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成功的實施方案應當能夠解決問題、實現目標,并且在實施過程中不斷調整和改進。實施方案是指對某一項目或計劃進行詳細規劃和安排的具體步驟和方法。無論是企業的發展方向還是政府的政策措施,都需要制定科學合理的實施方案。實施方案的準確執行是項目或計劃成功的關鍵所在。在制定實施方案之前,需要對項目的目標和需求進行詳細的分析和評估。實施方案的編寫應該根據項目的性質和規模來確定適當的方法和步驟。制定實施方案需要對項目的預算和時間進行合理的控制和安排。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份較為完美的實施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實施方案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給大家提供靈感和幫助。
村移民搬遷實施方案(精選16篇)篇一
為指導德保縣20xx-20xx年扶貧移民搬遷農戶建(購)房補助工作開展,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脫貧攻堅大數據平臺建設等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xx〕9號)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為具有農村戶口,到各鄉(鎮)政府填寫搬遷申請表格并經過審核的、列入年度扶貧移民搬遷計劃的建檔立卡貧困農戶及同步搬遷對象。
二、補助標準制定原則
(一)全縣基準補助標準。
根據自治區的有關文件要求,德保縣屬于滇桂黔石漠化片區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建檔立卡貧困戶基準補助金額每人不低于2.4萬元。
實際基準補助標準由縣政府根據建檔立卡貧困戶精準識別評分結果、安置區域和安置方式、當地平均建設成本等因素測算確定。
(二)安置點住房建設標準和建設成本。
按照“保障基本”原則,納入中央和自治區搬遷補助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和需要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戶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其中:單人戶每戶不超過40平方米、5人戶以上的不超過120平方米),戶均宅基地占地面積不超過80平方米。
人均和戶均建(購)房成本分別控制在4萬元和14.4萬元以內。
(三)根據建檔立卡搬遷對象貧困程度確定到人到戶補助標準。
以縣政府精準識別劃定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分數線為基準,將搬遷對象按一般貧困、中等貧困、特別貧困、極端貧困四種情形進行分檔補助,上下檔之間補助標準相差不超過8%。
實際補助金額不得高于控制面積內的實際建(購)房成本。
對差異化補助后仍無法籌措缺口建(購)房資金、又不具備申請移民搬遷建房貸款條件的搬遷對象,經縣扶貧領導小組專題研究同意后,可在控制建設標準內按照方案標準給予全額補助。
(四)人口較少民族到人到戶補助標準。
屬于自治區認定的人口較少民族(毛南族、京族、仫佬族)的搬遷對象,在相應檔次補助標準基礎上每人增加0.1萬元,資金來源為中央資金;屬于德保縣認定的人口較少民族(苗族、瑤族)的搬遷對象,在相應檔次補助標準基礎上每人增加0.1萬元,資金來源為縣財政配套。
(五)與建檔立卡貧困戶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住房補助標準。
在規定的住房建設標準內,納入“十三五”全區扶貧移民搬遷規劃、需與建檔立卡貧困戶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由縣政府按不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搬遷戶基準補助標準執行,其中屬于人口較少民族的搬遷對象,在相應檔次補助標準基礎上每人增加0.1萬元。
所需的補助資金由縣政府通過統籌自治區、市、縣財政安排的易地扶貧搬遷補助資金、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等專項助資金解決。
三、安置方式及住房價格
(一)在縣城集中安置。
一種為縣政府投資建設的以“老鄉家園-德保縣某某移民安置小區”冠名的安置住房,另一種為經過縣政府認可的市場現有房源。
具體戶型、面積、套數根據各年度實施方案確定。
購房價格以各年度公布的購房指導價為準。
(二)在鄉鎮就近安置。
鄉鎮安置點的選址必須避開地質災害隱患點,盡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尤其不得占用基本農田。
在鄉鎮就近安置的安置點建設用地由搬遷村屯農戶自行協商解決,建設用地無法解決的,不列入年度計劃。
由住建部門向安置農戶提供統一的規劃圖和設計圖,農戶自行建設,住房建設價格由住建部門聘請有資質的單位對施工圖紙及實際建設情況進行預算,報財政評審中心審定,并作為住房建設補助的依據。
(三)投親靠友安置。
列入年度計劃的搬遷對象可以通過進城務工、投親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
選擇投親靠友方式安置的搬遷農戶需獲得親友住房的部分或全部產權,通過審核后方可獲得補助,實際補助金額不得高于控制面積內的實際建(購)房成本。
各鄉(鎮)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20xx年易地扶貧移民搬遷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中共古縣縣委辦公室 古縣政府辦公室
20xx年易地扶貧移民搬遷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易地扶貧搬遷安置的工作部署,根據政府《關于大力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的指導意見》(晉政發〔20xx〕29號)、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xx〕82號)和《關于印發山西省20xx年易地扶貧搬遷實施計劃的通知》(晉政辦發〔20xx〕83號)和古縣《“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方案》,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現就全縣20xx年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和總書記扶貧開發重要戰略思想,按照省、市決策部署,堅持“政府主導、群眾自愿,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科學規劃,精確瞄準、創新機制,縣級落實、鄉村實施”的要求,對居住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確需同步搬遷農戶實施易地搬遷。
加大政策措施支持力度,完善后續扶持政策,明確各級責任分工,確保搬遷對象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從根本上解決生存發展問題。
(二)基本原則
易地扶貧搬遷要充分尊重群眾意愿,采取靈活安置方式,合理布局安置點和人口規模。
1.堅持與新型城鎮化相結合。
以縣城和全省規劃建設的重點鎮為主要安置地。
要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整合各類資源,同步統籌建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確保“五通五有”(通水、通電、通路、通車、通網等,有醫療機構、有學校、有便民超市、有金融服務點、有敬老院或福利院等),增強城鎮集聚產業、承載人口、輻射帶動區域發展的能力,讓搬遷群眾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
2.堅持與產業發展相結合。
縣城建設的易地扶貧搬遷新社區,要與勞動密集型工業園區相結合,與發展二、三產業相結合,化農為工。
積極發展非農產業,統籌考慮安排搬遷戶數與就業崗位,力爭消除“零就業”家庭;重點鄉鎮安置的移民,建房工程與產業開發項目同步安排實施,確實滿足搬遷貧困戶就業創業需求。
3.堅持與舊村開發、村莊撤并相結合。
科學規劃開發利用舊村宅基地和土地,按照不同的開發形式,分步拆除舊村山莊窩鋪,建設規模種植園區、養殖園區;實施宜林宜草開發和恢復性生態保護建設;引入市場機制,發展鄉村旅游。
切實解決行政村過小過散問題,聚集整合資源,調整配置生產要素。
4.堅持與社會保障相結合。
根據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分類認定情況,做好遷出村養老、救助對象、殘疾人的安置和供養工作,做到“四落實”(即按不同的人員分類,落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村低保、五保供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標準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保障標準調整機制。
二、目標任務和搬遷對象
(一)主要任務
20xx年我縣建檔立卡貧困戶搬遷工程涉及7個鄉鎮、96個村、778戶、2601人。
計劃建(購)住房778套,建房總面積6.5萬平方米。
按照安置方式:集中安置496戶1618人,分散安置282戶983人;
按照貧困類型:建檔立卡貧困戶742戶2500人,同步戶36戶101人;
按照安置地點:行政村就近安置138戶373人,新建移民新村安置87戶257人,依托已有配套設施安置135戶521人,貨幣化安置418戶1450人。
(二)搬遷對象
精準扶貧建檔立卡“回頭看”的在冊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其中要優先瞄準無勞動能力、無自籌能力、無安全住房的“三無”特殊困難戶,尤其重點解決“土窯洞”問題,對搬遷規劃區域內符合條件的五保戶和喪失勞動力的特別困難家庭要免費提供住房。
因合戶(以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簿為準)造成易地搬遷的人口數變動的,按照建檔戶和非建檔戶區分,非建檔戶與建檔戶合戶的,以建檔立卡數據庫中的貧困人口人數為準;建檔戶與建檔戶合戶的,以合戶后的人口總數為準。
盡量實現自然村整體遷出,確需同步搬遷的其他農戶,可納入易地扶貧搬遷規劃。
易地扶貧搬遷與采煤沉陷區治理搬遷對象重復的,只享受易地扶貧搬遷補助。
在上述范圍內,各鄉鎮根據工作規劃和實際情況,在農戶自愿前提下,自下而上核定搬遷對象范圍。
搬遷農戶自愿購房的,由個人提出申請,提供購房合同等證明材料,報村委會審核公示,村委會統一申報鄉鎮政府審查,鄉(鎮)政府報縣易地扶貧移民搬遷領導組審核確認。
三、安置方式
統籌考慮水土資源條件、城鎮化進程及搬遷對象意愿,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安置方式。
對采煤沉陷區貧困村、地質災害貧困村、重要水源地貧困村、農林交錯區貧困村要實施整村搬遷。
根據實際確定抗震區域貧困村安置方式。
其余類型貧困村人口根據情況,選擇整自然村搬遷或者部分搬遷。
(一)集中安置主要方式和要求
根據省、市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符合以下條件即為集中安置(遷入原移民新村、新建移民集中安置點、自然莊并入中心村、遷入縣城同一座小區3戶以上的)。
行政村內就近集中安置。
依托靠近交通便利的中心村,引導本行政村內的搬遷對象就近集中安置。
建設移民新村集中安置。
依托新開墾或調整使用的耕地,規劃建設移民新村,引導搬遷對象就近集中安置。
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在縣城、工業園區附近建設集中安置區,安置周邊有一定勞務技能、商貿經營基礎的搬遷對象,沉陷區、澗河工業園區限制區等范圍內不能遷入。
依托鄉村旅游區安置。
挖掘當地生態旅游、民俗文化等資源,因地制宜打造鄉村旅游重點村或旅游景區,引導周邊搬遷對象適度集中居住并發展鄉村旅游。
依托已有配套設施安置。
依托已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以及空地、空置房屋等資源,可由政府統一組織回購空置房屋,配套相應耕地、商鋪等資源,安置部分搬遷對象,嚴格控制價格,享受有關優惠政策。
“五保”集中供養安置。
屬于農村“五保”對象的搬遷對象,實行集中安置和供養。
集中安置的工程項目要統一規劃設計、統一組織建設,由縣政府或者鄉鎮政府按照國家住房建設項目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中心村安置要整體規劃建設,可拆除危舊住房,分期建設新房。
集中安置小型規模可統規自建。
統規自建的集中安置點由村、鄉(鎮)出具證明即可認定;農戶自行購買首套商品住房可憑縣房管部門或有資質的開發商出具的購房手續認定。
(二)分散安置主要方式和要求
貨幣安置。
支持搬遷對象通過進城務工、投親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給予易地扶貧搬遷貨幣化補助,遷出地和遷入地政府在戶籍轉移、社會保障、就業培訓、公共服務等方面給予支持。
購買現房的原則應為手續齊全的商品房或正在相關職能部門完善手續的水電暖氣設施齊全的現房(各鄉鎮政府與住建部門溝通后落實),享受分散安置補助;購買二手住房、中心村鎮農村宅院需提供有效購房手續或接收地政府出具的證明,享受分散安置補助;易地搬遷貧困戶享受城鎮居民購買保障性住房同等待遇,給予安置補助;符合條件的危房改造戶,由村、鄉鎮簽署意見,報縣易地扶貧移民搬遷領導組核實同意后實施。
四、建設內容
(一)主要任務。
圍繞改善搬遷對象生產生活條件和發展環境,建設住房和必要的附屬設施,以及水、電、路、氣、網、暖等基本生產生活設施,配套建設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
注重后續產業發展。
搞好遷出區土地整治和生態恢復。
(二)建設標準。
嚴格控制建房面積,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則,新建住房人均不得超過25㎡;宅基地嚴格按照標準執行;購置現有住房杜絕貧困戶因移民搬遷產生額外債務而返貧。
確需同步搬遷的其他人口安置住房建設,縣政府可根據居民生產生活習慣和農戶自籌能力,自行確定面積控制標準。
各鄉鎮要認真研讀政府《關于大力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的指導意見》晉政發〔20xx〕29號)、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xx〕82號)和《關于印發山西省20xx年易地扶貧搬遷實施計劃的通知》晉政辦發〔20xx〕83號。
(三)建設方式。
移民建房由鄉鎮政府組織實施。
1.修建多層住房:規劃3層以上住房的,由鄉(鎮)政府要統規統建,市場運作,嚴格招投標程序,嚴把住房標準關、安全監督關和工程質量關,要吸收移民戶代表全程參與工程監督。
2.修建低層住房:鄉(鎮)政府摸清底數,分類規劃,分類修建,在統一規劃設計基礎上,可由移民戶自主建房。
3.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由鄉鎮政府統一規劃設計、統一招投標、統一施工建設。
(四)建設期限。
易地扶貧搬遷建設工期為二年。
具體指標要求是:當年做到集中搬遷安置工程開工率100%,分散自主搬遷對象全部審核、確認,工程投資完成率達到60%以上;第二年要實現集中搬遷安置建房工程完工、逐步入住,分散自主搬遷對象補助到位、落實安置,工程投資完成率達到100%。
(五)補助標準。
根據中央、省、市易地扶貧搬遷補助標準的相關規定,對于集中安置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人均建房補助2.5萬元,配套基礎設施戶均補助2.1萬元,配套公共服務設施戶均補助1.77萬元,配套設施資金統籌集中使用。
對于分散安置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人均建房補助2萬元。
對于確需同步搬遷的人口,人均建房補助1.2萬元,配套設施可以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共享。
縣政府可根據財政狀況,適度提高同步搬遷人口的補助標準,但不能高于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補助標準。
除上述補助外,剩余建房資金由搬遷戶自籌解決,對于確實沒有能力自籌資金的困難戶,可免于自籌,具體由縣政府或鄉鎮政府在實際工作中把握。
縣政府根據搬遷成本、貧困程度實施差異化補助,統籌安排到戶,重點向特困戶、貧困殘疾戶傾斜。
同時,縣政府可根據工作實際,調劑使用建房補助、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補助。
其中:建房補助與基礎設施補助調劑比例控制在10%以內,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補助調劑比例控制在20%以內,公共服務設施補助不足部分,通過統籌整合使用財政資金解決。
土地整治、遷出區生態恢復和產業發展資金,縣政府可根據規劃要求和實施項目資金需求,在建檔立卡貧困搬遷人口每人不超過1.62萬元的額度內提出貸款需求。
五、資金及項目管理
(一)資金規模
20xx年易地移民搬遷工程總投資8437.9萬元,其中:建房補助5879.7萬元,基礎設施補助966萬元,公共服務設施補助814.2萬元,農戶自籌778萬元。
集中移民建房補助:1517人×2.5萬+101人×1.2萬=3913.7萬元
集中移民基礎設施:460戶×2.1萬=966萬元
集中移民公用設施:460戶×1.77萬=814.2萬元
分散移民建房補助:983人×2萬=1966萬元
移民戶自籌:778戶×1萬=778萬元
總投資:3913.7+966+814.2+1966+778=8437.9萬元
(二)資金管理
縣政府設立易地扶貧搬遷共管賬戶,根據《山西省易地扶貧搬遷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省、市級下達到縣級的建房資金、統籌資金、貸款和群眾自籌等建設資金,以及土地出讓、商業開發收益資金全部集中到共管賬戶,由縣財政部門、扶貧部門共同管理,共同簽字核報、撥付資金。
1.建房補助資金:應全部用于購建住房,直補到戶,不得直接以現金的方式予以發放;
2.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補助資金:全縣統一統籌集中調配使用。
新建移民集中點鄉(鎮)制定實施方案,工程開工后,按進度按一定比例分批次申請補助資金,項目工程經驗收合格后,撥付完畢。
3.財政資金負擔相關費用:縣財政負擔移民戶住房第三方機構驗收,移民集中點物探、規劃、設計、工程監理等相關費用。
(三)驗收辦法
可由縣政府購買服務,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工程進行驗收。
縣易地扶貧移民搬遷領導組按20%抽查無誤后,撥付建房補助資金。
原則上移民戶自建房主體完工補助資金撥付一半,移民戶入住后全部撥付。
購置住房入住后全部撥付。
(四)后續措施
