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我們智慧的搖籃,讓我們不斷追求知識,開拓視野。下面是一些學校教育改革的經驗總結,或許對學校管理有所啟發。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一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校車負責老師任副組長,校車帶車老師為組員。
2、建立教師隨車制度。每輛校車必須有一名帶車教師,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校車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不駕駛有問題的車輛。
(3)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堅決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于每小時5公里。
(8)載送教職工和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4、駕駛員接送學生規定。
(1)校內:
a.駕駛員進校后不得在校內抽煙,隨地亂扔垃圾,亂吐痰。
b.學生未全部上車前,不得發動車輛。
c.車輛進入校區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2)上下學途中:
a.如有學生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由隨車老師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或家里,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
b.若有家長要求駕駛員變更停車點或更改線路,駕駛員和帶車老師不可隨意答應,可請家長提出書面申請,經校方與車管部門協商研究同意后方可更改。
c.駕駛員應按校車行駛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的應在確定學生全部到齊后方能開車,否則仍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5、駕駛員職責。
(1)校車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駕駛員應愛護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及性能,保證行車安全。
(3)駕駛員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檢修。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
(4)駕駛員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以免延誤接送學生。
(5)駕駛員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要經常檢查,帶齊證件才能出車。
(6)駕駛員對師生應熱情服務、禮貌相待,言行舉止文明。
(7)駕駛員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以免影響學生的學習和休息。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二
一、加強司機和跟車員的思想政治培訓,提高職業道德素質,具備良好的服務水平,愛護車輛。
二、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校車及駕駛員培訓,做好培訓記錄,牢記培訓內容,提高校車駕駛員的安全行車意識。
三、高度重視校車安全知識培訓,認真學習《校車管理制度》《校車運行應急處理預案》切實領會校車安全管理各項制度的`實質精神。
四、司機必須學習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熟悉專業技術和車輛性能,做到安全行車,避免事故發生。五、嚴格遵守上級下發的各類校車管理相關文件規定,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校車管理檔案,開展隱患排查。
六、組織駕駛員和跟車員學習本校校車管理制度,明確各自工作職責,確保接送學生安全無誤。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三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2、建立校警隨車制度。學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師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
3、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于每小時5公里。
4、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學生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隊長人,由隊長報告后勤主任,經主任同意并簽名即可。由隊長記錄公里數,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
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
5、司機接送學生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經學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6、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除經常洗車輛,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外,也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必須持有隊長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學校。否則后果自負。
(3)除學生或隊長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學校有關規定懲處。
