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制定是基于對過去經驗的總結和未來預期的需求,旨在提高效率和保障公平。一所學校的規章制度明確了師生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設立了學生議事會,使學校管理更加民主和透明。
醫療設備科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一
(1)凡醫院由國家無償調撥、撥款購置、租賃、獎勵、院資金購置及接受捐贈的醫療設備均屬于此管理范圍。
(2)醫院所有醫療設備一律由醫療設備科有計劃地統一購入。各使用科室應本著先急后緩、勤儉節約的原則,結合臨床和科研工作需要,在做好可行性預算的前提下,向醫療設備科做出每月計劃和年度計劃,由醫療設備科統一匯總,經有關部門及醫院領導批準后方能實施。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訂購任何醫療器械。
(3)醫療器械使用科室有責任推薦欲訂購物資的品名、產地、規格、型號、性能、數量等,供購置時參考。
(4)醫療設備的購置計劃須經使用科室論證小組成員簽字,報設備科統一制定計劃,經醫院院務會議討論通過后,方可執行。
(5)為保證計劃的嚴肅性,經批準后的購置計劃一般不得隨意改動。如系特殊情況需調整時,也應書面呈報設備科并由醫院領導同意后方可改動。
(1)醫療設備科所購醫療器械嚴格執行衛生部門的相關規定,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應商查驗索取必要的證件,審查招標醫療器械公司是否有不良記錄(如有,一票否決,兩年內不允許參加醫院任何形式的招標)、是否為進口二手大型醫療設備、是否為國家已公布的淘汰機型,并備檔。
(2)一般醫療設備的購置,使用科室要填寫“醫療設備購置申請表”,科室主任簽字后報醫療設備科長審核后再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批準后由設備科組織采購。大型醫療設備除填寫“醫療設備購置申請表”外,還需要填寫“大型醫療設備購置論證報告”。50萬元以下5萬元以上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批準后報政府采購辦批準購買。50萬元以上設備經過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批準后報政府采購辦批準后委托招標公司招標購入。
(3)新進的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必須嚴格執行貴州省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的相關規定,嚴格按照中標(成交)產品采購手冊進行采購。
(4)所有購置的醫療器械必須與供貨商簽訂購置合同。
(1)所購醫療設備到貨后必須填寫《醫療設備驗收登記卡片》,包括設備名稱、生產企業的名稱、經銷單位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購置時間、生產編號、驗收人等內容;所購低值易耗品、衛生材料、一次性用品、試劑、消殺用品、醫療設備配件到貨后需登記產品名稱、供貨單位、生產廠家、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生產批號、有效期、滅菌期、送貨人、驗貨人、發票號、報關單、檢測報告、追蹤號;檢查醫療器械無誤后方可辦理出入庫手續,并由專人下送使用科室。
(2)嚴禁包裝破損、失效及有明顯問題的物品進入庫房。
(3)醫療器械需存放于陰涼干燥、通風良好的貨架上,不得將包裝破損、失效、霉變的產品發放至使用科室。使用科室發現不合格產品或質量可疑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院內感染科、設備科及當地食品藥品管理部門,不得自行處理。
(4)對于所購醫療器械,招標文書、檔案、出入庫登記必須統一由專人管理,做到每件醫療器械可追溯。
(1)凡購入的5萬元以上醫療設備必須建立檔案,整理后交院檔案室保存。
(2)凡購入耗材,一次性用品、低值易耗品、消殺用品、設備、配件的出入庫記錄及登記記錄必須存檔,并由設備科專人管理,以上物資使用后其檔案需保存10年。
(3)凡醫療器械招標資料由設備科專人整理,建檔并保管留存,保存期限為醫療器械使用壽命周期結束后10年。
(1)醫療設備領回到使用科室后,應及時由醫療設備科工程技術人員協同廠家及使用人員安裝、調試,操作人員使用正常后,填寫驗收報告單,并由使用科室主任級驗收人員在驗收報告上簽字。
(2)醫療設備投入正常使用后,操作人員應保證其有足夠的工作時數,以便一些質量問題能夠及早發現,盡可能在保修期內得到妥善處理。
(3)對大型醫療設備應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制成卡片掛在醫療設備上或醒目地貼在操作者便于看到的位置,使用時嚴格按操作程序進行。
(4)大型醫療設備須由專人管理,并有使用記錄和交接手續。使用人員需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白話文…核取得大型醫療設備上崗證后方可上機操作,進修,實習人員和其他非專業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5)萬元以上醫療設備要建立檔案,內容包括科室申請、論證報告、招標文書、合同、裝箱單、合格證、驗收報告、使用說明書、線路圖、維修記錄等,由設備科專人建檔后交醫院檔案室統一保存。
(6)各使用科室于醫療設備科每年清點醫療設備財產一次,如遇賬目不符,及時查找,并報告設備科長及醫院領導,研究處理。
(7)使用科室的醫療設備發生故障,要及時填寫維修申請表,寫明故障所在,通知醫療設備科負責維修。如遇外修時,需由設備科專人聯系,如使用科室擅自請外單位人員維修,設備科有權拒絕辦理付款及有關手續并追究使用科室責任。
(8)大型甲類、乙類醫療設備必須有大型醫療設備配置許可證,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大型醫療設備上崗證方可上機操作。
(1)各使用科室應重視醫療設備的維護,每天開機前、關機后均應周密檢查,并進行清潔、校驗、整理、復原等工作,使設備每天處于良好狀態。
(2)對環境有特殊要求的醫療設備,要根據其技術管理要求,分別采取恒溫、防磁、防震、穩壓、避光、潤滑等維護措施。
(3)醫療設備須進行兩級保養。一級保養系指前述第1、2條,二級保養是指設備科技術人員對各醫療設備進行定期預防性檢修,確保良好的機器性能。
(4)醫療設備科技術人員應每季度對10萬元以上大型醫療設備性能指標、安全防護等進行檢查。
(5)對于強檢醫療設備需根據質量技術監督局規定時間定期計量、檢測,并做好相關記錄。
(6)醫療設備需要維修時,使用科室應仔細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注明醫療設備的型號、故障原因、現象等,然后交設備科維修組,設備科維修技術人員在收到維修申請單后,應盡快對故障進行檢查、維修,使其恢復正常運轉。要確保常規搶救設備完好率100%。
