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份總結都應該能夠給公司帶來經驗教訓,并為未來的發展提供有益的借鑒。接下來將為大家介紹一些關于公司創新和技術應用的案例和經驗。
2023年公司維修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一
1.中心各設備使用班組負責本班組的設備管理工作,做到資料、圖紙、臺帳齊全,管理到位。
2.設備使用實行專職制,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設備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交接班制、巡回檢查制等。
4.貫徹執行設備定期檢修制度。定期對固定設備進行技術性能測定、探傷及儀器、儀表的校驗。
5.在實施設備更新、大修理計劃時,應按規定程序辦理手續,切實做好專款專用。
6.做好備用、閑置設備、特殊備件的儲備和管理,嚴禁設備露天存放和拆套,對閑置設備要積極調劑使用。
7.執行設備管理獎罰。
(1)出現事故時對積極搶救設備的人員,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一定的獎勵。
(2)發現隱患防止事故發生者,給予一定的'獎勵。
(3)由于違章、玩忽職守造成設備損壞的,對有關單位和責任者給予處罰。
2023年公司維修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二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維修管理,保證維修質量,提高維修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維護正常的維修秩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廣州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所接管物業范圍內的一切維修活動。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維修,是指物業管理公司對所管區域內住戶報修項目的維修活動。
第四條客戶服務中心、工程部和保安部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維修的組織、管理工作。客戶服務中心主要負責住戶戶內零修和維、保修(以戶表或入戶端子盒為界),以及影響住戶自用部分使用功能的公共維修。工程部主要負責其余公共部分的維修及疑難工程問題的處理。保安部主要負責維修的安全巡查和維修秩序、維修垃圾的監管巡查。
第二章維修工作程序。
第五條客戶服務中心前臺調度員負責受理來自業主/物業使用人(以下統稱住戶)、物業公司員工或其他人員的報修。同時,物業公司所有員工(保潔員、綠化工除外)有責任受理來自住戶的報修,并在接受報修的當天下班前由所屬部門書面通知客戶服務中心,緊急情況必須在接報三分鐘內報客戶服務中心處理。
第六條客戶服務中心前臺調度員必須嚴格按照《客戶服務中心員工服務禮儀標準》受理報修事宜。
第七條維修受理人必須詳細記錄報修情況,包括報修時間、人員、位置、事情、聯系電話。客戶服務中心前臺調度員必須按《維修情況日報表》的規范格式即時記錄報修情況。
第八條調度員接到報修后,必須在三分鐘以內或按照與當事人約定的時間安排好相關人員,處理人必須在接到通知五分鐘以內或約定時間提前五分鐘到達現場組織處理。處理人必須采取措施,保證維修問題不危及住戶和公共利益,并在處理完成后三分鐘內回復調度中心。當時處理不完或處理不了的,處理人必須與相關住戶另外約定時間組織上門進行維修。
第九條如果維修涉及毗鄰異產問題,當事住戶有抵觸情緒的,在非緊急情況下,工程師和維修監理應首先與業主進行協調。協調未果的,應立即通知相應的物業助理共同繼續協調;若協調無效,應報請部門領導繼續進行不間斷協調;部門領導協調無效的,應立即呈報公司領導采取針對性措施。如仍然無效的,必須于次日將情況書面報集團客戶服務中心。在上述協調過程當中,如沒有得到住戶明確答復的,維修人員不得離開現場。在維修協調過程中,未經物業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員工不得將公司內部文件(如工程質量鑒定書、公司內部請示報告等)或其他信息透露給住戶。
第十條維修涉及重大質量安全問題或復雜技術問題的,工程師詳細查驗核定后必須在首報24小時內書面報請集團工程部、研發中心提供技術支持或工程協調,并同時以書面形式向集團分管領導及集團客戶服務中心匯報。若超過24小時仍未得到明確答復的,每天兩次向集團客戶服務中心催辦。
