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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22篇)篇一
1、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專用保潔柜內備用。
3、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標準或要求,必須有固定的存放櫥柜,并有明顯的標記。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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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22篇)篇二
第一條為保障全體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確保守法經營,依據中心校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是本單位為加強食品安全的自律制度,本單位及進入本單位的經營者必須遵守,不得違反。
第二條本單位保證經營場所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的質量衛生標準。
第三條本單位配備(兼)職食品質量監督保管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建立食品經營臺帳,宣傳落實政府食品質量管理有關規定。
第四條進入本單位的經營者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具有合法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如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等)。建立食品進貨檢查驗收等相應的自律制度。
第五條本單位建立食品檢測人員,配備必要的`食品檢測設備,或委托食品檢測機構對市場內經銷的食品進行檢測。
第六條本單位與場內經營者簽訂食品質量安全保證書(協議),在保證書(協議)中訂立食品質量保證條款及對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貨條款。
第八條本單位協助政府有關部門維護市場經營秩序,發現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或有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時,應及時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
2023年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22篇)篇三
作業是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是課堂教學活動的必要補充。要遵循教育規律、堅持因材施教、嚴格執行課程標準和教學計劃、發揮作業育人功能。作業關系到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是深入推進立德樹人的重大舉措。
二、目標要求。
通過科學合理的有效作業、幫助學生鞏固知識、形成能力、培養習慣、幫助教師檢測教學效果、精準分析學情、改進教學方法、促進學部完善教學管理、開展科學評價、提高教育質量。
作業設計要以提升學科課程核心素養為目標、關聯真實情境、設計多種類型的作業、促進學生形成適應個人終身發展與社會發展的正確價值觀念、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
三、組織領導。
學部成立初中部作業工作小組:
組長:__x。
副組長:__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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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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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x各學科組長。
作業工作小組加強作業全過程管理、每學期初要對學生作業作出規劃、加強年級組、學科組作業統籌協調、合理確定各學科作業比例結構、建立作業總量審核監管和質量定期評價制度。
主要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內容:
(2)明確部門和人員職責、落實工作責任;確保作業設計、實施規范有序、提質增效;
(3)指導、及時檢查作業設計、布置、批改、反饋等實施情況;
(4)組織開展作業設計與實施的教師培訓與教研活動、定期召開會議、進行交流、總結、定期組織開展優秀作業評選與展示交流活動、努力使作業設計、實施富有成效。
(5)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切實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營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圍、合理安排孩子課余生活、與學校形成協同育人合力。
四、職責分工。
教學副校長、學部主任負責學校的作業統籌管理、專業指導、教研組長、備課組長負責本學科作業的學期規劃、研究研討、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班級各學科作業的協調和反饋、學科教師負責作業的具體設計和實施。
五、作業設計、布置、批閱與反饋。
(一)作業編寫。
1.制定計劃。
每學期初、學科組制定學習工作計劃中須包含作業設計的規劃、學科組和備課組教師在集體備課時對校本作業的編排進行專題討論、確定學期內作業范圍、作業要求等基本內容。
2.基于單元設計。
各學科、備課組分單元進行教學設計、備課組長分配好組內教師的備課任務、包括單元作業設計、編寫。根據單元學習目標和學習內容、明確單元作業內容、作業類型、作業頻次、難度結構、預估時長等。
合理設計課時作業、選擇、加工、組織情境素材、形成多種類型的作業、確定必做作業、選做作業、以及作業的評價反饋方式。
3.分工合作備課、設計作業。
(1)建議兩人一組進行同一課的備課和作業設計、便于提升質量。
(2)老師須提前一周備出下周的課、進行作業設計、備課組教研時、通過討論教學和作業設計進行打磨、優化。
(3)單元作業設計說明從單元作業內容及其目標指向、作業類型、作業頻次、類型結構、難度匹配、預估時長等方面表述。
(4)課時作業設計說明依據單元作業設計、從本課時作業的目標指向、素材來源、主要內容、必做或選做、評價反饋等方面表述。
4.提高作業設計質量。
(1)要從“教學設計”轉向對學生的“學習設計”。針對每一課時的學習目標、題目選擇講究“精”、具有典型性、減少學生盲目、重復、無效的勞動、努力培養學生高階思維品質。
(2)教師要提高自主設計作業能力、針對學生實際情況、預判學生完成作業的實際能力、充分考慮學生的興趣偏好和優勢特長、精選作業內容、提供不同難度、不同類型的作業、合理確定作業數量。
a.作業有難度梯度、易、中、難的比例大致為5∶4∶1。但作業難度不得超過國家課程標準要求。
b.創新作業類型方式。
根據學段、學科特點及學生實際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書面作業、科學探究、體育鍛煉、藝術欣賞、社會與勞動實踐等不同類型作業。
為滿足學生不同學情、鼓勵布置分層作業、彈性作業和個性化作業、科學設計探究性作業和實踐性作業、探索跨學科綜合性作業。
力求讓絕大部分學生能及時掌握所學知識、在確保基礎的前提下、注重布置遷移運用作業。鼓勵教師結合實際布置學生自我體驗的實踐性作業、提高學生運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大力提倡自主作業、精準減負、讓學生學會學習、最大程度發揮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新課同步作業中復習鞏固、拓展延伸、綜合實踐的設計比例大致為7∶2∶1。
切實避免機械、無效訓練、減少機械性的抄寫作業、嚴禁布置重復性、懲罰性作業。
精選內容、采取多樣的形式、提高作業的趣味性。
復雜的作業設計評價標準、發揮量規、量表的指引性作用。
教師在布置作業前必須先將作業做一遍、并對學生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預設、以便完善作業設計。
5.控制難度、設計好分層和選擇性作業。
目前階段的課時作業包含必做作業和自選作業。必做作業基于班級大多數同學學情水平設計、面向所有同學、基于教師對學生學情和能力的預設、90%以上同學能夠在90分鐘內完成;選做作業為學有余力的同學設計、這些同學在完成必做作業后可以選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完成。
(二)作業布置。
1.當天的作業在可以在下課時布置或簡要說明、或者學科教師每天通過共同編輯文檔。
2.作業在課活或者晚自習前由各科課代表抄在黑板上。作業內容較長或者其他不便于抄寫的、老師可下發作業條或通過電子屏公示。
3、不給家長布置作業。嚴禁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批改作業。
(三)作業指導。
1.教師要充分利用課堂教學時間和課后服務時間加強學生作業指導、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和時間管理能力、指導學生完成作業、為學生進行個性化的作業答疑指導。
2.允許學習特別困難的學生選擇性完成作業、或適當變換作業完成與呈現形式。
4.培養學生良好學習習慣:
(1)先消化所學。
課外服務時間、有不能理解的、可以通過老師的學業答疑指導、理解所學內容。
(2)獨立完成。
首先要獨立完成作業、能做多少算多少、不會的先空著。
(3)互助學習。
允許通過翻書、查看筆記、參考研究他人作業、請教別人、查看答案等方式把不會題補做出來、即看懂、聽懂補做、同時在題號前打上符號、以提醒自已、及時對標注題進行復習消化。
(4)自我反思。引導學生對典型錯誤進行反思和修正、更好地開展后續學習、促進作業目標的達成。必要時、教師可對作業進行二次批改。
(5)立足整個單元、對課時作業持續跟蹤反饋、指導學生加強過程反思、形成較為穩定的思路和方法。
(四)作業批改與反饋。
1.教師應及時批改作業。教師要對布置的學生作業全批全改、禁止把作業批改等任務轉交給家長或學生。
侮辱的言詞、禁止對作業結果排名公示。
3.根據學生對作業的態度和準確度進行多維度過程性評價、注意培養和保護學生作業的積極性、可在批改中書面表揚、批評或指出存在的問題。
4.建議教師對學生面批作業、通過面批及時發現問題。
5.引導學生借助作業評價單、典型作業互參等方式、實現多角度學習、并對典型錯誤進行反思和修正、更好地開展后續學習、促進作業目標的達成。必要時、教師可對作業進行二次批改。
6.立足整個單元、對課時作業持續跟蹤反饋、指導學生加強過程反思、形成較為穩定的思路和方法。
7.通過作業精準分析學情、采取集體講評、個別講解等方式有針對性地及時反饋。對作業中出現的共性問題、可進行集中講評指導;對學生的個性問題、可進行單獨交流指導;對優秀的作業案例、可通過展示、交流進行表揚激勵、同時示范引領其他同學。特別要強化對學習有困難學生的輔導幫扶。鼓勵科學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進行作業分析診斷。
8.教師及時與學生溝通、了解本學科作業質量、作業量、難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改進。
五、作業協調與統籌。
1.控制作業量。
(1)原則上每1課時1份作業、每1章(單元)1份綜合性作業。
語文、數學、英語每1課時的書面作業量不超過20分鐘、總共不超過60分鐘、其他學科課時作業控制在10分鐘左右、保證學生每天書面作業總時長不超過90分鐘。
(2)周末書面作業時間總量不超過4小時、法定節假日書面作業時間總量由各年級審核、寒暑假書面作業時間總量由學部審核。
2.為便于各班導師統籌本班日常作業量、各班導師為班級作業協調員、其職責是:與學科教師通報作業信息、反饋學生呼聲;具體協調好本班學生的作業時間、日作業量、避免學生做作業忙閑不均或整體作業量過大、過小的現象。
3.各年級主任統籌統籌本年級作業量。
六、作業督導與檢查。
(一)作業檢查。
2.每學期期中、期末由學部作業領導小組開展有關教師作業設計、布置、批改、反饋的學生問卷調查、將其納入對教師專業素養和教學實績的考核評價。作業調查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a.作業量是否適當;
b.作業內容是否太難或太易(即是否依據課程標準、教材和大綱要求);
c.作業題型是否體現多樣性;
d.作業格式是否規范、基礎知識、鞏固練習、能力拓展內容比例是否合理;
e.作業批改是否及時、認真;
f.有無布置懲罰性作業;
