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是為了規范雙方合作、明確責任、保證質量的一種合同形式。這里匯集了一些承包合同模板,經過精心挑選和整理,希望能對大家的合同起草有所幫助。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模板19篇)篇一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編號:
三、工程地點:
四、工程范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筑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天(日歷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8.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條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申請領取建筑執照;清除施工場地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____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物資供應。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____________。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采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材料需要復驗的,應允許復驗。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復驗費由要求復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復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萬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為____,金額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三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七條.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第八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發包方報送-----------------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經雙方協議,電氣工程承包給電工作業班組,包價為元/m2,訂立以下條款:
一、合同雙方:
甲方:太和二建第一項目經理部。
乙方:電工作業班組。
二、承包內容:
電氣工程,包括電照、電視、電話、配管、穿線、照明器具安裝配電箱安裝、避雷接地等施工圖紙所含概的內容。單位工程施工現場電氣設備的維護及臨時線路架設和維護。
三、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材料供應,協調各種工序施工。
2、乙方必須按設計、施工規范及施工技術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發現材料質量問題及時匯報。乙方要提前一周提出材料計劃,按時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進度計劃,并配合其他專業施工。
3、乙方必須保證安全施工,杜絕重大傷亡事故,避免輕傷事故發生。如乙方不按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發生事故的責任自負。
4、乙方在施工中領取材料必須經過保管員準許,不準發生浪費和偷工減料現象,如發生浪費和不按設計施工,發生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視情節給予經濟處罰。
5、乙方領用電動工具等小型工具要保管好,對于正常損壞(如炭刷用完,軸承損壞等)甲方負責維修,對于人為損壞(如摔壞外殼、摔彎軸承,因軸承損壞而燒壞轉子、定子等),乙方負責一切維修費。
6、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超出質量驗評標準一律不給計算工資,不合格的一律返工重作,并扣罰返工所用的材料費。
7、乙方施工完的每道工序必須履行簽字手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月報工必須經項目經理、工長、技術員和質量檢查員簽字后才能生效。
8、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不合理的工作安排。甲方提供安全保護用品。
9、乙方簽訂協議后向甲方交付安全抵押金500元,要求乙方在施工中遵守安全法規及安全條例,班組作業完工后,未發生安全事故及未違反現場安全規定,此項押金如數退還。
10、為保證現場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現場遵守文明施工條例,乙方向甲方交付抵押金500元,作業完工后乙方未違反文明施工條例,甲方將此項押金如數退還。
11、乙方在施工中質量優良、節約材料、文明施工,在工程完工后甲方視乙方表現情況給予0.1-0.2元/m2獎勵。
四、承包款結算方法:乙方在必須每月3日前報上月工作量,履行簽字手續后結算80%工資,工程完工后經有關單位驗收合格并向甲方交工后一次結清。
五、合同一經簽定,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單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模板19篇)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需建一棟層高的私人住宅樓,現發包給乙方承建,為確保施工能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對具體條件和建筑要求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建一棟層高的樓房主體及裝修,總面積約平方米,現以包工包料的方式由乙方承包,承包價以每平方米元計算,總共元整,按投影面積計算乙方需由基礎做起(包括工人破樁)。
二、乙方施工一定要有建筑機械(如升降機、攪拌機、震機等一切機器設備)。
三、甲方負責建筑材料,乙方負責模板(注:一定要有二層模板)、頂木、排生竹、鐵釘、鐵線仔、膠帶、安全網、貼地板磚用的砂輪及一切建筑有的用具、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在施工期間要注意安全,如有工人發生意外傷亡事故,一切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在施工期間,建筑工人要遵守當地的鄉規民約,戶口費、治安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按設計圖紙施工,包括建造化糞池(2個)、下水道,如有質量問題需要返工的,一切材料費及人工費由乙方負責。
七、每層樓面鋪了水泥后,2天內不得在樓面上工作,一定要20天后才能拆模板,不得提前拆。
2.1米高的墻裙磚,樓梯級邊貼墻裙磚,廚房、衛生間貼瓷片到墻頂,樓梯走道貼2.1米高的墻裙磚,每層樓板均貼地板磚,房內貼墻磚2.1米,廚房內要建灶臺并貼瓷片。第二層廳和房間都貼1.5米高墻裙(第二層每個窗臺要跳30公分)。
九、批蕩前,把屋內所有雜物余x清理后才方可批蕩。工程完成后,一定要清理好所有雜物,保持房里清潔。
十、付款方法,按工程進度付款,前期付50%,工程完成合格后,余款50%待驗收合格后,在三個月內付清。
十一、甲方給乙方的建筑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要按時竣工交樓,每延誤一天罰款人民幣1000元正。
十二、此合約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依此為據,不得違反。
甲方:
乙方: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模板19篇)篇三
現經甲、乙雙方反復協商,就廣西x縣幼師1#樓砌磚一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將一號樓的砌磚工程包給乙方施工,單價按砌磚的墻面平方計算,每平方米13.7元。
此單價乙方負責運磚、拌漿、砌磚、清理落地漿及碎磚渣。
施工線、漿桶、鐵鏟乙方自己負責。
甲方供給斗車、砌磚架,二次構件的所有硂全部歸甲方負責施工。
二. 結算方式:每砌完一層樓的磚可結算一次,按一層的`總款結60%,每砌完三層并清完樓層可結算二層的總款90%,其余待全部砌完驗收合格后十天內全部付清。
三. 質量及進度均按廣西一建一分公司的要求為準。
四. 乙方進場后要服從甲方及公司的管理。
如乙方做到中途無能力完成時,甲方要扣乙方總金額10%留做找人做尾工的費用。
五、安全生產。
乙方要確保安全生產,要按安全規范進行施工,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地。
如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另外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以本工程總造價的( )%罰款。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持
一份,乙方持一份。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及結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 日期: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湖畔護坡工程承包項目發包給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護坡全長按 米計算。
第二條:施工方案
1、護坡
(1)、基底寬 米,厚 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為 米,受力部分需冷拉絲磚帶,外墻做磋沙(水泥標號為42.5,磚要好質量的青磚或紅磚)。
(2)、拆除廁所旁房屋三間,作進出路。
(3)、完工后做圍墻10米左右。
(4)、墻與岸間的空隙用泥土夯實,并在墻上加適量的漏水管。
第三條: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程期為 日,暫定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體開工時間由甲方下達開工令后方可開始施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承包價為 元。
2、上述總承包價為包干價,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費用(包括拆房,打圍墻),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付款方式:竣工驗收后付 元,除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質保金外,剩余部分 付,質保金一年滿后付清(時間按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合同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幫助協調施工現場的臨時用水、用電等事宜。
第六條:乙方義務
1、承包人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監督檢查,處理日常相關事宜,確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穩定。
2、承包人必須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轉包他人。
第七條:施工安全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凡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
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內容,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雙方在 簽訂,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 份,上方各執一份,上交 份。
發包單位(甲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 聯系電話:
承包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模板19篇)篇四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愿、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于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托事項。甲方與建設單位未簽訂書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提供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標通知書、合同條件、工程量清單總價、工程量子目單價、建設單位供應材料品種及單價、棄渣運距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關于該工程項目的上述信息真實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百萬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圖紙、工程量清單,業主提供的各種材料單價,必須完全能夠成為甲方與建設單位所簽訂施工合同的組成部分。否則視為乙方沒有完成委托事項,無權取得居間報酬,并且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4、乙方應保證該工程項目真實可靠、資金到位、各種施工手續齊全,并能夠正常施工。否則,視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實,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執行。
5、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建設單位的關系。
6、乙方領取本合同報酬時,須向甲方開具有效的稅務發票,相關的所得稅由乙方自承擔。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按未按時支付金額的_________%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費用為工程施工合同金額的____________%。
2、居間成功后,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個月內,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元整;在正常施工的兩個月內,應支付_______________;剩余施工合同金額從正常施工的第三個月開始,根據甲方每月取得的驗工計價款,按_______________%的比例支付;竣工結算完畢,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____________日內全部結清。
3、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間費用的承擔。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項,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擔居間活動費用(或甲方同意承擔_________差_________等_________費用)。
六、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為,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支支付__________________元違約金;如果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七、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果至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后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八、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進行轉委托。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模板19篇)篇五