第十一條維修單位、方案及時間等確定后,屬于對外委托施工的,客戶服務中心負責該項目的工程師必須填寫《委托維修任務書》,在承接單位負責人簽字接單并報部門及公司領導批準后執行,同時須向業主簽發《維修通知書》。
第十二條工程師和維修監理必須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委托維修任務書》約定的方案和工期開展維修作業。
第十三條客戶服務中心工程師、維修監理、物業助理以及保安部巡查保安共同負責對維修活動進行監管,各崗位每天對各維修點巡查不得少于兩次。客戶服務中心工程師和維修監理主要負責監控維修施工的進度、質量、場地、調度以及方案的具體執行情況等,著重強調重點工序(如24小時蓄水試驗)及工程量的控制。物業助理主要負責監督維修隊伍的`證件手續、垃圾處置等事宜。保安部主要負責監管維修過程中的垃圾堆放、維修秩序等。
第十四條維修工作完成后,工程師和維修監理必須在當天按照規范要求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應現場填寫《維修項目工程簽證單》及《工程維修量明細表》,由服務對象和施工單位簽字確認并經工程師審核后,報部門領導及公司領導審批;對不合格項,工程師必須立即組織查出原因、確定處置方案,并在承諾工期內整改驗收。
第十五條工程師或維修監理在工程維修完成的當天必須將完成情況反饋調度中心。調度員須在接報24小時內進行電話回訪,并安排物業助理在三天內完成上門回訪,重點維修必須在24小時內完成上門回訪。
第三章零修工作程序。
第十六條客戶服務中心調度員受理報修后,對屬于零修范疇的,必須在首報三分鐘內開具《工程維修單》安排維修工上門維修或按約定時間上門維修。
第十七條維修工在接到維修任務后,必須在五分鐘內到達維修現場,有具體要求的則按要求時間到場處置。
第十八條如果維修地點在業主(物業使用人)戶內,維修工必須按照《入戶維修服務規范》的要求開展室內維修。
第十九條維修工在檢查確定完維修內容后,必須向出示《便民服務維修收費標準》,征得住戶同意后按規范要求開展室內維修。維修完畢,經住戶在《工程維修單》上簽字確認后,維修工方可離開。
第二十條維修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分鐘。如果維修工作無法及時完成,維修技工必須立即向調度中心回復,說明情況。如因為住戶暫時沒有維修材料,維修工進行應急處理后,由調度中心與業主改約時間上門維修。
第二十一條維修工必須在返回調度中心三分鐘內向調度員報告處置結果,并將《工程維修單》第二聯投入回收箱中。調度員必須在三分鐘內進行電話回訪,并安排物業助理進行有針對性的上門抽查回訪。
第二十二條維修單位在維修施工中,每完成一道工序,工程師和維修監理必須對維修施工中的每一道工序進行現場驗收,合格后才允許進入下一工序施工。
第二十三條客戶服務中心工程師和維修監理必須對所有用于維修、保修的工程材料在使用前進行檢查,對有疑問的應要求施工方提供材料(產品)合格證明書,否則可要求停工、返工或予以罰款處理。
第二十四條客戶服務中心工程師和維修監理必須及時制止施工單位的違章行為,每周至少向施工單位發一次《監理通知》,要求限期整改或通報處罰情況。在規定時間內未整改的,工程師和維修監理必須立即將施工單位人員清理出場。
第五章維修服務考核辦法。
第二十五條物業公司員工推諉住戶報修或接報后不及時通知客戶服務中心的,每發現一。
起,扣罰當事人50元。引起住戶投訴的,扣罰當事人100元。
第二十六條客戶服務中心前臺調度員未規范受理報修,違反《客戶服務中心員工服務禮儀標準》的,每發現一起,扣罰當事人50元。若引起業主投訴的,扣罰當事人100元,部門主管50元;引發后果的,扣罰當事人300元,部門各級責任人100元,部門各級主管領導50元。
第二十七條客戶服務中心前臺調度員對報修不作記錄的,每發現一起,扣罰當事人100元,部門主管50元;未按規范記錄報修內容的,每發現一起,扣罰當事人30元,部門主管20元。
第二十八條維修組織人安排不及時或安排不當導致業主投訴的,每發現一起,扣罰當事人100元,部門領導50元。
第二十九條相關人員不服從調度人員安排,扣罰當事人200元。維修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維修現場或完成維修工作的,扣罰相關責任人100元。
第三十條部門領導、工程師、維修監理或物業助理未按規定程序和時限進行維修處置的,每發現一起,扣罰當事人50元。引起業主投訴或其他后果的,扣罰當事人100元,部門領導50元。
