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示是一種向上級或其他相關人員征求意見或尋求指導的正式方式,它有助于確保決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請示的范文可以展示出不同領域和場景下的請示方式和寫作技巧,大家可以參考借鑒。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實用18篇)篇一
在收到區直工委、中共長治市委組織部《關于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的通知》(長組函字〔2019〕35號)后,引起我局黨組高度重視,于2019年8月7日開展黨日活動,組織機關全體黨員干部集中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高度重視、認真學習。
經過黨組研究決定要對《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進行認真學習,并要求每名黨員深入領會《條例》精神,將思想統一到《條例》要求上來,將行動落實到《條例》規定上來,切實將《條例》精神學深學透,強化全體機關黨員的紀律觀念和組織意識,確保《條例》精神貫徹落實出實效。
二、書記領學、深入研讀。
在黨日活動上,支部書記王明新帶領大家對《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全文進行了學習研讀,明確了重大事項報告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并要求中層干部要帶頭學、深入學,切實負起政治責任,率先垂范、親力親為,帶頭落實請示報告制度,保證我局各部門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主體、事項、程序和方式,認真做好請示報告工作。
三、健全制度、認真落實。
結合《條例》精神,修訂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加強作風建設要求,與現行法規制度相抵觸、不一致的,與中央、省市縣委文件精神不相符的,堅決予以廢止;對與新形勢新任務要求不相適應的,要修訂完善;對于制度缺位的,迅速研究建立,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實、便于檢查的制度體系,從而促進單位作風進一步轉變。做到三個堅持,落實《條例》規定,對于一些重大事項,事前無法報告的,事中或事后必須及時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實用18篇)篇二
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70年風風雨雨,中國共產黨堅持不忘初心,繼續前進
何為初心,是學習的首要問題。初心是孔子“;居之不倦,行之以忠”;的為政之道,是毛澤東“;埋身何須桑梓地,人生無處不青山”;的豪情壯志,是xxx“;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記為什么出發”;的初始之心。不忘初心,在當下極有現實指向,無論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還是全力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乃至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都需要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繼續前行。
作為一名普通的教育工作者,我深知教育的政治經濟文化功能,面對新時代的偉大復興,深入學習貫徹xxx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深感受到教育的責任,任重道遠,我們應該振奮精神,踏實肯干,擔負起教育工作者應有的擔當,以教書育人、崇廉修身、立德樹人為己任,聚焦教育改革,解決學生發展問題,努力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作為一名黨員教師,只是學習也不夠,知行要合一,更要身體力行,帶頭貫徹執行黨的十九大精神,立足教育教學崗位,勤奮進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砥礪前行。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教育具體到自己的工作中,要有為黨育才、為國育人的意識,要有爭做黨和人民滿意的好教師的思想和行動。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實用18篇)篇三
20xx年2月20日,習近平總書記在黨史學習教育動員大會并發表了重要講話,通過學習讓我受益匪淺,很有收獲。
今年是建黨100周年,黨的建立、黨的發展,離不開革命前輩在硝煙中前仆后繼,離不開無數英雄為祖國解放而奮不顧身,曾經的苦難造就了今天的偉業,讓人心潮澎湃,讓人無比光榮和自豪。中國共產黨領導億萬中國人民建立起富強民主的新中國,到今天有了建設和發展特色社會主義的大好局面。100年的風雨歷程充滿艱辛和坎坷。我黨在歷經戰火洗禮和歷史考驗中發展壯大,其過程凝聚著無數革命領導人的智慧和力量。
在全黨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立足黨的百年歷史新起點、統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為動員全黨全國滿懷信心投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作出的重大決策。習近平總書記在黨史學習教育動員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為我們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公安機關要充分認識開展黨史學習教育的重大意義,深刻認識到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是牢記初心使命、推動各項事業新發展的必然要求,是堅定信仰信念、進一步增強“四個自信”的必然要求,是推進自我革命、持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干部民警能力素質、鍛造“四個鐵一般”過硬隊伍的必然要求。要以史為鏡、以史明志,把苦難輝煌的過去、日新月異的現在、光明宏大的未來貫通起來,增強歷史自覺,把牢正確方向,強化政治擔當,全力開創工作新局面。
我們要落實到“五個聚焦”,牢牢把握開展黨史學習教育的重點環節。一要聚焦“政治能力提高”。在學好黨史中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堅定不移聽黨話、跟黨走。二要聚焦“黨員領導干部”。黨員領導干部要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突出政治功能作用,強化組織發動作用。三要聚焦“從嚴管黨治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慎獨慎初慎微慎友,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案件教訓,始終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經濟上的清白人、作風上的正派人。四要聚焦“作風問題整治”。要發揚務實作風抓好黨史學習教育,大力發揚孺子牛、拓荒牛、老黃牛“三牛”精神,堅決防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在全所樹立“靠作風吃飯、拿實績說話”的良好氛圍。五要聚焦“公安工作實際”,在日常工作中,我們要從群眾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決的小事做起,把群眾點點滴滴的“小感激”,匯集成對公安機關的“大感情”。
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我將以實際行動做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
1、始終做到講政治、顧大局。堅持黨的領導,把講政治放在第一位,高舉旗幟,聽黨指揮,做到方向不能錯,旗幟不能倒。提升自己的政治高度,始終同上級保持一致。
2、當好自身政治角色,促進本所黨建工作開展。以加強黨的長期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為主線,抓好黨建工作。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全面抓好隊伍班子建設,全面開展公安隊伍建設。
3、作為派出所干部,必須顧全大局,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吃苦在前、沖鋒在前、擔責在前,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
4、盡自己所能幫助周圍的人,以集體利益為重,以人民利益為重,樂于奉獻,勇于自我犧牲。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實用18篇)篇四
砥礪前行。通過學習第一支部黨員同志心中均有所思均有所想。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開辟了中國歷史新紀元,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真正成為國家的主人。從新中國成立到1956年底基本完成社會主義改造,中國不僅完成了新民主主義革命任務,開展了大規模建設,而且建立起了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為當代中國的發展進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礎。
在當時,中國這樣一個人口眾多、經濟落后、發展非常不平衡的發展中國家,在“一窮二白”的條件下,恢復國民經濟并轉入大規模經濟建設;在短時間內完成了對個體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是多么的難能可貴。重溫“1949-1956新中國成立和社會主義基本制度的確立”這段歷史,我們再一次確認,沒有中國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沒有中國人民的艱苦奮斗,就沒有如今繁榮昌盛的中國。
回顧新中國建立初期的艱難發展歷程,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我們要始終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獨立自主和平外交,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要繼承和弘揚中華人民艱苦奮斗的傳統美德和工作作風,自強不息,為中國共產主義事業不懈奮斗!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實用18篇)篇五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對新形勢下黨的政治建設各方面工作進行了部署。保證全黨服從中央,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黨的政治建設的首要任務,是最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全黨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向前進。要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各項建設,帶動黨的建設質量全面提高。
作為一名基層工作人員,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強化黨的意識,強化組織意識,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要敢于和善于運用批評和自我批評這個有力武器,開展積極健康的思想斗爭,明辨是非、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統一意志、增進團結。在日常工作中,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學習,關注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加強思想更新和理解,牢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正確看待名利,勤奮工作、甘于奉獻、努力創新,起好黨員的模范帶頭作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斷加強黨性鍛煉,保持共產黨員本色。不忘初心,方得始終,一定要牢牢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對黨忠誠,為黨分憂,為黨盡職,為民造福!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要嚴守政治紀律,不折不扣做好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工作。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領會加強請示報告工作的重要意義,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把請示報告要求貫徹到各項工作中、體現在實際行動上。
不管在哪個工作崗位上,都要主動向領導請示匯報,這是能讓我們少走彎路、少犯錯誤的重要方法。這就需要我們經常主動向上級請示匯報,主動請示匯報,是正確領會上級意圖、不偏離正確的方向、及時為上級決策提供充足依據的必要途徑,經常主動請示匯報對促進我們的工作及自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通過溝通,了解領導的行為動機和基本設想,也就是領會領導意圖,才有助于大家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形成和諧向上、開拓進取的工作局面。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5日召開會議,會議指出,制定出臺《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要嚴守政治紀律,不折不扣做好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工作。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
請示報告工作意義重大,各級單位要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把請示報告要求貫徹到各項工作中、體現在實際行動上。堅持多請示、多報告,要在三個方面下功夫。
在與上級溝通上下功夫。工作中任何人都難免會犯錯誤,犯錯誤本身并不要緊,要緊的是做到主動盡早與領導溝通,以期得到領導的批評、指正和幫助,盡快改正錯誤。“要當好管理者,首先當好被管理者”,我們作為下屬就要時刻保持主動與領導溝通的意識,具體方式就是我們常說的多請示,多匯報,勇于表現,善于表現。摒棄“不叫不到”的被動做法,打破“無事不登三寶殿”的保守態度,在恰當的時間、恰當的地點通過恰當的話題和方式與上級領導進行融洽的溝通,使上級領導了解我們的工作進展,掌握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在工作、生活上給與更多的支持。
在高質量履行自己的職責上下功夫。把對工作的注意力放在第一位,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尤其需要減少由于不領會上級意圖而犯的工作失誤,減少走彎路,遇事多請示、多匯報。但并不等于事無巨細都請示,遇事沒有主見,大小事不作主。作為基層的年輕干部以高度的責任心在自己職權范圍內大膽負責、創造性工作,是值得倡導的,也是為領導所歡迎的。該請示匯報的必須請示匯報,但決不要依賴和等待,在向領導請示匯報時要能在自己的職責范圍內提出自己的主見,這種主見就是一種參謀,是為領導提供決策的依據。同時經常換位思考,時常想到如果我是領導我該如何處理此事而尋求對上級領導處理方法的理解!