(4)若司機于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由后勤處按情況評估相關費用并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7、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先由隊長簽名,然后由后勤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隊長,隊長報后勤處,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準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點前必須睡覺(特殊情況例外),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3)司機接送學生,要準時出車,不要誤點。
(14)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隨時等候出車。
(15)司機要服從隊長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6)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隊長,并說明原因。
(17)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8)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19)司機未經領導批準,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21)后勤處每學期負責對司機期考核、評級獎勵。
8、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
(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敬崗愛業。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等一切證件,必須認真保管,由于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殊情況可靈活處理。
(7)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里如一,凡事應實事求是,如有偽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給予相應的罰款,并接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8)嚴禁酒后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學校制定的目標責任指標考核辦法處理。
(9)嚴格執行學校、部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四
學校要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招收學生,從源頭上減少學生上下學的交通風險。
1、各地成立校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校車安全聯席會議機制,定期不定期開展校車聯席會議,研判安全形勢,明確安全責任,采取得力措施,維護校車安全運行秩序。校車公司和學校、幼兒園成立相應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專班,校車公司經理或自購校車的校(園)長是校車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校車的安全運行工作全面負責;校車安全管理員具體負責校車安全管理,是具體責任人;校車駕駛員和隨車照管員為校車安全的直接責任人。
2、學校和幼兒園使用的校車和校車駕駛員必須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并嚴格按照規定定期進行保養維護。不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要求的車輛一律不準用作校車,不符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駕駛人一律不得聘為校車駕駛員。
3、學校和幼兒園租用車輛作為校車的,學校和幼兒園必須與校車提供者或校車服務公司簽訂《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校車提供者或校車服務公司要與乘車學生家長簽訂《學生接送安全協議書》,并與校車駕駛員、隨車照管人員簽訂責任書,明確學校(幼兒園)、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校車駕駛員、校車提供者或校車服務公司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做到“環環相扣,無縫監管”。
4、校車公司要制訂校車乘車“實名制”管理辦法。按照定人員、定車輛、定線路、定時間、定座位、定隨車照管員、定制度、定標識、定配置、定站點(不在國道邊、省道邊等交通繁忙的地方設置站點)的要求,積極配合學校(幼兒園)組織學生(幼兒)有序乘車,并做好運行臺帳記錄。
5、學校和幼兒園要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超速或者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予以制止。在運載學生時,校車要配備一名以上隨車照管人員,負責車內學生乘車秩序和上下車時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對設立上下學站點的村鎮,要將乘車地點和時間告知每位學生和家長,并實行路隊長管理,保障學生按時乘車和路途安全。
6、學校和幼兒園對固定接送學生的校車,要根據承載人數編排好每一班次座位表,發給每位乘車學生及家長,以便接受監督;校車司乘人員要對照座位表進行安全管理,嚴禁超載、超速、不系安全帶等違規行為,并與學校(幼兒園)和學生家長做到乘車學生交接工作,履行好交接手續。
7、學校和幼兒園租用校車時,要在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嚴格把好車輛質量關和校車駕駛人的資格關,建立完善的車輛運行情況、安全技術狀態、保險情況、駕駛員和隨車照管人員信息等資料檔案,做到“一車一檔”,及時更新檔案資料,實行嚴格的監督管理。
