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業貿易中,擔保是保證交易安全、增加信任的重要手段。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擔保書和協議的范文,供大家參考和使用。
合同的擔保條款(實用17篇)篇一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擔保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法定方式。其中留置和定金是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而保證、抵押、質押可能涉及第三人,即保證人或者債務人以外的為主債務提供抵押、質押的擔保人。所以仲裁實務中在這三種情況下會出現主合同當事人依據主合同仲裁條款,向保證人或者向為主債務提供抵押、質押的擔保人主張權利的情形。
在涉及主合同中有仲裁條款而擔保合同中沒有仲裁條款時的處理時,不能一概以擔保合同中沒有仲裁條款為由排除仲裁管轄,應該探究當事人各方的立約原意,區分具體情況作出判斷。
保證有連帶保證和一般保證之分,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即其享有先訴抗辯權;而連帶保證只要債務人不履行債務,保證人就有承擔履行的義務。
在連帶保證合同中,主合同有仲裁條款,保證合同沒有仲裁條款,該仲裁條款對保證合同的當事人應該有約束力。因為保證人愿意承擔連帶的保證責任,應視為知道或者理應知道主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并且愿意受仲裁條款的約束。如果保證人不受主合同的仲裁條款的約束,則仲裁庭只能裁決主合同的債務人承擔責任,而不能越權裁決保證人承擔責任,所謂的連帶保證責任就會變成一句空話,這明顯違背當事人各方的立約原意。當然,如果保證合同明確選擇訴訟或者明確排除仲裁協議,則另當別論。但還有一個問題是,如果主合同當事人是事后即在擔保合同之后沒有經過擔保人同意達成的仲裁協議,那么即使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也不應受仲裁條款的約束,因為保證人不知道仲裁協議,也沒有受該仲裁協議約束的'意愿。
在非連帶保證責任中,主合同有仲裁條款,保證合同沒有仲裁條款,一般應嚴格遵照合同當事各方的原意,在主合同糾紛未經仲裁,并就主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擔保人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擔保責任,也不能強行被拉入仲裁。但寫明保證合同是主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或者寫明其解決爭議方式或未盡時宜依照主合同的規定的,則應該認為該仲裁條款對保證合同的當事人具有約束力。因為保證合同已經通過援引主合同的仲裁條款的方式,使得保證合同的當事人受合并而來的仲裁條款的約束。
2、主合同仲裁條款對抵押擔保人和質押擔保人的效力。
生糾紛,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必然會涉及到抵押權和質押權的問題,即通過對抵押物或質押物的處分以實現主債權。而作為抵押人或質押人在提供擔保時,應該對主合同內容給予應有的關注。
就是說,抵押人或質押人在簽訂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時有義務了解主合同的內容,包括應該知道主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如果抵押人或質押人不希望通過按照主合同中的仲裁條款約束時,應該提出異議,否則就應該視為對主合同仲裁條款的默示接受。而且,如果提供抵押或質押的第三人不受主合同的仲裁條款的約束,則仲裁庭不能越權裁決抵押人或質押人承擔責任,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也就沒了意義,這也不符合同各方當時立約的原意。
提供抵押或質押的第三人受主合同仲裁條款的約束在理論分析上應該沒有問題,但為了減少爭議,需要在立法或司法上予以明確。
合同的擔保條款(實用17篇)篇二
一、案情:
1999年,程某欲將其座落在某市市區的自有房屋一棟(二層樓房)出售。個體戶劉某聞訊后,主動上門洽談買房。經過協商,程某與劉某于1999年4月12日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合同規定:房價總共15萬元,買方分三次給付:1999年4月18日前付4萬元;1999年5月1日前付9萬元,1999年6月20日支付剩余的2萬元。賣方于第二次付款后交付第一層房屋,全款付清后交付第二層房屋并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合同還規定,如果賣方將房屋又私自另賣給他人或者買方屆時悔約,不買此房的,違約方需賠償對方總房價的5%的違約金。同年4月17日,劉某支付房款4萬元,4月28日支付9萬元,程某依約將房屋第一層鑰匙交與劉某,自己仍居住于二層房屋內。劉某遂將該房的一層進行了裝修,準備做為個體經營的店面。1999年5月,該市新設一個經濟開發區,因程某的房屋鄰近開發區,某貿易公司遂與程某洽談,愿一次性給付其房款17萬元購買此房。程某同意,雙方于1999年6月4日另行訂立了房屋買賣合同,并于6月15日到房管機關依法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轉移的登記手續。6月20日,劉某依協議到程某家付剩余的2萬元房款時,得知房子已被別人買走,即與程某發生爭執。劉某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第一個買賣合同有效,解除程某與劉某之間的購房合同。
二、對本案的不同觀點。
兩個房屋買賣合同,哪一個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在討論中形成幾種不同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程某與劉某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應當給予保護。因為根據民法理論,房屋是特定物,對特定物的買賣合同從雙方達成協議時成立,本案中雙方已經依約作出了部分履行,可見該合同已經生效,為保護先買者的優先權,應當保護程某與劉某之間的合同。某貿易公司明知程某已將房屋賣與劉某,仍與程某簽訂購房合同,辦理過戶手續,其主觀上具有惡意,所以其與程某之間的購房合同應確定為無效。
第二種意見認為,房屋是一種特殊的特定物,其買賣必須到房管機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后,合同關系才生效。劉某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還未取得房屋所有權,所以程某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可以將該房出賣給他人。劉某在未取得房屋產權證之前即對房屋進行裝修,主觀上也具有一定過錯。因此劉某無權要求程某履行一個未生效的合同,也無權要求解除貿易公司與程某的購房合同。
第三種意見認為,劉某與程某之間的買賣合同是有效的,但因程某的違約行為,導致了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的劉某無法依約取得房屋所有權。劉某有權要求程某按約定實際履行合同,補辦登記手續。但由于程某已將房屋登記過戶給第三人,造成實際履行不能,所以劉某僅可就合同要求程某承擔違約責任。
三、筆者的觀點。
(一)本案爭議的`焦點在于登記對于購房合同具有什么效力的問題。
登記作為不動產物權變動的公示方法,已為各國民法所接受,但各國對登記的效力卻有著不同的學說。一為成立要件主義,即物權變動如未進行登記,則確定的不發生變動的效力;一為對抗要件主義,即登記雖具有社會公信力,但并非物權變動的要件,未經登記的物權的變動在法律上也可有效成立,但只能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效力,不能對抗第三人。我國的立法采納了成立要件主義。目前已有許多學者對成立要件主義的合理性提出質疑,因為這將不利于保護善意一方當事人在非因其自己的過錯而未進行登記情況下的利益保護。學者們的這些觀點是有道理的。但我認為本案爭議的焦點不應放在采納何種學說更為合理上,因為無論學說合不合理,法官在執法過程中仍須按現行法的規定去判決,而不能脫離現行法律的強行性規定而按學者們的理論學說去處理案件。
[1][2][3][4]。
合同的擔保條款(實用17篇)篇三
擔保方式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擔保范圍約定不明確。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即上述所有項目上承擔責任。
