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研報告是一種重要的決策依據,它可以為相關部門和決策者提供決策支持和參考意見。總之,調研報告是一種重要的學術活動,通過它我們可以深入了解和研究特定的問題和現象。
對土地流轉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3篇)篇一
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是推進農村土地集約化經營、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現代農業和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途徑,接下來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農村土地流轉。
供大家參考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我縣現有耕地面積57萬畝,其中水田42萬畝,旱土15萬畝。20xx年全縣耕地流轉面積11.27萬畝,涉及農戶6.5萬戶,占耕地總面積的19.77%。耕地流轉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1、流轉形式多樣化。目前,全縣耕地流轉主要以轉包、出租、入股、轉讓等形式為主。其中轉包3.3萬畝,占29.3%;出租6.8萬畝,占60.3%;互換0.8萬畝,占7.1%;入股0.23萬畝,占2%;轉讓及其它形式0.34畝,占3%。股份合作、招標承包、一次性出讓等新的流轉形式正在探索之中。水市鎮水市村唐義成承包本村320余畝耕地,用于發展烤煙和糧食生產。清水橋鎮平三村歐陽迪文自有耕地13畝,長期轉包耕地368畝,短期轉包耕地200畝,種植糧食580畝。太平鎮坪石頭村歐陽植竹長期轉包耕地5000畝,短期轉包耕地1000畝,種植糧食1800畝。
2、流轉范圍不斷拓寬。流轉的土地由水田擴展到了林地、旱地、漁塘等,土地流轉對象由原來的本村內進行,擴展到外村、外縣、甚至外省,經營主體從單戶轉向合作社,經營從種糧為主轉向發展糧食與優質高效農業并重。20xx年全縣850戶種糧大戶經營耕地面積45895畝,其中:流轉面積6100畝,托管面積19876畝,代耕代種面積57469畝;全縣10個種糧合作社經營耕地面積5605畝,其中:流轉面積3500畝,托管面積1300畝,代耕代種面積751畝。
3、流轉效果初步顯現。一是促進了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全縣流轉的土地中,80%用于發展烤煙、糧食、蔬菜、生豬、工業原料林、中藥村、油茶、水果等優勢產業,做到了優勢產業不斷發展壯大。通過土地流轉,清水橋鎮、水市鎮、保安鄉、太平鎮等鄉鎮新增烤煙種植面積千畝以上,進一步鞏固了烤煙的主導地位。九疑山瑤族鄉太平村村民以700余畝耕地的經營權入股,發展優質臍橙,形成了“一村一品”的產業格局。二是擴大了農業規模經營。目前,我縣土地流轉規模在10畝以上的有4萬多畝,規模經營戶已達2019戶以上,烤煙生產逐步轉向大戶為主。三是促進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農民增收。農村土地流轉,一方面創造了新的就業機會,農民在享受地租的同時,可以足不出鄉在自己所出租的土地上打工,另一方面為在外務工農民解除了后顧之憂,安心務工,增加勞務收入。四是促進了農業適用新技術、新品種、新農機的推廣應用。通過土地流轉形成的規模經營戶,為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土地利用率、產出率,均采用了先進適用的新農機、新技術和優良品種,有的甚至聘請了專業技術人員。
1、流轉規模小。土地流轉中,耕地流轉率只有19.77%,制約了我縣農業產業的壯大,沒有達到產業“攪”活土地流轉,土地流轉促進產業壯大的效應。
2、流轉行為不規范。農村土地流轉多以農戶間自發流轉為主,以口頭協議進行流轉的多,簽訂正規書面協議或。
合同。
的少。有的即使簽訂了書面協議,內容也很簡單,形式不規范不健全,經過村集體統一組織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的極少。流轉不規范給土地流轉管理造成很大不便,容易引起矛盾糾紛,調處工作也較困難。在退耕還林中,政策使土地增值,就出現了部分轉出土地的農民借合同不規范而索回土地經營權現象;集體林地承包中,很多未經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群眾意見大,引發上訪事(案)件,造成不穩定因素。
3、流轉層次低。農村土地流轉在很大程度上是局限于本鄉鎮的村、組范圍內,流轉期限較短。全縣耕地土地流轉期在5年以內的有9萬畝,占流轉面積的79.8%;流轉期在2019年以上0.7萬畝,占6.2%。流轉的短期行為,不利于土地的可持續利用。而且,由于產業化經營程度不高,土地流轉形成的規模化經營、標準化生產水平低,科技含量不高,種植、養殖的“大路貨”多,名、特、優、珍、稀、奇等種養、開發少。
4、流轉環境不優。一些農戶對土地流轉經營戶生紅眼病的情況仍然存在,采取各種手段予以破壞。一些部門、單位的服務在一定程度上缺失。
5、機制不健全,服務不到位。中介服務組織尚未建立,土地流轉市場還沒有形成,流轉信息不暢,土地評價缺乏依據,農民咨詢沒有門路;鼓勵土地流轉的激勵機制尚未形成,沒有配套的政策措施;鄉村兩級引導和服務不到位,缺乏有效組織農民“以地生財”的能力;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對土地流轉的管理和監督職能也沒有完全落實到位。
6、農業產業化經營程度不高,從事農業開發和經營的投資者偏少。農業比較效益差,農業生產投資大、周期長、風險大,融資較困難,容易受自然災害影響,規避風險的能力弱,因此,從事開發和經營的投資者偏少。目前,全縣還沒有一個叫得響、帶動能力強的龍頭企業,大部分農產品加工企業停留在作坊式的生產經營階段,農產品基本上是作為原料直接供應市場,附加值低、農民增收少。
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是推進農村土地集約化經營、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現代農業和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途徑。要加快農村土地流轉進程,提高農村土地流轉質量和效益,必須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加強宣傳,積極引導,不斷提高農民參與農村土地流轉的積極性。農民是農村土地流轉的主體,讓農民意識到土地流轉的重要性,是加快農村土地流轉的前提。因此,要充分利用各種行之有效的形式,廣泛宣傳土地流轉的意義,引導農民增強流轉土地的自覺性。要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中央省市農村土地流轉的有關政策要求,引導農民知曉農村土地流轉的原則和政策,做到依法、自愿、有償、規范??h、鄉鎮、村都要舉辦農村土地流轉示范點,通過典型示范,使廣大農民看到土地流轉帶來的實際利益,從而轉變思想觀念,加快農村土地流轉。
2、加強監管,搞好服務,不斷健全農村土地流轉機制。一是要進一步健全農村土地流轉管理制度,加強對農村土地流轉的日常監管工作,切實做到三個規范:即規范土地流轉程序、規范土地流轉合同和規范土地流轉行為。二是要組建以“兩個中心、一個服務站”為運作模式的農村土地流轉中介服務體系,即鄉鎮成立農村土地流轉信息服務中心和合同糾紛調處中心,村級建立土地流轉服務站,縣、鄉、村三級按照各自職責,及時開展土地流轉供求登記、信息發布、土地評估、法律政策咨詢、提供流轉合同文本、建立土地流轉檔案、調處合同糾紛等服務,實現依靠市場調節完善流轉機制,推動土地流轉的健康運行,籍以提高土地流轉交易的成功率,降低流轉交易成本。三是要建立健全縣級農村土地糾紛仲裁機構和鄉鎮農村土地糾紛調處機構,著力解決各類農村土地糾紛。
3、加強扶持,提供保障,不斷拓展農村土地流轉空間。一是要拓寬勞務輸出渠道,為農民外出就業創造條件。要加強對農村勞動力的技術、技能培訓,搞好信息服務、政策服務、法律服務和組織管理,為農村勞動力永久性、實質性向二、三產業轉移提供條件,讓大量的農村勞動力能夠出得去,掙到錢,留得住,使大量的農村人口離開土地,離開農村,向城市轉移,為農村土地流轉創造必要條件和有效空間。二是要健全農村社會保障機制。加強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保險、大病救助、子女教育、農民工保護等為主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性和社會保障功能,解除農民的后顧之憂,使農民放心走出去,進而為農村土地流轉創造良好的條件。三是要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充分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在資源整合,帶動農戶搞規模經營的方面的積極作用。引導有能力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探索農戶土地入股等流轉方式,自創品牌,擴大規模,自主開發經營農業項目。大力扶持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購銷大戶,使他們做大做強,進一步促進農村土地的流轉。四是大力發展烤煙、水果、蔬菜、速生豐產林、牲豬等優勢主導產業,擴大板塊規模,增強對農村土地流轉的吸引力。
4、加強領導,協調配合,不斷優化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環境。要把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納入縣、鄉鎮兩級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由主要領導負責的組織機構,綜合協調、統一領導本地的農村土地流轉工作。要把農村土地流轉同新農村建設、農村綜合配套改革、創新農村經營管理制度、發展現代農業、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加大扶持力度,從資金、政策等方面給予傾斜。各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協調配合,進一步優化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環境。國土部門要加強對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保護和監管,并通過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等項目建設,改善農田基礎設施條件,增強抗災能力,為農村土地規模經營打好基礎;勞動保障部門要積極做好統籌城鄉勞動就業及社會保障工作,落實有關勞動保障政策;財政、經管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農業、畜牧、農機、林業等部門要加強技術指導和服務;總之,全縣上下要形成一盤棋,共同推進農村土地流轉。
為全面了解當前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情況,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指導,前段時間,我們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進行了專項調查。
xx縣位于山西省晉中地區中部,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大縣,全縣轄9個鄉鎮,197個行政村,其中:農業人口20.85萬人,涉及農戶6.67萬戶,全縣總耕地面積39.81萬畝,其中二輪承包耕地面積38.9萬畝,簽訂土地承包合同6.67萬份。據不完全統計,2019年底,我縣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涉及的面積7717.99畝,占總耕地面積的2%,近年來我們還規范了農村土地流轉臺帳,建立完善了全縣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及流轉管理機構。
隨著國家一系列惠農政策的出臺,特別是全面取消農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出臺后,我縣的農村土地流轉顯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從流轉形式來看,主要有以下幾種流轉形式。
1、轉讓。指農戶之間土地承包經營權剩余期限的轉移。有些農戶因無力繼續承包土地,與其他戶協商一致,經村委會同意,將全部或部分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由第三方與村委會確立新的土地承包關系,出讓方與村委會在轉讓土地上的承包關系即行終止。這種流轉形式的好處是出讓方可以有更充足的時間從事非農產業;受讓方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轉入土地擴大經營規模。我縣共轉讓土地4139.79畝,占總流轉面積的53.6%。
2、轉包。就是土地承包方將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的使用權包給第三方,農戶間一定期限內土地使用權實現轉移。轉包期限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但不超過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轉包方與發包方的原承包關系不變。2019年底,我縣共有轉包土地2090.14畝,占總流轉面積的27%。
3、互換。即農戶之間土地承包經營權剩余期限的相互轉移?;Q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耕種方便或種植結構調整的需要?;Q后,互換地塊的土地承包權、經營權和原承包合同約定的相應地塊的權利義務關系隨之互相轉移。從方式上看,有同等面積互換,也有不等面積互換,雙方視互換土地的地級和遠近條件決定。目前,我縣有互換土地1043.94畝,占總流轉面積的13.5%。
4、出租。主要指農戶與承租方之間一定期限內土地使用權的轉移,是承包土地收益權的一種分配形式,收益是固定的。這種方式,主要在農戶與用地單位之間進行,農戶自愿將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給出租方固定的收益。出租的期限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但不超過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目前,我縣共有出租土地108.17畝,占總流轉面積的1.4%。
5、其它。農戶將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使用權作價為股份,參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經營,以入股的土地使用權作為分紅依據,入股收入按經營效益的高低確定。目前,我縣共有入股土地335.95畝,占總流轉面積的4.4%。如xx縣小白鄉白燕村有400多戶,1600多口人。土地6000多畝,其中耕地4060畝。
白燕村最早的土地流轉形式是以租地的形式流轉,他們意識到土地流轉的意義在于增產、增效、增收。就白燕村來講,該村支書張云利所辦的xx縣綠美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是三晉苗木基地發展壯大后拓起的股份制集團。他對本村村民的土地采取代管的方式,即一年750元/畝,包括勞力。就是他給農民代種地,全部種他的樹苗,農民把地交給他,然后去他的公司打工。他的用地周期分三年、五年、九年三種情況,農民隨時可以撤股。現在白燕村40%的就流轉給了張云利,全村有350人長期在他的公司打工。鄰村上莊村也有130多戶他們的地。本村的20xx年寫有書面協議,本村的一聯,外村的一式兩聯。
張云利的基地帶動公司,公司帶動合作社,重點搞工程,注冊資金在1000萬元以上。他希望政府能夠扶持他,能在小白鄉搞一個苗木鄉鎮,把小白鄉建成苗木基地鄉,把他的苗木建成太谷的生態植物園、苗木精品基地。針對土地流轉,他指出:土地流轉要規范,上面要出臺一些政策,關于流轉合同、鑒證方面都要規范。
