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是人們進行工作和生活的重要場所,也是社會組織的基本單位。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單位總結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制度(模板23篇)篇一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知道火警電話(119、110)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學校在校園內決不允許焚毀資料和物品,如特需要焚毀的不得隨便亂燒;要選擇遠離建筑物的空地,并有專人負責焚燒,須等余燼完全熄滅后方能離開。
3、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學校用于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庫房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后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問題和用電器故障等引起火災。
6、嚴禁在學校庫房、實驗室、微機室、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嚴禁在辦公室內私自應用電熱餅和電熱玻璃插座等電器設備,預防火災發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嚴禁在學校教室、辦公室使用蠟燭、油燈等照明。
10、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制度(模板23篇)篇二
為了更好的保障食堂安全生產,提高消防安全意識,預防消防事故的發生。針對食堂具體情況,特制定食堂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和消防應急預案。
1、建立食堂的兼職消防員。(由管理員兼任)。
2、兼職消防員負責定期檢查食堂消防設備是否完好,(包括滅火器、消防水、消防帶、消防栓等。)。
3、兼職消防員負責定期檢查食堂電、氣(線路、管道、開關、)發現問題及時報修或更換。
4、兼職消防員負責每學期組織消防安全學習,讓每位員工都熟悉消防知識,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5、每兩周必須清洗一次煙罩,每年暑假清洗一次油煙煙道。
6、每天晚上值班員要認真檢查水、電、氣開關是否完全關閉。
7、食堂不準私拉亂接電線,用電器。停電用蠟燭應注意安全,不用時立即熄滅。
鐵中食堂消防應急預案。
1、在食堂生產過程中,如上灶工作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若發生停電、短路時應及時關閉天燃氣,若發現電、氣設備有問題應及時停止工作,并上報維修。操作完成后先關閉氣閥,后關閉電源,檢查完畢后方可離開。
2、若發生油鍋或油垢、天燃氣起火燃燒,應及時撥打119,通知學校相關部門,關閉氣閥,切斷電源。并迅速組織員工滅火。
3、若發生油鍋燃燒,可采用以下辦法撲滅油鍋火焰。
(1)用鍋蓋或能遮住鍋的大塊濕布、濕麻袋,遮蓋油鍋,使油鍋中的火與空氣隔絕而熄滅。
(2)在沒有鍋蓋等遮蓋物的情況下,還可將蔬菜或其他食物沿著鍋邊一下子倒入鍋內,利用蔬菜、食物與著火油品的溫度差,使火自動熄滅。
(3)使用滅火器滅火時應對準火焰根部噴射,并左右晃動、直至將火撲滅。
4、如煙道內油垢發生燃燒,應先用滅火器對準煙道撲滅,外面用消防水對其煙道降溫,使煙道內火不能燃燒,直至撲滅。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
油鍋、電路起火千萬不能用水往鍋里澆。這樣不僅撲滅不了火焰,相反會造成火災和人員傷亡。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制度(模板23篇)篇三
第一條為了預防火災,保障公共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公共娛樂場所,是指向公眾開放的下列室內場所:
(一)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
(二)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
(三)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
(四)游藝、游樂場所;
(五)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
第三條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中確定一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在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條和第十六條規定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負責檢查和落實本單位防火措施、滅火預案的制定和演練以及建筑消防設施、消防通道、電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娛樂場所的房產所有者在與其他單位、個人發生租賃、承包等關系后,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由經營者負責。
第四條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娛樂場所或者變更公共娛樂場所內部裝修的,其消防設計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
第五條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娛樂場所或者變更公共娛樂場所內部裝修的,建設或者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將消防設計圖紙報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經審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條公眾聚集的娛樂場所在使用或者開業前,必須具備消防安全條件,依法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檢查,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發給《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方可使用或者開業。
第七條公共娛樂場所宜設置在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建筑物內;已經核準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建筑內的公共娛樂場所,應當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娛樂場所不得設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館、圖書館建筑內,不得毗連重要倉庫或者危險物品倉庫;不得在居民住宅樓內改建公共娛樂場所。
公共娛樂場所與其他建筑相毗連或者附設在其他建筑物內時,應當按照獨立的防火分區設置;商住樓內的公共娛樂場所與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應當分開設置。
第八條公共娛樂場所的內部裝修設計和施工,應當符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和有關建筑內部裝飾裝修防火管理的規定。
第九條公共娛樂場所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安全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臺階,疏散門應向外開啟,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和側拉門,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必須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阻塞。
第十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應當設置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指示標志應當設在門的頂部、疏散通道和轉角處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墻面上。設在走道上的指示標志的間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十一條公共娛樂場所內應當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照明供電時間不得少于二十分鐘。
第十二條公共娛樂場所必須加強電氣防火安全管理,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不得超負荷用電,不得擅自拉接臨時電線。
第十三條在地下建筑內設置公共娛樂場所,除符合本規定其他條款的要求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只允許設在地下一層;
(三)應當設置機械防煙排煙設施;
(四)應當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五)嚴禁使用液化石油氣。
第十四條公共娛樂場所內嚴禁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條嚴禁在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時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
第十六條演出、放映場所的觀眾廳內禁止吸煙和明火照明。
第十七條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不得超過額定人數。
第十八條卡拉ok廳及其包房內,應當設置聲音或者視像警報,保證在火災發生初期,將各卡拉ok房間的畫面、音響消除,播送火災警報,引導人們安全疏散。
第十九條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緊急安全疏散方案。在營業時間和營業結束后,應當指定專人進行安全巡視檢查。
第二十條公共娛樂場所應當建立全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全體員工都應當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人員疏散。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第二十一條公共娛樂場所應當按照《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配置滅火器材,設置報警電話,保證消防設施、設備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條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規、規章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制度(模板23篇)篇四
第一條大型公共場所系指集團公司所屬企事業單位的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展覽館、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如影劇院、錄像廳、舞廳、卡拉ok廳、游藝游樂場、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健身、休閑場所)等公共場所(以下簡稱“公共場所”)。
第二條公共場所產權單位對所屬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負領導與管理責任。
第三條公共場所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規定,自覺接受其所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公安機關的消防安全監督。
第四條公共場所的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第五條公共場所的資產所有者在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租賃、承包關系時,應明確其消防安全由經營者負責。
第六條公共場所新建、改建、擴建及內部維修、裝飾工程的設計、施工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家建筑設計防火等規范;開業前,應報經公安消防機構批準。
第七條公共場所應按規定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建立義務消防組織。
第八條公共場所應做到: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各部門和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
3、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4、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整改和消除事故隱患;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8、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建立巡查記錄;
9、制定消防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10、定期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情況,研究解決實際問題。
第九條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全體員工應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滅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在新職工及轉崗人員上崗前,應接受相應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和考核。消防設備的操作人員應經過專項培訓,經考試取證上崗。
第十條在消火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處檢修或在其附近擺放物品時,不應影響消火栓、疏散指示標志、通道和出口的辨認與使用。檢修后,消火栓箱門與墻面顏色一致時,應設置明顯的消防標志。室內消火栓箱門不應被裝飾物遮蓋。
