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常由董事會或管理團隊管理,他們對公司的運營和決策負有責任。這是一些公司在戰略規劃、組織變革等方面的經驗總結,值得深入研究。
公司門窗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一
良好的工作環境,特制定本辦法。
2、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生產車間。
3、職責
3.1 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各車間車間主任是本車間門窗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車間的門窗安全負主要責任,并制定專人負責管理。
3.2 夜班作業由車間值班主任負責本車間門窗管理工作。
3.3 動力設備部負責對各生產車間門窗進行維修、維護。
3.4 現場安全員負責對本辦法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管理內容
4.1 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各車間相關責任人做好本車間門窗管理工作。
4.2 所有員工進入各生產車間,經過每扇小門時要做到輕開輕關。
4.3 在上下班及午飯時間,由各車間相關管理人員開啟或關閉本車間通道大門,一是為方便各車間管理人員有效管理車間員工作息時間;二是為方便各車間員工出入;三是為減少各小門的開關次數,以減少小門的損壞次數。
4.4 夜間作業,各車間南側大門必須關閉,以免影響附近居民休息。
4.5 各車間相關責任人要做好本車間門窗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對本車間門窗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損壞,由于人為原因造成損壞的,由車間自行解決;因正常磨損造成損壞的,及時聯系動力設備部進行修理或更換。
4.6 各車間門窗要定期進行清潔,門、門框、玻璃、窗臺及四周無蜘蛛網、灰塵、污點、黑斑等。
4.7 本管理辦法由人力資源部公共事務組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公司
其他管理文件與本辦法相違背的,按本辦法執行。
人力資源部公共事務組
2015年3月10日
起 草:邢貴東 審 核: 簽 發:
發往部門:各部門
抄 送:各高管
1/1
為了進一步規范恒誠門窗有限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確保公司各項業務有序順利發展,全面倡導以“以誠信促發展,以質量增效益”的公司宗旨,以年度120分目標考核管理獎懲辦法量化員工工作績效考核,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一、為了加強公司的考勤管理,維護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所有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吵架、打架、打牌、玩手機等與工作無關的事項,外出辦理相關業務須報請本部門負責人同意,違者每次扣發年度目標考核管理獎1分(員工月工作日27日,管理人員加班按基本工資補發;輪休由各部門負責人安排。夏天作休息時間:8時一12時,14時一19時;冬天作休息時間:8時30分一12時,14時一18時;門店員工中午要保證二人看店銷售)。
三、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公司員工因事請假1天(含1
天)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部門負責人、員工請假2天(含2天)由鄧總批準,月請假超過3天的,每天扣發年終目標考核管理獎1分,未經批準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每天扣發年度目標考核管理獎1分(婚、喪、產假,由鄧總特批不作該請假范圍內).
四、 公司每十天召天一次部門負責人工作生產調度會議,通報勞動紀律、生產、業務等相關工作情況,每位部門負責人對前期工作簡要總結和下一步的工作計劃打算;部門負責人未經鄧總批準請假的不得缺會,違者一律按無故缺會處理,每次扣發年度目標考核管理獎1分(開會時間:10、20、30日晚7時,地點:鋁合金生產加工廠)。
材料、營銷、生產、安裝、貨款
回收工作責任制
料進行盤點,做到帳、物、票一至,對損壞的材料要填報三聯單據報生產廠長、鄧總審定簽發后方可入帳,材料員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每次扣發年度目標考核管理獎1分。
四. 安裝隊從生產車間領出的加工材料。必須經倉庫保管員,生產廠長清點開出三聯單據簽名,方可領料出庫安裝,安裝人員在運輸、下料安裝過程要妥善愛護加工好的材料,因工作失誤損壞的加工材料,扣發責任人年度目標考核管理獎2分、隊長1分。
督促甲方按合同履行付款義務,對未按合同要求付清貨款的,業務員應跟蹤在一個月內將貨款回收,未收回貨款的每戶每月扣發業務員年度目標考核管理獎1分(收回貨款后,報請鄧總批準可恢復被扣分值)。
六. 生產車間工作人員必須要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規上線作業,嚴禁穿拖鞋、玻璃操作工不戴工作手套進入生產車間作業,嚴禁將非工作人員帶入生產車間,違者每次扣發年度目標考核管理獎1分。
衛生、食堂、車輛、財務工作責
任制
一. 每天早上由各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員工對責任區進行打掃。生產車間按各自生產線進行清理打掃,對臟、亂、差的部門,扣發部門負責人年度目標管理獎1分、員工0.5分。
晚餐18時至18.30分;夏季早餐7.30分至8時、中餐12時至12.30分、晚餐19時至19.30分)。
四、公司財務嚴格實行鄧總一支筆審批。公司管理人員確因工作需要支出工作經費的,經報請鄧總同意,憑發票經鄧總審核,方可到財務報賬。
附:1、公司管理制度如存在不宜事項待以后工作中完善;
2、本管理制度只限于本公司員工;
3、本管理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董事長;
4、本管理制度自宣布之日起執行。
永興恒誠門窗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公司門窗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二
1、管理系統的聯絡通暢和指揮的不間斷,制訂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全體人員。
3、根據工作需要,由總經理批準為公司各部門配備辦公電話。
4、公司各辦公室配備上網設備。
5、手機、辦公電話話費實行限額報銷制度,按照公司話費標準執行,超出自負,辦公電話不允許打私人電話,發現一次罰款10元。
6、公司辦公電話話費標準:辦公室每月限額元,財務部每月限額元,其他部門每月限額元。
7、話費費用報銷由財務部統一辦理。
8、公司配備的辦公直撥電話、分機、傳真機、計算機由辦公室統一檢查使用情況和登記情況。
9、通訊設備使用人必須對通訊設備認真保管,傳真機設專人管理,直撥電話、分機誰使用誰管理。
10、通訊設備如發生損壞經專業人員維修鑒定,為非正常損耗,由當事人承擔維修費用的70%,發生丟失(不論任何原因)當事人承擔另購機費用的80%,所承擔費用以現金形式交納到財務部。
11、各部門辦公話費若超出限額,超出部分能查明當事人,由當事人承擔,查不出當事人由部門全體人員承擔,每月10日前以現金形式交納到財務部。
12、本規定由辦公室制訂,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并由辦公室負責檢查與解釋。
13、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門窗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三
以最少的投資、最少的成本,科學的、合法的、切合實際的方式,變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變被動為主動,變落后為領先,創造最大的效益、最大的利潤。
公司實行高管到中層,然后從中層再到普通員工的垂直管理模式。每一個員工,上至董事長、下至普通員工,在工作和業務處理活動中必須找準自己的位置,各司其職、各謀其政。按層次、按程序、按規定辦理,禁止違規辦理。
(1)公司管理實行逐級分層垂直管理模式。從上到下:實行老總到中層,然后從中層再到普通員工;從下到上:實行普通員工到中層,然后從中層再到老總。在工作中,老總就是老總、中層就是中層、普通員工就是普通員工,各自職責分明,等級森嚴。大家彼此要認清自己和對方的身份,下級必須服從和尊重上級。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但是工作中下級必須服從上級的管理和安排。否則給予犯規者嚴厲的經濟或行政處罰,不能適應公司的管理要求的員工,公司予以待崗或辭退。
(2)大力樹立上級在工作中的權威性,加強實際工作的執行力。在工作中“官大一級壓死人”。下級必須對上級在工作中絕對服從,只有這樣,仿佛軍隊打仗一樣,才能擁有充足的執行力。在工作執行中,上級永遠是對的。只有這樣,上級的工作安排才會不折不扣地得到下級的執行。在工作執行過程,下級對上級有意見、有疑問、有不同看法時,可以保留,可以溝通交流,甚至可以越級申訴,但是在此過程中上級安排的工作仍然必須不折不扣地得到下級的執行,除非安排此項工作的上級對下級發出停止、暫停、延期或調整的指令。因為只有這樣,一項工作從上到下,才會不折不扣地得到逐級落實、圓滿完成。
(3)公司員工從上而下實行逐級問責制。每個員工從公司領取薪水,做好本職工作是應該的。如果某一項工作沒做好、沒做完,那么,執行該項工作的普通員工有義務向他的直接主管匯報和說明具體情況和原因;則由主管領導予以協調解決,主管領導解決不了的,由主管領導上報老總,說明具體情況和原因。如果匯報的情況主管經理置之不理或拖沓不予處理,普通員工有權向總經理反映情況。
(4)公司員工從上而下實行逐級限期完成制。相關工作,先由老總給部門主管限期完成,到期無正當理由未按期完成布置的工作,則處罰相關部門主管。同樣,部門主管把相關工作分解安排給普通員工限期完成,到期無正當理由未按期完成布置的工作,則處罰相關普通員工。如果老總把工作安排給部門主管,部門主管把相關工作沒有分解安排給普通員工限期完成,則處罰部門主管,不處罰普通員工。如果部門主管把相關工作分解安排給普通員工限期完成,到期無正當理由未按期完成布置的工作,則處罰相關普通員工,不處罰部門主管。
(5)公司員工從上而下實行工作管理及工資待遇逐級崗位責任制。任何一個員工任職于某一個工作崗位,那么他就行使該崗位的權力、承擔該崗位的責任、享受該崗位的工資待遇。如果換崗,則根據新崗位行使新崗位的權力、承擔新崗位的責任、享受新崗位的工資待遇,不再享受換崗前原工作崗位的工資待遇。公司不實行論資排輩。
公司員工要做到:“三個歸零”。
一、心態歸零:不論自己以前職位多高、權力多大、能力多強,那些都已經屬于過去,我們把它歸零。我們要調整心態,面對現實,從現在開始,從零開始,從現在的工作崗位重新開始。
二、貢獻歸零:不論自己以前對公司有多大貢獻、有多大付出、有多大成績,那些都已經屬于過去,我們把它歸零。我們重要的是從現在開始,從零開始,把現在的工作做好。
三、過失歸零:不論自己以前對公司造成多大損失、有多大失誤、有多大過錯,那些都已經屬于過去,我們把它歸零。放下思想包袱,從現在開始,從零開始,把現在的工作做合格。
公司門窗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四
第一條為完善集團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系統、長效的管理機制,使企業內部管理實現科學化、規范化,同時督促和指導全體員工遵章守紀,保障集團公司各項工作有序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本公司員工都必須遵守和執行本制度中的相關條款,同時享有本制度所規定的權益。
第三條各單位、部門可依據本制度有關指導原則,結合本單位、部門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管理細則,報集團公司審核批準后生效。
(一)人力資源規劃、編制與定員制度
(二)招聘制度
(三)勞動合同與勞務派遣制度
(四)培訓制度
(五)勞動紀律、休假與考勤管理制度
(六)績效考核制度
(七)薪酬分配制度
(八)保險、福利與保護制度
(九)人員流動制度
(十)其它管理制度(職稱與職業資格技能等級、人事檔案、工作證等)
第一條根據公司整體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預測、分析人力資源供給和需求狀況,制訂科學合理的人力資源規劃。
第二條人力資源部每年年末編制下一年度人力資源規劃,內容應包括:人員需求預測及配置計劃、員工培訓計劃、工資總額及工資水平計劃、保險福利計劃等,報公司批準后實施。
第三條各部門、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用工實行定崗、定員、定編管理,在保證生產經營正常運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四條機構設置、調整或撤銷,由人力資源部提出方案,報經理層審核,經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第五條員工定崗定位信息實行月報制度,各單位于每月月底前將次月員工定崗定位調整計劃報人力資源部批準后實施。人力資源部三個工作日內將《員工定位數據信息月報表》報送董事長和總經理。
公司門窗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五
辦公室是公司對外聯絡的中心樞紐,是展現公司形象的一個重要窗口,全體員工均須遵守辦公室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 按時上下班,上班期間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五條 嚴禁串崗或群聚聊天,影響他人工作;
第七條 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嚴禁將煙頭扔進紙簍,違者罰款10元/次;
第九條 熱情接待來訪客戶等外來人員,言行大方,注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門窗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六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各種機動車輛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開支,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現有車輛。
第三條 使用范圍(公司所有車輛)
1、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開會、業務需要、出差迎送。
2、接送公司賓客和來公司辦事人員。
