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完善的租賃合同可以明確各方的權益和責任,為租賃雙方提供法律保障。請大家參考下文中的租賃合同范例,以便更好地了解合同的結構和內容安排。
電動汽車租賃合同(優質18篇)篇一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于用于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僅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職責的風險。
3、免費供給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職責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職責。
5、承租人拒絕理解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職責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供給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職責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職責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職責。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光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聲明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本事履行本合同。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本事履行本合同。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供給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資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職責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景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天內,供給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職責。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能夠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電動汽車租賃合同(優質18篇)篇二
甲方:
乙方:身份證:聯系電話:
租賃時間:起租月日還月日。
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甲方向乙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并對承租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進行合理審查。
2、車輛租賃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需有乙方自行負責。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行駛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安全及車輛外部零件損壞任何責任。
4、甲方提供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費用。
5、甲方不承擔由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經濟責任。
6、甲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二、乙方的責任義務。
1、安全使用租賃車輛,自覺承擔租賃后車輛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相關費用支出(例如:車輛外觀損壞、車架﹑輪圈碰撞變型等)。
2、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及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如乙方違反交通規則自行承擔交通處罰。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另:因新車沒有上牌,甲方提供電車發票已證明電車的正規來源,租借結束時退還。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方各持一份。
電動汽車租賃合同(優質18篇)篇三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循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每日早、晚各一次(節假日除外)接送乙方職工上下班,并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將車牌號為xxxx,干凈衛生、年檢合格的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接送乙方職工上下班新城子街內至財落街道。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為六個月,從20xx年8月14日起至20xx年2月13日止。租金為人民幣:每月肆仟元整元。包含司機服務費。
三、租金支付。
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交清六個月全款,共計貳萬肆仟元整。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派駕駛技術良好的專職司機為乙方駕駛所租賃的車輛,該司機需經乙方認可。
2、如所租賃的車輛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應及時調配其它車輛暫時替代。
3、司機在工作時應準時、有禮貌、服務熱情、聽從乙方的合理調度。
4、甲方保證乙方的乘車安全,如甲方違章駕駛造成意外,甲方負全部職責。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甲方適當承擔相應職責。
5、甲方承擔租賃期間的汽油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等。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時交納租金,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供車。
2、禁止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否則后果自負。
3、租賃車輛由甲方司機負責保管,乙方無權駕駛所租車輛,否則后果自負。
六、任意一方提出本合同到期后不再續簽,須提前30天告知對方。合同期內,如任意一方因單方面原因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15天告知對方,并支付對方兩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七、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到期后雙方另行協商。
八、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電話:電話:
20xx年8月13日。
電動汽車租賃合同(優質18篇)篇四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汽車運輸貨物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類型:______________型_______汽車。
二、車輛數量:_______輛。
三、貨物類型:______________。
四、運輸起、終點:起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終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運費:淡季______________元車次(_______月-_______月);旺季______________元車次(_______月-_______月),若支付同等金額的人民幣,則匯率按_______計算。
六、運費的支付:每周星期_______為運費支付日,當日乙方將一周內使用甲方所有車輛的運費結清。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貨物的裝運,若乙方裝運除_______以外的其它類型貨物,甲方有權拒絕裝運。
2.若乙方裝運貨物超高超重,甲方有權拒絕裝運。
3.甲方車輛具有優先裝運乙方貨物的權利。
4.在乙方保證甲方汽車運量的情景下,甲方不得將車輛再轉租他人;若乙方的貨物不能滿足甲方汽車的運量,則甲方可另外轉租其他貨主。
5.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對裝貨車輛的管理。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甲方車輛維修期間、節假日車輛未及時到達口岸期間,乙方有權另尋其它車輛裝運貨物。
2.在乙方貨物較多而甲方車輛不足以滿足乙方運輸要求的情景下,乙方應保證首先裝運甲方車輛。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汽車裝運百貨以外其它類型的貨物。
4.貨物到達目的地后,乙方必須在3日內辦完所有的清關手續(遇節假日順延)。
