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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一
為了加強留學生宿舍管理工作,創造一個安靜、整潔、文明、優良的學習生活環境,培育高雅文明的宿舍文化,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留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學習、休息、生活的重要場所,學生宿舍管理師學校管理育人、環境育人的重要組成部分。學院關于留學生宿舍管理的規章制度,全體留學生必須嚴格遵守。
第二條入住留學生根據宿舍管理人員統一安排和調整,集中入住,辦理相關手續。如需搬離宿舍到校外居住,本人必須向留學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當地派出所開具的“臨時住宿登記表”,經批準后方可搬離宿舍到校外居住,安全責任自負。退宿押金手續于學期結束后進行辦理。
第三條學生宿舍如需舉辦文化活動,必須事先向學院留學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得到批準后方可舉行。舉辦活動應遵循以下四個原則:
1)由學校指定場所,并繳納場地費;
2)按時歸宿;
3)愛護公物,保持衛生,節約水電;
4)未經允許禁止邀請校外人員參加。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四條留學生入住時,必須交納住宿押金1000元人民幣并妥善保存,作為離校退宿憑據。如遺失須填寫、簽署“收據遺失聲明單”,憑此單申請退還押金。
第五條留學生入住宿舍前與宿管人員核檢房間配套設施,并在“天壇軒宿舍管理規定知悉確認單”及“房間物品登記卡”上簽名確認。離校退宿時,須按“房間物品登記卡”確認的內容向宿舍管理員交付完好物品。如損壞需進行賠償。
第六條入住學生應在制定房間住宿,不等擅自調房調鋪和搬移公物,不得未經批準帶人入舍就宿,親友來訪必須履行登記手續,休息時間前離開宿舍區。違者處以50至100元罰款,并處以警告處分。情節惡劣、拒不改正者開除學籍。禁止外來人員留宿,違者處以50至100元罰款,并處以警告處分。明知他人留宿而不制止、不舉報者,處以50至100元罰款,并處以警告處分。若涉及校外人員將通知其所在院校、單位及公安機關予以處理。
第七條入住留學生應隨身攜帶校園卡。禁止私自轉借校園卡,凡應校園卡外借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務損失,由本人自負。如發現校園卡非本校人員使用,將對校園卡主人處以20元至50元罰款,并處以記過處分。禁止強行進入他人宿舍,禁止進入異性衛生間和淋浴室,禁止對他人宿舍進行鎖閉,違者處以50至100元罰款,并處以嚴重警告處分。
第八條入住留學生應遵守公寓統一作息時間安排:午休時間是12點——14:30;晚間休息時間是23:30分——次日7:00。公寓大門于23;30分關閉,凡未按時歸宿者均屬晚歸,必須出示學生證并登記后方可入寢休息,同時處以20元罰款。隨意翻越宿舍大門者,處以50元罰款,并記過處分。
第九條周一至周五會客時間是14:00——23:00,周末和節假日是9:00——23:00,來訪人員應在23:00前離開。來訪人員應主動向宿舍管理員出示有效證件(護照、學生證等),并填寫《會客登記表》,在征得被訪者及宿舍管理員同意后,方可進入宿舍會客。來訪人員離開時,應將被訪者簽字的《會客登記表》交宿舍管理員。未帶有效證件或拒不出示證件者,禁止進入宿舍會客。不聽勸阻、強行進入者通知校公安處和派出所予以處理。若到時仍未離開且不聽勸告者,對被訪者處以50至100元罰款并處以記過處分,同時通知校公安處和派出所予以處理。
第十條在午休和晚間休息期間,禁止在宿舍或公寓樓內開展吹拉彈唱、大聲喧嘩、高聲開放音響、電視等影響他人休息的娛樂活動。如有違反者,在一學期內累計按下列規定處理:第一次,處以50元罰款,違紀處分;第二次,處以100元罰款,警告處分;第三次,處以150元罰款,嚴重警告處分;第四次,處以200元罰款,開除學籍。
第十一條申請開通宿舍網絡者到留學生辦公室填寫申請表并到網絡中心辦理開通手續。宿舍網絡開通時間為星期一至五12:00至24:00,周末和節假日8:00至24:00,其他時間不予開通。
第十二條宿舍公共浴室開放時間為星期一至周五12:00——23:00,周末和節假日8:00——23:00,其他時間不予開放。在浴室洗澡的學生應節約用水,禁止在浴室洗衣服,違者處以50至100元罰款,并處以記過處分。應愛護浴室內的設備,如有損壞,若為非故意損壞者賠償修理費;若無法修理、恢復原狀則照原價賠償。若為故意損壞者照雙倍價錢賠償,并處以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開除學籍并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章宿舍衛生。
第十三條入住學生以宿舍為單位,負責本舍的衛生清潔工作。宿舍管理員定期進行衛生檢查,對不合格的宿舍可提出整改意見。兩次檢查不合格或不聽勸告的宿舍,每人處以20元的罰款,處以記過處分;屢教不改的,加倍處罰并處以警告處分。
第十四條入住學生應講究文明、衛生,愛護住宿環境,禁止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禁止在宿舍院內、公共樓梯、樓梯口等地堆放私人物品。除指定地點外,禁止在其他地方堆放垃圾、潑污水、倒剩飯菜。酒后亂吐的,責令本人打掃干凈。違者處以50-100元的罰款,處以記過處分。屢教不改、情節嚴重者,除加倍罰款外,處以警告處分。
第十五條入住學生應講究個人衛生,不在床下堆放污品雜物,保持宿舍整潔衛生。
第十六條入住學生應講究文明禮貌,在宿舍生活中互相尊重團結,盡量避免口角和毆斗事件的發生。
第十七條入住學生應尊重宿管人員,虛心接受宿管人員的檢查指導,進出公寓自覺刷卡,服從和配合宿管人員的管理。
第十八條入住學生應維護宿舍文明秩序,不得在樓道和宿舍內亂寫亂畫,亂貼各種啟事,散發各類傳單,不得舉辦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文體娛樂活動。
具體管理如下:。
1)禁止污損室內外墻壁、地面、天花板、家具、房門及消防器材等設施、物品;
2)禁止鋸門撬鎖或在房門上加鎖;
3)禁止在桌子、凳子、柜子和墻上亂刻、亂涂、亂畫;
4)禁止在宿舍樓內外墻及周圍亂帖啟事、廣告及各種宣傳畫等。
違者責令賠償修理、修補費,恢復原貌,處以50至200元罰款,并處以警告處分。若無法通過修理恢復原貌則照原價賠償。若為故意損壞者照雙倍價錢賠償,并處以警告處分;情節嚴重處以嚴重警告直至開除處分,并交公安機關處理。如無法查清具體責任人則由該宿舍內人員、相鄰宿舍人員或全部入住學生共同賠償。
第十九條不準在學生宿舍經商,不準在宿舍飼養寵物和各類小動物。一經發現,對飼養者處以100元罰款,并處以警告處分。
第二十條禁止在宿舍內賣淫、嫖娼、酗酒、猜拳、賭博、打架、斗毆,違者處以100至200元罰款,并處以嚴重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和不良影響的,開除學籍并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禁止在宿舍內攜帶、存放、隱藏、觀看和傳播黃色淫穢書畫、碟片等,違者收繳違禁物品,處以50至100元罰款,并處以警告處分。情節嚴重者開除學籍,并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留學生要提高警惕,防止有人私自進入宿舍內進行破壞和盜竊。
第二十三條禁止在宿舍內私拉亂接電線,使用電爐、電暖器、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違者除收繳所用電器外,處以50元至100元罰款,并處以警告處分。
第二十四條禁止在宿舍院內、房間內使用明火,嚴禁點蠟燭、燃油燃氣燈和用易燃品照明。如因停電,可以使用蠟燭照明,但必須保證安全,造成事故或嚴重后果的責任自負。具體管理如下:
引起火險者,處以50至100元罰款,并處以警告處分;
引起火警者,處以100至200元罰款,并處以嚴重警告處分;
引起火災者,處以200元罰款,開除學籍;
情節和后果特別嚴重者開除學籍,并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禁止攜帶、使用、存放、藏匿管制刀具、槍械,違者處以200元罰款,開除學籍。禁止將煙花炮竹、汽油等危險品帶入宿舍內燃放、隱藏或使用,違者沒收違禁物品,處以100至200元罰款,并處以嚴重警告處分。因隱藏、使用危險品造成嚴重后果的,賠償一切損失并開除學籍,并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禁止在宿舍內吸毒、販毒、隱藏、持有或交易毒品,違者處以200元罰款,開除學籍并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入住學生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貴重物品。宿舍內禁止存放大量現金,最后離開者外出時應鎖好房門、關好窗戶,并關閉電燈、電視等電器。否則如有財物丟失責任自負。
第六章獎懲。
弟二十八條留學生宿舍日常生活紀律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由宿舍管理員負責,如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記錄并上報,并及時將違紀情況記錄交留學生辦公室按照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九條對違反上述規定,不服從留學生管理人員、宿舍管理人員、檢查人員的管理,且無理爭吵、態度惡劣者,處以警告或警告以上處分。原違紀行為已達處分條件,又無理取鬧者,加重一級處罰。
第三十條所處罰款在三天以內不能上交的,從其住宿押金里按照雙倍扣取。違紀頻繁押金不夠扣取的,從下學期學費中扣除。下學期不能補齊學費缺額的不允許報到注冊,兩周以后予以開除學籍。
第三十一條違紀三次記警告一次,警告三次記嚴重警告一次,嚴重警告者開除學籍。開除學籍者將報請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注銷其現持簽證或居留許可,縮短其居留期限、限期回國。同時通報陜西省教育廳通知其他在陜學校不得再次錄取。
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國際漢學院負責最終解釋權。
留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二
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使學生有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培養學生自主、自理精神,特制訂本條例。
2.管理辦公室排定寢室后,個人不準擅自調動,床鋪、桌柜等必須按指定編號使用;。
3.愛護公共財物,維護公共衛生,節約水電,不將飯菜帶入宿舍樓;。