8、實現校車管控智能化。按照《湖北省校車安全管理辦法》的要求,校車公司和自備校車的學校、幼兒園要安裝校車實時監控平臺,配備gps監控網絡和實時視頻監控系統,安排專人對校車運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掌握運行動態,記錄運行情況,及時糾正和處理運行過程中的各種不安全運行行為。
9、校車公司和自備校車的學校、幼兒園每月必須召開一次校車駕駛員安全會議,總結當月校車安全運行情況,通報違規處罰結果,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交通事故案例和安全防范、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知識,強化校車駕駛員、隨車照管人員的安全意識。校車公司要配合學校、幼兒園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每季度開展一次乘車學生逃生演練活動,提高學生乘車安全知識水平和逃生技能。
10、校車在運送學生時除隨車照管人員外,不得搭乘其他任何人員。學校和幼兒園配備的專用校車不得以任何借口進行客貨運輸,更不得租給他人。學校和幼兒園租用的校車在非服務于本學校、幼兒園的時間內必須將校車使用的專用證牌收回。
11、學校和幼兒園要建立機動車輛進入學校管理制度。重點內容是實行人車分流,具體內容包括:明確車輛出入口與人出入口,并在實際地點做警示標志;車輛在校內按照指定的道路和低于5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在指定的地點停放,并畫出行駛線路和停車位;制定上、放學時段校內和校門維持交通秩序值班表。
12、校車公司和自備校車的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工作制度和制定校車安全應急預案。針對交通事故發生的季節性特點,制定應對極端天氣交通安全措施和預警制度,防范大雨、大霧、降雪及路面結冰對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的不利影響。必要時,學校和幼兒園可采取停運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或調整上課、入園時間等安全措施。同時,利用短信平臺、qq群、電話、網絡等渠道做好信息共享和極端天氣預警工作,健全職能部門、公司、學校(幼兒園)、校車駕駛員的協同配合和應急聯動機制,確保安全工作處置到位。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五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后,方可上車。
二、如有學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學生校,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學生,并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后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學生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后,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并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后,再請主任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六、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學生上車坐穩后,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后,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學生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長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家長接送學生必須出示接送卡。
為規范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六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和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努力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確保我校師生生命安全,維護我校正常教育秩序。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特制定我校校車司機安全工作制度。
一、司機要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思想覺悟,樹立“一切為了孩子”的思想。
一、服從交通安全管理小組的領導,做好安全駕駛工作。
三、駕駛員做到“人有病不駕車,車有病不上路。”
四、不酒后駕車,不超速、超載、闖紅燈。
五、定期維修檢查車輛,以保證安全行駛。
六、發生安全事故第一時間通知交通安全小組。
七、對違章開車或工作失職所導致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七
一、校車出車前的檢査:每天執行車輛“三檢”制度,檢查內容:機油、助力轉向油、燃油、水、電壓、制動氣壓、輪胎氣壓是否充足;皮帶、螺栓、螺母不松、不缺;全車燈光、喇叭、校車標志燈和停車車指示標志、逃生門正常有效;車內滅火器、安全錘、急救藥品等齊全有效。
二、校車行車中的檢査:隨時注意檢查發動機的異響、異味;隨時觀察各儀表的工作情況。
三、校車收車后的.檢查:清潔車輛,加注燃油;按運行里程,認真做到保養作業,如清潔、緊固和調整;扭轉粗濾器手柄2-3圈,放出貯氣筒積水;檢查各部技術狀況,并排除故障;冬季無暖庫的汽車必須放凈冷卻水。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八
第二小學校舍安全管理制度為了規范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因校舍發生的不安全事故。
經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學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目標明確,責任到人。