h.有否要求家長完成或需要家長代勞的作業或通過網絡下載并打印作業。
對作業調查中發現的各種問題、按學部學校績效考核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將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二)組織開展作業設計與實施的教師培訓與教研活動。
本學期擬每月一次會議、各學科就就作業設計與實施進行交流、總結。組織開展優秀作業評選與展示交流活動、年級、班級和學科每一個月左右組織一次作業展、使作業設計、實施富有成效。
建立評價激勵機制、期末評出優秀教研組、備課組、年級組、學科教師的榜樣。
七、作業研究。
學科組、備課組切實發揮作用、將作業設計作為校本教研重點。
學科組長、備課組長組織教師、利用教研時間、結合日常單元教學開展專項研究。增強研究的系統性、將作業研究與備課組常規教研相融合、將學科教學與作業設計相融合、將課堂學習與課后實踐相融合、對作業的目標設計、內容優化、作業形式、評價反饋等難點開展系列研究、持續優化作業設計與實施。
教研組:研制學科作業設計(水平劃分標準、指標)等模板。組織備課組間交流分享。迭代改進模板、積累作業資源。
備課組:研制指標、設計作業(含試題、答案、評標)。實施作業批改、反饋。
各學科組、備課組系統化選編、改編、創編符合學習規律、體現素質教育導向的作業、定稿后存檔。各年級備課組充分利用數據、對上屆學生單元學習易錯、易混試題統計分析、思考、探討策略、供后續借鑒改進。
2023年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22篇)篇四
1、廚房必須添置“四防一消”設施。
2、要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3、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4、廚房一天打掃三次以上,確保地面無積水、無垃圾。
2023年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22篇)篇五
一、烹調前必須認真檢查食品質量,腐敗變質、有毒有害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食品原料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二、烹調食品燒熟煮透,中心溫度達低于70℃以上,烹調后食品至食用不超過2小時。凡隔餐、隔夜、外購熟食回燒后供應,熟制品應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三、調料符合衛生要求,盛裝調料的容器清潔衛生,使用后加蓋。食品不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四、碗、盤、盆、抹布等用具、容器生熟分開,烹調后的熟制品使用消毒過的餐具、容器盛裝。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湯汁用消毒過的布或餐巾、餐紙揩。
五、煎炸食用油高溫(230℃)多次使用,發現顏色變深或有異味的油脂廢棄不用。
六、工作結束后,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臺面洗刷清掃干凈,做好烹調加工場所的清潔衛生。
2023年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22篇)篇六
一、食堂必須持有效衛生許可證,到期及時驗換。
二、食堂的管理者要經常教育員工樹立健康意識和衛生觀念,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管理經營。食堂的員工要牢記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的思想,在服務質量、服務內容方面要創一流的工作。
三、從業人員按要求如期進行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定期培訓,持合格證上崗。從業人員工作時必須穿整潔干凈的.工作服,堅持每日清洗、消毒一次。個人衛生作到“四勤”。嚴禁在操作間內洗衣物。
四、保持室內外環境整潔、干凈、無雜物、室內地面清潔、無油垢、無異味,垃圾桶及時清運。
五、防蠅、防塵、防鼠設施齊全,室內無蠅、無鼠跡、無蟑螂。
六、各種工具、容器、機械定位存放,用畢及時洗刷干凈,達到物見本色。
七、不制作冷葷食品。肉類、蛋白食品要留樣48小時。
八、各種食品用具要生熟分開,設有明顯標記。
九、不采購、不加工腐敗、變質、霉變、蟲蛀、攙雜使假、標識不全及過期食品。從正規渠道采購食品,并索要許可證。
十、必須采購、使用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食品添加劑。
十一、庫房食品存放分類上架,隔墻離地,防鼠防潮,不混放。冷藏食品放置方法正確、衛生。嚴禁存放有毒物品和雜物。
十二、要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嚴禁食堂以外的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以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保證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2023年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22篇)篇七
一、各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二、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生法》到市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三、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四、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五、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六、學校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七、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2023年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22篇)篇八
1、學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應在第一時間向醫療保健或衛生防疫機構上報,并向中心學校報告(上報時間不得拖延兩個()小時)。
2、應立即組織對中毒師生進行救治,盡快協助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進一步擴大。
3、學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將該事件的詳細情況與處理結果和工作的改進意見書面材料及時上報學校。
2023年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22篇)篇九
為了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預防學校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發生,落實管理責任,保護學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總則
1. 成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劉白玉
副組長:余叔暢? 高建偉? 楊飛
成? 員:行政值日人員、總務處主任、
辦公室電話:8120156
2.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對學校食品衛生的監督檢查,對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3. 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遇到突發事件,由組長迅速向上級主管部門和衛生部門報告,并迅速啟動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不得緩報、瞞報、謊報。
二、學校食堂、服務部食品衛生管理要求
(一)、食品采購索證制度及保管制度
1.采購食品時必須向商家索要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檢驗合格證明等資料備案存檔,以建立健全的臺帳制度。
2. 庫房要由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庫房物資的驗收、出入庫、儲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認真做好出入庫登記。庫房物資實行“先進先出”的原則,并按物資類別決定物資的儲存方式及擺放位置。
3. 庫房管理人員每周對庫房內的物資進行檢查,對地面、貨架、門窗、墻壁進行全面清潔。發現變質、破損、過期等物資要立即進行處理。
4 .入庫干雜調料要分類整理,嚴禁食品與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墻(大于30厘米)、離地(大于20厘米),整齊存放,并標明品名及入庫的時間。檢查生產日期和有效期(保質期),按照“先進先出”發放原則予以發放。
5. 嚴格控制庫房內的溫度,隨時對庫房內的溫度進行檢查,保證通風良好,防止因溫度過高或受潮而引起庫存物質過早過期霉變。
6.庫房內嚴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庫房內存放私人物品及從事與庫房貯藏無關的活動。
7.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溫度范圍的要求,冰箱(柜)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以便于對其內部溫度的監測。
8. 食品冷藏、冷凍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存放,應有明顯區分標志。
9. 食品在冰箱(柜)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使用時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10.嚴禁采購腐-敗、變質、過期及標識不全的食品。
(二)、食品加工烹調制作管理制度
1. 操作人員更-衣、洗手后,方可進入操作間進行加工,防止二次污染。
2. 加工前認真驗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質量,嚴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 待加工原料進行清洗后,分類存放,按存放時間進行先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4. 加工植物類原料,應根據菜品及烹調的具體來定。對蔬菜原料進行撿摘剝削等加工處理;對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時浸入水中,瀝干水分,存于相應盛器內。
5. 水產品和肉類產品加工應除盡污穢雜質,按用途進行原料加工,加工后嚴禁落地存放。冷凍食品應解凍后進行粗加工,加工時避免損傷鮮活水產品肉質。
6. 活禽類加工應放血完全、褪毛干凈、取內臟徹底;肉禽類清洗后無血、無毛,魚類清洗后無鱗、鰓、內臟,保持清潔衛生,不同原材料進行分開加工,防止污染。
7. 配備有蓋的污物桶,每日工作后垃圾日產日清,污物桶存放點隨時保持干凈整潔,定期進行消毒殺菌。
8烹制前,必須對烹制材料進行檢查,嚴禁烹制變質食品及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9. 熟食品應存放在專用的經過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10. 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過四個小時的熟食品,回鍋后應徹底加熱煮透方可供應。
11. 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調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臺面清潔整理干凈,地面清掃拖凈。
12. 廚房管理人員下班時,應檢查各功能區域的衛生狀況,并做好記錄。