5.乙方必須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的押金(_____輛車,每車_____美元),以保證甲方車輛的及時出關和車輛到__________后及時接車與清關,若因上述原因壓車給甲方造成損失,損失部分甲方由此押金中扣除。
6.在租用甲方車輛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再轉租第三方。
7.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貨物原因,造成甲方車輛毀損的全部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九、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到期雙方協商延期。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電動汽車租賃合同(優質18篇)篇五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出租方(甲方):出租單位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或出租車主身份證號:出租車輛行使證號:承租方(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車輛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
1、車輛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于合同到期日前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日內作出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出租,則雙方續簽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計算:租金元/月。如車輛實際租賃期不足一個月,按。
2、租金結算:每月的日由甲方開具當月租費結算單交乙方辦理結算手續。
3、支付方式:(現金、支票、匯票、轉賬等)。
第四條租賃車輛的交付和驗收與退場。
1、交付方式:(甲方送貨到場/乙方自提),租賃車輛進場費由(甲方/乙方)承擔。
2、交付地點:
3、乙方應在收到租賃車輛日內檢查租賃車輛。如果租賃車輛的型號、規格、數量、技術性能等與本合同約定不符,乙方應在收到租賃車輛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更換合格租賃車輛。
第五條工作內容和施工地點。
1、工作內容:
2、施工地點:
第六條駕駛安全要求。
第七條雙方義務和責任。
1、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本租賃車輛由甲方配備駕駛人員,負責車輛的駕駛、維護、保養、保護工作,并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
(2)駕駛人員工資待遇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的施工生產,滿足乙方施工要求。服從乙方的施工安排,但有權拒絕乙方的違章指揮。
(4)甲方負責車輛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車輛運行狀態完好。
(5)與乙方共同辦理車輛的租費簽認工作。
2、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租費的及時支付。
(2)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車輛和人員的損傷,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3)(免費/有償)提供甲方操作司機的食宿。
(4)負責租賃車輛的進場簽認及每月租費的簽認工作。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交付或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個月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甲方遲延交付租賃車輛日以上,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甲方交付的租賃車輛質量不符合約定,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
5、租賃期滿,合同即終止。雙方人員共同對租賃車輛的狀況確認完好后,承租人歸還租賃車輛,租賃車輛退場費由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租賃車輛而導致合同解除的,應按照本合同租金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乙方的損失進行賠償。
(2)甲方遲延交付租賃車輛的,每逾期交付1日,應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總額%的違約金,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租賃車輛的,應按照本合同租金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乙方損失進行賠償。
(4)甲方車輛因故障停止使用,如果超過小時但不足一日,扣當日租金,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數累加超過日,扣租金,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數累加超過日,扣租金。
(5)甲方未按時進入工地、未按質量數量提供車輛應扣、罰租金總額。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總額%的違約金。
(2)租賃期滿,乙方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總額%,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九條爭議的處理。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可以采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人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2、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其它約定。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車主,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承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賬號:
電動汽車租賃合同(優質18篇)篇六
3、出租方負責為合理使用租賃車輛所發生的車輛故障不能在96小時之內修復的,提供替換車輛(不保證提供原租車型);如無替換車輛,減免承租方修車期間的租金或順延用車時間。原租賃車輛修復后,承租方應在出租方發出調換原始車輛通知的二日內,將替換車輛開到規定地點調換原租賃車輛,如承租方逾期調換原租賃車輛,從逾期日起按《電動汽車租賃登記表》中的超時收費價格額外計收替換車輛租金。
4、除租賃車輛質量問題外,出租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發生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或賠償不足的損失費用及造成的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其他經濟損失。
5、當發生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投資、贈與、典當、寄賣、營運等任何有損出租方合法權益的情況時,出租方有權提前收回車輛,已收取的保證金等款項不予退還且作為承租方應承擔的違約金,并有權向承租方追償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方提供的營業執照副本、法人委托書、介紹信、公章或合同章、身份證和駕駛證等證件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偽造或超過有效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在出租方登記的指定駕駛租賃車輛的駕駛員須持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承租方需更換指定駕駛員的,應事先書面通知出租方進行登記。非本合同上載明的駕駛員無權駕駛出租方車輛,因此所產生的不利于出租方的任何后果由承租方承擔。
3、承租方有權按合同約定享有租賃車輛合法使用權,并承擔租賃車輛引發的對第三者的民事責任。
4、承租方在提取車輛前,應自行注意檢查車輛的性能狀況和設備狀況是否一切正常,并掌握車輛的各項性能和操作方法,清點車輛的各種證件和必備工具,發現問題應當場解決,車輛一旦離場,車況即以離場時《車輛交接單》為準。
5、承租方應正確操作和合理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對租賃車輛進行超負荷運作或破壞性試驗,不得將租賃車輛用于賽車等用途。因交通事故或其他非出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故障、損壞的,出租方不提供替換車,且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停駛期間的費用,停駛費用按80元/天計算)均由承租方承擔。
6、承租方無權私自拆換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件和設備設施,違者按所拆換原部件價格的2倍賠償。