第三十一條未按規定組織施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每發現一起,扣罰專業工程師50元,部門領導30元。(1)外委施工不填寫《委托維修任務書》就開始施工的;(2)未按雙方合同約定的工程單價上報工程價款的;(3)沒有約定工程單價,所定價格明顯高于市場價格的;(4)未及時填寫《工程項目簽證單》和《工程量明細表》的;(5)未規范填寫維修資料的。引起后果的,扣罰專業工程師200元,部門領導100元,主管領導50元。
第三十二條專業工程師和維修監理對施工監管力度不夠,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扣罰當事人200元,部門領導100元,主管領導50元:(1)因監管不力,導致工期延誤或業主家中物品損壞的;(2)每完成一道工序,未按規定進行驗收就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3)核定工程量誤差超過3%;(4)所巡查監管區域的維修工程有返修情況發生;(5)發現施工單位有違規行為或不文明行為,不及時制止和處罰的。
第三十三條物業公司負責維修監管的員工未按維修管理制度對維修活動進行監管的,每發現一起,扣罰當事人100元,部門主管50元。
第三十四條物業助理不清楚所管區域內維修情況的,每發現一起,扣罰當事人50元。
第三十五條客戶服務中心檔案管理員及工程師未按規定時間完成簽證單的填制與整理工作,未及時跟催審批進度的,每發現一起,扣罰30元。各審批環節未按時限審批的,扣罰責任人30元。
第三十六條維修工未按《入戶維修服務規范》的要求進行維修作業的,每發現一起,扣罰當事人50元。造成業主(物業使用人)家中物品損壞的,須照價賠償。
第三十七條物業公司員工亂收費、收取小費或私吞維修費的,一經發現立即開除并賠償損失。情節嚴重的,依法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三十八條客戶服務中心于每月25日將統計報表報送督導室。發現有錯報、漏報和不報的,扣罰服務中心主任200元,主管領導100元。督導室每月按照本制度分別對維修工作組織一次抽查,對于未按規定時間進行抽查的,扣罰督導室主任200元,主管領導100元。
第三十九條以上的違規行為,連續發生兩次,當事人和部門領導加倍處罰;連續發生三次,當事人作勸其離職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條以上扣罰均從責任人當月的獎金中予以執行,直至扣完為止。
第四十條本考核辦法從下發之日起開始施行。
2023年公司維修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三
1、為加強對集團車輛維修的管理,降低維修費用,有效的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定。
2、車輛司機在每日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動,發現問題后應立即上報車輛主管,并進行自修。
3、若司機無法自行修復車輛存在的問題,需要定期保養或者維修,需經得主管部門同意后,送到修理廠維修。
4、司機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時,必須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如果私自在其他地點維修,費用不予報銷。
5、在車輛的修理過程中司機和車輛主管需要加強監督,發現修理項目與送修項目不符時,應及時上報集團辦并與修理廠進行協商。
6、根據車輛的行駛里程或使用時間,公司車輛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車輛主管統一安排,確因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大修、中修時,必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報交綜合辦報審,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廠修理。
7、司機與車輛主管應向修理廠索要車輛修理的詳細項目及費用明細,車輛主管應將其與維修說明表、車輛管理表等相關內容存在一起,結算維修費用時一并出具查證。
8、在日常維修車輛時,更換零部件的費用在預算以內時,給予報銷;否則,多余部分不予報銷。
9、車輛在中途發生故障急需維修時,須電話征得車輛主管同意方可維修,如果有隨車人員時需在修理費用單上作簽字證明。
2023年公司維修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四