(7)醫療設備需要外修時,使用科室應填寫“醫療設備外修維修申請表”,科主任簽字后報醫療設備科長審批,主管院長審批后由醫療設備科專人聯系外修,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外修,否則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使用科室自付并追究其責任。
(8)重視維修人員素質培養,定期選派技術人員外出培訓。
(9)各科室醫療設備不得私自外借,否則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負。
醫療設備科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二
1、凡有強檢計量器具的科室、個人,必須按規定周期進行檢定,不得以任何借口推遲檢定或故意漏檢。
2、對于漏檢、檢定不合格和超出周期的計量器具,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26條、27條規定一律不準使用,否則責令賠償損失、沒收計量器具并處罰,對不合格的計量器具申報上級領導后進行維修、降級和報廢處理。
3、經過維修后屬強檢醫用計量器具應經省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鑒定后方方可投入臨床使用。
4、對于新購進或注銷的計量器具要經主管院長、設備科長審批,報專職計量員建賬、建卡、建檔、銷賬、銷卡,任何人無權處理。
5、專職計量人員要定期詢訪各科室,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處理。
醫療設備科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三
1.醫療器械的采購必須嚴格貫徹執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經濟合同法》、《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合法經營。
2.堅持“按需進貨、擇優采購”的原則,注重醫療器械采購的時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質量優、費用省、供應及時,結構合理。
3.醫療器械使用單位在采購前應當審核供貨者的合法資格、所購入醫療器械的合法性并獲取加蓋供貨者公章的相關證明文件或者復印件。
4.購進醫療器械必須驗明其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得購進。
5.醫療器械的采購應按規定建立有真實完整的購進記錄,做到票、賬、貨相符。記錄必須注明醫療器械的品名、型號、規格、批準文號、注冊證號、產品標準代號、生產批號、生產日期、失效期、數量、價格、購進日期、供貨單位以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醫療設備科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四
為加強醫院醫療器械及一次性醫療用品的管理,杜絕購銷中的不正當行為,特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一、高值耗材的購置,首先由使用科室向醫院醫療器械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并對其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進行論證。
二、總務科接到科室的申請后就有關資料等相關信息進行調研,并將調研情況上報醫院。
三、醫院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討論,并委派一名院領導、總務科主任、使用科室主任、使用人員等到相關醫院對高值耗材的型號、性能、價格等進行考察,最后將結果報院委員會研究決定并組織實施。
四、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下,對至少2個以上的商家進行議標或招標,其價格原則上不得高于同地區同類型號產品的價格。
五、根據使用科室提出的申請,經總務科審理后,報相關部門審批,并有醫療器械管理委員會組織實施。其價格不得高于同地區同類型號的價格,購置數量大的按招標程序進行。
六、高值耗材的采購,嚴格按上海市招標管理辦法執行,任何科室不得擅自采購使用。
七、在購置醫療器械、一次性醫療用品和各種物品時,任何人不得接受廠家、代理商的吃請,不得接受禮品、現金、有價證券等。
八、采購計劃每季度由醫療器械管理委員會研究一次(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
九、后勤物資采購時,先由總務科列出計劃報院長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后,委派3人以上(一名院領導、總務科主任、使用科室主任)組成采購小組進行購置。
十、采購醫療器械應遵循質量第一的原則,把好采購質量關。
醫療設備科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五
1、醫療設備使用前必須制定操作規程,使用時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不熟悉儀器性能和沒有掌握操作規程者不能開機。
2、建立使用登記本(卡),對開機情況、使用情況、出現的問題進行詳細登記。
3、價值10萬元以上的設備,應由專人保管,專人使用,無關人員不能上機。大型儀器設備須取得衛生部規定的《大型醫用設備應用質量合格證》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員須持有《大型醫療設備上崗人員技術合格證》方能進行操作。
4、醫療設備使用科室,應指定專人負責設備的管理,包括科室設備臺帳、各臺設備的配件附件管理、設備的日常維護檢查。如管理人員工作調動,應辦理交接手續。
5、操作人員在醫療設備使用過程中不應離開工作崗位,如發生故障后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并停止使用,同時掛上“故障”標記牌以防他人誤用。檢修由技術人員負責,操作人員不得擅自拆卸或檢修;設備須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繼續使用。
6、操作使用人員應做好日常的使用保養工作,保持設備的清潔。使用完畢后,應將各種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遺失。
7、使用人員在下班前應按規定順序關機,并切斷電源、水源,以免發生意外事故。需連續工作的設備,應做好交接班工作。
8、大型設備或對臨床論斷影響很大的設備,發生故障停機時應及時報告領導,通知醫務部門、臨床科室停止開單,以免病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9、使用科室與人員要精心愛護設備,不得違章操作。如違章操作造成設備人為責任性損壞,要立即報告科室領導及醫療管理部門,并按規定對責任人作相應的處理。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調劑處理:。
1、累計停用一年以上的閑置設備。屬于備用、維修、技術改造、特種儲備和搶險救災的設備除外。
2、因工作變更不再使用的設備:技術指標下降,但未達到報廢標準尚能降級使用的儀器設備;重復購置的同種儀器設備,平均利用率在20%以下者。