在請示報告報技巧上下功夫。上級領導由于負責的工作比較全面,時間是非常寶貴的,我們在與上級領導當面請示匯報前,把領導可能需要的與此次工作匯報密切相關的材料準備妥當,要事先打好腹稿,把重點和關鍵的東西找出來,先說什么,后說什么,一、二、三、四,條理清晰,重點突出,并預設出領導可能提出的問題和置疑,準備好解決措施。在匯報時,先簡單介紹一下思路與想法,視領導的意見就重點問題再做詳盡匯報,不要不分輕重地全部詳細地分析匯報。同時在對上級領導請示匯報時學會用事實和數據說話,做到有理有據,邏輯性強,信息充分。
我們年輕干部在工作中能夠取得的成績,單位能夠獲得的發展,當然是全體職工努力奮斗的結果。但是,我們不要忘記,如果沒有單位領導為我們提供的工作崗位和工作條件,我們是無法在這個單位做出成績的。所以我們要時常懷有一顆感恩的心,在工作中全身心的投入,無論大事、小事都認真對待,認真做好,這樣才是報答單位報答領導的最好方式。
在收到區直工委、中共長治市委組織部《關于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的通知》(長組函字〔2019〕35號)后,引起我局黨組高度重視,于2019年8月7日開展黨日活動,組織機關全體黨員干部集中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經過黨組研究決定要對《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進行認真學習,并要求每名黨員深入領會《條例》精神,將思想統一到《條例》要求上來,將行動落實到《條例》規定上來,切實將《條例》精神學深學透,強化全體機關黨員的紀律觀念和組織意識,確保《條例》精神貫徹落實出實效。
在黨日活動上,支部書記王明新帶領大家對《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全文進行了學習研讀,明確了重大事項報告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并要求中層干部要帶頭學、深入學,切實負起政治責任,率先垂范、親力親為,帶頭落實請示報告制度,保證我局各部門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主體、事項、程序和方式,認真做好請示報告工作。
結合《條例》精神,修訂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加強作風建設要求,與現行法規制度相抵觸、不一致的,與中央、省市縣委文件精神不相符的,堅決予以廢止;對與新形勢新任務要求不相適應的,要修訂完善;對于制度缺位的,迅速研究建立,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實、便于檢查的制度體系,從而促進單位作風進一步轉變。做到三個堅持,落實《條例》規定,對于一些重大事項,事前無法報告的,事中或事后必須及時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
在學習《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后本人感受頗深,這項條例嚴肅了黨員干部的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確保廣大黨員干部能準確把握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工作要求。
此項條例使廣大黨員干部能在不受自己職權范圍內卻又關乎全局、影響廣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做出自己好的看法和解決方式上報上級黨組織,都說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通過大家的努力再棘手的事情都會迎刃而解,著也大大的提高了廣大黨員干部干工作的積極性,更是提高了在隊伍的發展,也能快速的找到優秀的黨員干部并進行培養。
此項條例也是一份制約,給那些坐在位置上不作為的人一個制約,在其位就要謀其職,如果只知道“守位置”而不愿發展,那么也就不配當黨的干部,既然在那個位置上了就要好好的干工作,好好的服務廣大群眾,切實做一個新時代忠誠、干凈、有擔當的黨員干部。
廣大黨員干部要以此《條例》為基礎,切實做好請示報告工作,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樹牢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起意識,始終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定不移的用馬克思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廣大黨員干部要切實把請示報告作為重要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將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這“六大紀律”落到實處,通過各項紀律嚴格要求自身,嚴明黨的廉潔紀律,遏制腐敗,讓廣大黨員干部潔身自好,用自己的權利來服務群眾,用自己的權利來發展社會,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對新形勢下黨的政治建設各方面工作進行了部署。保證全黨服從中央,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黨的政治建設的首要任務,是最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全黨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向前進。要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各項建設,帶動黨的建設質量全面提高。
作為一名基層工作人員,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強化黨的意識,強化組織意識,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要敢于和善于運用批評和自我批評這個有力武器,開展積極健康的思想斗爭,明辨是非、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統一意志、增進團結。在日常工作中,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學習,關注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加強思想更新和理解,牢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正確看待名利,勤奮工作、甘于奉獻、努力創新,起好黨員的模范帶頭作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斷加強黨性鍛煉,保持共產黨員本色。不忘初心,方得始終,一定要牢牢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對黨忠誠,為黨分憂,為黨盡職,為民造福!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要嚴守政治紀律,不折不扣做好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工作。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領會加強請示報告工作的重要意義,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把請示報告要求貫徹到各項工作中、體現在實際行動上。
不管在哪個工作崗位上,都要主動向領導請示匯報,這是能讓我們少走彎路、少犯錯誤的重要方法。這就需要我們經常主動向上級請示匯報,主動請示匯報,是正確領會上級意圖、不偏離正確的方向、及時為上級決策提供充足依據的必要途徑,經常主動請示匯報對促進我們的工作及自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通過溝通,了解領導的行為動機和基本設想,也就是領會領導意圖,才有助于大家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形成和諧向上、開拓進取的工作局面。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了《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條例》要求黨的領導干部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條例》的制定出臺進一步提高了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條例》的制定出臺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必要手段。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黨要管黨,關鍵是管好干部;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嚴格執行《條例》,就是從嚴管黨治吏的一項重要抓手,是全面從嚴管黨治吏的一把利器。《條例》的出臺是貫徹中央全面從嚴治黨戰略布局、加強領導干部管理監督的又一重大舉措,對于進一步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從嚴管理監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條例》的制定出臺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指示要求和中央新精神的重要舉措。習近平總書記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高度重視,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進行專題研究,并作出重要指示、在有關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習近平總書記的指示要求和中央的新精神,為《條例》的制定出臺指明了方向。
《條例》的制定出臺為選拔任用忠誠廉潔干部提供了有效依據。廣大領導干部普遍認識到,是否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對黨忠不忠誠、老不老實的具體體現,瞞報非小事、說謊有代價,自覺接受監督意識明顯增強。個人重大事項查核結果運用從嚴從實,作用發揮越來越好,有力強化了對干部的日常管理監督,有效防止了“帶病提拔”。
《條例》的制定出臺是與時俱進解決新情況新問題的現實需要。隨著管黨治黨形勢的發展變化,原來的規定也要與時俱進適應實踐發展的需要,對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完善制度來解決。隨著改革不斷深化,干部管理監督需要更加科學化、精準化,《條例》的制定出臺堅持問題導向,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彰顯了中國特色的制度自信,必將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促使領導干部對黨忠誠、遵規守紀、誠實守信中發揮重要的作用。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實用18篇)篇六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5日召開會議,會議指出,制定出臺《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要嚴守政治紀律,不折不扣做好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工作。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
請示報告工作意義重大,各級單位要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把請示報告要求貫徹到各項工作中、體現在實際行動上。堅持多請示、多報告,要在三個方面下功夫。
在與上級溝通上下功夫。工作中任何人都難免會犯錯誤,犯錯誤本身并不要緊,要緊的是做到主動盡早與領導溝通,以期得到領導的批評、指正和幫助,盡快改正錯誤。“要當好管理者,首先當好被管理者”,我們作為下屬就要時刻保持主動與領導溝通的意識,具體方式就是我們常說的多請示,多匯報,勇于表現,善于表現。摒棄“不叫不到”的被動做法,打破“無事不登三寶殿”的保守態度,在恰當的時間、恰當的地點通過恰當的話題和方式與上級領導進行融洽的溝通,使上級領導了解我們的工作進展,掌握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在工作、生活上給與更多的支持。
在高質量履行自己的職責上下功夫。把對工作的注意力放在第一位,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尤其需要減少由于不領會上級意圖而犯的工作失誤,減少走彎路,遇事多請示、多匯報。但并不等于事無巨細都請示,遇事沒有主見,大小事不作主。作為基層的年輕干部以高度的責任心在自己職權范圍內大膽負責、創造性工作,是值得倡導的,也是為領導所歡迎的。該請示匯報的必須請示匯報,但決不要依賴和等待,在向領導請示匯報時要能在自己的職責范圍內提出自己的主見,這種主見就是一種參謀,是為領導提供決策的依據。同時經常換位思考,時常想到如果我是領導我該如何處理此事而尋求對上級領導處理方法的理解!
