員配置及管理
1、記帳會計一名,村級報帳員一名,村書記、主任不得兼任報帳員。
2、記帳會計對本村財務管理工作負總責,具體負責各類經濟業務的處理、編制、報表及統計等工作。必須具備較好的政治、業務素質,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能夠勝任財會工作。村報帳員任免或調換必須征求街道辦核算中心,街道批準,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3、記帳會計、村報帳員必須接受街道辦核算中心培訓考核,具備會計資格后頒發會計上崗證,持證上崗。
二、資金管理
1、村級財務應當實行帳款分管,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坐支現金,非會計人員不得保管現金。
2、村內各項收款必須由財會人員經管,并統一使用區農經中心印制的統一收據,不得使用白條收款,嚴禁無據收款。
3、村集體各項支出要取得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經手人、證明人及審批人簽字齊全,以帶稅章的票據為準,財會人員要按財務制度嚴格審核,凡不符合規定和手續不完備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并退回,嚴禁白條頂庫,嚴禁村干部用打白條的手段挪用公款。
4、村集體資金應詳細記載并納入帳內核算,其它人員不得存放。任何人不得擅自用村集體所有資金為個人或外單位擔保、抵押。
5、非財會人員需要取現金和票據外出辦公,必須向報帳員辦理預支或領票手續,業務完畢后,5天以內向報帳員報帳并辦理注銷手續,如領用期限超過1個月的,會計審查,確實未收回款的,可以直接記錄其往來帳戶,待款收回后再進行帳務處理。
6、庫存現金實行限額制,不得超過5000元,超出限額的現金要及時存入信用社,庫存現金發生事故由報帳員負責。
三、財務計劃管理
1、各村根據生產基本建設的安排,制定本村財務收支預算,經村兩委會議通過和民主理財小組審定后,報核算中心一份存檔,預算外開支首先經兩委會通過,然后經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后,方可執行。
2、村集體興辦生產公益事業,按“一事一議”的形式籌集資金,首先,村制定“一事一議”籌資方案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后,并報街道辦批準后,向村民發放“一事一議”監督卡,嚴禁強行以捐款等任何形式向村民收取錢物。
3、財務計劃包括: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生產經營計劃、基本建設計劃、固定資產購置計劃、收益分配計劃等。
四、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管理
1、村集體所有單位價值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資屬固定資產,由村會計登記,做到帳、物相符,保證集體資產安全完整,涉及產權變更及時辦理手續。
2、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登記、保管、使用和維修保養制度。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凡不符合出入庫手續的,保管員有權拒絕辦理。
3、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折舊制度,農用固定資產一般采用綜合折舊的辦法,所提折舊費應保證對固定資產損耗價值的補償。
4、村集體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和產品物資定期盤點清查制度,確保帳物相符。經查出屬于正常報廢的資產,經村民主理財小組鑒定后,報街道核算中心審查,經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后進行帳務處理。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侵占集體資產,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并追回原物或限期追回價款。
5、村集體所有的固定資產、產品物資變買、轉讓、抵押以及投資入股時,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以外,由村集體提出意見,經街道核算中心審查,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五、村集體資產管理
1、農村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其方案(承包經營方式、承包金、承包期限等)的確定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采取公開招標、投標方式確定經營者。禁止利用職權壓價發包、出租集體資產。
2、村集體資產實行拍賣、出售、轉讓、兼并、股份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其集體資產數額較大的(價值超過1萬元以上的),村集體必須由區級以上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應當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確認,并報街道備案。
3、村集體要建立健全集體資產、資源臺帳,對集體資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價值、承包方案、承包者、承包年限、承包金額及繳納情況等,要登記清楚,定時(每半年)向村民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六、帳簿設置與管理
1、村集體設總分類帳,現金日記帳,存款日記帳,固定資產帳,明細分類帳,產品物資帳,出納日記帳。