3、嚴禁把國家有關部門明文規定不準生產、淘汰、不許擴散和轉讓的醫療設備或待報廢的設備作為閑置設備調劑。
4、調劑設備中可供家用者,審批時應嚴格審批和把關。
5、調劑設備應本著就內就近的原則,盡量避免長途運輸,造成不必要的操作。
6、所有調劑設備,包括無償轉讓的醫療設備,在估價時,應根據使用期限、技術狀況等合理作價,經雙方協商并簽訂協議,按合同執行。
7、實際辦理后要及時履行財務手續,調劑收入應列入設備更新、改造基金項目專項使用,不得挪做其他用途。
8、所有待調劑設備,均應按照設備管理部門的規定妥善保管封存,不得任意拆卸,防止腐蝕、損壞、遺失。
9、加強對設備調劑工作的財務管理監督,對利用高價劑設備的便利損公肥私的行為應予追究,嚴隸處理好相關的索賠及處理工作。
1、用于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應由專人(計量管理員)負責管理和協調。
2、在上級計量部門的監督和指導下,醫院計量委員會和醫療設備管理部門按照《計量法》的要求和有關的規定,統一管理全院的計量工作。
3、統一建立全院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臺帳、分戶帳、分類帳,保管好有關的技術檔案和檢定證書。
4、加強與計量檢定部門的業務聯系,做好年度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工作。
5、對在用計量器具進行抽檢,停止使用超期或不合格的計量器具。
6、違反計量工作制度產生的后果,報領導作相應的處理。
(一)醫療設備購入時的原始資料及有關情況進行記錄備案,技術要求較高的精密設備及萬元以上的設備,都應建立檔案,10萬以上的大型設備應獨立案卷建檔。
(二)設備檔案內容:。
1、籌購資料:。
科室申請報告、論證表、審批報告與批復文件;招標、評標記錄或采購談判記錄,產品生產和注冊證書、銷售產品的經營許可證、訂貨合同,到貨驗收報告、商檢、索賠記錄、安裝報告等。
2、設備技術資料:。
產品樣本、使用與維修手冊、線路圖及其它有關資料。
3、管理資料:。
操作規程、維護保養制度、應用質量檢測、講師信息、使用維修記錄、可疑不良事件報告、調劑、報廢處理記錄等。
(三)資料不得外借,需查閱應先征得有關領導同意。
1、貨物入庫前須嚴格驗收:貴重設備、數量較大或初次進貨的批量物資由保管員牽頭組織采購員、相關職能部門和使用科室協同驗收。
2、驗收內容包括貨物質量、數量、型號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家、批準文號、生產批號、供貨單位,有無“三證”等等。
3、醫療設備、器械應有詳細的生產說明書,內容包括產品的技術參數、使用范圍、安裝方法,電器產品應附有線路圖和原理圖。實行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必須在包裝及說明書上標明生產許可證的標記和編號,醫療器械必須標有注冊證號,計量產品還應有《計量許可證》的標志和編號。
4、對不符合要求的貨物保管員應予以拒收、退貨,應索賠的由采購員及時向有關方提出索賠。對伙劣產品應封存、報告。
5、對列入法檢進口醫療器械目錄的醫療器械須向商檢機構報驗或取得商檢報告:對列入《實施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證制度目錄》內的醫療器械,必須取得《安全質量許可證》。
6、一次性無菌醫療用品按《一次性無菌使用醫療用品管理規定》要求驗收。
7、高風險醫療器械按《高風險醫療器械管理規定》要求驗收。
8、及時將設備器械隨貨建立資料交采購員,由采購員收齊建檔資料移交醫學工程部。
9、辦好驗收手續,設備和器械驗收要有雙簽名。
10、隨貨票據及時入電腦帳。
1、臨床或醫技科室醫療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關機,并向設備管理部門反映情況,小型醫療儀器可及時送至設備科修理。
3、醫療設備故障,設備技術人員應及時維修,不得推諉。如需購買配件,及時報告科主任、通知采購。
4、設備修理好后,應詳細填寫維修記錄,并簽好名字。
5、有配件更換的設備,需填寫維修記錄表,臨床確認后由使用科室負責人簽字,配件費用列入科室成本。
6、維修技術人員應對所修理的設備作出故障鑒定,凡是屬使用不當或違章、管理不當造成的損壞,應及時上報處理。
7、醫療儀器因老化、維修成本過高、更新換代等原因不能修復的,應及時上報,按有關規定處理。
(一)對使用科室提出的設備維修申請,維修人員應及時予以響應和處理。維修完畢后,維修人員應詳細填寫記錄,并通知使用科室恢復使用。
(二)無法解決的或疑難的問題應及時上報上級領導。
(三)急救設備,維修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扯皮,而應積極搶修保證臨床第一線需要。
(四)使用科室要按規定做好醫療設備的日常保養工作,并定期檢查執行落定情況。
(五)定期深入科室對所負責的儀器設備進行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六)積極創造條件開展預防維修(pm),降低設備發生的概率。
(七)對保修期內或購置保修合同的設備,要掌握其使用情況。出現問題時,及時與保修廠方聯系,對維修結果做好相應的維修記錄,并檢查保修合同的執行情況。
(八)應做好休息時間和節假日的維修值班,確保節假日和休息時間均能處理突發的維修要求。
(九)保持工作區域的安全與整潔。保管好各種維修工具、儀器,防止丟失損壞。
醫療設備科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六
應當按照國家、省市縣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進行采購。
1、乙類大型醫療設備,向縣衛生藥監局、縣政府相關部門及遵義市衛生局申請,上報省衛生行政部門審批。
2、二萬元以上普通醫療設備,向縣人民政府和(或)縣衛生藥監局申請,審批后,向縣財政局申請,審批并確定采購方式后,將采購執行通知交縣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執行。
3、向采購部門提供所需要的技術參數數據和相關信息。
4、接到縣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的中標通知書后與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5、需緊急采購的醫用設備報縣衛生藥監局或縣人民政府備案,由縣衛生藥監局或縣人民政府采購部門確定采購方式。
會討論決定,在充分征求申請科室意見下進行詢價采購。
1、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可生產或經營范圍內經注冊的.產品。
2、醫療器械生產或經營許可證。
3、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4、醫療器械注冊證(含附件)和其它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5、產品檢測報告。
6、產品合格證。
7、銷售人員的單位授權或委托書。
8、進口醫療器械應用符合規定的證書和文件,應用中文標識中文說明書。
9、包裝和標識必須是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及儲運要求。
