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一種明確和規范組織內部行為準則和管理方式的制度性文件,它對于保障組織的正常運行和員工的權益具有重要作用。規章制度可以統一員工的行為準則,確保組織內部秩序的穩定性和有效性,所以我們有必要對現行的規章制度進行評估和完善。規章制度是組織和管理工作、生活等方面所做出的一系列規定和條例。規章制度的存在可以規范行為,維護秩序,確保工作生活的順利進行。有了規章制度,人們的行為將更加有規范性,能夠減少沖突和矛盾的發生。編寫規章制度前,需要對相關的業務、工作流程進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規章制度的編寫應該以實際需求為導向,避免過多的繁文縟節。在編寫規章制度時,需要讓相關人員參與,確保其實際可行性和可接受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規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鑒。規章制度的具體實施情況需要通過監督檢查和評估來確保其有效性。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適合自己的規章制度。
放射診療管理制度(精選22篇)篇一
一、公司負責人(法人或安全生產負責人。注:公司規模較小的由法人直接負責)負責全公司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環保部門負責人,負責全公司放射源安全具體管理工作;各分廠廠長對所轄分廠的放射源安全負責,并指定各車間、生產線的放射源安全職責人,安全職責制見框圖(見附表1)。
二、公司保衛部門定期對全公司放射源安全進行檢查,并及時將檢查結果匯報公司負責人,通報公司安全環保部門,協助安全環保部門負責全公司放射源安全管理。
三、安全環保部門負責建立建全放射源全部管理檔案,并由專人保管。檔案資料有:
(7)放射源(生產單位)說明書(密封源檢驗證書)(8)放射源編碼。
(9)放射源安全管理及相關人員名單一覽表(見附表2)。
(11)安全管理及相關人員個人劑量檔案(見附表3)及健康檔案。
(12)個人劑量監測報告(行政管理單位出具)(13)放射源轉移申請批復(僅限銷售單位)(14)廢放射源收貯表和入庫證(15)廢放射源生產廠家回收復函(16)放射源運輸及轉移記錄(見附表4)。
(17)放射源相關設備檢修、暫存申請及批準文書。
式劑量塊每三個月由主任安排人員送貴州省輻射環境監理站進行累積劑量測定。其所測劑量作為輻射工作人員在該時期內的吸收劑量。吸收劑量限值應嚴格控制在國家有關輻射劑量限值規定以內。(審管部門批準除外),個人劑量檔案應當保存足夠的時間,通常在輻射工作人員脫離工作后還應保存十年。由于技術的需要,能夠保存三十年。
五、放射性工作場所、放射源庫、源所在位置,務必設置放射性警告標志(見附表9)。
六、公司從事輻射工作人員務必理解環保行政主管部門上崗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七、公司放射源應單獨存放,不得與易燃、易爆、腐蝕性物質一齊存放。
八、放射源庫建設務必先經公司安全環保處和保衛部門審定后,由公司負責人批準。源庫務必經省輻射環境監理站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九、放射源庫實行雙人雙鎖專人保管,其他人員不得私配鑰匙。十、放射源報廢由生產部門報安全環保部門、保衛部門備案,經公司負責人批準方可報廢,其廢源務必送回生產廠家或省城市放射性廢物暫存庫。不得私自掩埋、丟棄處理。
十一、公司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做好公司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若因未履行以上職責,造成放射性事故的,將追究有關職責人的職責。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其刑事職責。
放射診療管理制度(精選22篇)篇二
第一條 為加強放射診療工作的管理,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保障放射診療工作人員、患者和公眾的健康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開展放射診療工作的醫療機構。
本規定所稱放射診療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進行臨床醫學診斷、治療和健康檢查的活動。
第三條 衛生部負責全國放射診療工作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放射診療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放射診療工作按照診療風險和技術難易程度分為四類管理:
(一)放射治療;
(二)核醫學;
(三)介入放射學;
(四)x射線影像診斷。
醫療機構開展放射診療工作,應當具備與其開展的放射診療工作相適應的條件,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的放射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許可(以下簡稱放射診療許可)。
第五條 醫療機構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放射防護、安全與放射診療質量符合有關規定、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第二章執業條件。
第六條 醫療機構開展放射診療工作,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經核準登記的醫學影像科診療科目;
(二)具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的放射診療場所和配套設施;
(五)具有放射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第七條 醫療機構開展不同類別放射診療工作,應當分別具有下列人員:
(一)開展放射治療工作的,應當具有:
1、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放射腫瘤醫師;
2、病理學、醫學影像學專業技術人員;
3、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學物理人員;
4、放射治療技師和維修人員。
(二)開展核醫學工作的,應當具有:
1、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核醫學醫師;
2、病理學、醫學影像學專業技術人員;
3、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技術人員或核醫學技師。
(三)開展介入放射學工作的,應當具有:
1、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放射影像醫師;
2、放射影像技師;
3、相關內、外科的專業技術人員。
(四)開展x射線影像診斷工作的,應當具有專業的放射影像醫師。
第八條 醫療機構開展不同類別放射診療工作,應當分別具有下列設備:
(二)開展核醫學工作的,具有核醫學設備及其他相關設備;
(四)開展x射線影像診斷工作的,有醫用診斷x射線機或ct機等設備。
第九條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下列要求配備并使用安全防護裝置、輻射檢測儀器和個人防護用品:
(三)介入放射學與其他x射線影像診斷工作場所應當配備工作人員防護用品和受檢者個人防護用品。
第十條 醫療機構應當對下列設備和場所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
(一)裝有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廢物的設備、容器,設有電離輻射標志;
(二)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廢物儲存場所,設有電離輻射警告標志及必要的文字說明;
(三)放射診療工作場所的入口處,設有電離輻射警告標志;
(四)放射診療工作場所應當按照有關標準的要求分為控制區、監督區,在控制區進出口及其他適當位置,設有電離輻射警告標志和工作指示燈。
第十一條 醫療機構設置放射診療項目,應當按照其開展的'放射診療工作的類別,分別向相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建設項目衛生審查、竣工驗收和設置放射診療項目申請:
(一)開展放射治療、核醫學工作的,向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
(二)開展介入放射學工作的,向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
(三)開展x射線影像診斷工作的,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
同時開展不同類別放射診療工作的,向具有高類別審批權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
第十二條 新建、擴建、改建放射診療建設項目,醫療機構應當在建設項目施工前向相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預評價報告,申請進行建設項目衛生審查。立體定向放射治療、質子治療、重離子治療、帶回旋加速器的正電子發射斷層掃描診斷等放射診療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交衛生部指定的放射衛生技術機構出具的預評價報告技術審查意見。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預評價報告之日起30日內,作出審核決定。經審核符合國家相關衛生標準和要求的,方可施工。
第十三條 醫療機構在放射診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向相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提交下列資料,申請進行衛生驗收:
(一)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申請;
(二)建設項目衛生審查資料;
(三)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護評價報告;
(四)放射診療建設項目驗收報告。
第十四條 醫療機構在開展放射診療工作前,應當提交下列資料,向相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放射診療許可申請:
(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復印件);
(三)放射診療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復印件);
(五)放射診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第十五條 衛生行政部門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應當即時受理;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資料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查決定,對合格的予以批準,發給《放射診療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放射診療許可證》的格式由衛生部統一規定(見附件)。
第十六條 醫療機構取得《放射診療許可證》后,到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行政執業登記部門辦理相應診療科目登記手續。執業登記部門應根據許可情況,將醫學影像科核準到二級診療科目。
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證》或未進行診療科目登記的,不得開展放射診療工作。
第十七條 《放射診療許可證》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同時校驗,申請校驗時應當提交本周期有關放射診療設備性能與輻射工作場所的檢測報告、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健康監護資料和工作開展情況報告。
醫療機構變更放射診療項目的,應當向放射診療許可批準機關提出許可變更申請,并提交變更許可項目名稱、放射防護評價報告等資料;同時向衛生行政執業登記部門提出診療科目變更申請,提交變更登記項目及變更理由等資料。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變更申請之日起20日內做出審查決定。未經批準不得變更。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原批準部門注銷放射診療許可,并登記存檔,予以公告:
(一)醫療機構申請注銷的;
(二)逾期不申請校驗或者擅自變更放射診療科目的;
(三)校驗或者辦理變更時不符合相關要求,且逾期不改進或者改進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四)歇業或者停止診療科目連續1年以上的;
(五)被衛生行政部門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
第四章安全防護與質量保證。
第十九條 醫療機構應當配備專(兼)職的管理人員,負責放射診療工作的質量保證和安全防護。其主要職責是:
(二)定期組織對放射診療工作場所、設備和人員進行放射防護檢測、監測和檢查;
(四)制定放射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五)記錄本機構發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時報告衛生行政部門。
第二十條 醫療機構的放射診療設備和檢測儀表,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檢驗或者校準用于放射防護和質量控制的檢測儀表;
(四)放射診療設備及其相關設備的技術指標和安全、防護性能,應當符合有關標準與要求。
不合格或國家有關部門規定淘汰的放射診療設備不得購置、使用、轉讓和出租。
第二十一條 醫療機構應當定期對放射診療工作場所、放射性同位素儲存場所和防護設施進行放射防護檢測,保證輻射水平符合有關規定或者標準。
放射性同位素不得與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同庫儲存;儲存場所應當采取有效的防泄漏等措施,并安裝必要的報警裝置。
放射性同位素儲存場所應當有專人負責,有完善的存入、領取、歸還登記和檢查的制度,做到交接嚴格,檢查及時,賬目清楚,賬物相符,記錄資料完整。
第二十二條 放射診療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配戴個人劑量計。
第二十三條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對放射診療工作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健康檢查,定期進行專業及防護知識培訓,并分別建立個人劑量、職業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訓檔案。
第二十四條 醫療機構應當制定與本單位從事的放射診療項目相適應的質量保證方案,遵守質量保證監測規范。
第二十五條 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對患者和受檢者進行醫療照射時,應當遵守醫療照射正當化和放射防護最優化的原則,有明確的醫療目的,嚴格控制受照劑量;對鄰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組織進行屏蔽防護,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檢者輻射對健康的影響。
第二十六條 醫療機構在實施放射診斷檢查前應當對不同檢查方法進行利弊分析,在保證診斷效果的前提下,優先采用對人體健康影響較小的診斷技術。
實施檢查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四)應當盡量以胸部x射線攝影代替胸部熒光透視檢查;
(五)實施放射性藥物給藥和x射線照射操作時,應當禁止非受檢者進入操作現場;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員陪檢時,應當對陪檢者采取防護措施。
第二十七條 醫療機構使用放射影像技術進行健康普查的,應當經過充分論證,制定周密的普查方案,采取嚴格的質量控制措施。
第二十八條 開展放射治療的醫療機構,在對患者實施放射治療前,應當進行影像學、病理學及其他相關檢查,嚴格掌握放射治療的適應證。對確需進行放射治療的,應當制定科學的治療計劃,并按照下列要求實施:
(六)放射診療工作人員應當驗證治療計劃的執行情況,發現偏離計劃現象時,應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向本科室負責人或者本機構負責醫療質量控制的部門報告。
第二十九條 開展核醫學診療的醫療機構,應當遵守相應的操作規范、規程,防止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人體、設備、工作場所和環境;按照有關標準的規定對接受體內放射性藥物診治的患者進行控制,避免其他患者和公眾受到超過允許水平的照射。
第三十條 核醫學診療產生的放射性固體廢物、廢液及患者的放射性排出物應當單獨收集,與其他廢物、廢液分開存放,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 醫療機構應當制定防范和處置放射事件的應急預案;發生放射事件后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應急救援和控制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和蔓延。
第三十二條 醫療機構發生下列放射事件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如實記錄,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告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
(一)診斷放射性藥物實際用量偏離處方劑量50%以上的;
(二)放射治療實際照射劑量偏離處方劑量25%以上的;
(三)人員誤照或誤用放射性藥物的;
(四)放射性同位素丟失、被盜和污染的;
(五)設備故障或人為失誤引起的其他放射事件。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 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對本機構放射診療工作的管理,定期檢查放射診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的落實情況,保證放射診療的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開展放射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等情況;
(二)放射診療規章制度和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等制度的落實情況;
(三)健康監護制度和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四)放射事件調查處理和報告情況。
第三十五條 衛生行政部門的執法人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出示證件;被檢查的單位應當予以配合,如實反映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不得拒絕、阻礙、隱瞞。
第三十六條 衛生行政部門的執法人員或者衛生行政部門授權實施檢查、檢測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檢查時,應當保守被檢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
第三十七條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監督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建立健全對執法人員的監督管理制度。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據情節處以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一)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從事放射診療工作的;
(二)未辦理診療科目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進行校驗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變更放射診療項目或者超出批準范圍從事放射診療工作的。
第三十九條 醫療機構使用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人員從事放射診療工作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四十條 醫療機構違反建設項目衛生審查、竣工驗收有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四十一條 醫療機構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購置、使用不合格或國家有關部門規定淘汰的放射診療設備的;
(二)未按照規定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個人防護用品的;
(三)未按照規定對放射診療設備、工作場所及防護設施進行檢測和檢查的;
(五)發生放射事件并造成人員健康嚴重損害的;
(六)發生放射事件未立即采取應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報告的;
(七)違反本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二條 衛生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對不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發放《放射診療許可證》的,或者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放射事故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 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放射治療:是指利用電離輻射的生物效應治療腫瘤等疾病的技術。
核醫學:是指利用放射性同位素診斷或治療疾病或進行醫學研究的技術。
介入放射學:是指在醫學影像系統監視引導下,經皮針穿刺或引入導管做抽吸注射、引流或對管腔、血管等做成型、灌注、栓塞等,以診斷與治療疾病的技術。
x射線影像診斷:是指利用x射線的穿透等性質取得人體內器官與組織的影像信息以診斷疾病的技術。
第四十四條 已開展放射診療項目的醫療機構應當于2006年9月1日前按照本辦法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放射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許可,并重新核定醫學影像科診療科目。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 本規定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2001年10月23日發布的《放射工作衛生防護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放射診療管理制度(精選22篇)篇三
為防止核子稱放射性計量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危害,提高廣大員工自身保護意識,增強安全預防觀念,制定此制度。
一、使用核子稱的車間領導為安全管理的第一職責人,要制定安全管理職責措施,安全管理職責要落實到人頭,每個班組要明確一名組長負責安全預防管理。
二、車間和工段,班組要經常加強核放射對人體健康危害的思想教育,遵守管理制度,提高自身保護潛力。
三、使用單位要成立安全組織機構,落實專兼職安全員負責安全管理。
四、安放核放射的部位要有科學的防護措施,并掛警示標志。停產停工期間要放立專門警示標志。
五、安放核放射性的部位,嚴禁人員靠近和距離射源5m內禁止人員停留。
六、核子稱和放射源部位維修時公司要透過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操作,非技術人員不準操作和動用放射源。
七、在放射源5m內檢修設備時,人員有可靠安全防護措施,或穿防護服,并有專職安全員監督下進行。
八、嚴禁在放射源的部位亂堆亂放物品。
九、要加強放射源的安全檢查,發生防護等問題和隱患要及時解決。
十、當班崗位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要加強當班的安全巡視和檢查,發現隱患或放射源丟失及損壞要及時向安全科及公司領導報告。
十一、對無視放射源管理,私自動用放射器的或損壞放射源防護裝置的將給予12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款,因此發生傷害事故的將從重處罰或依法追究法律職責。
放射診療管理制度(精選22篇)篇四