7、承租方應嚴格根據《車輛保修保養手冊》的規定對租賃車輛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并承擔因不按《車輛保修保養手冊》規定保養所造成的所有損失費用。除三包規定免費保養范圍外,其他維修保養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為保證維修保養質量,承租方同意到出租方維修站維修保養車輛。
8、承租方承擔所租車輛的日常例行檢查保養。使用前必須檢查車輛的soc表、輪胎氣壓、路碼表、燈光信號,如發現任何問題,應立即停止行駛,及時與出租方聯系,否則承租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包括經濟損失等全部責任。
9、租賃車輛的能耗費、通行費、停車費等由承租方自理。承租方須按《電動汽車充電須知》對車輛電池進行充電,如未按《電動汽車充電須知》對車輛進行充電和日常維護,導致電池饋電或其他損失的,所有損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10、租賃期間租賃車輛的車身及底盤的刮、蹭、磕、碰、輪胎損壞,車內設施、附件、工具等遺失、損壞(不屬于保險賠償范圍的損失)的,應由承租方按出租方規定的價格賠償。
11、承租方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承擔交通違法、肇事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并賠償給出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因發生交通違法行為未在10日內辦理違章處理,承租方按照200元/次承擔違約金。
12、租賃期間承租方應妥善保管租賃車輛。如發生車輛被詐騙及非出租方原因出現毀損、滅失、扣押、罰沒等,承租方須在10日內向出租方賠償車輛原值價款(包括車輛購置成本、各項稅費、車輛裝潢費、保險費及上牌雜費等)。承租方未在10日內支付的,每日按車輛原值價款的0.5%加付滯納金。若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返還的,出租方按實際擱置時間以本合同租金標準扣除擱車費等,余款退還承租方。
13、承租方在租車期間遺失車輛牌照或其他有關車輛證件,應承擔補辦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用。停駛期間的租賃費用按80元/天計算。
14、承租方應維護車輛的機件設備和特征標志,不得擅自摘除車輛零部件、設備和涂改特征標志,不得私配租賃車輛的鑰匙,違者將追究賠償責任。若承租車輛鑰匙丟失,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并賠償所租車輛門鎖和點火開關的整套費用;如果承租車輛的路碼表損壞,承租方應當日報修,否則按逾期報修時間100元/日承擔違約金。
在租賃期間,出租方有權召回租賃車輛做車身廣告,承租方應當積極配合。
15、在租賃期間,承租方因承租車輛發生交通違法行為除按規定承擔交警部門行政罰款外,如發生2起(含)以上的交通事故保險賠償的,應按250元/次承擔上浮的保險費。
16、為保證車輛安全行使和保養質量,承租方同意按照《車輛保修保養手冊》規定的保養公里數、保養時間和保養范圍將車輛送到出租方指定地點進行保養檢測。如承租方不按規定保養造成車輛脫保的,按300元/次賠償車輛脫保損失,每超過500公里或逾期3天的,賠償費增加100元,以此類推。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投保險種及額度包括: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50萬元)、車上人員險(1萬元/座)。若承租方認為上述投保險種與額度不足,可向出租方要求追加,加保手續由出租方辦理,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非出租方原因引發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或賠償不足的損失費用,出租方不負連帶責任;因承租方怠于賠償致使出租方向他人承擔責任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并有權要求承租方賠償因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訴訟支出的律師費用和交通費用等。
3、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承租方應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保護現場,并在第一時間向出租方報告。承租方須如實填寫事故報告單,事故處理結束后5天內將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交出租方,出租方據此辦理保險索賠事宜。承租方逾期通報、逾期提供或不能提供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材料而致使出租方喪失向保險公司索賠權利的,全部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
4、租賃車輛發生事故時,承租方須先期墊付車輛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賠償費用。
5、為保證車輛修理質量,承租方同意事故或故障車輛在出租方定點的修理廠修復。如因特殊情況在異地修理的,應事先告知出租方,修理費用由承租方墊付,然后持正式修理發票及費用明細清單等有效單據交由出租方向保險公司理賠;承租方自行送外廠修理發生車輛修理質量低劣、更換不符合標準的零部件等情況需重新修復的,承租方須承擔修復費用和相應責任。
6、駛出成都市行政區三環路以外的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出租方前往處理事故車輛發生的施救費用按保險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7、所租出的車輛發生盜、搶導致車輛丟失的,乙方憑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報案記錄或憑證提供給甲方,則乙方不承擔由此帶來的車輛損失責任。若因盜、搶現象導致的車輛門鎖、車窗損壞的,承租方須承擔維修費用。
8、非出租方原因出現的租賃車輛故障或損壞,承租方應向出租方賠償租賃車輛在停駛(含修理)期間的租金及車輛資產貶值費。車輛資產貶值費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15%計算。
五、交通違法處理。
1、承租方有義務和責任負責適時查詢租賃車輛的交通違法信息,并及時自行接受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理。2、出租方查詢租賃車輛有交通違法信息時,直接以傳真、短信、qq、電子郵件或微信等任一途徑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接到通知后十個工作日內必須自行處理完畢違章并繳納交通違法罰款。如果經通知,承租方在期限內累計未處理交通違法行為記錄在3起(含)以上的,出租方有權收回車輛并終止合同,已收取的保證金等款項一律不予以退還。送達通知以出租方留存的記錄依據為準。
六、違約責任處理。
1、承租方須遵守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按時支付租金,承租方逾期付款的,出租方將按日租價收取逾期租金,并每日收取逾期總金額0.5%的滯納金。
2、承租方應按約定的還車時間交還車輛。逾期歸還車輛的,承租方應繼續支付租金,并繳納租賃期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如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還,并額外向出租方支付未履行期間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
3、承租方的違約賠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修理費、停駛期間租金、車輛資產貶值費、牌證補辦費、差旅費、訴訟費、律師費及出租方被第三方索賠損失等。
七、擔保。
本合同承租方保證人為承租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且不可撤消;保證范圍為: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滯納金、違約賠償金及出租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律師費用、訴訟費等;保證期限為自本合同簽訂日起至合同期滿日后二年。
八、合同附件。
與本《電動汽車租賃合同》有關的:(1)電動汽車租賃登記表、(2)車輛交接單、(3)電動汽車充電須知、(4)各項通知單及雙方認為必要時簽訂的《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承租方若要求延長租期的,須在合同到期前3天提出申請并經出租方同意后到出租方所在地辦理續租手續。
2、承租方不履行合同或危及出租方合法利益的,出租方有權單方提前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合同并收取賠償金、滯納金和追究承租方法律責任。
3、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解除合同或對合同進行變更調整。
十、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租賃雙方及承租方保證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各方同意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
本合同經租賃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各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已認真閱讀了以上合同全部條款,并對合同內容完全理解,承諾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