1、醫療器械質量符合質量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
2、產品出廠時每件包裝中應附產品合格證。
3、廠家提供醫療器械產品生產注冊證復印件。
4、產品應有生產日期或批(編)號。
5、限期使用產品,應標明有效期。
6、醫療器械包裝要符合儲運部門及有關部門要求。
7、整件醫療器械需附產品合格證。
醫療設備科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七
1、醫院所使用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必須由藥劑科統一集中采購,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購入。
2、醫院采購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必須從具備省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布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工業產品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的企業或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產品。
3、每次購置,采購部門必須進行質量驗收,并查驗每箱(包)產品的檢驗合格證、生產日期、消毒或滅菌日期及產品標識和失效期限。
4、各科室計劃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到了庫房后,庫房人員應及時通知科室,各科室必須將計劃單上的一次性醫療用品按要求領走,不得無故拒領,避免因失效過期造成損失。
5、使用時若發生熱原反應、感染或其它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留取樣本送檢,按規定詳細記錄,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藥劑科和設備采購部門。
6、醫院發現不合格產品活質量可疑產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當地藥品監督部門,不得自行做退、換貨處理。
7、一次性醫療用品使用后,須按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統一回收處理,不得隨意丟棄或賣給無回收證件的單位或個人。禁止重復使用和回流市場。
8、未經批準不得在臨床試用任何產品。
9、醫院在行政查房時應對各科室一次性醫療用品的使用和倉儲進行監督檢查。如查實科室或醫務人員私自采購使用一次性醫療用品的,將按醫院規定進行處罰,由此引發的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將由當事人或科室承擔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儀器設備的驗收包括數量和質量的驗收,因以合同為依據。進口設備必須在索賠期內驗收完畢。
2、5000至1萬元/件(臺、套)設備的驗收,由采購員、設備檔案管理員、保管員(必要時需有維修技術人員與使用科室有關人員)共同驗收合格后,共同簽名,由倉庫保管員入庫保管或辦理出庫交使用科室領用。
3、1萬至10萬元/件(臺、套)醫療設備的驗收,由設備科負責人、維修技術人員、檔案管理人員、保管員、使用科室負責人共同驗收、安裝調試合格后,共同簽字入庫。必要時由廠方或賣方派員安裝調試合格后,方能簽名入庫或辦理出庫交使用科室領用。
4、10萬元/件(臺、套)以上和進口設備,必需經過商檢(進口設備),由廠方或賣方派員安裝調試合格后,由設備科負責人、使用科室負責人及驗收人員共同簽字入庫或辦理出庫交使用科室領用[其中50萬元/件(臺、套)醫療設備,由主管院長主持驗收]。
5、所有醫療設備和醫療用品,必需由保管員填寫領用出庫單,交由使用科室負責人或指定專人簽名后憑出庫單到倉庫領用。
6、調試中發現問題,主辦人員應與廠商聯系,及時解決。
醫療設備科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八
醫療儀器設備檔案是醫院整個檔案的組成部分,也是醫療儀器設備動態管理工作中不可能缺少的部分。它對醫療儀器設備的計劃、購置論證、安裝、驗收、使用、維護、計量、質量管理、調劑、報廢等全過程管理中有著特別重要的作用,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檔案管理的要求:要體現真實、完整、動態。
(二)確定兼職檔案員一名,負責醫療儀器設備的建檔工作。
(三)凡屬固定資產管理的醫療設備,均應建立醫療設備檔案;5萬元及以上的醫療設備應建立完整的檔案,5萬元以下的醫療設備建立簡易檔案(具體簡易程度要根據儀器設備的特性、使用的場合來決定)。
(四)醫療儀器設備完整檔案的內容包括:。
1.籌購資料:申請報告、論證表、合同、安裝調試、驗收記錄及有關醫療器械的合法證件等。
2.儀器設備隨機資料:產品樣本、使用手冊、維修手冊、線路圖及其它有關資料。
3.管理資料:操作規程、維修保養制度、應用質量檢測與評價、計量、使用維修記錄、效益評價及調劑、報廢情況記載等。
(五)檔案的建立:。
1.兼職檔案員參與大型儀器設備的開箱驗收,并詳細記錄隨機所附的有關技術資料。
2.收集建檔范圍內的有關資料。
3.整理、分類、登記,建立設備檔案。
(六)檔案的管理:。
1.5萬元以上的醫療設備檔案交醫院總檔案室保管,5萬元以下的檔案由醫療設備科負責保管。
2.上一年度的醫療儀器設備技術檔案應在本年度末完成建檔工作,5萬元及以上的設備檔案移交給醫院總檔案室保管。
3.及時做好動態檔案信息的補充更新工作。
4.醫療設備檔案的借用手續,遵守醫院總檔案室的規定。
5.技術檔案要按規定保存時間進行保管;銷毀檔案資料要經過批準。
6.兼職檔案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時,要辦理好檔案移交工作。
醫療設備科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九
醫療設備是支撐醫院正常運行的硬件,那么制作醫療設備的公司是有怎樣的公司管理制度的呢?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醫療設備公司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在質量負責人的指導下,具體負責醫療器械的養護和質量檢查工作。
二、負責對醫療器械定期進行循環質量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三、做好溫濕度監測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時各一次對溫濕度作 記錄。
四、根據氣候環境變化,對醫療器械產品作出相應的養護措施。
五、正確使用養護、計量設備,并負責對儀器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 建立儀器設備管理檔案,定期檢查保養。
