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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停車泊位管理方案(優秀15篇)篇一
承租方:車牌:車位號:
為了規范“新加坡城?國際”停車位的管理,根據荊州。
市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出租位于沙市區武德路一號“新加坡城?國際”小區停車場露天停車位。本協議屬于車位泊車性質協議,僅限于停車場地出租,沒有保管義務。對車輛的毀損、滅失、被盜不負有保管義務。非甲方嚴重失職,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甲方依本協議收取的租金主要用于小區道路維護、道閘系統設施、設備維修以及彌補物業服務費的不足,維持物業公司正常運轉,不以盈利為目的。
二、車輛泊位租賃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泊位編號:()。
三、租賃形式及租金:
固定車位:100元/月。
不固定車位:90元/月。
四、車位租賃的辦法程序:
1、承租方與出租方簽訂《停車泊位租賃協議》;
2、出租方按簽訂協議提供泊車車位給承租方。
五、雙方權利及義務:
1、出租方確保租賃期內承租方的租賃車位以及路面整潔及完善;
5、本協議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協議履行地向人民法院起訴。
6、《新加坡城?國際小區停車場管理規定》是本協議的補充,日常管理規則按管理規定執行。
7、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出租方:承租方:
2010年月日2010年月日。
最新停車泊位管理方案(優秀15篇)篇二
1、負責維護車場秩序,疏導交通,引導車輛入位,合理收費,文明服務。
2、指導車輛有序停放,保持車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3、負責做好車輛登記工作,做到出、入登記,認真填寫車輛進出計時卡的時間,對入場車輛進行車況檢查,如有損壞當場通知車主,并做好記錄。
4、車輛進出先敬禮,使用文明用語,嚴格執行收發卡和驗證制度,進場驗發卡,出場收卡,出入卡發出時間和收回時車輛應保持一致,出入卡不得丟失。
5、負責對出場車輛進行檢查校對,如發現可疑應拒絕出場,并立即報告負責人,直至校對清楚后方可其出場,夜間車輛出入需驗明“三證”(駕駛證、行駛證、車輛計時卡)。
6、負責提醒車主下車后鎖好車門、窗、貴重物品不要遺留在車內。
7、嚴禁小商、小販、閑雜人員進入車場或逗留。
8、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車場,嚴禁在車場內堆放雜物等。
9、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及其他記錄,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交班前做好周邊衛生。
1、按規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巡視,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負責車輛引導入位及引導車輛出位,在巡視終端設置簽到進行簽字,確保巡邏人員忠于職守,巡視到位。
2、對車場內可疑人員、車輛進行監視、盤問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解決。
3、熟悉車場內設施設備情況,發現車輛碰撞或人為破壞立即制止并給予處理。
4、巡視停車場內車輛有無漏油或煙火、線路安全隱患,不能處理及時應及時報告車場主管或值班人員協助處理。
5、檢查停放車輛有無異常情況,門窗是否關好,車內有無貴重物品,有無被撬痕跡,并做好巡視記錄,必要時通知車主和車場主管。
6、檢查停車場內有無可疑箱包,危險物等,并及時處理。
7、遇重大緊急情況應立即報警。
8、夜班巡視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覺狀態,不得脫崗或打盹睡覺,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一)收費依據:長沙市相關部門規定。
(二)收費標準按照上述規定,結合停車場實際停車情況,我公司建議將停車收費定為:
地面:小型車位xxxx元/月,貨車xxxx元/月,
臨時停車:起價xxxx元/小時,兩小時以后加收xxxx元。
(三)收費管理形式。
1、以固定車位月租及臨時停放形式,指定具體停車位,并保證繳費的業主車位不被他人侵占,做到專車專用。
2、對已繳費的業主發放停車證,憑證進出車場。
3、對一些特定車輛可采用免費發放停車場專用通行證。
4、對外來車輛發放計時卡,進門時登記時間,出門時根據停車時間計時繳費。
(四)出入收費。
1、采用月繳費的車輛憑車證進出車場。
2、訪客及臨時出入車輛,進場時發放計時卡,同時將車況及進場時間詳細記錄,等車主離場時,按入場時間進行合理收費。
最新停車泊位管理方案(優秀15篇)篇三
第一條為了促進本市停車場的建設和發展,加強停車場管理,規范車輛停放保管服務,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供各種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內停車場所。停車場分為營業性停車場和非營業性停車場。營業性停車場是指為車輛提供有償停放保管服務的停車場;非營業性停車場是指供車輛無償停放的停車場。
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停車場的經營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各類停車場的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停車場的行業管理工作。區、縣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本辦法規定的職責,負責本轄區內停車場的管理工作。市、區、縣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可以委托其所屬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行使本辦法規定的監督管理和行政處罰權。公安部門負責對停車場出入口設置、場內交通標志和標線、消防、車輛行駛安全秩序實施監督管理。城市規劃、建設、市政、環保、價格、工商、稅務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依法對停車場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鼓勵單位和個人在本市投資建設為公眾提供車輛停放服務的停車場,建設者可以依照本辦法規定收取停放保管服務費。投資建設為公眾提供車輛停放服務的停車場可以享受的優惠政策,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第六條停車場專項規劃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城市道路交通專項規劃和城市建設發展的需要進行編制,并根據本市發展的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停車場專項規劃由市城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公安部門、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編制或者調整,并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第七條擬經營機動車停車場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先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憑營業執照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申領《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后,方可從事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申請機動車停車場《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應當向該停車場所在地的區、縣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一)經營許可申請書;。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四)場內交通標志和標線以及消防、環保等符合規定的批準文件;。
(五)具有與其業務量相適應的固定資產及流動資金的合法資信證明或者資金擔保證明;。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資料。
第九條區、縣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申請資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區、縣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的資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對符合條件的,發給《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及統一監制的營業性停車場標志;對不符合條件不予批準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公布審批的內容、程序、條件、時限等,并定期將《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發放情況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通報。
