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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法庭心得體會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一
這已經是第二次寫模擬法庭心得體會了,回首上一次吳老師組織我們班的模擬法庭已經一年有余了,但仍歷歷在目。而對于這次模擬法庭我本不以為然,可是同學們的傾情演出和體現的法律素養讓我刮目相看。真的感謝吳老師的指導和同學們的辛苦付出,不但沒有讓我倦怠,反而讓我重溫了第一次模擬法庭感受到的精彩和難忘,讓我“溫故而知新”簡單復習了刑事訴訟法中法庭審判的流程,說得更冠冕堂皇一些,叫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讓我們的認識得到了實質上的飛躍。且說說看我的收獲吧,主要對法庭審判這個流程的掌握:
當我們旁聽人員在觀眾席上坐定下來,這時候書記員講話了。書記員首先查明了公訴人、當事人、證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讀了法庭規則,并請公訴人、辯護入庭,再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當審判人員就座后,當庭向審判長報告了開庭前的準備工作已經就緒。這里當我看到證人出庭了,我頓時心生感動。且想偌大的一個中國,雖然法律明文規定要求證人必須出庭作證,可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證人被“千呼萬喚”都仍不出庭作證。而這個小小的模擬法庭卻讓彰顯了法律被付諸實踐的可貴之處。
接下來,審判長宣布開庭,傳被告人到庭后,查明了被告人的情況,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住址,或者單位的名稱、住所地、訴訟代表人的姓名、職務,是否曾受到過法律處分及處分的種類、時間,是否被采取了強制措施及強制措施的種類、時間以及收到人民檢察院起訴書副本的日期。查明被告人的情況自古以來就是審判最開始的必經程序,這也是案件事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然后,審判長宣布了案件的來源、起訴的案由、被告人姓名及是否公開審理,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的名單,告知了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包括可以申請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回避,可以提出證據,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或者勘驗、檢查,被告人可以自行辯護,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后作最后的陳述。審判長分別詢問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請回避,申請何人回避和申請回避的理由。這些看似繁瑣的程序卻恰恰體現了刑事訴訟法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的統一,保證著訴訟的公平正義。
法庭調查是審判人員在控辯雙方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當庭對案件事實和證據進行審查、核實的訴訟活動。首先由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應該有充分證據證明,對罪名定性應該準確,而看我們同學們自己寫的起訴書,聽了之后,我在心中也是暗自叫好,這三年學習法律絕不是在紙上談兵,而是活學活用。然后是被告人陳述,再分別訊問了各個被告人,接著是控辯雙方申請舉證,發問、詢問證人,出示物證、宣讀鑒定結論或有關筆錄并進行質證,再由法庭核實證據。經過舉證、質證、認證的證據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法庭辯論是在審判長的主持下,控辯雙方對案件事實和相關證據、實體法和程序法的適用等問題提出觀點,發表意見,進行論證和互相辯駁的活動。法庭辯論先由公訴人發言,再由被害人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人自行辯護,辯護人辯護,最后控辯雙方進行相互辯論。在法庭辯論過程中,控辯雙方各抒己見,讓案件事實在辯論過程中越發顯得明朗,對如何適用法律來定性法官也是心中有素了。
在法庭辯論終結后,合議庭評議和宣判之前,給被告人以最后陳述的權利,使其還有一次為自己充分辯解的機會。雖然被告人的陳述在這里已是強弩之末,可能已經不能扭轉乾坤了,但是訴訟法應該為保障被告人的權利提供給其一次表達心聲的機會,同時還有利于教育廣大群眾要守法,時時刻刻牢記法律的底線。
在被告人最后陳述完畢后,審判長宣布休庭0分鐘,合議庭進行評議。之后,復庭由審判長當庭審判。
至此,模擬法庭燃起的硝煙終于可以塵埃落定了。接受了這樣一次法庭的洗禮,我更懂得要好好做人,珍惜眼前的人生,絕不能鉆法律空子,以免遭到法律的制裁。總的來說,整個模擬法庭表演近乎完美,雖然有小部分瑕疵,但那只是九牛一毛,瑕不掩瑜。它不僅教給了法學院同學們關于法庭審判的專業知識,更教育了同學們珍愛生命、知法守法的人生哲理。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二
在模擬法庭老師的指導下以及各位同學的努力學習下,我們于xx年5月10日順利地參加了這次模擬法庭的現場考核,我們所模擬的是一個民事案件開庭審理的全過程。當老師在監考席上坐下后宣布:“請同學們安靜,等待開庭”。模擬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銀幕”,我們都走進了模擬法庭的現場,首先書記員沉穩的走向書記員臺,宣布公訴人、辯護人入庭,詢問確認到庭情況,然后宣布法庭紀律,接著是審判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審開始,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實較為清楚,不過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把它當作是一個簡單的案件來看待,大家都很認真,積極地在盡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庭上公訴人和辯護人進行激烈的辯論。時間飛快的流逝,一個小時過去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議庭合議產生的判決書,模擬法庭的庭審就此劃上了句號,這時我才意識到我們不過是在模擬法庭而已,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活動。從庭前準備到庭審結束,整個實踐過程學到了教科書上許多沒有的知識,不過我真的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個安定團結的社會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導法律知識,讓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我們緩步走出了模擬法庭的庭審現場,同學們紛紛談論著這次庭審的優缺點,通過本次模擬法庭庭審考核,體現了教師的教學質量的優良化,教學體制的完善化。
一、教學實踐方向正確。教學的靈活性及實踐的空間都得到了無限的延伸,有利于學生將所學理論知識充分應用到實踐中,但由于學生對所學知識運用不夠靈活,所以老師所傳授的經驗及知識沒能得到充分的發揮。
二、教學模式開放、靈活、實用。具有極強的吸引力,虛擬接近生活,讓同學們真正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法學者,肩上的責任極其重大。但第一次參與到這樣一個環境中來,的確也顯露出了我們學習中的不足以及實際運用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庭審的準備階段。主要存在的問題是有的同學對該階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夠,在部分細節上拿捏不到位,顯得庭審程序有些脫節或者氣氛不夠好。但經過指導教師的演練和指導,都能及時糾正。二、庭審調查階段。在演練的過程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對證據的處理上,依照庭審程序,公訴人應在出示證本文共分為:第一頁第二頁據的時候對證據做出一定的講解,但到了實際考核的時候同學們卻忽略了這一點,在審判長宣布由公訴人出示指證證據的時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證證據,但公訴人卻沒有對此做出陳述,這說明我們還沒有對整個庭審的過程完全理解,這就還需要我們將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實際的生活中,并從實踐中進一步深化所學的知識,進一步改善今日模擬法庭中出現的不足。
三、法庭辯論階段。由于案件條款明確,案情屬實,所以爭議不大,。不過在雙方進行辯論的時候,語氣有些低落,為維護國家的法律尊嚴而各執一詞的激烈爭辯,反而有點講和的味道,讓整個庭審過程中最為激烈、振奮人心的一幕變成了一場調解會,沒有把握好庭審的節奏感,也沒有完全進入狀態中。四、對于我個人的幫助。擔任審判長一角色參加庭審,使我對庭審程序和量刑、判刑有了一個更明確的認識,不再像以前腦海中的那種模糊概念,通過本次實踐,對自己兩年來的學習有了一個考核,原以為我學的很棒,可現在才明白學的是最淺薄的東西,要想在實踐中發揮出自己的潛力,我還得一直努力地學下去,“學無止境”古人總結出來的這一點我在此刻理解是最深刻的。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三
為了更深入地學習法學這一專業,我們以模擬法庭的方式進行了一次法律實踐。作為以后想成為法律職業共同體的一員,在學校學習必要的法律理論知識當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要從事法律實務這個職業,尤其是對于電大這個本來就是培養實踐性人才的學習方式而言,能免更好的實踐法律才是最重要的。而模擬法庭是我們了解和認知法律,體會法律威嚴,加深法學理論的重要方式,對我們學習和今后參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幫助作用。通過參加這次模擬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論知識在實踐中得到運用,深化了對知識的理解。通過親身體會法律的運行,使我對整個法律體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為今后從事法律實務奠定了良好的實踐基礎。下面就這次模擬法庭活動談談我個人看法。