(二)、從土地流轉去向來看,主要是農戶之間的流轉居多,我縣共有流轉土地面積7717.99畝,其中流入農戶面積4768.78畝,占流轉面積的62%;流入企業面積2635.51畝,占流轉面積34%。流轉土地用于種糧4172.81畝,其中流入農戶土地用于種糧面積4172.81畝,占流轉面積54%。
(三)、從土地流轉的分布情況來看,我縣土地流轉主要集中在平川鄉鎮,一是臨近縣城,土地資源少,地塊小,這樣通過流轉形成大面積土地耕種的現象;二是免征農民稅收的同時,國家又給農戶種糧進行了補貼,農戶科技種植大棚,形成了部分農戶之間土地的互換。
(一)流轉合同不規范。
從簽訂情況看,我縣農村土地的流轉在國家免征稅費后,形成了農民承包耕地的流轉不經過村委同意的事實,造成了農戶之間土地流轉不簽訂書面的流轉合同。
(二)由于多年來農戶土地自行流轉情況多,造成了原來稅費改革前農戶自行流轉的土地,在國家免征稅費后,土地糾紛的大量出現,形成土地流轉事實存在但無證據、無依據的現象,使土地流轉合同糾紛難以處理。
(三)由于國家的規劃建設,形成城郊農戶土地被大面積征用、占用,國家給予的土地補償款中,涉及農戶自行流轉的合同由于利益的分配問題也引發了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合同糾紛的出現。
(四)宣傳力度不夠,農戶之間土地流轉由于法律意識差,不懂法,形成農戶自行流轉合同及手續不完善,同時也給自己留下了發生糾紛的隱患。
(五)流轉文書管理不完整。我縣存在土地流轉臺賬管理不規范,個別鄉鎮沒有建立土地流轉臺賬,大部分存在協議簽訂后,沒有在農經部門鑒證、存檔和備案,在村社也都沒有備案,至使農經部門對全縣土地流轉的真實情況難掌握。全縣的土地流轉協議在鄉鎮存檔備案率極低,一旦發生土地糾紛,由于無依據,無法進行審核,不利于糾紛及時解決。同時也不利于縣農經辦對開展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指導。
(六)小農思想束縛影響流轉。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產資料,是農民的“命根子”,特別是我縣近年來征用土地頻繁,大多農民盯牢征地補償款。農民戀土情結較為嚴重,認為只要有了土地,生活就有了保障,寧可粗放經營,也不愿將土地流轉出去。特別是取消農業稅實行糧食補貼后,一些私下轉出土地的農民,又開始收回原有承包地自己耕種,另外,多數農民小農經濟思想意識比較嚴重,小富即安,投資興業怕擔風險,務工經商怕丟地權,滿足于守土經營或交親戚耕種比較放心。
(七)土地流轉難成規模。土地使用權流轉具有不穩定性,主要是因為非農產業的不發達和非農就業機會不多,外出務工就業相對不固定,經商風險較大,農民創業本領不強,技能素質不高,年齡結構偏大,農業收入仍是許多農民家庭收入的主要形式,由此,許多農民不愿放棄承包土地,分散種植與規模經營成為一對鮮明的矛盾。另外,我縣許多土地流轉是在農戶間自發進行的,缺乏專業組織引導土地流轉,組織化規模經營機制不健全,難以改變土地分散種植經營的局面。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極大地解放了農村生產力,有力地推動了農業農村經濟的發展。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和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過渡,這種分散經營的小農生產與現代農業對規模經濟、產業化經營的要求越來越難以適應。實踐表明,結合城鄉統籌發展,實行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對調整農村產業結構、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促進農業產業化、加快鄉鎮企業發展和小城鎮建設等都具有重要作用,是實現家庭承包經營責任制與現代農業順利對接的有效途徑,是今后農村改革的方向選擇。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發展應加強以下幾個方面:
(一)加快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針對我縣農戶土地經營規模小,土地分片細碎化等現象;以及二、三產業帶動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及效益性農業的實際需要,要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為發展現代農業規模經營提供了土地資源的有效配置,為引進人才、資金、技術、管理提供了載體。要在明確所有權、穩定承包權的基礎上,搞活土地使用權,把農村勞動力從土地上解放出來,不斷增加收入,最為有效的途徑就是要以提高土地產出率為目的實現土地有序流轉。
(三)加強土地流轉糾紛管理。針對我縣出現的新的土地流轉糾紛問題,在我辦的積極努力下,20xx年底由農業部批準為農村土地糾紛仲裁試點縣,加強土地的進一步規范管理,近期,我縣在原有的農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的基礎上,成立了xx縣農村土地糾紛仲裁委員會,各鄉(鎮)成立了農村土地糾紛調解委員會,使我縣的土地糾紛過正在逐漸步入正規化的軌道。
同時,根據縣委、政府要求,積極起草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意見及流轉程序,進一步加強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管理,完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程序,提高農戶土地流轉的法律意識,成立農村土地流轉中心,規范土地流轉辦理程序,積極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使我縣土地流轉逐步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面對新一輪出現的土地流轉糾紛高潮,加強土地流轉糾紛案件的調處工作,也是保障我縣城鄉統籌發展,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有力支持。
對土地流轉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3篇)篇二
為全面了解當前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情況,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指導,前段時間,我們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進行了專項調查。
xx縣位于山西省晉中地區中部,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大縣,全縣轄9個鄉鎮,197個行政村,其中:農業人口20.85萬人,涉及農戶6.67萬戶,全縣總耕地面積39.81萬畝,其中二輪承包耕地面積38.9萬畝,簽訂土地承包合同6.67萬份。據不完全統計,20xx年底,我縣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涉及的面積7717.99畝,占總耕地面積的2%,近年來我們還規范了農村土地流轉臺帳,建立完善了全縣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及流轉管理機構。
隨著國家一系列惠農政策的出臺,特別是全面取消農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出臺后,我縣的農村土地流轉顯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從流轉形式來看,主要有以下幾種流轉形式。
1、轉讓。指農戶之間土地承包經營權剩余期限的轉移。有些農戶因無力繼續承包土地,與其他戶協商一致,經村委會同意,將全部或部分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由第三方與村委會確立新的土地承包關系,出讓方與村委會在轉讓土地上的承包關系即行終止。這種流轉形式的好處是出讓方可以有更充足的時間從事非農產業;受讓方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轉入土地擴大經營規模。我縣共轉讓土地4139.79畝,占總流轉面積的53.6%。
2、轉包。就是土地承包方將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的使用權包給第三方,農戶間一定期限內土地使用權實現轉移。轉包期限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但不超過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轉包方與發包方的原承包關系不變。20xx年底,我縣共有轉包土地20xx.14畝,占總流轉面積的27%。
3、互換。即農戶之間土地承包經營權剩余期限的相互轉移?;Q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耕種方便或種植結構調整的需要?;Q后,互換地塊的土地承包權、經營權和原承包合同約定的相應地塊的權利義務關系隨之互相轉移。從方式上看,有同等面積互換,也有不等面積互換,雙方視互換土地的地級和遠近條件決定。目前,我縣有互換土地1043.94畝,占總流轉面積的13.5%。
4、出租。主要指農戶與承租方之間一定期限內土地使用權的轉移,是承包土地收益權的一種分配形式,收益是固定的。這種方式,主要在農戶與用地單位之間進行,農戶自愿將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給出租方固定的收益。出租的期限一般由雙方協商確定,但不超過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目前,我縣共有出租土地108.17畝,占總流轉面積的1.4%。
5、其它。農戶將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使用權作價為股份,參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經營,以入股的土地使用權作為分紅依據,入股收入按經營效益的高低確定。目前,我縣共有入股土地335.95畝,占總流轉面積的4.4%。如xx縣小白鄉白燕村有400多戶,1600多口人。土地6000多畝,其中耕地4060畝。
白燕村最早的土地流轉形式是以租地的形式流轉,他們意識到土地流轉的意義在于增產、增效、增收。就白燕村來講,該村支書張云利所辦的xx縣綠美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是三晉苗木基地發展壯大后拓起的股份制集團。他對本村村民的土地采取代管的方式,即一年750元/畝,包括勞力。就是他給農民代種地,全部種他的樹苗,農民把地交給他,然后去他的公司打工。他的用地周期分三年、五年、九年三種情況,農民隨時可以撤股?,F在白燕村40%的就流轉給了張云利,全村有350人長期在他的公司打工。鄰村上莊村也有130多戶他們的地。本村的20xx年寫有書面協議,本村的一聯,外村的一式兩聯。
張云利的基地帶動公司,公司帶動合作社,重點搞工程,注冊資金在1000萬元以上。他希望政府能夠扶持他,能在小白鄉搞一個苗木鄉鎮,把小白鄉建成苗木基地鄉,把他的苗木建成太谷的生態植物園、苗木精品基地。針對土地流轉,他指出:土地流轉要規范,上面要出臺一些政策,關于流轉合同、鑒證方面都要規范。
(二)、從土地流轉去向來看,主要是農戶之間的流轉居多,我縣共有流轉土地面積7717.99畝,其中流入農戶面積4768.78畝,占流轉面積的62%;流入企業面積2635.51畝,占流轉面積34%。流轉土地用于種糧4172.81畝,其中流入農戶土地用于種糧面積4172.81畝,占流轉面積54%。
(三)、從土地流轉的分布情況來看,我縣土地流轉主要集中在平川鄉鎮,一是臨近縣城,土地資源少,地塊小,這樣通過流轉形成大面積土地耕種的現象;二是免征農民稅收的同時,國家又給農戶種糧進行了補貼,農戶科技種植大棚,形成了部分農戶之間土地的互換。
(一)流轉合同不規范。
從簽訂情況看,我縣農村土地的流轉在國家免征稅費后,形成了農民承包耕地的流轉不經過村委同意的事實,造成了農戶之間土地流轉不簽訂書面的流轉合同。
(二)由于多年來農戶土地自行流轉情況多,造成了原來稅費改革前農戶自行流轉的土地,在國家免征稅費后,土地糾紛的大量出現,形成土地流轉事實存在但無證據、無依據的現象,使土地流轉合同糾紛難以處理。
(三)由于國家的規劃建設,形成城郊農戶土地被大面積征用、占用,國家給予的土地補償款中,涉及農戶自行流轉的合同由于利益的分配問題也引發了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合同糾紛的出現。
(四)宣傳力度不夠,農戶之間土地流轉由于法律意識差,不懂法,形成農戶自行流轉合同及手續不完善,同時也給自己留下了發生糾紛的隱患。
(五)流轉文書管理不完整。我縣存在土地流轉臺賬管理不規范,個別鄉鎮沒有建立土地流轉臺賬,大部分存在協議簽訂后,沒有在農經部門鑒證、存檔和備案,在村社也都沒有備案,至使農經部門對全縣土地流轉的真實情況難掌握。全縣的土地流轉協議在鄉鎮存檔備案率極低,一旦發生土地糾紛,由于無依據,無法進行審核,不利于糾紛及時解決。同時也不利于縣農經辦對開展農村土地流轉工作的指導。
(六)小農思想束縛影響流轉。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產資料,是農民的“命根子”,特別是我縣近年來征用土地頻繁,大多農民盯牢征地補償款。農民戀土情結較為嚴重,認為只要有了土地,生活就有了保障,寧可粗放經營,也不愿將土地流轉出去。特別是取消農業稅實行糧食補貼后,一些私下轉出土地的農民,又開始收回原有承包地自己耕種,另外,多數農民小農經濟思想意識比較嚴重,小富即安,投資興業怕擔風險,務工經商怕丟地權,滿足于守土經營或交親戚耕種比較放心。
(七)土地流轉難成規模。土地使用權流轉具有不穩定性,主要是因為非農產業的不發達和非農就業機會不多,外出務工就業相對不固定,經商風險較大,農民創業本領不強,技能素質不高,年齡結構偏大,農業收入仍是許多農民家庭收入的主要形式,由此,許多農民不愿放棄承包土地,分散種植與規模經營成為一對鮮明的矛盾。另外,我縣許多土地流轉是在農戶間自發進行的,缺乏專業組織引導土地流轉,組織化規模經營機制不健全,難以改變土地分散種植經營的局面。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極大地解放了農村生產力,有力地推動了農業農村經濟的發展。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和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過渡,這種分散經營的小農生產與現代農業對規模經濟、產業化經營的要求越來越難以適應。實踐表明,結合城鄉統籌發展,實行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對調整農村產業結構、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促進農業產業化、加快鄉鎮企業發展和小城鎮建設等都具有重要作用,是實現家庭承包經營責任制與現代農業順利對接的有效途徑,是今后農村改革的方向選擇。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發展應加強以下幾個方面:
(一)加快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針對我縣農戶土地經營規模小,土地分片細碎化等現象;以及二、三產業帶動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及效益性農業的實際需要,要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為發展現代農業規模經營提供了土地資源的有效配置,為引進人才、資金、技術、管理提供了載體。要在明確所有權、穩定承包權的基礎上,搞活土地使用權,把農村勞動力從土地上解放出來,不斷增加收入,最為有效的途徑就是要以提高土地產出率為目的實現土地有序流轉。
(三)加強土地流轉糾紛管理。針對我縣出現的新的土地流轉糾紛問題,在我辦的積極努力下,20xx年底由農業部批準為農村土地糾紛仲裁試點縣,加強土地的進一步規范管理,近期,我縣在原有的農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的基礎上,成立了xx縣農村土地糾紛仲裁委員會,各鄉(鎮)成立了農村土地糾紛調解委員會,使我縣的土地糾紛過正在逐漸步入正規化的軌道。