一、與放射源有關的人員要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輻射防護條例》及國家和省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并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單位的放射防護工作貼合有關規定和標準,不得違法違規。
二、專(兼)職放射性防護人員要相對穩定。其職責是:建立、健全輻射防護規章制度,檢查執行狀況,完成其交辦的工作任務。
三、定期組織本單位輻射工作人員學習輻射防護知識和有關法規標準,加強管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四、放射源暫時存放場所要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盜、防泄露的安全防護措施,實行雙人雙鎖,嚴格登記。發現放射源丟失、被盜立即向環保、公安部門報告,不得遲報、瞞報。
五、建立放射源巡視制度,班組每一天巡視,車間每周巡視,公司(廠)每月巡視一次,填寫巡視記錄。為確保放射性作業人員每年理解的照射劑量低于國家標準限值,相關作業人員每年工作不超過280天,每一天不超過8小時。
六、理解監督部門的安全檢查,并認真匯報本單位的輻射防護狀況,帶給有關資料。
放射診療管理制度(精選22篇)篇五
一、為保障放射工作人員、病人的健康與安全,使醫用放射源更好地為人民的健康服務,根據國家頒布的《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制定本制度。
二、凡使用、操作、管理醫用放射源的人員,就業前進行專業和輻射防護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員證》者,方能從事該項工作。
三、一切放射源(如co-60等)投入使用前,須申報法定監測部門監測合格后,有關證件辦理齊全,方可使用。
四、工作人員必須正確應用防護知識,加強自身防護,正確使用設備,提高操作技術,減少射線照射。
五、工作人員應注重病人和家屬的防護,關鍵把握好醫用放射源使用的必須性、合理性,設備性能的有效性。
六、加強劑量監測及管理,一切治療設備經換源或大修后,必須重新檢測確認后,方可使用。工作人員應按規定接受個人劑量監測,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設立防火、防盜、防泄漏、防搶劫等安全措施,指定專人保管。
八、機房內外照射的水平滿足防護要求。
九、對于廢源,按照《放射源處理辦法》的規定,醫院委托中國核動力研究院按簽約合同處置。放射性同位素藥盒的廢品、廢物必須儲存十個半衰期后,再按規定處理。
放射診療管理制度(精選22篇)篇六
為加強醫療放射性藥品管理,保證經營藥品的質量。根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制定本制度。
一、醫院醫療放射性藥品實行使用科室管理。
二、醫療放射性藥品購入、請領和使用嚴格實行雙人簽字規定。
三、根據醫療放射性藥品的特性,使用科室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
四、未按照規定要求辦理的,嚴肅處理責任人。
放射診療管理制度(精選22篇)篇七
三、輻射工作事故應急預案。
四、密度儀操作規程。
五、輻射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六、密度儀維護、維修制度。
九、從事放射性人員培訓計劃。
十、輻射環境監測方案。
選煤廠。
關于成立輻射防護與安全領導組的通知。
各科、室、車間: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加強我單位的放射源管理,切實保障放射崗位工作人員和公眾的身體健康,確保放射工作的順利開展,嚴防差錯,杜絕事故,經董事會研究決定,成立公司輻射防護與安全領導組。
一、領導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職責:
1、組長全面負責本單位放射防護工作,組織協調本單位各部門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規政策。
2、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本單位防護工作。
3、成員負責車間的防護工作。
特此通知。
山西安澤玉華煤業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
山西安澤玉華煤業有限公司選煤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為了加強我單位的放射源管理,避免輻射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1、公司對放射源采取三級管理:山西安澤玉華煤業有限公司、洗煤廠、車間班組。
2、公司負責放射源采購計劃的審核、放射源的采購,監督、檢查放射源的保管、使用狀況。
3、洗煤廠負責放射源的保管、使用、安全防護,建立、健全放射源臺帳。
4、車間班組做好放射源的安全監護及維護、維修。
5、建立放射源臺帳。放射源從訂貨、接收、運輸、安裝、存放務必有專人負責,并做好放射源檔案,做好記錄。
6、建立暫存庫,在檢修期間、停產期間、放射源購回未安裝前和報廢后,使用暫存庫存放放射源,避面丟失。
7、暫存庫周圍設立明顯的電離輻射防護標志牌,安裝防盜門,實行雙人雙鎖,做好放射源出入庫記錄。
8、放射源所在場所設立明顯的電離輻射防護標志牌。放射源工作現場應懸掛醒目的職責牌,注明現場職責人、放射源核素、活度、編碼、出廠日期。
9、放射源安裝現場及暫存庫務必有監控、報警系統,采取安全防盜措施,并有專人24小時值守,做好交接班記錄。
10、放射源出入庫、拆卸、安裝,務必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并做好記錄。
11、放射源一旦發生丟失,要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公司,并立即上報上級公安、環保部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山西安澤玉華煤業選煤廠。
二〇一〇年三月。
山西安澤玉華煤業有限公司選煤廠。
輻射工作事故應急預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等相關法規,為了在放射性事故發生時,最大限度的減少輻射對人和環境造成的危害,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應急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發生放射源丟失、被盜和失控事故的應急處置:
1、立即報告縣級以上環保部門和公安部門。
2、保護好現場,準備理解環保部門和公安部門的調查處理。
三、發生放射源屏蔽外殼外殼破損和掉源事故的應急處置:
1、保護現場,立即疏散無關人員。
2、立即對可能理解超劑量人員,進行醫學處理。
3、立即報告縣級以上環保部門。
4、在放射事故現場設立一個警戒區,并設立電離輻射警示標志。
5、請輻射安全的專業部門及人員對放射源屏蔽體進行測量,評價其安全性能。
6、對于不能正常使用的放射源,按照放射源回收協議進行處理。
7、做好記錄,并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
三、應急電話:
環保熱線:12369。
公安:110。
急救:120。
山西安澤玉華煤業選煤廠。
二〇一〇年三月。
山西安澤玉華煤業有限公司選煤廠。
密度儀操作規程。
放射源密度儀現場操作務必有嚴格的操作規程、正確的使用方法來保證,不允許有半點差錯和誤操作,要求做到準確、無誤,保證人員和設備安全,為此特制定本規程。
人員要求:
1、工作人員務必經過放射性基礎知識、放射性同位素源操作培訓,經考試合格,持有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輻射工作人員上崗證”方可上崗。
2、新上崗或轉崗人員務必經過健康體檢合格,并取得“輻射工作人員上崗證”方可上崗。嚴禁未培訓人員在放射源密度儀崗位工作。
二、操作準備:
1、凡操作拆裝核密度儀,務必熟悉操作拆裝步驟,先提出安全操作方案,經廠領導批準方可實施。操作人員不能自行拆裝,若有問題請專業人員拆裝。
2、對安全操作方案,必要時在廠部安全防護人員的指導下,進行模擬操作實驗。
3、將操作用品如:扳手、螺絲、梯子等工具準備齊全。做好人員防護,操作過程要遵守時間、距離、屏蔽防護原則,使工作人員的輻射劑量到達盡量低的水平。
4、操作安裝和拆卸密度儀時,應使相鄰區域的工作人員越少越好,工作場地要有放射性標志,有關領導及相關人員到場,并按照應急預案做好準備,保證密度儀、操作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安全。
三、操作要求:
1、新購入的放射源,按容器的編號、活度等與清單對照,經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簽字領取。
2、對放射源要輕拿輕放,嚴禁磕碰、重摔放射源,防止放射源從容器內掉出。
3、嚴禁在未關掉放射源容器開關的狀態下,拆卸和安裝放射源。
4、放射源的射出孔要對準無工作人員的墻角或地面,要思考到相鄰區域的安全。
5、操作過程中,只允許操作人員和監督人員靠近現場,其他人員不得靠近,保證操作現場的安靜。
6、檢修人員務必穿防護服、防護手套、防護眼鏡,全部操作務必在安全防護人員監督下進行。
7、操作中如發生意外,造成人員摔傷或放射源容器摔落,大家不要慌,要服從現場領導同意指揮,按應急預案進行,采取完善措施,保證人員安全和放射源安全,減少損失。
四、結束工作:
1、清理現場,核實各項數據,做好記錄。
二〇一〇年三月。
山西安澤玉華煤業有限公司選煤廠。
輻射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為了保證放射源的安全,保護放射源周圍環境不被輻射污染,保護洗煤廠職工的安全,特制訂本崗位職責。
1、從事放射性工作人員務必嚴格遵守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
2、從事放射性工作人員務必經過放射性基礎知識、放射性同位素源操作培訓,經考試合格,持有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輻射工作人員上崗證”方可上崗。
3、新上崗或轉崗人員務必經過健康體檢合格,并取得“輻射安全與防護培訓合格證書”方可上崗。嚴禁未培訓人員在放射源密度儀崗位工作。
4、上崗務必佩帶個人劑量報警儀和熱釋光個人劑量儀。
6、放射源安裝現場及暫存庫監控、報警系統,務必24小時專人值守,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7、放射源安裝現場及暫存庫周圍設立明顯的電離輻射標志牌,并設立監控及紅外報警監控。
設備;暫存庫實行雙人雙鎖,做好放射源出入庫記錄。
8、放射源、暫存庫周圍設立明顯的電離輻射標志牌,并畫出安全線,嚴禁非操作人員靠近安全線。
9、時常持續放射源崗位環境整潔干凈。
密度儀維護、維修制度。
為了保證密度儀的正常運行,保護操作人員的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1、密度儀的維護、維修,必須要申報公司批準方可進行。
2、密度儀由經過安全和技術培訓的專人負責對密度儀進行標定、校正、檢修、檢測結果的保存、對照及清掃工作。
3、對密度儀的校正、標定、檢修應有完整的記錄。所有記錄要保存完好,密度儀的零配件及有關資料由專人保存。
4、檢修密度計時務必關掉放射源。
5、安裝或更換放射源時,檢修人員務必穿防護服、防護手套、防護眼鏡;換源工作時間較長時,應當采用輪流操作的辦法。
6、放射源強度超過有關規定時,更換務必由帶給放射源的單位或專職部門進行。以上各條望大家認真遵照執行。
放射診療管理制度(精選22篇)篇八
我院現在使用的放射診療設備有:x射線ct機2臺,dr攝影機1臺,數字胃腸機1臺,x線床旁攝影機2臺,dsa機1臺,醫用直線加速器1臺,模擬定位機1臺。20__年-20__年完成x射線診斷人次153728人次,放射治療341人次,ect檢查1226人次,核素治療34人次。
我院現有放射工作人員1名,符合《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的要求,做到依法執業。20__年12月和20__年10月10-11號,我院工作人員參加了泰安市衛生監督局舉辦的放射工作人員培訓班,并持有《放射工作人員證》。我們嚴格按照《放射診療管理規定》要求,建立了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職業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訓檔案,放射工作人員工作時嚴格按規定佩戴個人劑量計,委泰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定期委托泰安市職業病防治院對放射工作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和離崗期的健康檢查,定期組織放射工作人員參加泰安市衛生監督局舉辦的放射防護和法律法規知識培訓。
我院的放射科放射診療工作場所機房門口均設置醒目規范的`電離輻射安全警示標志和工作指示燈,委托山東省醫學科學院放射醫學研究所對放射診療設備和放射診療工作場所每年進行一次狀態和防護檢測,確保在設備性能和放射防護合格的情況下開展放射診療工作,以保障放射工作人員及公眾的輻射健康與安全。