4.保證安全,嚴禁在寢室內外私拉電線,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毯等電熱器具,嚴禁使用蠟燭、焚燒廢紙。
5.不準在寢室和走廊內進行球類和**類活動;。
7.男女生之間不能進入對方寢室,寢室不得留宿外來人員和非住宿生;。
8.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燈后不喧嘩,不做其他有礙他人就寢的事情。
9.每個寢室應建立值日生制度,由其負責寢室內外環境衛生;。
10.寢室衛生應做到:
(2)地面和桌面干凈、整潔,無雜物、無水漬;。
(3)箱柜整潔,洗漱用品、茶杯、毛巾、鞋子、椅凳擺放均做到一條線;。
(4)門框、窗框無積灰、無臟印,門上氣窗玻璃明亮;。
(5)室內不亂拉繩索,不亂掛毛巾、衣物。
(6)在校期間有事不住宿,需自己向班主任和管理教師說明去向,得到書面同意方可離校。
總則。
1、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針:定置管理、定期檢查、嚴格考核、嚴格獎懲。
3、管理目標:干凈整潔、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狀態就是最好狀態”。
4、管理范圍:所有住校學生。
1、學生寄宿必須根據學校寄宿條件,由學校統一管理分配,具體床位由舍。
務老師和班主任編排。
2、學生必須按指定床位住宿,不經舍務同意,不準隨意調換或并鋪,違者一次限期改正,二次停宿一周。
1、由學生民主產生舍長一名,報班主任和舍務老師批準。
2、舍長負責安排本宿舍的衛生值日工作,并上墻公布,每天要督促、檢查。
值日衛生工作。
3、舍長必須對宿舍的公共財產全面負責,填寫好宿舍財產管理合同。
4、舍長必須認真做好宿舍輪流值日工作。
值日職責:制止亂倒水及處理偶發事項,認真做好記錄。
5、舍長有權制止學生的越軌行為。
6、舍長必須經常向班主任和舍務老師匯報宿舍情況。
1、值日生每天必須做到早、中、晚三掃制,平時應做到見臟就掃,見灰就擦,保持全天整潔。
2、公共區域的包干范圍,每天中午統一行動,要求人人動手打掃各室的包干區。
3、被褥應折疊成型,每舍要放在同一位置,同一方向。蚊帳掛或不掛每舍都要統一。掛蚊帳的要掛好蚊帳。
4、床下鞋子應放成一直線,鞋尖一律朝前。
5、盆、杯、包等物應排列整齊。
6、毛巾、腳巾應分別晾整齊。
7、舍內不準亂掛衣、褲(雨天例外)。
8、端水進宿舍,不要裝滿盆,以免弄潮地面。
9、嚴禁隨地大、小便,嚴禁亂倒水,嚴禁亂停自行車,嚴禁隨意亂倒垃圾,
便紙要入簍。
10、清潔用具要定位放置。
11、不準隨意亂扔瓜皮果殼,不準隨地吐痰等。
1、寄宿生必須認真執行學校規定的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和起身。
2、嚴禁打牌和下棋,一經發現,一律沒收,并責令其檢查改正,屢教不改。
者以校紀處分。
3、嚴禁吸煙、喝酒,發現一次批評教育,二次以上警告處分。
4、不準亂接電源,亂拉燈火,嚴禁使用電爐,不準使用明火,違者批評教。
育,沒收電器、蠟燭,屢教不改者以校紀處分并責令通學。
5、嚴禁在舍區點放煙火、爆竹,違反一次批評教育,二次以上校紀處分。
6、嚴禁-看黃色淫穢書刊,收聽黃色錄音,一經發現,將追查到底,視情節。
輕重給予校紀處分。
7、不準隨意在外留宿,有事向班主任請假。
8、不準隨意留宿外客,親屬探望,如遇特殊情況,需住宿者,經學校同意,
實行住宿登記,方可住宿。
9、宿舍必須保持安靜,熄燈后不準講話、播放錄音機、聽mp3,玩弄樂。
器、打手電、不準敲打墻壁。
10、學習時間不得隨便進入宿舍,如遇特殊情況憑班主任證明,實行學生入舍登記手續,方可入舍。
11、學生在宿舍內嚴禁使用手機、小靈通。
宿舍總門開關時間:
關鎖時間:(1)上午第一節正課預備鈴。
(2)晚自修上課前(17:50分)。
開門時間:(1)當日下午洗澡時間(第三――四節)。
(2)晚就寢集合整隊后(20:30分)。
1、公共財產做到人人愛護,專人保管,每件公物落實到專人管理,每學期同舍長訂立一次財產管理合同,并上墻公布。期初點數交待,中途檢查,期終驗收清點,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故意損壞,視其情況輕重2~3倍賠償。
2、愛護舍內墻面,保持整潔完好,不準在墻上亂涂亂畫,亂拉繩線,亂釘釘子。
3、注意節約用水,水用完后立即關好水龍頭。嚴禁打、砸、扳,以至損壞水龍頭。凡堵塞下水道、排污管,其疏通費用由各舍負責,故意者從嚴處理。不準隨意更換燈泡,以至損壞,故意損壞按第一條處理。
1、不準隨便帶外客到本宿舍閑談。
2、進出宿舍關鎖好門窗,保管好鑰匙。各自保管好衣物、鈔票、磁卡等。
3、嚴禁偷竊,對偷竊者視其情節輕重,在追回贓物的前提下,給予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檢舉偷竊者可加分、表揚并給予適當獎勵。知情不報者給予扣分處理。
4、翻越圍墻、門窗視偷竊處理。
1、學生在舍區要做到談吐文明,服裝整潔,不穿奇裝異服,遵守社會公德。
2、對人要有禮貌,尊重老師和舍務人員,服從安排。
3、實行“星級宿舍”評比制度,每天檢查,每周小結公布,期中初評,期終總評,對連續三周檢查為最差的,除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外,并給予一定的處罰。
4、被評為“文明宿舍”,學校將舉行隆重的表彰儀式,對該舍的學生給予一定的物質與精神獎勵,其舍長可評為優秀舍長。
留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三
第一條根據《西安交通大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結合我校留學生住宿實際情況,為進一步規范西安交通大學留學生宿舍管理工作,確保留學生正常的生活秩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中所稱留學生公寓,包括西安交通大學興慶校區西十三宿舍、西七宿舍、西八宿舍,雁塔校區醫學院學生生活區留學生公寓南樓、北樓、中間樓以及財經學院留學生公寓。
第三條本規定中所稱留學生為所有在校居住的留學生,包括學歷生和非學歷生。
第二章公寓管理規定。
第四條凡入住留學生公寓者,必須認真遵守公寓相關制度。
第五條房間由后勤管理部門統一安排,禁止私自遷移、強占、轉讓和轉租房間。
第六條入住時須交納住房押金,清點室內的物品后并簽訂住房協議。
第七條留學生房間凡屬自然空缺者,自空缺之日起由所住學生在兩周內找他人合住。如逾期未合住,將按雙人間或四人間收取住宿費用。
第八條留學生學生如須單獨住房,應事先提交書面申請,在住房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經后勤管理部門同意,交納相應費用,方可入住。
第九條禁止無正式婚姻關系者同居。
第十條禁止私自留宿他人。
第十一條凡已失去我校留學生資格者,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離開學校,逾期不搬離者,后勤管理部門將強制收回宿舍,并處理室內遺留物品。
第十二條如申請校外住宿,須經后勤管理部門同意后,到西安市公安局外管處辦理居留許可變更手續,繳清相應費用后歸還房間鑰匙,方可外住。(雁塔校區新生入學后必須在校內宿舍住宿滿一年)。
第十三條攜帶大件物品外出時須到值班室登記。
第十四條禁止私自拆換門鎖、自配鑰匙。
第十五條臨時停水、停電,應及時關閉水閘和電閘開關。
第十六條禁止在宿舍樓內大聲喧嘩,影響他人學習與休息。
第十七條公寓樓每晚24:00鎖門,學生必須在24:00以前返公寓。禁止翻越圍墻、門窗。
第十八條留學生需借用本人房間的鑰匙,須到門衛值班室登記并抵押有效證件,用后及時歸還。
第十九條禁止從窗口向外潑水、倒垃圾,不得將剩飯、雜物(特別是衛生用品)倒入水池或便池內。
第二十條禁止在樓道堆放任何物品,保證樓道暢通。
第二十一條公寓樓內禁止飼養動物。
第二十二條宿舍內各種設施、物品,只供樓內住宿人員使用,不得污染、損壞、遷移、拆裝。
第二十三條禁止在公寓內打架斗毆、酗酒鬧事、聚眾賭博或商品交易,禁止吸毒販毒等任何違反中國法律和校紀校規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自行車、電動車按指定地點存放,公寓樓內禁止停放自行車、電動車。
第二十五條禁止在房間內外墻壁上亂貼、亂畫污損墻面。
第二十六條禁止在公寓樓內私自散發、張貼和展覽宣傳品。
第二十七條留學生如需張貼海報、通知等須經留學生教育與管理辦公室同意,并在指定地點張貼。
第二十八條對于違反宿舍管理制度者,管理員或留學生有權對其進行批評,并向有關部門反映,對于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視情節輕重將按《西安交通大學留學生違紀處罰條例》進行處理。
第三章校外住宿規定。
第二十九條留學生需校外住宿,須到留學生教育與管理辦公室辦理校外住宿相關手續。
第三十條留學生必須于7月1日前向輔導員提出書面申請,8月30日前將住房合同原件、復印件及房東身份證復印件交給輔導員,并填寫《留學生校外住宿登記表》、《留學生住宿申請表》和《校外住宿合同》。(本條僅適用于雁塔校區留學生)。
第三十一條搬出前必須繳清所有費用,并預交10天住宿費雙人間。
第三十二條截止9月15日,留學生教育與管理辦公室不再受理任何校外住宿申請。(本條僅適用于雁塔校區留學生)。
第三十三條個人物品必須及時清理,否則不予以查房退房。
第三十四條搬出當天,在后勤管理辦公室的安排下,由公寓服務員的陪同下進行查房。房間內任何物品的損壞或丟失應按照房間物品清單和住宿協議照價賠償。
第三十五條房間鑰匙須于查房當天交還,否則住宿費將按遲交的天數扣除。
第三十六條搬出后前往后勤管理辦公室和留學生教育與管理辦公室簽字蓋章,并交還住宿押金收據,領取住宿押金。
第三十七條攜帶已簽字蓋章的表格、住房合同和房東身份證復印件,到居住地所屬派出所辦理外出住宿手續。
第三十八條辦理完所有手續,須向輔導員遞交已辦理完的外出住宿手續表。
第三十九條留學生公寓內嚴禁明火及焚燒物品。
第四十條公寓樓內禁止吸煙。
第四十一條禁止損壞和搬移公寓樓內消防器材。
第四十二條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公寓樓內。
第四十三條外出鎖閉門窗,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證件等貴重物品。
第四十四條禁止在房間內使用電爐、電飯鍋、電暖氣、液化氣爐等容易引發火災的器具。
第四十五條禁止在室內、走廊私拉亂接電線。
第四十六條外出前務必關閉水閥、電閘開關,切斷室內所有電源。
第四十七條凡不遵守有關規定,釀成安全事故者,將按《西安交通大學留學生違紀處罰條例》進行處理。
第四十八條留學生公寓每月每人限額用電80度(6,7,8月每個房間限額用電為200度),超出部分電費由學生本人承擔。
第四十九條每月28日統計用電量,若有超用電量,后勤管理辦公室會以書面形式通知留學生繳納電費。逾期未繳者將停止供電。
第六章公寓公用廚房使用規定。
第五十條禁止污損、拆卸、搬移公用廚房內的公共電器和設備。
第五十一條使用電器必須按正常操作規程進行,使用完畢及時關閉電源。
第五十二條禁止將剩飯、剩菜等拋灑或倒入水池內。
