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修改應經過充分的論證和討論,確保適應實際情況的變化。規章制度的制定是為了保障員工權益和工作的公平公正,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一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要求,進一步從嚴控制和壓縮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車輛購置及運行費用、公務接待費用(以下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努力降低行政事業成本,不斷提高機關效能,根據中央、省、市關于黨政機關厲行節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三公”經費是指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公務接待所產生的費用,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包括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包括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是指單位為執行公務和開展業務需要合理開支的接待費用,包括在接待中發生的交通費、用餐費和住宿費等支出。
第三條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適用本規定。其中,事業單位包括參公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局屬國有企業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四條嚴格“三公”經費預算管理。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按照“三公”經費管理有關要求,從嚴編制“三公”經費預算,硬化預算約束,確保“三公”經費預算明顯下降。
第五條因公出國(境)計劃管理。每年12月初,局屬事業單位將本單位因公出國(境)計劃報至局組織人事編制科匯總,待局主要領導批準同意后向市外事管理部門申報。市外事管理部門將我局申報情況納入全市下一年度出國(境)計劃,征求市紀檢監察機關、財政部門意見后,報政府批準。自行組團和參加省級以上機關組織的雙跨團組,均須按程序納入計劃報批,未納入計劃的市外事部門將不安排出訪任務。
第六條公車配備、更新。局屬事業單位將本單位公車配備、更新計劃報至局辦公室匯總,待局主要領導批準同意后向市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申報。市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將我局申報情況納入全市年度公車配備、更新計劃內,征求市紀檢監察機關、財政部門意見后,報政府批準。
第七條公務接待費用控制指標。市財政部門會同市紀檢監察機關根據各部門單位的工作實際,結合當年目標任務,核定各單位的公務接待費用年度控制指標,報政府批準后下發執行。
第八條實行因公出國(境)經費申報核銷制度。局機關及局屬各事業單位申請出國(境)考察,要提交出國(境)經費預算報告至局計劃財務科,報告資金來源及預算情況,并根據出國(境)的具體情況,核定經費限額報銷標準,同時將經費預算報告提交市財政部門審核。出國(境)費用必須按照核定的限額標準進行報銷,超出限額標準的,不允許報銷。
第九條嚴格控制公車購置及運行費用。各單位公車購置嚴格執行審批程序,在年度公車配備更新計劃內報批,購置車輛不得超出單位公車編制,市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對全市公車購置按年度計劃數進行總量控制。各單位財務部門核算公車運行費用時要實行單車核算,公車運行費用控制在限額標準之內。要按照中央、省、市、局有關公車使用管理制度管理使用公車,嚴禁公車私用。
第十條實行公務接待費進度控制。各單位要按照時間進度,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用支出。市財政部門對支出進度過快的財政預算單位會提醒預警,對達到年度控制指標的財政預算單位,市國庫將暫停支付費用。
第十一條各單位支出時要嚴格執行財經方面的相關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減少現金結算。公務接待費用結算票據,要注明接待具體事項,嚴禁以舉辦會議、培訓為名,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或在其他項目經費中隨意開支接待費。財政預算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和公務卡支付結算。
第十二條實行定期報告制度。局屬各事業單位每季度末將本單位本季度“三公”經費支出情況以書面報送至局計劃財務科,局計劃財務科審核匯總后報市財政部門。市財政部門匯總分析、提出調控意見后,將報市政府相關領導,有關情況向市紀檢監察機關通報。
第十三條定期公開“三公”經費使用情況。局機關及局屬各單位“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要通過發布公示、召開會議等形式進行公開,每季度在本單位公開一次,接受群眾詢問和質詢,條件成熟后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四條建立協作配合的監督檢查機制。對“三公”經費的監督檢查,由局計劃財務科和監察室牽頭,協同局辦公室、組織人事編制科等相關職能科室,采取集中檢查、重點抽查和明察暗訪等形式進行。各職能科室在監督檢查過程中既各負其責,又協作配合,發揮監督檢查的整體合力。
第十五條針對“三公”經費管理規定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存在的違紀違規問題。
(一)對因公出國(境)報批、境外活動及經費報銷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查處隨意更改出訪路線、國(境內外)外滯留、公款旅游和超標準報銷費用等行為。
(二)對公車配備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查處超編制、超標準配車,借款、集資、挪用專項資金購車,隱匿或轉移購車款超標購車以及公車私用等行為。
(三)對公務接待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超標準公務接待行為;查處公款吃喝、在高消費場所以及經營性娛樂(健身)場所安排接待活動行為;查處違規贈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貴重禮品、紀念品和土特產行為;查處虛列票據、弄虛作假或轉嫁費用行為。
第十六條將“三公”經費監督管理列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工作任務,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對違反“三公”經費管理規定的單位,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給予調整職務、責令辭職、免職和降職等組織處理。
第十七條本規定由局計劃財務科商局監察室等有關科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二
為深化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有關要求,以嚴的標準、嚴的措施、嚴的紀律堅決反對“四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玉溪市“三公”經費管理規定(暫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切實加強“三公”經費預算的編制和執行管理,健全完善厲行節約、反對浪費長效機制,進一步壓縮全縣“三公”經費,把節約下來的資金用于關系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生態文明建設、美麗鄉村建設等民生工程、惠民工程。x年實現全縣的“三公”經費支出下降15%,今后逐年下降。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全縣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
第三條縣直各部門、各鄉鎮(街道)應當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國內差旅內部審批制度。從嚴控制國內差旅人數和天數,嚴禁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公務差旅為名變相旅游,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不得向下級單位或其他單位轉嫁差旅費。
第四條縣直各部門、各鄉鎮(街道)國內差旅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開支標準,嚴格按照《新平縣行政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執行。差旅人員不得向接待單位提出正常公務活動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禮金、禮品和土特產品等,不準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吃請、游覽等。
第五條加強對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的統一領導,按照“任務明確、按需派遣”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統籌安排年度因公臨時出國(境)計劃。
嚴格執行年度計劃報批、審核制度,出國(境)計劃應包括出訪任務、主要人員、時間、前往國家(地區)、邀請方和經費來源。
嚴格控制團組數量和規模,不得安排照顧性、無實質內容的一般性出訪,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訪,嚴禁集中安排赴熱門國家和地區出訪,嚴禁以各種名義變相公款出國旅游。嚴格執行因公臨時出國(境)限量管理規定,不得把出國作為個人待遇,安排輪流出國。
嚴格控制跨地區、跨部門團組。組織雙跨團組(包括雙跨類培訓團組)需征求有關外事部門意見。要加強出國培訓總體規劃和監督管理,嚴格控制出國(境)培訓總量和規模,科學設置培訓項目,擇優選派培訓對象,提高出國培訓的質量和實效。不得參加由外方資助的背景復雜、專題敏感的出國(境)培訓。不得組織未經批準或計劃外的培訓團組。
第六條外事管理部門要加強因公臨時出國(境)審核審批管理。
加強因公臨時出國(境)經費預算總額控制,嚴格執行經費先行審核制度。超過出國經費預算或無出國經費預算安排的不予批準,確有特殊需要的,按規定程序報批。嚴格將因公出國(境)經費開支控制在預算內,嚴禁違反規定使用出國經費預算以外資金作為出國經費,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或變相接受企事業單位資助,嚴禁向所屬單位、企業、駐外機構等攤派或轉嫁出國費用。
第七條出國團組必須按規定標準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違反規定乘坐民航包機,不得乘坐私人、企業和外國航空公司包機,不得安排超標準住房和用車,不得擅自增加出訪國家或地區,不得擅自繞道旅行,不得擅自延長在國外停留時間。外事管理部門應核驗護照離、抵記錄和出訪路線,對違規的出訪團組,要及時報告同級紀委,并按有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出國期間,不得與我國駐外機構和其他中資機構、企業之間用公款互贈禮品或紀念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請。
第八條嚴格根據工作需要編制出境計劃,加強因公出國(境)審批和管理,不得安排出境考察,不得組織無實質內容的調研、會議、培訓、慶典、機構掛牌、開工儀式或內部慰問等活動。
嚴格遵守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財務制度。財務部門應嚴格根據經費預算和相關標準及管理辦法審核出國(境)費用,加強對出國(境)經費使用的監督和檢查工作,建立出國(境)經費使用情況檢查制度。
領導干部要嚴格自律,帶頭學習和嚴格遵守因公出國(境)各項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影響出國(境)審核、審批工作,不得接受超標準接待、高消費娛樂和健身活動,不得接受禮金、貴重禮品、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
第九條本規定所稱公務接待是指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等公務活動。
第十條嚴格執行《新平縣縣級機關集中統一公務接待管理辦法》《新平縣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和《中共新平縣委辦公室新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厲行節約控制行政成本支出的通知》規定,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國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將休假、探親、旅游等活動納入公務接待范圍,不得在公務活動中接受違反規定的吃請、游覽和非工作需要的參觀。
第十一條縣直各部門、各鄉鎮(街道)應當加強公務外出計劃管理,科學安排和嚴格控制外出的時間、內容、路線、頻率、人員數量,禁止在各縣區、各部門間組織無實質內容、沒有特別需要的一般性學習交流、考察調研,禁止重復性考察,禁止以各種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禁止違反規定到風景名勝區(點)舉辦會議和活動。
第十二條縣直各部門、各鄉鎮(街道)應當嚴格按照公務接待審批程序報批后組織實施,對能夠合并的公務接待統籌安排,非公務活動一律不予接待。
第十三條各接待單位應當建立公務接待清單制度,公務接待任務結束后,接待單位應當如實填寫接待清單,并由相關負責人審簽。接待清單包括接待事由,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和主要行程安排,就餐、住宿和用車安排,以及接待費用開支等情況。接待清單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之一。
第十四條接待住宿應當嚴格執行差旅、會議管理的有關規定,實行定點安排食宿,執行協議價格。
第十五條公務接待的出行活動應當按照禮儀從簡、輕車簡從的原則,集中乘車,合理使用車型,嚴格控制隨行人員和車輛。
第十六條縣直各部門、各鄉鎮(街道)應當加強對公務接待經費的預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費預算總額。公務接待費用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單獨列示。
第十七條縣直各部門、各鄉鎮(街道)應當嚴格執行公務接待標準,實行接待費支出總額控制制度。不得在接待費中列支應當由接待對象承擔的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不得以舉辦會議、培訓為名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不得向下級單位及其他單位、企業、個人轉嫁接待費用,不得在非稅收入中坐支接待費用;不得借公務接待名義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八條各接待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財經紀律和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實行接待經費報銷審批程序,從嚴控制接待費用支出,切實加強公務接待經費的審核報銷和使用管理。對未經批準,以及超范圍、超標準的費用不予報銷。接待費資金支付應當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嚴格控制現金使用量,凡是具備條件的地方一律采用銀行轉賬或公務卡進行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
第十九條縣直各部門、各鄉鎮(街道)不得以任何名義新建、改建、擴建內部接待場所,不得對機關內部接待場所進行超標準裝修、裝飾和超標準配置家具、電器。
縣直各部門、各鄉鎮(街道)應當推進機關內部接待場所的集中統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資源共享機制,并報同級公務接待管理部門備案。機關內部接待場所應當建立健全服務經營機制,推行企業化管理,推進勞動、用工和分配制度與市場接軌,建立市場化的接待費結算機制,降低服務經營成本,提高資產使用效率,逐步實現自負盈虧、自我發展。
第二十條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嚴格執行《玉溪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實施細則》(玉辦發〔20xx〕74號)及《玉溪市黨政機關執法執勤用車配備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玉財行〔20xx〕2號),公務用車配備使用遵循經濟適用、節能環保、保障公務、規范管理的原則。
第二十一條公務用車實行編制管理。車輛編制數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核定黨政機關一般公務用車編制的通知》(新政辦發〔20xx〕50號)及新平縣黨政機關執法執勤用車編制核定數為準,不得隨意調整。
公務用車按照統一調配、分級負責、齊抓共管和“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基本原則實施。
第二十二條配備公務用車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購置。原則上x年、20xx年不得再購置一般公務用車。
第二十三條縣直各部門、各鄉鎮(街道)應當從嚴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不得為公務用車增加高檔配置和豪華內飾,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