根據農村宅基地“一戶一證”的規定,搬遷戶享受扶貧補助政策后,原宅基地使用證由國土部門按相關政策辦理。
組織對搬遷后的偏僻自然村或整村搬遷的自然村的舊宅基地、房屋進行調查摸底,實行住新拆舊,在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后進行復墾,對搬遷戶宅基地和房屋合理作價補償;復墾面積轉為城市建設用地指標,城市新增建設用地優先用易地搬遷復墾土地置換,土地級差收益按一定比例分配給搬遷對象,以激勵移民拆除舊房。
搬遷戶對搬遷舊村耕地、林地的承包經營權交易獲得的收益,全部返還搬遷農戶,讓搬遷群眾分享資源開發、生態建設成果。
保障搬遷戶各項權益。
尊重搬遷戶意愿,在縣城安置的可申請將戶口遷入城鎮;在農村安置的可申請將戶口遷入新的農村。
子女上學、農村養老保險、新型合作醫療、社會救助等政策隨戶口遷移,由遷入地政府負責協調落實。
切實保障搬遷群體中適齡兒童少年教育權益,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為移民安置點合理劃分學區。
所在地政府要根據安置點的人口數和周邊學校容量情況,對規模較小、容量有限的學校進行改擴建。
對成規模的移民安置點,要規劃建設相應規模的中小學和幼兒園,保障移民搬遷群體中適齡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
探索實行不動產登記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在易地扶貧移民搬遷領導組的領導下,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掛帥,分管領導牽頭主抓,把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作為脫貧攻堅最艱巨的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
縣易地扶貧移民搬遷領導組要充分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發改、財政、國土、住建、環保、林業、民政、農發行等單位和各鄉鎮要共同參與,積極配合,形成合力。
(二)明確責任分工
1.縣易地扶貧搬遷領導組。
負責組織動員、方案制定、細化政策、落實規劃設計、搬遷用地、推進實施、遷出區生態恢復、統籌資源力量、質量監督管理等全面工作。
2.縣直部門工作任務。
縣扶貧辦、發改局會同縣財政、國土、人行負責全縣規劃編制、政策銜接、任務下達、考核評估等工作,統籌解決易地扶貧搬遷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縣扶貧辦會同各鄉鎮提出有搬遷需求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規模及其分布,對搬遷后實現脫貧的貧困人口進行銷號。
縣發改局負責申請易地扶貧搬遷中上級資金和專項建設資金,并制定管理辦法,組織落實。
縣財政局負責落實地方政府債券支持政策,并研究出臺為易地扶貧搬遷政策性貸款貼息等其他支持政策,加大對上級資金整合力度,統籌用于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縣發改局、財政局共同做好專項建設基金與地方政府債券的銜接工作。
縣國土局負責研究制定我縣支持易地扶貧搬遷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具體落實措施、操作辦法,優先保障易地扶貧移民搬遷用地。
縣住建局負責項目建設規劃,并就縣城回購房源做好摸底、調查協調。
縣林業局負責遷出區經濟林、生態林建設。
縣民政局負責積極穩妥實施村莊撤并。
縣人行負責研究出臺支持易地扶貧搬遷的信貸資金籌措方案,并協調縣農發行做好服務。
縣農發行負責編制出臺信貸資金管理辦法,落實所需資金,將有關情況及時向縣人行報告。
3.鄉(鎮)黨委、政府主要任務。
結合縣易地扶貧移民搬遷方案,制定本鄉(鎮)易地扶貧移民搬遷實施方案,同步規劃舊宅基地拆遷、舊村復墾、生態修復等規劃。
將任務落實到村、到戶、到人,通過圖片、影像、文字資料等形式建立檔案造冊登記,也要錄入建檔立卡信息系統,做到線上與線下雙落實。
每月20日按時向縣領導組上報報表,每年可以對搬遷人口進行一次動態調整。
穩妥做好建檔立卡與非建檔立卡人員、新搬遷和舊搬遷政策的銜接工作,及早做好化解矛盾方案。
各鄉(鎮)書記、鄉(鎮)長是本轄區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第一責任人,具體組織實施項目。
4.村兩委班子。
宣傳政策、發動群眾、匯總申請、審核移民戶資格、建(購)房真實情況,督促進度,協調其他事宜等。
(三)加大政策宣傳
各鄉(鎮)政府要進一步出臺政策措施,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
要重視發揮包村領導、駐村干部、第一書記“三支隊伍”的幫扶作用和村級干部群眾的參與作用,過細做好群眾工作,做到易地扶貧搬遷政策家喻戶曉,貧困戶充分了解國家政策。
(四)嚴肅紀律
嚴格資金管理,加強財政扶貧資金監督檢查。
下達的扶貧搬遷資金要直補到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代領、冒領、截留、擠占、貪腐、挪用移民戶的建房補助資金,對資金使用管理中出現的弄虛作假、違紀、違法現象要嚴肅問責,并對有關單位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予以黨、政紀處理,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確保每一分錢都用到貧困群眾身上。
(五)監督考核
按照分級負責、分級監督、獎懲兌現的原則建立工作監督考核機制。
明確主體責任,要將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成效作為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脫貧攻堅實績考核的主要內容。
定期組織督查推進、跟蹤問效,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工程項目進行跟蹤評估,加大對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監測調查和搬遷戶滿意度調查,對群眾滿意、成效明顯的鄉(鎮)實施以獎代補政策;對不按規定時序要求開展工作,搬遷效果差、群眾滿意度低、造成嚴重后果的部門和單位,按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追究和問責,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村移民搬遷實施方案(精選16篇)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做好我省陜南地區移民搬遷安置工作,改善陜南群眾生產生活條件,從根本上消除自然災害對陜南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威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陜南地區移民搬遷安置總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陜南地區(漢中、安康、商洛)三市移民搬遷安置和后期扶持及有關工作適用本辦法。
(一)受地質災害、洪澇災害或其他自然災害影響嚴重的村、戶;。
(三)人口規模過小,經濟收入來源少的村、戶;。
(四)距鄉、村公路5公里以上的偏遠山區,交通不便的村、戶;。
(六)已規劃或即將建設的水庫庫區范圍內的村、戶。
第四條陜南地區移民搬遷安置工作,堅持“政府引導、群眾自愿;以人為本、民生優先;因地制宜、突出重點;整合資源、傳承特色”的原則,統籌兼顧,科學規劃,分步實施。
第五條政府依據《規劃》成立“陜南地區移民搬遷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指導實施移民搬遷安置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由政府領導同志擔任,成員由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衛生廳、省審計廳、省國資委、省扶貧辦、省金融辦、省電力公司、省地方電力公司等部門和單位組成。
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協調解決移民搬遷規劃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國土資源廳。
成立“陜南地區移民搬遷工作指揮部”,由省發展改革委、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扶貧辦等部門抽調專人組成,負責具體工作的推進。
第六條陜南地區各市、縣(區)政府比照省上做法,成立移民搬遷工作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移民搬遷安置工作。
縣(區)級政府作為責任主體,要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規劃,做好管理和監督檢查,穩步推進移民搬遷安置工作。
第七條依據《規劃》,20**年—,陜南地區共安排搬遷安置移民60萬戶、240萬人。
結合陜南各市實際,安排移民搬遷安置年度計劃,實現“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的'目標。
第二章搬遷安置。
第八條根據陜南移民搬遷的范圍和對象,移民搬遷分為地質災害移民搬遷、洪澇災害移民搬遷、扶貧移民搬遷、生態移民搬遷和工程移民搬遷等五種類型,統稱避災移民搬遷。
第九條根據陜南地區實際,凡進入城鎮集中安置點、移民新村和小村并大村在30戶以上的均屬集中安置;其他方式的搬遷安置屬分散安置。
第十條結合城鄉統籌,陜南移民搬遷與保障性住房、重點示范鎮、農村危房改造、村莊整治、農村新型社區建設有機結合,采取以集中安置為主的辦法,對分散安置從嚴控制和從嚴審查,穩妥安置搬遷群眾。
第十一條市、縣(區)依據《規劃》,綜合統籌城鄉發展、建設項目、用地規模和布局等因素,編制市、縣(區)移民搬遷安置規劃。
移民搬遷用地納入鄉(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考慮,逐級上報,分級審批。
各市、縣做好以集中安置點和重點示范鎮為載體的相關移民安置建設規劃,并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技術審查。
分散安置的相關建設規劃由安置點所在地鄉(鎮)政府負責編制,縣、市政府審批。
第十二條各市、縣(區)政府實施移民搬遷過程中,對集中安置點的房屋建設原則上實行統規統建。
個別特殊情況需報上一級移民搬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核定審查符合《規劃》的可統規自建。
第十三條根據陜南地區地形地貌特征和群眾居住習慣,按照節約集約用地原則,集中安置每戶宅基地用地控制在0.2畝以內;分散安置每戶宅基地用地控制在0?25畝以內。
第十四條集中安置建房面積按以下標準執行:
搬遷群眾中的特困戶,每戶按30平方米-50平方米安置。
各市特困戶、五保戶占本市搬遷總戶數的比例不得超過10%。
其他搬遷戶原則上分別按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種建房面積安置。
搬遷戶安置要根據家庭實際人口,按人均不超過25平方米標準選擇確定以上三種戶型。
對搬遷戶建房面積需求超過100平方米的住戶,須經縣(區)移民搬遷工作機構審核批準。
超面積部分所需建房資金由搬遷戶自籌,但每戶建房面積不得超過125平方米。
第十五條分散安置原則上按集中安置點建房面積標準執行,具體標準由市、縣(區)政府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第十六條建房補助按照以下標準執行:
(一)集中安置按照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種建房面積,由搬遷戶按照不同的戶型分別負擔1萬元、2.5萬元、4萬元,建房所需其余資金由各級財政補助并整合項目資金統籌解決。
搬遷群眾中的特困戶、五保戶和孤寡老人按照規定面積,由政府免費提供住房,所需資金由各級財政安排解決。
五保戶和孤寡老人也可納入敬老院、社會福利院等形式安置供養。
(二)分散安置按每戶3萬元的標準予以補助。
移民搬遷對象補助標準要實行公示制度,接受群眾的監督。
第十七條建房補助資金由各級財政負責籌措并管理使用,具體辦法由省財政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政府審定。
第十八條省級各部門發揮各自職能優勢,配套政策,統籌安排,全力支持集中安置點和重點示范鎮所涉及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積極向國家對口部委溝通匯報,多方爭取國家專項資金的支持。
第三章政策保障。
第十九條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為移民搬遷安置工作提供以下政策支撐:
(一)各縣(區)政府組織編制的鄉(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與陜南地區移民搬遷安置規劃相銜接,并按法定程序審批,確保本行政區域移民搬遷安置計劃的順利實施。
(二)對集中和分散安置的用地,按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等手續。
對集中安置點用地項目可按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等相關規定辦理報批手續。
(三)對移民搬遷后有復墾條件的舊村莊、舊宅基地,市、縣(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組織復墾后,依據《陜西省新增耕地指標儲備及收購置換暫行辦法》,按項目實施復墾驗收,并報備案,納入耕地占補平衡管理。
省級分成的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投資的土地整理項目向移民搬遷安置區域傾斜,以增加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
(四)市、縣(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移民搬遷安置農戶,按現行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政策,免費登記發證。
第二十條陜南移民搬遷區涉及相關的稅、費減免由財政、稅務、工商等部門依法制定減免政策,住房城鄉建設、林業、水利、扶貧等部門在各自的職能范圍內依法制定優惠措施,并報陜南地區移民搬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二十一條各級政府加強移民技能培訓和就業培訓力度,提升移民素質,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各市、縣人力資源、教育、扶貧、農業等部門結合當地主導產業,按照“實用、實際、實效”的原則,加大就業援助和技能培訓,提高移民戶從事種植、養殖、服務業的水平,鼓勵和幫助移民群眾從事非農業生產。
第二十二條各縣(區)在安排補助資金時,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搬遷戶,可按《陜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相關政策給予照顧。
第四章職責分工。
第二十三條政府成立陜西陜南移民搬遷安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搬遷公司”),由陜西有色金屬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省財政廳共同出資組建。
搬遷公司在省移民搬遷安置領導小組的指導協調下,積極籌措資金,按照公司化運作,確保搬遷安置群眾的住房和相關基礎設施工作的全面實施。
第二十四條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堅持節約集約用地的原則下,對移民搬遷安置項目,優先安排用地,提高工作效率。
各移民搬遷安置項目實施單位做好搬遷安置點地質災害風險評估,報有管理審批權限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核,確保搬遷群眾居住安全。
第二十五條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協調中央及省財政相關投資向安置點傾斜,完善安置點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加強對鋼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的招標、采購監督管理,降低建設成本。
質監、價格部門切實加強對建材質量、建材市場價格的監督檢查,保證各類建材安全合格,防止哄抬物價,必要時依法對所需主要建筑材料啟動價格干預機制。
第二十六條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強對移民搬遷建房工程質量監督,確保移民搬遷房屋建設質量。
第二十七條監察、審計部門加強對移民搬遷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規范使用。
對資金使用以及重點項目實行全過程審計,定期公布審計結果。
第二十八條各市、縣(區)、鄉(鎮)按照移民搬遷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做好項目圖像、文字資料收集歸檔(包括搬遷戶新舊居住房屋圖片、搬遷戶申請、遷入地戶口、購房契約合同、搬遷農戶花名冊、驗收意見等),做到“縣鄉有檔、村有冊、戶有卡”,建立健全檔案資料。
對檔案信息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第二十九條各移民搬遷安置點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履行審核程序,由各市、縣(區)統籌做好相關核查工作,并報陜南地區移民搬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統規統建項目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依法嚴格執行招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
陜南地區移民搬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監督和指導。
第三十條嚴格落實移民搬遷工程驗收制度,做到“誰審定、誰負責,誰驗收、誰負責”。
集中安置各單項工程由各縣(區)移民搬遷領導小組辦公室按項目管理程序組織驗收,并報市移民搬遷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對分散安置搬遷戶的驗收工作,由各縣(區)政府制定具體辦法,并負責實施。
第三十一條各市、縣(區)做好移民搬遷統計分析工作,及時公布安置地區建設進展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每季度移民搬遷工程進度,由陜南地區移民搬遷工作指揮部進行統計分析后報陜南地區移民搬遷工作領導小組。
