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內容應該詳細具體,以便解決實際問題,不應過于籠統和模糊,否則難以有效執行。如果你有任何關于規章制度的問題和困惑,請參考以下小編為您提供的常見問題解答,希望能幫到您。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定期制度(優秀16篇)篇一
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制訂、審批、檢查落實方法,確保所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完善和執行。
2、范圍。
全體員工、所有崗位。
3、職責。
3.2評審管理職能部門為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和工會負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評審工作。
3.3安全科根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匯總清單后,負責文件的發放。
3.4各班組、班組對本我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及時進行宣貫,傳達給相關方。
4、程序。
4.1制訂程序。
由各管理班組等編寫,由主要負責人審批,由安全科保管。
由各管理班組編寫,由主要負責人審批,由安全科保管。
4.2內容。
a.正常開、停車操作程序;。
b.各種操作參數、指標的控制;。
c.安全注意事項和異常處理方法;。
d.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e.接觸物品(油漆、天拿水、汽油等)的危險性;。
f.個體安全防護措施;。
4.2.1企業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投用前,組織編制新的操作規程。
4.2評審。
4.2.1由主要負責人組織至少3年一次,或需要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符合性評審會議。由評審管理職能部門提供評審會議所需的文件和資料。
4.2.2主要負責人負責我廠級不符合項的檢查、糾正措施和驗證;并由評審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執行過程。
4.2.3主要負責人制定我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由評審管理職能部門負責我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版本更新、修訂計劃的實施。
4.2修訂。
4.2.1在發生以下情況時,應及時對相關的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進行評審、修訂:
(1)當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2)當企業歸屬、體制、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時。
(3)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5)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7)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8)其他相關事項。
4.2.2文件修訂形式。
(1)根據文件修改通知單(內容),持有文件者進行手改,并填寫修改記錄。
(2)根據發放的文件修改頁,持有文件者進行換頁,并填寫修改記錄。
(3)根據新發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憑原文件進行更換。
(4)對于改版、發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廢止。
4.5宣傳培訓。
4.5.1安全科及時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培訓學習修訂后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定期制度(優秀16篇)篇二
1、目的:建立安全操作規程的制訂、審批、檢查落實方法,確保所有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完善和執行。
2、范圍:所有崗位。
3、責任者:安全部、各車間、科室。
4、程序:*******。
甲類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由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起草,公司安全部審核,總工程師審定簽字后執行。可張掛的張掛在崗位明顯位置。
乙類以下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由車間技術主任負責起草,車間主任審核,公司安全部審定后執行。
4.2安全操作規程必須在公司限定時間內完成制定,并整齊張掛,不按時完成的責任人予以經濟處罰,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責。
4.3安全操作規程制訂工作完成,報公司辦公室存檔和安全部匯總備案。屬保密范圍的有關人員必須做好保密工作,如有失竊,由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
4.4安全操作規程的宣傳落實工作由車間主任、部門主管領導負責,公司安全部、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對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員按公司的相關制度規定進行處理。
4.6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檢查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和車間(部門)負責人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由車間(部門)負責人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違章現象按員工守則處理。由于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事故時,一律作責任事故從嚴處理。
4.7公司每次檢查,要填寫檢查記錄,并由公司安全部保存。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定期制度(優秀16篇)篇三
第一條、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本規程,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穿戴好防護用品,方準操作本設備。
第二條、電源合閘時,應檢查電器熱控是否靈敏可靠,熱電偶指示溫度是否正確,出現問題請維修人員排除,嚴禁操作工人亂動。
第三條、開車時應檢查主機減速箱,牽引無極變速箱,收線無極變速箱潤滑是否正常,風機通風是否良好。
第四條、開車前要注意各段加熱溫度,是否達到工藝要求的實際溫度,保溫時間要足夠,初次加溫時間保溫不得少于3小時。
第五條、不得在塑化不好,燒焦有老化的情況下進行擠出生產,以防事故發生,發現上述問題立即設法排除。
第六條、車速要由低至高,加到正常速度,嚴禁高速起車,觀察儀表上指示的電流值與溫度是否正常,以防電流過大,引起加熱器過燒。
第七條、升降線盤時,要注意升降極限位置,不得過高或過低,有電器限位時不得超越限位使用。
第八條、往料斗中加料時,注意金屬物不得進入并嚴禁用螺絲刀或金屬棒捅料壓入螺桿內。
第九條、檢查干試機周圍,應配備橡膠絕緣墊板,否則不準開車。
第十條、開車前應檢查好各接地部位是否良好,接地電阻應定期測定,不得高于4歐;設備是否有雜音等異常現象,如有問題修好再用。
