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遵守是每個人應盡的義務,也是展示自身素質和能力的重要標志。接下來是一些由專業管理者撰寫的規章制度樣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啟發。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一
第一條為加強全市機關單位考勤工作管理,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其他相關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市黨政機關單位(含參公管理單位)。
第三條機關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班時間為國家統一規定的時間。星期六、星期日為休息日。國家法定節假日按有關規定執行,放假需調整工作時間的,按、市政府辦公室通知執行。
第四條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并采用指紋機進行打卡。領導干部要帶頭打卡,所有工作人員上下班均需由本人打卡。加班考勤也以打卡記錄為準。
第五條各地、各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監督考勤工作,定期張榜公布。集中辦公的機關單位,由、市政府安排有關單位抽調專人負責。
第六條工作人員每天須先到本單位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工作辦事。外出前,須向本科(股、室)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單位時間。無故沒有上下班打卡記錄的,每次記曠工半天。因公出差、開會、搶險救災及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單位打卡的,需向所在科(股、室)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報告,由考勤監督員登記。
第七條超過上班時間10分鐘報到打卡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早退處理,提前30分鐘下班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八條工作人員有事要請假。請假人請假時需書面向準假人申明理由、時間,待批準后方可離崗。事假1天由分管領導審批,超過1天以上的由主要領導審批。無故不打卡、不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病假應當提前由本人或家屬向分管領導請假,過后補交請假條,連續超過3天(含3天)須出具醫院的診斷書。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必須提前向準假領導申請續假,超假或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處理。
第九條工作人員上班時間因私外出,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考勤結果作為年度考核、評優評先、獎勵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對違反考勤工作紀律者,作如下處理:
(一)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或曠工達一天者,進行批評教育;遲到、早退累計達10次以上,或曠工達兩天以上,責令作出書面檢討。
(二)一年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30次,或事假累計20天以上30天以內的,或累計曠工達10天以上15天以內,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遲到、早退累計超過60次,或事假累計超過30天的,或累計曠工達15天以上30天以內的,年度考核不能評為稱職。
(三)全年事假累計20天以上30天以內的,扣發年終獎金30%。超過30天的,扣發全部年終獎金。全年病假累計超過40天扣發年終獎30%,超過60天以上(含60天)扣發全部年終獎,并按有關規定扣發相應工資。全年曠工累計達10天以上15天以內的`扣發年終獎30%,達15天以上30天以內扣發全部年終獎。
(四)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第十一條工作人員的年休假、探親假、婚假、產假(看護假)、病假、喪假,按國家、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每年出滿勤的人員,各地、各單位可結合實際,一次性給予不高于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獎勵。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各單位結合實際執行,由紀檢監察、組織、人社部門監督落實。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為切實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增強工作人員組織紀律觀念,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強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體干部職工均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無故串崗、離崗。
二、考勤簽到時間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時間如有變動按上級規定作相應調整)。具體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和監督實施。
三、原則上要求全體干部職工一律上班簽到后再外出辦事,如有特殊情況因公或因私外出,應經科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但要明確外出時間;因公或因私外出完畢后,要及時參加考勤,未及時考勤視為缺勤。到外出差(辦私事)需延長出差時間不能及時辦理出差(請事假)手續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應在上班后一日內補辦,否則視同缺勤處理。經批準外出參加培訓或學習的,視同公務,履行報告手續。局領導班子成員外出辦事須通知辦公室方可。
四、請假和銷假手續辦理。工作人員因病、因事需要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說明事由、時間。請假1天以內者,由科室負責人審批;請假3天以內者,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報分管局長審批;超過3天必須向局長請假。假期結束,請假人必須向準假人銷假,否則超假按曠工處理。對不請假者,一律作曠工處理。請假條交辦公室匯總。
五、實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據工作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好工作人員的年休。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來抵沖。
六、工作人員考勤情況由局辦公室于次月前三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內將情況反饋辦公室,逾期視為認可。
七、工作人員的考勤情況作為日常績效考核及年終考核的的一項重要依據,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其中對于表現突出的人員要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給予表彰或物質獎勵。對于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休假延續。
八、工作人員缺勤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缺勤超過30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處理。
九、機關工作人員要嚴肅認真,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填寫簽到薄、請假條,不得弄虛作假。如有虛填瞞報現象,經查實后,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本制度從即日起執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二
為切實加強機關工作紀律,進一步提高機關干部的整體素質形象,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現對機關紀律制度進行完善,具體內容如下:
一、認真執行開會、學習、勞動、活動點名(簽到)制度。
早上班簽到,晚下班簽退制度。簽到時間:8點30分之前,過點即為遲到;簽退時間:下午下班以后。機關干部上、下班本人要準時到辦公室簽到,禁止代簽。如未按時簽到按照遲到處理,未履行請假程序的視為曠職。無故遲到、早退或曠職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二、需要下鄉、公出的干部,簽到前(下鄉或公出前)要經主管領導批準,無特殊情況,不允許先辦事后請示。
如公出、下鄉來不及簽到的,要向主管領導請示,并告知辦公室備案,否則按曠職處理。
三、嚴格實施請假制度。
因事、病假、休假、探親假、婚喪、生育等離崗,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半天之內向站辦所長請假,半天之內經主管領導同意,兩天以上(包括兩天)需請示主要領導審批,請假需寫假條,全年請事假不能超過5天,經相關領導審批后,交辦公室登記備案,對未按此程序辦理的按曠職處理,超過5天年終不能評先選優。
病假應履行手續,達到3天的要同時出具醫療機構證明,經主要領導簽批后交辦公室登記備案,無診斷書僅有請假條的按事假處理,因情況特殊來不及履行請假手續的要及時補辦有關手續;如需繼續延長假期的,要重新辦理手續。病假期滿擅自不上班的,按曠職處理;病假在一個月以上的由領導班子研究批準并報上級人事部門備案;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不參加當年的考核。認真執行婚假、產假、年休假、探親假等有關規定,內應休而未休的(特殊情況除外),不得轉移到下一。
四、空崗、因公外出、請假或休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予以辭退。
五、嚴禁在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玩游戲、吃零食、玩手機、網上購物等行為,一經發現,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黨政紀處分。
六、嚴禁工作時間私自飲酒和參與各種賭博活動(含下鄉期間),一經發現,嚴格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黨政紀處分。
七、嚴格執行值班值宿制度。
實行領導干部帶班、機關干部值班制,值班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擅自離崗、空崗,一經發現,參照第一條執行。因特殊情況需要串班的,在征求帶班領導及辦公室同意后,方可自行串班。值班值宿期間嚴禁酗酒、賭博,一經發現,參照第六條執行。重要電話、重大事項等要及時報告帶班領導,因傳達不及時或無故不傳達造成事故的,嚴肅追究責任,并按上級有關規定給予相應黨政紀處分。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三
為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嚴明紀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特修訂考勤制度。
一、考勤對象
辦事處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全體工作人員
二、考勤辦法
1、實行每月一張“考勤表”的辦法進行考勤。黨工委(辦事處)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辦事處處級領導干部的考勤工作。其它部門由本科室指定一位同志負責考勤工作。