第1條為加強對公司車輛維修的管理,減少車輛的維修費用,有效的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定。
第2條本規定適用于對公司所有車輛維修管理的相關事宜。
第3條公司車輛的維修分為日常維修與送修理廠維修兩種。
第4條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制,即每輛車的司機必須固定,車輛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
第5條車輛司機在每日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動,發現問題后應立即上報車隊主管,并進行維修。
第6條若司機無法自行修復車輛存在的問題,需向車隊主管詳細說明維修的項目和損壞原因,經車隊主管審核預算費用后,屬于100元以下修理項目的,經車隊主管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1000元以下修理項目的須經部門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修理;1000元以上維修項的報請公司領導批準修理。
第7條司機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時,必須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8條公司的公務用車及特種車輛進行維修時,必須由車輛主管提出維修項目申請,并對修理費用做出認真評估后,報部門經理批準,送達指定維修廠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9條在車輛的修理過程中司機需要加強監督,發現修理項目與送修項目不符時,應及時上報車隊主管并與修理廠進行協商。
第10條根據車輛的行駛里程或使用時間,公司車輛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車隊主管統一安排,確因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大修、中修時,必須上報公司領導,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廠修理。
第11條車輛完成中修、大修后,司機或車隊主管需要對車輛的維修結果進行驗收。
第12條車隊主管應建立完善的車輛維修檔案并要登記造冊,妥善保管。
第13條送修理廠的車輛,要堅持厲行節約,修舊利廢,以修復為主,換件為主的原則。
第14條接到車輛需維修信息后,根據車輛狀況、維修項目,統籌安排車輛修理。對進修的車輛,根據維修規范和維修項目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判斷故障原因和決定維修手段。
第15條對于比較大部件的維修或零件更換,應嚴格按照維修規范,先上報后更換的原則進行維修配件安裝。
第16條在日常維修車輛時,更換零部件的費用在預算以內時,給予報銷;多余部分不予報銷。
第17條車輛送修理廠修理及車輛的大修、中修費用由指定修理廠點每季度或每半年統一結算。
第18條車輛修理的費用不得超過審批的金額,修車完畢后司機或具體承辦人應將廢舊零部件交車隊主管審查,車隊主管報公司領導審核。
第19條車輛在中途發生故障急需維修時,200元以下修理項目時,須電話征得車隊主管同意;200元以上由車隊主管報請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維修。
第20條車輛在路途中需進行維修時,司機也必須帶回替換下的廢舊零部件,經車隊主管進行核查后,方可進行報銷。
第21條駕駛員因人為因素造成車輛與輪胎損壞的,由其本人承擔費用總價的20%。
第22條本規定經公司領導辦公會議審批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23條公司原有制度與本規定發生沖突時,自本規定頒布實施之日起,自動廢止。
第24條本規定由機場運行保障部機務特車室制定并解釋。
2023年公司維修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五
為進一步加強市局機關車輛維修管理,節約車輛費用,根據《萍鄉市工商局財務體制改革方案》和《萍鄉市工商局機關機動車輛管理暫行規定》等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維修按照確保運行安全和厲行節約的原則,實行統一管理,定點維修。
二、為確保車輛維修質量,指定2家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企業,并由市局辦公室每年年初與其簽定當年維修合同,按合同規定維修車輛。