甲方(發包方):
乙方(原承包方):
丙方(擬承包方):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訂立承包協議書,約定由乙方承建社區建設項目,乙方指派、兩人具體負責主體工程的現場施工管理。現工程進度已達,乙方按約定已向實際施工人、撥付工程款元。現實際施工人、作為丙方代表愿承建該項目,為此甲、乙、丙三方就社區項目建設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6、本協議為甲乙丙各方真實意思表示,受法律約束,不得反悔;
7、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丙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模板19篇)篇六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項目發包給乙方,包工包料施工。
第二條施工方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程期為______日,暫定于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具體開工時間由甲方下達開工令后方可開始施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承包價為______元。
2、上述總承包價為包干價,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費用(包括拆房,打圍墻),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付款方式:竣工驗收后付______元,除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質保金外,剩余部分______付,質保金一年滿后付清(時間按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合同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幫助協調施工現場的臨時用水、用電等事宜。
第六條乙方義務。
1、承包人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監督檢查,處理日常相關事宜,確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穩定。
2、承包人必須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轉包他人。
第七條施工安全。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凡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內容,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雙方在____________簽訂,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模板19篇)篇七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就麗景金城二期建筑工程總承包事宜,在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工程實際情況,訂立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施工工程的土建、給排水、供暖、電氣等施工內容。詳見施工圖和預算編制說明書。
4、工程面積:約。
二、承包方式:工程總承包。
三、工程質量:合格。乙方要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及工程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條件,竣工后由質量監督部門評定等級。單項工程、隱蔽工程的驗收應由甲方會同建設單位、工程監理、質檢站和乙方共同驗收評定質量等級。
本工程承包總價確定為元(大寫整)。承包范圍(見工程內容)內綜合單價一次性包死(附合同價款預算,本預算缺項、漏項、多項的,決算時相應增減)鋼筋、混凝土價格變動超過預算價5%,可進行相應調整(價格必須由甲、乙、監理三方簽證)。
五、工程款撥付方式。
1、施工至0.00后撥付至已完工程量價款的75%(可單工程計算)。
2、進度付款每七層封頂后付至已完工程量價款的75%。
3、主體封頂后撥付至已完工程量價款的75%(不足五層單體工程,按此執行)。
4、進度付款每個月25日以前,乙方實際進度報表經由監理簽字確認,并經甲方項目經理審核后,報房產預算部審定,撥付該月已完成工程量價款的75%。
5、竣工驗收合格后撥付工程款至工程總價的85%。
6、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后10日內付至工程總決算價的95%,剩余5%作為工程保修金,保修金支付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無委托保修的,28日內撥至保修金的80%,剩余的20%,在五年后的28日內付清。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派駐現場代表按照本合同約定代表甲方行使各項職責;。
2、施工前現場具備開工條件,即三通一平,包括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整。
3、將施工所需的生活用水(不含施工用水)、電接至施工場地圍墻以內并掛表;。
4、為乙方提供全套施工圖紙六套;。
5、根據工程需要,甲方有權提供建筑材料及制品,甲方提供材料的費用從預算中扣除,但不付給乙方材料保管費等其他費用。
6、甲方暫定價部分需經甲方認可后方可購買或施工;暫定部分的材料價格需經甲方、乙方、監理三方簽證,以備決算時作為調整依據。
7、對乙方違反甲方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進行管理、經濟處罰;。
七、乙方權利和義務:
1、派駐現場代表按照合同約定代表乙方行使各項職責;。
3、每月按甲方水電表數及時、足額繳納水電費,電費單價計算時綜合考慮用電損耗;。
5、嚴格遵守甲方現場的管理制度及監理指令;。
7、乙方要做到規范、文明施工并承擔與現場環境有關的環境衛生、生活污水糞便排放建筑垃圾外運等費用;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時清理施工現場施工材料及建筑垃圾影響下步施工工序的,甲方有權安排其他隊伍清理,發生的相應費用在乙方進度款中雙倍扣除。
12、竣工驗收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竣工圖一套;。
八、質量、安全指標。
1、質量指標:施工過程中,乙方要服從甲方、監理方的管理和安排,嚴禁獨斷專行。施工中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應為各證件齊全的合格材料,杜絕不合格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工程的施工工藝要符合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規定,所承建施工的工程要達到一次驗收合格率100%。
2、安全指標:施工工程中乙方應做好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場后必須為施工人員辦理職工工傷保險或意外傷害保險,施工過程中要與甲方、監理單位駐現場人員密切配合,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工作的實施與驗收,做到文明施工,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的.發生。如果在施工過程中因安全防護、文明施工等工作未做到位,扣除相應安全文明措施費用;因乙方管理不善及施工問題等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責任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進度指標:滿足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4、其他約定:工程開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并經監理審核通過,施工中各施工資料要與工程進度同步。
九、工期:
1、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布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竣工。
2、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或建設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十、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竣工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
2、竣工工程驗收,甲方分包工程乙方負責收集竣工資料,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施工圖為依據,工程量不調整(變更除外)。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后,應提交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托設計單位。
4、工程竣工驗收后,質量保修期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質量保修期: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裝飾裝修工程為2年;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2年;采暖工程保修兩個采暖期;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墻面防水為5年。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
5、發生質量缺陷乙方應立即到達現場修正,如乙方未能在規定時間內修正某項質量缺陷,發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產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在維修保證金中扣除。
十一、工程決算價按如下確定:
1、執行河北省消耗量定額(hebgyd-a、b、c-20xx)。
2、取費按相應的取費標準。
3、有綜合單價執行綜合單價,執行綜合單價的不再下浮15%,無綜合單價按20xx年第一期造價信息材料價格執行。
4、綜合用工單價執行冀建質〔20xx〕195號,稅金費率執行冀建質〔20xx〕462號計入,機械臺班執行冀建價〔20xx〕47號。
5、不再執行其他有關文件及定額。
6、工程預算造價:根據以上1至6項據實計算工程預算造價。
7、變更總價=工程預算造價下浮15%(有特殊說明的不再下浮15%)。除以上所列內容外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二、結算總價。
第四項和第十一項之和為結算總價。
十三、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經監理、建設方簽證后方可順延工期。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工程承包總價1/天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工程承包總價的30%。
3、如果乙方未能按監理審核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進度計劃如期完成工程,連續三個時段未按時達到中間控制工期要求的,將撤換項目部,且延期的期限達到30日的,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整個工程延期的期限達到6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權請求乙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4、乙方在承包工程期間,如果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停工或人員太少、不出活超過1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對乙方進行清場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5、在承包工程期間,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包括農民工)工資。如乙方在承包工程期間拖欠工人工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將其拖欠的工人工資數額在應付乙方的承包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給乙方工人或將扣除的款項交由有關部門用以支付乙方拖欠的工人工資。如乙方屢次拖欠工人工資或拖欠工人工資數額超過50000元,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四、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終止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如雙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由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其他條款。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
合同簽訂地:衡水泰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會議室。
十六、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八份,甲方執伍份、乙方執叁份。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模板19篇)篇八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寧陜縣森林大酒店商用樓工程順利交付使用,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法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省市相關部門的政策和條例與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特定立本合同條款,供雙方相互監督執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結構:框架結構。
4、建筑面積:約23000m(最終按實際建筑面積計算)。
第二條:承包內容。
乙方承包森林大酒店的整棟裝修項目。承包內容包括:從地下室至地面以上十八層的砌體、內填充墻粉刷、構造柱、門窗頂過梁的預制安裝、門窗邊塞縫、女兒墻、壓頂、屋面墊層、樓梯、散水、坡道及零星所屬土建構造清理衛生等全過程。
第三條:質量。
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規范驗收合格標準。
第四條:承包價款及計算方式。
建筑面積參照陜西99預算定額計算,陽臺全算。雙方確認價每平方按建筑面積壹佰貳拾圓(120元)人民幣,管道層按標準層同等單價計算。由于地下室和一、二、三層樓層超高,在按圖紙結算完后的基礎上另行增加第一層的實際建筑面積(第一層建筑面積約1500m),合并在圖紙的總建筑面積中一并結算。(此單價不含稅)。
第五條:付款方式。
按當月已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工程完工后十日內付至90%,驗收合格后七天內付至97%,余3%為質保金,保質期為一年期滿后一次付清。
第六條:工期要求。
每月以項目部下發的進度計劃表為準。
第七條:雙方責任與義務。