嚴格執行《安全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要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范常識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師生防火、防電、防震、防擁擠、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和發生及時作好逐級上報、排除和積極處理工作。
三、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對校舍安全作到'八查八看',即查墻基看下陷風化,查墻體看傾斜裂縫,查屋架看斷裂蟲蛀,查圍墻看雨淋風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沖,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
強化各級各區第一責任人目標責任。
四、學校管電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報告修繕,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不利于安全的隱患,以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五、學校要經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
學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教師、教師和家長學生要定期簽訂安全責任書和安全保證書,并認真組織學習實施。
六、對學校的安全責任區劃分實行上墻警示,重點地段要有警示標語和明顯標志。
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有關校舍安全工作的會議、檢查、安全責任等記錄整檔工作,一并納入學校安全檔案。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九
1、依據學校工作要求,制訂對同學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方案,組織政教處工作人員及班主任實施落實。
2、幫助校長領導班主任工作,審查班主任工作方案,定期布置班主任工作,對班主任工作進行督促、考核、評定,定期組織班主任學習和閱歷溝通,并做好總結工作,組織支配好班會、校會活動。
3、負責紀律、衛生的'檢查評比,做好衛生室的管理工作。
4、負責管理對同學的獎懲。組織好對“優秀同學干部”、“三好同學”、先進集體的評比和表揚,對違反紀律的同學執行紀律處分。
5、負責對同學干部的培育、教育,協作團委指導同學會的工作。
6、協作教務處做好畢業生工作。
7、定期召開同學代表座談會和家長代表座談會,定期向校長匯報同學狀況和班主任工作狀況。
8、搞好辦公室衛生工作。
9、副主任幫助主任按時完成校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十
4.組織全體師生學習、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對全體師生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組織開展安全演練工作:。
5.參加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會議及學習培訓,定期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部署安全工作;
8.改善辦學條件,加強學校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增加安全系數。
副校長是分管業務范圍內安全工作的具體責任人,其安全工作職責如下:
1.具體負責分管業務范圍內安全工作管理;
2.協助校長貫徹落實、指導督促全校安全工作;
3.承擔所分管業務范圍內安全工作責任;
4.掌握和處理職責范圍安全工作情況及問題,做好監控和整改工作。
(一)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職責。
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主抓學校安全工作,其職責如下:
1.組織實施上級有關安全工作意見,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計劃、措施及各種規章制度;
6.負責學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教育工作,指導、協調相關處室具體做好相關工作;
7.與有關部門取得聯系,綜合整治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
9.接受并處理學校安全工作緊急情況信息;
1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務,并做好安全工作總結。
(二)分管教學副校長的安全工作職責。
分管教學的副校長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安全責任人,主要職責有:
2.對必須在校外進行的教學活動要認真審批,要有嚴密的安全措施,確保活動安全進行;
5.督查班主任、值班教師對課間活動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絕課間責任安全事故;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務。
(三)分管后勤副校長的安全工作職責。
分管后勤的副校長是學校設施設備安全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有:。
1.制定學校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做好學校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工作;
4.加強學校設施安全管理,確保校舍安全;
5.督促有關人員做好防盜工作,維護學校財產安全;
6.加強全校的安全設施建設,確保校園安全;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務。
教務處在分管副校長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安全,主要職責是:。
