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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召回藥品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一
第一條 為加強藥品安全監管,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藥品的召回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藥品召回,是指藥品生產企業(包括進口藥品的境外制藥廠商,下同)按照規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銷售的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安全隱患,是指由于研發、生產等原因可能使藥品具有的危及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險。
第五條 藥品生產企業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建立和完善藥品召回制度,收集藥品安全的相關信息,對可能具有安全隱患的藥品進行調查、評估,召回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
藥品經營企業、使用單位應當協助藥品生產企業履行召回義務,按照召回計劃的要求及時傳達、反饋藥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
第六條 藥品經營企業、使用單位發現其經營、使用的藥品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或者使用該藥品,通知藥品生產企業或者供貨商,并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七條 藥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購銷記錄,保證銷售藥品的可溯源性。
第八條 召回藥品的生產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召回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配合、協助做好藥品召回的有關工作。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督全國藥品召回的管理工作。
第九條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藥品召回信息公開制度,采用有效途徑向社會公布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信息和藥品召回的情況。
第二章 藥品安全隱患的調查與評估。
第十條 藥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藥品質量保證體系和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系統,收集、記錄藥品的質量問題與藥品不良反應信息,并按規定及時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十一條 藥品生產企業應當對藥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調查。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藥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調查時,藥品生產企業應當予以協助。
藥品經營企業、使用單位應當配合藥品生產企業或者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有關藥品安全隱患的調查,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藥品安全隱患調查的內容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可以包括:
(一)已發生藥品不良事件的種類、范圍及原因;
(二)藥品使用是否符合藥品說明書、標簽規定的適應癥、用法用量的要求;
(四)藥品儲存、運輸是否符合要求;
(五)藥品主要使用人群的構成及比例;
(六)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批次、數量及流通區域和范圍;
(七)其他可能影響藥品安全的因素。
第十三條 藥品安全隱患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該藥品引發危害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已經對人體健康造成了危害;
(二)對主要使用人群的危害影響;
(四)危害的嚴重與緊急程度;
(五)危害導致的后果。
第十四條 根據藥品安全隱患的嚴重程度,藥品召回分為:
(一)一級召回:使用該藥品可能引起嚴重健康危害的;
(二)二級召回:使用該藥品可能引起暫時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三)三級召回:使用該藥品一般不會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藥品生產企業應當根據召回分級與藥品銷售和使用情況,科學設計藥品召回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三章 主動召回。
第十五條 藥品生產企業應當對收集的信息進行分析,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要求進行調查評估,發現藥品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決定召回。
進口藥品的境外制藥廠商在境外實施藥品召回的,應當及時報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境內進行召回的,由進口單位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負責具體實施。
第十六條 藥品生產企業在作出藥品召回決定后,應當制定召回計劃并組織實施,一級召回在24小時內,二級召回在48小時內,三級召回在72小時內,通知到有關藥品經營企業、使用單位停止銷售和使用,同時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 藥品生產企業在啟動藥品召回后,一級召回在1日內,二級召回在3日內,三級召回在7日內,應當將調查評估報告和召回計劃提交給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收到一級藥品召回的調查評估報告和召回計劃報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第十八條 調查評估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召回藥品的具體情況,包括名稱、批次等基本信息;
(二)實施召回的原因;
(三)調查評估結果;
(四)召回分級。
(一)藥品生產銷售情況及擬召回的數量;
(二)召回措施的具體內容,包括實施的組織、范圍和時限等;
(三)召回信息的公布途徑與范圍;
(四)召回的預期效果;
(五)藥品召回后的處理措施;
(六)聯系人的姓名及聯系方式。
第十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專家對藥品生產企業提交的召回計劃進行評估,認為藥品生產企業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有效消除安全隱患的,可以要求藥品生產企業采取擴大召回范圍、縮短召回時間等更為有效的措施。
第二十條 藥品生產企業對上報的召回計劃進行變更的,應當及時報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一條 藥品生產企業在實施召回的過程中,一級召回每日,二級召回每3日,三級召回每7日,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藥品召回進展情況。
第二十二條 藥品生產企業對召回藥品的處理應當有詳細的記錄,并向藥品生產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必須銷毀的藥品,應當在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下銷毀。
第二十三條 藥品生產企業在召回完成后,應當對召回效果進行評價,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藥品召回總結報告。
第二十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總結報告之日起10日內對報告進行審查,并對召回效果進行評價,必要時組織專家進行審查和評價。審查和評價結論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藥品生產企業。
經過審查和評價,認為召回不徹底或者需要采取更為有效的措施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要求藥品生產企業重新召回或者擴大召回范圍。
第四章 責令召回。
第二十五條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經過調查評估,認為存在本辦法第四條所稱的安全隱患,藥品生產企業應當召回藥品而未主動召回的,應當責令藥品生產企業召回藥品。
必要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要求藥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立即停止銷售和使用該藥品。
第二十六條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出責令召回決定,應當將責令召回通知書送達藥品生產企業,通知書包括以下內容:
(一)召回藥品的具體情況,包括名稱、批次等基本信息;
(二)實施召回的原因;
(三)調查評估結果;
(四)召回要求,包括范圍和時限等。