在請示報告報技巧上下功夫。上級領導由于負責的工作比較全面,時間是非常寶貴的,我們在與上級領導當面請示匯報前,把領導可能需要的與此次工作匯報密切相關的材料準備妥當,要事先打好腹稿,把重點和關鍵的東西找出來,先說什么,后說什么,一、二、三、四,條理清晰,重點突出,并預設出領導可能提出的問題和置疑,準備好解決措施。在匯報時,先簡單介紹一下思路與想法,視領導的意見就重點問題再做詳盡匯報,不要不分輕重地全部詳細地分析匯報。同時在對上級領導請示匯報時學會用事實和數據說話,做到有理有據,邏輯性強,信息充分。
我們年輕干部在工作中能夠取得的成績,單位能夠獲得的發展,當然是全體職工努力奮斗的結果。但是,我們不要忘記,如果沒有單位領導為我們提供的工作崗位和工作條件,我們是無法在這個單位做出成績的。所以我們要時常懷有一顆感恩的心,在工作中全身心的投入,無論大事、小事都認真對待,認真做好,這樣才是報答單位報答領導的最好方式。
在收到區直工委、中共長治市委組織部《關于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的通知》(長組函字〔2019〕35號)后,引起我局黨組高度重視,于2019年8月7日開展黨日活動,組織機關全體黨員干部集中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經過黨組研究決定要對《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進行認真學習,并要求每名黨員深入領會《條例》精神,將思想統一到《條例》要求上來,將行動落實到《條例》規定上來,切實將《條例》精神學深學透,強化全體機關黨員的紀律觀念和組織意識,確保《條例》精神貫徹落實出實效。
在黨日活動上,支部書記王明新帶領大家對《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全文進行了學習研讀,明確了重大事項報告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并要求中層干部要帶頭學、深入學,切實負起政治責任,率先垂范、親力親為,帶頭落實請示報告制度,保證我局各部門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主體、事項、程序和方式,認真做好請示報告工作。
結合《條例》精神,修訂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加強作風建設要求,與現行法規制度相抵觸、不一致的,與中央、省市縣委文件精神不相符的,堅決予以廢止;對與新形勢新任務要求不相適應的,要修訂完善;對于制度缺位的,迅速研究建立,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實、便于檢查的制度體系,從而促進單位作風進一步轉變。做到三個堅持,落實《條例》規定,對于一些重大事項,事前無法報告的,事中或事后必須及時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對新形勢下黨的政治建設各方面工作進行了部署。保證全黨服從中央,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黨的政治建設的首要任務,是最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全黨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向前進。要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各項建設,帶動黨的建設質量全面提高。
作為一名基層工作人員,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強化黨的意識,強化組織意識,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要敢于和善于運用批評和自我批評這個有力武器,開展積極健康的思想斗爭,明辨是非、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統一意志、增進團結。在日常工作中,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學習,關注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加強思想更新和理解,牢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正確看待名利,勤奮工作、甘于奉獻、努力創新,起好黨員的模范帶頭作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斷加強黨性鍛煉,保持共產黨員本色。不忘初心,方得始終,一定要牢牢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對黨忠誠,為黨分憂,為黨盡職,為民造福!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要嚴守政治紀律,不折不扣做好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工作。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領會加強請示報告工作的重要意義,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把請示報告要求貫徹到各項工作中、體現在實際行動上。
不管在哪個工作崗位上,都要主動向領導請示匯報,這是能讓我們少走彎路、少犯錯誤的重要方法。這就需要我們經常主動向上級請示匯報,主動請示匯報,是正確領會上級意圖、不偏離正確的方向、及時為上級決策提供充足依據的必要途徑,經常主動請示匯報對促進我們的工作及自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通過溝通,了解領導的行為動機和基本設想,也就是領會領導意圖,才有助于大家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形成和諧向上、開拓進取的工作局面。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對新形勢下黨的政治建設各方面工作進行了部署。保證全黨服從中央,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黨的政治建設的首要任務,是最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全黨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向前進。要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各項建設,帶動黨的建設質量全面提高。
作為一名基層工作人員,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強化黨的意識,強化組織意識,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要敢于和善于運用批評和自我批評這個有力武器,開展積極健康的思想斗爭,明辨是非、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統一意志、增進團結。在日常工作中,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學習,關注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加強思想更新和理解,牢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正確看待名利,勤奮工作、甘于奉獻、努力創新,起好黨員的模范帶頭作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斷加強黨性鍛煉,保持共產黨員本色。不忘初心,方得始終,一定要牢牢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對黨忠誠,為黨分憂,為黨盡職,為民造福!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要嚴守政治紀律,不折不扣做好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工作。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領會加強請示報告工作的重要意義,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把請示報告要求貫徹到各項工作中、體現在實際行動上。
不管在哪個工作崗位上,都要主動向領導請示匯報,這是能讓我們少走彎路、少犯錯誤的重要方法。這就需要我們經常主動向上級請示匯報,主動請示匯報,是正確領會上級意圖、不偏離正確的方向、及時為上級決策提供充足依據的必要途徑,經常主動請示匯報對促進我們的工作及自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通過溝通,了解領導的行為動機和基本設想,也就是領會領導意圖,才有助于大家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形成和諧向上、開拓進取的工作局面。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了《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條例》要求黨的領導干部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條例》的制定出臺進一步提高了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條例》的制定出臺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必要手段。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黨要管黨,關鍵是管好干部;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嚴格執行《條例》,就是從嚴管黨治吏的一項重要抓手,是全面從嚴管黨治吏的一把利器。《條例》的出臺是貫徹中央全面從嚴治黨戰略布局、加強領導干部管理監督的又一重大舉措,對于進一步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從嚴管理監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條例》的制定出臺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指示要求和中央新精神的重要舉措。習近平總書記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高度重視,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進行專題研究,并作出重要指示、在有關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習近平總書記的指示要求和中央的新精神,為《條例》的制定出臺指明了方向。
《條例》的制定出臺為選拔任用忠誠廉潔干部提供了有效依據。廣大領導干部普遍認識到,是否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對黨忠不忠誠、老不老實的具體體現,瞞報非小事、說謊有代價,自覺接受監督意識明顯增強。個人重大事項查核結果運用從嚴從實,作用發揮越來越好,有力強化了對干部的日常管理監督,有效防止了“帶病提拔”。
《條例》的制定出臺是與時俱進解決新情況新問題的現實需要。隨著管黨治黨形勢的發展變化,原來的規定也要與時俱進適應實踐發展的需要,對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完善制度來解決。隨著改革不斷深化,干部管理監督需要更加科學化、精準化,《條例》的制定出臺堅持問題導向,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彰顯了中國特色的制度自信,必將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促使領導干部對黨忠誠、遵規守紀、誠實守信中發揮重要的作用。
在學習《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后本人感受頗深,這項條例嚴肅了黨員干部的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確保廣大黨員干部能準確把握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工作要求。
此項條例使廣大黨員干部能在不受自己職權范圍內卻又關乎全局、影響廣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做出自己好的看法和解決方式上報上級黨組織,都說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通過大家的努力再棘手的事情都會迎刃而解,著也大大的提高了廣大黨員干部干工作的積極性,更是提高了在隊伍的發展,也能快速的找到優秀的黨員干部并進行培養。
此項條例也是一份制約,給那些坐在位置上不作為的人一個制約,在其位就要謀其職,如果只知道“守位置”而不愿發展,那么也就不配當黨的干部,既然在那個位置上了就要好好的干工作,好好的服務廣大群眾,切實做一個新時代忠誠、干凈、有擔當的黨員干部。
廣大黨員干部要以此《條例》為基礎,切實做好請示報告工作,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樹牢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起意識,始終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定不移的用馬克思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廣大黨員干部要切實把請示報告作為重要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將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這“六大紀律”落到實處,通過各項紀律嚴格要求自身,嚴明黨的廉潔紀律,遏制腐敗,讓廣大黨員干部潔身自好,用自己的權利來服務群眾,用自己的權利來發展社會,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實用18篇)篇七
__指出“全黨同志特別是領導干部都要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深入開展黨風黨紀教育,積極進行批評和自我批評,使領導干部自覺遵守黨紀國法,繼承優良傳統,弘揚新風正氣,以優良的黨風促政風帶民風”。提出了倡導“勤奮好學、學以致用;心系群眾、服務人民;真抓實干、務求實效;艱苦奮斗、勤儉節約;顧全大局、令行禁止;發揚民主、團結共事;秉公用權、廉潔從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個方面良好風氣的要求。筆者以為,這既是一個重大的理論問題,也是對全體黨員干部提出的一個緊迫的實踐要求。
黨的作風,尤其是領導干部作風建設是黨的作風建設的集中體現,是一個政黨的性質、宗旨、綱領、路線的重要標志,反映的是一個黨的特征和品格的整體精神風貌,它具體體現在全黨包括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身上。
良好的作風是干部保持清正廉潔的重要保障,不好的作風是干部走向腐敗的誘導因素,預防腐敗也必須要抓好干部隊伍作風建設。領導干部的作風是整個干部隊伍作風的導向,也是人民群眾評價干部隊伍是否值得信賴的重要依據,這不僅是本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的體現,也是黨的作風的集中體現。