出租方:左中右電動汽車服務成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簽字):
承租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年月日。
電動汽車租賃合同(優質18篇)篇七
出租方和承租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車輛、租期及租金、租賃保證金、電池保證金。
1、承租方因需要向出租方承租的車輛型號、數量、顏色、車牌號及租賃期限、租金、租賃保證金等詳見《汽車租賃登記單》。租賃車輛的使用范圍僅于成都行政區域范圍。
2、租賃車輛交付前,承租方需一次性支付給出租方車輛保證金10000元人民幣。
3、合同簽訂時承租方應預付租金。租期不足一年的按《電動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金額支付;租期1年以上的于每年到期提前一個月支付下一年的租金。租賃車輛保證金和租金由承租方在車輛交付前一次性支付給出租方。
承租方歸還租賃車輛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如符合以下所列情況,租賃車輛保證金、備用電池保證金由出租方全額退還:
(1)承租方歸還租賃車輛時經出租方檢驗車況正常;。
(2)租賃期內無交通違法記錄或有交通違法已及時自行處理的;。
(3)租賃期內無交通事故或有交通事故已處理了結;。
(4)租賃期內沒有造成出租方承擔任何連帶賠償責任;。
(5)承租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義務的。
4、承租方不得自行將租賃保證金抵作租金或其他應付款項。如果承租方給出租方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出租方有權從承租方的租賃保證金中扣除,并對扣除后的剩余損失向承租人追索。
5、承租方使用信用卡結算方式結算租金、租賃保證金等款項的,承租方授權出租方在租賃合同期內或租賃合同期滿后均可在承租方信用卡內扣劃其應付給出租方的款項(包括但不限于租金、交通違法相關費用、違約金、賠償金等),承租方同意無條件支付。
二、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出租方提供設施齊全、性能狀況良好的租賃車輛,配備齊全有效的隨車證件(行駛證、保險卡、使用說明書、維修保養手冊等),并承擔取得隨車證件的費用。
2、出租方無償提供租賃車輛合理使用過程中在成都市行政區三環路內(含)24小時的救援服務;成都市行政區三環路以外非出租方責任引起的搶修救援,承租方應負擔相應施救費用。
3、出租方負責為合理使用租賃車輛所發生的車輛故障不能在96小時之內修復的,提供替換車輛(不保證提供原租車型);如無替換車輛,減免承租方修車期間的租金或順延用車時間。原租賃車輛修復后,承租方應在出租方發出調換原始車輛通知的二日內,將替換車輛開到規定地點調換原租賃車輛,如承租方逾期調換原租賃車輛,從逾期日起按《電動汽車租賃登記表》中的超時收費價格額外計收替換車輛租金。
4、除租賃車輛質量問題外,出租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發生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或賠償不足的損失費用及造成的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其他經濟損失。
5、當發生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投資、贈與、典當、寄賣、營運等任何有損出租方合法權益的情況時,出租方有權提前收回車輛,已收取的保證金等款項不予退還且作為承租方應承擔的違約金,并有權向承租方追償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
三、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方提供的營業執照副本、法人委托書、介紹信、公章或合同章、身份證和駕駛證等證件必須真實有效,如屬偽造或超過有效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在出租方登記的指定駕駛租賃車輛的駕駛員須持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承租方需更換指定駕駛員的,應事先書面通知出租方進行登記。非本合同上載明的駕駛員無權駕駛出租方車輛,因此所產生的不利于出租方的任何后果由承租方承擔。
3、承租方有權按合同約定享有租賃車輛合法使用權,并承擔租賃車輛引發的對第三者的民事責任。
4、承租方在提取車輛前,應自行注意檢查車輛的性能狀況和設備狀況是否一切正常,并掌握車輛的各項性能和操作方法,清點車輛的各種證件和必備工具,發現問題應當場解決,車輛一旦離場,車況即以離場時《車輛交接單》為準。
5、承租方應正確操作和合理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對租賃車輛進行超負荷運作或破壞性試驗,不得將租賃車輛用于賽車等用途。因交通事故或其他非出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故障、損壞的,出租方不提供替換車,且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停駛期間的費用,停駛費用按80元/天計算)均由承租方承擔。
6、承租方無權私自拆換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件和設備設施,違者按所拆換原部件價格的2倍賠償。
7、承租方應嚴格根據《車輛保修保養手冊》的規定對租賃車輛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并承擔因不按《車輛保修保養手冊》規定保養所造成的所有損失費用。除三包規定免費保養范圍外,其他維修保養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為保證維修保養質量,承租方同意到出租方維修站維修保養車輛。
8、承租方承擔所租車輛的日常例行檢查保養。使用前必須檢查車輛的soc表、輪胎氣壓、路碼表、燈光信號,如發現任何問題,應立即停止行駛,及時與出租方聯系,否則承租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包括經濟損失等全部責任。
9、租賃車輛的能耗費、通行費、停車費等由承租方自理。承租方須按《電動汽車充電須知》對車輛電池進行充電,如未按《電動汽車充電須知》對車輛進行充電和日常維護,導致電池饋電或其他損失的,所有損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擔。
10、租賃期間租賃車輛的車身及底盤的刮、蹭、磕、碰、輪胎損壞,車內設施、附件、工具等遺失、損壞(不屬于保險賠償范圍的損失)的,應由承租方按出租方規定的價格賠償。
11、承租方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承擔交通違法、肇事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并賠償給出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因發生交通違法行為未在10日內辦理違章處理,承租方按照200元/次承擔違約金。
12、租賃期間承租方應妥善保管租賃車輛。如發生車輛被詐騙及非出租方原因出現毀損、滅失、扣押、罰沒等,承租方須在10日內向出租方賠償車輛原值價款(包括車輛購置成本、各項稅費、車輛裝潢費、保險費及上牌雜費等)。承租方未在10日內支付的,每日按車輛原值價款的0.5%加付滯納金。若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返還的,出租方按實際擱置時間以本合同租金標準扣除擱車費等,余款退還承租方。
13、承租方在租車期間遺失車輛牌照或其他有關車輛證件,應承擔補辦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用。停駛期間的租賃費用按80元/天計算。
14、承租方應維護車輛的機件設備和特征標志,不得擅自摘除車輛零部件、設備和涂改特征標志,不得私配租賃車輛的鑰匙,違者將追究賠償責任。若承租車輛鑰匙丟失,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并賠償所租車輛門鎖和點火開關的整套費用;如果承租車輛的路碼表損壞,承租方應當日報修,否則按逾期報修時間100元/日承擔違約金。
在租賃期間,出租方有權召回租賃車輛做車身廣告,承租方應當積極配合。
15、在租賃期間,承租方因承租車輛發生交通違法行為除按規定承擔交警部門行政罰款外,如發生2起(含)以上的交通事故保險賠償的,應按250元/次承擔上浮的保險費。
16、為保證車輛安全行使和保養質量,承租方同意按照《車輛保修保養手冊》規定的保養公里數、保養時間和保養范圍將車輛送到出租方指定地點進行保養檢測。如承租方不按規定保養造成車輛脫保的,按300元/次賠償車輛脫保損失,每超過500公里或逾期3天的,賠償費增加100元,以此類推。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投保險種及額度包括: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50萬元)、車上人員險(1萬元/座)。若承租方認為上述投保險種與額度不足,可向出租方要求追加,加保手續由出租方辦理,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非出租方原因引發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或賠償不足的損失費用,出租方不負連帶責任;因承租方怠于賠償致使出租方向他人承擔責任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并有權要求承租方賠償因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訴訟支出的律師費用和交通費用等。