第二十四條公務用車要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強化安全意識,遵守交通法規,確保行車安全。一律按要求在規定位置粘貼公務用車標識,嚴禁公車私用,嚴禁對外出租、出借,自覺維護部門形象,并接受社會監督。對發現有公車私用、出租、出借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各部門查清事實后提出處理意見,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縣直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負責人是車輛管理、使用、安全的直接責任人,駕車人員是具體責任人。
第二十五條建立健全公務用車使用管理登記制度,一般公務用車嚴格執行公務活動派車制度。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嚴禁分散管理使用,減少空駛,提高使用效率。
第二十六條根據公務活動需要,嚴格按規定使用公務用車,落實工作日外、節假日封存停駛制度,除值班車輛外,公務用車統一停放在指定位置。
第二十七條公務用車在使用中發生交通肇事,須在24小時內通知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按規定程序進行事故處理,并及時將車輛肇事情況告知負責領導。
對公務用車肇事不按規定處理的,車輛使用時嚴重違規造成較大影響的,各部門查清事實后,視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追究直接責任人、具體責任人的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人進行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縣直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建立健全公務用車有關文書檔案的立卷、整理、歸檔和管理制度,并對公務用車進行定期清查。
第二十九條公務用車專段號牌按《玉溪市市級機關公務車輛專段號牌使用暫行辦法》執行,各部門一律不準違規借用、套掛軍用、警用或民用等車輛號牌。
第三十條根據中央、省、市公務用車配備管理規定,領導干部不得以任何名義配備專車。新提拔和工作調動的領導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原單位車輛。
第三十一條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報廢嚴格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并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報廢手續。
第三十二條縣直各部門、各鄉鎮(街道)應當定期匯總本部門“三公”經費支出情況,按時報同級財政部門、紀檢監察機關備案。
第三十三條財政部門應當對黨政機關“三公”經費的開支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審計部門應當對黨政機關的“三公”經費進行審計,并加強對機關內部接待場所的審計監督。
第三十四條公務接待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按年度組織公開本級公務接待的制度規定、標準、經費支出、接待場所、接待項目等有關情況,各單位應按時公開本單位的“三公”經費開支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五條縣直各部門、各鄉鎮(街道)應當建立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本規定造成浪費的,應當依紀依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主要負責人或有關領導干部實行問責。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一)未經審批列支財政性資金的;。
(二)采取弄虛作假等手段違規取得審批的;。
(三)違反審批要求擅自變通執行的;。
(四)違反管理規定超標準或以虛假事項開支的;。
(五)利用職務便利假公濟私的;。
(六)有其他違反審批、管理、監督規定行為的。
第三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負責人或有關領導干部的責任:
(二)指使、縱容下屬單位或人員違反本規定造成浪費的;。
(三)不履行內部審批、管理、監督職責造成浪費的;。
(四)不按規定及時公開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有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信息的;。
(五)其他對鋪張浪費問題負有領導責任的。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規定造成浪費的,根據情節輕重,由有關部門依照職責權限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檢查、通報批評或調離崗位、責令辭職、免職、降職等處理。
應當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規定獲得的經濟利益,應當予以收繳或糾正;用公款支付、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應當責令退賠。
第四十條受到責任追究的人員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向有關機關提出申訴。受理機關應當依據有關規定認真復核并作出結論。
申訴期間,不停止處理決定的執行。
第四十一條各鄉鎮(街道)可以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相關辦法和措施。有關職能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制定完善相關配套制度。
第四十二條本規定由中共新平縣委辦公室、新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新平縣財政局會同有關單位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三
為進一步加強項目部安全管理,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安全技術措施費用使用的及時、到位,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資金使用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安全生產、安全技術措費用專用于保障安全生產,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2、安全生產、安全技術措施費列入項目成本,由公司統一管理安全生產、安全技術措施費的使用必須立項,原則上由公司具體掌握。制定出安全生產、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費的支出計劃,報財務部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由計財部安排使用資金,該項費用列入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用于改善施工現場作業環境和機械設備的安全狀況的各種安全技術設備,該項費用列入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
3、根據勞動部、全國總工會發布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總名稱表》、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費用范圍包括:安全資料的編印、安全施工標志的購置及宣傳欄的設置(包括報刊、宣傳書籍、標語的購置)費用;安全培訓及教育費用;搶險應急措施費。
4、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用于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安全知識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等。
5、安全勞動保護用品的保障資金主要用于購買、管理勞動保護用品,物品采購時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購程序進行,勞保產品必須嚴格控制使用年限和適用范圍,對安全性能不能滿足工作的需要時,對違反采購原則的行為,除按獎罰條例處罰外,必須退貨,造成損失和影響的由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6、加強對施工現場上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管管理,要對安全勞保用品、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進行定期的維護和保養或對其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和抽查,發現不合格的用具或技術指標、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設備等應立即停止使用。
7、項目工程施工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項目部經理及財務人員確保資金的`及時到位,正確使用,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相應的責任。
8、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部經理批準。
9、對不按規定使用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費或落實不到位的,依照有關規章制度給與處分處罰。發生傷亡事故,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應首先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四
國家對中小學義務教育經費補助標準逐年提高,學校公用經費相對寬裕。加強教育經費管理,規范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尤為必要。為加強義務教育公用經費管理,進一步規范教育經費收支行為,提高教育資金使用效益,結合我校實際,制訂《夕陽民族小學義務教育經費管理制度》。
1、學校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2、所有經過批準的收費要進行公示。學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收費,并把收費項目、收費范圍、收費標準、舉報電話,在單位內外醒目的地方,以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的形式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天。
3、所有收費,要開據規范性票據。收費學校必須向繳費人開據安徽省財政廳印制的統一票據。
4、無收費依據,自立收費項目、超標準、超范圍、搭車收費、收費不開據或使用不規范票據、打白條等收費的,繳費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付和舉報。已經發現,嚴肅查處,追究當事人責任和單位領導責任。
我縣義務教育經費管理實行縣財政專戶管理,資金額度分配到校,學校把握使用,縣會計結算中心統一結算的運作模式。
2)學校把握使用:學校將按照一定原則,認真審核學校預算;。
2)堅持預算控制的原則。小學預算編制應當遵循真實性、完整性、重點性、科學性、透明性、績效性原則。應根據明確的公用經費數額,按輕重緩急、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而出,將學校收支全額納入預算,作出預算編制,做到預算不留缺口,嚴格按照預算辦理各項支出。
3)公開透明原則。大額支出事項,應集體決策并進行公示、公布,公開透明。
學校維持正常運轉所需開支的業務費、公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屬于公用性質的費用等方面。
3)設備購置費是指因教學和管理需要購置的儀器設備、文體設備、圖書及其他設備;。
6)農村中小學義務教育公用經費,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建、投資和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如:工資、獎金、福利補貼等。堅決禁止不按規定亂發各種津補貼。根據省財政廳、教育廳通知精神,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分項開支應按一定標準。經學校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問卷調查結果,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可按以下比例:。
1)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報賬員,負責本校報賬事務。專兼職報賬員要在二年內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經費支出實行學校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500元以下的支出,憑正規發票,由經手人簽字后交學校校長驗核、批報。千元至萬元的設備購置,嚴格按政府采購手續辦理。
2)大額經費支出,原則上不支付現金,實行轉賬。
3)完善批報手續。出具票據要規范,手續要齊全;支出票據要有經手人、審核人、批報人;大額設備購置和校舍維修等支出,票據要附合同和物品清單,工程類票據要附合同(協議)和預決算清單。
1)嚴格執行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定期進行資產清查。
2)學校要加強資產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資產(物品)的購置、驗收、保管、領用、交接、維修等內部管理制度,學校資產的出租、出借、轉讓、變更、捐贈、報廢、報損等必須按程序報批。資產處置取得的收入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按規定安排支出。學校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抵押、擔保。
6、建立健全各種賬目建立健全各種賬目,如:各種會計賬目、易損易耗物品和大宗物品固定資產的登記管理臺帳等。明確責任,嚴格管理,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8、嚴格把握接待、招待標準,壓縮公務支出費用。嚴格控制公務費支出。禁止超標準招待,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請客送禮,假公濟私。
2、建立責任追究制。對因管理不力,不正確行使職責,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違規違紀行為,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責任。
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五
第一條??為了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安全生產費用管理,保障企業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維護企業、職工以及社會公共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5]23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直接從事煤炭生產、非煤礦山開采、建設工程施工、危險品生產與儲存、交通運輸、煙花爆竹生產、冶金、機械制造、武器裝備研制生產與試驗(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企業)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費用(以下簡稱安全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或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安全費用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
第四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煤炭生產是指煤炭資源開采作業有關活動。
非煤礦山開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氣、煤層氣(地面開采)、金屬礦、非金屬礦及其他礦產資源的勘探作業和生產、選礦、閉坑及尾礦庫運行、閉庫等有關活動。
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以及礦山建設。
危險品是指列入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險化學品目錄》的物品。
煙花爆竹是指煙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產煙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物品。
交通運輸包括道路運輸、水路運輸、鐵路運輸、管道運輸。道路運輸是指以機動車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貨物運輸;水路運輸是指以運輸船舶為工具的旅客和貨物運輸及港口裝卸、堆存;鐵路運輸是指以火車為工具的旅客和貨物運輸(包括高鐵和城際鐵路);管道運輸是指以管道為工具的液體和氣體物資運輸。
冶金是指金屬礦物的冶煉以及壓延加工有關活動,包括:黑色金屬、有色金屬、黃金等的冶煉生產和加工處理活動,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與主工藝流程配套的輔助工藝環節的生產。