3、企業貨物運輸。
4、其他緊急和特殊用車。
第四條 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任何部門用車,必須頭一天下班前,向行政部經理申報,才好按序安排派車。每次派車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填寫用車申請單,車隊長許可,行政經理審批,按申請單內容填寫派車單,然后由車隊調度員安排,并做派車備案后,方可派車,回來后應第一時間到行政部簽到并上交派車單統計。車隊辦公室要有人值班,車隊安排輪流值班,搞好衛生,做好當日出車統計,做到查有可依。
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公司公務小車除副總和副總以上的領導可以配專車外,其他部門領導不配專車,但可優先使用。
2、各部門公務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寫“出車申請單”,經部門主管核準后,交于行政部統一審批并開具派車單,由車隊調度員統一調派。無論任何用車情況,其他部門及人員無權調派。長途派車可由調度員輪換安排。
3、駕駛員必須服從車隊長的管理,聽從調度員的調派,調度員為車隊長的助手。在沒有接到派車單之前,駕駛員應在車隊辦公室待命,不能在宿舍睡覺,嚴禁駕駛員接受任何無派車單的出車任務。若有特殊情況,須有公司領導或行政部負責人的電話通知。駕駛員若無派遣通知出車,按私自出車對待,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一人承擔。
4、嚴格控制私人用車和外單位用車,如特殊情況私人用車,須經公司領導同意,并酌情收取油料費。
第五條 駕駛員按照派車指令、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司機因公出車發生的過路費、停車費、油費、誤餐費等先由調度員初審,再由行政部、財務部嚴格審核,每次報銷的單據必須填寫當次出車的時間、地點、事由、里程數等詳細內容,并附派車單。
第六條 用車完畢,駕駛員填寫用車實際情況記錄,認真按要求填寫派車單內容,回公司應及時交回行政部作統計。
第七條 對同一方向、時間的派車要求盡量合用,減少派車次數和成本。
第八條 公司所有車輛均由公司車隊統一管理調派,車輛駕駛員為車輛安全第一責任人。
第九條 公司所有車輛均建立車輛檔案,須填寫車輛登記表。駕駛員如實填寫用車里程和耗油量。車輛加油用公司油卡,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需電話請示領導,并保留加油票,否則不予報銷。
第十條 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專人保養責任制。駕駛員發現無力排除的故障,應及時報告車隊長,車輛不得帶病出車。嚴禁將車交由無證人員或其它證件不符人員駕駛。
第十一條 公司車輛由公司車隊統一計劃使用,各部門和駕駛員應顧全大局,聽從指揮、調度,必須保持手機通訊暢通。
第十二條 所有車輛按月進行內部財務核算,列入成本效益考核范圍。 第十三條 公司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地點,一般不允許在外過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車輛被盜、損壞,駕駛員及車隊負責人共同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如公司實行派車接送制度,因臨時性或長久性改變行車時間、路線,均應由當事人事先報告車隊長,車隊長通知駕駛員和全體乘車人員。
第十五條 公司車輛發生過戶時,需提前報車隊審核,總經理審批,否則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 每月10日前將上月車輛產生的各種費用及車輛行駛里程,由車隊匯總后報相關部門。
第十七條 車輛管理要求
1、下班后車輛須按規定停放到指定地點,不得擅自公車私用。凡酒后開車或私自出車肇事的,除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個人醫療、護理等費用自理。
2、公司車輛:周日休息的管理人員和員工,不得私自用車。特殊情況請示行政部主管或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用車。
3、車輛出門時,駕駛員應主動配合保安檢查,裝卸貨物時要認真核查貨物類別、數量,并時常做到自檢自查。
第一節 目的
第一條 為杜絕和減少企業車輛安全事故,保障企業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不斷提高員工安全運營的自覺性,發揮其積極性,防止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規范勞動紀律,以維護公司正常生產運營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節 安全守則 第二條 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嚴格遵守安全駕駛操作規程,隨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有效證件。駕車時不準閑談、吸煙、吃零食,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嚴禁酒后駕車。做到安全、節約、高效、快捷。
第三條 凡屬企業車輛必須每次出車進行一次車輛安全檢查,確保制動、轉向、燈光、信號良好。
第五條 駕駛員必須每周對所駕駛車輛進行一次詳細的安全自檢工作,并由該駕駛員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于每月5日前將上一月檢查記錄統一交車隊負責人。
檢查項目:
1、檢查水、潤滑油是否正常。
2、轉向部分:方向盤的緊固螺絲、轉向桿聯接塊、橫直拉桿和尚頭、緊固螺帽、開口銷是否緊固。
3、制動部分:檢查剎車油是否達到標準(剎車油只可固定用一個品牌的)、連接油管是否有漏油情況、分泵段連接軟管是否有裂紋、四輪分泵是否有滲漏、制動性能是否良好,目測底盤、發動機是否有漏油、漏水情況。
4、傳動部分:傳動軸緊固螺絲是否松動、傳動軸間隙是否正常、輪胎氣壓是否標準、輪胎緊固螺絲是否緊固、四輪軸承是否松動、備胎是否正常。
第六條 駕駛員確保良好的休息、足夠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和體力保證安全行車,要衣著整潔、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第七條 駕駛員在工作中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人講話內容,不該聽的不聽,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說的不說,不散播消息,保守機密,守口如瓶。
第八條 駕駛員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將駕駛車輛借給他人使用。
第三節 車輛報修程序
第九條 企業車輛報修程序:
1、車輛維修(保養)實行申報制度。首先由駕駛員提出申請和維修意見交車隊隊長鑒定并出具車輛維修單,行政部負責人審核后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修理。事后認真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登記表,不按程序擅自辦理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車隊負責人簽署車隊意見。
3、任何車輛維修需經主管部門審批后方能進行,并到定點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4、維修完畢后駕駛員在維修結算單上簽字驗收,并將結算單交車隊負責人處。
5、車隊負責人及主管部門審核結算單,并簽字認可。
6、與廠家結賬時由財務部門人員同車隊負責人根據結算單向維修廠家進行結算。
7、駕駛員出差在外車輛發生故障時,可先電話向車隊長及主管部門匯報,在當地修理后回公司補辦手續。
8、在保養維修過程中新發現需維修的部分,需按車輛報修程序進行口頭申請報修,經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并于事后三天內補辦書面申請手續。
第四節 獎懲
第十條 車隊負責人在進行日常調度和安全檢查時,按公司有關規定有權就車輛安全檢查結果對企業內任何駕駛員做出獎懲,重大事項須報公司領導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十一條 具體獎懲規定:
一、 獎勵:
1、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公司車隊管理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年度內無事故,無違章,無處罰的責任駕駛員,獎勵1000元,不滿一年的,按實際月份計算。
2、對違反安全運行行為,敢于大膽制止并糾正的,獎勵200元。
3、積極參加安全運行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的,獎勵100元。
4、積極舉報員工違紀行為經查證屬實的,獎勵200元(獎勵人員名單不會公布)。
5、每月安全出車,無違章,無事故,無處罰者,獎勵100元。
6、每季度無違章,無事故處罰,服從工作安排,工作積極上進,同比勤儉節約油費和車輛使用費用的,經評比最優第一名的,獎勵300元。
二、 懲罰:
1、由于司機原因造成送貨不及時,導致安裝隊造成損失的,罰款200元,并追究其相關責任。
2、車隊隊長每月核查一次車輛違章情況,駕駛員每月底處理一次,出現有交通違章罰款由當事人負責,出現交通事故,給公司、車輛、其它第三方、駕駛員本人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負責,并扣除當月的安全獎。若責任駕駛員每月沒有對違章紀錄進行處理,車隊長進行監督核查責任人,公司將從當月的工資中進行扣除違章罰款金額。
3、員工爭吵謾罵的罰款50元,員工間打架斗毆的罰款200元后果自負,情節嚴重的作開除處罰。嚴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乘車人吃、拿、卡、要、以及撥弄是非、破壞團結、參與賭博,一經發現視情節給予處罰50—500元。
4、偷盜公司或員工財產的罰款500元,并根據物品的實際價值進行賠償,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嚴禁公車私用、拉私活、偷油,違者每發現一次處罰200元,并由車隊長核算給公司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6、態度惡劣,不服從調度每次罰款100元,發生誤時誤事的,罰款500元。
7、駕駛員如發生行車事故,無論責任大小,必須向車隊隊長和行政部匯報,嚴禁私自處理,違者罰款200元。
公司門窗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七
第一條、員工請假必須提前1天向分管領導申請,由部門主管審批,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給假。
第二條、員工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領導請假。
第三條、員工請假應說明期限、原因、交待事項,同時出示相關證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條、提前結束假期回公司須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需要延長假期的須出示延期證明,再次審核、批準。
第五條、請假或延長假期未經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三天以上曠工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第七條、請假期間,扣除請假期間的工資。
第十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門窗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八
會議是解決問題、安排部署工作、有效溝通的重要方式,召開會議應堅持確實根據工作需要確定是否召開會議,會議應做好充分準備、要注重會議質量、提高會議效率等原則。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部門的工作會議和專業會議,如公司班子會議、公司行政辦公會議、部門例會等。
第三條公司班子會議
公司班子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由一名班子成員提議召開。
公司班子會議是進行集體決策的重要會議。由公司總經理主持召開。公司副總經理、總會計師和公司秘書參加,必要時可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列席。
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學習貫徹落實上級決議、決定和批示;
(三)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研究決定干部的任免、調動、培養和管理;
(四)研究制訂公司內部機構設置和重要管理制度;
(五)討論決定各部門請示公司領導的重要事項;
(六)研究其他需要公司班子會議審議的重大問題。
公司班子會議事規則是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
第四條公司行政辦公會議
公司行政辦公會是傳達上級重要精神,通報公司工作情況,討論公司日常問題的會議。
會議原則上每兩周召開一次,一般定在當月第一周和第三周(星期三上午8:30)召開,特殊情況需要延期或提前召開的由公司辦公室事先通知。
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或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主持召開,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各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傳達學習上級重要文件精神,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會議精神;
(二)分析公司經營狀況,互通工作情況,安排部署近期工作;
(三)各單位(部門)匯報前兩周工作完成情況,包括細化分解明確的工作內容;重要工作的起始和節點;領導交辦的重要事項完成情況;代表公司參加重要會議的主要精神(經分管領導同意需要傳達的)、突發事件、需要多個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等。
(四)討論、完善公司行政辦公會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