3、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承租方應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保護現場,并在第一時間向出租方報告。承租方須如實填寫事故報告單,事故處理結束后5天內將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交出租方,出租方據此辦理保險索賠事宜。承租方逾期通報、逾期提供或不能提供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材料而致使出租方喪失向保險公司索賠權利的,全部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
4、租賃車輛發生事故時,承租方須先期墊付車輛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賠償費用。
5、為保證車輛修理質量,承租方同意事故或故障車輛在出租方定點的修理廠修復。如因特殊情況在異地修理的,應事先告知出租方,修理費用由承租方墊付,然后持正式修理發票及費用明細清單等有效單據交由出租方向保險公司理賠;承租方自行送外廠修理發生車輛修理質量低劣、更換不符合標準的零部件等情況需重新修復的,承租方須承擔修復費用和相應責任。
6、駛出成都市行政區三環路以外的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出租方前往處理事故車輛發生的施救費用按保險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7、所租出的車輛發生盜、搶導致車輛丟失的,乙方憑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報案記錄或憑證提供給甲方,則乙方不承擔由此帶來的車輛損失責任。若因盜、搶現象導致的車輛門鎖、車窗損壞的,承租方須承擔維修費用。
8、非出租方原因出現的租賃車輛故障或損壞,承租方應向出租方賠償租賃車輛在停駛(含修理)期間的租金及車輛資產貶值費。車輛資產貶值費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15%計算。
五、交通違法處理。
1、承租方有義務和責任負責適時查詢租賃車輛的交通違法信息,并及時自行接受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理。2、出租方查詢租賃車輛有交通違法信息時,直接以傳真、短信、qq、電子郵件或微信等任一途徑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接到通知后十個工作日內必須自行處理完畢違章并繳納交通違法罰款。如果經通知,承租方在期限內累計未處理交通違法行為記錄在3起(含)以上的,出租方有權收回車輛并終止合同,已收取的保證金等款項一律不予以退還。送達通知以出租方留存的記錄依據為準。
六、違約責任處理。
1、承租方須遵守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按時支付租金,承租方逾期付款的,出租方將按日租價收取逾期租金,并每日收取逾期總金額0.5%的滯納金。
2、承租方應按約定的還車時間交還車輛。逾期歸還車輛的,承租方應繼續支付租金,并繳納租賃期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如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還,并額外向出租方支付未履行期間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
3、承租方的違約賠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修理費、停駛期間租金、車輛資產貶值費、牌證補辦費、差旅費、訴訟費、律師費及出租方被第三方索賠損失等。
七、擔保。
本合同承租方保證人為承租方在本合同中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且不可撤消;保證范圍為: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滯納金、違約賠償金及出租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律師費用、訴訟費等;保證期限為自本合同簽訂日起至合同期滿日后二年。
八、合同附件。
與本《電動汽車租賃合同》有關的:(1)電動汽車租賃登記表、(2)車輛交接單、(3)電動汽車充電須知、(4)各項通知單及雙方認為必要時簽訂的《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承租方若要求延長租期的,須在合同到期前3天提出申請并經出租方同意后到出租方所在地辦理續租手續。
2、承租方不履行合同或危及出租方合法利益的,出租方有權單方提前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合同并收取賠償金、滯納金和追究承租方法律責任。
3、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解除合同或對合同進行變更調整。
十、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租賃雙方及承租方保證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各方同意在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
本合同經租賃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各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已認真閱讀了以上合同全部條款,并對合同內容完全理解,承諾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
出租方:左中右電動汽車服務成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簽字):
承租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年月日。
電動汽車租賃合同(優質18篇)篇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1、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車型,車牌號碼__________,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時起租給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止收回。
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范圍:。
1、每一天租金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訂立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辦理租賃手續時需一次性繳納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元,二十個工作日后、如無違章記錄即退回。如有違章甲方將代付出交通違章款后余額返還乙方。
4、乙方所租汽車,每一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還車時,6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天計費。
5、司機服務收費標準:每一天8小時工作時間,服務費每日50元,節假日100元,超時加班每小時付加班費10元,節假日20元,乙方負擔司機食宿費用。該費用由乙方在租車時向甲方繳納,還車時按實際工作量據實結算。
6、乙方租車期滿,如需續租車輛,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允許,方可延期租賃,否則,將視為騙租。
1、帶給合同規定之車輛,保證其處于適租姿態。
2、確保車輛的手續合法齊全,牌證有效,保險手續完備。
3、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
4、乙方租賃其間車輛出現故障、發生事故,甲方帶給救援,協助乙方處理,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狀況實施監督。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職責,自行負責。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職責及經濟損失。
2、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情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并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3、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通用費、停車費及違章罰款。
4、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除及時向當地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外,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并承擔車輛出險維修停駛期間的損失及車輛折舊費,停駛期間損失費每一天按日租金的50%計算;車輛折舊費按保險公司賠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車輛被盜搶應及時報警、通知甲方,并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賃期間負責保存好各種證件,如有遺失,除承擔補辦證件的各種費用外,并交納停駛損失費,停駛期間按租賃標準的50%計收。