機械制造是指各種動力機械、冶金礦山機械、運輸機械、農業機械、工具、儀器、儀表、特種設備、大中型船舶、石油煉化裝備及其他機械設備的制造活動。
武器裝備研制生產與試驗,包括武器裝備和彈藥的科研、生產、試驗、儲運、銷毀、維修保障等。
第二章??安全費用的提取標準
第五條??煤炭生產企業依據開采的原煤產量按月提取。各類煤礦原煤單位產量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如下:
(一)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高瓦斯礦井噸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礦噸煤15元;
(三)露天礦噸煤5元。
礦井瓦斯等級劃分按現行《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瓦斯等級鑒定規范》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非煤礦山開采企業依據開采的原礦產量按月提取。各類礦山原礦單位產量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如下:
(一)石油,每噸原油 17元;
(二)天然氣、煤層氣(地面開采)每千立方米原氣 5元;
(三)金屬礦山,其中露天礦山每噸5元,地下礦山每噸 10元;
(四)核工業礦山,每噸 25元;
(五)非金屬礦山,其中露天礦山每噸2元,地下礦山每噸4元;
(七)尾礦庫按入庫尾礦量計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礦庫每噸1元,四等及五等尾礦庫每噸1.5元。
本辦法下發之日以前已經實施閉庫的尾礦庫,按照已堆存尾砂的有效庫容大小提取,庫容100萬立方米以下的,每年提取5萬元;超過100萬立方米的,每增加100萬立方米增加3萬元,但每年提取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原礦產量不含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和廢石場中用于綜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礦石。
地質勘探單位安全費用按地質勘查項目或工程總費用的2%提取。
第七條??建設工程施工企業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為計提依據。各建設工程類別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如下:
(一)礦山工程為2.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煉工程、機電安裝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為1.5%。
建設工程施工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競標時,不得刪減,列入標外管理。國家對基本建設投資概算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總包單位應當將安全費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單位并監督使用,分包單位不再重復提取。
第八條??危險品生產與儲存企業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平均逐月提取:
(一)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4%提取;
(二)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九條??交通運輸企業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按照以下標準平均逐月提取:
(一)普通貨運業務按照1%提取;
(二)客運業務、管道運輸、危險品等特殊貨運業務按照1.5%提取。
第十條??冶金企業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平均逐月提取:
(一)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3%提取;
(二)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
(三)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至50億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五)營業收入超過50億元至100億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六)營業收入超過100億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第十一條??機械制造企業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平均逐月提取:
(一)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2%提取;
(二)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三)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四)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至50億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五)營業收入超過50億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第十二條??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平均逐月提取:
(一)營業收入不超過200萬元的,按照3.5%提取;
(二)營業收入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
(三)營業收入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
(四)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第十三條??武器裝備研制生產與試驗企業以上年度軍品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平均逐月提取:
(一)火炸藥及其制品研制、生產與試驗企業(包括:含能材料,炸藥、火藥、推進劑,發動機,彈箭,引信、火工品等):
1.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5%提取;
2.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
3.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4.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二)核裝備及核燃料研制、生產與試驗企業:
1.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3%提取;
2.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5.核工程按照3%提取(以工程造價為計提依據,在競標時,列為標外管理)。
(三)軍用艦船(含修理)研制、生產與試驗企業:
1.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2.5%提取;
2.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照1.75%提取;
3.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按照0.8%提取;
4.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的部分,按照0.4%提取。
(四)飛船、衛星、軍用飛機、坦克車輛、火炮、輕武器、大型天線等產品的總體、部分和元器件研制、生產與試驗企業:
1.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2%提取;
2.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
3.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至100億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5.營業收入超過100億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五)其他軍用危險品研制、生產與試驗企業:
1.營業收入不超過1000萬元的,按照4%提取;
2.營業收入超過1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至10億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十四條??中小微型企業和大型企業上年末安全費用結余分別達到本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的5%和1.5%時,經當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商財政部門同意,企業本年度可以緩提或少提安全費用。
企業規模劃分標準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企業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根據安全生產實際需要,可適當提高安全費用提取標準。
本辦法公布前,各省級政府已制定下發企業安全費用提取使用辦法的,其提取標準如果低于本辦法規定的標準,應當按照本辦法進行調整;如果高于本辦法規定的標準,按照原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新建企業和投產不足一年的企業以當年實際營業收入為提取依據,按月計提安全費用。
混業經營企業,如能按業務類別分別核算的,則以各業務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按上述標準分別提取安全費用;如不能分別核算的,則以全部業務收入為計提依據,按主營業務計提標準提取安全費用。
第三章???安全費用的使用
第十七條??煤炭生產企業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四)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六)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七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八)安全生產適用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九)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十)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十八條??非煤礦山開采企業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三)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五)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七)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九)尾礦庫閉庫及閉庫后維護費用支出;
(十)地質勘探單位野外應急食品、應急器械、應急藥品支出;
(十一)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十九條??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二)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三)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五)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七)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二十條??危險品生產與儲存企業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二)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三)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五)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七)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二十一條??交通運輸企業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三)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四)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六)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八)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九)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十)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二十二條??冶金企業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二)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三)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六)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二十三條??機械制造企業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二)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三)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六)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
(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二十四條??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設備設施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
(二)配備、維護、保養防爆機械電器設備支出;
(三)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四)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七)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八)安全生產適用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九)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十)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二十五條??武器裝備研制生產與試驗企業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三)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七)軍工核設施(含核廢物)防泄漏、防輻射的設施設備支出;
(九)大型復雜武器裝備制造、安裝、調試的特殊工種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支出;
(十)武器裝備大型試驗安全專項論證與安全防護費用支出;
(十一)特殊軍工電子元器件制造過程中有毒有害物質監測及特種防護支出;
(十二)安全生產適用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十三)其他與武器裝備安全生產事項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二十六條??在本辦法規定的使用范圍內,企業應當將安全費用優先用于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及行業主管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的支出。
第二十七條??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應當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擠占、挪用。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主要承擔安全管理責任的集團公司經過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可以對所屬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統籌使用。
第二十八條??煤炭生產企業和非煤礦山企業已提取維持簡單再生產費用的,應當繼續提取維持簡單再生產費用,但其使用范圍不再包含安全生產方面的用途。
第二十九條??礦山企業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應當將安全費用結余轉入礦山閉坑安全保障基金,用于礦山閉坑、尾礦庫閉庫后可能的危害治理和損失賠償。