第十一條、禁止用手去觸摸干試機之高壓電器,電氣線路或接地線部位。
第十二條、線芯上有水禁止開車。
第十三條沒有停止之前,禁止用手觸摸絕緣線芯導線接頭及裸露部分;高壓擊穿后線芯要先行采取放電措施,然后修理。
第十四條、開車與停車要由技術熟練工人指揮,避免誤操作造成危險。
第十五條、配備軟化設備、塑膠機臺的,操作人員不能任意移動、調整電器和機械設備;更不能用手扶摸導線、電導輪,銅導管部位。
第十六條、開車結束后,應把電源、水源、氣源全部關閉,操作手柄復原位,并做好交接班日記的記錄。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定期制度(優秀16篇)篇四
為了進一步搞好班組安全達標,落實項目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所有項目部班組建設。
3、職責。
3、1班前安全活動由班組長主持進行,或由班組長、安全員及指定技術熟練,重視安全生產的老工人講解。
3、2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對班組前安全活動的情況負有指導、督促的責任。
4、制度。
4、1班組每天必須開展上崗安全活動,時間不少于10分鐘。
4、2班前安全活動的內容和出席情況應明確班內逐日記錄,備查。
5班前活動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5、1交底要做到有針對性和及時性,可從“五看”著手:看“天”(天氣)、看“地“(環境)、看“人”(思想情緒)、看“物”(機械設備)、看“對象”(任務)。
5、2必須要求個人上崗安全自查:查安全意識、查自身安全風紀、查同接受任務相應的安全用具是否完好、齊全。
5、3必須開展操作崗位安全設施檢查。每日上崗操作前要求每位成員對本崗位的安全設施作例行常規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采取必要措施后才能開始工作。
5、4嚴禁帶有不安全因素上崗,如:不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不戴好安全帶等。
5、5接受各分項任務時,必須有項目部技術(安全)書面交底,否則不得施工作業。
6權利。
6、1有權拒絕違章指令。
6、2有權抵制和越級上告違章指揮行為。
6、3及時發現和處理事故隱患,如班組處理不了可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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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定期制度(優秀16篇)篇五
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評審和修訂,由歸口管理職能部門組織進行,經分管副總或總經理批準后發布執行。
2、安全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由廠(車間)主管領導組織廠(車間)技術人員、班組長進行,由生產部門組織全面修訂的審核工作,經分管副總批準后實施。
二、當發生以下情況時,應立即組織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評審和修訂、
1、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發生較大變更時;
2、企業管理機構或體制發生重大調整時;
3、公司的活動、服務發生重大變化時;
4、年度風險評審、合規性評價或其他情況下發現有制度缺陷時。
三、當發生以下情況時,應立即組織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評審和修訂。
1、國家、行業相關技術標準發生變化時;
2、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
3、有新、改、擴建項目時。
4、年度風險評審、合規性評價或其他情況下發現安全操作規程有缺陷時;
5、對制度性安排存在重大缺陷或與實際要求不相符時。
四、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定期修訂,由歸口職能管理部門進行,并監督制度的實施。修訂過程,嚴格執行企業《變更管理制度》。
五、安全操作規程的日常性修訂,由廠(車間)主管領導組織廠(車間)技術管理人員、班組長進行,嚴格執行企業《變更管理制度》,報相關部門審批備案,安環部門對日常性修訂進行技術指導。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定期制度(優秀16篇)篇六
一、學校每季度對校園安全工作進行一次集中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并積極進行整改。
二、日查和定期檢查相結合,每周開展一次安全工作重點檢查。
三、對學校用水、用電、用氣、教學器材等相關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檢查,并按照規定接受有關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四、建立檢查登記制度,對查出的各類隱患,要詳細記錄,并提出整改意見,經檢查負責人和隱患部位負責人簽字后,督促整改,妥善保存。
五、建立檢查評比制度,對自查無隱患的部門給予表彰、獎勵,對隱患多漏洞大,又不積極整改的,進行批評教育或追究責任。
(中國大學網)。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定期制度(優秀16篇)篇七
1、嚴禁學生以手(包括皮膚)接觸,以口嘗或以直接嗅聞任何化學藥品。
2、欲鑒別藥品之氣味,只可用手在容器開口土方輕輕招拂。
3、如有藥液溢出,應立即用水洗凈。如遇酸類或其它腐蝕性藥液滅及衣物而浸至皮膚,應立即除去衣物,以淋浴器沖洗。
4、經如熱之玻璃儀器或其它未能確知溫度之器具,于充分冷卻前不可用手觸摸。如需移動,須使用挾持器具。
5、以試管加熱物質時,不可將試管閉口朝向自己或他人。
6、以水浴器加熱可燃性或揮發性溶劑時,應在排氣櫥內為之,絕不可用火焰直接加熱或將盛裝此等溶劑之容器置于火焰近旁。
7、實驗中如發生意外燃燒,應立即以濕抹布或細沙熄滅,必要時應使用滅火器。如遇衣服著火,應立即沖水熄滅或就地打滾。
8、如有藥液(品)進入眼睛,應立即用洗眼器清洗。
9、操作有機化學實驗時,應將椅子置于桌下(不用)采立姿操作。
10、實驗準備室嚴禁學生進入。貼有「危險!」標志之裝置與器具切勿接近。
11、嚴禁學生在沒有化學老師在場指導之下,私自進入化學實驗室,操作化學實驗。
12、學生應熟讀各種安全規則,并應確知實驗室急救藥箱、消防器材、救護設備等之位置與使用方法。
13、因不慎打破之玻璃器血,其碎片處理須小心且要集中放置于指定容器內。
14、學生不可擅自取用非實驗相關藥品,更不可私自更改藥品添加之方式或藥品種類。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定期制度(優秀16篇)篇八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制度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安全生產制度,確保安全生產制度的適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評審和修訂。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
3.1安全科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制度,并送達相關部門、單位進行會簽,征求修改意見。
3.2安全科根據會簽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3.3審批稿經分管經理審核后由總經理審批,發布實施。
4.1安全生產制度的'評審。
