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書是向特定機構、組織或個人提出請求、陳述目的或表達意愿的一種書面材料,它具有重要的申請意義。以下更多申請書范文是經過精心挑選和修改的,希望可以提供一些指導和參考,加強你的寫作能力。
出生證申請書(匯總17篇)篇一
______派出所:
為______,民族隨父親(母親)為__族,現申請將女兒(兒子)戶口落戶到我(我愛人______)名下。申請材料情況屬實,望給予辦理。
申請人:______。
20____年__月__日。
出生證申請書(匯總17篇)篇二
一、正常醫院分娩的新生兒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程序和相關資料:1.確定新生兒姓名(未取名字,不能辦理)。
2.提供以下材料:出生醫學記錄(接生醫院提供);出生證明申領表(醫院提供,家屬填寫);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生殖健康證(準生證);孕產婦保健冊(本院建卡)。3.辦證時間:為每周一、三、五(節假日除外)。
4.其他:出生醫學證明為法律證件,一經辦理,新生兒姓名不得更改,并要求新生兒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親自辦理。
超過出生后三月及以上辦證的,還須提供父母雙方的戶籍證明或戶口簿。
二、家庭接生嬰兒出生證辦理規定:
1.對持有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接生員接生的新生兒,由該家庭接生員出具含有出生醫學證明相關內容的出生醫學記錄,到當地婦幼保健機構辦理簽發出生醫學證明。
2.對未經許可開展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和未取得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的人員接生的新生兒,到當地婦幼保健機構辦理簽發出生醫學證明。要求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出具以下旁證材料:
(一)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出具的“親子關系聲明”。
(二)該新生兒與其父母或監護人親子關系的旁證材料:指接生單位或個人出具的出生醫學記錄、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鄉政府或單位出具的證明,或親子鑒定證明書。補發辦法如下:
(一)未報戶口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二)已辦理戶籍手續后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
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只適用于1996年1月1日(邊遠貧困地區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嬰兒。
具體的補發程序由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出生證明如何補辦。
《出生醫學證明》因遺失、被盜等喪失原始憑證的情況要求補發的,取得原簽發單位有關出生醫學記錄證明材料后,向所在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后,經核實,情況屬實的給予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并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
我孩子是在澤州縣婦幼院出生的,醫院出具了出生證明,但是我不小心把出生證明的副聯弄丟了,沒有副聯就不能給孩子上戶,我想問一問出生證明的副聯能不能補辦,該怎么補辦?記者幫您問:
澤州縣婦幼保健院的工作人員回復說,出生證明的副聯是不能單獨補辦的,像常先生這種情況應該補辦孩子的出生證明。具體程序是這樣的:首先到澤州縣婦幼院領取出生證補辦申請表,然后到準備上戶的派出所開具未上戶證明,另外,還必須在我市的報紙上登報聲明原出生證編號作廢,并保留報紙原件;最后帶上結婚證、戶口本等相關證件,到澤州縣婦幼院補辦孩子的出生證明就可以了。
出生證申請書(匯總17篇)篇三
凡1996年1月1日以后在江陰市范圍內住院分娩的嬰兒,因遺失、毀損等原因申請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的;或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家中分娩的嬰兒,統一到江陰市婦幼保健所辦理補發手續。
二、補證流程及所需材料。
1、向江陰市婦幼保健所申請,領取并填寫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申請表;
6、本申請由申請補證的嬰兒父母親親自辦理,否則不予受理。
出生證申請書(匯總17篇)篇四
xxx衛生院:
本人鄒,女,身份證號碼:461943,住址:縣鎮號。在20xx幫兒子黃祥上戶時將出生日期在申報戶口時誤填為農歷月10日,現特申請更改為公歷出生日期年月日(有醫學出生證明為準),本人申請內容和所提供的情況完全真實,如有虛假,愿承擔法律責任。
懇請批準。此禮!