我院的放射診療場所均配備了鉛衣、鉛圍裙、鉛三角、鉛圍脖等個人防護用品和受檢者防護用品,配備了必要的檢測儀器。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對患者和受檢者進行醫療照射時,嚴格遵循醫療照射適當化和放射防護化的原則,嚴格控制受照劑量,對受檢者鄰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組織做好屏蔽防護,對育齡婦女和兒童進行醫療照射時,事先詢問育齡婦女是否懷孕,并告知患者或家屬輻射對健康的影響。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我院于20__年11月向山東省環保廳申請辦理了《輻射安全許可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20__年7月,我院委托山東省醫學科學院放射醫學研究所對門診綜合樓放射診療工作場所建設項目進行了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控制效果評價,20__年11月6日,泰安市衛生局組織有關專家對《泰安協和醫院放射診療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表》進行了審查并通過驗收。
今后,我院將不斷加大對放射診療工作的管理,進一步完善各項放射診療管理制度,定期做好對放射診療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放射診療工作安全規范開展。
放射診療管理制度(精選22篇)篇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為了加強我單位的放射源管理,避免輻射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1、公司對放射源采取三級管理:山西安澤玉華煤業有限公司、洗煤廠、車間班組。
2、公司負責放射源采購計劃的審核、放射源的采購,監督、檢查放射源的保管、使用狀況。
3、洗煤廠負責放射源的保管、使用、安全防護,建立、健全放射源臺帳。
4、車間班組做好放射源的安全監護及維護、維修。
5、建立放射源臺帳。放射源從訂貨、接收、運輸、安裝、存放務必有專人負責,并做好放射源檔案,做好記錄。
6、建立暫存庫,在檢修期間、停產期間、放射源購回未安裝前和報廢后,使用暫存庫存放放射源,避面丟失。
7、暫存庫周圍設立明顯的電離輻射防護標志牌,安裝防盜門,實行雙人雙鎖,做好放射源出入庫記錄。
8、放射源所在場所設立明顯的電離輻射防護標志牌。放射源工作現場應懸掛醒目的職責牌,注明現場職責人、放射源核素、活度、編碼、出廠日期。
9、放射源安裝現場及暫存庫務必有監控、報警系統,采取安全防盜措施,并有專人24小時值守,做好交接班記錄。
10、放射源出入庫、拆卸、安裝,務必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并做好記錄。
11、放射源一旦發生丟失,要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公司,并立即上報上級公安、環保部門。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放射診療管理制度(精選22篇)篇十
張,門診和住院病人檢查2720人次,檢查人次比xx年增加880人次。甲片率張數3616,其符合率達到80%,乙片張數452,其符合率小于15%。診斷符合率達到70%。
2、透視方面:干部職工健康體檢1102人次,學生1328人次,
征兵體檢60余人次。特殊造影:48例。其總收入為144390元。
ct室:由(10月7日至12月30日)共接待病人338人次,總收入74360元。月收入突破2萬元以上。
三、存在的問題。
1、書寫報告不規范,詳簡不一,沒有統一認可的標準,漏診率較高,導致臨床不信任放射科報告。
2、提高質量不高,許多體位不夠標準,有責任心因素,技術因素,暗房及膠片因素。
3、部份醫生態度差,話語不夠溫馨,顯示不出“以病人為中心的宗旨”。
4、與臨床科的協調度不夠。
放射診療管理制度(精選22篇)篇十一
一、與放射源有關的人員要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輻射防護條例》及國家和省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并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單位的放射防護工作貼合有關規定和標準,不得違法違規。
二、專(兼)職放射性防護人員要相對穩定。其職責是:建立、健全輻射防護規章制度,檢查執行狀況,完成其交辦的工作任務。
三、定期組織本單位輻射工作人員學習輻射防護知識和有關法規標準,加強管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四、放射源暫時存放場所要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盜、防泄露的安全防護措施,實行雙人雙鎖,嚴格登記。發現放射源丟失、被盜立即向環保、公安部門報告,不得遲報、瞞報。
五、建立放射源巡視制度,班組每一天巡視,車間每周巡視,公司(廠)每月巡視一次,填寫巡視記錄。為確保放射性作業人員每年理解的照射劑量低于國家標準限值,相關作業人員每年工作不超過280天,每一天不超過8小時。
六、理解監督部門的安全檢查,并認真匯報本單位的輻射防護狀況,帶給有關資料。
有限職責公司月日。
放射診療管理制度(精選22篇)篇十二
1、必須在所取得的“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購買和使用放射性藥物。
2、放射性藥物操作人員應取得“放射工作人員證”。
3、定貨須慎重考慮,妥善安排,經科主任批準決定。
4、及時了解到貨日期,做好使用安排,爭取充分利用不浪費。
5、放射源到貨后應立即進行登記,內容包括到貨日期、核素種類及活度等。
6、貯存使用放射源的場所,須配備防護措施,入口處設置醒目輻射標志及必要的報警裝置。
7、放射源容器須貼標簽,標明核素種類、日期、比活度等,妥善保管。
8、記錄使用情況,包括用量、余量及使用日期等。
9、每月清點放射源,核實登記,做到帳物相符。用完后應有注銷、容器回收等記錄。
10、對貯源室定期進行劑量監測,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放射診療管理制度(精選22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了加強放射性藥品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藥品管理法》(以下簡稱《藥品管理法口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放射性藥品是指用于臨床診斷或者治療的放射性核素制劑或者其標記藥物。
第三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領域內進行放射性藥品的研究、生產、經營、運輸、使用、檢驗、監督管理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衛生部主管全國放射性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能源部主管放射性藥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第五條放射性新藥是指我國首次生產的放射性藥品。藥品研制單位的放射性新藥年度研制計劃,應當報送能源部備案,并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經衛生行政部門匯總后,報衛生部備案。
第六條放射性新藥的研制內容,包括工藝路線、質量標準、臨床前藥理及臨床研究。研制單位在制訂新藥工藝路線的同時,必須研究該藥的理化性能)純度(包括核素純度)及檢驗方法、藥理、毒理、動物藥代動力學、放射性比活度、劑量、劑型、穩定性等。
研制單位對放射免疫分析藥盒必須進行可測限度、范圍、特異性、準確度、精密度、穩定性等方法學的研究。
放射性新藥的分類,按新藥審批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七條研制單位研制的放射性新藥,在進行臨床試驗或者驗證前,應當向衛生部門提出申請,按新藥審批辦法的規定報送資料及樣品,經衛生部審批同意后,在衛生部指定的醫院進行臨床研究。
第八條研制單位在放射性新藥臨床研究結束后,向衛生部提出申請,經衛生部審核批準,發給新藥證書。衛生部在審核批準時,應當征求能源部的意見。
第九條放射性新藥投入生產,需由生產單位或者取得放射性藥品生產許可證的研制單位,憑新藥證書(副本)向衛生部提出生產該藥的申請,井提供樣品,由衛生部審核發給批準文號。
第十條放射性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必須向能源部報送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并抄報衛生部。
第十一條國家根據需要,對放射性藥品實行合理布局,定點生產。申請開辦放射性藥品生產、經營的企業,應征得能源部的同意后,方可按有關規定辦理籌建手續。
第十二條開辦放射性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必須具備《藥品管理法》第五條規定的條件,符合國家的放射衛生防護基本標準,并履行環境影響報告的審批手續,經能源部審查同意,衛生部審核批準后,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發給《放射性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放射性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無許可證的生產、經營企業,一律不準生產、銷售放射性藥品。
第十三條《放射性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放射性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的有效期為5年,期滿前6個月,放射性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分別向原發證的衛生行政部門重新提出申請,按第十二條審批程序批準后,換發新證。
第十四條放射性藥品生產企業生產已有國家標準的放射性藥品,必須經衛生部征求能源部意見后審核批準,并發給批準文號。凡是改變衛生部已批準的生產工藝路線和藥品標準的,生產單位必須按原報批程序經衛生部批準后方能生產。
第十五條放射性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必須配備與生產、經營放射性藥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具有安全、防護和廢氣、廢物、廢水處理等設施,并建立嚴格的質量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放射性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必須建立質量檢驗機構,嚴格實行生產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和檢驗。產品出廠前,須經質量檢驗。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產品方可出廠,不符合標準的產品一律不準出廠。
經衛生部審核批準的含有短半衰期放射性核素的藥品,可以邊檢驗邊出廠,但發現質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時,該藥品的生產企業應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并立即通知使用單位停止使用,同時報告衛生部和能源部。
第十七條放射性藥品的生產、供銷業務由能源部統一管理。放射性藥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和醫療單位憑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發給的《放射性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放射性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醫療單位憑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環保和衛生行政部門聯合發給的《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證》,申請辦理訂貨。
第十八條放射性藥品的進口業務,由對外經濟貿易部指定的單位,按照國家有關對外貿易的規定辦理。
進出口放射性藥品,應當報衛生部審批同意后,方得辦理進出口手續。
進口的放射性藥品品種,必須符合我國的藥品標準或者其他藥用要求。
第十九條進口放射性藥品,必須經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或者衛生部授權的藥品檢驗所抽樣檢驗;檢驗合格的,方準進口。