第十條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的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市場調節價三種定價形式:
(一)機場、碼頭、車站、旅游景點、住宅區等具有自然壟斷經營性質的機動車停車場的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
(二)商場、娛樂場所、賓館酒店、寫字樓等具有非自然壟斷經營性質的機動車停車場的停放保管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停車場的收費標準由市物價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另行制定并公布。縣級市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的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標準參照市物價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標準制定。
第十一條營業性停車場應當明碼標價。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應當使用市物價行政管理部門規定形式的標價牌。標價牌應當表明定價類型、服務內容、收費標準、計費方式、免費時限和對象、投訴舉報電話等。縣級市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的標價牌參照市物價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形式制作。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對殘疾人專用機動車的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應當按照市物價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減收或者免收。
第十二條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的經營者應當憑營業執照向市物價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的經營者應當憑營業執照向區物價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縣級市轄區內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的經營者應當憑營業執照向縣級市物價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
第十三條營業性停車場的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經營證、照核定的范圍、地點經營;。
(四)依照稅收管理有關規定使用發票;。
(五)對進出機動車進行登記;。
(六)負責場內設施的維修、保養、更新,保持場內交通標志、標線清晰和完整;。
(七)維護場內車輛停放秩序和行駛秩序,杜絕事故隱患,防止車輛丟失、損壞;。
(八)執行消防、環保等有關管理規定;。
(九)公開管理制度,公布交通管理部門的投訴電話;。
(十)按照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如實填報有關的經營統計資料;。
(十一)遵照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有關營業性停車場管理的規定。
第十四條營業性停車場的經營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扣押車輛停放者的證件或者財物;。
(三)涂改、轉讓、偽造有關證照、票據,或者使用涂改、轉讓、偽造的有關證照、票據;。
(四)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車輛停放保管服務;。
(五)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五條車輛停放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愛護停車設施;。
(二)接受停車場工作人員的指揮調度,按照場內交通標志、標線有序停泊車輛;。
(三)機動車停車后關閉發動機;。
(四)按照規定支付車輛停放保管服務費;。
(五)執行法律、法規、規章的其他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車輛停放者可以向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或者舉報營業性停車場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收費行為,可以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投訴或者舉報營業性停車場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其他經營行為。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受理的被投訴或者舉報行為應當由其他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通知或者轉交有關材料給其他部門。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有關投訴或者舉報材料后及時依法處理。營業性停車場的經營者無正當理由不給付發票的,車輛停放者有權拒絕支付車輛停放保管服務費。
第十七條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需要合并、分立、遷移、改名、變更經營范圍以及停業、歇業的,經營者應當依照《廣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到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批或者辦理有關手續,并應當到原許可收費的物價部門辦理手續。
第十八條經營非機動車停車場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后到該停車場所在地的區、縣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營業性非機動車停車場應當有必要的防雨設備,具有與其規模相適應的安全防范措施。營業性非機動車停車場需要合并、分立、遷移、改名、變更經營范圍以及停業、歇業的,其經營者應當到工商、稅務、物價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審批有關手續,并到該停車場所在地的區、縣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營業性的摩托車專用停車場或者摩托車與非機動車混合停放的停車場,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實行備案管理。
第十九條設立或者撤銷非營業性停車場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到該停車場所在地的區、縣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備案。非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改為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有關登記、審批或者備案手續;未辦手續的,不得收費。
第二十條營業性停車場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處罰:
(三)扣押車輛停放者有關證件或者其他財物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四)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車輛停放保管服務的,處以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營業性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未領取《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擅自經營或者未經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擅自合并、分立、遷移、改名、變更經營范圍、停業、歇業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廣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三)項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經營非機動車停車場或者設立非營業性停車場不按照本辦法規定備案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處以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三條停車場的建設者或者經營者違反公安、規劃、市政、環保、工商、稅務管理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價格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