第二十七條 藥品生產企業在收到責令召回通知書后,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通知藥品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制定、提交召回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二十八條 藥品生產企業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藥品召回的相關情況,進行召回藥品的后續處理。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對藥品生產企業提交的藥品召回總結報告進行審查,并對召回效果進行評價。經過審查和評價,認為召回不徹底或者需要采取更為有效的措施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要求藥品生產企業重新召回或者擴大召回范圍。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確認藥品生產企業因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造成上市藥品存在安全隱患,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但該企業已經采取召回措施主動消除或者減輕危害后果的,依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處罰。
藥品生產企業召回藥品的,不免除其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 藥品生產企業違反本辦法規定,發現藥品存在安全隱患而不主動召回藥品的,責令召回藥品,并處應召回藥品貨值金額3倍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原發證部門撤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直至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
第三十一條 藥品生產企業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拒絕召回藥品的,處應召回藥品貨值金額3倍的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原發證部門撤銷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直至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
第三十二條 藥品生產企業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未在規定時間內通知藥品經營企業、使用單位停止銷售和使用需召回藥品的,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 藥品生產企業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未按照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求采取改正措施或者召回藥品的,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 藥品生產企業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 藥品生產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本辦法規定建立藥品召回制度、藥品質量保證體系與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系統的;
(二)拒絕協助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調查的;
第三十六條 藥品經營企業、使用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責令停止銷售和使用,并處1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其他許可證。
第三十七條 藥品經營企業、使用單位拒絕配合藥品生產企業或者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有關藥品安全隱患調查、拒絕協助藥品生產企業召回藥品的,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可以并處2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網站僅為轉載。
2023年召回藥品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二
一、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二、定期對在售食品進行檢查,對過期、變質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柜,采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毀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
三、對群眾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經鑒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銷售。
四、食品經營者對因自身原因所導致的不安全食品,應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其經營的范圍內主動召回。
五、食品經營者召回不安全食品應當告知供貨商。供貨商應當及時告知生產者。食品經營者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應當特別注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導致食品出現不安全問題。
六、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柜臺的`出租者、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發現不安全食品的,應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相關經營者停止經營不安全食品。
2023年召回藥品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三
1.目的:為保障公眾用藥安全,規范藥品召回管理,切實履行藥品安全藥房第一責任人的職責。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藥品召回管理辦法》(局令第29號),制定本制度。
3.適用范圍:本制度所稱藥品召回,是指藥房按照規定的程序停止銷售已上市銷售的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并協助藥品生產企業履行藥品召回義務。安全隱患藥品主要包括:研發缺陷或生產不當造成的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藥品,且該藥品尚未被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確認為假藥或劣藥。但確認前藥品生產企業已實施藥品召回的,應適用本制度。
4.職責:質管部、采購員、營業員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內容:
5.1藥房接到藥品生產企業藥品召回通知后,應當協助生產企業履行召回義務,按照生產企業制定的召回計劃要求及時傳達、反饋藥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并建立召回記錄。
5.2藥房因客戶投訴等市場流通藥品質量信息或藥品養護質量信息收集中,發現經營的藥品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停止銷售該藥品,通知藥品生產企業或者供貨商,并向市、區兩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5.3藥房應當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購銷記錄,保證銷售藥品的可溯源性。
5.4藥房應當配合藥品生產企業或者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有關藥品安全隱患的調查,并提供有關資料,包括:銷售明細單、投訴記錄、養護記錄等。
5.5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責令藥品生產企業召回某藥品過程中,要求經營藥房立即停止銷售該藥品的,藥房將依照有關規定,立即停止銷售該藥品,協助藥品生產企業履行召回義務。
5.6經市藥監局對藥品生產企業召回效果進行審查、評價,認為召回不徹底或者需要采取更為有效的措施的,要求生產企業重新召回或者擴大召回范圍。藥房將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繼續協助生產企業履行召回義務,發生重大情況將及時報告市、區兩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5.7根據藥品安全隱患的嚴重程度,藥品召回分為:
5.7.1一級召回:使用該藥品可能引起暫時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5.7.2二級召回:使用該藥品可能引起暫時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5.7.3三級召回:使用該藥品一般不會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5.8藥房在藥品召回過程中不履行職責的,將按照藥房相關紀律規定對部門負責人和具體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5.9企業發現已售出藥品有嚴重質量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追回藥品并做好記錄,同時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5.10本制度由藥房質量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2023年召回藥品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四