2、每月最后一天由各科室負責考勤的同志將“考勤表”交科室負責人校核、簽名后交黨工委(辦事處)辦公室匯總,有扣發情況的,填寫《深圳市直機關公務員扣發臨時崗位津貼審核表》,經單位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報區人事局審核后(編外人員和臨聘人員由辦事處審定),由財務中心按規定核發工資及津貼補助。
三、請銷假規定
1、處級干部請假經辦事處主要領導批準,并通知黨工委(辦事處)辦公室備案。
2、科室負責人請假由分管領導批準并向辦事處主要領導報告。
3、其他工作人員請假一天以內的,由各科室負責人批準,同時向分管領導報告;請假兩天以上的,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領導批準。
4、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的須持醫院的有關證明和請假條。批準權限按上述第三項第1、2、3條規定執行。
5、請假到期的,按請假程序和權限由請假人報告銷假,需要延期的,須重新辦理有關請假手續。
6、休年工假由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領導審批,如果辦事處已統一安排外出參觀考察學習的`,應減除當年的年工假期。
7、凡不按規定履行請銷假規定的作曠工處理。
四、發放崗位津貼和獎金具體規定
1、發放日均崗位津貼,以每月21.5個工作日計算。
2、工作人員在正常工作日內,無故遲到、早退或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的,相應扣發其當日崗位津貼。1個月內曠工每累計一天,扣發其當月崗位津貼的三分之一(臨聘人員扣發當月工資補助三分之一);超過3天的,扣發當月崗位津貼(臨聘人員扣發當月全部工資補助),全年累計曠工10天以上者,扣發年終獎。
3、工作人員請事假,時間在1個工作日以內的,其崗位津貼不予扣發;超過1個工作日的,按其實際事假天數(不含休息日、法定節假日,下同)扣發相應的崗位津貼(臨聘人員每天扣工資補助60元);1個月內事假天數累計達10天及以上的,當月崗位津貼全部扣發(臨聘人員不發當月工資補貼)。全年請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扣發年終獎。
4、工作人員請病假,1個月內病假天數(不含休息日、法定節假日,下同)累計在10天(含)以內的,其當月崗位津貼不予扣發;超過10天的,按其當月超過的天數扣發相應的崗位津貼(臨聘人員每天扣發工資補助25元);20天及以上的,當月崗位津貼全部扣發(臨聘人員不發當月工資補助)。每年累計病假超過6個月的,扣發年終獎。因公受傷人員在治療期間不扣發崗位津貼。
以上曠工、事假、病假天數,當月累計,跨月則重新計算。
5、工作人員在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和休息日、法定節假日期間,崗位津貼全額發放。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工作人員產假期滿后,經單位批準請哺乳假的,在規定的哺乳假期間崗位津貼按60%計發。
6、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的,下年度崗位津貼按其應發額的75%發放,當年不發年終獎。
7、享受崗位津貼或綜合補貼的人員因涉嫌違紀、違法、犯罪被依法審查、采取強制措施或羈押的,在此期間崗位津貼或綜合補貼停發,年終也不發獎金。經審查、審理,不構成違法、犯罪且不受處分的,崗位津貼或綜合補貼和獎金予以補發。除此以外,一律不予補發。
五、要嚴格考勤制度,各部門考勤人員必須負起責任,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不如實上報考勤結果的,扣發考勤人的當月崗位津貼。
為了加強委機關作風紀律建設,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樹立機關良好形象,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委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委機關各處室、省西部開發辦、省以工代賑辦、省農業發展項目辦、省計委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所、省蘇陜辦和機關后勤服務中心的正式在職公務員和工勤人員。
二、考勤?方式
考勤以處室為主,個人簽到,處長負責。處室指定一名責任心強,公道正派的同志擔任考勤員,具體負責考勤簽到和考勤匯總工作。
三、請休假批準權限
(一)病假3天以內向本處室負責人請假。3天以上應出據醫院病休證明,經處室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報委主管領導批準。
(二)事假3天以內,由處室負責人批準。3天以上經處室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報委主管領導批準。
(三)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假等均按國家政策規定執行,由處室負責人批準。
(四)處級領導請病、事假和年休假等法定假,由委主管領導批準。處長請病事假和年休假等法定假要報告委主任。
四、有關規定
(一)實行考勤請休假抽查制度。由人事?處、辦公室、機關黨委、監察室負責人組成檢查組,不定期對各處室的考勤和請休假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作為本處室負責人年度考核?的依據之一。
(二)委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請休假規定,必須填寫請休假審批表。假期屆滿應按時銷假上班,并履行銷假手續,具體手續為委工作人員在假滿后,要向處室主持工作的負責同志報告,并由負責同志和考勤員簽字銷假。
(三)休探親假、婚假、生育假、年休假者,本人應提前一周報告處室負責人,以便安排好工作。
(四)經批準的各種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在內,即假期內遇有公休日的不再另加天數。
(五)考勤員每月匯總一次,處室負責人簽字后,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考勤匯總表及請休假審批表送委人事處審核備案。
(六)對未履行請休假手續、未辦理續假手續、未批準續假的委機關工作人員,處室負責同志和考勤員均按曠工填報。
(七)委機關工作人員年累計曠工10天,或年事假30天,或年病假超過90天的,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年連續曠工超過10天,或累計超過20天的,年度考核定為基本稱職;年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者,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五、凡本制度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以上級規定為準。
六、本制度由委人事處負責解釋。
七、本制度從20xx年11月1日起執行。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四
一、機關干部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允許無故遲到早退,擅離職守。
二、考勤以股室為單位記載。由辦公室統一匯總。
三、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事(病)假一天以內,由分管局長審批,事(病)假兩天以上(含兩天),由局長審批。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請假的,應于事后及時說明情況。
四、實行工作外出報告制度。局領導外出須通知局辦公室,副局長出縣外須報告局長,各股室負責人外出須報告分管領導,一般干部外出一天以內向股室負責人報告,兩天以上向分管領導報告。
五、未履行請假或外出報告手續,無故脫崗者,一律視為曠工,由辦公室統一記載。
六、違反組織紀律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遲到、早退、無故不參加學習,經批評教育后仍不改正的,不參加當月考核。
2、曠工按天數計算,扣發曠工期間的工資和一切津補貼,達到公務員條例處罰標準的按條例執行。
3、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觸犯刑律的,其直接責任人不參與年終考核。
十一、印章管理制度
為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改進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水平,樹立我鎮勤政、務實、高效的機關形象,督促工作人員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確保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樹立良好的機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工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機關作息時間,做到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擅自離崗,工作時間不串崗、不閑聊,嚴禁玩電腦游戲。工作時間實行大星期制,每周為10個工作日(每周星期一和星期六理論學習),每個工作日的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二、實行考勤工作責任制。機關、各單位、站所的群體干部職工的考勤,每月月底交黨政綜合辦公室匯總;辦公室負責群體干部職工的.考勤登記及考勤工作的監督檢查、統計匯總和情況通報。
三、規范考勤登記。考勤登記的內容主要為遲到、早退、上班、開會、下村、事假、病假、出差等。“上班”是指在辦公室坐班或市級辦公事;“開會”是指參加市級以上的會議和培訓學習;“下村”是指到七個村委會指導和幫助工作; “事假”是指因私事請假;“病假”是指因病不能上班請假休息;“出差”是指到上級開會、學習、培訓等公事。
四、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因事因病請假須履行逐級請假程序。一般工作人員因事請假兩天以內的,由單位負責人批準,三天及以上的,經站所長同意,分管領導批準;副科請假一律由主要領導批準。群體干部職工請假一定要先寫請假條(除特殊情況外),假條批準后,及時送到黨政綜合辦登記,假期滿后,及時到黨政綜合辦銷假,逾期未銷假的一律視為曠工。
五、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婚、喪、產等假(按照特殊假處理)按規定享有,但必須履行審批手續。
六、節、假日值班由黨政綜合辦公室統一安排,值班人員應認真負責,做好值班記錄并及時向帶班領導報告有關情況,重大事項應按規定上報。
八、要嚴肅考勤制度。對工作人員遲到、早退上班、開會、下村、事假、病假、出差、曠工、婚喪假、產假等,認真做好報批手續和記錄,堅持原則,不得弄虛作假。
九、群體干部職工的考勤情況作為個人年度考核的依據并與年終評先評優掛鉤。
十、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無故曠工每天每次罰40元;
十一、工作人員上班時間在辦公室飲酒、賭博者,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十二、上班時間不13年7月1日執行
注:查看本文相關詳情請搜索進入安徽人事資料網然后站內搜索機關考勤管理制度。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五
摘要:指紋考勤系統實現人、地、時三者合一,去除人情管理和考勤虛假,為公司省去不必要的員工加班費,對公司職員的人事出勤進行公正合理并有效、科學地管理。
在機關辦公樓集中管理的干部職工。
1.不參加房屋征收工作人員每天四次指紋考勤:
每日上午上班前(8:40前)。
每日下午上班前(13:40前)。
2.房屋征收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確實無法參加考勤的工作人員由各局提出書面申請,局長審核同意后蓋章報辦公室備案。已報備名單的工作人員可不再參加指紋考勤,便各地塊隨著征收戶數的逐漸減少,要相應減少房屋征收工作人員的數量,變動情況由各局負責人審核后報辦公室行政科備案。
3.指紋機全天固定在門衛室墻上,參加考勤人員只要上班,不論遲到與否,都必須刷指紋考勤,上班后30分鐘內刷指紋考勤計為遲到,超過30分鐘計為曠工,下班前未在規定時間內下班刷指紋考勤計為早退。
4.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通知辦公室行政科,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5.常用和備份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到辦公室行政科重新采集。