危險品生產與儲存企業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應當將安全費用結余用于處理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前的危險品生產或儲存設備、庫存產品及生產原料支出。
企業由于產權轉讓、公司制改建等變更股權結構或者組織形式的,其結余的安全費用應當繼續按照本辦法管理使用。
企業調整業務、終止經營或者依法清算,其結余的安全費用應當結轉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三十條??本辦法第二條規定范圍以外的企業為達到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需的資金投入,按原渠道列支。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安全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職責及權限,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
第三十二條??企業應當加強安全費用管理,編制年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納入企業財務預算。企業年度安全費用使用計劃和上一年安全費用的提取、使用情況按照管理權限報同級財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三條??企業安全費用的會計處理,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屬于企業自提自用資金,其他單位和部門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對其進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條??各級財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依法對企業安全費用提取、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六條??企業未按本辦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行業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責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處罰。
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未向分包單位支付必要的安全費用以及承包單位挪用安全費用的,由建設、交通運輸、鐵路、水利、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煤礦安全監察等主管部門依照相關法規、規章進行處理、處罰。
第三十七條??各省級財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可以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備案。
第五章??附 則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由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參照本辦法執行。
1目的
為了建立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和有效實施,維護企業、職工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對企業安全生產資金的提取、管理、使用范圍進行了規定,本制度適用于企業內各單位。
3管理職責
3.1財務部是安全生產資金的管理部門,承擔以下職責:
3.1.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關于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的規定,保證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將安全生產資金納入公司財務計劃,并予以保證。
3.1.2做好安全生產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按規定提取安全生產資金,并不得挪用。
3.1.3根據已批準的安全資金計劃項目,監督專款專用,已完成的安全生產投入項目及時辦理財務結算手續。
3.2安全管理部是安全生產資金使用的主管部門,承擔以下職責:
3.2.2負責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分配,并監督安全生產資金的合理使用;
3.2.3對安措計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列入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項目報銷進行審核。
4 安全生產費用的管理
4.1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
公司以本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逐月提取:
4.1.1 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4.1.4 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 100000萬元及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2安全費用使用范圍
4.2.1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建設。
4.2.2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
4.2.3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及保健品的經費。
4.2.4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
4.2.5 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4.2.6 安全檢查工作所需費用。
4.2.7安全風險抵押金。
4.2.8保證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及其它有關經費投入。
4.2.9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所需費用。
4.2.10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用,體檢費用等。
4.2.11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4.3安全費用使用要求
4.3.1 提取安全費用應當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年度結余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4.3.2總經理應確保安全生產資金的足額投入,不管企業資金如何緊張,應始終將安全投入放在首位,避免因安全投入不足產生嚴重后果。4.3.3公司應當及時、足額提取安全費用,并按規定使用。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公司應當披露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具體情況。
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六
第一條、為了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安全生產費用管理,保障企業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維護企業、職工以及社會公共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直接從事煤炭生產、非煤礦山開采、建設工程施工、危險品生產與儲存、交通運輸、煙花爆竹生產、冶金、機械制造、武器裝備研制生產與試驗(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企業)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費用(以下簡稱安全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或者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安全費用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
第四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煤炭生產是指煤炭資源開采作業有關活動。
非煤礦山開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氣、煤層氣(地面開采)、金屬礦、非金屬礦及其他礦產資源的勘探作業和生產、選礦、閉坑及尾礦庫運行、閉庫等有關活動。
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以及礦山建設。
危險品是指列入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險化學品目錄》的物品。
煙花爆竹是指煙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產煙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物品。
交通運輸包括道路運輸、水路運輸、鐵路運輸、管道運輸。道路運輸是指以機動車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貨物運輸;水路運輸是指以運輸船舶為工具的旅客和貨物運輸及港口裝卸、堆存;鐵路運輸是指以火車為工具的旅客和貨物運輸(包括高鐵和城際鐵路);管道運輸是指以管道為工具的液體和氣體物資運輸。
冶金是指金屬礦物的冶煉以及壓延加工有關活動,包括:黑色金屬、有色金屬、黃金等的冶煉生產和加工處理活動,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與主工藝流程配套的輔助工藝環節的生產。
機械制造是指各種動力機械、冶金礦山機械、運輸機械、農業機械、工具、儀器、儀表、特種設備、大中型船舶、石油煉化裝備及其他機械設備的制造活動。
武器裝備研制生產與試驗,包括武器裝備和彈x藥的科研、生產、試驗、儲運、銷毀、維修保障等。
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七
3.1 2 確保安全生產所需的投入,并對因投入不足所導致的后果負責。
3.3 安全科
負責編制生產工藝和生產工藝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4 財務科
3.4 1 負責安全費用計提和使用的管理,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及時準確支付
3.4 2 監督檢查生產單位安全技術措施費用是否做到專款專用及合理使用
3.5辦公室
3.5 1 負責安措項目預算費用的合適和審批
3.5 2 負責安措項目的發包和實施
4.1 足額提取經費依據
4.2 專款專用管理
安全費用應用于以下規定范圍
4.2 1 安全技術措施工程的建設
4.2 2 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支出,其中:
a) 安全設備設施:綜合防護、機電設備、供配電系統、裝載運輸系統等:
b) 道路交通運輸安全設備設施:運輸工具安全狀況檢測及維護系統、運輸工具附屬安全設備等。
4.2 3 配備必要的緊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4.2 4 安全生產檢查、驗收與評估、評價支出
4.2 5 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4.2 6 員工安全技能培訓、教育及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4.2 7 員工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及防暑降溫支出
4.2 8 安全獎勵基金的支出
4.2 9工傷保險費用
4.2 10 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4.3 專門賬戶管理
4.4 安全費用的財務處理
4.4 1 對計劃提出的安全費用,分別在“制造費用”和“長期應付款”科目下設“安全費用”二級明細科目,專戶核算安全費用的計劃提取與使用。
4.4 2 從安全費用中形成的資產,安全費用應當納入相關資產價值
4.4 4在定期的財務報告中,披露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
4.4 5安全措施計劃的編制要求
4.5 4 安措項目的費用由辦公室審核、審批
4.6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和管理
4.6 1依據風險評價的結果為以下幾個方面投入安全措施費用:安全工程、安全管理、安全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及標識,安全獎勵、安全教育培訓,工傷保險、應急設備設施、事故預防、在確定安全經費投入時進行充分的論證。
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八
1.1為了加強我單位施工安全,建立安全生產投入的長效機制,改善施工作業環境,保障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確保安全生產。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制定本辦法。
1.2本辦法適用我單位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1.3安全生產費用是指項目部和各工區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善本項目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的資金。
2.1 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列入工程造價,不得刪減。
3.1 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在以下范圍內使用:
3.1.1安全設施及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費用,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安全防護措施、設備包括:
1、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
2、施工現場安全圍擋設施;
4、各類機電設備安全裝置;
5、防風、反腐、防火、防塵、防水、防輻射、防雷電、防危險氣體等設備設施及備品。
6、起重機械、提升設備上的各種保護及保險裝置。
7、鍋爐壓力容器、壓縮機的保險和信號裝置。
8、防治邊幫滑坡設備設施。
9、作業中防治物體、人員墜落設施的安全網、棚、護欄等。
10、起重、報批作業及穿越村鎮、公路、河流、地下管線進行施工、運輸作業所增設的防護、隔離、欄桿等設施。
11、各種安全警示警告標志。
12、航道臨時防護及航標設置等
13、安全防護通訊設備
14、其他安全防護設備、設施
3.1.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1.3以保證安全生產為目的,為從業人員配備的勞動保護用品費用支出。
3.1.4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3.1.5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支出。
3.1.6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安全技能培訓費用支出。
安全教育培訓包括: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全員日常安全教育,上崗前、轉崗培訓,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技術操作技能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取證等。
3.1.7國家實行行政許可的設施、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檢驗、驗收檢驗、型式試驗費用支出。
3.1.8安全檢驗儀器設備,施工現場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器設備的購置、校驗費用支出。
3.1.9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及專家論證審查費用支出。
3.1.10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3.2本辦法規定的使用范圍內,應當將安全生產費用優先用于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3.3為施工現場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所需保險費用直接列入成本(費用),不在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
3.4為職工提供的職業病防治、工傷保險、醫療保險所需費用,不在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
3.5對于投標報價中工程量清單已(或隱含在投標報價中工程量清單)明確、后續變更已明確的工程內容所需費用,不在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