4.1.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a)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b)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c)安全生產相關的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
d)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時;
4.1.2評審組織:安全生產制度評審,本著制訂部門組織相評審的原則。
4.1.3評審內容。
a)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b)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c)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4.1、4評審輸出。
4.1、4.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4.1、4.2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4.2.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兩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b)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c)新裝置、新產品投產,現行管理制度不能覆蓋其安全管理;
d)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產職責;
e)各級人員素質發生較大變化,規章制度的要求已經充分轉變員工的自覺行動;
4.2.2修訂組織:安全生產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了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4.2.3修訂依據:
4.2.3.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4.2.3.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4.2、4修訂后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簽手續,最后由總經理審批后,修訂版發布實施。
4.2、4安全生產制度終止執行。
因特殊原因,終止執行的安全生產制度,按原審批程序申請批準終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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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定期制度(優秀16篇)篇九
1、為了確保廚房的生產安全與廚房人員的安全、避免或及時解決各類不安全問題的發生,特制定本操作規定。
2、所有在崗廚師在上崗前,對使用的各種機械設備應進行嚴格的培訓,經考核發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4、機械設備開啟操作時,操作人員不準隨意離開現場,對電器設備,隨時注意觀察機器運轉和變化情況,發現故障及時停止操作立即報修,排除故障后再進行操作。
5、各種設備均由專人負責管理,他人不得隨意亂動,定期檢查廚房的各種設施設備,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6、嚴禁用濕布擦拭電源插頭,嚴禁私自亂接電源,停止操作后,關好設備的電源。
7、廚師使用的各種刀具應標有自己專用的記號,嚴格加強管理。作業中應嚴格按要求使用和放置刀具,不準隨意拿刀嚇唬他人或用刀具對指他人,不用時應放置固定位置,放在刀箱內,不準隨意借給他人使用,也不準隨意把刀具帶出操作間。
8、廚師熟練掌握各種灶具的使用方法,烹制各種菜肴時應掌握好油溫,人離火滅,每天收檔后逐一檢查油路、氣路、燃氣開關,各種設備閥門,電源插座與開關的安全情況,如發現問題及時報修,嚴禁私自處理。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定期制度(優秀16篇)篇十
為了明確評審和修訂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職責的時機和頻次,定期評審和修訂,確保其有效性和適用性,保證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職責的評審和修訂。
3.1安環企管處應負責組織相關處、室的負責人組成評審組對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評審。
3.2各相關處、室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本部門安全操作規程和相關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并由安全生產副經理審批,總經理批準。
4.1評審和修訂的`時機和頻次。
4.1.1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體公布或通過文件精神時。
4.1.2景德鎮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景德鎮市安監局或其他部門發放安全管理相關文件、通知時。
4.1.3公司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時,生產處應有針對性的對生產工藝和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以及相關人員崗位職責進行修訂。
4.1.4當發生事故時,工藝、技術、材料等發生變更時,由安環企管處組織相關處室人員對安全管理制度進行修訂,確保安全管理制度的適用性和有效性。
4.1.5生產處應每一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組織相關處室進行一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職責的適用性評審工作。
4.2評審和修訂。
4.2.1制度評審和修訂的原則。
4.2.1.1制度評審的內容包括:目的、適用范圍、術語、責任、控制要點及方法,相關文件、相關記錄。
4.2.1.2注意把公司制度評審與處室制度評審相結合,將公司制度和處室制度評審相結合,將公司制度和部門制度評審結合起來,做到'審點帶面',從而推動公司制度的健全有效和經營管理手段的科學完善。
4.2.1.3注意制度評審意見的建設性,不僅要找出制度制定、執行中的漏洞,更關鍵的是要提出客觀、科學的建設性意見,要體現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
4.2.1.4注意制度評審的科學性。評審組成員應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理論水平,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進行評審,完善制度。
4.2.2評審組根據評審結果對公司相關制度出具修訂草案,提交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4.2.3公司領導審批后,評審組將相關制度制定成冊,并下發各部門組織實施。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定期制度(優秀16篇)篇十一
為建立公司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進一步規范從業人員作業行為,全面提升從業人員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努力把安全生產各項要求落實到“一線操作手”層面,現就公司建立崗位操作安全風險明白卡制定如下制度。
一、《崗位操作安全風險明白卡》適用于公司具有安全風險的崗位的駕駛員、押運員、裝卸管理人員等。