無《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經營、不實行明碼標價、超出政府指導價收費和擅自變更政府定價收費標準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第二十四條營業性停車場因為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車輛丟失或者損毀的,或者因為交通標志、標線不清晰、不完整造成交通事故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車輛停放者不遵守停車場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員指揮調度,造成停車場設施、設備損毀或者交通事故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一級管理部門或者行政監察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設立和使用自動收費停車設施的,按照《廣州市城市道路自動收費停車設施使用管理試行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停放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許可的具體技術經濟條件,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辦法制定并在本辦法實施之日前公布。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機動車停車場的收費標準,市、縣級市物價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本辦法公布之日起三個月內公布。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6月15日起實施。
附錄:
《廣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應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二十一條):
第九條從事營業性道路運輸的單位和個人,需要合并、分立、遷移、改名以及變更經營項目的,應當在三十日前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停業、歇業的,應當在二十日前到原審批機關辦理有關手續。
上述事項還應當按規定到原登記的工商、稅務機關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十九條從事營業性道路運輸的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條例規定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可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下列處罰:
(一)違反第七條、第八條、第三十七條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營業性道路運輸的,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第九條規定,未經原審批機關批準的,暫扣相應的許可證件三個月或者吊銷相應的許可證件,并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最新停車泊位管理方案(優秀15篇)篇四
一、廣場車位規劃情況:
商業廣場地面可停放車輛80輛左右,其他可以停放10到20輛車,合計共可停放車輛約100輛左右。
二、廣場目前車輛情況:
1、停放情況:平時停放日周轉率160輛左右,節假日商場搞活動日周轉率240輛,還要看車輛的流動性。
看車輛的大小決定。
3、商場卸貨的車輛可以在一小時之內可以免費。
4、其他車輛可以另行辦理。
三、車輛管理及停車場使用現狀:
1、商場在營業時間,客戶1.5個小時內免費,超過1.5小時沒有購物小票按標準收費,其余時間按收費標準收取。
2、平時車流量少時,客戶一般停在廣場;集團員工和辦理車庫月卡的車輛停在指定的位置。商場做活動根據車輛情況開放停車場。
1、管理員現準備5名,到時可以根據車輛的流動性增加或減少。一名管理員在門口操作收費現一次5元收取,另四名管理員分散到個各點指揮車輛。
2、廣場車位劃線要規劃,為了便于顧客停放和管理。一到活動時間可以增加人員加班。
3、進一步完善廣場交通標識標牌,給客戶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停車環境,引導客戶規范停放。
4、加強對管理員禮貌禮節、交通指揮手勢、突發事件處理能力。
一、負二層集團使用16個車位不對外停放),合計共可停放車輛約480輛左右。
二、廣場目前車輛情況:
1、停放情況:平時停放日周轉率400輛左右,節假日商場搞活動日周轉率1500輛,春節最高峰時曾達到日周轉率4000多輛。
2、對周邊在此停放的車輛(一般是附近寫字樓的客戶)給予提。
供購買月卡,現共有64輛車主購買月卡。
3、企業員工車輛53輛。
4、企業關系單位36輛(年終由集團給予結算)。
5、天虹商場按合同約定提供20個,實際停放10輛。
6、其他月卡車輛65輛左右。
三、車輛管理及停車場使用現狀:
1、商場在營業時間,客戶3個小時內免費,超過3小時沒有購物小票按標準收費,其余時間按收費標準收取。
2、平時車流量少時,客戶一般停在廣場;集團員工和辦理車庫。
月卡的車輛停在負一層車庫;負二層基本不用。商場做活動根據車輛情況開放負。
一、負二層。
三、車輛停放管理存在的問題:
1、節假日時天虹商場開展降價促銷活動時,購物車輛大增,加之附近購物車輛均停放在廣場,現有車位難以滿足需要。
2、兩個崗亭原設計在道閘旁邊,需要一個人在亭內開啟道閘,一個人收發卡,這樣不僅增加了管理成本,且不便于操作。
1、道閘改造。目前深圳、廣州等城市均采取的是將崗亭設在進出口兩個道閘的中間,一名護衛員在亭內操作即可。這樣既方便車輛進出,同時又可節約人工成本(每班只需一人上班)。同時在設計上考慮下雨時客戶取卡不淋雨的問題。
2、廣場車位劃線規劃。現廣場車主停放比較隨意,一到活動時間要增加許多人員加班。為了便于顧客停放和管理,建議廣場按車位盡寸規劃車位線。
3、隨著大樓出租的進展,車流量會越來越多,建議負一層僅對客戶(含顧客及寫字樓業務單位關聯顧客臨時停放)開放,不使用道閘。負二層提供寫字樓工作人員專用,通過負二層道閘加強管理。
4、如廣場露天車位不能滿足客戶使用,屆時和天虹商場協商實。
行3小時內憑購物小票免費,餐廳憑餐卡免費,各租戶的客戶憑各租戶印章免費停放的形式限制周邊車輛停放。
5、今后有其他客戶進駐大廈辦公,建議對客戶辦公及顧客車輛。
收費采取月包干制形式,每月收取固定停車費。
6、進一步完善廣場交通標識標牌,給客戶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停車環境,引導客戶規范停放。
7、加強對護衛員禮貌禮節、交通指揮手勢、突發事件處理能力、軍事素質等專業技能的培訓及考核。
1、清潔維護和維修管理。
(1)清潔維護管理。維持項目基地范圍內附屬場地干凈清潔。(2)機電維護。包括電路、電器設備維護、機械器具維護、空調設備維護、照明設備維護等。
(3)環境衛生維護。包括花園景觀、綠地、道路、水溝、建筑外觀、內飾、廣告燈箱、促銷飾品燈的清理與維護。
8、協調天華公司加強對系統的維護及保養。
(4)資訊安保系統的維護。包括報警系統、監控系統、電腦系統、管理系統、作業系統及收銀系統等。
2、安全管理(1)保安勤務管理。(2)中控室管理(3)消防安全管理。
(4)一般安全管理(一般警衛及人員安全管理)。
(1)停車及停車場使用規則。交通進出口以及路線的規劃布局等。
(2)指揮調度。
(3)收費管理。停車場收費。
(4)停車場安全管理。盜竊損壞行為的制止等。
2011.9。
最新停車泊位管理方案(優秀15篇)篇五
一、管理服務目標:
停車場管理業為服務業,“突破傳統,追求卓越”是我們晶泊保全停車管理有限公司不斷努力的目標。我們擴大服務范圍包含“弱勢服務”、“敬老攙扶”、“停車場引導”、“協尋車輛”等創新服務工作,使停車場服務不僅符合客戶的需求,更貼近時代服務的脈動。現特制定停車泊位管理規范,完善停車泊位安全管理,保障車輛停放安全,轄區交通暢順,出入有序,防止事故發生。明確停車泊位管理的有償保管責任及車位的有償使用,并向停車車主明確此關系。
二、車場服務規范。
(一)車場收費管理員職責:
1、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正確使用文明用語,微笑服務。
2、根據物價局規定,合理收取車位使用費,開具收費發票,準確無誤的收取車位使用費。
3、負責維護停車場秩序,疏導交通,引導車輛入位。
4、確保停車位正確使用,保證車道、消防通道、車場出入口周圍道路暢通。
5、對入場車輛進行車況檢查,如有損壞當場通知車主。
6、負責提醒車主下車后鎖好車門、窗,貴重物品不要遺留在車內。
7、禁止小商、小販、閑雜人員在車場逗留。
8、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車場,禁止在車場內堆放雜物等。
9、對車場內可疑人員、車輛進行監視、盤問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解決。
10、熟悉車場內設施設備情況,發現車輛碰撞或人為破壞立即制止并給予處理。
11、巡視停車場內車輛有無漏油及煙火,線路安全隱患,不能處理時應及時報告上級領導。
12、檢查停車場內有無可疑箱包,危險物等,并及時處理。
13、負責停車場的消防安全巡查工作,杜絕事故發生。
14、對外協調聯系,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15、遇重大緊急情況應立即報警。
(二)停車場員工作業守則。
1、停車場服務業是有幸福感的行業,因為除了客戶的笑容外,還能買到客戶的好心情。
2、看不到、聽不到、摸不著的停車場服務業,其實是跟客戶關系感覺,心情、幽默、承諾、體貼、專重、體驗。
3、服務為成功之本,讓服務成為樂趣,被服務成為享受。
