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組織或機構為了管理和規范行為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條例或規定。以下是一些規章制度實踐中的案例研究,希望對大家的規章制度制定和實施有所啟發。
開心農場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一
為了保護和合理利用農場現有森林資源,加快培育森林后續資源,充分發揮林業在農場生產中的經濟和生態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林業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條森林資源:包括林地以及林區內野生植物和動物。林地:包括郁閉度0.3以上的喬木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苗圃地和國家規定的宜林地。
第二條除退耕還林地以外,農場所有森林資源歸農場集體所有,各大隊負責轄區內林分管理。不論個人和集體所有營林活動一律由生產經營部規劃設計,并請示有關領導同意后,報主管部門批準,方可實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取材。
第三條建立林業基金制度。間伐和主伐木材價值的70%上繳農場做為造林、營林專用基金,30%歸林地單位護林費用。
第四條生產經營部督導各大隊做好林業工作,負責組織森林資源清查、資源檔案建立等,掌握資源變化情況。根據實際情況編制林業經營方案,報主管領導批準后實行。
第五條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加強對林業工作的領導,積極組織廣大職工群眾開展植樹活動和完成農場下達的各項造林任務。
第六條農場鼓勵單位和個人植樹造林,所育林分由單位和個人經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配林木收益。
第七條各單位自己組織力量,負責其轄區內四旁綠化及防護林、生態林的營建工作。
第八條農場根據林分因子,科學制定撫育、間伐強度和間隔年限。對于主伐的林分經農場主管領導批準,到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辦理采伐許可證后方可采伐。
第九條采伐作業要嚴格按照專業部門的設計和采伐許可證的要求完成采伐任務。不準超限額采伐,對不符合作業要求的應及時予以糾正。
第十條凡主伐作業的林地,應在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任務。
第十一條各單位一把手對本單位轄區內的林地管護負第一位責任,納入到年度政績考核指標范圍。
第十二條各單位要根據本單位的林分狀況,地理環境組建護林組織,負責護林工作。要積極發動群眾護林,護林責任要層層落實到個人。
第十三條護林人員要盡職盡責地巡護森林,制止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協助單位領導和業務部門做好森林火災的預防、盜伐濫伐林木和亂捕濫獵野生動物現象的查處工作。
第十四條在森林防火期內,禁止在野外用火,林地附近農田燒荒時,必須征得農場防火指揮部批準,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發現火情、火險,有關部門應立即組織職工群眾進行撲救。
第十五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毀林伐木,禁止在幼林地內砍柴放牧。
第十六條施工作業檢查驗收,原則上在每項造林施工作業完成后都要進行,檢查驗收內容按照《黑龍江省地方標準造林技術規程》(db23/t507—1999)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幼林檢查驗收是對新造幼林經過一個完整生長季后所進行的成活率調查。凡成活率在41—84%之間的小班必須進行補植。
第十八條營林生產包括采種、育苗、造林、撫育、間伐等項作業的檢查驗收,以批準的營林作業設計及由此而制定的營林作業計劃或合同為依據。
第十九條建立健全各種林業檔案,為林業生產、經營管理、技術交流和科學研究等工作提供準確可靠的科學依據。
第二十條盜伐、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在林地進行開墾、采石、采砂、采土或在幼林地和特種用途林內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將依據《森林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二條對活立木扒皮的處以每株50—100元罰款。導致樹木死亡的處以成年立木木材價值3—5倍罰金。
第二十三條防火期內未經防火指揮部同意,違反規定用火的,處以50—200元罰款。用火引起火災,燒毀林木造成損失價值1000元以下的,責令限期更新造林,賠償損失,并處以3—5倍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植樹造林或退耕還林任務,以及經驗收不合格者,處以相當于未完成或不合格面積作業費用2—5倍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對單位負責人,護林人員工作失職、玩忽職守造成林木丟失,毀林現象發生的,除追究其行政責任外,從重處罰。
第二十六條阻撓護林人員執行公務,毆打和謾罵護林人員的,將當事人移交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七條當事人必須在林業主管部門對其下達的罰款通知之日起3日內上交罰金。否則,林業主管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八條凡在護林中,檢舉、揭發、抓獲毀林當事人的有功人員,按罰金所得的50%給予獎勵。
第二十九條對在護林、造林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物質和精神上的獎勵。
第三十條本制度解釋權歸xx農場。自xx年3月1日起執行。
開心農場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二
第一條為促進我縣家庭農場健康發展,切實規范家庭農場生產經營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縣行政區域內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并到縣農經部門審查備案的家庭農場適用于本制度。
第三條家庭農場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農業標準化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法規和政策。
第四條家庭農場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家庭農場自主經營權和內部事務,不得強迫家庭農場接受有償服務,不得違規向家庭農場收費、攤派和罰款。
第五條家庭農場應自覺接受農經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開心農場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三
城鄉環境衛生狀況關系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反映社會精神風貌和文明進步程度。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愛國衛生工作的深入開展,農場城鄉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加強,城鄉環境衛生面貌得到改善。但是,當前城鄉環境衛生還存在著一些突出問題,城鄉結合部、城中村衛生死角較多,新區環境衛生臟、亂、差現象普遍存在,長效管理機制不健全,居民衛生意識還需加強。為進一步改善農場城鄉環境衛生狀況,大干“十二五”開局之年,根據武夷山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4月11日召開的全市城鄉環境衛生整治行動會議精神,結合創建省級衛生城市工作需要和我場城鄉環境衛生實際情況,決定把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作為2011年民生工程戰役的重要內容,通過集中整治、完善設施、健全機制、長效管理等手段,不斷改善農場城鄉環境衛生面貌,提高人民群眾的幸福指數。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政府主導,全民動手,條塊結合,農場負責,分管領導主抓,分場行動,深入開展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進一步提升城鄉居民衛生意識、健康素質和生活質量。
通過一年的集中整治,到2011年底,力爭達到以下具體目標:
(一)垃圾及時清運,無害化處理率達到要求;市容村貌整潔。
—城區垃圾日產日清,長效保潔;垃圾收集容器密閉,不滿溢。
—城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100%以上;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60%以上。
—城區集貿市場的環衛設施基本配齊,環境衛生符合要求;集貿市場垃圾及時清運率100%。
(二)城區居民生活污水集中排放,統一處理;村居民生活污水不亂排、不橫流。
—城區生活污水處理率達80%以上;村污水處理率達到10%以上。
—加快實施村無害化衛生廁所建設步伐,在重大公共衛生服務農村改廁項目、農村新村建設、沼氣建設項目及安居造福工程中,力爭普及率達到78%。
(三)有效控制“四害”,城區“四害”密度控制在較低水平,農村“四害”密度顯著下降。
—鼠密度:城區鼠跡陽性率不超過3%,村不超過7%;外環境白天不見活鼠活動。
—蠅密度:集貿市場、食品加工廠、飯店、賓館、飲食店等重點行業有蠅房間不超過2%,一般單位不超過5%;城鄉加工、銷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場所不得有蠅。
—蚊密度:城區各類積水的蚊蚴陽性率不超過4%,村不超過8%。
—蟑密度:城區有蟑房間不超過5%,村不超過10%。
(四)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公路鐵路河道沿線、外來人口聚集地、車站碼頭和集貿市場等重點部位環境衛生臟、亂、差現象得到明顯治理。村垃圾亂倒、污水亂排、雜物亂垛、糞土亂堆、禽畜亂放等“五亂”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開展環境綜合整治,努力創建生態村。
—完成河流治理項目,改善城鄉河道生態環境。
—完成分場和村小組垃圾治理任務,并通過市級驗收,使家園清潔行動覆蓋全場所有分場村。
—全場村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合格率達到44%。
(五)長效機制基本健全,環衛設施、人員按要求配備到位,完善管理制度,定期檢查評比,保持良好的環境衛生狀況。
—根據人口規模配備垃圾運輸機動車,農場至少配備1輛運輸機動車。
—分場和村按人口每1000人配備1名保潔人員,每輛垃圾運輸機動車配1名垃圾清運工。
—建立清掃保潔制度、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社會監督制度、群眾投訴反饋制度和檢查督導制度等。
—樹立衛生示范典型,評選30%的衛生單位、衛生小區,村評選20%的衛生之家。
在短期內集中力量和時間,全面清理影響市容市貌的衛生死角,集中整治城鄉突出的環境衛生臟亂差問題。在村小組,突擊整治垃圾亂倒、污水亂排、雜物亂垛、糞土亂堆、禽畜亂放等“五亂”現象,清潔公廁,平整道路,疏通溝渠。
在集中開展清理垃圾、污水的基礎上,廣泛動員群眾在房前屋后,庭院內外翻盆倒罐,清除容器積水、衛生死角,填堵鼠洞,抹平縫隙,徹底清除“四害”孽生地;扎實開展以滅鼠為主的“除四害”藥物防制活動,有效降低“四害”密度。
繼續開展家園清潔行動,建設和完善農村垃圾處理場,每戶農戶配置一個垃圾桶,每村設立若干垃圾收集場所等環衛設施;建立環境衛生保潔隊伍,每天對分場、村、池塘、水溝、公共場所生活垃圾進行清理、運送;制定分場、村垃圾衛生管理制度或鄉規民約,做到分場、村內外無暴露垃圾堆,垃圾定點投放、及時清運、集中處理。
加強對村中小河流的治理,在突出防洪效益的同時,兼顧河流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加快實施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提高村自來水普及率和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合格率。
結合生態村創建,組織開展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建設飲用水源地保護示范工程,進一步提升村環境生態文明水平,改善村生態環境質量,促進村環境保護工作。
強化城市集貿市場的環境衛生清掃、垃圾收集處理、污水集中排放、公廁干凈保潔、“四害”消殺控制、加大“限塑”力度,攤位設置規范,減少露天集市和地面擺攤市場,逐步提升城市集貿市場規范化水平。集鎮、鄉村集貿市場及時清運垃圾,保持農村集貿市場整潔有序。
加強學校、車站、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施工工地、流動人口及農民工聚集地環境衛生的整治和管理。強化鐵路和公路沿線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和綠化美化工作。
加快實施村無害化衛生廁所建設步伐,在重大公共衛生服務農村改廁項目、農村新村建設、沼氣建設項目及安居造福工程中共同推進農場村改廁工作。
積極動員組織群眾參與環境衛生整潔行動。學校要組織師生,開展校園內外環境整潔活動;組織師生開展對群眾的衛生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工會開展以企業為載體、以職工為主體、以“做文明職工、樹文明新風、創優美環境”為主題的環境衛生整潔行動,使企業內外環境整潔,通過“職工志愿者”示范、引導作用,讓更多職工加入凈化美化環境的行列。共青團要組織“青年突擊隊”開展環境衛生整潔活動。婦聯要組織廣大婦女開展“我愛我家一家庭清潔行動”,搞好戶內、外環境衛生。
在城區組織開展衛生單位、衛生小區評選,在村開展衛生之家的評選活動,并將評選結果作為評選文明單位、文明分場的必要條件,形成一批衛生單位、衛生小區、衛生之家。
從2011年3月份起,集中三個月時間在農場范圍內開展清理垃圾、污水,整治城鄉環境衛生,廣泛開展消除“四害”活動,完善硬件設施,逐步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使城鄉環境衛生面貌初步改善。
2011年7-8月結合創建精神文明活動評比,在農場組織開展“潔我家園共創文明行動”。在城鄉環境衛生整治取得成效基礎上,進一步鞏固階段成果,結合創建活動,凈化、美化、優化公共場所和居住環境,營造講衛生、講文明、樹新風的良好氛圍;將環境衛生整治成效作為創建精神文明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進行考核評比,進一步促進城鄉環境衛生面貌的全面改觀。