同時,根據縣委、政府要求,積極起草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意見及流轉程序,進一步加強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的管理,完善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程序,提高農戶土地流轉的法律意識,成立農村土地流轉中心,規范土地流轉辦理程序,積極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使我縣土地流轉逐步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面對新一輪出現的土地流轉糾紛高潮,加強土地流轉糾紛案件的調處工作,也是保障我縣城鄉統籌發展,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有力支持。
對土地流轉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3篇)篇三
**縣農村土地流轉經過近幾年的不斷摸索、實踐,已形成了一定規模,并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為了進一步探索**縣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及流轉方式,建立承包土地經營權市場,我局組織力量對全縣土地承包管理及經營權轉讓等土地流轉問題進行了一次專項調查。調查情況如下:
1、土地流轉規模。**縣共有40個鄉鎮,839個村,25萬農戶,77.1萬農業負擔人口,農村土地承包總面積122.7萬畝,其中水田91.6萬畝。全縣二輪承包簽訂承包合同23.5萬份,承包耕地116.6萬畝,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22.1萬份。截至去年底止,全縣土地流轉總面積11.8萬畝,占承包土地總面積的10%,涉及承包農戶4.6萬戶,占承包數的19%。從鄉鎮看,40個鄉鎮都存在土地流轉現象,流轉面積多的達3200多畝,占總面積的18%,流轉面積最少的僅占承包面積的3.2%;從行政村看,有土地流轉的村共825個,占總村數的98%。
2、土地流轉成因。我們一行深入到本縣青林、漆河、盤塘、楓樹、茶庵鋪、鄭家驛等6個鄉鎮,走訪了部分村組干部和農戶,從中了解到農村土地流轉的主要成因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承包者外出務工,不能經營土地;二是勞動力進城經商,不便經營土地;三是種田效益不高,不想經營土地;四是為了方便生產,需要調整土地。這些原因雖然各有不同,但有一個共同點,都認識到土地是農民的基本生產資料,是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和生產條件。因此,不愿放棄承包權,只愿出讓使用權。
3、土地流轉形式。從調查了解到的情況看,**縣土地流轉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托管。一些外出務工或經商的農戶,將承包的土地部分或全部委托給親友、鄰居,只享受惠農補貼,不參與產品分配,這種形式大都是口頭協議,一般是一年一定。他們都是雙方交涉議定,一般是未經發包方認可并且未辦理任何手續,這種形式的轉讓戶約占45%。二是轉包。這種形式是原承包戶將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承接戶。轉包的權利和義務由雙方議定或請中介人鑒證達成協議,多為口頭協議,一般也未經過發包方,也是一年一定一結算,這種形式的轉讓戶占約41%。三是互換。這種形式主要表現在戶與戶之間為方便耕作或防止牲畜踐踏,將原承包地塊互相兌換,兌換條件及補償等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原承包關系不變。這種形式的轉讓戶約占5%。四是租賃。這種形式是承包戶將承包地租賃給本村本組農戶或本村組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用于開發性生產。承租方一次或分年度付給出租方租賃金,這種形式占轉出戶的9%。
4、土地流轉效應。一是促進了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進一步穩定和完善。這種土地流轉機制,不僅解除了從事非農產業戶的后顧之憂,而且擴大了種地農戶的發展空間,尤其是拓展了解決農村人地矛盾突出的途徑。二是加速了農村勞動力的轉移,促進了民營私營經濟的發展。這種流轉機制,使從事非農業的農戶擺脫了土地束縛,集中精力外出打工、經商、從事二、三產業等。目前**縣這類人員約占10萬人以上,加速了**縣農村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三是推動了農業產業化規模經營。目前全縣已有規模經營面積2.1萬畝,占到總流轉面積的20%,其中經營面積在30—50畝的大戶就有120多戶,這些農戶經營規模擴大以后,有的發展優質稻生產,有的發展煙葉、果蔬等。鄭家驛鄉高巖村朱明春發展種植優質稻60多畝,每年增效1.2萬元,取得了可觀的經濟效益。四是創新了經營理念。土地的有序流轉帶動了勞動力的合理轉移,他們走出家門,開闊視野,不僅增加了收入,還學會了一定的技能,了解外界各種信息以及市場經濟的思路,更新了理念。他們憑借與外地的營銷渠道和合作關系,利用當地資源發展自己的事業,為振興經濟起到了典型引路和示范推動作用。如目前比較興旺的躍宇竹業、三尖農牧等,他們的領辦者都是從土地流轉中解脫出來的農民和打工成長起來的民營企業家。
在調查了解中,我們還發現**縣在土地流轉過程中還存在著以下幾個帶傾向性的問題:一是各級基層干部對土地流轉的認識不清,理解和說法不一,依法管理意識差;二是土地流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滯后,缺乏執法手段,操作難度大;三是土地流轉形式五花八門,程序上隨心所欲,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范;四是對土地流轉,發包方不清楚,與出讓方、受讓方三者之間沒有履行合法手續,多為口頭協議,私下流轉屬于個人行為,在誠信制度尚不完善的情況下,土地穩定性差,雙方利益無法受到法律保護,一旦發生糾紛,無法調處,導致部分農戶土地糾紛、矛盾突出。
針對**縣農村土地流轉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我們建議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對策措施。
一是認識要統一。**縣雖有一部分農民離土甚至離鄉,但大部分農民還是繼續與土地相依為命。推進土地流轉是小農經濟向現代化農業經濟轉變的重要途徑;是為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獲得更多的土地,發展規模農業、效益農業,從而達到以地生財的目的提供了保障。因此,各級政府和相關涉農部門要把土地流轉當作一個重要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作為依法管理土地的一件大事來抓,特別是加強各級黨政領導的法律法規的培訓學習,真正掌握《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精神實質,做到依法行政,使土地流轉真正實現“自愿、依法、有序”。
二是運作要規范。所發生的土地經營權流轉,要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要嚴格按程序辦理,確保土地流轉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確保土地用途不變,提升地力;維護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土地流轉操作辦法,包括土地流轉申報、審批、登記和流轉合同簽訂、鑒證、兌現、糾紛調處與仲裁以及日常監督等一系列辦法。
三是保障要落實。農村承包合同管理是農經部門的重要職責,要加強農村承包合同管理機構建設,進一步明確土地執法主體、并賦予相關的管理權力和執法手段,包括人員和經費等都要予以保障,做到有人員、有位置、有責任、有權利。只有這樣才有可能把該項工作抓好抓出成效,才能真正做到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大局的穩定。
四是服務要到位。各級政府還要積極培育和發展土地經營權流轉的中介服務組織,尤其是《物權法》的頒布實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該逐漸走向市場,逐步使土地向專業大戶、經營能手等集約經營者集中,建立相應的土地流轉服務系統,使土地從隨意無序流轉向有序規范流轉方面轉變。同時,村級經濟組織要發揮流轉中介的核心作用,協助解決好流轉雙方的矛盾,做好審定承包者資格、簽訂轉讓合同及資料歸檔等工作。
對土地流轉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3篇)篇四
隨著《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貫徹和實施,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關系的不斷完善和農村經濟體制的不斷深入,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渠道不斷拓寬,農民紛紛進城外出務工經商,甚至全家外出的現象不斷涌現,為我市農村經濟多元化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全市出現了較大數量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據統計,全市現在已進行土地流轉的有14233份地、面積為36637畝。其中:轉包的9407份地、面積畝,轉讓2678份地、面積畝,互換916份地、面積畝,出租991份地、面積畝,入股27份地、面積畝,其他形式流轉的214份地、面積畝。在全市農村土地流轉中,有較為規范的流轉合同的只有1195份地、面積為5466畝,分別占應簽訂合同份數和面積的8.4%、14.92%;不規范的流轉合同有1278份地、面積為2545畝,分別占應該簽訂合同份數和面積的8.98%和6.95%;沒有流轉合同的有11760份地、面積為28626畝,分別占應簽訂合同份數和面積的82.62%、78.13%。
由于土地流轉的程序不規范,合同內容不完善,導致土地流轉糾紛案件大幅上升,就其流轉合同糾紛發生的主要因素由四個方面造成:一是重視不夠:部份干部認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是農戶之間的私人行為,在稅費改革前只要完成了各項稅費任務就行,沒有嚴格按照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要求管理。但事實證明,不規范和不完善的土地流轉是日后承包糾紛的重大隱患。一旦發生了糾紛就難以解決,會引起層層上訪、甚至集體上訪,這樣的結果將會影響社會穩定。二是放棄承包地的農戶沒有提出書面申請:前幾年由于各種費稅負擔較重,全家外出的農民自愿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時,只向農業社長打了一個招呼,有的甚至只打了一個電話,沒有提交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書面申請或授權委托申請,農業社將其承包地收回后重新發包給其他農戶,該農戶事后反說是農業社強行將其承包地收回,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業社又拿不出有利的證據,增加了此類糾紛處理的難度。三是沒有簽訂較為規范的土地流轉合同甚至沒有書面合同:農戶之間的流轉絕大多數沒有簽訂書面合同或合同內容不規范,有的只有雙方當事人才知道的口頭協議,認為都是親戚或關系較好的鄰居,不用簽訂合同,待到發生糾紛要求解決時難以取證,為處理糾紛增加了難度。四是程序不符合規定:集體經濟組織采取其他方式(招標、拍賣等)發包的土地,沒有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48條的規定:“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的程序辦理,日后隨著土地的升值或有了效益,村民紛紛要求解除合同,一經審理,又是無效合同,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的保護。
今年農業部頒發了從20xx年3月1日起施行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47號令),該辦法明確規定了流轉原則、流轉方式、流轉合同和流轉管理部門等,對此,我局就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一、切實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第47號令)的宣傳貫徹。利用專欄、廣播電視、會議等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各級干部要充分認識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鄉(鎮)要對村社干部進行一次專門的培訓,使其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過程中把好關,在依法、自愿、有償的前提下嚴格按程序操作。還沒有購買農業法律法規選編的地方,請務必在近期內購回。
二、在今年6~8月對所轄區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對清理出來的問題分類加以完善和補充。
1、對農戶之間流轉合同和協議或不規范不完善的合同或協議的流轉行為,按照市統一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書》(樣式附后)的格式進行重新簽訂,當事人不在家的,由當事人寄回書面《授權委托書》委托其親屬代簽。所簽訂的各種流轉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人承包期的剩余時間。
2、對自愿放棄土地承包的農戶,必須完善放棄承包經營權的《申請書》或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協議。否則不容許農業社將其承包地發包給他人承包。
3、對集體經濟組織采取招標、拍賣等方式發包的耕地、荒山、荒坡、荒灘等土地,要認真清理審查,嚴格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48條的要求認真加以完善和補充,防止合同糾紛的發生,切實保護土地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程序。承包方與受讓方達成流轉意向后,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承包方應當及時向發包方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事先向發包方提出申請,取得同意后,雙方簽訂書面流轉合同書。流轉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流轉當事人可以向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但不得強迫接受鑒證。
四、各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向達成流轉意向的雙方當事人提供統一文本格式的流轉合同,并指導其簽訂后,予以登記備案。在指導流轉合同簽訂或流轉合同鑒證的過程中,發現流轉雙方有違反法律法規的約定,要及時予以糾正。
五、健全農村土地流轉檔案。各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要及時對各類流轉土地進行登記備案,并將相應情況及時錄入微機,并報送市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在全市實行農村土地流轉信息化管理,減少和杜絕因土地流轉引起的各類糾紛。
對土地流轉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3篇)篇五