所謂模擬法庭,是指通過模擬表演的形式將庭審過程展示出來的供學習和觀賞的一種活動。我們所談的模擬法庭主要是純學習性的模擬法庭,他是法學教育方法中的一種。其主要有一下性質:模仿性、學習性、表演性和指導性。模仿性是模擬法庭最本質的特質。模擬法庭主要模擬庭審過程,其有關的案例內容可能是真實的也可能是虛假的。但是有關的訴訟參與人,是虛假模擬出來的,由模擬法庭參與者所扮演,就像演話劇一樣。在我們的模擬法庭中,我是扮演的原告,心中所想的都是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如何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有種身臨其境的感覺。學習是我們模擬法庭最終目的,我們需要通過這個模擬法庭運用我們的法律知識,學習更多的法律知識。模擬法庭的教學可以幫助學生鞏固所學的理論知識,培養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實際操作能力。我們不能把模擬法庭純當做一個話劇表演,要把學習的目的貫穿于始終。合理的指導是完成好模擬法庭的內在要求。模擬法庭離開了老師的指導,僅僅有學生自學自演,是無法達到良好的效果的。學生在模擬過程中可能出現很多問題,只有老師指出才能及時發現得以糾正。
從老師布置模擬法庭的案例開始,同學們就進行了詳細的分工,并根據分工分頭開始準備各類材料。從起訴書、證據、答辨狀、法律條款的確認等。在案件的準備過程中,我們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關系,把龐雜的證據材料分類匯總,編寫證人證詞,完成訴訟意見等工作。最后,為了完成這些工作,參與人員犧牲了大量時間,進行了細致的討論,以嚴謹的態度把前期準備工作做好。其次,法庭庭審莊重嚴肅,開庭之前書記員宣布十條法庭紀律。未經法庭允許,不準錄音、錄像和攝像;不準鼓掌、喧嘩、哄鬧;不準攜帶武器進入法庭,不準吸煙和隨地吐痰,在法庭審理期間,關閉移動通信工具等。我深深地體會到法律工作的艱辛和嚴謹,每一個案件都需要面對大量復雜的事宜,龐雜的法律關系,以及繁雜的證據材料。這都需要付出艱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決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
充分尊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承擔訴訟義務,尊重人格,無論原告、被告,都要做到法律向前,人人平等。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享有以下訴訟權利: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有申請回避的權利;有舉證、質證的權利;原告有申請撤訴的權利,被告有承認原告訴訟請求和反駁原告請求的權利;對雙方爭議的事實和法律關系,有相互辨認的權利;經法庭允許,雙方當事人有權向證人發問的權利;雙方當事人有請求法院調解的權利。民事訴訟當事人應承擔以下訴訟義務: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舉證的責任;應如實陳述案件事實和理由;應自覺遵守法庭紀律;對發生法庭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協議必須自覺履行。另外,法庭還尊重當事人意見沒有進行法庭調解。
這些暴露出來的問題是我在以后的學習中需要不斷加強和改進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強法律理論和知識完善法學理論體系。在模擬法庭中,我體會到了自己法學理論的不足和缺陷,對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體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學習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體系,培養理性思維能力,提高用法律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也要加強語言表達能力,提高邏輯思維的嚴密性,增強法庭上的辯論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能力。
親身參加這次模擬法庭,自已的法律知識得到了鍛煉,實踐能力得到了些許提高。通過模擬法庭的實踐,使我的法律綜合能力鍛煉和提高,諸如口才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思維能力、運用知識的能力結合法律基礎課的學習,會自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當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他人或組織侵犯時,運用所學法律向司法機關提出訴訟,同各種侵犯行為進行斗爭。通過參加模擬法庭教學實踐活動,可以親眼目睹或親身經歷法庭審判程序,使之對法庭審判程序的理解顯性化、感性化,從而達到鞏固所學知識,真正體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權威等精神內涵,為形成法律意識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模擬法庭在教學模式上更加開放靈活,不像書本上的知識那樣枯燥無味,它提高了同學們學習的興趣,積極參加到模擬法庭這個實踐活動中來,讓我們充分認識到書本上的理論知識在實際中起了指導作用。“模擬法庭”是法律實踐的重要內容,以前我們主要是依靠自己學習為主、老師指導為輔,在學習中很難結合實際生活思考問題。而“模擬法庭”就給我們提供了非常難得的法律實踐機會。最后,也感謝陳老師的點評和指導。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四
不過我真的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個安定團結的社會大家庭,我要向世人宣導法律知識,讓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我們緩步走出了模擬法庭的庭審現場,同學們紛紛談論著這次庭審的優缺點,通過本次模擬法庭庭審考核,體現了教師的教學質量的優良化,教學體制的完善化。
一、教學實踐方向正確。教學的靈活性及實踐的空間都得到了無限的延伸,有利于學生將所學理論知識充分應用到實踐中,但由于學生對所學知識運用不夠靈活,所以老師所傳授的經驗及知識沒能得到充分的發揮。二、教學模式開放、靈活、實用。具有極強的吸引力,虛擬接近生活,讓同學們真正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法學者,肩上的責任極其重大。但第一次參與到這樣一個環境中來,的確也顯露出了我們學習中的不足以及實際運用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庭審的準備階段。主要存在的問題是有的同學對該階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夠,在部分細節上拿捏不到位,顯得庭審程序有些脫節或者氣氛不夠好。但經過指導教師的演練和指導,都能及時糾正。
二、庭審調查階段。在演練的過程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對證據的處理上,依照庭審程序,公訴人應在出示證本文共分為:第一頁第二頁據的時候對證據做出一定的講解,但到了實際考核的時候同學們卻忽略了這一點,在審判長宣布由公訴人出示指證證據的時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證證據,但公訴人卻沒有對此做出陳述,這說明我們還沒有對整個庭審的過程完全理解,這就還需要我們將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實際的生活中,并從實踐中進一步深化所學的知識,進一步改善今日模擬法庭中出現的不足。
三、法庭辯論階段。由于案件條款明確,案情屬實,所以爭議不大,。不過在雙方進行辯論的時候,語氣有些低落,為維護國家的法律尊嚴而各執一詞的激烈爭辯,反而有點講和的味道,讓整個庭審過程中最為激烈、振奮人心的一幕變成了一場調解會,沒有把握好庭審的節奏感,也沒有完全進入狀態中。
四、對于我個人的幫助。擔任審判長一角色參加庭審,使我對庭審程序和量刑、判刑有了一個更明確的認識,不再像以前腦海中的那種模糊概念,通過本次實踐,對自己兩年來的學習有了一個考核,原以為我學的很棒,可現在才明白學的是最淺薄的東西,要想在實踐中發揮出自己的潛力,我還得一直努力地學下去,“學無止境”古人總結出來的這一點我在此刻理解是最深刻的。本次模擬法庭存在遺憾,但同時也給了我彌補的機會,我會不斷地學下去,因為我還年輕,我有著強大的生命力,我會對新生事物不斷的追求,會不斷的去發現。在此,為我們提供了這么好的一個平臺,讓我有良好的學習環境、實踐的最佳場所,真實的檢驗了學生對所學知識的認知水平、理解程度、運用能力。本次模擬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通過實踐,我們增強了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創新意識,通過本次庭審實踐,我初步掌握了審案的大致過程,對法律法規的應用有了較為深刻的認識,也充分體會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重要性。對于自己兩年來學習法律知識的成果進行了一次實地檢驗。這對今后的學習方法和學習方向有巨大的指導意義。在汲取法律知識時,要從法理入手,從應用著眼,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成為只了解相關法條的辭典式的知法者。在自己學習歷程中都取得了相當大的成績。讓我們共同為我們的教師和校園歌唱吧,預祝明天更美好。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五
首先我感到非常慚愧,作為大學生,未來的建設者,對11.15火災竟幾乎一無所知。之后我查看了相關新聞,看到最多的是“聚氨酯”三個字。由于聚氨酯泡沫燃燒速度過快且會釋放劇毒氣體,被視為造成重大傷亡的元兇之一,呼吁禁用該材料的聲音絡繹不絕。然而從專家口中我們得知,不同的聚氨酯材料燃料性能不同,可分為b1難燃、b2可燃和b3易燃三種,而引發重大火災的往往是不符合防火標準的b3級。
既然聚氨酯本身沒問題,那又是誰釀造了這場慘劇?