2011年12月結合全國愛衛會《2014-2012年全國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年度指標落實情況的考核,推動“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進一步發展,完善硬件設施,健全隊伍,積極探索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以環境優美、秩序優良、服務優質、管理優化的城鄉新面貌迎接新年。
把這項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制定實施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加大資金投入,強化督促檢查,并將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工作開展情況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各分場要督促指導轄區內各村開展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切實抓好整潔行動的組織實施、指標分解和任務落實,確保如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按照民生工程戰役的要求,建立城鄉環境整潔行動進展情況月通報制度。各分場于每月25日前將整潔行動工作進展情況報送至辦公室。經辦公室匯總后報送市愛衛辦。
農場將適時組織督查組,對各分場環境衛生整治情況進行督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圍繞環境衛生整潔行動主題,加大正面宣傳和輿-論監督。通過電視、廣播等媒體廣泛開展整潔行動宣傳報道,既要加強正面宣傳,又要曝光問題。對于群眾關注、社會影響大的環境衛生問題,要充分發揮媒體的監督作用,督促有關部門采取措施予以解決。
農場設立群眾投拆電話:5102185,以便于群眾反映問題。對于群眾反映的問題,要有記錄,認真梳理,及時整改和反饋。提高群眾對整潔行動的參與度、滿意度。
各單位、部門要注重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長效機制的建立,繼續完善設施、健全隊伍、建章立制,使城鄉環境衛生整潔的成果得到持續、鞏固和提升。
要建立定期督查機制,督促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并取得實效。農場將適時組織督查組,分別對各分場的環境衛生整治情況進行督查。各分場可邀請人大代表對本轄區環境衛生整潔行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根據《2011年綜合農場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方案》,今年3-5月份,開展一場為期三個月的城鄉環境衛生整潔春季行動。
通過全民動員,大干三個月,明顯改善城鄉環境衛生面貌,逐步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進一步提升城鄉居民衛生意識、健康素質和生活質量。
健全機構,組織發動,清除垃圾、污水,清潔公廁,使城鄉環境衛生狀況顯著改善。
1.組織發動。根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大會,主要領導發表講話,并帶領機關干部參與整潔活動。宣傳報道組要以多種形式開展宣傳動員,報道先進事跡,充分發動全體民眾積極參與。
2.清除垃圾、污水。分塊劃定區域,以城區、分場、村的主、次干道、城鄉結合部,車站、村道等公路和鐵路兩側,沿河、溪兩岸,農貿市場,以及單位、居民房前屋后為重點,徹底清除積存垃圾,整治污水坑溏,疏通溝渠,消滅衛生死角,村圈養禽畜,使全場城鄉環境衛生狀況有明顯的改善。
3.清潔公廁。所有城鄉公廁,有專人管理,村公廁(含校廁)責任到人,制度上墻。每個公廁要每天保潔,及時清運糞便,做到衛生整潔,無蠅無蛆,基本無臭,糞坑不滿溢,地面、坑位清潔,無污水橫流。
4.環境保潔。做到有專人、分段、分片負責。村主要街道保潔8小時以上,城區集貿市場每天清掃保潔不少于3次,村道每日清掃保潔1-2次。
5.健全機構。配備環衛作業人員。分場和村按人口數每1000人配1名保潔員,每輛垃圾運輸機動車再配1名垃圾清運工。
6.組織巡查。嚴格日常管理,加強市容村貌的環境衛生質量巡查,對發現保潔不到位的情況,及時反饋并督促整改。
7.建立投訴平臺。設立投訴電話:5102185、場部一樓設立信箱,并向社會公布;實時收集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跟蹤反饋。
1.健全機構情況:農場的垃圾清運工和村的保潔員要配備到位。
2.組織發動情況:農場召開動員大會,主要領導發表講話,并帶領機關干部職工至少開展1次環境衛生整潔活動,至少清除1處衛生死角。有具體的實施方案,電視、廣播等主要媒體開辟專欄,宣傳整潔行動的意義、衛生知識,報道先進事跡。
3.清除垃圾、污水情況:城區基本未見垃圾成堆、污水橫流;房前屋后無暴露垃圾,無雜物亂堆,無垃圾亂倒,無污水亂排,無禽畜放養,無糞土亂堆等現象,群眾滿意。
4.清潔公廁情況:公廁(含校廁)有衛生管理制度、責任到人,制度上墻,公布公廁衛生的舉報、投訴電話,達到衛生整潔的要求。
5.長效保潔的情況:80%以上村達到長效保潔的要求,每天保潔8小時以上。市容衛生、村容整潔,背街小巷、農貿市場、集鎮農副產品集散地有專人保潔,及時清理垃圾。
6.巡查落實情況:市容村貌保潔基本到位的情況,對環境衛生質量巡查發現的`薄弱環節能及時整改。
7.群眾滿意度情況:村隨機入戶調查10戶,城區走訪20人,詢問對本次行動滿意程度;滿意或基本滿意率應大于80%。
l.督導內容:重點督查組織動員,責任落實,大街小巷、房前屋后、沿路、沿河等部位環境衛生整治等情況。
在前一階段環境衛生大整治的基礎上,以化學方法殺滅“四害”。動員群眾在房前屋后,庭院內外翻盆倒罐,清除容器積水、衛生死角,填堵鼠洞,抹平縫隙,徹底清除“四害”孽生地;扎實開展以滅鼠為主的“除四害”藥物防制活動,有效降低“四害”密度。
1.領導親自參與“除四害”工作的具體部署,把“除四害”工作擺上議事日程,充分協調部門,發動群眾,解決“除四害”工作人員和經費等問題。
2.按照“五個統一”(統一領導、統一行動、統一時間、統一藥物、統一方法)要求,做到不漏單位、不漏居民戶、不留死角。
3.實行片區和單位領導責任制。明確責任片區和工作職責,各分場、村都要有一個領導來抓“除四害”工作,負責落實具體工作,主管部門負責監管。
4.各單位和村配齊“除四害”管理(投藥)人員,原則上按每個單位配1一2名,村按每50戶配1名,具體落實“除四害”各項工作。
5.組織巡查。由農場領導帶隊,抽調人員組成“除四害”工作督導組,在本轄區開展巡查工作。
1.組織部署。除“四害”綜合治理工作有組織、有部署、有總結、有除“四害”效果評價資料。
2.科學用藥,合理用藥。藥械使用方法科學,效果顯著。沒有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除“四害”藥械。
3.群眾滿意。現場走訪,群眾對“除四害”效果較滿意。走訪10戶以上群眾,滿意度達80%以上。白天檢查各類環境未見活鼠活動。
4.成效明顯。
(1)鼠密度:城區鼠跡陽性率不超過3%,村不超過7%;外環境白天不見活鼠活動。
(2)蠅密度:城區集貿市場、食品加工廠、飯店、賓館、飲食店等重點行業有蠅房間不超過2%,一般單位不超過5%;城鄉加工、銷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場所不得有蠅。
(3)蚊密度:城區各類積水的蚊蚴陽性率不超過4%,農村不超過8%。
(4)蟑密度:城區有蟑房間不超過5%,農村不超過10%。
1.督導內容:除“四害”綜合防制情況。
完善設施,保潔到位,制度健全,鞏固成果,衛生評比,使良好的城鄉環境衛生面貌得以持續。
1.完善設施。主要街道和公共場所每100米設置1個果皮箱,農場設2個公共廁所、每個村設1個公共廁所;每戶農戶配置一個垃圾桶,每村設立若干垃圾收集場所;垃圾池(箱)等收集容器加蓋密閉,設計合理,布局適當;根據人口規模配備垃圾運輸機動車,農場配備1輛垃圾運輸機動車。主要道路路面平整。小飲食店、小理發美容店、小旅館等配有消毒水池、消毒柜等固定的消毒設施。
2.保潔到位。上半年50%的村,保潔員要配備到位,年底前全部配備到位。切實落實衛生保潔制度,城鄉主要街道每天保潔時間8小時,背街小巷、城鄉集貿市場有專人保潔;城鄉垃圾及時清運,做到垃圾不落地,垃圾、果皮箱不滿溢,基本無蠅、無鼠。
3.健全制度。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清掃保潔制度、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媒體監督制度、群眾投訴、反饋制度和檢查評比標準和制度等,及時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定期檢查評比。
4.衛生評比。將衛生單位、衛生小區、衛生之家的評選作為評選文明單位的前置條件。在分場、村開展衛生之家評選活動,形成一批衛生單位、衛生小區、衛生之家。
5.群眾滿意度調查。隨機入戶調查或走訪過往群眾,了解其對春季環境衛生整潔行動的滿意度。
春季行動結束后,各單位要收集對重點整治區域進行整治活動的照片(各單位不少于5張)報選農場辦公室,再由辦公室報選市愛衛辦。
1.完善設施情況:垃圾、果皮箱、垃圾運輸車等環衛設施按要求設置、配齊,周圍清潔、無暴露垃圾,定期消殺,基本無蠅;村主要道路路面平整,無坑洼。
2.保潔到位情況:全場80%的村主要街道每天保潔時間達到8小時,城鄉結合部、背街小巷、農貿市場、房前屋后等重點部位環境衛生整潔:無亂堆放,無垃圾落地,無污水橫流,垃圾、果皮箱不滿溢,溝渠通暢,禽畜圈養,蚊、蠅密度低,未見活鼠。
3.健全制度情況:至少要有4項衛生長效管理制度;群眾投訴或媒體反映的問題有記錄、有問題處理過程的記錄,有結果,有對群眾的回訪,聽取群眾意見;有關資料齊全。
4.衛生評比情況:相關資料齊全,有文件、有表彰、有檢查評比等記錄資料。
5.群眾滿意度調查情況:村隨機入戶調查10戶,城區走訪20人,滿意和基本滿意率應大于90%。
?l.督導內容:重點督查設施建設、保潔到位、長效管理機制建設、檢查評比、群眾滿意度等情況。
(一)農場為全民春季環境衛生整潔行動責任主體。負責動員部署、組織轄區內各分場實施全民春季環境衛生整潔行動,督促指導、分解指標和落實任務。
(二)要聘請社會衛生監督員,組織各新聞媒體,對“全民春季環境衛生整潔行動”開展監督。
開心農場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四
農場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服從農業管理部門的管理與指導,實行科學化管理,生產優質和安全的農產品。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自身實際,實行農場主負責制,設置生產技術管理、銷售管理和財務管理等崗位,并明確工作職責。
(一)負責家庭農場的全面工作,擬定家庭農場總體發展目標和計劃,制定管理制度。
(二)負責組織召開家庭農場會議,加強從業人員管理。
(三)有序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帶動農場增收。
(四)組織實施家庭農場的各項規劃,及時解決家庭農場的有關事宜。
(五)負責家庭農場的財務審核審批。
(六)爭取上級扶持政策,開展工作考核和總結評比。
(二)制定并實施生產技術規程。
(三)根據生產需要,組織提供所需的生產、生活資料。
(四)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引進新技術、新品種。開展新技術培訓、技術交流、經濟技術協作。
(五)掌握農業氣象、病蟲草害等各種生產災情。
(六)組織標準化生產并負責完善相關記錄,建立產品質量追溯機制。
(七)加強農業機械設施設備檢修維護和倉儲運輸工作。
(一)擬定并落實年度銷售計劃,預測銷售市場,開辟銷售渠道,尋求定向合作,探求訂單銷售和網絡銷售方式。
(二)負責簽訂銷售合同,規范銷售憑據,回收銷售款項。
(三)堅守公平競爭和誠實守信商業道德,保證產品銷售質量和數量,維護家庭農場整體形象。
(四)努力降低銷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實現家庭農場既得利益。
(五)建立銷售臺賬,及時報告銷售業績。
(一)擬定并落實年度財務計劃和預算方案,制定并執行家庭農場內部財務監督管理辦法。
(二)遵守財產物資采購審批程序,加強財產物資安全領用、保管。
(三)作好生產經營收支記錄。
(三)建立健全財務會計賬簿,組織財務核算,按時提交、報送財務報告,按時進行稅務登記。
家庭農場各崗位之間要精誠合作,建立獎勤罰懶、評先創優機制。
開心農場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五
為了提高農場財務管理水平,規范其財務行為,提高經濟效益,良化財務狀況,根據《會計法》、《財務制度》及相關規定,結合農場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由農場場長、會計、出納、核算、保管組成。
二、實行財務場長負責制。
三、重大財務決策及財務制度修定由場務會及財務人員研究確定。
四、加強農場財務管理基礎工作,提高財務核算質量。
五、加強存貨管理,實現當年相對“零庫存”,完善出入庫手續。
六、加強票據管理,堅持杜絕不合規票據入帳。
七、加強合同管理,嚴格控制不良應收款發生。
八、加強往來管理,規范往來核算,及時清理往來帳戶。
九、加強費用管理,壓縮非生產性支出,確保企業經濟健康發展。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家庭農場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家庭農場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家庭農場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家庭農場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二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家庭農場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家庭農場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
第三條 財務管理是家庭農場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
第五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復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分析家庭農場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
