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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大全(16篇)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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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借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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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發展商)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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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總則。
第二條釋義。
在本合同內,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1、“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2、“供款”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貸款本金利息。
3、“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供款、罰息、有前的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4、“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與發展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契約”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5、“擔保人”指與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的賣方。
{子問題開始}第三條貸款。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二、期限_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起計(借款日以借據日期為準)
三、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在合同期內,如抵押權人按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時,應書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規定進行調整。
{子問題開始}第四條供款。
二、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則起供月為當月;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后,則起供月為貸款日的下個月;供款日為每月十五日。
依上式計算的每期供款金額按抵押權人簽發的《按揭供款通知書》執行。
四、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指定之行所開立活期存款賬戶,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將當月供款足額存人或匯抵該賬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從該賬戶扣收月供款、罰息及其他與該筆貸款有關之費用。如有變更賬號,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子問題開始}第五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每月分期供款應繳收之金額,按本合同第四條第四點的規定辦理。如逾期未能足額交付當月供款,抵押人必須盡快補足,并同時向抵押權人交付逾期罰息,罰息額按貸款余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復利計算直至付清。
{子問題開始}第六條提前還款之規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個營業日提前繳付剩余貸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清和部分還款,抵押人提前還款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不收取任何無關的費用。
二、抵押人提前還款需首先繳交提前還款日當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不少于抵押權人之有關規定。
四、部分還款后,抵押人可選擇變更月供款金額或變更供款期限,并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子問題開始}第七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物案/登記/注銷費、律師費、保險費、手續費等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規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權人進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三、抵押人需負責繳付當地政府部門對抵押房產所征收的一切費用。抵押人如不繳交而由抵押權人為保障其本身權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權人可將已墊付的費用并人抵押人欠款內,向抵押人進行追索。
{子問題開始}第八條房產抵押之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之房產抵押是指:
1、地產之權益抵押:即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經監證之后,由抵押人將該商品房預售契約所應擁有之全部權益以優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
2、房產抵押:即抵押人將其所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以抵押人名義購買之房產以優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本合同貸款之抵押物。
二、在簽訂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須將其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交給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保管。抵押期間,對抵押物進行確權,申領產權證時,須同時辦理抵押登記,有關購房發票、《房地產證》等抵押物之證明文件之正本將由抵押權人保管,并作為本合同抵押物之憑據。
三、抵押人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著或隱藏)引致損失或損傷,與抵押權人無關,抵押權人不負任何責任。
{子問題開始}第九條房產保險之規定。
一、抵押人在與抵押權人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向抵押權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險公司一次性為該房屋投保,保險額不小于購買該房產的總價款額,投保期不得短于借款期,如果利率調整而抵押人選擇延長供款期數,原房屋保險到期后需補辦保險。
二、抵押人在為該房產投保之后,必須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正本交給抵押權人保管并任命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抵押權人為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則該房產保險單項下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時,不足之款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
五、如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后,抵押權人應將該房產保險賠償金之受益人轉為抵押人名下,同時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交還抵押人收執。
{子問題開始}第十條房產抵押之解除。
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不論屆期滿與否),并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后,即可聯同或委托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注銷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
{子問題開始}第十一條抵押房產之處理條件和權利:
一、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依法處置該房產并通知擔保人履行連帶擔保職責: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條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規定之任何應付欠款。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催收應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還款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自欠繳之日起連續滿6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應計罰息)。
3、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查封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4、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5、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產作非法用途,引致當地政府對該抵押房產可能進行沒收或處理。
7、抵押人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絕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責任。
8、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將抵押房產出售、出租、抵押、贈與、轉借、托管或其他方式處分。
9、抵押人不按時繳交有關購房合約或抵押物的任何稅款(包括地稅、或有關政府部門所征收的其他稅項)或有關抵押物之有關物業管理費用。
10、為公民個人的抵押人_________抵押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
{子問題開始}第十二條抵押房產的處分及所得款項之規定。
一、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同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應以書面形式給予抵押人要求還款的通知。若通知書之還款期屆滿,抵押人仍未能遵照該通知將有關欠款五條件地償還予抵押權人,抵押權人即可依法認定:在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情況下采用適當方式處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種方式處分抵押物:
1、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出售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房產;。
2、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租金及年期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房產及收取租金和其他收益;。
3、經有關房產部門同意的任何其他處分方式。
二、抵押權人依據自本條第一款規定處分抵押物時,有權代表抵押簽署有關抵押的買賣、出租這文件及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租單。
三、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物,抵押人不得為此向抵押權人提出任何損失賠償要求。
四、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的事項,而擔保人又未按時履行擔保職責時,抵押人須將由出租或拍賣或變賣該房產所得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于償付因出租或拍賣或變賣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