當前農村工作的重點是解決“三農”問題,其核心是農民增收問題。農民增收問題解決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我縣農業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86.33%,還是一個以農業為主的縣,近幾年,通過認真落實貫徹中共中央、市縣有關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鼓勵和發展農業產業化,優化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農業和農村經濟取得了長足發展,但就農村土地流轉和農民增收來講,出現了土地流轉難、農民收入的增長幅度小,增收難度加大等問題,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5%左右,嚴重制約了全縣經濟的整體發展。為此,按照縣委、縣府的安排,縣人大組織了兩個調研小組,采取以座談會和實地走訪相結合的調查方法,對我縣的農村土地流轉和農民增收情況進行了全面細致的調研,現將調研結果匯報如下:
畝,占流轉面積的10%;轉讓面積20xx畝,互換2600畝,土地入股、轉讓、互換這三種形式共占流轉面積的11.4%。農戶自發流轉和村組織流轉是我縣土地流轉的主要做法。土地流轉的方向主要有五個:一是流向外來耕作戶;二是流向專業承包戶;三是流向農業企業;四是流向一般農戶;五是流向其他單位。
(1)、堅持農戶自愿、協商、有償原則。全縣流轉的萬畝農地中,農戶自愿流轉的占98%。
(2)、土地流轉收益是農民家庭收入的補充。土地進行自發流轉的農戶一般是從事第二、三產業或兼業,家庭收入以二、三產業和財產性收入為主,土地流轉收益是家庭收入的補充。
(3)、村社集體組織流轉的土地基本形成規?;?、集約化經營,土地收益較高。
(4)農戶自發流轉的期限短。
(二)農民增收的現狀。
全縣現有農戶21.82萬戶,農業人口79.86萬人,農村勞力41.92萬人。20xx年,全縣堅持以農民增收為目標,以農業結構調整為主線,大力調整農業產業結構,使農業綜合效益穩步提高。全年實現農民人均純收入2747元,比上年增長5.1%。
1、農民外出務工是農民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來源。
經濟活躍的龍水鎮等臨街處的農民主要靠手工業,進城打工增加家庭收入。而在偏遠山區的農民主要靠外出打工,如高坪云頂村12社就有80%的外出打工人員。中敖全鎮也近50%的農民靠外出打工。
2、政策扶持農民增收。
推進稅費改革、減輕農民負擔,退耕還林政策給農民增收創造了條件。
3、產業結構調整、引進企業也是農民增收的重要途徑。
業主制經營帶動了農民增收。農民將土地轉讓出去,不投一分錢就可以得到每畝700—800斤稻谷的補償,如龍崗明星村、中敖明月村等。
(一)存在的問題。
1、土地流轉程序不規范,無序流轉現象嚴重。
農村中多數是農戶自發流轉,口頭協議多,無具體的合同依據,長期如此,這樣很容易引起土地糾紛。通過政府協調引進的企業、業主大戶等許多也沒有標準的合同文本,違約責任也不十分具體和明確。
2、修建鄉村公路任務重。
鄉鎮建設鄉村公路既無資金,又不嚴格按照一事一議制度籌資籌勞。不但影響了農民增收,還加重了農民負擔。中敖鎮中塘路屬省道,三百萬元的公路款全部轉嫁給老百姓,而周邊xx縣的五桂鎮修同一條公路需投資1400多萬元,沒有要農民出一分錢,這樣中敖鎮許多老百姓怨聲載道,既緊張了干群關系,還影響了農業稅的征收。
3、農業產值、附加值低下,撂荒土地現象嚴重。
農民溫飽雖已解決,但增收幅度不大,收入差異懸殊較大,調查戶中人均年收入最高達3566元,最低人均年收入不到20元,因為農業投資大、周期長、收益低,農民種地積極性不高,這就造成外出務工農民逐年增多,留下的是老弱病殘,田土無人耕種,在偏遠山區尢為突出。中敖加福村五社273人,外出務工的近100人,高坪的月臺村,荒蕪土地達三分之一。
部份農民素質較低,小農意識強,狹隘的自私心對規模經營阻力很大,既不愿意轉租給業主,自己又不積極經營,使得很多鄉鎮無法引進企業。
(二)農民增收中的障礙。
1、
農村科技缺乏。
農村文化服務體系較弱,信息不靈、交通不便。加之農民自身技能低,技術欠缺,接受科技的能力弱、依賴性強。即使外出務工,也只有靠苦力、勞力,不但勞動強度大,還達不到預期的收入。
2、農村基礎設施滯后。
農村基礎設施滯后,水灌、電灌設施癱瘓較多,仍然是靠天吃飯。
土地流轉是解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的重要途徑,“土地不搞活,農民難致富”,土地流轉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關鍵是我們如何引導農民將土地流向專業大戶和農業企業,使土地形成連片種植和規?;洜I。為了更好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資源,發揮更大的經濟效益,促使農民增收,建議如下:
1、規范和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推進城鎮化進程。
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推進農業企業化經營,使土地向種養殖能手集中,果園、堰塘、水庫和四荒地向專業戶集中,實現土地的規?;洜I,引導農民致富增收。
2、加強農民知識培訓,提高農民素質。
農民現實主義嚴重,抗御市場風險能力差,這主要是因為農民文化素質差,農業科技水平低。建議有關部門加強對農村技術的培訓,強化農業技術服務推廣體系建設。搞一些符合實際的短平快項目,拓展農民創業空間,使農村由習慣型、傳統型生產向專業型、技術型轉變。
3、加大農業投入,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民生產生活條件。
政府應加強對農村公路、電訊、學校、醫療、能源等基礎設施的投入,重點要投到特別需要的鄉村,要扶小扶弱,不要扶優扶強。
4、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
減免農業稅,增大對農村的轉移支付,減少農民對各種公益事業的投資。
5、科學合理組織農村富余勞動力的轉移。
建立健全專門的服務網絡機構,構建互動的服務網絡。加大對農村富余勞動力的培訓力度,拓寬農民外出務工的途徑,減勉農民子女在縣內入學的選校費。對外出務工回鄉創業的農民,享受與外來投資企業相同的各種優惠政策。
6、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是農民增收關鍵環節。
在穩定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積極發展各種形式的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克服小生產與大市場的矛盾。鼓勵和支持境內外投資大戶和農民大力興辦龍頭企業、批發市場、科技示范園區、發展專業協會、運銷隊伍、農村經紀人隊伍、服務實體等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和市場中介組織,采用統分結合、股份合作、合同契約、市場中介等多種形式把農民和市場連接起來,把農業生產與科技的推廣應用結合起來,給予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優惠政策扶持。
對土地流轉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3篇)篇六
隨著《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貫徹和實施,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關系的不斷完善和農村經濟體制的不斷深入,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渠道不斷拓寬,農民紛紛進城外出務工經商,甚至全家外出的現象不斷涌現,為我市農村經濟多元化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全市出現了較大數量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據統計,全市現在已進行土地流轉的有14233份地、面積為36637畝。其中:轉包的9407份地、面積畝,轉讓2678份地、面積畝,互換916份地、面積畝,出租991份地、面積畝,入股27份地、面積畝,其他形式流轉的214份地、面積畝。在全市農村土地流轉中,有較為規范的流轉合同的`只有1195份地、面積為5466畝,分別占應簽訂合同份數和面積的8.4%、14.92%;不規范的流轉合同有1278份地、面積為2545畝,分別占應該簽訂合同份數和面積的8.98%和6.95%;沒有流轉合同的有11760份地、面積為28626畝,分別占應簽訂合同份數和面積的82.62%、78.13%。由于土地流轉的程序不規范,合同內容不完善,導致土地流轉糾紛案件大幅上升,就其流轉合同糾紛發生的主要因素由四個方面造成:一是重視不夠:部份干部認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是農戶之間的私人行為,在稅費改革前只要完成了各項稅費任務就行,沒有嚴格按照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要求管理。但事實證明,不規范和不完善的土地流轉是日后承包糾紛的重大隱患。一旦發生了糾紛就難以解決,會引起層層上訪、甚至集體上訪,這樣的結果將會影響社會穩定。二是放棄承包地的農戶沒有提出書面申請:前幾年由于各種費稅負擔較重,全家外出的農民自愿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時,只向農業社長打了一個招呼,有的甚至只打了一個電話,沒有提交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書面申請或授權委托申請,農業社將其承包地收回后重新發包給其他農戶,該農戶事后反說是農業社強行將其承包地收回,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業社又拿不出有利的證據,增加了此類糾紛處理的難度。三是沒有簽訂較為規范的土地流轉合同甚至沒有書面合同:農戶之間的流轉絕大多數沒有簽訂書面合同或合同內容不規范,有的只有雙方當事人才知道的口頭協議,認為都是親戚或關系較好的鄰居,不用簽訂合同,待到發生糾紛要求解決時難以取證,為處理糾紛增加了難度。四是程序不符合規定:集體經濟組織采取其他方式(招標、拍賣等)發包的土地,沒有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48條的規定:“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的程序辦理,日后隨著土地的升值或有了效益,村民紛紛要求解除合同,一經審理,又是無效合同,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使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的保護。
今年農業部頒發了從3月1日起施行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47號令),該辦法明確規定了流轉原則、流轉方式、流轉合同和流轉管理部門等,對此,我局就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一、切實加強對《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第47號令)的宣傳貫徹。利用專欄、廣播電視、會議等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各級干部要充分認識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鄉(鎮)要對村社干部進行一次專門的培訓,使其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過程中把好關,在依法、自愿、有償的前提下嚴格按程序操作。還沒有購買農業法律法規選編的地方,請務必在近期內購回。
二、在今年6~8月對所轄區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對清理出來的問題分類加以完善和補充。
對土地流轉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3篇)篇七
1、村集體所有的林地、經濟場統一發包。此類情況大多為種植大戶或公司種植蔬菜、苗木及中藥材等。如棉花園村、南沖村分別轉讓林地577畝、608畝給武漢凱迪生物質能公司,占總林地面積的1.69%。
2、零星土田流轉。許多不從事第一產業的農民將土地委托親屬、朋友耕種,或承包給種糧大戶統一經營。但集中成片的只有種菜大戶羅湘虎在棉花園村租賃100畝耕地種植茄子、甜玉米,農科所轉讓期限為20年、面積500畝的耕地作為葡萄酒原料生產基地,僅占全鄉總耕地面積的2.01%。
(一)、農民對土地流轉的心態比較復雜、多變。1、農民對承包土地的主權意識、自主支配意識太強,誤認為承包到戶就是土地私有。阻礙了土地經營權正常流轉。主要體現在:一是舊習慣根深蒂固,對土地的眷戀還很深,寧愿“死守陣地”也舍不得將土地流轉出去。阻礙了連片成塊的大面積開發;二是為今后可以“名正言順”的在自家承包地上建房;三是“紅眼病”作祟,不愿意拿地讓別人發財,故意從中作梗。2、流轉價格偏低。我鄉目前租給種糧大戶的田地年均價為150元/畝。
3、流轉土地面積有限、利用率不高。大部分的經營能手,種糧大戶,他們的行為都是個體的,離現代高效農業有很大的差距。
管理的目的,離現代農業的“綠色標準”還有差距,不能提高品質和效益。
(二)土地流轉機制不夠規范。
1、土地流轉不規范,對土地流轉的管理,在流轉程序、流轉手段、流轉檔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統一規定,這是當前農村土地流轉不規范的一個重要原因。操作不規范主要表現在:一是大多數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只有口頭約定,沒有書面合同,即使有書面合同,其內容不完整,在某些方面不具有法律效力。有的未經村集體組織審查同意;二是土地流轉有的.不按規范簽訂合同,合同條款、標的不明確,甚至與現行法規相沖突,如租用土地的時間超過了二輪承包期規定的時間等。三是農村土地流轉資料檔案缺乏管理。
2、缺乏土地流轉服務機構和流轉平臺。土地流轉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時有效溝通,轉出方找不到轉入方,土地流轉供給需求脫節。有不少農民不知道應該怎樣進行流轉;其次是土地流轉的形式簡單,反租倒包、入股、抵押等新的流轉形式沒有出現;再次是土地流轉的程序簡單,由于多數流轉為自發形成,流轉雙方沒有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續,土地流轉處于缺乏規范的無序狀態,土地流轉糾紛多。
從出讓方看,主要是務工經商收入不穩定,也擔心政策變。
化,怕土地轉出后失去土地,怕務工經商虧本后吃飯難以解決,所以大多采取短期轉包的方式。
從承包方看,由于農業收益比較低,高收益項目農業難以。
選擇,農業開發又面臨市場和自然雙重風險。因此,業主對投資農業開發極為慎重,致使不愿在土地上投入過多的成本,承包戶無意長期承包,兩方面互相制約。
地塊仍然零碎分散。由于目前農戶承包的土地普遍。
22.2%,100畝以上經營規模的為200畝,占流轉土地總流轉面積的22.2%。
(一)、明確管理機構和職能,加強土地流轉管理監督。首先是確立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具體范圍、原則,規范流轉的形式,明確流轉的操作程序,規定對違規失范行為的處理辦法;第二是規范流轉合同,建立流轉合同的指導、簽證、仲裁制度;第三是建立土地使用權流轉檔案,重點對擬出讓方的土地情況基本條件和擬受讓方的土地需求情況進行登記造冊,促進土地的順利流轉。
(二)、組建村級土地流轉合作組織,確保群眾利益。
隨著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農業面臨更嚴峻的挑戰,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農戶小規模經營與現代農業集約化經營的矛盾、平均承包土地與市場自由配臵土地資源之間的矛盾、分散的一家一戶小農生產與社會化大生產之間的矛盾等等,在現代農業發展中將表現得更為明顯。所以,迫切組建村級土地流轉合作組織,負責統一組織、統一協調本村土地流轉事務以及代理農民參與轉出土地的新項目建設。讓轉出方維權有后盾、利益有保障,讓轉入方從繁雜的土地矛盾中解脫出來。