6.因班車延誤導致在規定時間內無法刷指紋,由辦公室行政科工作人員上車登記人數,采取補救措施,視為正常出勤。
7.因上級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導致工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刷指紋,在工作辦結后及時到辦公室行政科備案,由本人提交情況說明并由分派工作的領導審核簽字。
8.因出差、因公、因私請假不能刷指紋考勤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審批表》,并報辦公室行政科備案。特殊情況來不及填寫《審批表》的,可由其他人員代為填寫,按程序經相關領導簽字確定后報辦公室行政科備案。假期結束及時到辦公室行政科銷假。
9.在上班時間內,因特殊原因需提前離崗的,需填寫《提前離崗審批表》,注明離崗原因、離開時間,按程序經相關領導簽字確認后,報辦公室行政科備案。返回后及時到辦公室行政科銷假。
10.考勤情況辦公室行政科每月匯總一次,通過對照刷指紋記錄、《審批表》,確定考勤情況。因公外出、出差、休公休假的確認為出勤;因私請假確認為請假;遲到人員、提前離崗人員由辦公室行政科研究確定出勤天數;其余無故未刷指紋機考勤、沒有《申請表》備案的,一律視為曠工,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正式實行。
二、打卡規定。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員工打卡時要求有保安監督。
2、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3、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注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簽字批準后,交至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20元)。
5、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缺勤、全勤情況。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崗者;。
(1:1)3分鐘---8分鐘按5元扣款,9分鐘------15分鐘扣款10元。
2、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罰款(50元)。
3、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以上,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半天(扣款50元)。
4、每個月沒有遲到、早退、事假的員工給予全勤獎金(50元),員工公休日補貼每天按10元補貼。
5、員工出差必須到部門主管辦理登記手續,填寫出差客戶地址,不完善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員工因公外出的經部門主管批準補辦簽卡,部門主管保管好員工簽卡資料在本月底30日上交財務保管。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六
根據《區機關請銷假及考勤制度》,結合指紋化考勤管理,特制定如下補充規定。
在機關辦公樓集中管理的干部職工。
1.不參加房屋征收工作人員每天四次指紋考勤:
每日上午上班前(8:40前)
每日下午上班前(13:40前)
2.房屋征收工作期間,因工作需要確實無法參加考勤的工作人員由各局提出書面申請,局長審核同意后蓋章報辦公室備案。已報備名單的工作人員可不再參加指紋考勤,便各地塊隨著征收戶數的逐漸減少,要相應減少房屋征收工作人員的數量,變動情況由各局負責人審核后報辦公室行政科備案。
3.指紋機全天固定在門衛室墻上,參加考勤人員只要上班,不論遲到與否,都必須刷指紋考勤,上班后30分鐘內刷指紋考勤計為遲到,超過30分鐘計為曠工,下班前未在規定時間內下班刷指紋考勤計為早退。
4.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通知辦公室行政科,并采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5.常用和備份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到辦公室行政科重新采集。
6.因班車延誤導致在規定時間內無法刷指紋,由辦公室行政科工作人員上車登記人數,采取補救措施,視為正常出勤。
7.因上級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導致工作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刷指紋,在工作辦結后及時到辦公室行政科備案,由本人提交情況說明并由分派工作的領導審核簽字。
8.因出差、因公、因私請假不能刷指紋考勤必須提前填寫《請假審批表》,并報辦公室行政科備案。特殊情況來不及填寫《審批表》的,可由其他人員代為填寫,按程序經相關領導簽字確定后報辦公室行政科備案。假期結束及時到辦公室行政科銷假。
9.在上班時間內,因特殊原因需提前離崗的.,需填寫《提前離崗審批表》,注明離崗原因、離開時間,按程序經相關領導簽字確認后,報辦公室行政科備案。返回后及時到辦公室行政科銷假。
10.考勤情況辦公室行政科每月匯總一次,通過對照刷指紋記錄、《審批表》,確定考勤情況。因公外出、出差、休公休假的確認為出勤;因私請假確認為請假;遲到人員、提前離崗人員由辦公室行政科研究確定出勤天數;其余無故未刷指紋機考勤、沒有《申請表》備案的,一律視為曠工,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正式實行。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七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在崗在職人員,抽調參加中心工作人員,單位聘用及勞務派遣人員。
第二條國家法定假日含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年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三條工作人員請事假是在工作有效時間內請假做私事,各股室、二級機構對請事假要從嚴掌握,嚴格審批。
隨機抽調人員組成。凡符合病休條件的,按以下規定調整工資:病假在兩個月的,發給原工資;病假超過x個月的,從第x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x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工作年限滿x年的工資照發;病假超過x個月的,從第x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第五條請假及休假實行輪級管理,按級上報,局人事股備案。
1、黨組成員請假、休假由局長批準。
兩天以上由分管黨組簽字,報局長同意和分管機關負責人備案。
3、工作人員請假,半天以內由所在單位負責人審批,一天以內由分管負責人審批,兩天以上由局長審批。
未按程序履行手續或超假視同曠工,并按《勞動法》執行。
第六條面部掃描指紋考勤規定:
(二)考勤對象:全體干職工;
(三)可免考勤的人員:
1、患重病人員,必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報局黨組審批;
2、參與中心工作的由本人出具中心工作牽頭單位公函并寫出報告,報局黨組審批;
3、司機崗位工作人員;
4、男滿xx歲、女滿xx歲的工作人員可免考勤;
5、其他經局黨組審批同意的人員;
8、考勤結果作為年度績效獎發放的主要依據。
第一條管理原則。統一管理、安全第一、節約能源、降低費用、提高效率。
第二條車輛安排。為方便工作,黨組成員因公用車,由機關事務中心統一調節優先安排;局機關各股室、二級機構因公用車需事前申報,在用車不相沖突的前提下可以調節,緊急公務可安排公務平臺車輛,機關事務中心要對單位公車及縣公務平臺車輛使用情況建立用車臺賬。
第三條車輛管理。
1、所有車輛統一由局機關事務中心歸口管理;
維修前,先由該車專職駕駛員向分管機關副局長報告,經同意后到機關事務中心填寫《車輛維修通知單》并送修,憑單結賬,未按程序辦理,不得入賬。維修項目不得虛報和作假,一經查實將嚴格追究當事人責任。
4、車輛駕駛必須由專職駕駛員駕駛,不得隨意變更,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報局黨組研究同意方可變更。
6、司機違章記錄處罰由司機本人承擔。
7、司機出車發生交通事故時,根據交警部門責任認定,由司機分別承擔損失費用:全責10%、主責5%、同等2%、次責1%,并扣發本車司機全年安全獎。
下班后,所有車輛必須入庫,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入庫的,須報告機關事務中心批準。
2、司機洗車實行定點;
3、司機每月補助xx元出車費,每月補助電話費xx元,全年安全獎金xx元,補助勞保用品費xx元/年。
第一條公務接待原則:嚴格執行***八項規定、省委九條、市委九項規定。秉承厲行節約、熱情得體、歸口管理、公開透明等原則。
第二條公務接待活動歸口局機關事務中心統一管理,憑公務函給予接待。就餐一般安排在機關食堂,特殊情況需報告局長同意后,由分管機關負責人進行定點安排,用餐標準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不得同城接待。
第三條公務接待不得安排香煙、紀念品、土特產和酒水。不得飲酒。
第四條公務接待活動所產生的費用,必須由局機關事務中心刷卡及時結算。其報賬程序為:憑接待公函報主管領導同意后,填寫好《接待清單》,開好發票,經局計財股審核,由分管機關副局長簽字方可入賬。
第五條機關事務中心管理人員應及時報賬。報賬時,應按公務接待標準予以報賬,不得超標準報銷。煙酒和高檔菜肴一律不予報銷。
第六條未經許可或未有接待公函和《接待清單》所產生的接待費用一律不得入賬。
第七條機關事務中心應加強對食堂人員的管理,廚師及幫工人員必須遵守食堂管理制度,廚房工作人員特殊情況需請假需向食堂管理人員匯報,并自己請好幫工人員,事務中心不負責請人。
第八條干職工用餐采用計餐制,早餐xx元/餐、中餐xx元/餐。除在職干職工、退休、退線老同志外食堂禁止帶外來人員來食堂就餐或將飯菜帶出食堂。如特殊情況需向食堂管理人員告知后按早餐xx元/餐、中餐xx元/餐,予以收費。并在當月的xx日統計結算后報計財股。公務接待用餐給予廚房加班工作人員補助xx元/桌。
第九條機關事務中心要加強對公用財產的管理。凡出現故意損毀財產者,必須照價賠償或從個人工資中扣除。如要處置辦公設備,按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條機關事務中心要加強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負責對水、電、氣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安全監督。定期對場所和設備進行清洗和消毒處理。
第一條管理原則:厲行節約、嚴控開支、物盡其用、反對浪費。
第二條辦公用品及日常開支實行集中采購歸口管理。凡涉及辦公所需用品由股室、二級單位負責人事前申報,機關事務中心從嚴掌握,根據其需要按規定程序集中采購,凡涉及辦公或公務活動的日常開支,由分管機關負責人審簽。單次超過xx元以上的開支和采購必須報告局長同意;單次超過xx元以上的開支和采購必須進行會商,并有會商記錄備案。以上兩項,同時必須辦理政府采購手續。
第三條機關事務中心應對采購物品的價格、質量和數量嚴格把關,并負責對購進物品進行登記,使用單位當事人簽領,建立進出物品臺賬。
第四條機關事務中心應按季度向分管機關負責人報告辦公用品及日常開支賬目,便于加強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嚴禁購買高檔用品或超支采購、私自采購。
第六條嚴禁私自處置共有財產,一經發現按原價由當事人予以賠償并全局通報。
第七條辦公用品實行登記制,責任單位為機關事務中心、計財股,凡股室、二級機構人員調進調出,需進行財產審計核對。
第一條各辦公室禁止私用電爐、電烙鐵、電熱器等電熱設備。嚴禁私接電源、私裝電燈、私改線路。機關事務中心要定期對電器設備、電源線路、電閘開關和照明燈具等進行安全檢查。
第二條辦公樓內不準隨意使用火源,禁止燃燒廢紙雜物,不得帶入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鞭炮等)。
第三條不得隨意挪動消防設施,嚴禁非火警使用消防設施,不得堵塞和占用消防通道或妨礙消防栓的使用。機關事務中心要定期啟動各類消防設施運轉,檢查有無故障,發現問題及時排除。
第四條各類文件實行專人登記管理,安全存放,無關人員不得翻閱需要保密的文件。檔案的查閱、摘抄和利用,必須經檔案室負責人同意,必要時經檔案室負責人或主管局長審查批準。
第五條機關事務中心要加強食堂飲食管理,食堂所用炊具、餐具必須達到衛生標準,食品原料需綠色無污染,嚴禁使用霉變和過期食材。食堂每月一次衛生大掃除,確保干凈整潔。