公司行政辦公會議程,由主持人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會議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組織和記錄,議定事項形成《公司辦公會議紀要》,由總經理或主持會議的副總經理簽發執行。
第五條各單位(部門)每周例會
各單位(部門)周例會,每周召開一次,通常安排在每周一上午進行,具體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會議由各單位(部門)自行組織召開,本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主持,由相關人員做好會議記錄。
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學習上級機關有關文件精神,傳達公司行政辦公會議精神;
(二)總結本周工作,部署下周工作;
(四)協調落實周例會決定的相關事項。
各單位(部門)分管公司領導要定期參加各部門例會,廣泛聽取員工建議,深入了解公司情況。
公司門窗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九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1.1、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1.2、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1.3、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1.4、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1.5、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1.6、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1.7、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一合同文本。
1.8、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2.1、開頭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注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2.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的有效期的生效日期不得早于雙方的簽署日期。
2.4、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2.5、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3.1、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3.2、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3.3、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3.4、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3.5、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3.6、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3.7、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3.8、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9、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3.10、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4.1、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4.2、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責任。
5.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5.2、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5.3、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5.4、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5.5、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5.6、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5.7、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5.8、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6.1、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6.2、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6.3、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6.3.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6.3.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6.3.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
公司門窗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十
保衛科在分管副總及上級公安機關的指導下,維護公司及園區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的正常運行。為加強園區保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加強對保安和門衛工作的領導,維護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條保衛科負責公司及園區“三防”、保衛、監控、園區車輛管理等工作。
第三條嚴格落實公司各項安全保衛措施,確保園區的正常運營,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分管副總請示,匯報。
第五條積極做好園區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節日進行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六條加強園區內車輛管理及調度工作,非停車地點嚴禁停車;
第七條做好接待保衛工作,確保外賓和首長、領導的安全;
第八條全面負責公司值夜班以及監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條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公司門窗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十一
1.員工進公司上班必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必須穿廠服,戴好廠牌,違者處罰20元/次。
3.所有員工按時上下班,員工上下班時間以廠鐘為準,時間為早上8:00至晚上18:00,(其中中午12:00至14:00為休息時間)提前10分鐘開班前會,不得遲到、早退、擅自離開崗位,違者處罰20元/次,以指紋卡為依據。
4.員工沒有經經理或經理以上的上級同意不得隨意替人頂班,不得越崗代位,違者罰款50元/次,造成事故,事故者承擔全部責任。
5.上班時間沒有經理或經理以上上級的放行條,一律不準出廠,違者處罰20元/次。
6.因事請假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手續首先須經直接上司。
批準,請假時間在兩天內的可直接經班長或者經理批準即可,超過兩天的必須經經理以上級批準方可,不準用電話或代人請假(病假除外,但須持醫院證明),否則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9.嚴禁設備帶病作業,如發現設備不正常,及時通知檢修人員,檢修正常后方可操作,否則處罰30/次,造成設備事故承擔事故責任。
10.隨時保持車間干凈整潔,不得隨便亂扔物資、工具和垃圾,違者處罰責任人20元/次。
11.車間內嚴禁吸煙,違者處罰20元/次。
12.各崗位主管人員對自己崗位事情未全盤考慮,指導錯誤,造成成本損失的`,按工作失職處理,罰款150元/次。
15.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工藝規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公司門窗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十二
1、上班時著裝整齊、坐姿端正,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個人形象。
2、公共辦公場所桌面、地面、煙灰缸做到日日清潔,值日人員每天提前做值日,避免影響工作。
3、非計時人員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上、下午上班前及時到辦公室簽到,未按時簽到者按公司制度執行。
4、每位員工均應將本人工作場所必需物品放置整齊,不經本人允許外人不得動用。
5、公司電腦專人使用,并有保密措施。上班時間不得使用電腦練習打字、玩游戲、聊天、上網瀏覽與工作無關內容。下班時間經過允許員工可以進行學習。
6、辦公室謝絕吸煙、嚴禁大聲喧嘩,吵鬧、嚴禁閑聊,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7、各部門的工作文件作廢時,需做撕毀處理。
8、辦公室人員要樹立服務意識,要在上級與下級、部門與部門之間起橋梁作用。
9、禁止使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或用公司電話聊天,包括打入的電話。
10、辦公室人員在工作接觸中或在接聽電話中要使用文明用語:您好/請/謝謝/對不起/再見。
11、下班時隨手整理自己的.辦公桌。最后離開的人員應關閉空調,關窗,斷電,鎖門。
13、員工應注意環保和節約,盡量不使用一次性茶具。
14、危險品嚴禁帶入辦公區域。
此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門窗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規范母公司與子公司的關系,加強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支持、指導和管理,促進各子公司按現代企業制度規范運作,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保障股東的權益,提高投資回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的適用范圍: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有實際控制權的子公司。
第三條企管信息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務的專業職能部門,負責子公司信息歸口管理和協助母公司行使控股股東的權利。
第四條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其他職能部門、子公司相關人員應當自覺遵守本制度。
第五條子公司遵守執行本制度的情況將作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員的績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六條子公司應當依據《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和運作制度。建立起相應的經營計劃、風險管理程序。
第八條子公司對改制改組、收購兼并、投資融資、資產處置、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項,需按《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關規定的程序和權限進行,并須事先報告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會秘書。
第九條子公司應當及時、完整、準確地向母公司提供有關公司經營業績、財務狀況和經營前景等信息,以便母公司董事會進行科學決策和監督協調。
第十條子公司股東會議分為年度股東會和臨時股東會。年度股東會議應于會計年度完結之后的四個月內舉行。子公司每年應當至少召開兩次股東會會議和兩次董事會會議、一次監事會會議,股東會會議、董事會會議和監事會會議應當有會議記錄和會議決議,且須由到會股東、董事或監事簽字。子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股東會的決議應在作出2日內報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會秘書。
第十一條子公司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并結合自身情況,在子公司章程中或單獨制定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一節董事
第十二條子公司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賦予的職權外,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1、提出董事會會議提案;
2、提請召開董事會會議和股東會會議;
3、盡職參與董事會會議,履行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權利和職責;
4、關注、質詢子公司經營管理情況;
5、及時審閱子公司報送文件和生產經營信息;
6、配合董事長撰寫董事會工作報告;
7、參與撰寫派出高級管理人員評價報告、制訂派出高級管理人員的獎懲方案;
8、分析子公司經營運作狀況,提出增資、減資或清算建議;
9、分析、參與制訂子公司戰略規劃及投資規劃,研究改制、融資等可能性;
11、與合作方股東、董事進行溝通和協調。
第二節董事會