甲方:。
1、甲方同意乙方的民工在1#樓在建工程入住,但床與其他門窗、照明用電設施由乙方自理。嚴禁在建工程內明火做飯與使用電磁爐、電熱棒并保證做好環境衛生。
2、甲方提供給乙方水、電免費使用。(主水管道接至樓頂、每層安裝一個水龍頭。電送上樓,每隔三層接一個三級箱。)。
3、甲方提供施工電梯、內墻腳手架、攪拌機、架子車、灰斗車、大水桶、高椅。(鐵鍬、刮杠、滾筒、排刷、水管、灰盆、灰桶、掃帚、施工用線及其他手頭工具由乙方自備)。
4、甲方提供完整施工圖紙一套。
乙方:
1、乙方必須提前組織足夠的勞動力以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2、認真施工保證工程質量組織配合好現場施工員的技術管理與安全指揮。
3、不得浪費材料每日下班前必須將已攪拌的砂漿合理使用完,當日落地灰必須在當日清理干凈并合理使用。
4、各樓層每個工序完成必須清理衛生一次(所清理的衛生必須從施工電梯運至一層堆放到指定地點,不得把垃圾從樓層里往外倒下)。
第八條:安全。
甲方應做好各項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遵守建筑工程有關安全條例并配合當地治安工作與工程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如有違章操作而發生事故概由乙方自負,輕者按有關條例或規章制度處理,重者送當地公安機關制裁。乙方在施工當中嚴禁違規作業。
第九條:其他。
1、因圖紙變更增加的工程量甲方需給乙方另行計算費用。在乙方承包的范圍外如甲方需要向乙方調度臨時用工,乙方應積極配合。所派的臨時用工工資由甲方支付,技術工按每人每天150元,普工每人每天90元。
2、簽訂合同之日乙方須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伍萬圓(50000.00元)人民幣,該款在付第一次進度款時全額退還。
3、甲方應按合同及時給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否則乙方可暫停工程施工,或因甲方造成材料不到位及其他原因導致工程停工、停工三天以上(包含三天)甲方應給乙方補償誤工損失費及管理費。
4、乙方應按甲方進度要求安排足夠的勞動力,不得耽誤工期,不得無故停工、罷工鬧事。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拖延工期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嚴重者甲方有權強制責令乙方退場。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百分六十結算(包含甲方的一切損失費)。
第十條:爭議。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商不成時可提交當地勞動仲裁部門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合同章后生效。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模板19篇)篇九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經濟合同法》、《建筑法》、《勞動法》和建筑工程承包條例相關內容,結合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建筑工程資料承包合同。
一、乙方承包工程,建筑面積平方米。
1、承包范圍:乙方承包該工程的土建、裝飾、安裝、管網、鋼結構(其中:鋼結構、道路等為甲方分包項目,資料由分包單位編制,乙方有督促檢查、收集歸檔的義務)。
該工程包括的工作內容:乙方負責該工程的土建、裝飾、安裝、管網、鋼結構、安全、經濟資料編制工作,按照現行施工規范和城建檔案館及《四川省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技術資料統一用表》20__版的要求進行收集、編制、整理。
2、合同工期60天。
二、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電腦及打印、復印設備(及耗材)、工程所在地城建檔案館制定的工程資料表格、紙張等相關辦公用品供乙方使用。
(2)負責提供乙方駐施工現場人員的食宿及辦公地點。
(3)負責提供工程送檢材料、試件和全部檢測費用。
(4)負責重要資料的蓋章簽字的協調工作和費用。
(5)負責編制并提供竣工結算資料。
(6)甲方負責組織現場收方及驗收。
(7)甲方負責出竣工圖及竣工資料組卷費用。
(8)負責提供用于制作竣工圖紙的藍圖。
(9)負責提供材料的合格證、出廠證明文件、材料報驗資料等。
(10)負責提供相關報審報建資料。
2、乙方責任。
(1)負責工程建設過程中土建、裝飾、安裝、管網、安全資料的收集、編制和整理及現場的經濟資料的收集。
(2)乙方提供質監站、安監站對工程建設過程中檢查的資料。
(3)乙方負責安排人員在施工現場打印工程所需資料及文件,工程資料的報審工作、并協助甲方完成相關資料與相關單位的蓋章工作。
(4)乙方協助施工過程中原材料及試件的送檢(材料、試件和運費、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協助甲方組織現場收方,并完成相關資料收集整理并報送工作。
(6)乙方負責現場經濟資料的收集整理,負責編制工程結算所需的經濟資料。
(7)負責敦促分包單位編制竣工資料及竣工圖,若分包單位不能按時完成需乙方編制時,費用另行計取。金額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8)負責收集材料的合格證及檢驗報告,收集整理有出圖章、審圖章的施工藍圖、變更圖及編制竣工圖和完整的報建資料(復印件)及前期的相關資料等。
(9)具體負責內、外協調及相關的蓋章簽字工作。
三、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價款:合同總價10萬元整(拾萬元整)。
2、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簽定合同之日起10日內,甲方支付30%的合同預付款給乙方。
(2)乙方把前期資料補齊,甲方支付乙方20%的合同價款。
(3)甲方承包范圍內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經濟簽證編制完成,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30%。
(4)竣工驗收合格后,質監站出竣工驗收備案表和甲方結算資料整理完成(如:設計變更、工程聯系函、鑒證索賠依據、監理通知回復等相關結算資料整理完成移交甲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20%的余款給乙方。
四、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人員及技術原因導致承包范圍內的相關資料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節點完成編制和整理完整及移交,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后期款項甲方有權不支付給乙方。
2、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甲方責任條款”提供相關資料及協調不到位,合格資料無法得到相關公司及部門的簽字蓋章認可或資料不齊,導致乙方無法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節點完成相關資料或工程無法竣工驗收,則乙方不承擔相關違約責任,且視同乙方已完成相關資料,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相關條款支付乙方勞務費。
3、若因非乙方原因導致工程無法在合同工期內竣工或竣工資料無法移交,則超出工期部分的乙方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每人:元/月),并在合同工期滿7個工作日內,按“第三條”第3款支付乙方勞務費。
4、如因乙方的原因導致資料不能按時交付或資料不合格,乙方須組織人員重新做資料,直到本工程資料合格為止,甲方不承擔相關費用。
五、糾紛解決方法: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任一方式解決:
1、向款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六、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清全部工程款后終止。本合。
同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各持二份。
單位名稱(公章):乙方代表(簽名)。
單位地址:聯系電話:
甲方代表(簽名):地址:
聯系電話:工行帳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模板19篇)篇十
工程編號: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責任,經比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準單位:______。
批準文號: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準機關的文號)。
項目主管單位:______。
四、承包范圍和內容:(詳見工附件一: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模板19篇)篇十一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定義與解釋。
第一條定義。
本合同(按下文所定義的)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雇主為……(填入名稱)。
1.2承包商是指其投標書已為雇主接受的當事人以及取得此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為……(填入名稱)。
1.3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當事人,或由工程師同意已將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給他的任何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但不指此當事人的任何受讓人。
1.4工程師是指雇主為本合同目的而指定作為工程師,或由雇主隨時指定并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本合同中的工程師是指……(填入名稱)。
1.5工程師代表是指由工程師根據本合同隨時指定的人員。
1.6合同是指合同條款及其附件,包括說明書、圖紙、規范、工程量表、投標書、中標函、合同協議書,以及其他明確列入中標函或合同協議書(如已完成)中的此類進一步的文件。
1.7規范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規范,以及根據第95條規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經工程師批準的對規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8圖紙是指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性質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并經工程師批準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樣、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性質的其他技術資料。
1.9工程量表是指構成投標書一部分的已標價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投標書是指承包商根據合同的各項規定,為工程的實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補,向雇主提出并為中標函接受的報價書。
1.11中標函是指雇主對投標書的正式書面接受。
1.12合同協議書是指本合同第26條所述的合同協議書。
1.13投標書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標書格式內的附件。
1.14開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發出開工通知書的日期。
1.15竣工時間是指合同規定從工程開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區段施工結束并且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
1.16竣工檢驗指合同規定的或由工程師與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檢驗,這些檢驗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對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區段接收之前進行的。
1.17移交證書是指依據第93條頒發的證書。
1.18合同價格是指中標函中寫明的按照合同規定,為了工程的實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補應付給承包商的金額。
1.19保留金是指雇主根據第92.2(a)規定留存的所有金額的總和。
1.20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臨時工程或視情況為二者之一。
1.21永久工程是指根據合同將實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設備。
1.22臨時工程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時需要或有關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但承包人的設備除外。
1.23工程設備是指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機械、儀器以及類似設備。
1.24承包商的設備是指在工程實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補中所需要的全部裝置和任何性質的物品,但不包括預定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區段是指在合同中具體指定作為一個區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現場是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進行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確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場所。
1.27費用是指在現場之內或之外已正當發生或將要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管理費和應合理分攤的其他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1.28日是指歷法日。
1.29外幣是指工程所在國之外的任一國家的貨幣。
1.30書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寫、打或印刷的通訊,包括電傳、電報和傳真。
第二條解釋。
2.1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詞應包括公司和企業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資格的組織。
第三條單數和復數。
3.1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包括復數含義,視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條通知、同意、批準、證明和決定。
4.1在合同條款中,無論何處述及由任何人發出或頒發任何通知、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除另有說明者外,均指書面的通知、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而通知、證明或決定樣均應據此解釋。對于任何此類同意、批準、證明或決定都不應被無故扣壓或拖延。
二合同的內容和范圍。
第五條一般規定。
5.1本合同的內容和范圍詳細規定在本合同的附件當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性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條承包商的工作范圍。