每年12月20日前匯總報送全年工作進展情況。
第五章考核獎懲。
第三十二條陜南地區移民搬遷工作領導小組按照《目標責任書》每年對移民搬遷工作進行檢查考核。
考核成績與市、縣(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掛鉤。
對完成移民搬遷任務且成效顯著的市、縣(區),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進展遲緩、項目實施不力、資金使用不當、任務沒有完成的進行通報批評。
第三十三條對移民搬遷對象實行嚴格審定制度。
移民搬遷對象審定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及其他違規違紀問題,嚴肅追究市、縣(區)主要領導責任。
第三十四條各級各部門在移民搬遷安置工作中要認真履行職責,清正廉潔,杜絕濫權、徇私。
對侵占、截留、挪用移民資金,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第三十五條各市、縣(區)可根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逐級報送備案。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自20**年7月1日起執行。
陜西制定陜南地區移民搬遷安置工作實施方案暫行辦法【2】。
日前,陜西政府辦公廳下發《陜南地區移民搬遷安置工作實施辦法(暫行)》,對陜南移民搬遷安置中的有關具體問題給予明確規定。
《辦法》規定,根據陜南地區地形地貌特征和居住習慣,按照節約集約用地原則,采取以集中安置為主的辦法組織實施。
集中安置每戶宅基地用地控制在0.2畝以內;分散安置每戶宅基地用地控制在0.25畝以內。
搬遷對象要優先搬遷受地質災害、洪澇災害威脅的村、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搬遷群眾中的特困戶,每戶按30平方米—50平方米安置,各市特困戶、五保戶占本市搬遷總戶數的比例不得超過10%,其他搬遷戶原則上分別按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種建房面積的房屋安置。
搬遷戶安置要根據家庭實際人口,按人均不超過25平方米標準選擇確定以上三種戶型。
集中安置按照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種建房面積,由搬遷戶按照不同的戶型分別負擔1萬元、2.5萬元、4萬元。
建房所需其余資金由各級財政補助并整合項目資金統籌解決。
分散安置按每戶3萬元的標準予以補助。
搬遷群眾中的特困戶、五保戶和孤寡老人按照規定面積,由政府免費提供住房,所需資金各級財政安排解決。
五保戶和孤寡老人也可納入敬老院、社會福利院等形式安置供養。
《辦法》明確,依據《陜南地區移民搬遷安置總體規劃》,結合陜南各市實際,制訂年度和3年移民搬遷安置計劃,將搬遷任務落實到戶、到安置點。
陜南移民搬遷區涉及相關的稅、費減免由財政、稅務、工商等部門依法制定減免政策,住房和城鄉建設、林業、水利、扶貧等部門在各自的職能范圍內依法制定優惠措施。
村移民搬遷實施方案(精選16篇)篇三
青陽縣人民醫院整體搬遷項目是推動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的重大舉措,有利于進一步提高我縣公共衛生服務供給能力,增進人民群眾獲得感。在縣委、縣政府的大力關心和支持下,目前項目已進入實施階段,為積極穩妥推進項目建設,按期完成縣委、縣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為統領,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密結合青陽縣建設發展總體規劃布局,遵照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方針,以三級醫院為標準建設一座高起點、高質量的現代化縣級綜合性醫院。
(一)建設規模:按三級醫院標準建設,新址位于南部新城天柱南路與芙蓉大道交叉口東側,規劃用地130.5畝,建筑總面積控制在7萬平方米以內,計劃開設床位510張。采用國際主流的“醫療街”設計布局,以中央超寬廊道將門診樓、急救中心、醫技樓和住院大樓串聯。新開設腫瘤科、重癥醫學科、放療室等醫技科室。
(二)建設周期:三年。
(三)資金籌集計劃:項目土建工程初步概算估算總投資2.6億元,其中,申請中央預算內資金0.4億元,醫院貸款2.2億元。
前期籌備階段時間:2017年3月—10月。
縣國土局:完成土地報批手續。
縣住建委:完成用地征遷界線劃分;完成項目圍墻建設規劃等工作;完成圍墻設計圖紙報審、取得規劃施工許可;完成圍墻和大門的造價預算編制;完成整體搬遷詳細規劃設計方案的規劃審批;將施工設計圖報市住建委審批;完成規劃許可、施工許可證報批工作。
縣公管局:對整體搬遷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單位進行公開招標;對地質勘探單位進行公開招標、對新院址圍墻及大門工程設計單位進行公開招標;對預算編制單位、施工承建單位、監理單位、電梯銷售和安裝公司進行公開招標。
縣征收辦、蓉城鎮:完成土地征收及地面附著物清除工作;交付凈地。
縣衛計委:抓好整體搬遷規劃設計的組織協調等相關工作,履行行業主管職責;將施工設計圖報市衛計委、消防等部門審批。
縣發改委:爭取國家項目資金;負責能耗評價報告的審批。
縣審計局:負責全過程跟蹤審計工作。
縣環保局:負責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審批。
縣人民醫院:成立項目建設領導小組;完成可行性報告;負責項目規劃、設計、招標等系列工作的安排落實;協助縣發改委爭取國家項目建設資金;辦理銀行貸款手續,籌集建設資金;與各中標企業完成合同簽訂工作;完成“三通一平”;在縣住建委、縣征收辦、蓉城鎮等單位的協助下完成施工單位進場準備工作。
具體時序進度安排見《青陽縣人民醫院整體搬遷前期工作時序進度安排表》(附件2)。
(一)統一領導,分工協作。成立青陽縣人民醫院整體搬遷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及時研究重大事項,統籌整體搬遷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站在全局高度,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統籌協作,履行相關職責,加大組織推進力度,共同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好。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宣傳縣委縣政府的正確決策,宣傳縣人民醫院整體搬遷的必要性、緊迫感和重大意義,策劃好搬遷系列宣傳報道活動,營造良好的搬遷氛圍。
(三)強化督查,保障有力。要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加快工程施工進度,不得借故推諉扯皮,不得無故延期施工、延期驗收、延期交付使用。要全面做好項目建設檔案登記、匯總和移交工作,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領導小組將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召開協調推進會,及時研究解決搬遷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各責任單位要安排專人,明確任務,細化目標,責任到人,措施有力。
(四)嚴肅紀律,確保穩定。各責任單位要維護大局,步調一致,全力支持搬遷工作。所有參與建設、驗收、督查等工作的工作人員應嚴守紀律,服從安排,按期完成任務。對搬遷工作中出現的失職行為,以及影響整體搬遷大局的責任人將嚴肅處理。
村移民搬遷實施方案(精選16篇)篇四
移民搬遷扶貧工作是我市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推進精準扶貧的有力抓手。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扎實推進精準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x市發〔201x〕x號)精神,進一步做好深山區、庫區、地質災害頻發區移民搬遷扶貧工作,加快貧困群眾脫貧致富步伐,現就移民搬遷扶貧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從20xx年起,全市每年力爭實施5萬人移民搬遷計劃,用三年時間,完成對全市居住在深山區、庫區和地質災害頻發區15萬貧困群眾的移民搬遷任務,整體改善貧困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提高移民綜合發展能力,讓移民群眾真正實現“整體搬得出、長期穩得住、逐步富得起”的目標。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引導、群眾自愿。加大宣傳引導力度,通過政策引導和利益趨向,激發深山區、庫區和地質災害頻發區群眾移民搬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尊重群眾意愿,讓群眾自覺自愿接受移民搬遷集中安置。
(二)整體搬遷、集中安置。堅持以自然村或居住點為單位,實行整體搬遷,對貧困程度深、生產生活條件差的居住點,優先安排。搬遷安置以縣城(工業園區)集中安置為主,鄉鎮和中心村集中安置為輔。
(三)差異扶持、綜合推進。整合相關政策,移民搬遷戶可享受移民搬遷扶貧補助和農村危舊土坯房改造補助,對特別困難的搬遷戶,進一步提高建房補助標準。動員和引導社會力量“一對一”幫扶,幫助扶貧對象解決搬遷安置困難和后續發展問題。
(四)統籌規劃、穩步實施。科學制定移民搬遷扶貧規劃和安置方案,合理確定遷出地范圍和搬遷規模。科學選址,配套建設集中安置點公共服務設施。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資金整合和政策支持力度。市、縣財政要統籌解決好移民搬遷資金,移民戶的建房資金按每人4000元的標準進行補助。對移民搬遷中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及其中的特困戶實行差別化扶持,建檔立卡貧困戶建房資金按每人5000元的標準進行補助;建檔立卡中的特困戶建房資金按每人6000元的標準進行補助。移民搬遷進城進園、鄉鎮、中心村集中安置點基礎設施建設費分別按每人元、1500元、10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要按照x國土資字〔〕182號文件精神,落實土地增減掛鉤收益分配政策,確保農民利益。農糧、林業、水利、農網改造等涉農惠農資金,在確保資金性質、用途、管理要求不變的前提下,優先用于移民安置點建設。將移民集中安置點納入縣城和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向安置點延伸,實現共建共享。移民對象辦理城鎮居住證后,符合條件的可優先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
(二)強化用地保障。把移民搬遷安置用地納入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計劃,在新增建設用地計劃中專項安排用地指標,并積極爭取防災避災專項用地計劃,用于移民搬遷集中安置點建設。要認真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扶貧和移民辦、省委農工部《關于實施貧困群眾移民搬遷扶貧工程意見的通知》(x府廳發〔〕20號)“搬遷移民扶貧集中安置點建設用地指標,由省、縣兩級按照各50%的原則專項安排解決”的政策,優先安排進城進園集中安置點建設工作的縣(市、區)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
(三)保障移民合法權益。切實維護移民合法權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移民搬遷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經營權貸款抵押、擔保。堅持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引導鼓勵搬遷戶入股或流轉承包土地經營權和山林經營權,發展產業,增加收入。依法保障移民對原居住地的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移民搬遷戶原宅基地可通過增減掛等,依法、自愿、有償退出。
(四)完善社會保障。落實支持貧困家庭的各項優惠政策,統籌移民對象的城鄉社保、醫保、低保政策。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城鎮、工業園區集中安置的移民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符合條件的困難移民戶在取得城鎮戶籍后可申請城鎮低保。允許移民對象自愿選擇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省市統籌時予以認可并接續,已進入企業務工的應隨企業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但不得同時參加和重復享受。
(五)優化公共服務。在縣城和工業園區安置的移民戶可登記為城鎮居民戶口,享受與當地居民同等的子女教育、公共衛生、文化服務等基本權益,并可在過渡期內享受原戶口政策待遇,按規定享受農村計劃生育政策和國家惠農政策。教育、衛計、文化、公安、民政等部門要做好相關服務工作。
(六)加大培訓力度。加強對移民搬遷的技能培訓和勞動力轉移培訓,把移民搬遷的技能培訓和勞動力培訓納入“新型農民職業培訓”、“雨露計劃”、“金藍領工程”等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規劃中,通過培訓提升其就業創業能力。加強對移民搬遷就業指導服務,幫助移民戶在本地本園企業就近就業。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移民搬遷扶貧工作涉及面廣、難度大,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親自統籌謀劃;要建立健全“縣負總責、部門配合、鄉鎮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形成上下聯動,運轉協調的工作合力,促進移民搬遷扶貧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科學制定規劃。按照“整體搬遷、梯度安置、差異扶持、綜合推進”的要求,認真分析本地深山區、庫區和地質災害頻發區群眾的生產生活情況,在調查摸底基礎上確定整體搬遷的自然村或居住點,確定整體搬遷目標、搬遷范圍和安置地點,制定好搬遷規劃。在充分尊重搬遷群眾意愿的前提下,引導移民向縣城和園區集聚,并實施鄉村逐級審核、縣審批,“三榜”公示。
(三)明確安置方式。根據搬遷農戶意愿,結合實際,采取以進縣城進園區集中安置為主,鄉鎮和中心村集中安置為輔的安置方式。對有勞動能力,尤其已有家庭成員在縣城或工業園區務工的農戶,引導他們進縣城進園區集中安置。其他打算長期自愿在農村發展、或不具備在縣城或工業園區安置的貧困群眾,在鄉鎮或中心村集中安置,堅決杜絕搬“富”不搬“窮”的現象,做到整體搬遷。
(四)落實工作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通力合作。各縣(市、區)應在5月底前完成規劃編制項目建議書和實施方案等前期工作,確保移民搬遷扶貧工作的有效開展。要將移民搬遷的貧困戶納入結對幫扶對象,精準扶持,如期脫貧。扶貧移民部門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財政部門負責資金的籌措、使用和監督;礦管部門負責指導搬遷安置點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移民搬遷安置點的安置用地保障,用好土地增減掛鉤政策;規劃建設部門負責集中安置點規劃設計工作指導以及住房建設過程的監管;房管部門負責保障性住房相關政策的落實;環保部門負責指導進城進園集中安置點的環境評估;其他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有關工作。
(五)加大宣傳力度。要積極開展實施貧困群眾移民搬遷扶貧工作的政策宣傳和引導,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從而充分調動群眾參與移民搬遷的積極性。同時,要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做法,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
(六)完善考核機制。市移民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對全市移民搬遷扶貧工作實行每季度一督查,半年一通報,年終一檢查的工作制度,督促指導有關縣(市、區)抓好移民搬遷扶貧工作的落實,對各縣(市、區)平時檢查的情況,將作為市政府年終考核縣(市、區)民生工程移民搬遷扶貧專項工作的依據,確保移民搬遷扶貧工作落到實處。
村移民搬遷實施方案(精選16篇)篇五
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我省南水北調丹江口庫區移民試點工作,在各級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目前,移民房屋主體工程已經完成,公益設施和基礎設施建設正在加緊進行,搬遷入住條件基本具備。
按照移民試點工作計劃,即將進入搬遷階段。
為切實搞好移民搬遷工作,圓滿完成試點移民任務,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我省南水北調丹江口庫區試點移民搬遷工作,堅持分級負責、縣為基礎的原則,實行遷入地為主、遷出地配合的工作機制。
要以統一組織、統一搬遷為基礎,以搞好服務、保障安全為重點,以“不漏、不掉、不傷、不亡一人”為目標,加強組織領導,制定詳細計劃,精心組織實施,確保試點移民順利搬遷、平安搬遷、和諧搬遷。
二、基本原則。
(一)新村建設驗收合格后方可搬遷原則。
試點移民基本具備搬遷的條件是完成房屋主體、內外粉刷、地平及門窗安裝,供水、供電、有線電視完成入戶,排水工程完工,且質量合格。
試點移民搬遷條件具備后,由縣級移民部門提出申請,經市級移民部門初驗合格后上報省移民安置指揮部辦公室,省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
未經驗收批復,不得擅自搬遷。
(二)統一組織、集中搬遷原則。
鑒于南水北調移民搬遷人數較多、時間緊迫,為確保移民順利搬遷,原則上實行統一組織、集中搬遷。
實行集中搬遷的移民要出具同意集中搬遷的確認書。
對于個別確實不愿集中搬遷的,要尊重他們的意愿,并積極做好協調服務,不得強制。
(三)遷入地為主、遷出地配合原則。
試點移民搬遷工作,以遷入地為主、遷出地配合。
雙方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共同完成。
(四)限定時間內完成搬遷原則。
按照移民試點搬遷工作計劃,試點移民要在20**年9月10日24時前搬遷結束。
三、職責分工。
(一)遷出地。
1、配合遷入地政府制定詳細的搬遷實施方案,提出移民搬遷用車計劃。
2、做好試點移民的宣傳發動和教育引導工作,動員移民積極搬遷。