2、第二用于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
五、抵押權人處理該房產所得款項,余數不足以償還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繼續追究或由擔保人負連帶責任。
六、抵押權人處理該房產所得款項,除去必須首先支付該房產或處分該房產之有關費用及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外,還有剩余,抵押權人應將余款交給抵押人收訖。
{子問題開始}第十三條抵押人之責任及權利。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必須:
1、向抵押權人提供詳實之一切有關文件及資料,并保證有關文件及資料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之處。
2、主動依期清還本合同內所有欠款,則抵押人有權繼續享用該房產。
3、按照抵押權人指定之利息率繳付未付欠款,直至該欠款結清為止。
4、向有關部門繳交該房產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法律訴訟。
5、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6、維持該房產之原狀、整齊或完好。
7、在更改住址、通訊地址或聯系電話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和擔保人,并以書面形式加以確認,如有延誤而造成的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8、在掛失或更改委托抵押權人扣款之活期賬戶時,立即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如有延誤而造成的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二、抵押人出具委托書委托抵押權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申領《房地產證》(及)《房地產共有證》)和《房屋他項權證》并辦理該房產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之《房地產證》(及《房地產共有證》和《房屋他項權證》)由抵押權人收執。
三、抵押人如需要較長一段時間離開現有通訊地址,而不能親自履行本合同之各條有關規定時,必須委托代理人代其執行本合同項下各抵押人自負。
四、未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絕對不得擅自將房產出售、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該房產。
五、抵押人將該房產出租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并征得抵押權人之書面同意,否則該租約無效,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30天內,租客即須遷出。
六、如抵押人有任何法律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抵押人保證及時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和擔保人。
七、抵押權人或擔保人在處理該房產所得款項,除去必須首先支付與該房產或處分該房產之有關費用外,余款不足以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抵押人必須向抵押權人或擔保人清付不足之款。還有剩余,抵押人有權要求將余款收訖。
八、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如不足額清付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時抵押人必須向抵押權人清付不足之款,如還有剩余,抵押人有權要求將該筆余款收訖。
九、如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并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條款后,抵押人有權要求抵押權人將該房產保險賠償金之受益人轉為抵押人名下并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交還抵押人收執。
十、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抵押權人應收全部欠款,抵押人無條件同意抵押權人將該房產之抵押權益轉給擔保人。
{子問題開始}第十四條抵押權人之責任及權利。
一、抵押權人在抵押人辦妥抵押備案手續之后,以抵押人購樓款之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購樓房之發展商之賬戶。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二、抵押權人必須依照本合同之規定向抵押人收取供款。
三、依照本合同有關條款,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提前繳交部分或全部應付欠款時,必須知會抵押人。
四、抵押權人處分該房產所得款項,除必須首先支付與該房產或處分該房產之有關費用外,如果余數不足以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抵押權人有權問抵押人追索賠償或向擔保人追索。如有剩余,應將余款交給抵押人收訖。
{子問題開始}第十五條擔保人之責任、權利。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該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費用為限,保證額度并不從抵押物的擔保額中抵扣。
2、擔保期限:從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罰息和其他費用全部還清為止。
二、擔保人責任。
1、在擔保期限內自愿承擔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時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可直接從擔保方在抵押權人下屬之行、所開立之結算賬戶內扣收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欠款。
3、保證按“商品房預售契約”所列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并交付使用,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4、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合同項下貸款全部貸款本息及欠款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同各項條款得以順序履行,協助辦理該抵押物業登記備案等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利益。
6、在本合同執行期間,抵押人要求將所抵押之物業退還或調換并經擔保人同意后,擔保人必須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并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
三、當擔保人接到抵押權人以書面形式發出的履行擔保通知之日起15天之內(以抵押權人發出通知的郵戳為準)不予答復即視同認可抵押權人可直接從擔保人結算賬戶內扣收此筆擔保之有關款項,擔保人不得有異議。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抵押權人無條件同意將該房產之抵押權益轉給擔保人。
五、如擔保人合并或分立,擔保人在此聲明:原擔保責任無條件地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新設立的公司承擔及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
{子問題開始}第十六條其他。
一、本合同規定之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本合同規定之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之其他賠償辦法。
二、抵押權人、抵押人、擔保人與本合同有關之通知、要求,均應以書面形式表達為準。抵押權人向抵押人發出書面通知,抵押人之郵送地址按抵押人填寫的《個人按揭貸款申請表》中的郵送地址,如有變更須及時通知抵押權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傳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對方。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該房產發生繼承、遺贈等法律行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自接受該房產之日起計30天內,持有效證件與抵押權人或其代理人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有關該房產之變更手續及繼接抵押人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條款。
五、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之一切權益和權力。
六、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索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如有置疑,需提供有關書面還款憑據,否則不得異議。
{子問題開始}第十七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四、本合同適有當地房產管理部門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子問題開始}第十八條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經公證處公證,并辦妥抵押人所購樓宇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后生效。
二、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商品房預售契約”及“借據”,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三、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權人執_________份,抵押人、擔保人、公證處各執_________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大全(16篇)篇二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開始。月利息_______。
第二條貸款的支付和償還。
1.貸款支付:在貸款和抵押手續辦理完畢后,乙方將貸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劃入甲方賬戶。
2.貸款還款:到期日一次性還清貸款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第二按揭項目。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歸自己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抵押前資產不存在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五條擔保事項。
1.汽車類型和品牌:_______________。
2.幀數: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抵押期間,乙方應免費使用車輛,確保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和違章行為。因車輛本身、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車輛滅失的,乙方免除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將與抵押車輛有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購貨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移交給乙方或中介機構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如甲方未能按時償還貸款,乙方可在逾期天數后出售抵押財產以彌補損失,同時甲方應簽署《逾期出售委托書》。