……。
第七條雇主的工作范圍。
……。
三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第八條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8.2工程師可行使合同中規定的或者合同中必然隱含的權力。但是,如果根據雇主任命的工程師的條件,要求工程師在行使上述權力之前,應得到雇主的具體批準,則此類要求的細節應在本合同予以表明。否則,即應視為工程師在行使此類權力時均已事先經雇主批準。
8.3除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外,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
第九條工程師代表。
9.1工程師代表應由工程師任命并對工程師負責,應該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師根據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職責和權力。
9.2工程師可以將賦予他自己的職責和權力委托給工程師代表并可隨時撤回此種委托。任何此類委托或撤回均應采取書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達雇主和承包商之后,始得發生效力。
9.3由工程師代表按工程師的委托向承包商發出的任何信函均與工程師發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b)若承包商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函件有任何質疑,他可將該問題提交給工程師,工程師應對此信函的內容進行確認,否定或更改。
9.4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可任命任意數量的人員協助工程師代表履行合同規定的職責,工程師代表應將此類人員的姓名、職責和權力范圍通知承包商。上述助理無權對承包商發布任何指示,除非此類指示對他們行使助理的職責和確保他們根據合同規定材料、工程設備或工藝質量進行驗收是必不可少的,任何助理為此目的的發出的任何指示均應視為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示。
第十條書面指示。
10.1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發出指示,若工程師認為由于某種原因有必要以口頭形式發出任何此類指示,承包商應遵守該指示。工程師可在該指示執行之前或之后,用書面形式對其口頭指示加以確認,在這種情況下應認為此類指示是符合本款規定的。若承包商在7天內以書面形式加以否認,則此項指示應視為是工程師的指示。
本條規定應同樣適用于工程師代表和任何根據合同任命的工程師的或工程師代表的助理發出的指示。
第十一條工程師應行為公正。
11.1凡按照合同規定要求工程師自行:
(a)表明他的決定、意見或同意,或。
(b)表示他的滿意或批準,或。
(c)確定價值,或。
(d)采取可能影響雇主或承包商的權利和義務的行動時,他應在合同條款規定內,并兼顧所有條件的情況下,做出公正的處理。任何此類決定、意見、贊同,表示滿意或批準、確定的價值或采取的行動,均可按合同規定予以公開、復查或修正。
四轉讓與分包。
第十二條合同轉讓。
12.1沒有雇主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利益或好處進行轉讓,但下列情況除外:
(a)按合同規定應支付或將支付的以承包商的銀行為受款人的費用,或者。
(b)把承包商從任何責任方那里獲得免除其責任的權利轉讓給承包商的保險人。
第十三條分包。
13.1承包商不得將整個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沒有工程師的事先同意,承包商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此類同意均不應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商應將任何分包商、分包商的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違約或疏忽,完全視為承包商自己及其代理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違約或疏忽一樣,并為之負完全責任。
但對下列情況承包商無需取得同意:
(a)提供勞力,或。
(b)根據合同的規定采購材料,或。
(c)合同中已被指定的分包商對工程的任何一部分進行分包。
第十四條分包商義務的轉讓。
14.1當分包商在所進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貨物、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等方面,為承包商承擔了合同規定的缺陷責任期限結束后的任何期間須繼續承擔的任何連續義務時,承包商在根據雇主的要求和由雇主承擔費用的情況下,在缺陷責任期滿之后的任何時間,將上述未終止的此類義務的權益轉讓給雇主。
五合同文件。
第十五條語言和法律。
15.1擬定合同文件的語言為(填入語言名稱),其主導語言為(如果有二種以上的語言時)。
15.2適用于本合同并據以對合同進行解釋的法律為在……國家生效的法律。
第十六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16.1構成合同的文件被認為是互為說明的,但在發生分歧時,則應由工程師對此作出解釋或校正,工程師并應就此向承包商發布有關指示,在此情況下,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構成合同的文件的優先次序為:
(2)中標函;
(3)投標書;
(4)本合同;
(5)規范和圖紙;
(6)構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七條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17.1圖紙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免費提供給承包商兩套復制件。承包商需要更多復制件時,其費用自行負擔。除非為執行合同絕對需要,承包商在未經工程師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將雇主或工程師提供的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轉讓給第三方。在發出缺陷責任證書時,承包商應將根據合同提供的全部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退還給工程師。
17.2承包商應將其按合同規定提供的并經工程師批準的全部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復印件提交給工程師,同時對于不能復制成相同規格的任何資料亦應提交一套可復制的副本。此外,承包商應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圖紙、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復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費用由雇主支付。
17.3上述提供給承包商的或由承包商提供的圖紙的一套復印件應由承包商保留在現場,該套圖紙應可隨時提供給工程師和任何由工程師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第十八條進展中斷。
18.1如果工程師未在合理時間內發出進一步的圖紙和指示并有可能造成工程計劃和施工的延誤或中斷時,承包商應向工程師呈交通知書,并同時向雇主呈交副本。該通知書應包括所需的圖紙或指示,需要的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延誤會使工程誤期或中斷等詳細說明。
第十九條圖紙誤期和誤期的費用。
19.1在任何情況下,如因工程師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時間內發出承包商按18.1款發出和通知書中已說明了的任何圖紙或指示,而使承包商蒙受誤期和/或招致費用的增加時,則工程師在與雇主和承包商作出必要的協商后,應作出如下決定:
(a)根據合同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利,和變更原合同的權利。
(b)需增加到合同價格上去的此類費用的數額,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二十條承包商未能提交圖紙。
20.1如果工程師未曾或不能發生任何圖紙或指示的全部或部分原因是由于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的要求提交圖紙、規范或其他文件,則工程師在根據第19.1款規定作出決定時,應將承包商的這一失誤考慮在內。
第二十一條補充圖紙和指示。
21.1為使工程合理而正確地施工和竣工,以及為修補其中的任何缺陷,工程師應有權不斷向承包商發出此類補充圖紙和指示。承包商應貫徹執行并受其約束。
第二十二條由承包商設計的永久工程。
22.1凡合同中明文規定應由承包商設計部分永久工程時,承包商應將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師批準:
(b)使用和維修手冊連同竣工后永久工程圖紙,這些資料須足夠地詳細,以使雇主能夠對采用該設計的永久工程進行使用、維護拆卸、重新裝配和調整。在此類使用和維修手冊連同竣工圖紙未提交并獲得工程師批準之前,不能認為該工程已經竣工并可按合同規定進行接收。
第二十三條責任不受批準影響。
23.1工程師根據合同規定進行的批準,不應解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責任。
六一般義務。
第二十四條承包商的一般責任。
24.1承包商應按照合同各項規定,以應有的精心和努力,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對工程進行設計、施工和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承包商應為該工程的設計、施工和竣工以及為修補其任何缺陷而提供所需的不管是臨時的還是永久的全部的工程監督、勞務、材料、工程設備、承包商所用設備以及其他物品,只要提供上述物品的必要性在合同內已有規定或可以從合同中合理地推論得出。
第二十五條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
25.1承包商應對所有現場作業和施工方法的完備、穩定和安全負全部責任。承包商對不是由他編制的永久工程的設計或規范或者任何臨時工程的設計或規范不應承擔責任。凡是合同中明確規定由承包商設計的部分永久工程,盡管有工程師的任何批準,承包商應對該部分工程負全部責任。
26.1在被邀請簽約時,承包商應同意簽訂并履行合同協議書,該協議書的擬定和簽訂費用由雇主負擔。
第二十七條履約保證。
27.1承包商應在收到中標函之后28天內,按投標書附件中注明的金額取得擔保,并將此保函提交給雇主。當向雇主提交此保函時,承包商應將這一情況通知工程師。提供的擔保機構須經雇主同意。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外,執行本款時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商負擔。
第二十八條履約保證的有效期。
28.1在承包商根據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補了任何缺陷之前,履約保證將一直有效。但在根據本合同發出缺陷責任證書之后,即不應對該擔保提出索賠,并應在上述缺陷責任證書發出后14天內將該保函退還給承包商。
第二十九條根據履約保證的索賠。
29.1在任何情況下,雇主在按照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之前,皆應通知承包商,說明導致索賠的違約性質。
第三十條現場視察。
30.1在承包商提交投標書之前,雇主應向承包商提供由雇主或雇主代表根據有關該工程的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質資料,但是承包商應對他自己對上述資料的解釋負責。
30.2應當認為承包商在提交投標書之前,已對現場和其周圍環境及與之有關的可用資料進行了視察和檢查,并對以下幾點在費用和時間方面的可行性感到滿意:
(a)現場的形狀和性質,包括地質條件;
(b)水文的和氣候的條件;
(c)為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需的工作和材料的范圍和性質;
(d)進入現場的手段以及承包商可能需要的食宿條件。
應當認為承包商的投標書是以雇主提供的可利用的資料和承包商自己進行的上述視察和檢查為依據的。
第三十一條投標書的完備性。
31.1應當認為承包商對自己的投標書以及工程量表中開列的各項費率和價格的正確性與完備性是滿意的,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所有這些應包括了他根據合同應當承擔的全部義務,包括有關物資、材料、工程設備或服務的提供或者為意外事件準備的臨時金額,以及該工程的正確實施、竣工和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須的全部有關事宜。
第三十二條不利的外界障礙或條件。
32.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外界障礙或條件,在他看來這些障礙和條件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也無法預見到的,則承包商應立即就此向工程師提出有關通知,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收到此類通知后,如果工程師認為這類障礙或條件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無法合理地預見到的,在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應決定:
(a)按合同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力,和。
(b)確定因遇到此類障礙或條件可能會使承包商發生的任何費用額,并將該費用額加到合同價格上。
工程師應將上述決定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另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此類決定應將工程師可能簽發給承包商的與此有關的任何指示,以及在無工程師具體指示的情況,承包商可能采取的并可為工程師接受的任何合理恰當的措施考慮在內。
第三十三條遵照合同工作。
33.1除法律上或實際上不可能做到者外,承包商應嚴格按照合同進行工程施工和竣工,并修補其任何缺陷,以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在涉及或關系到該工程的任何事項上,無論這些事項在合同中寫明與否,承包商都要嚴格遵守與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承包商應當只從工程師處取得指示,或根據第8.11條的規定,從工程師代表處取得指示。
第三十四條提交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進度計劃。
34.1承包商應當在中標函簽發日之后,以工程師規定的適當格式和詳細程序,向工程師遞交一份工程進度計劃,以取得工程師的同意。無論工程師何時需要,承包商還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一份對其進行工程施工所擬采用的安排和方法的總說明,以供參考。
34.2無論何時,如果工程師認為,工程的實際進度不符合第34.1款中已經同意的進度計劃時,承包商應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提出一份修訂過的進度計劃,表明為保證工程按期竣工而對原進度計劃所作的修改。
第三十五條提交現金流量估算。
35.1在中標函簽發日之后,承包商應按季度向工程師提交承包商根據合同將有權得到的全部支付的詳細現金流通量估算,以供其參考。此后,若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商還應按季度提供修訂的現金流通量估算。詳細的現金流通量估算提交的時間應為____天。
第三十六條不解除承包商的義務或責任。
36.1向工程師提交并經其同意的上述進度計劃或提供的上述一般說明或現金流通量估算,并不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三十七條承包商的監督。
