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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一
一、加油站新員工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二、教育由站長負責,內容主要有:
1、國家有關安全經營方針、政策、法規;
2、經營模式和安全經營形式;相關行業安全、消防知識;
3、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及要求;
4、部門及人員的工作內容與安全職責、安全管理要求;相關安全、消防知識等;
5、事故案例等。
三、站領導要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有關化學危險品安全知識,全體員工必須及時參加,認真學習。
四、員工應經常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和規定,以及各項規章制度。
五、所有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要做好相應記錄。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二
第一條 為了加強汽車加油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管理規范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經營性加油站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 本行政區域內的經營性加油站,必須依照《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第四條 對于已投入使用的加油站,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第五條 加油站必須與外界有明顯的隔離設施和明確的出口、入口,站區內不得設立與加油站業務無關的其它單位。
第六條 加油站應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要求,并認真落實。
第七條 加油站應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相關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
(二)加油站應制定加油操作規程、計量操作規程、卸油(氣)操作規程。
第八條 加油站的負責人對本站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并落實本站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九條 加油站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站所從事的加油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并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第十條 加油站必須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檢查督促本站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
第十一條 加油站的從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專業技能培訓及企業安全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方準進行操作。
第十二條 加油站內宿舍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宿舍的門窗不得朝向站內油罐區和加油機;
(二)嚴禁非本單位工作人員留宿;
(三)宿舍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電爐;
(四)站內宿舍應指定一名負責人按照本站宿舍安全管理規定監督、檢查、管理。
第十三條 加油站的營業室、休息間等場所禁止用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等生成明火取暖和生活使用。
第十四條 架空通信線和電力線不得跨越加油站。
第十五條 加油站罩棚高度不得低于4.5m,罩棚邊緣與加油機或加氣機的平面距離不得小于2m。
第十六條 加油機與站房的距離不得小于5m。
第十七條 埋地油罐與重要公共建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50m;液化石油氣罐與重要公共建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100m。
第十八條 油罐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距離應符合以下要求:一級站為30m,二級站為25m,三級站為18m。
地下液化石油氣罐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距離應符合以下要求:一級站為30m,二級站為25m,、三級站為18m。
第十九條 加油站的供電系統的電纜金屬外皮或電纜金屬保護管兩端均應接地,供配電系統的電源應安裝與設備耐壓水平相適應的過電壓(電涌)保護器。
第二十條 架空通信線和電力線不得跨越加油站。
第二十一條 設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燈應選用防護型燈具。
第二十二條 加油站內設置小型內燃發電組的,其內燃機的排煙管口應安裝阻火器。
第二十三條 空調主機和室外機應安裝在非爆炸危險區域內。
第二十四條 加油站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伍,每月開展一次消防知識學習,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演練,要做到“三知,三會”,即知易發生火災的部位,知事故應急預案,知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第二十五條 消防器材應設專人管理,定時檢查,定點擺放,定期更換,保證完好有效。
第二十六條 加油站的滅火器材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第二十八條 加油站應在醒目的位置設置安全警示語、警示牌。
警示語內容包括:
(一)站內嚴禁煙火;
(二)站內嚴禁檢修車輛、敲擊鐵器等易產生火花的作業;
(三)機動車輛加油時必須熄火;
(四)不準在加油現場使用手機。
第二十九條 加油站每班應有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安全檢查主要包括: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作業現場安全情況、設備設施運行情況。
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應立即報告站長,加油站能解決的,應立即整改;加油站暫時無法解決的,要書面向主管上級報告,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三十條 加油站的從業人員必須穿戴防靜電服裝。
第三十一條 加油作業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嚴禁向汽車汽化器及塑料桶等非金屬容器內加注易燃油品;
(二)嚴禁對無油箱蓋的車輛加油;
(三)嚴禁對無引擎蓋的車輛進行加油;
(五)非加油站的工作人員不得進行加油工作。
第三十二條 卸油作業時,應遵循以下規定:
(二)卸油點附近必須配備滅火器材;
(四)卸油過程中,禁止閑雜人員逗留圍觀;
(五)卸油完畢后,駕駛員應全面檢查,確認狀況正常后,方可發動車輛移開接卸現場;
(七)非加油站的工作人員不得進行卸油工作。
第三十三條 因設備檢修等情況必須動用明火時,要書面報告上級安全部門,經批準同意后方可動火。動火過程中,應停止加油加氣作業,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第三十四條 非加油站的人員嚴禁進入單獨設置的油罐區。
第三十五條 加油站內加油車輛之間的間距應符合緊急疏散的條件。
第三十六條 加油站要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安監管危化字[20xx]43號)編制符合本站實際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應急救援的指揮和協調機構,涉及的應急救援人員分工和職責劃分,應急設備設施,緊急處置、人員疏散、搶險、醫療等急救措施方案,社會支持救助方案,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等。
第三十七條 加油站的應急預案要每季度演練一次,并有演練記錄和演練現場照片。
20xx年11月8日,格魯吉亞首都第比利斯市中心一處最繁忙的加油站在營業中突然發生特大火災并隨后發生大爆炸,警方經調查后確認,這起慘劇是由一位司機駕車駛入加油站時隨手扔下的一顆煙頭所致。當日晚些時候,格魯吉亞內務部新聞局在一份公告中稱,警方在事故現場檢測結果認定,在第比利斯市中心發生的加油站特大火災和爆炸事故是由一位司機的草率行為造成的。警方稱,捷利亞駕車駛入加油站時,他將自己剛抽完的煙頭隨意彈出了車窗,煙頭上的余火點燃了加油站因加油而散布在空氣中的汽油,隨后火焰迅速吞沒了整個加油站并引發爆炸。
加油站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一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加油站,應符合o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的要求,并符合所在地政府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加油、加氣合建 的站執行集團公司《液化石油氣和壓縮天然氣加氣站安妻蘭萎規磊誓站經營單位應按照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向政府至管部門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四條安全組織
1.加油站應成立以站長為第一責任人、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小組。
2.加油站應設安全員,負責檢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情況。
3.加油站應成立義務消防隊伍,編制消防應急預案,開展消防知識學習,加強消防預案演練,做到人人懂得本站消防器材性能,并會使用。
4.加油站應與毗鄰單位建立聯防組織,定期開展活動。
第五條安全教育
1.加油站應每月對職工進行三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
2.加油站應對新職工進行崗前安全教育、考核。
3.進站施工隊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經營單位應與施工隊簽訂施工安全合同(或協議),明確雙方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防火教育。
第六條安全措施
1.制定“顧客進站加油須知”,主要內容包括:
(1)站內嚴禁煙火;
(2)嚴禁在站內檢修車輛、敲擊鐵器等易產生火花的作業;
(3)嚴禁向汽車汽化器及塑料桶內加注易燃油品;
(4)加油車輛的司機、乘坐人員進站后不應影響加油站安全;
(5)所有機動車輛均須熄火加油;
(6)嚴禁在作業現場穿、脫、拍打化纖服裝;
(7)嚴禁在加油現場使用手機、尋呼機。
2.加油站內應有明顯安全警語、警示標牌。
3.有條件的加油站應在站內適當部位設置拖拉機、摩托車的專用加油點。
4.高強電閃、雷擊頻繁時,應停止加油、卸油作業。
5.落實防搶、防騙、防盜、防破壞等防范措施和保安工作,確保加油站人身、財物安全。
第七條用火管理
l。用火管理應符合《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
2.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點應符合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規定的安全距離要求。
第八條消防管理
1.加油站應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其主要內容是:
(1)組織機構和指揮系統;