對于經衛生部審核批準的短半衰期放射性核素的藥品,在保證安全使用的情況下,可以采取邊進口檢驗,邊投入使用的辦法。進口檢驗單位發現藥品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當立即通知使用單位停止使用,并報告衛生部和能源部。
第二十條放射性藥品的包裝必須安全實用,符合放射性藥品質量要求,具有與放射性劑量相適應的防護裝置,包裝必須分內包裝和外包裝兩部分,外包裝必須貼有商標、標簽、說明書和放射性藥品標志,內包裝必須貼有標簽。
標簽必須注明藥品品名、放射性比活度、裝量。
說明書除注明前款內容外,還須注明生產單位、批準文號、批號、主要成份、出廠日期、放射性核素半衰期、適應癥、用法、用量、禁忌癥、有效期和注意事項等。
第二十一條放射性藥品的運輸,按國家運輸、郵政等部門制訂的有關規定執行。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隨身攜帶放射性藥品乘坐公共交通運輸工具。
第二十二條醫療單位設置核醫學科、室(內位素室),必須配備與其醫療任務相適應的并經核醫學技術培訓的技術人員。非核醫學專業技術人員未經培訓,不得從事放射性藥品使用工作。
第二十三條醫療單位使用放射性藥品,必須符合國家放射性同位素衛生防護管理的有關規定。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公安、環保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醫療單位核醫療技術人員的水平、設備條件,核發相應等級的《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證》,無許可證的醫療單位不得臨床使用放射性藥品。
《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證》有效期為五年,期滿前6個月,醫療單位應當向原發證的行政部門重新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后,換發新證。
第二十四條持有《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證》的醫療單位,在研究配制放射性制劑并進行臨床驗證前,應當根據放射性藥品的特點,提出該制劑的藥理、毒性等資料,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并報衛生部備案。該制劑只限本單位內使用。
第二十五條持有《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證》的醫療單位,必須負責對使用的放射性藥品進行臨床質量檢驗,收集藥品不良反應等項工作,并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匯總后報衛生部。
第二十六條放射性藥品使用后的廢物(包括患者排出物),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置。
第二十七條放射性藥品的國家標準,由衛生部藥典委員會負責制定和修訂,報衛生部審批頒發。
第二十八條放射性藥品的檢驗由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或者衛生部授權的藥品檢驗所承擔。
第二十九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單位或者個人,由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按照《藥品管理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放射診療管理制度(精選22篇)篇十四
系指在核醫學工作中產生的放射性比活度或放射性濃度超過國家規定值的液體、固體和氣載廢物。應根據廢物的性狀、體積以及所含核素的種類、半衰期、比活度選擇相應的處理方法,使之不致在工作場所造成不必要的電離輻射危害,不致造成環境污染。
方法:核醫學單位應具有廢水專用處理裝置或分隔污水池輪流存放和排放廢水。污水池必須恰當選址,池底和池壁應堅固、耐酸堿腐蝕和無滲透性,應有防止泄漏措施。而無廢水池的單位,應將廢液注入容器存放10個半衰期,排入下水道系統。如廢液含長半衰期核素,可先固化,然后作固體廢物處理。標準:將廢液的降至放射性濃度不超過1×104bq/l的廢閃爍液,或僅含有濃度不超過1×105bq/l的3h或14c的.廢閃爍液不按放射性廢物處理。放射性濃度小于或等于”公眾導出食入濃度”dic(公眾)的廢液作非放射性廢液處理,可排入下水道系統。
2.注射過或服用過放射性藥物的病人的排泄物。
必須為使用放射性藥物病人提供有防護標志的專用廁所,對病人排泄物實施統一收集和管理。將其排泄物貯存10個半衰期后排入下水道系統。池內沉渣如難于排出,可進行酸化,促進排入下水道系統。注射或服用131i病人的排泄物處理,必須同時加入naoh或10%ki溶液后密閉存放待處理。
1.廢物收集。
(1)按廢物的可燃與不可燃、有無病原體毒性分開收集廢物。
(2)供收集廢物的污物桶應具有外防護層和電離輻射標志。污物桶放置點應避開工作人員作業和經常走動的地方。
(3)污物桶內應放置專用塑料袋直接收納廢物。裝滿后的廢物袋及時轉送貯存室。
2.廢物存放。
(1)貯存室建造結構應符合放射衛生防護要求,且具有自然通風條件或安裝通風設備,出入處設電離輻射標志。
(2)廢物袋或廢物包、廢物桶及其他存放廢物的容器必須在顯著位置標有廢物類型、核素種類、比活度范圍和存放日期的說明。
(3)內裝注射器及碎破璃等物品的廢物袋應附加外套。
3.廢物處理。
(1)焚燒可燃固體廢物必須在具備焚燒放射性廢物條件的焚化爐內進行。
(2)同時污染有病原體的固體廢物,必須先消毒、滅菌,然后按固體放射性廢物處理。
(3)gbq量級以下且失去使用價值的廢棄密封放射源必須在具備足夠外照射屏蔽能力的設施里存放和待處理。
(4)比活度小于或等于7.4×104bq/kg的醫用廢物可直接作非放射性廢物處理。
(5)廢物經過存放衰變,比活度降低到7.4×104bq/kg以下后,即可作非放射性廢物處理。
1.凡使用133xe診斷檢查病人的場所,應具備回收病人呼出氣中133xe的裝置,不可直接排入大氣。
2.放射性濃度小于或等于”公眾導出空氣濃度”dac(公眾)的氣載廢物為非放射性廢氣,可以直接排放。氣載放射性廢物中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放射性核素時。
1.有專(或兼)職廢物管理人員負責廢物的收集、分類、存放和處理。廢物管理人員應熟悉廢物管理原則和掌握劑量監測技術。
2.設廢物存貯登記卡,廢物主要特性和處理過程應記錄在卡片上,并存檔備案。
3.必須有預防發生廢物丟失、被盜、容器破損和災害事故的安全措施,貯存室的顯著位置應設安全警戒信號。
4.密封放射源的廢棄和處理,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并存檔備查。
5.廢物管理人員作業時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具和防護設施,防止超劑量照射。
放射診療管理制度(精選22篇)篇十五
1、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放射事故管理規定》、《放射工作衛生防護管理辦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并主動接受、配合衛生、公安部門的監督和防護監測機構開展監測工作。
2、建立、健全放射源防護和安全管理檔案,保證各項管理措施落實到位。并在當地衛生防疫部門指導下建立放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3、建立放射防護和安全管理組織,設立專(兼)職防護和安全管理人員,落實放射源管理責任制,確保放射安全防護管理人員能接受放射工作法規和安全防護知識培訓,并有效地開展工作;每二個月至少對放射源的管理及防護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并有文字記錄。
4、嚴格按放射安全、防護要求設置放射源和防盜、防丟失、防輻射設施,在放射源工作場所設立放射警告、警示標志,并有專人管理。
5、嚴格按放射性物質工作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工作,不超許可范圍工作。從事放射工作人員要及時辦理'放射工作許可證'的申請、換證、復驗審查、變更、注銷等手續。
6、新、改、擴建放射工作場所時,及時辦理預防性審批、驗收等手續。
7、及時組織放射工作人員按時接受個人劑量檢測、放射工作培訓,并做好就業前、中、后的健康體檢的組織工作;放射工作人員持證上崗。
8、未經衛生、公安部門批準,不得購買、轉讓、調撥、借用或自行處置放射源。
9、如發生放射源、設備遺失或者發生放射事故時,及時向衛生監督和公安部門報告。
放射診療管理制度(精選22篇)篇十六
為了加強本科室的科學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醫療質量,杜絕醫患糾紛的發生,制訂以下工作制度。
各項x線檢查,須由臨床醫師詳細填寫申請單,各種特殊造影檢查,應事先預約。
重要攝片,由醫師和技術員共同確定投照技術。特殊攝片和主要攝片,待觀察片子后方可囑病人離開。
重危或特殊造影的病人,務必由醫師攜帶急救藥品陪同檢查。
線診斷要密切結合臨床。進修或實習醫生寫的診斷報告,應經上級醫師簽名。
線片是醫院工作的原始記錄,對醫療、教學、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線照片由放射科登記、刻錄光盤,統一保管。
每一天群眾讀片,經常研究診斷和投照的技術。解決疑難問題,不斷提高工作質量。
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做好防護工作。工作人員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注意用電安全,嚴防差錯事故,x線機要指定專人保養,定期進行檢查。
每日上班后影開機,開空調檢查患者之前,先將球管預熱,不許在未預熱的狀態下檢查患者,機器出現故障時,應記錄在案,維修狀況應記錄。
進行x線攝影檢查前,應仔細核對患者的姓名,性別,年齡,科室,床號,住院號,攝片部位,檢查號碼是否正確,嚴防錯號,重名重姓;應出去病人身上的金屬物、膏藥等物品,對檢查又不明之處應及時請示本科醫師或上級醫師或技師,或與臨床醫生取得聯系。
攝影操作時,應注意周圍有無障礙物及諸附件有無固定,危重患者或懷疑脊椎骨折的患者應有臨床醫師陪同,協助移動患者和擺位,避免患者因攝影操作而加重病情發生意外。
重要攝片,由醫師和技術員共同確定投照技術。特殊攝片和主要攝片,待觀察片子后方可囑病人離開。
非本機器操作人員未經許可嚴禁操作使用。
持續機房內的整潔,下班前及時關機,關燈及空調,并在機器復位后進行清潔衛生工作。
檢查醫師務必正確掌握造影檢查的適應癥和禁忌癥。
造影前告知患者可能發生的并發癥及風險,征得患者或家屬同意并簽署知情同意書。
使用碘劑造影前,務必進行碘過敏試驗,并注意有無過敏反應。
造影前,務必做好準備工作,并按照各項造影操作常規進行檢查。
造影時,應備有急救藥品和搶救需要用的器械并熟悉急救方法。一旦發生嚴重過敏反應,應迅速對患者進行搶救處理,并請出有關能夠協助搶救的醫師。
造影后,應妥善交代注意事項。
科主任或高年資醫師每一天組織全科醫生,進修醫生,實習醫生讀片.
由值班醫師事先準備挑選前一天中較為疑難的,典型的或具有科教好處的病片
讀片時由值班醫生匯報病例,作出初步印象,并提出需解決或存在的疑問。上級醫師進一步分析病例,綜合各種影像館和其他相關信息,相互印證,做出最終結論。
記錄讀片討論結果。
影像設備均為價格昂貴、高精尖大型設備,是進行醫療檢查和穩定影像質量的基本條件,為此,設備的安全管理尤顯重要。
確保機房環境條件(溫度、濕度)達標,貼合機器要求,清潔防塵措施落實。
實行專機專人負責制和機修崗位及機房崗位職責制,職責者負有維護保養機器之職責。
嚴格遵守機器操作規程,使用中遇有異常應立即切斷電源,切忌“帶病工作”,并立即向機修人員申報。
機修人員遇有機器故障申報應立即進行搶修,待確認故障排除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對搶修狀況作書面記錄。
機修人員全面負責本科機器設備的管理,定期檢查機器接地的可靠性,以防電擊。
凡新安裝或經大修后的機器設備應按確定的技術參數標準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機器應定時作性能的狀態檢測。
在院級領導領導下,負責本科室的醫療、教學、科研、預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制定并組織和實施本科工作計劃,實行對常規x線、cr與特殊造影的統一領導和管理,經常督促檢查,按期總結匯報。
根據本科任務和人員狀況進行科學分工,保證對患者進行及時診斷和治療。
定期主持群眾閱片,實施科主任領導下的常規x線、和特殊造影的綜合讀片制度,審簽重要的診斷報告,參加臨床會診和對疑難病例的診斷治療。經常檢查放射診斷、治療、投照質量。
經常和臨床科室取得聯系,征求意見,改善工作。
學習,引進國內外先進醫療技術,開展科學研究,承擔教學任務,做好進修、實習人員的培訓工作。
組織和領導本科人員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經常檢查防護狀況和設備使用與保養狀況。嚴防差錯事故,及時來源理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保障醫療安全。