第五十三條禁止將鍋、碗等餐具、廚具擺放在廚房內。
第七章公寓會客規定。
第五十四條會客時間為每天9:00—22:30。
第五十五條留學生有客人來訪時,訪客須出示本人有效證件,經驗證后,訪客須登記,并將證件暫押,方可會客。訪客必須由被訪人帶入公寓樓內,會客結束后返還證件。
第五十六條未帶證件或不出示證件者一律不得進入。
第五十七條訪客不得留宿過夜。
第五十八條嚴格遵守會客規定,訪客必須在會客時間結束前離開宿舍。
第五十九條電動車、自行車進出院門必須下車慢行。
第六十條保管好自己的車輛,按指定地點停放。
第六十一條購買二手自行車或電動車,須索要發票,并更改戶名。
第六十二條禁止在校園內駕駛摩托車。
第六十三條禁止在校園內練習駕駛電動車。
第六十四條所有機動車輛在學校園內行駛不得超過5km/h。
留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四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舒適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產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訂制本制度。
入職宿舍的所有員工及公司宿舍所有房間、公共區域
1、行政部是公司宿舍管理的歸口部門;
2、行政部相關人員有權對宿舍不定期的進行檢查
3、宿舍管理員、保安及清潔工對宿舍的安全及衛生負責
4、保安、宿舍管理員有權對外來人員進行盤查、登記
1、本公司錄用的試用與正式員工(兩路城區以外的),均可申請入住公司宿舍,需入住公司的'員工必須本人申請,統一由行政部門管理安排、調整,不允許職工私自調換宿舍。
3、新入住宿舍人員均到宿舍管理員處領取宿舍鑰匙一把,宿舍鑰匙員工不得私自配制,若需要,由宿舍管理員統一配制;員工離職時,將宿舍鑰匙交回宿舍管理員處,如未退還鑰匙,扣20元一把。
1、公司員工宿舍屬單工宿舍,不允許男女混住,嚴禁私自隨意調換宿舍
3、住宿舍的員工應講文明,講禮貌,互相幫助,互相學習,互相尊重,互相理解,體現團隊精神;嚴禁在宿舍內脅迫、恐嚇、欺詐他人;嚴禁男女戲虐或不軌行為;嚴禁在宿舍內酗酒、吸毒、賭博、打架斗毆、聚眾鬧事;嚴禁在宿舍內播放黃色音像制品及非法讀物等違法行為,一旦發現或舉報經查實后,參與者一律罰款200元,并取消入住資格及開除處理。
4、嚴禁在宿舍內散布謠言、聚會、傳播有關公司的重要文件和資料,泄露公司的機密。
5、嚴禁員工隨意將物資帶出宿舍,若需帶出,應經管理員檢查同意。
6、為保證大家充足的睡眠時間,非本宿舍外來到訪人員須在23:00以前離開(如需留宿者,須在宿舍管理員處登記,但探訪人活動區域僅限宿舍區,不得在其它區域擅自逗留),若在此時間仍未離去,一旦發現或被人舉報經查實后,對被到訪人處予50元罰款。
7、凡入住宿舍員工最晚歸寢時間為24:00,若超過24:00時必須出示證件(身份證、工作證)自行在保安人員處登記;凡入住宿舍員工應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晚上23:00后,宿舍內停止一切娛樂活動,以保證員工休息和正常的宿舍管理秩序。
8、員工宿舍內一律禁止養家禽、家畜、寵物等。
9、嚴禁員工將違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內存放,明知故犯者重罰。
10、加強防火防盜,嚴禁在宿舍內亂牽亂搭電源,不允許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電飯煲等電器,若有發現,保安和管理人員有權予以沒收并給予相應的處罰。
11、各位員工在離開宿舍時,一定將門窗關好,并將貴重物品及現金保管好,貴重物品不得隨便亂放在宿舍內,否則遺失、被盜與公司無關;并切實做好防水、防火、防盜工作,發現隱情舉報者有獎。
12、嚴禁隨地吐痰,嚴禁在窗外晾衣服,保持室內和走廊整潔、衛生。
13、宿舍衛生由公司行政部組織相關人員每月不定期檢查并做記錄,檢查結果劃分最好、好、較好、差、最差5個等級,并公布檢查結果。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獎懲。
14、宿舍衛生做到“八凈”、“五無”。八凈:即地面、墻壁、衣、柜、門窗、玻璃、床、桌椅、衣架等每天擦洗干凈。五無:即無灰塵、無痰跡、無紙屑、無果殼、無異味。
15、床上擺放的被褥、枕頭、被單要做到“三齊”即:每天被褥疊放整齊,床單平整,枕頭擺放整齊。放置的物品也要保持整潔,不亂放、亂扔。
16、以上各條,如有違反,產生不良后果,視情節輕重,按公司相關規定考核處理。
1、凡在職工宿舍住宿的員工,宿舍管理費及水電費、收視費、寬帶費由員工自理,公司只負責管理工作,不盈利。
2、每間宿舍每個員工一個衣柜,鎖扣、鑰匙均由公司統一配置,宿舍管理員按各部門登記發放。遺失重新更換,需在管理員處登記,費用員工自理。
3、水、電和宿舍管理費以入住員工為單位,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并由宿舍管理人員負責打印統計報表公告。
1、宿舍設專職人員3名(清潔工1名,管理員2名,早、夜班各一名)。其工作職責按《宿舍管理員工作職責》執行,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宿舍管理條例的員工進行處罰。
2、宿舍管理員上班時間為:早班8:00——18:00
夜班18:00——8:00
清潔工上班時間為:早班8:30——17:30
3、宿舍設有保安隊員執勤,負責員工在宿舍的安全及安全檢查。由保安及宿舍管理員管理,并提出改進處理意見,報公司行政部及公司領導批準執行。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行政部,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留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五
為了保障員工以旺盛精力投入工作的基礎,使員工宿舍管理更趨合理有序、安全規范。
_______有限公司宿舍管理。
3、1行政人事部負責制度的制定;
3、2各部門負責按照制度執行。
4、1宿舍管理規則
4、1、1員工因工作需要且在市區內無住所可申請住宿;住宿員工均應提供體檢健康證明。
4、1、2宿舍長負責宿舍衛生清掃工作安排,維持就寢秩序,維護各項公共設施的合理使用。
4、1、3出現住宿員工違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情況,宿舍長應立即制止,情節嚴重者,宿舍長應上報行政人事部。
4、1、4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所有公共設施(如電視機、洗衣機、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完好;發現損壞應及時告知宿舍長,情節嚴重時宿舍長應上報行政人事部。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損壞,由員工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公司將酌情進行處罰。
4、1、5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被辭退、開除等),應于離職之日起_______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住宿者遷出時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
4、2宿舍員工行為細則
4、2、1住宿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制度,服從宿舍長管理。
4、2、2起床后棉被疊放整齊;換洗衣物應在指定位置晾曬及擺放;暫不用的衣物應收入柜內,鞋子應整齊擺放在床鋪下面。
4、2、3房間清潔由宿舍長安排輪流打掃;廢棄物、垃圾等應放置在指定場所;室內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違禁物品。
4、2、4節約用水用電,用完隨手關閉水源電源開關;使用電視機、收音機應將音量控制在適當范圍,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4、2、5員工外出應將宿舍水電、門窗關好,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避免攜入宿舍,違反規定放入宿舍丟失者,責任自負。
4、2、6住宿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4、2、7公司宿舍原則上不得留宿親友,特殊情況需要留宿親友須經宿舍長批準。住宿員工夜間晚上不在宿舍就寢應提前告知宿舍長。
4、2、8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不服從宿舍長管理;在宿舍賭博、酗酒、斗毆;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經常破壞宿舍安寧、屢教不改等。
4、2、9中午到宿舍就餐的員工應按秩序就餐,維持就餐客廳的衛生清潔,就餐完畢清洗好個人碗筷并放在指定位置。
留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六
2、不準向窗外倒水和亂扔雜物;(污水倒到學校規定地點)
3、不準在宿舍內亂拉繩子、鐵絲和隨意攀掛;
4、不準在墻壁門窗上張貼字畫,嚴禁在墻上涂寫踢腳;
5、不準在宿舍內打撲克、下棋、瘋鬧及其他劇烈體育活動。
1、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洗腳、勤理發、勤換衣服、勤曬被褥;
2、學生宿舍及宿舍外區域和樹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掃(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個“整齊統一”:床上被服用品疊放整齊統一;洗漱飲食用具擺放整齊統一;書籍物品存放整齊統一;衣帽用品掛放整齊統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齊統一。
4、做到地面、墻壁、門窗整潔干凈,保證無灰塵、痰跡、蛛網等。
學生宿舍衛生由各宿舍舍長全面負責,輪流值日;
1、平時學校組織有關人員隨時檢查“五不準”執行情況,凡違反者,一經發現立即令其改正,情節嚴重者要嚴肅處理。
2、學生宿舍由學校政教處、團委學生會負責檢查,檢查結果要記入學校,作為評比學生宿舍的標準和依據。
留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七
一、住校教師一律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不得私下調換宿舍,不得私拿學校公物。
二、住校教師應自覺遵守作息時間。上午班主任在學生起床前起床;晚上回宿舍時間不得遲于23∶00。上班期間不得隨意回宿舍。