7、發車時,甲、乙雙方《按車輛交接表》檢查車況,如租賃過程中,車輛出現故障損壞,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按合同規定還車,務必保證車輛清潔,使用性能良好,設備齊全有效,無刮痕,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車輛清潔費和其他損失費、燃油費、異地還車收取車輛空駛費。如提前還車,退還未使用時間租金的50%;未經批準逾期返還,逾期租金按原標準150%計。
1、本合同雙方簽定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章)。
委托經辦人:____________。
委托經辦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日期:
電動汽車租賃合同(優質18篇)篇九
甲方:
乙方:身份證:聯系電話:
租賃時間:起租月日還月日。
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甲方向乙方交付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并對承租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進行合理審查。
2、車輛租賃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需有乙方自行負責。
3、甲方不承擔乙方在行駛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安全及車輛外部零件損壞任何責任。
4、甲方提供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費用。
5、甲方不承擔由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及任何經濟責任。
6、甲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二、乙方的責任義務。
1、安全使用租賃車輛,自覺承擔租賃后車輛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相關費用支出(例如:車輛外觀損壞、車架﹑輪圈碰撞變型等)。
2、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處理費用及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如乙方違反交通規則自行承擔交通處罰。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另:因新車沒有上牌,甲方提供電車發票已證明電車的正規來源,租借結束時退還。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電動汽車租賃合同(優質18篇)篇十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豐田大霸王車牌號為晉e98828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
第四條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電動汽車租賃合同(優質18篇)篇十一
乙方:
一、甲方另時租用乙方汽車臺,要求必須機械狀況良好。機手素質優秀(有駕照),服從甲方安排管理等基本要求的汽車和駕駛員。
二、時間從簽訂合同之日起到礦山承包期滿,中途不得自由終止,如有變更甲、乙雙方須在7天以前提出異議。
三、運費按大每滿斗,廢土2元計算,礦每滿斗6元計算,第一個月押半個月運費作為乙方押金,其余每月月底計清,運價原則上不變。
四、如沒有特殊情況,乙方必須在任何時間聽從甲方的調運,否則承擔全部責負和損失。
五、如沒有特殊情況,甲方保證乙方的承運業務。
六、乙方的所有汽車費用及安全責任甲方全不負責,甲方提供司機的生活,即按每人每日250元支付。
七、此合同的簽字之日起雙方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二o0八年月日。
電動汽車租賃合同(優質18篇)篇十二
甲、乙雙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戶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面包)車______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后,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并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________元處罰金。
5、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并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于以下用途:
(1)違法、違規活動;
(2)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盈利性運輸;
(4)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于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并處罰________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________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_____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車輛,并處________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周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系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電動汽車租賃合同(優質18篇)篇十三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xxx牌汽車壹輛租給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xx年,自20xx年xx月xx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11800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車輛保險費、車船使用稅等由出租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電動汽車租賃合同(優質18篇)篇十四
本合同在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合同雙方為:_________(以下稱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褲(以下稱為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賃位于_________的店房_________間,房號為_________,電話號碼為_________,租期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幣)。
2、在以上第1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條款所有規定并在7天內通知承租方后開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為止。
8、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并向_________局繳納電話費。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電動汽車租賃合同(優質18篇)篇十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租賃目標。
甲方同意專門為乙方提供_________輛______________車租給乙方使用,并提供司機為乙方工作。
二、租期。
租賃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續租,且除時間外的內容無變化時可自動順延有效。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為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每月________號前用支票支付上月的費用,如乙方逾期________天未付,須按日加付其租金________%的滯納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須在________天以內提供有效的,正式的發票。
四、甲方職責。
甲方負責支付由本租賃合同所產生的各項政府稅收。
五、乙方職責。
1、乙方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2、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設備,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六、其他。
1、合同自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如甲方需解除此合同必須提前至少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收取最后________個月租金后________日內退還乙方的預付押金。