電焊工?包工頭?開發商?廠商?很難說誰該負全責,但責任都是有的。
先說電焊工。無疑,電焊工是這場慘禍的直接肇事者由于他們的技術不足或疏忽大意平添了五十八個亡魂,他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是,電焊工的申訴也不得不引起我們的深思。是啊,他們大多是農民工,沒有錢上專業學校拿專業執照,但他們也要生存呀!怎么辦呢?只有苦干來賺取微薄的工資,給活就干!
再說包工頭,為了獲取廉價勞動力,竟不看執照就隨便給活;利潤和金錢塞滿了他們的大腦,工程質量在他們眼里不值一提,垃圾工程可能造成的后果他們更是無暇顧及。開發商和廠家不也一樣嗎?為了賺取更高的利潤,他們可以偷工減料,可以制造偽劣產品。他們都是罪魁禍首!如果說電焊工是幫兇,那么包工頭就是殺人兇手,開發商就是幕后主使者,而廠商就是殺人的刀。真不知道,面對五十八個亡靈,面對那些面容憔悴、悲痛萬分的親屬,他們還能否安寢!
聯系到自身,作為材料人,我們任重而道遠。我們不僅要學好專業知識,打下扎實的基礎,為國家研究出更安全更環保的材料;還要提高自身的道德修養,保有一個赤子之心,堅決不為金錢所利誘而去生產害國害民的劣質材料!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六
6月30日我們在學校進行了大學以來的第一次模擬法庭活動,雖然只有短短的幾天時間,但這卻使我感觸頗深。
我們系組織這次模擬法庭的目的主要是讓我們了解法院民事審判制度。通過了解并參與民事訴訟的審理過程,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法規如《勞動法》,《合同法》等。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加深我們對理論知識的記憶,使我們的理論知識能更好的和實踐相結合。模擬法庭一開始就受到我們學生的重視和,知道老師們給參與此次模擬法庭的同學們也提供很多幫助以及指導。增強了我們們的自信心。
我們多方查找資料,并找指導老師給這個案子進行分析。最終我們確定了——勞資糾紛案件。此案只涉及到一個被告,案件并不復雜,但是涉及到的相關訴訟程序問題還是有些麻煩的,這就需要我們開動腦筋,對案情認定清楚,為了表演好這個案子,我們參與的同學們針對本案涉及到的《勞動法》和《合同法》相關知識進行深入的探討和研究。
在進行演練的時候是比較煩瑣的,這一階段要清楚審理案件的基本程序,這對我們同學是一個考驗,因為這對于我們同學來說是陌生的,但我們并不恢心,我們主動上網檢索資料,觀看了許多關于法院審理程序的視頻資料。通過我們的細心觀察,基本掌握了開庭時的程序,并能夠付諸于行動。接下來是我們天天不斷的排練與討論,盡管這樣是枯燥無味,但是我們都很認真,沒有說一個累字。我們只想盡自己的最大努力把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搞好,自己累點沒關系。
模擬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銀幕”,我們都走進了模擬法庭的現場,首先書記員沉穩的走向書記員臺,宣布公訴人、辯護人入庭,詢問確認到庭情況,然后宣布法庭紀律,接著是審判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審開始,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實較為清楚,被告也積極地交待了自己的罪行,所以整個審理過程就較為簡單和輕松,不過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把它當作是一個簡單的案件來看待,大家都很認真,積極地在盡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時間飛快的流逝,40分鐘很快就過去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議庭合議產生的判決書,模擬法庭的庭審就此劃上了句號,這時我才意識到我們不過是在模擬法庭而已,不過我真的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個安定團結的社會大家庭,我從心里發誓我將來一定會作一個一切為民的好律師,向世人宣導法律知識,讓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我們緩步走出了模擬法庭的庭審現場,同學們紛紛談論著這次庭審的優缺點。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七
看完后還會細細的回味一番,也曾想象著如果我能成為其中的一員那該多好啊!
這樣的機會來了。
《法律基礎》課程中開辦了一個模擬法庭。這是一個關于花盆墜樓而砸傷人的民事案例。在此次的模擬法庭中,我扮演的是一個路過案發現場的目擊者路人。雖然這只是個小小的角色,但從中我獲得了不少的收益和感想。
目擊者路人,即證人,屬于訴訟參與人。作為證人,所作的證詞必須屬實,不能胡編亂造。雖然民事訴訟是采取“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但在行政訴訟、刑事訴訟卻有重要區別。做誠實的證人,做誠實的人。其身正,百“毒”不侵,與法同行。
模擬法庭是以法律基礎課教學為依托。以學法、用法、普法為宗旨,以提高法律素質為目的,有非法律專業學生自編自演的仿真法庭。模擬法庭增加了法律基礎課程教學的可聽性、可學性、可信性,使原先枯燥乏味的法律基礎課生動有意思,使得同學們端正了上《法律基礎》課的態度,深刻理解法律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法律是公平的、公正的、秩序的、具有權威性等精神內涵。
舉行此次模擬法庭,使我真正了解到民事訴訟案件審理的整個程序。
(1)書記員宣布法庭規則:“不許大聲喧嘩,不許隨意走動,要遵守法律紀律。”然后宣布:“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
(2)、審判長、審判員入庭。書記員宣布:“全體坐下!”