第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每年至少召開二次。其中一次應在每年年底之前3召開,主要審議下一年度經營目標和預算計劃;另一次會議(年度會議)應在上一會計年度結束后的三個月內召開。
第十四條董事應將董事會會議內容提前10日通知企管信息部和董事會秘書,以便企管信息部作相應的資料和會議準備。
第十五條子公司應根據《公司法》并結合自身情況在子公司章程中或單獨制定董事會議事規則。
第一節監事
第十六條子公司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賦予的職權外,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1、提請召開董事會會議和股東會會議,列席股東會會議;
2、檢查子公司財務和內部控制制度;
3、監督子公司董事和經理的經營行為;
4、提交監事會或監事工作報告;
5、盡職履行子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和職責;
7、通過子公司經理層和監事會、董事會將母公司的建議、評價和要求落實;
8、與合作方股東、董事、監事進行溝通和協調。
第二節監事會
第十七條有三名以上監事的子公司每年至少應召開一次監事會議,并向股東會提交監事會或監事工作報告。
第十八條母公司派出高級管理人員(下稱“派出人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1、派出人員必須向企管信息部提交定期書面經營述職報告,至少每半年一次;
2、派出人員必須根據母公司預算編制及調整流程,及時做好本公司預算編制和調整工作;
3、及時向我方董事、監事和企管信息部、董事會秘書匯報子公司發生的重大事項如巨額虧損、資產損失、嚴重違法經營、行政法律處罰、主要人事突然變動等,發現上述情況應在五天內報告企管信息部。
4、除母公司派出到子公司財務人員之外,其他人員原則上隸屬于子公司自行管理。
第十九條應推進子公司董事會進行績效考核,并體現以下關鍵績效指標:
1、董事會經營目標完成情況;
2、財務方面: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凈資產收益率、主營業務收入、經營性現金流量等;
3、市場開拓方面:市場占有率、主營產品在行業中的地位等;
4、內部管理方面:制度是否健全、實際執行情況等;
5、研發方面:新產品數量、自主開發含量、自主開發產品占銷售收入的比重;
6、服務方面:用戶滿意度、投訴和訴訟情況等;
7、執行《子公司管理制度》情況,母公司對子公司的內部審計情況;
8、企管信息部認為應作為績效考核的其他指標。(根據子公司具體情況,可以選取全部或部分關鍵績效指標)
第二十條對關鍵績效指標的權重分配,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2、個案原則。鑒于不同子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同,權重按個案原則確定;
3、子公司董事會經營目標完成方面的指標權重一般不少于50%。
第二十一條子公司績效考核執行程序如下:
1、考核組織。企管信息部協助組織子公司董事、監事、母公司主管領導等分別對子公司年度經營績效作出獨立評估,在此基礎上采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權方法得到統一的評估值。此評估值提交子公司董事會,作為評價子公司管理層經營業績的依據之一。
2、確定、調整考核指標和權重。每年年度子公司董事會召開之前,子公司董事、監事、母公司主管領導與子公司管理層充分溝通,就考核指標、權重的調整取得一致,并報董事會和母公司總經理審核。
3、母公司董事會確定考核目標值。
4、下次年度子公司董事會召開之時,母公司董事會根據目標值和實際完成業績情況評價子公司上一會計年度的經營績效。
5、母公司董事會根據子公司經營績效評價結果,確定對管理層整體獎懲方案。
第二十二條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考核模型和指標,原則上參考母公司考核體系。
第二十三條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執行程序如下:
1、考核組織。企管信息部協助組織子公司董事、監事、主管領導、母公司相關部門、子公司相關部門等分別對子公司高管人員個人上年度業績作出獨立評價,在此基礎上采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權方法得到統一的評分值。此評分值作為子公司董事會評價子公司管理層個人經營業績的主要依據。
2、確定、調整考核指標和權重。企管信息部協助組織子公司董事、監事、主管領導、母公司相關部門、子公司相關部門等根據各子公司實際情況,審議確定考核指標和權重,報子公司董事會和母公司總經理審核。
3、子公司董事會根據個人目標值和實際完成業績情況,評價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上一會計年度的個人業績。
4、子公司董事會根據對管理層獎懲方案,結合高級管理人員個人的績效考核結果,制定具體獎懲方案。其中總經理和財務總監的獎懲方案由子公司董事長提議,母公司董事會通過;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獎懲方案由子公司總經理提議,子公司董事會通過。
第二十四條子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政策,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會計資料的合法、真實和完整;合理籌集和使用資金,有效控制經營風險,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項資產,加強成本控制管理,保證公司資產保值增值和持續經營。
第二十五條子公司應根據本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開展日常會計核算工作。
第二十六條子公司應遵守母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內部審計制度及其他財務制度,執行統一的會計制度。子公司下述會計事項按照母公司的會計政策執行:
(一)母公司按照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遵循謹慎、有效防范和化解風險的原則,制訂并經母公司董事會批準實施的關于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和損失準備的內部控制制度,子公司應按規定執行,并在會計報表中予以如實反映。
(二)子公司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變更等應遵循母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規定。
(三)子公司應當按照母公司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和對外披露會計信息的要求,及時報送會計報表和提供會計資料。其會計報表同時接受母公司委托的注冊會計師的審計。
第二十七條子公司應定期向母公司提供季度(月度)報告,包括營運報告、產銷量報表、資產負債報表、損益報表、現金流量報表、向他人提供資金及提供擔保報表等材料。子公司應當在季度、半年度、年度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財務部提交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報表。
第二十八條子公司財務部接受母公司財務部的業務指導、監督,母公司審計部有權不定期對子公司實施內部審計。內部審計結果作為對子公司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二十九條為有利于資金調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母公司有權對各子公司的閑置資金實行統一調劑管理。
第三十條未經母公司或子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批準,子公司不得擅自對外擔保、對外借款、資產抵押、債券發行、資產處置、變賣、清理等。子公司因生產經營需要向外融資、投資、資產處置,需在其董事會批準的額度和權限內,并抄送企管信息部和母公司財務部。
第三十一條子公司要嚴格資金管理,各類款項的支付、劃轉均需由子公司負責人簽批后執行;要嚴格生產成本、費用管理,建立健全生產成本、費用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條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實施對子公司的審計監督。
第三十三條內部審計內容主要包括:經濟效益審計,工程項目審計,重大經濟合同審計,制度審計及單位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等,子公司董事長辭職要進行離崗審計。
第三十四條子公司在接到審計通知后,應當做好接受審計的準備,并在審計過程中應當給予主動配合。
第三十五條經母公司董事會批準的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送達子公司后,該子公司必須認真執行。
第三十六條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內部審計制度適用子公司內部審計。
第三十七條子公司在報批投資項目前,應當對項目進行前期考察和可行性論證,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提交的投資方案,必須是可供選擇的可行性方案。
第三十八條子公司發展計劃必須服從和服務母公司的總體規劃,在母公司發展規劃框架下,細化和完善自身規劃。
第三十九條子公司在具體實施項目投資時,必須按批準的投資額進行控制,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預期投資效果,及時完成項目決算。
第四十條子公司在建工程和實施中的對外投資項目,應當按季度、半年度、年度定期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報告實施進度。項目投運后,應當按季度、半年度、年度統計達產達效情況,在會計期間結束后的十天內書面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提交情況報告。
第四十一條子公司應當履行以下信息提供的基本義務:
(一)及時提供所有對母公司形象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
(二)確保所提供信息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三)子公司董事、經理及有關涉及內幕信息的人員不得擅自泄露重要內幕信息;
(五)子公司所提供信息必須以書面形式,由子公司領導簽字,加蓋公章。
第四十二條《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適用于子公司。
第四十三條子公司與企管信息部共同確定專人(稱為“信息責任人”,一般應為辦公室主任或財務負責人)負責與企管信息部的信息接口工作。
第四十四條母公司通過企管信息部傳送的信息,送達子公司信息責任人即視為送達子公司。子公司送達企管信息部即視為送達母公司。
第四十五條企管信息部是各子公司信息匯總部門。企管信息部、母公司各職能部門與子公司之間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文件傳送程序須遵循以下原則:
1、母公司各職能部門需要子公司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資料,及下達文件、通知等信息予子公司,其中涉及到工商登記資料、重大合同、公司重大決議等的,同時應報企管信息部備案,或通過企管信息部來轉達。
2、母公司管理支持、技術研發、市場銷售、生產制造等部門若需要母公司下屬子公司的合作、幫助或提供信息,企管信息部應協助和子公司相關負責人聯系接洽。
3、子公司向母公司其他部門提出要求合作、支持、信息提供等,企管信息8部應協助協調和溝通。
4、子公司重要信息涉及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內容的,須同時向母公司董事會秘書備案。
第四十六條子公司與子公司派出董事、監事及母公司其他主管領導的文件、匯報制度如下:
3、企管信息部應就子公司報送、請求審閱或表決文件中某些議題,向董事、監事作出解釋和說明,必要時提請董事會秘書組織召開我方董事、監事預備會議。
第四十七條子公司應當向母公司財務部定期報送以下文件:
1、月度財務報表;
2、月度經營情況說明;
3、季度經營情況報告;
4、季度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
5、中期和年度財務分析報告;
第四十八條子公司應當就發生的以下重大事項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會秘書提交臨時報告:
1、收購和出售資產行為;
2、對外投資行為;
3、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4、重要合同(借貸、委托經營、委托理財、贈與、承包、租賃等)的訂立、變更和終止;
5、大額銀行退票;
6、重大經營性或非經營性虧損;
7、遭受重大損失;
8、重大行政處罰;
9、《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子公司定期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議,至少每季一次,討論、分析、確定子公司重大經營事項,制作會議紀要,并及時報送企管信息部。子公司認為是重要事項的,應邀請企管信息部派員列席。
第五十條企管信息部定期對子公司進行實地調研,子公司應當予以積極配9合。如對生產經營情況有疑問,企管信息部應書面提出,子公司應予明確書面解釋。
第五十一條子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的計劃、組織和管理,對外投資項目的確定等經濟活動,除在滿足市場經濟條件的前提下,還應滿足《上市規則》的規定和母公司經營總目標,長期規劃和發展的要求;各子公司的經營目標及發展規劃必須與母公司的總目標及長期發展規劃保持相互協調和總體平衡,以確保母公司總目標的實現及穩定、高效的發展。
第五十二條子公司的經營活動、內部管理、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等應接受母公司有關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第五十三條母公司與各子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業務,應按照《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子公司在日常的經營活動中和對外投資過程中,對涉及重大對外投資、重大損失和重大合同的履行等經營活動,應按照《上市規則》的規定,及時收集資料,履行報告制度,以確保母公司對外信息披露的及時、準確、真實、完整。
第五十五條子公司制訂的戰略規劃、預算需經過母公司董事會審批通過,子公司自行制訂的管理制度、業務管理辦法需先經母公司企管信息部預審、預審通過后經子公司董事會通過。