2、村建帳完畢后,交核算中心審核,經審核后財務運作規范的村,才可歸還村保管,不規范的村,及時進行改正。
七、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
1、健全完善民主理財制度,民主理財小組由村民代表推選產生由3人組成,設組長一名。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村主要負責人(書記、主任)及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民主理財小組成員。
2、村民理財小組有權對本村重大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督,未經民主理財小組組長審核蓋章的收支單據一律不得入帳。
3、村集體財務公開是村務民主監督的關鍵,財務收支要逐筆逐項公開,并注明日期和經手人。公開內容要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查蓋章后方可公開,公開后要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解答村民提出的問題。
八、財務審批制度
1、村集體要建立健全財務審批制度,全面實施“三審一把關”財務制度,村財務開支要由村書記審查、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村主任審批,同時財務票據上要有經手人簽字,凡是不符合上述規定的'都視為手續不完備,嚴禁入帳。
2、村集體要定期召開理財工作會(每半年一次),由村兩委、會計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參加。一是對前期財務收支進行逐項審核;二是對下期財務收支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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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打造鄉村振興xx樣板的重要指示精神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標定位,以提升農村基層黨組織組織力為重點,以實現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堅持以黨組織建設帶動其他組織建設、以組織振興促進鄉村振興,著力健全完善鄉村組織體系,激發鄉村各類組織活力,凝聚鄉村振興的整體合力,夯實鄉村振興的組織基礎,推動農村基層組織全面進步、全面過硬,打造鄉村組織振興的xx樣板。到20xx年,制約鄉村組織振興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構建起鄉村振興的組織體系和政策框架;2022年,形成領導有力、運轉有序、治理有效的鄉村組織振興制度機制。
——農村基層黨組織堅強有力。黨在農村的基本組織、基本隊伍、基本活動、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健全完善,黨的組織有效嵌入、黨的工作有效覆蓋農村各類組織和群體,黨組織政治領導力、組織覆蓋力、群眾凝聚力、社會號召力、發展推動力、自我革新力得到充分發揮,使農村基層黨組織成為宣傳黨的主張、貫徹黨的決定、領導基層治理、團結動員群眾、推動改革發展的堅強戰斗堡壘。到20xx年,五星級村黨組織達到30%以上;2022年達到40%以上,基本消除二星級以下村黨組織。
——村民自治組織規范有序。20xx年,依法選舉產生新一屆村民委員會,依法推選產生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組組長,健全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與計劃生育、民政事務等下屬委員會,實現村務監督委員會應建盡建。村級自治組織相應規章制度健全完善,在村黨組織領導下分工負責、有序運行。到20xx年,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機制更加健全規范。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健全完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推進順利,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步建立,完善治理機制、健全組織章程,在村黨組織領導下依法代表成員行使集體資產所有權,履行集體資產管理運營職能。到20xx年,全省涉農村(居)全部建立集體經濟組織;2022年,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
——群團組織基層陣地更加穩固。黨建帶群建、帶社建工作推進有力,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在鄉村的組織架構健全,隊伍建設不斷強化,聯系服務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發揮到位。到20xx年,配齊配強群團組織工作力量,群團組織團結教育、維護權益、服務群眾功能得到明顯增強;2022年,鄉村群團組織建設全面加強,組織活力全面提升。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發展壯大。現代農業經營組織實現管理規范化、生產標準化、經營產業化、服務社會化、產品品牌化;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穩健規范,成為提供農業產前產后服務、引導農民進入市場的重要橋梁;培育建立一批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農村社會組織和群眾活動團隊。到20xx年,全省農民合作社數量穩定在xx萬家以上;到20xx年,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達到xx萬家,2022年達到25萬家以上。