第十一條不應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與消防器材。不應占用防火間距或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二條對防煙排煙、消防給水、自動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消防電源等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檢查、日常檢查和檢驗、維修,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確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三條公共場所內的輸配電線路、電氣設備、模型與燈具應由取證電工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范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電氣線路的敷設和用電設備的安裝應嚴格按有關規定要求施工,采取防火、隔熱等措施。不得擅自拉接臨時用電線路。
第十四條禁止在公共場所內動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動用明火作業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作火焰效果時,應按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并采取相應的消防措施。
第十五條公共場所內嚴禁攜帶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腐蝕、劇毒等化學危險物品不宜在展覽館內實物展出,應展出時,其數量以不構成危險為限或用非燃燒物品及模型代替。存放和使用化學易燃易爆的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儲藏間等不得在公共場所內。
第十六條公共場所應安裝報警電話并按規定配備消防通信設備。
第十七條公共場所在使用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1、嚴禁超過額定人員;
2、嚴禁動用明火進行設備檢修、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
3、演出、放映、展覽、比賽場所的舞臺和觀眾廳內嚴禁吸煙;
4、所有安全出口和通道應保持暢通無阻;
5、安排專人值班巡邏檢查;
6、活動結束后,應指定專人進行安全巡視檢查。確認無隱患、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第十八條發生火災時,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報警和按消防預案撲救;并認真履行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義務。
第十九條舉辦演出、舞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大型活動,主辦單位應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消防安全措施,明確緊急疏散通道和方案,確保人員生命安全,并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并經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制度(模板23篇)篇五
為切實加強冬季火災防控工作,努力減少各類火災事故,確保春節、元宵節及全國“兩會”期間火災形勢的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東省消防條例》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特制訂本承諾書。
一、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項法律、法規,全面落實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二、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三、按照“實名制”要求明確各級、各崗位人員,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四、公共聚集場所營業時每兩小時、其他單位每日組織人員進行防火巡查,每周開展消防安全全面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
五、營業期間堅決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鎖閉安全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六、制定并熟練掌握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演練。
七、定期開展員工消防知識培訓,安保人員應掌握防火和滅火的基本技能。消防控制室值班員和消防設施操作維護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并持證上崗。
八.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設置消防設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標志,并經常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不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及器材。九、明確消防設施管理責任,按要求簽訂消防設施、設備維保合同,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對發現的設施、設備故障要提供資金保障,確保設施、設備完好有效。
十、員工宿舍及其他居住場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法律、法規規定。
十一、落實“六個一”工作要求。即: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評估、與單位員工簽訂一份消防安全承諾書、維護保養一次消防設施、全面檢測一次電氣和燃氣線路設施、全民清洗一次油煙道、集中組織一次全員培訓演練。
十二、加強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的管理,不亂拉亂接電線,嚴格按照要求使用、儲存、經營各種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營業期間堅決禁止在場所內燃放煙花、爆竹。
十三、嚴格落實火災應急處置機制,提高應急處突能力;加強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營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十四、保證消防控制室24小時雙人持證上崗,上崗人員能熟練掌握自動消防設施操作規程和火警處置流程。
十五、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堵塞、封堵。十六、在明顯位置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圖,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十七、火災高危單位要堅持每年進行電氣檢測及消防安全評估,及時發現并處置消防安全隱患。
十八、發生火災后迅速報警,引導、疏散人員,并及時組織力量撲救。
本單位未履行以上承諾的,自愿接受消防部門處罰,發生火災事故的,自愿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
簽字人: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制度(模板23篇)篇六
第一條為加強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師生員工人身和公私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條例》等有關消防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所屬各單位及其人員,以及來校活動的校外各單位及其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公共場所,系指師生員工可以任意逗留、集會及其他可利用的學校內部場所。
第四條各單位應按照本規定,對本單位師生員工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火安全意識和自覺遵守公共秩序的良好習慣,培養自防、自救和撲救初級火災的能力,確保校內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
第五條凡在校內公共場所進行教學、科研、學習、集會、娛樂、就餐、購物等活動的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三)愛護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嚴禁挪用、偷竊、毀壞和拆除;
(七)禁止亂扔廢紙等可燃、易燃物品。
第六條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應加強對本單位所屬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確定一名領導為本單位所屬公共場所的防火負責人,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師生員工嚴格執行,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并指派專人負責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
第七條針對公共場所的防火特點采取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并經常開展對公共場所活動人員的消防宣傳。
第八條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第九條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成立由公共場所工作人員組成的義務消防隊,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和演練,使其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識,培訓其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組織撲救初級火災和疏散群眾的能力。
第十條室內公共場所須配備滅火器材,設置明顯標志,放置便于取用的位置并指派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維修、更換和增補,確保完好能用。
第十一條公共場所的疏散通道,應開在不同方位,其出入口不少于兩個,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不得堆放雜物,開放期間,出入口大門不得上鎖,必須保持暢通并安排疏導人員。
第十二條室內公共場所的進出口、疏散通道,應安裝應急疏散指示燈和應急照明燈并保證有效照明20分鐘以上。
第十三條新購進的電氣設備、燈具要由技術人員檢查質量。請電工或專業技術人員,按照有關防火規范進行安裝并考慮場所內的用電負荷,禁止超負荷用電。禁止在場內亂拉臨時線路,因工作確實需要臨時線路時,需報后勤管理處和保衛處批準,由電工布線,用完后及時恢復原狀。
第十四條加強公共場所的用火、用電管理,發現違章用火、用電、吸煙、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要及時制止,及時處理,無力解決的要及時上報。
第十五條公共場所開放前,應檢查場內線路、電氣設備是否完好,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確保安全使用。
第十六條公共場所開放時,應安排熟悉消防知識的管理人員巡視場地,負責場內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恪盡職守,加強巡視檢查,不得擅離崗位。
第十七條公共場所關閉后,應對場內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并切斷電源和火源,關閉照明燈,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第十八條公共場所如需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施工、維修或需使用易燃液體清洗、涂刷物品時,不得安排在開放期間進行。動用明火作業,必須申辦動火證并事先向保衛處報告。
第十九條一旦發生火災,要及時報警,立即疏散在場人員,組織撲救,減少火災損失和人員傷亡。
第二十條禮堂、圖書館、大型機房等部位的消防安全,除須符合本規定,還應符合重點防火部位的有關規定,體育館的消防安全管理,可參照禮堂和文化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執行。
第二十一條文化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嚴格限定和控制參加活動的人數,并不得超過最高人員限額,防止在火災發生和其他突發事件時,由于人員過多,秩序混亂,出現擁擠踩踏事故。
(二)文化娛樂場所存放飲料、食品等物品的庫房內,不得使用大功率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物品與物品、物品與頂棚、物品與墻壁之間要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三)文化娛樂場所內不得設吸煙室。禁止點蠟燭照明,禁止點蚊香熏蚊蟲。
(四)未經消防部門批準,文化娛樂場所不得設在地下空間。
第二十二條教室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晚自習結束后,各處室管理人員對所有開放的教室逐一進行檢查,清除火種、火源及各種易燃物,并及時關閉照明燈。
(二)教師在專業教室或多功能教室做實驗、演示時,所使用的化學藥品應嚴格控制其用量;課后應將實驗、演示剩余的化學藥品移出教室,以防發生意外。
(三)多功能教室、專業教室使用完畢后,講課教師、教輔人員或教室管理人員要檢查所用電氣設備的狀況,切斷設備電源,關閉照明燈,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離開。
第二十三條食堂、餐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二)餐桌、椅(凳)擺放時應留出足夠的`通道;
(三)爐灶的管理應符合以下要求:
2、檢測時可用專用儀表或用皂液水刷接頭等辦法,嚴禁用明火檢測;
7、食堂操作間應注意消滅老鼠,防止老鼠噬咬電線、電纜,造成線路短路起火。
9、操作間內的滅火器材應放置在鐵箱內,置于干燥位置,以防止潮氣侵蝕,影響使用;
13、操作間禁止使用蠟燭照明。餐廳如需使用蠟燭照明增加氣氛時,應將蠟燭,固定在非燃材料制作的基座內,并不得靠近可燃物,同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必須保證安全。