1.加強對任課教師的安全意識教育,制定落實教學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2.監督檢查教師教學活動安全狀況;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務。
值班領導對值班期間學校安全工作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1.帶班期間隨時聽取值班人員匯報,及時處理偶發事件;
2.隨時檢查值班教師上崗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指導性意見;
4.值班期間24小時開通手機,保證信息暢通;
6.負責值班當天學生在校安全的監管工作;。
7.注意師生思想動態,及時搜集意見,并反饋給有關領導或部門;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務。
值勤教師負責維護值勤期間的學校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3.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記錄,24小時開通手機,按要求做好值班記錄;
4.負責值班期間校門口學生接送的監管工作;
5.切實加強課余時間滯留校園學生的管理,督促老師安排的滯留學生及時離校返家;
6.注意師生思想動態,及時搜集意見、建議,向有關領導匯報并妥善處理;
7.聽從值班領導臨時性工作安排。
班主任是本班學生安全責任人,負責對學生進行管理和教育,其主要職責是:。
5.加強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學生中出現嚴重的`心理問題,杜絕隱性安全問題;
10.做好晨檢、午檢及全日觀察工作并及時記錄,對學生在校內發生的疾病或其他危險情況,要立即組織搶救,并及時報告學校,通知家長。
任課教師是課堂教學安全負責人,對本堂課教學學生的安全直接負責,并協助班主任做好各項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其主要職責有:。
1.堅持落實講課前清點學生人數制度,如發現學生缺席,應及時與班主任聯系查明原因;
7.認真落實各項安全制度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規定;
8.在本堂課以外發現各類安全隱患和事故,都必須及時處置、及時報告;。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務。
4.利用體育課對學生進行衛生保健知識的宣傳教育、自救自護常識教育;。
5.在體育課上出現意外,立即組織施救并報告學校;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務。
7.承擔臨時性安全工作。
1.門窗必須牢固,工作人員下班后必須關好門窗;。
3.各儀器室應制定安全規則,張貼墻上,嚴格遵守。必須防范火災、中毒和違規操作引發事故。禁止無關人員在室內逗留。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十一
為美化校園,造就良好的育人環境,培養四有新人,學校公物做到個個愛護,人人有責,特制訂下列制度和措施。
每學年開始總務處對各班、處室所有校產全部按數登記入冊,由班主任、處室負責人簽字。如中途有破損及時報告總務處,一周內進行調換或修理。期末按各班、處室入冊數檢查核對一次。
1、不亂涂亂刻墻壁、門窗、桌凳,不攀折踐踏花木。
2、愛護班內衛生工具,使用后放回原處;不挪用別班的衛生工具;若借用學校的公物必須及時歸還。
3、開關門窗、日光燈、電風扇各班要有專人負責,白天、晴天盡量做到教室內少開日光燈,做到人走燈熄。
1、損壞課桌(張)賠償30元;損壞課凳(條)賠償5元;損壞教室內衛生潔具(件)賠償2元;損壞玻璃(塊)賠償15元;損壞日光燈啟輝器、開關(只)賠償3元;損壞錄音機(次)20元。
2、體育器具、自來水龍頭無故損壞,視損程度賠償。
3、如遇損壞其它班級公物,按上述價賠出外。還要扣除三項競賽分數。
校產管理好壞,直接影響學校教育經費的開支,這份工作班主任要付出一筆很大的辛勞,故此設立校產管理獎懲辦法。首先,與學校的'三項競賽掛鉤,視損壞程度每損壞5元扣半分。其次,到學期結束,根據使用保管程度的檢查結果獎勵經濟30-50元,損壞校產比較嚴重的班級,要扣獎金。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十二
中小學校在校學生規范穿著校服,對推進教育治理能力現代化,充分發揮校服的育人和審美觀念,優化育人環境,加強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增強集體榮譽感,消除學生穿著攀比,促進健康成長,調動全社會對學生身心健康的保護與監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義。
為了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全州中小學校學生校服管理,杜絕“毒校服”和“三無”校服進入校園,確保校服品質,減輕學生家長負擔,全面建設美麗和諧平安校園,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1.中小學校學生校服管理工作旨在加強中小學生德育工作,培養學生集體主義觀念、平等意識和樸素節儉、文明向上的品行習慣,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避免學生在穿著上追求時髦時尚奢侈攀比現象,樹立涼山州中小學生的良好形象,同時規范全州中小學校校服管理,保證學生校服的安全與質量,維護學生切身利益,促進美麗和諧平安校園建設和教育系統廉政建設。
2.中小學校學生校服實行“行政倡導、學校自主、家長自愿、公開采購、市場運作”的原則。任何地區和學校不得強制學生統一著裝,教育行政部門為學生著裝提供公益性的管理與服務。
3.需要統一著裝的學校,應由學校牽頭成立有學生、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的校服工作委員會,廣泛征求師生和社會意見,取得超過全校三分之二的學生家長簽字同意后,可以開展校服統一著裝工作。
2.學生校服應配套穿著,正裝制服與運動服不得混穿。體育課及參加其他體育活動時穿著校服的應穿著學生運動服。
1.學生校服按類別分為正裝制服和運動服兩類。按季節分為春秋裝、夏裝和冬裝。學校應充分考慮學生家長的經濟承受能力,并根據校服工作委員會的意見,合理確定著裝種類和套數。