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當好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第六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第七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八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九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家庭農場負責人,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開心農場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六
第一條為確保本農場健康、持續、規范運營,不斷增強“自我發展、自我壯大”能力和市場競爭力,依照《寧夏家庭農場審核登記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農場由xx等2人發起,于20xx年11月15日召開設立大會。本場名稱:xx市興平生豬養殖家庭農場,成員出資總額260萬元。
本場法定代表人:xx。
本農場住所:xx市樹新林場樹新分場,郵政編碼:xx。
第三條本場以引進新品種、推廣先進實用技術、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實現規模效益、增加家庭成員收入為宗旨,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盈余主要作為家庭成員的收入和擴大再生產資金。
第四條本場主要從事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商品化處理、初級加工、貯藏冷藏、運輸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主要業務范圍如下:生豬養殖、銷售。
第五條經家庭成員或發起人大會討論通過,本農場投資興辦與本場業務內容相關的經濟實體;接受與本場業務有關的單位委托,辦理代購代銷等中介服務;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或者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組織實施國家支持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建設項目;按決定的數額和方式參加社會公益捐贈。
第六條本場及全體成員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依法開展農業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章成員。
第七條本場為家庭或個人獨資經營,主要勞動力或為家庭成員或為雇工。
第八條年滿18周歲、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皆確認為本場成員或員工。雇用三年每年雇用期在200天以上的農業(農民)技術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可確認為本場的榮譽成員或員工。
如有需要,本場可為每個成員建立個人賬戶。
第九條本場成員或員工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成員大會,并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獲得本場的技術及經營管理培訓;
(三)按照本章程規定或者成員大會決議分享本場盈余;
(四)查閱本場章程、成員大會記錄、財務會計報告和會計賬簿;
(五)對本場的工作提出質詢、批評和建議;
(六)提議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七)依照本章程規定退出本場;
(八)擁有本場設立的個人賬戶。
第十條本場成員大會選舉和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成員各享有一票基本表決權。
第十一條本場成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場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成員大會的決議;
(三)維護本場利益,愛護生產經營設施,保護本場成員共有財產;
(四)不從事損害本場成員共同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本場成員資格:
(一)主動要求退場的;
(二)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被本場除名的。
第十三條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家庭成員大會討論通過,中止本場成員資格:
(一)不履行成員義務,經教育無效的;
(二)給本場名譽或者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成員大會是本場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成員組成。成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修改本場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二)選舉和罷免場長;
(三)決定成員退場、繼承、獎勵、處分等事項;
(四)審議本場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業務經營計劃;
(五)審議批準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虧損處理方案;
(七)定重大財產處置、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八)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對外聯合等作出決議;
(九)決定聘用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資格、報酬和任期。
第十五條本場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場長提議,可隨時召開成員大會。
第十六條本場設場長(經理)一名,為本場的法定代表人。場長(經理)任期5年,可連選連任。場長(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成員大會;
(二)簽署聘任或者解聘本場副場長、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聘書;
(三)組織實施成員決議,檢查決議實施情況;
(四)代表本場簽訂合同等。
第四章財務管理。
第十七條本社實行獨立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嚴格按照自治區農牧廳制定的家庭農場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核定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過程中的成本與費用。
第十八條本場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健全財務和會計制度。
本場財會人員應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或實行會計委托代理服務,會計和出納互不兼任。
第十九條會計年度終了時,由場長按照本章程規定,組織編制本社年度業務報告、盈余分配方案、虧損處理方案以及財務會計報告,供成員查閱,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監督。
第二十條本場資金來源包括以下幾項:
(一)家庭成員籌資出資;
(二)每個會計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國家扶持補助資金;
(五)他人捐贈款;
(六)其他資金。
第二十一條本社從當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二的公積金,用于擴大生產經營、彌補虧損或者轉為成員出資。
第二十二條本場從當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二的公益金,用于成員的技術培訓、文化學習、福利事業和生活改善。
第二十三條本場接受的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和他人捐贈,均按本章程規定的方法確定的金額入賬,作為本場的資金(產),按照規定用途和捐贈者意愿用于本場的發展。在解散、破產清算時,由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財產,處置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接受他人的捐贈,與捐贈者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法處置。
第二十四條當年扣除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成本,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經成員大會決議可記入每個成員個人賬戶或作為家庭共同財產入賬,用于擴大再生產或周轉資金。
第二十五條本場如有虧損,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用公積金彌補,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彌補。
本場的債務用本場公積金或者盈余清償,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彌補。
第五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六條本場與他場合并,須經成員大會決議,自合并決議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合并后的債權、債務存續。
第二十七條經成員大會決議分立時,本場的財產作相應分割,并自分立決議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組織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本場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成員大會決議,報登記機關核準后解散:
(一)本場經營管理不善長期虧損,成員大會決議解散;
(二)本場分立或者與其他場(合作社、公司)合并后需要解散;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場無法繼續經營;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撤銷;
(五)成員共同議決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本場因前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解散清算和債務清償。逾期未能清償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請組織清算清償。
第三十條本場財產優先支付清算費用和公益債務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與周邊農戶已發生交易所欠款項;
(二)所欠員工的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用;
(三)所欠稅款;
(四)所欠其它債務;
(五)歸還成員出資、公積金;
(六)按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財產。
清算方案須經成員大會通過或者申請人民法院確認后實施。本場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場需要向成員公告的事項,直接召開成員大會宣布,需要向社會公告的事項,采取報紙刊登公告的方式發布。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設立大會表決通過,全體設立人簽字后生效。
第三十三條修改本章程,須經半數以上成員提出,場長負責修訂,成員大會討論通過后實施。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由本場負責解釋。
開心農場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七
1、目的.保護農場內環境整潔,保護農場內人員健康、安全,防止意外發生。
2、適用范圍:農場所有工作人員以及外來來訪人員。
3、引用標準:《gap空制點與符合性標準農場基礎》。
(1)農場整體環境衛生管理規程。
(2)農場內所有道路、種植作業區要保持干凈、整齊、美觀,有專人負責衛生清理。
(5)基地種植區域內排水溝要保持整潔干凈,不得有任何雜物;種植作業區內蔬菜種植要整齊美觀,行間及整個作業區要保持干凈衛生,不得有雜草枯枝敗葉及其他雜物。
(6)農場種植區域內所有灌溉用設施及其他設施要擺放整齊,方便操作,暫時不用的水管等設施要收納整齊,交回庫房,不能在農場內隨意堆放。
開心農場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八
一、農場配備必要的專職或兼職財務人員,辦理財務會計工作。條件成熟時,聘請有資質的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代理記賬,實行會計電算化管理。
二、農場逐步建立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和《固定資產登記簿》等賬簿,完善財務會計資料,進行專業財務核算管理。
三、農場要科學合理地設置會計科目,準確記載資產負債和經營收益情況,努力開展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適時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并定期向農經管理等部門報送財務會計資料。
四、農場統一使用縣級農經管理部門監制的賬、表、據、簿,建立領用登記、稽查核銷制度。
五、農場應配備專門的檔案柜,明確專人負責,分類收集和整理財務檔案、文書檔案、信息檔案,妥善保管,完善防盜、防火、防霉、防蟲蛀、防強光等保管措施。
六、農場在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財務報告等資料中,不得作虛假記載。
開心農場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九