3、8月10日前完成移民臨時搬遷道路建設,需要水運擺渡的,做好船只的協調組織,確保移民搬遷需要。
4、配合遷入地做好移民個人和集體財產運輸工作。
5、負責做好拒遷戶的搬遷動員工作。
6、負責試點移民中干部職工家屬的集中安置工作。
7、負責試點移民戶籍、學籍、黨團關系和其它證件手續的遷出工作。
8、負責試點移民庫區房屋拆除及驗收工作,做好庫底清理工作。
9、做好搬遷期間試點移民村的治安工作,嚴防盜竊、哄搶、打架斗毆、亂砍濫伐等事件發生。
(二)遷入地。
2、負責搬遷車輛的組織和迎接移民工作。
3、負責移民搬遷途中的交通安全、醫療保障和飲食安全。
根據工作需要,派出干警、醫護人員和車輛維修人員跟隨搬遷車隊服務。
4、負責安排好移民搬遷后臨時應急生活。
5、負責統一辦理移民搬遷保險。
6、負責做好移民戶籍、學籍、黨團關系和其它證件手續的遷入辦理工作。
7、組織移民村做好移民生產用地的分配到戶工作。
(三)省直有關部門。
省移民安置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試點移民搬遷的統一領導、組織協調,組織制定移民搬遷實施方案,檢查督促移民搬遷進度,解決移民搬遷出現的有關問題,驗收并下達移民搬遷獎勵經費。
省文明辦:負責與省移民安置指揮部辦公室、省交通運輸廳組織服務支持南水北調丹江口庫區試點移民文明搬遷創建活動。
省交通運輸廳:協調市縣交通部門幫助移民組織運輸車輛,做好移民搬遷道路的整修維護;協調各收費站點,積極開展服務支持移民文明搬遷創建活動,免除移民搬遷路橋通行費。
省公安廳:負責移民搬遷期間的社會治安,維護好交通秩序,保障搬遷道路暢通。
省衛生廳:做好移民搬遷醫療保障和衛生防疫,保證移民搬遷期間的公共衛生安全。
省林業廳:做好移民搬遷期間林木運輸檢驗和庫底清理服務工作。
四、時間安排。
20**年9月10日24時前,移民需搬遷的個人財產必須全部搬入安置地,并自行拆除庫區房屋或出具委托地方政府拆除清理的承諾書。
20**年8月31日24時以前完成搬遷視為提前完成,20**年9月10日24時以前完成搬遷視為按時完成。
五、有關事宜。
(一)搬遷費支付。
由遷入地負責統一組織搬遷的,按承諾確認的費用,從移民個人搬遷運輸費中扣除。
驗收后,余額支付給移民戶。
移民個人實施搬遷的,搬遷費由移民戶自行支付。
(二)保險辦理。
試點移民搬遷過程中的人身保險,由遷入地縣級政府或縣級移民部門協調有關保險公司辦理。
(三)搬遷車輛路橋費免除。
為鼓勵移民按時搬遷,8月10日24時至9月20日24時,為移民統一搬遷時段。
省移民安置指揮部辦公室、省文明辦、省交通運輸廳聯合下發《關于開展服務支持南水北調丹江口庫區試點移民文明搬遷創建活動的通知》,并負責協調有關收費站點,積極開展服務支持移民文明搬遷創建活動,在移民集中搬遷時段免除搬遷運輸車輛路橋通行費。
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制作500張“移民搬遷車”和50張“移民搬遷指揮車”通行證。
搬遷期間,搬遷運輸車輛及搬遷指揮車輛憑通行證,在符合規定的時段、路段,經查驗后免費通行。
“移民搬遷車”通行證由省移民安置指揮部辦公室統一分配,集中調度,周轉使用。
“移民搬遷指揮車”通行證發放的范圍是:6個省轄市中南陽市3個、其他市每市2個;10個安置縣每縣2個,淅川縣移民局4個;淅川縣8個鄉(鎮)每鄉(鎮)1個,省移民安置指揮部辦公室統籌使用5個。
(四)庫底清理。
庫底清理要嚴格按照庫底清理標準實施,包括建(構)筑物清理、衛生清理。
林木清理待水庫蓄水前再實施。
試點移民的個人房屋等建筑物可由移民自行拆除,也可委托統一拆除。
委托統一拆除的,移民戶要出具統一拆除委托書。
對拒絕拆除的,由縣、鄉(鎮)政府依法組織強制拆除。
在拆除有關建筑物和清理林木時,按照誰實施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安全。
衛生清理按批準的《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河南省丹江口水庫建設征地移民安置試點規劃報告》有關規范規定執行。
(五)搬遷驗收及獎勵。
試點移民提前或按時完成搬遷的,經遷入地縣級移民部門會同遷安有關鄉(鎮)政府檢查驗收認定,逐級上報。
省移民安置指揮部驗收合格后,下達獎勵資金,由遷入地縣級移民部門兌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
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試點移民搬遷工作,切實加強對搬遷工作的領導,主要領導掛帥,分管領導靠前指揮。
各級都要成立移民搬遷指揮部,宣傳、文明、移民、財政、交通、公安、衛生、民政等職能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制定實施方案,積極配合,全程參與,支持服務好試點移民搬遷。
(二)精心準備。
搬遷方案要考慮周全,細化到戶、到人、到車、到批、到時,同時要有強有力的保障措施。
二是做好宣傳發動工作。
加強對移民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重點要宣傳移民政策,講明移民新村的情況和移民搬遷費用的支出原則。
各協調各收費站點要按照省移民安置指揮部辦公室與省文明辦、省交通運輸廳的部署,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開展好試點移民文明搬遷創建活動。
四是加大移民安置問題處理力度。
遷出地政府要及早處理好移民有關補償補助、“兩會”存款以及移民村債權債務和集體財產分割等問題。
(三)強化溝通。
一是按照制定的搬遷實施方案,遷安雙方要及早互派聯絡員進駐,尤其是安置地要派人到庫區試點村進行調研,了解和掌握搬遷移民需運輸的人員和物資情況,制定詳細的運輸方案,要注意做好鰥寡孤獨及特困戶的搬遷運輸工作,特別要做好高齡老人、身患重病人員、臨產孕婦等人員的搬遷。
二是試點移民搬遷運輸啟動后,遷安各地要實行24小時值班和日報告制度,每日下午6點以前逐級上報移民搬遷進度情況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重大問題要隨時上報,遲報、漏報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是試點移民搬遷期間,遷安各地都要確定一名專職聯絡員,具體負責聯絡工作,保障24小時通訊暢通。
(四)精心組織。
搬遷期間正值高溫天氣,要注意移民群眾降溫防暑和飲食安全問題。
針對移民“六臘月不搬家”的習俗,要講究策略,注意方法,靈活安排。
在搬遷期間,遷安雙方要舉行送迎儀式,營造濃厚的氛圍,要通過不同形式做好移民慰問和幫扶工作。
(五)嚴格獎懲。
在移民搬遷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河南省南水北調丹江口庫區移民安置工作督查辦法》和《河南省南水北調丹江口庫區移民搬遷安置獎懲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強化督導檢查和獎懲工作。
對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對于因工作不力或失職失責,影響移民搬遷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對搬遷中表現積極的移民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并通過電視、報刊等媒體進行宣傳報道,努力營造良好的搬遷氛圍。
對于抗遷拒遷的要做好思想工作,對故意破壞移民搬遷的人員要視其情況進行及時處理。
(六)確保穩定。
各級各部門都要認真做好移民信訪穩定工作,全面排查試點移民存在的不穩定因素,及時解決移民搬遷存在的問題,努力做到積極主動搬遷、平安和諧搬遷。
同時要制定好穩定工作預案,及時穩妥處置好突發事件,維持好移民搬遷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村移民搬遷實施方案(精選16篇)篇六
為了切實做好xx鄉困難群眾移民搬遷工作,科學合理實施移民搬遷,使搬遷群眾告別土窯洞,告別茅草房、危漏房,告別不宜居住環境,告別貧困,按照縣上安排,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針對貧困人口,因地制宜,整合資源,集中投入,建設移民新村,壓濾機濾布 確保搬遷人口盡快脫貧致富,居住環境有所改善。
(二)指導原則
按照“因地制宜、發揮優勢、統一征地、統一規劃、統一標準、分戶建房、規范管理”的原則,由政府主導,群眾參與,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標準規劃實施。
搬遷建房群眾原有莊基,將嚴格按照“節約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的要求實施莊基復墾。
二、工作任務及時限要求
1、移民搬遷涉及兩個村:
二坪村移民搬遷采取整村搬遷的方式,共涉及全村69戶中的59戶,其中14戶為特困戶(其余10戶在縣城或當地建有新房,不予考慮)。
工程占地約30畝,涉損果樹640株,濾布廠 搬遷地點選為村莊主干道路兩側。
消水村三組移民搬遷涉及三組58戶中的48戶,其中6戶為特困戶(其余10戶已新建新居,不需搬遷)。
工程占地約30畝。
2、階段工作任務
(1)、3月30日前全面完成移民搬遷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包括建房征地、青苗賠付、收取押金、簽訂鄉村、村戶之間搬遷協議、解決耕地調整等問題。
(2)、4月11日前開工建設,成立鄉村建設管理小組,分村包抓,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移民搬遷工作順利進行。
(3)、8月30日前全面完成移民搬遷各項建設任務,迎接縣上驗收。
三、工作步驟
本文來自http://第一階段:工作準備階段(09年3月1日—09年3月10日)
1、鄉、村成立移民搬遷工作領導機構,組織強有力的人員主抓移民搬遷工作。
2、召開移民搬遷動員大會。
第二階段:宣傳調查摸底階段(09年3月11日—09年3月20日)
1、鄉村工作組進村宣傳,調查摸底,統計搬遷人口,做好群眾思想動員工作,及時發現并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2、調研分析:工作組將摸底及調研情況向鄉政府反饋,及時匯總情況,爭取項目支持,共同協調,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第三階段:規劃階段(09年3月21日—09年4月10日)
1、鄉村與移民戶簽訂好移民搬遷協議。
2、http:// 進行集中安置住房設計和基礎設施規劃。
3、鄉村統一解決土地調整,同時簽訂復墾協議。
4、征收賠償款及建設戶保證金。
5、清障及賠付。
第四階段:建設實施階段(09年4月11日—09年7月30日)
1、分戶按規劃建房。
2、特困戶在召開群眾會評議并通過的基礎上,由村委會集中建房。
3、移民新村基礎設施統一規劃、施工建設。
第五階段:檢查驗收階段(09年8月1日—09年8月30日)
1、做好建房尾留工作。
2、清理周邊環境,配套相關設施。
3、收集相關資料,做好小結,迎接驗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實施移民搬遷是縣、http:// 鄉政府爭取的惠民工程,工程時間緊,任務重,相關村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精心規劃,扎實工作,動員各搬遷戶密切配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建設任務。
2、精心組織,合理安排。
鄉村要按照《實施方案》合理分解任務,認真落實,按時限完成各項建設任務。
3、強化督查,確保完成任務。
此次移民搬遷工作作為重點工作之一,鄉村領導小組對移民搬遷工作加強協調及督促檢查,確保工程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據省扶貧和移民辦公室《關于下達2013年全省扶貧移民搬遷計劃的通知》(贛扶移字〔2013〕23號)和《中共遂川縣委 遂川縣人民的政府關于印發遂川縣“移民進園”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遂字〔2012〕61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基礎,以貧困群眾得實惠為目的,以“整體搬得出、長期穩得住、逐步富得起”為目標,對居住在深山區、地質災害區及退耕還林區的貧困群眾,積極穩妥地、有計劃地進行移民搬遷。
通過轉變搬遷群眾思想觀念,引導移民搬入試驗區,改善安置區基礎設施和生產條件,實現就業創業,提高綜合發展能力,加快脫貧致富步伐。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引導,群眾自愿的原則。
對于居住在邊遠高寒深山區、地質災害區和退耕還林區的群眾,認真做好引導工作,激發群眾移民搬遷的愿望,通過政策引導和利益驅動,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讓群眾自愿接受移民搬遷扶貧,深知移民扶貧政策的好處。
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各項政策要宣傳到位,工作要做深、做細、做實,特別要注重堅持群眾自愿原則,充分尊重群眾意愿,必須是群眾自愿申請,自主決策,自愿搬遷,不搞強迫命令,不搞大包大攬。
2、堅持整體搬遷,集中安置的原則。
對符合搬遷條件的地方,堅持以自然村或居住點為單位,實行整體搬遷。
對貧困狀況相對嚴重、自然條件相對惡劣的居住點,優先列入規劃并先行實施。
采取靈活多樣的安置形式,堅持集中安置為主,分散安置為輔的原則,深山區和地質災害區的移民全部安置到縣移民搬遷扶貧試驗區,退耕還林區生態移民根據自身意愿,可在鄉村分散安置。
3、堅持量力而行,合理布局的`原則。
應根據資金籌措能力和安置條件量力而行,合理確定移民規模和范圍,要注重安置方案的科學性、經濟性、合理性,著眼于科學規劃、配套建設、合理布局、長期受益。
選擇具有良好的人居和發展環境的地方,避免遷入易澇、易旱、易洪和缺水地區,做到一次安排就緒,不形成二次搬遷。
既解決當前脫貧,又給未來發展留足空間。
三、目標任務
今年,我縣移民搬遷扶貧計劃為2000人(其中:移民進園計劃1900人和2012年度生態移民計劃100人),下達到各鄉鎮(詳見附件1)。
四、移民條件
1、移民遷出條件。
深山區移民搬遷對象主要是居住在自然條件惡劣,人均基本農田少,交通不便,生態環境較差,社會發展程度低,就地扶貧難以改變貧困面貌的邊遠山區在冊農戶(2013年1月31日以前登記的,以戶口簿為準),必須是以自然村或居住點為單位實行整體搬遷。
地質災害區避災移民搬遷對象必須是已遭受嚴重地質災害或受嚴重地質災害威脅的農戶,且必須具有國土部門的論證書。
2、移民安置地條件。
深山區和地質災害區移民對象統一規劃安置在移民搬遷扶貧試驗區(具體地址為縣工業園區東區),試驗區配套學校、醫院、市場、商店、社區等基礎設施,配套設施由相關部門同步規劃建設。
退耕還林區生態移民對象安置地必須選擇近路、近電、近水、近學校、近醫院,生活條件相對較好的地方,也可選擇安置到移民搬遷扶貧試驗區。
3、移民安置方式。
選擇安置到縣移民搬遷扶貧試驗區的,實行成本價安置,套房均價為1350元/m2,共設計有60 m2(兩室一廳一衛一廚)、90 m2(三室一廳一衛一廚)、120m2(三室二廳二衛一廚)和140 m2(四室二廳二衛一廚)四種戶型(均含公攤面積),采取大、小戶型插花方式建設。
五、審批程序
移民對象的逐級審核、審批,必須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操作”。
嚴格履行以下程序,方可確定為搬遷對象。
1、農戶本人自愿申請;
3、縣扶貧和移民辦進行核實審查,地質災害戶由國土部門審查;
4、將核實審查后符合條件的農戶再次張榜公布;
5、填寫移民搬遷扶貧有關審批表格(見附件2);
6、屬地派出所審核戶籍;
8、移民戶與所在鄉鎮簽訂移民搬遷協議。
六、資金管理
為確保實現移民扶貧的工作目標,對實施深山區、地質災害區、退耕還林區移民搬遷的農戶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補助標準為每人3500元,其中上級安排3400元/人,縣財政配套100元/人。
補助資金以戶為單位發放,按照涉農資金“一卡通”撥付要求,移民扶貧資金實行專戶封閉管理,由縣扶貧和移民辦根據上級的資金到位情況和建房進度,將移民扶貧資金直接撥付到移民戶“一卡通”銀行帳戶。
七、工作步驟
今年的移民搬遷扶貧工作從2013年3月開始啟動,至2014年1月止,按前期準備和宣傳發動、對象審批和工程建設、移民選房和搬遷入住、檢查驗收和辦證四個階段進行。
(一)前期準備和宣傳發動階段(2013年3月至7月上旬)
1、編制規劃。
縣扶貧和移民辦負責完成本項目整體規劃(包括移民安置房和學校、醫院、商貿市場等周邊配套設施),縣工業園區辦完成好征地和土地“三通一平”工作。
2、項目立項。
縣扶貧和移民辦、縣發改委將本項目向上申報,爭取上級立項。
3、用地審批。
縣國土資源局將本項目向上級申報,落實用地指標。
4、宣傳發動。
印發縣移民搬遷工作方案,出臺移民搬遷相關政策,各鄉鎮組織開展移民搬遷宣傳動員工作。
5、對象申報。
貧困地區尤其是邊遠高寒深山區、地質災害隱患區和退耕還林區群眾自愿申請移民搬遷,經村委會、鄉鎮初審后報縣扶貧和移民辦。
(二)對象審批和工程建設階段(2013年7月中旬至12月中旬)
1、確定對象。
縣扶貧和移民辦按照移民對象審批程序確定移民搬遷對象。
2、工程建設。
按規劃設計要求,500套移民住房7月上旬開工建設,年內完成主體工程建設及房屋裝修,啟動公共設施配套、小區綠化等工程。
分散安置的自行建房,至少完成一層房屋建設,并搞好必要裝修。
3、移民建檔。
對批復的移民對象進行建檔。
4、預交第一批購房款。
移民戶在8月20日前將第一批購房款繳入指定帳號。
購買60m2、90m2、120m2和140m2戶型,分別預交2.5萬元、3.5萬元、5萬元、6萬元。
(三)移民選房和搬遷入住階段(2013年12月下旬至2014年1月上旬)
1、發布房屋信息。
堅持成本價銷售原則,將移民房幢號、層號及相對應的價格進行公開發布。
2、移民戶選房。
移民戶根據自身經濟條件和需求,通過搖號方式進行房屋選購,并辦理相關手續。
3、交清購房款。
移民戶籌措資金,將剩余購房款交齊。
4、搬遷入住。
在2014年1月上旬前,移民入住新居。
(四)檢查驗收和辦證階段(2014年1月中旬至1月下旬)
1、檢查驗收。
縣扶貧和移民辦組織有關部門人員會同各鄉鎮對移民入住新居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填寫移民新房驗收單。
2、辦理證件。
制定辦證時間安排表,通知移民戶分期分批到縣房管局辦理房產證。
八、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
今年的移民扶貧工作,就是舉全縣之力抓好移民搬遷扶貧試驗區建設。
縣委、縣政府專門成立移民搬遷扶貧試驗區工程建設指揮部,負責全縣移民搬遷扶貧試驗區工作領導和組織協調,研究制定移民搬遷扶貧試驗區安置有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各鄉鎮也要相應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工作機構,負責做好本鄉鎮移民搬遷工作組織領導、政策宣傳、對象選擇、協調服務工作。
2、提高思想認識。
移民搬遷扶貧試驗區工作,是破解“三農”問題,加快推進我縣城鄉一體化的重要載體,是新時期實施移民搬遷扶貧工作的重大創新舉措,是從根本上解決移民就業難、致富難的有效途徑,也是破解園區企業招工難的金鑰匙。
我們要進一步轉變觀念,改革創新,通過把移民搬入試驗區的方式,更直接地解決移民就業問題,帶動園區企業發展,加快移民脫貧致富步伐。