為了認真落實教育部、市教委關于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公安機關關于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對學校保管和使用劇毒、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出如下規定:
一、危險化學藥品的保管。
1、危險化學藥品的保管。
2、庫房安裝有防爆排風設備,經常通風換氣,避免有毒、易燃氣體濃度過大發生意外。
3、存有危險化學藥品的庫房設有防盜門窗、報警器;由專人負責保管,藥品的出入有兩名保管人員共同負責;有領取藥品的簽字制度;劇毒藥品入入保險柜;易燃、易爆藥品根據各自性質,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定存入;還備有滅火器和沙桶。
4、由教育局發放的危險化學藥品,均有詳細的記錄,包括時間、藥品名稱、藥量、提貨人簽字、發貨人簽字、學校的證明及裝備站的.出庫單,并且存檔備查。
1、生物實驗室需要用危險化學藥學藥品時,必須經主管校長簽字的證明(證明包括時間、用途、估量、使用人),學校保管人員做好記錄后,方可提貨。危險化學藥品不得代領,證明要存檔。
2、生物實驗室未使用完的危險化學藥品,必須及時、如數交回學校的保管人員,禁止將危險化學藥品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放在學校危險藥品庫外,保管人員要做好記錄。
3、危險化學藥品出入庫要有清晰的帳目,包括領用時間、領用量、消耗量、剩余量、保管人員及使用人員簽字等。
4、在開學初、放假前要檢查危險品的出入帳目。
2023年召回藥品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五
召回已售出的不合格品,杜絕質量事故的危害性。
2 職責
2.1總經理負責產品質量事故的處理。
2.2市場部負責不合格產品的`召回。
2.3技術部負資不合格產品的驗證檢驗。
3 工作程序
3.1市場部應建立銷售記錄,詳細記錄售出產品的日期或批號,銷售流向。
3.2退貨
3.2.1市場部接到顧客提出的退貨要求時,應查閱銷售流向記錄,驗證退貨品是否與記錄一致。
3.2.2技術部根據顧客要求,按照產品執行標準,確定檢驗項目并檢驗,驗證是否為不合格品。
3.2.3如檢驗合格,市場部與顧客協商解決。
3.2.4如檢驗不合格,市場部應填寫退貨記錄,報總經理批準后,辦理退貨手續。
3.2.5退貨品按不合格處理程序執行。
3.3產品質量事故召回不合格品
3.3.1發現產品質量事故,市場部應查閱《產品銷售流向記錄》,查明數量。并負責召回不合格品。
3.3.2凡不影響食用安全的情況下,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3.3.3凡對食用有危害及衛生指標不合格的,總經理應會同市場部,按照銷售記錄對產品進行緊急召回。
3.3.4對召回產品的,總經理應召集有關人員,對事故認真分析,找出原因,并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4 相關記錄
《產品召回/消費者投訴受理記錄》
6.5食品運輸管理制度
2023年召回藥品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六
目的:為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制定本制度。
職責:公司質量管理部、儲運部對本制度實施負責。
內容: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發現其經營的藥品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停止銷售該藥品,及時通知藥品生產企業或者供貨商,并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在接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指令后及時追回已售出的藥品。
做好相應的記錄:。
二、實施追回的原因。
在經營過程中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購銷記錄,保證銷售藥品的可溯源性。
2023年召回藥品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七
合理用藥應遵循安全、有效、經濟的原則,注意時間、劑量、藥物、給藥途徑和正確利用。
1、減少藥物種類、慎用新藥。如果同時服用5種藥以上,老人因不良反應而跌倒的幾率會高很多。
2、說明書里的禁忌使用、慎用內容,要格外注意。老年人腎功能在逐漸減弱,服用藥效比較強的藥要注意。如果服用了降壓藥、止疼藥、降糖藥、治療帕金森藥物、治療心腦血管疾病藥物或感冒藥,一定要看看說明書,以防用藥后引起不良反應而跌倒。而且降糖藥在老年人群中有發生低血糖的危險。一次低血糖的昏迷帶來的身體損傷,會消耗掉10年血糖穩定的功勞。還應注意容易引起便秘的藥,以防引發腦出血。此外,要注意易引起尿潴留的藥物,特別是老年男性前列腺疾病患病率越來越高,如果本身患有前列腺肥大,再用此類藥物,會帶來嚴重后果。
3、中西藥不能隨意混用。比如,很多老年高血壓患者在吃降壓藥的同時,還長期吃中藥,其實這是不科學的,最好請中醫辨證施治。
4、不隨意停藥、減藥或急于求成加大劑量,不隨便推薦別人用藥。比如,治療腦部疾病的藥、失眠的藥,都是從小劑量開始。對于高血壓患者來說,不能驟然停藥,否則特別容易引發腦出血。
5、認真記錄自己服用后發生過敏的、吃了沒效果的藥。比如磺胺過敏,一般間隔幾十年后仍會在身體同一部位發生不良反應。
6、注意服藥時間,按時吃藥。一般他汀類的藥晚上吃效果比較好,降壓藥早晨吃效果比較好,以防夜間進入睡眠后血壓驟降。關于用藥時間,可定上鬧鈴或將時間寫在藥盒上。
7、給藥途徑要注意。有些藥不能掰開吃,有些藥不宜嚼碎吃。
8、藥品的保存。醫院藥品都有嚴格的儲藏條件,是冷凍保存,20℃以下,還是8℃以下都有嚴格要求。家庭儲備藥物大家一般都不注意這些。很多心腦血管疾病的老年患者習慣準備一些硝酸甘油應急,但時間盡量不要超過3個月。
9、用藥出現副作用應及時告訴藥師,每次就診時,最好帶上正在服用的藥物清單或藥盒。比如,如果正在服用抗凝血藥物,去拔牙、修牙時候,一定要-§告訴大夫,以防拔牙時出血過多。糖尿病患者打胰島素改變注射部位也應告訴大夫。
2023年召回藥品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八
生活中,很多人生病后都自行買藥,根據感覺改變療程、劑量。據統計,30%的家長都曾自行給孩子用藥。要注意的是,吃藥不對或過多,可能會給身體帶來嚴重后果。而老年人由于身體機能衰退,對藥物耐受性降低,更應注意安全、合理用藥。
藥品和疾病。
關于藥品,首先是其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問題,這些一般在藥品說明書上都有明確標注,且每個不良反應都有一定的發生率。其次,藥品的有效率。由于個體差異的存在,同樣的藥應用于不同人的效果也不一樣,也就是說,每一種藥品都有其有效人群。
關于疾病,全世界目前已經發現的疾病有6萬多種,可治愈的疾病只占60%,34%的疾病是無術、無藥可治的,是不能治愈的。人不會長生不老,重要的是思考怎樣延長壽命、提高老年生活質量。據統計,我們一生中的醫療保健費,60%的人把大約70%的錢用在了臨終治療的兩三個月上,卻不注重平時的健康保健,疾病發現時就已經錯過了最佳治療時間。
日常用藥誤區。
由于用藥誤區的存在,世界上70%的藥品被浪費了。同時,不合理用藥也給很多人的健康帶來了嚴重地不利影響,在這方面有許多濫用非處方藥的案例。曾經有一位老年人,由于尿酸高,發生了輕度的關節疼痛,便自行到藥店買了治痛風的常用藥,服藥后發生了過敏,又到藥店買了治過敏的撲爾敏,后來發生了嚴重不良反應,即剝落性皮炎,不得不住院治療。很多聾啞患者都是由于兒時亂用藥所致。歷史上也有濫用藥物造成嚴重后果的案例,比如,反應停最初是用來改善睡眠的,后來發現它可以緩解孕婦的妊娠嘔吐,結果很多孕婦用后生下的小孩都四肢短小,即海豹兒。
用藥知識缺乏、過度用藥是比較普遍存在的問題。常見用藥誤區包括:1.服藥時間不對。中醫用藥講究時辰,其實西藥也一樣。2.隨意停藥和減藥,癥狀消失了就不吃藥。3.對不良反應并沒有防范意識,其實過敏、頭疼、發脾氣等都可能跟用藥有關。4.特殊人群用藥問題。老人、兒童、孕婦用藥都需要特殊關注。5.不按醫囑用藥;藥品儲存不當;躺著用藥;隨意嚼碎、掰開服用;兌著飲料喝;用完藥馬上劇烈運動;吃完藥喝酒;絕大多數藥物傷胃,應放在飯后吃;動不動就輸液、打針等都是常見用藥誤區。6.聽人推薦用藥。很多人喜歡把所謂的好藥給朋友,聽者往往確信不疑。其實,隨意介紹用藥非但不一定有效果,還很可能害了對方。7.迷信進口藥。其實,到底是進口藥好,還是國產藥好,并不能一概而論。
藥品不良反應主要受兩個因素的影響:一個是年齡。由于免疫功能、神經功能等下降,老年人的藥物耐受性下降,因此,要尤其注意安全用藥問題。據多家三甲醫院調研數據顯示,60歲以上的老年人是更多出現藥物不良反應的人群。
另一個就是同時用藥的種類。據統計,同時用藥5種以下者,藥物不良反應發生率為6%-8%,同時用6-10種時升至40%,同時用15-20種及以上時,發生率升至70%-80%。可見同時使用的藥物種類越多,不良反應越多,有些不良反應還可能是潛在的,不是表現出來的。
2023年召回藥品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九
一、特殊藥品使用單位應當按照《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及《醫療機構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供應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購進印鑒卡》后,方可購買、使用麻醉藥品和一類精神藥品。《印鑒卡》應由非麻醉藥品采購員專人保管。