第五十六條各職能體系:市場、采購、財務、人事、質量、研發等系統要根據此管理制度分別制訂子公司業務管理規定報企管信息部備案。
第五十七條本制度適用于浙江銀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各子公司。
第五十八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九條本制度的解釋權屬母公司董事會。
第六十條本制度自母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公司門窗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十四
1.各部門、區域要認真保管維護好對講機及其設備,培訓員工正確使用對講系統,以確保小區內通信信息的暢通。
2.對講機由管理處及保安部領用保管,遵守“誰領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
3.對講機由管理處統一編號管理,定期對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4.各部門必須設立對講機使用登記薄,由部門每天統一發放、驗收,并做好對講機交接工作。
5.驗收對講機發現有損壞或故障,必須立即向使用人了解清楚情況,要求使用人提供書面報告,查明原因,根據實際情況處理,屬于人力損壞或遺失須負賠償責任,對蓄意損壞對講機者,視作嚴重違紀處分。
6.領用對講機后必須保持對講機處于開機狀態,并注意及時更換電池,更換電池時,必須先關機后再更換電池,以保護和延長對講機使用壽命。
7.對講機僅供工作上的聯系,不準用對講機講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用對講機講影響管理處形象的說話或泄漏管理處秘密。
8.在公眾場合注意控制對講機音量,避免對客人或業主造成滋擾。
9.對講機按區域分頻道使用,各部門需與其它部門聯系工作,可調到被呼叫部門的頻道(工程部)。
10.必須嚴格按對講機的操作規范使用,發話時,按信發話按鈕,發話完畢后松開發話按鈕接聽,嚴禁長時間按住發話按鈕或發出干擾聲,影響正常通話,如被發現視作違紀處分。
11.使用對講機時應先報崗位,然后講要找崗位,再說具體事情;使用對講機時應禮貌用語,要求別人辦事時應多用“請”字;接收人收到后應回復“收到”或不清楚時說“請重復”,檢查后回復所查情況,呼叫人回復:“謝謝”。嚴禁用對講機講粗言。
12.對講機須隨身攜帶,小心愛護,使用時應小心輕放,嚴禁手提對講機天線,嚴禁用對講機敲擊硬物,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需賠償。
13.對講機由值班人員使用,嚴禁轉借他人,嚴禁個人攜帶外出,如確有需要,須報主管領導批準。
14.對講機使用過程因接收信號不好,接收雙方聽不清楚時,呼叫三次無反應,其他同事立即轉呼并及時代為轉告。
15.員工在交接班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以免出現問題時相互推脫責任。發現問題應做好記錄并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加以處理。
公司門窗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十五
1、本制度是公司全體員工在實施公司經營目標過程中的指導規范和行為準則。
2、公司全體員工應認真學習、貫徹執行,維護公司利益和形象。
3、公司員工應發揚“嚴謹、細致、進取”的企業精神,為公司的發展而努力。
4、公司員工應倡導“品質、高效、誠實”的企業文化。
5、本制度解釋權屬公司行政人事部。
一、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及決議;
(五)、公司鼓勵員工發揮聰明才智,為公司的發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議;
(七)、公司倡導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
(八)、公司全體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項規章管理制度的行為,都要予是追究。
二、員工守則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熱愛公司,熱愛本職工作,關心并積極參與公司的各項管理;
(三)、樹立全局觀念,服從指揮,主動配合,不推諉,不扯皮,共同搞好相關工作;
(四)、遵守社會公德,團結友愛,相互尊重,禮貌待人,樹立公司良好形象;
(五)、保守公司商業機密,愛惜公司財物,自覺維護公司信譽及利益;
(六)、不營私舞弊,不濫用職權,不拉幫結派,自覺維護公司的團結穩定及良性運作;
(七)、恪守職責,不越權行事,如遇緊急情況,妥善處理后要及時向上級報告;
(八)、實事求是,不搞形式主義;堅持原則,不利用工作之便謀私利;
(九)、不得將公司物品擅自帶出公司,不得將公司資料據為己有,對內封鎖,對外泄露;
(十)、不任意翻閱、復制不屬于本職范圍的文件、函電;
(十一)、工作時間要精神飽滿,穿著得體,談吐文明,舉止莊重;
(十二)、嚴格要求自己,積極進取,努力鉆研業務,與公司共同成長。
一、行政人事部
(一)、辦公室主任崗位職責
1、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主持行政人事部工作;
3、負責上級部門來文的接收、登記、傳閱、整理歸檔工作;
4、協助公司領導做好對各類人員的考核、制定公司工資分配方案;
5、協助公司領導制定各類規章制度,起草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以及各類公文;
6、組織安排工作例會、行政性會議及其它專門會議,做好會議的記錄、整理、存檔工作;
7、根據上級指示精神和具體情況,向公司領導提出各時期工作建議;
8、負責傳達總經理對公司各部門的指示、通知,傳遞各部門給總經理的報告、請示;
10、負責辦理行政介紹信、證明信和其它函件等;
11、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行政助理崗位職責
1、協助部門領導完成公司各種證照的申報、變更、年檢、注銷等工作;
3、協助部門負責人搞好公司各部門之間的綜合協調,督查并落實。
公司門窗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十六
1、本制度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2、人事部是公司人事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其工作具有管理、指導、監督職權,并直接對公司分管總裁和總裁負責。
3、公司各部門須嚴格遵守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凡人事調配、人事任免、人員進出必須經人事部辦理有關手續,并以人事調令為依據。各部門發文凡涉及到人事、工資、勞保、社會保險金、職工培訓等事項,必須經人事部合議會簽。
1、對缺崗和預算招聘名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或定向對口專業學校招聘,嚴格任職標準,擇優錄用。
2、用人部門根據缺編情況提出補員報告,注明需求人數、任職標準,經人事部會簽,分管副總裁審核,總裁審批后,由人事部辦理。
3、人事部查閱人才信息庫存或發布招聘信息,標明所需崗位和人員的基本條件(包括年齡、身高、文化程度、專業水平、外語水平、工作經歷等)。
4、用人部門及其它部門可以推薦適任人選,但不得低于該崗位的任職標準,同時必須由推薦人簽名并注明與所推薦人選的關系。
5、人事部會同用人部門對報名和推薦的人員進行初審和面試。
6、人事部通知初審合格者參加筆試或口試,并會同相關部門組織人員出卷、閱卷,確定適合人選。
7、人事部將適合人選名單及個人履歷表報用人部門分管領導和人事部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
8、人事部依據審批結果通知錄用者到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格檢查,攜帶體檢證明到人事部報道并辦理相關手續。
1、公司實行總員額控制下的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據經營需要調整。
2、在勞動合同期內,如員工屬不稱職或犯有嚴重過失,公司有權按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3、合同期滿前35天由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填寫“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調查表”報公司人事部,人事部根據“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調查表”做好續簽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準備工作;如要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4、新聘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公司或新聘人員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須在一周前通知對方。
5、新聘人員試用期滿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試用考核表”,人事部核實、報總裁批準后予以轉正或解聘。試用人員的試用期限可視情況延長,但延長期限不超過6個月。
1、公司對各級行政管理技術職務實行聘任制,對擬晉升的聘任人員由人事部根據總裁辦公會意見組織考核鑒定,并將考核結果報總裁辦公會討論,總裁批準。
2、公司對某些空缺的干部崗位適時推行競聘上崗。通過公開崗位、公開要求,推行雙向選擇、公平競爭、擇優錄取。
3、公司急需或具有專業特長的干部崗位,由人事部根據總裁意見,直接辦理聘任試用手續。
1、調配系指船員在公司所屬船舶內、及船岸之間的調動,或船、岸工作人員部門內部的崗位變動。
2、高級船員的調配由船務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提出建議,人事部會簽,用人部門分管領導和人事部分管領導審核,總裁審批。
3、普通船員在公司船舶間的調配由主管部門或船舶提出建議,船務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人事部會簽,分管副總裁批準。
4、船岸之間、岸基工作人員的調配由部門提出建議,人事部會簽,分管副總裁審核,總裁審批。
5、調配時應填寫“崗位調配表”。
6、人事部根據總裁審批意見下達調配通知。
7、解聘:
(1)、員工有正當理由可申請辭職,要求辭職的員工應提前一個月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交書面申請,經公司人事部批準后,船舶或部門方可為其辦理離職清單及其它手續。
(2)、辭職的員工如受過公司出資培訓的,需按規定賠償公司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若員工未能按勞動合同規定而擅自辭職,公司不發給任何書面證明并按有關規定索賠一定的損失費。
(3)、對不能勝任現職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崗位的員工、以及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用人部門應提出書面報告,經主管部門簽署意見,人事部批準后予以辭退。
(4)、辭職、辭退員工必須在離開公司前交清工作和辦妥離職清單及其它手續方可離開公司,否則公司將追究其經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5)、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超過國家規定醫療期(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的為九個月)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權辭退。
(6)、公司因經營情況變化辭退員工,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
1、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每月對其所屬員工進行績效考核,人事部對考核結果進行審核或平衡,并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當月效益系數的發放標準。
2、公司人事部每年底在每月度的績效考核基礎上統一組織年終綜合考核。
3、年終綜合考核采取個人書面述職(總結)、口試、筆試等多種形式進行,考核結果作為本年度評選優秀員工、下年度干部聘任的重要依據。
4、對考核不適任的員工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終止勞動合同,也可以進行內部崗位調整,如不服從調整或調整后仍不適任應按照有關規定終止勞動合同。
1、為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公司各部門和船舶定期舉辦各種教育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不得拒絕參加。
2、船舶應在每年底根據主管機關的規定、要求和工作實際需要分別向船務管理部、酒店管理部提出下年度的培訓需求,船務管理部、酒店管理部集中審核后分別向人事部提出三船輪機部、駕駛部、酒店部,及本部門下一年度的培訓需求。
3、岸基其余部門在每年底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向人事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培訓需求。
4、人事部根據各部門和船舶的培訓需求編制全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報分管總裁和總裁審批后由各部門和船舶實施。
5、船員適任證書和各類專業考證培訓按主管機關的規定執行。
6、因工作需要、需公司出資的臨時性培訓,各需求部門必須提出書面報告,經職能部門和人事部會簽,總裁批準后方可執行;各部門、三船、人事部均應建立健全培訓臺帳。
1、公司員工男性年滿六十歲,女性年滿五十歲者,應辦理退休。
2、對有特殊技能、或公司工作需要并身體健康的退休人員,經總裁批準,可簽訂“退休人員返聘協議書”,返聘使用。
1、船舶開航期間可聘用少量的臨時工,臨時工的崗位、名額由酒店管理部確定,人事部會簽,總裁批準。
2、駐船經理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在確定的名額內提出招收臨時工的報告,并注明擬安排的崗位,經酒店管理部和人事部批準后方可在沿岸招收健康、合格的臨時工。
3、駐船經理必須將所招收的臨時工的個人資料、指定醫院的體檢合格證明及時報船長、公司酒店管理部和人事部備案。