第八條抵押期間,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提前處分抵押財產。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其財產托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其財產的法定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4.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無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涉及或將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等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付能力的;
6.借款人變更住所。郵寄地址。電話號碼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
第3項的其他規定。
第9條費用負擔。
1.如甲方未能按時還款,經乙方同意,可展期..
2.抵押和貸款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的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均交相關部門備案。
乙方: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大全(16篇)篇三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最新房屋按揭抵押貸款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貸方):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抵押人(借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擔保人(發展商):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合同三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并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簽訂本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下稱“本合同”)。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之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同意該“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之房產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房產抵押給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優先第一位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作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資料詳見附表),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貸款,作為抵押人購買抵押房產之部分樓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為其指定本合同的擔保人。
第二條釋義
在本合同內,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供款”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貸款本金利息。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供款、罰息、有前的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與發展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契約”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擔保人”指與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的賣方。
第三條貸款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
二、期限_____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起計(借款日以借據日期為準)。
三、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___%。在合同期內,如抵押權人按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時,應書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規定進行調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抵押人所購樓宇之發展商之賬戶。
第四條供款
二、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則起供月為當月;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后,則起供月為貸款日的下個月;供款日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計算:
還款期數
貸款金額_____貸款期月利率_____(1+貸款期月利率)
還款期數
(1+貸款期月利率)-1
依上式計算的每期供款金額按抵押權人簽發的《按揭供款通知書》執行。
四、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指定之行所開立活期存款賬戶,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將當月供款足額存入或匯抵該賬戶。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從該賬戶扣收月供款、罰息及其他與該筆貸款有關之費用。如有變更賬號,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五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每月分期供款應繳收之金額,按本合同第四條第四點的規定辦理。如逾期未能足額交付當月供款,抵押人必須盡快補足,并同時向抵押權人交付逾期罰息,罰息額按貸款余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_____復利計算直至付清。
第六條提前還款之規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個營業日提前繳付剩余貸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清和部分還款,抵押人提前還款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不收取任何無關的費用。
二、抵押人提前還款需首先繳交提前還款日當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不少于抵押權人之有關規定。
四、部分還款后,抵押人可選擇變更月供款金額或變更供款期限,并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務案/登記/注銷費、律師費、保險費、手續費等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規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權人進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三、抵押人需負責繳付當地政府部門對抵押房產所征收的一切費用。抵押人如不繳交而由抵押權人為保障其本身權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權人可將已墊付的費用并入抵押人欠款內,向抵押人進行追索。
第八條房產抵押之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之房產抵押是指:
1、即地產之權益抵押
即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經監證之后,由抵押人將該商品房預售契約所應擁有之全部權益以優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
2、房產抵押
即抵押人將其所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以抵押人名義購買之房產以優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本合同貸款之抵押物。
二、在簽訂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須將其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交給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保管。抵押期間,對抵押物進行確權,申領產權證時,須同時辦理抵押登記,有關購房發票、《房地產證》等抵押物之證明文件之正本將由抵押權人保管,并作為本合同抵押物之憑據。
三、抵押人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著或隱藏)引致損失或損傷,與抵押權人無關,抵押權人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房產保險之規定
一、抵押人在與抵押權人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向抵押權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險公司一次性為該房屋投保,保險額不小于購買該房產的總價款額,投保期不得短于借款期,如果利率調整而抵押人選擇延長供款期數,原房屋保險到期后需補辦保險。
二、抵押人在為該房產投保之后,必須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正本交給抵押權人保管并任命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抵押權人為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則該房產保險單項下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時,不足之款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
五、如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后,抵押權人應將該房產保險賠償金之受益人轉為抵押人名下,同時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交還抵押人收執。
第十條房產抵押之解除
一俟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不論屆期滿與否),并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后,即可聯同或委托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注銷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
第十一條抵押房產之處理條件和權利
一、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之一依法處置該房產: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條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規定之任何應付欠款。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催收應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還款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自欠繳之日起連續滿6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應計罰息)。
3、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查封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4、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5、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產作非法用途,引致當地政府對該抵押房產可能進行沒收或處理。
7、抵押人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絕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責任。
8、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將抵押房產出售、出租、抵押、贈與、轉借、托管或其他方式處分。
9、抵押人不按時繳交有關購房合約或抵押物的任何稅款(包括地稅、或有關政府部門所征收的其他稅項)或有關抵押物之有關物業管理費用。
10、為公民個人的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