一、公司醫療器械的采購必須向證照齊全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或經營 企業購進,不得從非法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或經營企業和私人處購進;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并做到真實、準確、完整。
二、購進的醫療器械必須向供應商索取符合規定要求的產品注冊證書(備案證書)、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登記表以及產品標準、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示等其他相關資料。
三、醫療器械注冊證書有效期為四年,索取的注冊證書必須在有效期 內,所有索取的資料都應加蓋供貨企業公章。
四、購進的醫療器械標簽、包裝標識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包裝內必須有符合規定要求的產品使用說明書及產品合格證等產品資料。 五、購進醫療器械包裝標識上的內容必須和注冊證書內容相一致。
六、對于無醫療器械注冊證書或與注冊證書內容不一致的產品一律不 得購進銷售。
七、購進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應向原生產企業索取按批次的檢 驗報告書。
八、必須與供應商簽定《質量保證協議》,該協議須注明購銷雙方的質 量責任,并明確有效期限,《質量保證協議》每年簽定一次。
九、索取加蓋供貨單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名的委托書,原件和銷售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授權書應當載明授權銷售的品種、地域、期限,注明銷售人員的身份證號碼。
一、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為保證入庫醫療器械質量完好,數量準確,特制定本制度。
二、商品質量驗收由質量管理機構的專職質量驗收員負責驗收工作。
三、驗收員收應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經營監督 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進行逐批驗收并記錄,對照商品和送貨憑證,核對品名、規格、型號、生產廠家、批號(生產批號、滅菌批號)、有效期、產品注冊證號、數量等項目,對貨單不符、質量異常、包裝不牢固、標示模糊等問題,不得入庫。
四、驗收工作中抽取樣品應具有代表性,各項檢查、驗收記錄應真實、 準確、完整。
五、驗收時對產品的包裝、標簽、說明書以及有關要求的證明進行逐 一檢查。
六、對驗收抽取的整件商品,應加貼明顯的驗收抽樣標記,進行復原 封箱。
七、進口醫療器械驗收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進口醫療器械驗收,供貨單位必須提供加蓋供貨單位的原印章《醫療器械注冊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登記表》等復印件。
(二)、核對進口醫療器械包裝、標簽、說明書,是否用使用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是否與產品注冊證書規定一致,說明書的適用范圍是否符合注冊證中規定的適用范圍,產品商品名稱的標注是否符合國家食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的醫療器械命名規則,標簽和說明書是否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標簽管理規定》。
八、外包裝上應標明生產許可證號及產品注冊證號;包裝箱內沒有合 格證的醫療器械一律不得收貨。
九、驗收員對質量異常、標志模糊等不符合驗收標準的商品拒收,并進行系統鎖定報質管部處理,由質管部進行確認,必要的時候送相關的檢測部門進行檢測;確認為內在質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醫療器械管理制度進行處理,為外在質量不合格的由質管部通知采購員聯系供應商進行退換貨事宜。
十、對銷貨退回的醫療器械,憑總部開票員開具的退貨憑證收貨,驗收員按照購進商品驗收程序進行驗收,合格后放入合格品區,并做好退回驗收記錄。質量有疑問的應報質管部。
十一、入庫時注意有效期,一般情況下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不得入庫。
十二、經檢查不符合質量標準及有疑問的醫療器械,應單獨存放,作好標記。并進行系統鎖定由業務部和質管部進行處理。未作出決定性處理意見之前,不得取消標記,更不得出庫。
十三、當驗收查對合格的,驗收人員進系統點單,并在入庫憑證上簽 字或蓋章,并詳細做好驗收記錄,記錄保存至有效期后2年(無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
十四、保管員應熟悉醫療器械的質量性能及儲存條件,憑驗收員簽字 或蓋章的入庫憑證入庫。
醫療設備科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
1、醫療器械檔案由醫療設備科專人負責整理、分類管理。
2、醫療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由專人整理核實資料,裝訂后交醫院檔案室統一管理。
3、醫療耗材資料由專人整理后,在設備科保管,所有資料在耗材用完后保存10年,植入人體的一次性耗材資料由院檔案室統一管理。
4、醫療器械檔案應集中統一管理,任何科室、個人不得存放有關檔案,以確保醫療器械檔案的系統化、完整化,充分發揮信息管理的作用。
5、建立醫療器械檔案目錄,單位和個人需借閱有關醫療設備檔案或其他資料時,醫療器械檔案管理人員應負責辦理借閱手續,并妥善保管,損壞者按有關規定賠償損失。
6、醫療器械檔案管理員應負責所管檔案的安全,注意防火、防潮、嚴防泄密。
7、醫療器械檔案資料要按規定的項目內容認真填寫,做到字跡端正、清晰,并分類編號登記;資料收集應真實、完整;案卷目錄應與案卷內容一致。
醫療設備科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一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屬固定資產的醫療儀器設備應按報廢處理:。
1.嚴重損壞無法修復者;。
2.超過使用壽命,基礎件已嚴重損壞或性能低劣,雖經修理仍不能達到技術指標者;。
4.機型已淘汰,主要零部件無法補充而又年久失修者;。
5.原設計不合理,工藝不過關,質量極差又無法改裝利用者;。
6.維修費用過高,繼續使用在經濟上不合算者;。
7.嚴重污染環境或不能安全運轉可能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者;。
8.計量檢測或應用質量檢測不合格應強制報廢者。
屬固定資產的醫療儀器設備由于人為或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毀損,喪失其使用功能的,按報損處理。