總之,如何有效的把每戶零散的土地集中起來,有效引導農民加快土地流轉,克服小農經濟意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經濟效益,是進一步加強土地流轉需要解決的問題。
對土地流轉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3篇)篇八
按照市政府《關于開展全市現代化大農業調研的通知》要求,我們立即組織了專門力量,對全縣農村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 基本情況
我縣是一個以農業為主的縣份,全縣轄x鎮x鄉,x個行政村,總人口x萬(其中農業人口x萬)。耕地總面積x萬畝。經調查統計,全縣累計流轉土地x萬畝,實現規模經營土地x萬畝,占耕地總面積的x%,其中:種植業合作社規模經營x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x%;農機合作社規模經營x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x%;家庭農場規模經營x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x%;涉農企業規模經營x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x%;場縣共建規模經營x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x%。按規模經營面積劃分,x——x畝,共涉及x個經營單位,面積x萬畝;x——x畝,共涉及x個經營單位,面積x萬畝;x——x畝,共涉及x個經營單位,面積x萬畝;x——x畝,共涉及x個經營單位,面積x萬畝;x——x畝,共涉及x個經營單位,面積x萬畝;x畝以上,共涉及x個經營單位,面積x萬畝。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視,在強化領導上抓落實。我縣把推進土地流轉、實行合作化規模 。
合作社“三位一體”運作架構,鼓勵村組干部領辦合作社,村黨總支書記每人領辦1個經營面積超2000畝的合作社,包鄉縣領導和包村鄉鎮黨政班子成員每人包抓1個新建面積超2000畝的合作社,規模經營土地面積達到37萬畝。我縣的x鎮x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是由村干部帶頭領辦的,規模經營土地1.2萬畝,覆蓋全鎮2個村17個屯。五是實施企業牽動推進模式。圍繞十大特色經濟,依托產業化龍頭企業組建專業合作社,今年,我縣依托x生物、x米業、x薯業等龍頭企業,組建了萬壽菊、水稻、馬鈴薯種植合作社,落實萬壽菊、水稻和馬鈴薯面積分別達到2萬畝、3萬畝和4萬畝以上。六是實施大戶引帶推進模式。培植種地大戶和家庭農場x戶,平均每戶達到x畝以上,規模經營土地面積達到x萬畝以上。
(四)突出重點,在強化服務上抓落實。一是強化宣傳發動。除采取組織鄉村干部駐村入戶宣傳、發放宣傳單、召開各級推進會議等常規措施外,集中精力突出打造了一批標桿村屯和標桿地塊,在促使群眾了解政策、擁護政策的同時,讓群眾切身感受到實施規模經營帶來的好處,真正明白什么是規模經營、在內心上接受規模經營,切實提高了主動參與土地流轉的積極性。二是強化科技培訓。聘請農墾專家,指導備春耕生產,并印發指導意見10萬余份,達到每戶1份。由農口各部門組成科技下鄉小分隊,深入全縣x個村,開展農業標準化生產、特色作物栽培等專題培訓,印發技術資料7萬份,培訓農民5.1萬人次。三是強化機構建設??h鄉村三級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檔案全部實現微機化管理。鄉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和村服務站必須做到“四有”:即有專門辦公室;有專門辦公桌椅、電腦、打印機、檔案柜等辦公設備。有工作圖版;有土地流轉專門信息發布專欄。四是強化勞務輸出。積極發展農村二、三產業,引導農民就近就地在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就業,促進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促使更多農民從土地中解放出來,為農村土地流轉創造必然條件和有效空間。同時,支持有文化、懂技術、會管理的務工人員回鄉創業,拉動當地農民就業,帶動當地農民增收,推動土地規模流轉。
三、主要成效
產成本,增加了收入。另一方面,轉讓方在將土地轉出獲得相應轉出收益的同時,通過外出務工還可獲得一份收入。土地流轉、規模經營提高了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和勞動生產率,發展了鄉村經濟。二是規?;洜I使農業投入更加集中。土地實現規模經營后,由一家一戶分散投入轉變為一戶集中投入,必然引起農資市場、農機作業市場、農村勞動力市場等內在變化,在總供需量不變的情況下,促進了農業市場高效運轉、優化組合、協調發展。三是規模經營促進了與農業龍頭企業密切聯合。規模經營本身對農業龍頭企業具有一定吸引力,同時龍頭企業也有效帶動規模經營,兩者相互依存,共同發展。一方面,龍頭企業以先進的企業管理模式,引導規模經營,減少投入風險。另一方面,經營業戶為企業提供充足優良的原料資源保證,減少經營風險,最終實現共贏。四是規模經營豐富了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根據目前已經實現規模經營的實例看,組織規模經營的種田能手和種田大戶的經濟基礎普遍較好、抵御風險能力較強、信譽度較高,更大規模經營財力不支,需要資金支持,這就為農村信貸市場提供了新的發展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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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在問題
通過調查發現,目前土地流轉工作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群眾流轉積極性還不夠高。受傳統農業思想觀念束縛,有的`農民戀土情結較重,不愿將土地流轉出去。有的農民擔心通過村集體長期流轉土地會喪失土地承包權,對土地流轉持謹慎觀望態度。有的地方因個別農戶不同意流轉,使得土地無法成方連片的流轉,從而影響了規模經營。二是個別流轉行為還不夠規范。特別是民間私自流轉存在流轉手續不完備,不到村級組織備案問題。
調查地點:河北省滄州市獻縣河街鎮陳圈村
調查對象:
調查目的:隨著農村社會生產力提高,農村招商引資以及本身二三產業的發展以及農業現代化、產業化、規模化對農村承包土地流轉的要求日益迫切。通過了解土地流轉,可以把分散的土地集中整合起來,有利于優化土地資源配置,實施農業規模經營,降低生產交易成本,在一體化的基礎上實現對土地潛在收益最大程度的挖掘。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村發展。
為了了解掌握現在農村土地流轉的狀況,就陳圈村土地流轉狀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此次調研的情況報告如下:
一、 基本情況
目前,我村承包土地流轉面積在全縣承包地總面積中所占比例雖然不高,但呈上升趨勢。據不完全統計(下同),截止今年六月底,全縣土地流轉面積達到189畝,其中耕地流轉面積106畝;林地流轉面積83畝。上半年新增土地流轉面積33畝,其中耕地21畝,已超出年初計劃任務5個百分點;林地12畝,占全年計劃任務的56%。
二、我村土地流轉的總體特征
1. 土地流轉地域擴大化。過去我村土地流轉主要發生在家庭成員中外出務工較多或者集體臨時遷居到城鎮居住的家庭,土地流轉較少發生。近兩年,土地流轉地域逐步擴大,不少家庭主動放棄土地經營非農生產,也帶動了我村第二三產業的發展。
2. 土地流轉主體多元化。過去農村土地流轉主要在農戶間進行,參與的主
體也主要是農戶?,F在,農村土地流轉的主體除農戶外越來越多的鄉鎮企業參與其中。
3. 土地流轉形式多樣化。土地流轉形式主要有轉包(承包方將自己承包期內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條件轉給第三者,承包方與發包方仍按原承包合同履行權利和義務)、轉讓(承包方經發包方同意將承包期內全部或者部分承包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由第三方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后原承包戶在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自然喪失)、互換(承包方之間或集體經濟組織之間為各自需要和便于耕種管理,交換其承包地塊。互換后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有的仍由原承包者承擔,有的經發包方同意后隨互換而轉移)、入股(即承包方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量化為股權,農民憑股權入股組成土地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公司,合作社或股份公司對土地實行招標承包,或對外租賃,或者直接開發,農民按股分紅)、租賃(承包農戶將承包土地租給第三方經營,并收取一定租金)等。其中以轉包、轉讓為主。
4. 土地流轉程序規范化。過去土地流轉少但是仍舊會產生很多土地產權糾紛,破環我村和諧的鄉里關系;現在在村委會的有效管理和引導下,土地流轉都要經過規范的程序,大大降低了糾紛事件的產生。但近年隨著國家“一免三補”政策的實施,土地流轉過程中出現新形式的糾紛,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農戶之間的糾紛。近年來由于耕地產出效益偏低,使個別農戶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甚至出售,而現在看到糧價及其它農產品價格上漲,黨中央出臺了取消農業稅等增加農民收入的優惠政策,有償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農戶,現在又想要回土地使用權。但承包方農民又不愿意輕易交出自己耕種多年的這塊土地,從而產生矛盾和糾紛。
農戶與村委會之間的糾紛。過去,有的農戶由于種種原因把自己的耕地退回給村委會后,村委會又將其耕地轉包給其他農戶耕種。今天,這部分棄耕農戶又找到村委會索要原本屬于自己的耕地,由自己來重新經營,因此產生糾紛。
三、主要問題
近年來,我村土地流轉工作在各級政府和各級農業主管部門的高度重視下,對依法推進土地流轉進行了積極的探索,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存在許多亟待完善的地方。
1. 對土地流轉的意義和認識不足。許多農民還沒有把土地流轉作為整合土
地資源、提高土地產出率、轉變經營方式、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多種經營、拓寬增收渠道等有效手段和必然途徑。有些農民依然存在小富即安的傳統觀念,不愿離開自己那塊有限收入的土地。
2. 土地流轉需要進一步規范。土地流轉登記備案制度在具體執行中仍有漏洞,有的流轉主體和行為還不能完全依法運行。對流轉情況缺乏相關備案登記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讓變更手續,合同文本也沒有統一,因土地流轉而產生的糾紛事件仍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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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流轉缺乏市場化機制。土地流轉市場尚未形成,缺乏中介服務。目前,土地流轉主要依靠自發進行和政府推動,想轉出土地的農戶尋找流轉對象難度較大,而具有一定規模的種植大戶、農業企業卻苦于和一家一戶的談判費時費力又不能保證連片發展的規模,使土地流轉空間狹窄,流轉成本增大,嚴重影響了土地流轉的速度、規模和效益。加之,流轉缺乏中介組織,信息傳播渠道不暢,很大程度上延緩了土地流轉的進程。
4. 流轉風險較大,缺乏對農民利益的保護機制。土地流轉前,缺乏對種植大戶和企業業主農業經營能力的資格審查和評估。土地流轉后,又缺乏對農民利益的保護機制。流轉業主一旦經營上出現失誤,無法履約,一跑了之,給流轉農戶造成較大的經濟損失。造成損失后,又沒有有效的補償辦法,風險由農民和政府承擔。
5. 農民的流轉收益缺乏增長機制。在流轉合同的約定上,農民土地流轉收益一般是一定不變,流轉期間不再調整租金,流轉收益沒有隨經濟的不斷發展得到相應增長。
四、對策與建議
1. 要廣泛宣傳,提高農民流轉土地的積極性。村委會應結合土地承包法律法規,采取電視、廣播、標語、條幅、下發宣傳單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土地有償流轉后走上致富之路的典型事例,廣泛宣傳土地流轉的意義及土地流轉政策措施,以及流轉土地農民增收的實際效果,消除農民思想顧慮,提高土地流轉意識。
2. 積極調研,及時解決土地流轉存在的問題。要把土地流轉作為一個課題,組成調研組,深入地對土地流轉情況開展調研,及時掌握本村土地流轉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積極探索農村土地流轉新模式、新辦法。
3. 加強典型宣傳,營造土地流轉的良好轉氛圍。要把培育土地流轉典型作
為促進土地流轉的重要手段,總結典型經驗,加強引導。
4. 把提供優質服務作為宗旨,優化土地流轉的環境,把優惠政策支持作為動力,推進土地流轉的進程。建立健全組織體系,把土地流轉工作納入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由主要領導負責的土地流轉服務中心,綜合、協調、統一領導土地流轉工作,;積極發展市場中介組織,使土地流轉進入市場,依靠市場調節完善流轉機制,推動土地流轉的健康運行,降低土地流轉成本;健全社會保障機制,解除農民的后顧之憂,使農民放心走出去,進而為土地流轉創造良好的條件。
5. 加強管理,規范流轉秩序
加強土地轉出方的管理。首先,加強農戶自發的土地流轉管理。農戶自愿將承包土地以轉包、轉讓、互換、入股、出租等形式流轉,應簽訂書面流轉協議,并報村委會備案。其次,規范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鄉村行政組織參與土地流轉的行為。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鄉村行政組織不得以任何名義強迫農戶流轉土地,也不得阻撓農戶自愿合理地流轉其土地經營承包權。第三,農戶也可以委托中介組織進行土地流轉。委托流轉要簽訂委托流轉協議,并報本村委會備案。
加強土地轉入方的管理。首先,農村土地流轉期限不得超過農戶家庭承包土地的剩余承包期。流轉期滿后,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土地流轉協議。其次,指導監督工商企業選擇適當方式開發農業。但工商企業進入農業要注意不得侵害農民利益,要有利于保護和鞏固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府應鼓勵他們采取公司加農戶、訂單農業等方式,帶動農戶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
6. 重視糾紛調處,保護土地流轉。為保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要充分發揮作用,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全部納入依法管理的軌道。
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的管理制度,農戶按入社土地面積從合作社獲取分紅收益。這種形式既能夠把土地集中流轉出來,促進高效規?,F代農業的發展和新農村建設,又可以克服其他土地流轉形式存在的弊端,有利于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維護承包農戶和經營業主的合法權益,提高農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農民增收,有利于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促進農村社會公益事業發展。
對土地流轉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3篇)篇九