4、駐船經理必須安排專人對所招收的臨時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消防知識、專業知識、業務技能、員工手冊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以達到上崗標準。
5、公司對臨時工實行定崗培訓、定崗使用,原則上不予調配,以保證人員素質。
1、本制度應用中的問題,由公司人事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未盡事宜,由公司在適當時間再作補充規定。
3、本制度自下達之日起施行,以往相關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門窗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十七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企業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企業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本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企業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正確佩戴和使用。
7、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第八條本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項目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項目經理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項目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項目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電氣、焊接、車輛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第十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第二十一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項目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二十二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二十三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二十四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第二十五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項目每周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施工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二十六條發現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項目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公司統一安排整改。
第二十七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二十八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二十九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三十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三十一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三十二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三十三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三十四條發生事故的項目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三十五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三十六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三十八條各項目可根據本規定制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由公司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公司門窗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十八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司的利潤分配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應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制定具體利潤分配辦法。
第三條 公司利潤總額包括營業利潤、投資凈收益和營業外凈收益。
第四條 營業利潤是主營業務利潤(主營業務收入扣除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后的差額)加其他業務利潤,減去管理費用、營業費用及財務費用的差額。
第五條 投資凈收益是指投資收益扣除投資損失后的差額。
第六條 營業外凈收益是指營業外收入扣除營業外支出后的差額。
第七條 公司集中統一進行利潤分配,各分公司無權進行利潤分配。
第八條 公司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應由董事會制定,報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公司董事會應在每年年底結賬后,根據當年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提出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第九條 公司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應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一)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彌補稅前不能彌補的以前年廢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10%提取,盈余公積金達到注冊資金50%時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公益金應按照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5%至10%提取。
(五)支付優先股股利。
(六)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任意盈余公積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提取和使用。
(七)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十條 公司使用公積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積金)必須符合規定用途并經過董事會批準。
第十一條 法定盈余公積金和任意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轉增資本,但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十二條 公司用公積金轉增資本必須經股東大會批準,并依法辦理增資手續,取得合法的增資文件。
第十三條 公司用公積金彌補虧損必須按董事會批準的數額轉賬。
第十四條 公益金只能用于集體福利設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條 公司應根據宏觀經濟形勢、公司發展規劃和近幾年的盈利狀況制訂適當的股利政策。公司可選擇的股利政策主要有:
(一)剩余股利政策;
(二)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三)固定或持續增長的股利政策;
(四)低正常股利加額外股利政策。
第十六條 股利政策應由董事會制訂,報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第十七條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擬定,報公司董事會批準后執行,其解釋權、修改權歸公司董事會。
公司門窗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十九
1.財務管理是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負責公司各部門的每一項工程的成本核算,通過核算和考核來反映公司的各獨立部門的經營成果及公司的各項工程成本效益。
2.嚴格執行財務制度,遵守公司的財務報銷制度,嚴格控制和把握各項報銷手續及報銷憑證是否合法,無總經理簽字、手續不全一律不得報銷入賬,嚴禁弄虛作假。
3.加強公司資金管理,協助領導組織資金,加快資金周轉,協助領導堵塞財務管理漏洞。
4.按公司財務制度和有關規定,認真審核公司各項財務票據,盡職盡責為領導把好支出關。
5.及時催收公司各種欠款,銷售款及其它收入,加快資金回籠。
6.負責對出納員的業務工作指導和對每月工資進行計算、審核和發放。
7.負責公司各部門的銷售接待,產品介紹工作。
8.每月對工程材料的賒欠款項進行核實,每月一清并及時清收欠款。
9.每月應對資金流向、動態向總經理或主管財經的副總經理匯報一次。特殊情況要隨時匯報。
10.對每月車輛的維修保養、單車里程、油耗進行匯總,月報表一式兩份,報主管經理一份,一份備查。
11.對工程材料及賒欠材料做到月兌月匯總,做出表格,一式兩份,一份報主管經理,一份備查。
公司門窗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二十
為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堅持安全生產,以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有關責任,做到及時排除安全隱患。根據各工地實際情況,特制本辦法:
七、凡屬項目部所管工地機械安全生產(包括小車)按機務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執行,但必須做到責人責機,準駕機型上機,特殊情況需經主管或分管領導同意方可上機,擅自上機所造成事故由當事人負責。
公司門窗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二十一
第一條為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需要,加強建筑市場管理,確保市場秩序正常,保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建筑市場管理規定》,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道線路敷設,裝飾裝修及房屋修繕等建設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簡稱施工合同)。
第三條施工合同的簽訂,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國家計劃,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承辦人員簽訂合同,應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
施工合同一經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轉讓、變更。
承發包雙方之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施工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第四條承發包雙方簽訂施工合同,必須具備相應資質條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對合同范圍內的工程實施建設時,發包方必須具備組織協調能力;承包方必須具備有關部門核定的資質等級并持有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第五條凡進行工程建設,承發包雙方必須在中標后的規定時限內,或開工前依法簽訂書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和第三方利益及擾亂建筑市場秩序。
第七條簽訂施工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初步設計已經批準;
2.工程項目已經列入年度建設計劃;
3.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文件和有關技術資料;
4.建設資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設備來源已經落實;
5.招投標工程,中標通知書已經下達。
第八條簽訂施工合同,必須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條件”,明確約定合同條款。對可能發生的問題,要約定解決辦法和處理原則。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內容:
1.工程名稱、地點、范圍、內容,工程價款及開竣工日期;
2.雙方的權利、義務和一般責任;
3.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要求和工期調整的處置辦法;
4.工程質量要求、檢驗與驗收方法;
5.合同價款調整與支付款方式;
6.材料、設備的供應方式與質量標準;
7.設計變更;
8.竣工條件與結算方式;
9.違約責任及處置辦法;
10.爭議解決方式;
11.安全生產防護措施。
第九條發包方可以將組織、管理和協調工程建設的權力及職責,委托給具備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承擔。在簽訂監理委托合同時,應明確監理單位的權限和責任,并寫進施工合同。施工合同賦予監理單位的權限和責任,應與監理委托合同中明確的權限、責任一致。