當上述任何情形之一發生時,抵押權人即通知擔保人履行連帶擔保職責。
二、抵押權人在自行依法行使其處理該房產之權利時,可委托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該房產依法變賣時,擔保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該房產之權利。
第十二條抵押房產的處分及所得款項之規定
一、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同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應以書面形式給予抵押人要求還款的通知。若通知書之還款期屆滿,抵押人仍未能遵照該通知將有關欠款無條件地償還予抵押權人,抵押權人即可依法認定:在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情況下采用適當方式處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種方式處分抵押物:
1、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出售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房產;
2、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租金及年期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房產及收取租金和其他收益;
3、經有關房產部門同意的任何其他處分方式。
抵押權人依據自本條款規定處分抵押物時,有權代表抵押簽署有關抵押的`買賣、出租這文件及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租單。
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物,抵押人不得為此向抵押權人提出任何損失賠償要求。
二、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的事項,而擔保人又未按時履行擔保職責時,抵押人須將由出租或拍賣或變賣該房產所得之款項依下例次序處理:
1、第一用于償付因出租或拍賣或變賣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
2、第二用于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
三、抵押權人處理該房產所得款項,余數不足以償還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繼續追究或由擔保人負連帶責任。
四、抵押權人處理該房產所得款項,除去必須首先支付該房產或處分該房產之有關費用及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外,還有剩余,抵押權人應將余款交給抵押人收訖。
第十三條抵押人之責任及權利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必須:
1、向抵押權人提供詳實之一切有關文件及資料,并保證有關文件及資料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之處。
2、主動依期清還本合同內所有欠款,則抵押人有權繼續享用該房產。
3、按照抵押權人指定之利息率繳付未付欠款,直至該欠款結清為止。
4、向有關部門繳交該房產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法律訴訟。
5、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6、維持該房產之原狀、整齊或完好。
7、在更改住址、通訊地址或聯系電話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和擔保人,并以書面形式加以確認,如有延誤而造成的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8、在掛失或更改委托抵押權人扣款之活期賬戶時,立即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如有延誤而造成的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二、抵押人出具委托書委托抵押權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申領《房地產證》(及)《房地產共有證》和《房屋他項權證》并辦理該房產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之《房地產證》(及《房地產共有證》和《房屋他項權證》)由抵押權人收執。
三、抵押人如需要較長一段時間離開現有通訊地址,而不能親自履行本合同之各條有關規定時,必須委托代理人代其執行本合同項下各抵押人自負。
四、未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絕對不得擅自將房產出售、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該房產。
五、抵押人將該房產出租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并征得抵押權人之書面同意,否則該租約無效,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30天內,租客即須遷出。
六、如抵押人有任何法律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抵押人保證及時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和擔保人。
七、抵押權人或擔保人在處理該房產所得款項,除去必須首先支付與該房產或處分該房產之有關費用外,余款不足以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抵押人必須向抵押權人或擔保人清付不足之款。還有剩余,抵押人有權要求將余款收訖。
八、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如不足額清付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時,抵押人必須向抵押權人清付不足之款,如還有剩余,抵押人有權要求將該筆余款收訖。
九、如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并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條款后,抵押人有權要求抵押權人將該房產保險賠償金之受益人轉為抵押人名下并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交還抵押人收執。
十、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抵押權人應收全部欠款,抵押人無條件同意抵押權人將該房產之抵押權益轉給擔保人。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之責任及權利
一、抵押權人在抵押人辦妥抵押備案手續之后,以抵押人購樓款之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購樓房之發展商之賬戶。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二、抵押權人必須依照本合同之規定向抵押人收取供款。
三、依照本合同有關條款,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提前繳交部分或全部應付欠款時,必須知會抵押人。
四、抵押權人處分該房產所得款項,除必須首先支付與該房產或處分該房產之有關費用外,如果余數不足以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賠償或向擔保人追索。如有剩余,應將余款交給抵押人收訖。
第十五條擔保人之責任、權利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該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費用為限,保證額度并不從抵押物的擔保額中抵扣。
2、擔保期限:從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罰息和其他費用全部還清為止。
二、擔保人責任
1、在擔保期限內自愿承擔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時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可直接從擔保方在抵押權人下屬之行、所開立之結算賬戶內扣收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欠款。
3、保證按“商品房預售契約”所列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并交付使用,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4、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合同項下貸款全部貸款本息及欠款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同各項條款得以順序履行,協助辦理該抵押物業登記備案等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利益。
6、在本合同執行期間,抵押人要求將所抵押之物業退還或調換并經擔保人同意后,擔保人必須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并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
三、當擔保人接到抵押權人以書面形式發出的履行擔保通知之日起15天之內(以抵押權人發出通知的郵戳為準)不予答復即視同認可抵押權人可直接從擔保人結算賬戶內扣收此筆擔保之有關款項,擔保人不得有異議。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抵押權人無條件同意將該房產之抵押權益轉給擔保人。
五、如擔保人合并或分立,擔保人在此聲明:原擔保責任無條件地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新設立的公司承擔及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
第十六條其他
一、本合同規定之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本合同規定之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之其他賠償辦法。
二、抵押權人、抵押人、擔保人與本合同有關之通知、要求,均應以書面形式表達為準。抵押權人向抵押人發出書面通知,抵押人之郵送地址按抵押人填寫的《個人按揭貸款申請表》中的郵送地址,如有變更須及時通知抵押權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傳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對方。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該房產發生繼承、遺贈等法律行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自接受該房產之日起計30天內,持有效證件與抵押權人或其代理人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有關該房產之變更手續及繼接抵押人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條款。
四、在辦理抵押務案、登記或注銷及出租、出售抵押物時,抵押權人有權指定代理人(包括律師)代為辦理上述各項事宜,抵押人不得提出異議,并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和費用。
五、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之一切權益和權力。
六、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索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如有置疑,需提供有關書面還款憑據,否則不得異議。
第十七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臺灣地區,或為該等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同內抵押權人之權利,以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必須承認本合同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同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為無效,并不影響其他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同適有當地房產管理部門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經公證處公證,并辦妥抵押人所購樓宇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后生效。