制定本科人員輪換、值班、休假、參加學術活動及外出進修制度。
組織本科人員的醫德醫風教育,業務培訓和技術考核,提出升調獎懲意
審簽本科藥品器材的請領與報銷
在科主任領導下進行工作。
著重擔任疑難病例的診斷、治療,參加會診和教學科研工作。
主持每一天的群眾閱片,審簽診斷報告單。
每年在專科內舉辦一次小講座,水平應高于住院醫生。
用心參加隨訪工作。加強與臨床科室聯系,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其它職責與放射醫師同。
1、在科主任領導及上級技師的指導下,擔負所分配的各項技術工作;
2、按照醫師的要求,負責進行x線投照、洗片、治療工作;
3、配合上級技師進行本科室機器安裝、檢修、保養、整理和清拭工作;
4、負責機器附件、藥品、膠片等物品的清領、保管及登記工作;
5、用心參加技術革新及科研工作。
1、在科主任領導下負責門診、住院患者各項常規檢查及各種特殊檢查的登記、預約、劃價、編號和記帳工作。
2、負責向患者說明檢查前的準備要求和注意事項及檢查前的準備。
3、負責各種報告的登記、報送、歸檔工作。
4、負責全科醫療工作的統計并按月制成報表。
5、負責影像片的歸檔保管工作,嚴格執行影像片借閱制度規定。
(1)根據規定組織放射工作人員參加專業技術、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
(2)放射工作人員,工作時佩戴個人劑量元件并按規定參加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體檢。
(3)按規定對放射診療場所和診療設備進行防護與狀態檢測。
(4)嚴禁對妊娠婦女進行x線檢查,尤其是妊娠8-15周的婦女。
(5)對兒童進行x線檢查時,應盡量采用x線攝影檢查,照射面積適當,并采用短時間曝光的攝影技術。
(6)新安裝、維修或更換重要部件后放射診療設備,請取得資質印證的服務機構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7)工作人員務必熟練掌握業務技術和射線防護知識,正確掌握適用范圍,合理使用x線診斷。
(8)在不影響診斷的前提下,應盡可能采用“高電壓、低電流、后過濾”和小照射野工作。
(9)工作人員在使用x線攝影時,應嚴格按所需要的投照部位調節照射野使有用線束限制在臨床需要的范圍內并與成像器件相匹配。
(10)施行x線檢查時注意受檢者防護,對受檢者非投照部位,采取適當的防護措施。攝影中除受檢者,其他人員應在機房外等候,對受檢者需要扶攜者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11)由蔡運錦負責監督管理。
根據國家《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與防護條例》及《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的要求,為使本單位一旦發生放射診療事件時,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應急響應行動,保護工作人員及公眾環境的安全,制定本應急預案。
根據國家《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與防護條例》及《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的要求,為使本單位一旦發生放射診療事件時,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應急響應行動,保護工作人員及公眾環境的安全,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醫院成立放射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織、開展放射事件的應急處理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成員:
應急處理電話:
(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及工作要求
2、發生人員受超劑量照射事故,應啟動本預案;
3、事故發生后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放射性事故應急處理;
4、負責向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報告事故狀況;
5、負責放射性事故應急處理具體方案的研究確定和組織實施工作;
7、負責迅速安置超受照人員就醫,組織控制區內人員的撤離工作,并及時控制事故影響,防止事故的擴大蔓延。
二、放射性事故應急救援應遵循的原則:
(一)迅速報告原則;
(二)主動搶救原則;
(三)生命第一的原則;
(四)科學施救,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的原則;
(五)保護現場,收集證據的原則。
三、放射性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召集專業人員,根據具體狀況迅速制定事故處理方案;
(四)各種事故處理以后,務必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討論,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從中吸取經驗教訓,采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凡嚴重或重大的事故,應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一、x線機的使用原則
(1)了解機器的性能、規格、特點和各部件的使用及注意事項,熟悉機器的使用限度及其使用規格表。
(2)嚴格遵守操作規則,正確熟練地操作,以保證機器使用安全。
(3)在使用前,務必先調整電源電壓,使電源電壓表指針到達規定的指示范圍。外界電壓不可超過額定電壓的土10%,頻率波動范圍不可超過土1hz。
(4)在曝光過程中,不能夠臨時調節各種技術按鈕,以免損壞機器。
(5)在使用過程中,注意控制臺各儀表指示數值,注意傾聽電器部件工作時的聲音,若有異常,及時關機。
(6)在使用過程中,嚴防機件強烈震動,移動部件時,注意空間是否有障礙物;移動式x線機移動前應將x線管及各種旋鈕固定。
(7x線機如停機時間較長,需將球管預熱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x線機的一般操作步驟
(1)閉合外電源總開關。
(2)接通機器電源,調節電源調節器,使電源電壓指示針在標準位置上。
(3)檢查球管、床中心x線片暗盒中心是否在一條直線上。
(4)根據檢查需要進行技術參數選取。
(5)根據需要選取曝光條件,注意先調節毫安值和曝光時間,再調節千伏值。
(6)以上各部件調節完畢,患者投照體位擺好,一切準備就緒,即可按下手閘進行曝光。
(7)工作結束,切斷機器電源和外電源,將機器恢復到原始狀態。
三、攝影原則
(1)有效焦點的選取:在不影響x線管超負荷的原則下,盡量采用小焦點攝影,以提高照片的清晰度。
(2)焦片距及肢片距的選取:攝影時應盡縮小肢片距,如肢體與ip板不能貼近時,應適當增加焦片距。
(3)中心線及斜射線的應用:在重點觀察的肢體或組織器官平行于ip板時,中心線垂直于ip板,與ip板不平行而成角度時沖心線應與肢體與ip板夾角的分角線垂直。傾斜中心線與利用斜射線可取得相同效果。
(4)呼氣與吸氣的應用:患者的呼吸動作對攝片質量有很大影響。根據不同的部位,可采用如下幾種屏氣方式。
1)平靜呼吸下屏氣:心臟、上臂、肩、肋骨、頸部及頭顱等部位,因呼吸時胸部肌肉牽拉,使以上部分發生顫動,故可予平靜呼吸下屏氣攝片。
2)深吸氣后屏氣:應用于肺部及隔上肋骨的攝影。可增加肺內含氣量,提高比較度,同時使隔肌下降,肺野暴露更廣泛。
3)深呼氣后屏氣:常用于腹部及隔下肋骨的攝影。呼氣后確肌上升,腹壁厚度減薄,影像較清晰。
4)緩慢連續呼吸:在曝光時患者作慢而淺的呼吸動作,使某些重疊的組織因呼吸而模糊而被攝部位可較清楚地顯示,如胸骨正位攝片。
5)平靜呼吸下屏氣:用于下肢、手及前臂、軀干等部位攝片。
(5)濾線設備的應用:肢體厚度超過15cm或管電壓超過60kv時,一般需加濾過板、濾線器。
(6)肢體攝影時務必包括上下兩個關節或鄰近一端的關節。
(7)在同一張ip板上同時攝取兩個位置時,肢體同一端應放在ip板同一側。
四、x線攝影步驟
(1)閱讀檢查申請單:仔細閱讀申請單資料,認真核對患者姓名、年齡、性別,了解患者病史,明確投照部位和檢查目的。
(2)確定攝影位置:一般根據醫囑用常規位置投照,如遇特殊病例可根據患者的具體狀況加照其他位置,如切線位、軸位等。
放射診療管理制度(精選22篇)篇十七
按照《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國務院449號令)、《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和各級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要求,為加強我礦輻射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保障工作人員健康,保護環境,根據我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放射診療管理制度(精選22篇)篇十八
一、各項x線檢查須由臨床醫師詳細填寫申請單。接診人員做好放射科登記、編號、劃價多項工作,交費或記賬后進行相關的x線檢查。急診病人隨到隨診,特殊造影檢查,放射介入治療應事先預約。
二、重要攝片由醫師和技術員共同確定投照位置、投照技術條件以及投照次數等。特殊造影放射介入治療等,須待出片合格后方可囑病人離開。
三、重危病人必要時應由臨床醫師攜帶急救藥品陪同檢查。
四、x線診斷要密切結合臨床。疑難病例應集體會診,必要時邀請臨床醫師參加共同研究做出診斷。不能確診的報告中要提出可能診斷內容及建議做何種相關檢查以助確診;需觀察隨訪病例應注明何時復診。
五、x線照片門診一般交由患者保管,但原始申請單及x線報告留底存檔備查;住院或門診中有教學、科研或需會診的疑難病例的x線片,應做x線編號、歸檔、統一保管。借閱時要填寫借片單,并由經治醫師簽名負責。院外借片須經醫務科批準,并收取借片押金,以保證歸還。凡發生醫患糾紛的x線照片,接醫務科通知后,一律不準借出,如私自借出或丟失將嚴肅處理。
六、每天集體閱片,磋商、研究投照暗室技術和診斷和鑒別診斷等內容;疑難問題x線片可派人到外院請教或請外院專家會診,不斷提高工作質量。
七、所有工作人員均應嚴格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做好自我和患者的防護工作。工作人員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并妥善安排休假。
八、注意用電安全,嚴防差錯事故,x線機指定專人保養,定期進行檢修。科室要建立放射設備運行記錄,機器發生重大故障應由當班人員即刻向院部報告,請示處理意見。
放射診療管理制度(精選22篇)篇十九
一、采礦公司所屬單位在計劃、購置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之前,除了給環保中心報批外,同時報醫療管理中心審批。購置申請未批準前,不得購置。
二、在新建、改建、擴建放射工作場所的放射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產。竣工驗收同意后,可到上級衛生行政部門辦理購置手續。
三、從事放射工作的人員必須參加健康檢查,接受放射防護專業知識和相關法規知識培訓,獲得《放射人員健康證》,方可從事放射性同位素專業,在崗位工作中必須佩帶劑量牌,并接收有醫療機構資質單位的職業健康監督。
四、發生放射源事故實行部門負責,分級管理和報告。發生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事故。醫療管理部門協助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及公安部門調查。
五、放射工作單位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地址、場所、生產工藝流程、原材料或者衛生許可規定的項目,在三十日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變更手續制度。對車間班組負責人更換,要認真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交接班手續。
六、從事放射工作單位的負責人,根據本單位情況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單位的放射防護工作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場所必須設置防護措施。危險場所設警示牌標志。
七、禁止將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同位素設備或者射線裝置轉讓、調撥、出租給無衛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
八、放射工作單位建立健全放射防護管理制度。
(一)設立放射防護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放射防護管理人員。
(二)建立放射工作管理檔案,定期對放射工作場所及其周圍環境進行放射防護監測和檢查。