(3)審判長宣布庭審開始。先后委原告、被告及辯護人出庭。
(4)、審判長(員)宣布并進行法庭控辯。包括原告代理人(公訴方)發表控訴意見和控辯雙方進行法庭辯論。
(5)、審判長(員)宣布并進行法庭調查。包括控辯雙方提供證據和證人出庭作證。
(6)、審判長(員)要求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辯護人做最后的陳述。
(7)、休庭,合議庭進行合議。
(8)、5分鐘后,法官入庭。
(9)、審判長做最后的審判,退庭。
模擬法庭還給同學們提供了一個怎樣寫法律文書的機會(起訴書、答辯詞、辯護意見、判決書等)。
通過法律基礎的學習與模擬法庭的結合,應學會自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他人或組織侵犯時,運用所學法律向司法機關提出訴訟,同各種侵權行為進行斗爭。
這次的模擬法庭中有點小小的不足,就是雙方進行法庭辯論不夠精彩,希望下次的模擬法庭搞得更好。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八
這次活動,我們生動、全面地演練了曾爭才搶劫、故意傷害一案,經公訴機關審查后將被告人起訴于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該案件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采用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進行公開審理,程序合法,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憶當天的庭審過程,其實存在不少的缺陷與錯誤,例如公訴方的人數過多、公訴詞基本上是起訴書的重復,判決結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問題,這些問題是由于我們基礎知識不牢固、缺乏實踐經驗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縱觀當天的整個庭審過程,還是比較流暢、完美的,同學們的表現也有不少可圈可點的地方,例如審判人員沉著穩重,控辯方準備充分,對對方提出的意見積極答辯,主持人與在場觀眾有實質上的互動等,值得今后在再次開展模擬法庭活動中保留、借鑒。
下面我將結合模擬法庭的審判經過和案情對此次的模擬審判活動談談我的心得與體會。
一、確保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保證,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此次模擬法庭活動的重中之重就在于案件的整個審判過程,而整個審判過程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去進行。在我國的司法實踐當中,長期存在著“重實體法,輕程序法”的弊病,這都與我們所倡導的公正審判、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權利和控、辯、審三方權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們在模擬審判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開庭前,由公訴人宣讀了法庭紀律,在庭審過程中,核對被告人的身份、詢問被告人歷史上有無受過法律處分,并口頭公示了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名單,告知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公訴人當庭宣讀了起訴書,之后被害人陳述了案件事實,經控、辯方詢問后,進入法庭舉證質證環節,首先由公訴方舉證,辯護方以及被告人進行了質證,隨后由辯護方舉證,公訴方及被害人進行了質證,雙方所舉的證據都一一提交給法庭。法庭調查結束以后,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公訴方宣讀了較為詳細的公訴詞,辯護方針對公訴詞進行答辯后也宣讀了代表自己看法的辯護詞,由公訴方進行答辯。整個審判過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辯雙方進行自由辯論的過程,本次模擬審判的控辯雙方將這一環節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與扎實的專業功底詮釋得很完美。自由辯論結束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陳述后,合議庭休庭對此案進行了評議。經過合議庭評議之后最終對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決。
在本次模擬法庭審判過程中,我有幸擔任該案的合議庭成員之一——審判長,在指導老師與同學們的共同努力下順利完成了庭審任務。雖然我做到了審判長該有的沉著冷靜、嚴肅穩重,但是在整個過程中還是出現了兩次微小卻極為嚴重的錯誤: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訴訟權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沒有詢問被告人是否申請回避。回避制度建立的意義在于確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觀公正的處理,確保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受到公正的對待和確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實施過程得到當事人和社會公正的普遍意義。如果這樣的情況發生在司法實踐中則是公然剝奪了被告人應有的訴訟權利,破壞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可以就此提起上訴,保護自己的訴訟權利。在合議庭評議后宣布判決結果時,我們合議庭沒有起立宣讀判決結果,這樣的做法可以說是忽視了國家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有損審判工作人員的形象。總之在整個活動、學習的過程中,我更進一步解了程序對于實體的重要性,真正學到了審判機關庭審時所必須的程序、步驟,這為我今后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
二、務必夯實個人的法學知識功底,為未來成就事業奠定堅實的基礎。
此次模擬法庭案件屬于刑事類案件,對于該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的定性上,審判方與控辯雙方不是能夠輕易地捏拿準確,在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被告人的傷害行為是否有從輕和減輕處罰的情節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為是否為搶劫,是否應當就此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為了更好地探討這個問題,首先簡要介紹一下案情:該案模擬案件案發于2007年1月5日晚上10點左右,被害人萬某與其朋友張某等人在萬某家酒后,幾個人騎摩托車送其中一個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萬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與之搭話(有調戲的情節),該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見此便與萬某等人發生口角,萬某等人人多勢眾,將曾某乙按倒在地進行毆打,情急之時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與萬某等人發生斗毆,在斗毆的過程中,萬某被曾某甲用磚頭砸破頭部構成重傷。曾某甲趁萬某昏迷的情況下,拿走萬某的手機。隨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員抓獲,在被送往公安機關的途中,曾某甲將該手機藏匿于警車內,后被公安人員發現。法院最后判處了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與搶劫罪,與其之前犯的盜竊罪進行數罪并罰,并處以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要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對于防衛過當的、緊急避險過當的、脅從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對于從犯;終止反造成損害的;已滿14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人犯罪等情況,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分析該案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性質,可以得知,其犯罪行為和犯罪主體并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節。對于是否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搶劫罪這一焦點問題,我認為其行為不構成搶劫。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萬某頭部重傷、昏迷,在被漢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奪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財產,表面上看其行為符合搶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為并不是為奪取財物而實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臨時起意獲取他人財物,在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判處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應當以相應的其它罪論處。在本次審判中遺憾的是我們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擬法庭劇本展開活動,為了配合其他參與同學的工作,我不能將判決結果稍作更改,但是我們務必在今后的司法實踐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是否構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論斷,以免造成冤假錯案,只有嚴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則與犯罪構成要件及犯罪行為的具體情況去實踐,才能勝任司法實踐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職業。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九