4、永遠記得客戶是我們的老師,他們會給我們問題,逼著我們成長,而成長是沒有上限的。
5、成功的停車場服務公司,勇于標新立異,提供獨特而有價值創新的服務,因此將是我們的目標,成為停車場服務業的先驅。
6、做服務市場上的贏家就要提供最優質的服務。
7、競爭對手最難模仿的是我們的企業文化,員工的熱誠,員工的工作精神,我們所提供優良的停車場服務,執著于和顧客建立有效的情緒關系,是我企業重視客服人性面,它始于對顧客的愛心,同理心關懷與尊重。
(三)提高服務標準,提供愛心服務。
1、老殘服務:為照顧老弱、殘障人士行動的不便,本停車場規劃進場時通知服務人員做必要之協助,包含(殘障電動車充電服務、輪椅推至停車處、行李幫忙提運等服務。
2、敦睦服務:為與群眾保持良好互動關系提供管理亭服務臺下列服務:兌換錢幣服務、手機充電座、愛心傘。雨傘架及雨傘套失物招領、輕便雨衣等各項體貼服務。
3、咨詢服務:為配合提供咨詢,及聯外道路路線指引。
4、引導正確停車位服務,使客戶迅速停好車輛。
三、車輛收費標準。
(一)收費依據:
《市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二)收費標準:
白天:藍牌照機動車停放1小時內(含),每輛每次收費3元,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費。連續停放超過1小時,每增加半小時加收1.5元,不足半小時按半小時計費。當日連續停放最高收費40元,次日重新計費;黃牌照機動車按藍牌照機動車加倍計費。
夜間:藍牌照機動車1元/小時;黃牌照機動車按藍牌照機動車加倍計費。
(三)以下情況免受費用:
1、停放時間不足10分鐘(含,下同)的車輛。
2、執行公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急救車、工程搶險車。
對重要景區及主城區(三類區域),因社會發展確需上調收費標準的,由相關部門提出申請,價格主管部門進行單獨審批。
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所有對外服務收費的停車場,均應執行明碼標價規定。須在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計費單位、收費標準和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安裝明確的交通指示標牌。
1、在停車場進出口處明顯處設置停車場收費標準,便于進出車輛了解收費標準。
2、按照行人、非機動車輛行駛通道標示,實行人車分流。
3、在職工停放區設置明顯的標示,避免其他車輛占用。
4、在120急救車停放區和消防通道設置明顯的標示,避免其他車輛占用。
5、在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處設置標示,實現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分區停放。
五、突發情況處置。
(1)火災情況。
當發現盜車時,第一發現人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要迅速呼叫人員,并有效控制盜車人為其他人員援助爭取時間;當停放車輛被盜后,要確認車型、車身顏色、車牌號和盜車時間及所盜車輛逃離方向。注意留存盜車現場所用工具等,并及時報警;當車輛被撞(砸)后發現人要留住當事人,記住車牌號,并詢問聯系方式,有條件的要對被撞(砸)車輛進行拍照,必要時立即向110報警。
(3)糾紛情況。
發現停車場事故要果斷留住事故各方人員和保護事故現場,由當班負責人協助解決。未能解決事故的要詳細記下司機的情況,報交通事故122,請交管部門解決。要記下車牌號、車上接觸點痕跡、損傷面積和位置高低是否吻合、刮蹭車輛漆皮顏色,地面接觸點胎痕、灑落物等有關情況詳細記錄并報交管部門協助處理。發生車場賠償時,由雙方共同承擔(按分成比例),確保停放車輛因管理責任損傷得到合理賠償。
最新停車泊位管理方案(優秀15篇)篇六
1、對小區的業主、使用人和單位的車輛進行詳細的登記,并建立車輛檔案(車輛型號、車牌號碼、顏色等),對已登記備案的車輛發給小區出入通行證。
2、為業主臨時停車提供方便,小區設有地面停車場,并采取按次收費辦法。
3、長期使用停車泊位的業主、使用人和單位,可到小區物業服務處辦理停車泊位租賃手續。
4、對業主、使用人已租賃的泊位,小區負責做出相應控制,確保停車方便。
5、各種車輛不得在小區道路上隨意停放,臨時進入小區的機動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嚴禁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車場的所有車輛,車主必須關好車門、車窗,帶走貴重物品。車場管理人員如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等情況,應及時通知車主,防止車內物品丟失。
7、停車場只提供場地、車位有償使用,不負責車輛的保管,如車輛丟失或損壞,停車場不負責賠償。
8、車輛進入小區應減速慢行,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小區限速標志的規定,進出車場時遇對面行來車輛,應做到先出后進。
9、小區停車場不準學習駕駛機動車,嚴禁試車和隨意鳴喇叭。
10、對進入小區的出租車同樣實行計次卡出入,夜間22:00以后,謝絕出租車進入小區。對外來人員乘坐的出租車應謝絕入內。
11、對進入小區的車輛應維持一定的清潔度,保證不污染道路;5噸以上大型機動車未經小區物業小區物業服務處許可,不得進入小區。車輛停放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綠化帶和人行通道上。
12、裝載裝修材料的車輛進入小區,應停在規定場地裝卸材料,不得影響小區交通,裝載裝修材料的車輛駛離小區還需出示業主的書面證明,方可駛離。
13、對所有進出小區的車輛都應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門崗需在卡上寫清車輛進出的時間、車牌號碼及門崗保安的姓名或工號,并在值班記錄上做好外來車輛的登記工作。
14、應妥善保管好在使用中的車輛出入卡,必須保證有具可查,不能有流失現象發生。
最新停車泊位管理方案(優秀15篇)篇七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道路停車泊位管理,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資源,規范車輛停放,保障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云南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蒙自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蒙自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城市道路停車泊位的設置、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停放管理與服務。
第三條 在本市范圍內使用城市道路停車泊位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 城市道路停車泊位僅供車輛按規定臨時停放。
第五條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城市道路停車泊位建設、維護及運營工作的監督管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牽頭制訂城市道路機動車停車泊位和非機動車停放點的設置規劃,并負責機動車道路停放監督管理。市財政、價格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辦法。
第六條 城市道路停車泊位設置規劃,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會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城鄉規劃部門依據國家、省相關法律 法規以及本市城市總體規劃、交通發展規劃、區域停車需求、城市道路停車泊位設置條件和道路路況等,經實地踏勘論證后制訂。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根據道路交通狀況的變化或城市道路停車泊位需求量的變化,會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城鄉規劃部門調整或修改城市道路停車泊位設置規劃。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置、私劃、占用城市道路停車泊位。
第七條 下列城市道路可以設置停車泊位:
(五)停車場(庫)周邊道路一般不再設置停車泊位,但公共停車場(庫)本身泊位已不能滿足停車需求或該區域停車矛盾突出的,可以在一定范圍的道路內設置停車泊位。
第八條 以下路段原則上不得設置城市道路停車泊位:
(一)城市主干道或主要的次干道;
(二)車行道寬度小于7 米的道路(單行道除外);
(三)人行道、人行橫道、非機動車道以及設有人行道護欄(綠籬)的路段;
(四)距公共汽車站、急救站、消防栓等公共設施30 米以內路段;
(七)單位院內和住宅小區內的消防通道;
(八)其他不宜設置停車泊位的路段。
第九條 城市道路停車泊位停車標志與標線由經營單位按照城市道路停車泊位設置規劃及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定的圖紙樣式設置、漆劃、調整和維護。
第十條 應當按照道路停車泊位設置方案設置一定數量的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車專用停車泊位。 鼓勵機關、事業單位配建的`內部停車場在節假日和公休日免費或有償對外開放。
第十一條 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在道路上停放時,應當在按規定設置的停車泊位內有序停放,不得在停車泊位以外占用道路停放。機動車因上下人員或者卸載貨物需要在停車泊位以外占用道路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且駕駛員不得離開車輛,上下人員或者卸載貨物完畢后,應立即駛離。非機動車嚴禁在機動車停車泊位內停放。