三、擔保期限規定不清楚。
保證。
合同。
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合同的擔保條款(實用17篇)篇四
出租方姓名: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承租方姓名: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地址、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租賃地址: 路 小區 棟 單元 室;房型規格 ;
1.居住面積 平方米;
2.室內附屬設施: a: b: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 ( )元人民幣;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 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4.租用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甲方如不愿繼續租給乙方也應提前一個月提出并告知乙方。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并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說明: 抄表日期: 年 月 日 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合同的擔保條款(實用17篇)篇五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層,_____號。
第二條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給甲方。
第六條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六個月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一)水、電費;
(二)煤氣費;
(三)供暖費;
(四)物業管理費;
第十條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于一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一)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二)租賃期滿后,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三)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執一份備案。
合同的擔保條款(實用17篇)篇六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乙方違反甲方立即收回該房屋。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押金
甲方收乙方押金 元,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氣費,交還鑰匙,甲方確認房內設施完好無損后,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
第五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 (月/季/年)。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給甲方。先交租金后入住,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天,則視為乙方自動退租,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并從押金中扣除相應租金。
第六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季度檢查一次,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損失。
第七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水費、電費、供暖費、物業管理費;
第八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后,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3、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
第九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附加協議。
第十一條 房內設施現狀
(一)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如下: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表現為: 方;
(2)電表現為: 度;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合同的擔保條款(實用17篇)篇七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方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出租方出租的房屋坐落地址: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付款方式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租金為年付,乙方向甲方預付壹年租金,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不得無故拖欠。
第四條各項費用的繳納乙方承擔水電費、電視收視費、小區衛生費、液化氣費,液化氣由甲方平價提供給乙方。
第五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六條續租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且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房屋優先租賃權。
第七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第八條 免責條件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九條 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解釋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的擔保條款(實用17篇)篇八
根據擔保法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5種方式。留置是法定擔保方式,即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留置權,無需當事人之間約定。其他4種擔保方式需由當事人之間約定,是協議的擔保方式。
擔保方式可分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五種。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與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主合同的義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占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為了擔保合同的履行,預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數額的金錢的行為。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合同的擔保條款(實用17篇)篇九
履約擔保合同,對于合同應該怎樣寫履約擔保合同,參考閱讀。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受托銀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務暫行方法》向受托銀行_________申請出具人民幣保函,受托銀行批準出具此項保函。雙方就有關事項簽署協議。