為避免學校之間的攀比,各地可按一定區域比選確定款式,力求美觀大方、實用安全、勤儉節約,既要符合時代的發展要求,又要體現中小學生朝氣蓬勃的活力與積極向上的精神。校服款式與規格設計應符合校園文化、學生運動成長的功能性特征,面料應有吸濕排汗功能,鼓勵學校選用中國彝族校服設計大賽獲獎作品。
3.校服制作周期。小學階段不超過二次;初中階段一次;高中階段一次。畢業學年度學校不得統一購買校服。(學生因生長發育或衣物破損需臨時購置新裝,可由中標企業以售后服務形式滿足中小學生更新服裝的需求。)。
學生校服費用不屬于公用經費,也不是學校的代收費,各地務必遵循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的原則,由學校校服工作委員會在學生家長自愿的基礎上組織招標采購,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引入競爭機制,減輕社會負擔,完善質量監督與售后服務體系、規范選購、確保學生校服的品質與安全。任何行政部門或學校不得指定校服生產企業或名錄。
1.需統一制作校服的學校,應向各縣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由學校校服工作委員會自行組織招標采購。為了發揮規模采購效益,降低采購成本和單價,對學生人數較少的學校,鼓勵以學區或教辦以上單位成片統一采購。
2.需要統一著裝的學校,要統籌指導校服委員會的招標采購工作,禁止無廠址、無廠名、無營業執照的“三無企業”和中間供應商參加投標比選,被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質量技術監督局查處的有假冒偽劣和不合格產品的服裝企業整改未滿三年的,原則上不得接受其投標,縣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校服招標采購的監督管理。
3.規范采購合同管理。校服采購合同必須明確校服面(輔)料品質參數,同品質同款式同批次的校服采購價格不得高于市場平均價格。任何行政部門與學校不得指定或改變招標價格。
4.中標企業要遵循社會化服務的原則,為學生提供直接服務,并按著裝人數3—5%的比例對革命烈士子女、孤兒和貧困學生實行減免。
學生校服的質量關系到廣大中小學生的切身利益,關系到教育的行業形象,生產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確保質量,按要求組織生產。校服安全質量應符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和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采購單位指導,不得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工商部門嚴格依法進行校服生產企業登記注冊,確保主體合法有效,質監部門負責中小學生校服質量安全“全鏈條”監督檢查,及時公布并向教育行政部門通報校服質量監督抽查結果,指導執行中小學生校服有關技術標準。堅決查處不按標準生產、采購和使用校服的行為。
1.面(輔)料質量。生產企業須對每批次的學生校服所用面(輔)料產品提供有資質的紡織纖維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
2.成衣質量。生產企業須提供每批次學生校服成衣有資質的紡織纖維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
3.行政備案。生產企業須向各縣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報送每批次校服的面(輔)料和成衣有資質的紡織纖維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經備案后,方可向學校發送校服。
4.接貨驗收。學校要增強質量安全責任意識,嚴格落實驗收制度,嚴把校服進校質量關,禁止不合格校服進入校園。在接收學生校服時,成衣標注標識必須完整,符合合同約定,要查驗經縣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確認的面(輔)料和成衣兩份產品有資質的紡織纖維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并留存原件。
5.校服樣品封存。每批次校服經學校驗收后,應由地方教育部門留樣封存二年,專人保管,以備查驗。
6.學校初驗合格后,組織學生在規定時間內試穿,對有質量問題或型號不符的,及時調換整修,待全部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簽收、協助結算手續。
7.接受扶貧捐贈校服的地區和學校,應向捐贈方明確品質要求,不接受“三無產品”和無標注標識、無產品無有資質的紡織纖維檢驗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的學生服裝。
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學生校服的安全與質量監管工作,要組織教育、食品藥品和工商質量監管局等部門完善校服產品質量監督與抽查機制,開展聯合檢查,對封存的樣品進行抽檢核驗,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不合格校服的企業。要建立校服生產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互通信息,提高監管實效,不斷提升校服品質,保障學生健康安全。
各級教育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學生校服采購、收費、驗收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對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規定和本細則的單位和個人,由相關職能部門依規依紀嚴肅處理,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十三
為保障學院教學等各項工作正常運行,完成學院交通運輸的任務,加強車輛的管理,特做一下規定:。
1、嚴格執行機動車“三檢”(出車前檢查、行駛中途檢查、收車后檢查)、“四勤”(勤緊固、勤保養、勤潤滑、勤清潔)制度,保持機件完好,杜絕帶病車輛上路。
2、建立機動車檔案,內容包括:車輛基本數據、使用、維修等有關情況的記錄。
3、機動車必須配備有效的滅火器材,維修保養時要遠離易燃易爆物;嚴禁使用汽油刷洗發動機,嚴禁使用明火照明,防止發生車輛火災事故。
4、機動車在執行任務后返回學院停車場,防止被偷盜、被破壞事故發生。
5、各部門組織的長途外出活動須提前向院申報,填寫用車報告單后經院領導批準。
6、各種機動車按時參加年度檢驗和單位內部抽查、普檢、地區組織的季檢。