農場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服從農業管理部門的管理與指導,實行科學化管理,生產優質和安全的農產品。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自身實際,實行農場主負責制,設置生產技術管理、銷售管理和財務管理等崗位,并明確工作職責。
一、農場主職責(負責人良__)。
(一)負責家庭農場的全面工作,擬定家庭農場總體發展目標和計劃,制定管理制度。
(二)負責組織召開家庭農場會議,加強從業人員管理。
(三)有序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帶動農場增收。
(四)組織實施家庭農場的各項規劃,及時解決家庭農場的有關事宜。
(六)爭取上級扶持政策,開展工作考核和總結評比。
二、生產技術管理崗職責。
(二)制定并實施生產技術規程。
(三)根據生產需要,組織提供所需的生產、生活資料。
(四)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引進新技術、新品種。開展新技術培訓、技術交流、經濟技術協作。
(五)掌握農業氣象、病蟲草害等各種生產災情。
(六)組織標準化生產并負責完善相關記錄,建立產品質量追溯機制。
(七)加強農業機械設施設備檢修維護和倉儲運輸工作。
三、銷售管理崗位職責(負責人徐__)。
(一)擬定并落實年度銷售計劃,預測銷售市場,開辟銷售渠道,尋求定向合作,探求訂單銷售和網絡銷售方式。
(二)負責簽訂銷售合同,規范銷售憑據,回收銷售款項。
(三)堅守公平競爭和誠實守信商業道德,保證產品銷售質量和數量,維護家庭農場整體形象。
(四)努力降低銷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實現家庭農場既得利益。
(五)建立銷售臺賬,及時報告銷售業績。
四、財務主管崗位職責(負責人林__)。
(一)擬定并落實年度財務計劃和預算方案,制定并執行家庭農場內部財務監督管理辦法。
(二)遵守財產物資采購審批程序,加強財產物資安全領用、保管。
(三)作好生產經營收支記錄。
(三)建立健全財務會計賬簿,組織財務核算,按時提交、報送財務報告,按時進行稅務登記。
家庭農場各崗位之間要精誠合作,建立獎勤罰懶、評先創優機制。
開心農場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
第一條為促進全市家庭農場規范化發展,切實發揮其在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中的骨干作用,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并到縣、鄉農經管理部門備案的家庭農場適用于本制度。
第三條家庭農場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簽訂規范的流轉合同,并到村民委員會和鄉鎮農經管理部門備案登記。
第四條家庭農場可以領辦或以成員身份加入農民合作社,積極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
第五條家庭農場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農業標準化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法規和政策。
第六條家庭農場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家庭農場自主經營權和內部事務,不得強迫家庭農場接受有償服務,不得違規向家庭農場收費、攤派和罰款。
第七條家庭農場登記注冊事項發生變動的,應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請變更登記,換發相關證照。
第八條家庭農場應自覺接受農經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認真執行《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應當于每年6月30日前,通過工商部門設立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一年度報告并公示。
第二章崗位責任制度。
第九條家庭農場從業人員要有明確的分工,結合自身實際,設置生產主管、銷售主管和財務主管等崗位,明確工作職責。有條件的可以設置各部門經理。
第十條家庭農場實行農場主負責制。農場主統攬全場工作,主要是擬定發展目標和計劃,制定管理制度,加強從業人員管理,有序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加強財務審核審批,協調解決農場重大事宜,爭取各項扶持政策,開展工作考核和總結評比。
第十一條生產主管崗位職責:擬定并落實家庭農場年度生產計劃,制定并實施生產技術規程;組織所需的生產資料,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和培訓,抓好病(疫)蟲害防治;組織標準化生產并負責完善相關記錄,建立質量追溯機制;加強農業機械設施設備檢修維護和倉儲運輸工作。
第十二條銷售主管崗位職責:擬定并落實年度銷售計劃,預測銷售市場,開辟銷售渠道,尋求定向合作,探求訂單銷售和網絡銷售方式;負責簽訂銷售合同,規范銷售憑據,回收銷售款項;堅守公平競爭和誠實守信商業道德,保證產品銷售質量和數量,維護家庭農場整體形象;努力降低銷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實現家庭農場既得利益;建立銷售臺賬,及時報告銷售業績。
第十三條財務主管崗位職責:擬定并落實年度財務計劃和預算方案,制定并執行家庭農場內部財務監督管理辦法;遵守財產物資采購審批程序,加強財產物資安全領用、保管;建立健全財務會計賬簿,組織財務核算,按時提交、報送財務報告。
第十四條家庭農場各崗位之間要精誠合作,建立獎勤罰懶、評先創優機制。
第三章標準化生產制度。
第十五條家庭農場必須具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規模,有穩定的生產基地,有固定的辦公場所,有配套的設施設備,有醒目的標識標牌。
第十六條家庭農場應結合自身行業特點,科學制定生產操作規范,生產(加工、儲運、銷售)優質、高效、生態和安全的農產品。
第十八條家庭農場應按照產地環境保護、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要求,加強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管理。有條件的要聘請固定的生產技術人員或專家顧問,專門負責標準化生產技術指導和監測服務。
(一)制定標準化生產操作規程。從事種植業的要合理選擇優質抗病高產品種,實行科學栽培管理;堅持科學、平衡施肥原則,推廣使用有機肥和生物肥;推廣農業防治、生態防治、物理防治技術;注重搞好田園清潔、土壤消毒、輪作倒茬;完善水利設施,健全排灌系統。從事畜牧業的,要按照縣畜牧主管部門的統一要求,制定科學合理的免疫程序,切實做好動物強制性免疫工作;建立健全疫情報告、檢疫申報制度、畜禽標識、消毒清潔和無害化處理等分類制度;養殖場采取修建化糞池、沼氣池等措施,循環利用畜禽糞尿,防止污染環境。
(二)建立健全生產記錄檔案。按照農業標準化生產要求,逐步建立農業生產用地檔案、農業投入品使用檔案、田間生產管理檔案、產品儲運銷售檔案。養殖類家庭農場還應建立畜禽養殖檔案,全面記錄畜禽的品種、數量、標識、來源、繁育以及檢疫、免疫、診療、監測、消毒、調運等情況。農產品生產檔案由農場專人填寫,由農場自行整理和保管。農產品生產記錄應當保存2年以上,禁止偽造農產品生產記錄,農場主要定期組織人員對檔案建立情況進行抽查。
(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家庭農場應定期對農產品產地環境、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進行自檢,同時主動申請、自覺接受農業監管部門檢查。對抽檢發現有影響產品質量的問題,應及時整改糾正。
第十九條家庭農場生產的農產品要盡量采取包裝銷售,包裝上要印注本場標識和聯系方式,銷售的農產品要如實填寫銷售記錄,建立產品質量追溯制度。
第二十條家庭農場參照《小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準確核算生產經營收益情況。
第二十一條家庭農場應配備必要的專職或兼職財務人員,辦理財務會計工作。有條件的可以聘請有資質的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代理記賬,實行會計電算化管理。
第二十二條家庭農場要建立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和《固定資產登記簿》等賬簿,完善財務會計資料,進行專業財務核算管理。
第二十三條家庭農場要科學合理地設置會計科目,準確記載資產負債和經營收益情況,努力開展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適時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并定期向農經管理等部門報送財務會計資料。
第二十四條家庭農場應統一使用縣級農經管理部門監制的賬、表、據、簿,建立領用登記、稽查核銷制度。
第二十五條家庭農場應配備專門的檔案柜,明確專人負責,分類收集和整理財務檔案、文書檔案、信息檔案,妥善保管,完善防盜、防火、防霉、防蟲蛀、防強光等保管措施。
第二十六條家庭農場在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財務報告等資料中,不得作虛假記載。
第五章品牌和示范創建制度。
第二十七條家庭農場應加強品牌創建工作,積極爭取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國家地理標識認證,積極申報注冊產品商標,積極參與產品展示、推介、交流活動,合理利用網絡信息資源,不得作虛假宣傳。
第二十八條家庭農場應根據縣級農經管理部門制度的示范性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要求,加強示范性家庭農場創建申報工作,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第二十九條家庭農場應制定品牌和示范創建計劃,分步組織實施。
第三十條家庭農場應當嚴格執行上級有關部門扶持家庭農場品牌和示范性創建辦法規定,落實好財政獎補等扶持政策。
第三十一條家庭農場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合理利用當地農村剩余勞動力,帶動其他農戶增收。
第三十二條家庭農場若長期雇用農工,應簽訂規范的勞務合同,保障勞動安全,按時足額兌現勞務報酬。有條件的可以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三十三條家庭農場應建立從業人員花名冊和雇用工管理臺賬,完備基本信息,可向勞動等有關部門備案登記。
第七章學習培訓制度。
第三十四條家庭農場從業人員應當積極參加各類業務學習培訓,取得相關培訓合格證。
第三十五條家庭農場學習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涉農法律法規、生產經營管理知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職業農民專業技能等方面。
第三十六條家庭農場學習培訓采取集中學習、以會代訓、參觀考察等方式進行。
第三十七條家庭農場應建立并完善從業人員培訓檔案。
第三十八條家庭農場學習培訓情況納入示范性家庭農場認定考核內容。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國家和省出臺有關家庭農場發展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開心農場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一
12月6日下午,我去參加了青少年活動中心舉辦的菜苗發芽知多少“開心農場”主題公益活動。
楊老師講了給我們種植的土,叫育苗基質,育苗基質里有珍珠巖,珍珠巖是火山口的物質,白白的很像珍珠,又像巖石一樣,看起來很堅硬。楊老師讓我們拿一顆珍珠巖捏一下,我們捏后發現,珍珠巖現在不像巖石了,它一捏就碎。老師說,因為它一捏就碎,所以有珍珠巖的土壤是通風的,可以讓植物的根呼吸。
楊老師給我們介紹了一種花盆,叫育苗盆。育苗盆的結構是由一個個帶孔的小盆子組成的。育苗盆可以節省種子,每格都放固定顆數的種子,比撒播節省得多。
楊老師用一小塊育苗基質操作,教我們三種種植的方法:點播、條播和撒播。
接下來我們就開始種植了。老師給我們每個人發了一個育苗盆,讓我們把土填上,每個小盆都用鏟子的把手壓個洞。在洞里放不同的種子,美國香豌豆每坑放三粒,意大利生菜每坑放五粒。因為意大利生菜的種子很小,老師給我們發了鑷子,我把種子倒在手掌心,再用鑷子夾起來放在坑里。種子放好后,再把土蓋上。
我們種植好后就用保鮮膜把整個育苗盆蓋上,再用石子把保鮮膜壓住,不讓保鮮膜吹走。保鮮膜是讓泥土保持一定的溫度,讓水分不要蒸發,不讓鳥吃掉種子,種子就很安全了。
我想,我的種子以后一定會長得很好,雖然我不喜歡吃豌豆,但是如果我自己種出來的豌豆,我一定會吃。
開心農場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二
2、天然的選擇,開心的選擇!
3、你開心嗎?我很開心!菜熟了嗎?去看看吧!
4、開心生活,放心食用。
5、此味天上有,人間獨享用。
6、綠色,天然的“心靈雞湯”
7、你開心,我開心,禽類也開心;你健康,我健康,禽類也健康。禽類健康,人類更健康。
11、開心,原來是這樣的純真。
12、享受純天然綠色食品。
13、我們因尊重生命而開心,它們因獲得自由而開心。
14、懂音樂的鴨子更好吃!
16、開心農場,帶你尋找動物的另一片天堂!
18、品味生態自然,體會健康生活!
19、來自純天然的味道——開心農場。
20、我和動物一起健康成長,快樂生活。
21、人間樂土,動物天堂!
22、開懷暢游,心隨我意——開心農場。
23、開心農場,一個他們笑了,我也笑了的地方。
24、天然風味,吃的開心,“開心農場”是您的首選!
25、自由地吃,盡情地玩,天然的樂土——開心農場。
26、來開心農場,觸摸大自然,品味天然與新鮮。
27、開心農場,追求快樂的生活,享受放心的食品!
28、天然風味哪里找?快往開心農場跑!
29、自然的'美,味道的真。
30、開心農廠育開心,小雞小鴨開心長,育的開心與健康,為您添加福與彩!
31、開心農場,帶來你我相聚的瞬間。
32、吃,就要吃開心——開心農場!
33、天然的綠色,天然的世界,要想純天然就來開心農場,
36、您吃的不是寂寞,而是開心讓家禽擁有幸福!
38、開心農場:與動物一起健康每一天。
39、美好的東西一起分享——開心農場!
41、開心運動,健康吃肉。
43、分享田園樂趣——開心農場。
44、看得開心,買的開心,吃的開心,當然開心農場。
45、來自然的農場,品天然的肉。
46、飽含野性、自然的魅力風情的天然農場請您入住!
47、生靈欣榮,生活俱新。
48、開心農場天然禽,快樂吃到心里去!
49、到開心農場,與動物一起在農場開心。
50、原始珍禽,盡在“開心農場”。
52、天然的食物,廣闊的視野,爽朗的心情,讓健康由內而外!
53、品味生態自然,品味健康生活!