2、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中文為準。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首先友好洽談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動汽車租賃合同(優質18篇)篇十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租車期限及用途。
1.1甲方將____輛,車牌號碼,車輛狀況(見附表)從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年___個月____天____時。
1.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標準及擔保。
2.1每天租金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乙方于接收車輛時向甲方全額付清。
2.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___%,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證金。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___日內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如數退還承租方,也可充抵相關費用,沖抵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還承租方。
2.3乙方租車在___個月(不含___個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納租金的日期為___日,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每天向甲方交納相當于租金總額的___%作為違約金。
2.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3.1甲方義務向乙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由于車輛狀況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乙方使用標準時,須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3.2甲方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承擔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3.3甲方負責車輛的___級維護和年檢。
3.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事故。此外為乙方提供在___區域內___小時故障、事故救援服務。但甲方不承擔由于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3.5在租賃期間內有權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用車輛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賠償。
3.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但對所獲得的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因泄密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7乙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四條乙方權力義務。
4.1在租賃期間,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同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并承擔給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2在租賃期間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書面許可。
4.3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無證或其他人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后保險公司付賠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4.5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4.6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并在____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并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承擔的比例不低于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7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天(含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的違約金,逾期___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后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保證:
5.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5.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保證:
5.5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有著良好信譽和獨立經濟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真實合法有效。
5.7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8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保密約定。
6.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保密期限為____年。
6.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7.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事人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補充條款。
9.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寫體與印刷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寫,更改無效。
9.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
9.3本合同租賃期在____年(月)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9.4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電動汽車租賃合同(優質18篇)篇十七
甲方(出租人):
地址:電話:法定代表人(單位);
乙方:(承租人)。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單位);
雙方本著高度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范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的車輛租賃費,___人民幣元的車輛租賃抵押,并于每月日支付當月的車輛租賃費。
三.合同期限為年:甲方將車的型號和車牌號交付給乙方使用,時間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四.合同期內,汽車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出借、抵押或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不得從事商業活動、體育比賽或其他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時向乙方交付合同約定的車輛。
(2)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修復損壞車輛。
(3)扣除折舊費用后,按合同約定按期歸還乙方的車輛抵押貸款余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乙方使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定抵押、質押等其他權利;
4.乙方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
(5)乙方在合同期內使用甲方車輛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除保險賠償外,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甲方已經賠償,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不及物動詞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交付按合同使用的車輛。