1.深化農村過硬黨支部建設。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組織農村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群眾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推進黨支部規范化標準化建設,細化黨組織評星定級實施細則和評價標準,通過定期評定、動態調整、晉位升級,全面落實“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不斷擴大先進支部增量、提升中間支部水平、整頓后進支部。深化黨員量化積分管理,縣(市、區)黨委制定量化積分辦法和考核標準,區分黨員年齡、身體狀況、從業、外出流動等不同情況,分類研究細化差異化的設崗定責、積分評價和考核獎懲辦法,將評價結果與評先樹優、黨員民主評議掛鉤,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為鄉村振興貢獻力量。實施農村過硬支部建設“百千萬計劃”,利用3年時間,省市縣三級分別選樹500、3000、10000個過硬黨支部建設先進典型。
2.推動鄉村各類組織健康發展。以縣(市、區)為單位統一組織修訂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落實群眾性自治組織特別法人制度,支持村民委員會在黨組織領導下依據自治章程、村規民約開展群眾自治工作,依據職能從事民事活動。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構建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集體產權制度。深化群團組織改革,著力推進農村共青團、婦聯組織區域化建設,不斷發展壯大基層群團組織陣地;支持和鼓勵群團組織承接適合于群團組織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能。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經營組織,吸引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大戶共同參與,引導農民合作社按產業鏈、產品、品牌等組建聯合社,提高農民群眾組織化程度;鼓勵黨支部、黨員領辦創辦合作社,深入推進合作社示范社建設;探索建立退出機制,促進合作組織規范發展。大力發展各類專業化服務組織,制定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標準,鼓勵在鄉鎮成立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推進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鼓勵引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社會服務組織等,以市場化、社會化手段參與村級事務、開展為民服務,支持黨組織健全規范的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優先承接基層公共服務項目。
3.健全黨組織領導的村級工作運行機制。推動把加強黨的領導有關要求寫入村民自治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相關組織章程;積極推進村黨組織書記通過規定程序擔任村委會主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主要負責人,推動村黨組織班子成員、黨員擔任村務監督委員會、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提高村委會成員、村民代表中黨員的比例。對不服從黨組織領導、違反法律法規、履職不到位、群眾反映強烈的村民自治組織和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探索建立退出機制。健全完善黨組織領導的村級事務運行機制,嚴格落實“四議兩公開”等民主決策制度,嚴格執行經濟責任審計等制度,全面推行黨務村務財務公開,修訂完善《xx省村務公開條例》,引導群眾在黨組織領導下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建立村黨組織領導的基層協商民主制度,及時反映和處置群眾訴求、維護群眾合法權益,預防化解矛盾糾紛,促進鄉村和諧穩定,到20xx年,全面建立黨組織領導的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的村級協商機制。
4.提高鄉村法治、德治水平。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法律進農村活動,建立村級法律顧問制度,健全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依法嚴厲打擊黑惡霸痞等違法犯罪,堅決防止黑惡勢力侵蝕擾亂鄉村組織;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引導黨員面對黑惡勢力敢于發聲亮劍,組織發動群眾堅決同一切不良風氣和違法犯罪作斗爭。加強鄉村綜治中心標準化建設,深入實施“雪亮工程”,創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深化平安智慧村莊(社區)創建,強化安全生產保障,組織開展好社會治安防控、矛盾糾紛化解、重點特殊人群服務管理等綜治維穩工作,建設平安鄉村。推動社會治安防控力量下沉,統籌各類組織和黨員隊伍、網格管理隊伍、志愿者團隊等方面力量,構建“多網融合、一網統籌”的網格化服務管理體系,實行鄉村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與綜治中心一體化運行。推動基層黨組織把農村道德建設抓在手上,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組織好各類群眾性文化活動;推進新時代文明傳習中心建設,深入實施“四德工程”,開展文明家庭和“五好家庭”創建、尋找最美家庭等活動,扎實推進移風易俗行動,教育引導黨員群眾崇德向善,自覺抵制各種陳規陋習、封建迷信,自覺抵御邪教破壞、境外宗教滲透,自覺抵制宗族宗派勢力影響,提高鄉村文明程度。積極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時代精神的新鄉賢文化,壯大新鄉賢隊伍,發揮新鄉賢作用,為村莊治理和發展建言獻策、貢獻力量。