(三)、餐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1. 餐廳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須放在適量的消毒液中進行浸泡,浸泡時間為15—30分鐘;不能進行浸泡的不銹鋼桌、不銹鋼架等用具必須定期用適量濃度消毒液進行擦拭。清洗餐具、用具時,應做到“四池分開”,并在水池的明顯位置注明標識。
2. 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過程中須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沖洗”,不得減少任何環節。
3. 清洗時,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滌劑,注入熱水,將洗潔劑攪拌均勻,水溫控制在40℃。;在將餐具、用具內的雜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鐘后進行清洗。
4. 洗凈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應放入蒸車內進行消毒,蒸汽溫度大于或等于95℃,蒸煮時間為15——30分鐘;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須用藥物浸泡進行消毒(藥物濃度參照說明書),浸泡時間為15—30分鐘。
5. 對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須收回洗碗間用清水沖洗,進行消毒后,方可再用。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干燥后,應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蓋封閉,防止細菌浸入。
6. 洗碗間及消毒間必須保持整潔、衛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氣體、污物、易爆物品等。
7. 下班時,承包者應鎖好餐具間及洗碗間的門窗。
(四)、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制度
1.員工須參加基礎衛生培訓、持有效健康證后方可上崗。
2.健康證到期再行體檢的員工,檢查未合格的應立即停崗,停崗期間禁止進入加工間、禁止與原材料接觸。
3.員工在崗期間,健康證原件交個人保管,其復印件交學校食品專職管-理-員統一存檔管理,以備查閱。
4. 健康證到期而未辦理的員工,應立即組織辦理,直至領取新的健康證后方能上崗工作。
5. 學校食品專職管-理-員須經常對從業人員的個人健康、衛生情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
(五)、衛生檢查及餐廳衛生管理制度
1 . 學校食品專職管-理-員每天不定時地對食堂及餐廳的大廳、外廳、后堂、用具、設施設備進行抽查,并對存在的問題作好記錄,及時向食堂及服務部承包人提出改進意見。
2 .強化督查。每天堅持學校行政值日人員巡查登記匯報制度,及時填寫辦公室制定的行政值日填寫表中有關學校衛生安全日督查記錄表,如遇重大事件,當天值日行政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內向校長匯報,做到早發現,早處理,否則視為當天值日人員對食品衛生監管不力,責任自負。
3 .食堂、餐廳及各部門衛生狀況經多次通報仍未落實和完善的,學校食品專職管-理-員有權對食堂及服務部承包人進行批評和相應處罰。
4 .所有檢查資料須在部門主任和校長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5 .餐廳衛生由專人負責,定崗、定人、定區域。
6.餐廳每日清潔1—3次,每周定期進行衛生大掃除,并用消毒劑全面消毒,并指定專人進行管理。
7.員工在工作時,著裝要穿戴整潔,不得留長發、長指甲;不得用雙手接觸或沾染所盛裝食物的容器內部及食物成品,盡量使用專用的夾子、勺子等用具進行采用。
8.餐廳工作人員在上班前和入廁后,要徹底清潔、消毒雙手,保持雙手清潔衛生。
9. 擺放在餐廳的保潔設施應清潔衛生,非食品用具不得與食品用具混放。
(六)、食物留樣及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1.提供的每餐每樣食品都必須由專人負責留樣。每樣食品必須留足150克,分別盛放在消毒的餐具中。留樣食品取樣后,必須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內,以免被污染。
2.留樣食品冷卻后,必須用保鮮膜密封好(或蓋上),并在外面標明留樣時間、品名、餐次、留樣人,貼好標簽后必須立即存入專用留樣冰箱內。每餐必須作好留樣記錄,便于檢查。
3.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時間到滿后方可倒掉。
4.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其他食品。
5.經營場所發生食物中毒,應立即向衛生部門報告,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6.停止食物銷售,保護現場,封存可疑食品,關閉有關通道,控制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出、接觸。
2023年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22篇)篇十
為了加強我校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加強安全措施,規范安全管理,有效地防止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法律法則,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所有食品必須從正當渠道購進,并且所要對方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和進貨票據,絕對禁止“三無”產品,流入學校食堂,學校經常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凡查出有三無產品,責任承包人清退出校,所進蔬菜必須新鮮無腐爛現象。
2、食堂、內外環境整潔,設備布局合理、有序,并經常檢查四防一消設施是否損壞和夠用。
3、食堂所有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無證不得上崗),并每年度推動性健康檢查,凡患有疾病、傷害、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性皮膚病或其他傳染病的.承包人必須通報學校,并責令其離崗,治愈后方可上崗。
4、學校若發生中毒事件,各班應立即向學校報告(五分鐘內),以便學校采取應急處理措施。形成傳染病或食物中毒報告制度。凡遲報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班主任負主要責任。
5、各班在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的同時,要重視學生的防疫工作,積極配合衛生部門的預防接種工作,保證學生在自愿基礎上接種,并將此項工作納入班級日常管理中。
6、食堂對每頓飯菜必須留樣,并保存24小時。
7、學校每天必須督促學生宿舍對學生開水的供應,保持鍋爐的清潔,嚴防腸道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
2023年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22篇)篇十一
(1)單價在800元以上、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為固定資產范圍。
(2)單價不足800元、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類財產、如課桌椅、床、辦公桌、各類柜子等學生、教師使用的固定用品、也列為固定資產。
2、學校的固定資產由總務處統一分類編號、并由校產管理員建立固定資產一級臺帳、附單件明細卡片:計算機、舞音美室、體育室、電工室、物理實驗室、生化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食堂等部門、由專管員建立相應的二級臺帳并負責管理。其他固定資產實物由總務處校產管理員建立二級臺帳、由使用人(部門)負責保管。
3、新增財產、應由總務處采購人員填寫入庫單(一式三份、總務處留存一份、附發票交財務一份、專管員一份)、校產管理員驗收簽字后、方能列入固定資產臺帳。
4、總務處的臺帳、每學期應與財務部門的固定資產臺帳、各專管員的二級臺帳核對一次。每學年學校對固定資產清點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5、固定資產增加、減少、轉移、須報總務處負責實施。未經總務處辦理手續、任何人不得自行處置。
6、根據各部門工作需要、如需調配固定資產、由總務處填寫調用單、調入部門負責人或專管員簽字領用、并調整各級臺帳。
7、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教室課桌椅、寢室床鋪及其有關設施由總務處負責配置和調整、每學期由班主任、學生寢室生活指導老師向總務處校產管理員辦理借用手續、填寫財產登記表一式兩份、總務處校產管理員和用物責任人簽字、各存一份備案、每學期總務處對財產保管情況組織檢查驗收。
1、計算機、舞音美、體育、電工、生化、圖書閱覽、食堂等專業的教學用品、用具管理參照本制度執行。
2、各部門專管員必須建立抵值易耗品臺帳、耐用品并附明細帳。所有物品都應及時列入臺帳。
3、因辦公、教學需要的抵值易耗品(耐用品)由專管員填制借用單、借用人簽字并注明借用理由、使用結束后應及時歸還。消耗品由使用部門(人)簽字領取使用。
4、各班清掃用具、要實行包干辦法、確定用物定額、超額不補。
5、各部門專管員按月填報物品進出庫報表。各部門專管員應于每月初進行一次庫存清點、并將上月物品的入庫、出庫及庫存情況月報表報總務處。如出現帳實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
6、總務處應妥善保管原始憑證、入庫單、出庫單、月報表等、并裝訂成冊。
三、財產采購、驗收、入庫制度。
1、凡需新增或補充的財產、由請購人提前三天向總務處領填請購單、經處室負責人審核、分管校長審批。總務處組織人員采購。屬專用物品、由使用人參與采購、負責質量、數量、規格選擇。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商品報財政部門審批后由學校采購小組根據有關規定進行采購。
2、添置的財產如屬國家專項控制商品、需先辦理控購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購置。
3、凡新購入的財產、應由總務處采購員填寫入庫單(一式三份、總務處留存一份、附發票交財務一份、專管員一份)、經保管員對數量、質量、規格、單價等進行驗收簽字、請購單方可報銷。
4、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維修材料、衛生清潔用品由總務處校產管理員驗收登記:文體用品、實驗用品、圖書資料、實習材料等低值物品購入時由部門專管員驗收登記。
四、財產的出借與賠償制度。
1、學校一切財產、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借、出租、如確實需要借用、調出的、必須經領導研究決定。
2、批準借用的財產、必須辦理借用手續、注意愛護、精心保管、按期還回、照價賠償。
3、離退休及調出人員要自覺歸還自己領用和借用的公物、不得轉借他人或私自拿走、否則不予辦理手續。
4、所有人員、都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產、故意破壞或不負責而破壞的、要追究責任、照價賠:情節嚴重者、加倍處罰。
五、財產報廢、變賣制度。
1、不能再使用和再修復使用的固定財產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由總務處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鑒定后辦理相關手續、并報分管校長批準:大型、貴重設備報有關部門批準、并注銷合同。
2、抵值易耗品(耐用品)、由專管員統一收集并造冊上報總務處、由總務處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鑒定后辦理相關手續、并報分管校長批準、并注銷臺帳。
3、任何個人無權決定固定資產變賣價格。凡要變賣的固定資產、分兩步走、第一步由學校相關人員確定基礎價格、第二步由相關人員根據學校內的基礎價格與購方確定變賣價格變賣、報分管校長審批再作變賣。學校固定資產收入、均納入“專用基金”核算。
六、財產移交制度。
1、校內保管員、各實驗室管理人員、各類財產材料使用人、因工作變動、學校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要求帳物相符后、方能接收。