3.6提取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專項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
3.7提取和使用的安全生產費用要結合工程特點、工期要求和工程進度有計劃進行。3.8應當確保安全生產費用專款專用,在財務管理中列出詳細的安全費用使用支出清單備查。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范圍涵蓋項目參見附表《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范圍項目明細表》。
3.9安全生產費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
4.1 項目部和各架子隊的安全生產費用必須保證科學、合理、真實、完整。財務部門必須保存原始發票、協議、支付憑證,不可分割的必須提供發生安全生產費用部位的費用構成。
4.2 各架子隊和財務部門每月末30日前提供當月發生的安全生產費用的臺帳,交安質部備案。
5.1應當及時、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并按規定使用。在年度財務報告中應當披露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的具體情況。
5.2項目部財務、安質部門對各架子隊的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5.3未按本辦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全投入不到位明顯落后工程進度要求或挪用安全生產費用、弄虛作假的單位,項目部將依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予以處罰。
6.1安全生產費用的會計處理,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6.2本辦法解釋權屬我單位項目部安質部,各部門、各架子隊執行過程對該辦法的修改建議應及時反饋,以便修訂。
6.3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九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各項規定,規范因公參觀學習和出國(境)考察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以下簡稱“三公”經費)管理,努力降低行政運行成本,確保“三公”經費“零增長”目標的實現,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三公”經費使用管理嚴格執行上級及綜合管理部門政策規定。
第二條“三公”經費支出范圍。因公參觀學習和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差、出國(境)參觀學習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為執行公務和開展業務需要合理開支的接待支出,包括在接待中發生的交通費、用餐費和住宿費等支出。
第三條堅持厲行節約、只減不增的原則,單位在每年編制部門預算時,須單獨編制“三公”經費預算并上報市財政局。“三公”經費預算執行控制數下達后不得調整和隨意追加。特殊情況確需追加的,要嚴格按規定程序審批。
第四條規范出差、出國(境)參觀學習活動。
(一)實行干部出差學習審批備案制。由經辦人員填寫會議及差旅登記單后,報局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批準方能生效,并作為報銷時的重要憑證。
(二)一律不準借學習考察名義用公款組織干部職工外出旅游。
(三)不得用公款組織和參與沒有明確公務目的和實質內容的外出學習、考察等活動。
(四)經審核批準后組織干部外出學習考察的,不得借機安排旅游項目。
(五)出國(境)學習考察按有關規定報批。
第五條對未按要求審批備案的公款出差學習活動產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第六條違規組織公款旅游、正常外出學習考察時借機安排旅游項目,費用由個人自負,并按有關規定給予問責查處。
第七條嚴格按照公車編制和配備標準進行車輛更新和購置。
第八條更新和購置車輛嚴格按規定程序審批和采購。
第九條達到更新年限的車輛在確保車況和行車安全及修理費無大幅增長的前提下盡量繼續使用。
第十條車輛保險、加油、維修應選擇政府采購定點單位。
第十一條車輛維修保養由駕駛員列出清單,經局辦公室初審后報局分管領導批準后實施,并明確責任人,對維修保養進行現場檢查和清單核實,努力降低車輛維修費用。
第十二條對車輛實行一車一卡,在確保車輛性能要求的前提下統一使用93號汽油。
第十三條不得公車私用。一律不準用單位的公務車輛學習駕駛技術;一律不準擅自駕駛公車;一律不準利用職權向企業、有關單位和他人借用車輛;一律不準將公車用于婚喪喜慶、度假休閑等非公務活動。
第十四條工作日8小時外、雙休日、節假日期間除執行公務外,必須停放或封存在本單位。
第十五條公務接待由局辦公室負責統一安排。明確公務接待范圍,對無公函的公務活動不予接待。
第十六條公務接待堅持節約簡樸的原則,嚴禁奢侈浪費。公務接待嚴格按標準安排住宿、用餐,嚴禁超規格、超標準接待。
第十七條公務接待中,嚴禁使用香煙、高檔酒和用公款購買禮品,確需用餐,一般安排在單位食堂就餐。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禁止工作日午餐飲酒。嚴禁市內上下級之間、同級之間用公款互相宴請。
第十八條公務接待費用全部在“招待費”科目和部門決算中如實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費用支出科目,不得轉移列入基建項目管理費用和在下屬單位列支,也不得列入單位食堂成本。
第十九條接待費報銷憑證應當包括財務票據、派出單位公函、接待清單及接待審批表。公務接待消費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或公務卡支付結算。公務接待費用不得超過年度預算控制數。
第二十條“三公”經費執行實行局分管副局長一支筆簽字核銷制度。大額“三公”經費使用需經集體討論。
第二十一條局紀檢組要加強對“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暢通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監督渠道。
第二十二條財務科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三公”經費預決算編制,嚴格執行“三公”經費預算。
(二)強化內部財務管理和監督,確保“三公”經費“零增長”,防止違反財經紀律現象發生,對疏于監管發生的問題負相應責任。
(三)編制年度部門決算時,統計匯總本單位“三公”經費支出和預算執行情況,報市相關部門備案。
(四)推進“三公”經費公開工作,按照財政關于“三公”經費一律公開的要求,每半年在局機關和中心公開,接受監督。
第二十三條局設立舉報電話(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的舉報。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局辦公室(財務科)負責解釋。
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十
教育經費是發展教育事業、推進教育現代化的物質保證。當前,教育經費來之不易,管好用好有限的教育經費,是學校負責人及財會人員的重要職責,也是抓源頭管理、防微杜漸、依法治教的重要內容。為認真執行《會計法》、《中小學財務制度》、《如皋市教育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現就進一步完善教育經費管理的若干規定重申如下:。
1、學校的各項預算外收入必須全部納入本校財務部門實行統一核算,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及時全額解繳財政專戶,不準設立收入過渡戶,不得公款私存或個人保管,不得將學校收入、往來款、代管款項轉移至其他單位或部門(如工會、食堂等),不得隱瞞或截留學校收入,更不得私設“小金庫”或“賬外賬”。
2、學校各項支出必須嚴格執行上級有關財經政策和財務制度,按規定的項目、范圍和標準核算支出;必須嚴格按經費收支計劃和部門預算執行,堅決做到有預算不超支,無預算不列支。
3、學校經費不得借給系統外個人、單位使用,不得對外投資或購買有價證券,不得為附屬單位和其他單位進行經濟擔保。。
1、各學校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收費管理負有全部責任。學校要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教育收費管理的政策和規定,建立健全收費管理的規章制度,規范收費行為,實行票款分離,及時向學生或學生家長出具規范的票據,堅決制止亂收費行為。
2、學校向學生收取服務性、代辦性收費項目時,必須以學校名義發放《告家長書》,在堅持自愿的基礎上明確收費依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并嚴格按照校務公開的要求予以公示。
3、加強學生代辦費管理。各學校必須嚴格按規定的代辦費收費標準收費,按物價、財政、教育部門的規定嚴格控制代辦費的列支范圍和項目,學期結束前,必須按實結算,多退少補,并出具結算清單。在代辦過程中所取得的相關返還款、手續費、勞務費等,應及時沖減學生代辦費。
1、學校要建立健全經費審批制度,明確經費審批的職責和權限,嚴格經費審批的手續,每張發票都要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校長、分管校長、總務主任和總賬會計要各負其責,嚴格把關。
2、學校成立內部審核領導小組,建立重大經濟往來或經費支出集體研究制度。學校大宗采購支出或大型業務活動,由校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屬于政府采購的,必須通過政府采購辦理。學校研究重大開支的有關會議應邀請學校總賬會計或報賬員列席,認真做好會議記錄,以備查考。
3、建立票據管理責任制,加強票據的領用、保管、繳銷的管理。嚴格按規定使用有關票據,嚴格審查外來票據,嚴禁用不合法的票據作為支付憑證入賬。
1、凡屬本市教育系統內部在基層單位工作或開展各項活動確需用餐的,要堅持在學校食堂用餐,中午一律不準飲酒。
2、嚴格控制招待費用。學校發生的招待費必須按照“小額、合理、必需”的原則列支。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請客送禮和娛樂消費。
3、單位組織的各類活動,要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量入為出。各類慶典活動要儉樸,學校組織教師、學生出市參加各類活動,必須報教育局審批,同意后方可外出。
1、加強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新增基建項目計劃的管理,按規定上報材料,規范審核程序,做好可行性研究及批準立項等方面工作。
2、未經教育局批準,學校不得擅自增加基建或大型維修項目,經教育局批準的基建項目必須實行招投標制度。
3、學校的房屋維修和綠化工程,費用在1萬元以上的,應報教育局審批后實施。學校應通過比價或詢價方式確定,支出以有權審核部門審定的決算為依據。
4、學校的教學設備儀器的購置,屬于政府采購范圍,必須經市教育局同意立項后,根據規定權限,由市政府采購中心或市教育局教育技術裝備辦公室組織招投標。
5、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嚴格按《如皋市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管理學校資產,做到賬據、賬物、賬賬相符。布局調整對學校資產進行處置時,做到保值、不流失,所得資金全部用于教育自身的發展。
1、學校食堂作為為教師學生服務的非盈利性部門,要單獨設置食堂伙食賬目,劃清學校與食堂的經濟往來,認真核算食堂收支,準確反映盈虧,定期公布賬目。
2、要建立完善食堂物資管理制度,加強對物資的采購、驗收、領用、保管等環節的管理,堵塞漏洞,杜絕浪費和損失。
3、由個人或單位承包的學校食堂、商店等后勤服務部門,必須堅持公開招投標,學校要與承包人簽訂書面協議,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年,要向教職工公布承包合同和承包金額,將承包金額全部上繳學校財務部門,接受公眾監督。
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十一
一?、根據國家規定:必須保證安全經費的投入,按工程造價總量1%比例提取安全經費。
二?、安全經費的使用,必須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
三?、安全經費用于以下方面
1、安全宣傳:購買安全書籍、訂閱安全報刊雜志、訂閱安全畫冊資料,大型項目現場安全警示牌、標語。
2、安全教育:項目自行舉辦的安全教育;項目舉辦的安全學習,召開的安全專題會議。
3、安全培訓:單位派員參加上級安全部門舉辦的安全資格取證培訓。
4、安全整改:一般性安全事故隱患整改。
5、安全獎勵:獎勵被評為項目部、指揮部、安全先進集體和安全先進個人;經過考核,實現了與項目負責人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的責任人獎勵。
7、勞動保護用品:口罩、手套、衣服、靴、安全帽等。
8.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9.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10.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安全管理部建立安全費用臺帳,記錄安全生產費用的費率、數額、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安全工作結束,多余的安全生產費用納入財務,由主辦會計管理。
五、項目經理對安全生產費用全面領導。審批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六、財務部負責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審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臺帳,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匯總并編制項目部安全投入計劃,審核安全投入報告,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
八、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項目部應當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
九、各部門主管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十、發現安全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費用的,公司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處理辦法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規范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建立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切實保障施工人員人身安全,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公路水運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等有關活動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費用(以下簡稱“安全生產費用”)是指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文件要求,為達到施工安全標準,專門用于采購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落實安全施工措施、完善和改進安全生產條件等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所需的費用。
第四條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堅持“項目計取、保證投入、規范使用”的原則。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費用的計取
第五條 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招標文件時,應當根據施工安全生產需要,按規定提取所需安全生產費用,單列費用項目清單(專項暫定金),保證安全生產經費的投入。施工安全防護等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產費用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并在安全生產費用項目清單中增列相應項目及費用。
第六條 招投標時,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計列的安全生產費用項目清單報價,費用總額不得低于投標價的1.0%,且不得作為競爭性報價。
第七條 建設單位在與施工單位簽訂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安全生產合同時,應當以答疑、澄清文件等形式明確安全生產費用的數額、項目清單、支付計劃、支付形式、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規定。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費用的支付
第八條 施工準備階段,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段施工組織設計、安全生產管理要求,編制安全生產費用使用總體計劃,經監理單位審批后報建設單位審定備案。安全生產費用使用總體計劃批準、備案后,根據施工單位申請,經監理、建設單位審定,可按合同段安全生產專項費用總額的25%進行預支付。安全生產費用預付款在后續計量中一次性或逐次扣回。