二、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商品房預售契約”及“借據”,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三、本合同用中文書寫、壹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權人執叁份,抵押人、擔保人、公證處各執壹份。
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大全(16篇)篇四
借款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借款種類為_________,借款用途為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實際放款日期與上述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條還款方式:
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年月日至年月日。
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放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的償還:利息按月結清,月初支付當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結清,同時甲方應當歸還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據。如推遲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滯納金。
第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甲方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布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三)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第七條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抵押條款。
第八條抵押物為,現抵押人同意以該資產的剩余價值作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
第九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及實現債權的其它所有費用,同時也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第十一條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第十二條抵押權人可以單方憑經過公證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記部門辦理二次抵押登記手續并領取《它項權利證書》。如登記部門一定要抵押人到場,則抵押人應當配合。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三條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借款人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抵押權人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
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后生效。
第十五條如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大全(16篇)篇五
借款人(全稱):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
1、借款種類:流動資金貸款。
2、借款用途:經營投產。
3、借款幣種及金額(大寫)人民幣:
4、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見下表: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
電話: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為月息__%,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第五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1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1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或由貸款方(銀行)開出匯票發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匯票),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戶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借款人:
借款方:
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大全(16篇)篇六
為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愿以“抵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就上記借款人與抵押權人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之《貸款合同》向抵押權人提供擔保,擔保借款人按期履行還貸義務。該貸款種類為__________,金額____萬元,用途為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貸款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并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四、雙方確認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物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為:__________萬元;抵押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
五、經雙方協商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抵押額為________萬元,抵押率為____%,抵押期限為____年,隨____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復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權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六、根據協商,雙方對抵押物采取下列方式進行處置: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使用:
2.下列抵押物及有關文件由抵押權人占有或保管:
產權證書: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件;
保險單: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張;
保險金額:____________萬元;
證明文件: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份。
七、抵押人對自己占有或保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和驗證。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轉借等形式處分自己所保管或使用的抵押物。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對所相關抵押物有保管不當或減損其價值的行為時,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或提供其他等價的財產充當抵押物。抵押人不予執行的,抵押權人可以停止向借款人發放新貸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貸款。
八、抵押權人所保管或使用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權人過錯造成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損壞、遺失的,由抵押權人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九、抵押權人占有或保管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憑證的,按照有關規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交納保管費______元,該保管費由抵押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日內向抵押權人一次付清。
十、本抵押所保證的《貸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間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采取________________方式處分抵押物。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含稅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權人占管抵押物的保管費用;
(三)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全部貸款本息;
(四)支付應由借款人支付貸款銀行的其他有關費用;
(五)清償上述款項后所余金額交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仍有權追索債務。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后,抵押權人應將自己占有或保管的抵押物及有關文件退還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應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于抵押期。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抵押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損失,財產保險賠償首先交由抵押權人處理。
(如抵押期間財產保險賠償處理方式和有價證券到期是否兌付等)
十五、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合同為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補充文件。一式____份,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執一份。
十七、本合同自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年。
抵押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權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
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大全(16篇)篇七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_________(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還款保證人:_________(甲方所在單位)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用于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_________(寫明售房單位全稱)。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規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于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_________(抵押物名稱)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后)。抵押物的現值為_________萬元,擔保_________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_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_________。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于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并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_________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后,應于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后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并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于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于影響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并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后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_________