農村土地流轉是指農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過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堅持農戶自愿的原則將經營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其他經濟組織,并經過鄉級土地管理部門備案,簽訂流轉合同的行為,土地流轉是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發展,是農村土地規?;洜I的客觀要求。近年來,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對解決農村土地閑置、耕地拋荒、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發展有積極貢獻。
(一)流轉速度加快,漸具規模。自19xx年農村土地二輪承包以來,我縣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速度呈逐年遞增之勢,流轉的土地面積不斷擴大,參與農戶不斷增多。至20xx年,家庭承包流轉總面積12.88萬畝,比上年增加2.61萬畝、增長25.4%,比20xx年增加6.40萬畝,增長98.8%;流轉總面積占承包耕地總面積的比重為18.5%,比上年提高3.7個百分點,比20xx年提高9.2個百分點;參與流轉的農戶1.51萬戶,比年年增長24.8%,比20xx年增長91.3%;參與流轉的農戶占家庭承包經營總農戶的比重為14.8%,比上年提高2.9個百分點,比20xx年提高10個百分點。
(二)流轉類型多樣,比例不均。按照不同的標準,可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分為各種不同的類型。1、以流轉主體為標準,可分為農戶與村委會之間的流轉和農戶與農戶之間的流轉。其中以農戶與農戶之間的流轉為主,農戶之間的流轉面積為10.81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83.9%;流入合作社的面積0.96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7.5%,流入企業、大戶或其他的面積1.11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8.6%;2、以流轉對象為標準,可分為責任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動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三荒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其中以責任田承包經營權流轉為主,約占總流轉面積的90.0%;3、以流轉方式為標準,可分為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及其他形式流轉。20xx年我縣轉包流轉面積5.37萬畝,比上年增加1.47萬畝,增長38.0%;轉讓流轉面積1.19萬畝,比上年減少0.04萬畝,下降3.6%;互換流轉面積1.69萬畝,比上年減少0.41萬畝,下降19.4%;出租流轉面積4.21萬畝,比上年增加2.07萬畝,增長96.7%;股份合作及其他形式流轉面積0.42萬畝,比上年減少0.25萬畝,下降37.3%。其中以轉包為主,約占總流轉面積的41.7%。轉包中又以外出打工或經商農戶,將土地轉包給親友或本村其他農戶居多。此外,還有農戶將土地轉包給種植、養殖大戶以及集體向農戶反租轉包等形式;4、以流轉規模為標準:一是流轉規模過千畝的,現有3個,分別是三岔河**領辦的湘北蔬菜合作社流轉面積0.24萬畝,主要種植各類蔬菜;安障鄉**領辦的裕民糧食種植合作社流轉面積0.17萬畝,主要種植水稻;安宏鄉劉少華領辦的華泰水稻種植合作社流轉面積0.10萬畝,主要種植水稻。二是流轉規模在200-1000畝之間的,現有14戶,流轉面積0.80萬畝,主要集中在安豐、安康、安昌、安垱、安凝、焦圻等鄉鎮,以水稻、蔬菜、葡萄種植為主。三是流轉規模在100-200畝之間的,現有41戶,流轉面積0.76萬畝,全縣每個鄉鎮都有,其中較多的有官垱、安豐、安昌和安宏等鄉鎮。四是其他流轉屬于小規模流轉,戶數多,基數大,達10萬畝。
(三)大戶發展良好,具有一定引領作用。流轉大戶具有市場信息靈、銷售渠道穩的優勢,生產產品質高量、適銷對路的農產品,從而提高產品銷售價格,收入增加、效益增長,對土地流轉注入正能量。如三岔河鎮羅洲村湘北蔬菜合作社,于20xx年12月成立,注冊資金162.32萬元,注冊社員160名,流轉面積2350畝,其中20xx年合作社租賃三岔河鎮的羅洲、三多、春美、長明、合家垸、天保6個村的土地1239.5畝,涉及農戶135戶。土地租賃期限1-3年,租賃價格為每年每畝200-300元。135個出租戶簽訂合同的有75戶,60個出租戶屬于口頭約定,時間一年一定。合作社主要生產無公害蔬菜,另外種植少量的水稻和高粱。20xx年-20xx年,合作社年經營收入1088萬元,凈利潤55萬元左右,由于收入高、效益好,輻射帶動三岔河鎮20xx戶農戶種植蔬菜1.08萬畝,每畝產值達0.45萬元。
二、當前農村土地流轉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土地流轉行為不規范。目前土地流轉大多是農戶間自發進行的,比如無力或不愿經營承包地的農戶,經自行協商臨時把承包地交由別人(大多是親友、鄰居或同村村民)代耕代種,原承包合同關系不變,時間、條件一般由雙方口頭約定。20xx年,我縣簽訂流轉合同的耕地流轉面積為5.10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39.6%,沒有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的占60.4%,其中,既無書面協議又無口頭約定的約占10%;而經過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登記、備案或簽證及公證機關公證后流轉的土地更少。有的即便雙方簽訂了書面協議,但也存在手續不規范條款不完備等問題,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沒有明確的規定,一旦出現糾紛無法追究責任,而且缺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價格評估機構,對于農村流轉地價的評定缺乏科學合理的標準,導致農地轉讓的隨意性和無序性。
(二)土地流轉期限過短。目前我縣土地流轉的期限90%以上是一至兩年,三年以上的少,五年以上的更少,有些即便是簽訂幾年以上的流轉協議,協議上規定了流轉期限,但由于土地流轉金大多是一年一付,有的農戶看到流轉大戶效益好,就隨時終止流轉協議,有的大戶由于管理或技術或市場原因當年出現虧損付不出土地流轉金,農戶隨即就終止了流轉協議,因此土地流轉不穩定,期限短,不利于土地流轉后農業的長遠規模發展。
(三)土地流轉中農民的利益缺乏保障。一是土地流轉缺乏對農民利益的保護機制。在土地流轉前,缺乏對種植大戶和企業業主農業經營能力的資格審查與評估的市場。無論是政府推動還是自發進行的土地流轉,對承租方農業經營能力的資格都沒有進行嚴格審查,更沒有讓承租方交納經營風險保證金。在土地流轉后,流轉業主一旦經營上出現失誤,無法履約,常常給參與流轉的農戶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沒有有效的補償辦法,風險由農民和政府承擔。二是農民的流轉收益缺乏增長機制。在流轉合同的約定上,農民土地流轉收益一般是一定不變,流轉期間不再調整租金,流轉收益沒有隨經濟的不斷發展得到相應增長。
(四)土地流轉市場機制及社會化服務體系不完善。一方面,當前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化運作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尚未形成統一規范的土地流轉市場,流轉中介組織較少,流轉信息傳播渠道不暢,土地供需失衡,影響了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限制了土地流轉區域范圍,制約了農村土地流轉的有序進行。另一方面,目前針對土地流轉尚未建立完善的資產評估機構、委托代理機構、法律咨詢機構、土地投資機構、土地保險機構等,制約了土地交易市場的發育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健康、有序進行。
(五)土地流轉管理不健全。目前對土地流轉的管理,從上到下的農業行政部門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在流轉程序、流轉手段、流轉檔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統一規定,土地流轉主管部門雖然制定有規范的操作規程和土地流轉合同文書格式,但缺乏完整的政策體系,缺乏現代化的工作手段,糾紛隱患較多。鄉鎮農經機構管理體制不順,職責不明,流轉行為無人監管,流轉糾紛無人受理,農民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一)政府角色定位不明晰。政府的指導是幫助集體土地健康、有序流轉的保障。目前部分基層政府和部門角色定位不準,認識錯位,普遍把經營權流轉當成流轉主體的經濟行為,對不利的流轉模式不能做到限制和終止,同時沒有科學制定流轉后農民出路的規劃,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沒有做好應急處理預案,提供服務,化解矛盾。因此政府應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積極引導,搞好規劃、提高服務,在集體土地流轉中做好服務員、裁判員的角色。
(二)農民流轉意愿不強烈。分析當前的土地流轉現狀,存在農民流轉意愿不強烈的現象。究其原因如下:首先,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失地農民缺乏生存保障。對于絕大多數農民來講,主要還是依靠土地收入解決看病、上學、養老等問題,普遍把土地作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有些農民即使轉移到了二、三產業,由于失業的風險和收入的不確定性,他們仍把土地作為最后的退路,寧肯粗放經營,甚至不惜拋荒棄耕,也不愿意轉移出讓”。其次,農民轉移就業空間小?!巴恋亓鬓D的速度應該與工業、第三產業就業崗位增加的速度與城市基礎設施容納的程度相適應”,當前,城鎮化速度慢與城鎮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能力不足導致農民轉移就業不暢,不愿放棄土地。第三,部分土地轉出收益吸引力不大,尤其是一系列惠農政策的出臺和新農村建設的實施提高了農民對土地價值的預期,致使流轉意愿不強烈。
(三)土地流轉后資金與技術支持不足。土地流轉后,要實現規模化生產、集約化經營,必須進行資金投入和技術支持。經營者開發資金匱乏,是制約土地流轉的重要原因。一些經營者大面積承包土地后從事高效農業開發,后續發展中需要較大的資金投入。
(四)土地分戶經營的分散性、隨意性與土地流轉的計劃性、規模性之間存在矛盾。土地流轉的目的是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土地規?;?、集約化效益,而第二輪土地延包實行的是“耕者皆有田”政策,不僅土地分戶經營,而且農戶在這種嚴重分散的土地上還要種植從糧食到飼料、蔬菜等幾乎家庭所需的全部作物,這就進一步加重了土地的分散程度,形成了分散、細碎、小規模的土地經營方式,難以實現土地成片集中流轉。而且業主在實施土地規模流轉時,往往因為一戶或幾戶承包戶沒有談妥,而使土地規?;鬓D難產,制約了規模經濟的發展,阻礙了土地的規?;洜I。
四、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健康進行的對策思考。
(一)建立土地流轉機構,加強服務機能。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要因地制宜,切實把握“適度”兩個字。首先,必須始終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流轉原則,不能盲目跟風推進,以行政手段推行農村土地流轉。對于政府和村級組織來說,只能是進行政策導向,創造發展環境,加強服務管理。其次,要把握規模的“適度”。因此鄉鎮要成立農村土地流轉服務站,配備人員,明確職責,切實制定有效的措施,搞好政策宣傳,積極引導村、社及農民群眾在自愿、有償的前提下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工作,認真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二)積極培育規范化的土地流轉市場。推進土地流轉,就要積極培育土地流轉市場,建立嚴格、規范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一是健全農地流轉服務平臺,建立農地流轉信息庫,開展信息咨詢、評估、協辦手續等服務;二是建立農地流轉信息網絡,使廣大農戶和有意投資農業的經營者能及時、準確獲取可靠信息,溝通市場供需雙方的相互聯系,切實解決農地流轉信息不暢、配置不佳的問題;三是建立科學的土地流轉價格形成和指導機制?!案鶕袌龉┣?、宏觀經濟運行狀況和土地受讓方的投資變化,在研究受讓方承受能力的情況下,適時進行流轉價格的調整,以便更好地反映土地的動態價值變化”,從而建立健全農民流轉收益增長機制,保障農民收益能隨經濟的不斷發展得到相應增長。
(三)深入強化土地流轉的規范化管理。一是要處理好土地流轉促進農業綜合開發與保護基本農田的關系,處理好土地開發與保護群眾權益的關系。把各種流轉方式納入規范化管理,確保交易雙方權利和義務明晰;二是要切實做好農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明確農戶在農地轉讓中的主體地位,禁止村級組織代替農戶或超越農戶對外簽訂流轉合同,依法保障農戶對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權利;三是要制定規范的土地流轉程序,提供規范格式的土地流轉合同文本,實行流轉合同登記備案制度,確保土地流轉規范有序;四是要加強宣傳和監督,杜絕土地流轉過程中隨意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現象。
(四)加快發展多種形式的土地流轉規模經營主體。要有效地加快土地流轉,關鍵是要創新能促進農村生產力解放和提高的規模經營主體。首先,大力培育以家庭農場和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社為主的規模經營主體,努力形成“規?;彝ソ洜I+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其次,加快構建服務“三農”的金融平臺,積極探索信貸支農的重點,適度降低支農信貸利率。
(五)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配套保障機制。土地流轉的健康進行有賴于農村配套保障機制的完善。農業是高風險低收益的產業,不僅要受自然生物因素的影響,還要受社會經濟因素的影響。
對土地流轉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3篇)篇十
關于農村土地流轉糾紛若干問題的法律適用意見由于土地制度尚不完善和土地流轉中上述問題的存在,當前審理土地流轉糾紛案件存在諸多法律適用疑難問題。
(一)發包方調整承包方的土地的合法性問題要正確處理當前普遍存在的土地調整的矛盾和需求,必須正確理解法律和政策規定的精神。法律嚴格限制土地調整主要是基于以往發包方通過行政手段頻繁調整承包地帶來不少問題,并非針對農戶自愿的調整。法律限定了行政性調整只能是特定情形下的“個別”調整。對《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7條規定的調整土地的條件應作較寬的理解,并不能僅限于發生自然災害嚴重毀損承包地等極端特殊的情形。對確因家庭人口變化、土地征用等原因造成人地矛盾特別突出而依程序通過民主議定進行土地調整的,是農民解決集體內部人地矛盾的一種方法,有利于一方穩定,不應一概加以干涉和否定。關鍵是,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對這種調整及時予以有效的指導和監督,協調農民集體合理處理內部矛盾。對可以通過其他方式解決的人地矛盾,應當引導和鼓勵農民盡量不要以進行大范圍土地調整的方式解決,對確需調整、農民自愿又經過了嚴格的民主議定程序的,應當予以適時指導,并及時變更或換發承包經營權證書,避免出現后遺癥。