第六條機關大樓下班關閉后,保安人員在所有進出通道加鎖。工作人員需加班的,到保安室進行登記,并履行本辦公區安全保衛職責。非工作時間外來人員不得進出機關大樓。
第七條各辦公室每天上班時間要負責本工作區內的安全防盜工作,中午和下午下班后做好清場和安全檢查工作。機關院落、宿舍的治安由保安室負責,定期對監控攝像頭進行檢查維護,提高警惕,加強防范,嚴防偷盜事故,發現可疑跡象和犯罪嫌疑分子,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八條加強機關車輛停放管理,非停車區域不得亂停亂放。對進出機關院落的外來車輛,保安室嚴格進行登記,并指定位置停放,原則上不允許外來車輛過夜停放。
第九條對違反上述規定,造成損失后果的,該照價賠償的照價賠償,該追究責任的視情節給予處理處分,觸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局屬各二級單位應根據自身實際制定相應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財務管理范圍。包括預算計劃管理、資金收支管理、財產實物管理及政府采購、行政事業收費及票證管理等。民政資金實行計財歸口管理。做到統一賬戶、統一核算、統一要求、收入做到一個口子進。嚴格收支兩條線,一律不得坐支。各二級機構實行報賬制,不得自行設立賬戶或小錢柜。
第二條預算管理要求。計財部門要認真制定好民政資金部門預算,專項資金收支預算和各二級機構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做到統籌兼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二級機構采取制定預算、核定指標、分月下撥、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管理辦法。各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單位所有開支必須做到先批、后用的原則,堅決杜絕先斬后奏行為,未經研究批準的開支,誰用誰負責。
第三條財務機構及組織領導。民政財務實行統一領導、歸口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局黨組是全局財務工作的集體領導,財務工作實行局長負責、分管副局長審批制。二級機構實行局分管領導負責審核把關、法人審批制。各財務單位必須配備好財務人員設好會計、出納(或報賬員)實行錢、賬分離原則。
第四條全面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公務消費刷卡制度,財務開支原則杜絕現金結算,提倡全局干職工到民政開戶行(建設銀行)辦理公務消費卡,凡是有公務消費實行先申報,后刷卡,憑合規票據和手續到財務部門報賬,不得先斬后奏,實行一事一結、一事一票,當日消費當日刷卡,杜絕掛賬。
培訓必須有上級或相關部門通知,并經局領導批準同意方可參加,憑培訓通知食宿安排情況,按標準、費用報銷。
第六條借款管理。原則上任何干部職工不得借用公款。確因公務出差需要借支不得超過xx元,必須當月借當月交賬結清。因特殊情況超xx元以上須經分管財務副局長和局長審批。
第一條會務管理包括黨組會、局務會及全局干職工大會的管理。學習含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集中學習及自學等。
第二條會議室由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會務接待、設施設備管理、場地清掃、公物的維護和更換。嚴禁損壞公物和設施。
第三條黨組會、局務會、局干職工大會根據其工作實際需要由黨組決定召開,遵循減少“文山會海”原則。
第四條參會人員必須嚴格會場紀律,不得遲到、早退、無故缺席和在會場內吸煙、隨意接打手機。各股室、二級機構主要負責同志因公或特殊情況不能參會的,必須經得局長批準,工作人員因公或特殊情況不能參會的,需經分管領導同意并報紀檢組備案。
第五條鼓勵干職工自學成才,鼓勵干職工在各類刊物投稿。相關獎勵按相關文件執行。
第六條干部職工集中學習原則上每月安排一次,定在月底進行,學習內容為:時事政治、業務知識、廉政建設、崗位制度等,無特殊原因任何人不得缺席。
第一條機構、人員和檔案管理。
提交局黨組審核同意后由政工人事股向有關部門申辦相關事宜。
2、各股室和二級機構人員的任免、聘用、調整,按干部管理權限須先報政工人事股,經請示主管人事的局領導同意后,由政工人事股會同紀檢監察室、辦公室組織考察,再提交局黨組研究、批準。
3、各股室和二級機構因中心工作,需要抽調工作人員的,需書面報告所需崗位、所需人員及工作要求等情況,由政工人事股提出初步人選,報請局黨組或局長審核同意后實施。
4、工作人員調進調出必須向政工人事股提出書面報告,報請局黨組研究同意后,方可辦理手續。
及時送交代理部門,同時注意收集保存好自用資料。
第二條年度考核。
全局機關系統行政事業單位在編的全體工作人員及臨聘人員,按職位管理辦法分級進行考核。
2、考核內容及等次。
(1)考核的等次分優秀、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四個等次。
3、考核要求。
(1)嚴格考核監督。局年度考核。
領導。
小組在各股室、各二級法人單位考核的基礎上,進行民主測評,并會同政工。
人事。
辦公室紀檢財計信訪等部門對考核結果進行聯審。聯審辦法為:根據參考單位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和干部考核計分以及民主測評意見,分為優秀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四個等次,提交黨組研究決定后在全局系統內進行公示。
(2)兌現考核結果。對當年度考核被定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員發放年終獎;對當年度考核被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人員扣發年終獎40%;對當年度考核被定為不稱職的,扣發當年全部年終獎;對連續兩年考核被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或當年度考核被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予以降級處理;于連續兩年考核被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予以辭退。
第三條機關在職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因病住院或去世享受的待遇。
在職人員直系親屬住院,不組織看望慰問。
2、在職人員去世后,由局工會、相關局領導、股室、二級單位、辦公室協助死者親屬辦理喪事,悼念品、慰問金開支控制在xx元以內。
3、在職人員的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去世后,由局工會、二級單位、辦公室組織悼念,悼念品開支控制在xx元以內。
第四條機關在職人員的x個節日、一個生日等依據xx省總工會(【2018】xx號)文件執行。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八
為切實加強局機關效能建設,增強干部職工組織紀律觀念,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強化考勤管理,特重新修訂本局考勤管理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條局機關、百色市質量綜合檢驗檢測研究院、廣西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百色分院全體干部職工,跟班學習、經人事科辦理正式借調手續及技術機構聘用的工作人員在法定工作日內的考勤登記及請銷假適用本制度。
第二條辦公室為日常考勤的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局日常考勤,市質量綜合檢驗檢測研究院、廣西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百色分院日常考勤分別由兩院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各科室(局)、技術機構為考勤管理責任部門,負責對本科室(局)、技術機構工作人員的出勤情況進行管理,審核確認考勤結果,統籌安排本科室(局)、技術機構工作人員休假。
第三條。
10。
分鐘的視為遲到;提前下班超過。
10。
分鐘的視為早退;無故不上班或無故超假視為曠工。
第四條。
早上考勤登記時間從。
7:00。
開始至。
8:00。
;上午下班簽退時間從。
12:00。
開始至。
13:00。
;下午上班考勤登記時間從。
14:00。
至
14:30。
(夏季上班時間自動延至。
14:30。
至
15:00。
);下午下班簽退時間為。
17:30。
至
18:30。
(夏季下班時間自動延至。
18:00。
至
19:00。
)。
第五條工作人員到百色城區參加會議或因公辦事外出,應向科室(局)主要負責人報告并填寫《百色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外出工作報告單》留本科室(局)備案,如科室(局)主要負責人外出則需向辦公室報備。因公務出差、參加培訓、調研等公務活動需填寫公務出差審批單,經科室(局)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后報辦公室備案,方可外出。經批準外出的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紀律,在規定時間內返崗上班。
第六條。
1
天以內(含。
1
天)需報經分管領導審批;請假。
1
2
天以內(含。
2
天),由局分管領導審批;請假。
2
天以上的先報局分管領導審簽,再報主要領導審批。
第七條。
2
個工作日以內補辦相關請假手續。
3
天以上(含。
3
0.5。
天為單位統計。
第八條工作人員請病假、婚(喪)假、計劃生育假、年休假等假期的待遇,由人事科按照國家、自治區及本局請銷假制度有關規定審核執行,按級請示報告。工作人員經單位批準參加學歷教育培訓,在參加學歷繼續教育學習期間,所在單位要在學習時間上給予充分保證,并按出勤考勤,所享受的福利待遇不變。一般情況下,工作人員如需脫產參加在職學歷教育培訓的,本科室(局)不再安排其公休假和探親假。
第九條嚴肅會議紀律。凡上級部門、局機關召開的會議,參會人員會前應及時簽到,嚴禁遲到、早退、缺席、頂替。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會前須請假并報經分管領導批準,送辦公室備案。對頂風違紀,違反會議紀律、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通報批評,并依紀追究責任。
第十條。
工作人員上下班遲到(早退)或會議遲到(早退、缺席、頂替),發現。
1
次給予通報批評。
1
次,年累計通報批評超過。
2
次的,涉及人員年度考核不得參與“優秀”等次評選,年累計通報批評超過。
3
次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第十一條駐村工作隊人員實施雙重管理,駐村期間由所在地黨委進行日常考勤管理,返回原單位工作期間由辦公室進行日常考勤,辦公室不定期對駐村工作隊人員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一)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者;
(二)批準請假手續不齊全者;
(三)請假期滿不歸,無故超假者。
第十三條。
辦公室作為日常考勤的主管部門應做好考勤登記,確保考勤記錄數據的準確可靠。每月。
5
1
個工作日內完成確認,超過時間不提出意見視為同意。辦公室定期將考勤情況報告局主要領導,對違反紀律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工作人員考勤登記表由辦公室保存,保存期。
3
年。
第十五條工作人員執行考勤管理制度情況與個人年終績效考評、評優評先、晉級晉職等掛鉤。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九
為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改進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水平,樹立我鎮勤政、務實、高效的機關形象,督促工作人員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確保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樹立良好的機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工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機關作息時間,做到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擅自離崗,工作時間不串崗、不閑聊,嚴禁玩電腦游戲。工作時間實行大星期制,每周為10個工作日(每周星期一和星期六理論學習),每個工作日的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二、實行考勤工作責任制。機關、各單位、站所的群體干部職工的考勤,每月月底交黨政綜合辦公室匯總;辦公室負責群體干部職工的考勤登記及考勤工作的監督檢查、統計匯總和情況通報。