三、宿舍長負責安排好本宿舍的衛生值日工作,其他教師應認真整理好床鋪,并自覺做好值日工作,保持宿舍整潔。
四、任何教師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異性學生帶到宿舍,禁止利用學生替自己做事。
五、不得留客住宿。
六、保持宿舍內外整潔、衛生,不得在宿舍內外亂貼、亂畫。
七、節約水電,不得在宿舍內使用大功率電器,嚴禁在宿舍內燒、煮飯菜,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
八、校外集體宿舍的水電費應由住宿教師承擔,原則上應由所住教師平均分攤。
九、住校教師應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學校有關紀律制度,注意樹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留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八
為加強本公司外租宿舍的管理,創造安全、整潔、舒適的居住環境,為有效防范各種事故的發生,消除各種安全隱患,保障公司職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訂外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1、住宿員工必須經過公司批準后,方可入住;
3、宿舍實行定房、定床、定人的管理辦法,未經批準嚴禁私自調整房間。
5、居住員工請愛護好原房間內的設施和家俱,如:灶具、空調、床、門窗、柜子。
6、居住員工禁止大聲喧嘩,或發出其它噪音,影響他人或附近居民休息。
8、員工要注意個人衛生及公共衛生;禁止墻壁亂掛、亂貼、亂拉繩索、亂釘鐵釘;
2、正確使用廚房的燃氣設施,因不正當使用而引發危險事故,由當事人負責;
留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九
來華留學生宿舍是來華留學生生活的重要場所,是培養來華留學生文明行為的重要陣地。為加強來華留學生住宿管理,營造文明、安全、和諧的學習居住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入住與退宿。
第一條來華留學生原則上集中住校,由學校統一安排住宿,并按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二條來華留學生應按入住時指定的房間住宿,并服從學校的調配。寒、暑假期間,學校將視來華留學生留校情況統一安排住宿和管理。
第三條來華留學生入住后不得擅自變更房間,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借、出租房間或床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變更房間,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國際學院來華留學生辦公室審核、批準后方可變更,并在后勤集團物業管理中心報備。
第四條來華留學生入住時,每人配備房門鑰匙一把,辦理入住手續時領取。來華留學生辦公室給每名來華留學生發放房內物品清單。來華留學生必須妥善保管使用鑰匙,不得自行調換門鎖,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后果由其本人負責。來華留學生輔導員處備用鑰匙僅供應急開門使用,學生須憑學生證等有效證件才可借用。
第五條學生因畢業、退學等情況辦理退宿手續時,由相關部門組織驗收家具等公共設施,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退宿手續,如有損壞或丟失,應照價賠償。辦理完退宿手續,學生應該搬離宿舍,并將房間鑰匙交還。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條來華留學生應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及學校的規章制度。不得在宿舍內從事傳教及與學生身份不相符的活動。
第七條來華留學生宿舍采取門禁制度,學生一卡通即為門禁卡。所有來華留學生門禁卡期限最長不超過獲批居留許可期限。必要時,學校管理部門有權取消或者提前中止部分欠費、缺勤的來華留學生門禁權限。
第八條來華留學生應在每天23:30前返回宿舍,晚歸者需講明原因并登記后,方可進入。
第九條來華留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美化屬于學生自理范圍,應注意保持房間及個人衛生、開窗通風,保持宿舍整潔衛生,做到墻面無球印、腳印,無亂寫字跡和亂貼字句。宿舍垃圾應主動清理到指定垃圾桶內,不得堆放在樓道里。
第十條來華留學生應愛護公物,按規定使用宿舍樓和宿舍內各種公共設施,并應妥善保管。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到來華留學生辦公室填寫《來華留學生宿舍報修單》登記報修;如屬人為損壞,須照價賠償。
第十一條來華留學生宿舍樓出入口、走廊、樓梯等公共場所或消防通道,應保持通暢,不得在以上地方停放自行車和堆放其它物品。
第十二條攜帶大件行李及貴重物品進出學生宿舍樓時,必須到宿管值班室登記后,方可進出。
第十三條未經學校同意,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允許在來華留學生宿舍區內進行各種商業宣傳、經商、服務等活動,一經發現,報送保衛處處理。
第十四條請注意節約用電用水,出門時應關掉宿舍房間所有電源盒水源;來華留學生自行使用一卡通進行充電。
第十五條來華留學生離開公寓時應關好門窗,個人貴重物品由個人妥善保管;如遇物品被盜搶或丟失,應做好現場保護并及時向來華留學生輔導員報告。
第十六條宿舍如需舉行集中聚會,活動規模在20人及以上的,須至少提前二周報請國際學院批準,并報學校保衛處備案。
第十七條來華留學生宿舍里是學生集體生活的場所,應禁止以下行為:
1.損壞宿舍樓和宿舍內各種公共設施;
2.聚眾起哄,實施打、扔、摔、砸、燒等不安全行為;
3.從事打球、溜冰、大聲喧嘩等影響和妨礙他人生活和學習的活動;
5.污損墻壁、地面、天花板、家具等公用物品;在墻壁或家具上釘釘子;
6.房間內使用煤油爐、酒精爐、液化氣爐、電爐、“熱得快”、電飯煲、電磁爐、電熨斗,以及任何800w以上的大功率電器;私拉電線、私自換保險、使用劣質充電器、路由器等“三無”(無質量合格證明、無產品名稱、無廠家廠址標識)電器;使用任何可能危害公共設施及人身安全的明火。否則,由此引起的火災等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擔一切責任并負責賠償。
7.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危險品帶入來華留學生宿舍;
9.飼養寵物;
10.私自留宿親友、異性或其他人員;
11.其它違反學校規定的行為。
第十九條來華留學生宿舍采取會客登記制度,非本樓人員進樓必須先到宿管值班室登記,經同意后方可入內。
第二十條為了保證來華留學生正常生活和學習,來華留學生宿舍的會客時間為:8:00~22:30;來訪者應在23:00前離開。違反者,將接受國際學院處理。
第二十一條晚上21:00之后,在無特殊情況下,女性不得在男生宿舍逗留,男性不得在女生宿舍逗留。
第二十二條應邀來訪者應主動向來華留學生輔導員出示并暫留有效身份證件,在做好登記、征得同意后,方可由被訪者帶入來華留學生宿舍內會客。未帶任何有效證件或拒絕出示有效證件者,禁止進入來華留學生宿舍。客人離開時,應由被訪問者在會客登記表上簽字確認。被訪者應對來訪者到訪期間的行為負責。
第二十三條境外來訪者如需臨時留宿來華留學生宿舍時,應事先報告來華留學生辦公室,填寫《入境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后,方可入住。需要向學校保衛處和當地公安部門報備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未經許可,中國學生及中國來訪者不得在來華留學生宿舍留宿。
第二十四條來華留學生宿舍實行定期檢查制度,檢查安全隱患、違規現象和宿舍衛生;
第二十五條每兩周進行至少1次安全衛生大檢查;
第二十六條學校將定期或不定期組織來華留學生新生參加保衛部門或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機關組織的消防演習或安全教育,所有來華留學生不得無故缺席。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凡違反本規定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武漢科技大學留學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留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
為使員工宿舍能保持整齊、清潔、安全的環境,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現制定如下制度:
1.愛護宿舍設施。住宿員工必須遵守行政人事部入住安排,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調換床位,不要隨意進入他人宿舍。
2.保持宿舍區整潔。不得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不準從窗口向外仍果皮雜物,亂倒污水,不得睡床吸煙;不準將有可能造成堵塞下水道的物體沖入廁所;不得在過道等公共區域放置私人物件影響通行。
3.員工宿舍實行值日生制度,輪流值日人員打掃清潔衛生,不當值者,罰款5元∕次。(行政人事部不定時對各寢室進行衛生檢查)
4.安全用電。宿舍內除公司設置的用電器材及照明設施外,不得私拉私裝電源,不的使用明火以及額外用電,如發現有違規用電或具有安全隱患的,將沒收其他電器用品。
5.保持宿舍區安靜。不準在宿舍進行賭博、酗酒等,不得在宿舍高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如經發現將按相應規定給以嚴處。
6.外來人員須登記。未經批準不允許廠外人員在宿舍留宿。
7.不得進行違法活動。不得在宿舍區聚眾斗毆、謾罵、偷竊他人財物,不得進行所有違反國家法律規的法動,構成犯罪的將直接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節約用水,及時關燈。
9.員工集體宿舍晚上11:00準時熄燈,救急人員可延時1小時關燈就寢,晚上11:00后不得再進出工廠大門。
1.原則上不得帶非廠內員工宿舍留宿,情況特殊的由公司指定負責批準,并在規定時間內離廠。
2.經批準留宿后,外來人員須出示身份證,經被訪人員帶領,由保安登記,每晚繳納水電管理費5元,在探訪人工資中扣除,在停留或留宿期間,嚴重違紀,或不按規定時間離廠者,將按相應制度處罰相應負責人。
3.來訪人員離廠時,由本廠被訪人親自帶領去保安室辦理離廠手續;如被訪人不在,來訪人所帶物品不明其主時,保安有權阻止離廠。
4.未經批準在宿舍停留、留宿者,給予來訪人同被訪人同等金額的處罰。