37.1只要工程師認為是為正確履行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義務所必需的,承包商應在工程的施工期間及其后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商或經工程師批準的一位合格的并授權的代表應用其全部時間對該工程進行監督。上述批準可由工程師隨時撤回。該授權代表應代表承包商接受工程師的指示,或根據第8~11條的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示。
37.2如果工程師撤回了對代表的批準,承包商在接到此類撤回通知后,考慮到下述條款中提及的撤換人員的要求,在實際可能的限度內應盡快將該代表調離該工程,以后也不得再雇用該人員擔任該工程的任何職務,而代之以經工程師批準的另一代表。
第三十八條承包商的雇員。
38.1承包商應向現場提供與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有關的下述人員:
(b)為使承包商適當并按期履行合同義務所需要的此類熟練的、半熟練的技工和非技術工人。
38.2工程師應有權反對并要求承包商立即從該工程中撤掉由承包商提供的而工程師認為是瀆職者或不能勝任工作或玩忽職守的任何人員,以及工程師從其他方面考慮認為不宜留在現場的人員,而且無工程師的同意不得允許這些人員重新從事該工程的工作。從該工程撤走的任何此類人員,應盡快予以更換。
第三十九條測定并標示。
39.1承包商應對下述工作負責:
(a)根據工程師書面給定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參考標高,對工程進行準確的放線。
(b)上述規定的工程所有部分的位置、標高、尺寸及其準線的正確性。
(c)提供與上述工作有關的一切必要的儀器、裝置和勞務。在工程施工期間的任何時候,如果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標高、尺寸或基準線出現任何差錯,當工程師要求對此進行糾正時,承包商應以自己的費用糾正此類差錯,以使工程師滿意。若此類差錯是由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供的不正確數據所致,則工程師應根據第84條的規定決定增加合同價格,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39.2工程師對任何放線工作或任何基準或標高的檢查均不能在任何方面解除承包商對上述各項的精度所負的責任,承包商應仔細保護和保留好一切水準點、視準軌、測樁和工程放線所用的其他物件。
第四十條鉆孔和勘探開挖。
40.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任何時間內,如果工程師要求承包商鉆孔,或進行勘探開挖,則應根據第83條規定以指示形式下達這一要求。但工程量表中已經包括了涉及此類工作的項目或備用金額者除外。此類勘探開挖應被認為包括疏浚。
第四十一條安全、保衛和環境保護。
41.1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整修過程中,承包商應當:
(c)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驟,以保護現場及其附近的環境,并避免由其施工方法引起的污染、噪聲或其他后果對公眾造成人身或財物方面的傷害或妨礙。
第四十二條雇主的責任。
42.1根據第66條的規定,如果雇主用自己的工作人員在現場工作,在這方面他應當:
(a)對所有授權在現場的人員的安全負全面責任;以及。
(b)保持現場的井然有序,以防對這些人員造成危險。
42.2如果根據第66條的規定,雇主在現場還雇用其他承包商時,雇主應同樣地要求這些承包商在安全和避免危險方面負同樣責任。
第四十三條工程的照管。
43.1從工程開工日期起直到頒發整個工程的移交證書的日期止,承包商應對工程以及材料和待安裝的工程設備等的照管負完全責任。照管工程的責任應隨移交證書一起移交給雇主。但:
(b)承包商應對那些在缺陷責任期內他應予完成的任何未完成的工程及供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照管負完全責任,直到此類未完成的工程根據第82條的規定完工為止。
第四十四條彌補損失或損壞的責任。
44.1在承包商負責照管期間,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待用的材料或設備出現任何損壞,除第46.1款限定的風險情況外,不論出于什么原因,承包商均應自費彌補此類損失或損壞,以使永久工程在各方面符合合同的規定,達到工程師滿意的程度。按照第82條對承包商責任的規定,承包商亦應對其在進行作業過程中造成的對工程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第四十五條由于雇主風險造成的損失或損壞。
45.1當任何此類損失或損壞是由于第46.1款所限定的任何風險造成的,或是與其他風險相結合造成時,若工程師提出要求,則承包商應按該要求的程度修補這些損失或損壞,而工程師應按第84條的規定決定增加合同價格,并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如果是由于多種風險相結合造成的損失或損壞,則工程師在作出上述決定時,應考慮到承包商和雇主的責任所占的比例。
第四十六條雇主的風險。
46.1雇主的風險是指:
(a)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b)叛亂、革命、暴動、或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他飛行裝置產生的壓力波;
(h)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通常無法預測和防范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47.1在不限制第43~36條中規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商應:
(a)以全部重置成本對工程,連同材料和工程配套設備進行保險;
(c)投保承包商運至現場的承包商的設備和其他物品,以得到一筆足夠在現場能重置這些設備和物品的金額。
第四十八條投保范圍。
(b)由承包商負責的,在缺陷責任期內,由發生于缺陷責任期開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害;為履行第82條規定的承包商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由他造成的損失或損害。
第四十九條對未能取得金額的責任。
49.1任何未保險的或未能從承保人那里收回的金額,應由雇主或承包商根據第43~46條的規定承擔責任。
第五十條除外項目。
50.1第47.1款中所述的保險,對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或損害不應承擔義務:
(a)戰爭、敵對行動、入侵、外敵行動;
(b)叛亂、革命、暴動,或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
(d)以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他飛行裝置產生的壓力波。
第五十一條人身或財產的損害。
51.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保障雇主免于承受與上述有關的任何損失或索賠:
(a)任何人員的死亡或受傷;或者。
(b)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但工程除外。
51.2上述人身或財產的損害系在工程實施和完成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過程中發生的,或由其引起的,同時還應保障雇主免受為此或與此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但下述所限定的情況除外:
(a)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c)按合同規定實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d)由雇主、雇主代理人、雇員或不是該承包商雇用的其他承包商的任何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財產的損失或損害,為此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費、指控費用、其他費用,或者是當承包商、其雇員或代理人也對這類損傷或損害負有部分責任時,應公平合理地考慮到與雇主、其雇員或代理人、或其他承包商對該損傷或損害所負責的程序相應的那一部分損傷或損害。
第五十二條雇主提供的保證。
52.1雇主應保證承包商免于承擔有關第51.2款所述的例外情況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費用。
第五十三條第三方保險。
53.1在不限制第51條規定的承包商和雇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商應以承包商和雇主的名義,對由于履行合同引起的任何人員或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進行責任保險,但第51.2款中第(a)、(b)和(c)項限定的情況除外。此項保險金額至少應為投標書附件中所規定的數額。
53.2保險單中應包括一條交叉責任條款,使該保險對分別保險的承包商和雇主均適用。
第五十四條人員的事故或受傷。
54.1承包商應對他為此工程雇用的任何人員進行此種責任保險,并應在全部雇用期間內持續上述保險。但對于任何分包商雇用的任何人員,如該發包商已對上述人員進行了責任保險,這樣雇主就根據保險單得到保險,則本款前述的承包商保險義務即得到履行,但在需要時,承包商應要求此分包商向雇主出示此項保險的保險單及本期保險金的支付收據。
第五十五條人員事故保險。
55.1承包商應對事故投保責任險。在整個工程期間,只要有人被雇傭,承包商就應當繼續投保責任事故險。對于分包商雇傭的人員,如果分包商根據本款已經對其所雇傭的人員投保責任事故險,使雇主能夠根據保險合同得到賠償,那么承包商對被保險人的義務也得到履行;但是如果需要,承包商應當要求該分包商向雇主提供保險單以及支付保險費的收據。
第五十六條保險證據和保險條款。
56.1承包商應在現場工作開始之前向雇主提供證據,說明按照合同要求投保的險種已經生效,并應在開工之日起84天之內向雇主提供保險單。在向雇主提供上述證據和保險單時,承包商應同時將此情況通知工程師。上述保險單應與中標函簽發前所同意的總條件一致。承包商就根據雇主同意的條件,在承保人處投保其負責的所有保險項目。
第五十七條保險的充分性。
57.1承包商應把工程施工的性質、范圍或進度計劃方面的變化情況通知承保人,并保證按合同條款在整個期間內有完備的保險。并在需要時,向雇主出示生效的保險單及本期保險費的支付收據。
第五十八條對承包商未辦保險的補救。
58.1若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進行任何投保并保持其有效,或者未在第57.1款要求的期限內向雇主提供各項保險單,則在任何此種情況下,雇主均可以進行任何此類保險并保持其有效,支付為此目的的可能需要的任何保險費,并可隨時從任何應付或將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扣除上述支付的費用,或視為到期債款向承包商收回上述費用。
第五十九條遵守保險單規定的條件。
59.1若承包商或雇主未能遵守根據合同生效的保險單規定的條件,責任方應保證另一方免受此類失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和索賠。
第六十條遵守法令、規章。
60.1承包商應在一切方面,包括發出所有的通知和交納所有的費用,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b)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以受到該工程以任何方式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60.2承包商應保證雇主免于承擔由于違反上述任何此類規定的任何罰款和責任。但雇主應負責獲得工程進行所需要的任何規劃、區域劃分或其他類似的批準,并應根據第52.1款的規定對承包商給予保障。
第六十一條化石的保護。
61.1在工程現場發掘出的所有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建筑結構以及具有地質或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跡或物品,就雇主和承包商之間而言,均應被視為屬于雇主的絕對財產。承包商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此類物品,并且一旦發現上述物品,應在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類發現通知工程師,并執行工程師關于處理上述物品的指示。如果由于此類指示使承包商蒙受延誤進度和/或招致費用的增加,則工程師應在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作出如下決定:
(a)根據第77條規定,給予承包商獲得任何延長工期的權利,以及。
(b)在合同價格中加上此類費用的數額,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二條專利權。
62.1承包商應保護和保障雇主免于承擔由于工程所用的或與工程有關的或供工程使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設備、材料或工程設備方面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名稱或其他受保護的權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和訴訟,并應保護和保障雇主承擔由于導致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但如果此種侵犯是由于遵照工程師提供的設計或技術規范引起者除外。
第六十三條礦區使用費。
63.1除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支付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礫石,粘土或其他各種材料的一切噸位費和其他礦區使用費、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賠償費。
第六十四條對交通和毗鄰財產的干擾。
64.1在符合合同要求的范圍內,在進行工程的施工竣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一切操作時,不應給下列各方帶來不必要的和不適當的干擾:
(a)公眾的便利;或者。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或屬于雇主或任何他人所有財產的人行道的進入、使用或占用。
64.2承包商應保護和保證雇主免于承擔由承包商負責的上述事項所導致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費用。
第六十五條避免損壞道路。
65.1承包商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承包商或其任何分包商的任何運輸對連接現場的道路或橋梁造成破壞或損傷,承包商特別應該選擇運輸線路,選用運輸工具,限制和分配載運重量,以便來往于現場的材料、工程設備、承包商設備或臨時工程運送所不可避免出現的任何這類特殊交通運輸受到盡可能合理的限制,從而避免對這些道路和橋梁造成不必要的損害或損傷。
65.2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為了便利承包商的設備或臨時工程的運輸,承包商應負責對通往現場或位于通往現場路線上的任何橋梁的加固或道路的改建或改善,并支付費用,并且應持續保障雇主免于承擔由于此類運輸造成任何橋梁和道路損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賠,包括可能直接向雇主提出的此類索賠,承包商應出面談判并支付純粹由此類損害而引起的一切索賠。
65.3盡管有65.1款的規定,但如果發生因運輸材料或設備而對通往現場或位于通往現場路線上任何橋梁或道路造成任何損害時,承包商在得知此類損害之后,或者收到有權提出此類索賠機構的任何索賠要求之后,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將一份副本呈交給雇主。當根據任何法律或規章規定,要求該材料或設備的承運人給予道路管理機構損害賠償時,雇主不應對與此有關的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負責。在其他情況下,雇主則應協商解決和支付有關此類索賠的全部金額,并且應保障承包商免于承擔此類和與此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他費用。但如果工程師認為上述任何索賠或其中的一部分實屬承包商一方未能遵守履行第30.1款規定的承包商的義務所致,則工程師在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確定因上述失誤應賠償的總額,雇主應從承包商處收回該款項,亦可由雇主從任何應付或將付給承包商的任何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但無論何時,雇主應將要協商的解決辦法及承包商可能償還的任何總額通知承包商,雇主應在此類解決辦法達成協議之前與承包商進行協商。