二、藥品使用單位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取得《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證》后,方可使用放射性藥品。
三、藥品使用單位采購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必須向依法取得特殊藥品經營權(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及《放射性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藥品經營單位采購。
藥品使用單位購買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和放射性藥品只限于在本單位使用,不得轉讓或出借。
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應采用貨到即驗,雙人開箱驗收,驗收記錄雙人簽字。
五、破損、過期、變質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等應做好記錄,雙人簽字并經藥品使用單位主管負責人批準,按照《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規定的程序向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衛生主管部門負責監督銷毀。銷毀特殊藥品應在使用單位、衛生主管部門有關人員的監督下進行并做好記錄,記錄包括品名、劑型、規格、批號、數量、銷毀方式、銷毀地點、銷毀時間、銷毀人簽名、監督人簽名等。
六、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使用單位應當設立專庫或者專柜儲存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專庫應當設有防盜設施并安裝報警裝置,專柜應當使用保險柜。專庫和專柜應當實行雙人雙鎖管理,發生麻醉藥品、一類精神藥品丟失和被盜事件,必須立即向公安、衛生、藥品監督等有關部門報告。
七、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使用單位,應當配備專人負責管理,并建立儲存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專用帳冊。藥品入庫雙人驗收,出庫雙人復核,做到帳物相符。
專用帳冊的保存期限應當自藥品有效期期滿之日起不少于5年。
八、嚴格執行《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確保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
禁止非法使用、轉讓或借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必須按“五專”(專人負責、專柜加鎖、專用帳冊、專冊登記、專用處方)管理,精神藥品必須按“三專”(專人、專帳、專柜加鎖)管理。
2023年召回藥品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
1、藥品的有效期是指藥品在規定的儲存條件下能保持其質量的期限。
2、對藥品、制劑實行效期管理制度,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制劑禁止銷售。
3、距有效期不大于六個月的藥品為近效期藥品,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4、藥劑科原則上應采購距有效期不短于六個月的藥品,采購時應根據藥品的有效期,在預測藥品使用量的基礎上合理采購,避免積壓、浪費。采購近效期藥品,應統計既往的平均用量,限額采購。距有效期短于六個月的藥品不得采購,特殊情況必須采購的,應由藥品使用科室主任做出使用計劃,嚴格按計劃采購。
5、藥品驗收時必須查看藥品的有效期,無有效期的藥品不得驗收入庫。一次入庫多批號藥品時,應分別檢查批號和效期。遇近效期藥品,應與藥品采購員聯系,在確認無誤的情況下方可收貨,并通知藥庫保管員。
6、藥品入庫時必須寫入藥品批號和有效期等與效期管理有關的信息,信息填寫及時、準確。
7、在庫儲存藥品應按品種、劑型、規格、批號分別碼放,同品種不同批號的藥品,應按效期遠近依次碼放。
8、各級藥品保管人員在進行藥品養護中應遵循有關的操作程序,檢查所養護藥品的有效期,發現近效期和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即時處理。
9、保管員每月底檢查、核對、匯總庫存近效期藥品,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報告表》上報質量監督管理小組。質量監督管理小組審核無誤后督促調劑室內部進行藥品調撥,盡量先發放近效期藥品。
10、藥品清點時應查看有效期,發現近效期和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應立即向負責人報告。
11、藥品調劑員在藥品調劑、發放、補充工作中應查看藥品的有效期,發現近效期和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應立即向各部門負責人報告。對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應立即停止該藥品的調劑和發放。
12、發放距失效期短于三個月的藥品時應向患者(家屬)說明藥品的效期情況,叮囑其及時服用,不要超效期保存。遇所調劑、發放的藥品距有效期短于患者(家屬)處方上標示的用藥時間時,應拒絕調劑、發藥,請醫師修改處方換藥。
13、在藥品的管理、養護、調劑、發放、補充工作中發現距失效期短于三個月的藥品,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報告處理。
14、采購員應盡快完成近效期藥品的退換貨工作,避免因藥品過期失效而造成損失。
15、已發出藥品需要退換的(符合醫院有關規定),退回藥品應在有效期內。對已超過有效期的藥品,不得辦理銷后退回手續。
16、在庫儲存的藥品超過有效期的,按《過期藥品報損制度》的規定執行。
17、質量監督管理小組負責藥品效期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2023年召回藥品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一
一、陳列藥品的貨柜、櫥窗保持清潔衛生。
二、藥店應配備檢測和調節溫度的設備設施。
三、經營需冷藏藥品的藥店,應配備相應的冷藏設施。
四、藥品與非藥品、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柜陳列,內用藥與外用藥、性質互相影響、易串味的藥品應分柜存放,標志明顯、清晰。
五、按品種、用途或劑型分類擺放、標簽使用恰當,放置準確,字跡清晰。
六、撤零藥品應集中存放于撤零藥品專柜。
七、陳列藥品應避免陽光直射,需避光、密閉儲存的藥品不應陳列。
八、凡上架陳列的藥品,應按月進行檢查,并做好陳列藥品的質量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下架,并作處理。
九、處方藥不得以開架自選方式陳列、銷售。
十、危險藥品不得陳列,如需陳列,只能陳列空包裝。
十一、凡有疑問的藥品,一律不予上架陳列、銷售。
2023年召回藥品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二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學校經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學校的危險化學品由化學實驗室管理,化學實驗室設危險化學品專柜進行保管。
2、存放各種危險化學品的倉庫要設在遠離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實驗室要保持通風,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實行專人專庫雙鎖管理,保管員應忠于職責,認真細致,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操作規程,嚴防偷盜、水災、火災等事故發生。
3、實驗室及周邊應杜絕火種,嚴禁吸煙;實驗室內電源開關應設在倉儲間外,線路必須穿管。
4、實驗室內外要配置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消防設施。實驗室醒目位置應張貼安全警示標志。實驗室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及宿舍。每日工作結束后,應進行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為危險化學品庫房保管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5、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不得離開實驗室且僅限于教學實驗使用,一律不準外私人借用,堅決制止危險化學品向外借和流向社會。
6、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必須經學校領導或相關部門批準,建立危化品入庫驗收和出庫登記制度,派專人進行登記、核對、檢驗入庫藥品的規格、質量、數量。使用后剩余部分應及時歸還。實行庫存藥品明細臺帳日清制度做到帳物相符。
7、學校將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理,要求管理人員每月清點危險化學品一次,每次清點要有詳細記錄。
8加強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易制毒等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學校危險化學品使用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嚴格按照技術規范要求開展實驗。
9、對已無用的有毒、有害化學藥品應上交環保部門,由環保部門進行處置,不得由學校私自處理。
10、對化學藥品、毒品按特性分類保管,做到防光、防曬、防潮、防凍、防高溫、防氧化,經常檢查。對氧化劑、自燃品、遇水燃燒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毒害品、腐蝕品要嚴格管理,謹慎使用。要絕對避免因混放(如氧化劑和易燃物混放)而引發爆炸、燃燒等事故的發生。嚴禁室內明火,禁止在化學藥品、毒品倉庫內存放食品或吸煙。