第二十四條校醫院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二)加強對射線的安全管理。操作醫師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醫師在操作中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五條商業網點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柜臺里擺放的物品應整潔有序,廢棄的包裝物應及時清理,不得隨處堆放。
(三)銷售場所不準住人;
(四)不準使用蠟燭照明;
(五)存放飲料、食品、日用百貨等物品的庫房應單設房間,不得混用。庫房內,不得使用大功率燈具照明。
第二十六條上述各項規定,由各院、處級單位和保衛處負責檢查落實。
第二十七條在公共場所工作、學習、逗留或活動期間,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由保衛處報校防火安全委員會按《北方工業大學消防安全管理獎懲制度》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二)挪用、偷用、毀壞、拆除消防器材、設備及設施的;
(三)亂用、亂捅、拆卸、破壞用電線路、電氣設備和電器產品的;
(四)超負荷用電、亂拉臨時線路,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加熱器具的;
(六)偷竊實驗用易燃、易爆和劇毒化學物品的;
(七)擅自在公共場所過夜的;
(八)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或者因工作失誤、瀆職導致公共場所發生火災火險,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第二十八條對違反本規定其它條款的,由保衛處責成有關單位及個人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或整改后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按《北方工業大學消防安全獎懲制度》有關條款予以處罰。
第二十九條對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的單位或個人,由公安消防機關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本規定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學校保衛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制度(模板23篇)篇七
為了加強公共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無事故,特制訂本制度。
一、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各場所要設立生產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二、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職責。制訂緊急情況應急預案。府真填寫《公共場所安全工作記錄薄》。
三、定期開展防火安全檢查,組織職工開展學習自防、自救常識,引導疏散逃生技能,定期舉辦滅火演練。
四、嚴格保護消防設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標志應完好有效,不許擅自挪用、拆除、停用。
五、公共場所堅決杜絕攜帶兇器,嚴禁存入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學有害物品。不許使用電爐、液化汽等明火取暖、做飯。
六、公共場所未經批準不許擅自改造、裝修、擴建。
七、營業時間不許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八、公共場所必須按規定時間營業,夜間不留從業人員或消費人員住宿。
九、文明服務、禮貌待人,堅決杜絕打架斗毆事件發生。
十、法人和負責人要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學習和各種活動。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制度(模板23篇)篇八
第十三條下列范圍的顯著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本顯著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二)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四)廣播電臺、電視臺和郵政、通信樞紐;
(五)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六)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以及顯著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電廠(站)和顯著經營企業;
(八)顯著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顯著;
(九)顯著、制鞋等勞動密集型顯著、加工企業;
(十)重要的顯著單位;
(十一)顯著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顯著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顯著重大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顯著。
高層辦公樓(寫字樓)、高層公寓樓等高層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等顯著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顯著隧道,糧、棉、木材、百貨等顯著集中的大型倉庫和顯著,國家和省級等顯著工程的施工現場,應當按照本規定對顯著安全重點單位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四條顯著安全重點單位及其消防安全顯著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五條顯著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顯著管理職能部門,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其他單位應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可以確定消防工作的顯著管理職能部門。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職責'target='_blank'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顯著聚集場所應當在具備顯著消防安全條件后,向當地顯著消防機構申報進行消防安全顯著,經檢查合格后方可顯著使用:
(一)依法辦理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手續,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二)顯著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消防安全顯著明確;
(三)顯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顯著規程;
(四)員工經過顯著安全培訓;
(五)建筑顯著設施齊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滅火和顯著疏散預案。
第十七條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顯著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或者承辦單位應當在顯著消防安全條件后,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對活動顯著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顯著。
第十八條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顯著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顯著和保障消防安全的顯著規程,并公布執行。
單位消防安全顯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顯著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顯著設備的檢查和管理(顯著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顯著考評和獎懲;其他顯著的消防安全內容。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制度(模板23篇)篇九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消防法》及公安部61號令,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讓全店員工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人人都企業消防工作負責。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逐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有值班教師巡查檢查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4.每年組織教職員工滅火疏散演練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節日期間防火工作,并制定具體保衛方案。
6.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好天然氣.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楚火險隱患。
7.建立校園消防檔案,組建義務消防隊,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加強吸煙管理制度,校園內禁止吸煙。
8.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
9.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并落實維護責任人。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校辦公室申請,校辦公室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嚴重的予以開除。其他人員不得施工。
三、火災預防措施。
(1)幼兒園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園內消防重點部位。幼兒園在消防器材和設備配備上給予重點保證。
(2)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有關規定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并在開工前逐級向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審批,不得擅自動工;竣工后需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
(3)園內道路、走廊、樓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須保持通暢,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雜物。
(4)園內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對電器設備、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嚴禁超負荷運行使用。禁止不通過電工,私自亂拉電線;禁止違章使用電器設備;禁止非電焊工動火作業。因教學、活動需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應實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禁止在園內私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
(5)園內禁止任何人吸煙、使用明火。
(6)在園內舉行大型集會和活動,在地點選擇、人數額定、臨時電器線路架設、疏散通道等方面,應符合消防規定,保證安全。
(7)法定節日和寒暑假期間,應安排值班人員,要害部門和消防重點地點應加強值班,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并匯報,不得擅離職守。
1、園內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______幼兒園。
20__年9月。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制度(模板23篇)篇十
為了預防本會所不安全因素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本會所有效的運行,特制定以下條款:
一、嚴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門對本足道提出的各項要求和規章制度,遵循安全消防所規定的一切措施。
二、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三、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四、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消防設計齊全、應急燈齊全,滅火器安全,安全通道暢通。
六、嚴格檢查來客人員,對有可疑的人要進行檢查盤問,一旦有事立即報告公安部門。
七、來客人員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進入本會所。
八、發現火災時,及時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制度(模板23篇)篇十一
按照《消防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規定,本單位承諾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二、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四、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七、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八、對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本單位保證依法落實整改措施,立即改正;。