(2)乙方應按時足額支付車輛抵押貸款。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和儲存不當造成的車輛損失,如單獨輪胎損壞、車輛進水啟動時排氣管進水或進水后操作不當造成發動機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承擔合同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道路維護費、車船費、正常維護費(包括汽車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
(5)甲方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如車輛牌照等手續丟失或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應承擔完成相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以下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運行造成的損失。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在合同期內對車輛進行正常保養和年檢,并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里程為公里或車輛已行駛數月,首次保養后按廠家規定按期進行保養)。年檢時,乙方應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將車輛送至指定地點,并按要求做好車輛衛生。對于未能按時進行維修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的權利。未經許可,乙方不得將車輛送往甲方指定的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地方進行維修和保養。
3.車輛合同期內的燃料費、停車費、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車輛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情況,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輛開至甲方維修辦公室,乙方不得自行拆卸和更換原車輛設備及零部件。乙方應承擔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所有事故責任和損失。乙方正常使用車輛時,發動機和變速箱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維修。
4.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車輛或第三方損壞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
(1)飲酒、吸毒、被下藥的駕駛員;
(2)乙方駕駛車輛后逃逸的;
(3)未報告事故、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未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處理事故的;
(4)車損、第三者保險超過保險公司保險金額的部分。
七.保險。
(1)乙方在車輛使用過程中,車輛被盜、損壞或報廢的,自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止,乙方繼續承擔合同中車輛的抵押付款。
(2)發生保險事故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向保險公司提供相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的不賠償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應向另一方支付未付抵押金額20%的違約金。
(2)如甲方延遲交付車輛,則應在支付抵押款的基礎上,每日向乙方支付___乙方逾期歸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150元/天)支付違約金,從歸還的抵押物中扣除。
(3)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歸還車輛并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每天向對方支付____違約金。
(4)車輛交付給乙方后,若甲方無法按照合同中登記的地址和電話號碼與乙方取得聯系,無論合同期限是否屆滿,均視為惡意騙車,并立即按詐騙行為向公安機關報案。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除符合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條件外,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變更和解除合同。
(2)合同期滿乙方續簽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5天內辦理續簽手續。
x.爭端的解決。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xi。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車輛移交單。
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__年__月__日。
電動汽車租賃合同(優質18篇)篇十八
甲方(出租方)聯系電話:
乙方(承租方)聯系電話:
駕駛證號碼:所租車輛名稱:型號:顏色:車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從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甲方將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
共計___元(大寫:);押金:___元(大寫:);月租續交租金時間應在租賃到期前三天辦理。
車輛允許行駛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元。
在范圍內。
返還地。
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
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性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及維護。
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信息。
5、對所獲得的乙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及養路費。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
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并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積極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為限。
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后將余款退還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后,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4、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1)提供虛假信息;(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車輛致使車輛修理、停運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非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違反交通法規所造成的車輛及人員傷亡(如喝酒,違章駕駛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險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絕賠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如發生事故,事故修理費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戶自己支付;如損失費用在1200以上的按執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車輛損失費用在1200元以上的由客戶支付收取加速折舊費,(車輛自掛牌之日起未滿兩年的按30%,兩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由乙方承擔。
10、在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時,乙方未按上述規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辦理報警等相關事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首先從乙方交納保證金多余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1、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車輛違章等行為所產生的罰款均由乙方負責,甲方無責任。
租賃期滿,甲方按乙方實際履行合同情況,抵扣押金,不足部分從保證金中扣除。如乙方無違反合同約定情況的,應全額退還乙方。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