然而,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當前黨的作風建設確實面臨著艱巨的任務,在領導干部作風建設方面存在著一些突出問題。正像__指出的那樣:一些領導干部“不思進取、得過且過,漠視群眾、脫離實際,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弄虛作假、虛報浮夸,鋪張浪費、貪圖享受,陽奉陰違、我行我素,獨斷專行、軟弱渙散,以權謀私、驕奢淫逸等等。這些問題雖然只發生在少數領導干部身上,但其消極影響和后果不可低估”。
當前我們看到一些黨員尤其是領導干部,在金錢和美色面前,沉湎于燈紅酒綠,迷戀于聲色犬馬,熱衷于麻將賭博,失去道德操守,敗下陣來,墮入蛻變的泥沼;更有甚者不以為恥,反以為榮。這些行為敗壞了黨的風氣,損害了黨的形象,惡化了干群關系,這樣的生活情趣、生活作風,勢必最終走向人民群眾的反面。
__同志在黨的__大報告中,用整整一個章節的篇幅,從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反腐倡廉建設等方面,專門闡述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特別提出了開展黨風黨紀教育,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原則、途徑和目標,標志著我們黨對開展黨風黨紀教育,反腐倡廉建設的規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
為此,作為一個黨員,必須按照__大提出的要求,在作風建設上帶好頭,做表率。努力加強工作和思想生活作風建設,培養健康的生活情趣,講操守重品行,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繼承優良傳統,弘揚新風正氣。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實用18篇)篇八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對新形勢下黨的政治建設各方面工作進行了部署。保證全黨服從中央,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黨的政治建設的首要任務,是最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全黨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向前進。要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各項建設,帶動黨的建設質量全面提高。
作為一名基層工作人員,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強化黨的意識,強化組織意識,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要敢于和善于運用批評和自我批評這個有力武器,開展積極健康的思想斗爭,明辨是非、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統一意志、增進團結。在日常工作中,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學習,關注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加強思想更新和理解,牢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正確看待名利,勤奮工作、甘于奉獻、努力創新,起好黨員的模范帶頭作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斷加強黨性鍛煉,保持共產黨員本色。不忘初心,方得始終,一定要牢牢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對黨忠誠,為黨分憂,為黨盡職,為民造福!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要嚴守政治紀律,不折不扣做好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工作。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領會加強請示報告工作的重要意義,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把請示報告要求貫徹到各項工作中、體現在實際行動上。
不管在哪個工作崗位上,都要主動向領導請示匯報,這是能讓我們少走彎路、少犯錯誤的重要方法。這就需要我們經常主動向上級請示匯報,主動請示匯報,是正確領會上級意圖、不偏離正確的方向、及時為上級決策提供充足依據的必要途徑,經常主動請示匯報對促進我們的工作及自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通過溝通,了解領導的行為動機和基本設想,也就是領會領導意圖,才有助于大家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形成和諧向上、開拓進取的工作局面。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了《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條例》要求黨的領導干部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條例》的制定出臺進一步提高了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條例》的制定出臺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必要手段。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黨要管黨,關鍵是管好干部;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嚴格執行《條例》,就是從嚴管黨治吏的一項重要抓手,是全面從嚴管黨治吏的一把利器。《條例》的出臺是貫徹中央全面從嚴治黨戰略布局、加強領導干部管理監督的又一重大舉措,對于進一步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從嚴管理監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條例》的制定出臺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指示要求和中央新精神的重要舉措。習近平總書記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高度重視,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進行專題研究,并作出重要指示、在有關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習近平總書記的指示要求和中央的新精神,為《條例》的制定出臺指明了方向。
《條例》的制定出臺為選拔任用忠誠廉潔干部提供了有效依據。廣大領導干部普遍認識到,是否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對黨忠不忠誠、老不老實的具體體現,瞞報非小事、說謊有代價,自覺接受監督意識明顯增強。個人重大事項查核結果運用從嚴從實,作用發揮越來越好,有力強化了對干部的日常管理監督,有效防止了“帶病提拔”。
《條例》的制定出臺是與時俱進解決新情況新問題的現實需要。隨著管黨治黨形勢的發展變化,原來的規定也要與時俱進適應實踐發展的需要,對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完善制度來解決。隨著改革不斷深化,干部管理監督需要更加科學化、精準化,《條例》的制定出臺堅持問題導向,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彰顯了中國特色的制度自信,必將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促使領導干部對黨忠誠、遵規守紀、誠實守信中發揮重要的作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5日召開會議,會議指出,制定出臺《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要嚴守政治紀律,不折不扣做好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工作。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
請示報告工作意義重大,各級單位要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把請示報告要求貫徹到各項工作中、體現在實際行動上。堅持多請示、多報告,要在三個方面下功夫。
在與上級溝通上下功夫。工作中任何人都難免會犯錯誤,犯錯誤本身并不要緊,要緊的是做到主動盡早與領導溝通,以期得到領導的批評、指正和幫助,盡快改正錯誤。“要當好管理者,首先當好被管理者”,我們作為下屬就要時刻保持主動與領導溝通的意識,具體方式就是我們常說的多請示,多匯報,勇于表現,善于表現。摒棄“不叫不到”的被動做法,打破“無事不登三寶殿”的保守態度,在恰當的時間、恰當的地點通過恰當的話題和方式與上級領導進行融洽的溝通,使上級領導了解我們的工作進展,掌握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在工作、生活上給與更多的支持。
在高質量履行自己的職責上下功夫。把對工作的注意力放在第一位,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尤其需要減少由于不領會上級意圖而犯的工作失誤,減少走彎路,遇事多請示、多匯報。但并不等于事無巨細都請示,遇事沒有主見,大小事不作主。作為基層的年輕干部以高度的責任心在自己職權范圍內大膽負責、創造性工作,是值得倡導的,也是為領導所歡迎的。該請示匯報的必須請示匯報,但決不要依賴和等待,在向領導請示匯報時要能在自己的職責范圍內提出自己的主見,這種主見就是一種參謀,是為領導提供決策的依據。同時經常換位思考,時常想到如果我是領導我該如何處理此事而尋求對上級領導處理方法的理解!
在請示報告報技巧上下功夫。上級領導由于負責的工作比較全面,時間是非常寶貴的,我們在與上級領導當面請示匯報前,把領導可能需要的與此次工作匯報密切相關的材料準備妥當,要事先打好腹稿,把重點和關鍵的東西找出來,先說什么,后說什么,一、二、三、四,條理清晰,重點突出,并預設出領導可能提出的問題和置疑,準備好解決措施。在匯報時,先簡單介紹一下思路與想法,視領導的意見就重點問題再做詳盡匯報,不要不分輕重地全部詳細地分析匯報。同時在對上級領導請示匯報時學會用事實和數據說話,做到有理有據,邏輯性強,信息充分。
我們年輕干部在工作中能夠取得的成績,單位能夠獲得的發展,當然是全體職工努力奮斗的結果。但是,我們不要忘記,如果沒有單位領導為我們提供的工作崗位和工作條件,我們是無法在這個單位做出成績的。所以我們要時常懷有一顆感恩的心,在工作中全身心的投入,無論大事、小事都認真對待,認真做好,這樣才是報答單位報答領導的最好方式。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實用18篇)篇九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通知指出,請示報告制度是我們黨的一項重要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是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機制,對于堅決維護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保證全黨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具有重要意義。制定出臺《條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通知要求,各級黨組織要認真組織學習《條例》,使廣大黨員干部準確把握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各級領導干部要切實負起政治責任,保證本地區本部門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主體、事項、程序和方式,認真做好請示報告工作。中央各部門、中央國家機關黨組(黨委)要帶頭執行《條例》,切實加強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工作,并按照《條例》要求加強對本系統本領域請示報告工作的指導。要加強對《條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規定不折不扣落實。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保證全黨全國服從黨中央、政令暢通,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黨內法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貫徹民主集中制,堅決維護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保證全黨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確保黨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
第三條本條例適用于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以及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相關活動。
本條例所稱重大事項,是指超出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自身職權范圍,或者雖在自身職權范圍內但關乎全局、影響廣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包括黨組織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和上級黨組織決定、領導經濟社會發展事務、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黨員履行義務、行使權利,領導干部行使權力、擔負責任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
本條例所稱請示,是指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就重大事項請求指示或者批準;所稱報告,是指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呈報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
(一)堅持政治導向。樹牢“四個意識”,落實“四個服從”,把請示報告作為重要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講政治要求貫徹到請示報告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
(二)堅持權責明晰。既牢記授權有限,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又牢記守土有責,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
(三)堅持客觀真實。全面如實請示報告工作、反映情況、分析問題、提出建議,既報喜又報憂、既報功又報過、既報結果又報過程。