若未履行上述職責,一旦單位發生火災事故,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xxx。
20xx年x月x日。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制度(模板23篇)篇十二
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作機制文件精神,對縣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形成齊抓共管合力,特制定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作機制。
組長:
成員: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科室負責人
消防救援大隊防火監督干部
聯絡人: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管科
消防救援大隊副大隊長
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共同研究解決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督管理過程中的重大事項,會議召開時間、地點由組長溝通確定,聯絡人負責具體會議事項。
經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消防設計審查和消防驗收合格的建設工程,在工程取得審查和驗收合格文書后,5日內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審批文書移交消防大隊一份存檔,確保消防救援大隊能夠隨時查閱工程審查合格的施工圖紙、竣工圖紙等資料,具體工作的開展由聯絡人具體實施,其他成員配合。
聯絡人負責對本領域新出臺的涉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相關政策、國家標準、地方性標準及其他規范性文件進行收集整理,及時通報相關成員。
(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職責
一是負責對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設計和施工圖審查質量的監督。
二是將施工圖是否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強制性標準納入到年度勘查設計和施工圖審查質量專項檢查的內容。
三是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監督檢查。
四是配合消防救援大隊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產品抽樣檢查工作。
(二)消防救援大隊職責
一是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施工現場的消防監督檢查提供技術指導。
二是負責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產品抽樣檢查工作。
三是負責將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未取得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建筑工程通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查處。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制度(模板23篇)篇十三
1.2.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
責任
1.1.安全組、養修部負責執行本制度;
1.2.各部門及全體員工履行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廠
內容:
1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衛人員及各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3.各部門要單獨成立義務消防分隊,分隊隊長原則上由部門主管擔任;
5.義務消防隊要定期培訓,熟悉各自業務、熟悉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
7.消防器材非緊急情況下不準動用;
8.消防器材及設施嚴禁任何人挪動,挪用和破壞;
9.嚴禁堵塞消防通道和緊急疏散通道;
10.不準占用消防設施及器材周圍1米范圍內的地方;
11.不準在消防設施、器材上放置、搭靠物品;
1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要專人負責、定點存放,依照危險物品的管理原則,加強管理。
生產區安全管理規定
為加強對生產的安全管理,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故制訂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1加強明火管理,生產區內禁止吸煙;
2危險作業如動火、登高、進入密閉場地等須事先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不準使用天那水等揮發性較強的易燃液體擦試機器設備、工件、衣服;
5未有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不齊備及安全裝置失效的設備,不準使用;
6停機修理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使用;
7維修、檢查設施時,必須執行鎖機/掛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設備,未經主管批準,不準使用;
9檢修設備時,沒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不準將水倒在電氣設備和線路上,以免破壞絕緣,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
12不準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機件、產品及器材;
13不準在電機的開關、消防器具放置場所及進出口等放置貨物;
15不準在焊接作業場所逗留;
17在用機器設備的動轉部位和危險部位,不準觸摸、擦試;
18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或異常時,不準不停機進行故障處理;
在工作過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業,一定要借助工具來進行,不準強力而為,野蠻作業;在使用搬動工具時,應小心操作,不準運行過快,遇轉彎及進出口時,應鳴號示警。
安全生產責任制
總經理安全職責
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具體要做到: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指示,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企業的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要親自主持重要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會議,批閱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簽發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的重大決定。
2.負責建立、健全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各部門經理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3.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監察部門的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組織制定并批準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重大的安全技術措施,解決安措費用。
5.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6.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方面的重要獎懲。
7.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8.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生產廠長安全職責
生產廠長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要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主管業務范圍內的生產安全負責,并抓好以下工作:
1.堅持貫徹“五同時”的原則,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對職業安全衛生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2.組織制訂、修訂分管部門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審批各級動火。
4.組織分管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
6.組織分管部門對報上級安全主管部門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7.定期召開分管部門安全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車間主任安全職責
車間主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其職責是:
1.保證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車間、本部門貫徹執行,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實施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定期組織安全技考核;組織并參加班組安全活動日活動,及時處理工人提出的意見。
4.每日組織一次全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材等處于完好,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組織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6.對本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7.負責組織并落實好動火時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車間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公司安全督導員職責
公司安全督導員在生產廠長領導下,負責生產車間的安全技術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并檢查督促執行。在業務上接受上級安全監察部門的指導,有權直接向上級安全技術監察部門匯報工作,并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2.負責或參與制訂、修訂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及時上報公司和檢查落實。
二、三級安全教育。
5.負責安排并檢查班組安全活動,經常組織反事故演習。
6.參加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作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設備改造、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使之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技術要求,落實裝置檢修停工、開工的安全措施。
7.負責公司安全設備、滅火器材、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車間工作環境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8.每天要深人現場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檢查落實動火安全措施,確保動火安全。
9.參加公司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格化。
生產副廠長安全職責
1、協助廠長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安技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有關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廠長做好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例會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主持召開生產調度會,并同時部署安全生產的有關事項。
4.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5.組織車間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或向廠長及上級有關部門提出報告。在上報的同時,組織制訂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察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同時主持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機械管理員責任制
1,對機電、起重設備,鍋爐,變壓器及自制機制設施的安全運行負責。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經常進行檢查,并督查各種設備的維修,保養的進行。
2,對設備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設備完好,安全可靠。
3,對新購進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合格證和完整的技術資料,使用前按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向有關人員交底,并進行鑒定和驗收。