第十二條 城市道路停車泊位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由市價格部門依法核定收費標準。
第十三條 城市道路停車泊位收費所得上繳市財政專戶,專項用于城市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和管理維護。
第十四條 軍車、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以及工程救險車輛在道路停車泊位停放的,免收停車費。
第十五條 開展城市道路機動車停車泊位和非機動車停放點及其設施設備的投資、收費、管理及服務的經營單位采取招標方式確定。
第十六條 經營單位在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后,對占用城市道路停車泊位實行服務、管理及收費。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服務規范制度,規范服務行為,提高工作效率,自覺接受監管。
第十七條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加強對車輛有序停放的監管,依法查處機動車在城市道路和人行道范圍內亂停亂放的行為,對不按本辦法有關規定使用城市道路停車泊位的行為,應予以糾正或依法予以處理。
第十八條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負責對經營單位的監管,設立投訴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二)協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查處發生在城市道路停車泊位設置路段的交通違法行為。
第十九條 經營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三)負責收費管理工作人員的人事管理及工資福利;
(六)根據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發展,按要求逐步進行管理科技化改進。
第二十條 車輛在城市道路停車泊位停放時,駕駛人須遵守下列規定:
(二)車輛借道進出停車泊位時,不得妨礙其他車輛或行人通行;
(三)按規定支付城市道路停車泊位使用費;
(四)按停車實際占用的停車泊位數支付城市道路停車泊位使用費;
(五)禁止駕駛裝載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泊位停放;
(六)服從經營單位工作人員的管理;
(七)車輛停穩后,應鎖好車輛、拉緊手動制動器、關好門窗、帶走貴重物品;
(八)出租汽車停車泊位免費提供出租車停車待客,但駕駛員不得離開車體;屬于公交車、出租車專用的停車位,其他車輛不得停放。
第二十一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城市道路停車泊位設置障礙妨礙車輛停放;
(二)擅自在城市道路停車泊位設施上涂抹、刻畫;
(三)無故干涉、阻撓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正常工作;
(五)擅自在城市道路范圍內設置或者撤銷機動車停車標志與標線;
(六)其他損害收費設施或者妨礙停放車輛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 對在城市道路停車泊位停放但不按規定支付或拒不支付城市道路停車泊位使用費的車輛,經營單位可要求其按規定補交城市道路停車泊位使用費后,方允許車輛駛離停車場地。影響車輛通行的,經營單位可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舉報。
第二十三條 對拖欠城市道路停車泊位使用費的車輛,經營單位可依法追繳停車泊位使用費。
第二十四條 因重要活動、突發事件或緊急疏導交通需要臨時設置或關閉城市道路停車泊位時,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采取相應的臨時處理措施。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公安交通管理、價格、財政等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 行政執法部門的工作人員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不進行處理或者互相推諉造成嚴重后果,以及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責令其改正或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市住建局和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最新停車泊位管理方案(優秀15篇)篇八
為加強公司辦公大樓停車場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車場車位資源,規范停車場使用和車輛停放,保障工作人員及車輛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辦公大樓停車場分為地上停車場和地下停車場兩部分,屬于辦公大樓附屬場所,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各項管理工作。
第三條。
車輛憑總經理辦公室發放的有效停車卡進出停車場,工作人員有權拒絕無卡車輛進入停車場。停車卡辦理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負責。
第四條。
地下停車場為公司機關工作人員專用停車場,其他車輛一律禁止駛入。
第五條。
外單位車輛如需進入停車場,必須經過總經理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停放,停放地點僅限地上停車場。
第六條。
所有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和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同時服從停車場工作人員的指揮與管理。
第七條。
地下停車場車位停滿時,駕駛人員應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將車輛停放在地面停車場。
第八條。
地下停車場僅限停放小汽車或小型客貨車,其余中大型車輛如有需要,可以停放在地上停車場,每個車位僅限停放一輛汽車。
第九條。
車輛在停車場內行駛,必須按照交通標志、標線限。
速行駛,有序停泊車輛,嚴禁隨意占道停車。
第十條。
車輛停妥后,車主應當拉緊手掣、熄火,鎖好門窗,并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
第十一條。
車輛駕駛員有責任維護停車場內設施不受破壞,任何車輛對停車場內設備設施或其它車輛造成損傷的,經確認后,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二條。
車輛駕駛員個人或車輛的資料如有變更,或遺失停車卡,必須立即通知總經理辦公室,避免引起誤會或造成損失。
第十三條。
嚴禁在停車場內對車輛進行維修、加油、加電池水、清洗或試剎車等活動。
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
嚴禁漏油、漏水、車況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第十六條。
嚴禁載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穢、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第十七條。
嚴禁在停車時擅自挪用、埋壓和圈占消防設備,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八條。
嚴禁在停車場內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
第十九條。
股份公司辦公大樓停車場旨在為機關人員和外來辦事人員提供車輛停放的便利,不提供車輛保管服務,不收取任何費用。停車場停放車輛的任何丟失、損壞或車內物品的丟失、損壞,管理部門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最新停車泊位管理方案(優秀15篇)篇九
市中啟萊科技是一家集研發、生產、銷售、服務于一體的智能化高新技術企業。創立于21世紀初,公司主要致力于停車場管理系統、門禁考勤系統、智能通道、巡更系統、電動道閘、車庫門、庭園門、智能小區一卡通系統等機電產品以及相關周邊產品的系統開發,并以優良的品質,優秀的服務,演澤出一個超尖端的智能化世界......
目前,公司的"智能一卡通"、道閘等多項產品在全國市場穩居同行業前列,公司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都獲得了豐碩的成果。
公司建立了明確的質量方針,全新的經營理念在不斷完善的市場結構前提下,采取多樣化的銷售代理制、經銷制,多方經濟運行機制并舉,不失任何發展機遇,努力使企業發展成為安防業的領航者。
我們擁有一流的人才,一流的團隊,同時也擁有一流的服務。
我們貫徹執行"持續改進產品和服務,達到所有用戶滿意的質量"目標,我們堅信質量只有起點而沒有終點,任何時候我們都不能停止對產品和服務質量的改進,我們理解用戶的要求總是合理的,用戶的不滿意是我們改進工作的直接動力。
公司素以嚴格認真,倡導“團結務實,穩健發展”的企業精神,營造安防至尊品牌是我們創業的追求。“誠信為本、客戶至上,精益求精、質量第一”是公司立業的宗旨,遍布全國各地的銷售網絡隨時為用戶提供最完美的服務。爭創優質的產品、一流的售后服務、實現用戶最完美的價值是我們的奮斗目標,也是我們不懈的追求!
