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為了管理和規范組織內部行為而制定的一系列規則和條例。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對組織的發展和運作有重要影響,希望每個員工都能認真遵守。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一
第一條為加強芒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大型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大型機械設備在施工中的安全生產,實施集團保障性住房建設“四保一控一樹”工作目標。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安全生產許可條例》和《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大型施工機械設備是對參與芒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設的大型機械設備,包括項目部自有設備和租用設備。主要范圍是:。
1.大型起重吊裝及制、運、架設備:汽車起重機、塔式起重機、軌道式起重機、龍門式起重機、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及其他起重機等。
第三條項目管理機構組織和設備管理單位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養修并重,服務生產”的方針,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機械安全保證體系并保證有效運轉。
第四條項目部成立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管理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安全總監為安全管理實施負責人,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為安全管理實施人。
第五條項目部應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本項目部的設備安全管理工作,各單位應根據施工工程量,配齊設備管理需要的人員。
第六條建立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管理保障體系,強化過程控制,實現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穩定的目標。即:杜絕因大型施工機械事故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七條建筑起重機械等大型設備的使用前,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強制性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機械,不得租賃、使用。
1.屬國家明令淘汰的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者制造廠家規定的使用年限的;。
3.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4.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
5.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
(二)基礎設計。
塔機、施工升降機、井架物料提升機基礎設計由出租單位(產權)單位提供圖紙,項目部技術負責人負責設計。為確保滿足基礎承載能力,保證基礎質量符合設計要求,任何人不得越權設計塔機基礎。不符合塔機基礎設計和審核程序的,一律不得進行基礎施工和設備安裝。
基礎驗收由項目部組織監理、安裝單位、出租單位共同驗收;并收存混凝土試壓報告等隱蔽驗收資料。
(三)安裝及驗收。
參建單位機械設備的租賃,必須上報指揮部審核。審核設備產權單位的資質實力,保證以后施工機械的順利安全使用。
設備進場之前必須與設備租賃單位建立《安全生產協議》、《安全生產責任狀》并要求設備必須建立各項《施工方案》。
建筑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和安裝單位應當在簽訂的建筑起重機械合同中明確設備品牌、設備型號,嚴禁安裝不符合合同簽訂的設備進場。
設備的進場必須嚴格進行進場驗收工作。按照設備的隨機資料,出廠日期、使用年限、腐蝕程度、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安裝。杜絕不合格和安全隱患較大的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設備的安裝單位必須具備有相關有效的安裝資質,人員持證上崗,崗前必須進行真實有效的《安全技術交底》。安裝過程要嚴格按照《安拆方案》和《使用說明書》進行,禁止無證上崗和違規作業。
使用單位在設備安裝過程中應派專職人員嚴格監控安裝程序。安裝單位應按照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安裝拆卸工作。
大型機械設備安裝完畢后,應有安裝單位組織使用單位、監理單位及芒市建工指揮部進行自檢,填寫自檢記錄,并出具安裝自檢合格證明,辦理安裝驗收手續。
設備使用前必須進行設備安裝驗收、設備試運轉、第三方檢測等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安裝調試、驗收不到位、不合格的,違規使用。
塔機自安裝使用15日之內應安裝塔機監控設備和風速儀,確保設備在使用中有效的實時安全的監控狀態。
租賃單位嚴格按照要求配置現場管理和操作人員(兩人開機一人指揮),人員必須服從施工現場管理,積極配合各級單位的安全檢查,禁止不服從管理的違規操作和違規指揮的現象。
第八條建筑起重機械等大型設備使用中,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使用單位應當自建筑起重機械安裝驗收合格之日30日內,將建筑起重機械安裝資料,特種作業人員名單等,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登記標牌置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二)設備在施工現場使用30個工作日內,必須把設備的《使用備案》審批合格后,上報指揮部和監理公司。
(四)各施工地塊《施工組織設計》當中設備計劃,必須報指揮部進行登記,以便于以后設備管理和塔機《防碰撞措施》的審核和指導。
(五)對于塔機較多和使用比較集中的施工地塊,必須建立專項的《防碰撞措施》,設置專業的塔機管理員,成立專業的管理班組,“統一管理、統一指揮”,禁止現場盲目操作和盲目指揮作業現象。
(一)機械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嚴格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保證操作人員具備本崗位必要的機械安全使用知識及操作技能,嚴格執行機械使用制度及有關機械安全生產制度和機電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各項目部、對機械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實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機械安全培訓計劃納入員工培訓計劃,并有組織實施。
(一)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是確保機械安全使用的法規性技術文件,也是調查分析設備事故的重要依據,在安全生產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各項目部設備管理部門應在機械啟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規程,指導操作人員的正確使用。
(一)違反本規定,在承建項目中使用(禁止使用的垂直運輸設備)的由公司材料動力部、安全生產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揮部,責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處項目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規定,建筑起重機械和垂直運輸設備未經材料動力部、安全生產部、監理單位、指揮部、出租單位及安裝單位共同驗收就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公司材料動力部、安全生產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揮部,責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處項目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三)違反本規定,兩幢建筑物共用一臺物料提升機并搭設共用通道的,由公司材料動力部、安全生產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揮部,責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處項目部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四)違反本規定,未按照規定協調組織制定防止多臺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未安裝有效的監控系統和操作人員配備不足的由公司材料動力部、安全生產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揮部,責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處項目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本管理規定從20xx年4月10日起施行。
20xx年4月10日。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二
規范起重吊裝作業及《起重吊裝安全作業證》的管理,防止起重吊裝作業事故的發生。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所有起重吊裝作業。
3、職責。
3.1車間負責本車間施工現場起重吊裝作業的安全管理。
3.2生產管理辦設備科負責本公司生產過程中起重吊裝作業施工管理及竣工驗收。
3.3安環科負責監督生產過程中施工起重吊裝作業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4、工作流程。
4.1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作業證。起重吊裝重量大于10噸的物體須辦理《起重吊裝安全作業證》。
4.2起重吊裝重量大于等于20噸的物體和土建工程主體結構。吊物雖不足20噸重,但形狀復雜、剛度小、長徑比大、精密貴重,施工條件特殊、環境惡劣危險大的作業情況下。經施工主管部門和生產管理辦審查,報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
4.3各種起重吊裝作業前,應預先在起重吊裝現場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非施工人員禁止入內。
4.4起重吊裝作業中,夜間應有足夠的照明,室外作業遇到大雪、暴雨、大霧及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
4.5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時必須遵守高處作業安全規程。
4.6起重吊裝作業前,應對起重起重吊裝設備、鋼絲繩、攬風繩、鏈條、吊鉤等各種機具進行檢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不準帶病使用。距離電氣線路要有一定距離。
4.7起重吊裝作業時,必須分工明確、堅守崗位,統一指揮。
4.8嚴禁利用管道、管架、電桿、設備、容器等做起重吊裝錨點和拴吊繩或纜風繩。未經建筑部門審查核算,不得將建筑物、構筑物做為錨點。
4.9起重吊裝作業前必須對各種起重起重吊裝機械的運行部位、安全裝置以及吊具、索具進行詳細的安全檢查,起重吊裝設備的安全裝置要靈敏可靠。
4.11任何人不得隨同起重吊裝重物或起重吊裝機械升降。在特殊情況下,必須隨之升降的,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經過現場指揮人員批準。