1.需要報廢報損的屬固定資產的醫療設備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并填寫"報廢、報損固定資產審批單",經由技術鑒定部門鑒定確認無法修復使用的,再由醫療設備科審核(對十萬元、二級醫院為五萬元及以上的儀器設備須經醫院儀器設備管理委員會討論同意),報主管院長同意后,由財務部門負責填寫《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申報表》,報衛生行政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
2.凡減免稅進口的醫療設備,除以上規定外還應按海關有關規定辦理。
3.對于可供家用設備的報廢處理,應加強審核,嚴格控制。
4.待報廢固定資產在未批復前應妥善保管,已批準的報廢的大型醫療設備應將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價入賬,入庫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準報廢的固定資產可辦理財務減賬手續。其殘值收益應列入醫療設備更新費、改造基金項目專項使用。
6.經批準報廢的醫療設備,使用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處理,一律交回設備主管部門統一處理。如有違反者應予追查,交主管部門處理。
醫療設備科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二
1.醫療設備使用前必須制定操作規程,使用時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不熟悉儀器性能和沒有掌握操作規程者不得開機。
2.建立使用登記本,對開機情況、使用情況、出現的問題進行詳細登記。
3.價值十萬元以上的設備,應由專人保管、專人使用,無關人員不能上機。大型儀器設備必須取得衛生部規定的《大型醫用設備應用質量合格證》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員須持有《大型醫療設備上崗人員技術合格證》方能進行操作。
4.醫院設備使用科室,應指定專人負責設備的管理,包括科室設備臺賬、各臺設備的配件附件管理、設備的日常維護檢查。如管理人員工作調動,應辦理交接手續。
5.操作人員在醫療設備使用工程中不應離開工作崗位,如發生故障后應立刻停機,切斷電源,并停止使用;同時掛上“故障”標志牌,以防他人誤用。檢修由技術人員負責,操作人員不得私自拆卸或者檢修;設備須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繼續使用。
6.操作人員應做好日常的使用保養工作,保持設備的清潔。使用完畢后,應將各種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遺失。
7.使用人員在下班前應按規定順序關機,并切斷電源、水源,以免發生意外事故。需連續工作的設備,應做好交接班工作。
8.大型設備或對臨床診斷影響很大的設備,發生故障停機時應及時報告院領導,通知醫務部門、臨床科室停止開單,以免給病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9.使用科室人員要精心愛護設備,不得違章操作。如違章操作造成設備人為責任性損壞,要立刻報告科室領導及醫療設備管理部門,并按規定對責任人作相應的處理。
醫療設備科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三
1、一般醫療設備的驗收合格后,須由廠家工程師對醫院至少兩名以上操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或異地培訓。
2、對國家有特殊要求的醫療設備,使用科室至少派兩名以上操作人員參加國家制定部門組織的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進行上機操作。
3、操作人員合格證有效期滿后須及時進行再次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進行上機操作。
4、操作人員要嚴格按照醫療設備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違反操作規程引發的醫療事故責任自負。
5、維修人員須定期對可能發生危險的醫療設備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有問題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
醫療設備科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四
一、醫院特種設備定義,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設備。我院特種設備有:壓力容器(含脈動真空蒸汽滅菌器、電熱蒸汽發生器、醫用氧艙、液氧站設施設備、氣瓶)、電梯。
二、使用取得許可生產并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
三、持證上崗,嚴格按照特種設備操作規程操作有關設備,不違章作業。
四、建立崗位責任、隱患治理、應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規程,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五、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六、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方可繼續使用。
七、建立完整的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八、作業人員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特種設備應急預案演練。
九、特種設備管理執行分級負責制。部門或科室負責人為安全管理責任人,使用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具體負責;職能部門為總務科和醫學裝備科,負責對特種設備使用部門進行督促、檢查、指導等安全工作。總務科負責對氧氣瓶、液氧站設施設備、負壓吸引中心設施設備、電梯進行監管,醫學裝備科負責對消毒供應室壓力容器、醫用氧艙進行監管。醫院安全管理委員會是醫院特種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督促各相關職能科室做好特種設備的監管工作,定期分析醫院特種設備運行情況。
十、醫院將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納入院科兩級目標考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嚴格按照目標責任考核對使用部門及職能監管部門進行考核。
十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相關制度或制度在本制度執行之日廢止。
醫療設備科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五