開心農場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促進全市家庭農場規范化發展,切實發揮其在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中的骨干作用,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并到縣、鄉農經管理部門備案的家庭農場適用于本制度。
第三條家庭農場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簽訂規范的流轉合同,并到村民委員會和鄉鎮農經管理部門備案登記。
第四條家庭農場可以領辦或以成員身份加入農民合作社,積極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
第五條家庭農場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農業標準化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法規和政策。
第六條家庭農場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家庭農場自主經營權和內部事務,不得強迫家庭農場接受有償服務,不得違規向家庭農場收費、攤派和罰款。
第七條家庭農場登記注冊事項發生變動的,應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請變更登記,換發相關證照。
第八條家庭農場應自覺接受農經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認真執行《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應當于每年6月30日前,通過工商部門設立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一年度報告并公示。
開心農場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四
一、xx縣清域家庭農場應加強品牌創建工作,積極爭取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國家地理標識認證,積極申報注冊產品商標,積極參與產品展示、推介、交流活動,合理利用網絡信息資源,不得作虛假宣傳。
二、農場應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指定的示范性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要求,加強示范性家庭農場創建申報工作,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三、農場應制定品牌和示范創建計劃,分步組織實施。
四、農場應當嚴格執行上級有關部門扶持家庭農場品牌和示范性創建辦法規定,落實好財政獎補等扶持政策。
開心農場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五
大家一定玩過開心農場這個好玩的.小游戲吧?農場里種滿了各種各樣的植物,等待大家去采摘,大家想看一看現實版的開心農場是什么樣子嗎?那就跟我一起去看看學校的開心農場吧。
開心農場位于科技樓前面的一塊空地上,并且分成了九塊,每個班占有九分之一的土地,自從播種那一天起,我們每天都會去看它們是否發芽,而且還給它們澆水、除草,在我們盼望中,兩個星期之后,它們終于發芽了!兩片嫩綠的小葉子,像兩只胖乎乎的小手在風中向我們招手。時間一天天過去,鳳仙花一天天長高、長大,我們更想看到它們美麗的花朵,我們往那邊跑的更勤了,都想第一個看到它們開花。就在我們快要失去耐心的時候,一個不經意的早晨,終于有一株鳳仙花開花了,我們高興極了,互相傳遞著這個消息。接下來的日子,鳳仙花競相開放。開心農場里,熱鬧非凡,五彩繽紛,有紅的、白的、粉的、紫的,它們就像一個個美麗的小姑娘在風中翩翩起舞,好看極了。
那為什么它叫開心農場呢?一是因為我們通過自己的勞動收獲了美麗的鳳仙花;二是因為我們通過自己的勞動為美麗的校園錦上添花。
看到了吧,這就是現實版的開心農場,它很美麗吧!
開心農場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六
一、懂音樂的鴨子更好吃!
二、吃,就要吃開心天然的綠色,天然的世界,要想純天然就來開心農場,
三、原始珍禽,盡在“開心農場”。
四、品味生態自然,品味健康生活!
五、開心農場:與動物一起健康每一天。
六、開心農場,帶來你我相聚的瞬間。
十、飽含野性、自然的魅力風情的天然農場請您入住!
十一、享受純天然綠色食品。
十三、來自純天然的味道我和動物一起健康成長,快樂生活。
十四、天然的選擇,開心的選擇!
十五、綠色,天然的“心靈雞湯”
十六、來自然的農場,品天然的肉。
十七、開心農場,來自美滋美味的安全。
十八、開心農場,帶你尋找動物的另一片天堂!
二十、人間樂土,動物天堂!
二十一、此味天上有,人間獨享用。
二十二、您吃的不是寂寞,而是開心讓家禽擁有幸福!
二十三、我們因尊重生命而開心,它們因獲得自由而開心。
二十四、天然的食物,廣闊的視野,爽朗的心情,讓健康由內而外!
二十五、開心農場,回歸自然,健康之源。
二十七、開心,原來是這樣的純真。
二十八、開懷暢游,心隨我意開心農場,一個他們笑了,我也笑了的地方。
二十九、天然風味,吃的開心,“開心農場”是您的首選!
三十、開心運動,健康吃肉。
三十一、開心農場,追求快樂的.生活,享受放心的食品!
三十三、天然風味哪里找?快往開心農場跑!
三十四、開心農廠育開心,小雞小鴨開心長,育的開心與健康,為您添加福與彩!
三十五、開心農場天然禽,快樂吃到心里去!
三十六、你開心嗎?我很開心!菜熟了嗎?去看看吧!
三十七、自然的美,味道的真。
三十八、品味生態自然,體會健康生活!
四十、開心生活,放心食用。
四十二、分享田園樂趣看得開心,買的開心,吃的開心,當然開心農場。
四十三、到開心農場,與動物一起在農場開心。
四十四、美好的東西一起分享健康禽類餐,開心農場選。
四十五、生靈欣榮,生活俱新。
開心農場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七
農場是指以農業生產或畜牧業為主,經營各類農牧產品的農業生產單位、生產組織或生產企業我們種植有機農場。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我縣家庭農場健康發展,切實規范家庭農場生產經營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縣行政區域內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并到縣農經部門審查備案的家庭農場適用于本制度。
第三條家庭農場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農業標準化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法規和政策。
第四條家庭農場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家庭農場自主經營權和內部事務,不得強迫家庭農場接受有償服務,不得違規向家庭農場收費、攤派和罰款。
第五條家庭農場應自覺接受農經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二章崗位責任制度。
第六條家庭農場從業人員要有明確的分工,結合自身實際,設置生產主管、銷售主管和財務主管等崗位,明確工作職責。有條件的可以設置各部門經理。
第七條家庭農場實行農場主負責制。農場主統攬全場工作,主要是擬定發展目標和計劃,制定管理制度,加強從業人員管理,有序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加強財務審核審批,協調解決農場重大事宜,爭取各項扶持政策,開展工作考核和總結評比。
第八條生產主管崗位職責:擬定并落實家庭農場年度生產計劃,制定并實施生產技術規程;組織所需的生產資料,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和培訓,抓好病(疫)蟲害防治;組織標準化生產并負責完善相關記錄,建立質量追溯機制;加強農業機械設施設備檢修維護和倉儲運輸工作。
第九條銷售主管崗位職責:擬定并落實年度銷售計劃,預測銷售市場,廣辟銷售渠道,尋求定向合作,探求訂單銷售和網絡銷售方式;負責簽訂銷售合同,規范銷售憑據,回收銷售款項;堅守公平競爭和誠實守信商業道德,保證產品銷售質量和數量,維護家庭農場整體形象;努力降低銷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實現家庭農場既得利益;建立銷售臺賬,及時報告銷售業績。
第十條財務主管崗位職責:擬定并落實年度財務計劃和預算方案,制定并執行家庭農場內部財務監督管理辦法;遵守財產物資采購審批程序,加強財產物資安全領用、保管;建立健全財務會計賬簿,組織財務核算,按時提交、報送財務報告。
第十一條家庭農場各崗位之間要精誠合作,建立獎勤罰懶、評先創優機制。
第三章標準化生產制度。
第十二條家庭農場必須具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規模,有穩定的生產基地,有固定的辦公場所,有配套的設施設備,有醒目的標識標牌。
第十三條家庭農場應結合自身行業特點,科學制定生產操作規范,生產(加工、儲運、銷售)優質、高效、生態和安全的農產品。
第十四條家庭農場應嚴格農業投入品管理使用。
(一)種子、種畜管理使用:嚴格控制種子來源,購買和使用的種子必須具備種子生產許可證、種子質量合格證,引進種子必須有檢疫證明;有專門的種子倉庫和保管人員,種子應有詳細的進庫、出庫記錄,過期種子應及時清理。引進種用畜禽的,在引種之前,須向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備案,引入后及時向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報檢點報告,并按規定進行隔離、觀察,期滿后經檢疫合格再合群。
(二)農藥、化肥管理使用:嚴格按照國家《農藥合理使用準則》和《農藥安全使用標準》執行,嚴格執行禁(限)用農藥以及安全間隔期的規定,不得超范圍使用農藥和隨意加大用藥量。設立專門的農藥倉庫和保管人員,保管人員應核對農藥的數量、品種和“三證”后,方可入庫。積極使用生物農藥,盡量減少化學農藥的使用,根據病蟲害發生情況或有關技術部門的病蟲預報,規范用藥,做到適時防治,對癥下藥,并注意農藥的交替使用,以提高藥效。及時做好農藥使用的田間檔案記錄,配合檢測部門開展檢測,嚴格防止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嚴格執行肥料合理使用準則,施肥以有機肥為主,化肥為輔;以多元素肥料為主,單元素肥料為輔;以基肥為主,追肥為輔。必須購買“三證”齊全的產品,不施用城市垃圾。肥料應按種類不同分開堆放于干燥、陰涼的倉庫貯存。
(三)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和使用:認真審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標簽和說明書,檢查包裝,符合國家規定的方可購入并妥善保管。嚴禁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蘇丹紅、氯霉素、呋喃唑酮等禁用藥品。嚴格按規定使用性激素、鎮靜劑等。禁止在飼料中直接添加原料藥。遵守獸藥休藥期規定,未滿休藥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費。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購入、使用、診療按要求進行記錄(相關記錄示范樣本另附)。
第十五條家庭農場應按照產地環境保護、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要求,加強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管理。有條件的要聘請固定的生產技術人員或專家顧問,專門負責標準化生產技術指導和監測服務。
(一)制定標準化生產操作規程。從事種植業的要合理選擇優質抗病高產品種,實行科學栽培管理;堅持科學、平衡施肥原則,推廣使用有機肥和生物肥;推廣農業防治、生態防治、物理防治技術;注重搞好田園清潔、土壤消毒、輪作倒茬;完善水利設施,健全排灌系統。從事畜牧業的,要按照縣畜牧主管部門的統一要求,制定科學合理的免疫程序,切實做好動物強制性免疫工作;建立健全疫情報告、檢疫申報制度、畜禽標識、消毒清潔和無害化處理等分類制度;養殖場實行“干稀分離、雨污分流”排放,防止糞尿污染環境。
(二)建立健全生產記錄檔案。按照農業標準化生產要求,逐步建立農業生產用地檔案、農業投入品使用檔案、田間生產管理檔案、產品儲運銷售檔案。養殖類家庭農場還應建立畜禽養殖檔案,全面記錄畜禽的品種、數量、標識、來源、繁育以及檢疫、免疫、診療、監測、消毒、調運等情況。農產品生產檔案由農場專人填寫,由農場自行整理和保管。農產品生產記錄應當保存二年,禁止偽造農產品生產記錄,農場主要定期組織人員對檔案建立情況進行抽查。
(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家庭農場應定期對農產品產地環境、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進行自檢,同時主動申請、自覺接受農業監管部門檢查。對抽檢發現有影響產品質量的問題,應及時整改糾正。
第十六條家庭農場生產的農產品要盡量采取包裝銷售,包裝上要印注本場標識和聯系方式,銷售的農產品要如實填寫銷售記錄,建立產品質量追溯制度。
第十七條家庭農場應根據《秭歸縣家庭農場會計核算暫行辦法》規定,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準確核算本農場生產經營收支,與家庭其它收支分開。
第十八條家庭農場應配備必要的專職或兼職財務人員,辦理財務會計工作。有條件的可以聘請有資質的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代理記賬,實行會計電算化。
第十九條家庭農場必須健全《財務收支一日清單》或《財務活動適時記錄卡》、《固定資產登記簿》、《往來賬款明細表》(示范樣本另附)等相關財務會計資料。有條件的要建立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和必要的輔助性賬簿,進行專業財務核算管理。
第二十條家庭農場要按規定設置會計科目,準確記載資產負債和經營收益情況,開展簡易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適時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并定期向農經、稅務等部門報送財務會計資料。
第二十一條家庭農場應統一使用縣農經部門監制的賬、表、據、薄,建立領用登記、稽查核銷制度。
第二十二條家庭農場應配備專門的檔案柜,明確專人負責,分類收集和整理財務檔案、文書檔案、信息檔案,妥善保管,完善防盜、防火、防霉、防蟲蛀、防強光等保管措施。
第五章品牌和示范創建制度。
第二十三條家庭農場應加強品牌創建工作,積極爭取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國家地理標識認證,積極申報注冊產品商標,積極參與產品展示、推介、交流活動。
第二十四條家庭農場應根據《秭歸縣示范性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要求,加強示范性創建申報工作,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第二十五條家庭農場應制定品牌和示范創建計劃,分步組織實施。
第二十六條家庭農場品牌和示范性創建,依照《秭歸縣家庭農場財政專項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落實財政獎補政策。
第二十七條家庭農場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要減少或控制雇用工數量。