如果發包時沒有經過民主評議的程序,如果承包合同已經實施了一年以上,承包方已經對承包地做了實質性的投入,則宜維持合同的效力,人民法院不應因發包方違反民主議定程序越權發包而認定合同無效,但可根據實際情況,依照公平原則,對該承包合同的有關內容適當調整。對承包方依法采取轉讓、轉包、出租、互換、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轉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權的,只要符合“依法、自愿、有償”原則,一般應確認有效。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違反法律禁止性原則,應當認定無效,不能借改革之名而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對以股份合作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要著重審查入股行為是否符合農民意愿,防止因股份合作導致農民喪失土地承包經營權。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和性質問題《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明確規定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市場主體地位和民事主體地位。農民專業合作社,既不是有限公司和無限公司,也不是合伙型企業,而是一種特殊類型的企業法人。根據該法第4條和第5條的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合作社的財產承擔有限責任,農戶以其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為限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承擔有限責任。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出資專業合作社,是農戶以入股形式組織在一起,從事農業合作生產,收益按照股份分配,而不是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作為賺取經營回報的投資。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農民專業合作社,應作價出資并在營業執照中注明。該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即為入股農戶承擔責任的范圍。至于入股土地,根據《**省實施土地承包法辦法》第23條“股份合作終止時入股土地應退回原承包農戶”的規定,應及時返還農戶,不能作為抵償欠款的財產。
(四)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認定問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認定,現行法律缺乏統一明確的規定,這也成為大量涉農糾紛難以處理的根源。對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認定,應當以是否已與集體經濟組織形成較為穩定的生活、生產狀態,成員的戶籍所在地是否為該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以及成員是否已經取得其他替代性生活保障,作為界定的標準,并可參照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確認?!?*省村經濟合作社組織條例》對村經濟合作社社員資格的取得和喪失就進行了規定,可作為審理的依據。該條例第17條規定,戶籍在本村,符合六類條件之一,且遵守村經濟合作社章程的農村居民,為本村經濟合作社社員。第18條規定,因四類原因之一戶籍關系遷出本村或者被注銷的,應當保留社員資格。第19條規定,除條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以外的人員,經本社社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社員同意,且履行村經濟合作社章程規定義務的,可以成為本社社員或者保留本社社員資格。在遵循上述認定標準的`前提下,審判實踐中還應當兼顧公平,對由于農村人口流動產生的一些特殊事實狀態作出具體分析,并作相應處理。
(五)農村土地流轉后衍生的經營權等權利抵押(質押)的效力問題農村土地流轉后衍生的經營權質押(抵押),實際上已不是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質押(抵押),而是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后由接包方取得的經營權的質押(抵押)。不僅僅限于流轉土地經營權,往往還涉及土地附著物的抵押,實際上結合了《物權法》第223條規定的權利質押和《物權法》第181條規定的動產浮動抵押的結合。實踐中,金融機構是根據總體的經營狀況、信譽進行審查的,實際上是經營者以經營狀況、信譽作擔保,以實現融資的目的。在當地政策支持的情況下,只要當事人依據相關規定辦理了抵押或出質登記的,對抵押權和質權應當予以確認和保護,依法支持創新貸款擔保方式,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拓寬農村融資渠道。但在審判和執行中,應當注意保障農民享有的承包土地和必要的生活住房,防止農民徹底喪失承包土地和基本生活住房。
對土地流轉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3篇)篇十一
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發展、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村勞動力的轉移,農民對土地的依賴性越來越小;同時,很多養殖大戶、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龍頭企業通過土地流轉、擴大經營規模的愿望越來越強烈,土地流轉應運而生。特別是20xx年,縣委、縣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農業結構調整、土地流轉和生態旅游三篇文章打捆一起做”的總體部署,依托龍頭企業、產業化合作社及種糧大戶,采取公司租賃、合作社承包、農戶自發流轉等形式,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強化引導,示范帶動,促進了土地流轉規?;洜I。為進一步推進我縣農村土地有序流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促進農業規模經營和農民增收,根據縣領導指示,農業局組織人員對全縣農村流轉情況做了專項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指農村土地承包期內,承包方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將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轉移給第三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簡稱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或土地流轉。3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節第三十三條規定土地流轉應遵循的原則:
(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
(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
(五)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3月1日起施行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規定,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轉、流轉的對象和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依法流轉其承包土地;土地流轉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繳;承包方自愿委托發包方或中介組織流轉其承包土地的,應當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轉委托書。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的.事項、權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簽名或蓋章。沒有承包方的書面委托,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以任何方式決定流轉農戶的承包土地。
畝,占7%。流轉入企業面積15974畝,流轉入合作社面積3449畝,流轉入農戶面積38195畝,流轉入其它組織面積129畝;500畝以上的地塊24宗合計29271畝。20xx年新增土地流轉面積30105畝,其中500畝以上的地塊19宗合計19190畝。
立了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加強對土地流轉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工作,土地流轉正從農民自發流轉向有組織規?;鬓D轉變。
一是成立組織,建立服務網絡。縣政府成立以副縣長為組長、有關部門為成員的土地流轉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土地流轉服務中心,負責印制全縣統一規范的土地流轉合同,構建完整的流轉信息網絡,收集發布農村土地流轉信息,建立完善土地流轉臺賬,監督土地流轉合同的履行;各鄉鎮依托現有的農業服務中心,成立了土地流轉辦公室,行政村也成立了土地流轉服務組織,具體指導土地流轉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出臺優惠政策。為推進土地流轉速度,規范土地流轉行為,根據(洛發【20xx】5號)文件精神,縣政府制定《嵩縣20xx年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流轉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今年工作的目標任務,提出了工作重點及保障措施。方案提出“縣里列出專項資金,重點對集中流轉500畝以上、流轉期限5年以上的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種養大戶給以扶持,每畝一次性給予補貼100元。對及時成立土地流轉服務機構,并順利開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鄉鎮,年底給予一定獎勵?!?/p>
三是多種形式,加快流轉速度。在流轉形式上,有的是政府負責從群眾手中統一租來土地,然后通過拍賣的方式,承包給有實力的企業經營;有的是采取農民自發流轉、合作社承包的形式,將土地資源有效整合,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統一。
四是規范程序,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縣、鄉、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具體負責指導農戶和業主簽訂流轉合同,監督土地流轉的履行,調解土地流轉糾紛;縣成立土地流轉仲裁委員會,調解仲裁鄉村難以調解的土地流轉糾紛,切實保障農民合法權益。
一是促進了農業規?;洜I。土地流轉改變了一家一戶分散經營的狀況,推動了土地的適度經營規模,增強了農業生產的組織化程度,加快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20xx年我縣新增土地流轉面積呈現“政府引導、集中連片、程序規范”等特點。今年新增土地流轉面積30105畝,其中連片500畝以上的19190畝。主要地塊有河南綠色陽光林業有限公司與車村鎮天橋溝村、下廟村、銅河村三個村簽訂流轉面積2324畝,用于種植玫瑰、薰衣草;洛陽春艷牡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與車村鎮車村村、水磨村、佛坪村三個村簽訂流轉面積2800畝,用于發展牡丹、花卉苗木等產業;嵩縣金鴻牡丹種植有限公司與車村鎮孫店村簽訂流轉面積1040畝,用于發展牡丹產業;嵩縣金農農業開發專業合作社與車村孫店村簽訂流轉面積650畝,用于發展花卉、苗木產業;嵩縣源生中藥材專業合作社與車村等村簽訂流轉面積736畝,用于發展原生柴胡等中藥材產業。
對土地流轉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3篇)篇十二
大橋鎮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大鎮,是江山西北部的“糧倉”。全鎮共有耕地面積16052畝,其中水田面積15213畝。全鎮總人口19383人,其中農業人口為16474,占84.99%;共有勞動力10314人,其中外出勞動力6087人,占59%。
為建立現代農業經營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產出率和綜合效益,妥善解決保障農戶家庭土地承包經營權與規模經營之間的矛盾,大橋鎮黨委、政府積極引導廣大農戶推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目前,已有2296戶農戶參與土地流轉,面積達到6176.9畝,其中今年新流轉土地526畝,累計流轉土地占全鎮水田面積的40.6%,占有土地使用權證14788畝的41.8%。參與連片流轉30畝以上的主體有41個,涉及農戶1219戶,流轉土地面積3669.9畝,連片流轉面積占總流轉面積的59.4%。農戶之間流轉面積2197.68畝,涉及農戶866戶,占流轉面積的35.6%。
全鎮流轉土地6176.9畝中,流轉給專業大戶的面積為4666.9畝,流轉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面積為1330畝,流轉給工商企業經營的有0畝。從近幾年的土地流轉情況看,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占了32.5%和56.1%。
2、以農業龍頭企業、農業各類專業合作社參與規模土地流轉比較突出。我鎮新生糧食專業合作社和振農植保專業合作社承包土地面積分別為2480畝和450畝。
3、土地流轉年限多樣。以承包期1-5年及5-10年最多,分別有2925畝和2162畝,占總面積的47.4%和35%。
4、口頭協議和書面協議并存。季節性承包不付田租,普遍用口頭協議達成;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大多有書面協議。目前,已簽訂流轉合同的面積為3716.9畝,占總面積的60.2%。
三、初步成效。
1、實現了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土地流轉促進了城鄉之間的資金、技術、人才、設備等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臵,有效地解決了農村有人無地種和有地無人種的矛盾,逐漸形成了城鄉優勢互補、協調發展的新格局。
2、探索了農村經營機制改革的新途徑。土地按照市場經濟和價值規律進行優化配臵,面向市場生產優質、短缺、適銷農產品,提高農產品商品率,較好地解決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與社會化大生產之間的矛盾,促進了農民傳統的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意識的轉變,推動了農村社會進步。
需求,同時增加了農民收入。