各鄉鎮要全方位、多層次、寬角度地做好宣傳發動工作,使移民搬遷扶貧試驗區工作深入人心,同時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宣傳移民試驗區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和做法,形成全力抓好移民搬遷扶貧試驗區工作的濃厚氛圍。
3、加強部門配合。
各鄉鎮、各單位要密切配合,扎實推進移民搬遷扶貧試驗區工作。
縣扶貧和移民辦要負責編制移民搬遷扶貧試驗區項目總體規劃,研究相關優惠政策,負責督促政府委托的有資質公司代建移民房;縣工業園區辦要完成征地和土地“三通一平”工作,移民入住新居后,要組建移民社區,完善社區管理;縣國土資源局要落實移民搬遷扶貧試驗區項目用地指標及協助辦理相關證件。
縣城鄉建設局要進行移民套房設計,把試驗區移民戶全部列入危房改造或土坯房改造對象,并規劃建設好園區商貿市場;縣財政局要將移民搬遷扶貧試驗區項目納入年度財政預算,按照上級要求足額配套移民經費,優先滿足移民工作的需求;縣民政局要審核成立移民社區,并負責移民戶中特困戶、五保戶、低保戶的救助工作。
縣教育體育局、縣衛生局要同步立項建設容納2萬常住人口就讀、就醫的學校、幼兒園和醫院。
縣水利局、縣供電公司要對試驗區用水、用電進行規劃、設計并安裝。
縣房管局要負責房屋產權證辦理工作,并減免相關規費。
縣人民銀行要協調縣內各商業銀行為移民戶購房落實按揭貸款政策。
縣公安局要為移民戶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同時,為減輕移民搬遷負擔,縣直各相關單位要落實《遂川縣移民搬遷扶貧試驗區優惠政策》,兌現有關政策措施,為移民扶貧工作提供最優惠的政策支持。
村移民搬遷實施方案(精選16篇)篇七
為保證住院樓如期投入使用,經院長辦公會研究討論,特制定本搬遷方案,請遵照執行。
分步實施、各負其責、協同作業、安全有序。
(一)住院樓搬遷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職責:負責搬遷工作總指揮和總協調;隨時研究處理搬遷工作中出現的一切問題。
(二)后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1、確保搬遷前病房大樓運行的各項必須工程(包括水、電、氣、電梯、道路等)完工并正常運行。并安排專人分別負責各樓層的正常運轉。
2、標識、標牌到位。
3、確保搬遷實施前新病房大樓網絡系統正常運行。
4、確保新病房大樓物流系統、中央空調、弱電等正常運行。并在搬遷前進行全面調試檢查。
5、確保搬遷實施前各種家具到位。
8、搬遷實施后組織對舊病房各種家具、設備、械材的清點交接回收。
(三)醫療保障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1、搬遷前完成各病區醫療辦公區設置。
2、審查各科室提交的具體搬遷方案,與護理保障組商定新病房大樓整體搬遷方案。
3、收集掌握各科室收治和危重病人情況,并督促各科室做好相關醫療應急預案。
4、搬遷時在新病房大樓一樓設置醫療小組,處理搬遷過程中突發的摔傷、外傷等急診。
5、隨時收集處理搬遷過程中各科室出現的業務問題。
(四)護理保障組。
組長:陳云莉。
成員:魏淑琴夏華張忠云。
1、搬遷前對新病房大樓各科室房間物品擺放進行討論,形成方案后通報各科室,以規范房間內物品放置。
2、搬遷前完成各病區護理辦公區設置。
3、審查各科室提交的具體搬遷方案,與醫療保障組商定新病房大樓整體搬遷方案。
4、收集掌握各科室收治和危重病人情況,并督促各科室做好相關護理應急預案。
5、督促各護理部明確每個病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原科室、原床號;新病區、新樓層、新床號、搬遷責任醫生和責任護士,表格在搬遷前一天上午11:30前收回(一式六份)發給原病區、新病區,醫務科、護理部、信息科、住院處。
6、隨時收集處理搬遷過程中各科室出現的業務問題。
(五)設備保障組。
組長:葉明東。
成員:章晉林林祥吉魏淑琴馬詒峰。
1、對舊病房大樓原有設備進行清理登記,解決需搬至新病房大樓的舊設備的使用問題。
2、確保新病房大樓常規設備購置到位,保證中心供氧、中心負壓、層流、呼吸機、監護儀、藥劑供應等正常運行。并在搬遷前進行全面調試和檢查。
3、成立搶修維護分隊制定搶修預案,確保搬遷實施過程中出現應急情況時能及時解決。
(六)安全保衛及糾紛防范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1、搬遷前討論并形成搬遷時新舊病房大樓安保預案,包括各樓層安保人員配置,并檢查監控運行情況。
2、對可能發生的醫療糾紛進行分析并作好防范,避免在搬遷實施過程中出現群眾性事件。
3、搬遷實施過程中指揮協調電梯和交通等工作。
(七)宣傳報道組。
組長:
成員:
職責:
1、負責討論形成搬遷慶典策劃方案并組織實施。
2、負責向媒體發布相關新聞。
3、制作溫馨提示發至每個病人。
4、收集搬遷實施過程中各種好人好事及搬遷的相關影像資料。
(一)準備階段(8月27日前完成)。
1、8月25日前擬定新病房大樓搬遷方案、按職責分工細化預案。
2、醫務科、護理部于8月28日上午進行搬遷動員。
3、各科室召開專題交班會,傳達醫院工作安排,部署本科室搬遷工作分工和安排,并于8月24日前拿出科室具體搬遷安排方案,上報院辦。
4、8月28日上午召開搬遷實施前協調會。
5、信息科負責電腦、電話到位。
6、醫務科、護理部、總務科督導各搬遷科室加班加點整理物品,提前把需要帶上病房大樓的貴重儀器和必備物品準備好,并做好病人及家屬的安撫工作,以便于此后的搬遷工作忙而不亂。
(二)實施階段。
1、搬遷實施過程中,手術科室搬遷前暫停接收擇期手術入院,能夠出院的盡量安排搬遷前出院。
2、各科室按搬遷時間、順序和路線安排進行,如有疑問和困難,即時聯系搬遷實施分工領導。
3、每個小組由1名醫生、1名護士和1名后勤人員組成,每個醫療小組護送1名危重病人,或者是三至五名普通病人。重危病人直接移床。
1、每個樓層電梯出入由保衛人員負責。
2、搬遷具體時間段可以根據搬遷實際進度適時調整。
3、搬遷過程中電梯安排主要供相關搬遷科室使用,直達相應樓層。
4、以上協調人員應深入科室了解科室搬遷準備、實施情況,參與定點科室的搬遷活動,負責科室搬遷的具體協調服務,現場協調解決科室搬遷實施過程中需要協調的困難,并及時與搬遷領導小組聯系。
5、手術室搬遷應分步實施,應確保兩邊都能實施各類急診手術。
6、各科室非急用物資應提前搬遷。
7、搬遷前各科室護士長要和基建辦趙鎮安同志協調時間,領取該樓層房間及櫥柜鎖匙。同時和總務科、信息科一起,由基建辦、建設單位交付該樓層照明、衛生間上下水及其它設施等,并進行初步驗收。各科室發現問題應及時反饋給基建辦落實整改,以確保搬遷后的正常使用。
8、新手術室在搬遷前務必進行試運行,各崗位工作人員務必掌握各種設施、設備的使用性能,確保搬遷后手術室工作正常運行。
9、各科室在分時段搬遷時要遵守規定時間,臨時變更或延期要及時報告分管領導作相應調整。()。
10、各科室在搬遷設備和物品時,務必注意保護好新樓的墻面瓷磚、墻角、柱角及電梯轎箱、木門門套等,嚴防撞損。
11、各科室搬遷后一律不準在新樓墻面釘釘和張貼,待搬遷穩定后由總務科統一安排。
12、各病區要明確新大樓搬遷時的值班醫生、護士負責接收處理急診手術住院病人;重危病人護送至新病房樓后必須床頭交班后護送人員方可離開。
1.高度重視、嚴格要求。全院所有人員應把此次新病房大樓搬遷工作作為近期重點工作,相關人員應盡職盡責,發揚主人翁精神,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全院不休息,切實保證新病房大樓搬遷工作順利完成。
2.認真準備、按時完成。各級相關人員應嚴格按照分工要求,高度負責,認真準備,按時完成任務。
3.精心組織、確保安全。搬遷過程中要精心組織,全面考慮,確保醫療安全。先搬的東西要確實保證病人的需要。保證病人能得到及時的診治,盡量減小對正常醫療工作的影響,并保證搬遷后絕大部分科室主要工作的正常運行。
村移民搬遷實施方案(精選16篇)篇八
8月4日:教務處公布各系部辦公室、教室位置總體安排表(電子稿已發各系部負責人郵箱)
8月7日:各系部報辦公室安排(具體到每個辦公室所有的人員名單)、會議室、資料室等地點。電子稿發教務處學院郵箱xxx。并將具體安排通知到本系部所有人員。
8月8日:經濟貿易系、社會事業系、公共基礎部和園林園藝系通知所有人員到校提前整理、打包自己辦公用品和系部文件、資料、設備等。老二號、老三號線校車早上6:30正常發車,中午11:30從學院發車。下午不發校車。
8月10日:經濟貿易系搬遷,老二號線校車早上6:30從鹽業公司正常發車,中午11:30從學院發車。
8月11日:社會事業系搬遷,老二號線校車早上6:30從鹽業公司正常發車,中午11:30從學院發車。
8月12日:公共基礎部搬遷,老二號線校車早上6:30從鹽業公司正常發車,中午11:30從學院發車。
8月12~14日,二號教學樓辦公室粉刷出新。經貿系兩個教室換課桌椅。
8月15日:園林園藝系搬遷,老二號線校車早上6:30從鹽業公司正常發車,中午11:30從學院發車。
8月16~17日:一號教學樓辦公室粉刷出新。
8月18日:建筑工程系、機電工程系、電子信息系搬遷。老二號、老三號線校車早上6:30正常發車,中午11:30從學院發車。
8月19日:一號、二號教學樓教室及走廊開始粉刷出新。
二、相關要求
(1)各系部辦公室,系部主任或總支書記單獨一間辦公室,其他人員原則上不能單獨一間。
(2)辦公室的辦公家具、電腦等辦公設備隨人搬走,會議室和辦公室柜式空調隨系部搬走,辦公室門鎖隨人帶走。教師辦公室壁掛式空調、教室的柜式空調暫不動。教室門鎖隨系部帶走。計算機辦公網絡與圖文信息中心聯系安裝,辦公電話與辦公室聯系安裝。
(3)一號、二號教學樓的教室課桌椅、多媒體設備原地不動。
(4)搬運工由總務處負責調配,系部派專人負責指揮。搬遷工作聯系人:教務處:陳兆著;總務處:王宜林;辦公室:段剛;圖文信息中心:姚順東。
市行政管理中心經過幾年緊張有序的建設,今年下半年將投入使用,屆時市級機關近50個部門遷入市行政管理中心辦公。現就做好市級機關搬遷、市行政管理中心啟用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市級機關搬遷
(一)本次遷入市行政管理中心大樓的'單位主要是原市府機關大院和墨池坊大院及部分在外的市級行政機關。
(二)市級機關的搬遷,要統一指揮、統一組織、統一安排,做到安全、有序、高效。由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制訂搬遷方案,組織、指導、協調各部門做好搬遷的各項工作。
(三)各部門要成立搬遷小組(將負責人姓名、聯系電話報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具體負責本部門的搬遷工作。要落實責任,認真做好搬遷的各項準備。
(四)搬遷經費由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制訂預算,市財政局審核劃撥。
(五)市級機關搬遷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辦公用房分配及裝修
(一)辦公用房分配面積標準。依照《關于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的通知》(國家計委[xxx]250號)規定,市行政管理中心大樓辦公用房按現實職正廳、副廳、正處、副處及科級以下相應標準分配。
(二)辦公用房裝修及辦公用具配備。按照國家計委[xxx]250號文件規定,一般辦公室按普通標準裝修,領導辦公室和其他重要部位按中級標準裝修。市四套班子的會議室、公共會議室、接見廳、貴賓休息廳等辦公用具統一分期分批配置,各部門辦公室、會議室原則上使用原辦公用具,確需添置的,由各部門自籌資金解決。
(三)市行政管理中心設備、辦公用具等購置要堅持實用、精簡、節約的原則,所需購置經費由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制訂預算,市計委、財政局、招投標中心等職能部門,要按規定做好立項、審核、資金落實和招投標工作。
(四)由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制訂市行政管理中心大樓辦公用房分配方案,報市政府研究批準后執行。
三、機關原有辦公用房等資產的處理
(一)凡搬入市行政管理中心的行政事業單位(包括搬入科技館、檔案館、博物館等公共設施辦公區的行政事業單位),以及在中心區新建辦公樓的行政事業單位的原辦公樓統一由市政府收回。收回的辦公樓由市財政局和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提出統一調劑使用和盤活處置的方案,報市政府審定后實施。
(二)沒有列入搬遷的部門,其辦公用房(地)產權的管理,目前仍由該部門負責,待市級機關辦公用房(地)產權管理意見下發后,按規定執行。
(三)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作為市政府管理市級機關房(地)產的法定單位,要加強管理,保證房(地)產的安全、完整,使其充分發揮效益。
四、市行政管理中心的管理
(一)堅持管理與服務相分離的原則,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市行政管理中心的管理。
(二)按照管理科學化的要求,由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制訂《市行政管理中心管理規定》,報市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三)市行政管理中心的后勤服務工作,堅持服務社會化的方向,除因安全保密工作需要,部分服務項目自行管理外,均實行市場化運作。
(四)市行政管理中心大樓內的用水、電、氣及保潔、綠化經費,由大樓內各單位根據辦公使用面積按比例分攤承擔。大樓公共部位的水、電、氣及保潔、綠化等大樓管理經費,由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提出方案,市財政局審核劃撥。
村移民搬遷實施方案(精選16篇)篇九
20xx?71號文)和靈寶市移民辦文件精神,為規范有序地實施我鎮大中型水庫移民避險解困試點工作,切實改善庫區特困移民生產生活條件,實現移民“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的目標。
現結合我鎮實際,
一、指導思想與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國家批復的試點方案為依據,堅持以人為本,以“保安全、保基本、促就業、促增收”為基本目標。
從移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入手,以居住在危險地帶、資源嚴重不足、生活特別困難的移民為重點對象。
采取搬遷安臵、建設配套基礎設施、產業扶持為具體措施,改善特困移民的生產生活條件,加快移民增收致富步伐,讓移民安居樂業,共享改革開放成果,促進庫區和安臵區經濟持續發展,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原則。
1、堅持移民自愿和政府引導相結合的原則;。
2、堅持國家扶持與移民自力更生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以移民居住安全與基本生存條件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統籌規劃與突出重點相結合的原則;。
5、堅持解決現實困難與解決長遠發展相結合的原則;。
6、堅持為移民“輸血”與幫移民“造血”相結合的原則。
二、實施范圍和對象xxx大中型水庫移民避險解困試點工作實施對象為我鎮楊家村楊家組、李家組共2個村組,原有移民人口226戶,1065人,連帶影響人口105人。
由于移民農戶在實際搬遷過程中,有一家分2戶或3戶現象,現實際移民農戶為302戶,連帶影響人口105人。
三、項目具體內容該項目總投資4815.13萬元,建設主要內容包括:
(一)房屋改造,原計劃投資1872萬元,新建房屋23400平方米。
現結合楊家自然村、李家自然村目前移民農戶已經搬遷的現狀,在充分征求群眾意愿的基礎上,采取“四議兩公開”工作方法,逐戶進行房屋改造,對原居住的一層房屋加蓋二層,建筑面積為80㎡/戶。
并對外墻及院墻進行統一粉飾,門口統一新建花池和在屋頂增設女兒墻,每戶平均投資4.23萬元(加蓋二層80×450=36000元,院墻粉飾100×40=4000元,新建花池及房頂女兒墻,每戶2300元,合計42300元)。
楊家自然村和李家自然村原有移民戶226戶,現由于在搬遷過程中出現分戶情況,實際移民戶為302戶,房屋改造共需資金1277.46萬元,結余房屋建設資金594.54萬元(1872-1277.46=594.54萬元)。
此部分資金用于以下四項工程:
1、新增硬化道路8000㎡,增加資金80萬元;。
2、新增養老院一座,增加資金300萬元;。
3、幼兒園擴建,增加資金193萬元;4、衛生室擴建,增加資金21.54萬元。
(二)土地調劑:因為移民群眾已搬遷,房屋新建變為改造,將原批復的土地調劑費337.44萬元,用于以下三項工程:
1、村莊亮。
化工程新安裝路燈200盞,需投資金100萬元;。
2、楊震大道綠化工程,需投資金187.44萬元;3、安裝科技防控工程,需投資金50萬元。
(三)基礎設施建設,原計劃投資802、80萬元,現計劃投資為1405.8萬元,含結余資金603萬元,用于硬化道路、實施綠化、亮化工程、新建幼兒園、衛生室、養老院、舞臺、文化廣場等設施,把楊家移民新村建成具有豫西民俗風格的新型農村社區。
(四)生產扶持項目,投資1348萬元。
建日光溫室大棚100個,萬只養雞場1個,引導移民群眾調整農業產業結構。
(五)技能培訓,投資50萬元。
開展種植、養殖等實用技術培訓,培訓人數為1000余人。
四、搬遷安置和后期扶持任務(一)xxx大中型水庫移民避險解困搬遷計劃在9月底完成,具體為:在xxx楊家村中心村需搬遷安臵移民300戶,移民1065人,連帶人口105人。
其中,楊家自然村移民140戶,移民510人,連帶人口53人;李家自然村移民160戶,移民555人,連帶人口52人。
(二)移民安臵區基礎設施建設在搬遷時同規劃、同建設,要滿足移民搬遷后所需的生產生活基本條件,209月底全面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移民的生產扶持和技能培訓要同時開展。
五、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成立組織,細化方案。
鎮政府成立xxx楊家村移民避險解困項目建設指揮部,指揮長杜繼英,常務副指揮長李全興,成員由移民辦、建委、林站、財政所、國土資源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下設4個工作組,分別是工程建設組、工程協調組、綜合服務組、財務后勤組。
(二)廣泛宣傳,全面啟動(9月1日至9月10日)組織召開楊家村移民避險解困試點工作動員會,鎮政府、相關單位、楊家村負責人和主要工作人員參加。
宣讀批復文件,確定工程實施方案,簽訂工作目標責任書,明確責任主體、責任人、工作任務等,保證此項工作順利啟動。
(三)核查審批,簽訂搬遷協議(209月10至15日)采取多種形式搞好宣傳,使移民群眾全面了解移民解困避險安臵政策、程序、實施辦法和要求等。
在此基礎上,鎮政府及楊家村要嚴格按照批復的人數和報批程序,確定對象,再次認真逐戶逐人核查搬遷人口。
征求群眾意愿、制定規劃方案,加強資金管理,同移民戶簽訂協議。
(四)項目前期籌備(20xx年9月16至10月30日)通過招標,確定勘測設計及監理單位,完成項目規劃、地質勘探、設計,項目監理,土地征用報批和拆遷,三通一平等工作,設計方案通過評審和審批后進行招投標,確定施工企業。
對產業扶持及技能培訓項目進行規劃、可行性論證、設計評審及審批,做好開工準備。