第九條 工程實施過程中,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合同文件的規定,根據安全生產費用實際使用情況,編報當期投入使用的安全生產費用使用報表和按項目清單規定內容編制的計量申請表(并附相關憑證),同時編報下期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并經項目負責人簽字蓋章后,與當期工程計量支付申請同時報送監理工程師審核。
安全生產費用據實計量,限額控制。計量申請相關憑證可為安全器材采購、安全培訓教育等發票和安全防護等臨時工程結算單、設備臺班結算單、設備租賃合同等。所有憑證都必須經過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簽字驗收,項目負責人審核,安全監理工程師簽字認可。
第十條 監理工程師收到安全生產費用使用報表后,應當在14日內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費用使用報表和安全生產費用的計量申請表進行審核,核實無誤后予以簽字確認,出具支付證書。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對經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的安全生產費用使用報表和監理工程師出具的支付證書審核確認后,與當期工程款同時支付給施工單位。
第十二條因專項安全防護、應急處置等需要,導致安全生產費用實際投入使用超出合同規定費用總額的,經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確認,報建設單位審定后,專項安全防護和應急處置等費用可增補計量,增補計量程序應在合同中予以明確。
安全生產費用實際投入使用少于合同規定費用總額的,建設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保證安全生產費用投入,不得隨意支付余額部分費用。
第十三條實行工程總承包的`,安全生產費用的計取、使用安排、計量申請等由總承包單位負責。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總承包單位應當與分包單位在分包合同中明確由分包單位實施的安全措施、分包工程安全生產費用及支付等條款。
施工單位存在勞務分包的,施工單位應當在勞務分包合同中明確應由勞務分包隊伍落實的安全措施、安全生產費用使用及支付要求等條款。
前款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勞務隊伍的安全措施、安全生產費用使用及支付的要求,不免除總承包單位的安全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
第四章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第十四條 安全生產費用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以下范圍內使用:
(一)完善、改造、維護安全防護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支出
2、高空作業、水上作業、挖孔樁施工等防止物體、人員墜落設置的安全網、棚;
4、特種設備、壓力容器、避雷設施等檢測檢驗費;
5、其他安全防護、檢測設施、設備的費用(但不應包括《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中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費”,即施工期間為滿足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職工健康生活所發生的費用)。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1、各種消防設備及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藥箱及器材費用;
3、其他專門為應急救援所需而準備的物資、專用設備、工具的費用。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1、安全生產專項檢查費用、安全評價費用。
2、聘請專家參與安全檢查和評價費用。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1、對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進行辨識、評估、監控、監管費用。
2、爆破物、放射性物品、易燃物資、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的儲存、使用、防護費用。
3、對有重大危險因素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專家咨詢、論證、審查的費用。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2、組織應急預案演練費用。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1、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開展安全生產宣傳等相關活動費用;
2、舉辦安全生產為主題的知識競賽、技能比賽活動費用;
3、安全經驗交流、現場觀摩費用;
4、購置、編印安全生產書籍、刊物、影像資料費用;
5、配備給專職安全人員用于安全生產管理的相機、電腦等物品費用;
6、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共同認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費用。
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在以下范圍內發生的費用,屬于公路水運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中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費、臨時設施費和企業管理費,均不應列入安全生產費用。
(一)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或個人意外傷害險費用;
(二)施工單位為職工提供的職業病防治、工傷保險、醫療保險費用;
(三) 工地臨時辦公、宿舍、食堂等現場辦公生活設施為達到安全要求所需費用;
(四)施工作業所設置的基坑防失穩支撐、支架、安全用電等設備費用;
(五)爆破物、放射性物品、易燃物資、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的儲存倉庫建設費用;
(六)用于施工現場管理的車輛購置和使用費用。
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費用使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生產費用計取、管理、使用的程序、職責及權限,明確安全生產評審、評估、應急救援演練等費用使用的專門備案審查程序。
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款專用,建設、監理、施工單位應建立安全生產費用使用管理臺帳。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應當依據項目安全生產費用使用管理制度和費用使用總體計劃,制定本合同段安全生產費用使用管理實施細則,在規定范圍安排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得挪用或擠占。
第十八條 監理單位應當對其監理的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未落實安全生產費用或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責令其改正。施工單位拒不改正的,監理單位可暫時停止工程款和安全生產費用的計量支付,并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
第五章安全生產費用的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安全監督部門對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確保資金“專款專用”。
第二十條 在工程項目招標投標階段,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對招標文件中安全生產費用項目清單單列情況及投標報價按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認真審查。
第二十一條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應當及時受理對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費用不按規定計取、支付、使用以及挪用擠占的檢舉、控告和投訴。
對不能保證安全費用投入,或違反本規定要求的單位、個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信用評價辦法進行處罰。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由江西省交通運輸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十二
隨著高等教育事業的不斷發展,高校所用科研經費占有比例增大。為了規范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促進高校科技創新及教育事業的發展。本文對中國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分析,采用文獻查閱法、舉例論證法等,從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新政入手,結合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實際情況,分析現實中中國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改革政策存在的問題,然后進一步闡釋中國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改革對策,為高校科研經費的合理分配提供了幫助,對高校科研經費改革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20xx年xx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聚焦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員關心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一系列給科研人員“松綁+激勵”的政策措施[1]。由于科研水平標志著高校綜合實力的高低,對于高校科研經費,其來源主要渠道為國家與企業。
如今,隨著國家經濟的快速發展,高校經費數額呈現大好的局面,但在科研項目及經費管理上存在一定的不足。本文根據高校科研資金管理的調查情況,對其呈現的一系列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可行性的對策,為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改革給予一定幫助。
目前,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新政,主要依據《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其聚焦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員關心的突出問題,提出了“松綁+激勵”的政策措施,對于其實施,強調要遵循客觀規律,要以“放、管、服”為主導,根據科學研究的客觀情況,對科研經費進行分布,這不僅可以使高校經費得到合理的利用,還可以解決所面臨的一些問題,其簡化了科研經費預算編制。基于科研經費調配權酌情下,明確勞務費用范圍的項目。根據我國高校經費管理的實際情況,提出配套性的“意見”舉措,從而強化監督高校科研經費的使用,使科研經費真正落實到實處。
如今,我國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政策的改革,不僅可以使高校經費得到合理的利用,還可以解決所面臨的一些問題,其主要表現在未建立與國家政策相配套的相關制度、財務管理人員經費管理滯后、科研經費報銷程序繁雜且效率不高及科研成果轉化發展緩慢,以下呈現的是具體的內容:
(一)未建立與國家政策相配套的相關制度。
在現實中,我國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不完善,并且沒有及時跟上時代的發展,在實際工作中存在,導致高校科研經費管理處于無章可依的狀態。國家出臺的政策雖好,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比如,沒有建立完善的預算執行、分析與考核制度;或者預算執行沒有得到相應的約束。尤其是省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工作還存在諸多問題,很多的配套制度還沒建立[2]。比如,對預算進行調整,國家出臺的相關管理辦法有具體的說明,但在實際的項目管理實施過程中,為了一些因素或目的,省屬高校大多不愿意向科研主管部門申請預算調整,這給科研經費管理帶來了一定問題,并且導致科研經費使用的隨意性增加。
(二)科研人員勞務報酬政策不合理。
在高校經費管理過程中,高校財務人員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由于高校科研人員主要三類,分別為無工資收入人員、有工資收入性人員及咨詢專家。在科研經費具體的財務支出問題上,需要提高“人頭費”加大績效力度,國家給的大政策好,但是實際操作過程中,受諸多因素的顯示,勞務費發放標準和績效獎勵在實際操作時畏首畏尾,不敢放手去做,怕出問題[3]。這影響了高校對教學的正常投入與教學質量保障。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是,科研人員及科研經費管理人員思想還不夠解放,沒有及時更新觀念,宣傳力度不夠。此外,對經費的不合理利用,沒有建立追責機制,這不僅加大了高校科研經費監管的難度,還弱化了其他追責問效機制的警示作用。
(三)科研經費報銷程序繁雜且效率不高。
隨著我國科技創新的大力推進,高校科研經費得到大幅增長。在科研項目經費報銷過程中,出現“結題不結賬”的現象[4]。由于經費報銷程序比較復雜,項目不按時結題,這將會影響課題撤銷、經費凍結情況。另外,不同類型的科研項目,在各個方面管理存在一定的差異,而大多數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機制按照主管部門的一些條款進行,這造成不同學科、不同領域項目在經費報銷過程中,困難重重。比如,功課科研項目,需要購買大量的實驗材料、機械等,然后進行科研,這造成勞務費用的增多,在報銷過程中需要進行證明,而科研人員時間有限,這導致科研項目不能順利進行。
(四)科研成果轉化發展緩慢。
科研工作本身是一個漫長性的“工程”,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與精力。而科研成果從研究到成果的轉化,比較緩慢[5]。首先,受科研經費管理的制約,在研究過程中,需提交科研項目,待審批之后進行研究,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借款研究”的情況,這影響了科研成果的轉化。其次,在科研過程中,需要對研究的項目進行不斷的求證,需要請教相關專家,購買相關材料、儀器進行求證,所需要科研經費報銷時間比較長。最后,待項目研究結束求證完成后,對科研成果進行總結,待相關工作結束后可提交結果。這不但是為了保證科研結果的科學性,還需要確保科研成果的可行性。
根據我國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政策實施所存在的問題,在發展的眼光上,提出了相關的改革對策,其表現在各高校要及時出臺配套規定、加強政策宣傳、做好科研經費管理的“放、管、服”及完善高校科研成果轉化股權獎勵管理制度,這可以使高校經費得到合理的利用,還可以解決所面臨的一些問題,以下呈現的是具體的內容:
(一)各高校要及時出臺配套規定。
各高校在經費管理過程中,可根據不同學科的要求,及時出臺配套性管理規定,尤其是省屬高校。在內容上,要對各類條目不同的科研經費的使用,需進行細化修訂,保證科研經費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并且達到促進科研成果轉化與社會經濟的發展[6]。因此,科研經費相關配套規定的'完善,需要符合實際的科研工作者的需要。另外,各高校可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在國家科研經費管理的大前提下,對不同學科、領域及項目的管理,需明確各種經費開支范圍與比例等,在執行的過程中,高校要根據是實際的情況,對各項規定的內容進行科學的修訂與完善。
(二)加強政策宣傳。
對于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政策,其執行需依賴國家出臺的科研經費管理相關政策,這需要加強其政策宣傳。首先,科研人員要重視國家出臺的相關政策,并及時對其進行了解,為科研項目進行提供了基礎。其次,科研人員要重視本校相關科研經費相關政策改革,比如,對經費預算的編制工作,需要根據項目研究的實際情況,對編制預算進行認知細致的預算,為科研經費更好的服務于研究[7]。最后,學校相關科研負責人要將相關政策,下發給各科研人員進行學習,保證科研經費的使用科學合理。這對高校科研人員而言,經費的使用可依據,并作為支撐,提高了經費的使用效益,保證了工作開展的順利性。
(三)做好科研管理的“放、管、服”。
科研項目的研究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并且結果難以預料,因此需要保證客養財務政策的合理性與嚴肅性。國家相關部門可根據市場情況,對科研財務收支情況進行調整,保障科研順利進行[8]。同時,可創新科研經費管理模式,做好科研管理的“放、管、服”,可下放科研經費管理權限,比如,可采用“先支付后還款”模式,放開科研人員資金束縛,讓其有一定的權利。其次,加強服務意識,在日常工作中除采用科研管理、網上自助報賬等信息化系統,還可開通財務微信企業號平臺服務,提供法規查詢,經費執行進度、執行情況查詢及執行提醒等服務,讓科研人員及時了解國家和學校財務規定,隨時掌握項目動態,使科研經費的使用置于陽光之下,從而克服經費使用不透明所引發的一系列問題,導致科研項目進行得到阻礙,這有利于提高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透明度與使用效益。
(四)完善高校科研成果轉化股權獎勵管理制度。