(三)組織本單位放射工作人接受放射防護法規、專業技術的知識培訓。
(四)制定并落實放射事故預防措施與應急預案,發生放射事故,應當按有關規定報告。
(五)從事放射防護管理和現場接觸放射線專業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保健津貼。
九、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單位,有下列情況給予處罰:
(一)發生先購置放射源后審批許可證,并已使用的單位。
(二)未經培訓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員證》,而從事放射工作的。
(三)未經上崗前健康檢查而上崗的。
(四)上崗后未進行按規定健康檢查,沒有建立個人劑量檔案的。
(五)對放射工作許可登記證過期或超過許可登記范圍使用、運輸、儲存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造成放射事故的。
(六)對發生放射事故隱瞞不報或者弄虛作假的。
(七)發生放射源物質泄露事故、失竊造成嚴重后果的。凡有以上情況將按照《放射工作衛生防護管理辦法》對法人代表和用人單位進行行政和經濟處罰。
放射診療管理制度(精選22篇)篇二十
為了加強對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安全健康,特制定本辦法。
1.2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煉鐵廠范圍內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的安全防護管理。
2.1 相關文件
2.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放射污染防治法
2.1.2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防護條例(國務院05年449號令)
2.1.3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國家環保總局06年31號令)
2.1.4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防護管理辦法
2.2 術語
2.2.1 放射源
放射源是指核技術在生產中應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如料位儀、液位計、核子秤、測厚儀等中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如*光探傷儀、醫用射線裝置等)。
2.2.2 放射性污染
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生產活動造成物料、產品、人體、場所、環境介質表面或內部出現超過國家標準的放射性物質或射線。
3.1 煉鐵廠成立放射防護領導小組,小組由煉鐵廠主管領導及安環科、技術科、設備科、綜合辦(保衛)、使用車間、維護車間主管領導組成,負責全廠放射安全和防護以及放射環境管理領導工作。
3.2 安環科是煉鐵廠放射源使用、報廢安全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包括:
a)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對煉鐵廠放射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c) 負責組織、協助對放射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并將從事放射工作的人員登記并上報。
d) 負責組織開展放射工作人員射線個人劑量監測,定期組織該類人員體檢;
f) 負責組織放射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按規定程序上報。
g) 負責向公司安環部報告辦理廢舊放射源的相關手續和新增放射源的相關手續,做好放射源登記工作。
h) 負責申請配備放射防護用品。
i) 負責制訂放射性同位素崗位安全防護規程并進行檢查和考核。
3.3 綜合辦負責放射源的安全保衛工作,具體負責:
a) 負責建立放射源保衛制度,并對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考核,同時要建立放射源登記臺帳。
b) 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對丟失和被盜放射源的立案、偵查和追繳。
c) 參與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應急工作。
3.4 設備科
b) 負責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維護檢修的安全管理。做好放射源登記管理工作。
c) 煉鐵廠需新添置放射源和報廢放射源設備或更換放射性設備時負責向公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告,批準后組織實施。
d) 參與涉及煉鐵廠的工程項目中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及其防護設施項目的竣工驗收。
e) 負責制訂放射性同位素操作、維護及防護規程并檢查督促實施和考核。
3.5 放射源設備所在(使用)單位,應將其視同其他設備一樣,負有安全監管、保管、看護的責任,不得丟失,不能允許無關人員損壞和移動。
3.6 放射源設備維護(保修)單位或個人,負責對現場在用的放射源設備的日常檢查、維護、確保現場安全防護裝置完好,并做好記錄;對放射源負有保管責任;建立放射源臺帳并上報主管科室;負責放射源更換、移送工作,并做好協助檢測工作;負責現場設置放射防護警示標志;負責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對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檢測,體驗工作,督促放射工作人員工作時穿戴防護用品以及防護用品申報工作;負責督促放射工作人員遵守放射工作有關規程和制度,并檢查和考核。
4.1 技術設備科參與鐵廠新、改、擴建工程放射源設備和場所的驗收,代表煉鐵廠提出安全使用和現場防護措施的整改要求。
4.2 設備科要加強對放射源裝置維修單位的監督、檢查和管理,每月至少深入現場檢查一次,禁止現場亂放放射源污染環境和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情況發生。
4.3 設備科要搞好放射源及其防護設施日常運轉管理工作,放射性裝置維修的安全管理工作。設備科每年要做好下一年度放射防護和維護費用的資金預算計劃。
4.4 綜合辦(保衛)必須制訂放射源保衛制度,設專人管理,每周開展一次檢查,并做好記錄。
4.5 安環科要制訂放射源及其防護裝置安全防護工作制度和崗位安全規程。每月對放射源及其防護裝置、維修單位放射源安全管理工作,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對存在的隱患要督促整改。
4.6 安環科要按照國家有關從事放射工作的防護要求為放射防護人員配備個人防護用品。
4.7 安環科要對放射工作人員進行登記管理、組織或協助開展放射工作人員的培訓,放射工作人員培訓合格后才能從事放射工作(持證上崗),培訓周期為兩年一次。
4.8 安環科協助、配合安環部開展射線個人劑量監測工作,建立個人劑量檔案。
4.9 根據公司制度規定,安環科配合安環部安排放射工作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體檢,并將體檢結果存檔,對體檢有異常的情況要及時向廠領導和公司有關部門報告。
4.10 安環科要對從事放射工作人員根據公司有關制度進行監督管理。
4.11 放射源使用維護車間要加強日常安全防護管理工作,每周至少對現場和班組日常維護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并作好記錄;要督促放射工作人員維護時穿戴好防護用品;發現放射源丟失、被盜,應立即向鐵廠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4.12 放射源維護單位和放射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各項制度和規程,每班加強檢查、巡查、并做好記錄。搞好交接班,經常檢測放射源所在區域,發現射線超標和泄漏要立即向煉鐵廠領導和部門報告,采取防護措施。
4.13 現場設備檢修時檢修人員進入到放射源危險區域前,現場檢修單位或負責人要通知放射工作人員,放射工作人員接到通知后要到現場根據實際情況關掉放射源光門或采取其他防護隔離措施,避免發生人員受射線傷害。
4.14 禁止在現場拆卸放射源源體,以免污染環境和傷害現場人員。放射工作人員更換放射源源體時,換下的放射源不能隨意丟在現場,要有專人看管并及時送交公司放射源專用存放庫。如果移送時,有放射源光門關不嚴或源體射線超標等情況出現,放射工作人員要用專用材料(鉛板)包扎或采取其他有效防護措施才能送交。
4.15 外來單位檢修放射源體必須經公司主管部門審批后才能檢修,禁止外來單位在煉鐵廠區域拆卸放射源體。
4.16 放射工作人員必須在放射源現場懸掛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
4.17 放射工作人員檢查確定要更換放射源及其防護裝置前要先向煉鐵廠有關科室報告,待上級批準并辦理相關手續后才能實施。
4.18 放射工作人員要配合放射事故的調查和放射源丟失的調查。
4.19 現場發生放射源丟失、被盜、泄漏,煉鐵廠領導和有關科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防止事故擴大。
5.1 鐵廠技術科、設備科、安環科、廠辦(保衛)、使用維護單位按照各自職責開展放射防護檢查。
5.3 對違反本規定和有關制度造成放射污染事故的,對責任單位和個人,包括單位領導按公司《責任事故管理標準》進行處理,情節特別嚴重構成犯罪的`責任人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6.1 放射源登記表
6.2 放射源檢測記錄臺帳
6.3 放射工作人員登記表
6.4 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臺帳
放射診療管理制度(精選22篇)篇二十一
為了加強放射源的管理,預防放射源泄漏、丟失事故的發生,保障企業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控制措施和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云南文山鋁業有限公司放射源運輸、管理時發生泄漏、丟失事故的緊急救援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
4.1總指揮:xxx。
4.2副總指揮:xxx。
4.3成員單位:安全環保部、裝備能源部、保衛部、經營管理部。
5.1總指揮。
5.1.1應急事故的最高指揮,負責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5.2副總指揮。
5.2.1協助總指揮進行應急救援指揮。
5.3安全環保部。
5.3.1負責組織云南文山鋁業有限公司放射源安全檢查,督促整改危險隱患和抓好安全措施的落實。
5.3.2負責放射源泄漏事故的調查和對事故提出處理意見,并予以考核。
5.3.3負責檢查涉及放射源的各區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工作。
5.4裝備能源部。
5.4.1負責技術、大修工程項目中放射源安全設施計劃,任務的安排。
5.4.2對有關放射源點施工計劃的執行、落實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
5.4.3會同安全環保部做好放射源點安全設施工程竣工后的驗收等工作。
5.4.4負責做好現場使用的放射源的檢查巡視。
5.4.5負責源庫的檢查巡視,負責臺賬的建立并進行崗位責任制,臺賬的`動態管理。
5.4.6負責云南文山鋁業有限公司其它放射源及輔助設備的檢查工作。
5.4.7負責本單位涉源員工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以及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
5.5保衛部。
5.5.1負責在線放射源及源庫放射源的安全保衛工作。
5.5.2負責應急救援過程中安全區域的建立及保衛工作。
5.5.3會同安全環保部、裝備能源部做好應急事故的救援工作。
5.5.4負責放射源及射線裝置出、入廠區的檢查、登記,防止放射源泄漏事故擴大。
5.6經營管理部。
5.6.1負責放射源及射線裝置出、入庫登記,做到賬物相符,并對源庫存物品備案。
5.6.2負責放射源庫的日常管理,對放射源庫實行“雙人雙鎖”制度,并對出、入放射源庫人員登記備案。
5.6.3負責放射性廢源及放射性污染物的后續回收處置工作。
安全環保部、裝備能源部、保衛部。
7.1放射源庫需設置24小時紅外線監控設備,裝備能源部,經營管理部每天對放射源庫進行巡視檢查。并在放射源庫巡檢記錄上簽字。裝備能源部每天對在線放射源進行巡視檢查,經現場人員簽字并認真做好巡檢記錄。對射線裝置進行定期巡視檢查,發現放射源有泄漏或其它輻射現象時,要及時進行處理并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備案。