5.推進村黨組織帶頭人隊伍整體優化提升。建立健全村黨組織書記履職情況定期評估、動態調整機制,對不勝任、不合格、不盡職的村黨組織書記及時進行調整。以縣(市、區)為單位建立村黨組織書記后備人才庫,統籌各方面人才資源,有序推進村黨組織書記優化升級、新老交替。根據基層實際和工作需要,從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選派優秀黨員干部到工作基礎薄弱村擔任黨組織書記。強化素質能力提升,省里每年選派1000名左右村黨組織書記到先進地區進行集中培訓;市縣分級負責,每年對村黨組織書記集中輪訓一遍;依托農業院校、職業學院、廣播電視大學、新型農民學校等培訓機構以及智慧黨建、智慧教育等信息化平臺,開展農村干部學歷及非學歷教育。全面實行村黨組織書記規范化管理,健全選拔任用、履行職責、激勵保障、考核監督等管理體系,落實村干部“小微權力清單”、坐班值班、崗位目標責任制、民主評議等制度,督促村干部履職盡責、為民服務。
6.培育鄉村組織振興骨干力量。拓寬農村發展黨員視野,對扶貧工作重點村、工作基礎薄弱村、三年以上未發展黨員的村實行發展黨員計劃單列,對長期不發展黨員的村黨組織進行組織整頓。加強優秀后備人才遞進培養,注重從各類組織負責人、專業大戶、農村實用人才、青年農民、村醫村教、外出務工經商人員、返鄉創業人員、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等人員中發現優秀人才,把符合條件的優秀人才發展為黨員,把優秀黨員培養為村干部。堅持和完善村“兩委”成員集中輪訓、農村黨員冬訓春訓制度,全面推行農村黨員干部進黨校、縣級以上黨校送學下鄉村制度,確保5年內農村黨員干部全部參加一次縣級以上黨校組織的集中培訓;每個縣(市、區)依托本地先進村打造一定數量的鄉村振興培訓基地,培育一批鄉村組織振興的“土專家”。實施“村村都有好青年”選培計劃,為鄉村組織振興儲備人才。
7.推動工作力量向鄉村下沉。建立選派第一書記工作長效機制,從20xx年開始,在實現第一書記對扶貧工作重點村、軟弱渙散村全覆蓋的基礎上,全面推行向集體經濟空殼村選派第一書記,給予相應扶持政策。開展機關企事業單位黨支部與村黨組織結對共建活動,通過對口幫包、聯系幫帶、干部駐村、雙向掛職等方式,助推鄉村組織振興。對未選派第一書記和開展結對共建的村,探索以縣鄉為主體選派鄉村振興指導員,實現對鄉村組織的工作指導全覆蓋。加強基層農技推廣人才隊伍建設,積極組織農業、科技、衛生、文化、鄉村規劃等方面人才和青年志愿者到村開展志愿服務,每年選調1000名左右優秀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從高校畢業生中招募xxx名左右“三支一扶”人員到基層服務,充實鄉村組織振興工作力量。
8.搭建鄉村組織作用發揮的平臺載體。發揮黨的組織優勢和群眾工作優勢,扎實做好組織群眾、宣傳群眾、凝聚群眾、服務群眾的工作。因地制宜豐富實踐載體,加強對鄉村振興重大決策部署和各項政策的宣講普及,全方位了解群眾訴求、收集村情民意,確保各項政策全面落實到位、切實發揮效益,使推動鄉村振興成為各類組織和廣大農民群眾的自覺行動。完善縣、鄉、村三級為民服務平臺建設,統籌整合鄉村公共文化服務等資源,依托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加強村級服務站(點)建設,積極推進村(農村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建設,統一為群眾提供生產生活服務。充分發揮黨組織的組織功能,引導黨員在脫貧攻堅、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美麗鄉村建設等工作中發揮帶頭帶動作用,把農民群眾組織起來,全面參與鄉村振興各項工作。推行包片聯戶、設崗定責、承諾踐諾、志愿服務等制度,實行服務項目認領制,組織有能力的黨員參與志愿服務,引導鄉村各類組織主動承擔服務事項,形成黨組織引領、多方參與的為民服務格局。
9.建立鄉村組織和基層干部激勵關愛機制。積極推動《關于關心關愛基層干部減輕基層工作負擔的十條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村級黨組織建設的若干意見》的貫徹落實,定期開展督促檢查,確保基層減負、待遇福利、關愛幫扶、選拔使用、力量配備等各項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實。統籌整合鄉村振興各項政策、項目、資金、信息、人才、技術等資源,以鄉鎮(街道)、村(農村社區)黨組織為主渠道承接,帶領其他各類組織共同抓好落實,確保鄉村組織振興有抓手、有資源。研究制定并全面落實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村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的扶持政策。探索分類制定鄉村組織服務鄉村振興的考核評價和激勵制度,對表現突出的組織和個人給予物質或精神獎勵。省、市、縣定期推選宣傳一批“鄉村振興好支書”;根據鄉鎮編制空缺情況,每年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考錄一批鄉鎮機關公務員、招聘一批鄉鎮事業編制人員,調動和激發鄉村組織和基層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