(3)建筑物的結構形式、耐火等級、面積、高度、內部設施及相互間的距離;
(5)各種消防器材的數量、擺放位置、應急補充措施;
(6)對外通信聯絡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揮等。
2.加油站各種消防器材應按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有關規定配置,且擺放合理,取用方便。
3.消防器材應定專人管理,定時檢查、養護,定期換藥,保證完好有效。
第九條安全檢查
1.加油站應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自檢自查為主,上級主管監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安全工作。
(1)加油站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三
一、目的。
二、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在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的整個過程中突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準備和響應。
三、職責。
1、食品安全管理小組總體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準備和響應;
2、各職能部門及生產車間負責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具體實施。
第二章管理規定。
一、成立應急組織。
1、應急組織是應急處置的執行機構,是應急處置的組織基礎。食品安全管理小組行使應急組織的職責。
2、總經理負責召開應急工作會議,協調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并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
3、各組織成員負責協調相關方具體實施應急響應措施,跟蹤應急響應措施的實施情況,及時向總指揮報告。所有組織成員應保證通訊暢通,以便緊急情況發生時及時溝通信息,迅速組織采取應急響應措施。
二、監測、預警及報告。
1、公司應加強對食品質品質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強對原輔材料的檢測分析,加強對生產設備的維護管理,加強對生產過程的監測,加強對員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2、公司應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3、當突發事件已經危害或潛在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生命安全時,公司應當立即向當地相關行政部門報告。公司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4、在后續的事故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將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向當地相關行政部門報告。
5、必要時,對消費者做好信息發布工作,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
三、充分識別緊急情況。
在產品的生產、銷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有:
1、因設備故障使生產無法正常進行;
2、突發的停電、停汽、停水等情況導致生產資源供應不上;
3、原輔料檢測結果顯示受到嚴重污染,會對消費者健康造成傷害;
4、政府部門監督檢查顯示公司產品安全指標不合格;
5、國家產品標準或者進口國產品標準中安全指標發生變化,導致公司產品檢測不合格;
6、由權威部門發布的食品安全預警表明公司產品可能存在嚴重安全危害;
7、公司從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流失;
9、其他嚴重影響食品安全的緊急情況。
四、全面落實應急處置措施。
1、當有信息顯示公司突然發生導致或者有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報告總經理。總經理應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會議首先應組織調查突發事件的真實性、嚴重性。
2、當確定突發事件導致或者有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時,公司應當立即予以處置,防止事故擴大。應對不同的緊急情況做出相應的應急處置:
3、突發的設備故障或突然停電,停水使生產無法正常生產時,如果停產時間超過工藝規定時間,應對生產的產品進行隔離,并確定數量,做好標識然后,出處理。如果檢測結果不符合標準,則按照《符號品管理制度》執行。
4、原料檢測結果顯示受到污染,會對消費者健康照成傷害時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評估受影響的程度和范圍,并確定處置方式。若已經出廠的銷售的產品則按照《食品管理召回制度》執行。
6、有人為的惡意行為導致公司產品不安全,或者對公司產品,聲譽惡意造謠,照成惡劣社會影響。應急組織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安排相關人員對外進行澄清,盡量減少對公司的聲譽的損害。
公司應整理保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記錄,并建立安全事故管理檔案。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四
第一條新建、改建、擴建的加油站,應符合ob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的要求,并符合所在地政府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加油、加氣合建的站執行集團公司《液化石油氣和壓縮天然氣加氣站安妻蘭萎規磊誓站經營單位應按照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向政府至管部門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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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油天津航空加油站加強基礎建設提升管理水平_中國民用航空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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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六
第一條 加油站是石化銷售系統面向社會,直接為用戶服務的零售單位,服務面廣,政治性強。為了提高加油站的管理水平,更好地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做好石油商品的零售供應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易揮發、易滲漏、易集聚靜電荷的特性。加油站必須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保證安全經營。
第三條 加油站要樹立“用戶至上”的觀念,制訂服務規范,推廣禮貌用語,提高服務質量,站容要整潔。
第四條 加油站必須建立從站長到每個工種的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分工具體,責任明確,并同時制定考評辦法和獎懲規定,確保本制度的實施。
第五條 加油站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學習石油商品知識和用油機具知識,掌握業務操作要領,熟悉加油站管理制度,并經過地區分公司以上的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操作。
第六條 加油站工作人員要保持儀容整潔,佩帶服務證章,禮貌待客,文明經商,嚴格執行供應政策、價格政策及有關管理規定,嚴禁出售摻水摻雜和變質油品。
第七條 加油站必須加強經濟核算,改善經營管理,減少商品損耗,降低流通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第八條 加油站必須嚴格票證、現金管理制度,做到手續完備,交待清楚,記錄清晰,帳實相符。
第九條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加油站,必須符合設計和建筑規范要求,經過竣工驗收,達到設備配套、質量合格、資料齊全,方可投產。投產后,各種設備要建立完整的技術檔案和維修管理制度。
第十條 加油站要在站的明顯處懸掛中國石化銷售公司頒發的統一標志,用以加強職工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工作質量,維護行業信譽,增強行業團結(標志直徑為100-150厘米)。標志要嚴格按照設計圖紙的要求制作,懸掛安全可靠,經常保持清潔完整,維護企業標志的嚴肅性。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七
7、消防沙池、消防器材箱、卸油口、配電室均有中文標識;
8、油站便利店貼有防止滑倒標識;
9、加油站逃生出口上方安裝有應急燈;
10、其他部位能進行安全提示的標識也需上墻展示;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八
1、加油站應成立以站長為第一責任人、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小組。
3、加油站應成立義務消防隊伍,編制消防應急預案,開展消防知識學習,加強消防預案演練,做到人人懂得本站消防器材性能,并會使用。
4、加油站應與毗鄰單位建立聯防組織,定期開展活動。
第五條安全教育。
1、加油站應每月對職工進行三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
2、加油站應對新職工進行崗前安全教育、考核。
3、進站施工隊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經營單位應與施工隊簽訂施工安全合同(或協議),()明確雙方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防火教育。
第六條安全措施。
1、制定“顧客進站加油須知”,主要內容包括:
(1)站內嚴禁煙火;
(2)嚴禁在站內檢修車輛、敲擊鐵器等易產生火花的作業;
(3)嚴禁向汽車汽化器及塑料桶內加注易燃油品;
(4)加油車輛的司機、乘坐人員進站后不應影響加油站安全;
(5)所有機動車輛均須熄火加油;
(6)嚴禁在作業現場穿、脫、拍打化纖服裝;
(7)嚴禁在加油現場使用手機、尋呼機。
2、加油站內應有明顯安全警語、警示標牌。
3、有條件的加油站應在站內適當部位設置拖拉機、摩托車的專用加油點。
4、高強電閃、雷擊頻繁時,應停止加油、卸油作業。
5、落實防搶、防騙、防盜、防破壞等防范措施和保安工作,確保加油站人身、財物安全。
第七條用火管理。
l。用火管理應符合《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
2、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點應符合gb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規定的安全距離要求。
第八條消防管理。
1、加油站應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其主要內容是:
(1)組織機構和指揮系統;
(3)建筑物的結構形式、耐火等級、面積、高度、內部設施及相互間的距離;
(5)各種消防器材的數量、擺放位置、應急補充措施;
(6)對外通信聯絡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揮等。
2、加油站各種消防器材應按gb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有關規定配置,且擺放合理,取用方便。
3、消防器材應定專人管理,定時檢查、養護,定期換藥,保證完好有效。
第九條安全檢查。
1、加油站應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自檢自查為主,上級主管監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安全工作。