1.離職人員憑行政人事部離職證明去宿舍搬取行李。須在離廠時將行李交保安處檢查放行。
2.離職人員不按規定辦理手續,保安有權阻止離廠,強行出廠,視其盜竊處理。
3.員工辭職應交回宿舍鑰匙及其他公物到行政人事部,否則保安有權不放行,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留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一
為加強留學生宿舍管理,促進我校留學生宿舍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學化和規范化,創造一個安全、整潔、和諧的留學生生活和學習環境,依據國家教育部、外交部和公安部42號令《學校招收和培養留學生管理辦法》、教育部50號令《來華留學生高等教育質量規范(試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精神,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住宿申請及登記。
第一條申請在留學生宿舍入住的留學生須按照錄取文件要求填寫《上海海事大學留學生住宿申請表》,并簽訂《上海海事大學留學生住宿協議》,經審核同意后,方可入住。
第二條留學生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留辦)根據留學生申請統籌分配,留學生應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并入住指定房間。
第三條入住時,留學生須持普通護照(含有效簽證)、1寸照片、800元(人民幣)押金在宿舍服務臺辦理登記并入住指定房間。住宿期間,留學生須在每月1至3號持護照、臨時住宿登記單至服務臺辦理月登記手續,若在學期間留學生護照信息變更、居留許可遺失須及時至服務臺備案,并辦理補辦手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留學生須在入境后24小時內辦理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手續。
第二章房間、宿舍更換。
第四條留學生入住后,若無特殊情況,房間不予調換。若遇特殊情況,留學生須到服務臺填寫并提交《留學生換房申請表》,如獲得批準,宿管通知學生本人調換房間。房間未使用即申請調換房間且得到批準的,可以免費調換;已經使用房間后再申請調換房間的,需將房間恢復原貌,否則需繳納100元(人民幣)的衛生清掃費。
第五條留學生申請的宿舍應與所學項目校區保持一致,若因專業實習等特殊情況申請他校區宿舍,須提交《留學生換宿申請表》,審核如獲得批準,學生方可轉入其他校區宿舍。
第六條全日制留學生應申請校內住宿,若遇特殊情況,本人須填寫《上海海事大學留學生校外住宿申請表》。審核如獲得批準,留學生須持租房協議辦理退宿手續。退宿后,留學生應于退宿當日到屬地派出所辦理校外住宿登記手續,并在退宿后2日內,將《校外住宿登記表》復本交留辦備案。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七條宿舍實施門禁制度。留學生須在23:00前返回宿舍。不能按時返回者應向宿舍管理人員提前請假。
第八條留學生應愛護公共設施和物品,嚴禁在墻壁亂涂亂畫,嚴禁在墻上釘釘子,人為損壞公共設施及物品須照價賠償。房間內設施(包括電器)如存在問題,應及時向服務臺報修。若房間內設施屬自然損壞,給予免費維修;若屬人為原因損壞,須由須由損壞設備者支付維修費用。
第九條留學生須保持樓內安靜,不得在寢室內大聲喧鬧、開放大功率音箱、舉行聚會活動等,以免影響其他寢室人員休息。
第十條留學生不得將所住房間私自轉讓、轉租或留宿他人。留學生入住后不得私配房間鑰匙,一旦丟失,應及時報告。若更換新鎖,相關費用由當事人自理。房間備用鑰匙由宿管員統一保管。
第十一條禁止留學生攜帶含有酒精的飲品及食品進入宿舍,嚴禁在宿舍內飲酒。
第十二條學校于每學期初或各項目初一次性發放整學期或項目期間的水、電、天然氣等能源限額補貼。補貼用完后由宿管員發放繳費通知單,留學生須按通知要求自行繳費充值。因逾期繳費所帶來的影響,留學生應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因實習、旅游或其他原因長期外出時,留學生應切斷室內所有電源并告知宿管員。如若由于不遵守有關規定,釀成事故,肇事者須賠償一切損失,并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留學生住宿收費標準,由留辦參照國家留學生基金委員會獎學金標準,結合留學生宿舍設施設備情況予以制定并公布。
第十五條全額獎學金以外的留學生,若住宿時間滿一學期,須按相關規定,在注冊前至服務臺一次性繳納該學期住宿費,否則取消住宿資格,也不予辦理簽證延期和注冊手續。如不滿一學期須按月繳納,如最后一月不滿整月須按日繳納。
第十六條留學生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按時繳納住宿費,須辦理緩交手續,緩交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過緩交期并拖欠住宿費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第十七條全額獎學金生在規定學制時間內尚未畢業而延期畢業,繳費方式按非全額獎學金生進行。
第五章會客規定。
第十八條訪客須經服務臺與被訪者電話聯系確認后,填寫《訪客登記記錄單》,并將本人證件放置服務臺后,方可進入被訪者宿舍。無有效證件者,不予進入。
第二十條留學生應全面遵守學校對宿舍安全管理的要求,應注意宿舍各項安全事項,不得在室內吸煙,不得在宿舍樓內使用明火,不得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不得私自移動、損害、遮擋消防器材。
第二十一條留學生應注意用電、用水、用氣安全。宿舍內統一配備空調、冰箱等電器。除產品合格、性能安全,并且功率低于1500w以下的臺燈、錄音機、充電器、電腦、電吹風外,如需使用其它以上未列明的電器,應向服務臺提出書面申請,經相關部門同意后方可放入宿舍使用。禁止在房間內使用熱得快、電暖器、電熱毯、電爐、電熱煲、電熱鍋、電炒菜鍋、電磁爐等容易引發火災的器具。留學生宿舍一經發現違規電器和明火器具,留學生宿舍管理部門一律集中保管。留學生應在2日內確認被集中保管的違章器具,并在《告知書》上簽字。對于集中保管的器具,留學生畢業離宿時,憑《告知書》到宿管室領取。
第二十二條嚴禁私自拆卸或改裝宿舍樓內的設備及供電線路。嚴禁在接通電源情況下將臺燈、接線板、充電器等放置于被褥、蚊帳、紙箱等易燃物品上。
第二十三條檢查員每周進行留學生宿舍安全抽查并記錄,留辦、保衛處、留學生所在二級學院管理人員對留學生宿舍進行協同管理,特別在宿舍安全教育和防火、防盜等方面,并不定期協同開展留學生宿舍安全檢查。
第二十四條留學生宿舍區域發生安全、衛生等方面的應急事件,由留辦、國際交流處、保衛處、后勤、相關二級學院等部門協同處理。
第二十五條留學生須維護公共衛生、保持室內外清潔。不得在窗外懸掛物品,不得飼養貓、狗等寵物。不得在走廊等公共區域內堆物,否則視作垃圾處置。禁止從宿舍向外拋擲物品,以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和損壞公用衛生。
第二十六條留學生宿舍實行不定期衛生檢查制度,由檢查員負責檢查衛生。若房間確系臟、亂、差,將根據具體情況做出相應處理。
第二十七條宿舍區內公用區域衛生由宿舍保潔員負責清掃,包括客廳、廚房和衛生間;如住宿人數較多,按區進行劃分打掃;如遇國定假清掃時間順延至次周;無需保潔人員打掃,需提前告知服務臺。
第二十八條留學生須保持房間內干凈、整潔。保潔員每周對床上用品進行統一更換送洗,如遇國定假,更換時間順延至次周,留學生也可到服務臺以舊換新,自行更換。如更換當日留學生無需更換,當月將不再提供更換服務。
第二十九條留學生因畢業、休學、退學等原因離校,需提前2天告知宿管。留學生應主動辦理退宿手續,并繳清住宿費等相關費用。留學生須保持房間內外清潔和下水道暢通,交還鑰匙和其他公物,并由宿管員查驗并簽字后辦理退宿手續。退房檢查時房間物品如有損壞或缺失,按照宿舍物品價目表賠償,或在押金中扣除。
第三十條留學生寒暑假期間需臨時退房者,可直接向服務臺申請,并辦理臨時退宿手續。退宿后,所住房間不作保留。臨時退宿者如需續住,須重新向留辦提出申請。
第三十一條留學生若有因調換房間、畢業離校、退學、臨時退宿等原因而滯留在房間內的物品,須向服務臺辦理代管手續,代管時間不超過一個月。若未辦理代管手續,學校將視為無主物品處理。
第九章管理措施。
第三十二條留學生宿舍管理采取計分式管理,每學年20分,屆滿一年重新記分,如留學生違反規定將視情節輕重被扣分。對所扣分數超過5分者將實時向相關上級機關、合作學校、留學生家長公布,扣完分值者,所付房費不予退還或取消政府獎學金住宿費資助。情節嚴重者,取消留學生住宿資格。扣分及有關處罰規定如下:
(1)嚴禁留學生在宿舍樓內從事任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活動。若經發現,立即扣除20分,并報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2)留學生若阻礙宿舍工作人員按照規定行使管理權的一次扣5-10分。
(3)留學生須按時歸宿,違反夜間門禁制度者扣2分,兩次或多次違反者,每次視情況扣除5-10分,情節嚴重者,扣20分。
(4)嚴禁留學生之間私自交換房間,違者扣2分。嚴禁留學生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扣10分,留宿異性扣20分,出租房間扣20分。
(5)嚴禁私自更換入門鎖具。違者扣5分。
(6)私自拆卸學校配置電器等公共設施者,一次性扣10分。私自改變宿舍內家居等物品位置和公共設施結構者,一次扣5-10分,嚴重者,扣20分。
(7)向窗外或公用部位吐痰、倒水、亂扔瓜皮果殼、紙屑、煙頭、酒瓶者一次扣10分。在走廊或者公共場所擺放個人物品者扣2分;污損墻壁者一次扣5分并責令恢復原貌。
(8)帶入并飼養寵物,扣2分并將寵物清除。
(9)宿舍組織的衛生檢查中,不合格的留學生每人每次扣2分,房間衛生環境較差者一次扣3-5分,且管理員有權責令整改。
(10)嚴禁室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違反規定者,一次扣除20分。
(11)室內禁止吸煙,違者一次扣10分;不得亂丟煙蒂,違者扣2分。宿舍樓內禁止酗酒,酗酒者每人扣5分。
(12)如有違規使用電器的留學生將扣2-5分。因違規使用電器造成火災者,一次扣除20分,并按規定賠償及承擔相應責任。
(13)宿舍內不關照明燈、水龍頭或不關閉空調離開者一次性扣2分。
(14)如有斗毆、踢球、大聲喧嘩、高聲放音或制造聲音等情況,違者扣5分;經勸阻仍不改正者,視情節輕重扣5-10分;因制造噪音引發爭執者責任人扣10分;引發爭執造成治安和安全事件者一次性扣滿20分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6)公共廚房內不予照看而且引起煙霧的扣5分,使用公共廚房后未及時清潔整理垃圾的扣5分,引起火災一次性扣20分,火災所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負責。