20xx年7月2日上午,遼寧電大海城學院04秋法律本科班的同學舉行一次模擬法庭的實踐活動,即由學生進行的模擬法庭庭審表演。通過形象逼真、生動,內容豐富,程序規范合法,以及采取當庭審判等一系列審判程序實際的操作和表演,使廣大學生增長了見識,受到很大啟發。學到了在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意義深遠,收獲很大,以下談談這次模擬法庭庭審心得體會。
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全面審查認定案件事實,并依法作出裁判和調解的活動。它是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的重要階段,又是當事人行使訴訟權的重要階段,也是訴訟參與人行使訴訟權利履行訴訟義務的場合。開庭審理的任務是充分調動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的積極性,揭露查明案件事實,正確適用法律,用具有特殊強制力的法律文書確認當事人的實體權利與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社會成員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所需要的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因此,開庭審理是人民法院處理各種類型案件過程中的一個必不可少的重要訴訟活動,沒有開庭審理,各類案件就不可能產生公正的處理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開庭審理的法定程序是:1.庭審準備,2.公布開庭,3.庭審調查,4.法庭辯論,5.法庭調解,6.合議庭評議,7.公布判決。但以上僅是書本上的知識,比較抽象,不容易領會,理解具體審判的操作過程。由于多年來在司法實踐中存在著重實體,輕程序的不良傾向。因此司法實踐中庭審活動也存在走過場的現象,使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在庭審活動中的訴訟權利得不到充分發揮和行使,壓抑了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的訴訟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影響了對案件事實的查明和正確適用法律,并有可能造成裁判不公。但這次模擬法庭的庭審活動比不上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的庭審活動規范,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庭審方式改革的規范要求,增加了審判長向當事人告知在庭審中享有各項訴訟權利和義務的內容,保障當事人在庭審中充分行使訴訟權利和履行訴訟義務。其次,在法庭調查階段,增加了關于證據認證的內容。司法實踐中,法律要求庭審中對證據的證明效力及是否采用作出認證,但一般都做不到。因為對證據效力及是否采用作出認證難度較大,同時各人站不住在不同的角度也會產生不同的看法和認識,因此合議庭成員對于證據效力及是否采用,認識難以做到統一。且有些證據對于其客觀性、合法性、關聯性,當事人之間爭議較大,也確實難以界定其證明效力。司法實踐中審判人員生怕對證據作出認證后會出現意外,因此對證據的效力及是否采用的認證在庭審中一般都予以回避。穎。
通過庭審中公訴人的陳述,使學生們充分認識到普及法律知識的重要性,其次,對于各種類型合同所形成的法律關系的特征和區別在理性上有了明顯的提高。如:借款合同與銀行承兌協議,兩者都是銀行金融機構與客戶之間形成的融資法律關系。但不能將它們混為一談,兩者雖然都具有銀行出借資金給借款人使用的特征,但兩者產生的權利義務不是同一類型的法律關系。兩者區別:1.履行方式和權利義務主體不同。借款合同是指銀行以出借款人名義直接將金錢(貨幣)借給借款人使用,金錢一但交付給對方,所有權便發生轉移,之后不涉及到第三人的權利義務。而銀行承兌協議是指銀行以出票人名義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兩者明顯區別是票據在流通過程中票據的權利義務主體除銀行與持票人外包括其他匯票權利人和承兌銀行。2.兩者標的的流通作用不同。借款合同的標的為金錢(貨幣),是種類物,出借人銀行交付金錢后,借款人可將金錢作為一般等價物商品在市場上流通。而銀行承兌協議,合同的標的是銀行向持票人開具確定金額的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在商品交易活動中除將它作為一種支付方式外,在流通過程中,銀行承兌匯票的權利人可將匯票"背書",還可以將匯票用以質押擔保。因此銀行承兌匯票的流通作用比金錢要廣泛,它涉及的權利義務關系也比借款合同要豐富的多。3.兩者適用的法律不同。借款合同引起糾紛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貨款通則》等法律予以調整;而銀行承兌匯票引起糾紛后,其中除持票人不到期支付匯票款外,票據在流通中有可能引起票據糾紛。如果引起票據糾紛,它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等法律予以調整。因此,借款合同與銀行承兌協議不是同一類型的法律關系。在模擬法庭的審理案件中,原告ly銀行雖然與被告jx有限公司簽訂了保證借款合同,但合同生效后出借人ly銀行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hf有限公司發放貸款,主合同至今尚未履行,也就不會產生擔保之債。因此,ly銀行要求jx有限公司保證擔保責任無事實與法律依據。
總之,模擬法庭的審判表演,它是在電大領導和教師的關心和支持下,同學們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一項教學制度改革的嘗試。通過這次教學改革活動,它使學生們所掌握的法律理論知識得到進一步深化和鞏固,同時也起到了法制宣傳的作用,它的意義和作用是深遠的。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十
這已經是第二次寫關于模擬法庭心得體會了,回首上一次吳老師組織我們班的模擬法庭已經一年有余了,但仍歷歷在目。而對于這次模擬法庭我本不以為然,可是同學們的傾情演出和體現的法律素養讓我刮目相看。真的感謝吳老師的指導和同學們的辛苦付出,不但沒有讓我倦怠,反而讓我重溫了第一次模擬法庭感受到的精彩和難忘,讓我“溫故而知新”簡單復習了刑事訴訟法中法庭審判的流程,說得更冠冕堂皇一些,叫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讓我們的認識得到了實質上的飛躍。且說說看我的收獲吧,主要對法庭審判這個流程的掌握:
當我們旁聽人員在觀眾席上坐定下來,這時候書記員講話了。書記員首先查明了公訴人、當事人、證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讀了法庭規則,并請公訴人、辯護入庭,再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當審判人員就座后,當庭向審判長報告了開庭前的準備工作已經就緒。這里當我看到證人出庭了,我頓時心生感動。且想偌大的一個中國,雖然法律明文規定要求證人必須出庭作證,可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證人被“千呼萬喚”都仍不出庭作證。而這個小小的模擬法庭卻讓彰顯了法律被付諸實踐的可貴之處。
接下來,審判長宣布開庭,傳被告人到庭后,查明了被告人的情況,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住址,或者單位的名稱、住所地、訴訟代表人的姓名、職務,是否曾受到過法律處分及處分的種類、時間,是否被采取了強制措施及強制措施的種類、時間以及收到人民檢察院起訴書副本的日期。查明被告人的情況自古以來就是審判最開始的必經程序,這也是案件事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然后,審判長宣布了案件的來源、起訴的案由、被告人姓名及是否公開審理,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的名單,告知了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包括可以申請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回避,可以提出證據,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或者勘驗、檢查,被告人可以自行辯護,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后作最后的陳述。審判長分別詢問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是否申請回避,申請何人回避和申請回避的理由。這些看似繁瑣的程序卻恰恰體現了刑事訴訟法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的統一,保證著訴訟的公平正義。
法庭調查是審判人員在控辯雙方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當庭對案件事實和證據進行審查、核實的訴訟活動。首先由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應該有充分證據證明,對罪名定性應該準確,而看我們同學們自己寫的起訴書,聽了之后,我在心中也是暗自叫好,這三年學習法律絕不是在紙上談兵,而是活學活用。然后是被告人陳述,再分別訊問了各個被告人,接著是控辯雙方申請舉證,發問、詢問證人,出示物證、宣讀鑒定結論或有關筆錄并進行質證,再由法庭核實證據。經過舉證、質證、認證的證據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法庭辯論是在審判長的主持下,控辯雙方對案件事實和相關證據、實體法和程序法的適用等問題提出觀點,發表意見,進行論證和互相辯駁的活動。法庭辯論先由公訴人發言,再由被害人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人自行辯護,辯護人辯護,最后控辯雙方進行相互辯論。在法庭辯論過程中,控辯雙方各抒己見,讓案件事實在辯論過程中越發顯得明朗,對如何適用法律來定性法官也是心中有素了。
在法庭辯論終結后,合議庭評議和宣判之前,給被告人以最后陳述的權利,使其還有一次為自己充分辯解的機會。雖然被告人的陳述在這里已是強弩之末,可能已經不能扭轉乾坤了,但是訴訟法應該為保障被告人的權利提供給其一次表達心聲的機會,同時還有利于教育廣大群眾要守法,時時刻刻牢記法律的底線。
在被告人最后陳述完畢后,審判長宣布休庭0分鐘,合議庭進行評議。之后,復庭由審判長當庭審判。
至此,模擬法庭燃起的硝煙終于可以塵埃落定了。接受了這樣一次法庭的洗禮,我更懂得要好好做人,珍惜眼前的人生,絕不能鉆法律空子,以免遭到法律的制裁。總的來說,整個模擬法庭表演近乎完美,雖然有小部分瑕疵,但那只是九牛一毛,瑕不掩瑜。它不僅教給了法學院同學們關于法庭審判的專業知識,更教育了同學們珍愛生命、知法守法的人生哲理。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十一
這次的模擬法庭是我踏入大學以來參加的最有好處的一次活動,它不僅僅使我的實踐潛力得到必須程度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它讓我從理論走向實際,充分的把書本上的理論知識應用到實踐中,進一步強化了對理論知識的理解。