4.12起重吊裝作業現場如需動火,應遵守動火作業安全規程。起重吊裝作業現場的吊繩索、攬風繩、拖拉繩等要避免同帶點線路接觸,并保持安全距離。
4.13用定型起重起重吊裝機械(履帶吊車、輪胎吊車、橋式吊車等)進行起重吊裝作業時,除遵守本標準外,還應遵守該定性機械的操作規程。
4.14起重吊裝作業時,必須按規定負荷進行起重吊裝,吊具、索具經計算選擇使用,嚴禁超負荷運行。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起重吊裝能力時,應檢查制動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吊起。
4.15懸吊重物下方嚴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4.16在起重吊裝作業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起重吊裝(十不吊):。
4.16.1信號不明;。
4.16.2超負荷或物體重量不明;。
4.16.3斜拉重物;。
4.16.4光線不足、看不清重物;。
4.16.5重物下站人;。
4.16.6重物埋在地下;。
4.16.7重物緊固不牢,繩打結、繩不齊;。
4.16.8棱刃物體沒有襯墊措施;。
4.16.9重物越人頭;。
4.16.10安全裝置失靈。
4.17必須按《起重吊裝安全作業證》上填報的內容進行作業,嚴禁涂改、轉借、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部位。
4.18對起重吊裝作業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4.19車間負責辦理《起重吊裝安全作業證》。批準后經作業人員確認無誤后方可作業。
5、相關文件。
6、相關記錄。
《起重吊裝安全作業證》。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三
(八)對停用和封存備用的起重機要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一)起重機發生事故時,必須按照國家《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二)起重機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必須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發生特別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還應直接報告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同時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相關物件及重要痕跡等物證,并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
(三)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
2、事故發生地點;
3、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4、事故設備名稱;
5、事故類別;
6、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四)移動式起重機異地發生事故后,業主或聘用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并同時報告設備使用注冊登記的質量監督部門。
(五)事故報告應在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報告方式除電話報告外,還應以傳真方式報告。
黃埔區特種設備事故報告電話:。
起重機必須經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注冊登記,領取合格證,方可投入使用;其操作工必須經培訓,考取質量監督部門頒發的相應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一)葫蘆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不得超載進行吊裝和側向外吊作業;
2、不得將吊載在其他作業者頭上通過;
3、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車使用;
4、不得在正常作業中經常使緩沖器與上描器沖撞;
5、不得在吊載作業中進行檢修,維護和調整制動器;
6、不得在吊載有劇烈振動時進行起吊、橫行與運行作業;
7、不得在吊載重量不清的情況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業;
8、不得隨意拆卸葫蘆式起重機上任何安全裝置;
11、不得在工作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與被吊物的情況下作業;
12、注意吊鉤是否在吊載的正上方;
13、在狹窄的場所、吊載易傾倒的情況下,不宜盲目操作;
14、注意作業中應隨時注意觀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5、確認電開關按鈕標記后再進行操作;
16、確認吊具與吊裝鋼絲繩處于正常狀況,沒有掛扯其它物體時,再按動電開關按鈕;
17、發現起重機故障時,先切斷總電源,再檢查;
18、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載荷時,應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地進行起升吊運;
19、重物下降至地面300毫米處時,應停車觀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2、翻轉吊載時,操作者必須站在翻轉方向的反側,確認翻轉方向無人時,再進行操作;
23、為減小吊載的擺動與沖擊,可以采取反向動作控制;
24、操作工下班時,應對起重機進行檢查,將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檢查情況記錄在運行檢查記錄表和交接班記錄簿,并交給接班人。
(二)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在下列情況下,司機應發出警告信號:
(l)起重機起動后即將開動前;
(2)靠近同層其它起重機時;
(3)在起吊下降吊物時;
(4)吊物在吊運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員時;
(5)起重機在吊運通道上方吊物運行時;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四
第一條設備是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操作使用不當,致使設備出現故障,從而破壞了生產的正常進行,而且要投入不該發生的維修費用,直接影響到經濟效益;因此必須高度重視和加強設備管理工作,杜絕野蠻違章操作設備的不良行為。保證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第二條根據國務院和上級有關部門規定,對設備的使用應實行定人定機,以及持證上崗操作制。
第三條為使設備能夠得到合理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上崗。
第四條設備的完好主要靠勤維護保養,正確操作,合理使用來實現,操作工要增強責任感,保護設備就象保護眼睛一樣,愛惜和保養好自己所使用的設備。
第五條各級領導要提高管理意識,克服和改變只重視生產的完成,忽視設備及維修保養,甚至拆散設備的不良傾向,正確處理好設備與生產之間的相互關系。
第六條各項目負責人工作。
1、認真貫徹執行管理制度,掌握本單位設備的技術狀況,杜絕拆設備,野蠻、違章操作的現象發生。
2、加強對操作工的思想教育,合理操作使用,維護保養好設備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3、提高設備管理意識,嚴格按章指揮,制止野蠻違章、操作,對野蠻、違章操作實行者進行批評教育屢教不改者應嚴肅處理。
4、對設備的使用實行定人定機制,并保證相對的穩定性,嚴禁指教未經技術培訓者上崗操作。
5、加強對操作工日常點檢,潤滑,維護保養等工作的檢查和督促,確保設備的合理使用。
6、設備出現故障本區無法修復的,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盡快修復,嚴禁設備帶病運行,防止設備故障的擴大和設備事故的發生。
7、認真貫徹執行設備的交接班,潤滑保養,運行記錄等有關規章和制度,并經常檢查督促操作工的執行情況。
8、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作為操作工的技術培訓工作。提高人員素質,確保設備的合理操作和正確使用。
第七條操作工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本企業,本單位有關設備操作使用管理的規章和制度。
2、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3、加強對設備的日設備的日常點檢,潤滑,維護保養,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自己處理不了的要及時匯報,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4、增強責任感。學好技術提高自身素質做一個'三好,'四會'的合格操作工,用好,維護保養好自己所操作的設備。
5、嚴禁野蠻,違章操作,要愛惜設備,做到勤檢查,勤保養攪拌機,砂漿機等設備每次用完后應將其清洗干凈,經常保持設備的`整齊、清潔。
第八條設備的使用。
1、新職工在獨立使用設備前,必須了解設備的結構性能,安全操作。維護要求等方面的技術知識和實際操作基本功的培訓。
2、操作工人應具備'三好'(管好、用好、維護好)和'三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一切故障)的素質,并經過考試合格方可獨立使用設備。
3、設備的使用應實行定人定機制,認真填寫運行紀錄,多人操作使用的設備嚴格執行交接班填現寫運行紀錄,多人操作使用的調備要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由負責人負責該臺設備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九條設備維護保養。
1、經常保持設備整潔,并按定加(換)油;。
2、攪拌機,砂漿機等設備每次用完后,必須將機內外清洗干凈,傳。
動部位涂油防腐和潤滑;。
3、加強日點檢,運行中的設備操作工要隨時觀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止故障的擴大。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五
公司的施工機械,車輛和維修,加工設備是公司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完成各項施工生產任務的主要手段,因此,設備管理是企業管理工作不可忽視的重要環節,其設備素質和操作技術水平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一條為了加強設備管理,更好地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施工企業機械設備管理規定,促進設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系列化,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設備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對施工機械設備實行“綜合管理”,做到合理裝備,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科學檢修,適時更新,不斷改善和提高本企業技術裝備素質,充分發揮設備效能,確保發揮設備效能,確保各項施工生產任務的完成。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的“機械設備”,系指公司的起重機械設備、施工機具。
第四條設備配置根據施工需要實行大型集中,大中型專業固定的管理原則,做到有利于管理,有利于施工生產的機械化作業,有利于充分發揮設備效能,有利于調動各級設備管理人員的積極性。
第五條各公司應根據本單位設備配備情況和承擔工程任務特點建立健全設備管理機構。并配備足夠的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
一、各級都要有一名領導主管設備管理工作,做到:定期聽取工作匯報,貫徹國家施工企業機械設備管理規定,對設備發展規劃、更新、改造、機械、人員設置等重大問題做出決策,滿足施工需要,促進企業向施工機械專業化方向發展。
二、公司設備管理部門的職責:
1、貫徹國家施工企業機械設備管理規定,并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
2、監督設備安全生產,合理使用,并參與設備事故的分析和處理工作,參與重要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3、對下屬公司的設備從購置使用到報廢處理的全過程實施管理、監督。
4、負責對下屬企業設備報廢,處理審批工作。
5、對專用設備的管理和使用進行技術指導和設備維修管理進行業務指導。
三、各分公司設備管理使用單位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規章、制度、規則,并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管理細則,隨時檢查落實情況。
2、參與本企業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平衡調配設備;負責大型設備的安裝、使用、維修及拆卸;監督、檢查設備的安全生產,合理安排設備使用和維修、保養工作;負責設備事故分析、處理工作。
3、負責編制設備年、季、月維修計劃,檢查設備月保養、維修計劃落實情況,對主要大型設備實行跟蹤管理。
4、對施工現場安裝的設備,進行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5、負責安裝后自驗合格的設備進行上報,申請有關部門驗收,發證。
6、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和臺帳,掌握設備分布情況,并定期進行清查,做好設備各種原始資料的統計和積累,準確,及時地填報各種統計報表。
7、負責設備的更新、改造、報廢、處理工作,辦理資產變更手續。
8、抓好“三定”(定人、定機、定崗)制度落實工作。
9、參與機械操作的技術培訓,辦理設備操作人員操作證的申領工作,機務人員持證上崗。
四、“機務人員”是基層設備管理工作人員,其素質情況直接影響設備基層管理工作。機務人員要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其職責:
1、執行上級下發的各種管理制度,完成施工現場生產任務和設備管理、維修、使用、保養任務。
2、制定設備的月、季保養、維修計劃,并抓好落實。
3、負責設備“三定制度‘”交接班制度“的落實工作。
4、填寫好當日設備使用、維修、交接班記錄。
5、建立設備履歷卡、臺帳。
6、采取措施,降低設備使用費用。
7、負責設備各種原始資料積累及設備建檔工作。
8、負責設備的安全使用,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堅持持證上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參與設備事故的分析、處理工作。
9、對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總結設備管理,使用經驗。
一、設備購置必須與本單位的生產發展需要相適應,量力而行。
二、購置的.設備,要對設備的技術性能,規格型號等進行認真選擇、論證,做到品種適用,性能可靠,便于維修保養,符合環保要求,嚴禁購置非定型產品。
三、新設備到貨后,要進行清點、驗收、試運轉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與供貨單位聯系處理,避免造成經濟損失。
凡新購,自制設備,單機價值在20xx元以上,耐用期超過兩年者,都要組成固定資產進行統一管理。
一、凡屬固定資產設備,按規定統一編制管理號碼。
二、設備報廢,該設備管理號自行消除,嚴禁繼續使用,以免混淆。
三、設備管理號碼采用阿拉伯數字組成,按公司下發資料要求編號。
四、各類設備采用掛牌、編號使用。設備的掛牌、編號要與設備管理資料牌、號相符合。
第九條設備帳、卡的建立。各公司的設備要采取分類、分臺、分型號建立設備帳、卡(設備檔案),內容:購置可行性報告、購置批件、驗收記錄(裝箱單、技術資料、說明書、合格證、圖紙等)、試運轉記錄、設備檢驗報告、設備履歷簿)。
第十條設備報廢。
一、設備凡具備下列之一者,均可申請報廢。
1、設備主要結構、部件已嚴重損壞,雖經修理其能力仍然達不到技術要求和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
2、維修費用過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災害或事故,設備受到嚴重損壞已無法修復的。
4、技術性能落后,耗能高,沒有改造價值的。
5、非標準專用設備及國家列為淘汰機型或超過使用年限無配件來源的。
二、設備報廢程序。
1、對需報廢的設備,設備管理部門和設備使用單位,組成“三結合”(主管領導、技術干部、技術人員),技術鑒定小組進行全面的技術鑒定。
2、根據“三結合”技術鑒定小組對設備鑒定情況,報設備管理部門,設備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對需報廢的設備進行核查,經核查、勘測,鑒定無誤后,正式下文批復報廢。
三、設備報廢后的管理工作。
1、凡經批準報廢的設備,不再補提折舊,同時核減資產。
2、設備報廢后,不準繼續使用,嚴禁整機出售給其他單位。
3、對報廢設備的零、部件拆卸,需經設備管理部門同意,辦理有關手續,其余部分一律出售給廢品收購單位。
第十一條由于生產任務不足等原因而停用的設備,要聯系出租,對外出租確有困難者應及時入庫存保管,并做好以下工作:
1、停機庫要設在安全、干燥通風、易排水的位置,設備要擺放整齊,做到上有蓋、下有墊,隨機工具要妥善保管,防止丟失。
2、停機庫、場要備有足夠的防火器材,周圍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設備入庫、場前,要進行清洗、涂油、刷漆、放水,做好防腐處理。
4、精密部件,電器儀表,必須放到室內保管。
5、內燃設備應定期運轉檢查,防止生銹。
6、特殊設備,應嚴格按照說明書進行辦理。
第十二條設備使用原則。
1、設備使用貫徹“管用結合,機人固定”的原則,按設備性能合理安排,正確使用,充分發揮設備效能。
2、對設備的使用,應加強計劃性,做到保證重點,兼顧一般,忙而不亂、疏而不漏、合理調配、統籌安排的原則。
3、做到設備工作能力與生產任務和施工條件相適應,達到既節約動力又不超負荷作業。
第十三條設備的使用要求。
一、設備應有專人負責管理、使用,凡執行操作證的設備必須是固定人員執行定機、定人、定崗位責任的“三定”制度。
二、設備操作手,要熟悉本機情況,做到“四懂三會”,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保養、會檢查排除故障。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持證上崗。
三、設備的燃、潤油應符合該機的使用要求,并根據季節變化及時更換。為了減少有形磨損應根據設備的磨損特點,建立科學的潤滑管理制度,并付諸實施。
四、在實施設備使用計劃時,應充分考慮到保養、修理方面因素。
第十四條技術培訓。
一、設備管理部門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各類機務人員的業務技術培訓,培訓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從事設備操作。
二、機務人員應刻苦學習鉆研技術,達到一專多能、精益求精,提高業務技術素質。
三、設備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一般不得少于三個月。
第十五條設備檢查。
一、為保證設備的正常使用、安全運行、解決設備管理工作中的問題,實行設備檢查、巡檢制度。
二、各施工現場項目部每月對管轄內的設備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公司實行季度檢查和日常抽查。
三、檢查的內容:機容、機況、操作、附件配備、工具、各種資料、保養、修理、安全、日常使用、保養、維修記錄等。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采取措施限期改正;每次檢查要有記錄,有重大問題要逐級上報。
四、對重點設備實行重點檢查。
五、對塔吊、龍門吊實行重點管理,定期檢查制度。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
一、各公司、項目部要加強設備的安全生產意識教育,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點,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活動,經常組織機務人員學習設備操作規程,提高安全操作技術。
二、各公司、項目部設備管理人員要增強責任心,深入施工現場檢查安全設施及安全規程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堅持持證上崗,無操作證者嚴禁上機,身體素質差,視力達不到0。8以上不得從事設備操作。
四、不屬本人負責的設備(持有操作證)未經領導同意,不得上機操作,負責司機不得將設備私自委托他人為值班或操作。
五、設備現場和臨時停放場所,應設有防火、防雨、防盜設施,并有專人負責看管。
六、設備安裝,嚴格遵守安裝程序,安裝場地應堅實、平整,確保設備及人身安全。
七、設備安裝完畢,應進行安全檢查及性能試驗,經試運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塔吊、龍門吊應報上級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發給準用證后投入使用。
八、設備運輸時要綁扎牢固,重心穩妥,制動可靠,拆裝作業要有專人指揮,嚴禁在高壓線下拆裝。
第十七條設備事故分類、處理。
一、事故分類。
1、一般事故: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100—5000元,或因損壞造成停工八天以上者。
2、大事故: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5001—20000元或因損壞造成停工十五天以上者。
3、重大事故: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20001元以上或因損壞造成停工二十五天以上。
4、非責任事故:是事前不可預料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壞行為。
二、事故處理與分工。
1、一般事故由設備使用單位(公司、項目部)處理,并填寫事故報告,報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2、大事故由“設備管理部門”組織處理,并報上級主管部門。
3、重大事故發生后,必須按事故報告處理程序規定的時間內,進行逐級上報,并保護好現場,協助調查處理事故。
三、事故處理原則。
1、事故發生后,應首先搶救受傷人員,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利于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2、各類事故發生后,都應進行認真調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隱瞞不報,弄虛作假,要嚴格執行“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安全生產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制度從二00六年十月五日起實施。
二00六年九月二十日。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六
為加強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公司設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機械、動力等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
3管理職責。
技術生產部負責整個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定,組織和實施公司的設備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開展設備操作者的理論和技能培訓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產意識;定期開展設備的安全生產檢查。負責設備安全生產的調查和處理;協助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做好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基礎管理。
4.1.1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才能操作相應設備,專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經管理處設備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應設備。