(17)每月未主動至服務臺辦理信息登記者扣2分。
(18)來訪人員如未填寫訪客單而進入宿舍扣被訪留學生2分。
(19)故意拖欠繳費項目的扣5分,如住宿費、煤氣費、賠款等。
第三十三條違反以上有關規定的留學生,還將依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上海海事大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三十四條本細則自頒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留辦。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適用于學校各校區的留學生宿舍,同時滬海大國教〔20_〕146號文件廢止。
留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二
第一條學生公寓是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重要場所,也是學校對學生進行思想工作和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為了維護學生公寓正常的生活、學習秩序,創造文明、整潔、優美、安全的生活、學習環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西南財經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結合學生公寓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后勤服務總公司學生公寓管理中心具體負責學生公寓日常管理服務、設施維護、公共環境衛生等物業管理服務工作,并會同學校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學生公寓安全、衛生檢查等工作。
第三條后勤服務總公司學生公寓管理中心會同各學院、中心及學校學生會、研究生會建立健全各公寓“樓委會”和寢室室長管理制度,加強和諧寢室和公寓文化建設,發揮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作用。
第四條后勤服務總公司學生公寓管理中心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及學生公寓房源情況統籌學生公寓寢室調整并安排學生入住學生公寓,住宿學生應服從安排并配合調整。
第五條入住學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或復學等文件和交納的住宿費收據,到后勤服務總公司學生公寓管理中心辦理入住手續。
第六條入住學生應按指定的房間、床位號住宿,不得私自調換、出租、出借本人床位或寢室空置床位,不得擅自占用床位。
第七條入住學生因休學、退學、出國、畢業或按學校規定住宿期。
已滿的,應按時辦理退房手續,在規定時間內移交家具用具,帶走個人物品,搬離學生公寓。
本科學生寢室四人一間。因同寢室同學休學、退學、出國、節假日等離校只剩一人住宿時,該同學應當報告輔導員和本公寓樓值班室門衛,并服從后勤服務總公司學生公寓管理中心和學院(中心)的寢室調整安排,不得個人單獨住宿。
第八條學生公寓嚴禁留宿外來人員。
第九條嚴格執行消防法規。不得擅自動用、損壞學生公寓消防設施、設備;禁止使用電磁爐、電飯煲、電熱杯等電加熱、電制冷、電炊器具、洗衣設備和不合格電器;禁止使用酒精爐、煤油爐、液化氣罐;禁止私拉亂接線路;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將自行車等個人物品停(堆)放在消防通道、樓道等公共區域。
電吹風、電熱毯必須具備國家3c認證和自動斷電保護裝置,并在學生公寓管理中心登記備案后方可使用。電吹風、電熱毯使用后必須關閉電源,拔下插頭。
第十條加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禁止將易燃、易爆、強腐蝕性、有毒等危險品,管制刀具,淫穢反動書刊、音像制品,酒精飲品帶入學生公寓;貴重物品、現金、證件、寢室鑰匙、校園卡等要妥善保管,外出時關窗、關燈、關水、關電器、反鎖房門,發現有盜竊等異常情況時,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報告保衛處。
第十一條自行車停放在學生公寓樓指定位置。禁止在窗臺、陽臺邊緣、空調外機等區域放置物品,以免發生高空墜物。
第十二條自覺養成講文明、講衛生、守紀律、愛勞動,尊敬師。
長、團結互助和熱愛集體的優良作風;自覺遵守安全管理規定,增強安全意識;自覺保持整潔,不在書桌、床鋪上堆放雜物,床鋪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齊;室內安全衛生寢室成員輪流值日。
第十三條自覺維護公寓公共環境衛生。不得向過道和窗外亂扔亂倒物品,應將垃圾分類倒入相應垃圾桶;禁止在公寓樓內做飯,不得將剩飯菜倒入盥洗池內;不得在陽臺、走廊等公寓公共區域堆放物品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衣物晾曬在指定地點,并及時收取,禁止私自在公共區域牽繩子、放置晾衣架等晾曬衣物。
第十四條入住學生應積極配合工作人員對公寓的安全、衛生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學生公寓實行供電管理。本科生公寓周日到周四6:00-24∶00時供電,周五、周六和節假日6:00-0∶30分供電,熄燈后嚴禁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研究生公寓實行24小時供電。學生應合理安排作息時間。
第十六條學生公寓實行門禁管理。早晨6∶00時開公寓大門,晚上23:30分關閉公寓大門。入住學生須嚴格遵守學生公寓門禁制度,持本人校園卡刷卡出、入所住公寓,嚴禁將卡轉讓他人使用,若未帶卡,應主動在門衛值班室進行身份核實登記。
第十七條入住學生應在學生公寓大門關閉前回到公寓就寢。學生公寓大門關閉后,學生因事外出或晚歸須主動出示有效證件并說明原因,在門衛值班室登記后方可出、入公寓。
第十八條男女學生實行分區住宿,不得互串公寓。來訪者應主動聯系被訪學生到門衛值班室當面確認,并出示本人有效證件登記核準后方可入內,21∶00后禁止在公寓內接待來訪人員。
第十九條應推行自行車出、入學生公寓;帶大件物品、電腦等出、入公寓時,憑證件在值班室登記,經門衛值班人員核實后方可通行。
第二十條自覺遵守公寓內公共秩序。學生在公寓內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毆、賭博、吸毒,傳播、復制、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法行為;不得參與非法傳銷和進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動;不得進行宗教活動;不得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悖社會公序良俗的活動;禁止飼養貓、狗等寵物;禁止散發或張貼廣告、傳單和進行經商活動;不得開展踢球、打籃球、踢毽子、滑冰等影響他人學習、生活秩序等活動。
第二十一條應樹立節能降耗意識,共同創建節約型校園。養成人走關燈、斷電的習慣,在光線充足的情況下盡量不開照明燈,關閉一切不必要的用電設備,減少用電器待機時間,用電器充電完畢及時切斷電源;用水時根據需求控制水流量,用完后立即擰緊水閥門,防止長流水的現象發生。
第二十二條學生公寓公共寢室及公共區域禁止吸煙。
第二十三條文明使用計算機和互聯網。學生在公寓內應當遵守國家和學校關于網絡使用的有關規定,不得登錄非法網站和傳播非法文字、音頻、視頻資料等,不得編造或者傳播虛假、有害信息;不得攻擊、侵入他人計算機和移動通訊網絡系統。
第五章設備設施管理。
斷寢室電源。學生應自行關注寢室用電情況并及時充值,以保障正常用電。
損壞的,照價賠償,若責任不清的,由寢室成員共同賠償。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對違反本規定的學生,依照學校學生違紀處分相關規定給予處理。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所指學生公寓是指學校內學生住宿建筑物。其中,留學生公寓、廉租學生公寓、培訓學員公寓的住宿管理辦法由相關部門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由學生工作部(處)和后勤服務總公司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20_年9月1日起施行,原《西南財經大學學生公寓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留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三
1、夜自習結束后,立即回宿舍準備就寢,不得在教室等其他地方停留。
2、按時就寢,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講話,不談笑,不得干擾別人睡眠。
3、起身鈴響后立即起床,整理好床鋪。
4、星期日、星期一到五,都要參加夜自習(初一、初二星期五不夜自修),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況,先書面申請,班主任核實并簽字,并告知值日教師。
1、保持宿舍整潔衛生,每天早飯前及中午各打掃一次寢室,按床號輪流值日(查實二次不值日者,取消寄宿資格),積極參加公共場所的保潔工作。
2、注意宿舍處公共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拋果皮紙屑,不將變質食物及有臭味的物品拿進寢室。隨便向窗外潑水,亂拋果皮紙屑雜物的給予警告處分。
3、保持宿舍整潔,物品排放整齊,不亂掛衣服和其他物品,不弄臟室內外墻壁。
4、注意個人衛生,衣被、鞋襪勤洗勤曬,頭發勤理,指甲勤剪。
1、寢室內不私自拉線裝燈,嚴禁點火點燈、蠟燭,杜絕一切火種。私自拉線裝燈及點火油燈、蠟燭的通知班主任嚴肅教育。
2、不得私自留宿朋友,或私自調換宿舍,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寄宿資格。
3、及時關鎖門窗,上課時間內一律不得進入宿舍。凡翻墻爬門者,發現一次通知班主任教育一次,屢教不改者給予警告處分。
4、寄宿生不在校內寄宿時必須嚴格執行請假手續,經班主任同意并告知宿舍負責人處。
5、要尊重舍務老師和值日老師,聽從勸告和教育,不得強詞奪理,更不允許無理頂撞。
6、生活節儉,穿著不講究名牌,不允許把mp3等貴重物品帶入學校,只給學生少量零用錢,不允許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
1、各寢室推薦各舍長一名,負責本室紀律、整潔、保衛工作,并及時向舍務主任反映。