2、移交中實行按帳點物、逐件核準。凡有外借的、概由移交人追回、接收人不接收空帳。移交中發生帳物不符時、移交人應寫出書面報告、學校作出相應的處理意見、方可辦理移交手續。
2023年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22篇)篇十二
1、食堂管理員每天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潔的分工安排。(消毒情況有表格記錄)。
2、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嚴格執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須在專用水池內進行。
4、蒸汽消毒時,保持溫度100攝氏度,作用10分鐘以上。
5、采用含氯制劑消毒時,使用有效氯濃度為250mg/l,作用5分鐘以上,消毒時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須全部浸沒在消毒液中。
6、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劑必須是取得衛生許可的產品。
7、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應儲存在專用的密閉保潔柜中備用。保潔柜應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8、保潔柜不得置放其他雜物或私人物品。
2023年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22篇)篇十三
__培訓學校依據公平、公正原則、盡最大努力體現多勞多得、能者多得、調動教師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更好的促進學校、教師員工共同發展、特制定以下工資制度標準。教師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課時工資、獎金四部分組成。
一、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的核定以學歷、教齡和現實的教學能力為依據由校長考核確定。
1、實習或試用期的基本工資__元。
2、大專及以上學歷__元—__元。
3、基本工資按__%逐年遞增(做滿一年以上開始計發)。
4、每月固定__元的住房伙食補貼、(已經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二、崗位工資。
1、招生負責人崗位工資__—__元/月、每學期招生計劃完成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崗位工資。
2、教學負責人崗位工資__—__元/月、每學期教學計劃完成各項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一學期崗位工資、教學出現失誤或其他嚴重問題、扣發崗位工資。
3、任教師崗位工資200元/月。如日常考核無遲到早退、缺曠課等情形、可拿全額崗位工資、如出現違反教師管理制度、根據相關制度扣罰崗位工資。
三、課時工資。
小班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__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__元課時計算。小升初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__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__元課時計算。一對一課時費:小學__元每課時、小升初__元每課時、初中__元每課時、初三__元每課時。如果出現學生中途無故流失現象按每生__課時扣發課時費、小升初按__元課時扣發課時費。(一對一收費標準小學__、小升初__、初中__、初三__)晚輔:按實收每月總金額的__%發放給科任老師。
四、獎金、提成。
1、招生獎勵:按學生繳費總數金額的__%提取作為老師的獎金。獎金計發時間跟每月工資一起發放。獎金發放標準見附件一。
2、續班獎勵:下期每續班一人按實收金額__%獎勵。續班人數超過__%的按實收金額__%獎勵。附件一:__招生獎金發放及分配標準為激勵老師招生熱情、本著多勞多得、公平有序的原則、學校決定對招生老師實行獎金制度。因工作中存在交叉點較多、為了避免因獎金分配問題產生糾紛、特別制定此標準。獎金嚴格按標準公開發放。分配標準:
1、本班學生續學、本班學生家長介紹、本班學生介紹的學生獎金歸任課老師。
2、經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系上門并未經試聽即交費的學生歸招生老師。
3、自動上門未經試聽即繳費的歸接待老師。
4、經__招生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系的學生經試聽后繳費的學生獎金歸任課老師。
5、因試聽不滿意或不通過無法講試聽課而由其他老師帶課的學生獎金歸代課老師。
6、由學校組織活動現場報名的學生獎金參加工作的老師平均分配。
7、經老師個人溝通上門試聽其他老師課的學生獎金歸兩人共同平均享有。
2023年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22篇)篇十四
__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是____縣教育局嚴格審批、允許辦學、并具有教學資質的民辦教育機構。為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加強學校、民辦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為保證各位學生學好樂器的同時、也希望和祝愿孩子們健康、快樂的成長、__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決定進一步規范、強化安全管理。特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擬定以下責任。
1、學生上課、練琴時家長必須按時接送、__琴行不負責接送學生。
2、正課時間最長為60分鐘(補課時間要短)、具體的上課時間由__琴行與家長商定、正常上課時間定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師及調動授課時間之權利、除特別通知外。如有特殊情況__琴行會提前通知家長。故每位學生應遵守上下課時間、規定課前最多提前10分鐘到達;如有事不能來上課、家長應提前給老師打電話或通過其他方式請假、否則不給補課。
4、若假期間提供免費練琴輔導、請家長自由選擇、錯過不補。
5、家長應該監督和鼓勵孩子刻苦練琴、每天至少一小時、按時完成老師留下的作業;學樂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師只負責教會怎么去彈奏、怎么把握節奏、音準、感覺、每節課能保證學生理解、其余時間需要學生花時間練習、學樂器乃手上功夫。
6、請注意學樂器不一定是每節課都會有新內容。
7、不允許任何學生在教室里嬉戲、打鬧。如不遵守規定、損毀任何物件由監護人原價賠償。
8、不準在教室里飲食、大聲談笑。
9、上課時間不準接打手機、家長請調靜音或去教室外接打電話。
10、不許亂動教室里的每一個電源插座、當心電擊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災、一旦發生意外后果自負。
11、私人財物自行保管、如有損失、本琴行恕不負責。
12、在練琴期內不能影響其他人的學習、練琴完畢應關好燈、空調、蓋好琴蓋、然后安靜離開。
13、請自覺繳納學費、如繼續學習下期課程、須在本期最后一節課繳交下期學費。
14、在__琴行購買的所有樂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務(免費上門調試、安裝、保養等)。非本琴行購置的樂器不提供上門服務、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調試費用。
2023年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22篇)篇十五
一、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二、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市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三、食堂、小賣部從業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四、所提供食品應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狀。嚴禁購入腐敗生蟲、過期變質、假冒偽劣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師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五、用水必須符合國家現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
六、學校食品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應當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須清洗、消毒。
七、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2023年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22篇)篇十六
第一條 為規范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安全管理工作,保護師生員工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和學校公共財產安全,維護高校安全穩定和校園正常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省高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高校安全管理包括校園內部及學校組織校外活動的安全管理。
第四條 高校安全管理工作貫徹預防為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方針,遵循“誰主管、誰負責,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
第五條 高校安全管理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門、公安機關的指導和監督。
第六條 高校安全管理包括下列任務:
(一)開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師生員工的法制觀念、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應納入教學計劃并記學分。
(二)維護校園穩定。嚴防境內外敵對勢力、非法宗教勢力、民族分裂勢力等對高校的滲透、煽動和破壞活動;及時處置各種不安定事端和突發性事件;協助國家安全、公安機關調查與處置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調解處理內部矛盾糾紛,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三)嚴格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和治安、消防、交通、信息網絡、公共衛生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管理措施,消除各種安全隱患,防止發生各類案件或事故。完善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果斷及時地處理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突發事件。
(四)協助查處案件。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校內及與學校有關的刑事、治安案件、安全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及校園安全的情況;保護發案現場并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校內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對校內有輕微違法行為但尚未構成犯罪的人員進行幫助、教育。
(五)參與綜合治理。參加所在地區組織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維護校園及周邊秩序。
(六)完成其他安全管理任務。