三、凡有車輛的科(室、局、事業單位),駕駛員要經常加強對車輛的保養與維護,確保車輛完好。
四、各單位的車輛維修費用根據品牌、購買年限及往年修理費情況實行年度包干(不含車輛保險、養路費),超額經費不補,節余部分5%予以獎勵,5%即留轉下年度使用。包干維修費每年核定一次。
食品檢驗車的維修費單列,修理費根據實際情況按程序報批,并從嚴把握。
五、車輛報修程序:
1、凡機關各單位的車輛進廠維修保養、購置零配件和車輛輔助用品,不管金額大小必須由本科(室、局、事業單位)負責人(駕駛員)向辦公室提出具體項目清單;由辦公室根據提出的項目及實際情況開具《車輛派修單》,辦公室主任簽字確認;分管領導簽署維修保養等意見;報局長審批同意后,方可進廠維修保養、購置零配件和車輛輔助用品。
2、駕駛員持《車輛派修單》到定點的修理廠修理,凡未按指定的修理廠維修保養、購置零配件和車輛輔助用品,所產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車輛修理完畢,車主驗收合格后,應對修理所用材料進行核對,查驗是否更換配件,必要時,還應將調換的配件交辦公室核對。并在所用材料、工時費等驗車單上簽字確認。
六、在城外執行公務或異地出差的過程中遇特殊情況必須修車的,經隨車或分管領導同意,并電話向市局主要領導報批同意后,方可就近維修,但僅以恢復車輛運行為限,同時上報辦公室備案。
2023年公司維修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六
1.1維修過程:。
1.1.1先檢查馬桶堵塞原因。(詢問住戶)。
1.1.2用馬桶抽子抽通馬桶。
1.1.3如堵塞用鐵絲或細鋼筋勾出堵塞雜物直到通暢為止。
1.1.4蓋好檢查口,進入室內后放水沖洗,直至能正常使用。
1.1.5反復放水檢驗馬桶是否暢通。
1.2告知住戶:使用馬桶時不要亂拋雜物(如硬紙)。
2.疏通地漏。
2.1維修過程:。
2.1.1先用抽子試通。
2.1.2試通不行,應查明原因打開檢查口檢查。
2.1.3不通時再使用疏通機疏通直至通暢為止。
2.1.4用水試通到正常使用。
2.1.5如水源不方便,可接膠管水沖或用水桶裝水檢驗。
2.2告知住戶:不要在地漏中掉入任何雜物(如紙巾、手巾、剩菜、飯等)。
3.水龍頭漏水修理。
3.1維修過程:。
3.1.1檢查漏水情況,拆下水龍頭,檢查內芯栓,如是內芯斷裂,應更換內芯。
3.1.2如果是內芯橡皮過小或破損,應更換橡皮。
3.1.3如果是水龍頭自身有沙眼而漏水,應更換水龍頭。
3.1.4維修后,應反復開關水龍頭數次,使其開關自如。
3.2告知住戶:不要過度地扭緊水龍頭,以防內芯栓斷裂或像皮破損,更不要用硬物碰撞水龍頭。
4.維修墻內水管。
4.1維修過程:。
4.1.1先查找原因。
4.1.2關好室內所有用水閥門。
4.1.3查看水表是否轉動,如轉動說明墻內水管破漏。
4.1.4維修時先關水表前的總閥,后打通漏水處墻面瓷片,取出破漏水管。
4.1.5裝入新水管。
4.1.6打開總閥后看是否漏水,如無漏水,補好水泥,再裝貼瓷片。
4.1.7關閉房間內所有水閥門,看水表是否轉動,并作24小時后跟蹤檢查。
4.2告知住戶:住戶一但發現墻面滲水,應須立即通知維修人員前來查看。
5.住戶家中無電維修。
5.1維修過程:。
5.1.1分析原因,住戶家中沒電可能由下列幾種原因造成:。
5.1.1.1線路停電檢修。
5.1.1.2用戶總開關燒壞。
5.1.1.3因住戶使用電氣設備內部故障,或線路短路或漏電,致使開關保護電路動作跳閘。
5.1.1.4進戶線與接線端子接觸不牢。
5.1.1.5電度表燒壞。
5.2.1針對5.1.1中的情況及時向住戶說明停電的原因。
5.2.2針對5.1.1.1中的情況,首先斷開電源開關,檢查住戶用電設備及使用現場,看是否是線路出現短路;或因負荷太大超過電源保護開關容量;或因接線端子接觸不良,長期過熱燒壞所致。將住戶內用電設備的插頭拔下,將所有照明開關都斷開,用萬用表檢查線路、導線的絕緣情況,若線路完好,則查看接線端子上的接線是否牢固,最后更換電源開關,將負荷近線路允許的額定容量接到電源上,恢復供電。
5.2.3針對5.1.1.2中的情況,首先將與跳閘開關有關的電氣設備插頭拔下(或將照明開關斷開),用萬用表檢查電源線路是否正常,然后合上保護控制開關,逐一將電器接到電源上,直至找到故障跳閘原因并解決。
5.2.4針對5.1.1.3中的情況,斷開電源開關,將接線端子上的線接牢固,再用萬用表檢查確認線路正常后主可恢復關電。
5.2.5針對5.1.1.4中的情況,首先查看電度表參數是否符合用電線路規定,其次檢查電度表的接線是否正確。如確認是表本身質量而燒壞,可更換由供電局認可校準后同意使用的同一型號電度表,否則將按照以上原因繼續查找故障點。