(四)堅持規范有序。落實依規治黨要求,嚴格按照黨章黨規規定的主體、范圍、程序和方式開展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
第五條各地區各部門黨組織承擔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主體責任,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對請示報告工作負總責。
中央辦公廳負責接受辦理向黨中央請示報告的重大事項,并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向黨中央的請示報告工作。地方黨委辦公廳(室)負責接受辦理向本級黨委請示報告的重大事項,并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本地區的請示報告工作。
第六條黨組織請示報告工作一般應當以組織名義進行,向負有領導或者監督指導職責的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以黨組織負責同志名義代表黨組織請示報告。
請示報告應當逐級進行,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報告。特殊情況下,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直接向更高層級黨組織請示報告。
第七條接受雙重領導的單位黨組織,應當根據事項性質和內容向負有主要領導職責的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同時抄送另一個上級黨組織。特殊情況下,可以不抄送另一個上級黨組織。
第八條接受歸口領導、管理的單位黨組織,必須服從批準其設立的黨組織的領導,向其請示報告工作,并按照有關規定向歸口領導、管理單位黨組織請示報告。
第九條接受歸口指導、協調或者監督的單位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一般應當抄送負有指導、協調或者監督職責的單位黨組織。
負有指導、協調或者監督職責的單位黨組織應當統籌所負責區域、領域、行業、系統內各單位黨組織的請示報告工作,歸口統一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總體情況、牽頭事項完成情況等。
第十條涉及跨區域、跨領域、跨行業、跨系統的重大事項,應當由有關黨組織向共同上級黨組織聯合請示報告。聯合請示報告應當明確牽頭黨組織。
黨政機關聯合請示報告的,一般應當將上級黨政機關同時列為請示報告對象。
第十一條根據黨內法規制度規定,黨的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和黨的工作機關可以在其職權范圍內接受下級黨組織的請示報告并作出處理。
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可以就全面工作或者某些方面工作接受下級黨組織請示報告;有關負責同志可以就分管領域工作接受下級黨組織請示報告,也可以受黨組織或者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委托,就全面工作接受下級黨組織請示報告。
第十二條涉及黨和國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方針政策,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中的重大原則和問題,國家安全、港澳臺僑、外交、國防、軍隊等黨中央集中統一管理的事項,以及其他只能由黨中央領導和決策的重大事項,必須向黨中央請示報告。
第十三條黨組織應當向上級黨組織請示下列事項:
(三)明確規定需要請示的重要會議、重要活動、重要文件等;。
(六)屬于自身職權范圍內但事關重大或者特殊敏感的事項;。
(七)重大決策時存在較大意見分歧的情況;。
(八)跨區域、跨領域、跨行業、跨系統工作中需要上級黨組織統籌推進的重大事項;。
下列事項不必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屬于自身職權范圍內的日常工作;上級黨組織就有關問題已經作出明確批復的;事后報告即可的事項等。
第十四條黨組織應當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下列事項:
(四)全面。
工作總結。
和計劃;。
(五)重大專項工作開展情況;。
(六)重大敏感事件、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應對處置情況;。
(七)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重要情況和重大輿情;。
(八)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圍推廣價值的經驗做法和意見建議;。
下列事項不必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具體事務性工作;沒有實質性內容的表態和情況反映等。
第十五條黨組織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上級黨組織報備下列事項:
(一)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二)領導班子成員分工;。
(三)有關干部任免;。
(四)黨委委員、候補委員職務的辭去、免去或者自動終止;。
(五)其他應當報備的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中央各決策議事協調機構、中央各部門、有關中央國家機關黨組(黨委)應當對本領域、行業、系統內請示報告的具體事項提出明確要求、加強工作指導。
上級黨組織應當從實際出發,對下級黨組織請示報告中主題相近、內容關聯的同類事項歸并整合提出要求,促使請示報告精簡務實。
第十七條黨組織應當根據本條例規定的請示報告事項范圍和內容,結合上級要求和自身實際,制定請示報告事項清單。
第十八條重大事項請示報告一般應當經黨組織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或者傳批審定,由主要負責同志簽發或者作出。必要時應當事先報上級黨組織分管負責同志同意。
兩個以上黨組織聯合請示報告的,應當協商一致后呈報。未取得一致意見的,應當對有關情況作出說明。
第十九條向上級黨組織請示重大事項,必須事前請示,給上級黨組織以充足研判和決策時間。情況緊急來不及請示必須臨機處置的,應當按照規定履職盡責,并及時進行后續請示報告。
定期報告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專題報告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進行,學習貫徹上級黨組織重要會議和文件精神的專題報告應當注重反映落實見效情況,不得一味求快。對上級黨組織交辦的重大事項,應當按照時限要求報告。突發性重大事件應當及時報告,并根據事件發展處置情況做好續報工作。
第二十條提出請示應當闡明請求事項及相關理由。報送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不得在報告等非請示性公文中夾帶請示事項。
對下級黨組織請示的重大事項,受理黨組織如需以其名義再向上級黨組織請示的,應當認真研究并負責任地提出處理建議,不得只將原文轉請示上級黨組織。
第二十一條上級黨組織收到請示后,一般由綜合部門提出擬辦意見報黨組織負責同志按照規定批辦。
黨政機關聯合提出的請示,由上級黨組織牽頭辦理。
第二十二條上級黨組織對受理的緊急請示事項應當盡快辦理。有明確辦理時限要求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完畢,確有特殊情況無法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完畢的,應當主動向下級黨組織說明情況。
第二十三條請示的答復一般應當堅持向誰請示由誰答復,特殊情況下受理請示的黨組織可以授權黨組織有關部門代為答復。
第二十四條報告應當具有實質性內容和參考價值,有助于上級黨組織了解情況、科學決策,力戒空洞無物、評功擺好、搞形式主義。報告應當簡明扼要、文風質樸,呈報黨中央的綜合報告一般在5000字以內,專項報告一般在3000字以內,情況復雜、確有必要詳細報告的有關內容可以通過附件反映。
第二十五條上級黨組織收到報告后,應當由綜合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報送黨組織負責同志閱示。綜合部門可以將主題相同、內容相近的報告統一集中報送,或者摘要形成綜合材料后報送。
黨組織負責同志對報告作出批示指示的,綜合部門應當及時按照要求辦理。
第二十六條上級黨組織應當加強對報告的綜合分析利用。對于有推廣價值的典型經驗做法,可以通過適當形式進行宣傳;對于共性問題,應當予以重視并研究解決;對于有價值的意見建議,應當認真研究吸收、推動改進工作。
第二十七條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存在可能影響公正辦理情形的,有關人員應當回避。
第二十八條黨組織應當根據重大事項類型和緩急程度采用口頭、書面方式進行請示報告。
第二十九條重大事項請示報告適宜簡便進行的,可以采用口頭方式。對于情況緊急或者重大事項處理尚處于初步醞釀階段的,可以采用口頭方式先行請示報告,后續再以書面方式補充請示報告。
第三十條口頭請示報告視情采用通話、當面、會議等方式。內容較為簡單或者情況十分緊急的,可以采用通話方式;內容較為復雜或者情況敏感特殊的,可以采用當面方式;內容較為正式或者涉及主體較多的,可以采用會議方式。
口頭請示報告應當做好記錄和資料留存,確保有據可查。
第三十一條非緊急情況、重大事項處理處于相對成熟階段或者不適宜簡便進行的請示報告,應當采用書面方式。
第三十二條書面報告視情采用正式報告、信息、簡報等方式。信息側重于報告重大突發事件,需要注意的問題、現象和情況等,應當做到及時高效、權威準確。簡報側重于報告某方面工作簡要情況。
黨組織應當統籌用好書面報告方式,堅持“一事不二報”,一般不得就同一內容使用多種方式重復報告。上級黨組織明確要求正式報告的,不得以其他方式代替。
第三十三條黨組織可以利用電話、文件、傳真、電報、網絡等載體開展請示報告工作。涉密事項應當按照有關保密規定執行。
基層黨組織開展請示報告工作可以更加靈活便捷、突出實效。
第三十四條黨員一般應當向所在黨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領導干部一般應當向所屬黨組織請示報告重要工作。
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請示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黨員應當向黨組織請示下列事項:
(一)從事黨組織所分配的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二)代表黨組織發表主張或者作出決定;。
(三)按照規定需要請示的涉外工作交往活動;。
(四)轉移黨的組織關系;。
(五)其他應當向黨組織請示的事項。
第三十六條黨員應當向黨組織報告下列事項:
(一)貫徹執行黨組織決議以及完成黨組織交辦工作任務情況;。
(二)對黨的工作和領導干部的意見建議;。
(三)發現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線索情況;。
(四)流動外出情況;。
(五)其他應當向黨組織報告的事項。
第三十七條領導干部應當向黨組織請示下列事項:
(一)超出自身職權范圍,應當由所在黨組織或者上級黨組織作出決定的重大事項;。
(二)屬于自身職權范圍但事關重大的問題和情況;。
(三)代表黨組織對外發表重要意見;。
(四)因故無法履職或者離開工作所在地;。
(五)其他應當向黨組織請示的事項。
第三十八條領導干部應當向黨組織報告下列事項:
(三)堅持民主集中制,發揚黨內民主,正確行使權力,參與集體領導情況;。
(四)參加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情況;。
(五)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遵守廉潔紀律情況;。
(七)可能影響正常履職的重大疾病等情況;。
(八)其他應當向黨組織報告的事項。
第三十九條黨員、領導干部按照規定采用口頭、書面方式進行請示報告。黨組織應當及時辦理黨員、領導干部的請示事項,必要時可以對報告事項作出研究處理。
第四十條黨組織應當將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向上一級黨組織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
第四十一條黨組織應當建立健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督查機制,并將執行請示報告制度情況納入日常監督和巡視巡察范圍。
第四十二條黨組織應當將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情況作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的重要內容,對下級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同志進行考核評價。考核評價可以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黨建工作考核等相結合,結果應當以適當方式通報。
第四十三條建立健全糾錯機制,對于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中出現的主體不適當、內容不準確、程序不規范、方式不合理等問題,上級黨組織應當及時提醒糾正,并將有關情況體現到考評通報中。
第四十四條實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責任追究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規依紀追究有關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以及工作人員的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二)履行領導責任不到位,對重大事項請示報告不重視不部署,工作開展不力的;。
(三)違反組織原則,該請示不請示,該報告不報告的;。
(四)缺乏責任擔當,推諉塞責、上交矛盾、消極作為的;。
(五)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請示報告內容不實、信息不準,造成嚴重后果的;。
(六)違反工作要求,不按規定程序和方式請示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其他應當追究責任的情形。
第四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中央各決策議事協調機構,中央各部門,中央國家機關各部委黨組(黨委),應當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措施。
第四十六條中央軍事委員會可以根據本條例,結合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規定。
第四十七條本條例由中央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本條例自20xx年1月31日起施行。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實用18篇)篇十
在學習《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后本人感受頗深,這項條例嚴肅了黨員干部的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確保廣大黨員干部能準確把握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工作要求。