申請人。
xxxx年xx月xx日。
出生證申請書(匯總17篇)篇五
《出生醫學證明》因遺失、被盜等喪失原始憑證的情況要求補發的,取得原簽發單位有關出生醫學記錄證明材料后,向所在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后,經核實,情況屬實的給予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并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
補發辦法如下:
(一)未報戶口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二)已辦理戶籍手續后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
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只適用于1996年1月1日(邊遠貧困地區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嬰兒。
具體的補發程序由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
一名叫“我比煙花還寂寥”的網友在金華新聞網《行風瞭望(在線)———勝平接待室》網絡版發帖,詢問有關補辦出生證明等事宜。
該網友說:我有一個表妹,現在16歲,由于當時未在醫院接生,而是在家中接生,所以沒有出生證明,現在想補辦一張出生證明,不知該到哪里辦理,補辦時需帶哪些資料?請勝平記者幫我咨詢一下,并給予回復,謝謝!就網友提出的問題,近日,市衛生局答復:
《行風瞭望(在線)———勝平接待室》轉來的交辦單已收悉。有關情況如下:
一、正常醫院分娩的新生兒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程序和相關資料:1.確定新生兒姓名(未取名字,不能辦理)。
三、
五(節假日除外)。
4.其他:出生醫學證明為法律證件,一經辦理,新生兒姓名不得更改,并要求新生兒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親自辦理。
超過出生后三月及以上辦證的,還須提供父母雙方的戶籍證明或戶口簿。
二、家庭接生嬰兒出生證辦理規定:
1.對持有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接生員接生的新生兒,由該家庭接生員出具含有出生醫學證明相關內容的出生醫學記錄,到當地婦幼保健機構辦理簽發出生醫學證明。
2.對未經許可開展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和未取得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的人員接生的新生兒,到當地婦幼保健機構辦理簽發出生醫學證明。要求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出具以下旁證材料:
(一)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出具的“親子關系聲明”。
(二)該新生兒與其父母或監護人親子關系的旁證材料:指接生單位或個人出具的出生醫學記錄、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鄉政府或單位出具的證明,或親子鑒定證明書。
(三)提供單親辦證者婚姻證明。
(四)目前出生證只適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兒。
出生證申請書(匯總17篇)篇六
如果是在合法醫療機構出生,當時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者,年齡超過一歲,補辦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如果因遺失、被盜等原因需補辦《出生醫學證明》的,應提供下列材料:
1、由原發證機構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存根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1/。
如果在非法機構出生的嬰兒,補辦《出生醫學證明》時提供下列材料:
1、到就近鄉鎮級別以上的衛生院領取《親子關系聲明》,用鋼筆或中性水筆認真書寫;2、提供接生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復印件、副本原件、副本復印件;接生人員《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執業醫師資格證》原件、復印件1份及近期照片一張;3、非醫療機構人員接生的,需提供接生人員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近期照片一張。
2/2。
__來源網絡整理,僅作為學習參考。
出生證申請書(匯總17篇)篇七
本溪滿族自治縣第三人民醫院:
因原因,導致出生證信息錯誤,現申請換發出生證明,修改出生證信息,我保證信息真實準確,如有虛假愿負法律責任,望貴院給予換發。
原出生證編號:新生兒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母親姓名:身份證號:父親姓名:身份證號:需修改信息:
特此申請。
申請人:
出生證申請書(匯總17篇)篇八
__縣婦幼保健院:
因不慎將孩子出生證明丟失,現申請補辦出生證明,出生信息:___(女),20__年4月18日在___婦幼保健院出生,我保證信息真實準確,如有虛假愿負法律責任,望貴院給予補辦為盼。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出生證申請書(匯總17篇)篇九
下面是由為大家搜集整理的關于出生證明的相關內容,希望下文《出生證明怎么補辦》能夠對您有所幫助。更多優質內容盡在。
嬰兒出生證明主要是針對醫院新生兒的詳細情況進行記錄,該證明遺失了是可以補辦的。家長們如果因為某些原因丟失了孩子的出生證明,是可以帶著相關的資料到簽發機構所在地縣(區)級衛生行政部門去補辦的。
出生證明全稱《出生醫學證明》,是證明嬰兒出生狀態、血親關系以及申報國籍、戶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醫學證明。下面是補辦時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要求補發,應向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或委托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如下材料:
1、原《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單位提供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及原《出生醫學證明》編號的證明。
2、父母雙方戶口簿及身份證。經核實情況屬實給予補發,同時登記備案。未辦理戶籍手續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辦理戶籍手續后遺失的,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具體補發程序由各地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的相關資料由補發機構登記備案,永久保存。
補辦出生證明一般只需要三步:第一,登報申明;第二,向原簽。
2發機構所在地縣(區)級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補發申請;第三步,帶著補發申請表到衛生行政部門或指定單位予以補發。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在主流媒體刊登報申明之前的出生證明已經作廢。
2、帶著有申明的那張報紙,向原簽發機構所在地縣(區)級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補發申請,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等到原簽發機構確認情況屬實后,就會出具新生兒分娩信息及原《出生醫學證明》的存根復印件。