三、規范考勤登記。考勤登記的內容主要為遲到、早退、上班、開會、下村、事假、病假、出差?等。“上班”是指在辦公室坐班或市級辦公事;“開會”是指參加市級以上的會議和培訓?學習;“下村”是指到七個村委會指導和幫助工作; “事假”是指因私事請假;“病假”是指因病不能上班請假休息;“出差?”是指到上級開會、學習、培訓?等公事。
四、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因事因病請假須履行逐級請假程序。一般工作人員因事請假兩天以內的,由單位負責人批準,三天及以上的,經站所長同意,分管領導批準;副科請假一律由主要領導批準。群體干部職工請假一定要先寫請假條(除特殊情況外),假條批準后,及時送到黨政綜合辦登記,假期滿后,及時到黨政綜合辦銷假,逾期未銷假的一律視為曠工。
五、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婚、喪、產等假(按照特殊假處理)按規定享有,但必須履行審批手續。
六、節、假日值班由黨政綜合辦公室統一安排,值班人員應認真負責,做好值班記錄并及時向帶班領導報告有關情況,重大事項應按規定上報。
八、要嚴肅考勤制度。對工作人員遲到、早退上班、開會、下村、事假、病假、出差、曠工、婚喪假、產假等,認真做好報批手續和記錄,堅持原則,不得弄虛作假。
九、群體干部職工的考勤情況作為個人年度考核?的依據并與年終評先評優掛鉤。
十、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無故曠工每天每次罰40元;
十一、工作人員上班時間在辦公室飲酒、賭博者,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十二、上班時間不按規定要求,玩電腦游戲、上網聊天,發現一次罰款30元; 。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良田鎮公職人員的公務行為,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務水平,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良田鎮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財政發工資的其他人員。
第三條落實首問責任制。對前來辦事的人員,做到使用文明用語,耐心聽講,認真受理,周到服務。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的事項,能馬上辦理的即予辦理,不能馬上辦理的,應耐心說明情況;不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的事項,要負責向對方明確告知有關承辦單位。接待來客、來訪,接聽來電提倡講普通話,使用日常文明禮貌用語。
第四條?對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和提出的合理訴求,堅持馬上就辦的`原則,不推諉、不扯皮、不刁難、不貽誤;對不合理要求和一時不能辦理的,說明原因和再次辦理時限。
第五條?要品行端正,秉公辦事,不徇私情。不以權謀私,不吃、拿、卡、要,不貪贓枉法;同事之間不搬弄是非,真誠相待、互相關心、互相愛護、互相支持、團結友愛。
第六條?遵守工作制度,不在辦公場所玩電腦游戲、打撲克、上網聊天、炒股、購物等,凡被鎮效能辦檢查通報的,第一次每人罰款200元,第二次取消年度獎金,第三次停職并限期調離;凡被金鳳區以及上級部門檢查通報的,第一次每人罰款500元,第二次限期調離。
第七條?衣著整潔得體、舉止文明,工作時間熱情大方、精神飽滿,情趣健康,不參加迷信活動和不健康的娛樂活動。
第八條嚴肅會議制度。參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按時到會,未經批準,不得遲到、早退、無故缺席。
第九條?參加會議的人員須提前10分鐘進入會場,主持人宣布會議開始后進入會場的算遲到,主持人沒有宣布散會就離開會場的算早退。遲到或早退1次罰款50元,無故缺席1次罰款100元。
第十條?開會期間必須遵守會場紀律,關閉手機或把手機置于靜音狀態,認真做好會議記錄,不準交頭接耳,不準隨意走動。
第十一條實行值班制度。雙休日、節假日和夜間實行公職人員輪流值班制。
第十二條?堅持領導帶班,并實行值班簽到制,由黨政辦公室負責安排、鎮紀委監督實施。
第十三條?當班人員必須履職到位,認真處理好各項值班事項,并做好值班記錄。
第十四條?因病因事不能到崗的,要嚴格執行請假制度,報帶班領導同意后方可離開,否則作曠工處理。
第十五條?值班時間為當日18時至次日8時,特殊情況實行24小時值班。中途離崗的罰款50元,無故缺崗的罰款100元。一旦脫崗、離崗出現事故或財產物品丟失、損壞的,除罰款外,按有關規定,追究脫崗、離崗人員責任。
第十六條堅持“工作日志”制度。上班期間,公職人員將當天要做的工作詳細記錄在個人“工作日志”上,并標注完成情況。個人工作日志由鎮效能辦每季度負責調閱一次,并記入年終公職人員績效?考核?。
第十七條 實行掛牌上崗制。上班期間應懸掛胸牌,穿著要得體,服務要熱情,保持室內整潔。因開會、下隊、請假、出差?等外出時要及時登記并調整崗位去向牌。
第十八條實行早操制度。每年4-10月,實行公職人員做早操,由公共事業服務中心組織實施,鎮效能辦抽查。無故缺操1次,罰款30元。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鎮效能辦組織實施,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良田鎮公職人員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良田鎮公職人員的公務行為,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務水平,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良田鎮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財政發工資的其他人員。
第三條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
第四條?機關公職人員必須堅持按時上下班,每天上下班必須簽到,簽到時必須本人到場,不能代簽,代簽者發現1次罰款100元。
第五條?如遇開會、出差或下基層不能簽到的,必須事先到黨政辦公室填寫《外出登記冊》告知去向,并經分管領導同意后,由黨政辦公室在簽到冊上注明。否則視為曠工。
第六條?上班期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遲到或早退1次罰款50元,擅自離崗視為曠工,曠工1次罰款100元。一個月累計曠工3次,限期調離。
第七條實行請、銷假制度。
第八條?公職人員因事因病需要請假的,必須寫出書面請假條,經黨政主要領導批準,報黨政辦公室備案后方能離崗。
第九條?不準口頭請假、代人請假、電話請假和事后請假。
第十條?假滿后,應立即向批假領導銷假并到黨政辦公室登記,逾期不歸或不銷假的視為曠工。
第十一條實行有償請假制度。請病假3天以上或請事假2天以上的,扣發本人當月獎金。
第十二條?一般公職人員請假,必須經各辦公室、中心負責人同意。請假1天以內的,由分管領導審批;請假2天的,由分管領導簽注意見后,報黨政主要負責人審批;請事假3天以上(含3天)或病假1周以上的,由黨政主要負責人簽注意見,報金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凡請病假需提供病歷及醫院診斷證明報批。副科級以上公職人員請假,按照《金鳳區公職人員日常行為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實行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公職人員請年休假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由個人書面申請、經所屬辦公室、中心負責人同意、分管領導簽注意見后,報黨政主要負責人審批。年休假、病事假請銷假條由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簽字后交黨政辦公室備案。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二)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三)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十五條?請假人員必須事先妥善安排好工作,假滿即按時上班,并及時銷假。
第十六條單位根據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一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工作原因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個年度安排。
第十七條?考勤、值班情況實行月考核、月公示、月兌現。全年曠工2天以上、請事假10天以上、請病假20天以上,年終不能評優評先。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鎮效能辦組織實施,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良田鎮公職人員學習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良田鎮公職人員的公務行為,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務水平,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良田鎮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財政發工資的其他人員。
第三條?實行公職人員學習制度。
第四條?公職人員必須堅持以自學為主,自學與集中學習相結合。
第五條?重點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業務知識、農村實用技術等內容,以豐富自己的理論知識,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適應新形勢、新農村建設的需要。
第六條?堅持每周一集中學習制度,每周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2小時。
第七條?每人必須按要求做好學習筆記和撰寫心得體會,學習筆記由鎮效能辦每季度負責調閱一次,并記入年終公職人員績效考核。
第八條?嚴格學習考勤,集體學習遲到或早退1次罰款50元,無故缺席1次罰款100元。
第九條公職人員需要參加函授學習、脫產學習或其它形式學習的,須本人書面申請,經所屬辦公室、中心負責人同意、黨政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報黨政辦公室備案方可參加。各種短期學習或培訓?班,以正式文件經所屬辦公室、中心負責人同意,黨政主要領導批準并報黨政辦公室備案后方可參加。
第十條?本制度由鎮效能辦組織實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良田鎮機關效能督查辦法
為切實加強機關作風和效能建設,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辦事效率,確保黨委、政府工作決策和各項規章制度順利實施,更好地服務于良田鎮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大局,特制定本辦法。
一、遵循原則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確保黨委、政府工作決策的貫徹落實;堅持抓住關鍵、突出重點,推動整體工作提升;堅持依法行政、規范運行;堅持求真務實、快捷高效的工作作風。
二、主要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提高執行力為目標,不斷增強機關工作人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明確效能建設的責任,使行政效能明顯提升、干部素質明顯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
三、督查內容
(一)執行力方面
1、落實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重要會議的情況;
2、落實中央、區、市、金鳳區惠民政策的執行情況;
3、政令暢通、推進制度執行情況。