最新停車泊位管理方案(優秀15篇)篇十
為進一步提升我院停車場管理質量,建立良好的車輛停放秩序,保障車輛停放安全,院區交通暢順,出入有序,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現制訂醫院停車場外包經營管理方案。
醫院總共有車位453個,其中地下停車場145個。生活區固定停車位98個,醫療區固定停車位180個,露天臨時停車位30個。生活區業主、醫院職工車輛大約330輛。
1、隨著醫院的快速發展,就診量逐步增加,加上生活區業主、醫務人員的車輛也急劇增多,而院內停車位有限,導致供需矛盾。
2、由于院內停車位有限,道路狹窄,車輛進出不暢通,影響院內交通,加上場地分散管理難度大,不少車主見縫插針,造成車輛停放不規范,嚴重影響了就醫環境和院內交通秩序。
3、社會車輛、就診人員車輛、住院人員車輛未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導致少數社會車輛長時間停放,嚴重影響車位的周轉。
1、對院內主干道、車場車位、道路交通標志重新規劃。將醫院東面主干道改為雙向線(將放療中心至水電科前路段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西側主干線改為單向線(只出不進)。
2、因醫院周邊無大型停放場,為了緩解醫院停車難的'問題,建議在現有停車位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的問題。
3、為了提高車位周轉率,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
最新停車泊位管理方案(優秀15篇)篇十一
三、車場收銀員工作細則。
四、車場員工配備及其他。
(一)停車場設固定車位及非固定車位,固定車位需對號停泊,非固定車位車輛進入停車場均采取就近泊車原則停泊。
(二)免費車輛的使用。
免費車輛需由公司總經理簽署后,交由車場主管發行免費卡。
(三)月租車輛的使用。
2、財務部同事與租戶簽訂車位租賃合同,租約復印件交管理處財務部備案,同時知會車場主管車位出租情況。由車場主管發行月票卡。
3、每月由財務部根據租約的規定時間發單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繳租金。
4、租戶在繳完租金后,憑繳款單位由車場主管對卡進行延期。
5、注意事項:
領取月票卡時,需向財務部繳納100元/張作為押金。
a、如因原卡遺失、損壞等原因,需重做卡時,需向車場主管闡明原因并出示繳款證明后方可重新領卡。
(四)時租車輛使用方法。
1、車輛駛至車閘旁取得泊車票,閘桿升起;
2、司機按車道標志指示駛入停車場;(注意服從保安員指揮)。
3、車輛選擇車位泊好,鎖好車門,離開;
4、離開車場時,司機駕車并持時租車票駛經收銀處繳費;
5、泊車未到十五分鐘者,免收停車費,每小時5元/小時收取;
6、司機在繳完費后需盡快駛離大廈,以免阻塞車場出入口;
(五)卸貨車輛使用方法。
——貨車進入首層卸貨時,需停泊在卸貨區內;
——卸貨車輛必須憑卸貨單到出口崗亭處領取卸貨車輛停車證,享受免費。
1小時之服務,超過1小時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
——貨車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
——貨車在卸貨區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貨物,并把貨物運走;貨物不可在。
停車場長時間擺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貨主自行負責;
——貨車在卸完貨物、清點完畢后,需盡快離開,以便其他貨車進場;
——貨車離場時,持卸貨車輛停車證時租卡到收銀處繳費;
(六)摩托車使用方法。
1、摩托車進場后,由摩托車收費員發卡,一半懸掛于摩托車上,另一半由車主保管;
2、摩托車必須聽從摩托車收費員安排,排放整齊;
3、摩托車出場時,需由摩托車收費員對卡進行核對后交付保管費方可離場;
4、摩托車收費標準為一元一張,月保費40元/月;
最新停車泊位管理方案(優秀15篇)篇十二
為全面貫徹落實《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市政府令〔20xx〕第1號),進一步理順停車場管理體制,提高停車場使用效率,有效緩解“停車難”問題,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進一步規范全市停車場管理,實現“辦證經營”、備案管理;現有經營性停車場全部進行信息化改造,并接駁全市智慧停車平臺,盤活存量資源,實現車位應用盡用、充分利用;不斷改善停車環境,打造破解“停車難”的隴南模式,全面促進城市交通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堅持以民為本、利民惠民的原則,創新機制、強化措施,以最大決心、最強合力、最優服務,拓展地上地下停車資源,盡可能實現停車資源利用最大化,努力滿足群眾的停車需求。
本意見適用于全市所有的經營性停車場,包括市政府國有企業統一建設運營的公共區域停車場,以及對外開放收費經營的機關、醫院、住宅小區等專用停車場。
4.建筑配建停車場必須具有由住建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消防合格證明》;
5.從事經營服務收費的停車場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以上手續后,申請向縣區公安交警部門備案,經材料審核和現場查勘合格后,予以備案,發放《隴南市經營性停車場備案登記證》,登記證編號按照行政區劃代碼+四位數字(從0001開始)。
備案所需材料:
(1)經營服務單位基本信息(包含營業執照、稅務登記、
消防合格證明、收費依據等相關材料);。
(3)符合規定的停車設施、設備清單;。
(4)經營、服務、安全、應急管理制度;。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二)規范停車場經營管理服務行為。
停車場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履行職責;同時,強化停車經營者自律經營,加強停車行業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技能培訓;健全監督制約機制,推進停車經營服務單位依法、誠信經營,提高經營服務水平,形成健康良好的市場秩序。
(三)鼓勵停車資源共享。
機關、醫院、住宅小區等專用停車場,應當在滿足工作人員或本小區業主停放需求的情況下,向社會公眾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或與周邊有停車需求的車輛所有人約定車輛錯時停放。
(四)推行智能化管理。
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制定全市統一的數據采集和聯網標準;停車場經營者應當采用停車場智能管理系統,并接入全市智慧停車平臺實行聯網管理;智慧停車平臺為進行信息接駁的機動車停車場優先提供停車信息、交通狀況信息、智能化停車誘導等服務。對經營性停車場未按照有關規定接入全市智慧停車平臺的,根據《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機關、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等專用停車場可以自行負責管理運營,也可委托市屬國有企業實現智能化運營。
(五)實行誠信檔案制度。
加強監管檢查,對不按規定履行職責的停車場經營者和惡意逃費的駕駛人通過“信用中國”平臺,客觀評定誠信等級、依法使用誠信檔案,建立信息共享、部門聯動的管理工作機制,促進停車場經營服務水平提升,規范停車場及其經營主體行為,培育優質的經營服務單位,保障良好的經營服務秩序。
公共停車場,指為社會車輛停放提供經營服務的場所(包含市屬國有企業在公共區域設置的停車場)。
專用停車場,指為本單位、本居住區車輛及特種車輛提供停車服務的場所。
1.使用監管:收費停車場標識及收費公示牌完整,收費人員統一著裝,佩戴工作牌;按照發展改革部門規定的標準依法收費,收費標準和收費公示牌一致,統一使用稅務部門監制的專用發票;未經自然資源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配建停車場挪作他用,不得變更規劃確定的停車位,不得改變公共停車場為社會車輛提供停放的用途。住建、消防救援、公安交警等相關部門要進一步督促規范單位、住宅小區等專用停車秩序的管理,確保消防車道的暢通。
2.依法處罰違法違規行為:經營者擅自將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挪作他用的,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處一萬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公共停車場以及收費經營的專用停車場未備案登記的,公安交警部門書面通知進行限期備案登記,經書面通知督促仍不備案的,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四十條處一萬元罰款的處罰。對占用消防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牽頭單位:各縣區公安交警部門。
責任單位:各縣區市場監管、稅務、發展改革、住建、自然資源、消防救援等部門。