(1)加油站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加油站經營單位每月和遇重大節日應對加油站進行安全檢查。
2、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設備有無滲漏、電器接線螺栓是否牢固、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可靠、滅火作戰預案演練以及隱患整改情況等。
3、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加油站能解決的,應限期抓緊整改;加油站無力解決的,應書面向上級報告,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事故的分類、分級,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按集團公司《事故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章安全技術規定。
第十一條用電規定。
1、在爆炸危險區內使用的電氣設備應符合爆炸危險區等級要求。
2、當由獨立變壓器供電時,宜采用三相四線接零保護或三相五線專用接地線保護;當使用電網直供或由臨近企業轉供電時,用電設備的保護方式應與供電網保持一致。在加油站內,用電設備應保護接地和保護接零。
3、電氣器具、線路應完好無損,電氣連接處應規范、緊密牢固、無腐蝕。
4、設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燈具應選用防護型燈具。
5、對加油機內部的電氣密封應定期檢查,如發現密封不良應立即修復或更換。
6、加油站內不應隨意裝接臨時電氣線路。
7、加油站營業房等場所禁止使用電爐等易引起火災的電器。
第十二條防雷、防靜電。
1、鋼質油罐及其金屬附件應作可靠的電氣連接并接地,接地點不少于兩處。接地線與接地體的連接處應用焊接,接地線與被接地設備的連接應設斷接卡,并用雙螺栓連接,埋地部分均用焊接。
2、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節前檢測一次并做好記錄。其接地電阻值要求如下:
油罐、站房、罩棚不應大于10ω。
輸油管線不應大于30ω。
卸油防靜電接地不應大于100ω。
3、弱電系統(通信、信號、監測和微機控制等)應按有關規定或產品技術的要求,采取防雷措施。
4、定期檢查加油機、加油膠管及卸油場地的靜電連接線,保持完好有效。
第十三條加油站卸油應采取密閉方式。罐車卸油管與油罐進油管的連接應果用快速接頭。汽柴油進油口應分別采用陰陽接頭,以防混油。油罐卸油進油管應伸至罐內距罐底0.2m處,嚴禁噴濺式卸油。
第十四條加油站輸油管線管溝,應用砂填實。輸油管線管溝與電纜溝、暖氣溝應隔斷。
第十五條加油站卸油靜電接地應采用具有報警功能的接地裝置。嚴禁在爆炸危險區內亂拉電線,使用非防爆電器。
第十六條加油站油罐通氣管口應裝設阻火器,通氣管的口徑不應小于50mim。通氣管距加油站圍墻的距離不應小于3m。通氣管口應高出地面至少4m,沿建筑物的墻向上敷設的通氣管口,應高于頂面或屋脊lm。
第十七條當加油站油罐埋在地下水位以下時,應對油罐采取防止上浮的措施。建在水源保護區附近的直埋地下油罐,應采取防滲漏擴散的保護措施,并應設滲漏檢測設施。
第十八條根據一、二、三級加油站的要求,對加油站的油罐宜采用具有測量溫度、液位等功能的測試監控儀表。
第十九條加油站應采用國家認定的具有整體防爆功能的加油機,不得進行破壞整體防爆功能的改造。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九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建立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
各類事故分工由各有關職能部門指定專人管理,每月初將上月事故匯總上報至安全部門(人員)以便綜合統計上報。
每月初將上月事故匯總上報安全部門或相關部門,凡屬涉及兩個以上部門所管的事故,由一個部門負責上報;發生重大事故時,公司總經理(或授權委托人)應親自參加或組織調查上報和處理。
1、生產(工藝)事故:生產操作中違反工藝指標,崗位操作規程或操作不當,指揮有誤等造成生產工藝不正常、停電、停水、停汽(氣)或減產、停產、跑料、串料等事故,均稱為生產操作事故,事故管理由生產部門(人員)負責。
2、設備事故:由于非正常原因構成各類設備(機械、容器、儀器、儀表、動力、電器等)、管道、建筑物、構筑物及運輸設備(包括附件)等損壞,造成財產損失,影響生產的事故,均稱設備事故。事故管理由設備工程師(人員)負責。
3、質量事故:化工產品、機械產品、施工質量等不符合國家部頒、企業標準,造成廢品或降低等級標準,同時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原料、產品因保管不善、包裝不良而變質的,采購的物料不合規格要求而影響生產或影響檢修、維修計劃任務完成的,均為質量事故。質量事故的管理由所轄的主管部門(人員)負責。如半成品、產品(成品)原材料等由供應部門、生產部門及質量檢查部門(施工部門)負責,檢修、維修質量事故管理由設備工程師負責。
4、交通事故:凡違反交通規則,由于責任心不強,操作不當,發生車輛沖撞、翻車、撞人等或因機械故障造成傷亡、財產損失的事故。事故管理由安全部門(人員)負責。
5、火災、爆炸事故:凡發生火災,或發生化學、物理爆炸,給公司財產造成損失和傷亡,稱火災、爆炸事故。事故管理由安全(消防)部門負責。
6、人身事故:公司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在生產區內或上、下班途中,由于生產過程中存在危險因素的影響,造成人體受到損傷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功能造成工作中斷,經醫療部門診斷確診后,稱工傷事故。事故管理由安全部門(人員)負責。
7、未遂事故:凡屬外界原因或客觀上未認識而發生的各種不可抗拒的災害事故,稱自然事故。凡因操作不當,維護不周等原因,構成事故發生條件,足以釀成災害,幸發現及時挽救未造成嚴重后果的,稱未遂事故。此兩類事故管理由安全主管部門負責。
8、污染事故:凡屬三廢處理裝置停用,裝置排放污染物,突發事故造成污染源泄漏,引起周圍人員中毒,農作物減產,自然水源、空氣污染造成經濟損失的事故稱為污染事故,事故管理由環保部門負責。
9、破壞事故:凡屬人為故意制造的事故,均為破壞事故。由保衛部門負責。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事故報告程序:
1、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班班長、車間主任和生產經理及安全(消防)部門報告,再按規定逐級上報至公司總經理。公司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2)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做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2、發生事故的部門,要根據事故“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并填寫事故報告一式3份(報告時間:普通事故三天內,過期不報告者,按隱瞞事故處理),上報工廠安全部門(人員)匯總。
3、對多人重傷、死亡和重大火災、爆炸及貴重設備損壞及重大停產事故,除按規定上報外,公司還應組織專門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損失、責任者,吸取教訓,落實防范措施。
4、發生工傷事故后,受傷人員應及時送到醫療部門處理;經醫生診斷認為需要休息的,持有證明者,才能填寫工傷事故報告。
5、各類事故管理部門,必須在次月5日前將本月事故上報安全部門(人員),安全部門在次月10日前將上月各類事故綜合統計上報公司。
6、凡上級機關、學校等外單位人員在工廠勞動、實習、培訓、參觀時發生傷亡事故,由安全部門(人員)組織調查、統計、上報,但要注明傷亡者部門、姓名、來廠目的等。
7、凡因工負傷的員工,從發生事故受傷時起一周內未能確定為重傷者,按輕傷事故統計;若一個月后,由輕傷轉為重傷或死亡者,則不按重傷、死亡上報,也不再寫專題報告。
8、凡屬外界原因或由于自然條件造成的事故,也要及時上報,但不作為本部門責任事故。
9、對待事故報告必須嚴肅認真,填寫時應詳細寫清楚時間、地點、原因、部位、情節、損失等,事故防范措施要落實,責任應明確,按月上報,不得無故拖延;對弄虛作假或隱瞞不報,除責成補報外,對責任者從重按規定予以處罰。
(二)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三)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一)事故調查:
1、事故調查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2、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3)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4)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5)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3、事故調查報告應當附具有關證據材料。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在事故調查報告上簽名。
(1)普通事故或性質一般的微小事故,應在事故發生一天內,以事故部門領導為主,有關人員參加,開事故分析會,找出原因,吸取教訓并填寫事故報告書按時上報。
(2)凡發生重、特大人身傷亡和火災、爆炸等惡性事故,公司主管領導應親自組織有關人員參加事故調查,必要時請求上級有關部門參加事故調查,找出原因,查明責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3)為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各車間(部門)應建立健全本單位事故檔案,對事故調查分析的原始資料(包括現場調查、旁證材料、技術鑒定、分析化驗單、會議發言記錄、照片、圖表、儀表記錄、綜合調查材料等和事故統計表、專題報告等),應由專職人員妥善保管。
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對一切違反安全生產規定,不遵守勞動紀律,工作不負責任以致造成重大事故者,必須分清情況,追究責任,情節嚴重者,從重從嚴處理。
2、對事故責任者的處分,可根據事故大小,損失多少,情節輕重及其影響和責任者的認識態度,令其賠償經濟損失或給予行政處分直至開除,以致刑事處理。
3、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經事故所在部門簽署意見,經安全部門(人員)復查后報主管經理審批;重、特大事故由事故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經公司辦公室審查簽署意見,總經理批準(或上級機關批準)。
4、一次事故死亡(或重傷)一人,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包括5萬元)報總經理批準公布執行;一般性事故由公司下屬工廠處理,報公司生產部和工廠安全部門備案。
5、對蓄意、故意制造的破壞事故,安全部門配合公安部門徹底查清,證據確鑿的從嚴加重懲罰。
6、對于防止和搶救事故有功部門和個人由事故部門提出申請,經安全部門審查,報生產部和公司批準,給予適當的獎勵。
7、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應當接受工會和職工的監督。
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匯報,組織調查分析,認真處理事故并按規定上報,做好臺賬登記備案、匯總統計、編制事故報表、年報等工作。
(一)下列情況,給予獎勵;
1、對工作認真負責,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一年來未發生安全事故,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
2、由于認真檢查,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立即采取措施,轉危為安,避免重大火災、爆炸、人身傷亡、裝置停產、主要設備損壞以及制止違章和誤操作事故,有顯著成績的。
3、為確保安全生產,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有關部門審查,確有很大價值,并列為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實施后,經實踐檢驗卓有成效的。