(五)項目實施(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統籌安排整體項目建設。
合理安排工期,分階段抓好工程建設、產業扶持及技能培訓。
具體安排如下。
項目名稱具體內容完成時間房屋建設房屋改建3月中旬—6月底圍墻、房屋粉刷及噴漆4月上旬—7月底花池修建、門前綠化3月上旬—5月底巷道硬化5月底路燈安裝、排水設施7月底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設計招標12月25日前施工設計元月10日前工程招標2月5日前工程建設2月-8月底生產扶持土地流轉簽訂協議元月底前生產道路、水電規劃元月底規劃結束,4月底前完工新建蔬菜大棚100個6月—8月養殖場建設6月—9月為了保障工程質量,工程建設指揮部要定期檢查和監督指導,以項目監理單位為主體,楊家村代表要廣泛參與。
項目施工單位要制定施工計劃,在保證工程質量前提下,按時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六)檢查驗收(20xx年10月1日至20日)施工企業和各管理單位要做好竣工資料收集整理,項目完工后及時驗收,按程序申請上級部門對項目建設進行驗收。
(七)竣工移交接受階段(20xx年10月21日至11月20日)將項目資產移交給移民戶及村集體,建立相關手續。
(八)移民避險解困安置建房須堅持以下程序:
1、書面申請。
要由移民戶本人向村組提出搬遷安臵和搬遷去向書面申請,并將本人的居住房屋拍照留存,報送至有關部門核查;2、民主評議。
村兩委要運用四議兩公開工作法,由支委會提議,村委會商議,黨員大會審議,村民代表大會決議,并將結果進行公示,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3、鄉鎮審核。
經村兩委張榜公示無異議后,由村委會將結果報鎮人民政府,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審核,并匯總后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4、市級復核。
5、簽定協議。
(1)村組織與移民戶逐戶簽訂房屋改建協議,并報鎮政府審核公示。
按批準的計劃和名單由鄉鎮人民政府與相關各方簽定補償協議;。
6、工程建設。
按照方案、規劃、協議等相關規定,完成移民搬遷戶改建工程任務;。
7、聯合初驗。
完成避險解困安臵建房任務后,由鎮向市領導小組申請驗收。
驗收工作由領導小組牽頭組織開展;8、上級終驗。
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驗收情況,按程序報三門峽市初驗、省組織終驗;。
9、及時付款。
根據施工計劃、安臵協議及驗收情況支付有關款項;。
10、按戶建檔。
由村負責收集資料,鎮負責按戶規范建檔,上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集中存檔。
六、資金使用管理大中型水庫移民避險解困資金實行縣級報賬制,具體按財政部門文件執行。
七、組織管理及職責分工。
(一)大中型水庫移民避險解困試點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堅持移民自愿原則。
鎮政府組織相關部門成立xxx移民避險解困項目建設指揮部,全面負責項目建設的組織領導、協調實施和監督管理。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楊家村部。
村移民搬遷實施方案(精選16篇)篇十
為加快推進榆林采沉區避險搬遷安置工作,根據《撫順市榆林采沉區住宅房屋避險搬遷安置實施辦法》(撫政辦發〔20xx〕39號)和《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避險搬遷安置范圍。
西自略陽街、東至東洲區搭連路西段,北自渾河南路、南至東露天北邦等相關區域,涉及新撫、東洲兩個城區。
二、避險搬遷安置主體。
所屬區政府是避險搬遷安置和臨時避險的主體;撫順市采煤沉陷搬遷辦公室負責協調、監督、管理;被避險搬遷人是指避險搬遷區域住宅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房屋承租人是指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房屋租用人)。
三、避險搬遷安置地點和方式。
安置地點為城東31方塊;安置方式為產權調換。
四、避險搬遷安置套型。
安置套型共分十二類,最小套為40—45平方米,最大套為105—110平方米。
多層樓房套型是40—45平方米至60—65平方米;高層樓房套型是75—80平方米至105—110平方米。
每個套型區間不包括起始面積,包括終止面積。
一類套型:40—45平方米
二類套型:45—50平方米
三類套型:50—55平方米
四類套型:55—60平方米
五類套型:60—65平方米
六類套型:75—80平方米
七類套型:80—85平方米
八類套型:85—90平方米
九類套型:90—95平方米
十類套型:95—100平方米
十一類套型:100—105平方米
十二類套型:105—110平方米
五、避險搬遷安置政策。
(一)多層樓房安置政策。
對私有產權房屋,按原面積(指建筑面積,下同)上調10平方米就近戶型安置。
如果被避險搬遷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搬出,再給予優惠擴大5平方米。
原面積不收款,擴大面積部分享受優惠政策價1200元/平方米。
具體操作時,按15平方米優惠面積先行組織實施。
對于未按搬遷協議及時搬出的,其先行優惠擴大的5平方米按綜合成本價收款。
上調15平方米后仍不足40平方米的安置到40—45套型,抓鬮確定安置房面積及享受政策面積,45平方米內擴大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收取擴大面積款。
由于在實際安置中,是將同一套型檔次的房源捆在一起進行抓鬮,以實際抓鬮面積確定最終安置面積,因此實際抓鬮面積可能大于15平方米,也可能小于15平方米,以15平方米為基準上下浮動,自然差享受優惠政策價1200元/平方米。
(二)高層樓房安置政策。
高層樓房安置是在多層樓房安置政策基礎上,再贈予原面積10%公攤進入安置套型。
高層安置次序為:首先贈予原面積10%公攤,其次上調10平方米、以及再給予獎勵優惠擴大5平方米,進入相應套型進行安置。
(三)大戶型安置政策。
1.原房屋面積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以下較大戶型安置政策。
原房屋面積86.36平方米以上至300平方米的,原則上還原面積安置。
可安置到最大戶型;在原房屋面積以及安置房源允許的情況下,也可分戶安置。
僅享受一次高層贈予原面積10%公攤面積,及擴大10平方米,獎勵5平方米政策。
實際安置面積超出應安置面積部分,按綜合成本收取擴大面積款。
少于應安置面積部分,如實際安置面積未享受贈送10%公攤面積,給予綜合成本造價貨幣補償;如實際安置面積未享受到10平方米和獎勵5平方米優惠擴大面積,則給予綜合成本造價減1200元/平方米補償;實際安置面積小于原面積部分,按照綜合成本造價予以貨幣補償。
2.超大原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的居民安置政策。
在原房屋面積允許的情況下,采用老少三輩內分戶安置。
18歲以上的未婚的可獨立設戶,結婚的夫妻共為一戶,一戶一套房屋,110平方米乘以分戶數確定核定面積,最小核定面積為300平方米。
核定面積加上依次贈送10%公攤以及10平方米和獎勵5平方米優惠擴大面積確定應安置面積。
核定面積以及贈送部分不收款,再擴大15平方米部分享受優惠政策價1200元/平方米。
最大套型不足,在避險搬遷安置十二個套型中調劑。
實際安置面積超出應安置面積部分,按綜合成本收取擴大面積款。
少于應安置面積部分,按照安置次序,如實際安置面積未享受贈送10%公攤面積,給予綜合成本造價貨幣補償;如實際安置面積未享受到10平方米和獎勵5平方米優惠擴大面積,則給予綜合成本造價減1200元/平方米補償;實際安置面積小于核定面積部分,按照綜合成本造價予以貨幣補償。
原房屋面積減去實際安置面積剩余部分予以重置評估價補償。
(四)戶型調整政策。
對于因套型短缺而無法安置的,可依次上靠套型安置,10平方米之內按建筑成本價收款,再擴大部分按綜合成本價收款。
(五)未登記房屋安置政策。
對1990年4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頒布前建造沒有產權登記的房屋,有(無)土地使用證,戶口在搬遷安置范圍內且長期居住,在本市無其他住房且未得到過征收安置補償,近五年未有交易記錄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區認定公示,市聯合調查組核定后,按“零平方米”安置政策安置。
即原面積從零算起,45平方米內(含45平方米)按2000元/平方米收取,45平方米以上按綜合成本造價收取。
(六)樓房中“窗改門”住宅安置政策。
利用地面住宅從事經營活動房屋,在按照房屋權屬證照記載的住宅性質進行安置基礎上,經社區、街道認定,主管副區長、區長簽字后,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標準一次性給予12個月的補償費用。
(七)擴大面積綜合成本價安置政策。
對安置后居住確實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在房源允許的情況下,可再行擴大面積安置,擴大部分按綜合成本價收款。
(八)特殊群體政策。
持有《撫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和《遼寧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的低保戶,無力實行產權調換的`,可先行入住,按公有承租房繳納擴大面積部分房租,待交齊產權調換擴大面積款后,再行辦理產權。
凡屬重大疾病、下肢殘疾、失去行走能力、雙目失明、80周歲以上老人的避險搬遷居民,如房源允許,經本人申請和有關部門認定公示后,可優先在一樓進行安置。
(九)公租房政策。
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房屋,原則上先進行房改。
特殊情況不能房改的,經甄別承租證合法性后,按照公有住房予以安置,安置后房改。
(十)產權合并安置政策。
同一個人名或為夫妻共有的,兩個及兩個以上產權要求合并安置的房屋,可按一戶產權房屋進行安置,只享受一次上調10平方米、優惠擴大5平方米獎勵并就近戶型安置政策。
安置到高層的,贈送原面積之和的10%公攤。
六、避險搬遷安置相關規定。
(一)安置原面積的確定。
避險搬遷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房屋建筑面積以認定房屋合法使用證照記載為準;避險搬遷私有房屋,建筑面積以認定后的房屋所有權證面積為準。
(二)成本造價規定。
建筑成本造價為2000元/平方米,綜合成本造價為3800元/平方米。
(三)物業費規定。
城東31方塊小區高層物業費1.5元/平方米×月(含電梯費)、多層0.8元/平方米×月。
七、避險搬遷安置證照甄別。
市住建委、國土局、規劃局、公安局、監察局、市采沉辦組成聯合調查組,各相關區政府組成避險搬遷安置居民證照甄別小組。
各區甄別小組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房屋證照、土地證照、居住房屋進行甄別,對農村集體產權房屋,既要甄別核定宅基地面積合法性,又要甄別核定房屋產權合法性,最終確定安置面積。
甄別后的所有證照復印件要加蓋區甄別小組印章并經組長簽字后報聯合調查組進行審核認定,區政府負責將甄別結果進行公示。
八、統一抓鬮選房。
由市采沉辦選擇地點,安排時間抓鬮選房,新撫、東洲區根據時間安排分別組織本區抓鬮選房居民到指定地點,按套型統一抓鬮選房。
九、獎勵、優惠及懲處政策。
鼓勵避險搬遷安置居民按照政府要求,積極配合政府實施避險搬遷,政府給予以下優惠和獎勵:
(一)避險搬遷居民應承擔的維修基金予以減免,由政府承擔。
(二)對按規定的時限內,搬離危險區域原房屋的居民,按原房屋面積予以100元/平方米的現金獎勵,由各相關區采沉辦發放,其搬離期限由所在區政府采沉辦確認。
對于市、區、街道以及社區工作人員,特別是黨員干部,有用權謀私、倒買倒賣房屋、套取政府給予避險搬遷居民優惠,借機牟利,損害群眾利益等違法違紀問題的,紀檢監察機關堅決予以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偽造證照騙取避險搬遷安置補償的人員,一經查實,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此,設立舉報獎勵政策,對舉報的情況經查實的,給予5000元獎勵。
(三)對于購買安置小區車位和車庫的避險搬遷居民,給予車位和車庫價格8折優惠。
(四)按規定時限內,簽訂避險搬遷安置協議并搬離危險房屋的,給予契稅全額補貼(不包括未登記“零平”安置的居民),免收房屋交易費和登記費。
(五)減免稅費程序。
居民持避險搬遷安置協議、區政府出具的已按期限要求搬離證明,到市房屋交易中心蓋章認定,待辦理產權登記時,即可免收房屋交易費和房屋登記費,并由稅務機關征收契稅。
購房人持契稅收據到購房所在地的區財政部門領取契稅補貼。
居民未在規定期限內簽訂避險搬遷安置協議、沒有在規定期限搬離危險區域原房屋的,不享受優惠及獎勵政策。
十、避險搬遷安置程序。
(一)啟動榆林采沉區避險搬遷安置工作。
(二)頒布實施《撫順市榆林采沉區居民避險搬遷安置實施細則》。
下發新撫、東洲城區組織實施。
安置細則在新聞媒體公示。
(三)進一步核定榆林采沉區避險搬遷居民基本信息,由社區、街道和區政府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副區長和區長簽字確認,對所有認定的避險搬遷戶建立一戶一檔,在區網站、居民所在社區、街道公示7天,無誤后報市采沉辦,并報市監察局備案。
(四)新撫、東洲區分別發布本區避險搬遷安置公告,同時,避險搬遷區域封區。
(五)居民提出避險搬遷安置戶型申請,新撫區、東洲區分別預配戶型,報市采沉辦核準,各區進行公示后,印制居民抓鬮房源信息冊。
(六)新撫、東洲區政府負責開展社會穩定性評估工作。
(七)新撫、東洲區負責組織開展本區地籍調查、證照甄別、產權調換協議簽訂、價格評估等工作。
(八)市采沉辦會同新撫、東洲區政府組織居民抓鬮選房,市公證處公證,同時將抓鬮結果報市監察局備案。
新撫、東洲區政府分別公示本區抓鬮安置結果,開具采沉區產權調換交款通知書、審批單。
(九)新撫、東洲區政府組織居民持搬遷協議、交款通知書、審批單,到市采沉辦繳納擴大面積款,騰空并交出舊房。
市采沉辦開具進戶通知單,安排居民進戶,同時,新撫、東洲組織拆遷公司拆除舊房。
舊房拆除后,市采沉辦組織驗收工作。
(十)新撫、東洲區政府組織建檔工作,一式兩份,區政府留存一份,交市采沉辦一份。
十一、強制避險搬遷。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有關規定,地質災害區內已出現地質災害問題,可能造成區域內居民人身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
對未按規定的時限內及時搬離危險區域原房屋的居民,由新撫、東洲區政府組織公安、綜合執法、公證和街道等部門共同采取強制措施,保證處于災害威脅的居民全部搬離地質災害區,保證地質災害區內居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為切實做好我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預防為主,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落實“科學規劃、統籌安排、節約用地、方便生產生活”的要求,把地質災害災后重建工作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緊密結合,切實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搬遷安置工程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統籌規劃、統一指導的原則;
(二)堅持自力更生為主、社會幫扶和政府補助為輔的原則;
(三)堅持尊重自然規律、因地制宜、鼓勵集中搬遷的原則;
(五)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六)堅持專款專用、分類補助的原則;
(七)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
三、工作職責
縣國土局是全縣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工作的牽頭單位,負責方案擬訂、技術保障、建房選址和業務指導;縣財政局負責項目資金的管理和撥付;縣住建局負責地質災害避讓搬遷農戶的建房總體規劃、建設和管理;各鄉鎮政府具體負責避讓搬遷農戶安置工程的組織實施。
各有關單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四、規劃概況
(一)搬遷對象:依據《四川省蓬安縣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報告(2006年)》《四川省蓬安縣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與區劃報告(2007年)》及《蓬安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12-2020)》,結合上級下達給我縣的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搬遷安置任務,20xx年實施省級避險搬遷100戶、縣級避險搬遷根據汛期突發性地質災害對農戶的威脅情況適時確定。
(二)安置形式:就近分散安置、就近集中安置、異地安置(自主購房、投親靠友等)。
(三)資金來源:省級撥款、縣級匹配、個人自籌。
(四)完成時間:20xx年12月15日前。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6月1日—6月14日)
縣政府組織召開動員大會;縣電視臺和各鄉鎮要開辦宣傳專欄,縣國土局等相關部門要出動宣傳車,發放宣傳資料,廣泛宣傳《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各鄉鎮對受地質災害威脅的農戶,要逐一動員其主動避險搬遷,同時要組織召開好村干部會議、社員大會,向群眾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在全社會形成重視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搬遷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操作實施階段(20xx年6月15日—12月15日)
1.確定搬遷對象。
擬搬遷戶屬于《四川省蓬安縣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報告(2006年)》《四川省蓬安縣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與區劃報告(2007年)》或《蓬安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12-2020)》范圍內的,由縣國土局提供名冊,經鄉鎮政府和鄉鎮國土所對照核實,確定為搬遷對象;屬于突發性地質災害亟需避險搬遷的農戶,經鄉鎮政府和鄉鎮國土所共同到現場勘查屬實,確定為搬遷對象,報縣國土局審核。
2.實施搬遷及驗收。
由所在地鄉鎮政府組織搬遷對象在規定時限內(20xx年8月31日前)實施搬遷,并對原宅基地進行復耕。