2、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損壞,舍長應立即反映給值日老師處查明原因,按情論處。
3、堅持開展創建“文明宿舍”活動,凡嚴格遵守宿舍制度的宿舍命名為“文明宿舍”。
留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四
1.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與衛生習慣,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與衛生環境,使大家有一個良好的住宿環境。
2.愛護公物,損壞按價賠償,并追究責任。
3.墻上嚴禁亂涂亂畫,不隨地吐痰,亂扔瓜皮果屑。
4.室內布置應井井有條,不得亂擺亂放。
5.宿舍人員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掃室內外衛生,保持宿舍環境清潔。
6.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不得找任何借口爭吵、打架。7.不得在宿舍聚眾賭博,酗酒鬧事。
8.不得將外來人帶到宿舍內住宿。
9.出人宿舍隨手關門,注意提防盜賊,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應向上一級領導通報,并于23點前回到宿舍。
11.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火,不得隨意亂接亂拉電線,做到人走燈滅,電源斷。宿舍內不允許用電爐、煤爐,發現一律予以沒收。
12.宿舍人員發現有偷竊行為者,一律處以罰款后開除。
留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五
(6)與物業周邊單位建立聯防保衛制度,與物業所在公安機關建立良好的工作關系。
2、車輛管理:
(1)停車場區域。
a)地面車輛停放將根據環境要求及管理需要,設定公共停車區域。
b)停車場根據車型劃分不同停車區,保持整齊美觀。
c)制定停車場管理辦法,妥善處理違章停放不服從管理的車輛。
d)防止車輛停放于小區內的公共道路,以免影響交通。
e)設置安全標志,保證行車安全。如注意限高牌,轉彎鏡等。
(2)車輛放行管理要點。
a)設置明確的行車方向標識,所有車輛出入根據指示方向行車。
b)車輛出入口安全崗對進出車輛進行控制并詳細記錄。
c)未經許可,外來車輛謝絕入內。
d)保證消防通道暢通,防止車輛占道停放。
3、消防管理:
(2)建立消防隊伍:根據消防管理'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設置專業消防隊伍,成立消防緊急人隊,任命義務消防隊員(原則上為全體管理人員)。
4、突發事件。
(3)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并協同處理。
(二)安全管理初步方案。
1、建立應急反應機制。
首先建立起自己的.應急反應體系,成立應急小分隊。對安全管理員實施準軍化管理,做到'五統一',即統一作息、統一出操、統一上崗、統一著裝、統一裝備。所有安全管理員及運行維護工八小時以外未經請假均不得擅自離開小區,以隨時接受小區值班人員的指揮和調度,及時處理小區各類突發事件,尤其要預防和堅決制止因醫療原因導致的聚眾沖擊家屬院嚴重事件。
2、建立安全防范網絡。
我們將結合小區環境和特點,科學設置小區的固定崗和流動崗,所有上崗人員均配備性能穩定的先進通訊工具。固定崗要求安全管理員能夠分析和掌握小區各單位的基本情況和特性,對來訪人員進行必要的引導和控制。真正做到'勤動、多問、多觀察。'流動崗要求安全管理員了解小區的安全防范特點,掌握基本巡邏工作技巧,定時按規定路線進行小區巡邏。
值班室實行24小時監控,隨時接受各類報警信息,及時聯絡各安全控制點,充分發揮應急機制的作用,及時調度人員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3、實施封閉式安全管理。
zz職工宿舍區所有外來人員在入口處憑有效證件登記并經相關用戶確認后方可進入,外來人員離開時辦理登記注銷。大宗物品攜出小區時實行登記,外來人員攜物品外出,除憑有效證件登記外還需由相關用戶確認后方可放行。
4、培養安全管理員服務意識。
努力培養安全管理員的服務意識,樹立'盡心為客戶著想、盡力讓客戶滿意'的觀念,改變傳統安全管理員單一的護衛功能,使我們的安全管理員成為'護衛員、迎賓員、服務員'的有機統一體。
(三)車輛管理初步方案。
為保證小區道路暢通,車輛進出有序,停放安全,我們將由安全管理員負責小區的車輛管理,劃定專用車位,指定行車路線,有條件的實行單向行使。
1、合理規劃、規范管理。
根據zz職工宿舍區的實際情況,我們將充分對小區車輛的進出口和行車路線、停車位進行規劃、增加各種交通標志,確保人車安全。
2、強化管理,確保安全。
為確保車輛的安全,我們將充分利用zz職工宿舍區停車場資源,為小區用戶的車輛固定車位,非用戶車輛原則上不得停放在小區固定車位。
嚴禁將車輛停放在交通路口、綠化地、人行道或消防通道上,需進入消防通道內裝卸貨物的車輛,需與值班室取得聯系。
采用攝像實時監控與安全管理員定時巡檢相結合的方式,對停車場進行管理,對出入車輛進行引導,確保車輛安全。
4、安全及車輛管理服務標準。
表一:服務工作標準。
序號項目服務工作標準。
做好小區安全保衛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確保安全和正常的辦公秩序。把好門衛關,認真做好來訪人員、進出車輛及過夜車輛登記,嚴格按規定查驗進出物資,憑相關手續放行;杜絕推銷人員或沒有正當理由的人員進入小區,小區內無發生失竊事件和各類治安、刑事案件,群眾滿意率95%以上。做好值班記錄和閉路電視錄像工作,錄像資料至少保留一個月以上。及時處理發生在小區范圍內各種突發事件,并按有關規定上報和做好記錄。嚴格車輛管理,無亂停亂放現象,無交通事故,無車輛失竊事件。
留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六
一、舍長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做好督促,爭取最后離開宿舍,做好檢查(包括物品擺放、地面衛生、垃圾處理等)。
二、宿舍成員相互督促,及時整理好個人內務,不妨礙整理內務,并團結一致盡量給予幫助。
三、中隊長、副中隊長每周三下第二節課,即大課間對宿舍進行檢查(其他時間會不定進行抽查),查處的問題記錄清晰,并且記清相關人員人名、宿舍號。建立專門記錄本,檢查結果上傳到大隊校內網上,實行公開量化。中隊長每周至少召開一次舍長會,及時強調宿舍問題。
四、宿舍扣分嚴格實行責任制,查清到個人,并分清是個人問題還是值日問題,對相關人員進行扣操行分處理,每次一分。違反用電安全(如人走充電器未拔等)的情況,扣除兩分操行分。
五、大隊宿舍分為男生組和女生組進行評比,男生組12個宿舍,女生組6個宿舍。檢查時以每個宿舍為單位,每發現一個問題扣兩分,建立個宿舍扣分記錄,按扣分多少排名,男生組取扣分少的前六名,女生組取前3名進行獎勵,宿舍每成員操行分加1分。
留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七
作為高校生,同學宿舍是同學活動的重要場合,它是我們在高校時代暖和的家,更是學校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制造良好的生活環境,保證正常的生活秩序,我們班級特制定以下宿舍管理制度。
1、宿舍內東西擺放整齊,不允許有雜亂東西擺放在外面,每天離開宿舍的時候整理好宿舍內務在離開。
2、執行宿舍人員按床號輪番打掃衛生制度,保證宿舍的衛生狀況,大家之間彼此提示監督,保證宿舍的'整齊干凈。
3、被子一律超窗戶的方向擺放,保證大家的床上用品擺放位置全都,不允許將衣物等雜亂物擺放在床上。
4、鞋子一律擺放在坐姿底下,且擺放整齊,不允許在別的地方任憑擺放。
5、臉盆等必需放在門口的架子上面,不允許任憑擺放,毛巾疊好整齊的放在臉盆邊上。
6、開水瓶放在柜子邊的架子下,不允許任憑擺放,不能讓宿舍有水漬。
7、宿舍內的網線有序的貼在墻上,以防蜘蛛網式的網線消失。
8、各宿舍衛生必需在八點之前打掃完畢,以便利阿姨檢查衛生。
9、宿舍人員必需在八點之前起床,不允許在上課時間睡覺。
1、愛惜消防設施,不得亂動亂用,更不能破壞。
2、宿舍內不準私自拉線,不準私自使用電吹風等電器。
3、禁止將他人留宿,將非本校人員帶進宿舍,親友來訪必需登記之后方可進入。
4、如在宿舍之內發覺推銷等可疑人物應準時向管理人員反映。
5、平常不再宿舍應鎖好門,長時間不在宿舍應鎖好門窗。
6、勿將大額現金放在宿舍,珍貴物品請妥當保存,以防丟失。
1、各個宿舍之間形成互幫互助的風氣,平常相互督促學習。
2、學習好的同學應樂觀關心學習差的同學。
3、各個宿舍爭取使整個宿舍整體拿上獎學金,大家之間形成良性競爭。
留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八
為做好我校的防控工作,依據《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時有效地遏制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公共衛生,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要組織住宿教師認真學習《傳染病防治法》,必須人人重視,加強預防。
三、認真排查,由宿舍負責人實時監控,全面摸排傳染風險,確保無遺漏,無死角,對宿舍教師出行情況、接觸史、健康狀況等有關防信息進行收集整理、登記造冊、及時上報,實時追訪。
四、嚴格把關,切斷病源,落實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做好每天教師微信群里網絡報平安。
五、防控期間,老師盡量減少外出,盡量不到人口密集、空間密閉的場所,如外出必戴口罩,回宿舍后必測體溫、必登信息。
六、宿舍常通風,執行每日物表消毒和開放紫外線燈管進行室內消毒。講衛生,勤洗手,注意休息,注意穿衣保暖,適當鍛煉,保證良好的衛生習慣及良好的`身體狀態。
七、教師發現應該立即報告領導,發現要在2小時內報告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八、防控期間,謝絕非宿舍人員來訪,因工作需要,需經宿舍負責人批準。不允許非本宿舍區人員進入宿舍區,一經查實,將從重處罰。
留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十九
可以從衛生、安全、規范、秩序等幾方面入手。推薦幾條:
1、保持宿舍清潔,嚴禁宿舍內吸煙。
2、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及其他危險品進入宿舍。
3、嚴禁亂搭接、拆改電線電路及在宿舍使用大功率電器。
4、嚴禁在宿舍酗酒、聚眾賭博。
5、嚴禁高空拋物,亂扔垃圾和煙頭,亂倒污水。
6、嚴禁外人留宿,特殊情況須報主管部門批準。
寢室的規章制度都有哪些。
一、集體宿舍衛生是精神文明的窗口。保持宿舍整潔,創建“文明寢室”是寢室每個同學的責任。每個同學必須積極參加寢室衛生勞動,自覺遵守有關規章制度,養成講文明、講衛生的好習慣。
二、寢室內務管理實行寢室長責任制,寢室長由每...