4、對改善勞動條件,消除塵毒和噪聲危害,預防職業病發生,對環境保護貢獻較大的技術改進項目的。
5、在發生重大火災、爆炸事故中,臨危不懼,奮勇搶救,保衛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措施行力,成績突出的。
(二)下列情況,嚴肅處理:
1、工作不負責任,違反勞動紀律,不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2、已列入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不按期實施,出現故障又不采取應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3、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勸阻不聽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4、忽視勞動條件,削減安全保護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5、設備長期失修、帶病運轉,又不采取緊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6、發生事故后,破壞現場,逃避責任,隱瞞不報或謊報事故的。
7、發生事故后,不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處理,不認真吸取教訓,不采取整改措施,造成事故重復發生的主要責任者。
1、本制度系根據國務院(第493號令),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結合公司生產實際情況和安全管理需要修訂。
2、其它事項按國家、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一
一、建立健全各種管理規則,懸掛整齊、位置適當并認真貫徹執行,有關人員要熟記會用。
二、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預案,定期組織消防訓練和進行安全教育,使加油站人員做到:人人熟悉消防知識,人人會用消防器材,人人關心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全面安全檢查一般每周不少于兩次,并認真作好登記。
四、按規定配齊消防設備器材,并定期進行檢查保養,消除外部泥土、灰塵和油污,滅火機藥劑要定期更換。換裝日期要及時填寫登記簿。
五、電氣設備要符合安全防爆等級要求,安裝工藝安全規范。
六、加油站所有供電線路和用電設備要定期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排除。
七、儲油罐安裝呼吸閥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在呼吸管上安裝的透氣閥或阻火器,性能要良好。
八、加油站進出口、加油區設置“嚴禁煙火”、“禁打手機”“顧客止步”等安全警告標識,儲油區清潔整齊、無易燃物、無拋灑油痕跡。
九、使用和維修各種設備器材,要嚴守操作規程,并按說明書要求進行,防止損壞機件、設備或發生事故。
十、夜間安全值班管理制度
1、加油站必須設夜間安全值班員。
2、值班時應堅守崗位,履行職責,不得睡覺、喝酒,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排除,不得拖延。
3、值班員不得將與經營無關的人員、車輛帶入或留在加油站。
4、管好爐火、電器等取暖用具。
5、熟悉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火災,及時果斷處理。
6、夜間值班員必須等白班安全員接-班,將值班情況交代清楚并填好記錄后,方能離崗。
主要崗位的安全職責
一、站長
1、貫徹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安全法規、制度;貫徹并執行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制訂的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2、履行防火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落實各項安全防火制度。
3、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確保員工充分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危險;確保員工熟練使用消防器材;確保員工執行安全管理規定。
4、預防事故發生。若發現事故隱患或發生了事故,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并按照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進行妥善處理。
5、組織每月、每半年的安全工作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6、組織本站義務消防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訓練。
7、組織制定周密的滅火方案和特殊情況的應急處理措施,并組織演練。
8、有責任制止“三違行為”(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9、把每天的安全檢查情況計入加油站日志。
二、班長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模范執行加油站的各項安全制度,同時做好本班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2、熟悉突發事故處理程序,并能按照相關規定對突發事故進行妥善處理,或協助站長進行妥善處理。
3、確保本人和本班員工均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會使用應急電話。
4、組織每班的安全檢查和巡回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向站長匯報并采取措施。
5、確保當班時的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標識、環保器材和其他設備完好和有足夠的數量。
6、有責任制止“三違行為”。
三、加油員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執行加油站的各項安全制度。
2、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范和服務規范,避免加錯油事故發生。
3、熟練使用消防器材,會使用應急處理電話。
4、熟悉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若發生突發事件,應及時上報并能獨立(或協助)進行處理。
5、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教育和培訓。
6、熟悉必要的自衛和自我救護知識,了解必要的消防、環保和化學知識。
四、計量保管員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執行加油站的各項安全制度。
2、嚴格執行計量操作規程和有關的《液態石油產品靜電安全規程》等安全規定。
3、及時、準確地進行計量,防止泄漏、跑油、冒油燈事故發生。
4、雷雨天應停止計量,并關嚴計量孔蓋。
5、熟練使用消防器材,會使用應急處理電話。
6、熟悉突發事件處理程序。如發生突發事件,應及時上報,并能獨立(或協助)進行處理。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教育和培訓。
7、熟悉必要的自衛和自我救護知識,了解必要的消防、環保和化學知識。
8、有責任制止“三違行為”。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二
第一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加油站,應符合o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的要求,并符合所在地政府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加油、加氣合建 的站執行集團公司《液化石油氣和壓縮天然氣加氣站安妻蘭萎規磊誓站經營單位應按照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向政府至管部門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四條安全組織
1.加油站應成立以站長為第一責任人、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小組。
2.加油站應設安全員,負責檢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情況。
3.加油站應成立義務消-防-隊伍,編制消防應急預案,開展消防知識學習,加強消防預案演練,做到人人懂得本站消防器材性能,并會使用。
4.加油站應與毗鄰單位建立聯防組織,定期開展活動。
第五條安全教育
1.加油站應每月對職工進行三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
2.加油站應對新職工進行崗前安全教育、考核。
3.進站施工隊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經營單位應與施工隊簽訂施工安全合同(或協議),明確雙方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防火教育。
第六條安全措施
1.制定“顧客進站加油須知”,主要內容包括:
(1)站內嚴禁煙火;
(2)嚴禁在站內檢修車輛、敲擊鐵器等易產生火花的作業;
(3)嚴禁向汽車汽化器及塑料桶內加注易燃油品;
(4)加油車輛的司機、乘坐人員進站后不應影響加油站安全;
(5)所有機動車輛均須熄火加油;
(6)嚴禁在作業現場穿、脫、拍打化纖服裝;
(7)嚴禁在加油現場使用手機、尋呼機。
2.加油站內應有明顯安全警語、警示標牌。
3.有條件的加油站應在站內適當部位設置拖拉機、摩托車的專用加油點。
4.高強電閃、雷擊頻繁時,應停止加油、卸油作業。
5.落實防搶、防騙、防盜、防破壞等防范措施和保安工作,確保加油站人身、財物安全。
第七條用火管理
l。用火管理應符合《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
2.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點應符合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規定的安全距離要求。
第八條消防管理
1.加油站應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其主要內容是:
(1)組織機構和指揮系統;
(3)建筑物的結構形式、耐火等級、面積、高度、內部設施及相互間的距離;
(5)各種消防器材的數量、擺放位置、應急補充措施;
(6)對外通信聯絡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揮等。
2.加油站各種消防器材應按gb 50156《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有關規定配置,且擺放合理,取用方便。
3.消防器材應定專人管理,定時檢查、養護,定期換藥,保證完好有效。
第九條安全檢查
1.加油站應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自檢自查為主,上級主管監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安全工作。
(1)加油站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3)加油站經營單位每月和遇重大節日應對加油站進行安全檢查。
2.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設備有無滲漏、電器接線螺栓是否牢固、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可靠、滅火作戰預案演練以及隱患整改情況等。
3.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加油站能解決的,應限期抓緊整改;加油站無力解決的,應書面向上級報告,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十條事故管理