5.3驗電。
當故障排除后,確認線路完好時,方可送電,并用萬用表測量電壓是否正常。
5.4維修人員找出故障點并排除故障在確認線路完好后,方可恢復關電。
6.插座無電修理。
6.1維修過程:。
6.1.1分析原因:插座無電可能由以下原因造成:。
6.1.1.1由于外界因素引起的人為停電,如檢修線路操作。
6.1.1.2由于用電設備內部故障原因,當把用電設備插入插座上瞬間,造成線路漏電,短路;或該插座線路超負荷時,致使保險絲熔斷或自動開關跳閘。
6.1.1.3因為頻繁插拔造成插座端子上的電源接線松動,接觸不良。
6.1.1.4線路出現斷線。
6.2.1針對6.1.1.1中的原因,可告訴用戶在是在停電檢修線路。
6.2.2針對6.1.1.2中的情況,首先了解住戶使用的現場情況,然后斷開相應回路的電源開關,用萬用表歐姆檔查找故障點,排除漏電點,再更換保險絲或將自動開關合上,恢復送電,若線路超負荷,可告知住戶及時處理。
6.2.3針對6.1.1.3中的情況,先斷開此回路的電源開關,將插座重新接線,確認接線牢固可靠后,方可送電。
6.2.5檢電:插座線路送電后,用電筆驗電,再用萬用表電壓檔檢測供電電壓是否穩定。
6.3維修須知。
維修人員在維修時應斷電后再斷電后再找故障。
7.配電開關故障修理。
7.1維修過程。
7.1.1分析原因:低壓開關跳閘或燒壞,可能由以下原因造成:。
7.1.1.1因線路出現短路現象,導致熔斷器的熔體熔斷或線路中的短路電流大于空氣開關的額定短路通斷能力時,空氣開關燒壞。
7.1.1.2因線路過載,開關跳閘或線路上的負載電流大開空氣開關的額定電流與電流脫扣器的`額定電流時,空氣開關燒壞或觸器觸頭長期通過較大的通斷電流,引起觸頭嚴重發熱蝕損壞。
7.2.1針對7.1.1.1中的情況,先將抽屜上的空氣開關置于'off'位置,再將電源側的斷路置開分閘位置(根據實際配電線路,在不影響其它供電線路負荷情況下)。
然后將開關抽屜抽出來用萬用表檢查線路查找短路故障點排除故障后再檢查開關抽屜內的所有電氣保護元件是否完好保護元件動作的整定值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最后更換同一技術規格的空氣開關或熔斷器后恢復正常送電。如果是開關跳閘先將電源的斷路器置于分閘位置(根據實際配電線路在不影響其它供電線路情況下)然后將開關抽屜抽出來用萬用表檢查線路確認線路無故障后將開關抽屜復位恢復正常送電最后用鉗型電流表測試三相負載電流(或通過柜上的電流指示儀表觀測)看是否超過設計要求;如確認為是由于線路過載造成開關跳閘則需將此線路負荷減少;如空氣開關燒壞或接觸器觸頭燒蝕損壞則需更換同一技術規格的元件后方可恢復正常送電。
7.3驗電:線路送電后,看線路上的電壓,電流表指示是否穩定正常。
送電順序相反。
8.洗臉(菜)盆下漏水。
8.1維修過程:。
8.1.1先檢查何處漏水,如果是存水彎頭管處漏水,應馬上檢修此處,先拆下存水彎管,或用水中膠帶密封接口破損處,以達到不漏水為止。
8.1.2如為水管破裂,應及時更換水管。
8.1.3如無破損情況,應檢查接口處是否密封,或用生膠帶重新密接口處,裝好不漏為止。
8.1.4如是臺式盆四周漏水,應用白水泥把盆四周密封一圈到不漏為止。
8.1.5檢驗:在維修完后,放水試漏,以達到不再漏水的目的。若水泥修補過,應在水泥凝固后(約需四小時),再在周圍泡水檢驗。
8.2住戶須知。
住戶不要隨意亂動盆下彎管和接口處,防止漏水。
9.洗臉(菜)盆堵塞。
9.1維修過程:。
9.1.1先查明原因。
9.1.2取下存水彎倒掉雜物或用抽子試通。
9.1.3如還是不通,打開檢查口用疏通機疏通,直至暢通為止。
9.1.4檢驗:盆中放入大量水做排放試驗,暢通為止。
9.2住戶須知:。
9.2.1住戶在水池中不要掉入雜物。
9.2.2不要把飯菜倒入洗菜盆中。
10.馬桶漏水。
10.1維修過程:。
10.1.1先檢查漏水情況。
10.1.2如是出水口漏水,應先把水箱水放掉,后取下水箱,拆下螺絲,取出馬桶查看連接件及膠泥圈是否完好,如有損壞應立即更換,裝上馬桶,裝好水箱,上好螺絲,用白水泥在馬桶四周密封一周(三小時后可以使用)。
10.3檢驗:維修后放水看是漏水。
10.4住戶須知:住戶應愛護使用馬桶。
11.公用天線常見故障修理。
11.1公用天線常見故障有三類。
11.1.1無圖像或圖像模糊黑花點多;。
11.1.2圖像有重影;。
11.1.3圖像上有緩慢移動豎白條或其它圖象。
11.2常見故障的處理。
11.2.1對于11.1.1類故障,全部頻道都這樣一般是放大器燒毀或元器件老化,增益降低或線路接口氧化,接觸不良,對其處理時首先應根據故障范圍確定可能發生故障的放大器及接口,進行測試檢查或用代換法找出故障點,并予以排除。如部分頻道(或香港臺或國內臺)故障,如天線方向無問題,則可能是相應的天線放大器或濾波器故障或接口接觸不良,可依照前法檢查,排除。