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大全(16篇)篇八
合同編號:
貸款抵押人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個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
2.制造廠家:___。
3.型號:___。
4.件數:___。
5.單件:___。
6.置放地點: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
8.抵押期限: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的罰息。
第五條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章)乙方:___(章)。
代表人:___(簽字)代表人:___(簽字)。
地址:___地址:___。
銀行及帳號:___銀行及帳號:___。
訂立時間:__年__月__日。
訂立地點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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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大全(16篇)篇九
為保證年月日簽訂的(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為抵押物。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在實地考察并充分了解甲方的所有權狀況、使用和管理狀況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該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面積的土地使用權應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宜,達成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抵押的房地產位于_____________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為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晰。如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甲方應負責賠償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照主合同履行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使用。
1。抵押期間,甲方承擔抵押房產的維修保養義務,并負責保證抵押房產的完好,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和監督。
2。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害的,乙方有權要求該房地產恢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抵押房地產,在不能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出租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上述所有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發生分立、合并的,變更后由承擔抵押的房地產方承擔或單獨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時,乙方需要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以自行終止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或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本合同。如需變更或終止本合同,雙方應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在達成協議之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協商不成或者不能達成仲裁意向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被抵押房地產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補償費償還乙方本息,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債務人未償還債務本息,且未與乙方達成展期協議的,抵押房地產按法定程序處置,清償債務本息。處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償還債務本息后如有剩余,乙方應歸還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條例》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公證處公證、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后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公證處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一份。
第十七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大全(16篇)篇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以下簡稱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1、貸款總金額: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于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周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個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天通知乙方,并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后還款日為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
2、制造廠家:___。
3、型號:___。
4、件數:___。
5、單件:___。
6、置放地點: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
8、抵押期限:___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并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并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登記生效)。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蘇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年_月_日。
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大全(16篇)篇十一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愿將其在建工程作抵押物,以擔保債務按期清償,擔保的范圍為抵押貸款的`本息及罰息,經與抵押權人_________協商,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簽訂本抵押貸款合同。
一、抵押在建工程狀況:_________。
1.坐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胡同______號。開工許可證_____號。工程設計總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建筑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層數: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計劃批準文號:_________。工程總造價:_________元整。
4.已完成部分:層數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評估現值:_________元整。
5.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地區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使用性質:______________土地證號:______________。
8.土地評估現值:_________元整。
9.在建工程及土地總值:_________元整。
二、抵押人將上述在建工程全部/部分,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將在建工程有關要件:計劃批件、規劃許可證、用地許可證,開工許可證、_________交_________保管。
三、抵押權人同意在建工程評估現值_________%以內提供貸款。貸熬總額為:(幣種: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抵押貸款期限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抵押人保證將該款項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同意按本合同所定之貸款利率(年/月利率)______%支付利息。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計息辦法,自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后的規定計息。
五、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雙方商定,抵押在建工程的保險事宜按以下第_____款辦理。
1.由抵押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保險憑證交抵押權人保管。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當抵押工程因保險事由毀損滅失時,抵押權人為該保險賠償金及支配人。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貸款本息和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已投保的,填寫下列(1)(2)款)
(1)投保價值:_______元整。
(2)保險期限: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雙方再另行約定。
(1)依照法律追回欠款,在欠款尚未追回的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對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權提出訴訟保全。
(2)向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對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權進行拍賣,拍賣所得價款,按有關規定依次償還、若不足清償貸款本息及罰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若超出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所余部分返還給抵押人。
七、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保證該工程的安全、完整,正常施工。其貸款的使用應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八、抵押期內,未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工程轉讓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