(二)機關作風方面
2、服務態度、文明用語、儀表規范、掛牌上崗、辦事效率、承諾落實等服務情況。
(三)效能建設方面
1、完成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情況;
2、信訪、投訴辦理情況。
(四)文風會風方面
1、辦會的會議質量、時間、紀律情況;
2、參會人員簽到、遲到、早退、缺席情況;
3、公文簽發速度、文件數量、篇幅、網上收發辦理等情況。
四、督查方法
(一)成立效能督查小組。由紀委、黨政辦公室組成督查小組,督查各項工作落實情況,通報有關工作的進展情況,督促制定措施,落實整改,由鎮效能辦牽頭組織實施。
(二)實行定期督查、隨時檢查的辦法。對黨委、政府安排的重點項目、重點工程進展情況每季度督查一次,由鎮效能辦牽頭組織。對機關作風、工作紀律、制度執行等長抓不懈的工作,進行隨時檢查,每月督查一次,由鎮效能辦組織實施。
(三)實行督查通報制度。每項專項督查、隨時檢查之后,效能辦及時通報督查檢查情況,推進各項工作的開展。
五、督查問責
(一)在督查過程中,如發現對列入督查內容的工作在規定時間內進展緩慢或者未有進展;執行不力、工作拖沓、效能低下、服務質量差、不作為、被舉報投訴等不良、不當行政行為,各辦公室、中心負責人向黨委、政府寫出書面檢查,由鎮紀委按照《問責辦法》予以問責。
(二)在督查過程中如發現工作時間上網玩游戲、打撲克、看小說等與工作無關的行為;無正當理由空崗、脫崗、串崗、曠工、遲到、早退、不出早操等行為;不遵守會議紀律,無故缺席、遲到、早退等行為,嚴格按照相關制度處理,并對相關辦公室、中心負責人警示談話;屢查屢犯的,由鎮紀委按照《問責辦法》予以問責。
(三)凡在區、市、金鳳區有關部門組織的明查暗訪中,被發現或被舉報查實有工作作風等方面問題的相關人員,取消本人的年終一次性獎金,不得參加年度評優、評先,并通報批評,二次以上被明察暗訪發現問題的,限期調離工作崗位。
(四)凡被督查通報的辦公室、服務中心,年終考評時不能評優評先,并對辦公室、服務中心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由鎮紀委組織實施。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
一、xxx局全體人員必須自覺遵守機關工作時間,按時上、下班,不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不擅離職守。
二、嚴格簽到制度。不準以言代簽或他人代簽。遲到者局辦公室予以登記。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必須經領導批準,不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離崗。一般干部職工請假半天,由本股股長批準;1天由主管副局長批準;2天(含2天)以上由局長批準。股長請假由主管副局長或局長批準;副局長請假由局長批準。假期期滿后,及時向批準領導報告并銷假。
四、工作人員上班時間要認真辦理公務,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時間不準辦私事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五、局長、副局長應定期不定期地對股室的出勤情況和工作態度進行檢查或抽查,建立記錄,作為評價股室和個人工作的參考依據。辦公室每月匯總頌一次各股室的出勤情況。
六、局機關組織召開的會議和學習等集體活動,無故缺席者按曠工處理。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
1、為加強機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機關工作人員和工作會議,實行簽到制度。
2、工作人員在上班時間15分鐘內到簽到處簽到,不得由他人代簽。超過15分鐘到崗上班的為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前15分鐘下班的為早退。超過30分鐘到崗,提前30分鐘離崗的,中途溜號或不簽到者為缺勤,無故未上班者為曠工。工作人員出差、開會、請假的應告知辦公室。
3、機關會議或其它工作會議,由辦公室負責簽到,無故遲到10分鐘以上的為遲到。
4、簽到記錄由辦公室每月匯總,作為年度考核和評優評先的依據之一。
1、為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和安全防范工作,保證機關內部工作的連續性,實行機關工作人員輪流值班制度。
2、值班按規定作息時間以天為單位,每天為一班,節日值班另行安排。
3、值班人員職責:
(1)接待到局機關聯系工作人員和來訪者,并根據情況介紹給相關股室或領導;
(2)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并根據領導指示進行辦理;負責當天的考勤簽到工作;
(3)認真填寫值班日記,并做好移交工作;
(4)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值班人員要增強責任心,按照上班時間提前到崗,值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崗或脫班,因故需要離崗時應自行確定代班人,否則視為曠工。
5、未經允許不得隨意將外來人員引見給領導。
6、值班人員要做到舉止文明、儀表整齊,并保持值班室整潔衛生。
7、值班制度由辦公室負責抓落實。
1、領導干部請銷假要嚴格按照上級相關文件執行。領導干部離開或因事、因病請假均應填寫《領導干部請假審批單》,按規定經領導批準后及時報備。局正職領導請假需經政府分管領導和市長同意后批準;副職領導請假需經局長同意后批準。
2、工作人員請假必須填寫《干部請假審批單》。請假三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三天以上由主要領導審批。請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8天,超過8天的,從第9天起,其基本工資、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按日減發。請病假應有市級以上醫療單位證明;需請長假的,須有定點醫院主治醫生證明,患急病的必須及時托人聯系請假。
3、干部職工一年曠工超過3天,事假累計超過8天,病假累計超過45天的,原則上取消其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4、申請公休假的,按市政府有關規定辦理,但一年病假時間累計超過45天的,事假累計超過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時間,當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休假時間原則不能分期或跨年度使用。
5、干部職工請假超過3天以上,請假期間內的工作,有關股室應作統籌安排后報分管領導,并做好交接工作。
6、分娩假、婚假、探親假等各項假期按有關規定辦理。
7、工作人員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予以辭退。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了公司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所有員工都要考勤。
第三條冬季上班時間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時間是8:00~11:30、2:30~6:00,具體以公司通知為準。
第四條上下班實行簽到制,辦公室人員在綜合部簽到,市場部人員和項目人員在現場簽到,簽到由本人自簽,代簽視為無效,各部門必須認真管好簽到記錄,綜合部監督檢查簽到情況。
第五條上班時間不按時到崗位的為遲到,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沒有請假的為曠工,考勤以簽到薄簽到時間為準,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為事假。
第六條負責考勤管理的人員要嚴肅考勤紀律,實事求是,認真負責,不得徇私_弊、弄虛作假。
第七條職工請事假,須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長報請,五天以內(包括五天)由部長批準,五天以上由經理審批。請假期間,遇有休息日、法定節日不另給假,統一按事假計算,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第八條遲到十分鐘以內扣五元,三十分鐘以內扣二十元。
第九條職工因工負傷,需要休息者,部門在五天內出據工傷事故報告報公司備案,由經理審批,享受工傷待遇。
第十條凡因婚、喪、探親、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事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
第十一條職工休假期滿及時到部門銷假,開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回工作的,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不履行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十二條臨時工工資以天計,做滿一個月享受兩天休息,臨時工曠工一天扣一天工資,每月曠工累計三天除名。正式工曠工一天除扣除當日工資外,取消月度獎,連續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月度獎,年終獎相應下浮,全勤獎也相應下浮,一個月連續曠工超過十五日,按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部門月底匯總當月考勤,將考勤結果上報出納,不得徇私_弊,弄虛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發給員工上一個月的工資,并按規定代扣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條職工享受國家法定節假日,國家法定節假日薪資及津貼照付,法定節日加班的工資計算遵守勞動法規定。
第十五條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因生產和工作上任務緊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單日工資補發。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執行。
__公司。
20__年九月三日。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二
1.1、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是對公司全體職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1.3、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1.4、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職工的共同職責,各部門領導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保證本規定的實施。
2.1工作時間
(1)常白班,公司實行干五休二制度。作息時間: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3:00-17:00。
(2)兩班運轉或三班運轉,由部門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綜合管理部備查。
(3)特殊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綜合管理部備查。
2.2考勤
(1)(公司考勤機)公司及各管理處考勤記錄設備為指紋考勤機,員工應于上班前及下班后進行指紋考勤。
(2)如員工因公外出無法簽到、簽退,應于前日或次日內將部門領導簽字的《出
勤異常情況確認單》(附件)通過oa系統送交綜合管理部。
(3)如果員工因公出差,應當于出差前一個工作日將《出勤異常情況確認單》送交綜合管理部,如無法在出差前送交的應于出差回來后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
(4)實際到崗但無故未簽到、簽退者,視為當日缺勤一天,漏簽一項的視為缺勤半天,缺勤均按事假處理。
2.3遲到、早退
(1)于規定上班時間以后三十分鐘內到職為遲到,下班時間前三十分鐘內離去為早退;
(2)員工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準時到職,可呈請部門領導核準后,不列入缺勤記錄。
2.4事假
(1)職工人員因私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申請事假;