7、保證各部門使用車輛的安全,嚴禁在修車輛執行運行任務。
8、司機要精心愛護、保養車輛、保持清潔,嚴禁公車辦私事,特殊情況須經后勤公司總經理批準。
9、司機要服從運輸中心經理統一管理調配、不得私自出車,非在編司機未經院領導批準不準駕駛學院車輛。
10、購置、變更、報廢、停使、調出、調入的機動車輛,必須及時向學院及有關上級管理部門申報、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十四
一、校園規劃完整,布局合理,教學區、生活區、運動區相對獨立。校園力求做到凈化、綠化、美化。
二、加強環境衛生管理。建立衛生包干和檢查評比制度,教學、辦公、生活、運動場所的衛生管理責任到班、到人,定期開展檢查評比。校園大環境整潔有序,無亂堆、亂放、亂建現象。校內排水通暢,道路平整。車輛停放整齊,地面無雜物,墻面無污損,無衛生死角。教室、辦公室、實驗室、餐廳、運動館所窗明幾凈,空氣流通,物件安置有序。廁所設施齊全,清潔衛生,無亂涂亂寫,無污水雜物。
三、搞好校園綠化、美化。種好、管好樹木花草,適當建設校園小景區,力求簡潔、實用,做到“上有大樹遮蔭,下有綠草鋪地,間有鮮花點綴”。花草樹木無踐踏、攀摘現象。綠化、美化要與建筑的總體布局相適應,校園綠化覆蓋率要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四、重視校園文化建設。校園環境的布置高雅大方,體現教育特色;校門端莊,校牌得體,校訓上墻。按規定懸掛、張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地圖、名人畫像、名言警句、師生書畫作品;校園內要張貼《中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黑板報、公示欄、宣傳櫥窗及時更新,內容健康;大力推廣普通話,布告、通知等用字、用語規范。搞好圖書閱覽室、團隊活動室和教育展覽室建設。常組織開展有益的、健康向上的團隊活動,不搞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動,嚴禁暴力、兇殺、色情、恐怖的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在學校中傳播。
五、凈化校園周邊環境。杜絕學校周圍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聲)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校園內無高壓線穿過,校園外不靠近河流、水庫及山體坍塌、滑坡等危險地段,學校周邊無電子游戲機營業點、歌舞廳等營業性娛樂場所,200米內無網吧。
六、建立安全防范制度。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在教學活動和交通、飲食,取暖、用電以及體育、勞動、集體活動等方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學校的財務、檔案、食堂、宿舍、專用教室和傳達等部門、場所指定人員負責,實行崗位責任制。節假日安排人員值班、護校。
七、校內商店具有經營許可證,不強迫學生消費,不出售無保質期和過期的食品。
一、學校校舍(含附屬設施,下同)的建設符合學校的長期規劃,滿足學校發展的需要,有上級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有投資計劃和資金籌措方案,按建設部門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新建校舍要專人負責,確保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竣工后須經質檢部門驗收合格才可使用。建立校舍資料檔案,做到產權歸屬清楚,產籍資料完整,全面準確地反映校舍的變化情況。
二、學校嚴格按照校舍設計的功能,確定用途、荷載和使用年限。學校校舍未經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不得隨意改變校舍的使用功能,不得隨意拆建、改建,不得違章搭建建筑(構筑)物,也不得將校舍出借、出租給外單位或個人長期(半年以上)使用。
三、學校校舍的改建、擴建或者拆除(部分拆除),須由學校提出意見并籌備好資金,報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由設計單位搞好施工圖紙,通過合法程序向社會公開招標具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施工。
四、重視校舍安全。對建設年代久遠、結構質量低、抵抗自然災害能力差,地處山坡邊、水岸邊,抗震設防地區的混合結構、石結構的校舍,要定期組織檢查,并聘請具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對出現問題的校舍做出鑒定。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應及時發出危險校舍通知書。屬d級危房的要立即封閉停用,并限期拆除,及時改造。屬b、c級危房的',要及時加固、維修或改建。
五、建立自然災害預防制度,制定防險救災應急預案,切實做好防洪、防風、防爆、防雷、防毒等安全防范工作。教育師生提高安全意識,維護好校舍。發生災害性天氣時,要加強值班巡查,發現校舍損壞和險情時,要做力所能及的維護、加固。
六、加強校舍的維護管理。校舍的走道、樓梯和主要出入口不得堆放雜物,不得堵塞緊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門、上鎖。經常檢查和維護學校的排水系統、供電線路及消防器材等設施。各類建筑物的豎向排水、屋面和地面排水應保持通暢,發現破損,要及時修補。對老化的供電線路,必須及時更換。要保證校園內消防器材的可靠使用。
一、學生進入實驗室必須遵守秩序,按組入座,不許喧嘩,不得擅自動桌上的儀器。
二、實驗前,學生必須明確實驗目的、要求、原理、步驟和儀器的使用方法,根據實驗教師開出的儀器清單,檢查實驗用的儀器是否齊全,如發現儀器、用品破損或遺漏應立即報老師處理。
三、實驗時,學生應在老師的指導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實驗步驟進行,要仔細觀察實驗現象,如實記錄實驗數據。實驗過程如儀器發生故障,應立即報告老師,聽候處理。
四、愛護儀器,節約水、電和藥品。實驗時應注意人身安全,操作帶電儀器及使用有毒有腐蝕性藥品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觸電、中毒、受傷等事故發生。凡違犯操作規程,造成儀器損壞者,應按規定賠償經濟損失。確屬正常損壞,經老師核實,予以報損。