此項條例使廣大黨員干部能在不受自己職權范圍內卻又關乎全局、影響廣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做出自己好的看法和解決方式上報上級黨組織,都說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通過大家的努力再棘手的事情都會迎刃而解,著也大大的提高了廣大黨員干部干工作的積極性,更是提高了在隊伍的發展,也能快速的找到優秀的黨員干部并進行培養。
此項條例也是一份制約,給那些坐在位置上不作為的人一個制約,在其位就要謀其職,如果只知道“守位置”而不愿發展,那么也就不配當黨的干部,既然在那個位置上了就要好好的干工作,好好的服務廣大群眾,切實做一個新時代忠誠、干凈、有擔當的黨員干部。
廣大黨員干部要以此《條例》為基礎,切實做好請示報告工作,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樹牢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起意識,始終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定不移的用馬克思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及***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廣大黨員干部要切實把請示報告作為重要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將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這“六大紀律”落到實處,通過各項紀律嚴格要求自身,嚴明黨的廉潔紀律,遏制腐敗,讓廣大黨員干部潔身自好,用自己的權利來服務群眾,用自己的權利來發展社會,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實用18篇)篇十一
市人大常委會堅持將此次執法檢查作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省委市委決策部署和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依法助力全市營商環境持續優化提升的重要舉措,注重問題導向,突出檢查重點,有力有序推動各項工作落細落小、見實見效。
一是安排部署到位。省人大常委會動員會后,我市立即制定了實施方案,編印了資料匯編,于8月5日下午,克服疫情影響,采取“主會場+分會場”視頻會議形式,組織市“一府兩院”及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進行安排部署,同步啟動、協同推進,形成了上下聯動、左右貫通的工作格局。
二是組織領導到位。市、縣兩級人大常委會迅速成立了由主任任組長、各位副主任任副組長、相關委室主任任成員的執法檢查領導小組,全員上陣。按照“統籌謀劃、有機結合、一體推進”的原則,各執法檢查組根據檢查“兩條例”貫徹執行情況工作分工表以及自查檢查階段工作安排要求,進一步細化工作方案,統一步調、統籌推進執法檢查工作。
三是發動宣傳到位。及時編制了知識測試卷和調查問卷,市、縣兩級人大常委會分別組織市、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進行知識測試xxxx余人次,向五級人大代表、市場主體發放征求意見書、調查問卷xxxx余份,收集歸納問題訴求xxx余項、意見建議xx余條。利用xx日報、xx政務服務網、xx人大網站、xx人大微信公眾號等,向社會各界、廣大群眾發布執法檢查公告,深入宣傳“兩條例”,營造輿論氛圍,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督促檢查到位。8月中旬以來,市人大常委會各執法檢查組、相關委員會采取不同形式,及時督促對口聯系部門針對“兩條例”的具體規定,逐條逐款進行自查自糾。8月底,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和35個市直單位全部提交了自查報告、“兩條例”貫徹執行情況表及相關資料。通過“12345”企業專席、“萬人助萬企”活動、營商環境評價、審計報告等不同渠道,了解收集我市“兩條例”貫徹實施方面的問題線索,結合部門自查情況,進一步明確開展執法檢查的重點、推進優化營商環境的著力點。進入檢查階段后,市、縣兩級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圍繞檢查重點內容,采取實地察看、聽取匯報、座談交流、知識測試、問卷調查等形式,分別赴對口聯系部門組織檢查,深入不同類型企業開展調研,召開了各級人大代表、企業家代表座談會,對市行政便民服務中心各辦事大廳、部分縣區便民服務大廳進行了暗訪。
五是結合融合到位。執法檢查過程中,注重與年度立法、代表活動、工作評議、專題詢問等有機結合,通過一些關鍵環節的有效銜接和協調配合,達到了相互促進、融合創新的效果。制定出臺《xx市政務服務條例》,為進一步破解政務服務堵點難題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以“萬人助萬企,助力優化營商環境人大代表在行動”活動為載體,推進法律法規和惠企政策落實落地;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座談評議、無記名投票評議,強力推動有關問題整改落實;把優化營商環境專題詢問作為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問出了責任、壓力和效果,有效促進了“兩條例”在我市的深入貫徹落實和營商環境的進一步改善。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實用18篇)篇十二
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導和促進文明行為,提升全體干部職工的文明素質,按照市民政局的統一安排,市福彩中心積極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學習《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抓好貫徹落實,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扎實開展學習教育。
市福彩中心高度重視《條例》的學習教育工作,10月23日召開全體職工大會進行安排部署。會上,組織全體職工學習了市文明辦《關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通知》精神,要求全體干部職工要通過原原本本學習《條例》全文,深刻理解《條例》制定出臺的背景、意義、亮點和作用,全面掌握《條例》內容,知曉文明行為基本規范。黨員領導干部要成為學習、貫徹、落實《條例》的表率,充分發揮頭雁效應,積極教育引導全體干部職工模范遵守《條例》明確的行為規范要求,講文明、樹新風、塑形象,爭做文明市民。
二、積極做好宣傳解讀。
廣泛開展《條例》進家庭活動,每名職工都要通過身體力行,向親人、朋友積極宣傳宣講解讀《條例》具體內容,以個人帶動家庭,再通過家人帶動周圍的親戚朋友,積極推動形成遵守《條例》、崇尚文明的良好道德風尚,促進《條例》在全市落地生根,讓全民認知認同、自覺踐行,大力營造濃厚的宣傳貫徹《條例》的社會氛圍。
三、著力強化實踐養成。
按照市文明辦的要求,積極推進“煙頭不落地·文明跟我行”主題實踐活動、“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垃圾”專項行動,文明交通“車讓人”活動,要求全體職工要以《條例》作為自己的行為標尺,《條例》明令禁止的堅決不做,《條例》倡導的積極踐行,讓文明成為提升每名職工自我修養的重要內容。同時,要積極勸導身邊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翻越隔離欄、穿越綠化帶、闖紅燈、不禮讓行人等不文明行為,鞏固文明城市建設成果,維護文明形象,為加快建設國際化大都市、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建設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貢獻自己的力量。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實用18篇)篇十三
《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對新形勢下黨的政治建設各方面工作進行了部署。保證全黨服從中央,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是黨的政治建設的首要任務,是最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要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始終同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全黨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向前進。要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各項建設,帶動黨的建設質量全面提高。
作為一名基層工作人員,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強化黨的意識,強化組織意識,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要敢于和善于運用批評和自我批評這個有力武器,開展積極健康的思想斗爭,明辨是非、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統一意志、增進團結。在日常工作中,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學習,關注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加強思想更新和理解,牢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正確看待名利,勤奮工作、甘于奉獻、努力創新,起好黨員的模范帶頭作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斷加強黨性鍛煉,保持共產黨員本色。不忘初心,方得始終,一定要牢牢團結在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對黨忠誠,為黨分憂,為黨盡職,為民造福!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要嚴守政治紀律,不折不扣做好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工作。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領會加強請示報告工作的重要意義,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把請示報告要求貫徹到各項工作中、體現在實際行動上。
不管在哪個工作崗位上,都要主動向領導請示匯報,這是能讓我們少走彎路、少犯錯誤的重要方法。這就需要我們經常主動向上級請示匯報,主動請示匯報,是正確領會上級意圖、不偏離正確的方向、及時為上級決策提供充足依據的必要途徑,經常主動請示匯報對促進我們的工作及自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通過溝通,了解領導的行為動機和基本設想,也就是領會領導意圖,才有助于大家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形成和諧向上、開拓進取的工作局面。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實用18篇)篇十四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5日召開會議,會議指出,制定出臺《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要嚴守政治紀律,不折不扣做好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工作。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各地區各部門要深刻領會加強請示報告工作的重要意義,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把請示報告要求貫徹到各項工作中、體現在實際行動上。
不管在哪個工作崗位上,都要主動向領導請示匯報,這是能讓我們少走彎路、少犯錯誤的重要方法。這就需要我們經常主動向上級請示匯報,主動請示匯報,是正確領會上級意圖、不偏離正確的方向、及時為上級決策提供充足依據的必要途徑,經常主動請示匯報對促進我們的工作及自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請示報告是工作職責的需要。干部職工如不加強向上級領導請示匯報就不能很好地保持清醒頭腦和穩定心態,就容易走上兩個極端:一是工作冒進,急于求成,工作方法情緒化,剛愎自用;二是不能以穩定的心態對待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困難和挫折,易產生“保”、“怨”、“混”的心態,即明哲保身,得過且過,消極應付,滿腹牢騷。因此,年輕干部一定加強與領導的溝通,提高修養,樹立正氣,端正作風,以成熟穩定的心態履行上級領導賦予的職責。對上,要和領導保持一致,堅決維護處領導權威。
請示報告是解決實際工作難題的需要。特別是在當前的形勢下,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作為一名年輕干部,往往存在一些“通病”:人生閱歷不深,比較單純,存在處理矛盾和問題經驗不足,理論與實踐結合不夠緊密,心里不夠成熟、不夠穩重等問題,如何盡快縮短適應期,盡快成熟起來,在工作中能夠獨當一面,讓領導真正的省心、放心,這就需要我們加強與上級領導的溝通,由于上級領導處的位置比我們高,有著較高的理論素質和豐富的工作經驗,對政策的把握能力更強,更善于從全局的角度來指導工作。只有多與領導的溝通,才能拓寬思路,學會站在領導的立場上辨證地看待、分析和把握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頭腦就不會糊涂,思維就不會混亂,信念就不會搖擺,方向就不會迷失,就能夠透過現象看本質,少走彎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請示報告是對上級領導負責的需要。“對上負責”,要求在工作中自覺維護上級的威信,堅決貫徹、落實、執行上級的決議,真實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群眾的意見、要求,緊密結合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努力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作為上級領導,肩負著單位整體發展進行謀劃的重任,這就需要我們本著對單位負責的態度主動地將各項工作的進展情況,包括自己的思想動態,與上級領導及時地溝通。通過溝通,了解領導對搞好這項工作的行為動機和基本設想,也就是領會領導意圖,才有助于大家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形成和諧向上、開拓進取的工作局面。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實用18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保證全黨全國服從黨中央、政令暢通,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黨內法規,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貫徹民主集中制,堅決維護***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保證全黨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確保黨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