(2)事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規定不扣工資的,不享受當年帶薪休年假。
2.5病假
(2)病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員工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工作,其醫療期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2.6曠工
(1)未經準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未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2)遲到、早退超過三十分鐘不到四小時者視為曠工半日;超過四小時者當日
記曠工;
(3)一年內連續曠工15日或累計曠工30日,公司將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7加班
因工作原因休息日出勤視為加班,加班需經部長確認并提前上報《管理人員加班申請單 》(附件),原則上每人每月內加班不超2個工作日。
3.1國家法定節假日
包括元旦、春節、勞動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共十一天。
3.2年假
(1)職工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職工申請休年假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需經審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3)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4)年假優先用于抵扣事假。
3.3婚假
(1)員工晚婚休婚假為17天,非晚婚休婚假3天。
(2)申請婚假須附結婚證明,婚假需在結婚1年內使用,不可分次申請。
3.4產假
申請產假需復醫院證明或預產期證明;休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3.5工傷假。
工傷假依據醫院診斷書核給,期限按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6喪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3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1天;
(3)請喪假須附醫院死亡證明或訃告或戶籍注銷證明,需赴外地的員工可根據需要適當增加路程假。
3.7公假
(1)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與工作有關的集會、訓練、技能鑒定或其他活動;
(2)依法律規定應給予的公假或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4.1職工請假應由本人在oa上填寫《出勤異常情況確認單》,逐級審批。3天以下(含3天)的假期由部門主管審批;3天以上七天以內(含7天)假期由部門主管審批后交分管副總經理審批;7天以上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請,并交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出勤異常情況確認單》審批完畢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查。
4.2員工因特殊情況當天無法出勤且未事先請假的,須在上班后30分鐘內電話報備上級領導,并在上班第1天補辦請假手續。
5.1遲到、早退:按照《員工工作紀律處罰條例》執行。
5.2事假、曠工:扣發當日工資。
5.3病假:在醫療期內的其病假期間工資按照其本人工資的70%發放。超過醫療期的按照相關法律及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5.4加班:原則在加班月內安排調休,若因工作原因無法調休,按相關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6.1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此前的相關規定執行。
6.2本制度與國家相關法規相沖突的,按國家法令執行;與公司此前的相關規章相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6.3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自20xx年7月15日起實施。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三
建立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使所有公司員工能嚴格執行。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考勤管理。
三、責任
公司所有員工。
四、正文
1. 員工考勤包括了員工請假、加班、日常上班的考勤管理制度:
1.1公司所有員工都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日常上班的時間為一周六天,每天工作8個小時。在沒有請假的情況下不允許無故曠工,有緊急的事應該要按請假程序進行請假。遲到早退者進行如下處罰:
1.1.1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罰款××元;
1.1.2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罰款××元以上;
1.1.3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罰款××元以上;
1.1.4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除扣減工資外,罰款××元,依次類推。
2.請假:
2.1請假程序:
2.1.1員工請假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及聯絡電話,按請假審批權限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人事部備案。
2.1.2假期若較長,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2.1.3假滿須回公司銷假,通報綜合辦。
2.1.4請假規定:
2.1.5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按審批權限以電話直接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1.6未辦手續擅離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3.加班:
3.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普通員工加班。
3.2公司鼓勵員工每天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應得到部門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的批準,方可加班。
3.3為完成工作任務確需加班的員工,應該服從上級的安排,但懷孕期間的女員工不安排加班。
3.4加班程序:
3.4.1凡需加班的,需經部門主管或主管副總經理的批準后方能加班;
3.4.2加班完畢后,加班記錄單經部門主管驗審后送綜合辦留存;
3.4.3綜合辦每月20日統計月度加班情況,報財務部,在發放員工工資的同時支付加班工資。
3.4.4加班員工可不領取加班費以調休代替。
3.4.5凡調休的員工均應填寫申請,經部門申請和綜合辦同意審批。調休時以半天為最小單位。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四
第一條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第三條 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周六、周日為休息日。公司周末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末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上級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末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第四條 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上班后,須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第五條 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六條 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第七條 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及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及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第八條 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上網聊天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第九條 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 規定處理。
第十條 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節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第十一條 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天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 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 、第六條 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五
為保證本所正常工作程序和對外正常開展業務的的需要,嚴格掌握本所人員的出勤和工作紀律,特制定本制度。
本所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約40工作時),即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會計、秘書及其他行政人員應當準時上、下班。律師在沒有外派任務與應酬的情況下,上午一般應不遲于9:00上班,下午應不早于5:00下班。律師每周一、五上午應到辦公室集中,以便必要時商量或布置工作。
本所各類人員(包括律師和聘用人員)每天上班時應到簽到處簽到。簽到時間為上班時間,不得倒簽,也不允許他人代簽(如出現這種情況,每次扣款______元)。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簽到者,應事先告知主席、主任或考勤員,由考勤員記錄在冊,并由本人事后補簽。本所人員因事提前下班時,應將下班時間注明在冊。會計和秘書提前下班時,必須親自向主任詢問是否還有待辦之事。
考勤員應在下個月5日前將本月的簽到情況報告主席或主任。
1.請假批準權限
律師(包括合作人律師、聘用律師,下同)請事假3天以上須經主席批準,3天以下由主席或主任批準。
聘用人員(包括會計、秘書及行政人員)請事假半天以上須經主席和主任批準。請假半天可經副主任批準。副主任應及時將請假情況通報主席和主任。
主席或主任有事請假,應通知有關人員。
2.事假
(1)本所人員因事請假,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如遇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要提出正當理由,經批準方可辦理補假手續。對未請假、請假未準和未辦理手續而不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律師每月可允許3天事假(不得連續),聘用人員可允許1天事假。不超過此限的,工資照發。事假不得累計使用。各類人員超過允許事假天數1-2天或事假連續的,按超過天數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2天以上的,按超過允許事假天數全額扣發日工資。聘用人員每季度事假累計超過10天不滿15天的,除按前項扣發工資外,該季度獎金減半發放;超過15天的,不發獎金;全年累計超過50天的,不發年終獎。