4,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的會議,提出意見,同時督促落實,保證實施。
5,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事故的調查,從事故設備方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的意見,制定防范措施。
工人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和操作紀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按時認真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正確操作、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知訓練。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制度(模板23篇)篇十四
(一)遵守法律規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嚴格遵守《消防法》、《安全生產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
(二)執行行業標準。貫徹執行《ws 308 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醫療機構基礎設施消防安全規范》和《ga 654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等行業標準。
(三)規范消防行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消防責任自負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評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機制,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萬無一失。
(一)落實主體責任。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全面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醫療機構應當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履行消防職責。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具體承擔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和落實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和隱患排查,加強宣傳教育培訓、應急疏散演練;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各項工作。按照《醫療衛生機構災害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指導意見》要求,切實做好各項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一)堅持日常巡查。醫療機構應當明確巡查人員和重點巡查部位,每日組織開展防火巡查并填寫巡查記錄表,住院區及門診區白天至少2次,住院區及急診區夜間至少2次,其他場所每日至少1次,對巡查發現的問題當場處理或及時上報。應根據實際情況相應加大巡查頻次和力度。
(二)突出巡查重點。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等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識、應急照明系統是否完好;
5.醫療機構內施工場所消防安全情況。
(三)嚴格規范控制室工作。消防值班人員應持有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應確保自動消防設施處于正常工作狀態。接到火情報警后,應當以最快方式進行確認和處置,并確認聯動控制開關處于自動狀態,同時撥打“119”報警并啟動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
(一)開展防火安全檢查。每月至少組織1次防火檢查和消防設施聯動運行測試,建立和實施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保養制度,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問題立即督促整改。
(二)突出檢查重點。
1.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實情況以及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2.重點工種工作人員以及全體醫護人員消防安全知識和基本技能掌握情況;
3.消防控制室日常工作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日常管理情況;
4.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維護保養情況,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5.火災隱患整改和日常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三)消除安全隱患。建立火災隱患信息檔案和臺賬,形成隱患目錄,并在單位內部公示。隱患治理要實行報告、登記、整改、銷號的一系列閉環管理,確保整改責任、資金、措施、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
(一)嚴禁使用未經消防行政許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建筑物及場所,嚴禁違規新建、擴建、改建不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構筑物(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等)。
(二)嚴禁采用夾芯材料燃燒性能低于a級的彩鋼板作為室內分隔或搭建臨時建筑。
(三)嚴禁擅自停用關閉消防設備設施以及埋壓圈占消火栓,嚴禁設置影響疏散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嚴禁鎖閉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和撲救場地。
(四)嚴禁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嚴禁在病房樓內使用液化石油氣和天然氣,嚴禁在室內吸煙和違規使用明火等。
(五)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非醫療需要的電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
(一)醫療機構要加強對全體職工(包括非正式職工、實習生、進修生、規培生等)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職工受訓率必須達到100%,每年至少開展1次火災事故應急演練。要監督第三方服務公司,培訓有關服務人員。
(二)人人掌握“四會”消防常識,會查找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逃生、會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掌握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
(三)特別注重對新職工和轉崗職工進行崗前消防知識培訓,對住院患者和陪護人員及時開展消防安全提示。病房要配備適量的防煙面罩、應急燈等應急裝備。
(四)結合老、弱、病、殘、孕、幼的認知和行動特點,制定針對性強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每班次、各崗位人員及其報警、疏散和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并每半年至少演練1次。要配備相應的輪椅、擔架等疏散工具,對無自理能力和行動不便的患者逐一明確疏散救護人員。
(五)建立消防志愿者隊伍,積極發揮工會組織的監督作用,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傳真、郵箱、微信等,引導社會和全體職工共同監督、參與和支持消防安全工作。
(一)建立穩定的資金投入機制,持續加強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設,消防安全工作經費增長幅度不少于本單位經費投入平均增長水平。
(二)持續加大消防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國家和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有效運行。主要消防設施設備應當張貼維護保養、檢測情況記錄卡。
(三)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醫療機構,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每年至少檢測1次。屬于火災高危單位的,應當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
(四)消防設施器材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重點部位應當設置警示提示標識。
(五)確保報警系統和應急照明的齊全、靈敏、有效。
(一)醫療機構黨政領導班子每年專題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帶隊檢查消防安全每年不少于2次。
(二)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及時總結實踐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提煉固化為規章制度和操作標準。
(三)對消防工作人員和消防志愿者進行經常性的業務培訓、崗位培訓、法規培訓,切實增強消防技能,提高工作水平。
(四)關心愛護消防工作一線人員,不斷改善工作環境,保障和提高待遇,加大考核培養及交流使用力度。
(一)醫療機構要認真遵守本規定,自覺接受各級衛生計生、中醫藥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的檢查指導,持續加強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對本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要如實、及時上報衛生計生、中醫藥行政部門以及公安消防管理部門,不得遲報、瞞報和漏報。
(三)主動研究分析各地各類典型火災事故案例,深刻汲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嚴防類似事故發生。
(四)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工作考核辦法》,科學制定并嚴格實施獎懲制度,將消防工作情況納入單位年度考評內容。
(五)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進行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職責或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并造成損失的責任人員和部門負責人嚴肅處理。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制度(模板23篇)篇十五
一、店上應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會議主要的內容應以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應隨時組織召開專題性會議。
二、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并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下發有關部門并存檔。
三、會議議程主要有聽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有關消防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階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召開的專題會議紀要或決議,應報送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并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五、本店如發生火災事故,事故發生后應召開專門會議,分析、查找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應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及時開展防火巡查。
二、應進行每日防火巡查。門店在營業時間應至少每2小時巡查一次,營業結束后應檢查并消除遺留火種。
四、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有無鎖閉;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應定期開展,各崗位應每天一次。
二、檢查中發現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立即消除隱患;不能當場消除的,及時上報主管負責人消除解決。
三、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
3、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5、建筑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6、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
8、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9、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實情況;
11、樓板、防火墻和豎井孔洞等重點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況;
1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制度(模板23篇)篇十六
根據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司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結合營運車輛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營運車輛消防安全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制度,定三級防火責任制,公司法人代表是營運車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級責任人,各分公司負責人是二級責任人,車輛承包者是三級責任人。