第二十八條家庭農場若長期雇用農工,應簽訂規范的勞務合同,保障勞動安全,按時足額兌現勞務報酬。有條件的可以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二十九條家庭農場應建立從業人員花名冊和雇用工管理臺賬(用工登記簿另附),完備基本信息,并在工商、勞動等有關部門備案登記。
第七章學習培訓制度。
第三十條家庭農場從業人員應積極參加各類業務學習培訓,60歲以下的必須取得相關培訓合格(結業)證。
第三十一條家庭農場學習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涉農法律法規、生產經營管理知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職業農民專業技能等方面。
第三十二條家庭農場學習培訓采取集中學習、以會代訓、參觀考察等方式進行。
第三十三條家庭農場應建立并完善從業人員培訓檔案。
第三十四條家庭農場學習培訓情況納入示范性家庭農場認定考核內容。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家庭農場可以領辦或以社員身份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制度。
第三十六條家庭農場登記注冊事項發生變動的,應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請變更登記,換發相關證照。
第三十七條家庭農場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簽訂規范的流轉合同,并到鄉鎮財政(經管)部門備案登記。
第三十八條家庭農場在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財務報告等資料中,隱瞞重要事實或作虛假記載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設備、設施,員工有權向上級報告,遇有危及生命安全的情況,職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3、生產操作人員未經安全教育和不合格者不準參加生產和主力操作。
4、工作中應集中精力,堅守崗位,不準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給他人,嚴禁酗酒者進入工作崗位。
5、凡員工違反上述安全生產守則者,視情節輕重酌情處罰。
1、嚴格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主體責任。
2、配備專職監管員,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
3、投入品使用安全規范,采收符合安全間隔期和休養期要求。
4、積極應用物品防治,合理使用生長調節劑型。
5、禁止使用禁限用農(獸)藥或其他化學物質。
6、使用的相關藥劑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技術規范。
7、制定應用農產品標準化生產技術模式圖,積極參加生產技術培訓,自覺接受監管部門檢查和消費者監督。
1、農業投入品實行專庫專儲,配置明示標牌。
2、庫房防潮、防鼠、防火,物品分類擺放,排列有序,整潔衛生。
3、農業投入品來源清楚,消毒藥等藥劑“三證”齊全。
4、實行專人專管,規范做好物品出入庫登記記錄。
農場主統攬全場工作,主要是擬定發展目標和計劃,制定管理制度,加強從業人員管理,有序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加強財務審核審批,協調解決農場重大事宜,爭取各項扶持政策,開展工作考核和總結評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我縣家庭農場健康發展,切實規范家庭農場生產經營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縣行政區域內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并到縣農經部門審查備案的家庭農場適用于本制度。
第三條家庭農場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農業標準化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法規和政策。
第四條家庭農場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家庭農場自主經營權和內部事務,不得強迫家庭農場接受有償服務,不得違規向家庭農場收費、攤派和罰款。
第五條家庭農場應自覺接受農經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二章崗位責任制度。
第六條家庭農場從業人員要有明確的分工,結合自身實際,設置生產主管、銷售主管和財務主管等崗位,明確工作職責。有條件的可以設置各部門經理。
第七條家庭農場實行農場主負責制。農場主統攬全場工作,主要是擬定發展目標和計劃,制定管理制度,加強從業人員管理,有序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加強財務審核審批,協調解決農場重大事宜,爭取各項扶持政策,開展工作考核和總結評比。
第八條生產主管崗位職責:擬定并落實家庭農場年度生產計劃,制定并實施生產技術規程;組織所需的生產資料,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和培訓,抓好病(疫)蟲害防治;組織標準化生產并負責完善相關記錄,建立質量追溯機制;加強農業機械設施設備檢修維護和倉儲運輸工作。
第九條銷售主管崗位職責:擬定并落實年度銷售計劃,預測銷售市場,廣辟銷售渠道,尋求定向合作,探求訂單銷售和網絡銷售方式;負責簽訂銷售合同,規范銷售憑據,回收銷售款項;堅守公平競爭和誠實守信商業道德,保證產品銷售質量和數量,維護家庭農場整體形象;努力降低銷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實現家庭農場既得利益;建立銷售臺賬,及時報告銷售業績。
第十條財務主管崗位職責:擬定并落實年度財務計劃和預算方案,制定并執行家庭農場內部財務監督管理辦法;遵守財產物資采購審批程序,加強財產物資安全領用、保管;建立健全財務會計賬簿,組織財務核算,按時提交、報送財務報告。
第十一條家庭農場各崗位之間要精誠合作,建立獎勤罰懶、評先創優機制。
第三章標準化生產制度。
第十二條家庭農場必須具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規模,有穩定的生產基地,有固定的辦公場所,有配套的設施設備,有醒目的標識標牌。
第十三條家庭農場應結合自身行業特點,科學制定生產操作規范,生產(加工、儲運、銷售)優質、高效、生態和安全的農產品。
第十四條家庭農場應嚴格農業投入品管理使用。
(一)種子、種畜管理使用:嚴格控制種子來源,購買和使用的種子必須具備種子生產許可證、種子質量合格證,引進種子必須有檢疫證明;有專門的種子倉庫和保管人員,種子應有詳細的進庫、出庫記錄,過期種子應及時清理。引進種用畜禽的,在引種之前,須向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備案,引入后及時向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報檢點報告,并按規定進行隔離、觀察,期滿后經檢疫合格再合群。
(二)農藥、化肥管理使用:嚴格按照國家《農藥合理使用準則》和《農藥安全使用標準》執行,嚴格執行禁(限)用農藥以及安全間隔期的規定,不得超范圍使用農藥和隨意加大用藥量。設立專門的農藥倉庫和保管人員,保管人員應核對農藥的數量、品種和“三證”后,方可入庫。積極使用生物農藥,盡量減少化學農藥的使用,根據病蟲害發生情況或有關技術部門的病蟲預報,規范用藥,做到適時防治,對癥下藥,并注意農藥的交替使用,以提高藥效。及時做好農藥使用的田間檔案記錄,配合檢測部門開展檢測,嚴格防止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嚴格執行肥料合理使用準則,施肥以有機肥為主,化肥為輔;以多元素肥料為主,單元素肥料為輔;以基肥為主,追肥為輔。必須購買“三證”齊全的產品,不施用城市垃圾。肥料應按種類不同分開堆放于干燥、陰涼的倉庫貯存。
(三)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和使用:認真審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標簽和說明書,檢查包裝,符合國家規定的方可購入并妥善保管。嚴禁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蘇丹紅、氯霉素、呋喃唑酮等禁用藥品。嚴格按規定使用性激素、鎮靜劑等。禁止在飼料中直接添加原料藥。遵守獸藥休藥期規定,未滿休藥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費。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購入、使用、診療按要求進行記錄(相關記錄示范樣本另附)。
第十五條家庭農場應按照產地環境保護、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要求,加強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管理。有條件的要聘請固定的生產技術人員或專家顧問,專門負責標準化生產技術指導和監測服務。
(一)制定標準化生產操作規程。從事種植業的要合理選擇優質抗病高產品種,實行科學栽培管理;堅持科學、平衡施肥原則,推廣使用有機肥和生物肥;推廣農業防治、生態防治、物理防治技術;注重搞好田園清潔、土壤消毒、輪作倒茬;完善水利設施,健全排灌系統。從事畜牧業的,要按照縣畜牧主管部門的統一要求,制定科學合理的免疫程序,切實做好動物強制性免疫工作;建立健全疫情報告、檢疫申報制度、畜禽標識、消毒清潔和無害化處理等分類制度;養殖場實行“干稀分離、雨污分流”排放,防止糞尿污染環境。
(二)建立健全生產記錄檔案。按照農業標準化生產要求,逐步建立農業生產用地檔案、農業投入品使用檔案、田間生產管理檔案、產品儲運銷售檔案。養殖類家庭農場還應建立畜禽養殖檔案,全面記錄畜禽的品種、數量、標識、來源、繁育以及檢疫、免疫、診療、監測、消毒、調運等情況。農產品生產檔案由農場專人填寫,由農場自行整理和保管。農產品生產記錄應當保存二年,禁止偽造農產品生產記錄,農場主要定期組織人員對檔案建立情況進行抽查。
(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家庭農場應定期對農產品產地環境、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進行自檢,同時主動申請、自覺接受農業監管部門檢查。對抽檢發現有影響產品質量的問題,應及時整改糾正。
第十六條家庭農場生產的農產品要盡量采取包裝銷售,包裝上要印注本場標識和聯系方式,銷售的農產品要如實填寫銷售記錄,建立產品質量追溯制度。
第十七條家庭農場應根據《秭歸縣家庭農場會計核算暫行辦法》規定,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準確核算本農場生產經營收支,與家庭其它收支分開。
第十八條家庭農場應配備必要的專職或兼職財務人員,辦理財務會計工作。有條件的可以聘請有資質的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代理記賬,實行會計電算化。
第十九條家庭農場必須健全《財務收支一日清單》或《財務活動適時記錄卡》、《固定資產登記簿》、《往來賬款明細表》(示范樣本另附)等相關財務會計資料。有條件的要建立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和必要的輔助性賬簿,進行專業財務核算管理。
第二十條家庭農場要按規定設置會計科目,準確記載資產負債和經營收益情況,開展簡易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適時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并定期向農經、稅務等部門報送財務會計資料。
第二十一條家庭農場應統一使用縣農經部門監制的賬、表、據、薄,建立領用登記、稽查核銷制度。
第二十二條家庭農場應配備專門的檔案柜,明確專人負責,分類收集和整理財務檔案、文書檔案、信息檔案,妥善保管,完善防盜、防火、防霉、防蟲蛀、防強光等保管措施。
第五章品牌和示范創建制度。
第二十三條家庭農場應加強品牌創建工作,積極爭取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國家地理標識認證,積極申報注冊產品商標,積極參與產品展示、推介、交流活動。
第二十四條家庭農場應根據《秭歸縣示范性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要求,加強示范性創建申報工作,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第二十五條家庭農場應制定品牌和示范創建計劃,分步組織實施。
第二十六條家庭農場品牌和示范性創建,依照《秭歸縣家庭農場財政專項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落實財政獎補政策。
第二十七條家庭農場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要減少或控制雇用工數量。
第二十八條家庭農場若長期雇用農工,應簽訂規范的勞務合同,保障勞動安全,按時足額兌現勞務報酬。有條件的可以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二十九條家庭農場應建立從業人員花名冊和雇用工管理臺賬(用工登記簿另附),完備基本信息,并在工商、勞動等有關部門備案登記。
第七章學習培訓制度。
第三十條家庭農場從業人員應積極參加各類業務學習培訓,60歲以下的必須取得相關培訓合格(結業)證。
第三十一條家庭農場學習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涉農法律法規、生產經營管理知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職業農民專業技能等方面。
第三十二條家庭農場學習培訓采取集中學習、以會代訓、參觀考察等方式進行。
第三十三條家庭農場應建立并完善從業人員培訓檔案。
第三十四條家庭農場學習培訓情況納入示范性家庭農場認定考核內容。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家庭農場可以領辦或以社員身份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制度。
第三十六條家庭農場登記注冊事項發生變動的,應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請變更登記,換發相關證照。
第三十七條家庭農場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簽訂規范的流轉合同,并到鄉鎮財政(經管)部門備案登記。
第三十八條家庭農場在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財務報告等資料中,隱瞞重要事實或作虛假記載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從20xx年4月1日起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全市家庭農場規范化發展,切實發揮其在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中的骨干作用,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并到縣、鄉農經管理部門備案的家庭農場適用于本制度。
第三條家庭農場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簽訂規范的流轉合同,并到村民委員會和鄉鎮農經管理部門備案登記。
第四條家庭農場可以領辦或以成員身份加入農民合作社,積極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