7.2各使用單位在裝備能源部的技術指導下,負責在線同位素儀表的日常維護及放射源的安全使用,加強放射源現場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放射源泄漏,搞好安全監護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與裝備能源部聯系妥善解決。
7.3使用單位建立點巡檢制度,崗位人員每班巡視一次,按規定進行交接班,并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發現放射源設備指示異常或標牌丟失等情況應及時向裝備能源部匯報,裝備能源部派專業人員到現場進行處理,避免放射性事故的發生,保證人身安全。
7.4在線放射源若遇大、中、小修或其他施工項目時,使用單位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報告裝備能源部,對在線放射源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或妥善處理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7.5放射工作場所及設施、設備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放射防護要求。
7.6裝備能源部定期對放射工作場所及其周圍環境進行放射防護監測和檢查,從事放射工作的人員需持有放射工作證,佩帶個人劑量計,有可能受較強外照射時,必須攜帶劑量檢測儀或劑量報警儀。
7.7制定并落實放射源泄漏事故預防措施與應急預案,發生放射源事故,應當按有關規定報告。
7.8涉源工作單位,必須定期對放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身體檢查。
7.9從事放射工作的人員,工作時要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實施安全監護,一人監護,一人作業。作業時必須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技術規程、動作標準及管理規定進行防護、巡視、檢查等。
8.1使用或維護單位發現盛裝放射源的容器有破損或放射源已裸露在容器外面時,就可能發生泄漏事故(包括放射源庫放射源泄漏及作業中放射源泄漏)。首先要做好現場保護工作,懸掛明顯的標志,劃出禁區并嚴格限制無關人員進入,避免更多人員受大劑量照射。同時應立即通知裝備能源部、生產調度室,調度應立即安排同位素技術人員進入現場。事故處理人員進入現場要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佩帶放射性同位素輻射監測設備進行現場測定。
8.2如果事故現場有人員受大劑量射線照射,應立即組織送往醫院急救。
8.3同位素技術人員進入現場后,首先要檢測放射源是否在原安裝位置,如果不在原安裝位置,使用輻射探測儀器,順著輻射場升高的方向尋找放射源,直到找到放射源。找到放射源后,事故處理人員應盡快用現有的工具或屏蔽材料,迅速將其放回容器內。暫時無法放回容器內的放射源,要放在暫存罐內,并運往放射源源庫內。如果屬于現場容器有破損時,要立即更換容器。整個工作中要做好事故處理的劑量監測工作,以收集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和評價事故后果的資料。
8.4使用及維護單位應盡快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對此事進行妥善處理。
8.5成立由安全環保部、裝備能源部、保衛部、使用單位組成的事故分析小組,對事故產生原因進行調查了解,分析事故原因,并杜絕事故再次發生的可能性。
8.6裝備能源部對事故經過及處理情況要詳細記錄,填寫事故報告,建立檔案。
8.7對事故責任者要給以處理。
9.1本制度由經營管理部部制定,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9.2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放射診療管理制度(精選22篇)篇二十二
第一條、為了防止放射性污染,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放射性物質開發與合理利用,加強和規范放射性物質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城市放射性廢物管理辦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與放射性物質相關用語的含義:。
(一)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人類活動造成物料、人體、場所、環境介質表面或者內部出現超過國家標準的放射性物質或者射線。
(二)核設施,是指核動力廠(核電廠、核熱電廠、核供汽供熱廠等)和其他反應堆(研究堆、實驗堆、臨界裝置等);核燃料生產、加工、貯存和后處理設施;放射性廢物的處理和處置設施等。
(三)核技術利用,是指密封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源和射線裝置在醫療、工業、農業、地質調查、科學研究和教學等領域中的使用。
(四)放射性同位素,是指某種發生放射性衰變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數但質量不同的核素。
(五)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動力堆核燃料循環范疇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嚴密包層并呈固態的放射性材料。
(六)射線裝置,是指線機、加速器、中子發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裝置。
(七)伴生放射性礦,是指含有較高水平天然放射性核素濃度的非鈾礦(如稀土礦和磷酸鹽礦等)。
(八)放射性廢物,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者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其濃度或者比活度大于國家確定的清潔解控水平,預期不再使用的廢棄物。
第三條、放射性物質管理貫徹國家對放射性污染的防治方針:“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嚴格管理、安全第一。”
第四條、學校實行放射性物質使用審批制度,校屬單位在教學、科研、生產中使用放射性物質,必須事先經學校審批,并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
程序是:。
1、使用單位立項、申請,提供立項申請書和可行性報告;。
2、學校審批,主管校領導審核,學校校長辦公會議決定,校長簽字批準;。
3、學校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或備案;。
4、政府環保、衛生、公安部門批準,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條、學校對涉及放射的工作實行資質許可證制度,放射性實驗室設置要取得政府環保、衛生、公安部門核發的許可證,從業工作人員要經專業培訓取得上崗證。
第六條、學校組建放射性物質管理組織,在主管校長領導下管理放射性物質。
教務處為學校放射性物質主管部門,教務處實踐教學科為辦事機構;。
公安處為學校放射性物質協同管理、監督、保衛部門;。
校內各擁有放射性物質的單位為放射性物質直接管理部門。
1、學校放射性物質主管部門教務處的責任。
(1)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
(3)組織放射性物質清查、統計、填報相關的報表;。
(4)管理放射性物質的采購;。
(5)監督相關單位對放射性物質的驗收、計量、使用、保管;。
(7)主管放射性廢料的處置;。
(8)就放射性物質管理相關問題協調學校與環保、衛生、公安部門的關系。
2、學校放射性物質協同管理、監督、保衛部門公安處的責任。
(1)負責放射性物質存放地點的安全設施標準確定,建設督辦;。
(2)學校放射性物質統計資料在公安部門的報送;。
(4)負責放射性物質存放地點的安全保衛;。
(5)就放射性物質管理相關問題協調學校與公安部門的關系。
3、學校放射性物質直接管理部門(各院、部、分析中心等)責任。
(1)確定放射性物質管理的領導人員、使用人員、保管人員;。
(2)負責放射性物質使用場所的建設;。
(3)負責放射性物質使用場所安全設施的建設;。
(4)負責放射性物質使用人員和放射性物質保管人員的培訓、行為管理;。
(6)負責放射性物質使用產生廢物的分類整理、儲存、保管、處理;。
(7)計量、統計、報告放射性物質使用和庫存情況。
(1)對入庫管理的放射性物資進行計量驗收;。
(2)建立放射性物資庫存保管賬,及時登記出入庫數量;。
(3)月末對庫存放射性物資進行清點對賬,按規定報送有關數據;。
(4)建立庫房記事簿,隨時記錄有關事宜;。
(5)管理庫房門窗、門柜鑰匙;。
(6)做好庫房防火、防盜、防射線泄漏的安全工作,隨時查堵、報告安全隱患。
(1)建立放射性物質使用登記簿,隨時登記有關事宜;。
(2)要準確計量、記錄放射性物質使用情況;。
(3)按操作規程使用放射性裝置和放射性物質;。
(4)按規定檢查檢修放射性裝置;。
(5)維護放射性使用場所的環境,防止放射性污染等環境事故;。
(6)按規定收集、包裝、儲存放射性廢物。
(一)放射性物質使用必須經批準,取得政府機關核發的資質證書;。
放射性物質使用設施要設置防輻射警示標識;。
(三)放射性物質使用必須具備安全措施和保護器具:。
(四)放射性物質使用必須建立安全操作規程,并切實可行,得到貫徹執行;。
(五)放射性物質使用人員上崗必須經專業培訓、經體檢合格、取得有關部門的資質證書;。
(六)建立放射性物質使用記錄,詳細記載使用人員、使用時間、使用范圍、用量、操作運轉情況、產生廢棄物的種類與數量等。
(二)放射性物質庫房設置防輻射警示標識;。
(三)放射性物質庫房要建立庫存保管賬,定期清點庫存量,核對帳目和實物,使之相符;。
(四)放射性物質庫房要建立出入庫制度,嚴格計量管理,嚴密程序和手續;。
(七)放射性物質庫房要設置安全防范備品,確保需求;。
(八)進出庫房人員要辦理登記手續。
(一)產生放射性廢物的單位應采取各種必要措施,盡量減少放射性廢物的產生量或減小體積。
(二)放射性廢物和廢放射源在本單位暫存期間,應嚴格管理,有效控制,保證人員安全和環境不受污染。
(三)產生放射性廢物的單位不得自行在環境中處置放射性廢物和廢放射源,要集中收處。
(四)產生放射性廢物的單位,應按規定對本單位的廢物進行收集、包裝和送貯。
(五)放射性廢物的`收集規則:。
1、放射性廢物應按要求分類收集,并裝入帶有分類標記的專用口袋內(容器內);。
2、嚴禁將放射性廢物混裝到一般垃圾中,也不得將一般垃圾混入放射性廢物中;。
3、廢放射源應單獨收集存放,不得混在一般放射性廢物中;。
4、含放射性核素的有機閃爍液,應用不銹鋼或玻璃鋼罐貯存;。
5、產生放射性廢物的單位,應設專門場所存放放射性廢物,并設置電離輻射標志。
(六)放射性廢物的包裝規則:。
1.裝放射性廢物的專用塑料口袋應密封,不破漏;。
3,每袋廢物的表面劑量率應不超過0.1msv/h(l0mrem/h),每袋積不超過30l,重量不超過20kg。
(七)放射性廢物的送貯(處)規則:。
1、廢物應干燥,游離液體率不大于1%;。
3、試驗植株應脫水、干化或灰化;。
4、動物尸體應固化于水泥中,或反腐、干化、灰化;。
5、廢放射源應放在包裝容器中,損壞的密封源應重新包裝,并附上有關的卡片;。
(八)向環境排放放射性廢氣、廢液,必須符合國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標準,對不得向環境排放的放射性廢液進行處理或者貯存。
向環境排放符合國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標準的放射性廢液,必須采用符合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排放方式。
禁止利用滲井、滲坑、天然裂隙、溶洞或者國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廢液。
第十二條、法律責任放射性物質管理、使用、保管單位及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追究責任:。
(一)向環境排放不得排放的放射性廢氣、廢液;。
(三)不按照規定處理或者貯存不得向環境排放的放射性廢液;。
(四)將放射性固體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許可證的單位貯存和處置:。
(五)未經許可,擅自貯存和處置放射性固體廢物;。
(六)不按照許可的有關規定貯存和處置放射性固體廢物;。
(七)不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制度和制定事故應急計劃或者應急措施;。
(八)不按照規定報告放射源丟失、被盜情況或者放射性污染事故。
第十三條、本辦法從修訂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