九、抵押期內,抵押人必須交納有關部門對該工程所征收的任何稅費,并保障該工程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權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金額給付貸款的,抵押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實際損失。
十一、抵押人不依約履行本合同任何條款,或逾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有權采取以下處置方式:
十二、企業法人分立、合并或更名,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變更。
十三、抵押人還清貸款本息及罰息,并同時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關系即告終止。抵押權人應會同抵押人在十日內到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辦理合同注銷手續。
十四、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等,構成本合同的整體。完整的合同整體方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抵押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十五、本合同經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鑒證方可有效。
十六、特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大全(16篇)篇十二
甲方(出借人):___(身份證號碼:___聯系方式:___)。
乙方(借款人):___(身份證號碼:___聯系方式:___)。
丙方(保證人):___(身份證號碼:___聯系方式:___)。
甲乙丙三方就借款及保證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三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萬元()。
二、借款期限。
借款___個月,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借款利息。
本借款不收取利息。
四、還款方式。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一次性償還對甲方的借款。
五、保證條款。
(一)乙方用做抵押。乙方若借款期間出現意外或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清本金。
(三)丙方為本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其承擔保證責任后,可以向乙方進行追償,乙有義務對丙進行償還。
(四)此事件由本人認可,由證明人作證,與其他人員及家屬、親屬無關。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合同法相關關規定執行。
八、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丙方(保證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大全(16篇)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一、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貸款元,貸款期限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價款利率為月%,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貸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使用權人為:。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登記費用由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征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貸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貸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貸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10%的'違約金。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并賠償甲方主合同貸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主管部門備案份。
甲方: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合同簽訂地點:
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大全(16篇)篇十四
乙方與債務人______ (以下均稱債務人)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 日簽訂的編號為______ 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甲方經認真閱讀并表示充分理解,為確保該合同的履行,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做抵押。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抵押財產
1.1 甲方提供的抵押財產是: ,抵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財產清單”為準。
1.2 本合同所附抵押財產清單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1.3 本合同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所生孳息(包括質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和甲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以及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和物、混合物、加工物等。
1.4 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甲方對抵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和)經營管理、處分權。本合同簽訂之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不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經設定抵(質)押權或被采取強制措施等情形。
第二條 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范圍
2.1 甲方抵押擔保的主債權金額為: 人民幣______ (大寫______) ,抵押財產評估價值協商價值(擇其一)為人民幣 ______(大寫______) .但上述抵押財產評估價值協商價值(擇其一)并不作為抵押物處置時的價格依據和限制。
2.2 抵押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的費用(包括為收回貸款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鑒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財產保全、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三條 抵押人的權利和義務
3.1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運輸、鑒定、保險、登記、保管等事宜必須經乙方確認,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2 抵押期間,抵押財產由甲方占有的,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保持抵押財產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3.3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甲方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抵押權利憑證(例如房屋他項權證)應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同意隨時接受并有效配合乙方及其委派的機構和個人對抵押物進行的檢查。
3.4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如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甲方向乙方全額賠償。
3.5 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財產所得價款應優先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或轉為保證金擔保。
3.6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義務辦妥抵押財產清單中所列明的抵押財產的抵押登記手續。若因為甲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生效后十個工作日內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 (違約金數額或計算方式)的違約金,如乙方同意在登記手續辦理完成之前向債務人發放貸款的,甲方除需繼續支付違約金外,還視為甲方為主債權向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直至登記手續辦理完成。甲方應對乙方因此而蒙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抵押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4.1 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含提前到期)債務人未能全部或部分清償本合同約定擔保范圍內的主合同項下的全部被擔保債務或發生本合同項下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乙方有權以法律允許的方式處分抵押物,并對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4.2 乙方依法行使抵押權所得價款,有權根據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
(1)支付行使抵押權等擔保物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拍賣等全部費用;
(3)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主債權、違約金、賠償金等。
4.3 債務人的債務到期(含提前到期)無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乙方有權將該未履行部分債務轉入債務人的逾期貸款戶,并按照有關規定計收違約金,甲方仍繼續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險
此為選擇性條款,雙方選擇下列 ______項:(1)適用;(2)不適用。
甲方應于______ (期限)內辦理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足額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并在上述期限內將保險單證原件交由乙方保管。如主債權經債務人和甲乙雙方同意展期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甲方逾期辦理保險、上交保單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 ______(違約金金額或計算方式)違約金,且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處分抵押財產并實現抵押權。在乙方處分抵押財產并實現抵押權之前,因甲方未及時辦理保險、上交保單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獲得保險金并將其視為抵押財產的替代的,視為乙方對該部分差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六條 擔保風險
6.1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處分抵押財產并實現抵押權:
(1)債務人未能清償到期(含提前到期)債務或履約能力出現風險的;
(5)甲方違反本合同中關于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約定;
(6)抵押財產被采取查封、扣押或其他強制措施或依法被監管的;