1、醫療設備使用前必須制定操作規程,使用時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不熟悉儀器性能和沒有掌握操作規程者不得開機。
2、建立使用登記本(卡),對開機情況、使用情況、出現的問題進行詳細登記。
3、價值10萬元以上的設備,應由專人保管,專人使用,無關人員不能上機。大型儀器設備須取得衛生部規定的《大型醫用設備應用質量合格證》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員須持有《大型醫療設備上崗人員技術合格證》方能進行操作。
4、醫療設備使用科室,應指定專人負責設備的管理,包括科室設備臺帳、各臺設備的配件管理、設備的日常維護檢查。如管理人員工作調動,應辦理交接手續。
5、操作人員在醫療設備使用過程中不應離開工作崗位,如發現故障后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并停止使用;同時掛上“故障”標記牌,以防他人誤用。檢修由技術人員負責,操作人員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檢修;設備須在故障排除以后方能繼續使用。
6、操作使用人員應做好日常的使用保養工作,保持設備的清潔。重要設備應做好開機時設備運轉情況記錄。使用完畢后,應將各種附件妥善放置,不能遺失。
7、使用人員在下班前應按規定順序關機,并切斷電源、水源,以免發生意外事故。需連續工作的設備,應做好交接班工作。
8、大型設備或對臨床診斷影響很大的.設備,發生故障停機時應及時報告院領導,通知醫務部門、臨床科室暫停檢查申請,以免給病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9、使用科室與人員要精心愛護設備,不得違章操作。如違章操作造成設備人為責任性損壞,要立即報告科室領導及醫療設備管理部門,并按規定對責任人作相應的處理。
醫療設備科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六
1、醫療器械不良事件是指獲準上市的、合格的醫療器械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發生的,導致或可能導致人體傷害的任何與醫療器械預期使用效果無關的有害事件。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是指對事后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報告。
2、醫院組成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管理委員會,并有專人負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管工作。
3、使用科室對發現的醫療器械不良事件應由專人進行詳細記錄,按規定報告。
4、凡由醫療器械引起的不良事件,使用科室一經發現,應立即停止使用,經科主任簽字后與48小時內上報設備科,嚴重傷害應于發現后24小時內上報設備科,死亡事件應在12小時之內上報設備科;設備科接到書面報告后,由專人及時報告醫務處,同時上報省、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必要時可越級報告。
醫療設備科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七
第一條為加強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醫療器械臨床使用風險,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護士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院感染管理辦法》、《消毒管理辦法》等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是指醫療機構醫療服務中涉及的醫療器械產品安全、人員、制度、技術規范、設施、環境等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衛生部主管全國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制定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規范,根據醫療器械分類與風險分級原則建立醫療器械臨床使用的安全控制及監測評價體系,組織開展醫療器械臨床使用的監測和評價工作。
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根據衛生部有關管理規范和監測評價體系的要求,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監管工作。
第五條醫療機構應當依據本規范制定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機構醫療器械臨床使用安全管理體系。
第六條醫療器械臨床準入與評價管理是指醫療機構為確保進入臨床使用的醫療器械合法、安全、有效,而采取的管理和技術措施。
1、目的。
確保醫療器械的質量問題,提高本公司的信譽。
2、依據。
本制度依據《湖南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檢查驗收標準》和本公司有關制度制訂。
3、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從事醫療器械批發業務的各部門。
4、內容。
4.1應從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企業購進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的商品,認真檢查“證,照”的合法性、有效性,防止假冒,并妥善保存蓋有供貨單位公章的資質證件復印件。
4.2在購進醫療器械時要選擇合法的供貨單位,并收集供貨單位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等有效證件。
4.3購進的產品必須是合法的產品,收集產品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和《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及相關的產品標準的`質量合格證明。
4.4購進首營商品,需經質量部門審核合格后,經經理簽字方可進貨。
4.5不得購進未注冊的醫療器械,不得購進無法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或淘汰的醫療器械。
4.6購進醫療器械應向供應廠商索取合法的票據,購進管理要有完整的購進檔案,并按規定建立購進記錄,記錄購進日期、供貨單位、購進數量、產品名稱、生產單位、型號規格、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及經辦人、質量驗收人員簽字等內容,購進記錄應真實、完整。做到票據、賬卡、貨物相符,記錄按規定妥善保存。
4.7效期商品進貨,嚴格按照“勤進快銷,供需平穩,經營有序”的原則,防止庫存積壓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一)審批。