4.1.2特種車輛的操作人員、電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有關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才能上崗。
4.1.3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相應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4.1.4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遵守本單位有關設備管理的辦法、制度和規定。
4.1.5技術生產部要經常利用各種會議、書刊、標語等形式宣傳黨和國家關于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以及機械設備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標準。
4.1.6技術生產部每月定期組織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并做好記錄,督促操作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制度,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活動。
4.2責任事故范圍。
4.2.1責任機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機械非正常損壞或損失,造成機械技術性能下降,使用壽命縮短均屬責任事故。
a)不按規定加注(更換)潤滑油、冷卻液,造成設備損壞的。
b)因能檢查到的部位(螺絲、螺母、銷釘、鍵及連接桿)松動、脫落而造成設備損壞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絲、雜物)等物件遺落在設備內而影響設備正常運轉,造成設備損壞的。
d)設備運轉超過核定速度或核定載荷,造成設備損壞的。
e)違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違章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f)非本設備定崗人員操作設備,造成損壞的。
g)設備在運轉中發現異常現象而不停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或操作人員擅自離開崗位,不能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造成設備損壞的。
h)設備管理員及維修人員在設備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設備操作人員接到通知后不及時排除造成設備損壞的。
i)指揮人員或主管領導強迫工人違反機械性能或操作規程進行危險作業,使機械在惡劣環境中工作造成設備損壞的。
j)設備自然事故隱瞞或拖延不報者,經檢查發現后按責任事故處理。
4.2.2非責任事故,凡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設計、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無法預防和補救所造成的事故,屬非責任事故。
4.3責任事故分類。
4.3.1根據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機械事故分為:
a)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5000元(含)以內;
b)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5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交通事故分為:
a)輕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輕傷1~2人,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傷1~2人,或輕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3萬元;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6萬元以上。
4.4事故的調查。
4.4.1發生設備機械事故,操作員應立即停機,保護現場并報告設備管理人員及單位領導,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及時到現場。如涉及人身傷亡或事故損失有可能擴大的情況,應首先組織搶救。
4.4.2凡發生事故應在8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發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
4.4.3事故發生后,設備管理人員要及時召集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和周密調查,聽取當事人和旁證人的申述,詳細記錄事故發生的有關情況及造成后果,作為分析事故的依據。
4.4.4發生機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設備部應會同有關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事故調查與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對于發生的責任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分析清楚不放過;事故當事者和干部、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認真進行分析和處理。
4.5.2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視并及時進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進行得越早,原始數據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據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數據。
b)如需拆卸發生事故的機械部件時,要避免使零件在產生新的損傷或變形等情況發生。
c)分析事故時,除注意發生事故部位外,還要詳細了解周圍環境,多訪問有關人員,以便得出真實情況。
d)分析事故應以損壞的實物和現場實際情況為主要依據,進行科學的檢查、化驗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數據仔細分析判斷,不得盲目推測,主觀臆斷。
e)事故發生往往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分析時必須從多方面進行,確有科學依據時才能做出結論,避免由于結論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發生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發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在10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管理部門。
g)凡隱瞞事故不報或拖延上報時間,破壞現場阻礙調查和處理,一經發現,從重處罰,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七
1、參加施工的有關人員必須接受入場前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
2、進入現場的施工龍門吊機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并佩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特種作業人員不得操作。
4、開工前負責人應組織施工,技術安全人員對現場情況進行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開工。
5、施工作業前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記錄。
6、現場施工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正確使用工器具,服從安全人員的管理。
7、高處作業時施工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的固定位置應安全可靠,并盡量高掛低用。
8、爬梯、平臺、通道等必須牢固可靠,臨空面、懸空作業必須掛好安全網。
9、施工設備、工器具等應經常檢查、維護和保養。
10、起重、運輸設備操作人員作業前應對設備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11、轉運及起重作業前應對起重或捆綁用具及設施進行檢查,正確選擇和使用,并嚴格執行“十不吊”規定,確保其安全性符合要求。
12、大件吊裝必須嚴格執行吊裝方案,統一指揮,協同配合。
13、構件對接時禁止用手探孔找正。
14、電氣系統通電調試時,必須有兩人同時作業,其中一人監護。
15、起重作業應設專人指揮并佩帶袖標,并且指揮明確,信號清楚統一,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服從管理,統一行動。
16、安裝部位應設置安全作業警戒線,并派設安全警戒人員,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17、施工現場應懸掛必要的安全標識牌。
18、安全人員應堅持現場巡視,發現違規必須及時制止和處理。
19、安裝作業中,遇有六級以上大風和雷、雨、雪、大霧時應停止作業。
1、技術交底。
2、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進行技術交底,使參與安裝項目有關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了解本起重設備的特點、結構、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工期進度計劃要求,并對起吊手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和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數,防止因施工人員不熟悉施工工藝而造成各類傷害。
3、在安裝過程中可以組織多次技術活動,但無論何種形式的技術交底都必須做好“施工技術交底記錄”并在生產過程中檢查落實,避免施工人員技術上工藝上的失誤造成人為傷害。
4、工程技術人員應制定出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施工中督促落實,確保措施到位。
5、工程技術人員應當履行本崗位安全職責,深入現場檢查,對直接威脅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及時組織處理,避免惡性事故的發生。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八
一、嚴格執行塔式起重機的.登記備案制度。施工單位已擁有的或新購置的塔式起重機等垂直運輸設備應盡早報請安全監督部門進行登記備案。嚴禁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合格證、粗制濫造、質量低劣的塔式起重機進入施工現場安裝使用,未經登記備案的塔式起重機不得在施工現場使用。
機械論文:《建設機械技術與管理》,《建設機械技術與管理》(月刊)創刊于1988年,由建設部長沙建設機械研究院主辦。是我國工程建設機械行業的綜合性技術刊物和建設部優秀期刊。作為工程建設機械行業的綜合性技術刊物,雜志向讀者提供了大量的建設機械技術發展動態,著力介紹了國內外工程建設機械的新技術、新產品,促進了制造商與使用者之間的溝通,是我國工程建設機械行業一本重要的科技期刊。
二、嚴格履行塔式起重機的年度技術檢測、檢驗制度。塔式起重機等垂直運輸設備每個年度及每次新安裝后必須進行檢測檢驗,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不合格的塔式起重機,必須停機整改,重新檢測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禁止塔機帶故障、帶隱患運轉。對工作八年以上、大修理出廠、鋼結構損壞修復后的塔式起重機,必須經有關部門技術鑒定合格后方才準予使用。