二、《崗位操作安全風險明白卡》內容包括:崗位名稱、主要危害及崗位危險性分析、應急處置措施、應急物資、崗位配備的勞動保護用品,應急聯系方式(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現場負責人,火警、急救、報警等聯系電話)等。
三、崗位存在的危險性分析,要依據崗位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及相關危害進行分析,使用明白、簡練、易懂的文字進行全面描述。
四、應急處置措施,要對應崗位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注明應該采取的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應急物資,要對應崗位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注明所需的應急物資及使用方法。
六、配備的勞動保護用品,要對應崗位職業病危害,注明應配備的勞動保護用品。
七、應急聯系方式,要注明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聯系方式及火警、報警和急救電話。
八、《崗位操作安全風險明白卡》要定期進行修改。一般一年修訂1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設施設備發生變化時,要及時修訂明白卡上的相關信息。
九、公司要將《崗位操作安全風險明白卡》納入安全培訓教育內容,員工要做到熟記于心、手指口述、準確運用。
十、崗位“安全操作明白卡”應標注安全生產舉報電話“12350”,鼓勵從業人員對公司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及員工違章行為進行舉報,維護正常的安全生產秩序。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定期制度(優秀16篇)篇十二
安全操作規程是職工從事崗位作業,進行生產活動的技術規范,是保障生產安全的基礎。為規范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審核、貫徹與執行、落實、監督中的實施,特制定本制度。
從事生產、生活的崗位工種必須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由各分管領導組織本系統的單
位部門負責人對本單位部門所有崗位工種需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并審核通過,認真貫徹執行。
安全操作規程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必須符合本企業現場的條件,
體現專業工種特點,具有指導性、安全性,使于標準規范化操作。
安全操作規程應涵屬如下內容:
1、各工種崗位對操作人員的.基本要求;
2、各工種崗位對操作人員操作程序和標準;
4、違反操作程序和標準可能導致的危險和危害。
安全操作規程必須經單位技術負責人組織審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批準發布實
施。
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崗位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培訓,掌握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經考試
合格后持證方可上崗,特殊工種必須按規定經具有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工區(車間)必須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操作規程培訓,培訓形式多樣化、每半年組織一次考試。
職能部門負責對安全操作規程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違反安全操作規程
的,都均斷定為“三違”,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人員要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是提高職工素質,保證安全生產的一項長期基礎工作,各單位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和分工、認真組織開展好此項工作。否則,因操作規程編制審核貫徹執行不力的,給予責任人100―500元的處罰,因無操作規程施工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可分為十個區域為安全操作規程必須健全建立的崗位: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定期制度(優秀16篇)篇十三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制度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安全生產制度,確保安全生產制度的適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評審和修訂。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
3.1安全科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制度,并送達相關部門、單位進行會簽,征求修改意見。
3.2安全科根據會簽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3.3審批稿經分管經理審核后由總經理審批,發布實施。
4.1安全生產制度的評審
4.1.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a)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b)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c)安全生產相關的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
d)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時;
4.1.2評審組織:安全生產制度評審,本著制訂部門組織相評審的原則。
4.1.3評審內容
a)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b)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c)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評審輸出
4.1、4.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4.1、4.2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4.2安全生產制度修訂
4.2.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兩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b)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c)新裝置、新產品投產,現行管理制度不能覆蓋其安全管理;
d)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產職責;
e)各級人員素質發生較大變化,規章制度的要求已經充分轉變員工的自覺行動;
4.2.2修訂組織:安全生產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了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4.2.3修訂依據:
4.2.3.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4.2.3.2安全生產制度評審結果。
4.2.3.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4.2.4修訂后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簽手續,最后由總經理審批后,修訂版發布實施。
4.2.4安全生產制度終止執行
因特殊原因,終止執行的安全生產制度,按原審批程序申請批準終止執行。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定期制度(優秀16篇)篇十四
規范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保障企業生產安全。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運輸、采購、銷售、儲存等環節。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試行)》制定本制度。
3.1管理部負責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演練,并到政府相關部門備案。
3.2管理部負責開展企業危險化學品登記普查工作,依據普查情況編制《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負責到有關部門和機構進行登記、備案。
3.3管理部負責配合企業內開展的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對廠內員工進行危害告之教育。
3.4公司設立24小時報警、咨詢電話。
3.5各歸口管理部門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進行安全檢查,并相應建立的管理、檢查臺帳,對相關方進行危害告之,對使用本企業危險化學品的相關方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
4.1生產和使用。
4.1.1車間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危險物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應經化驗確認。生產備料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域,必須分隔清楚。
4.1.2生產和使用劇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嚴格執行企業制定的《劇毒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
4.2安全技術措施。
4.2.1改革工藝技術,并采用安全的生產條件,防止和減少毒物溢散。
4.2.2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
4.2.3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4.3個人防護措施。
4.3.1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4.3.2嚴禁直接接觸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
4.3.3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4.3.4有毒物品場所,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應急解毒藥品。
4.4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氣、氧氣、二氧化碳、氮氣等)使用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質竄入。
4.5盛裝腐蝕性物品的容器應認真選擇,具有氧化性酸類物品不能與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燃燒物品混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4.6易燃物品的加熱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如必須采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等加熱時,應采取嚴密隔絕措施。
4.7生產、使用危險物品,應根據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和自動報警等措施。
4.8輸送有毒有害物料,應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磨擦、撞擊。
4.10容易發生跑氣、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裝置,應設有能迅速停止進料,防止跑氣、跑料的安全設施,并應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撈流失危險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態擴大。
4.11凡用于生產的有毒有害氣體的蒸汽(水)管道,必須與生活用汽(水)管道分開,用途不同的工作氣體(液體)管道不應聯通。
4.12生產、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排放標準,凡能相互引起化學反應發生新危害的廢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裝卸運輸。
4.13.1托運危險物品必須出示有關證明,向指定的鐵路、交通、航運等部門辦理手續,托運物品必須與托運單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運未列入國家品名表內的危險物品,應附交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技術鑒定書。
4.13.2危險物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磨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妥。
4.13.3危險物品裝卸前,應對車搬運工具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洗,不得留有殘渣,對裝有劇毒物品的車,卸后必須洗刷干凈。
4.13.4裝運爆炸、劇毒、放射性、易燃液體、可燃氣體等物品,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操作過程中注意下列事項:
禁止用電瓶車、翻斗車、鏟車、自行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強氧化劑、爆炸品及用鐵桶包裝的一級易燃液體時,沒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鐵底板車及汽車掛車;禁止用叉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體等危險物品;溫度較高地區裝運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等危險物品,要有防曬設施;放射性物品應用專用運輸搬運車和抬架搬運,裝卸機械應按規定負荷降低25%;遇水燃燒物品及有毒害物品,禁止用小型機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運。
4.13.5運輸爆炸、劇毒和放射性物品,應指派專人押運,押運人員不得少于2人。