第三條本條例適用于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以及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相關活動。
本條例所稱重大事項,是指超出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自身職權范圍,或者雖在自身職權范圍內但關乎全局、影響廣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包括黨組織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和上級黨組織決定、領導經濟社會發展事務、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黨員履行義務、行使權利,領導干部行使權力、擔負責任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
本條例所稱請示,是指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就重大事項請求指示或者批準;所稱報告,是指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呈報重要事情和重要情況。
(一)堅持政治導向。樹牢“四個意識”,落實“四個服從”,把請示報告作為重要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講政治要求貫徹到請示報告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
(二)堅持權責明晰。既牢記授權有限,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又牢記守土有責,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
(三)堅持客觀真實。全面如實請示報告工作、反映情況、分析問題、提出建議,既報喜又報憂、既報功又報過、既報結果又報過程。
(四)堅持規范有序。落實依規治黨要求,嚴格按照黨章黨規規定的主體、范圍、程序和方式開展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
第五條各地區各部門黨組織承擔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主體責任,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對請示報告工作負總責。
中央辦公廳負責接受辦理向黨中央請示報告的重大事項,并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向黨中央的請示報告工作。地方黨委辦公廳(室)負責接受辦理向本級黨委請示報告的重大事項,并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本地區的請示報告工作。
第六條黨組織請示報告工作一般應當以組織名義進行,向負有領導或者監督指導職責的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特殊情況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以黨組織負責同志名義代表黨組織請示報告。
請示報告應當逐級進行,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報告。特殊情況下,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直接向更高層級黨組織請示報告。
第七條接受雙重領導的單位黨組織,應當根據事項性質和內容向負有主要領導職責的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同時抄送另一個上級黨組織。特殊情況下,可以不抄送另一個上級黨組織。
第八條接受歸口領導、管理的單位黨組織,必須服從批準其設立的黨組織的領導,向其請示報告工作,并按照有關規定向歸口領導、管理單位黨組織請示報告。
第九條接受歸口指導、協調或者監督的單位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一般應當抄送負有指導、協調或者監督職責的單位黨組織。
負有指導、協調或者監督職責的單位黨組織應當統籌所負責區域、領域、行業、系統內各單位黨組織的請示報告工作,歸口統一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總體情況、牽頭事項完成情況等。
第十條涉及跨區域、跨領域、跨行業、跨系統的重大事項,應當由有關黨組織向共同上級黨組織聯合請示報告。聯合請示報告應當明確牽頭黨組織。
黨政機關聯合請示報告的,一般應當將上級黨政機關同時列為請示報告對象。
第十一條根據黨內法規制度規定,黨的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和黨的工作機關可以在其職權范圍內接受下級黨組織的請示報告并作出處理。
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可以就全面工作或者某些方面工作接受下級黨組織請示報告;有關負責同志可以就分管領域工作接受下級黨組織請示報告,也可以受黨組織或者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委托,就全面工作接受下級黨組織請示報告。
第三章黨組織請示報告事項。
第十二條涉及黨和國家工作全局的重大方針政策,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中的重大原則和問題,國家安全、港澳臺僑、外交、國防、軍隊等黨中央集中統一管理的事項,以及其他只能由黨中央領導和決策的重大事項,必須向黨中央請示報告。
第十三條黨組織應當向上級黨組織請示下列事項:
(三)明確規定需要請示的重要會議、重要活動、重要文件等;。
(六)屬于自身職權范圍內但事關重大或者特殊敏感的事項;。
(七)重大決策時存在較大意見分歧的情況;。
(八)跨區域、跨領域、跨行業、跨系統工作中需要上級黨組織統籌推進的重大事項;。
(十)其他應當請示的重大事項。
下列事項不必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屬于自身職權范圍內的日常工作;上級黨組織就有關問題已經作出明確批復的;事后報告即可的事項等。
第十四條黨組織應當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下列事項:
(四)全面。
工作總結。
和計劃;。
(五)重大專項工作開展情況;。
(六)重大敏感事件、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應對處置情況;。
(七)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重要情況和重大輿情;。
(九)其他應當報告的重大事項。
下列事項不必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具體事務性工作;沒有實質性內容的表態和情況反映等。
第十五條黨組織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上級黨組織報備下列事項:
(一)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二)領導班子成員分工;。
(三)有關干部任免;。
(四)黨委委員、候補委員職務的辭去、免去或者自動終止;。
(五)其他應當報備的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中央各決策議事協調機構、中央各部門、有關中央國家機關黨組(黨委)應當對本領域、行業、系統內請示報告的具體事項提出明確要求、加強工作指導。
上級黨組織應當從實際出發,對下級黨組織請示報告中主題相近、內容關聯的同類事項歸并整合提出要求,促使請示報告精簡務實。
第十七條黨組織應當根據本條例規定的請示報告事項范圍和內容,結合上級要求和自身實際,制定請示報告事項清單。
第四章黨組織請示報告程序。
第十八條重大事項請示報告一般應當經黨組織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或者傳批審定,由主要負責同志簽發或者作出。必要時應當事先報上級黨組織分管負責同志同意。
兩個以上黨組織聯合請示報告的,應當協商一致后呈報。未取得一致意見的,應當對有關情況作出說明。
第十九條向上級黨組織請示重大事項,必須事前請示,給上級黨組織以充足研判和決策時間。情況緊急來不及請示必須臨機處置的,應當按照規定履職盡責,并及時進行后續請示報告。
定期報告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專題報告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進行,學習貫徹上級黨組織重要會議和文件精神的專題報告應當注重反映落實見效情況,不得一味求快。對上級黨組織交辦的重大事項,應當按照時限要求報告。突發性重大事件應當及時報告,并根據事件發展處置情況做好續報工作。
第二十條提出請示應當闡明請求事項及相關理由。報送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不得在報告等非請示性公文中夾帶請示事項。
對下級黨組織請示的重大事項,受理黨組織如需以其名義再向上級黨組織請示的,應當認真研究并負責任地提出處理建議,不得只將原文轉請示上級黨組織。
第二十一條上級黨組織收到請示后,一般由綜合部門提出擬辦意見報黨組織負責同志按照規定批辦。
黨政機關聯合提出的請示,由上級黨組織牽頭辦理。
第二十二條上級黨組織對受理的緊急請示事項應當盡快辦理。有明確辦理時限要求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完畢,確有特殊情況無法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完畢的,應當主動向下級黨組織說明情況。
第二十三條請示的答復一般應當堅持向誰請示由誰答復,特殊情況下受理請示的黨組織可以授權黨組織有關部門代為答復。
第二十四條報告應當具有實質性內容和參考價值,有助于上級黨組織了解情況、科學決策,力戒空洞無物、評功擺好、搞形式主義。報告應當簡明扼要、文風質樸,呈報黨中央的綜合報告一般在5000字以內,專項報告一般在3000字以內,情況復雜、確有必要詳細報告的有關內容可以通過附件反映。
第二十五條上級黨組織收到報告后,應當由綜合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報送黨組織負責同志閱示。綜合部門可以將主題相同、內容相近的報告統一集中報送,或者摘要形成綜合材料后報送。
黨組織負責同志對報告作出批示指示的,綜合部門應當及時按照要求辦理。
第二十六條上級黨組織應當加強對報告的綜合分析利用。對于有推廣價值的典型經驗做法,可以通過適當形式進行宣傳;對于共性問題,應當予以重視并研究解決;對于有價值的意見建議,應當認真研究吸收、推動改進工作。
第二十七條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存在可能影響公正辦理情形的,有關人員應當回避。
第二十八條黨組織應當根據重大事項類型和緩急程度采用口頭、書面方式進行請示報告。
第二十九條重大事項請示報告適宜簡便進行的,可以采用口頭方式。對于情況緊急或者重大事項處理尚處于初步醞釀階段的,可以采用口頭方式先行請示報告,后續再以書面方式補充請示報告。
第三十條口頭請示報告視情采用通話、當面、會議等方式。內容較為簡單或者情況十分緊急的,可以采用通話方式;內容較為復雜或者情況敏感特殊的,可以采用當面方式;內容較為正式或者涉及主體較多的,可以采用會議方式。
口頭請示報告應當做好記錄和資料留存,確保有據可查。
第三十一條非緊急情況、重大事項處理處于相對成熟階段或者不適宜簡便進行的請示報告,應當采用書面方式。
第三十二條書面報告視情采用正式報告、信息、簡報等方式。信息側重于報告重大突發事件,需要注意的問題、現象和情況等,應當做到及時高效、權威準確。簡報側重于報告某方面工作簡要情況。
黨組織應當統籌用好書面報告方式,堅持“一事不二報”,一般不得就同一內容使用多種方式重復報告。上級黨組織明確要求正式報告的,不得以其他方式代替。
第三十三條黨組織可以利用電話、文件、傳真、電報、網絡等載體開展請示報告工作。涉密事項應當按照有關保密規定執行。
基層黨組織開展請示報告工作可以更加靈活便捷、突出實效。
第六章黨員、領導干部請示報告。
第三十四條黨員一般應當向所在黨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領導干部一般應當向所屬黨組織請示報告重要工作。
黨員、領導干部向黨組織請示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黨員應當向黨組織請示下列事項:
(一)從事黨組織所分配的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二)代表黨組織發表主張或者作出決定;。
(三)按照規定需要請示的涉外工作交往活動;。
(四)轉移黨的組織關系;。
(五)其他應當向黨組織請示的事項。
第三十六條黨員應當向黨組織報告下列事項:
(一)貫徹執行黨組織決議以及完成黨組織交辦工作任務情況;。
(二)對黨的工作和領導干部的意見建議;。
(三)發現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線索情況;。
(四)流動外出情況;。
(五)其他應當向黨組織報告的事項。
第三十七條領導干部應當向黨組織請示下列事項:
(一)超出自身職權范圍,應當由所在黨組織或者上級黨組織作出決定的重大事項;。
(二)屬于自身職權范圍但事關重大的問題和情況;。
(三)代表黨組織對外發表重要意見;。
(四)因故無法履職或者離開工作所在地;。
(五)其他應當向黨組織請示的事項。
第三十八條領導干部應當向黨組織報告下列事項:
(三)堅持民主集中制,發揚黨內民主,正確行使權力,參與集體領導情況;。
(四)參加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情況;。
(五)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遵守廉潔紀律情況;。
(七)可能影響正常履職的重大疾病等情況;。
(八)其他應當向黨組織報告的事項。
第三十九條黨員、領導干部按照規定采用口頭、書面方式進行請示報告。黨組織應當及時辦理黨員、領導干部的請示事項,必要時可以對報告事項作出研究處理。
第七章監督與追責。
第四十條黨組織應當將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向上一級黨組織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
第四十一條黨組織應當建立健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督查機制,并將執行請示報告制度情況納入日常監督和巡視巡察范圍。
第四十二條黨組織應當將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情況作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的重要內容,對下級黨組織及其主要負責同志進行考核評價。考核評價可以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黨建工作考核等相結合,結果應當以適當方式通報。
第四十三條建立健全糾錯機制,對于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中出現的主體不適當、內容不準確、程序不規范、方式不合理等問題,上級黨組織應當及時提醒糾正,并將有關情況體現到考評通報中。