對于我們這些第一次參加這種實踐活動的人來說,這次模擬法庭中我們收獲個性多。首先,將理論應用于實踐是我們最大的收獲。對于那些書本上的訴訟程序:庭審準備、公布開庭、庭審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合議庭評議、公布判決,看起來個性抽象,難以理解。但透過這次具體審判的操作過程后,我們比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個程序中我們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透過對問題的一一攻克,我們更深刻的了解了訴訟程序在實踐中的應用,這是在課堂上學不到的,它是一種經驗的積累。
不僅僅在程序上我們有了一個更深入的理解,在實體上我們同樣有一個嶄新的認識。我們這次模擬法庭的案例涉及合同糾紛和損害職責賠償。在了解案情后,我們翻閱了超多關于合同和賠償職責的法律著作、法條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然后對著一案例進行了深入透徹的分析。在分析過程中,我們深刻的了解到將學過的理論知識與具體的案件相結合并不是我們想像中那么簡單。記得老師說過,對于法條的理解并不僅僅僅在于對它能夠熟練的表述,這只是一個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運用,使它對本案情有利。當時,聽老師說的時候很簡單,但現實中并不然。這次實踐,讓我們感覺到靈活運用課堂所學的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也是一門值得研究的學問。
其次,另一個重大收獲是我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開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種堅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種莊重、嚴肅告訴人們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時,人們對法律的崇敬和信任進一步升華。在這次模擬法庭中,我擔任了原告的主角,原告那種渴望法律還他們公道的情緒令我深深的感覺到法律是人們保護自我權益的有力武器,那是從來都沒有過的感覺。看到法庭上每個人那嚴肅的表情,讓我們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們面前是多么的莊嚴與神圣。
最后,有一點不能不提,就是再這次活動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讓我們都感覺到了團結的力量。在準備期間,我們遇到了好多難點,給我們帶來很多阻力。但這并沒有打倒我們,而是讓我們更加團結,團結就是力量。每當我們共同克服一個難點時,我們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記得準備了一段時光后,我們請來一位法學專業老師給我們作簡評。老師對我們的活動很滿意,當時我們的情緒真的無法用言語來表達,就是明白我們的共同努力被認可了。這次實踐使我感覺到不單單是參加一個活動,在我們以后的工作中,團隊精神都顯得那么重要。
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審時所必需的程序步驟,將實體法第一次運用與實踐中;我同時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辯論的技巧和訴訟的方法;我們的綜合潛力如口才表達潛力、應變潛力、思維潛力、運用綜合知識的潛力等得到進一步的提高;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潛力也得到相應的提高。
總之,模擬法庭讓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中沒有的知識,提高了我的潛力,豐富了我的大學生活。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十二
模擬法庭于我來講已經不算一個陌生的字眼,大一時就開始參加,只不過當時的知識僅限于聽從安排,讓我做什么我做什么,大二時自己親手策劃了一次,然而與現在的對比來看,還是忽略了很多的東西,使之更具觀賞性了。這次作為司法實踐,作為專門的課程,我傾注了更多的精力與熱情,并且掌握了更多法律知識的我,在操作起來更加的熟練了很多,在與同學們對案情的交流中也學到了很多。
首先,將理論應用于實踐是我們最大的收獲。對于那些書本上的訴訟程序:庭審準備、公布開庭、庭審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合議庭評議、公布判決,看起來特別抽象,難以理解。但通過這次具體審判的操作過程后,我們理解和掌握了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個程序中我們遇到了各種各樣的問題,通過對問題的一一攻克,我們更深刻的了解了訴訟程序在實踐中的應用,這是在課堂上學不到的,它是一種經驗的積累。開庭審理前,書記員查明了公訴人,當事人,證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已經到庭后,宣布開庭。整個庭審現場呈現出一種莊重嚴肅的氣氛。隨后,審判長告知了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審理中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其中包括申請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回避;提出證據;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或者勘驗,檢查;被告人自行辯護以及在法庭辯論終結后做最后的陳述等權利。然后,庭審進入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被告人做了陳述;公訴人訊問了被告人;辯護人經審判長許可也向被告人進行了發問。在此之后,出示核實了證據,詢問了證人,審查了物證。接著,法庭辯論階段,供述人發言后,被告人自行進行了辯護后,辯護人對其進行辯護,最后控辯雙方進行了辯護。最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陳述,法庭開始宣判。整個庭審過程都很流暢,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很精彩,公訴人也充分的對案件進行了細致的分析,審判人員也站在了公正,公平的角度上對案件的庭審進行了引導。充分的體現了糾問式的特點,但其中的辯論也使庭審更能發揮找出事實真相的功能。
在分析過程中,我們深刻的了解到將學過的理論知識與具體的案件相結合并不是我們想象中那么簡單。記得老師說過,對于法條的理解并不僅僅在于對它能夠熟練的表述,這只是一個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運用,使它對本案情有利。當時,聽老師說的時候很簡單,但現實中并不然。這次實踐,讓我們感覺到靈活運用課堂所學的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也是一門值得研究的學問。其次,另一個重大收獲是我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開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種堅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種莊重、嚴肅告訴人們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時,人們對法律的崇敬和信任進一步升華。看到法庭上每個人那嚴肅的表情,讓我們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們面前是多么的莊嚴與神圣。
這次模擬法庭活動,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審時所必需的程序步驟,將實體法運用于實踐中;我同時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辯論的技巧和訴訟的方法;我們的綜合能力如口才表達能力、應變能力、思維能力、運用綜合知識的能力等得到進一步的提高;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也得到相應的提高。
地不斷排練,共同找出排練中的錯誤來不斷完善我們的模擬法庭。可以說這是我們所有成員團結的結果!
總的說來,我們這次模擬法庭活動不僅僅培養了我們的個人能力,還增強了我們的團隊精神。整個活動重提問、重交流、重討論。而這正是我們將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質。活動中每個同學都有自己的定位,切實做好了自己的任務,所有的這些體會都將成為我生命中最寶貴的財富,它使我懂得了個人能力與團隊合作的重要性!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十三
這次活動,我們生動、全面地演練了曾爭才搶劫、故意傷害一案,經公訴機關審查后將被告人起訴于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該案件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采用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進行公開審理,程序合法,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憶當天的庭審過程,其實存在不少的缺陷與錯誤,例如公訴方的人數過多、公訴詞基本上是起訴書的重復,判決結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問題,這些問題是由于我們基礎知識不牢固、缺乏實踐經驗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縱觀當天的整個庭審過程,還是比較流暢、完美的,同學們的表現也有不少可圈可點的地方,例如審判人員沉著穩重,控辯方準備充分,對對方提出的意見積極答辯,主持人與在場觀眾有實質上的互動等,值得今后在再次開展模擬法庭活動中保留、借鑒。
下面我將結合模擬法庭的審判經過和案情對此次的模擬審判活動談談我的心得與體會。
一、確保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保證,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此次模擬法庭活動的重中之重就在于案件的整個審判過程,而整個審判過程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去進行。在我國的司法實踐當中,長期存在著“重實體法,輕程序法”的弊病,這都與我們所倡導的公正審判、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權利和控、辯、審三方權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們在模擬審判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開庭前,由公訴人宣讀了法庭紀律,在庭審過程中,核對被告人的身份、詢問被告人歷史上有無受過法律處分,并口頭公示了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名單,告知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公訴人當庭宣讀了起訴書,之后被害人陳述了案件事實,經控、辯方詢問后,進入法庭舉證質證環節,首先由公訴方舉證,辯護方以及被告人進行了質證,隨后由辯護方舉證,公訴方及被害人進行了質證,雙方所舉的證據都一一提交給法庭。法庭調查結束以后,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公訴方宣讀了較為詳細的公訴詞,辯護方針對公訴詞進行答辯后也宣讀了代表自己看法的辯護詞,由公訴方進行答辯。整個審判過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辯雙方進行自由辯論的過程,本次模擬審判的控辯雙方將這一環節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與扎實的專業功底詮釋得很完美。自由辯論結束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陳述后,合議庭休庭對此案進行了評議。經過合議庭評議之后最終對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決。