事故的分類、分級,事故的報告、調查和處理,按集團公司《事故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章安全技術規定
第十一條用電規定
1.在爆炸危險區內使用的電氣設備應符合爆炸危險區等級要求。
2.當由獨立變壓器供電時,宜采用三相四線接零保護或三相五線專用接地線保護;當使用電網直供或由臨近企業轉供電時,用電設備的保護方式應與供電網保持一致。在加油站內,用電設備應保護接地和保護接零。
3.電氣器具、線路應完好無損,電氣連接處應規范、緊密牢固、無腐蝕。
4.設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燈具應選用防護型燈具。
5.對加油機內部的電氣密封應定期檢查,如發現密封不良應立即修復或更換。
6.加油站內不應隨意裝接臨時電氣線路。
7.加油站營業房等場所禁止使用電爐等易引起火災的電器。
第十二條防雷、防靜電
1.鋼質油罐及其金屬附件應作可靠的電氣連接并接地,接地點不少于兩處。接地線與接地體的連接處應用焊接,接地線與被接地設備的連接應設斷接卡,并用雙螺栓連接,埋地部分均用焊接。
2.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節前檢測一次并做好記錄。其接地電阻值要求如下:
油罐、站房、罩棚 不應大于10ω
輸油管線 不應大于30ω
卸油防靜電接地 不應大于100ω
3.弱電系統(通信、信號、監測和微機控制等)應按有關規定或產品技術的要求,采取防雷措施。
4.定期檢查加油機、加油膠管及卸油場地的靜電連接線,保持完好有效。
第十三條加油站卸油應采取密閉方式。罐車卸油管與油罐進油管的連接應果用快速接頭。汽柴油進油口應分別采用陰陽接頭,以防混油。油罐卸油進油管應伸至罐內距罐底0.2m處,嚴禁噴濺式卸油。
第十四條加油站輸油管線管溝,應用砂填實。輸油管線管溝與電纜溝、暖氣溝應隔斷。
第十五條加油站卸油靜電接地應采用具有報警功能的'接地裝置。嚴禁在爆炸危險區內亂拉電線,使用非防爆電器。
第十六條 加油站油罐通氣管口應裝設阻火器,通氣管的口徑不應小于50mim。通氣管距加油站圍墻的距離不應小于3m。通氣管口應高出地面至少4m,沿建筑物的墻向上敷設的通氣管口,應高于頂面或屋脊lm。
第十七條 當加油站油罐埋在地下水位以下時,應對油罐采取防止上浮的措施。建在水源保護區附近的直埋地下油罐,應采取防滲漏擴散的保護措施,并應設滲漏檢測設施。
第十八條根據一、二、三級加油站的要求,對加油站的油罐宜采用具有測量溫度、液位等功能的測試監控儀表。
第十九條加油站應采用國家認定的具有整體防爆功能的加油機,不得進行破壞整體防爆功能的改造。
一、建立健全各種管理規則,懸掛整齊、位置適當并認真貫徹執行,有關人員要熟記會用。
二、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預案,定期組織消防訓練和進行安全教育,使加油站人員做到:人人熟悉消防知識,人人會用消防器材,人人關心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全面安全檢查一般每周不少于兩次,并認真作好登記。
四、按規定配齊消防設備器材,并定期進行檢查保養,消除外部泥土、灰塵和油污,滅火機藥劑要定期更換。換裝日期要及時填寫登記簿。
五、電氣設備要符合安全防爆等級要求,安裝工藝安全規范。
六、加油站所有供電線路和用電設備要定期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排除。
七、儲油罐安裝呼吸閥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在呼吸管上安裝的透氣閥或阻火器,性能要良好。
八、加油站進出口、加油區設置“嚴禁煙火”、“禁打手機”“顧客止步”等安全警告標識,儲油區清潔整齊、無易燃物、無拋灑油痕跡。
九、使用和維修各種設備器材,要嚴守操作規程,并按說明書要求進行,防止損壞機件、設備或發生事故。
十、夜間安全值班管理制度
1、加油站必須設夜間安全值班員。
2、值班時應堅守崗位,履行職責,不得睡覺、喝酒,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排除,不得拖延。
3、值班員不得將與經營無關的人員、車輛帶入或留在加油站。
4、管好爐火、電器等取暖用具。
5、熟悉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火災,及時果斷處理。
6、夜間值班員必須等白班安全員接-班,將值班情況交代清楚并填好記錄后,方能離崗。
主要崗位的安全職責
一、站長
1、貫徹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安全法規、制度;貫徹并執行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制訂的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2、履行防火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落實各項安全防火制度。
3、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確保員工充分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危險;確保員工熟練使用消防器材;確保員工執行安全管理規定。
4、預防事故發生。若發現事故隱患或發生了事故,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并按照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進行妥善處理。
5、組織每月、每半年的安全工作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6、組織本站義務消防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訓練。
7、組織制定周密的滅火方案和特殊情況的應急處理措施,并組織演練。
8、有責任制止“三違行為”(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9、把每天的安全檢查情況計入加油站日志。
二、班長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模范執行加油站的各項安全制度,同時做好本班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2、熟悉突發事故處理程序,并能按照相關規定對突發事故進行妥善處理,或協助站長進行妥善處理。
3、確保本人和本班員工均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會使用應急電話。
4、組織每班的安全檢查和巡回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向站長匯報并采取措施。
5、確保當班時的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標識、環保器材和其他設備完好和有足夠的數量。
6、有責任制止“三違行為”。
三、加油員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執行加油站的各項安全制度。
2、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范和服務規范,避免加錯油事故發生。
3、熟練使用消防器材,會使用應急處理電話。
4、熟悉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若發生突發事件,應及時上報并能獨立(或協助)進行處理。
5、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教育和培訓。
6、熟悉必要的自衛和自我救護知識,了解必要的消防、環保和化學知識。
四、計量保管員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執行加油站的各項安全制度。
2、嚴格執行計量操作規程和有關的《液態石油產品靜電安全規程》等安全規定。
3、及時、準確地進行計量,防止泄漏、跑油、冒油燈事故發生。
4、雷雨天應停止計量,并關嚴計量孔蓋。
5、熟練使用消防器材,會使用應急處理電話。
6、熟悉突發事件處理程序。如發生突發事件,應及時上報,并能獨立(或協助)進行處理。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教育和培訓。
7、熟悉必要的自衛和自我救護知識,了解必要的消防、環保和化學知識。
8、有責任制止“三違行為”。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三
第一條?加油站是石化銷售系統面向社會,直接為用戶服務的零售單位,服務面廣,政治性強。為了提高加油站的管理水平,更好地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做好石油商品的零售供應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易揮發、易滲漏、易集聚靜電荷的特性。加油站必須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保證安全經營。
第三條?加油站要樹立“用戶至上”的觀念,制訂服務規范,推廣禮貌用語,提高服務質量,站容要整潔。
第四條?加油站必須建立從站長到每個工種的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分工具體,責任明確,并同時制定考評辦法和獎懲規定,確保本制度的實施。
第五條?加油站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學習石油商品知識和用油機具知識,掌握業務操作要領,熟悉加油站管理制度,并經過地區分公司以上的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操作。
第六條?加油站工作人員要保持儀容整潔,佩帶服務證章,禮貌待客,文明經商,嚴格執行供應政策、價格政策及有關管理規定,嚴禁出售摻水摻雜和變質油品。
第七條?加油站必須加強經濟核算,改善經營管理,減少商品損耗,降低流通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第八條?加油站必須嚴格票證、現金管理制度,做到手續完備,交待清楚,記錄清晰,帳實相符。
第九條?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加油站,必須符合設計和建筑規范要求,經過竣工驗收,達到設備配套、質量合格、資料齊全,方可投產。投產后,各種設備要建立完整的技術檔案和維修管理制度。
第十條?加油站要在站的明顯處懸掛中國石化銷售公司頒發的統一標志,用以加強職工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工作質量,維護行業信譽,增強行業團結(標志直徑為100-150厘米)。標志要嚴格按照設計圖紙的要求制作,懸掛安全可靠,經常保持清潔完整,維護企業標志的嚴肅性。
第一條 為加強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的增值稅征收管理,堵塞稅收管理漏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有關稅收政策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經經貿委批準從事成品油零售業務,并已辦理工商、稅務登記,有固定經營場所,使用加油機自動計量銷售成品油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以下簡稱加油站),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第一條所稱加油站,一律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征稅的通知》(國稅函[2001]882號)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有關規定進行征收管理。
第四條 采取統一配送成品油方式設立的非獨立核算的加油站,在同一縣市的,由總機構匯總繳納增值稅。在同一省內跨縣市經營的,是否匯總繳納增值稅,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跨省經營的,是否匯總繳納增值稅,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對統一核算,且經稅務機關批準匯總繳納增值稅的成品油銷售單位跨縣市調配成品油的,不征收增值稅。
第五條 加油站無論以何種結算方式(如收取現金、支票、匯票、加油憑證(簿)、加油卡等)收取售油款,均應征收增值稅。加油站銷售成品油必須按不同品種分別核算,準確計算應稅銷售額。加油站以收取加油憑證(簿)、加油卡方式銷售成品油,不得向用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六條 加油站應稅銷售額包括當月成品油應稅銷售額和其他應稅貨物及勞務的銷售額。其中成品油應稅銷售額的計算公式為:
成品油應稅銷售額=(當月全部成品油銷售數量-允許扣除的成品油數量)×油品單價
第七條 加油站必須按規定建立《加油站日銷售油品臺帳》(附表1,以下簡稱臺帳)登記制度。加油站應按日登記臺帳,按日或交接-班次填寫,完整、詳細地記錄當日或本班次的加油情況,月終匯總登記《加油站月銷售油品匯總表》(附表2)。臺帳須按月裝訂成冊,按會計原始賬證的期限保管,以備主管稅務機關檢查。
第八條 加油站除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辦法規定的申報資料外,還應報送以下資料:
(一)《加油站__月份加油信息明細表》(附表3)或加油ic卡;
(二)《加油站月銷售油品匯總表》;
(三)《成品油購銷存數量明細表》(附表4)
第九條 加油站通過加油機加注成品油屬于以下情形的,允許在當月成品油銷售數量中扣除:
(一)經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加油機自有車輛自用油;
(二)外單位購買的,利用加油站的油庫存放的代儲油;
加油站發生代儲油業務時,應憑委托代儲協議及委托方購油發票復印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備案。
(三)加油站本身到庫油;
加油站發生成品油倒庫業務時,須提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說明,由主管稅務機關派專人實地審核監控。
(四)加油站檢測用油(回罐油);
上述允許扣除的成品油數量,加油站月終應根據《加油站月銷售油品匯總表》統計的數量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第十條 成品油生產、批發單位所在地稅務機關應按月將其銷售成品油信息通過金稅工程網絡傳遞到購油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
第十一條 對財務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如已全部安裝稅控加油機,應按照稅控加油機所記錄的數據確定計稅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對未全部安裝稅控加油機(包括未安裝)或稅控加油機運行不正常的加油站,主管稅務機關應要求其嚴格執行臺帳制度,并按月報送《成品油購銷存數量明細表》。按月對其成品油庫存數量進行盤點,定期聯合有關執法部門對其進行檢查。
主管稅務機關應將財務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全部納入增值稅納稅評估范圍,結合通過金稅工程網絡所掌握的企業購油信息以及本地區同行業的稅負水平等相關信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商貿企業增值稅納稅評估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1]140號)的有關規定進行增值稅納稅評估。對納稅評估有異常的,應立即移送稽查部門進行稅務稽查。
主管稅務機關對財務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可以根據所掌握的企業實際經營狀況,核定征收增值稅。
財務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和專用發票使用管理規定限額限量供應專用發票。
第十二條 發售加油卡、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納稅人(以下簡稱“預售單位”)在售賣加油卡、加油憑證時,應按預收賬款方法作相關帳務處理,不征收增值稅。
預售單位在發售加油卡或加油憑證時開具普通發票,如購油單位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待用戶憑卡或加油憑證加油后,根據加油卡或加油憑證回籠記錄,向購油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單位與預售單位結算油款時,接受加油卡或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單位根據實際結算的油款向預售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十三條 主管稅務機關每季度應對所管轄加油站運用稽查卡進行1次加油數據讀取,并將讀出的數據與該加油站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加油站日銷售油品臺賬》、《加油站月銷售油品匯總表》等資料進行核對,同時應對加油站的應扣除油量的確定、成品油購銷存等情況進行全面納稅檢查。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四
1、重傷及以上人身傷亡事故為“0”;。
2、一般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為“0”;。
3、安全設施、安全標志、安全警示的設置率、規范率達到100%;。
4、爭創“全年無事故”單位。
1、加油站員工上班必須穿戴工作服,嚴禁穿戴鐵掌和釘子的鞋上崗。
2、加油站內、站區外附近嚴禁煙火;站區內不得吸煙和使用手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嚴禁為塑料桶、噴燈加油;嚴禁用汽油搓洗衣服和器皿;站內不得使用化纖拖把和抹布。
4、進站車輛先熄火后加油;不準在站內檢修車輛、敲打鐵器;客車加油時應關好門窗,乘客不準吸煙、打手機和下車走動。
5、帶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禁止進站加油。有加油人員用專用同站外加油。
6、拉油車輛進入罐區必須帶有防火罩;卸油時卸油工必須現場監護,先接好地線,停留15分鐘以上再接管卸油,開關扳手應使用防暴扳手;用泵卸油要保證不超規定轉速;卸汽油時,禁止開泵卸油。
7、站區內檢修作業時必須使用防暴工具;嚴禁鐵器撞擊、亂扔;不得隨意動火施工,確需動火的,先辦申請手續,由施工人員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方案,報領導批準后,安排可靠的現場監督人到現場方可動火施工。
8、站區安全標志必須醒目、齊全;消防器材配備符合規定,不準挪用并定期檢查,確保合格有效。
9、站內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查,保證安全良好;嚴禁亂拉亂接電源;油罐、加油機、加油棚地更年期進行防靜電、防雷擊接地檢測。
10、站區內應使用防暴照明燈具,嚴禁使用普通燈具和手電照明。
11、實行安全巡檢制度,每班班長在接辦、交班時按巡檢路線逐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并處理,防止事故隱患留給下一班,問題嚴重時要及時報告站長。
12、定期對站區周圍進行檢查,及時消除易燃易爆物品及安全隱患,防止危及站區安全的事故發生。
13、收款員所收大宗款額應存放保險柜內,下班交款時應由多人護送到財務室,不得獨自一個人送交款。
14、加油站員工在工作場地應注意進出車輛,不得搶行,同時要避讓重型車輛后輪部位,確保人身安全。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五
3、站內嚴禁從事可能產生火花的作業;。
4、不準在站內檢修車輛;。
5、不準敲擊鐵器和加油設備;。
6、嚴禁在加油站現場穿、脫和拍打化纖服裝;。
7、嚴禁直接向塑料容器、木制容器內灌裝汽油;。
8、所有機動車輛必須熄火加油;。
9、不準攜帶危險品進站;。
10、站內禁止用手機。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六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的術語和定義、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站房設備管理、防爆防火管理措施、防火檢查及隱患整改、宣傳教育培訓及滅火應急疏散演練、消防檔案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營業性汽車加油站。其它加油站也可參照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加油站 automobile gasoline filling station
為機動車油箱充裝汽油、柴油的專門性經營場所。
注: 加油站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3.2
埋地油罐 underground storage gasoline tank
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細土)方式埋設在地下,且罐內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圍內地面的最低標高0.2m的臥式油品儲罐。
4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
4.1一般規定
加油站應落實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加油站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建立與當地公安消防部門聯系制度,及時反映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4.2消防安全責任人
加油站的站長或公司經理是加油站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應履行下列職責:
a) 組織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b) 組織防火檢查,每月至少參加一次檢查;
c) 組織火災隱患整改工作,負責籌措整改資金;
d) 組織建立消防組織,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宣傳教育、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e) 貫徹執行法律法規,保障加油站消防安全符合規定。
消防安全責任人可指定一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開展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應至少每月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
4.3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加油站各班組應設專、兼職安全員。安全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a) 檢查各崗位人員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情況;
b) 進行防火巡查,記錄檢查情況;
c) 及時處置火災隱患,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
4.4其它人員
5.1消防安全制度及制度要點
5.1.1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應包括會議召集、人員組成、會議頻次、議題范圍、決定事項、會議記錄等要點。
5.1.2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頻次、培訓對象(包括特殊工種及新員工)、培訓要求、培訓內容、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5.1.3消防值班制度
應包括責任范圍和職責、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數和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5.1.4防火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檢查頻次、參加人員、檢查的部位和內容、火災隱患認定、處置和報告程序、整改責任和看護措施、情況記錄等要點。