第七條 高校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一)高校安全管理工作實行黨委領導、校長負責。高校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組織領導高校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組織機構,健全管理制度,提供條件保障。
(二)分管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組織實施高校安全管理工作;其他校領導實行“一崗雙職”,負責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具體落實高校安全管理工作。
1.制定高校安全管理制度,監督檢查安全管理責任制的落實;
2.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制定各種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4.負責校園安全巡邏檢查和保安隊伍管理,監督指導物業部門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5.維護校園穩定和治安秩序,依法制止違法行為,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校內及與學校有關案件、事故的偵查、處置工作。
6.會同學校信息主管部門按規定及時報送學校安全信息。
7.制定重大活動的安全方案,依法報批,經同意后組織實施。
(四)高校下屬單位(部門)和其他駐校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部門)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落實學校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
第八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一)掌握高校安全工作情況,制定高校安全工作目標,督促高校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規定;
(二)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高校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督促、考評獎懲;
(三)指導高校開展安全教育培訓;
(四)指導高校制定安全應急預案,有效防范和妥善處置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
(五)匯總學校安全信息;
(六)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工作。
第九條 公安機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三)指導并協助高校處理校園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
第十條 高校應當建立健全維護校園穩定、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消防、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等工作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校內有關部門和單位共同做好維護學校安全穩定工作。
第十一條 高校應當獨立設置安全管理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和高校管理制度,履行校園安全管理職能。學校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和安全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變更,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高校應當按照不少于師生員工數的1‰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并按規定落實崗位風險津貼;按照不少于師生員工數的3‰配備保安員;安全管理人員、保安員、建筑消防設施操作人員等應依法參加職業技能培訓。
第十三條 高校應當配備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辦公、交通、通訊、防護等場所、設施、裝備;除人員經費和專項建設費用外,每年用于安全管理的業務經費應予以足額保障。
第十四條 高校下屬單位(部門)應當設立相應的安全管理機構或明確專人負責本單位(部門)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高校應當設立心理健康教育咨詢機構,負責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咨詢與疏導等工作,對校內心理危機事件進行緊急干預。
第十六條 高校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值班、巡邏、守護制度;
(二)重要部位、貴重物品和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三)消防、交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四)保密管理制度;
(五)涉外安全管理制度;
(六)大型活動、公共場所管理制度;
(七)教學、科研、實習、實訓安全管理制度;
(八)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九)請銷假制度;
(十)安全管理工作檢查、考核、獎懲制度;
(十一)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十二)事關學生安全的重要信息告知制度;
(十三)安全防范設施使用、維護制度;
(十四)飲食衛生、疾病防控等公共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信息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維護內部穩定管理制度;
(十七)應急預案制度;
(十八)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 高校應當結合實際,對下列內部重要部位、場所采取實體防護措施:
(二)在校園圍墻等周界設施上設置防攀爬裝置;
(五)對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供油等場所、部位應當設置相應的實體防護設施。
第十八條 高校應當對下列內部重要部位、場所采取相應的技術防范措施:
(六)校園安全技術防范建設所涉及的技術系統配置,應當采用成熟、可靠的技術和設備,選用的產品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并經檢驗或認證合格;技術防范設施的勘察設計、方案論證、安裝施工、竣工驗收等應當符合國家、行業和省有關標準、規范、規程。
第十九條 設置實體防護設施、門禁控制等裝置,不能妨礙緊急情況下的逃生。
第二十條 高校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在消防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在主要道路設置醒目的交通標志、標線。
第二十一條 高校校園網應當建立符合公共安全行業標準的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記錄并留存有關用戶日志信息;校內重要信息系統應當按照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要求,落實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有效防范計算機病毒、網絡入侵和攻擊破壞。
第二十二條 高校儲存民用爆炸物品、化學危險品、放射源等場所的安全防范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
第二十三條 高校財會室(財務中心、結算中心)應當按照《江蘇省單位財會室安全防范工作規范(試行)》的要求,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第六章 應急管理
第二十四條 高校應當建立健全預警機制,制定和完善重大自然災害、重大安全事故等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第二十五條 高校應當組建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快速反應隊伍,定期進行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做好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物資準備。
第二十六條 教育主管部門、公安機關、高校應當將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考核評比內容,健全獎懲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七條 對在高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教育主管部門、公安機關、高校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八條 對因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傷殘或者死亡的,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評定傷殘、批準烈士的規定給予相應的待遇。
第二十九條 對高校內部存在的安全隱患,公安機關應當依法責令相關高校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公安機關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教育等主管部門取消其評優資格。對不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導致發生重大案件、事故或者造成學生、教職工傷亡的,依法追究單位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 在高校管理范圍內的其他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遵守高校安全管理制度,服從并配合管理。
第三十一條 中等職業學校安全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由江蘇省教育廳、公安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2023年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22篇)篇十七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根據我國《高等教育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食品衛生法》、《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安全包括校園范圍內的道路交通、食品衛生、危險品、消防、生產、校內設施(宿舍、教學設施等)、集體活動、健康衛生等涉及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第三條 學校安全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分工負責、責任追究、獎懲并重、長效管理、科技防范的原則。
第四條 各部門、單位的黨政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單位的安全工作責任人,全體教職工都是安全工作者。各部門、單位應建立和完善各級安全責任制,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第五條 學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實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師生員工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預防在學校實施的教學科研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內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學科研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并造成師生員工人身、財產損害后果的事故,確保學校師生員工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不受損失。