65.4在工程性質要求承包商使用水路運輸時,本條上述各項規定的術語“道路”應解釋為:包括水閘、碼頭、海堤或與水路有關的其他結構物,而“運輸工具”一詞的含義應包括船舶,而且具有與上述規定相應的效力。
第六十六條為其他承包商提供機會。
66.1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承包商應為下列人員從事其工作提供一切合理機會:
(a)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及其工人;
(b)雇主的工人;
(c)任何正式合法機構的工人。
這些工人可能被雇主雇用,在現場或現場附近實施該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或實施雇主可能參與的與該工程有關或附屬該工程的任何合同。
66.2如果工程師提出書面要求,根據第66.1款規定,承包商應:
(b)允許上述各方使用臨時工程或承包商在現場的設備;或。
(c)為上述各方提供任何性質的任何其他服務。工程師應根據第84條規定確定一項追加到合同價格中的費用,并應將此決定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六十七條承包商保持現場整潔。
67.1在工程施工期間,承包商應合理地保持現場不出現不必要的障礙物,存放并處置好承包商的任何設備和多余的材料并從現場清除運走任何廢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67.2在頒發任何移交證書時,承包商應從該移交證書所涉及的那部分現場清除并運出承包商的全部設備、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并保持該部分現場和工程清潔整齊,達到使工程師滿意的使用狀態。但承包商應有權在現場保留為完成承包商在缺陷責任期內的各項義務所需的那些材料、承包商的設備和臨時工程,直至缺陷責任期結束。
七勞動力。
第六十八條職員和勞務人員的雇用。
68.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自行安排從當地或其他地方雇用的所有職員和勞務人員,以及他們的報酬、住房、膳食和交通。
第六十九條勞務人員和承包商設備情況的報告。
69.1如果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商應按工程師可以預先規定的某種格式和時間間隔,向工程師送交表明承包商在現場隨時雇用的職員及各種等級的勞務人數的詳細報告;當工程師可能需要時,還應送交有關承包商設備的此類報告。
八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
第七十條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的質量。
70.1一切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均應:
(a)為合同中所規定的相應的品級,并符合工程師的指示要求;
(b)隨時按工程師提出的要求,在制造、裝配或準備地點,或在現場、或在合同可能規定的其他地點或若干地點,或在上述所有地點或其中任何地點進行檢驗。
70.2承包商應為檢查、測量和檢驗任何材料或工程設備提供通常需要的協助、勞務、電力、燃料、備用品、裝置和儀器,并應在用于工程之前,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提交有關材料樣品,以供檢驗。
第七十一條費用。
71.1如果說明書或工程清單中已明確指明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應由承包商自費提供。
71.2若檢驗屬于下列情況,則承包商應負擔任何此類檢驗費用:
(a)在合同中已明確指明或規定的;或者。
(b)在合同中作出足夠詳細的說明,使承包商能在其投標書中標價或便于標價的。
71.3若工程師要求的任何檢驗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
(a)合同中未指明或規定者;
(b)在上述情況下未作出專門說明者;
(c)雖已指明或規定,但工程師所要求的檢驗是在現場以外的任何地點,或在被檢驗的材料或工程設備的制造、裝配或準備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者;如果檢驗表明材料、工程設備或工藝未按合同規定使工程師滿意,則其檢驗費用應由承包商負擔。否則,應按第71.4款規定處理。
71.4凡符合第71.3款規定者,本款即應適用,工程師應在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作出決定,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a)根據第77條規定,承包商有權獲得任何延長的工期;以及。
(b)應在合同價格增加有關費用總額。
第七十二條檢查和試驗。
72.1工程師及其任何授權人員在一切合理的時間內應能進入現場及進入正在為工程制造、裝配或準備材料或工程設備的所有車間和場所,承包商應為這種進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協助取得進入上述場所的權利。
72.2工程師有權對按合同規定供應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在其制造、裝配或準備過程中進行檢查和檢驗。如果材料和工程設備的制造、裝配或準備的車間或場所不屬于承包商,則承包商應取得為工程師在這些車間或場所進行此類檢查或檢驗的許可。此類檢查或檢驗不應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義務。
72.3承包商應同工程師商定對按合同規定的任何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檢查或檢驗的時間和地點。工程師應將其進行檢查或參加檢驗的意向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商。如果工程師或其正式授權代表未在商定的檢驗時間參加檢驗,除工程師另有指示外,承包商可進行此項檢驗并應認為是工程師在場的情況下進行的。承包商應立即將該項檢驗數據的正式核實的副本送交工程師。如果工程師未參加該項檢驗,工程師應對檢驗數據的準確性給予認可。
72.4如果在按第72.3款商定的時間和地點,供檢查和檢驗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未準備好,或者按本款規定所作的檢查或檢驗結果,工程師確認材料或工程設備是有缺陷的或者是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則工程師可拒收這些材料或工程設備,并應立即通知承包商。該通知書應寫明工程師拒收的原因,承包商應立即糾正所述缺陷或保證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設備符合合同規定。如果工程師提出要求,應對被拒收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按相同的條款和條件進行檢驗或重復檢驗。工程師應在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確定出雇主為進行該項重復檢驗所需的全部費用,并由雇主從承包商處收回,亦可由雇主從任何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2.5工程師可以將材料或工程設備的檢查委托給一名獨立檢查員進行。根據第9.4款規定,任何此類委托應是有效的,并應把為上述目的委托的獨立檢查員看作是工程師的一名助理。工程師應提前14天將這種任命通知承包商。
72.6未經工程師批準,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蓋或使之無法查看。承包商應保證工程師有充分的機會,對將覆蓋或無法查看的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檢查或測量。以及對工程的任何部分將置于其上的基礎進行檢查或測量,無論何時,當工程的任何部分或基礎已經或即將作好檢查準備時,承包商應通知工程師,除工程師認為無必要檢查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外,工程師應參加工程的此部分的檢查和測量或此類基礎的檢查,且不得無故拖延。
72.7承包商應按工程師可能隨時發出的指示,移去工程的任何部分的覆蓋物,或在其內或貫穿其中開孔,并應將該部分恢復原狀使之完好。如果任何這部分根據84.6款的要求已覆蓋或掩蔽,并經查明其施工符合合同要求,則工程師應在及時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確定承包商由于該項剝露、在其內或貫穿其中開孔、恢復原狀和使之完好所開支的費用總額,并應將此總額增加在合同價格中,工程師應將此情況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任何其他情況下的一切費用均應由承包商承擔。
72.8工程師有權隨時對下列事項發出指示:
(b)用合格適用的材料或工程設備取代;以及。
(c)盡管事先已對其進行過任何檢驗或臨時付款,但對工程師認為在以下方面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任何工程,均應拆除并適當地重新施工:(1)材料、工程設備或工藝;或(2)由承包商設計或承包商對其負有責任的設計。
72.9如果承包商在指示規定的時間內,若指示中未規定時間,則在合理的時間內,未執行上述指示時,雇主應有權雇用他人執行該項指示,并向其支付有關費用。工程師應在與雇主和承包商及時協商之后,確定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并由雇主從承包商處收回,亦可由雇主從任何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商的任何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九暫停。
第七十三條暫行停工。
73.1承包商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展,在暫時停工期間承包商應對工程或其一部分進行工程師認為必要的保護和安全保障。除上列情況以外的暫時停工,應適用73.2款:
(a)在合同中另有規定者;或。
(b)由于承包商某種違約引起的或由其負責的必要停工;或。
(c)由于現場氣候條件導致的必要的停工;或。
(d)為工程的合理施工或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必要的停工。
73.2在根據第73.1款而適用本款規定時,工程師應與雇主和承包商適當協商,并作如下決定:
(a)根據第77條規定,給予承包商延長工期的權利;以及。
(b)在合同價格中增加由此類暫時停工引起的承包商支出費用款額,工程師應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3.3如果暫停是根據工程師的書面指示,并且自停工之日起84天內,工程師未發出復工的許可,除非停工屬于第73.1款規定的情況,則承包商可向工程師遞送通知,要求工程師自接到該通知后的28天內準許已中斷的工程或其部分繼續施工。如果在上述時間內未得到批準復工,則承包商可以作如下選擇:當暫時停工僅影響工程的局部,承包商可按第86條規定,將此項停工視為可刪減的工程,同時對此再次向工程師遞送通知,或者當暫時停工影響到整個工程時,承包商則可將此項停工視為雇主違約,并根據合同第101.1款規定終止其被雇用的義務,此時應執行第101.2和101.3款的規定。
十開工和延誤。
第七十四條工程的開工。
74.1承包商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通知后,應在合理可能的情況下盡快開工。開工通知應在中標函頒發日期之后,在投標書附件中規定的期限內發出。此后,承包商應迅速且毫不遲延開始工程的施工。
第七十五條現場占有權及其通道。
75.1合同另有規定外;
(a)隨時給予承包商占有現場各部分的范圍;以及。
(b)承包商可占用現場各部分的順序。
并根據合同中對于工程竣工順序的任何要求,在工程師發出開工通知的同時,雇主應使承包商占有:
(c)一定大小的所需部分現場;以及。
(d)按照合同由雇主提供的此類通道。
以便使承包商能夠根據第34條提到的工程進度計劃開始并進行施工,否則,將根據承包商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工。此時應將該建議通知工程師,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雇主應隨工程進展,適時讓承包商占用工程施工所需現場的其他部分,以使承包商能以應有的速度并視具體情況或按上述進度計劃或按承包商的合理建議進行工程施工。
75.2如果由于雇主未能按75.1款規定給出上述占有權而導致承包商延誤工期和/或付出費用,則工程師應在及時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作出如下決定:
(a)根據第77條規定,承包商有權獲得任何延長的工期;以及。
(b)應在合同價格中增加此類費用總額。
工程師應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5.3承包商應承擔其進出現場所需要的專用或臨時道路通行權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承包商還應自費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于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備。
第七十六條竣工時間。
76.1在投標書附件中規定的某一具體時間內竣工的整個工程及任何區段,應按第81條的規定,在投標書附件中為整個工程或任何區段,應按第81條的規定,在投標書附件中為整個工程或任何區段規定的從開工之日算起的期限內竣工;或在第77條可能允許的延長工期內竣工。
第七十七條竣工期限的延長。
77.1如果由于:
(a)額外或附加工作的數量或性質,或。
(b)本合同中提到的任何誤期原因,或。
(c)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或。
(d)由雇主造成的任何延誤、干擾或阻礙,或。
(e)除去承包商不履行合同或違約或由他負責的以外,其他可能發生特殊情況,使承包商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其任何區段或部分,則工程師應在與雇主和承包商適當地協商之后,決定竣工期延長的時間,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7.2但工程師不一定必須作出任何決定,除非承包商已經:
(a)在此類事件開始發生之后的28天內通知工程師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以及。
(b)在上述通知后的28天內,或在工程師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的期限內,向工程師提交承包商認為他有權要求的任何延期的詳細申述,以便可以及時對他申述的情況進行研究。
77.3如果某一事件具有持續性的影響,以致使要求承包商按77.2(b)款所述的28天內提交詳細申述成為不可能時,如果承包商以不超過28天的間隔向工程師遞交臨時詳情,并在事件影響結束后28天內提交了最終詳情,承包商仍有權要求延長工期。工程師在收到上述詳情報告后,不得無故延誤,應作出關于延長工期的臨時決定,在收到最終詳情之后,工程師就復查全部情況,并提出有關該事件所需的延長全部工期的決定。在上述兩種情況下,工程師在與雇主和承包商適當協商之后作出決定,并將此決定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終審結果不應導致減少工程師業已決定的任何延長工期的時間。
第七十八條工作時間的限制。
78.1在合同中無相反規定的條件下,除下文規定的情況外,非經工程師同意,任何工程均不得在夜間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施工,但為搶救生命或財產,或為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或絕對必要的作業除外,在此情況下,承包商應立即向工程師提出建議。但本款規定不適用于習慣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業。
第七十九條施工進度。