11、易燃、易爆、劇毒、易制毒藥品的存放應貼好標簽,標明名稱、濃度、存量、進貨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無標簽藥品,必須經鑒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則以報廢處理。有毒廢物(液)的處理要符合環保要求,不得隨意傾倒。
12、購買易燃、易爆、劇毒、易制毒化學藥品要根據有關規定,到公安部門備案,按量到指定部門購買,要根據藥品性質,按有關規定運輸,確保運輸安全。
13、實驗室廢棄物要做好科學處置,并認真填寫好實驗室廢棄物調查表。
14、危險化學品的范圍見國家化學藥品及化學試劑目錄。
15、學校要對學校實驗室、儀器室做定期的安全排查,并做好記錄,做到及進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排除。
附件:中小學實驗室涉及到的危險化學藥品分類。
易燃品:二硫化碳,汽油,乙醛,乙醚,丙酮,苯,乙酸乙酯,甲苯,無水乙醇,工業酒精,二甲苯,原油,煤油,紅(赤)磷,硫粉,鎂條,鋁粉,黃(白)磷,鉀,鈉,碳化鈣(電石)。
氧化劑:過氧化鈉,氯酸鉀,高錳酸鉀,硝酸銨,硝酸鉀,硝酸鈉,重鉻酸鉀,硝酸汞,硝酸銀,硝酸銅。
毒害品:二氯化鋇,氫氧化鋇,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乙酸鉛,水銀。
腐蝕品:硝酸,硫酸,鹽酸,過氧化氫,溴,三氯化鋁,磷酸,甲酸,冰乙酸,乙酸,苯酚;氫氧化鉀,氫氧化鈉,氨水,氧化鈣(生石灰),硫化鈉,氫氧化鈣(熟石灰),堿石灰,甲醛。
易制毒品:乙醚,甲苯,丙酮,高錳酸鉀,硫酸,鹽酸。
2023年召回藥品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三
(一)毒性藥品須具有由責任心強,業務熟練的主管藥師以上的藥劑人員負責管理。
(二)毒性藥品需設毒劇藥櫥,實行專人、專柜、專帳,帖明顯標簽加鎖保管的.方法。
(三)調配毒性藥處方時,必須認真負責,稱量要準確無誤,處方調配完畢,必須經另一位藥師復核后,方可發出,并行簽名。
(四)本院就。
診的患者,如需用毒性藥品者,應由多年實踐經驗的主治以上的醫師開方,并寫寫明病情及用法,一類毒性藥品由院長簽字,二類毒性藥品由藥學科主任簽字,方可調配,對于民間單方,驗方需用的毒性中藥,患者購買時,應有購買者所在機關單位出具購買證明。
(五)毒性藥品須按藥典規定,內服一類藥品為一日量,二類藥品為二日量,外用適量。
(六)毒性藥品應設立專帳卡,每日盤點一次,日清月結,做到帳物相符,并填寫使用登記本。登記本應明患者姓名,年齡,用藥品名數及日期,處方醫生姓名、調配人員姓名。處方及證明一般保存一年,以備后查。
(七)管理人員交接時,應在科主任監督下進行交接,并在帳卡上簽字,嚴格交接,做到帳物相符。
2023年召回藥品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四
“全面預算”就是對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全部納入預算管理范圍。具體的做法是在每年的粘末對當年的財務預算執行情況作全面地分析,在此基礎上,超市總總部會同有關部門和門店對下一年的企業目標進行研究,然后根據上報的業務預算和專門決策預算進行修正補充,便財務預算初稿,最后由經理室通過后下達。
財務預算在執行過程中,要突出預算的剛性,管理的重點要落實過程控制。財務部門要及時掌握經濟運行動態,發現情況,及時查找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對由于預算原因造成的偏差,要修正預算指標,使預算真正起到指導經濟的作用。
參與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完善投資項目管理。投資項目決策的前提是可行性分析。由于業務和財務考慮問題的角度不同,財務從投資項目初期參與,共同進行研究分析,可以使投資方案更趨完善。
加強資金管理是財務管理的中心環節。大型連鎖藥店具有貨幣資金流量大、閑置時間短、流量沉淀多的特點。因此,財務應根據這些特點,科學合理調度和運用資金,為企業創造效益。
加強庫存管理有利于企業進一步降低運行成本。連鎖藥店商品具有周轉快、流量大、品種多和規格齊的特點;在銷售形式上,以敞開貨架陳列和顧客自選為主。鑒于這些特點,企業要在進貨環節、儲存環節、退貨環節加強對商品的管理。
費用開支,都要規定操作流程程序,明確審批權限。
2023年召回藥品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五
(1)為強化終止妊娠藥品的經營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終止妊娠藥品的購、存、銷行為,確保依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3)銷售終止妊娠藥品必須索取《終止妊娠許可證》或《母嬰保健技術執業許可證》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須加蓋原印章,凡未索證、無證不得銷售。
(4)終止妊娠藥品必須從具有該類品種生產、經營資質的生產廠家或經營企業購進。必須索取藥品生產企業或藥品經營企業加蓋原印章的合法資質證明材料。
(5)終止妊娠藥品流向記錄由質管員每年1、4、7、10月5日前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樟樹市計劃生育委員會書面報告,并不得遲報、瞞報,購銷記錄應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6)對購進的終止妊娠類藥品必須儲存于專用倉庫或專柜,雙人雙鎖、專帳記錄,專人保管。
(7)對破損、變質、過期失效的不合格終止妊娠藥品應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報告、確認手續,需報損、銷毀的終止妊娠藥品必須報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批準后監督銷毀,并做好銷毀記錄。
2023年召回藥品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六
(一)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按照“藥品養護操作方法”定期對在庫藥品根據流轉情況進行養護與檢查,做好養護記錄,防止藥品變質失效造成損失。
(二)配備專職的養護人員,養護人員應經專業或崗位培訓,熟悉藥品保管和養護要求。
(三)對3個月內到失效期的近效期藥品,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催銷表”。
(四)每月對各類養護設備定期檢查,并記錄,記錄保存二年。
(五)發現藥品質量問題,及時與質量管理部聯系,懸掛明顯標志,停止上柜銷售。
(六)養護人員應配合倉管人員對庫存藥品存放實行色標管理。待驗品、退貨藥品區——黃色;合格品、零售貨稱取區、待發藥品區——綠色;不合格品區——紅色。
(七)養護人員配合倉管人員做好溫濕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10時、下午3時各記錄一次庫內溫濕度。根據溫濕度的情況,采取相應的通風、降溫、增溫、除溫、加濕等措施。重點做好夏防、冬防養護工作。每年落實專人負責,適時檢查、養護,確保藥品安全度夏、冬。
(八)報廢、待處理及有問題的藥品,必須與正常藥品分開,并建立不合格藥品臺帳,防止錯發或重復報損,造成帳貨混亂和嚴重后果。
(九)建立健全重點藥品養護檔案工作,并定期分析,不斷總結經驗,為藥品儲存養護提供科學依據。
(十)如因養護人員未盡職盡責,工作不實造成藥品損失的,將在季度質量考核中處罰。
2023年召回藥品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七
確保需冷藏藥品儲存、流通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藥品冷鏈物流技術與管理規范》db33/t713-20xx、《保溫車、冷藏車技術條件》qc/t450-20xx(2005)、《gb50072冷庫設計規范》。
適用于冷藏藥品物流鏈過程中的收貨、驗收、貯藏、養護、發貨、運輸、溫度控制和監測等管理全過程。
4.1冷藏藥品指對藥品貯藏、運輸有冷處、冷凍等溫度要求的藥品。
4.2冷處指溫度符合2℃~10℃的貯藏運輸條件。
4.3冷凍指溫度符合-10℃~-25℃的貯藏運輸條件。
4.4藥品冷鏈物流指藥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物流企業和使用單位采用專用設施,使冷藏藥品從生產企業成品庫到使用單位藥品庫的溫度始終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物流過程。
5.1冷藏藥品的收貨區應設置在陰涼處,不得置于陽光直射、熱源設備附近或其它可能會提升周圍環境溫度的位置。
5.2收貨時應檢查藥品運輸途中的實時溫度記錄,并用溫度探測器檢測其溫度。
5.3冷藏藥品收貨時,應索取運輸交接單,做好實時溫度記錄,并簽字確認。有多個交接環節,每個交接環節的都要簽收交接單。
5.4冷藏藥品從收貨轉移到待驗區的時間,冷處藥品應在30分鐘內,冷凍藥品應在15分鐘內。
5.5驗收應在陰涼或冷藏環境下進行,驗收合格的藥品,應迅速將其轉到說明書規定的貯藏環境中。
5.6對退回的藥品,接收企業應視同收貨,嚴格按5.1、5.2、5.3、5.4、5.5操作,并做好記錄,必要時送檢驗部門檢驗。
5.7冷藏藥品的收貨、驗收記錄應保存至超過冷藏藥品有效期1年以備查,記錄至少保留3年。
6.1冷藏藥品貯藏的溫度應符合冷藏藥品說明書上規定的貯藏溫度要求。
6.2貯藏冷藏藥品時應按冷藏藥品的品種、批號分類碼放。
6.3冷藏藥品應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規定進行在庫養護檢查并記錄。發現質量異常,應先行隔離,暫停發貨,做好記錄,及時送檢驗部門檢驗,并根據檢驗結果處理。
6.4養護記錄應保存至超過冷藏藥品有效期1年以備查,記錄至少保留3年。
7.1冷藏藥品應指定專業人員負責冷藏藥品的發貨、拼箱、裝車工作,并選擇適合的運輸方式。
7.2拆零拼箱應在冷藏藥品規定的貯藏溫度下進行。
7.3裝載冷藏藥品時,冷藏車或保溫箱應預冷至符合藥品貯藏運輸溫度。
7.4冷藏藥品由庫區轉移到符合配送要求的運輸設備的時間,冷處藥品應在30分鐘內,冷凍藥品應在15分鐘內。
7.5冷藏藥品的發貨、裝載區應設置在陰涼處,不允許置于陽光直射、熱源設備附近或其它可能會提升周圍環境溫度的位置。