第六條 學校成立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日常辦事機構為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保衛處。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依本規定對學校安全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負責對事故責任進行認定和獎懲。
第七條 各部門、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做好有關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各部門、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對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和抵制。
第八條 負責安全管理的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工作人員負有下列職責:
(一)貫徹國家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制訂安全規章制度和工作、實驗規程。
(三)開展安全工作檢查、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整改。
(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工作的經驗。
(五)其他安全工作。
第九條 具體分工原則如下:
(一)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負責安全保障體系和危機處理應急系統。
(二)團委:負責對學生社團組織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三)學生處:負責學生安全教育、集體活動等安全及心理健康咨詢、輔導。
(四)保衛處:負責校園道路交通、消防、校園治安等安全。
(五)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負責實驗用危險品管理、實驗室設施設備等安全。
(六)總務處:負責教學、實驗、行政和生活用建筑物及其設備設施、校園道路基礎設施、校園環境衛生、園林綠化、防汛防風等安全。
(七)體育部:負責體育活動、體育器材和活動場所安全。
(八)后勤產業集團:負責飲食衛生、學生宿舍、校車的安全,以及供水、供電、供氣等設施的安全。
(九)醫院:負責醫藥衛生、防病防疫、食品衛生監督等安全。
(十)基建處:負責對在校園內施工的各類施工單位和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監督施工單位建立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生產。
(十一)其他部門、單位負責本部門、單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第十條 各部門、單位應加強對學生和教職工開展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內容包括:
(一)交通安全教育。
(二)消防安全教育。
(三)飲食衛生安全教育。
(四)防盜、防騙、防搶、防傷害教育。
(五)用電安全教育。
(六)實驗、實習及社會實踐安全教育。
(七)體育運動安全教育。
(八)勞動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
第十一條 根據地域、環境、季節特點,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安全教育滲透到教學、社會實踐、日常生活及各類大型活動中。將放假前、開學初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時段,重點向學生介紹水陸交通安全、飲食衛生、校內外活動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護知識,組織消防逃生演習等。
第十二條 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詢工作,幫助學生克服心理壓力,防止和減少學生因心理疾病而發生的他傷、自傷、自殘事故。
第十三條 加強對駐校工程隊和其他施工單位的安全教育與管理,在協議、合同中明確有關安全教育、管理規定、安全責任以及違約責任,日常管理中一旦發現違反規定和協議的行為要嚴格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加強校園安全文化建設,充分利用學校的宣傳教育陣地和設施,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第十五條 各部門、單位安全工作分管責任人、安全工作管理人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應接受安全培訓且考核合格。
第十六條 校園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點工作,要求如下:
(一)嚴格按性質劃分交通區域。做到施工區域與教學區、生活區隔離;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適當隔離,如設置專門的步行道路區域等。
(二)交通主干道要設置明顯的交通標志標線,如限速、禁鳴、分道線等。
(三)機動車道要設置合理、適當的減速裝置,限制校內機動車輛的行駛速度。
(四)切實改善校內的交通環境,如路燈照明、斑馬線、清除遮擋司機視線的綠化等。
(五)嚴格進行日常管理:交通高峰時段,一些主要路口要及時派人員到現場維持交通秩序;加強校門門衛的管理,工程車、外來車輛進出校門要嚴格實行進出登記制度。
(六)校園道路應保持暢通無障礙,道路施工應事先報基建處、總務處、保衛處審批,施工現場應設置隔離帶,并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加強道路設施日常管理,及時消除影響通行安全的隱患(如窖井蓋缺失、路燈缺損等)。
第十七條 加強飲食衛生管理,規范食品加工流程,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嚴防食物中毒、傳染病以及投毒破壞行為的發生。
食堂設施設備及食品采購、運輸、加工、出售、儲存等環節應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要求,采購食品必須索證,嚴把食品質量關。嚴禁從無衛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處購進食品,不得允許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在校內經營食品,堅決杜絕過期、變質、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進入校園。
食堂工作人員應經衛生防疫部門批準,實行持證上崗,并進行定期身體檢查。不得聘用傳染病原攜帶者或患有傳染病的人員從事食品加工經營。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十八條 各部門、單位應加強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等危險品的管理。各部門、單位危險品使用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危險品的特性和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嚴格按要求開展實驗研究工作。各種危險品應存放在危險品庫或專用危險品櫥柜內,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對危險品的領用、消耗,各單位應隨時登記。危險品的廢棄物應分類收集、統一處理,不得隨意傾倒丟棄。
第十九條 加強消防和用電安全。各有關部門、單位應按規定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食堂、學生宿舍、營業場所等人員密集的防火重點場所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材完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能熟練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設置人員疏散指示標志。開展夜間活動(包括上晚自習等)應有完好的照明設施和停電應急措施,確保緊急情況下師生的安全撤離和疏散。
第二十條 保衛處是學校負責消防安全的部門,負責對學校的建筑設施根據建筑性質、使用用途等擬定和細分防火等級,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針對不同情況制訂防火規定和防火方案,并配備消防器材,指導和監督使用單位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保持完好狀態;開展防火安全教育與培訓,組織防火演練,制訂防火應急預案。對新建、改建、擴建等建設項目進行消防安全審查、竣工驗收等。
第二十一條 加強教學、行政和生活用建筑物的管理和監控,為師生創造良好學習、生活環境。學校校舍的設計、建設、使用及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的配備應嚴格按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進行。凡未經質檢和消防安全部門驗收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一律不得使用。
第二十二條 總務處應定期對教學、行政和生活用建筑物勘驗檢查,發現險情(危房、危樓、危墻、危廁等)應立即報告分管校領導。凡經區(市)以上建設部門鑒定的危房(c級和d 級),應立即停止使用,制定修繕計劃和方案報有關部門,盡快修繕、加固或翻新。因校舍改建、擴建、改變用途等引起超載變化或超過設計年限的,應書面上報分管校領導,及時予以處理。應加強對電源、電器、電網及散熱器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電線老化等問題引發事故。
第二十三條 體育器械、運動場所、實驗設備等教育教學設施應嚴格按照安全和衛生標準配備,并定期進行檢修。
第二十四條 加強校外集體活動的管理。組織教職工參加的各種大型活動應以安全為原則。組織學生參加各類實習、實踐活動、公益活動等各種集體活動應以安全、就近為原則,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逃生應急方案。
第二十五條 實行大型活動批準制度。組織學生到外地或較遠地方旅游及各類實習、實踐、社會公益勞動等大型校外集體活動,應經本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組織學生參加集會、結社活動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報有關部門批準。學校在教學計劃外安排的學生外出活動,應經分管校領導批準。在外出前應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配備足夠的教師帶隊。對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嚴禁組織學生前往。
第二十六條 組織學生參加實驗、勤工儉學等活動應堅持力所能及、確保人身安全的原則,健全安全操作規程,有針對性地進行勞動安全教育、組織紀律教育,加強勞動保護。
第二十七條 加強車輛管理,機動車輛應符合安全標準。嚴禁租用證件不全、車況不良等不符合規定的交通工具。嚴禁聘用無證和技術不良的司機,嚴禁超載運行。如遇風、雨、雪、霧等惡劣天氣按規定必須停運的,應堅決停運。
第二十八條 凡在校園、禮堂、飯堂、教室、體育場、體育館等場所舉辦文藝演出、放映電影錄像、進行體育表演或比賽等活動,必須按照本規定,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維護好場內外秩序,保障活動的正常進行。舉辦文體活動,主辦單位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措施和方案的組織實施,保衛處負責監督。各部門、單位組織的校內大型活動應注重安全防范。
第二十九條 對學生自發組織的探險活動要加強引導。