一、受托銀行出存在(無)前提不可撤銷的保函,受益人為_________,擔保金額_________元國民幣。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收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托人在受托銀行開破保證金存款戶,帳號_________,并一次存入_________元人民幣。該存款只用于支付受益人的索賠。
四、委托人不能在受托銀行出具保函前存足保證金的,委托人由具備企業法人資歷的_________供給第三方反擔保,受益人為_________(受托銀行),擔保額度為_________元。委托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由受托銀行取代償還本息時,_________(反擔保人)應代委托人歸還受托行所墊資金。
受托銀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轉讓的自有資產_________元(其中企業債券_________元,金融債券_________元,國庫券_________元)作為典質,當委托人不能定期償還貸款本息由受托銀行代償還本息后,受托銀行有權按商定將抵押財產折價或變賣,并從變賣抵押財產的價款中優先受償。
第三方反擔保金額、抵押資產現值共計不低于受托銀行出具的保函金額。
五、保函有效期內,受益人憑保函跟證實其與委托人債權關聯的文件,有權請求受托銀行從委托人存款中劃付敷衍款項。受托銀行審查無誤后告訴委托人并從委托人結算保障金存款帳戶劃付。保證金存款戶不足支付的,可從委托人其余存款戶支付。
六、委托人存款不足支付的,由受托銀行墊付。委托人應在接到受托銀行通知后30日內奉還墊款。受托銀行對墊付款項按建設銀行其他貸款計收本錢。超過30日不還,加收20%利息。
七、委托人按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__(年)支付保費,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保證費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繳納。如過時不交,受托銀行有權從委托人的存款中劃撥。
八、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雙方任務實行結束后生效。
九、本協定一式二份,委托人和受托銀行各執一份。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務暫行措施》辦理。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受托銀行(公章):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務暫行辦法》向受托銀行_________申請出具人民幣保函,受托銀行同意出具此項保函。雙方就有關事項簽訂協議。
一、受托銀行出具有(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函,受益人為_________,擔保金額_________元人民幣。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委托人不能在受托銀行出具保函前存足保證金的,委托人由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_______________提供第三方反擔保,受益人為_________(受托銀行),擔保額度為_________元。委托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由受托銀行代替償還本息時,_________(反擔保人)應代委托人歸還受托行所墊資金。
受托銀行出具保函之前,委托人以可轉讓的自有資產____________元(其中企業債券____________元,金融債券____________元,國庫券_________元)作為抵押,當委托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由受托銀行代償還本息后,受托銀行有權按約定將抵押財產折價或變賣,并從變賣抵押財產的價款中優先受償。
第三方反擔保金額、抵押資產現值合計不低于受托銀行出具的保函金額。
五、保函有效期內,受益人憑保函和證明其與委托人債務關系的.文件,有權要求受托銀行從委托人存款中劃付應付款項。受托銀行審查無誤后通知委托人并從委托人結算保證金存款帳戶劃付。保證金存款戶不足支付的,可從委托人其他存款戶支付。
六、委托人存款不足支付的,由受托銀行墊付。委托人應在接到受托銀行通知后30日內歸還墊款。受托銀行對墊付款項按建設銀行其他貸款計收利息。超過30日不還,加收20%利息。
七、委托人按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年)支付保費,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保證費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納。如過期不交,受托銀行有權從委托人的存款中劃撥。
八、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后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委托人和受托銀行各執一份。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務暫行辦法》辦理。
甲方(貸款方):
乙方(借款方):
丙方(擔保方):
乙方為生產經營周轉資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借款,丙方為乙方的借款提供擔保,現三方就借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 元,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第二,借款金額
本次借款金額為 元(rmb)
第三,借款發放方式
在本協議簽訂3天內,甲方將借款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時為甲方開具現金收據。
第四,還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還款方式為現金償還。
在借款期限屆滿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應籌款為還款做準備。
借款期限屆滿前,乙方按照約定的方式將借款本金還給甲方,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由乙方保留還款收據。
第五,擔保條款
丙方同意為甲、乙之間的借款合同提供擔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 作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擔保物,在本協議簽署前和甲方一塊辦理抵押擔保手續。
借款期限屆滿,如乙方未歸還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丙方提供的擔保物,并就相關價款優先受償。
丙方擔保的范圍: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 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為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和訴訟費用)。
六,違約責任
乙方借款期限屆滿未歸還借款,視為違約,在歸還借款前利息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計算利息,作為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
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八,其他條款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且甲方將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經對方允許,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三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字) 借款方:(簽字) 保證方:(簽字)