7.6需要委托運輸冷藏藥品的單位,應與受托方簽訂合同,明確藥品在貯藏運輸和配送過程中的溫度要求。
8.1應配備有確保冷藏藥品溫度要求的'設施、設備和運輸工具。
8.2采用保溫箱運輸冷藏藥品時,保溫箱上應注明貯藏條件、啟運時間、保溫時限、特殊注意事項或運輸警告。
8.3采用冷藏車運輸冷藏藥品時,應根據冷藏車標準裝載藥品。
8.4應制定冷藏藥品發運程序。發運程序內容包括出運前通知、出運方式、線路、聯系人、異常處理方案等。
8.5運輸人員出行前應對冷藏車及冷藏車的制冷設備、溫度記錄顯示儀進行檢查,要確保所有的設施設備正常并符合溫度要求。在運輸過程中,要及時查看溫度記錄顯示儀,如出現溫度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并處置。
9.1冷藏藥品應進行24小時連續、自動的溫度記錄和監控,溫度記錄間隔時間設置不得超過30分鐘/次。
9.2冷庫內溫度自動監測布點應經過驗證,符合藥品冷藏要求。
9.3自動溫度記錄設備的溫度監測數據可讀取存檔,記錄至少保存3年。
9.4溫度報警裝置應能在臨界狀態下報警,應有專人及時處置,并做好溫度超標報警情況的記錄。
9.5制冷設備的啟停溫度設置:冷處應在3℃~7℃,冷凍應在-12℃~-23℃。
9.6冷藏車在運輸途中要使用自動監測、自動調控、自動記錄及報警裝置,對運輸過程中進行溫度的實時監測并記錄,溫度記錄時間間隔設置不超過10分鐘,數據可讀取。溫度記錄應當隨藥品移交收貨方。
9.7采用保溫箱運輸時,根據保溫箱的性能驗證結果,在保溫箱支持的,符合藥品貯藏條件的保溫時間內送達。
9.8應按規定對自動溫度記錄設備、溫度自動監控及報警裝置等設備進行校驗,保持準確完好。
10.1冷藏藥品的貯藏應有自動監測、自動調控、自動記錄及報警裝置。
10.2冷藏藥品運輸方式選擇應確保溫度符合要求,應根據藥品數量多少、路程、運輸時間、貯藏條件、外界溫度等情況選擇合適的運輸工具,宜采用冷藏車或保溫箱運輸。
10.3應有經營冷藏藥品規模相適應的冷庫和冷藏車、保溫箱等設施設備。
10.4保溫箱應根據不同材質、不同配置方式以及環境溫度進行保溫性能測試,并在測試結果支持的范圍內進行運輸。
10.5冷藏車應符合國家qc/t450-20xx標準要求、冷庫符合國家《gb50072冷庫設計規范》標準要求,并具有自動除霜功能、自動溫度監控記錄功能。
10.6冷藏設施應配有備用發電機組或安裝雙路電路。
10.7冷藏藥品貯藏、運輸設施設備應有校準方案、定期維護方案和緊急處理方案,有專人定期進行檢查、校準、清潔、管理和維護,并有記錄,記錄至少保存3年。
10.8建立健全冷藏藥品貯藏運輸設施設備檔案,并對其運行狀況進行記錄,記錄至少保存3年。
11.1應配備與藥品冷鏈管理、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11.2冷藏藥品的收貨、驗收、養護、保管人員應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規定的要求。
11.3從事冷藏藥品收貨、驗收、貯藏、養護、發貨、運輸等工作的人員,應接受冷藏藥品的貯藏、運輸、突發狀況應急處理等業務培訓。
11.4直接接觸藥品的人員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規定每年進行健康體檢。
2023年召回藥品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八
1.考核醫院是否建立醫院、科室兩級醫療質量管理組織,院長為醫院醫療質量管理第一責任人,定期專題研究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工作,科主任全面負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工作。
2.考核醫院醫療質量管理職能部門組織實施全面醫療質量管理,指導、監督、檢查、考核和評價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嚴格監管記錄,定期分析,及時反饋,落實整改。建立多部門醫療機構質量管理協調機制。
會和護理質量管理委員會等,是否定期研究醫療質量管理等相關問題,記錄質量管理活動過程,為院長決策提供支持。
1.考核醫院建立切實可行的醫療質量管理與持續改進方案,并組織實施。2.考核醫院建立醫療質量管理制度、操作規程、診療規范和指南,強化“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培訓。
3.考核醫院建立醫療風險防范、控制和追溯機制,按規定報告醫療不良事件,不隱瞞和漏報。
4.考核醫院管理層能夠應用全面質量管理的原理,結合工作實際,通過適宜方法及質量管理技術工具開展持續質量改進活動。
5.考核醫院定期進行全員醫療質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樹立醫療質量和安全意識,提高全員醫療質量管理與改進的意識和參與能力。
6.考核醫院建立醫療質量控制、安全管理信息數據庫。
1.考核醫院提供與功能和任務相適應的醫療技術服務,是否符合《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的要求,符合診療科目范圍,符合醫學倫理原則,技術應用保障安全、有效。
2.考核醫院醫療技術管理符合規定,建立健全醫療技術和人員資質準人、分級管理、監督評價和檔案管理制度。
3.考核醫院是否建立醫療技術風險預警機制,制定和完善醫療技術損害處置預案,并組織實施。對新開展醫療技術的安全、質量、療效、費用等情況進行全程追蹤管理和評價,及時發現醫療技術風險,采取相應措施,降低風險。4.考核醫院科研項目的醫療技術符合法律、法規和醫學倫理原則,按規定審批。在科研過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簽署知情同意書,保護患者安全。
5.考核醫院不應用未經批準或已經廢止和淘汰的技術。
1.考核醫院是否由具備執業資質的醫師、護士,按照制度、程序與病情評估結果為患者提供規范的服務。
2.考核醫院由上級醫師負責評價與核準住院診療(藥物、手術價人、康復)計劃/方案的適宜性,并記人病歷。
3.考核醫院應用診療指南、常規和臨床路徑指導臨床診療工作,使診療流程標準化;實施單病種質量指標管理和監控臨床診療質量。
4.考核醫院是否建立規范的院內會診管理制度,明確會診責任,提高會診質量和效率。
5.考核醫院能否為出院病人提供詳細的出院醫囑和康復指導意見。
1.考核醫院施行手術醫師資格分級授權管理制度與規范,責任到每一位醫師,有定期能力評價與再授權的機制。
2.考核醫院實行患者病情評估與術前討論制度,遵循診療規范,制定手術。
方案,依據患者病情變化和再評估結果調整診療方案,均應記錄在病歷中。3.考核醫院患者手術的知情同意內容,包括手術目的、風險以及其他可能選擇的治療方案等。
5.考核醫院手術預防性抗菌藥物的選擇與使用時機是否符合規范。6.考核醫院手術的全過程,應及時、準確地記錄在病歷中。
7.考核醫院做好患者手術后治療與護理計劃工作,并記錄在病歷中。8.考核醫院加強“二次手術”管理,是否建立“非計劃再次手術”的監測、原因分析、反饋和控制體系。
9.考核醫院建立重大手術報告審批制度,有急診手術管理措施。
1.考核醫院實行麻醉與鎮痛醫師資格分級授權管理制度與規范,責任到每一位醫師,有定期能力評價與再授權的機制。
2.考核醫院實行患者麻醉與鎮痛前病情評估制度,制定治療計劃仿案,風險評估紅果記錄在病歷中。
3.考核醫院患者麻醉與鎮痛前的知情同意,包括治療風險、優點及其他可能的選擇。
4.考核醫院實施麻醉與鎮痛操作的全過程必須記錄于病歷嘛醉單中。5.考核醫院麻醉后復蘇管理措施是否到位,監測、記錄麻醉后病人的恢復狀態。
6.考核醫院是否建立術后鎮痛管理的規范與程序,能有效地執行。
7.考核醫院麻醉管理團隊與鎮痛工作質量和安全管理規章、崗位職責、各類麻醉術操作規程、質量指標來確保患者麻醉安全。
8.考核醫院針對術中輸血適應癥,開展自體血回輸、提高成分輸血比例、節約用血;建立麻醉科與輸血科的有效溝通,輸血量與輸血種類科學合理,確保輸血安全。
1.考核醫院門診布局合理,符合醫院感染控制要求,服務環境和就診的程序,以及保障患者能夠獲得門診范圍內連貫的可及的服務。
2.考核醫院依據工作量及需求,合理配置專業技術人員,落實普通門診、專科門診、專家門診職責,提高門診診治能力。
3.考核醫院是否制定門診質量管理制度與質量控制指標,定期對門診診療質量進行評估。
4.考核醫院對每一位就診的門診患者均應寫好診療記錄,書寫規范,符合質量控制要求。
5.考核醫院是否制定突發事件預警機制和處理預案,提高快速反應能力。6.考核醫院嚴格執行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和報告制度的落實。
1.考核醫院重癥醫學科布局、設備設施、專業人員設置及醫院感染控制符合《重癥醫學科建設與管理指南(試行)》的要求。
2.考核醫院對重癥監護病人人住、出科實行“危重程度評分”,定期評價收住患者的適宜性及臨床診療質量,并能以此評價改進措施的有效性。3.考核醫院醫師與護士實行資格、技術能力準人管理。
4.考核重癥醫學科各項質量管理與改進制度、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對緊急事件處理的反應性。
5.考核醫院感染監控管理對重點項目(如呼吸機相關性肺炎、血管內導管所致血行感染、留置導尿管所致感染、氣管插管徹開置管操作后肺炎、血液灌流隨析相關感染)有預防與監控方案、有質量控制指標,并能得到切實執行。
1.考核醫院急診科布局、設備設施、急診專業人員設置及醫院感染控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章制度的要求。
2.考核醫院急診醫務人員經過專業訓練,能夠勝任急診工作,急診搶救工作由主治醫師以上(含主治醫師)主持或負責。
3.考核醫院急救設備、藥品處于備用狀態,急診醫護人員能夠熟練、正確使用各種搶救設備,熟練掌握心肺復蘇急救技術。
4.考核醫院加強急診質量全程監控與管理,落實核心制度,尤其是首診負責制和會診制度,急診服務及時、安全、便捷、有效,提高急診分診能力,建立急診緊急救治“綠色通道”,科室緊密協作。建立與醫院功能任務相適應的重點病種(創傷、急性心肌梗死、心力衰竭、腦卒中等)急診服務流程與規范,保障患者獲得連貫性醫療服務。
5.考核醫院加強急診留觀患者的管理,提高需要住院治療急診患者的住院率,急診留觀時間平均不超過48小時。
6.考核醫院對每一位就診的急診患者均有完整的急診治療艙救記錄,書寫規范,符合質量控制要求。
1.考核醫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設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嚴格執行門診患者預檢分診制度。