第十條承發包雙方應參照國務院有關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頒發的工期定額,確定相應的施工工期,以確保工程質量。沒有工期定額的工程,由雙方協商確定合理工期。
第十一條工程質量的標準和要求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有關規定。
對材料、設備、施工工藝和工程質量的檢查與驗收要求,發包方應在合同中約定,承包方應嚴格按施工合同和標準規范要求組織施工。
第十二條工程價款應以定額和相應取費標準作為指導價格,通過招標投標和雙方協商合理確定合同價款,并按合同約定對價款進行適時的調整。
第十三條發包方應將全部工程發包給一個施工企業總承包,簽訂總包合同;但大型或專業復雜的工程也可分別發包給幾個施工企業承包。
承包方經征得發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約定,才準將部分工程分包,簽訂分包合同。對此,承包方需在分包現場派出具有相應資質的常駐人員,管理、監督分包方履行合同。對分包工程的質量、工期和分包方行為造成違反總包合同的,由承包方承擔責任。
分包合同與總包合同發生抵觸時,以總包合同為準。
第十四條各級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轉換政府職能的要求,對施工合同進行以下管理:
1.宣傳貫徹國家有關經濟合同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貫徹國家制訂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組織推行和指導使用;
3.組織培訓合同管理人員,指導合同管理工作,總結交流工作經驗;
5.制訂簽訂和履行合同的考核指標,并組織考核;表彰先進的合同管理單位;
6.確定損失賠償范圍;
7.調解施工合同糾紛。
第十五條發包方應加強施工合同的內部管理:
1.建立管理制度;
2.向工地派駐具備相應資質的代表,或聘請監理單位及具備相應資質的人員負責監控承包方履行合同。
第十六條承包方應自覺把合同管理作為轉換企業經營機制的工作內容,加強內部管理:
1.制訂管理辦法,建立嚴格制度,有專門人員負責管理;
2.向工地派駐具備相應資質、熟悉合同的管理人員。
第十七條發包方須在施工合同正式簽訂之前,將雙方協商一致的`合同草案,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審查。審查的主要內容:
1.是否有違反法律法規和違反合同簽訂原則的條款;
2.雙方是否具備相應資質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有無損害國家、社會和第三者利益的條款;
4.是否具備簽訂合同的必要條件;
5.合同條款是否完備、內容是否詳盡準確;
6.雙方駐工地代表是否具備規定的資質條件;
7.工期、質量和合同價款等條款是否符合本辦法第十、第十一和第十二條的規定。
第十八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在收到合同草案之日起某日內予以審查,提出意見。承發包雙方應按審查意見進行修改,重新報送,待合同符合要求后,正式簽訂施工合同。主管部門某日內不作答復,可視為該合同已符合要求,雙方可正式簽訂施工合同。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將合同文本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和開戶銀行備案。
第十九條凡不簽訂書面合同、或不按規定辦理報送審查、備案手續,不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審查意見修改文本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責令補辦有關手續,或采取其他有關措施處置。
第二十條在履行合同中有違反法律、法規和擾亂建筑市場秩序行為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提出警告,或依法令其停止施工,或中止合同履行。發生后兩種情況時,當事人雙方應保護好已完工程,按責任各自承擔保護費用。
第二十一條合同簽訂后,一方拒絕履行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經另一方提出要求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可依法采取措施,保證合同履行。
第二十二條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簽訂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應在簽訂協議之日起某日內將協議報送原備案機關。
第二十三條當施工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糾紛,雙方應在努力保持施工連續、不使工程質量受到損害的情況下,按合同約定的解決方法和程序進行調解、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對假冒其它組織或他人名義簽訂施工合同,或將合同用于違法活動的,視情節輕重處以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對違反第十三條規定將工程轉包的,或有其他擾亂建筑市場行為的,處以20,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凡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情節輕重,還可給予當事人以必要的警告、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收回資格證書,或其他行政處分。
第二十七條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罰通知書之日起1某日內,向做出處罰決定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1某日內向法院起訴。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者不向法院起訴,又不服從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分機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辦法或細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門窗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二十二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十、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員工守則
一、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于開拓,求實創新
公司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請、銷假均采用書面形式。事假應提前向本部門主管交假條,由本部門主管交由辦公室登記,電話請假的,事后應補假條;病假應及時出示醫院證明。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工資;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工資,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工資,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工資,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婚假、產育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
十一、員工的考勤情況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十二、各部門負責人和辦公室要對各部門出勤情況進行認真的統計、核對,對須扣發、停發工資的應于每月25日報財務科審核辦理。未及時上報的要追究部門負責人及考勤工作人員的責任。
辦公室工作制度
文件收發規定:
四、經簽發的文件原稿由辦公室存檔;
五、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并于接件當日進行登記,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文件閱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后即時報送。
文印管理規定:
六、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十、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復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辦公用品購置領用規定:
十五、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公司請銷假制度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嚴格員工的請假手續,根據公司的有關規定并結合具體情況,規定如下:
一、本制度對公司全體員工均有效力,員工無特殊情況的不得隨意請假。員工請假須事先及時請假,無特殊情況事后請假按曠工論處。
二、請假手續及審批
1、員工請假必須輸請假手續。請假必須由本人出示書面申請,注明請假原因、請假期限(病假應附醫院證明),經過批準后方為有效。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最后統一保管在辦公室,沒有按規定請假而未來上班的按曠工論處。
2、員工在假期、節假日后必須按公司的規定按時回公司上班。在家因病、因事不能按規定日期到公司者,須附有關證明,致函、致電所在部門主管請假,經批準后方能生效,事后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如未批準則需及時返回公司,否則按曠工計。
3、因急病、急事不能事前親自辦理請假手續,可致電負責人口頭請假,事后補寫假條或請同事憑有關證明,代為辦理請假手續。
4、凡未請假擅自缺席或無故超過假期者,均以曠工論處,對曠工員工,根據考勤制度處理。
三、各類假期及待遇
1、事假:請事假每月三天以內(含三天),不扣工資;超出的天數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
2、病假:病假要以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為準,弄虛作假者按照相關規定、程序進行處罰。若遇急病,來不及請假,可在第二天補辦請假手續。請病假每月三天以內(含三天),不扣工資;超出的天數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
3、婚假:員工在法定婚齡內結婚,在本市的給假四天,配偶在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4、產假:女員工生育后,給予國家規定的產假90天,產假期間視為出勤。產假期滿,如因病需要繼續治療,按病假辦法處理(需有醫院證明)。
5、喪假:職工直系親屬死亡,在本市的給喪假五天,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喪假期間視為出勤。其他喪假按事假處理。
四、關于曠工的處理
對于曠工的處理,參照公司考勤制度。
公司門窗管理制度(實用23篇)篇二十三
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權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除遵照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置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職責:
一、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三、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四、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五、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六、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七、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八、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置制定人力主管規劃。
九、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系的處理。
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公司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公司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
《職員聘約合同》時效可由公司與職員雙協商簽定,最底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聘約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狀況,自動續約。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公司。
完備調離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職員在離職前務必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公司將按曠工或自動除名處理。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調離手續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5)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待所有離職手續完備后,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7)職員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職員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8)如與公司簽訂有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