3.病假
本所人員因病需請假,應提交請假單,并出示醫院有關證明。
合作人律師病假期間的 工資及其它待遇不變。
聘用人員因患重病或慢性病住院,1個月以內不扣發工資;1個月以上、3個月以內者,按原工資70%的標準發給;3個月以上、半年以內的,按原工資50%的標準發給;半年以上的,由合作人律師會議決定相應待遇。
聘用人員日常患病請假每月2天以內、每季度5天以內,工資照發,獎金視情況而定;超過此限的,休病假期間的工資按50%發給。一個季度病假超過6天的,按超過天數全額扣發日工資。獎金視情況而定。聘用人員每月因看病而請假或遲到超過2次的,超過的次數按事假或遲到處理。
本所所有工作人員應按時上下班。
本所律師上班時間不到辦公室,且并未在外處理業務,也未給主任和主席請假或打招呼,當日的工資予以扣除。如系半天,則扣除當日1/2的工資。但如晚上到辦公室加班,可以酌情補回半天上班時間。每周辦私事或不到辦公室超過1天或2個半天的,超過部分的當日工資予以扣除。
允許本所聘用人員每月遲到15分鐘以內不超過4次,經主席和主任批準的早退30分鐘以內不超過4次(包括因私事或看病請假的遲到早退)。每超過1次,從每月______元的全勤獎中扣除______-______元。
合作人律師未向主任和主席請假,連續缺勤或失去行蹤、聯系達2天以上,不論何種原因,除仍然執行本制度中規定的有關扣款外,還應扣除當月應發工資總額的10-50%。
其他人員出現類似情況,也比照前項規定扣款。
1.律師和其他人員臨時離開辦公室,應遵守《辦公室管理制度》第二條的規定:
聘用人員(包括會計、秘書及其他行政人員)離開辦公室半個小時以上,應向主席和主任說明去向,以免影響事務所的工作;律師臨時離開辦公室,應將去向和遺留之事交待給同一辦公室的律師,以免耽誤客戶委托事務或事務所的工作。聘用人員耽誤半天以上、律師外出2天以上,需事先向主任和主席請假或說明情況。
2.律師上班時間外出辦案、聯系業務,如確需本所聘用人員隨同,應事先征得主席和主任同意,以免影響聘用人員的本職工作和本所的其它工作。未經同意擅自帶離外出,扣除該律師和該聘用人員的當日工資。聘用人員連續3次未經批準外出,事務所可以隨時辭退。
3.在每間辦公室律師未到或出差的情況下,聘用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宜離開 如因擅離職守而影響工作的,每次扣款______-______元。
1.律師可以自行決定加班,但不享受加班待遇。
2.其他人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根據加班次數、時間和工作效率、工作質量由事務所發給加班費。
3.辦公室內加班下午5:30以后,外勤加班上午8:30以前,下午5:30以后;中午安排的臨時性工作不作為加班。
4.加班需由事務所主任、合作人律師指示或同意。
5.上班時間內可以完成的工作延至下班后完成,或將不急于當天完成的工作在下班后完成,不視為加班。
6.除特殊情況經允許加班時間應控制在2小時以內,每周不超過3次。
7.2小時之內的,每小時付加班費酬金______元,2小時以上的,超過2小時部分每小時付酬金______元。但一次加班最高酬金不超過______元。
8.加班酬金于發工資時一并支付。
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
1.合作人律師每月可有5天休假(每季度15天,每年60天),可以每月休,也可累計到2個月以上或每季度、每年休,休假期間不發工資。集中在2個月以上、半年以下休假者,扣發半個季度獎金;集中在1年休假者,扣發1個季度獎金。
2.聘用律師每月可有3天休假,休假計算和待遇同前第(1)項。
3.其他全日制聘用人員每月可有2天休假,休假計算和待遇同前第(1)項。
4.休假者在準備休假前7天至15天內必須向主席、主任提交書面的休假申請書,并將休假計劃、地點、通訊聯系附于申請書后,經批準方可休假。未經批準擅自休假或已開始休假,然后才提交休假申請的,視休假天數和其它情況扣除半個月至1個月的工資,如系合作人律師,還應從年終個人應分配總額中扣除1-5%。
對違反前述各項規定者,每月10日前由主席、主任或執行律師簽發“扣款通知單”。對扣款不服者,可向主席或主任申述。對維持原扣款決定仍不服的,可向律師會議申述,律師會議的決定是最終決定。
本所人員的考勤情況應作為其本人工作態度的一項重要考核指標。除第四條規定的懲罰措施外,每年年終還可由合作人律師會議根據該項指標,再決定有關人員的獎懲。
、 制度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律師會議通過之日起正式施行。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六
水利工程學院本科在校全日制所有學生。
一、課堂考勤辦法:
1、學生課堂考勤情況由各班學習委員和班委記錄、任課教師記錄、輔導員抽查記錄、學風督察小組記錄四部分匯總而成。學風督察小組由學習部成員組成,協助學工辦、任課教師對課堂到課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
2、各班學習委員記錄當天全部必修課程的到課情況,經任課老師、班長和學習委員簽字確認后由學習委員在周五晚18:00到19:00將本班該周的課堂考勤單(紙質稿)上交到工三a344學生工作辦公室。
3、學工辦老師及學風督察小組人員進入教室檢查時,各班班長及學習委員應積極配合,上報本班應到人數、實到人數、未到人員名單及未到原因,對于請假者應及時出示由老師簽字的請假條,否則按該人缺勤處理。凡是在查課時,未在教室的同學一律視為曠課。
4、學風督察小組將各個年級、班級的抽查記錄一并匯總,并對照假條進行核實,于每周六前統計好上交學工辦,并且在每周一由學工辦對上一周的出勤情況進行統一通報。
5、對通報結果有異議的同學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實澄清,并于異議時間前來辦理異議,逾期不候。
(1)向負責本年級考勤工作的學風督導小組成員查詢記錄,若有誤,由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匯總到學工辦核實更正。
(2)對于請假等情況,請本人到學工辦查閱假條存根并出示。
(3)不在以上情況之列的,由本人上報學工辦處理。
二、考核實施辦法:
1、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中德育評分細則第四節中(三)的第8條規定,上課遲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0.5分,曠課一學時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級班長及學習委員,若在正常考勤檢查和抽查中出現:
1)不配合學院考勤工作、不及時遞交考勤表、不作為、態度惡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2)包庇隱瞞真實考勤情況,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3)對考勤檢查及負責人員進行人身攻擊、頂撞、惡意辱罵等行(本文轉自實用工作文檔頻道)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并且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嚴重者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分。
3、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違紀處理條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條的規定,每學期已注冊后,曠課者,視其曠課數量,給予下列處分:
1)一學期累計曠課11至25學時或擅自外出五天以下者,給予警告處分。
2)一學期累計曠課26至40學時或擅自外出六至八天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3)一學期累計曠課41至55學時或擅自外出九至十一天者,給予記過處分。
4)一學期累計曠課56至70學時或擅自外出十二至十四天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5)一學期累計曠課71學時以上或擅自外出十五天以上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4、抽查過程中,學風督導小組成員如有包庇,或者對工作玩忽職守的,由學工辦進行全院通報批評,如果多次失誤并導致嚴重后果,則撤銷該成員職務。
5、根據《水利工程學院“優秀班級”評選辦法(試行)》評選細則的第八條規定,班級學風建設方面,加減分細則如下:
1)班級成員不按時上課,出現早退、遲到、曠課現象減0.5分/人次。
2)班級成員不按時上早、晚自習,減0.5分/人次。
3)班級成員在考試中出現舞弊行為,并被監考或者巡考人員當場抓獲,減2分/人次。
6、學習委員統一隸屬于學習部,各個班級學習委員的年終測評外加分將由學習部根據學委工作表現統一分配。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七
成立考勤辦公室,由張紅刊與解文建負責,實行日點名制度。每天九點前把出勤報告單報書記、鄉長簽字后存檔,并于月底公布本月出勤情況。
上午8:00上班,下午6:00下班。全體工作人員要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
1、請假程序: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事前要由本人寫出申請,報書記或鄉長審批,事后要及時銷假,沒有經過書記或鄉長審批的按曠工對待。
2、事假規定:普通事假每月不得超過三天;本人婚假不得超過三天,晚婚的不得超過七天;直系親屬喪假不得超過五天;產假不得超過三個月,晚育的獎勵十五天;修房蓋屋不得超過十五天。以上事假每超一天按曠工對待。
3、病假規定:病假視情況而定,一般不得超過三天,否則按事假處理。確有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療超過三天的,要有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病假15天以上的,治病期間發放工資的70%。
4、特殊情況:患重大疾病需長期治療、因公致傷和其他特殊情況確實需要長期請假的,由班子會專題研究決定。
曠工一天罰款50元,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全年事假超過15天的,扣發年終獎金,每月曠工超過5天,扣發當月工資;全勤人員每月獎30元,月底兌現。本規定自200x年5月28日起執行。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范文(18篇)篇十八
考勤管理制度一般包括總則、作息時間制度、節假日制度、考勤辦法、請假制度、加班制度、獎懲制度、附則等部分。但是,當企業規模較小時,考勤管理制度就相對簡單,不一定進行總則、附則等大類的劃分,而僅以一個層次的條項式來編排內容。
1.總則
總則的內容主要是交代制定本制度的依據、目的和意義等。
2.作息時間制度
作息時間制度主要規定企業正常的周工作時間、日工作時間,以及季節工作時間的變化情況等。
3.節假日制度
節假日制度具體規定員工節假日如何休息的具體安排。企業一般應按照國家法定節假日規定執行,如有變通及其補償情況應該在制度中詳細加以說明。
4.考勤辦法
考勤辦法是該制度的主要內容。考勤辦法主要明確考勤范圍、考勤種類設置及其標識符號、考勤具體記錄方法等方面內容的規定。
5.請假制度
請假制度也是考勤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請假制度主要規定請假的條件、程序、批準人及假期待遇等內容。6.加班制度加班制度主要是預先規定需要加班的條件、要求,以及加班的補償待遇等內容。
7.獎懲制度
獎懲制度是考勤管理制度中不可缺少的內容,也是考勤制度貫徹執行的必要保證。獎懲制度的內容主要包括兩方面:對于在考勤中表現良好人員和表現不佳人員分別給予一定獎勵與懲處。8.附則附則的主要內容應該包括對制度的補充解釋,制度的執行時間、執行部門等。
有關人員擬寫考勤管理制度,應該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管理制度都是組織意志的集中體現,具有普遍約束力。因此,擬寫管理制度的態度要嚴肅認真,語言表述要鄭重、正式,避免口語化,以免降低制度的權威性。
(2)考勤制度是一個非常具體的執行性管理制度,內容一定要切實可執行,否則就會造成制度形同虛設,不能執行。
(3)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該是制度制定的最基本前提,如加班待遇問題、法定節假日的安排問題等。
(4)制度的內容要符合企業的具體實際情況。
(5)制度設計要合理、周延,既不能引起多數人不滿或抵制,更不能出現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