6.2 若發生上述各項情況的,將被視為本擔保出現風險。
第七條
7.1抵押期間,抵押財產毀損、滅失、被征收或因非乙方原因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所取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應視作抵押財產的替代,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繼續作為主債權的擔保,也可以經債務人及甲、乙三方協商提前償還債務。
7.2 甲方的行為不得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該行為。若該行為已造成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則甲方應在十五天內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甲方不予恢復且未按要求提供擔保的,乙方可以折價、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價款優先提前清償債務或轉為保證金擔保。
7.3 如果由于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侵權行為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價值減少的,甲方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且甲方同意無條件提供其他抵押物作為借款擔保,若甲方未能及時提供其他抵押物作為借款擔保,則視為甲方已無條件同意為債務人所欠乙方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八條
8.1 若甲方非債務人,且債務人亦提供了其他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債務人向抵押權人提供物的擔保),則甲方的擔保責任和擔保范圍并不因此而減輕或縮小。乙方有權選擇合適自己的債權實現方式(包括放棄其他擔保權),甲方同意仍就全部債務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8.2 抵押期間,抵押人因對抵押財產更新改造或增加附著物等而新增價值,作為本抵押財產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第九條 合同變更
9.1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果乙方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條款(包括變更還款方式、授權劃款帳號、借款用途、還款計劃、起息日、結息日、債務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變更等),甲方同意仍由其對變更后的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的費用(包括公證、評估、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等全部費用)承擔抵押擔保責任,但債務人與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但乙方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和/或債務人與乙方協商一致同意根據借款合同約定將借款展期的除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擔保范圍內承擔責任。
9.2盡管有上述約定,本合同有效期內,因國家法律、法規及銀監會、人民銀行等債權人主管機構有關規定調整或變化且適用于主合同,包括利率調整等,導致主合同變更的,甲方仍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9.3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時,須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0.1凡當事人之間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其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0.2 在爭議解決期間,若該爭議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則該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 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11.1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章或加蓋公章后生效(甲方為自然人的,由甲方及共有權人簽章)
11.2 本合同需簽署五份或五份以上,每份均視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債務人各一份,乙方二份,登記機關一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2.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12.2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系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包括雙方往來文件、司法或仲裁文書)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有效送達。甲方承諾在通訊及聯系地址發生變更時,應當在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送達地址不準確或未及時提供變更后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及時送達的,甲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
12.3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制作或保留的債務人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系的確定證據。甲方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12.4 更多其他約定,具體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三條 聲明事項
13.1 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經營范圍、授權權限,并確認對債務人的資產、債務、經營、信用等情況、是否具備簽訂主合同的主體資格和權限已經充分了解。
13.2 甲方具備擔當抵押人的合法資格。
13.3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及主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后果已經全部知曉并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 ______乙方(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
(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_ 年 ______月______ 日
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大全(16篇)篇十五
甲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風險提示:
貸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貸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貸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茲因土地抵押貸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一、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貸款元。
風險提示:
貸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并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注小寫,并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貸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貸人,不用擔心貸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貸款期限年,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風險提示:
貸款時間是認定貸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貸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貸款人,為防止貸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價款利率為月______%,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貸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貸人可不予返還。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貸款的抵押。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使用權人為:
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登記費用由_____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征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貸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貸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
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貸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10%的違約金。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貸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貸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并賠償甲方主合同貸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而且復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貸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甲方(簽名蓋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名蓋章):
日期:年月日
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大全(16篇)篇十六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收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將其有權處分的財產抵押。經審查,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房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根據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物的財產為日產轎車。
第二條甲方抵押的房產定價為人民幣50萬元。
第三條抵押財產由甲方保管,乙方應允許甲方使用。抵押期間,甲方負責維修、保養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分立或合并,變更后的機構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被宣告解散和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五條如甲方未能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內償還貸款,乙方有權處分抵押財產。
第六條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貸款合同到期自動失效。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20____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