由于科研項目成果的轉化過程長,并且科研成果是否能夠進行轉化,運用到經濟發展上,其結果具有未知性。對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的改革,可完善高校科研成果轉化股權獎勵管理制度[9]。首先,對科研經費啟動資金經費相同,預留經費保證項目研究質量下,對優秀的科研成果追加經費。成果質量不佳的,扣減經費。其次,建立預算考評制度,對科研經費的預算及項目研究結果進行客觀評價,并給與一定的獎懲。對不同類型的項目,應該制定不同的的績效考核標準,形成一套全方位的評價體系。第三,對經費預算進行監管,建立獎懲激勵機制,促進項目研究人努力按照預算完成科研任務。最后,對剩余的經費進行規范管理,明確余款的使用與歸屬,避免科研經費使用的隨意性,有效發揮了預算的管理作用,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
綜上所述,本文對中國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分析,根據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實際情況,對于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的進行,其在實施過程中面臨一系列的問題,在發展的眼光下,提出了相關的改革對策,其表現在各高校要及時出臺配套規定、加強政策宣傳、做好科研經費管理的“放、管、服”及完善高校科研成果轉化股權獎勵管理制度,這有利于高校科研經費的合理分配,對高校科研經費改革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1]盛玉華。高校科研經費管理體制構建之法理學思考――以政策、法律、自治規章的關系為視角[j]。南方論刊,20xx(03):58―61。
[2]王杰敏。新形勢下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d]。河北師范大學,20xx。
[3]葉青松,陳豐,王麗。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政策制度改革現狀及未來趨勢――基于20xx―20xx年政策變化分析[j]。經濟師,20xx(07):112―114+116。
[4]王碧云。大學科研創新力評價及中國提升策略研究[d]。武漢大學,20xx。
[5]龍琳。高校科研經費使用違法、違規問題揭示及審計研究[d]。寧波大學,20xx。
[6]楊雅斯。我國高校科研經費制度改革的研究[j]。經濟師,20xx(05):216―217+220。
[7]黃永林,李茂峰。我國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政策與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對策建議[j]。教育與經濟,20xx(03):3―8。
[8]李丹。中國高校財務制度研究[d]。吉林大學,20xx。[9]何珍。規范我國高校財務內部控制制度研究[d]。四川師范大學,20xx。
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十三
支部經費是開展各種活動的物質基礎,為加強經費管理,保證經費的合理使用,特制定經費管理制度如下:
一、支部經費來源。
2、支部所在單位的行政撥款。
3、其他來源。包括支部創收、獲獎或他人贊助等。
1、支部經費統一由支部組織委員(或由支部指定的其他支部黨員)保管。
2、負責經費保管的委員每年應及時向黨員收繳黨費,和向所在行政單位領取撥款,并造冊登記。
3、支部換屆或經費保管者調整時,應及時辦理經費的移交手續。
三、支部經費的使用。
1、使用支部經費,須由支委會集體研究決定,(少量工作急用的費用,可在事后報支委會審批)。
2、經費使用后的報帳手續,應按財務的有關規定執行,有關單據均應有經手人和審批人的簽名。
3、支部經費的收支情況每年年終應向全體支部黨員正式公布。
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十四
支部經費是開展各種活動的物質基礎。為加強經費管理,保證經費的合理使用,特制定經費管理制度如下:
1、黨員黨費收入。按照黨章規定,所有賞應向所在基層組織交納黨費。經民革湘潭市十二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討論決定,黨費標準每人每年不少于30元,個別經濟上確有困難的黨員,經支部同意,可以減免黨費。
2、支部所在單位的行政撥款。
3、其他來源。包括支部創收、獲獎或他人贊助等。
1、支部經費統一由支部組織委員(或由支部指定的其他支部黨員)保管。
2、負責經費保管的委員每年應及時向黨員收繳黨費,和向所在行政單位領取撥款,并造冊登記。
3、支部換屆或經費保管者調整時,應及時辦理經費的移交手續。
1、使用支部經費,須由支委會集體研究決定,(少量工作急用的費用,可在事后報支委會審批)。
2、經費使用后的報帳手續,應按財務的有關規定執行,有關單據均應有經手人和審批人的簽名。
3、支部經費的收支情況每年年終應向全體支部黨員正式公布。
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十五
為規范和加強基層工會經費的收支管理,充分發揮基層工會為職工服務、為發展工運事業服務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工會會計制度》、《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1、遵紀守法原則。各項經費收支,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所在地方政府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工會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2、經費獨立原則。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基層工會,應單獨開設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
3、預算管理原則。工會經費收支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按照《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4、依法收繳原則。基層工會應依法收繳工會經費,并按規定留成上繳。
5、服務職工原則。工會經費使用要突出重點,保證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開展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6、勤儉節約原則。工會經費使用要精打細算,少花錢多辦事,節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則。要依靠職工管好、用好經費,定期公布賬目,實行民主管理,接受會員監督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
工會經費收入包括:
1、會費收入。指工會會員依照規定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費。
2、撥繳經費收入。指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依照規定向基層工會撥繳的經費,或上級工會委托稅務代收后按規定比例轉拔基層工會的經費。
3、上級補助收入。指基層工會收到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
4、行政補助收入。指所在單位行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
5、事業收入。指工會附屬獨立核算的企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非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各項事業收入。
6、投資收益。指基層工會對外投資發生的損益,如購買國債或企業債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指基層工會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如銀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贈收入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工會委員會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獎勵、補貼,由所在單位支付。社會保險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單位職工同等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其他有關文件精神,應當由各級財政和企業、事業、機關等單位行政方面承擔的.費用,不得由工會經費開支。
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基層工會要按照所在省級工會確定的經費分成比例,及時足額上解經費。留成經費支出包括:
1、職工活動支出。
指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發生的支出。基層工會應將會員繳納的會費全部用于會員活動支出。
職工教育方面。
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業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教師酬金;優秀學員(包括自學)獎勵;工會為職工舉辦政治、科技、業務、再就業等各種知識培訓等。
文體活動方面。
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業余文藝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等各類活動;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費與維修;文藝匯演、體育比賽及獎勵;各類活動中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用會費組織會員開展集體活動等。
宣傳活動方面。
用于工會開展政治、時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等宣傳活動;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網絡宣傳以及舉辦展覽、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工會組織的重大節日宣傳費;工會舉辦的圖書館、閱覽室所需圖書、工會報刊以及資料費等。
其他活動方面。
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會開展的技能競賽等其他活動的各項支出。
2、維權支出。
指工會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
包括工會協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服務等、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生的支出及參與立法和本單位民主管理等其他維權支出。
3、業務支出。
指工會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開展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學習和培訓所需教材資料和講課酬金等;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組織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協作活動;召開工會代表大會、委員會、經審會以及工會專業工作會議;開展外事活動、工會組織建設、建家活動、大型專題調研;經審專用經費、基層工會辦公、差旅等其他專項業務的支出。
4、資本性支出。
指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等資本性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應當為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在行政方面承擔資本性支出的經費不足,并且基層工會有經費結余的情況下,工會經費可以用于必要的資本性支出。
5、事業支出。
指對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
6、其他支出。
指工會以上支出項目以外的各項開支:
如用會費對會員的特殊困難補助、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工會經費必須及時、足額收繳。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非職工服務和工會以外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工會經費開支實行工會委員會集體領導下的主席負責制,重大開支集體研究決定。
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十六
1、遵守學校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嚴肅財經紀律,本著"少花錢、多辦事"的節約原則,加強我院各項經費使用和報銷的管理工作。
2、本規定所指經費包括行政公用經費、新上專業開辦費、第二課堂活動經費、院創收經費和其他屬于學院統管的經費。
3、全院經費使用管理由院長負責,院長會同書記審批報銷。
4、各項經費使用實行"先申請、后使用"的管理辦法,未經預先申請批準的費用開支,一律不予報銷。
1、行政公用經費來源于學校撥款,各項經費使用必須符合學校財務規定。
2、行政公用經費主要用于院系日常運轉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辦公用品費、郵電通訊費、用車費、打印復印費、清潔衛生費、接待費等)。
3、行政經費的使用必須與院其他管理制度相銜接。特別是采購、用車和接待,要按有關制度履行審批管理手續。
堅持購前審批,購后驗收制度。要求:
1、日常辦公用品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購買,驗收后由院長核批報銷;
3、為了加強采購過程中的監督,大件物品采購應由2人(或2人以上)同時參加;
4、院長批準報銷時應指明列支經費的來源。
1、新上專業開辦費由院統一管理,嚴格按學校有關規定使用;
2、用于采購的費用按有關采購管理制度執行;
3、用于學術會議的.費用按有關學術會議經費使用管理制度執行;
4、其他需從開辦費中開支的費用,由院長提出建議,院務會議做出決定。
4、嚴格執行學校有關差旅報銷的標準,不能超標。
5、會議期的旅游娛樂項目開支一律不予報銷,資料費、會務費除非在會議通知中有明確說明,否則不予報銷。
1、創收經費由院長統一管理,分項目具體實施。凡項目本身發生的費用在項目收入中預先開支,待項目完成結算后,將凈收益轉入學院統一使用與管理。
2、對聯系有償項目人員給予信息費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3、創收項目的費用開支由項目負責人安排計劃,報分管院領導審批。數額較大的費用開支,由院長直接審批;創收項目總支出預算及項目支出標準,由院務會議審批。
4、院里使用未結算項目的經費(即不是直接因項目本身而需開支的費用),要在財務上予以區分,以便項目核算。
5、院創收凈收入主要用于院里發展事業(包括教學、科研、職工福利、改善辦學條件等),在使用上應與公用經費分開,由院長核批。如需增補公用經費,應經過院務委員會批準。
6、院創收收入和支出情況定期向全院教工報告,增強透明度。
1、第二課堂經費包括學校按學生人數下撥的經費和院根據財力增撥的經費及專項捐助經費。
2、第二課堂經費的開支由學生辦公室列出計劃,報院長核批。
3、用于采購的經費按有關采購管理制度執行。
4、結算報銷由院長簽批。
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十七
為了加強經費管理,規范經濟活動,提高經費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1、堅持嚴格執行年度預算計劃,厲行節約,勤儉辦事,統籌安排使用經費。
2、嚴格執行省、市、縣有關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肅財經紀律,嚴格審批程序。凡是涉及經費開支的票據,由經辦人先在票據背面簽字,再由分管領導審簽,最后由主要領導審核、會簽,手續完備后方可辦理報銷手續。
3、固定資產購置需要事前履行相關購置手續,經批準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購買、報銷手續。
4、常用辦公用品由財務辦公室統一購買、管理,各股室按需領取,嚴格履行領取手續,保證正常辦公需要。購買辦公用品時,必須先報購置計劃,由分管領導審核后報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購買,否則不予簽批。各股室對辦公用品的使用要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尤其是對辦公用紙要提倡再利用,避免浪費。
5、各股室需要在單位以外營利性的文印公司打印、復印各種文件資料、維修電腦、標牌制作等涉及經費開支的事項,由各股室負責人提出計劃,經分管領導審核后,由主要領導審批。未經審批的一律不予報銷。
6、上級部門統一組織的培訓、會議及其它因工作需要下鄉外出產生的差旅費,憑會議通知和領導意見,按規定程序報銷。差旅費必須由本人填報并簽字。
7、上級部門來人接待由財務辦公室統一安排。
8、財務辦公室每季度要將經費支出情況匯總一次,報告主要領導。年終將年度經費使用情況匯總,向主要領導匯報。
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十八
為做好公司保密工作,保證我公司保密工作的'經費需要,根據上級有關保密經費管理規定并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我公司保密經費的管理。
2、引用文件。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標準》。
《關于非公有制企業保密資格審查認證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保密經費分為保密工作經費和涉密人員的保密補貼。保密工作經費又分為保密管理工作經費和專項保密工作經費。