三、塔式起重機的裝拆作業必須由具有資質的隊伍進行,必須有相對固定的管理機構和拆裝作業人員,從事拆裝作業和設備操作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操作證和安全上崗證,禁止無拆裝備案的隊伍和無證人員從事塔式起重機的拆裝和設備操作。安裝作業時應先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統一指揮。協同作業,禁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冒險蠻干。
四、塔式起重機安裝(包括頂升加節)、拆卸前均應根據塔式起重機自身特點、現場作業條件制訂科學、詳細、可行的施工方案,內容包括:編制依據、人員配備、起重機械及索具配備、基礎及附墻設計(有平面圖和立面圖)、地錨和預埋件設置、安裝步驟、頂升加節程序、安全防護措施等,必要時增加頂升過程中的起重臂和平?臂保持平衡的具體要求,禁止回轉作業的可靠措施。施工方案經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嚴格執行實施。
五、塔式起重機安裝后必須經現場調試、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塔式起重機驗收由施工單位設備部門、安全部門、裝拆隊伍、工程項目共同執行,嚴格按照驗收單內容逐項檢查驗收簽證。同時要進行技術檢查、空載試驗、載荷試驗,保證塔機的安全使用。每次的附墻、頂升加節后也必須進行嚴格驗收,保證附墻連接的可靠和塔身垂直度的要求。
六、建立完善的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維修保養制度、運轉維修的登記統計制度、設備報廢制度。對投入施工作業的塔機,要嚴格進行塔式起重機的班前檢查、安全運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維修保養、安全專項檢查等,做好塔式起重機安裝前的檢修工作,特別時對鋼結構、起升、變幅、回轉三大機構及液壓頂升系統、力矩、重量限制器、鋼絲繩、滑輪、吊索等關鍵、要害部位重點檢查,保證塔式起重機性能良好,不帶故障、不留安全隱患進行施工作業。
七、落實以機長負責制為中心的“定人、定機、定崗”的崗位責任制,相關崗位人員的姓名要在塔機標牌上注明。司機、指揮均應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操作證和安全上崗證,以保證塔機運轉時信號準確、指揮到位。嚴格執行塔式起重機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十不吊”原則,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八、塔式起重機基礎及附墻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及安裝方案的要求進行制做。塔式起重機基礎應滿足塔機本身的地基承載力和抗傾翻力矩的要求,并設可靠的排水措施。塔式起重機超過一定高度后必須安裝附墻裝置,裝置做到牢固可靠、安裝準確,并滿足塔身垂直度的要求。如由于工程特殊、場地限制等原因,基礎面積或厚度不能滿足要求時,應有加強技術措施,如增設樁基礎或與建筑物大面積承臺連通的做法等,并有基礎的地基承載力和抗傾翻力矩的驗算;安裝附墻裝置時,附墻角度不應過小或過大,桿件超過規定長度時,應有附墻的設計計算書。
九、塔式起重機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以及超高、變幅、回轉、行走限位器是塔式起重機安全使用的最關鍵的裝置,各限制器和限位器必須齊全且靈敏可靠。塔式起重機驗收時必須嚴格根據塔式起重機使用說明書對以上安全裝置逐一進行調試合格,要求有具體量化驗收內容。如力矩限制器標明幅度(m)和吊重量(t);重量限制器標明重、中、輕檔各限制重量(t);超高限位器的限位距離(m)等,一經驗收,任何個人不得隨意改動,如需要改動時,仍必須按照驗收程序進行,且還必須保證在塔式起重機的技術性能范圍之內。有的單位驗收時往往只調試力矩限制器,甚至任何限制器限位器都不做,在驗收結果上也只籠統填寫“靈敏可靠”或“合格”等,這都是不符合要求的,必要時驗收過程中要拍照留檔。
十、塔式起重機吊鉤保險裝置、吊鉤滑輪防脫繩裝置、卷揚機滾保險裝置、上人爬梯及護圈等必須齊全且符合要求。吊鉤保險裝置不可缺少,如損壞必須購買原廠產品,不得用其他配件或自制零件代替。上人爬梯及護圈必須完好、牢固、嚴密,對發生少圈、變形、銹蝕、開焊、固定不牢靠的應堅決予以整改修復。
施工現場或相鄰工地有兩臺或兩臺以上的塔式起重機作業,且塔式起重機作業半徑有重疊現象時,必須有可靠的防碰撞安全技術措施。
(1)行走式塔式起重機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間的距離不小于5m;固定式塔機,低位塔臂端部與高位塔身不小于2m,高位塔吊鉤與低位塔垂直距離不小于2m。防止相鄰塔機的起重臂、平衡臂與塔身、塔帽、拉桿的干涉和碰撞。
(2)采取組織措施,規定塔式起重機的回轉和行走路線,對塔機指揮和司機嚴格交底,并由專門人員監督執行,嚴禁相鄰塔式起重機在同一施工區域相向運轉及交叉作業,防止起升鋼絲繩的相互纏繞。
(3)利用技術手段,縮短臂桿,升高(下降)塔身,設置行走、回轉、超高限位等,保證防碰撞安全。
十一、施工現場塔機的技術資料和安全資料必須齊全。
(1)塔式起重機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設備檔案、運轉及維修保養記錄、操作交接班記錄、安裝拆除方案、驗收證書、檢測檢驗報告。
(2)拆裝隊伍資質證書、設備安拆人員、指揮人員、操作人員及其他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和安全上崗證。
(3)塔式起重機處懸掛限載標志牌、安全警示牌、操作規程牌、驗收合格牌、定人定機牌。
只有建筑行業各參見單位的廣大職工根據國家有關規程和技術標準,嚴格執行塔式起重機的安裝驗收管理,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嚴格把關、規范管理并形成管理制度,才能杜絕塔式起重機事故的發生,將建設行業的安全生產水平提高到一個新臺階。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九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機械設備管理,發揮其在施工生產中的作用,做好保質、保量、節能增效的工作。根據本公司的相關精神,結合我公司各項目的目前施工現狀,明確設備租賃各環節責任人的職責、權利和義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管理機構:公司物資設材部為機械設備租賃主控部門,對公司租賃的機械設備進行管理、使用和調配,并要求具備詳細的管理臺賬。
第三條:機械設備租用目的.:根據各個項目施工生產任務內容、地域、時效等的不同要求之處,在必須優先使用公司自有機械設備的準則下,可以租用公司之外機械設備,從而滿足施工生產任務。
第四條:機械設備需求計劃:根據施工生產任務安排,由項目負責人編制《機械設備需求計劃》,明確機械設備名稱、數量、規格、各類技術指標、進場時間及使用周期。項目經理簽字審核后,報送物資設材部。
第五條:機械設備租賃供應商必須具備;
1、個人機械設備租賃供應商必須具備:機動車輛需提供車輛所有人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車輛保險單、銘牌照片和車輛照片。特種設備需提供設備所有人身份證、設備合格證,設備銘牌和設備照片。
2、公司機械設備租賃供應商必須具備:工商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合格證、車輛保險單、銘牌照片和設備照片。(特種設備不需要提供行駛證、駕駛證和車輛保險單)。
3、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持有該種機械設備相符的特種設備操作證。
4、要滿足機械設備施工生產正常使用,以及維修、保養及提供必要檢測設備。
5、機械設備供應商結算時必須開具增值稅發票。
1、公司物資設材部負責設備租賃管理、合同管理和設備臺賬。
2、各項目部負責人要對機械設備進行管理,每月要由項目負責人進項專項檢查,對機械設備安全性能和機械性能進行系統檢查,留具檢查記錄,并要求在期限內整改完成。
3、機械管理人員要做好機械設備的進場驗收工作,做好機械設備動態管理臺賬,如實詳盡記錄機械設備的每日運行時間、工作內容和地點、運行狀況、維修保養記錄、燃油使用記錄及操作人員情況。
4、機械設備租用結算:機械管理人員要做好機械設備結算工作,每月25號為結算日。分別根據合同約定,計工作量或工作時進行結算,填具機械設備結算單,經辦人、項目負責人、供應商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報送到物資設材部簽字審核。
5、機械設備租用終止:按照機械設備租賃合同約定,在租賃期已滿時,為該機械設備終止。
如因項目施工生產任務需要繼續租用該機械設備,則由項目經理提出延租機械設備申請,申請中必須標注新的租賃期限報公司設材部備案。
1、機械設備出租目的:是為了盤活公司固定資產,提高機械設備利用率,增加公司機械設備經營收入,從而使公司機械設備的固定資產保值、增值。
機械設備出租必須在機械設備空置期內,以不影響公司正常調配使用為準則。
2、機械設備出租準則:公司出租的機械設備,必須由公司指定特種機械設備人員操作,堅決不允許其他人員操作。
3、租用機械設備方:應具有一定單位或個人:具備租用機械設備安全使用管理能力;具備費用支付能力;具備機械設備損壞賠償能力。
公司機械設材部每月必須排專人去機械設備使用處,檢查機械設備的完好情況。
公司委派該機械設備的特種設備操作員,負責出租機械設備日常運營管理。
做好機械設備動態臺賬、運行狀況、維修保養記錄、燃油使用記錄及操作人員情況。
在出租機械設備退場時,公司設材部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退場機械設備驗收,驗收合格方可出場。如機械設備有損壞情況,應按照合同或實際情況與承租方協商維修。維修完成,再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機械設備出場。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
1、大型設備在進場前,應由項目經理部技術負責人、機械設備管理人員、項目經理對其進行檢查,檢驗合格后方可入場,設備必須為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年檢的,證照齊全方可使用。
2、大型設備的安裝、驗收及拆卸要求。
2.1大型設備的安裝。
2.1.1大型設備安裝時,要選擇經市建委認證的安裝隊伍,備案安裝單位的營業執照和相應資質,并簽訂安裝合同。有安裝隊伍編寫安裝拆卸方案,并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安裝單位應配備有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執行。安裝合格后由安裝單位填寫檢查驗收表格,由安裝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租賃單位簽字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如需要可請國家有關部門參與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2拆卸要求。
2.2.1在拆除設備時,要對操作工人進行交底、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遇六級大風或大雨、雪、大霧時應停止作業。
2.2.2大型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勞動局或相關部門的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項目經理部對其操作證復印件存檔。
3、機械設備日常使用、保養、檢修。
3.1操作人員必須執行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參見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項目部經理的安全員應向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2大型設備的司機應按照規定認真填寫記錄每班作業前試驗情況、各安全裝置、電氣電路檢查情況、設備作業情況等。發現設備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報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進行,同時將具體情況填寫記錄存檔。
3.3大型設備有操作人員負責日常的保養,保持機械設備整齊、清潔、潤滑和安全經濟運行,大型設備零件松動、運轉有異響、振動及有漏油、漏水、漏氣現象,要及時維修。由安全員、機械操作工、電工負責,安全員負責填寫保養記錄。
3.4機械設備的大修和中修必須到經國家認證與相應資質的修理廠進行檢修,項目部經理要和其簽訂合同,保證修理質量。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一