一、保持宿舍的整潔衛生,勤開窗,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二、加強安全意識,保管好自己的財物,防火、防盜。
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休息,外出必須9:00歸宿。
四、遵守公共道德,不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不擅自進入他人房間,不隨意拿取別人的用品。
五、每周按輪值表,負責宿舍衛生工作。
六、未經允許,不準將校外人員留宿。發現一次處罰20元。
七、每位老師做到節約用水,隨手關燈。
八、不得私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熱毯、熱得快等用具。違反規定的每次罰款50元并對用具予以沒收。
留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二十
學生公寓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所以為了營造良好寢室氛圍,確保學生的安全健康成長,在學生公寓居住的我院學生都必須遵守《西語學院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服從公寓工作人員管理,自覺按《西語學院學生宿舍管理制度》規范自我的行為,不得違反。
第二章: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學生應增強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防范本事和自我管理本事,及時勸阻、制止有損自身、他人以及公寓安全的不良行為。
第二條:學生寢室一經排定,無特殊情景不再調整。本科學生原則上須在學生公寓內住宿,如確有特殊原因要求在校外住宿,需要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條: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安全用電規范,嚴禁在寢室內使用或保存煤油爐、酒精爐、蠟燭、熱得快、電爐、電熱毯、電熱杯、電水壺、電吹風、電熨板等明火設施和違禁電器。若查到違禁電器,將按《學生手冊》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第四條:嚴禁存放煙酒等違禁品。
第五條:嚴禁在寢室內私接、亂拉電源線、網線以及在配電、消防設施或線路上堆置物品。
第六條:嚴禁在公寓樓道及防火通道停放自行車和亂堆物品,堅持門廳、樓道及防火通道暢通;嚴禁擅自移動、破壞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應急燈、消防栓、滅火器、疏散標志等)。
第七條:計算機等貴重物品,學生本人需妥善保管,如發現丟失應及時報案,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破案。學生在寢室內使用計算機,應自覺遵守學校的有關規定。
第八條:學生離開寢室要關窗落鎖,在寢室休息時也要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
第三章::衛生管理規定。
第一條:學生寢室實行寢室長負責制,負責制定值日制度,每日安排值日生清掃本室衛生,督促寢室內成員整理內務,按時作息,維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第二條:學生要自覺堅持衛生間、洗漱間等公共區城的整潔。
第三條:學院舍委會每周檢查一次學生寢室衛生,評比“禮貌寢室”,學校舍委會將不定期抽查。
第四條:查寢具體評分細則如下。
1.地面:門前和室內地面潔凈無積水,門口及室內無存留垃圾。
2.門窗及墻面:門、墻上無腳印、球印、禁止亂涂亂畫,禁止有粘鉤,之前遺留的粘鉤不允許掛任何物品;門上禁止貼廣告、宣傳單;窗戶玻璃明凈,水壺統一擺放在窗臺上,一字排。
3.桌面:每個人的桌子桌面上體積大的物品靠一側擺放整齊,體積小的零碎物品統一收納好,擺放整齊。
4.室內整體:保證每一天必須的通風時間,確保室內無異味,無衛生死角、蜘蛛網;暖瓶、凳子等擺放整齊;禁止掛床簾、蚊帳;全寢人被子朝同一方向(窗戶)擺放,并且被子開口背向窗戶,用統一的床單、被罩、枕巾;桌子橫向靠窗擺放;床下物品和柜子上物品擺放整齊;床位和衣柜不允許私自移動;不允許私自串床鋪;門上以及床上的名條一律不允許撕掉。寢室有鞋架衣柜等其他物品擺放遵循靠墻統一擺放、干凈整潔原則;要求室內整體整潔明亮。(4人寢室合理利用梯子下頭空間,物品擺放整齊。)。
5.床鋪:床單、被罩及枕巾干凈,擺放整齊;被子疊放按軍事化要求,白單采用半包圍散法;枕頭置于被子與墻之間橫放;床上無雜物,床頭柜書籍等物品必須擺放整齊。
6.做到人走斷電。
7.寢室內不允許懸掛衣架和衣物。鞋子統一擺放在門口一側或者床下,拖鞋擺放整齊。
8.行李箱、整理箱擺放:4人寢室擺放在靠近窗臺的空隙或者梯子下方,6人或8人寢室擺放在床下或者靠墻的空地。
8.清掃工具擺放整齊。
9.床位卡貼到要求的指定位置。
10.寢室內不允許養寵物。
備注:
1.窗簾堅持干凈,不要損壞。
2.查寢時凳子上不要放衣物等其他物品。
3.查內務時除特殊情景外床上不得有人,否則會適當減分。
4.以上資料有不理解,可向工作人員詢問,20xx級新生會有內訓部成員深入寢室指導。
第四章:歸寢管理規定。
第一條:學生公寓每一天早5:30開門,晚22:00關門,學生晚22:00以后歸寢視為晚歸。
第二條:有特殊情景關門后須外出公寓的,經輔導員同意,準予外出。未經請假夜不歸寢或在公寓關門后強行外出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擔。
第三條:凡擅自爬門、爬窗損壞的公共設施一律由學生賠償。且因爬門、爬窗造成的人身意外傷害,一切后果由學生本人負責。對私自爬窗進入公寓樓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公寓樓供給方便的行為將從重從嚴處罰。對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翻爬門窗以及辱罵、恐嚇管理人員的同學,學生工作處將按《哈爾濱師范大學學生手冊》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四條:學院每周日和周四對寢室進行常規夜檢,并且不定期進行抽查,對夜不歸寢者予以通報扣分批評。
留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二十一
一、為進一步加強宿舍管理,防止各種違紀違法行為和安全事故,維護本單位形象聲譽,確保安全穩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二、加強本單位安保隊伍建設,對安保人員和職工要加強教育管理,幫助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三、制度完善,責任明確,將宿舍管理工作責任落到相關股室和責任人,并納入目標考核、獎懲兌現。
四、每季度要組織住戶認真學習綜治維穩工作會議精神、消防安全、治安防范等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本單位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五、辦公室每月要對宿舍區水電氣安全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并對住戶人員思想情況進行模訪排查,防止安全隱患和各種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
六、辦公室要與住戶人員開展經常性的交心談心活動,本單位力所能及的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七、辦公室要與綜治、維穩、信訪、公安、計生等部門加強溝通,主動協調,積極配合,大力支持檢查指導工作。
留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二十二
為了加強項目部員工宿舍管理,確保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被褥一套(棉被、棉墊、枕頭各壹)。
2、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占。
3、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
4、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打架、酗酒,晚上24時后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5、自覺節約水電,愛護公物,不準在墻上亂釘、亂寫亂劃,損壞(浪費)公物按價賠償。
6、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7、嚴禁在宿舍范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
8、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使用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造成后果者送交唐熱處理。
9、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酗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罰款,無理取鬧者,送交唐熱處理。
10、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原因或檢查宿舍除外)。
11、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并責令賠償項目部經濟損失;(本站)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13、住宿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宿舍舍。(工作原因除外)。
14、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規律,養成良好習慣。
2、及時換洗衣服、床單、枕巾。
3、個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規定擺放有序,整齊合理。
宿舍值日生的職責是:
1、按宿舍衛生基本要求和室內物品擺放標準打掃整理房間。
2、督促本宿舍員工,按規定擺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規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1、門窗:門窗潔凈,玻璃明亮,無破損,無糊紙及張貼物。
2、地面:做到“五無”即無痰跡、無水跡、無紙屑、無果殼、無廢物等。
3、墻壁:做到“四無”,嚴禁“四亂”。即做到無蜘蛛網,無污跡,無手、腳印。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
4、床:床上用品做到“三齊”:即每天被褥疊放整齊,床單拉平整齊,枕頭擺放整齊。
5、空氣: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
6、宿舍儀容:宿舍面貌應文明、整潔、高雅,室內物品擺放得當、合理,無亂拉繩索、電線,亂晾掛衣物及其他破壞整體形象的物品,不用違禁物品。
1、床及被子:床上被子應疊成豆腐塊狀,一律放于床頭靠窗位,枕頭、枕巾放于其上,床單平整,床上不放其他物品。
2、床下:在床下每人至多只能擺放三雙日常用鞋,且擺放整齊。床下其他物品應盛入紙箱內靠墻整齊擺放。
3、墻壁:墻壁無張貼圖畫,無亂掛衣物。
4、臉盆:臉盆一律放于床架上面。
5、衣柜:衣柜做到內外有序,即柜內衣物放置有序,疊放整齊;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擺放有序。
6、洗漱用具:統一放在臉盆內。
7、墩布:放置門后桶內。
1、不在樓道潑水、吐痰、堆放雜物和垃圾。
2、不向窗外倒水扔東西。
3、保持廁所、水房清潔,不在水池內倒飯菜,剩飯菜倒于泔水桶內,大小便入池,并做到便后放水沖洗。
4、保持墻壁干凈,不亂涂亂畫、亂張貼啟事。
宿舍衛生由項目部副經理負責,每天檢查1次(上午9點),分四個等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或以百分制公布并記錄在案。
留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二十三
為保證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衛生、舒適、寧靜的生活及休息環境,根據宿舍所處的環境,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及入住員工必須遵守。
宿舍的調配由人力資源部宿舍管理員統一負責,員工入住需先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住手續。入住具體規定如下:
1、宿舍內床位位置不可隨意搬動。
2、每間房每月的水、電費由員工自付,房租、管理費由酒店承擔。
3、實行宿管員負責制,由宿管員安排房間內衛生的清理,房間設施的檢查,日常維修的申報,入職人員床位安排,離職人員物品清點等。
4、宿管員有變動時,人力資源部要辦理交接及繼任宿管員的確認手續。
5、酒店配備的設施,由宿管員進行監管。入住后由宿管員進行清點后與人力資源部進行確認,并一式兩份,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宿舍管員保留一份,以便年底盤存時的需要。
6、酒店配備的設施設備,屬于酒店財產,未經人力資源部批準,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以偷竊論處。
7、宿舍內的`所有設施設備,故意破壞的按照設備設施原價賠償,非故意損壞的責任人照價半價賠償,自然損壞及時報工程部維修。
8、為了保障財產安全,請住宿員工不要將私人物品外放,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以防丟失或被盜,若物品丟失責任自負。
為樹立酒店形象,規范全體員工行為,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活秩序及環境。對全體員工在宿舍內的行為作出以下規定,人力資源部將不定時對所有員工宿舍進行檢查,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將對當事人處以20-100元的處罰,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住宿資格。
1、住宿員工應保持宿舍衛生干凈,做到窗明鏡亮,被褥疊放整齊,各種用具擺放整齊;。
2、宿舍內無亂貼亂劃亂釘現象;。
3、宿舍內地面無紙屑、果皮、瓜殼等雜物;。
4、住宿員工不準在窗戶外倒水或扔東西;。
5、住宿員工應保持公共衛生間和各公共區域的清潔,不準亂扔衛生紙、塑料袋、舊牙膏等雜物,以免堵塞下水管。
6、住宿員工應對號安排床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對換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離床位;。
8、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凡宿舍內查到電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
9、室內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10、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衛生間)等浪費現象。
如有以下行為人力資源部將直接取消其住宿資格:
1、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2、在宿舍內使用明火;。
3、不愛護宿舍公共財產,如有損壞和拆改,宿舍設施設備,情節較嚴重者;。
4、打架、斗毆、酗酒、賭博和從事一切違法行為;。
5、有偷竊行為;。
6、夜不歸宿者;。
7、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尤其是異性)。
留學生宿舍管理制度(通用24篇)篇二十四
1.每晚熄燈鐘敲響前2分鐘,各小寢室長負責清點人數,然后由寢室長統計,并及時向老師匯報未到或請假學生名單。
2.熄燈鐘響后,要做到熄燈、熄聲,未洗漱完畢的由各小寢室長督促完成,不得拖延。
3.熄燈鐘響后,不得有妨礙別人休息的行為。禁止有吃東西、亂跑、亂竄、說話等現象的發生。
1.在校住宿期間,晚上一般不得回家,若有急事必須回家者,必須由班主任批準,并且結伴而行,方可回家。
2.晚上不得留宿校外人員。
3.不得私調床位。
1.上下樓梯要注意安全,不得擠扛、推拉,以免發生不安全事件。
2.晚上休息時,注意將門窗關好,以防發生意外。
3.在日常生活中應注意防火、防電,以免出現火災等事故。
1.寢室由寢室長負責安排所在寢室人員每天1-2名進行值日。
2.寢室內應做到常通風換氣,使室內保持空氣流通。
3.每位同學應注意衛生保持,有生活垃圾盡量自己帶到垃圾桶或垃圾池內。
4.不要將剩飯、剩饃、剩菜等亂扔、亂倒,以免影響室內整潔,或造成無謂的.浪費。
以上規定望各位同學認真遵守,同時以寢室長為中心、各位班委協助并由每個同學監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