79.1在承包商無任何理由要求延長工期的情況下,如工程師認為工程或其任何區段在任何時候的施工進度太慢,不符合竣工期限要求,則工程師應將此情況通知承包商,承包商即應在工程師的同意之下,采取必要的步驟,加快工程進度,以使其符合竣工期限要求。承包商無權要求為采取這些步驟支付附加費用。如果由于執行工程師按有關條款規定發出的任何通知,承包商認為有必要在夜間或當地公認休息日進行任何工作,則承包商有權請求工程師對此給予準許。如果承包商根據本條規定的承包商義務所采取的任何步驟,使雇主開支了附加管理費,則工程師應在與雇主和承包商適當協商之后,確定該項費用款額,并應由承包商償還給雇主,亦可由雇主從任何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商的任何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第八十條誤期賠償費及其減少。
80.1如果承包商未能按81條規定的全部工程竣工期限完成整個工程,或未能在第76條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任何區段,則承包商應向雇主支付投書附件中寫明的相應金額作為該項違約的損害賠償費,而不是作為自相應的峻工期起至頒發整個工程或相應區段的移交證書之日止之間的每日或不足一日的罰款,但上述損害賠償費應限制在投標書附件中注明的前提下,雇主可從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商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損害賠償費。此損害賠償費的支付或扣除不應解除承包商對完成該項工程的義務或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其他義務和責任。
80.2在整個工程或任何區段的竣工期限之前,如果工程或區段的任何部分已簽發移交證書,則在合同中無替代條款的情況下,對于在該移交證書注明的日期之后的任何拖延期該工程或區段剩余部分的誤期損害賠償費,應按已簽發部分的價值對整個工程或區段的價值比例相應地減少。本款的規定僅適用于誤期損害賠償費的比率,并不應影響上述限額。
第八十一條移交證書。
81.1當全部工程基本完工并圓滿通過合同規定的任何竣工檢驗時,承包商可將此結果通知工程師,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同時附上一份在缺陷責任期內以應有速度及時地完成任何未完工作的書面保證,此項通知書和書面保證應視為承包商要求工程師頒發移交證書的申請。工程師應于上述通知發出之日起21天內,或發給承包商一份移交證書,說明工程師認為根據合同要求工程已基本完工的日期,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或給承包商書面指示,經工程師的意見詳細說明在頒發該證書之前,承包商尚需完成的全部工作。工程師還就向承包商提出工程中影響基本竣工的任何缺陷,這些缺陷可能會在此所說的給出書面指示之后和工程竣工之前出現。承包商在完成預定工程和修補好所指出的任何缺陷,并使工程師滿意后,有權在21天內收到上述移交證書。
81.2同樣,根據第81.1款規定的程序,承包商可以要求工程師,而工程師也應就下列各項簽發移交證書:
(a)投標書附件中規定有不同竣工時間的任何區段;或。
(c)在竣工之前已由雇主選擇占有并使用的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
81.3如果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已基本竣工,并圓滿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任何竣工檢驗,那么在全部工程竣工之前,工程師可就該永久工程的一部分頒發移交證書,且一經發給此類證書,即視為承包商已承擔在缺陷責任期內及時迅速地完成該部分永久工程的任何未完成的工作。
81.4在全部工程竣工之前發給的關于永久工程任何區段或部分的移交證書,不應認為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場地或地表面的工作已經完成,除非該移交證書對此有明確的說明。
十一缺陷責任。
第八十二條缺陷責任。
82.1在本合同中,缺陷責任期是指投標書附件中指定的缺陷責任期間,并從下列時間起算:
(a)從工程師根據第81條證明的工程竣工的日期;或者
(b)在工程師根據第81條簽發了一份以上證書的情況下,各個被證明了的日期。
82.2為在缺陷責任期滿后立即或一旦可行即將按合同要求的條件并以使工程師滿意的狀態將工程移交給雇主,承包商應:
(a)在移交證書注明的日期之后,切實盡快地完成在當時尚未完成的工作;以及
(b)按工程師的要求或以工程師名義在缺陷責任期滿之前進行檢查后,指示承包商修補、重建和補救缺陷、收縮或其他毛病時,承包商應在缺陷責任期滿后的14天內實施工程師可能指示的上述所有工作。
(a)當由承包商負責設計的部分永久工程出現了任何失誤;
(b)由于承包商的疏忽或者未能按合同規定履行承包商方面的明確的或隱含的任何義務。
如果工程師認為上述工作的必要性是由于任何其他原因造成的,則工程師應根據第84條確定在合同價格中增加一筆款額,并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82.4當承包商未能在合理的時間內執行這些指示時,雇主有權雇用他人從事該項工作,并給付報酬。如果工程師認為該項工作按合同規定應由承包商自費進行,則在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工程師應確定所有由此造成或隨之產生的費用,此費用應由雇主向承包商索取,并可由雇主從其應支付或將支付承包商的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82.5如果缺陷責任期滿之前的任何時間,工程出現任何缺陷、收縮或其他不合格之處,工程師可指示承包商在工程師的指導下,調查上述情況的原因,并將副本呈交雇主。除非按合同規定,上述缺陷、收縮或其他不合格之處應屬承包商的責任,否則工程師應在與雇主和承包商協商之后,確定承包商由于上述調查所支出的費用總額,并應將其增加到合同價格中,工程師應相應地通知承包商,并將一副本呈交雇主。如上述缺陷、收縮或其他不合格之處是承包商的責任,則上述有關調查工作的費用應由承包商承擔。在此種情況下,承包商應按第82條規定自費修補上述缺陷、收縮或其他不合格之處。
十二變更。
第八十三條變更。
83.1如果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對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或數量作出任何變更,為此目的的或出于任何其他理由,工程師認為上述變更適當時,他應有權指示承包商也應進行下列任何工作:
(a)增加或減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b)省略任何這類工作;
(c)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質量或類型;
(d)改變工程任何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e)實施工程竣工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附加工作;
(f)改變工程任何部分的任何規定的施工順序或時間安排。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模板19篇)篇十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商住樓工程,在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編號為的《施工合同》中的專用條款之第47條“補充條款”部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一、合同承包范圍:
1.1以施工圖圖示內容和變更內容詳見2.4條款為準進行施工(不含門窗、樁基)。
1.2.1土建工程:基礎工程、主體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初級裝飾工程(不含門窗)。
1.2.3安裝工程:室內暖通工程、室內給排水工程、室內照明工程、防雷接地工程、電話電視網絡配管及箱體預留管、消防工程的預埋預留工程、智能化工程預留預埋工程、供配電預留預埋工程、太陽能熱水器預留預埋工程。
二:合同價款的確定及調整。
2.1:采用固定合同價。
2.2:工程變更簽證須經甲方、設計、監理等單位簽字蓋章后生效,增減價款基礎定額,安徽省綜合估價表和99裝飾定額按(定額基價+材料差價)×(1+稅金)計算;對門窗暫定價部分須經甲方指定品牌和質量標準,經甲、乙雙方詢價后,按所詢價格計取后由乙方負責施工和管理.
2.3甲方有權對下述工程進行分包:
土建部分:樁基工程、門窗安裝(包括不銹鋼及鐵藝欄桿)。
安裝工程:消防工程、電視電話網絡工程、智能化工程、供配電工程(單元電表箱上端部分)、給水水表前端等。
對甲方所有分包的工程,乙方不計取肢解索賠費用及配合費用。
樓標書編制說明。
2.4.1工程量計算依據:xx樓是按施工圖紙以及國家有關規范、標準圖集。
2.4.2采用定額:
2.4.2.1土建定額套用依據:20《安徽省綜合估價表》;。
2.4.2.2裝飾定額套用依據:《安徽省建筑裝飾綜合估價表》;。
2.4.2.3費用定額套用依據:2000年《安徽省建筑費用定額》;。
2.4.2.4《安徽省建設工程工程補充定額估價表》;。
2.4.2.5(2000)《安徽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
2.4.2.7(2008)安徽省建筑節能定額綜合單價表;。
2.4.2.8工程類別:土建裝飾按綜合取費15%、水電按55元/平方計入總價;。
2.4.2.9材料價格:2007年阜陽工程造價11期阜陽市場價信息。
2.4.3其他說明:
2.4.3.1x樓1-9軸3-6層廚房間隔墻圖紙標注不明,暫未計算。
2.4.3.2廚房間排氣道已計算,暫按35元/m計價。
2.4.3.3外墻面乳膠漆暫按13元/m2計取稅金,外墻面磚22元/m2計算。
2.4.3.4所有戶內門、窗均未計算。
2.4.3.5層面瓦暫按30元/m2(只計取稅金,已包括瓦基層)。
2.4.3.6三層平面女兒墻面高度未注明,暫按0.7m高計價。
2.4.3.7外墻膠粉顆粒保溫面磚面層60元/m2(只計取稅金),乳膠漆面層保溫50元/m2(只計取稅金)。
2.4.3.8外墻面磚,乳膠漆標注不詳,1-5層外墻暫按面磚計算,6層以上外墻及陽臺欄板,陽臺柱暫按乳膠漆計算。
2.4.3.9所有欄桿按55元/m2計算,均只計稅金。
2.4.3.11圖紙層高2.8米,現改為層高2.9米,按層高2.9米計算。
2.4.3.12x樓二層平面圖e軸外欄板無詳圖未計算。
2.4.3.13x樓進深變更增加0.3米,已計算。
2.5xx樓+0.00相當于絕對標高31.35米。8#、11#樓閣樓部分按高度增加1.2米計入預算。
2.6人工費、機械費及材料價格(鋼材除外)按合同簽訂時的造價文件執行,不隨市場及政策進行調整。
三、雙方的權利和職責:
3.1、甲方代表及職責:
本工程甲方代表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甲方如另行委托其他人員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職責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文件或書面通知為準。
3.2、乙方駐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員:
乙方駐工地負責人為,代表乙方負責行使與甲方所簽訂的本工程之《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的履行。
乙方項目經理為,項目技術負責人為,其它管理人員名單按乙方的工程投標文件。
乙方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在本工程施工期間(包括準備和收尾階段),均須專職在崗,堅守施工現場;如需對人員、機械設備、施工方案等變更,必須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報經甲方同意。
四、合同工期:
4.1總工期為天,自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竣工。
4.2該工期共分以下重要節點:
4.2.1一層頂板施工完畢,完成日期年月日
4.2.2四層頂板施工完畢,完成日期年月日
4.2.3六層頂板施工完畢,完成日期年月日
4.2.4主體結構驗收,完成日期年月日
4.2.5六層以下內粉,完成日期年月日
4.2.6外墻涂料施工完畢,完成日期年月日
4.2.7水電暖通等安裝工程施工完畢,完成日期年月日
4.2.8竣工驗收,完成日期年月日
4.2.9竣工移交,完成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模板19篇)篇十三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3、乙方承包范圍:__________下料工程。
4、承包方式。
甲方提供合格的材料及施工機具,乙方負責提供工程所需的合格工人。
5、承包單價。
地庫鋼筋下料_______元/噸,5#主樓鋼筋下料_______元/m2。
二、質量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把好質量關,保證一次驗收合格,因施工質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材料及人工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三、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工人進場后,甲方負責安排食宿,每月付給乙方工人生活費_______元/人。
2、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管理,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下達的施工任務,現場必須做到文明施工,成品碼放整齊,原材料進場卸車、廢料二次接頭利用。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施工進度計劃。
3、乙方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照施工規范施工,必須為每位工人繳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4、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不能正常工作,超過5天以上的,甲方付給乙方工人每天_______元/人的生活補助費。
四、結算支付方式。
地庫砼澆筑完成一周后,甲方付清乙方的人工承包費;主樓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工人_______元的生活費,等工程完工后支付到工程款的70%待主體結構封頂驗收合格兩周后,甲方付清乙方剩余30%的工程款。
五、違約責任。
施工中任意一方違反此合同,必須承擔總工程款20%的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后即生效。待工程完工款項結清后自動失效。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模板19篇)篇十四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保定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一、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二、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m2(各單項工程建筑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
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7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8.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申請領取建筑執照;清除施工場地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應于20xx年8月20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5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由承包方自行采購;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國家驗收標準;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10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60%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__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一、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1.乙方可按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7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______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附件二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雙方簽字(蓋章)。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模板19篇)篇十五