五、實驗完畢,要關閉電源、水源,拆開實驗裝置,將所有儀器擦試(或洗滌)干凈,并清點整理好,放在規定的位置上。不得將實驗室的任何物品帶出室外。
六、實驗廢液應在實驗結束后收集并進行委托處理,經處理后方可排放。排放應達到國家廢水綜合排放水質標準。
七、各室應備有效的消防措施。每個化學實驗室應設置一個事故急救沖洗水嘴和急救箱。滅火器及急救箱中的藥品應注意及時更換。
八、學校應設專職實驗教師,并由其對上級調撥或學校自購的教學儀器(含標本、模型、藥品、掛圖等,下同)進行驗收入庫、做帳。做到實驗室有明細帳、實驗教研組和學校總務處有總帳,達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做實驗所需教學儀器,必須提前通知實驗教師做好準備。要及時辦理借用、歸還手續。實驗教師驗收歸還儀器時,發現遺失或損壞,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報損或賠償)。學期結束,實驗教師必須認真進行一次教學儀器清查盤點工作,并向學校報告盤點結果。對需要維修、保養的儀器、器材應采取措施及時維修保養。
九、儀器應有專室存放,并科學地擺放在儀器櫥中,做到陳列整齊、取用方便、科學合理。櫥外應標明儀器類別、編號、名稱和數量。組合儀器要單箱保管,以防配件散失。化學藥品應和其它儀器分室保管。劇毒及危險藥品應按不同性能進行專門管理,妥善放在專庫、專柜中,實行雙人雙鎖保管,嚴格領用登記手續,嚴格控制發放量,剩余部分應及時收回。儀器儲藏做到“十防”。
十、教學儀器僅供本校教學使用,一般不得借與外單位和非教學單位使用。特殊情況,須經校長批準方可借出,歸還時如發現損壞,應視具體情況照價賠償。
十一、實驗室要建立技術檔案。對各種技術文件,如實驗室操作規程、產品說明、線路、圖紙、化學配方、技術標準等要分類編號,妥善保存。
十二、實驗室、儀器儲藏室嚴禁進行其它活動,嚴禁存放私人物品。
一、各類體育器材均應登記造冊,臺帳清楚,新購器材及時登記,物品實際數量與記錄相符合。易損耗器材要定期補充,保證數學、活動正常進行。
二、可移動器材要有專室存放,專人保管。器材存放規范、有療,特殊器材有專用設備存放,貴重器材可由教師負責保管。保管室要做到安全、方便、整潔。
三、各種器材安裝要牢固,使用時要注意安全,容易造成傷害的器材不要讓學生搬運。嚴禁劣質體育器械進入學校,學校在安裝器械時應遠離電線、高壓線等危險物。正常使用器材要登記,有器材借還和損壞賠償制度。
四、室內體育場地有固定開放時間,按時開放使用。使用后要及時整理,保持清潔衛生。
五、體育器材布局要合理、擺設要整齊有規律、方便使用,用后必須放回原處。
六、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體育場地,嚴禁一切機動車輛進入運動場。
七、室外場地、設施符合有關標準和安全要求。
八、場地、器材應定期檢查,按時保養,及時維修,確保安全。
一、藝術專用教師(含音樂教室、美術教室、器材室等)供學校藝術課教學和課外活動使用,要制定有關使用、保管、器材借還和損壞賠償制度,有專人管理,定時開放,提高使用效率。
二、各室所有藝術教學器材要登記造冊,建立明細帳目,做到帳物相符。特殊器材有專用設備存放,貴重器材可由教師負責保管。
三、室內布置有一定的藝術氛圍,各類器材擺放整齊有療,方便教學。各室要定時打掃,保持地面、墻壁、桌凳、器材清潔,環境整潔美觀。
四、儀器設備管理科學合理,器材室內器材設備全部入櫥,分類存放,合理排列,定櫥定位,專業教室內鋼琴、音響系統,多媒體系統等要固定位置安裝擺放。
五、教學時要愛護器材,細心使用。平時對各種器材要經常檢查、養護,出現故障要及時維修。并根據器材不同要求做好防塵、防潮、防銹、防腐蝕工作。
六、學校音樂、美術器材專供師生教學訓練使用,不準借給私人使用。
七、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各種器材使用要注意人員安全,有防火、防盜、防霉等措施。
八、認真做好教室、器材的教學及使用記錄。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十五
一、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要自覺接受黨支部和教代會的監督,實行校務公開,建立校務公開欄。
二、凡屬涉及到學校重大的改革措施和教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必需召開教代會進行充分的爭論,集中正確的看法和建議。
三、每學期開展一次評議學校各項工作,評議領導干部的雙評工作,將學校的工作置于群眾的監督之下。
四、每周召開的教務會議,除布署下周重點工作外,聽取組長及老師代表對學校各項工作的看法,涉及學校重點工作的問題,當場決策,并責成有關職能部門辦理。
五、建立校長與教職工對話制度,溝通領導與群眾之間的`聯系,促進學校的民主化管理。
六、對教代會爭論通過的決議,必需無條件執行,任何個人不能隨便更改。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十六
一、固定資產由固定資產管理小組負責和使用安排,并做好固定資產的購建入庫、保管、使用盤點等工作。
二、固定資產的購建入庫,必需做到手續完整,購建后財務部門應憑相應的手續記入總帳,明細帳,并填制固定財產卡,一式兩份,一份由財務部門存檔,一份由使用部門存查。
三、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保管人對所保管的財產負責維護,若發覺丟失,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借出,同時并訂立借據。對由保管人擅自借出而造成損失者,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
四、原保管人因工作調動或財產轉移時,應向管理小組說明,經專管員驗收核對,同卡片填寫相符后,方可辦理其有關手續。
五、發生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時,必需申報主管部門和固定資產部門審查批準。
六、此項制度由固定資產管理小組監督執行,日常事務由專管員負責處理。
小學校車管理制度(通用17篇)篇十七
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
個人用品。
3、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
人。
4、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
為偷竊論處。
5、發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總務處協同查處。
文檔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