鄉鎮政府組織國土所、建管所、安辦等部門進行驗收(20xx年9月1日—9月30日),并出具驗收意見,報縣國土局審核。
縣國土局負責對搬遷工作進行監督,并對搬遷對象進行抽查核實,抽查率不少于50%。
3.上報資料時限。
各鄉鎮于20xx年10月10日前將驗收合格的搬遷對象及相關資料報縣國土局審核,由縣國土局擬訂搬遷補助對象名冊,報縣政府批準。
4.發放補助資金。
縣財政局于20xx年12月31日前將避讓搬遷補助資金按省級補助標準一次性打卡直發到搬遷補助對象。
六、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搬遷農戶統一享受房屋建設規費全免收政策;享受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相關優惠政策;在規模較為集中的安置點,推行新村建設。
(二)土地保障。
堅持“節約用地、少占耕地、集約利用土地”的原則,由鄉鎮政府和村民委員會負責協調,在雙方自愿的前提下,采取轉租、調換或根據就近原則將基層織織未承包土地及閑散地調整給搬遷戶耕種等多種方式,支持戶戶互換、社社互換或多戶交叉分塊對換。
對于原宅基地,能復耕的,必須復耕,確保新建房屋占地后耕地總量不減少。
(三)資金保障。
搬遷安置工程資金實行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封閉運行,并按照工程建設進度及時足額撥付。
財政局直接將資金直發到受災農戶的糧食直補賬戶,嚴禁擠占、截留、挪用,確保專款專用。
(四)制度保障。
按照避讓搬遷涉及的各部門職能職責,嚴格工作進度考核,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玩忽職守,對在避險搬遷工作中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村移民搬遷實施方案(精選16篇)篇十一
根據企業經營發展需要,結合××公司改造的進程安排,××公司計劃改造9樓閑置區域作為臨時辦公區(以下簡稱9樓辦公區),并將于6月上旬正式啟用,為了保證辦公區整體搬遷的順利進行,以及將本次搬遷對各部室日常工作正常運轉的影響降到最低,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一)統一搬遷原則。密切聯系實際,統一部署、統一行動,確保搬遷工作安全、有序、文明、和諧。
(二)按時搬遷原則。搬遷工作分批次、分順序進行,確保按計劃時間節點完成搬遷。
(三)服從全局原則。各部室在搬遷過程中要服從整體安排,明確分工,充分發揮工作積極性,保證在搬遷后能迅速進入正常辦公狀態。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搬遷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聯絡員:
(二)搬遷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組織辦公區搬遷的全面工作;。
3、協調搬遷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
4、領導小組成員要對各自部門的搬遷工作負責。
搬遷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綜合辦公室,協調、督促本次搬遷工作的進度及安排。
搬遷區域及臨時辦公區分配計劃。
(一)涉及本次搬遷的部室,包括××公司辦公區的領導辦公室、綜合辦公室、市場開發部、品牌營銷部、人力監察部、資金財務部、錄入室以及物價質檢辦公室。微機室、總機班仍在原址辦公,不在此次搬遷之列。
(二)臨時辦公區分配安排:
1、9樓辦公區a區組織機構分布:總經理室、黨委副書記室、副總經理室、總會計。
師室、店助室、綜合辦公室、市場開發部、品牌營銷部、會客室。
2、9樓辦公區b區組織機構分布:人力監察部、資金財務部、錄入室、大會議室、檔案室。
四、搬遷時間:6月4日開始,6月7日結束,共4天時間。
五、搬遷步驟:
(一)搬遷前的準備工作(時間:5月15日至6月3日)。
1、區域分配:制作9樓辦公區平面布置圖并按照規劃對各部室的辦公區域進行分配;根據規劃提前確定所有辦公家具、電腦、打印機、電話機的具體擺放位置,在9樓辦公區平面圖紙上標識注明。
2、確定搬遷的具體時間為6月4日,成立搬遷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
3、制定搬遷費用預算報告(含9樓辦公區硬裝改造費、強弱電布線費用、9樓辦公區軟裝美化費、配套設施布置費、搬遷力資費等),根據9樓辦公區的需求選擇新設施設備的購置情況以及對舊設備的處理。
4、落實裝修事宜:9樓辦公區硬裝改造工程(包括強弱電布線)要求于5月28日驗收。
5、物業及配套管理:裝修驗收完畢后落實9樓辦公區的電路、網絡系統、電話線路的開通調試,以及生物防治、衛生清潔及物業管理等協調工作。
6、軟裝美化工作:落實9樓辦公區的地墊、布藝、花卉植物、功能標識牌(含企業logo、部室門牌、各類指示牌等)的'布置及安裝工作。
7、搬遷之前在舊址組織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整理工作,要求員工對個人辦公物品、辦公文件進行整理,確保將要搬至9樓辦公區的物品均為有價值的物品。
8、遷址通知的對外發布(通知集團總部、各門店、往來客戶及其他事務往來單位)。
9、召開搬遷工作協調會:就辦公區搬遷工作及9樓辦公區的物業管理、安全保衛等內部管理模式進行討論,要求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搬遷工作及人員管理負責。
(二)搬遷過程的具體工作安排(時間:6月4日至6月7日)。
1、整理:
(1)確定搬遷時間并通知各部門,落實需要搬至9樓辦公區的辦公家具和設備。
(2)會議室、飲水間等公共區域的設備及物品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整理。
(3)部門辦公物品:由各部門負責人組織員工自行整理。各部門必須提前對重要文。
件資料進行整理及歸檔,對于需要銷毀的資料要及時處理。
(4)員工私人物品由員工自行整理和保管,搬運期間公司不承擔看護責任。
2、拆卸:部門辦公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電話機由各部門負責人組織員工在專業技術員的指導下進行拆卸,確保不掉一個零件、一根數據線。
3、打包:
(1)u盤、移動硬盤、投影儀、相機、重要文件及其他貴重物品要隨身攜運。
(2)各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人員對搬遷物品進行打包封口,并貼上標有部門、姓名、物品名稱等標簽。
(3)電腦、打印機、掃描儀、傳真機等物品裝箱時應使用有關保護材料,并在箱子面上標注“易損壞物品——電腦”的字樣。
(4)領導辦公室、會議室物品由綜合辦公室分裝、打包,對需要拆裝的辦公家具進行拆卸和保護性包裝,確保相關物品在搬運過程中無損。
4、搬運:
(1)核定搬遷用的力資數量并安排力資人員。
(2)安排新、舊址現場搬運指揮負責人,物品搬運全過程由綜合辦公室安排專人進行協調。
(3)在搬遷過程中,各部門負責人需組織本部門人員全程跟蹤(在裝運、拆卸、9樓辦公區入口以及辦公室內擺放等環節都需組織人員做好跟蹤工作)。
(4)安排交接人員在新址清點、核對所搬卸的物品及其數量;各部門按照指定位置對其辦公物品和文件資料擺放整齊。
5、搬遷順序依次為:
(1)6月4日:人力監察部、資金財務部、錄入室。
(2)6月5日:市場開發部、品牌營銷部、綜合辦公室、領導辦公室。
(3)6月6日-7日:會議室、檔案室、其他物品。
(三)搬遷的后續工作。
1、物品搬遷到達新址后,各部門員工到事先安排好的位置開始整理自己的物品。
2、各項辦公設備的安裝。
3、清理現場垃圾,做好9樓辦公區的保潔、保安、環境美化等工作。
4、電話、網絡系統平穩過度。
5、搬遷完畢,各部門負責人要檢查原辦公室設施是否完好,是否有應搬而未搬的物品,桌、柜中是否清空等,關好門窗,并將原辦公室鑰匙放置信封內寫好姓名和部室名稱后交至綜合辦公室。
六、搬遷注意事項及要求。
1、搬遷工作原則要求辦公區所有員工都參與,各部門根據搬遷工作方案要細化具體時間和人員以及工作內容等,搬遷物資、移交設備等落實到責任人,要充分考慮搬遷過程中組織保障、安全穩定、防盜防損等因素。
2、搬遷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搬遷宣傳動員工作,確保搬遷工作順利進行。
3、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安全工作,發現安全隱患立即報告責任人,以便及時妥善處理。特別是加強員工人身、財物安全教育工作和文件保密工作,防止案卷、文件資料和公司資產遺失、毀損,防止出現人身傷害、泄密等安全事故發生。落實好搬遷跟蹤責任人,負責及時清點物品數,不得遺失。
4、各部門負責測算搬運量后報綜合辦公室匯總,綜合辦公室統籌安排搬遷力資人員與秩序;搬遷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遺漏項目協調等特殊情況。
5、全體員工要以大局為重,發揚團隊合作精神,要互相提醒、互相幫助,使整體搬遷工作有序進行,確保共同完成搬遷任務。
村移民搬遷實施方案(精選16篇)篇十二
戴家弄臨時農貿市場是為配合戴家弄、斗富弄改造于20xx年臨時搭建的棚戶農貿市場,共有固定攤位經營戶130戶,其中,肉類18戶,水產7戶,禽類9戶,蔬菜53戶,豆制品11戶,冷凍4戶,干鮮貨等28戶。
為了提升城市品位形象,給市民及經營戶創造一個安。
全、舒適、便利的購物經營環境,市政府將原景興瓷廠地址定為農貿市場改造項目用地,并將該項目列為20xx年為民辦實事項目之一。
20xx年8月,江西博能房地產開發公司通過招拍掛的方式獲取了該項目開發建設資格。
通過兩年多的努力,新建戴家弄農貿市場已落成并裝修完畢,具備投入使用的條件。
建成后的新農貿市場的設計和布局借鑒廣州市區新型農貿市場建筑模式,并引進先進的管理經驗和管理模式,對市場內部格局進行合理安排,共設置攤位212個,基本滿足現有經營戶的拆遷安置需要。
為確保戴家弄農貿市場順利搬遷,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組建市場拆遷工作領導小組。
建議由市政府指定專人擔任拆遷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市建設局、國土局、工商局、公安局、城管支隊、市場經營服務中心、焦化廠、博能房地產公司、日新物業公司為成員單位,負責市場搬遷一切事務。
二、工作內容及時間安排。
1、準備階段(20xx年3月1日—26日)。
(1)、頒布農貿市場拆遷公告(市場經營服務中心已于3月12日發布公告)。
(2)、做好經營戶的宣傳工作和新市場開業前準備工作,并與經營戶簽好攤位租賃管理協議,使經營戶在限期內完成搬遷工作。
2、搬遷階段(3月27日—28日)。
(1)、對臨時農貿市場進行整體搬遷。
(2)、全面拆除臨時農貿市場。
3、整治規范階段(3月28日—4月30日)。
(1)、加強對新市場的'管理和服務。
(2)、加大對市場周邊秩序的整頓,杜絕出現馬路市場。
三、各成員單位職責及分工。
1、市工商局。
依法變更原臨時農貿市場經營戶搬入新市場營業執照,加強新市場和經營戶的管理和服務。
2、市公安局。
積極配合,全力做好市場搬遷的治安工作。
3、城管支隊。
(1)、加大對市場周邊秩序的整頓,堅決杜絕馬路市場。
(2)、做好臨時農貿市場拆除后的管理,依法取締流動攤擔和占道經營。
(3)、組織人員對臨時農貿市場設施進行整體搬遷拆除。
4、焦化廠。
負責農貿市場周邊的臨時道路開通工作,方便經營戶及當地居民進入市場,滿足市場運營的道路的需求。
5、市場經營服務中心。
(1)、發布農貿市場搬遷公告。
(3月12日已發公告)。
(2)、參與經營戶搬遷座談動員,協調解決經營戶反映的搬遷相關問題。
(3)、解除臨時農貿市場承包戶的承包經營關系。
6、博能房地產公司。
(1)、參與經營戶搬遷動員座談,聽取相關設施改進意見。
(2)、完善市場配套設施,確保市場正常運營的需要。
7、日新物業管理公司。
(1)、組織經營戶座談會,聽取經營戶有關市場運營和管理的意見。
(2)、做好市場內攤位的規劃,根據市場行情及新市場的具體情況制定合理的攤位價格。
(3)、與市場經營戶簽定租賃經營管理協議。
(4)、依照行業法規及政府相關規定做好新市場的運營及管理工作。
村移民搬遷實施方案(精選16篇)篇十三
為加強集鎮市容管理,改善老子山鎮長期以來占道經營、亂擺亂放、破壞衛生環境、阻礙交通等狀況,進一步提升集鎮品位和對外形象,保證集鎮主干道的暢通,給廣大人民群眾提供一個良好的購物、休閑環境,根據集鎮總體規劃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鎮政府研究決定,位于集鎮丹山路農貿市場的經營商販,全部搬遷到張咀丹山苑農貿市場,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搬遷時間:
20xx年5月1日前。
二、搬遷內容:
原丹山路農貿市場經營商販、沿街擺賣、占道經營的所有蔬菜、肉類、魚內經營戶和村民自產自銷的農副產品,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自動遷入丹山苑農貿市場進行經營,并自覺服從有關部門的管理,依法依規經營。
三、搬遷要求:
1、原丹山路農貿市場經營戶和沿街擺賣的經營戶必須自行拆除私自搭建物,市場搬遷期限后,依法取消、封閉原農貿市場,將組織公安、工商、茶庵居委會、城建、城管等相關職能部門對原市場進行現場清理,原馬路市場和正街不允許任何形式的占道擺攤經營活動,違者依法取締。
2、農貿市場搬遷,是全鎮人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有關經營戶要提高認識,顧全大局,積極行動起來,按照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迅速搬遷到指定位置,并根據農貿市場的功能分區,落實好各自的經營位置,為廣大消費者提供良好的購物環境。對未在規定時間內搬遷的經營戶,鎮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將依法采取相關措施,對無理取鬧、聚眾鬧事,造成重大影響的,司法機關將依法嚴肅處理。對于20范文篇年5月1日后仍在丹山路農貿市場和街道擺攤設點的經營戶,將視為亂擺亂放,由相關執法部門予以取締。
3、嚴禁在集鎮道路兩側、街頭及公共場所隨意設立任何市場,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四、優惠政策:
1、自公告公布之日起接受各類攤位預登記,先行登記者優先選擇攤位。
2、按登記搬遷進序排名,完成搬遷在前20名的獎免全年攤位租金,前21至40名的獎免半年租金,在規定時間內搬遷的獎免3個月租金。
3、20xx年5月1日以后自行或強行搬遷的攤位不享受任何優惠政策。
4、拒不配合搬遷,由此封市、取締等造成的損失及法律后果由經營戶自行承擔。
特此通告。
xx鎮人民政府。
年3月24日。
村移民搬遷實施方案(精選16篇)篇十四
為加快易地扶貧搬遷步伐,從根本上解決居住在“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貧困人口的脫貧發展問題,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全國“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規劃》《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精準扶貧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等重要政策文件,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扶貧開發工作的系列決策部署,把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作為基本方略,堅持群眾自愿、積極穩妥的原則,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創新投融資模式和組織方式,完善相關后續扶持政策,強化搬遷成效監督考核,努力做到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確保搬遷對象盡快脫貧,堅決打贏易地搬遷脫貧攻堅戰。
(二)基本原則。
1.精準識別,精準搬遷。瞄準“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提高搬遷對象精準識別和動態管理水平。易地扶貧搬遷各項政策、各項資金都要精準集聚,優先保障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和后續脫貧,防止“大水漫灌”。
2.群眾自愿,應搬盡搬。充分尊重搬遷群眾意愿,不搞強迫命令。努力做到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應搬盡搬,并統籌處理好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與農村低保戶、特困戶等同步搬遷人口的關系,確保有序搬遷、平穩搬遷、順利搬遷。
3.保障基本,完善配套。嚴格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適用”的要求,做好建檔立卡搬遷人口安置住房的規劃和建設,防止因建房面積過大而增加搬遷群眾負擔,防止建檔立卡搬遷人口因建房而負債。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新建的住房要符合美麗鄉村規劃,做到新房與新村同步建設。切實做好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4.整合資源,穩定脫貧。緊密圍繞搬遷對象脫貧目標,把扶持搬遷對象后續發展擺在更加重要位置,堅持因地制宜、多措并舉、精準施策,整合各類涉農資金,積極拓寬搬遷對象穩定增收渠道,實行搬遷安置與產業發展并重,增加收入和提高素質并重,努力提高搬遷對象的自我發展能力。
(三)主要目標。“十三五”期間,爭取完成對居住在偏遠自然村、地災隱患點、生態保護區等有搬遷意愿農戶的搬遷任務,其中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口5.9--8.5萬人(目前我省有搬遷意愿的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口約5.9萬人,考慮到因災因病等因素可能導致新增返貧,“十三五”期間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搬遷人數在5.9—8.5萬人之間根據實際進行動態調整),做到立足實際、應搬盡搬。實施搬遷后,搬遷對象住房條件明顯改善,生活水平明顯提高,收入結構明顯多元,經濟收入整體提高,全面實現脫貧致富,安置區基礎設施明顯改善,公共服務設施基本配套,遷出區水土流失趨勢得到有效遏制,生態環境有較大改善。
(一)搬遷對象。主要包括建檔立卡貧困戶和其他需要搬遷農戶,主要為:偏遠自然村農戶、地災隱患點農戶、生態保護地需搬遷農戶、災后需重建農戶,以及居住在危舊房需集中重建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
(二)搬遷方式。包括自然村整村搬遷和分散搬遷兩種,鼓勵整村搬遷集中安置。對于偏遠自然村且有意愿搬遷的農戶,應采取自然村整村搬遷方式為主。
(三)安置方式。按照群眾自愿、應搬盡搬的原則,綜合考慮水土資源條件和城鎮化進程,主要采取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相結合的方式,鼓勵引導集中安置。