2.考核醫院嚴格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有效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傳播和醫源性感染。3.考核醫院是否有專門部門或人員負責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并按照規定進行網絡直報。
1.考核醫院根據醫囑進行康復治療的適應癥評估。
2.考核醫院選擇適宜的康復療法。
3.考核醫院正確評估康復治療效果。
1.考核醫院所有藥事管理工作均符合現行的國家法律法規及衛生行政部門規章標準的要求;建立醫院藥物治療(臨床藥學)組織。
2.考核醫院是否建立藥品使用管理制度,特別是特殊藥品的管理。
3.考核經合理遴選的本機構基本藥物目錄藥品的貯備,能保障臨床診療需要,制定有效控制藥品質量的制度和措施。
4.考核藥劑科正確、安全的貯備藥品;藥品的調劑和制劑都要在安全、清潔的環境中進行。
5.考核醫院所有處方或用藥醫囑在轉抄和執行時都應有嚴格核對程序,并簽字。
6.考核醫院在開具與執行注射劑的醫囑或處方時要注意藥物配伍禁忌。7.考核臨床醫師、藥師、護士遵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等治療指南,合理使用藥品。做到使用正確的藥品和劑量,正確的給藥途徑、方法及合理的治療方案,并有可行的監督機制。
8.考核醫院是否建立安全輸液操作規范及預防輸液反應預案,提倡輸液藥品集中配制。
9.考核醫院是否建立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報告制度和程序,發生的藥品不良反應要在病程記錄中記載。
l0.考核醫院臨床藥師能否為醫護人員、患者提供合理用藥信息及相關技術服務。
1.考核醫院為患者提供滿足臨床診療需求的臨床檢驗服務,且所有服務項目均符合現行的國家法律法規及衛生行政部門規章標準的要求。
2.考核醫院有實驗室安全程序、制度及相應的標準操作程序,遵照實施并記錄。
3.考核醫院由具備臨床檢驗專業資質的人員進行檢驗質量控制活動解釋檢查結果。
4.考核醫院檢驗報告及時、準確、規范,制定嚴格審核制度。
5.考核醫院臨床檢驗醫師能解釋臨床檢查檢驗結果,為臨床醫師提供合理使用實驗室信息的服務。
6.考核醫院落實全面質量管理與改進制度,按照規定開展室內質控、參加室間質控;對床旁檢驗項目按規定進行嚴格比對和質量控制。
1.考核醫院病理科設置符合《病理科建設與管理指南(試行)》的要求,為患者提供滿足臨床工作需要的病理診斷服務,且所有服務項目均符合現行的國家法律法規及衛生行政部門規章標準的要求。
2.考核醫院制定并遵守醫院感染控制與環境安全管理與措施、遵照實施并記錄。環境保護及人員防護符合規定。
3.考核醫院由具備病理專業資質的人員制作冰凍、石蠟切片,其質量與時限符合相關規定。
4.考核醫院落實全面質量管理與改進制度,并按照規定開展活動。
5.考核醫院病理醫師是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提供病理診斷報告,有嚴格審核制度。
6.考核醫院臨床病理醫師能夠解釋病理檢查結果,為臨床診斷提供支持服務。
2023年召回藥品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十九
保健室藥品管理制度,依照上級規定,以切實保證師生用藥安全有效。
一、保健室應當嚴格執行藥品的質量管理與采購驗收制度,保健室不得擅自采購醫療機構的醫院制劑,保健室老師要堅持對購進的藥品做到根據原始憑證逐批驗收。
二、保健室應當嚴格使用規定藥品目錄范圍內的藥品,堅決不使用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對師生的用藥情況,必須及時記錄于藥品登記本。
三、對于破損、過期、失效的藥品做報損銷毀處理。
四、經常保持藥柜的清潔,注意采取有效地防潮、防霉措施,嚴格防止人為的污染藥品。
五、藥品存放必須分類定位: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串味藥與不串味藥要注意分開放至不同藥柜,并以標簽注明。
六、對藥品實行有效期管理,做到“先進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則,堅持定期對藥品進行質量的檢查,禁止使用過期、變質、變霉的藥品。
七、早上晨檢時認真記錄幼兒姓名、班級,幼兒帶來的藥物名稱、服藥劑量,中午給幼兒喂藥時,認真核對方可喂藥。
1、園內藥品必須由保健員專人負責保管,準確無誤。
2、定期做好藥品的盤點工作,統計上報財會。
3、對藥品不同劑型應分別存放,口服藥和外用藥必須分開存放。
4、保健室的藥品要妥善保管,教師及幼兒領藥服藥時要登記。保健醫生隨時檢查藥品的有效期及安全性。對過期藥品要嚴格銷毀處理。
5、嚴格遵守體溫表按期常規消毒。
1、幼兒藥品應由保健室妥善保管,嚴格與食品分開,必須由專人保管,嚴禁放在班上。
2、教師因生病帶藥上班服用時,必須放好(醫院看病拿藥、自己購藥、或在保健室拿的藥)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3、幼兒所服的藥品必須是家長親自送來、有病歷卡。按幼兒園安全服藥的規定,家長只帶包裝完整的藥,并寫好幼兒班級、姓名、藥品劑量,服用方法,交到保健室,由保健老師統一給幼兒服用。
4、若服用有特殊要求要經保健老師檢查登記后,由保健醫生將藥送到班上,與該班老師共同查對幼兒姓名正確無誤,老師并將藥放到幼兒拿不到的地方,防誤食。
5、幼兒在園服藥,必須把藥物劑量控制在安全范圍之內,如若家長要求大劑量服用者,保健員有權拒絕,以防孩子服藥所致不良反應;如若班上老師私自收家長或幼兒所帶藥物,未經保健醫生檢查劑量,導致幼兒服藥后出現不良反應者,以及喂錯藥所導致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全責任。
6、幼兒自己帶藥來園,又無家長口頭或紙條交待的,一律不喂。預防藥品、保健藥品類原則上不收不喂(體弱兒除外)。預防保健藥建議家長在家早晚給幼兒服用足夠了,不必要帶到幼兒園來服用。
7、保教老師給幼兒喂藥時,藥袋上的姓名與幼兒本人應一致無誤,并嚴格按劑量服用。
8、班上不為幼兒存放任何藥物,當天帶來的藥有剩余時要求家長于當天下午接幼兒時同帶走。
上海浦東新區民辦漆涼銘幼兒。
20xx.5。
2023年召回藥品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二十
第一條為加強個體診所使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監督治理,保證人體用藥安全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用藥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適用于轄區內已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個體診所。
第三條市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轄區內個體診所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縣(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個體診所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本規范適用于個體診所藥品、醫療器械的購進、驗收、儲存、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員與培訓。
第五條個體診所的負責人及其有關人員應認識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法律法規,把握藥品基本知識。
第六條個體診所從事藥品管理、處方審核、分配的人員必須是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或由已獲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及通過勞動部門技能鑒定、符合規定的藥學人員擔任。
第七條個體診所負責人應負責涉藥人員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專業技術知識的繼承教育培訓,并建立相應的檔案。
第八條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并建立健康檔案。精神病、傳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患者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
第三章進貨與驗收。
第九條個體診所必須從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采購藥品,禁止從其他渠道采購藥品。對首營企業應審核其合法資格,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索取供貨單位加蓋原印章的合法證照復印件。
第十條購進藥品應逐批進行檢查驗收,并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必須注明藥品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準文號、生產批號、生產廠商、有效期、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日期、質量狀況、驗收結論和驗收人員等項內容。購進進口藥品還應索取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測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復印件。供貨憑證和驗收記錄應至少保留兩年備查。
購進醫療器械還應索取供貨單位加蓋原印章的《醫療器械注冊證》復印件,并建立購進驗收記錄。內容包括: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產品注冊證號、型號規格、產品數量、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供貨單位等。供貨憑證和驗收記錄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第十一條經檢查驗收不合格的藥品和醫療器械不得購進使用。發現假劣藥品或質量可疑藥品,必須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換貨處理。