1、設備的保養、修理,實行專業修理與操作人員日常維修相結合的原則,堅持日常保養維修,推行“十字作業法”做到定期保養及時修理。
2、設備的日常保養由操作人員進行、小修由操作人員和機修工人共同完成。
3、設備大中修由機修廠完成,修理計劃由基層和機械設備科共同編制,公司下達生產計劃執行。
4、設備的'修理應本著質量第一的原則,各道工序應有專職檢驗員檢驗,總體驗收必須有主修技術人員會同送修單位代表經試車合格后,共同簽署意見方能出廠,中大型設備機械設備科參加試車驗收。
5、凡由機修廠承擔修理的設備實行“三包”(包修、包費用、包保用期),經大中修出廠的設備應有六個月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內損壞或出現嚴重故障時按如下辦法辦法。
(1)修方責任造成,由機修廠無償限期修復。
(2)由于操作不慎,保養不好,而造成的損壞送修單位負責。
(3)設備修理出廠后,修理單位填寫設備修理記錄表,交送修單位或機械設備科存檔。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二
1為有效地做好特種設備事故的處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2.1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2.2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2.3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3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5屬于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后,由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6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處理。
7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還應執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8對造成員工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的責任人和部門,按責任的大小,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廣州市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處理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理。由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部門實施。
9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特種設備事故檔案資料,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存。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三
1、為了切實加強機械設備的管理,杜絕事故的發生,工地上設置一個機械管理機構并由一位工作能力強責任心強,有一定業務水平的同志主持工作。
2、各種機電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操作,定機定人。
3、各種機電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五個不準,即:a、未戴安全帽和非操作人員不準開機或上機亂摸亂動;b工作期間不準打鬧嬉戲吃東西看書報,不擅自離崗;c不準超負荷突然增速和急速沖擊作業;d不準帶病作業和在運轉中維修保養;e不準任意拆卸固定和屬于機器上的零件,變更機械性能和結構。
4、機械設備安裝基礎牢固,周圍平整,接零接地無積水,鋼絲繩不拖地,攪拌機卷揚機砂漿機有操作柵不擋視線。
5、電氣線路架設整齊,架空高度符合規定,電線不陳舊破爛引下線安全可靠,不與金屬物綁在一起,線路檢修安裝由專職電工負責,保險絲符合要求,配電箱距地面1.5左右,做到一機一閘、一保險、二級保護。
6、機械傳動部位要有保險裝置,機械的電力部位要有防雨措施。
8、地錨埋設牢固,達到規定深度,纜風繩角度組數符合要求,不牽在其他物體上。
9、嚴禁一切違章作業,吊籃上下嚴禁乘人,不符和規定的井架嚴禁使用,其重臂下料斗下嚴禁站人,鋼筋繩毛刺超過規范嚴禁使用,木工機械嚴防傷手,料到盡頭不得用手推按,不準上鋸刨的木料不得上鋸刨。
10、加強機械設備技術檔案的保管工作,做到機械設備有運轉、維修保養記錄,說明書合格證齊全。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四
為加強供水管理、保證飲水安全、預防疾病、保障用水衛生,特對二次供水設備的清潔、消毒、維護、保養等管理制作如下標準。
一、露天水箱入孔均應加蓋鎖好,室內水箱房應加鎖,鑰匙統一保管。
二、水箱清洗人員均須有有效的“健康證”方能進入水箱操作。
三、水箱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清洗后取水樣檢查色度、濁度、有無異味、沉淀、測試其ph值,并做好清洗記錄;如不合格應重新按標準清洗。
四、每年三季度清洗水池后,送地下室水池水樣交防疫部門檢驗并取得合格證書。
五、清洗工作程序。
1、所有清洗物品及人員裝備均須事先消毒。
2、清除水池(箱)內淤泥、雜物和銹塊等。
3、清淤后投藥消毒30分鐘。
4、放水沖洗2~3遍以清除異味。
5、重新灌水并恢復正常供水。
六、使用中如發現水質異常現象,應馬上組織人員查找原因并進行清潔處理。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五
為滿足施工生產需要,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及工期,規范設備使用管理,提高設備利用率,減低機械使用成本,制定本制度。
1、作業隊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編寫詳細的設備進場計劃,在要求設備進場前15天上報指揮部審批,設備進場計劃包括設備名稱、用途、規格型號、數量、進場日期、使用期等。
2、設備進場計劃的落實由指揮部組織完成,作業隊積極配合。指揮部負責對進場設備進行驗收檢查、設備租賃合同的簽定及設備進場的組織。
3、指揮部負責對構成固定資產的設備購置計劃進行審核、上報;負責新設備的開箱驗收;負責督促產品供應方完成設備采購合同的各項承諾。
1、各作業隊要本著經濟、合理、安全的原則,做好設備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提供設備停放、用水、用電、維修、清洗等所必須的硬件設施,建立健全設備臺帳和技術檔案,制定設備保養、檢查制度,制定機械操作安全規程和相應的獎懲辦法。
2、機械設備的使用遵循“定機定人,專人專管”的原則。按技術規程進行保養維修。做到班前班后例行保養,定期進行一、二級保養;做到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反腐好,工作達到規定要求。
1、凡屬超限運輸的大型機具設備的運輸、安裝,事前必須制定可行的施工及響應的防護措施,報指揮部審核;嚴禁私自更改設備的的機械構造,嚴禁機械帶病作業,并加強對壓力容器、用電、供油等設備的管理,做到有專人負責,并設立明顯的安全標志。
2、加強對設備操作者的業務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嚴禁無證操作機械,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
3、對發生的人身傷害及機破事故要及時上報,由指揮部參與對機械事故的分析,督促落實整改并負責上報,對事故責任者按規定進行處罰。
4、加強對機械配件及運行材料的管理,做到防火、防盜、防凍。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六
為了正確合理使用機械設備,防止設備事故的發生,更好的完成企業施工任務,特制定本制度。
(1)務必嚴格按照廠家說明書規定的要求和操作規程使用機械。
(2)配備熟練的操作人員,操作人員務必身體健康,經過專門訓練,方可上崗操作。
(3)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械、起吊指揮、掛鉤作業人員、電梯駕駛等)務必按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的要求培訓和考試,取得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并按歸家規定的要求和期限進行審證。
(4)實習操作人員務必有實習證,在師傅的指揮下,才能操作機械設備。
(5)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設備。
(6)新購或改裝的大型施工設備應有公司設備科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作,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都務必做標志、掛牌。
(7)經過打修理的設備,就應由有關部門驗收發給使用證后方可使用。
(8)機械使用務必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崗位職責制。
(9)有單獨機械操作者,改人員為機械使用負責人。
(10)多班作業或多人操作的機械(如塔吊、升降機),應任命一名為機長,其余為組員。
(11)班組共同使用的機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員的機械設備,應將這類設備編為一組,任命一名為機組長,對機組內所有設備負責。
(12)機長及機組長是機組的領導者和組織者,負責本機組設備的所有活動。
(13)在交班時,機組負責人應及時、認真的填寫機械設備運行記錄。
(14)所有施工現場的機管員、機修員和操作人員務必嚴格執行機械設備的保養規程,應按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進行操作,務必嚴格執行定期保養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機械務必嚴格執行“十不吊”的規定,遇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大風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惡劣天氣,應停止使用。
(16)機械設備轉運過程中,必須要進行中修、保養,更換已壞損的部件,緊固螺釘,加潤滑油,脫漆嚴重的要重新油漆。
(1)一般機械的走合工作,由使用單位派修理工配合主管司機進行,特種和大型機械,由公司業務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2)機械(車輛)的走合期務必按說明書進行,要逐步加載,平穩操作,避免突然加速或加載。
(3)走合期內出現問題或異常現象時應及時停機,待找出原因,處理后方可繼續進行。
(4)重點設備的走合期,務必在供方和公司有關部門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
(1)所有多班作業設備的操作人員務必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資料。
1)本班完成任務狀況,生產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項。
2)本班機械運轉狀況,、燃油、潤滑油的消耗和準備狀況。
3)本班保養狀況、存在問題及注意事項。
(3)由交班人負責填寫本班報表及交接班記錄,接班人核實后交班人方可下班。
(4)嚴禁交班人故意隱瞞機械故障或存在問題。
(5)如因交接不清,設備在交班后發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6)設備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交接班狀況,查看交接班記錄。
(1)凡需持證操作的設備務必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三定”制度。
(2)中型機械一班制時,采用一人一機此人稱機長或操作負責人。
(3)大型多班多人作業的機械,由機長主管,其余為操作保管人。
(4)中小型機械采用一人多機,要掛牌以示管理范圍,無法固定人員的多用途及附屬性機械應由班組長或指定具體負責人員進行管理。
(5)為保證機長和操作人員的相對穩定,以及機械設備的合理使用和保養,要做到:。
1)一般機械的主管司機(負責人)由項目經理部任命。
2)重點設備的司機長由由使用單位提出人選,報公司審批后正式任命,并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