(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管理。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是指依法在道路范圍內設置的臨時停放機動車輛的場所。
1.使用監管:收費泊位停車場標識及收費公示牌完整,收費人員統一著裝,佩戴工作牌;按照發展改革部門規定的標準依法收費,收費標準和收費公示牌一致,統一使用稅務部門監制的專用發票;收費泊位因政府舉行重大活動或市政檢修等原因需臨時占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對占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時間及數量予以核實;協調處理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其他問題。
2.依法處罰違法違規行為:對違反《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具有妨害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正常使用等行為的單位及個人,依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處一千元以上三萬元罰款的處罰。未備案登記的,書面通知到轄區公安交警部門限期備案登記,經書面通知督促仍不備案的,按照《隴南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四十條處一萬元罰款的處罰。
牽頭單位:各縣區公安交警部門。
責任單位:各縣區市場監管、稅務、發展改革、住建、自然資源、消防救援等部門。
建立由市政府整體統籌、市級公安交警部門牽頭多部門協同、縣區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實施的常態化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職責和分工,規范停車場管理及相關服務,提升停車場管理的水平。建立停車管理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研究,協調解決停車管理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辦理營業執照注冊登記;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擅自改變主要登記事項或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負責對停車場收費行為進行監管,依法查處有關價格違法行為。
稅務部門:負責辦理稅務登記以及停車收費發票(電子發票)的監督管理工作。
住建部門:負責核發《建設工程消防合格證明》;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停車收費政策制定,并根據社會發展狀況、城市交通運行狀況、停車泊位供求狀況,適時調整完善我市停車收費政策。
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停車場備案、道路內側停車泊位的設置;負責對各類機動車輛在城市道路亂停亂放行為的監管,協助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對公園、綠地、濕地等場所機動車亂停亂放行為的監管;督促經營性停車場將停車位信息接入智慧停車平臺。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協助公安交警部門依法查處擅自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設置影響市容的停車位行為和公共區域停車場內違反城市管理的行為。
最新停車泊位管理方案(優秀15篇)篇十三
1、嚴格執行省、市有關停車場經營管理的法規、規章的規定。
3、車輛每次進入小區和停放時,應與車輛管理員共同檢查車輛狀況。如發現問題,應告知車輛駕駛員并做好記錄。
4、協助公安機關搞好停車場安全防范和檢查登記工作,發現違法犯罪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1、服從管理服務人員指揮,按規定車位停放車輛;。
2、離車前關閉電路,上好防盜鎖,關好車窗;。
3、不得有鳴喇叭,長時間使用遙控器發動車輛等擾民行為;。
4、不得將載有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或污染物品的車輛停放在停車場;。
5、不得拆散部件、大修車輛及排放污染物;。
6、按規定參加機動車輛保險;。
最新停車泊位管理方案(優秀15篇)篇十四
為進一步提升我院停車場管理質量,建立良好的車輛停放秩序,保障車輛停放安全,院區交通暢順,出入有序,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現制訂醫院停車場外包經營管理方案。
醫院總共有車位453個,其中地下停車場145個,生活區:固定停車位98個,醫療區固定停車位180個,露天臨時停車位30個。由于醫院部分樓層裝修,有可能造成停車位數量的變化,其風險由中標人承擔。
限用于醫院員工、生活區住戶、來院就診病人及家屬、等車輛的停放,不對外開放經營(醫院員工車輛大約330左右,目前每臺月保費100元)。
方案一:維持目前停車場管理現狀,收費標準在現行標準基礎上上浮%。
要求營運期間,停車場使用的水電費、地下室機械車位年維保費、停車場管理系統設備設施的維護費、稅費、保險費、相關證照的辦理和年審、公共設施因人為損壞的維修費以及其他不可預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由承包方負責。停車場管理人員的住宿承包方負責安排。
方案二: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xx萬元。
承包方在方案一負責日常相關費用要求基礎上,按有關部門要求,在車場內安裝視頻監控,負責停車場管理系統設備設施改造、重新對院內停車位和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設計制作(將放療中心至水電科前路段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等,所需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方案三: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xx萬元。
承包方在案一和方案二的要求基礎上,負責院內道路改造將車場周邊主干路段改造瀝青路面,具體改造方案醫院負責制定,費用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可根據我院現有的停車場地,在不改變醫院整體規劃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停車難的問題。
醫院正門道閘收費、北門道閘收費、地下停車場管理、自行車停放點、路面巡邏崗等5個崗位,需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西出口道閘7-21:30分收費需安排2人,7至18:30分主要路段車輛指引和停放管理,需安排人員7人(醫院大門進出入口處非法擺賣、車輛亂停亂放管理2人,門診停車場、醫療區東路段車輛行駛指引、3號樓停東場、南樓路段、生活區停車場等部位,在醫院工作時間內安排專人管),共計:24人。
1、承租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經營,遵守醫院的有關規章制度,接受醫院監督、檢查和管理。
2、承租方未經醫院允許,不得對停車場進行任何改造。不得轉租、轉借他人,擅自改變用途或者不服從醫院管理,醫院有權提前收回場地并終止合同。
3、承包方在車輛管理中,不得扣押車輛停放者的證件和財物(若有爭議糾紛應由公安部門或相關部門解決)。
4、在本院停車場所發生的汽車車損、事故,由承包方報交警處置,本院不承擔責任。
5、承包方應按醫院要求,疏導引導入院的汽車到位,按畫線車位到車場停靠,不允許出現車輛亂停、亂放、擁擠、堵車,院內主干道、轉彎路段、出入路口必須通暢、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車輛進出有序;防止車輛停靠丟失和損壞,車場的`車輛停靠安全由承包方負全部責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車輛糾紛、丟失,賠償問題由承包方處理解決。
6、醫院內如發生突發事件,醫患糾份,急救搶救和現場救護等臨時需占用停車場所,承包方無條件服從院方安排和調度,不得拒絕。
7、院內員工、生活區住戶按醫院規定收費。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的來院公務的車輛不得收費(包括: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如公檢法110、119,120急救車、救護車、水電氣、消防監控設施、運送藥品,送血及運輸院方的設備材料等的車輛)。不允許社會救護車在院區停放和轉運病人現象違者將按醫院相關規定處罰。
8、凡載送患者就診,住院或來訪的車輛(包括營運出租車)卸客即離開的,30分鐘以內承包方不得收費。醫院停車場如停車位已滿,應立即出告示,告知車主本車場車位已滿,并安排人員到入口處路面進行車輛疏散。
9、承包方的所有從業人員應在簽約時向醫院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并按規定簽訂履行合同責任書。承包期間,院方如發現承包方從業人員有違紀違章或違反有關規定不服從管理的,院方有權責成承包方換人,承包方應及時更換。