4、保密經費的用途。
4.1保密管理工作經費用于公司保密工作管理機構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組織保密教育宣傳、專(兼)職保密干部培訓、保密活動及相關業務咨詢和每年度的保密工作獎勵等。
4.2專項保密工作經費用于保密技術防護設施的建設、設備的配備和維護保養,包括安裝防盜設施、報警和監控裝置、購置密碼保險柜和密碼文件柜、碎紙機等。
4.3對經審查合格的涉密人員,在涉密期內.享受一定的保密補貼待遇;對從事軍工科研生產、管理、服務但未被確定為涉密人員的我公司其他員工,可酌情給予低于涉密人員的適當補貼。
5.1保密經費的使用要堅持“事前有計劃”、“先批準再使用”以及“合理、必須、節約”的原則。每年年初,公司保密辦公室應按實際需要編報本年度的保密經費使用計劃,報公司保密委員會和公司分管領導審核,最后經董事長批準后,由公司財務部單獨列入我公司年度財務預算。經批準后的經費使用計劃即為本年度的保密工作用款依據。因特殊情況需要增加經費的,可以申請新增用款指標。
5.2.1保密管理工作經費預算按下列標準計算保密工作管理經費應滿足保密工作的需要,低于3萬元的以3萬元為保證基數。
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十九
為了加強經費使用管理,做到有章可循,規范手續,節約開支,公平合理,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出差必須嚴格把關,報銷從嚴掌握。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事先必須報經有關領導批準。差旅費的報銷,嚴格按照臨財行[20xx]10號文件規定標準執行,出差途中的餐費一律不得報銷。
出差伙食補助費,按自然天數計算,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省外為25元,省內(出市)為15元,市內為9元。
出差在外出租車費報銷,省外每人每天15元,憑據報銷;省內每人每天10元,憑據報銷。
住宿費報銷標準:
1、省外出差,每人每天150元;省內出差,每人每天120元;市內出差,每人每天100元。
2、超過限額部分個人自負20%,特殊情況經領導批準給予報銷。
3、參加與工作對口的'電大、函授、進修、職稱考試,需經局領導批準,取得學歷和職稱后,其學雜費方可報銷,其住宿費按公差額度的50%,憑據報銷,超過部份自負,不報出差補貼。
出差人員報銷,先由計財科審核后,再報有關領導審批。
招待費用開支必須從嚴掌握,嚴格把關。根據工作需要,確需招待的,先填報《招待費審批表》,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招待費標準一般控制在人均80元。接待來客應盡量安排在局食堂就餐。
招待時盡量減少陪同人員,一般由局分管領導、科室負責人參加。
各類固定資產和設備購置應由科室提出計劃,分管局長同意,報局長審批后,方可購置,并辦理入庫登記保管領用手續。每年由辦公室、計財科聯合進行檢查核對。
各科室日常所需辦公用品,統一由辦公室訂出購置計劃,報經局長批準后,按計劃采購登記領用。
臨時急用物品購置,須按財務報銷審批權限審批,方可購置登記領用。
政治、業務學習資料和報紙、雜志訂購,根據上級規定和實際需要,從嚴從簡掌握,經局長批準后訂閱,由各科室統一保管使用。
各類文件資料的郵資管理,由辦公室統一購買郵票,使用人按需登記領用。
召開各種業務、工作會議的,召集單位或召集人須事先提出開支方案,報局長審批。
醫藥費報銷嚴格按規定標準執行。
勞保和福利的發放,由局領導確定后,再發放。未經批準的,一律不得擅自發放。
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二十
第四條社團經費以自籌為主,并可接受有關單位或個人的贊助,同時團委通過立項支持部分活動經費。即其來源主要為:
1、會費(包括普通會費和特殊會費)
2、社團贊助
3、學校撥款;
第五條各社團會費收取實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時由社聯財務部組織統一收取,整合統計后交由經費管理機構托管。會費收取金額由各社團負責人視本社團活動情況向社聯申報。各社團有關會費收取事宜,具體規定如下:
(1)會費收取后不再歸還。除收取會費外,原則上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2)會費原則上不能超過20元/年,如確實有需要,須向校團委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收取。
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二十一
為規范我校學生社團經費管理,使學生社團經費能夠合理、有效使用,根據《北海職業學院學生社團管理辦法(試行)》,特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包括會員會費、社會贊助、捐贈、社團創收和院團委、系部分團委提供的活動經費。
第二條會費的收繳在吸收會員時一并進行,收費前,必須報社團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否則相關負責人須承擔責任。收費按照學術科技型社團每學年會費不超過10元/人,其他類型社團每學年會費不超過8元/人的標準執行。會費的收繳必須遵行自愿的原則。
第三條學生社團如因某種原因另行收費的,需事先將收費理由及收費標準報社團管理部門,經批準方可收費。私自亂收費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條社團管理部門視社團活動開展情況可以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
第五條學校鼓勵各學生社團通過勤工儉學獲取活動經費,但是禁止在校園內一切以營利為目的純粹的商業銷售行為。
第六條學生社團收取的會費以及社團在存續期間以社團名義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須嚴格按照社團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個人及組織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團的財產。
第七條學生社團經費的使用堅持先審批,后使用的.原則,每次經費使用須經社團負責人會簽,數額較大的,須報送社團管理部門審批。
第八條學院每年撥出的專項經費,主要用于每屆社團文化節的開展和院團委根據各社團工作計劃資助社團舉辦有全校影響或有重大意義的活動。
第九條社團申請專項經費時,需先將詳細計劃和經費預算報經院團委審核批準,各社團必須嚴格按照批復開支。
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二十二
各鎮街道總工會,高新區工會,區直各部門單位工會,國家、省、市屬駐東港各單位工會,各直屬企業工會:
為貫徹落實全國、省、市總工會加強工會經費管理的有關要求,使工會經費更好地為基層工會工作服務、為職工群眾服務,根據上級通知精神,現將就加強全區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基層工會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于勤儉節約的有關規定和全國總工會《關于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精神,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切實加強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合理有效地使用資金。要堅持工會經費為工會工作和職工群眾服務的方向,確保工會經費取之于職工用之于職工,把更多工會經費用在職工身上,為職工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讓工會經費真正惠及職工群眾和工會會員。
基層工會的經費收支管理,要貫徹以下原則:
(一)遵紀守法原則。各項經費收支,必須嚴格執行中央規定、國家法律法規、黨委政府和上級總工會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工會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依法獲取原則。基層工會的各項收入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依法獲取。
(三)經費獨立原則。基層工會要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單獨開設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
(四)預算管理原則。基層工會經費各項支出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五)服務職工原則。基層工會經費使用要突出重點,優化支出結構,集中財力保證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開展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六)勤儉節約原則。基層工會要貫徹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相關規定要求,經費使用要精打細算,少花錢多辦事,節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則。要依靠職工和工會會員管好、用好經費,定期公布賬目,實行民主管理,接受職工和工會會員監督以及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
基層工會的各項經費收入,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依法獲得。包括: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經費,或上級工會委托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后按規定比例轉撥基層工會的經費。
(三)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
(四)單位行政給予工會組織的補助款項。
(五)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六)基層工會對外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工會經費應當全部用于為職工服務和開展工會活動。基層工會要按照上級工會確定的經費分成比例,及時足額上解經費。工會經費支出包括:
1.職工教育方面。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業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教師酬金;優秀學員(包括自學)獎勵;工會為職工舉辦法律、政治、科技、業務、再就業等各種知識培訓等。基層工會組織在對優秀學員獎勵時,應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鼓勵為輔,物質獎勵每人每次不得超過500元。
2.文體活動方面。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業余文藝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等各類活動;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與維修費;文藝匯演、體育比賽及獎勵費;各類活動中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用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游秋游等集體活動。其中,組織會員觀看電影、開展春游秋游等集體活動所用會費不足時,基層工會可以用工會經費予以適當彌補;工會組織的會員春游、秋游,應嚴格控制在本市范圍內,并做到當日往返。其中,“各類活動中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是指基層工會組織可以以現金或實物形式對因參與活動而誤餐的工會干部和工會會員給予補助;發放標準參照工作餐的標準,并符合中央和本地區、本行業和本系統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相關規定。
3.宣傳活動方面。用于工會開展政治、時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等宣傳活動;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網絡宣傳以及舉辦展覽、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工會組織的重大節日宣傳費;工會舉辦的圖書館、閱覽室所需圖書、工會報刊以及資料費等。
4.其他活動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會開展的技能競賽費用及其他活動的各項支出。
包括工會協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生的支出及參與立法和本單位民主管理、集體合同等其他維權支出。
包括開展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學習和培訓所需教材資料和講課酬金等;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組織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協作活動;召開工會代表大會、委員會、經審會以及工會專業工作會議;開展外事活動、工會組織建設、建家活動、大型專題調研;經審經費、基層工會辦公、差旅等其他專項業務的支出。
包括房屋建筑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等資本性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應當為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在行政方面承擔資本性支出的經費不足,并且基層工會有經費結余的情況下,工會經費可以用于必要的資本性支出。
主要用于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會員個人和家庭發生困難情況的補助,以及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等。其中,“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每位會員每年總額不得超過1000元。“會員本人過生日的慰問”,是指基層工會可給予會員生日蛋糕等慰問品或向會員發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領取券,每人金額不得超過200元。購買節日慰問品經費可從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撥繳工會經費收入中列支。
(一)基層工會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全國總工會《工會預算管理辦法》、《關于加強工會經費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通知》精神,嚴格控制工會經費開支,各項開支實行工會委員會集體領導下的主席負責制,重大開支集體研究決定。
(二)不準將工會經費用于服務職工群眾和開展工會活動以外的開支。
1.不準用工會經費購買購物卡、代金券等搞請客送禮等活動。
2.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津貼、補貼、獎金。
3.不準用工會經費支付高消費性的娛樂健身活動。
4.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5.不準將工會賬戶并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以上標準規定適用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國有企業工會。其他單位和經濟組織的工會可以參照執行。區委、區政府已作出具體規定的,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各基層工會要嚴格執行《通知》要求,單獨設立工會賬戶,工會經費實行獨立核算;要加強預算管理,嚴格執行“八不準”要求,確保經費開支合規,程序規范,手續完備。要加強對工會經費收支的管理和監督,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應及時予以糾正。
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二十三
1、學生社團的所有經費需交社團聯秘書處統一管理。活動中應遵循節儉的原則用更少的錢辦更多的事。
2、社團活動前須寫一份詳細書面預算,寫清購買物品名稱,所需金額等,作為《安徽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活動申請表》的附件一同上交社團聯秘書處,并且在活動后憑有效票據報銷。
3、金額在100元以下者由社團聯主席審批,100元以上者由秘書長審批。
4、經費報銷必須填寫《安徽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報銷單》,否則不予報銷。
5、發票(收據)客戶名稱欄只需填寫“安徽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字樣即可,商品名稱必須詳細簡明,如票面不夠書寫,須附商品明細表并加蓋與票面相同的財務章,否則無法報銷。
6、花費數額在十元以上必須開具正規發票,十元以下可以開具收據,也可將小數額收據積攢到十元以上換正規發票后報銷。
7、發票背面必須注明活動名稱或事由,經辦人、負責人兩人簽字。如使用收據還需注明不能使用發票的原因。
8、報效單上社團名稱、負責人簽字、活動名稱(事由)和時間等項必須由該社團負責人或財務負責人本人填寫。
9、未交《安徽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活動申請表》及《安徽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社團活動登記表》的活動不在報銷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