3)機長(負責人)一經任命不能輕易調動,如需調動須經原審批單位批準。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七
為確保各項目在施工過程中所用的大型施工設備完好及機械設備在使用過程中處于安全運轉、環境影響達標。具體如下:。
1、項目部需要大型施工設備時務必先申報公司設備科,由設備科統一安排調度。
2、在公司設備不夠或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時,由設備科向外單位租賃。
3、在征得公司同意后,項目部可提出推薦單位,在確保設備完好及安全、環境影響達標的前提下,由公司設備科出面簽訂合同。
4、向外單位租賃的設備,歸入公司設備管理范圍。
為了正確合理使用機械設備,防止設備事故的發生,更好地完成企業施工任務,特制定本使用規定。
1、務必嚴格按照廠家說明書規定的要求和操作規程使用機械。
2、配備熟練的操作人員,操作人員務必身體健康,經過專門訓練,方可上崗操作。
3、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械、起吊指揮、掛鉤作業人員、電梯駕駛等)務必按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的要求培訓和考試,取得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并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和期限進行審證。
4、實習操作人員,務必持有實習證,在師傅的指揮下,才能操作機械設備。
5、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設備。
6、新購或改裝的大型施工設備應由公司設備科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都務必標識、掛牌。
7、經過大修理的設備,就應由有關部門驗收發給使用證后方可使用。
8、機械使用務必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崗位職責制。
9、有單獨機械操作者,該人員為機械使用負責人。
10、多班作業或多人操作的機械(如塔吊、升降機),應任命一人為機長,其余為組員。
11、班組共同使用的機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員的機械設備,應將這類設備編為一組,任命一人為機組長,對機組內所有設備負責。
12、機長及機組長是機組的領導者和組織者,負責本機組設備的所有活動。
13、在交班時,機組負責人應及時、認真地填寫機械設備運行記錄。
14、所有施工現場的機管員、機修員和操作人員務必嚴格執行機械設備的保養規程,應按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進行操作,務必嚴格執行定期保養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機械務必嚴格執行“十不吊”的規定,遇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大風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惡劣天氣,應停止使用。
16、機械設備轉場過程中,必須要進行中修、保養、更換已損壞的部件、緊固螺釘、加潤滑油,脫漆嚴重的要重新油漆。
(三)機械設備安裝后啟用驗收檢測規定。
1、設備啟用驗收前,項目部務必依照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制定的方案實施,核對基礎處理,安裝要求,施工位置及安全、環境影響達標等方面工作。
2、設備啟用驗收范圍劃分:。
(1)大型設備:40kn.m以上塔吊(包括40kn.m)、人貨電梯、輸送泵等。
(2)中型設備:各種混凝土攪拌機、井架等。
3、參加大型設備啟用驗收,由公司設備科會同項目部技術員、機管員、安全員、設備安裝人員及操作工參加,依照公司大型設備驗收用表實施,做好詳細記錄。
4、中小型設備驗收,由項目部組織相關技術人員、機管員、安全員設備安裝人員及操作工參加,依照設備啟用驗收表實施,做好記錄,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由省、市府文件規定須經省、市檢測站驗收的設備,必須要申報,安排時間驗收,驗收后將驗收文件存檔。
6、設備啟用驗收項目資料:。
(1)檢查起重限位、變幅限位、轎箱限位、沖頂限位。
(2)檢查機械各傳動部分是否正常,各螺釘緊固是否松動。
(3)檢查各制動器,制動效果是否可靠,制動片磨損是否超標,保證制動器有效工作。
(4)檢查鋼絲繩的規格及磨損和斷絲狀況,以及鋼絲繩端頭緊固狀況。
(5)檢查各傳動機構、機械運動處、減速箱、蝸輪箱等工作是否正常,杜絕隱患存在。
(6)檢查各變速機構、齒輪嚙合部位、液力偶合器、鋼絲繩、滑輪以及黃油嘴處是否加足各種潤滑油。
(7)檢查塔吊路軌型號、軌距、拉桿、四組軌牌及路軌端頭硬靠山是否齊全可靠完好。
(8)檢查吊具、索具等是否齊全貼合標準,安全可靠。
(9)檢查塔吊、人貨電梯、井架等避雷針、接地裝置是否裝好有效。
(10)檢查各種設備電器,包括外接電器裝置,電器部分驗收均按行業用電規范及當地的標準,嚴格執行。
(11)小型設備固定使用設備安裝牢固穩定,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并搭設工棚保護設備。
7、大型設備的基礎施工由項目部指定專人負責,與設備科聯系確定合理位置,按隨機基礎圖要求、說明書,或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要求組織施工并驗收,合格后方可安裝。項目工程師要詳細做好技術資料記錄,并歸檔成冊備查。特殊項目大型設備基礎施工方案,由總工程師組織技術科、設備科及項目部研究確定。
8、機械設備使用,務必認真執行有關操作規程和保養規定。未透過驗收的設備任何人不得違章開動設備,在驗收過程中弄虛作假,務必追究職責,嚴肅處理。
9、塔吊、升降機、附著式腳手架在公司與產權方共同驗收合格后,應委托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使用。
為使機械設備處于良好的安全狀態,確保機械設備對環境影響達標,處長使用壽命,應對機械設備實行單級或多級的定期保養:定期保養時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具體規定如下:。
1、設備的定期保養周期,作業項目、技術規范,務必遵循設備各總成和零部件的磨損規律,結合使用的條件,參照說明書的要求執行。
2、定期保養一般分為例行保養和分級保養:分級保養分二級保養,以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為主要資料。
3、例行保養是由機操工或設備使用人員在上、下班或交接班時間進行,重點是清潔、潤滑、檢查、并作好記錄。
4、一級保養由機操工或機組人員執行,主要以潤滑、緊固為中心,透過檢查、緊固外部緊固件,并按潤滑圖表加注潤滑脂,加添潤滑油,或更換濾芯等。
5、二級保養由機管員協同機操工、機修工等人員執行,主要以緊固、調整為中心,除執行一級保養作業項目外,還應檢查電氣設備、操作系統、傳動、制動、變速和行走機構的工作裝置,以及緊固所有的緊固件。
6、各級保養均應保證其系統性和完整性,務必按照規定或說明書規定的要求如期執行,不應有所偏廢。
7、各項目部機管員應每月督促操作工進行一次等級保養,并保存相應記錄,整理匯總后備查。
(1)小修:小修是維護性修理,主要是解決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和局部損傷,維護設備的正常運行,應盡可能按功能結合保養進行并做好記錄。
(2)項目修理:以狀態檢查為基礎,對設備磨損接近修理極限前的總成,有計劃地進行預防性、恢復性的修理,延長大修的周期。
(3)中修:大型設備在每次轉場前務必進行檢查與修理,更換已磨損的零部件,對有異議的總成部件進行解體檢查,整理電器控制部分,更換已損的線路。
(4)大修:大多數的總成部分即將到達極限磨損的程度,務必送生產廠家修理或委托有資格修理的單位進行修理。
9、透過定期保養,減少施工機械在施工過程的噪聲、振動、強光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在保養過程中產生的廢油、廢棄物作業人員及時清理回收,確保其對環境影響達標。
為了確保現場機械設備在施工中正常運轉,搞好機械設備的平時維修、保養和合理使用,提高機械設備完好、使用率,杜絕重大機械事故,避免一般機械事故,延長機械使用壽命,做到安全生產,禮貌施工,特作下列檢查規定:。
1、設備檢查方法:。
項目部機管員每月定期對本項目部的機械設備進行一次檢查,并將檢查資料整理歸檔后備查。
2、設備檢查資料:。
(1)各類機械設備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限位開關是否可靠有效,設備接地線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2)塔吊軌道接地線、路軌頂端止檔裝置是否齊全可靠。
(3)軌道鋪設平整,拉桿、壓板是否貼合要求。
(4)設備鋼絲繩、吊索具是否貼合安全要求。
(5)各類設備制動裝置性能是否靈敏可靠。
(6)固定使用設備的布局搭設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7)人貨電梯限速器,附墻裝置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8)井架、人貨電梯進出口處、防護棚、門搭設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9)機械設備重要部位螺釘緊固,各類減速箱和滑輪等需要潤滑部位的潤滑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10)現場設備用電裝置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11)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3、對查處的問題有關項目部應立即改正,并做好相應記錄,整改狀況及時反饋給公司設備科。
為了不斷的提高企業施工生產潛力和改革裝備結構,加速施工機械化的實現,企業要根據裝備規劃,結合施工生產需要,有計劃地逐步增加,補充和更新機械設備,特作下列采購規定:。
1、設備采購范圍劃分。
(1)大型設備:40kn.m以上塔吊(包括40kn.m)、人貨電梯、輸送泵等。
(2)中小型設備:各種混凝土攪拌機、井架、卷揚機、焊機、切斷機、彎曲機、電焊機、木工機械等。
2、大型設備采購由公司設備科根據生產需要制定采購計劃采購,在購置訂貨時務必嚴格按照材料管理制度執行。
(1)編制采購計劃、填寫:材料采購(要料)計劃表。
(2)選取合格的供方,對供方進行評價,填寫:物資供方評定表。
(3)按《經濟合同法》簽訂訂貨合同。
(4)對采購的設備進行驗收,填寫:材料進場驗收記錄。
(5)對采購的設備在使用過程中進行評價,填寫:1)物資供方業績評定表;2)合格物資供方名錄。
4、大型設備如項目部需要采購,務必將采購計劃表報送公司設備科,經公司設備科審核并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采購,采購程序仍按材料管理制度中有關規定嚴格執行。
為了加強對分承包單位機械設備的管理,防止設備事故的發生,特定此管理辦法:。
1、分包方使用的機械,務必在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備機械納入公司項目部管理范圍。現場使用的機械務必標識、掛牌。
2、分包方借用的機械,工具務必貼合安全使用要求,做好維護、保養工作,確保安全使用。自備的起重機械、人貨電梯安裝務必由市級認可的“起重機械安裝單位”安裝,投入使用前務必有市級頒發的“安裝驗收合格證”。
3、分包方自備的機械操作人員,特種工種等務必持有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市建委指定的培訓單位培訓、考核合格證,做到持證上崗。
4、項目部機管員對分包方施工設備負責監督與管理。
為確保大型施工設備進出場時設備安全及人身安全,保證工作順利進行,特作如下規定:。
1、嚴格按照工程專業分包管理制度中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拆裝隊伍進行評估,選取有資質的合格的拆裝隊伍(工程專業分包商評定表)。
2、拆裝前,拆裝單位務必把施工方案、資質證書、安全協議、人員名單等上報公司的設備科,項目部務必做好基礎工程驗收并歸檔備查。
3、辦理拆裝方案手續(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
4、拆裝方案由設備科會同技術、安全科、總工室會審簽署后方可進行拆裝。
5、安裝完畢后,須經公司設備科、市檢測中心檢驗后方可投入使用。
6、塔吊、人貨電梯的升級及附墻的安裝拆卸務必由資質隊伍進行,并做好相應記錄。
7、項目部不得自己組織隊伍及未經公司審批私自拆裝。
(九)主要設備完好標準。
混凝土攪拌機完好標準。
1、攪拌機技術性能良好,工作潛力到達設計要求,能滿足生產工藝要求,整機運轉過程中各部傳動系統平穩,零部件齊全無異常。