二、營運車輛要按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和安全錘:28人(含28人)以下客運車輛配載不少于4公斤滅火器,不少于2個安全錘;28人以上客運車輛配載不少于8公斤滅火器,不少于4個安全錘。
三、滅火器及安全錘必須有固定架并放于適當位置,位置要醒目,便于取用,在發生火情時旅客和司乘人員能及時使用。
四、營運車輛承包者或司乘人員是車輛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對車輛滅火器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定期進行年檢、打壓等。
五、司乘人員要具備一定的消防安全常識,要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六、營運車輛內禁止旅客吸煙,車輛在發生故障時不準使用明火。
七、因車輛滅火器配備不足或滅火器失效,以及發生火情司乘人員逃離,不組織施救,或其它因司乘人員自身問題導致車輛火情擴大的,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制度(模板23篇)篇十七
4.建筑面積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娛樂場所。
(3)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4)游藝、游樂場所;
(5)保齡球館、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
4.幼兒住宿床位在50張以上的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4.共青團中央、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的辦事機關。
四、廣播、電視和郵政、通信樞紐1.廣播電臺、電視臺;2.城鎮的郵政和通信樞紐單位。
五、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1.候車廳、侯船廳的建筑面積在500m2以上的客運車站和客運碼頭;2.民用機場。
3.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
界定標準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2.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灌裝站、調壓站;
5.營業性汽車加油站、加氣站,液化石油氣供應站(換瓶站);
6.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化工商店(其界定標準,以及其他需要界定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性質的單位及其標準,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九、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
生產車間員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裝、鞋帽、玩具等勞動密集型企業。
界定標準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1.高層公共建筑的辦公樓(寫字樓)、公寓樓等;
6.總儲存價值在1000萬元以上的可燃物品倉庫、堆場;7.國家和省級等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
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指示、規定;
二、向上一級防火安全責任人負責,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三、落實防火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四、及時發現、整改消防問題、火險隱患;
一、各單位應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與培訓;
三、各單位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對從業人員的集中消防培訓;
五、應對新上崗或有關人員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培訓,達到“四懂、四會”要求;
(3)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5)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七、宣傳教育、培訓情況,應做好記錄。
四、防火巡查內容: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防火卷簾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防火檢查主要內容:
(一)火災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水源情況;
(四)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和功能狀況;
(五)重點工作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七)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十)防火巡查情況;
(十一)其它需檢查的內容。
8)其它消防設施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
三、單位對其配備的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具備資格的維修單位實施的功能性檢查;
四、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場所,應當確定專職人員維護保養,并保留記錄;或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資格的組織或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并與受委托組織或單位簽訂合同,在合同中確定維護保養內容,并保留維護保養報告。
五、按照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一、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
二、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報告上級主管人員;
四、明確火災隱患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五、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采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七、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九、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并做好記錄:
(一)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二)使用甲、乙類可燃液體、氣體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爐具的;
(三)違反規定吸煙、亂扔煙頭、火柴的;
(四)違章動用明火、進行電(氣)焊的;
(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占用,影響疏散的;
(六)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他用的;
(七)常閉式防火門處于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八)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九)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十)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為。
一、單位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
二、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三、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法律處分。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制度(模板23篇)篇十八
為了加強和規范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各級消防安全職責,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落實消防安全逐級負責制,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現將本單位各級消防安全職責和其他有關消防安全職責規定如下:
一、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職責人。
二、本單位總經理為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本單位職能管理部為本單位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職能管理部總監為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職責人;職能管理部確定一人為本單位專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四、本單位所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對本部門消防安全職責人負責。
五、各單位應確定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確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部門職責人和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單位應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組長由消防安全職責人總經理擔任,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職責人為副組長,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為成員。
七、根據人員變動及時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機構人員,每年年初對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一次調整。
八、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貼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景;
2、將消防工作與本部門的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
3、為消防安全供給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十、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職責
3、組織擬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
3、分析單位防火安全情景,參與擬定單位消防工作計劃,防火措施和滅火預案,負責協助其領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為領導當好參謀。
十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1、所有員工都必須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明確自我的職責區和具體崗位的防火任務。
2、嚴格遵守局和所在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本崗位的消防安全。
3、經常結合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特點進行自檢,及時處置火災隱患。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制度(模板23篇)篇十九
圖書館是學院的文獻信息中心,收藏著大量的文獻資料,是安全保衛的重點。為加強圖書(檔案)館的安全保衛工作,保證全院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圖書館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全館消防安全的工作,館長任領導小組組長,成員由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圍繞本館的安全工作,對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全館人員要認真學習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我院有關防火安全管理的規定,提高對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和防范意識。
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業務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嚴格執行進館驗證制度,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圖書館。未經批準,不得將館內物品、設備等公共財物帶出館。
五、定期派消防安全管理員及其他館內工作人員參加治安消防培訓,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每個工作人員都要熟練掌握常用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緊急情況下疏散讀者的基本常識。消防安全管理員應日查周檢,做好檢查記錄,定期檢查更新滅火器材,確保消防器材隨時備用。
六、圖書館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工作人員應以身作則,并糾正讀者的違章行為。