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職員意愿安排總部人力主管或職員上司進行離職面談,聽取職員意見。
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職員可透過申訴程序向上級負責人申訴。
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一、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職責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二、牢記“用戶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三、員工要具備創新潛力,透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持續同步。
四、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五、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六、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七、要善于協調,融入群眾,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群眾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九、明確公司的奮斗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職員未經公司書面批準,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2)兼職于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者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單位的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5)主管級及以上職員兼職。
職員能夠在不與公司利益發生沖突的前提下,從事合法的投資活動,但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經營管理的;
(2)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帶給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1、職員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職員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1、職員未經公司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帶給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狀況、業務數據。
行為的自我決定與咨詢
職員在不能清楚決定自己的行為是否違反本準則時,可按以下方法處理:
1以該行為能否毫無保留地在公司公開談論,為簡便的決定標準;
2向主管或總經理提出咨詢。
理解咨詢的部門應給予及時、明確的指導并為當事人保密。
一、職員務必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則制度;
三、職員務必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用心進??;
四、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
六、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占公司財務;
九、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第一條職員務必儀表端莊、整潔。具體要求是:
1、頭發:職員頭發要經常清洗,持續清潔。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長,應經常注意修剪。女性職員涂指甲油要盡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長,應經常修剪。
4、口腔:持續清潔,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食品。
5、女性職員化妝應給人清潔健康的印象,不能濃妝艷抹,不宜用香味濃烈的香水。
第二條工作場所的服裝應清潔、方便,不追求修飾。具體要求是:
1、襯衫:無論是什么色彩,襯衫的領子與袖口不得污穢。
2、領帶:外出前或要在眾人面前出現時,應配戴領帶,并注意與西裝、襯衫色彩相配。領帶不得骯臟、破損或歪斜松弛。
3、鞋子應持續清潔,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不得穿帶釘子的鞋。
4、女性職員要持續服裝淡雅得體,不得過分華麗。
5、職員工作時不宜穿大衣或過分雍腫的服裝。
第三條在公司內職員應持續優雅的姿勢和動作。具體要求是:
1、站姿:兩腳腳跟著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頸脖伸直,頭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兩臂自然,不聳肩。
會見客戶或出席儀式站立場合,或在長輩、上級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應盡量坐端正,把雙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視前方。
要移動椅子的位置時,應先把椅子放在應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內與同事相遇應點頭行禮表示致意。
4、握手時用普通站姿,并目視對方眼睛。握手時脊背要挺直,不彎腰低頭,要大方熱情,不卑不亢。伸手時同性間應先向地位低或年紀輕的,異性間應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間的禮貌:進入房間,要先輕輕敲門,聽到應答再進。進入后,回手關門,不能大力、粗暴。進入房間后,如對方正在講話,要稍等靜候,不要中途插話,如有急事要打斷說話,也要看住機會。而且要說:"對不起,打斷您們的談話"。
6、遞交物件時,如遞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對著對方的方向遞上去,如是鋼筆,要把筆尖向自己,使對方容易之后;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應把刀尖向著自己。
7、走通道、走廊時要放輕腳步。
無論在自己的公司,還是對訪問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邊走一邊大聲說話,
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戶要禮讓,不能搶行。
第五則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行。
標準工作時間
遲到、早退或曠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職員要由本人親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應及時填寫請假單報負責人簽字,然后送主管備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簽到必需至電通知主管。發現替他人打卡,每次會扣除雙方薪金各100元。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并再加扣除薪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6天,連續曠工超過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作除名處理,公司不負責其一切善后事宜。
一、職員務必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則制度;
三、職員務必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用心進取;
四、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
六、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占公司財務;
九、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公司內應有的禮儀:
第一條職員務必儀表端莊、整潔。具體要求是:
1、頭發:職員頭發要經常清洗,持續清潔。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長,應經常注意修剪。女性職員涂指甲油要盡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長,應經常修剪。
4、口腔:持續清潔,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食品。
5、女性職員化妝應給人清潔健康的印象,不能濃妝艷抹,不宜用香味濃烈的香水。
第二條工作場所的服裝應清潔、方便,不追求修飾。具體要求是:
1、襯衫:無論是什么色彩,襯衫的領子與袖口不得污穢。
2、領帶:外出前或要在眾人面前出現時,應配戴領帶,并注意與西裝、襯衫色彩相配。領帶不得骯臟、破損或歪斜松弛。
3、鞋子應持續清潔,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不得穿帶釘子的鞋。
4、女性職員要持續服裝淡雅得體,不得過分華麗。
5、職員工作時不宜穿大衣或過分雍腫的服裝。
第三條在公司內職員應持續優雅的姿勢和動作。具體要求是:
1、站姿:兩腳腳跟著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頸脖伸直,頭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兩臂自然,不聳肩。
會見客戶或出席儀式站立場合,或在長輩、上級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應盡量坐端正,把雙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視前方。
要移動椅子的位置時,應先把椅子放在應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內與同事相遇應點頭行禮表示致意。
4、握手時用普通站姿,并目視對方眼睛。握手時脊背要挺直,不彎腰低頭,要大方熱情,不卑不亢。伸手時同性間應先向地位低或年紀輕的,異性間應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間的禮貌:進入房間,要先輕輕敲門,聽到應答再進。進入后,回手關門,不能大力、粗暴。進入房間后,如對方正在講話,要稍等靜候,不要中途插話,如有急事要打斷說話,也要看住機會。而且要說:"對不起,打斷您們的談話"。
6、遞交物件時,如遞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對著對方的方向遞上去,如是鋼筆,要把筆尖向自己,使對方容易之后;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應把刀尖向著自己。
7、走通道、走廊時要放輕腳步。
無論在自己的公司,還是對訪問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邊走一邊大聲說話,
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戶要禮讓,不能搶行。
第五則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行。
標準工作時間
遲到、早退或曠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職員要由本人親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應及時填寫請假單報負責人簽字,然后送主管備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簽到必需至電通知主管。發現替他人打卡,每次會扣除雙方薪金各100元。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并再加扣除薪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6天,連續曠工超過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作除名處理,公司不負責其一切善后事宜。
請假須填寫請假單,獲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才可離開工作崗位,同時對請假進行備案。
請病假務必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15分鐘內,致電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級主管,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帶給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推薦休息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病假累計半年以上者,至第七個月起按崗位薪金數額的70%為基數發放。
請事假將被扣除當日薪金全額。
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準給予公假,薪金照發。
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主管備案。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需外出應請示主管(修改部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周一向上級匯報)
二、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或對外兼職活動,但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參加升學考試、學習培訓,提高工作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