10.強化鄉村組織運行保障。嚴格落實財政保障村級組織運轉經費、村干部報酬待遇等政策規定,建立村級組織運轉經費正常增長機制,每3年調整一次財政補助村級組織運轉經費最低標準。積極推進村級集體經濟發展三年行動計劃,加強區域統籌規劃,以縣(市、區)為單位,研究制定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施方案,用好用足農村綜合改革、土地規模經營、精準扶貧、美麗鄉村建設等政策,增加集體收入,提高村級組織自我保障能力。深化扶持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試點,統籌整合涉農資金、扶貧資金等專項資金,重點扶持集體經濟薄弱村、空殼村;建立集體經濟空殼村、薄弱村在線數據平臺,逐村確定增收目標和發展規劃,跟蹤督導、精準推進、銷號管理。到20xx年,基本消除集體經濟空殼村,集體經濟收入3萬元以下的村實現收入翻番;2022年,力爭村集體收入全部達到x萬元以上,其中50%以上的村超過10萬元。
1.壓實市縣黨委主體責任。推進鄉村組織振興,實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市委要加強對鄉村組織振興的研究謀劃和組織協調,結合實際細化目標要求和政策措施,統籌各方面資源力量,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督促指導鄉村組織振興各項任務落實。
縣(市、區)黨委是鄉村組織振興的“一線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全面領導本地鄉村組織振興工作,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地鄉村組織振興實施方案,明確任務目標,細化推進措施,抓好工作落實;
(2)統籌整合各類要素和政策,推動資源力量下沉,強化對鄉村組織振興的支持和引導;(3)加強鄉鎮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選優配強工作力量,提升鄉鎮干部整體能力水平,加強“三農”工作隊伍培養;
(4)建立健全抓鄉促村機制,強化對鄉鎮黨委的指導考核,督促鄉鎮黨委聚焦主責主業,抓好鄉村組織振興;
(5)合理界定縣(市、區)與鄉鎮的事權邊界,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統籌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
(6)關心關愛鄉村黨員干部,切實減輕基層負擔,調動廣大基層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縣(市、區)黨委要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細化抓鄉村組織振興工作責任清單;縣級組織、政法、民政、財政、農業等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責,明確任務目標,形成抓鄉村組織振興的合力。
2.發揮鄉鎮黨委關鍵作用。鄉鎮是抓鄉村組織振興的前沿陣地,鄉鎮黨委承擔推動鄉村組織振興的直接責任,主要職責是:
(1)領導本鄉鎮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不折不扣貫徹落實上級關于鄉村組織振興的各項決策部署;
(2)依據本縣(市、區)鄉村組織振興實施方案,研究細化具體實施辦法,推動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3)全面掌握本鄉鎮鄉村組織振興的詳細情況和動態進展,加強調度分析,及時發現并解決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4)全面推進農村過硬支部建設,確保村黨組織對農村其他各類組織實施有效領導;
(5)推動鄉鎮工作力量下沉,注重發現培養和吸引農村優秀人才,大力加強農村黨員隊伍建設;
(6)認真落實關心關愛村干部的政策規定,足額落實村級組織運轉經費和村干部報酬待遇;
(7)統籌安排使用好上級投入到村級的各項政策、資金、項目等,調動轄區內各類組織參與鄉村振興;
(8)加強對鄉村組織振興具體工作的指導、推動和落實。
3.強化督導考核。把推動鄉村組織振興工作情況納入市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作為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加大經常性督促檢查和差異化考核力度,通過集中督導、調研指導、觀摩交流、抽查暗訪等方式,推動各項任務落實。依托“燈塔—黨建在線”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建立村級組織在線管理督查系統和村干部隊伍信息系統,全面實時掌握村級組織基本信息、活動開展、運行保障、任務落實等情況,通過建立動態維護和數據分析機制,實現對全省村級組織工作的在線跟蹤、即時指導,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工作效能。充分發揮市縣巡察作用,及時發現影響和制約鄉村組織振興的突出問題,督促抓好問題整改;對面上存在的共性問題,分級負責開展專項整治。對因落實責任不力、長期打不開局面,導致鄉村組織振興工作滯后的地方,依規依紀嚴肅追責問責。
4.營造良好氛圍。尊重基層首創精神,鼓勵各級積極探索鄉村組織振興的有效途徑和方式,及時總結推廣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發揮好示范引領作用。堅持整鄉推進、整縣提升,利用3年左右時間全省打造10個鄉村組織振興縣(市、區)樣板、100個鄉村組織振興鄉鎮(街道)樣板。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絡等各類宣傳媒介,大力宣傳推廣鄉村組織振興工作實踐中涌現出的優秀集體和先進個人,營造推動鄉村組織振興的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