第四十四條實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責任追究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規依紀追究有關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以及工作人員的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三)違反組織原則,該請示不請示,該報告不報告的;。
(四)缺乏責任擔當,推諉塞責、上交矛盾、消極作為的;。
(五)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請示報告內容不實、信息不準,造成嚴重后果的;。
(六)違反工作要求,不按規定程序和方式請示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其他應當追究責任的情形。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中央各決策議事協調機構,中央各部門,中央國家機關各部委黨組(黨委),應當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措施。
第四十六條中央軍事委員會可以根據本條例,結合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規定。
第四十七條本條例由中央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本條例自2019年1月31日起施行。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實用18篇)篇十六
一、貫徹落實基本情況。
(一)加強宣傳氛圍。
1.機構學習深入推進。各地各部門利用每周學習日開展xx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活動。堅持將學習宣傳《條例》納入黨委(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內容,對條例內容進行解讀學習,采取集中學習、自學研討等多種形式,形成領導干部領導學、原本集中學、學用結合深入學習的濃厚氛圍。
2.廣泛開展社會宣傳。一是組織動員各地各部門利用電子顯示屏、宣傳欄、微信工作組、qq組等載體和平臺,及時宣傳條例內容,深入解釋條例的背景、目的、根據、文明行為的定義、鼓勵和促進措施、保障和實施措施、法律責任等。二是擴大學習宣傳壟斷面,向各地各部門發行《條例》共16000本,引導眾多黨員干部認真學習,提高《條例》的知識率和參加率,真正理解內涵,切實規范言行,內化、外化。
(二)開展系列活動。
1.志愿者形成常態。為了加強全縣志愿服務活動的規范管理,建立了縣志愿服務中心,已經進入了8個社會公益組織、2個志愿服務工作室。目前,全縣各地各單位共建志愿服務團隊150余人,志愿者19860人,成立藍天下婦女兒童維權協會、一米愛社、綠葉志愿協會、蒲公英愛協會等優秀社會志愿服務團隊。各志愿服務團隊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志愿服務活動,蒲公英助學項目惠及全縣23個鄉鎮管理區,留守兒童達800多人的藍天下婦女兒童維權協會的萬家無暴力項目,創新設計了婦女聯合公安機關組織模式,直接服務了家庭暴力受害者1200多人,6名自殺者放棄了輕生,70多名想自殺或殺害暴力者殺害暴力者受害者。
2.立德樹人全面推廣。縣教育局強調文明校園建設,將文明行為培養納入教育計劃,納入課堂教育,納入教師評價,幫助青少年扣除人生的第一按鈕。各種新聞媒體開設專欄、專題,大力宣傳先進典型,在全社會形成了好人有好報價的價值導向,今年6月,我縣帶領大眾致富的黃歇口町畢利霞被選為省荊楚模范,被選為中國好人7月候選人的多年來,堅持5元錢理發的棗木鄉王章林被選為市xx模范的我縣4名90后在街頭接力,救治心臟病男性的救助者被選為xx雷鋒。
3.轉移風俗的效果顯著。縣文明委員會制定《監利縣推進移動風俗,確立文明鄉風實施方案》,嚴格執行主體責任,設立工作專業班,制定工作措施,以提案書、廣播村響、移動宣傳車、門神、書等多種形式開展全權復蓋立體宣傳,同時利用電視臺、電臺、報紙、政府門戶等媒體推進移動風俗、文明鄉風公益廣告宣傳全縣各村(社區)已成立紅白理事會,省財政支付我縣村紅白理事會獎勵經費15萬元,我縣按每村464.5元標準平均支付各村。每個假日前,縣委宣傳部發行《文明節倡議書》,通過電視、網站、報紙等媒體開展文明節宣傳活動,通過一系列措施,進一步凈化社會風氣,文明新風逐漸深入人心。
(三)文明創建有序推廣。
一是開展省、市文明機構評價。組織專業班對已申報省、市文明機構進行中評價,取消評價分數低的機構的評價資格,以優勝劣勢分別向省、市文明委申報21個省級文明機構和33個市級文明機構。二是開展縣級文明單位、村(社區)創建申報工作。發行了縣文明事務所《關于2018-2019年度縣級文明部門、村(社區)申報工作的通知》文件,迄今為止向縣文明事務所申報的部門有45個,村(社區)有58個。三是開展新的全省縣域文明指數評價準備。為鞏固省級文明城市建設成果,縣委宣傳部堅持以常態化模式推進文明城市建設,制定發行《2018年監利縣文明指數評價問題清單》通報,督促各有關責任部門自我調查、逐一整改,認真對照《xx省縣文明指數評價體系》和《監利縣建立全國文明縣2019年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工作責任,細化工作目標,加強宣傳力度,加強監督指導。
二、貫徹落實中存在的問題。
在推進《條例》執行的工作中,我們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有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是綜合聯動需要進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門以工作責任為中心盡力開展工作,但工作聯動和工作合作力需要進一步提高,第二是執法管理標準還不嚴格,禁煙、亂畫、闖紅燈、亂放、違法使用燈等不文明行為的處罰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強責任和措施,確保條例在我縣扎根。
三、下一步的工作計劃。
(1)明確目標,制定計劃。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既需要攻防期的強烈推進,也需要長期的行為培養,我們根據《條例》的規定,逐一細分行為培養的具體實施步驟,明確長期和年度的工作目標,形成著眼于長期、重視現在的可操作、可實施的工作路線圖。
(2)注重引導,加強宣傳。我們進一步加強《條例》的學習宣傳,堅持將其納入各地各部門每周學習日的重要內容。同時,聯合縣公安局、縣融媒體中心建立不文明行為曝光臺,依托各種宣傳平臺,建立條例宣傳解讀、文明行為和先進典型宣傳介紹,全面推進條例宣傳進入鄉村、進入校園,形成社會文明、新風的良好氛圍。
(3)健全機制,長期推廣。建立縣委宣傳部和有關職能部門聯合會議制度,協調文明行為促進各項工作。建立道德模范和文明行為先進人物的激勵機制,加強文明村鎮、文明社區、文明家庭的表彰和獎勵,鼓勵各地各部門表彰本部門的文明行為人員,建立志愿者服務評價工作機制,實行道德模范、見義勇為等先進典型優惠待遇,引導眾多干部群眾崇尚、學習、保護、愛護模范。
(4)加強建設,補充短板。加大基層公共文化體系建設力度,全力推進鄉風文明建設,繼續搞好文化惠民和文化、科技、衛生三鄉等一系列活動,全面推進市民文明素質提高工程,不斷提高文明提高的承載力、凝聚力和領導力,確保條例在我縣落地。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實用18篇)篇十七
“兩條例”施行以來,全市上下優化營商環境意識明顯增強,營商環境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持續提升,改革的覆蓋面持續擴大,市場主體對改革的獲得感持續增強。
(一)機制體制更加健全完善。堅持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一把手”工程,采取了“1組+1辦+1中心+26個專班”工作模式,籌建了市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中心,開通了12345營商環境服務專線,建立了全市統一的營商環境“企業訴求”響應平臺、“中小微企業”服務平臺和營商環境特邀監督員制度,設立了“辦不成事”(營商環境)反映窗口,開展了“萬人助萬企”“一聯三幫”“千員幫千企”、關愛企業家“八大員”、“兩條例”宣傳月、優化營商環境提升年系列新聞發布會等活動。
門檻。簡化企業登記注冊手續,實現“就近辦、多點辦、少跑快辦”,營業執照全程電子化率達xx%以上。支持金融服務實體企業,落實優化金融營商環境“四提一降”惠企安商專項行動,開展服務實體經濟春暖行動、金融支持市場主體特別幫扶行動等專項銀企對接活動,落實企業上市掛牌“百舸競帆”行動,制定《關于加快推進xx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的實施意見》。做實做細就業創業服務,推動“智慧就業”優化升級;實現“洹泉涌流”人才綜合服務“一窗接件、專員辦理、集中反饋、統一建檔”,組建人才服務專員隊伍,打造人才高效服務“樣板間”,目前“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計劃已引進各類人才xxxx人。
(三)政務服務更加高效便捷。對標全國先進地區,對2261項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時限進行壓縮,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特種設備等31項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時限大幅度壓減,《藥品經營許可證》辦理時限由三個月壓縮至15個工作日;公布全市統一辦事指南,“其他、有關”等模糊性、兜底性條款得到全面清理;建成覆蓋市、區、街鄉、村社四級的網上政務服務體系,推行“互聯網+政務+金融+多場景便民應用”的智慧政務服務模式;推動政務服務“一門、一窗、一次”改革,一張身份證辦理民生事項由去年的185項增至222項,涉及企業開辦、人才引進等32項跨部門聯辦業務實現“一件事一次辦”;整理歸集xx家涉企部門xxx個最新政策文件,線上線下同步宣傳,著力當好惠企政策“解說員”和服務企業“勤務員”。
(四)執法監管更加規范公開。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包容審慎監管,建立健全抽查工作機制;制定《xx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方案》《xx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考核辦法(試行)》等文件,并將信用建設工作納入市政府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建立信用修復制度,創新開發信用監管平臺,實現對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監管;建立市、縣兩級發改、法院長效聯動機制,開展政府失信機構專項治理活動。
(五)法治保障更加公正有力。制定出臺《xx市企業破產府院聯動機制的意見》《關于發揮政法機關職能作用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xx市司法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實施方案》《優化營商法治環境更好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審判執行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意見方案。開展“司法服務惠千企”專項活動,受到省委政法委肯定。嚴打涉企犯罪,去年全市共偵破各類涉企刑事犯罪案件xx起、打掉黑惡團伙x個,挽回經濟損失xxxx億,清理涉企“掛案”xx起;建立重點企業分包聯絡制度,選派xxx名民警擔任企業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聯絡員”,為企業提供全方位、多角度服務。
(六)工作監督更加聚焦精準。市人大常委會連續就營商環境工作開展專題調研、執法檢查、聽取專項工作匯報,并結合其他工作加強對營商環境工作的監督。開展“訪千企·解難題·辦實事”走訪調研活動,對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文件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全市紀檢監察干部共走訪企業xxxx家,幫助解決問題xxx個,采納意見建議xxx條。建立優化營商環境智慧監督平臺,在涉企職能部門、涉企服務窗口等公共場所張貼智慧監督平臺二維碼,受理市場主體舉報問題并及時解決。圍繞優化營商環境相關配套措施和重點責任分工執行情況,開展專項監督檢查。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實用18篇)篇十八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了《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條例》要求黨的領導干部要把請示報告和履職盡責統一起來,該請示的必須請示,該報告的必須報告,該負責的必須負責,該擔當的必須擔當。《條例》的制定出臺進一步提高了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
《條例》的制定出臺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必要手段。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黨要管黨,關鍵是管好干部;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嚴格執行《條例》,就是從嚴管黨治吏的一項重要抓手,是全面從嚴管黨治吏的一把利器。《條例》的出臺是貫徹中央全面從嚴治黨戰略布局、加強領導干部管理監督的又一重大舉措,對于進一步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從嚴管理監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條例》的制定出臺是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指示要求和中央新精神的重要舉措。***總書記對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高度重視,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進行專題研究,并作出重要指示、在有關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總書記的指示要求和中央的新精神,為《條例》的制定出臺指明了方向。
《條例》的制定出臺為選拔任用忠誠廉潔干部提供了有效依據。廣大領導干部普遍認識到,是否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對黨忠不忠誠、老不老實的具體體現,瞞報非小事、說謊有代價,自覺接受監督意識明顯增強。個人重大事項查核結果運用從嚴從實,作用發揮越來越好,有力強化了對干部的日常管理監督,有效防止了“帶病提拔”。
《條例》的制定出臺是與時俱進解決新情況新問題的現實需要。隨著管黨治黨形勢的發展變化,原來的規定也要與時俱進適應實踐發展的需要,對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完善制度來解決。隨著改革不斷深化,干部管理監督需要更加科學化、精準化,《條例》的制定出臺堅持問題導向,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彰顯了中國特色的制度自信,必將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促使領導干部對黨忠誠、遵規守紀、誠實守信中發揮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