地址: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電話:
合同的擔保條款(實用17篇)篇十
接受方:
擔保方:
為確保______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擔保。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1、抵押物價值(人民幣)______元整(小寫______元整)。
2、抵押物:______牌______型汽車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抵押的車輛為______所有。
3、在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將車輛登記證交給甲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項下義務,乙方被宣布解散、破產,甲方有權提前處理其抵押財產。
5、乙方如出現未按約定還款期還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產。
6、乙方對抵押物提供切實證明,抵押物完全為乙方合法所有,并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后發生糾葛致使甲方遭受損失時,可歸責于擔保物提供單位,或借款合同中的連帶擔保人,亦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7、所得款項不足以彌補本協議項下甲方的全部債權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8、抵押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9、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章后生效。
接受方:
擔保方:
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的擔保條款(實用17篇)篇十一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乙方與甲方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乙方愿意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并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后,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范圍外的余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后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后尚不能清償的債權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2、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并書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生后,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3、甲方有權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句、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意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或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甲乙雙方簽章后,該合同即時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年月日。
乙方(簽字):
合同的擔保條款(實用17篇)篇十二
委托人(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擔保人(乙方):
代表人:
鑒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糾紛一案,甲方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向上述法院出具訴訟保全財產擔保的相關手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本合同所稱財產保全擔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時,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為甲方配備并向法院提供具有管理和處置權的擔保財產,并按擔保法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協助財產所有人履行相關法律手續承擔擔保義務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條擔保的范圍、金額和責任承擔。
1、甲方的訴訟保全標的為:2、3、乙方在上述擔保范圍內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三條擔保期間。
擔保期間是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擔保之日至法院解封乙方的擔保財產之日為止(包括以和解和調解終結的案件),最長不超過6個月。
第四條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財產保全擔保費用人民幣:項下案件在審理過程中發生如管轄權爭議、公告、鑒定、中止等情形延長審理期限,甲方須自上述事件發生之日起向乙方另行交納擔保費用。)若擔保時間超出6個月,以人民幣4166元/月收取。
2、甲方應承擔此次擔保所產生的財產評估費,計人民幣。
3、甲方應預交結果反饋保證金人民幣,保證及時向乙方反饋有關信息(包括:擔保財產的查封日期、查封對象的清單回執、案件開庭日期、審判日期、審理情況及解封情況)。以便乙方了解案件的進展情況,保證擔保財產的及時解封。保證金在乙方擔保財產解封后三日內無息退還給甲方。
4、上述費用甲方應在該合同簽定之日全額支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帳戶上。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憑證。若乙方及乙方提供的其他財產所有人的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法院未認可,乙方應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退還上述費用。
5、乙方指定收款賬戶為:戶名:賬號:
開戶行: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對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的真實,完整及有效性負全部責任。提供的資料包括起訴狀、財產保全申請書、擬查封標的與本案關聯性證據材料。擔保發生之后及時提供查封的裁定書、開庭傳票、判決書、解封的裁定(復印件即可)。
2、在擔保期間,不受甲方內部任何事件變化而使乙方受到損失。
3、甲方與被告訂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甲方不得與被告惡意串通騙取乙方的擔保責任。
4、甲方具備本合同要求的履行能力,有充分和法定的權利簽署和執行與乙方簽定的本合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因擔保事宜,被申請人向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索賠,甲方將無條件全部承擔乙方因履行該擔保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支付的索賠款違約金罰金)。
2、甲方必須無條件在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索賠之日起3天內一次性支付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已向被申請人賠償的全部款項。
3、合同生效后,甲方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在法定期限內起訴等),乙方不再退回已經收取的擔保費,未支付的部分有權要求支付。.