經公司研究指派______項目經理為本單位工程負責人(以下簡稱甲方),土方分項工程交由______小組(以下簡稱乙方)承包,經協商制定本條款,雙方務必遵照執行。
本工程基礎土方的開挖、運棄、回填。
包挖、包運和包回填,自帶機械,不得轉包他人。
開挖土方10元/m3,運輸土方____元/m3,回填土方____元/m3。
按圖紙要求尺寸進行開挖,自____月____日開始施工,在____天內完成土方的挖、運;在____天內完成基礎回填。
1、基槽的平面位置、底面尺寸、邊坡坡度、標高和持力層等應符合設計圖紙的要求,偏差控制在施工規范允許范圍內。
2、做好水溝和排水設施。達到位置、尺寸和標高符合設計要求。
3、回填土時,應清除草皮、雜物和排除積水,并應分層夯實,夯實后的密實度應達到設計要求。
4、土方挖完后須經設計、建設(監理)、公司、質監站檢查符合要求后,方為合格;否則承擔整修、返工費用。
1、開工前、乙方應做好本工種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項并做好交底記錄。
2、嚴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術操作規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進行施工。否則出現安全事故,概由乙負責。
3、遵守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4、開挖的土方應按指定的地點堆放。保證施工道路暢通。
5、雨季施工應注意邊坡穩定,加強檢查工作,必要時可適當放緩邊坡或設置支撐擋土板。
6、發現地下水或預埋管道、電纜線等應及時報告工地負責人并做好排水防水和其他措施。
1、按時完成獎勵____元;因勞力不足或機械損壞等影響工期而不能按時完成扣款____元。
2、質量經有關部門檢查后受表揚的獎勵____元;反之,檢查不合格則承擔整修、返工費用。并每拖延一天,工地給予罰款____元。
3、因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安全與質量問題,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受到有關部門的罰款均由乙方負責。
4、因地下設施未能及時排除而引起窩工,甲方應付乙方生活補貼費每天____元。
5、嚴禁出現重傷以上事故,輕傷率經濟指標每超過1‰,均按比例倒扣工資1%。
采用現金支付形式,開挖完成經驗收合格后的第2天支付____%的工程款,余款在____個月內全部付清。
如若發生勞動爭議和經濟糾紛,雙方同意由勞動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進行調解。
1、
2、
本合同書一經簽定雙方均應自覺履行合同義務,不得返悔。本協議書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工程款結清后自然失效。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模板19篇)篇十六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承包甲方發包的工程,根據工程內容及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_________天,如果與甲方的工程任務通知書抵觸的,以甲方工程任務通知書為準。如遇特殊情況(雨、路不通等)可順延。
本工程執行比選評標包干,完工承包范圍內所有工程,工程總價(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除非工程量增減,該包干價不再變化;工程量如有增減的,結算時必須提供甲方認可的工程量簽證,按照增減工程量結算。
嚴格按工程圖紙施工,工程質量一次性達到合格標準。
1、因為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天向甲方支付工期延誤違約金_________元,因為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的,經簽證注明工期延期、順延的,則工期順延。
2、乙方所供材料必須是合格材料,并向甲方提供相關證明;如需要檢測的,乙方應當自費檢測,并向甲方提供相關檢測結果。
3、因為乙方原因,施工質量不合格,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質量違約金_________元,并且乙方承擔返工費,工期延誤的,每天向甲方支付工期延誤違約金_________元。因為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返工的,甲方按實賠償乙方損失。
4、因為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甲方任何損失或其它施工單位損失,乙方賠償一切損失,并且承擔一切責任。
5、根據法律、合同規定應當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如果乙方不主動承擔的,甲方有權從乙方在甲方公司內任何工程的工程款中代扣、代交。
1、乙方負責承建工程范圍內的安全工作,非甲方直接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因此承擔責任的,乙方應當全額賠償。
2、如果因為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任何甲方損失或其它施工單位損失,乙方賠償一切損失,并且承擔一切責任。
3、乙方為完成本合同義務而邀請及/或雇傭的人員與甲方不存在任何直接或者間接的勞動關系,乙方應當為其務工人員辦理相應的養老、工傷等保險,并可為其務工人員補充購買安全生產人身商業保險,其費用自理。
2、該工程質保其為1年,質保金為5%,質保期到期后一次支付完畢。質保期起始時間以甲方驗收合格取得合格證書為準。
本協議未約定的,由雙方協商一致形成書面協議,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參照雙方簽訂的其他合同之約定。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發甲方二份,乙方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模板19篇)篇十七
甲方:工程項目部。
乙方:(工程資料承包負責人)。
(甲方)承包施工工程,為確保工程質量,快速、優質、安全完成工程任務,現將本工程的工程技術資料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甲方提供現場資料員食宿)。
三、承包內容:
乙方承包內容為甲方與建設單位所簽訂合同內承包項目的工程技術資料、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資料、質監存檔資料、備案資料等相關資料的收集編制、整理、存檔工作及材料送檢工作(測量計量資料除外)。保證所有資料依據設計圖紙、設計變更、現行施工規范規定、結合現場情況編制和裝訂成冊;乙方承擔的各項資料符合各主管單位對資料的驗收及檔案館的存檔規定和配合甲方將技術資料的移交。甲方分包項目由分包單位編輯整理資料(電力埋管、交通信號、園林綠化、亮化等),乙方配合歸檔。如由乙方編輯整理,費用另行協商。
2、照片資料由乙方負責收集制作,甲方提供設備。如要求專題片、dvd等制作,費用另行協商。
四、承包單價:
按本工程實際結算價格(以最終簽訂的結算書為準)的4‰計算(包括人工工資、資料形成中的電腦、a4打印機、a4紙張等耗材、一般性送檢運輸費用)。
五、質量要求:
乙方必須按現行工程竣工資料的規范要求、強制性文件以及質監部門和檔案館的要求整理、編制、裝訂,必須保證工程技術資料達到合格標準,符合質監、甲方、監理單位和檔案館的要求,確保甲方順利驗收,工程質量合格。
六、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后,乙方人員設備入場甲方付給乙方鋪底金貳萬元整(作為本工程包工包料資料前期費用),施工過程中每月支付乙方5000元/月。領取檔案館資料初驗合格證竣工預驗收付足乙方95%工資款,其余工資款在資料完整、備案后一次性付清。工程工期為甲方合同工期。超過工期甲方需支付乙方5000元/月。若因建設單位(報建手續等問題)或其他分包單位原因暫時不能備案,甲方必須在工程竣工壹個月內付清全部工資,如需要乙方繼續備案,費用另行協商。
七、甲方責任:
1、保證提供乙方需要的辦公場所、桌椅、文件柜、空調、復印機等設施。
2、提供乙方人員的住宿及伙食,甲方負責材料試驗檢驗費用和配合乙方送檢工作。
3、甲方提供試塊送檢的交通工具,并提供試塊制作模具、芯片及試塊制作。
4、保證提供乙方完整的設計圖紙(藍圖、至少壹套),及時提供各種變更資料。負責重新曬制竣工圖的費用。
4、負責及時提供購買的一切材料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廠家資質等資料。因甲方采購材料不合格引發的問題由甲方解決。
5、負責協調與質監站、安監站及上級建筑行業管理部門的關系,負責所有驗收、評獎、竣工備案的協調費用。
6、根據新規范、新要求需組織的其它驗收和資料形成,及參加任何資料承包范圍外的獎項所有協調費用由甲方負責。
7、監督施工管理內項目技術人員必須完成的責任及義務,督促測量人員及時提供合格的測量資料原始數據,乙方配合打印。
八、乙方責任:
1、保證一般材料、半成品送檢試驗及時到位,并與工程進度同步進行。
2、負責承包范圍內所有工程技術資料的記錄、收集、整理,不影響本工程各階段驗收。
3、負責與試驗室試驗人員接洽。
4、配合甲方編輯、打印各類日常辦公文件。
5、積極配合甲方其他管理人員進行工程施工管理,維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
6、積極配合甲方參加任何資料承包范圍外的獎項,費用另行協商。
7、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禁“嫖、賭、毒”等違法行為。
九、實驗費用:
實驗費用根據實際情況由甲方負責。
十、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對乙方工作情況進行監督;。
由于乙方只承包了本工程的工程資料,在不違背甲方提出的正當條件下,乙方有權選擇自己的工作方式及作息時間。沒有特殊情況,乙方保證辦公室作息時間內有人值班。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方具法律效力;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付清工程資料費用后,本合同書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年月日。
乙方(簽字):年月日。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模板19篇)篇十八
電話: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
二、工程編號:_________。
三、工程地點:_________。
四、工程范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筑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天(日歷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8、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常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并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四、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條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申請領取建筑執照。清除施工場地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____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物資供應。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____________。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采購。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材料需要復驗的,應允許復驗。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復驗費由要求復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復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三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九條糾紛解決辦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發包方報送___________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協議(模板19篇)篇十九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時間: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湖畔護坡工程承包項目發包給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護坡全長按米計算。
第二條、施工方案。
護坡。
(1)基底寬米,厚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為米,受力部分需冷拉絲磚帶,外墻做磋沙(水泥標號為42.5,磚要好質量的青磚或紅磚)。
(2)拆除廁所旁房屋三間,作進出路。
(3)完工后做圍墻10米左右。
(4)墻與岸間的空隙用泥土夯實,并在墻上加適量的漏水管。
第三條、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程期為日,暫定于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體開工時間由甲方下達開工令后方可開始施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2、上述總承包價為包干價,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費用(包括拆房,打圍墻),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付款方式:竣工驗收后付元,除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質保金外,剩余部分付,質保金一年滿后付清(時間按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合同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幫助協調施工現場的臨時用水、用電等事宜。
第六條、乙方義務。
1、承包人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監督檢查,處理日常相關事宜,確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穩定。
2、承包人必須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轉包他人。
第七條、施工安全。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凡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內容,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雙方在簽訂,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份,上方各執一份,上交份。
發包單位(甲方)(蓋章)。
承包人(簽字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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