2、傳動零件潤滑正常,皮帶傳動良好。
3、水泵、水管、水箱、計量標尺刻度等給水系統正常,計算正確,跳動桿使用正常。
4、料斗鋼絲繩、繩卡貼合規定要求,上料斗掛鉤保險完整有效,跳動桿使用正常。
5、各部緊固件牢靠緊固。
6、齒輪箱、齒圈嚙合正常,無其他異常,齒輪箱潤滑油質量和數量貼合要求。
7、上料斗、出料口操作輕巧,離合器間隙貼合規定要求。
8、電線、電器箱、操作開關無漏電現象,操作方便,整機具有良好的接地性能。
混凝土泵完好標準。
1、泵送設備的各部螺栓緊固,管道接頭應緊固密封、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2、各部位操縱機關、調整手柄、手輪、控制桿螺栓均在正確位置。
3、液壓系統正常無泄漏。
4、停車制動和鎖緊制動應完好,水管結扎牢靠,料斗無雜物,各潤滑點潤滑正常。
5、電纜絕緣良好。
運輸車輛完好標準。
1、車容整潔,裝備安全,保證車輛的完好性。
2、燃油、潤滑油、冷卻液及各種溶液均應注滿,并做到四不漏(油、水、氣、電)。
3、汽車各總成、組合件、零件和設備,連接牢固可靠,作用正常。
4、發動機運轉良好,無異響,到達額定功率,保證汽車的牽引性能有最佳的動力效果,發動機啟動容易,怠速轉動平穩、加速均勻。
5、燃油系統工作正常,耗油量不超過額定值;潤滑系統油壓貼合原車規定,消耗正常;冷卻系統能持續發動機的正常工作溫度。
6、離合器分離徹底,不打滑,不振抖;變速器換檔輕便自如,不跳檔,不亂檔,無異響;傳動軸無彎曲,工作時無振擺,無松曠,后橋工作時無異響,但是熱。
7、汽車鋼板彈簧,無斷裂或錯開現象;輪胎氣壓貼合規定。
8、前輪定位貼合規定,轉向輕便靈活,無曠隙;方向盤自由轉動量不超過規定。
9、制動系統工作可靠,制動距離與踏板自由行程貼合規定,不跑偏,不發咬。手制動作用可靠。
塔式起重機完好標準。
1、塔式起重機技術性能良好,工作潛力到達設計要求,能滿足施工現場需要,運轉過程中各傳動系統平穩,零部件齊全,無其他異響。
2、塔式起重機行走、起吊、變幅、回轉、升降駕駛室電動機轉動正常,鋼絲繩斷絲磨損不超過有關規定。制動器剎車片間隙適當,剎車片磨損不超過原厚度50%,減速正常,潤滑油質量和數量貼合規定要求,聯軸節轉動正常,皮圈完好,固定螺釘緊固牢靠。
3、行走、變幅、起吊、升降駕駛室噸米限位動作靈敏可靠,限位位置正確,吊鉤保險、卷揚機繩筒保險、升降駕駛、彈閘保險靈敏可靠。
4、機械各傳動部位磨損不超過規定,整機損耗磨損程度不超過技術規定,主桿、腹桿頭焊縫無開裂。
5、主要計量儀板面的刻度清楚,讀數正確。
6、各部動作的齒輪箱、蝸輪箱、液力偶合器沒有漏油現象,電纜、電器箱、電器線路漏電現象,接觸器釋放正常。
7、軌道路基、縱橫貼合要求,路軌阻擋器、行走限位碰擊裝置適當,固定牢靠,接地樁、接地線連接貼合要求,夾軌器夾固良好,無變形彎曲現象。
8、駕駛室內窗開啟自如,無破損,并能避雨防潮,玻璃窗清晣,視線良好。
9、各部傳動滑輪組完整,轉動靈活,無歪斜和卡阻現象。
10、塔吊附墻桿安裝合理貼合有關規定。
卷揚機完好標準。
1、電動機工作正常。
2、減速器傳動正常,無異響。
3、聯軸節及螺絲皮圈不得有明顯松動,磨損。
4、制動器靈敏可靠。
5、電器部分無漏電,絕緣良好。
6、防護裝置(包括繩筒保險)齊全、有效。
7、鋼絲繩斷絲不超過標準。
8、卷揚機制動靈敏,剎車片間隙在0.61~1mm之內。
9、剎車片磨損不超過原厚度的50%。
強制式混凝土攪拌機完好標準。
1、機械性能良好,零部件齊全,整機運轉過程中各部傳動系統平穩,無異響。
2、攪拌機無漏漿現象,拌筒內無結石,拌葉、拌臂不變形。
3、攪拌臂和拌葉的連接牢靠,無松動現象,拌葉和襯板的間隙均控制在3~6mm。
4、減速箱、水泵、水箱等給水系統正常,計量正確,無漏水現象。
5、料斗運行軌道平直,料斗限位靈敏可靠,料斗門開啟自如,保險完好齊全,提斗鋼絲繩斷絲、銹蝕不超標,卷揚機電動機無異響,制動性能良好。
6、卸料機構操作簡單,出料快,卸料門與拌筒的密封良好,無泄漏現象。
7、電器系統操作方便,接地良好,操作開關無漏電現象,電器箱門鎖齊全。
8、整機外觀清潔、整齊,潤滑良好,支撐架無變形現象。
灰漿機完好標準。
1、傳動機構。
(1)減速器工作正常,無異響,三角皮帶盤無缺邊,三角皮帶無破損、脫層;。
(2)聯軸節傳動無沖擊、滑移;。
(3)攪拌軸端無嚴重漏漿;。
(4)拌葉無明顯變形、卡阻、不得有碰擊異響。
2、電器部分。
(1)電動機工作正常,電線無老化,接地良好,不漏電;。
(2)電動機風葉及防護罩齊全、有效。
3、機身部分。
(1)主要部位無明顯脫焊;。
(2)機體不得有明顯變形、開裂、腐蝕;。
(3)主要零部件不得缺損、松動。
建筑施工電梯完好標準。
1、傳動機構。
(1)電動機及減速器傳動正常,無異響和振動;。
(2)制動靈敏,剎車片間隙在0.61~1mm之內;。
(3)剎車片磨損房地產e網不超過原厚度50%;。
(4)安全限速制動器務必完好,無點擊聲響;。
(5)齒輪齒條嚙合正常;。
(6)鋼絲繩不得有扭曲,斷絲在規定以內。
2、結構部分。
(1)標準節整體無脫焊和變形斷裂;。
(2)各部連接螺栓無松動,梯籠和立柱之間的滾壓輪轉動良好;。
(3)門電連鎖良好,內外安全門操作自如;。
(4)梯籠運行范圍內無障礙物;。
(5)滑輪轉動正常無異響;。
(6)扶壁撐、穩固撐、導軌等安裝貼合有關規定。
3、電器部分。
(1)各操縱開關和電氣儀表靈敏有效;。
(2)電纜線完整無損,各傳動線無外裸;。
(3)各限位完好,通訊裝置靈敏可靠;。
(4)無漏電現象,接地裝置良好,貼合規定要求;。
(5)沖頂限位碰擊裝置固定合理,不松動。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八
(一)、使用前的檢查:。
1、金屬結構有無開焊的明顯變形;。
2、架體各結點連接螺栓是否緊固;。
3、附墻件、纜風繩、地錨位置和安裝情況;。
4、架體的安裝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6、卷揚機的位置是否合理牢固;。
7、電氣設備和操作系統的安全性;。
8、信號及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鋼絲繩及繩卡、滑輪組的固接情況;鋼絲繩的磨損情況;。
10、提升機與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防護情況;。
(二)、定期檢查。
定期組織檢查一次,由公司設備科、安全科和項目經理及有關人員參加,檢查內容包括:。
1、金屬結構有無開焊、銹蝕、永久變形;。
2、扣件、螺栓連接的緊固情況;。
3、提升機構磨損情況及鋼絲繩的完好性;。
4、安全防護裝置有無缺少或失靈;。
5、纜風繩、地錨、附墻架等有無松動;。
6、電氣設備的接地或接零情況;。
7、斷繩保護裝置的靈敏度試驗。
(三)、日常檢查。
日常檢查由項目安全員在班前進行,在確認提升機正常時,方可投入作業。檢查內容包括:。
1、地錨與纜風繩的連接有無松動;。
4、安全停靠裝置和斷繩保護裝置的可靠性;。
5、吊籃運行通道內有無障礙物。
(四)、使用提升機應符合下列規定:。
1、物料在吊籃內應均勻分布,不得超出吊籃。當長料在吊籃中立放時,應采取防滾落措施;散料應裝箱或裝籠。嚴禁超載使用。
2、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乘吊籃上下;。
4、使用中要經常檢查鋼絲繩和滑輪工作情況。如發現磨損嚴重,必須按規定及時更換;。
5、裝設搖臂把桿的提升機,作業時,吊籃與搖臂把桿不得同時使用;。
6、作業后,將吊籃降至地面,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鎖好箱門。
提升機應經常進行維修保養,并符合下列規定;。
1、按使用說明書的規定,對提升機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3、提升機處于工作時,不得進行保養、維修,排除故障應在停機后進行;。
4、更換零部件時,零部件必須與原部件的材質性能相同,并應符合設計與制造標準。
5、維修主要結構所有焊條及焊縫質量,均應符合原設計要求;。
6、維修和保養提升機架體頂部時,應搭設上人平臺,并應符合高處作業要求。
1、大型設備必須取得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技術參數等資料,裝拆應由專業資質的單位和從業人員完成,裝拆前必須編制專項方案,裝拆工作應有技術人員、安全員在場監督。大型設備安裝完成必須經有關部門檢測合格。安裝后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機械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實行專人管理,不得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靈的機械設備。
3、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裝置,保證設備安全裝置齊全有效,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4、機械設備應定期進行保養維修,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有關部門應停止其使用。嚴禁對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
5、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學員必須在師傅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6、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不得外露。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7、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8、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命令。由于發令人強制違章作業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令人的責任,導致事故發生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9、進行日作業兩班及以上的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員要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10、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1、現場施工負責人應為機械作業提供道路、水電、臨時機棚或停機場地等必須的條件,并消除對機械作業有妨礙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間作業必須設置有充足的照明。
12、在有礙機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場所作業時,機械設備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備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
13、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或遇到惡劣氣候,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停止機械運行施工。
14、當機械設備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侯處理,企業領導對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15、執行大型設備定期檢測、維修、保養制度。
起重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九
1、設備的保養、修理,實行專業修理與操作人員日常維修相結合的原則,堅持日常保養維修,推行“十字作業法”做到定期保養及時修理。
2、設備的日常保養由操作人員進行、小修由操作人員和機修工人共同完成。
3、設備大中修由機修廠完成,修理計劃由基層和機械設備科共同編制,公司下達生產計劃執行。
4、設備的'修理應本著質量第一的原則,各道工序應有專職檢驗員檢驗,總體驗收必須有主修技術人員會同送修單位代表經試車合格后,共同簽署意見方能出廠,中大型設備機械設備科參加試車驗收。
5、凡由機修廠承擔修理的設備實行“三包”(包修、包費用、包保用期),經大中修出廠的設備應有六個月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內損壞或出現嚴重故障時按如下辦法辦法。
(1)修方責任造成,由機修廠無償限期修復。
(2)由于操作不慎,保養不好,而造成的損壞送修單位負責。
(3)設備修理出廠后,修理單位填寫設備修理記錄表,交送修單位或機械設備科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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