1.凡屬新增(醫院尚未使用過的、集中招標目錄中沒有的)醫療器械,使用科室需填寫申請表交醫療設備科,申請表內容包括:醫務科門對臨床使用必要性的意見(對一次性性醫療用品,還需有院感部門的審核意見),財務部門對收費情況的意見和設備科管理部門對醫療器械市場準入的合法性審查意見,然后經設備科長審核送分管院長批準后實施采購。必要時經醫院儀器設備管理委員會討論批準。
2.非正常使用醫療器械的控制:
(1)新增審批的器械,屬臨床未使用過的,在當前醫療工作中需要長期使用的,在審批中,要說明長期使用。
(2)新增審批的器械,在目前臨床使用中已有同類產品,是針對個別特殊病人需要的,應合理限制其使用量,使用量不應超過15%。
(3)新增醫療器械的價格先可使用三個月,然后根據使用量的情況,醫院組織院內招標,以確定合理的價格。
(二)采購。
1.醫院購置和接受贈送的醫療器械必須符合醫療器械管理條例、衛生行政部門及海關、商檢、計量等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
2.屬于上級衛生行政部門集中招標采購的醫療器械,應在招標后在中標單位中選購器械。
3.對于沒有集中招標的量大、價值高的醫用器械,醫院應組織院內招標采購。
4.不屬于固定資產管理的醫用計量器具的購置憑醫用計量器具購置審批單。
5.不得采購無證醫療器械。
6.在向中標單位或醫院確定的經營單位選購醫療器械前,應訂立購銷協議或合同(合同的格式建議采用全市設備質控統一的格式),以明確供貨、驗收、付款方式、質量保證、售后服務、雙方的權利、義務等條款。
(三)索證。
醫療器械產品采購前供應商必須提供下列證件:
1.銷售人員必須提交帶有身份證復印件的單位委托書;
2.提交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
3.提供經營產品的代理證書;
4.提供產品的有效證件如:醫療器械注冊證、計量器具制造許可證、3c認證證書等;
5.產品質量承諾;
6.所有提供的證件復印件均要加蓋單位紅章。
醫療設備科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八
1、凡購置單價在10萬元以上醫療設備使用科室須經過科室論證小組論證后填寫“醫療設備購置申請表”和“大型醫療設備購置論證報告”。
2、設備科負責匯總審核,院領導審批后由設備科組織相關人員通過座談會論證其可行性。
3、設備科在職工座談會后將論證結果進行匯總,報醫院領導審批后,方可組織招標采購。
4、甲、乙類大型醫療設備的購置需報衛生局審批后,由政府采購辦組織招標。
5、購置50萬元以上的醫療設備由醫院委托的招標公司招標,需報衛生廳備案。
醫療設備科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十九
各科室設備應指定專人保管和維護,并有登記記錄以備查考。
二、定期巡回檢查。對重點設備進行定期預防性檢查,半年一次。
三、新購高檔設備,在操作人員外出學習的同時,應派出設備維修人員學習維修技術。
四、保修期內的設備,進口和高級精密儀器,不得隨意盲目拆卸,對其故障要及時報請有關領導研究處理。
五、屬技術監督局強制統一計量的設備、儀器要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檢驗。
六、急用設備,應突擊加班修理。
七、維修人員不能完成任務或因工作失誤造成經濟損失或糾紛的,要根據情節追究其經濟責任。
八、科室人員違章操作或保管不善造成損失,維修人員發現后,根據事實與損失大小報請領導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九、設備技術人員應參與設備、儀器的安裝、調試、驗收,并積極與廠家或公司派來的技術人員合作,熟悉該設備性能,以便日后保養、維修。
十、建立維修登記制度,萬元以上的設備建立使用、保養、維修檔案。
十一、設備技術人員在工作時應注意設備安全和人身安全。
醫療設備科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二十
1、醫用計量器具的購進,須先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經設備科長,主管院長審批后方可招標購買,與醫療器械的采購相同。
2、庫房保管員將各種計量器具的合格證書、廠家名稱、出廠時間、產品型號及資料交計量人員建卡、存檔。計量后,才可發放到臨床科室。
3、各科室必須按有關規定和程序操作計量器具,不得隨意改動計量器具的參數和基準,出現問題要及時向設備科申報,不得擅自拆除。
4、凡屬醫院強檢計量器具,必須建立統一的計量強檢制度,定期由質量監督局檢定,確保強檢率100%。嚴禁使用無檢定合格證書或合格證書過期的醫用計量器具。
5、醫療設備科定期對醫院職工開展計量知識的教育、培訓工作,開展對計量工作的定期管理考核,做好計量器具檔案管理工作。
6、各科室要有專人負責,維護保養醫用計量器具,對隨意損壞和改動計量器具參數基準的科室和個人要追究責任。
7、醫療設備科負責報請有關醫用計量器具使用造成不良事件的工作。
醫療設備科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二十一
1、醫療器械維修人員應每月定期對所管科室醫療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并作記錄存檔。
2、醫療器械維修人員應在接到臨床科室保修申請后15分鐘內趕到現場,如無法修復應及時上報科長及臨床科室主任,組織相關維修人員會診、修復或申請外修。
3、醫療器械維修人員應在維修后及時填寫維修記錄,存入檔案。
4、醫療器械技術組確保醫院常規搶救醫療設備的100%完好率。
5、醫療器械維修人員應確保購買保修及配件質量與價格合理。
6、醫療器械技術組應定期召開業務碰頭會,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業務學習,研究,分析維修中的疑難問題,交流維修心得。積極開展技術革新,搞好科研和教學工作。
醫療設備科的管理制度(通用22篇)篇二十二
1、全院醫療儀器設備以及醫用壓力容器和醫用制冷設施,均由院辦室統一負責,按計劃采購、管理、調配、保管、維修等工作。
2、各科室每年所需增添儀器,填寫醫療器械購置申請表,送院領導審批。大型醫療設備,請購科室要提出申請,由院委會議或職工會議批準,統一采購,各科室不得自行購買。醫療儀器報帳,財務室須見到院長簽署意見后,方可付款報銷。
3、大型精密國產設備到貨后,使用科室共同驗收,辦理領用手續。
4、財務室必須建立建全儀器財產帳卡制度,并定期核對。
5、領用科室必須建立設備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購置申請書、合同單、驗收記錄、儀器技術資料、保養維修記錄等。
6、所有設備的技術資料,由財務室歸檔保存。財務室可向使用科室及維修人員提供復印件。
7、各科室儀器設備須制定操作規程,確定專人負責保管使用。實習及進修人員不得單獨操作使用。院辦室定期檢查使用保養情況。
9、應充分發揮各科室醫療儀器作用,提高經濟效益。凡因保管不善或違章操作,造成儀器損壞者,科室應如實上報院辦室,轉呈醫院處理,對隱瞞不報者追究責任。
10、加強儀器設備使用率,各科室應予支持。
11、凡上級調配給我院的儀器設備一律由院辦室按規定分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