七、每天下班時必須做到“四關一切”。即關電器設備、關燈、關窗、關門,切斷電源。
八、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私拉電線、網絡線,嚴禁使用電爐等負荷較大的電器。
九、在圖書館進館處和其他各樓層醒目位置張貼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示意圖,工作人員必須熟悉自己崗位的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做到“三知”:知安全出口的數量和位置;知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知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十、重要部門鑰匙由專人負責保管,鑰匙丟失或需另外配備,應及時向館領導報告和請示。因工作調動或其它原因離開崗位,必須辦好鑰匙交接手續。
十一、做好每學期開學初期和期末、寒暑假及法定節假日的消防安全自查和專項檢查工作,消除隱患、排除妨害,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十二、在圖書館遇到任何突發事件,如水情、火情或盜情,值班工作人員要積極采取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造成更大危害,必要時撥打報警電話:“119”或“110”或“120”,并及時向館領導和學院報告。
十三、因工作人員的過錯導致火災等安全事故的發生或擴大,工作人員應對發生和擴大部分承擔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制度(模板23篇)篇二十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市林業局機關辦公樓消防安全管理,切實消除火險隱患,保障機關辦公樓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市委、市政府、安委會相關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部署全局的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相關問題,并接受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處室站所負責人為本部門、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通過張貼消防圖畫、設置消防宣傳專欄、消防宣傳公益廣告牌等形式向全體職工宣傳防火、報警、滅火和應急逃生等常識。
第五條 、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單位職工的集中消防培訓。
消防培訓主要有下列內容:有關消防知識、法規、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程。會報警、撲救初期火災、自救逃生知識,組織人員安全疏散等常識。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
培訓的主要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等崗位人員。
第六條、各處室站所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辦公室、各崗位、庫房、車庫使用人就是本辦公室、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七條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的監督;組織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針對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
管理人職責:擬訂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和處于正常運行狀態,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組織從業人員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條、機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處室站所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如出現消防安全事故,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人和當事人責任。
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制度(模板23篇)篇二十一
一、發現火情后,當值網吧管理員首先引導網吧內的客人進行疏散,要迅速用網吧內的消防器材力爭把火控制、撲滅在初期階段。
二、當值的網吧管理員立即通知網吧業主,盡快增加援助人手。
三、當值網吧管理員視火情迅速撥打“119”報警求救。
四、火情發生后,按照滅火預案,當值網吧管理員要馬上通知網吧業主,盡快增加援助人手,如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當值網吧管理員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樓層,然后,再根據火情擴大附近區域,逐區域的通知。
五、當值網吧管理員應正確引導網吧內的人員向疏散通道疏散,并授之以正確逃離姿勢,其余人員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以及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六、為更好的應付緊急情況,當值網吧管理員應聽從并協助消防工作人員的現場指揮。
七、當值網吧管理人員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危難面前最后一個離開的思想準備,根據火情,接受最高的指揮的指令,對需要搶回的設備,文件等采取必要措施。
八、嚴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門對網吧遂提出的各項要求和規章制度,遵循安全消防所規定的一切措施。
九、消防設施齊全、應急燈齊全,滅火器完全,安全通道暢通。
十、嚴格檢查上網人員,對有可疑的人要進行檢查盤問,一旦有事立即報告公安部門。
十一、上網人員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進入網吧。
十二、定期對工作人員加強消防培訓教育,提高消防意識,加強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制度(模板23篇)篇二十二
為防止火災發生,保障師生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家教育部關于做好高等院校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規定:。
1.油庫內禁止煙火。
2.油庫的盛油罐、桶和管道不準有跑、冒、滴、漏油的現象。
3.油庫內使用的工具及裝卸設備必須是能防止產生火花的有色金屬制品或鍍銅工具。
4.不準穿帶釘子的鞋或能產生靜電的衣服出入油庫重地。
5.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汽油的保管貯存安全規定。
6.必須會使用消防器材,并使之保持完好狀態。
1.司爐工必須經過考試合格,持有上崗證,方可進行操作,操作過程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制度。
2.各種儀表,閥門必須安全有效,如發現管道閥門漏氣或其他不正常現象,應及時采取應急措施,不得放任自流,不問不管,否則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3.鍋爐房內嚴禁會客,操作人員工作時間禁止喝酒、睡覺、玩耍、擅離職守,認真做好當班記錄,詳細記錄本班運轉情況。
4.按要求做好水處理和排污工作,鍋爐房內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烘、烤衣物,保持工作場所干凈、整潔。
5.鍋爐內不準會客。認真做好當班記錄,詳細記錄本班運轉情況。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有關消防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消防訓練,掌握基本消防知識,熟練操作消防器材,定期檢查消防設備,確保器材完好無損。
2.對廚房內燃氣燃油、管道、法蘭接頭、儀表、閥門必須定期檢查,防止泄漏。設備使用后做到立即切斷電源,清潔機器,確保可靠安全。
3.在烹調時要謹慎操作,防止鍋內油外濺,保持爐灶前清潔。
4.對食堂用火人員實行分工負責,責任到人,定期檢查考核各小組的食品衛生,消防管理,制定相應的獎懲制度,賞罰分明,記錄備案。
1.本辦法由浙江大學飲食服務公司濱江分公司負責解釋,保衛處、總務處負責監督實施。
2.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管理制度(模板23篇)篇二十三
1、合理配備消防器材設施。消防設施是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前提和必要條件,配置一定要適量、適用、合理。
2、所有配備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點放置,定期檢查,始終保持良好備用狀態。發現人為的損壞、挪用,按其價值20%予以處罰。空瓶應及時更換。
3、消防器材由安質部統一管理。各類器材更換、維修經安質部指定專人孟凡榮驗收相符,質量可靠后方可入庫,并要有準確的臺帳。
4、消防器材的領發一律有專職安全員孟凡榮領發,任何個人不予辦理。新進場施工隊由安質部根據實際情況予以配置。簽字后方可領取。
5、需更換的消防器材。必須以舊換新,并寫明使用原因。到期需要更換的滅火器必須申報,由安質部統一管理。
1、凡因公進入油庫必須經過庫房管理人員各同意,并登記后方可進入。
2、入庫人員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及其他火種。庫內禁止吸煙,禁止外露鞋釘的鞋攀登油罐。未經庫房管理人員批準,禁止在油庫外照相,油庫門口、墻上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標牌。
3、油庫禁止動火。如因檢修需要動火焊補時,需經安質部批準,施工時必須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4、庫房管理人員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規程認真操作,并經常進行安全、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5、夜間作業時,油庫必須安裝防爆燈具,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
6、儲罐凡有排氣呼吸閥、安全閥的,都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保持閥門完好。
7、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庫房管理人員要懂得消防知識,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做到會使用、會保養,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1、各類物資倉庫屬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執行出入登記制度,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2、庫房內要保持干凈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廢棄的塑膠、油布、紙類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清除。
3、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部門負責人盧建國批準,并報安質部備案,并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4、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尤其是炸藥庫和油庫。
5、庫房內只準許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上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潮、防曬。
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之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定無事故隱患,方可離開。
8、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國家消防器材管理暫行規定》,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
1、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干粉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沙袋、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品,只限制專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日常維護及保養,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3、協作隊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4、協作隊伍應對本工作部位及生活區消防器材設施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合臺賬,各類消防器材領發一律由專職安全員負責,任何人不予辦理領發。
5、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須更換到位,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不要損壞,并保持無灰塵、無油污。
6、操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備情況。
1、認真履行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消防條例、規定等各項制度,加強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
2、進場施工的協作隊伍必須與安質部簽訂《安全協議》。
3、如需要重點防火部位動火作業時,必須在施工前經過安質部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
4、如現場內搭建臨時工棚的,禁止生爐取暖燒飯,禁止使用電爐、電熱油燈和熱的快等電熱器具,不得亂拉電線,照明燈具每只不得超過100w.