5.1.5防雷、防靜電、電氣設備5.1.6、線路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施登記、檢查人員的資格、檢查部位、內容、檢查工具、發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5.1.7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重點部位和設施、電工資格、動火審批程序、檢測和管理要求、發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5.1.8滅火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備登記、保管及維護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5.1.9義務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應包括組織機構及人員、工作職責、例會、教育培訓、活動要求等要點。
5.1.10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應包括組織機構和分工、聯絡辦法、預案的制定和修訂、演練程序、注意事項等要點。
5.1.11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應包括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考評目標、內容和辦法、獎懲辦法等要點。
5.1.12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加油站還應制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注: 消防安全制度應予公布,注: 并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進行修訂。
5.2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5.2.1卸油作業
卸油作業消防安全規程應包括下列內容:
a) 卸油員上崗時應穿防靜電工作服裝、鞋;
e) 卸油完畢,油罐車駕駛員應關閉卸油閥;
f) 卸油員拆卸連接管線,蓋嚴卸油帽,整理靜電導線;
g) 卸油員引導油罐車啟車、離站,清理卸油現場;
h) 卸油過程中,卸油人員和油罐車駕駛員不應遠離現場,雷雨天不應進行卸油作業。
5.2.2加油作業
加油作業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應包括下列內容:
a) 加油員上崗時應穿防靜電工作服裝、鞋;
b) 進站加油車停穩,發動機熄火后,開始加油;
c) 不應直接向塑料桶等非金屬容器加注汽油;
d) 摩托車加油后,應用人力將摩托車推離加油島4.5m后,方可啟動;
e) 加油站上空有高強閃電或雷擊頻繁時,應停止加油作業,采取防護措施。
注: 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應予公布,注: 并根據實際情況隨時修訂。
6站房、設備
7管理
7.1一般規定
加油站內不應設置經營性的住宿、餐飲和娛樂設施。
7.2油罐及管線
加油站應采用埋地油罐。油罐及管線應無泄漏。埋地油罐防腐絕緣層不應低于加強級。
油罐的通氣管、密閉量油孔、阻火器、進出油管、液位計、潛油泵、人孔、進出口閥門等應配備齊全,并能正常工作。
安裝、驗收及檢修記錄等資料應齊全。
7.3加油機
加油機運轉時,電機和泵溫度應保持正常,計量器和泵的軸封應無明顯泄露,汽油加油流量不應大于60l/min。
加油機機件應保持性能良好,油氣分離器及過濾器應保持功能正常,排氣管應暢通、無損,泵安全閥應保持壓力正常。
加油機進油管線和付油膠管連接處應無泄漏,電動機外殼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付油膠管兩端電阻不應大于5ω。
加油機安裝、驗收、檢修記錄等資料應齊全。
7.4采暖設備7.5
加油站內設置獨立的鍋爐房時,宜選用小型燃氣(油)熱水鍋爐,也可采用具有防爆性能的電熱水器。采用燃煤鍋爐時,宜選用具有除塵功能的自然通風型鍋爐,鍋爐煙囪出口應高出屋頂2m以上,且應采取防止火星外逸的有效措施。
7.6通風設備7.7
7.8滅火器材
7.8.1配備7.8.2
7.8.3管理
6.6.2.1 對滅火器材應加強日常管理和維護,建立滅火器材維護、管理檔案,記明類型、數量、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6.6.2.2 滅火器應保持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應避免日光曝曬和強輻射熱。冬季應采取防寒措施。
6.6.2.3 滅火器材應設置在指定部位,并應擺放穩固,不應被挪作它用、埋壓或將滅火器箱鎖閉。
7.8.4檢查、維護保養
6.6.3.1 滅火器每年應由具備資格的維修單位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
6.6.3.2 檢查、維修過的滅火器,應在滅火器的筒身和貯氣瓶上分別貼上維修銘牌。
8防爆、防火管理措施
8.1一般規定
加油站應明確劃分爆炸和火災危險區域,設置警示文字和標志,實行嚴格管理,嚴格控制明火、摩擦和撞擊、電氣火花、靜電火花等火源。
8.2明火控制
加油站區域內嚴禁煙火,加油站的醒目位置應設置帶有“嚴禁煙火”、“熄火加油”字樣的標志,在加油島附近應設置帶有“禁止撥打移動電話”字樣的標志。油罐區應設置帶有“禁止入內”、“禁穿釘子鞋”和“著防靜電服”字樣的標志。
在加油站區域內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應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動火作業前,應經本單位安全部門審批,并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備案。動火期間,安全監護人員應到現場監督。動火人員應按動火審批的具體要求作業,作業場所應增設消防器材。
動火完畢,監護人員和動火人員應共同檢查和清理現場。
8.3預防摩擦與撞擊
在爆炸和火災危險區域應采取下列防止火花產生的措施:
a) 機械轉動部件應保證潤滑良好,及時加油并經常清除可燃污垢;
b) 輸送可燃氣體或液體的管道,應定期進行耐壓試驗;
c) 爆炸危險區域內的房間地面應鋪設不發生火花的材料,并應禁止穿帶鐵釘的鞋;
e) 維修作業應使用防爆工具。
8.4防止電氣火花
8.5防雷、防靜電
加油站的裝卸場地應設置為油罐車跨接的防靜電裝置。
雨季之前,應由當地氣象部門對防雷、防靜電設備和接地裝置進行一次年度檢測。
9防火檢查及隱患整改
9.1防火檢查
9.1.1一般規定
8.1.1.1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至少每月組織一次防火檢查。
8.1.1.2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至少每周組織一次防火檢查。
8.1.1.3 班組每天巡查不少于兩次。班組交-班前,班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共同進行一次巡查。
8.1.1.4 檢查結束,應做好檢查記錄,檢查人員應在檢查記錄表上簽名,存入單位消防檔案。
9.1.2防火巡查、檢查內容
防火巡查、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a) 站內電氣設備、照明設施狀況;
c) 滅火器材的數量、擺放位置;
d) 加油機運轉情況;
e) 加油車輛及人員作業情況;
f) 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規程的落實情況。
9.2火災隱患整改
9.2.1一般規定
8.2.1.1 加油站對火災隱患應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逐級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
8.2.1.2 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申報檢查、驗收。
9.2.2整改要求
8.2.2.1 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并做好記錄:
a) 在加油站區域內吸煙的;
b) 員工著裝不符合防靜電要求的;
c) 使用非防爆通訊電器設備和工具的;
d) 違章動用明火、用電和進行電(氣)焊的;
e) 滅火器材被挪作它用的;
f) 值班、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g) 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為。
8.2.2.2 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業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10宣傳教育、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10.1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10.1.1一般要求
9.1.1.1 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參加公安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
9.1.1.2 加油員、油罐車駕駛員等特殊工種人員應經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9.1.1.3 加油站對新員工應由組織一次上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9.1.1.4 加油站施工期間,施工單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10.1.2培訓內容
9.1.2.1 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內容:
b)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c) 石油商品的火災危險性及火災預防等基礎知識;
d) 滅火器材使用方法;
e) 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安全疏散引導常識;
f) 其它消防安全知識。9.1.2.2 單位組織開展宣傳教育和培訓的情況,應做好記錄。
10.2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10.2.1組織機構
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應包括下列組織:
a) 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
b) 滅火行動組:撲救初起火災,配合公安消-防-隊采取滅火行動;
c) 通訊聯絡組:報告火警,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d) 疏散引導組:引導人員、車輛疏散,搶救設備、物資;
e) 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護送傷勢較重人員到就近醫院就醫;
f) 其它必要的組織。
10.2.2預案內容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下列要點:
b) 通訊聯絡組立即迎接消防車輛,并視情況與供水、供電、醫院等單位聯絡;
c) 指揮員組織撲救初起火災,關閉相關閥門,切斷電源,利用滅火器材實施撲救;
d) 在火情不能控制,即將發生爆炸時,現場指揮員應立即下達所有人員撤離命令;
e) 疏散引導組盡快有秩序地疏散站內人員、車輛;
f) 安全防護救護組配合醫護人員搶救受傷人員;
g) 火災撲滅后,派專人保護火災現場,在事故調查結束后方可清理現場;
h) 指揮員組織填寫事故報告。
10.2.3演練的組織
9.2.3.1 演練時應在加油站入口處設置帶有“正在進行消防演練”字樣的標志牌。
9.2.3.2 演練結束后,總結問題,做好記錄,修訂預案內容。
11消防檔案11.1一般規定
加油站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詳實、準確,并附有必要的圖表,不得漏填、涂改,應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11.2檔案內容
11.2.1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
a) 單位基本概況;
b) 總平面圖;
c) 消防道路平面圖;
d) 爆炸和火災危險區域圖;
e) 工藝流程圖;
f) 消防重點部位分布圖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g) 加油站消防審核、驗收法律文書;
h) 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i) 消防安全制度;