4.13.6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必須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和強行會車。運輸危險物品的行車路線,必須事先經當地公安交通部門批準,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輸,不可在繁華街道行駛和停留。
4.13.7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并懸掛“危險物品”標志。
4.13.8運輸散裝固體危險物品,應根據性質,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塵飛揚和遮陽等措施。
4.14報廢處理。
4.14.1劇毒物品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物資部門要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管理,進行下列處理:
1)鐵制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干凈,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裝容器必須由有資質的專業回收公司回收處理。
4.14.2化學危險物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當地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4.14.3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4.14.4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化學危險物品廢渣等,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6.1危險化學品安全檢查表。
6.2各歸口部門管理臺帳。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定期制度(優秀16篇)篇十五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適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燒結廠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
《冶金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冶金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天津市安全生產條例》等。
4.1相關部門組織有關專業制訂廠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送達相關專業和人員進行會簽,征求修改意見。
4.2相關部門根據會簽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和審核,形成審批稿。
4.3審批稿經廠級領導審批后,發布實施。
5.1.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a)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b)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c)安全生產相關的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
d)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時;。
5.1.2評審組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評審,本著制訂部門組織進行評審的原則。
5.1.3評審內容。
a)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b)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c)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5.1.4評審輸出。
5.1.4.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5.2.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評審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b)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c)新裝置、新產品投產,現行安全管理制度不能覆蓋其安全管理;。
d)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產職責;。
e)各級人員素質發生較大變化,規章制度的要求已經充分轉變員工的自覺行動;。
5.2.2修訂組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了解該制度制訂的原始背景。
5.2.3修訂依據:
5.2.3.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5.2.3.2安全生產制度評審結果。
5.2.3.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5.2.4修訂后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簽手續,最后由廠級領導審批后,修訂版發布實施。
5.2.4安全生產制度終止執行。
因特殊原因,終止執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按原審批程序申請批準終止。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定期制度(優秀16篇)篇十六
1、目的':為規范安全操作程制度、修改、審核和頒發等環節管理,充分發揮規程指導作用,充分發揮規程指導作用,特制度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
3、定義:本制度所稱安全操作規程(以下簡稱安全規程),包括生產設備、設施安全操作要求,要點或注意事項,以及各工序、崗位安全作業類要求。
4、職責
使用部門負責安全規程制定、修改、頒發、培訓和督導
設備部門負責生產用公共設備安全規程制定、修改、頒發、培訓和督導
行政部門負責公共設備安全規程制定、修改、頒發、培訓和督導
技術部門負責安全規程技術類審核
安全辦負責安全規程格式制定、規程審核、登記、督查
部門負責人負責安全規程批準
5、程序
生產部門須按崗位、工序、設備設施制訂安全規程,規程須結合設備狀況,操作情況,滿足安全要求,并便于實際操作。
安全規程編制遵循實際操作順序,簡潔明了,便于新員工學習,同時安全要求于步驟后列出,安全要求須言簡意賅,切中要點。
安全規程草稿修訂完成后,須組織相應作業人員進行討論評議,充分聽取作業人員意見進行修改。
安全規程內容涉及專業技術的,須交由相應設備工程技術評審。
安全規程經本部門。技術部門審核后,交由安全辦進行最終審核,審核通過后進行編號并登記。
安全規程由部門負責人簽署頒發
安全規程生效后部門須組織規程涉及人員培訓學習,并進行考核,以保證所有人員熟知規程內容。
安全規程須分發給各相關人員,并簽收存檔。
安全規程須用文件袋裝好后,張貼在設備、工序、崗位等處明顯部位,并做好日常維護工作,發現浸油、玷污等影響閱讀時須及時更換。
作業人員須嚴格按照安全規程進行作業,對違章操作,或因違章操作引發傷亡事故的行為承擔違章責任或法律責任。
安全規程修訂,按以上程序進行,并在借鑒舊版內容和相關事故案例的基礎上完成,新版生產后,須回收舊版廢棄處理,防止作業人員沿用舊版引發事故。
本制度涉及文件分發、存盤、培訓須遵守相應管理制度。
安全辦對各部門安全規程培訓、分發、張貼、執行、換版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