4、促進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通過土地流轉,一方面農戶可就近務工或外出尋找新的掙錢門路,同時又可獲得土地租金收入。土地經營權向大戶、農業專業合作組織、農業龍頭企業集聚,建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規模的農產品基地,實現了社會化大生產,提高了農業比較效益。
5、推進了農業生產服務社會化。通過規模集中連片流轉,為機械化服務提供了更好的平臺。去年全鎮共完成機插面積3785畝,機耕面積13820畝,占全鎮耕作面積的67%。對農戶開展水稻統防統治服務,有效降低生產成本,提高防治效果。保豐、振農等5個植保合作社為739戶農戶開展統防統治,服務面積達到8540畝,占水稻種植面積的41.4%。
6、增強了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實行適度規模集約經營后,業主普遍采用先進生產技術,運用機械化設備,推行企業化管理,培育產品品牌,增強了市場競爭力。江山市新生糧食專業合作社生產的無公害大米已經通過國家農業部認證。同時,大橋“壽欣”牌大米已經通過了qs認證,進入超市實行上架銷售,提高了市場競爭力。
四、存在問題。
包經營權流轉、規模經營的進程和流轉行為的規范化管理。
2、流轉手續還不夠規范,矛盾時有發生。農戶間的流轉大多為口頭協議,有的即使簽訂書面合同,對流轉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承租土地附著物處理、有關賠償條款、土地被征用后的承租戶損失補償等缺乏明確具體的約定,流轉雙方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一些委托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流轉的,農戶的委托手續也不夠規范。
3、土地流轉信息不夠對稱。由于土地供需信息網絡尚未形成,供需雙方的信息不能得到有效溝通,使流轉受阻。而農民往往處于信息不對稱的劣勢,從而對市場行情不能充分把握,導致流轉價格不能真實反映土地的價值,造成土地流轉市場的價格混亂。
4、承包農戶非理性惜土情節加重。一方面,隨著糧食定購任務、村提留、農業稅的取消,農民種田已無任何負擔,效益明顯提高,使農戶不肯輕易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另一方面,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農田征用增加,被征農田得到各種補償,農戶可獲得現實利益。有的農田處于交通線或開發區沿邊,雖然現在還未征,但部分農民認為這些農田遲早會被征用,有現實利益可得,因而,原承包戶一方面不愿流轉給大戶,另一方面一些農戶對流轉費期望值過高,超過了受讓方的承受能力,使流轉雙方難以達成。
行推行土地流轉,有的還以流轉管理服務費的名義變相截留流轉收益,侵害了當事人的承包權益,扭曲正常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關系。
五、幾點對策。
1、注重引導,強化服務。要積極引導,熱情服務,多做工作,落實好配套的優惠政策,鼓勵農民離地經營創業。積極開展技能培訓,擴大有組織勞務輸出。大力發展農村二、三產業,增加就業崗位,為土地流轉創造條件。及時化解土地流轉中的矛盾和糾紛。完善鎮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建設,依法管理農村耕地、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和管理。
2、加強考核,有序推進。把土地流轉工作列入村級考核,進一步完善土地流轉考核責任制,并對土地流轉工作先進單位進行表彰獎勵。
對土地流轉工作調研報告(精選13篇)篇十三
農村土地流轉是指農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過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堅持農戶自愿的原則將經營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其他經濟組織,并經過鄉級土地管理部門備案,簽訂流轉合同的行為,土地流轉是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發展,是農村土地規?;洜I的客觀要求。近年來,我縣農村土地流轉對解決農村土地閑置、耕地拋荒、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發展有積極貢獻。
(一)流轉速度加快,漸具規模。自19xx年農村土地二輪承包以來,我縣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速度呈逐年遞增之勢,流轉的土地面積不斷擴大,參與農戶不斷增多。至20xx年,家庭承包流轉總面積12。88萬畝,比上年增加2。61萬畝、增長25。4%,比20xx年增加6。40萬畝,增長98。8%;流轉總面積占承包耕地總面積的比重為18。5%,比上年提高3。7個百分點,比20xx年提高9。2個百分點;參與流轉的農戶1。51萬戶,比年年增長24。8%,比20xx年增長91。3%;參與流轉的農戶占家庭承包經營總農戶的比重為14。8%,比上年提高2。9個百分點,比20xx年提高10個百分點。
(二)流轉類型多樣,比例不均。按照不同的標準,可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分為各種不同的類型。
4、以流轉規模為標準:一是流轉規模過千畝的,現有3個,分別是三岔河**領辦的湘北蔬菜合作社流轉面積0。24萬畝,主要種植各類蔬菜;安障鄉**領辦的裕民糧食種植合作社流轉面積0。17萬畝,主要種植水稻;安宏鄉劉少華領辦的華泰水稻種植合作社流轉面積0。10萬畝,主要種植水稻。二是流轉規模在200—1000畝之間的,現有14戶,流轉面積0。80萬畝,主要集中在安豐、安康、安昌、安垱、安凝、焦圻等鄉鎮,以水稻、蔬菜、葡萄種植為主。三是流轉規模在100—200畝之間的,現有41戶,流轉面積0。76萬畝,全縣每個鄉鎮都有,其中較多的有官垱、安豐、安昌和安宏等鄉鎮。四是其他流轉屬于小規模流轉,戶數多,基數大,達10萬畝。
(三)大戶發展良好,具有一定引領作用。流轉大戶具有市場信息靈、銷售渠道穩的優勢,生產產品質高量、適銷對路的農產品,從而提高產品銷售價格,收入增加、效益增長,對土地流轉注入正能量。如三岔河鎮羅洲村湘北蔬菜合作社,于20xx年12月成立,注冊資金162。32萬元,注冊社員160名,流轉面積2350畝,其中20xx年合作社租賃三岔河鎮的羅洲、三多、春美、長明、合家垸、天保6個村的土地1239。5畝,涉及農戶135戶。土地租賃期限1—3年,租賃價格為每年每畝200—300元。135個出租戶簽訂合同的有75戶,60個出租戶屬于口頭約定,時間一年一定。合作社主要生產無公害蔬菜,另外種植少量的水稻和高粱。20xx年—20xx年,合作社年經營收入1088萬元,凈利潤55萬元左右,由于收入高、效益好,輻射帶動三岔河鎮20xx戶農戶種植蔬菜1。08萬畝,每畝產值達0。45萬元。
(一)土地流轉行為不規范。目前土地流轉大多是農戶間自發進行的,比如無力或不愿經營承包地的農戶,經自行協商臨時把承包地交由別人(大多是親友、鄰居或同村村民)代耕代種,原承包合同關系不變,時間、條件一般由雙方口頭約定。20xx年,我縣簽訂流轉合同的耕地流轉面積為5。10萬畝,占總流轉面積的39。6%,沒有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的占60。4%,其中,既無書面協議又無口頭約定的約占10%;而經過鄉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登記、備案或簽證及公證機關公證后流轉的土地更少。有的即便雙方簽訂了書面協議,但也存在手續不規范條款不完備等問題,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沒有明確的規定,一旦出現糾紛無法追究責任,而且缺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價格評估機構,對于農村流轉地價的評定缺乏科學合理的標準,導致農地轉讓的隨意性和無序性。
(二)土地流轉期限過短。目前我縣土地流轉的期限90%以上是一至兩年,三年以上的少,五年以上的更少,有些即便是簽訂幾年以上的流轉協議,協議上規定了流轉期限,但由于土地流轉金大多是一年一付,有的農戶看到流轉大戶效益好,就隨時終止流轉協議,有的大戶由于管理或技術或市場原因當年出現虧損付不出土地流轉金,農戶隨即就終止了流轉協議,因此土地流轉不穩定,期限短,不利于土地流轉后農業的長遠規模發展。
(三)土地流轉中農民的利益缺乏保障。一是土地流轉缺乏對農民利益的保護機制。在土地流轉前,缺乏對種植大戶和企業業主農業經營能力的資格審查與評估的市場。無論是當局推動還是自發進行的土地流轉,對承租方農業經營能力的資格都沒有進行嚴格審查,更沒有讓承租方交納經營風險保證金。在土地流轉后,流轉業主一旦經營上出現失誤,無法履約,常常給參與流轉的農戶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沒有有效的補償辦法,風險由農民和當局承擔。二是農民的流轉收益缺乏增長機制。在流轉合同的約定上,農民土地流轉收益一般是一定不變,流轉期間不再調整租金,流轉收益沒有隨經濟的不斷發展得到相應增長。
(四)土地流轉市場機制及社會化服務體系不完善。一方面,當前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化運作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尚未形成統一規范的土地流轉市場,流轉中介組織較少,流轉信息傳播渠道不暢,土地供需失衡,影響了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限制了土地流轉區域范圍,制約了農村土地流轉的有序進行。另一方面,目前針對土地流轉尚未建立完善的資產評估機構、委托代理機構、法律咨詢機構、土地投資機構、土地保險機構等,制約了土地交易市場的發育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健康、有序進行。
(五)土地流轉管理不健全。目前對土地流轉的管理,從上到下的農業行政部門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在流轉程序、流轉手段、流轉檔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統一規定,土地流轉主管部門雖然制定有規范的操作規程和土地流轉合同文書格式,但缺乏完整的政策體系,缺乏現代化的工作手段,糾紛隱患較多。鄉鎮農經機構管理體制不順,職責不明,流轉行為無人監管,流轉糾紛無人受理,農民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一)當局角色定位不明晰。當局的指導是幫助集體土地健康、有序流轉的保障。目前部分基層當局和部門角色定位不準,認識錯位,普遍把經營權流轉當成流轉主體的經濟行為,對不利的流轉模式不能做到限制和終止,同時沒有科學制定流轉后農民出路的規劃,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沒有做好應急處理預案,提供服務,化解矛盾。因此當局應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積極引導,搞好規劃、提高服務,在集體土地流轉中做好服務員、裁判員的角色。
(二)農民流轉意愿不強烈。分析當前的土地流轉現狀,存在農民流轉意愿不強烈的現象。究其原因如下:首先,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失地農民缺乏生存保障。對于絕大多數農民來講,主要還是依靠土地收入解決看病、上學、養老等問題,普遍把土地作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有些農民即使轉移到了二、三產業,由于失業的風險和收入的不確定性,他們仍把土地作為最后的退路,寧肯粗放經營,甚至不惜拋荒棄耕,也不愿意轉移出讓”。其次,農民轉移就業空間小?!巴恋亓鬓D的速度應該與工業、第三產業就業崗位增加的速度與城市基礎設施容納的程度相適應”,當前,城鎮化速度慢與城鎮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能力不足導致農民轉移就業不暢,不愿放棄土地。第三,部分土地轉出收益吸引力不大,尤其是一系列惠農政策的出臺和新農村建設的實施提高了農民對土地價值的預期,致使流轉意愿不強烈。
(三)土地流轉后資金與技術支持不足。土地流轉后,要實現規模化生產、集約化經營,必須進行資金投入和技術支持。經營者開發資金匱乏,是制約土地流轉的重要原因。一些經營者大面積承包土地后從事高效農業開發,后續發展中需要較大的資金投入。
(四)土地分戶經營的分散性、隨意性與土地流轉的計劃性、規模性之間存在矛盾。土地流轉的目的是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土地規模化、集約化效益,而第二輪土地延包實行的是“耕者皆有田”政策,不僅土地分戶經營,而且農戶在這種嚴重分散的土地上還要種植從糧食到飼料、蔬菜等幾乎家庭所需的全部作物,這就進一步加重了土地的分散程度,形成了分散、細碎、小規模的`土地經營方式,難以實現土地成片集中流轉。而且業主在實施土地規模流轉時,往往因為一戶或幾戶承包戶沒有談妥,而使土地規?;鬓D難產,制約了規模經濟的發展,阻礙了土地的規?;洜I。
(一)建立土地流轉機構,加強服務機能。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要因地制宜,切實把握“適度”兩個字。首先,必須始終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流轉原則,不能盲目跟風推進,以行政手段推行農村土地流轉。對于當局和村級組織來說,只能是進行政策導向,創造發展環境,加強服務管理。其次,要把握規模的“適度”。因此鄉鎮要成立農村土地流轉服務站,配備人員,明確職責,切實制定有效的措施,搞好政策宣傳,積極引導村、社及農民群眾在自愿、有償的前提下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工作,認真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二)積極培育規范化的土地流轉市場。推進土地流轉,就要積極培育土地流轉市場,建立嚴格、規范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一是健全農地流轉服務平臺,建立農地流轉信息庫,開展信息咨詢、評估、協辦手續等服務;二是建立農地流轉信息網絡,使廣大農戶和有意投資農業的經營者能及時、準確獲取可靠信息,溝通市場供需雙方的相互聯系,切實解決農地流轉信息不暢、配置不佳的問題;三是建立科學的土地流轉價格形成和指導機制?!案鶕袌龉┣?、宏觀經濟運行狀況和土地受讓方的投資變化,在研究受讓方承受能力的情況下,適時進行流轉價格的調整,以便更好地反映土地的動態價值變化”,從而建立健全農民流轉收益增長機制,保障農民收益能隨經濟的不斷發展得到相應增長。
(三)深入強化土地流轉的規范化管理。一是要處理好土地流轉促進農業綜合開發與保護基本農田的關系,處理好土地開發與保護群眾權益的關系。把各種流轉方式納入規范化管理,確保交易雙方權利和義務明晰;二是要切實做好農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明確農戶在農地轉讓中的主體地位,禁止村級組織代替農戶或超越農戶對外簽訂流轉合同,依法保障農戶對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權利;三是要制定規范的土地流轉程序,提供規范格式的土地流轉合同文本,實行流轉合同登記備案制度,確保土地流轉規范有序;四是要加強宣傳和監督,杜絕土地流轉過程中隨意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現象。
(四)加快發展多種形式的土地流轉規模經營主體。要有效地加快土地流轉,關鍵是要創新能促進農村生產力解放和提高的規模經營主體。首先,大力培育以家庭農場和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社為主的規模經營主體,努力形成“規?;彝ソ洜I+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其次,加快構建服務“三農”的金融平臺,積極探索信貸支農的重點,適度降低支農信貸利率。
(五)建立健全土地流轉的配套保障機制。土地流轉的健康進行有賴于農村配套保障機制的完善。農業是高風險低收益的產業,不僅要受自然生物因素的影響,還要受社會經濟因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