1.集中安置。依托中心村、集鎮、縣域和工業園區周邊附近交通便利、公共服務配套水平高和就業條件好的地方,采取統規統建或統規自建的方式,引導搬遷群眾集中安置。
2.購房安置。購買集鎮、中心村空置的安全、實用二手房以及在城鎮有穩定收入來源、到城鎮購房的,均可享受搬遷同等補助政策。
3.插花安置。依托安置區已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資源,由當地政府采取回購空置房屋、配置相應耕地等資源安置部分搬遷對象。
4.投親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引導搬遷對象通過進城務工、投親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除享受造福工程扶貧搬遷補助政策外,遷出地和遷入地政府應在戶籍轉移、社會保障、就業培訓、公共服務等方面給予支持。
三、建設內容。
(一)搬遷群眾住房建設。
困戶搬遷安置,要按照節約集約用地和經濟安全實用的原則以及相關政策,嚴格控制建筑面積。新建住房結構設計應執行相關建筑規范和技術標準,確保住房質量和安全。
(二)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
按照“規模適宜、功能合理、經濟安全、環境整潔、宜居宜業”的原則,配套建設安置區水、電、路、基礎電信網絡及垃圾、污水處理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內容主要包括:改善出行條件,滿足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需求,全面硬化安置區主干道;根據對安置區供配電調查情況,實施電力擴容及線路改造;努力解決搬遷群眾飲水安全問題;全面實現廣播電視、寬帶戶戶通;對安置區村社公共活動場所周邊、主要道路兩側、院落四周進行綠化、美化。建設標準執行相關行業標準。
(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集中安置區可依托現有幼兒園、小學、初中實施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的,盡量不再新建相關教育設施;現有設施規模小、分布零散、設置不均衡的,根據需要增加新建或擴建。規劃為每個集中安置區配套建設一個群眾活動小廣場。根據安置區實際情況和需要規劃建設安置區村委會。根據安置區搬遷群眾實際需求規劃建設分散供養養老院。為優化安置區環境,實現垃圾定點收集,規劃實施農村衛生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功能布局、規模配置和建設標準等,按照國家相關行業標準、技術規范和安置區建設規劃執行。
同時,結合相關部門工作部署,優先安排土地整治項目,對于整村搬遷后的原宅基地進行土地復墾整治,積極開展遷出區生態恢復工作。
四、補助標準。
(一)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
每人可享受補助不少于25000元,包括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7000元、地方政府債券10000元、專項建設基金5000元,以及省級財政補助不少于3000元(在每人補助3000元基礎上每戶追加補助3000元,困難計生戶、少數民族戶、貧困殘疾人戶等對象還可享受政策疊加,即困難計生戶每戶追加補助3000元、少數民族戶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補助1000元、貧困殘疾人戶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補助1000元)。在集中安置區建房的國定貧困戶,縣級可從人均10000元的地方政府債券和人均5000元的專項建設基金中切出不高于10%的額度統一用于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同時,各地可根據需要,從農發行、國開行提供的人均不超過3.5萬元的易地扶貧搬遷專項貸款中切出部分資金用于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等建設。搬遷安置任務完成后,專項貸款剩余部分可用于對貧困戶的后續扶持。
(二)省定建檔立卡貧困戶。
期低息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利率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以內,市、縣兩級政府要給予一定比例貼息支持。
(三)同步搬遷的非貧困戶。
省級財政按家庭人口每人補助3000元,同時享受造福工程相關政策疊加補助;由農發行、國開行提供一定額度長期低息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利率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以內,市、縣兩級政府要給予一定比例貼息支持。
五、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
(一)投資估算。
“十三五”期間,全省搬遷25萬人以上。以每人平均建房投資3萬元、配套基礎設施建設2萬元、公共服務設施建設1萬元測算,全省易地扶貧搬遷共需150億元以上,實際投資根據搬遷人數進行調整、確定。
(二)資金籌措。
1.中央預算內投資。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4.55--5.95億元(按國定建檔立卡貧困戶每人爭取補助7000元測算),主要用于規劃范圍內建檔立卡搬遷人口住房建設。
在內的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3.專項建設基金。通過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發行專項建設債券設立的專項建設基金,為市場化運作的省級投融資主體注入3.25--4.25億元(國家對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搬遷每人提供0.5萬元的中央專項建設基金)項目資本金,主要用于規劃范圍內建檔立卡搬遷人口住房建設,以及包括同步搬遷人口在內的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4.省級造福工程專項資金。省級財政建房補助資金9億元以上,用于搬遷戶住房建設補助。
5.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安排資金4億元以上,用于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
缺口資金118--123億元,除引導農戶自籌約50億元資金外,主要通過爭取由農發行和國開行提供易地扶貧搬遷長期貸款以及其他投融資渠道解決。
六、融資模式。
(一)資金承接、發放與使用。
委托福建建工集團總公司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組建福建省扶貧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作為省級投融資主體,承擔全省易地扶貧搬遷等扶貧開發工作的投融資任務。國家下達我省地方政府債和專項建設基金額度,分別由省財政和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注入易地扶貧搬遷省級投融資主體作為項目資本金。
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按照本實施方案確定的易地扶貧搬遷任務,將專項貸款規模分批發放至省級投融資主體,貸款份額由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各自承擔50%,利率按國家政策執行優惠利率,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0年。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扶貧搬遷長期貸款,由省級投融資主體統貸統還,并按照市場化原則與縣(市、區)扶貧開發投融資平臺簽訂相關協議。有易地扶貧搬遷任務的縣(市、區)要成立相應的投融資平臺或指定現有平臺承接扶貧開發投融資業務,并作為承貸主體,負責向省級投融資主體提出貸款申請。貸款獲批后,省級投融資主體根據工程建設進度和資本金到位情況,分批發放貸款資金給縣(市、區)投融資平臺,由市縣實施主體建設使用,實行專款專用。非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扶貧搬遷貸款,由項目所在地的縣級投融資平臺直接與農發行及國開行等金融機構簽訂貸款協議,并承擔還款責任。
(二)貸款品種。
1.扶貧搬遷地方政府補助資金專項貸款。主要用于地方政府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易地扶貧搬遷住房建設提供補助資金。對于納入“全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易地扶貧搬遷統計數據范圍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專項貸款,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20%以內執行;對于地方政府給予搬遷補助政策的其他搬遷改造人口的專項貸款,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以內執行。
2.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貸款。主要用于扶貧搬遷安置區的水、電、路、氣、網等配套基礎設施和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以及原居住地的復墾及整理等相關項目。項目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占易地扶貧搬遷人口50%以上的,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20%以內執行;項目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占易地扶貧搬遷人口50%以下的,按人民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以內執行。
七、支持政策。
(一)財政政策。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加大對我省建檔立卡貧困戶易地搬遷的支持力度;整合省直部門涉農資金,統籌用于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二)土地政策。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指標優先保障集中安置區用地需要;用好用足用活土地增減掛鉤政策,收益主要用于群眾搬遷改造和集中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
(三)金融政策。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會同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指導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落實和銜接好易地扶貧搬遷所需信貸資金,做好相關金融服務,并加強督促檢查。
同時,結合相關部門工作部署和政策落實,在產業發展、就業創業、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方面,對搬遷群眾及集中搬遷安置區予以傾斜支持。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管理體制。省級政府對易地扶貧搬遷工作負總責,重點做好實施方案編制、確定目標任務、制定配套政策、監督檢查、考核驗收等工作。市縣政府是易地扶貧搬遷的組織實施主體,負責搬遷對象的組織動員、審查認定、安置區選址,以及落實建設用地和工程組織實施,確保完成建設任務。各級黨委、政府要堅持把易地扶貧搬遷作為改善民生、推進農村發展、加快城鎮化進程、建設美麗鄉村的重要抓手,并列入各地為民辦實事項目,加強領導,層層落實責任。
(二)科學規劃布局。堅持把易地扶貧搬遷規劃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總體框架,把易地扶貧搬遷與小城鎮發展、工業園區開發、新農村建設、災后重建有機結合,一起規劃。堅持集中安置為主,盡可能地將搬遷群眾集中安置在集鎮所在地、工業集中區周邊和中心村,做到一次規劃、分步實施,逐步到位。
(三)創新搬遷模式。堅持住房模式多樣化,既可統一安排宅基地,統一規劃,每戶一宅;也可群眾集資統一建設公寓式套房住宅,每戶一套;還可幾戶合作,集中聯建。堅持建房方式多樣化,各地要在統一規劃設計的基礎上,建房方式不拘一格,可以依托親朋好友出工出力建房,也可由鄉村統一交由有資質的施工隊承包代建。
(四)多方籌措資金。要建立健全“以財政補助為導向、群眾投入為主體、有關部門資金整合、社會力量大力支持”11的投入機制,市、縣兩級財政和鄉村集體也要不斷加大易地扶貧搬遷投入,還要通過發動群眾投工投勞、外出鄉親集資、社會捐贈等方式增加投入。
(五)注重后續發展。以建檔立卡搬遷人口為扶持對象,依據不同搬遷安置模式,通過統籌整合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相關涉農資金,支持發展特色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等,探索資產收益扶貧等方式,確保實現穩定脫貧。堅持改善生產生活條件與發展經濟并重,把易地扶貧搬遷和新農村建設、中心村建設結合起來,不斷提高搬遷群眾的自我發展能力,拓寬增收渠道,提高生活質量。搬遷任務完成后,易地扶貧搬遷相關剩余資金可用于對建檔立卡搬遷人口的后續扶持。要根據每一個搬遷戶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和采取發展致富措施,力求做到“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
(六)堅持規范運作。要注重加強項目管理,規范運作。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要嚴格按照投資項目相關管理規定執行。在搬遷對象的篩選確定上,嚴格按照標準,實行公開公示。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加強檢查監督,實行施工進度月報制度。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上,要嚴格按照《福建省財政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以及相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行項目報賬制和公告公示制,防止套取挪用資金。省級投融資主體要按照“物理隔離、封閉運行”的要求規范運行。
(七)強化監督考核。出臺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成效考核辦法,明確考核指標和具體考核步驟。通過采取主管部門考核、加強貸款管理、委托第三方評估等多種方式,對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實現對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考核全覆蓋。一是主管部門考核。省農業廳、發展改革委會同省財政廳、國土廳、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監督考核機制,采取重點地區抽查、扶貧開發建檔立卡信息系統監測評估等方式,對搬遷對象選擇、規劃和年度計劃實施、信貸資金及項目資本金運作、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運用、搬遷對象脫貧銷號等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和監測結果作為考核依據。二是加強貸款管理。農發行福建省分行、國開行福建省分行按照各自總行易地扶貧搬遷貸款管理辦法要求,加強風險識別和風險防范,加強貸前審查、貸中管理和貸后信貸資金監管,嚴格貸款用途管理,對貸款支持對象是否精準、貸款資金是否專款專用等進行監督檢查,并作為貸款發放與回收的重要依據。三是委托第三方評估。委托社會組織以及咨詢公司、科研院所等第三方評估機構,通過監測數據分析、實地調研等方式,對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實施進展、資金使用、搬遷對象脫貧發展等情況開展第三方獨立評價。
村移民搬遷實施方案(精選16篇)篇十五
一、原則及目標。
從公司全局利益出發,遵循“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的原則,做好各項籌備工作,保證公司總部整體搬遷工作有序進行。
二、成立搬遷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部門、單位負責人。
職責:1.組織公司總部搬遷的全面工作;
3.協調搬遷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4.協調各部室、單位的.搬遷工作。
統一組織協調,分期分批搬遷。協議家具公司總承包。
四、搬遷籌備工作進度。
五、搬遷籌備(5月19日前)。
(一)按照辦公區域平面圖對新辦公室進行分配。
(二)確定各辦公室室內設計圖紙,準備裝修。
(三)確定辦公室新增家具的統計、訂制和安裝。
村移民搬遷實施方案(精選16篇)篇十六
搬遷避讓工作以“把握政策、善重民意,周密安排,確保搬遷”和“建一拆一,拆一補一”為原則,立足全面推進,既突出重點,又兼顧一般,對危險點上的重點戶嚴格按搬遷避讓政策要求,積極引導和鼓勵群眾采取自建、外遷、投親靠友等形式搬遷安置,需統一安置到龍盤新村的要統一安排好宅基地分配、基礎設施配套等事宜,保障搬遷群眾生產有發展,生活有保障。
20__年10月15日前完成剩余2個非重點戶的搬遷,20__年10月25日前完成剩余10個非重點戶的房屋拆除,確保完成周林田地質災害點搬遷治理任務。
(一)加強地質災害危險點的監測和防治,認真執行搬遷進度月報、周報等制度,確保在治理工作過程中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加快搬遷避讓安置工作,加大周林田重點地質災害危險點群眾的組織動員工作,安排好群眾的生產生活。
(三)抓好重點地質災害危險點的管理,緊緊抓住“建、搬、拆”三個環節,周密安排,細化責任,分工落實,真正做到思想、責任、工作、指揮四到位,堅持建新房、拆舊房的原則,群眾搬遷安置后,危險點上的原宅基地收回,房屋及時拆除,并堅決禁止在危險點上新建住房以及遷入新的戶籍、拆分戶口等行為,同時做好資金管理,實行專款專用。
(四)積極解決搬遷群眾就業問題,鼓勵支持群眾開展多種經營,通過組織崗位培訓、勞務輸出等方式幫助群眾多就業,增加收入,使災害危險點上的群眾搬得出,穩得住,過得好,實現安居樂業,使搬遷群眾既脫離危險,又脫貧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