在本次模擬法庭審判過程中,我有幸擔任該案的合議庭成員之一——審判長,在指導老師與同學們的共同努力下順利完成了庭審任務。雖然我做到了審判長該有的沉著冷靜、嚴肅穩重,但是在整個過程中還是出現了兩次微小卻極為嚴重的錯誤: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訴訟權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沒有詢問被告人是否申請回避。回避制度建立的意義在于確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觀公正的處理,確保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受到公正的對待和確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實施過程得到當事人和社會公正的普遍意義。如果這樣的情況發生在司法實踐中則是公然剝奪了被告人應有的訴訟權利,破壞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可以就此提起上訴,保護自己的訴訟權利。在合議庭評議后宣布判決結果時,我們合議庭沒有起立宣讀判決結果,這樣的做法可以說是忽視了國家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有損審判工作人員的形象。總之在整個活動、學習的過程中,我更進一步解了程序對于實體的重要性,真正學到了審判機關庭審時所必須的程序、步驟,這為我今后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
二、務必夯實個人的法學知識功底,為未來成就事業奠定堅實的基礎。
此次模擬法庭案件屬于刑事類案件,對于該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的定性上,審判方與控辯雙方不是能夠輕易地捏拿準確,在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被告人的傷害行為是否有從輕和減輕處罰的情節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為是否為搶劫,是否應當就此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為了更好地探討這個問題,首先簡要介紹一下案情:該案模擬案件案發于xx年1月5日晚上10點左右,被害人萬某與其朋友張某等人在萬某家酒后,幾個人騎摩托車送其中一個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萬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與之搭話(有調戲的情節),該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見此便與萬某等人發生口角,萬某等人人多勢眾,將曾某乙按倒在地進行毆打,情急之時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與萬某等人發生斗毆,在斗毆的過程中,萬某被曾某甲用磚頭砸破頭部構成重傷。曾某甲趁萬某昏迷的情況下,拿走萬某的手機。隨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員抓獲,在被送往公安機關的途中,曾某甲將該手機藏匿于警車內,后被公安人員發現。法院最后判處了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與搶劫罪,與其之前犯的盜竊罪進行數罪并罰,并處以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要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對于防衛過當的、緊急避險過當的、脅從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對于從犯;終止反造成損害的;已滿14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人犯罪等情況,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分析該案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性質,可以得知,其犯罪行為和犯罪主體并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節。對于是否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搶劫罪這一焦點問題,我認為其行為不構成搶劫。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萬某頭部重傷、昏迷,在被漢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奪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財產,表面上看其行為符合搶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為并不是為奪取財物而實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臨時起意獲取他人財物,在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判處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應當以相應的其它罪論處。在本次審判中遺憾的是我們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擬法庭劇本展開活動,為了配合其他參與同學的工作,我不能將判決結果稍作更改,但是我們務必在今后的司法實踐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是否構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論斷,以免造成冤假錯案,只有嚴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則與犯罪構成要件及犯罪行為的具體情況去實踐,才能勝任司法實踐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職業。
通過這次活動,同學們都有很大的收獲,也受到了很大的啟發,更重要的是在整個審判活動的過程中,同學們對之前學習過的各種法學知識加以靈活運用,并且鞏固了之前學習過的法學理論知識,最重要的是通過此持模擬法庭活動,明確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堅定了我們要運用法律手段伸張正義的信念。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十四
20xx年3月26日上午,我參加了由長春電大-法律系組織的一次特殊法律實踐“模擬法庭”,“模擬法庭”在電大指導老師、廣大同學的精心準備和認真參與下,就一件現在生活中經常發生的虛擬刑事犯罪案例展開了審理,電大模擬法庭心得體會。我在“模擬法庭”上扮演了一名重要角色“國家公訴人”,通過參加這次“模擬法庭”,我加深了對有關法律知識和我國司法實踐的了解,法學思維和業務技能的得到基本訓練,對所學課程的掌握程度以及專業知識水平認識和觀察社會的能力進行了自我檢測,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與創新意識有所提高,各方面感受很深。
必不可少作為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與開放教育試點法學專業的學生,應當說我們主要是依靠自己學習為主、老師指導為輔,在學習中很難結合實際生活思考問題,而“模擬法庭”就給我們提供了非常難得的法律實踐機會。在教師的指導下,通過自己和同學們一起扮演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國家公訴人以及原告、被告、辯護人、法定代理人,完全按照正規的法庭訴訟程序“開庭審理”,我們從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經歷分析實事情況、找出有關的法律文書、尋找適用的法律規范、形成自己的辯護或代理意見、書寫有關的法律文書、出庭辯護等全部環節,這種親身參加使我們能夠了解案件進展的全過程,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進程和結局,同時在模擬法庭的訓練過程中,我們作為當事人的律師、檢察官或法官,成為案件的當事人或參與人,因而必須考慮所處的角色的利益、設身處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爭取最佳結果,使自己由靜態的接受知識轉向動態的思考分析,由理論分析進而投入到評判審理的實踐之中,這是單一的學習或者實踐是無法提供的,心得體會。
非的舉止,法庭取證時各種證物、證人的有序出示,法庭辯論時的引經據典、唇槍舌劍,讓“模擬法庭”取得了良好效果,實踐活動十分成功,同學們深受教育,一致認為:表演是安排的,但過程是真實的;法庭是模擬的,但觸動是深刻的。
此次“模擬法庭”審理的案件中,我們可以看到,當事人不懂法、不知法、法律意識淡薄是最后因攔車這一小事而致人重傷的根本原因,案件本身有著深刻的啟示。我國家普法宣傳還不能深入到千家萬戶,普通老百姓特別是未成年人和失學社會青年的法律意識還相當淡薄,我國的青少年犯罪率相當高,未成年人犯罪和失學社會青年犯罪占絕大多數。因此,要實現依法治國的目標,就必須在人民群眾中普及法律知識,加強法制教育,特別是加強對未成年人和失學社會青年的法制教育,引導他們學法、懂法、守法,使群眾學會用法律的手段解決問題,認識到法律不僅是懲惡揚善的正義之劍,還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保護神,自覺遵守法律、依法辦事,及時化解各種矛盾糾紛,只有這樣,類似的悲劇才不會發生。
訴我們,做任何事情都要講究法律,要善于運用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依法辦事,不能頭腦發熱,做事不計后果。必須不斷加強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意識,學會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來處理身邊的是是非非。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十五