第十二條個體診所應配備與經批準的診療、服務范圍相一致的藥品,制訂基本用藥目錄。常用藥品和急救藥品的范圍和品種按照**省衛生廳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省個人設置的門診部、診所常用及急救藥品目錄》執行。
第十三條個體診所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配制制劑。
第十四條對特別管理藥品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儲存與保管。
第十五條個體診所的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存條件應與診療活動相適應。儲存場所四周應平整光潔,屋頂、墻壁應無脫落物,不滲漏。并采取防潮、防凍、防蟲、防鼠及通風、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條個體診所必須配備與使用藥品相適應的藥柜、藥架、底墊、冷藏柜、溫濕度計等設施。藥品按不同儲存要求分別在常溫、陰涼及冷藏條件下儲存,相對濕度控制在45%-75%,并每日做好溫濕度記錄。
第十七條個體診所儲存藥品的藥柜、冷藏柜內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條藥品儲存放置必須分類定位,做到藥品和非藥品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
第十九條個體診所應定期對儲存的藥品進行檢查養護,并予以記錄。對近效期藥品、醫療器械(指有效期6個月內)應加強管理,防止藥品、醫療器械過期失效。
第二十條個體診所的藥品儲存場所應與生活、辦公、診療場所明確分隔,不得臨街設置藥柜。
第五章藥品使用與分配。
第二十一條個體診所應當憑本診所醫師處方使用藥品,不得無處方分配藥品。分配處方必須經過核對,對處方所列的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分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改或者重新簽字,方可分配。
處方調劑和藥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裝袋應清潔、衛生,發藥時應在藥袋、投藥瓶上寫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內容。
第二十二條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得重復使用,使用過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銷毀并做好記錄。
第二十三條個體診所必須常常觀察本單位使用的藥品質量、療效和反應。發現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必須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和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第六章制度與管理。
第二十四條個體診所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規范,結合實際制定和落實藥品質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檢查和考核,做好相關記錄。藥品質量管理制度應包括:
(六)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銷毀處理制度;。
相關記錄應包括:
(一)藥品購進驗收記錄;。
(二)藥品養護記錄;。
(三)藥品存放場所的溫濕度記錄;。
(四)不合格藥品處理記錄;。
(五)廢棄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的銷毀記錄;。
(六)從藥人員業務學習記錄。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個體診所必須按本規范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管理,如違背本規定,予以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如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將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規范中個體診所是指個人設置的門診部、診所等醫療機構。
第二十七條本規范所指的首營企業是指購進藥品時與本診所首次發生供需關系的藥品生產或藥品批發企業。
2023年召回藥品管理制度(優秀21篇)篇二十一
為強化藥品質量安全監管,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實現藥品可追溯。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藥品可追溯質量管理。
3.1本公司藥品可追溯的方式:
3.1.1藥品購銷票據、購銷存記錄作為企業重要的藥品追溯依據之一;
3.1.2公司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的購銷存記錄可作為藥品追溯的依據之一;
3.1.3公司藥品電子監管管理上傳的數據可作為藥品追溯依據之一。
3.2藥品追溯質量控制要求:
3.2.1藥品購銷票據、購銷存記錄管理。
3.2.1.1企業在購進藥品時收貨人員根據采購訂單,核對隨貨同行單及到貨藥品,要求貨單相符,無隨貨同行單或貨單不符的應拒收。驗收人員按《藥品質量驗收管理制度》要求驗收藥品時,要核對隨貨同行單、發票,要求發票上的購、銷單位名稱及金額、品名應當與付款流向及金額、品名一致。無發票或票據與貨、款不一致的,報告采購部和質管部等待處理。
3.2.1.2來貨隨貨同行單由質管部(驗收崗位)歸檔管理,來貨發票由財務部歸檔管理并與財務賬目內容相對應。要求票據憑證完整無缺,存放安全可靠,保證可追溯。
3.2.1.3建立藥品購銷存記錄,包括藥品采購、驗收、養護、銷售、出庫復核、銷后退回和購進退出、運輸、儲運溫濕度監測、不合格藥品處理等相關記錄,做到真實、完整、準確、有效,實現藥品可追溯。
3.2.1.4采購藥品之前需做好前置審批,首營企業、首營品種、供貨商資質、藥品合法性審批合格后,基本信息錄入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中,證件效期和經營范圍等信息均可由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自動跟蹤。采購員需在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中制定采購訂單。
3.2.1.5收貨員需對到貨藥品逐批收貨,核實運輸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并對照隨貨同行單和采購訂單核對藥品,做到票、帳、貨相符,并通知驗收員驗收。驗收員需檢查隨貨同行單及同批號檢驗報告書并按照驗收規程檢查藥品質量,防止不合格藥品入庫,收貨、驗收需在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相應模塊記錄結論后方可入庫。藥品在庫儲存過程,嚴格按照批號管理,按照養護操作規程定期養護,并實現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效期自動跟蹤。
3.2.1.6藥品銷售前需做好前置審批,銷售員需收集銷售客戶資質資料。按照客戶審核規程審核合格后,將基本信息錄入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證件效期和經營范圍等信息均可由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自動跟蹤。銷售員需在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中制定銷售訂單。儲運部門收到銷售指令后按照藥品出庫操作規程,做好藥品揀貨、復核、裝箱等工作,并在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上完成出庫復核記錄,防止不合格藥品出庫。
3.2.1.7藥品銷售如實開具發票,做到票、賬、貨、款一致。銷售發票存根由財務部歸檔管理。要求票據憑證完整無缺,存放安全可靠,保證可追溯。
3.2.1.8藥品運輸按《藥品運輸管理制度》要求建立藥品運輸記錄,所有藥品送到收貨單位后,收貨方的收貨員依據“銷售清單”(隨貨同行單)清點藥品,無誤后收貨方在“銷售清單”(隨貨同行單)上簽字確認,收貨回執交公司集中存檔,實現藥品可追溯。
3.2.1.9銷售退貨需由業務人員登錄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指定退貨申請,注明退貨原因,生成退貨通知單,收貨員確認到貨藥品與退貨通知單是否一致,并通知驗收員加倍驗收。定期向銷售客戶發出不良反應和滿意度調查征詢,及時匯總處理客戶反饋信息。質管部負責藥品質量查詢和質量投訴的處理工作,積極配合藥品召回等工作。
3.2.2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的管理:
3.2.2.1建立能夠符合經營全過程管理及質量控制要求的計算機系統,實現藥品可追溯。在系統中設置各經營流程的質量控制功能,與采購、銷售以及收貨、驗收、儲存、養護、出庫復核、運輸等系統功能形成內嵌式結構,確保各項質量控制功能的'實時和有效。
3.2.2.2通過計算機系統記錄數據時,相關崗位人員應當按照操作規程,通過授權及密碼登錄計算機系統,進行數據的錄入,系統操作、數據記錄的日期和時間由系統自動生成,保證數據原始、真實、準確、安全和可追溯。
3.2.2.3公司各操作崗位人員未經批準不得修改數據信息,修改各類業務經營數據時,操作人員在職責范圍內提出申請,經質量管理人員審核批準后方可修改,修改的原因和過程在系統中予以記錄。
3.2.2.4電子記錄數據應當以安全、可靠方式定期備份,保證追溯數據安全。
3.2.2.5公司定期審核相關記錄和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使用情況,確保本公司藥品流通正常有序,實現藥品可追溯。
質管部、信息部、采購部、銷售部、財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