第五條家庭農場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農業標準化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法規和政策。
第六條家庭農場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家庭農場自主經營權和內部事務,不得強迫家庭農場接受有償服務,不得違規向家庭農場收費、攤派和罰款。
第七條家庭農場登記注冊事項發生變動的,應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請變更登記,換發相關證照。
第八條家庭農場應自覺接受農經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認真執行《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應當于每年6月30日前,通過工商部門設立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一年度報告并公示。
第二章崗位責任制度。
第九條家庭農場從業人員要有明確的分工,結合自身實際,設置生產主管、銷售主管和財務主管等崗位,明確工作職責。有條件的可以設置各部門經理。
第十條家庭農場實行農場主負責制。農場主統攬全場工作,主要是擬定發展目標和計劃,制定管理制度,加強從業人員管理,有序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加強財務審核審批,協調解決農場重大事宜,爭取各項扶持政策,開展工作考核和總結評比。
第十一條生產主管崗位職責:擬定并落實家庭農場年度生產計劃,制定并實施生產技術規程;組織所需的生產資料,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和培訓,抓好病(疫)蟲害防治;組織標準化生產并負責完善相關記錄,建立質量追溯機制;加強農業機械設施設備檢修維護和倉儲運輸工作。
第十二條銷售主管崗位職責:擬定并落實年度銷售計劃,預測銷售市場,開辟銷售渠道,尋求定向合作,探求訂單銷售和網絡銷售方式;負責簽訂銷售合同,規范銷售憑據,回收銷售款項;堅守公平競爭和誠實守信商業道德,保證產品銷售質量和數量,維護家庭農場整體形象;努力降低銷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實現家庭農場既得利益;建立銷售臺賬,及時報告銷售業績。
第十三條財務主管崗位職責:擬定并落實年度財務計劃和預算方案,制定并執行家庭農場內部財務監督管理辦法;遵守財產物資采購審批程序,加強財產物資安全領用、保管;建立健全財務會計賬簿,組織財務核算,按時提交、報送財務報告。
第十四條家庭農場各崗位之間要精誠合作,建立獎勤罰懶、評先創優機制。
第三章標準化生產制度。
第十五條家庭農場必須具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規模,有穩定的生產基地,有固定的辦公場所,有配套的設施設備,有醒目的標識標牌。
第十六條家庭農場應結合自身行業特點,科學制定生產操作規范,生產(加工、儲運、銷售)優質、高效、生態和安全的農產品。
(一)種子、種畜管理使用:嚴格控制種子來源,購買和使用的種子必須具備種子生產許可證、種子質量合格證,引進種子必須有檢疫證明;有專門的種子倉庫和保管人員,種子應有詳細的進庫、出庫記錄,過期種子應及時清理。引進種用畜禽的,在引種之前,須向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備案,引入后及時向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報檢點報告,并按規定進行隔離、觀察,期滿后經檢疫合格再合群。
(二)農藥、化肥管理使用:嚴格按照國家《農藥合理使用準則》和《農藥安全使用標準》執行,嚴格執行禁(限)用農藥以及安全間隔期的規定,不得超范圍使用農藥和隨意加大用藥量。設立專門的農藥倉庫和保管人員,保管人員應核對農藥的數量、品種和“三證”后,方可入庫。積極使用生物農藥,盡量減少化學農藥的使用,根據病蟲害發生情況或有關技術部門的病蟲預報,規范用藥,做到適時防治,對癥下藥,并注意農藥的交替使用,以提高藥效。及時做好農藥使用的田間檔案記錄,配合檢測部門開展檢測,嚴格防止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嚴格執行肥料合理使用準則,施肥以有機肥為主,化肥為輔;以多元素肥料為主,單元素肥料為輔;以基肥為主,追肥為輔。必須購買“三證”齊全的產品,不施用城市垃圾。肥料應按種類不同分開堆放于干燥、陰涼的倉庫貯存。
(三)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和使用:認真審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標簽和說明書,檢查包裝,符合國家規定的方可購入并妥善保管。嚴禁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蘇丹紅、氯霉素、呋喃唑酮等禁用藥品。嚴格按規定使用性激素、鎮靜劑等。禁止在飼料中直接添加原料藥。遵守獸藥休藥期規定,未滿休藥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費。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購入、使用、診療按要求進行記錄。
第十八條家庭農場應按照產地環境保護、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要求,加強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管理。有條件的要聘請固定的生產技術人員或專家顧問,專門負責標準化生產技術指導和監測服務。
(一)制定標準化生產操作規程。從事種植業的要合理選擇優質抗病高產品種,實行科學栽培管理;堅持科學、平衡施肥原則,推廣使用有機肥和生物肥;推廣農業防治、生態防治、物理防治技術;注重搞好田園清潔、土壤消毒、輪作倒茬;完善水利設施,健全排灌系統。從事畜牧業的,要按照縣畜牧主管部門的統一要求,制定科學合理的免疫程序,切實做好動物強制性免疫工作;建立健全疫情報告、檢疫申報制度、畜禽標識、消毒清潔和無害化處理等分類制度;養殖場采取修建化糞池、沼氣池等措施,循環利用畜禽糞尿,防止污染環境。
(二)建立健全生產記錄檔案。按照農業標準化生產要求,逐步建立農業生產用地檔案、農業投入品使用檔案、田間生產管理檔案、產品儲運銷售檔案。養殖類家庭農場還應建立畜禽養殖檔案,全面記錄畜禽的品種、數量、標識、來源、繁育以及檢疫、免疫、診療、監測、消毒、調運等情況。農產品生產檔案由農場專人填寫,由農場自行整理和保管。農產品生產記錄應當保存2年以上,禁止偽造農產品生產記錄,農場主要定期組織人員對檔案建立情況進行抽查。
(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家庭農場應定期對農產品產地環境、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進行自檢,同時主動申請、自覺接受農業監管部門檢查。對抽檢發現有影響產品質量的問題,應及時整改糾正。
第十九條家庭農場生產的農產品要盡量采取包裝銷售,包裝上要印注本場標識和聯系方式,銷售的農產品要如實填寫銷售記錄,建立產品質量追溯制度。
第二十條家庭農場參照《小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結合自身實際,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準確核算生產經營收益情況。
第二十一條家庭農場應配備必要的專職或兼職財務人員,辦理財務會計工作。有條件的可以聘請有資質的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代理記賬,實行會計電算化管理。
第二十二條家庭農場要建立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和《固定資產登記簿》等賬簿,完善財務會計資料,進行專業財務核算管理。
第二十三條家庭農場要科學合理地設置會計科目,準確記載資產負債和經營收益情況,努力開展成本核算和效益分析。適時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并定期向農經管理等部門報送財務會計資料。
第二十四條家庭農場應統一使用縣級農經管理部門監制的賬、表、據、簿,建立領用登記、稽查核銷制度。
第二十五條家庭農場應配備專門的檔案柜,明確專人負責,分類收集和整理財務檔案、文書檔案、信息檔案,妥善保管,完善防盜、防火、防霉、防蟲蛀、防強光等保管措施。
第二十六條家庭農場在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財務報告等資料中,不得作虛假記載。
第五章品牌和示范創建制度。
第二十七條家庭農場應加強品牌創建工作,積極爭取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國家地理標識認證,積極申報注冊產品商標,積極參與產品展示、推介、交流活動,合理利用網絡信息資源,不得作虛假宣傳。
第二十八條家庭農場應根據縣級農經管理部門制度的示范性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要求,加強示范性家庭農場創建申報工作,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第二十九條家庭農場應制定品牌和示范創建計劃,分步組織實施。
第三十條家庭農場應當嚴格執行上級有關部門扶持家庭農場品牌和示范性創建辦法規定,落實好財政獎補等扶持政策。
第三十一條家庭農場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合理利用當地農村剩余勞動力,帶動其他農戶增收。
第三十二條家庭農場若長期雇用農工,應簽訂規范的勞務合同,保障勞動安全,按時足額兌現勞務報酬。有條件的可以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三十三條家庭農場應建立從業人員花名冊和雇用工管理臺賬,完備基本信息,可向勞動等有關部門備案登記。
第七章學習培訓制度。
第三十四條家庭農場從業人員應當積極參加各類業務學習培訓,取得相關培訓合格證。
第三十五條家庭農場學習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涉農法律法規、生產經營管理知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職業農民專業技能等方面。
第三十六條家庭農場學習培訓采取集中學習、以會代訓、參觀考察等方式進行。
第三十七條家庭農場應建立并完善從業人員培訓檔案。
第三十八條家庭農場學習培訓情況納入示范性家庭農場認定考核內容。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九條國家和省出臺有關家庭農場發展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條本制度從20xx年3月1日起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全市家庭農場規范化發展,切實發揮其在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中的骨干作用,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并到縣、鄉農經管理部門備案的家庭農場適用于本制度。
第三條家庭農場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簽訂規范的流轉合同,并到村民委員會和鄉鎮農經管理部門備案登記。
第四條家庭農場可以領辦或以成員身份加入農民合作社,積極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
第五條家庭農場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農業標準化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法規和政策。
第六條家庭農場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家庭農場自主經營權和內部事務,不得強迫家庭農場接受有償服務,不得違規向家庭農場收費、攤派和罰款。
第七條家庭農場登記注冊事項發生變動的,應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請變更登記,換發相關證照。
第八條家庭農場應自覺接受農經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認真執行《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應當于每年6月30日前,通過工商部門設立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一年度報告并公示。
第二章崗位責任制度。
第九條家庭農場從業人員要有明確的分工,結合自身實際,設置生產主管、銷售主管和財務主管等崗位,明確工作職責。有條件的可以設置各部門經理。
第十條家庭農場實行農場主負責制。農場主統攬全場工作,主要是擬定發展目標和計劃,制定管理制度,加強從業人員管理,有序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加強財務審核審批,協調解決農場重大事宜,爭取各項扶持政策,開展工作考核和總結評比。
第十一條生產主管崗位職責:擬定并落實家庭農場年度生產計劃,制定并實施生產技術規程;組織所需的生產資料,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和培訓,抓好病(疫)蟲害防治;組織標準化生產并負責完善相關記錄,建立質量追溯機制;加強農業機械設施設備檢修維護和倉儲運輸工作。
第十二條銷售主管崗位職責:擬定并落實年度銷售計劃,預測銷售市場,開辟銷售渠道,尋求定向合作,探求訂單銷售和網絡銷售方式;負責簽訂銷售合同,規范銷售憑據,回收銷售款項;堅守公平競爭和誠實守信商業道德,保證產品銷售質量和數量,維護家庭農場整體形象;努力降低銷售成本,最大程度地實現家庭農場既得利益;建立銷售臺賬,及時報告銷售業績。
第十三條財務主管崗位職責:擬定并落實年度財務計劃和預算方案,制定并執行家庭農場內部財務監督管理辦法;遵守財產物資采購審批程序,加強財產物資安全領用、保管;建立健全財務會計賬簿,組織財務核算,按時提交、報送財務報告。
第十四條家庭農場各崗位之間要精誠合作,建立獎勤罰懶、評先創優機制。
第三章標準化生產制度。
第十五條家庭農場必須具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規模,有穩定的生產基地,有固定的辦公場所,有配套的設施設備,有醒目的標識標牌。
第十六條家庭農場應結合自身行業特點,科學制定生產操作規范,生產(加工、儲運、銷售)優質、高效、生態和安全的農產品。
(一)種子、種畜管理使用:嚴格控制種子來源,購買和使用的種子必須具備種子生產許可證、種子質量合格證,引進種子必須有檢疫證明;有專門的種子倉庫和保管人員,種子應有詳細的進庫、出庫記錄,過期種子應及時清理。引進種用畜禽的,在引種之前,須向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備案,引入后及時向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報檢點報告,并按規定進行隔離、觀察,期滿后經檢疫合格再合群。
(二)農藥、化肥管理使用:嚴格按照國家《農藥合理使用準則》和《農藥安全使用標準》執行,嚴格執行禁(限)用農藥以及安全間隔期的規定,不得超范圍使用農藥和隨意加大用藥量。設立專門的農藥倉庫和保管人員,保管人員應核對農藥的數量、品種和“三證”后,方可入庫。積極使用生物農藥,盡量減少化學農藥的使用,根據病蟲害發生情況或有關技術部門的病蟲預報,規范用藥,做到適時防治,對癥下藥,并注意農藥的交替使用,以提高藥效。及時做好農藥使用的田間檔案記錄,配合檢測部門開展檢測,嚴格防止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嚴格執行肥料合理使用準則,施肥以有機肥為主,化肥為輔;以多元素肥料為主,單元素肥料為輔;以基肥為主,追肥為輔。必須購買“三證”齊全的產品,不施用城市垃圾。肥料應按種類不同分開堆放于干燥、陰涼的倉庫貯存。