第三十條 學校衛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改善學校衛生環境和教學衛生條件。加強對傳染病、學生常見病以及心理疾病的預防和治療。
第三十一條 加強對體育課教學等體育活動的組織工作以及運動技術要領、準備、整理活動等方面的指導與安全保護,防止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學校體育課教學內容應符合教學大綱要求,符合學生年齡、性別特點和地理、氣候條件。
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對不適宜參加體育競賽、軍訓以及其他劇烈運動的學生,應告知學生及其家長、老師,并按規定不安排其進行相關活動;對被發現因心理、精神問題而不能進行正常的學習、生活的學生,應按規定的程序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在保證學生安全的同時,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配合家長對相關學生進行后續的監護、治療。
第三十二條 學校應嚴格執行學生集體服用藥品的有關規定,按衛生部門要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學校對學生常見病、傳染病及某些重點疾病組織學生進行群體性預防用藥,應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經當地衛生、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必須堅持學生和家長自愿參加的原則,同時必須有衛生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并密切注視學生有關不良反應及副作用發生。
第三十三條 加強校園治安秩序的管理。保衛人員應堅持晝夜值班,節假日、重大活動時期學校領導應輪流值班。對重大滋擾校園治安的.事件,應立即向主管校領導報告,并積極予以制止和處理。
第三十四條 加強門衛管理,建立外來人員進出登記制度。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進入校園,不得擅自進入辦公室等場所,各部門、單位應防止各種破壞行為的發生。
第三十五條 加強學生宿舍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十六條 加強財務管理和固定資產管理。對重點部門和要害部位,落實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防止因管理不善發生失火、失竊等事故。
第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團體或個人,需占用校道或學校場地進行各種活動(如學生社團活動、各種宣傳、經商等),必須經相應的主管部門審核,并報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批準方可進行。
第三十八條 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切實做到層層有目標、人人有責任、事事有人管。
第三十九條 各部門、單位應建立安全制度,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檢查本部門、單位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隱患。各二級單位根據本規定制定安全事故的危機應急預案,明確應急職責,成立應急隊伍,進行應急預案演練等。
第四十條 建立完善學校安全工作常規管理制度。各部門、單位應對教育教學、科學實驗等工作的各個環節提出安全要求,并對校內安全防范重點環節和重點區域加強管理,預防和消除教學科研等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第四十一條 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檢查制度。有關部門、單位應定期對校舍(含食堂)、體育設施、消防設施、各種儀器設備安全狀況及學校衛生保健品、化學藥品、食品衛生、安全警示語等進行全面檢查。特別在開學前、惡劣天氣之前等,應加強重點防范,杜絕事故發生。各部門、單位應定期與不定期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督查,對存在問題應立即整改。
第四十二條 建立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每學年的工作總結應有安全工作的內容。學校將安全工作作為管理、評估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應實施獎勵。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凡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個人及所在部門一律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第四十三條 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將事故發生情況報告學校職能部門和主管校領導。
第四十四條 發生師生員工傷亡、國家財產重大損失的重大或特大安全事故和群體性傷害事故以及危害社會安定的重大事件,應立即報告主管校領導。
第四十五條 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立即聯系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門,全力組織搶救,力爭使損失和影響減小到最低程度,并盡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有關責任人不得在事故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四十六條 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第四十七條 重大突發事件一旦發生,立即啟動學校《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行動方案》(或其它預案),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各級領導、有關人員按預案行動,負責對重大突發危機事件進行緊急處理。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以及各有關部門、單位安全責任人,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造成經濟損失的,并追究其經濟(民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本規定要求開展安全教育,因學生缺乏相應安全知識,致使事故發生且情節嚴重的。
(二)未按本規定要求建立安全工作制度,未履行管理職責、管理不善,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
(三)未按有關法規要求實施校內設施建設和管理,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
(四)未按本規定要求組織開展校內外活動,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
(五)未按有關規定要求組織體育教學和課外活動、開展學校衛生工作,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
(六)未按本規定要求加強校園秩序管理,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
(七)對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的。
(八)對事故未及時組織處理或阻礙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的。
第四十九條 對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或責任人,按《廣東工業大學業績金分配方案》扣除部分或全部業績金。
第五十條 本規定自2007年1月5日起施行,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2023年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22篇)篇十八
1.凡本院師生員工進出校門,一律憑工作證、學生證、校徽(必要時仍須檢查證件)出入。嚴禁社會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2.凡來校參加進修、培訓、實習、施工等外單位人員,一律憑經保衛處簽發蓋章的有關證件出入。
3.凡外單位因教學、工作、開會等需要借用本校教室、禮堂、場地等進行活動的,需事先經學校主管部門同意,并辦理手續,送保衛處備案,方可進入校門,并按指定路線往返。
4.校園內原則上不能設攤。因特殊情況需在校園內設攤出售商品,須經院長辦公室批準,發給設攤證明,方可按指定地點設攤。
5.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機動車必須減速或停車接受檢查,經檢查同意后方可進出。
6.教職員工自備代步的機動類車輛(包括汽車、摩托車、電動車、助力車等)進出校門,憑保衛處簽發的《車輛出入證》出入。
7.嚴禁商販進校推銷商品,私貼廣告;禁止赤膊,衣冠不整者進入校區。
8.嚴禁拉運酒精類飲料(經學校有關部門批準的除外)入校,禁止出租車進入校區。
9.學校各大門夜間11:00關閉,如有特殊原因進出校門者,需說明情況、出示證件,經同意及登記后方可通行。
二、對外接待和會客
1.學院邀請的專家、學者、賓客,主辦單位須事先通知保衛處,以便配合接待。
2.私人來訪需出示本人證件,并在門衛室填寫會客單進校,離校時應將由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交門衛。
3.來訪人員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進入與被訪人無關的部門,如:辦公室、教室、實驗室、宿舍、餐廳等。
4.來訪人員攜帶貴重或大件物品,進校時必須在會客單上注明物品名稱與數量,以便離校時核對。被訪人如托來訪人員捎帶物品出校,被訪人應攜帶本人證件,在門衛室進行登記才可放行。
5.學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客人。
6.教職工家屬遇有急事來校者,應向門衛說明情況,取得同意方可進入。進校后應嚴格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如有違者,除對違者進行處罰外,還要追究相關教職工的責任。
7.任何人不得在校門口與執勤人員閑談、嬉笑,以免影響工作。
8.校內外各類人員均應自覺遵守《門衛管理規定》,共同維護校園秩序。對違反規定不接受門衛檢查,無理取鬧,妨礙門衛正常執行任務者,由保衛處酌情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處理。
三、攜帶物品出入校門
1.凡攜帶公物出校門,須持有系、部、處、科等辦公部門的證明,并經門衛執勤人員查驗后,方可出校門。
2.凡攜帶私人貴重物品出校門時須憑本人證件進行登記,并經門衛執勤人員查驗。
3.攜帶違禁和劇毒、易燃、易爆、揮發性化學品進入學校,必須持有關部門的證明方可進入。
四、校衛隊員職責
1.堅守崗位,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竭盡全力保衛學院教學、科研和各項工作的正常秩序。
2.嚴格執行我院《門衛管理規定》,不得徇私。
3.堅持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以理服人。
4.在執行學院門衛管理工作中成績顯著的,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由于門衛失職給學校造成損失,將追究責任,扣發獎金直至紀律處分。
1.全院師生都要愛護校內的花草樹木,嚴禁攀折損壞,違者將按規定賠償,故意損壞者,從重處罰。
2.嚴禁在院內捕打各種鳥類:嚴禁持各種槍和管制刀具在校園及家屬區游蕩,違者沒收,如造成損失則負責賠償。
3.嚴禁在校園內播放或歌唱反動、黃色歌曲音樂,不得聚眾喧嘩、哄鬧,晚上熄燈后不得在校園內吹口哨、大聲喊叫和吹拉彈唱,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4.在校園內著裝整潔、樸素、大方。男女交往舉止要得體,禁止勾肩掊背,摟抱接吻及其它有傷風俗的行為。
5.經允許進入校園的各種汽車,要按指定路線行駛,不得在較園內亂竄,校園內禁止鳴嗽叭。校外的公私車輛不準在校內過夜停留。