3、帶著補發申請表到衛生行政部門或指定單位予以補發。等到補發機構核實確認信息后,就會為其補發《出生醫學證明》。
申請補發時應提交如下材料:
(2)簽發機構新生兒分娩信息及原《出生醫學證明》存根復印件;。
(3)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原件;。
(4)在主流媒體刊登的《出生醫學證明》丟失聲明;。
(5)如果是還沒有未落戶的新生兒,還需提供父母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局戶籍機關出具的該新生兒未落戶證明。
注:申請人必須為新生兒的父母。若不是父母,必須持有公證處公證的新生兒父母出具的委托書。由當地《出生醫學證明》管理機構進行材料審核,負責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同時登記備案。
4父母離婚后,孩子的出生證明也是可以補辦的,手續和上面一樣,就是準備的證件除了上面所列舉的證件外,還要包括下面的證件。第一是必須是父親或者是母親才能來補辦醫學證明;第二是父母雙方的離婚證書原件或者是離婚判決書。
對于離婚的情況:
1、只有監護方(父親或母親)方可來院補辦出生醫學證明。
2、需提供的資料(只要滿足下列(1)或(2)均可):
(1)監護方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離婚證書原件或離婚判決書(判決書上需有對方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等)。
(2)父親及母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及離婚證原件(或離婚判決書)。
出生證申請書(匯總17篇)篇十
委托事項:___________代為辦理和領取《出生醫學證明》。
委托權限:___________。
1、代為提交有關資料。
2、代為簽收《出生醫學證明》及送達《出生醫學證明》給委托人。
本人特委托_______作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辦理相關事項,對委托人在辦理上述事項過程中所簽署的有關文件,我均予以認可,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委托期限:自簽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項辦完為止。
備注:本委托書雙方簽字生效。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生證申請書(匯總17篇)篇十一
本溪滿族自治縣第三人民醫院:
因原因,導致出生證信息錯誤,現申請換發出生證明,修改出生證信息,我保證信息真實準確,如有虛假愿負法律責任,望貴院給予換發。
原出生證編號:新生兒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母親姓名:身份證號:父親姓名:身份證號:需修改信息: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出生證申請書(匯總17篇)篇十二
____市區派出所:
本人王____,于20____年1月同____登記結婚,于20____年1月12日領取生育證,并于20____年4月19日在____市醫院生育計劃內一胎小孩____,現要求小孩隨其母登記入戶,望批準為盼。
申請人:
20____年__月__日。
出生證申請書(匯總17篇)篇十三
茲委托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負責辦理______________工作(事宜),請予以辦理,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由我(本人或單位)承擔,與貴(單位或部門)無關。
特此申明!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生證申請書(匯總17篇)篇十四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新生兒出生地點)分娩,特授權委托(受委托人姓名)辦理(新生兒姓名)的《出生醫學證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權利內,代理委托人行為所造成的法律結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認。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領取《出生醫學證明》之日止。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受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意:
1、委托人因不能親自來_______________醫院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領取事宜,特委托受托人代理本人領取嬰兒姓名為的《出生醫學證明》。
2、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權利內,代理委托人行為所造成的法律結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認。
3、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簽署授權委托書之日起至受托人領取《出生醫學證明》之日止。
______婦幼保健院:
本人_________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親自來領取本人在貴院分娩的嬰兒姓名:_________的《出生醫學證明》,現委托_________到你處代理領取《出生醫學證明》。
被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
出生證申請書(匯總17篇)篇十五
委托人因不能親自前往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領取事宜,特委托受托人代理本人領取嬰兒姓名為_________的《出生醫學證明》。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權利內,代理委托人行為所造成的法律結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認。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簽署授權委托書之日起至受托人領取《出生醫學證明》之日止。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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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證申請書(匯總17篇)篇十六
xxx衛生院:
本人鄒,女,身份證號碼:xxx,住址:縣鎮號。在20xx年幫兒子黃祥上戶時將出生日期在申報戶口時誤填為農歷月10日,現特申請更改為公歷出生日期年月日(有醫學出生證明為準),本人申請內容和所提供的情況完全真實,如有虛假,愿承擔法律責任。
懇請批準。此禮!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出生證申請書(匯總17篇)篇十七
委托人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新生兒出生地點)分娩,特授權委托__________(受委托人姓名)辦理__________(新生兒姓名)的《出生醫學證明》。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權利內,代理委托人行為所造成的法律結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認。
委托期限從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_。
受委托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