按照電大法學本科法律實踐的要求,為了更深入地學習法學這一專業,我們以模擬法庭的方式進行了一次法律實踐,。
我們以張麗醫療事故案為案例,具體制定了法庭實施計劃,做好了庭審前的準備工作,進行了細致的人員分工和會場的布置,整個模擬法庭的程序合法、執法嚴謹,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實踐活動。
在本案的審理中,我的身份是合議庭筆錄員,被害人王燦死亡的原因是本案的焦點,在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倒置中,作為被告的張麗,應當就其行為的科學性、及時性、沒有過錯的事實承擔舉證的責任,本人就舉證責任倒置這一問題談一下心得體會。
民事責任特別是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一般包括損害事實、因果關系和過錯,這些要件事實的存在也構成了決定原告是否勝訴的關鍵。但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原告不必要就這些因素的存在與否都負擔舉證責任,而應當由被告就某種事實存在與否承擔舉證責任。舉證責任倒置不僅僅是指證明責任依據法律的規定發生特定分配的現象,同時還意味著反對一方所證明的事由在法律上作出嚴格的限定,即在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反對的一方究竟應該反證證明什么,必須要由法律規定。通常,由被告方證明的事實是由實體未能加以明確限定的,其證明人后由主要包括兩類:一是對自己沒有過錯的證明;二是對不具有因果關系的證明。在某些情況下,對這兩個事實的證明通常是結合在一起的。例如,被告證明損害是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則不僅表明被告沒有過錯,而且同時也表明損害的發生與被告的行為之間沒有因果關系。但在另外一些情況下,這兩個問題有可能也是相互分離的。例如,被告證明損害是因為不可抗力造成的,應可以表明其主觀上沒有過錯,從而應當被免除責任。
舉證責任倒置表面上是提供證據責任的倒置,實際上是就某種事實負有證明其存在或不存在的責任的倒置,是證明責任在當事人間如何分配的問題。然而,舉證責任倒置不僅僅是對事實證明責任的分配,更重要的是,對這種舉證責任的分配常常直接影響到訴訟結果,即“舉證責任分配之所在,乃勝訴之所在”。因為一旦倒置以后,舉證責任被倒置的一方負擔了較重的證明義務,如果其不能夠就法定事由進行舉證,便推定提出主張的一方就該事實的主張成立,這就會從整體上影響到訴訟的結果。
敗訴后果的承擔表明了舉證責任倒置實質上是一種證明責任的分配,證明責任是一種結果責任,解決的是在案件事實真偽不明時敗訴風險的承擔問題。在實體法上,對被告方對此要舉證證明也有相當的難度。例如,在高度危險責任的情況下,被告必須證明危險是由原告的故意造成的才能免責,倘被告無法就此舉證則可能要敗訴。這樣,舉證責任倒置通常是和嚴格責任聯系在一起的,由此也進一步表明了舉證責任倒置與舉證責任轉換的區別。舉證責任的轉換與嚴格責任問題沒有必然聯系,任何類型的案件在訴訟中都可能出現舉證責任轉換的現象,它不涉及抽象的實體法規范,只是當事人在具體訴訟過程中相互活動。
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下,是否意味著原告不負任何舉證責任,而應由被告證明一切?我認為,即使依據實體法的規定應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告也要承擔就一定事實存在或不存在舉證的責任。在適用嚴格責任的情況下,對于過錯、因果關系等,根據法律規定應當由被告證明,從而免除了受害人對此事實的舉證的責任,而將該責任倒置給加害人一方,由其承擔無未能舉證時的敗訴風險。但其他要件事實,如加害人、損害事實等,則還應適用“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規則分配舉證責任,由該事實的主張者承擔舉證責任。例如,在高度危險作業的責任中,至少原告要證明危險是因為被告的行為造成的而非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否則其連訴訟主體的被告一方都不能明確,怎么訴訟?對誰訴訟?再如,在醫療事故的舉證責任倒置中,作為被告的醫院一方,應當就其行為的科學性、及時性、沒有過錯的事實承擔舉證的責任,而患者應當就被告行為的危害后果事實、危害后果與被告的行為間有關聯的事實等,承擔舉證的責任。在舉證責任倒置情形下,原告方也承擔部分事實的舉證責任的原因是:從實體法角度言,任何人主張權利都應當提出證據證明其權利的存在;從證據法的角度看,主張的一方也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即使法律從特定的目的出發,為加強對一些處于舉證遇到障礙的特定當事人的保護,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只是將特定的證明事項倒置給被告一方承擔,這并不是說,將所有的訴訟證明事項甚至釋明事項,都交給被告承擔。從性質上看,舉證責任倒置實質上基于法律規定,由原告證明a事實的存在,但應當由被告承擔b事實存在或不存在的證明,被告不能證明的,推定原告的事實主張成立。
通過實踐,對法律又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和理解。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十六
進入大學兩年來,我們專業陸陸續續學習《法理學》﹑《民法學》﹑《經濟法》﹑《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法律文書》。上兩個星期,我們07級法學全體同學在老師的指導之下進行了一次法學知識大演練:舉辦模擬法庭。這也算是我們進入大學兩年多來,學習法律知識的一次大總結。
這不但是我第一次參與到庭審中來,還非常榮幸的當了一回審判員。這可以說是我人生的一次非常美妙的體驗,心得體會自然是頗多,真有一種迫不及待的要與大家分享喜悅心情的沖動。
訴訟源于紛爭。那么,紛爭又源于什么呢?我認為,源于兩點:一是過分要求,一是無知。
何所謂過分要求呢?因為一方想著欺詐或者欺負另外一方,于是抓住了一些看上去好象冠冕堂皇的而其實是不能成立的理由,向對方要求本來不應該是自己的東西。這是極不誠信的行為。總有那么一些人這樣子想:反正糾紛已經形成,這可不是天天都有的。我有的是精力,水混了還不乘機摸上幾尾魚,機不可失,時不再來也!難得的機會,不用白不用,用了白用也就白用。反正敗訴的成本不高,抓緊機會告上一狀,勝訴了就是發橫財(其實是把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敗訴了就當是逛了一回街,區別不過是這個商場或店鋪是法庭罷了。
與此相對應的是那些死皮賴臉不肯承認錯誤的人,在產生糾紛的時候,明明知道自己存在過錯,就是不肯低下自己高貴的頭。他們應該是這樣子想的:反正你又不能把我怎么樣,你要是敢動我一根毫毛我就首先去法庭告你一狀。你要是沒有本事使用暴力,不敢動我的毫毛,我就賴著不承認,看你能把我怎么樣。當然了,這樣子的人,在確定的法律事實面前,在公正的法律制度之下,除了灰溜溜地低下自己高貴的頭之外,是沒有其他任何事情可以做的。生動的奴性主義的闡述!
在這里我還想說一句題外話,就是當這樣的人觸犯我們的時候,我們大可不必與之理論,以至于糾纏不請,甚至糾纏著糾纏著我們本來有理的也變成無理了。我們必須向這些人取回公道,不然他們一定會得寸進尺的。我們取回公道的手段應該是強有力的,但是切不可用暴力,否則正中他們的下懷。我們直接報警或者是上法庭就行了。奴隸一樣的人嘛,欺軟怕硬的就怕比他們強的人。
生活需要智慧。把人家的東西爭搶過來只能滿足自己的小心眼,懂得放棄往往是更大的智慧。話說到這一點子上,我倒覺得生活得智慧點也很容易。想著欺詐或者欺負別人時勇于放棄就可以了。更何況,放棄的又不是自己的東西。這個借花獻佛也是很高的智慧喔!
那什么又是無知呢?因為當事人沒有基本的法律知識,當其遇上了一些看似不平的事情,就想當然的以為應該怎么樣,于是蠢蠢欲動的、或者是貿貿然的糊里糊涂的就進行訴訟了。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當當事人認識到了相關的法律問題之后,就不會堅持自己的立場,以至于悻悻然地放棄自己的訴訟請求了。
同樣的事理,為什么原告和被告之間說不清楚,非得要到法庭去不可?
人性的弱點,為什么就不能為著共同的利益而至少暫時克服呢!?呵呵,人就是這樣,在是是非非面前往往不明智,甚至是愚蠢。
但是話也還是得說回來,面對糾紛,與其爭吵得面紅耳赤還是久拖不決,還不如狠心一點追加一時的成本,上法庭去。威嚴的國徽之下,嚴格的法律面前,把問題解決了,還樂得心安理得、高枕無憂。
神圣的訴訟,原來還是效率與公正的妥協的結果。
公證之下,判決還有別?
非也非也!這并不是說法官枉法,而是公正審判之下的必然結果。
首先說到法官,法官的職責就是公正審判:"不告不理"是我國法院受理民事糾紛的一個基本原則,也就是說民事糾紛需要當事人告上了法庭,法庭才會受理,也即是告了才理,當事人告什么法院就受理什么,當事人不告的部分或者全部法庭萬不能自作主張。真可謂兵來將擋,水來土掩。然后法院根據審出來的事實依法判決。
模擬法庭心得體會心得體會(優質17篇)篇十七
這一學期在班里舉行一次模擬法庭活動,此次法庭審理的是民事案件。案由是由于某校老師的疏漏,學校的設備簡陋,客觀環境的影響,一位高考生沒有補填上志愿。將老師和學校告上了法庭。這次活動給我的感覺就是四個字————亂七八糟。以前只是在電視上看過律師辯論的情景,從未注意過其程序,而且我們都不懂那法庭程序,所以此次模擬法庭有點像辯論賽,笑哉!笑哉!
經過班里的模擬法庭,深知自己對民事案件審理程序知之甚少,決定去旁聽法庭和認真學習訴訟法,以下是我個人的體會。
我們來到恩平市人民法院,旁聽一宗民事案件,總的來說就像“鴨子聽雷”,因為他們講的都是恩平話,不過也有一點點收獲,大概明白民事審理的程序和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的區別。
民事訴訟的審理程序:起訴和受理;起訴應具備四個條件(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與事實,理由。(4)屬于人民法庭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受理是指人民法院經過對起訴的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予以立案審理的訴訟行為。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包括以下四個階段(1)開庭準備。(2)法庭調查。(3)法庭辯論。(4)評議和宣判。
還有從中懂得執行措施主要有:
(1)向銀行、信用合作社或者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
(2)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
(3)扣留、提取被執行人的收、存款;
(4)強制交付法律文書指定的財產或票證;
(5)搜查被執行人的財產;
(6)強制被執行人遷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7)強制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
(8)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
(9)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等。
雖然這次是采用庭后和解,但我還是感謝模擬法庭,旁聽法庭這兩次的活動,驅動我學習了不少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