6.除經學院和工商管理部門同意并有專門房屋的商業網點外一律禁止各種攤販在校園內擺攤設點或到校內經商。學院同意開設的商業網點也要執行學校的作息時間,并不準銷售白酒或超范圍經營。違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沒收或處罰,不聽勸的要封門整頓。
7.教職工要教育子女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禁止到教學區追逐打鬧、滑汗冰或騎車亂竄。
8.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要停放在車棚內或指定地點,嚴禁自行車亂停亂放,違者處以罰款。
9.校園內嚴禁賭博、酗酒、聚眾鬧事、打駕斗毆,在非運動場地不得進行球類等防礙他人正常生活、學習的活動。嚴禁學生打麻將,校園內禁止擅自設立臺球桌。
10.禁止非法游行、集合。禁止罷課和張貼大、小字報。不準在非指定地點張貼廣告、通知等宣傳品。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個人、社團組織均不許組織報告會、講座、演講、沙龍等活動。
1.嚴禁在辦公室、庫房、教室、學生宿舍等公共場所留宿校外人員,更不允許留宿異性,違者將按規定給予處罰。
2.設有執勤人員的學生宿舍、辦公教學等公共場所,任何人攜帶物品出門時,都要自覺接受執勤人員的栓查登記,不得無理取鬧或故意刁難。
3.學生公寓樓內一律謝絕異性(工作人員除外)進入。
4.確需在校內居住的臨時工、季節工和師生員工的親友,必須事先征得所在單位領導的同意,并在保衛處備案,否則按擅自留宿他人予以處罰。
5.全體住校學生都要自學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項規定,按時歸宿。宿舍樓內、外不許停放自行車。不得在宿舍內經商,大聲喧嘩,亂唱亂叫或作其它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
6.學生住宿期間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和現金;放假期間,不要將貴重存放在宿舍。
7.自學接受并協助保衛處、宿管科對宿舍的檢查。
1.除學院根據需要組織的大型活動外,其它各系、班只允許在節日或周末舉辦大型活動。如遇特殊原因需舉辦者,須單位領導批準并事先向保衛處報告。
2.舉辦大型活動的單位要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搞好組織工作,切實維持好秩序。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邀請校外人員進校參加活動,否則后果自負。
3.在校內舉辦的各種大型活動,晚11:00以前必須結束(元旦除外)。在室內舉辦活動,燈光不宜太暗,嚴禁在燈管上包紙。
1.各種車輛在校內必須靠道路右側行駛,禁止逆行。
2.車輛轉彎時應提前減速并示意,禁止突然轉彎。
3.機動車在院內行駛時禁止鳴笛,夜間禁止開大燈,車速不得過5公里/小時。
4.騎自行車不準雙手離把或扶身行,互相追逐,曲折競行。
5.各種車輛必須按規定的位置停放,不得亂停亂放。
6.院內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保衛處參照有關交通管理法規處理。
1.校內人人都要愛護消防設施,嚴禁挪作他用。學院和各單位配置的滅火器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維修。
2.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學生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熱棒、電熱鍋等帶來火災安全隱患的大功率用電器。
3.嚴禁在宿舍及禁煙區內抽煙。
4.嚴禁在宿舍內使用明火(如焚燒紙張和雜物,使用酒精爐、蠟燭等)。
5.加強對氣源特別是易燃、有毒氣體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持室內通風良好。
6.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處堆放障礙物,嚴禁在教學、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2023年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22篇)篇十九
一、凡是外單位借用我校體育館、運動場等搞活動者,須到場所主管部門和保衛處審批并備案。
二、借用各種活動場所的單位,要服從保衛部門的領導,遵守學校的各項規定,并自行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三、凡在校內舉辦各類較大(跨系)文體活動的單位,須經校主管領導批準后,并報保衛處備案。
四、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主辦活動的單位負責場外治安秩序,實行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入場驗票、安全保衛和活動須知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五、凡在室內舉辦活動的場所,要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和消防安全規定,須有兩個以上的出入口,并保持暢通,須備有應急燈,嚴格控制場內人數,不得超員。
六、使用室內活動場所的單位和參加活動的人,應嚴格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超負荷用電。活動結束時及時斷電,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場內,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舞臺。
七、參加集會和文體活動者,必須遵守入場規定和場地管理制度,禁止在場內大聲喧鬧,嚴禁私自動用消防器材和其它設備。
八、學校舉辦大型活動跨校間的,上級主管領導視查、外賓訪問等,保衛處要根據規模檔次參加人員情況,制定出現場安全工作方案,交主管領導審批后,認真組織實施。
九、參加活動人員如有違反上述規定的,由會場工作人員予以批評教育,對不聽勸阻者,可令其退場,交保衛處處理;嚴重影響會場秩序的,可由主辦單位提請學校有關部門給予紀律處分;對構成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提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違法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023年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22篇)篇二十
為了充分體現“文明、衛生、有序、活潑”的宿舍文化氣氛,進一步加強我系對各寢室的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管理與監督體制。在系領導和班主任的正確領導下,在堅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三自方針的原則下,我系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1、學生必須遵守《學生宿舍文明公約》。
2、樹立法制觀念,遵紀守法,對我系有意見可通過正當渠道向我系提出,不準起哄,亂丟亂砸。
3、嚴禁在學生宿舍使用任何炊具自做飯菜,一經發現沒收炊具,批評教育,并處以罰款。
4、在校學生必須在學校安排的寢室就寢,不準擅自換寢室,換床位。
5、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燈后,不得隨便外出,特殊情況需外出者要向班主任開假條。在規定的學習、休息時間內,嚴禁打鬧喧嘩及進行各種有礙別人學習和休息的活動。
6、男同學一律不得進入女生宿舍,如不聽勸阻,強行闖入者,宿舍值班教師及門衛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并報有關部門處理。
7、提高警惕,學生會值班人員對可疑人員進行盤問并報值班教師、安保處。
8、嚴禁攜帶有毒物品與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反動淫穢書刊、音像制品進入學生宿舍;嚴禁在宿舍區內燃放煙花、鞭炮。
9、保持室內整潔、門前清潔,做到臥具折疊一致,桌凳擺放一致,各種用物放置有序;不準隨地吐痰,積存臟衣,亂丟果皮紙屑,亂倒飯菜和向窗外倒水、扔垃圾。
10、嚴禁在走廊里存放任何物品,包括紙簍、掃把等衛生工具。
11、禁止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設備。
12、愛護宿舍的公共財物,不準在墻上打洞,不要猛力拉門窗、拖拉桌椅子或在上面亂刻、亂畫,嚴禁用腳向墻上踢及用手向墻上擲球,嚴禁用腳踢門、踢墻、踢走廊走格,無火災時,不準隨便搬弄消防器材。
13、嚴格鑰匙管理制度,學生不得擅自調換門鎖,發現問題應及時到物業和門衛登記。
1、未經我系同意,不準在房間內留宿非本房間人員,并嚴禁留異性人員住宿。
2、必須注意安全用電,節約用水。學生宿舍除校方同意使用的電器外,不得使用電爐、電熱棒、電茶壺、電熨斗等高功率或危險性的電器設備;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器;嚴禁私接電線、偷電。違反本規定對他人或院方財產造成損失的要照價賠償,并追究其相應責任。
3、必須保持宿舍內外的整潔衛生,房間內不得張貼不文明健康的裝飾,不準在宿舍內外亂扔、亂吐、亂丟、亂倒臟物;禁止飼養各種小動物。
4、必須愛護宿舍內的家具、水電設施、門窗、門鎖等,人為損壞的要照價賠償。住宿期間無條件服從我系對宿舍的調整。
5、不準在宿舍走廊打球、溜冰;不準敲打鐵桶、臉盆、餐具等器具;任何時候不得喧鬧起哄或向樓下摔東西,并禁止在宿舍區內打架、斗毆、謾罵、酗酒、聚眾哄鬧。
6、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盜。房間內嚴禁使用蠟燭、煤油燈等明火照明;嚴禁使用液化氣瓶,嚴禁燃放鞭炮、煙花和在走廊內燒東西。
7、離開房間要鎖好抽屜、關好門窗,妥善保管好貴重物品以及房門鑰匙,不準將房門鑰匙交給其他人員。
8、房間內發生案件時,應保護現場,并及時報告學院有關部門和報警。
9、住宿人員要增強安全防范意識,發揚見義勇為精神,對宿舍區異常情況應當及時報告,未經許不準推銷和銷售商品。
10、以上各條款請住宿者嚴格遵守。因住宿者違反規定而造成的財物損失、人身傷害及政治影響等,按有關規定或法律手段進行處理。
日后的工作中努力學習各種相關規定與技能及時總結經驗,完善宿舍管理,把學生宿舍當作自己的家,把維護學生宿舍的穩定和諧當成自己的職責,把建設營造安定和諧的宿舍當作自己的任務。相信我們的宿舍會更加的整潔、溫馨、和諧。
2023年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22篇)篇二十一
一、學校要對全體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護及救助方法的`宣傳、教育。
二、食堂一旦發現食品、飲水等有問題,要求學生馬上停用,并立即向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協助學校爭取急救措施和補救辦法。
三、學生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應立即報告醫務室或食堂,醫務室或食堂應立即報告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四、根據病人的情況需立即送有關醫院治療的,協助衛生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六、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根據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2023年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22篇)篇二十二
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應當用自來水洗手。
二、堅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換衣服;勤洗工作衣、帽),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以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入口的食品,廚師不用加工用具直接嘗味。
五、服務員穿整潔統一的工作服,廚房操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應梳理整齊并置于帽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