10、要求從業人員應統一服裝并佩戴上崗證,儀容整潔,著裝整齊,文明禮貌用語規范,文明服務,禮貌待人。未佩上崗證及行為不當,有損醫院形象的每次罰款200元。停車場招聘員工需經保衛科備案并考核。
11、承包方自行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車輛停靠許可證,稅務營業執照,并在停車場顯目位置懸掛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輛價格收費標準,收費許可證,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稅金、工商管理費,如未交納,則由承包人承擔相應處罰。
12、承包方應嚴格執行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按稅收管理制度使用發票。不得使用假票和涂改及與單位不相符的票證,不得偽造有關證照和票據,如因違法違規給院方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或在承包期內發生的投訴,由承包人負責解釋、答復,情節嚴重的醫院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13、承包方應依據國家法律和地方有關部門規定,自覺履行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認真做好各項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停車內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和其他化學品。如有違反上述各項約定,將須承擔包括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在內的一切經濟后果和法律責任。
14、承包方在承包期內應保護、維護院區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綠化,停車場的衛生管理由承包方負責且必須符合醫院衛生管理要求,院方如有重要檢查及大型活動,承包方應無條件配合。承包方如有違約或違規,院方將追究承包方責任。
醫院停車場主要用于本院員工、生活區住戶、來院就診病人及家屬車輛停放,不對外開放經營。
1、本院員工、生活區住戶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標準,按醫院規定標準收費,每臺每月100元。
2、接送病人看病的車輛停放,對接送病人看病的車輛,憑該院當天門診或住院有關憑證(當天收費收據、住院押金收據)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標準,按現收費標準收費。
3、對非接送病人看病的車輛,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標準,按二類停車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具體收費標準以物價部門批復為準。
最新停車泊位管理方案(優秀15篇)篇十五
為加強我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規范車輛停放秩序,充分利用城市公共停車資源,促進機動車停車場智能化建設,創造良好城市環境,根據《亳州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安徽省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指導手冊》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以滿足市民合理停車需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規范停車場運營秩序、引導市民綠色出行為目標,立足城市規劃和交通發展,為改善我市人居環境、提升城市運行效率提供有力支撐。
本方案適用于市區范圍內除客運、貨運站場外的公共停車場、路內停車位和面向社會開放的配建停車場。
由亳州交通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和規范,建設本市統一的停車信息管理和服務系統平臺。
(一)平臺功能。
統一的停車信息管理和服務系統平臺集停車場智能管理、市民出行服務、輔助城市管理等功能為一體,通過停車場信息的動態管理和數據分析,向市民提供智能化停車服務,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精細化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二)架構設計。
1.停車管理系統:具備車輛進出場管理、用戶管理、通行數據采集等日常管理功能;
2.新能源充電系統:具備充電樁管理、導航查詢、實時情況展示等功能;
5.信息展示系統:對外展示停車資源分布、泊位使用情況、停車場運營等實時信息;
6.數據分析系統:具備停車時段分布、易擁堵時段路段、泊位使用率、停車場經營情況等數據分析功能,為城市停車場規劃、交通環境治理、停車場經營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三)智慧出行服務。
基于平臺的數據整合和信息發布功能,定制開發手機app、公眾號和小程序,為市民提供停車泊位引導、新能源充電樁查詢、訂單查詢、線上支付、便民信息發布等服務功能。
(一)平臺運營管理。
平臺運營管理主要包括綜合協調、數據管理、平臺接入、平臺維護、制度規范和功能拓展等工作。
5.服務功能拓展:做好市民智慧出行、違章信息采集、城市精細化管理等拓展服務功能。
堅持“誰投資、誰經營、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遵循相關標準規定,綜合考慮區域停車需求,規范開展運營管理工作,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3)配建停車場首先滿足業主停車需求,具備對外開放條件的可參照公共停車場自主開展運營管理。
2.停車場接入:平臺建設運營單位應提供標準協議端口,國有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路內停車位應接入統一的停車信息管理和服務系統平臺,由平臺建設運營管理單位與機動車停車場建設運營單位協商明確運營管理主體。
各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停車場管理運營單位(個人)按照協議端口,通過軟件升級、硬件改造等技術手段打通平臺與停車場之間的數據傳輸通道,保障停車場的信息接入。
3.拓展服務功能:運營管理單位結合停車場實際,合理配置現場管理人員,按照規定規劃建設新能源車輛充電樁等便民配套設施。
4.規范管理秩序:各停車場運營單位依法辦理注冊、稅務登記和收費備案等手續,在出入口的顯著位置設置統一的停車場標志,公示經營管理者名稱、營業執照、停車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和監督電話。
5.規范現場管理:停車場現場管理工作人員應佩戴統一標識,規范文明用語,熟練掌握和操作智能管理設備,定期開展法律法規、管理制度、設備操作、事故應急處理等技能培訓,提升停車服務保障能力。
6.收費服務管理:市區機動車停車場的收費管理根據泊位分布、停車需求、交通擁堵等實際情況,按照市發展改革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實行差異化收費。
7.電子化支付:通過公眾號、小程序、app等多種支付方式,提供即掃即走、無感支付、通行后付費等電子支付手段。
8.經營秩序維護:停車場經營管理單位應協助公安機關和城市管理部門做好違規停車和損壞公共停車設施等行為的教育引導和追責工作。針對違規情節嚴重且依法認定為失信行為的,按照規定納入信用信息系統實施信用管理。
(一)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停車場管理中涉及市容的監督管理,協助做好停車秩序治理工作。
(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停車位的設置管理和相關違法行為查處工作。
(三)住房發展部門負責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配建停車場的日常管理,研究制定居民小區內停車管理機制。
(四)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制定政府指導價標準。
(五)數據資源管理部門負責指導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及接入“皖事通”app等政務服務平臺有關工作。
(六)譙城區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區管委會、亳蕪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負責組織街道辦事處、社區管理中心宣傳停車政策法規,協調處理停車過程中出現的矛盾糾紛,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建設運營的機動車停車場接入信息服務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