5、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做到持證上崗,遇到火警,會正確拉警和使用有效滅火方法進行撲救。
6、棚內必須配有相應數量的消防滅火器材。
1、嚴禁明火、禁止吸煙,費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2、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做到定期檢查,及時更換,保持滅火機的完好率,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各種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會撲救初起火災、會報警。
3、必須保持房內衛生清潔,不得有任何易燃物,照明等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4、嚴禁動火,因檢修必須動火時,要經過管理人員同意。
5、工作人員要有防火意識,加強巡查制度,交接班制度。
6、庫內禁止停放各種車輛。
凡是使用儲存可燃氣體(加熱爐煤氣區域、可燃氣體、油庫)倉庫,在上述區域內因搶修設備和管道,使用電焊、氣體氣割等工具進行焊補、切割或其他方式明火作業之前,必須經安全負責人林景東許可、并采取防火措施。
1、禁止區域的動火或明火作業應嚴格掌握,動火的零部件構件、管道等,凡能夠拆卸的,應事先拆下、移動至非禁火區動火。
2、根據動火時萬一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的影響程度和危險性,由動火單位認真寫清動火時間、地點、動火部位原因、工程負責人、動火執行人、并制定動火安全監護及安全措施方案,報項目部安質部,經項目經理、副經理或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動火。重點禁火區必要時要領導親臨指揮。
3、夜間搶修時如必須在禁火區動火,由動火單位負責人填寫動火許可證,報經項目部安質部審批簽字后方可動火。動火負責人應負責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并仔細檢查有無消防安全隱患。
4、動火執行必須經過培訓領取操作合格證專職焊工或其他明火作業職工,“動火執行人”和“安全監護人”要嚴格執行防火規定,認真檢查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5、不得擅自延長動火時間與擴大動火范圍,如在原定時間未能完成任務而需要延長時間應重新辦理手續。
6、動火工具(焊接、乙炔瓶、氧氣罐)停放位置均按規定執行,不準亂托、亂拉。
1、熟悉有關消防法規和消防設計規范以及消防工作的規定和要求,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制度。
2、積極參加上崗前的專門培訓,上崗后經常參與有關培訓、熟悉掌握本系統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3、值班和維護人員要以高度責任感去完成各項管理規定和要求工作。
4、對各項消防設備進行管理和應用,做好日常的技術管理工作。
5、設備發生故障后,要及時進行維修,通知有關部門進行維修,并協助有關維修人員工作,以保證消防控制系統設備安全運行。
6、火災時應及時對地方消防部門119火警臺報告,同時啟動有關消防設備進行有效搶救,消防隊到場后,協助消防部門指揮滅火工作。
7、在真有火情時,管理人員、值班人員應嚴肅、認真、冷靜,驗證火災發生后全面主動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工作,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火情。
1、熟悉各類電器設備的性能和用途,正確使用各種器材。
2、每次使用后,認真進行檢查,清理現場遺留的煙頭、明火及各類易燃物品。
3、工作人員離場前關閉所有電器,切斷總電源,并按防盜要求關好所有門窗和鎖。
4、能正確使用各類消防器材,一旦發生著火情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同時向周圍求助滅火,嚴重火情應立即向119報警。
5、綜合辦公室是項目部資料重要場所,平時嚴禁堆放其他物資及易燃品,確保使用安全。
1、氧氣、乙炔氣庫房是屬重點防火防爆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2氧氣、乙炔氣瓶禁止同庫存放,嚴禁與各種化學危險品,油類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嚴禁橫放。
3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采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要穿入墻管內,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后,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4、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瓶閥凍結時,禁止使用烘烤,禁止與油類接觸,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兆帕的余壓氣體。
5、所有氣瓶不得靠近明火熱源,應與明火熱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熱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露天使用氣瓶時,要有遮陽措施,夏季使用時,要求有降溫措施,避免暴曬、雨淋、高溫。
7、使用乙炔瓶時,必須要安裝回火裝置。
8、工作人員必須學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
1、凡須生爐火取暖的單位,必須報領導同意后,由項目部安質部到現場審驗合格后,方可生爐使用。
2、未經允許,嚴禁生爐取火燒飯。生爐時,嚴禁使用各類易燃氣體(包括油類、乙醇、香蕉水等)引火。
3、火爐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職工區由代立賓負責,民工區有羅保明負責),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清潔,爐灰應指定地點堆放,并將爐灰用火澆透。
4、火爐應固定在驗收時指定位置,不許隨意挪動,火爐周圍不準存放易燃物品。
5、室內使用的.爐火必須安裝金屬煙筒,煙筒上嚴禁使用小插班或用洞、孔,煙筒穿過可燃墻、窗是,必須在其周圍用難燃材料隔離開。要定期清除桶內積灰。
6、夜間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嚴禁睡覺。室內要保持通風整潔,不得用火爐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
7、施工現場工棚內,一律不準生爐取暖和燒飯,更不準使用電爐、液化氣取暖燒飯。
8、員工使用電取暖器必須要熟悉使用規范和方法,并且隨時抽檢,不能使用過大功率的取暖器。晚上睡覺前應關掉取暖器,以防止溫度過高而起火。人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做到人走火滅。
9、生活營地內不能私自亂拉電線亂接電源,老化的電線要及時更換,經常檢查用電設備和電線路線是否工作良好,有無破損和漏電,預防電火花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