(三)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和使用:認真審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標簽和說明書,檢查包裝,符合國家規定的方可購入并妥善保管。嚴禁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蘇丹紅、氯霉素、呋喃唑酮等禁用藥品。嚴格按規定使用性激素、鎮靜劑等。禁止在飼料中直接添加原料藥。遵守獸藥休藥期規定,未滿休藥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費。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購入、使用、診療按要求進行記錄。
第十八條家庭農場應按照產地環境保護、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要求,加強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管理。有條件的要聘請固定的生產技術人員或專家顧問,專門負責標準化生產技術指導和監測服務。
(一)制定標準化生產操作規程。從事種植業的要合理選擇優質抗病高產品種,實行科學栽培管理;堅持科學、平衡施肥原則,推廣使用有機肥和生物肥;推廣農業防治、生態防治、物理防治技術;注重搞好田園清潔、土壤消毒、輪作倒茬;完善水利設施,健全排灌系統。從事畜牧業的,要按照縣畜牧主管部門的統一要求,制定科學合理的免疫程序,切實做好動物強制性免疫工作;建立健全疫情報告、檢疫申報制度、畜禽標識、消毒清潔和無害化處理等分類制度;養殖場采取修建化糞池、沼氣池等措施,循環利用畜禽糞尿,防止污染環境。
(二)建立健全生產記錄檔案。按照農業標準化生產要求,逐步建立農業生產用地檔案、農業投入品使用檔案、田間生產管理檔案、產品儲運銷售檔案。養殖類家庭農場還應建立畜禽養殖檔案,全面記錄畜禽的品種、數量、標識、來源、繁育以及檢疫、免疫、診療、監測、消毒、調運等情況。農產品生產檔案由農場專人填寫,由農場自行整理和保管。農產品生產記錄應當保存2年以上,禁止偽造農產品生產記錄,農場主要定期組織人員對檔案建立情況進行抽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本農場健康、持續、規范運營,不斷增強“自我發展、自我壯大”能力和市場競爭力,依照《寧夏家庭農場審核登記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農場由楊興平等2人發起,于20xx年11月15日召開設立大會。本場名稱:青銅峽市興平生豬養殖家庭農場,成員出資總額260萬元。
本場法定代表人:xxx。
本農場住所:xxxxx,郵政編碼:751600。
第三條本場以引進新品種、推廣先進實用技術、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實現規模效益、增加家庭成員收入為宗旨,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盈余主要作為家庭成員的收入和擴大再生產資金。
第四條本場主要從事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商品化處理、初級加工、貯藏冷藏、運輸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主要業務范圍如下:生豬養殖、銷售。
第五條經家庭成員或發起人大會討論通過,本農場投資興辦與本場業務內容相關的經濟實體;接受與本場業務有關的單位委托,辦理代購代銷等中介服務;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或者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組織實施國家支持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建設項目;按決定的數額和方式參加社會公益捐贈。
第六條本場及全體成員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依法開展農業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章成員。
第七條本場為家庭或個人獨資經營,主要勞動力或為家庭成員或為雇工;。
第八條年滿18周歲、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皆確認為本場成員或員工。雇用三年每年雇用期在200天以上的農業(農民)技術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可確認為本場的榮譽成員或員工。
如有需要,本場可為每個成員建立個人賬戶。
第九條本場成員或員工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成員大會,并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獲得本場的技術及經營管理培訓;。
(三)按照本章程規定或者成員大會決議分享本場盈余;。
(四)查閱本場章程、成員大會記錄、財務會計報告和會計賬簿;。
(五)對本場的工作提出質詢、批評和建議;。
(六)提議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七)依照本章程規定退出本場;。
(八)擁有本場設立的個人賬戶。
第十條本場成員大會選舉和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成員各享有一票基本表決權。
第十一條本場成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場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成員大會的決議;。
(二)積極參加本場各項業務活動,接受本場提供的技術指導和培訓,按照。
本場規定的質量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從事生產;。
(三)維護本場利益,愛護生產經營設施,保護本場成員共有財產;。
(四)不從事損害本場成員共同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本場成員資格:。
(一)主動要求退場的;。
(二)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被本場除名的。
第十三條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家庭成員大會討論通過,中止本場成員資格:。
(一)不履行成員義務,經教育無效的;。
(二)給本場名譽或者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成員大會是本場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成員組成。成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修改本場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二)選舉和罷免場長;。
(三)決定成員退場、繼承、獎勵、處分等事項;。
(四)審議本場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業務經營計劃;。
(五)審議批準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虧損處理方案;。
(七)定重大財產處置、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八)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對外聯合等作出決議;。
(九)決定聘用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資格、報酬和任期。
第十五條本場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場長提議,可隨時召開成員大會。第十六條本場設場長(經理)一名,為本場的法定代表人。場長(經理)任期5年,可連選連任。場長(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成員大會;。
(二)簽署聘任或者解聘本場副場長、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聘書;。
(三)組織實施成員決議,檢查決議實施情況;。
(四)代表本場簽訂合同等。
第四章財務管理。
第十七條本社實行獨立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嚴格按照自治區農牧廳制定的家庭農場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核定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過程中的成本與費用。
第十八條本場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健全財務和會計制度。
本場財會人員應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或實行會計委托代理服務,會計和出納互不兼任。
第十九條會計年度終了時,由場長按照本章程規定,組織編制本社年度業務報告、盈余分配方案、虧損處理方案以及財務會計報告,供成員查閱,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監督。
第二十條本場資金來源包括以下幾項:。
(一)家庭成員籌資出資;。
(二)每個會計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國家扶持補助資金;。
(五)他人捐贈款;。
(六)其他資金。
第二十一條本社從當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二的公積金,用于擴大生產經營、彌補虧損或者轉為成員出資。
第二十二條本場從當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二的公益金,用于成員的技術培訓、文化學習、福利事業和生活改善。
第二十三條本場接受的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和他人捐贈,均按本章程規定的方法確定的金額入賬,作為本場的資金(產),按照規定用途和捐贈者意愿用于本場的發展。在解散、破產清算時,由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財產,處置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接受他人的捐贈,與捐贈者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法處置。
第二十五條本場如有虧損,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用公積金彌補,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彌補。
本場的債務用本場公積金或者盈余清償,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彌補。
第五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二十六條本場與他場合并,須經成員大會決議,自合并決議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合并后的債權、債務存續。
第二十七條經成員大會決議分立時,本場的財產作相應分割,并自分立決議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組織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本場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成員大會決議,報登記機關核準后解散:
(一)本場經營管理不善長期虧損,成員大會決議解散;。
(二)本場分立或者與其他場(合作社、公司)合并后需要解散;。
(三)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場無法繼續經營;。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撤銷;。
(五)成員共同議決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本場因前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解散清算和債務清償。逾期未能清償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請組織清算清償。
第三十條本場財產優先支付清算費用和公益債務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與周邊農戶已發生交易所欠款項;。
(二)所欠員工的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用;。
(三)所欠稅款;。
(四)所欠其它債務;。
(五)歸還成員出資、公積金;。
(六)按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財產。
清算方案須經成員大會通過或者申請人民法院確認后實施。本場財產不足以。
清償債務時,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場需要向成員公告的事項,直接召開成員大會宣布,需要向社會公告的事項,采取報紙刊登公告的方式發布。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設立大會表決通過,全體設立人簽字后生效。
第三十三條修改本章程,須經半數以上成員提出,場長負責修訂,成員大會討論通過后實施。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由本場負責解釋。
開心農場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八
自從媽媽在qq里給我開通了農場,我的暑假生活更加豐富多彩了,一有空,我就去農場看看,看著我的種子慢慢地發芽、長葉子、開花、結果,我心里真開心呀!我經常給莊稼澆水、拔草、捉蟲、施肥,由于我勤勞,我的莊稼也長得特別快,從中我收獲了大量的金幣。
前幾天,我去好友的農場走走,看見一個好友的蘿卜成熟了,感覺心里癢癢的,就伸手去摘了,不知是心里有點虛,還是動作不夠快,我不但沒有偷成,還被狗狗咬了一口,損失了許多金幣,真是偷雞不著蝕把米呀!
開心農場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九
一、農場主及從業人員應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和學習,取得相關培訓合格證。
二、農場應根據實際生產管理需要,積極組織員工主動報名參加有關學習培訓,同時定期組織員工自學,不斷提高生產管理水。
三、農場學習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涉農法律法規、生產經營管理知識、家庭農場有關管理知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職業農民專業技能等方面。
四、農場學習培訓采取集中學習、以會代訓、參觀考察等方式進行。
五、農場應建立并完善從業人員培訓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