4、若法院實際查封的對象與合同約定的保全標的不一致時,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已收取的擔保費不予退回。.如果甲方變更查封應事先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按照乙方要求交納保證金,否則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約定的擔保到期三日內,甲方應向法院申請解除乙方的擔保責任,并跟蹤解封事宜,在收到法院解除擔保裁定書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每延期一日甲方按擔保金額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等)。
6、雙方約定的擔保期間到期三日內,甲方不及時向法院申請執行,并同時申請解封擔保財產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另行支付相當于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兩倍的擔保費,并承擔本合同第六條第5項的責任。
第七條如果二審中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擔保的,在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本合。
同的條款仍然有效。擔保費按照第四條第一款約定。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變更,解除和生效。
1、本合同補充、修改、變更、解除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年月日
合同的擔保條款(實用17篇)篇十三
為有利于雙方發展,充分利用雙方對外融資的有利因素,加強企業間經濟合作,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甲、乙雙方就融資擔保問題經過充分醞釀,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在融資領域內進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雙方承擔總額度為伍仟萬元的貸款責任擔保,并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履行各自責任。
三、在乙方需要擔保時,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擔保額度總共為___萬元,不管是乙方中的一家公司還是二家公司;在甲方需要擔保時,甲方可以選擇乙方中的一家公司,為甲方提供相同額度的貸款擔保。
四、甲、乙雙方在履行互為擔保時,最長擔保期限不超過三年,貸款必須專款專用,擔保方有權對被擔保方的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期滿還清貸款本息時,被擔保方應主動向擔保方提供還貸憑證,以便對方及時了解。
五、任何一方為對方擔保時,應如實提供各自財務報表、營業執照、信用證明復印件以及有關企業概況等資料。
六、擔保方的`繼受人(包括因改組合并而繼受)將受本協議的約束,并繼續承擔擔保責任。未得到對方事先書面同意,擔保方不會轉讓其擔保義務。
七、擔保方代被擔保方清償債務后,有權向被擔保方追償。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對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協議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萬元,并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以茲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的擔保條款(實用17篇)篇十四
擔保人不一定是本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保證擔保合同中,擔保人只能是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
以下財產可以用于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不得抵押的財產:
(一)土地所有權;。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提醒注意:對于可以抵押的財產中的一、二、三、五中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四、六、五中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國家機關,學校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企業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但是,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的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的范圍內提供保證。
a、應明確所繳款項的性質是“定金”
定金條款應寫明“定金”字樣,最高院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定金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擔保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定金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第八十九條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對于超過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可以作為預付款,可以要求返還。但不具備定金的性質。
擔保在銀行借貸、商品交易、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可以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實現。
在現實生活中,由于不少人對《擔保法》缺乏了解,經常導致糾紛案件的發生。
合同的擔保條款(實用17篇)篇十五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作為質押,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本人在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項下的出質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本合同為主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依法可以設定權利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本質押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
本合同項下用于出質的權利為出質人在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權利期限為:_____個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主債務履行期屆滿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時未受清償的部分,乙方有權與甲方協商,依法行使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收益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乙方依本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在質權受到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并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合同的擔保條款(實用17篇)篇十六
出借人:
保證人1:
保證人2: (以稱債權人) (下稱保證人)
鑒于借款人 (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簽署了編號為《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且保證人已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完全了解主臺向的內容,愿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圓臺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1.1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下債權人發放給債務人的借款本金(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二、保證擔保范圍
2.1本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債權人實現值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三、保證方式。
3.1保證人提供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四、保證期間
4.1保證人保證期間為自本臺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辦理借款展期予續的,保證人同意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債權人主張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證責任
5.l如果主合同項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債權人根據主合同的約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應付款項,保證人應無條件地向債權人立即清償保證范圍內的所有應付款項。
5.2保正人款及時履行保證責任的,還應承擔債權人向其索償的訴訟費用、律師謝、差旅費、通知費用、催告費用以及其它相關費用。
5.3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它擔保方式何時成立、是否有效、不論其它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債權人是否向其它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能因此減免,債權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證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不提出異議。
5.4主合同項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保證人的,各保證人之間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保證人的承諾和保證