j)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登記;
k) 專職和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l) 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m)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11.2.2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a) 公安消防部門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b) 滅火器材維修保養記錄;
c) 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d) 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e) 動火審批記錄;
f) 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g) 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h)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記錄;
i) 歷次火警、火災情況記錄;
j) 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k) 其它應備案的記錄。
11.3保管
加油站應確定消防檔案保管人員。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七
為強化加油站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明確安全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自檢自查為主,站內檢查與主管公司監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安全工作,提高檢查效果,逐步實現檢查工作規范化、標準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本加油站。
3.1安全檢查計劃和安全檢查表的編制由加油站安全領導小組負責。
3.1綜合性、季節性、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由站長負責,由安全管理員負責組織實施。
3.2專業安全檢查由加油站上級部門派遣專業人員負責或加油站聘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檢查組負責。
3.3節假日安全檢查由站長負責,由當班安全管理人員組織實施。
4.1加油站安全檢查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檢查計劃,并填寫《安全檢查計劃表》,建立《安全檢查臺賬》。
4.2編制各種類型安全檢查表,并且評審通過后,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實施。并且每年評審修訂一次安全檢查表,填寫《檢查表評審修訂記錄》及《檢查表問題整改記錄》。
4.2加油站應根據生產情況開展的'計劃性和臨時性自查活動,主要分為綜合性檢查、日常檢查、季節性以及節假日前后檢查和專項檢查等形式。
(1)綜合性檢查:即對加油站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行為、安全生產狀態進行全面檢查、考核或評價,以落實崗位安全責任制為重點。公司級綜合性安全檢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加油站級綜合性安全檢查每月不少于1次,并填寫《綜合性安全檢查記錄表》。
(2)日常檢查分崗位操作人員巡回檢查和管理人員日常檢查。崗位操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各級管理人員應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進行日常檢查。填寫《日常安全檢查記錄表》。
(3)季節性檢查由各業務部門的負責人組織本系統相關人員進行,是根據當地各季節特點對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電、防暑降溫、防風及防凍保暖工作等進行預防性季節檢查。并填寫《季節性安全檢查記錄表》。
(4)節假日檢查是對節假日前安全、保衛、消防、生產物資設備、備用設備、應急預案等重點要害部位,進行重點檢查,同時還要對加油站附近企業,居民用火、燃放煙花爆竹等,進行聯防檢查。在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等)前后進行安全防火大檢查。填寫《節假日安全檢查記錄表》。
(5)專業性檢查主要是對生產工藝設備、安全裝置、監測儀器、廠房建筑及防火防爆等系統分別進行的專業檢查,及在裝置開、停工前、新裝置竣工及試運轉等時期進行。專業檢查分別由各專業部門的負責人組織本系統人員進行,主要是對鍋爐、壓力容器、危險物品、電氣裝置、機械設備、構建筑物、安全裝置、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監測儀器等進行專業檢查。專業檢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并填寫《專業性安全檢查記錄表》。
(6)其他檢查編制其他檢查安全記錄表,通過審核,批準后,填寫存檔。
4.3對加油站各項檢查、上級單位檢查和政府安全監督部門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指出的隱患,要逐項整改,編制整改方案。隱患治理整改依照本體系中《隱患治理管理制度》(aqbzh—zd/3—2)相關規定執行,并填寫相關記錄。
4.4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要采取臨時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防范預案,確保經營安全,必要時采取臨時停業措施。
4.5安全檢查表由安全員負責編制,報主管領導審批;每年組織有關人員對安全檢查表進行評審和修訂。
4.6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隱患治理管理制度》aqbzh—zd/3—2。
《綜合性安全檢查記錄表》aqbzh—jl/11—1。
《日常安全檢查記錄表》aqbzh—jl/11—2。
《季節性安全檢查記錄表》aqbzh—jl/11—3。
《節假日安全檢查記錄表》aqbzh—jl/11—4。
《專業安全檢查記錄表》aqbzh—jl/11—5。
《安全檢查計劃表》aqbzh—jl/11—6。
《安全檢查臺賬》aqbzh—jl/11—7。
《檢查表評審修訂記錄》aqbzh—jl/11—8。
《檢查表問題整改記錄》aqbzh—jl/11—9。
加油站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實用18篇)篇十八
目的為對加油站生產活動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識別、評價、控制,確保生產活動安全進行,有效預防和控制生產事故,識別生產中的所有常規和非常規活動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產現場使用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進行評價。加強管理和個體防護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傷害、死亡、職業病、財產損失和工作環境破壞,特制訂本制度。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加油站下列活動:
1)。
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2)常規和非常規活動;
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的活動;
5)汽油、柴油、卸油、儲存、加油過程;
6)。
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7)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8)企業周圍壞境;
9)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引用標準和相關文件。
評價準則。
1)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設計規范、技術標準;
評價方法。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檢查表分析(scl);
3)預危險性分析(pha);
4)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失效模式與影響分析(fmea);
6)故障樹分析(fta);
7)事件樹分析(eta);
8)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lec)等方法。
本加油站將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和安全檢查表分析法等。
1、工作危害分析法:從作業活動清單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然后通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該方法是針對作業活動而進行的評價。
2、安全檢查表分析法:安全檢查表分析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分析的對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設備和操作有關已知類型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確定檢查項目。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安全檢查表分析可用于對物質、設備、工藝、作業場所或操作規程的分析。
風險評價。
6.1。
依據風險評價準則,定期和及時對作業活動和設備設施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在進行風險評價時,應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三個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分析。
6.2。
加油站建立風險評價組織,組織成員由本加油站各級管理人員和基層班組長骨干組成。
6.3職責與任務。
1)負責人負責領導生產活動中危險、有害因素風險識別、評價、更新和控制管理工作。負責審批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結論。
2)安全生產小組負責組織危險、有害因素風險識別、評價、更新和控制管理;負責編制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表。
3)。
班組負責分管區域生產活動的危險、有害因素的識別、評價、更新和控制管理。
風險控制。
7.1。
根據風險評價結果及經營運行情況等,確定不可接受的風險,制定并落實控制措施,將風險尤其是重大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7.2。
加油站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須考慮: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
7.3。
加油站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培訓教育措施、個體防護措施。
7.2。
安全生產小組應將風險評價的結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對從業人員進行宣傳、培訓,使其熟悉工作崗位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掌握、落實應采取的控制措施。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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