6.1按照債權人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信息,并保證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債權人對其資信、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6.2簽署和履行本保證合同,是保證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證人碰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6.3.1保證人或家庭成員發生對經濟狀況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證人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6.4保證人承諾:債權人和債務人對主合同的變更無須征得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仍需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但增加借款金額、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辦理展期的,應征得保證人同意;否則,保證人僅按主合同原約定的借款金額、利率和期限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2、保證人保證其向債權人提供擔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準手續,否則,由此而造成債權人損失的,保證人應往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內向債權人承擔全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8.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債權人住所地法院管轄解決。
8.2在爭議解決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9.1本合同主債權設定了其他擔保權的,則債權人可以選擇使擔保權的順位(包括同時或先后)以實現債權。
10.文本及生效
10.l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簽約方各執一份。
10.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1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或部分無效、被撤銷、被解除,則保證人同意對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兩年。
第十一條、提示及聲明
11.1債權人己提示保證人詳細閱讀本合同條款:
11.2保證人聲明,債權人已就合同條款作必要說明,保證人在合同條款與債權人理解一致的基礎上簽署本合同,否則已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清楚。
債權人:
地址:
保證人1: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活:
保征人2: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的擔保條款(實用17篇)篇十七
抵押人(全稱):(1)。
(2)(3)為了確保(下稱債務人)與抵押人簽訂的編號為的《》(下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抵押人愿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為,本金數額(幣種及大寫金額)為。
第二條抵押擔保的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等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財產見編號的抵押清單)作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暫作人民幣(大寫),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四條抵押人承諾。
1、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轉讓。
4.乙方/丙方違約金。
5.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6.乙方/丙方對甲方的損害賠償金。
第三條乙方以以下有權設置抵押權的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以及其他可以處分的權利提供抵押擔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規定需要辦理抵押登記始設立抵押權的財產為: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為:_________,擔保方式為:_________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為: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為:_________,擔保方式為:_________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以上財產名稱、權屬證書編號、基本狀況描述、價值評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財產與清單不符,低于清單所描述的價值致使擔保債權不能完全實現則乙方當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有權隨時對抵押財產狀況進行檢查,若遇抵押人不當使用或者保管將可能致抵押物價值減損,甲方有權制止不當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護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時可以要求抵押人維修,抵押人不維修的則甲方可以自己維修,保管費用和維修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額的物的擔保則甲方不再享有前項權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賦稅事項則甲方有權隨時監督抵押人繳納賦稅。
第四條雙方約定在抵押權設立前由_________方對第三條約定的以下抵押財產向保險公司上_________保險,保險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保險期間為_________,保險費由_________方負擔,續保由_________方及時辦理。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
辦理保險事務乙方應當提供協助義務。
若乙方或者丙方違反前款約定致使抵押權設立后保險事務尚未辦理完畢而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損不能完全清償債務或者抵押財產毀損滅失,乙方或者丙方應當另行提供擔保。若約定甲方辦理保險,在抵押權設立前甲方沒有辦理完畢致使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后無法主張保險理賠則乙方有權以該抵押財產清單上所載明的評估價值抵消主債權。
第五條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所獲得的保險賠償金由保險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規定。
抵押財產被第三人侵權所獲得的賠償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定。
發生前兩款情形債務人要求提前履行債務,甲方不得拒絕。
第六條以下抵押財產由抵押人協同甲方辦理登記,法律法規規定須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一起辦理登記的,則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記單位辦理。
1.法律規定辦理登記后抵押權始設立的財產:
財產a: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為:
財產a: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3.登記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4.登記機關要求填寫的擔保登記期間屆滿由_________方辦理延續登記。
5.登記需要繳納的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6.登記事項需要變更的由雙方協商辦理。
第七條主債務人違約或者侵權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以以下方式處理下列財產,抵押人可以監督甲方處理:
1.以下財產折價處理: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
2.以下財產變賣: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
3.以下財產拍賣:
財產a:_________。
財產b:_________。
………。
4.折價、變賣、拍賣的各財產所得價款按照以下順序實現甲方的債權,實現全部擔保債權后剩余款項歸還抵押人。
c主債權利息。
d主債權。
第八條主合同效力不影響本擔保合同的效力。
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經_________審查批準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請。
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不需經過國家行政審批則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簽字蓋章則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3)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種或者多種條件)成就時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方各執一份,經公證的公證機關執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各方以本合同書上載明的通訊地址和電話送達文件和口頭通知,若有變動當及時通知各方。
第十條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主合同債權和債務都不得轉讓,否則乙方有權撤銷本擔保合同;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變更主合同,否則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若主合同雙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約定實際履行主合同則乙方免除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各方經協商不成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簽訂地點是:_________。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