2023年公司維修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七
為加強設備的維護與保養,堅持“預防為主”和“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的原則,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使設備常處于良好狀態,保證設備的長周期、安全、穩定運轉,特別制定本制度。
一、實行專機專責制度或包機制度,做到臺臺設備、條條管線、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二、所有設備都要有維護保養規程,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人員要達到“四懂”、“三會”(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實行操作合格證制度,無證者不準上崗操作。
三、認真執行設備潤滑制度,堅持五定(定質、定量、定時、定點、定期對潤滑部位清洗換油)和三級過濾(向固定油桶經過濾、由油桶向油壺裝油經過過濾,由油壺加入到加油點經過過濾),保證油質、工具清潔好用,潤滑效果良好。
四、操作工人對本崗位范圍內的設備管道、儀表盤、支架、地面等應保持整潔、油漆、保溫完整,加強靜密封點的管理,消除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泄漏率,搞好環境衛生,做到文明生產。
五、備用設備應處于良好狀態,停用、閑置設備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加強防塵、防潮、防凍、防腐蝕的管理,對于傳動設備要定期進行盤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六、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嚴格按操作程序與規定步驟進行設備的啟動與停車,做到啟動前認真準備,啟動中反復檢查,停車后妥善處理。
2.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執行五字操作法(聽、摸、查、看、聞),定時定點按巡回檢查路線對設備進行仔細檢查。
3.認真填寫運行記錄,發現設備缺陷能處理的應主動進行消除,臟、松、缺、亂、漏等舉手之勞可以解決的問題,應隨時在檢查中進行解決。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實行十交五不接。十交即:交任務、交指標、交原料、交操作指標、交質量、交問題、交經驗、交工具、交安全衛生、交記錄;五不接即:設備潤滑不好不接、工具不全不接、操作情況交待不清不接、記錄不全不接、衛生不好不接。交接雙方要在現場逐項交接,在操作日記上正式簽字。
七、生產操作人員發現設備有不正常情況,要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發現特殊響聲、振動、漏氣、火花等緊急情況,應采取果斷措施立即停車,并上報和通知值班長及有關崗位,不弄清原因不得盲目開車。已處理和未處理的缺陷記錄運行記錄本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八、廠房建筑物、構筑物、設備基礎、處管道及支架,應有專人經常維護,保持完整,定期檢測。采取防潮、防汛、防凍、防塵、防腐蝕措施。設備管道的儀表和安全裝置要齊全好用,定期進行檢查和調整。
九、維修工人(機、電)對包機的設備負有維修好的責任,對包機的設備需定時上崗檢查,主動向操作工人們解決設備運行情況,發現易處理的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解決的缺陷要詳細記錄,結合中小修或停車機會處理。
2023年公司維修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八
根據學校規模和學校長遠規劃,從實際出發,著眼發展,編制校園規劃。學校基建應根據校園規劃有計劃進行實施。
1、學校成立基建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成員由教職工代表大會民主產生。
2、大型拆、擴建項目工程規劃、設計均要聽取各方面的意見與建議,充分論證。經基建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報行政會議批準確定后,由總務處負責實施。
大型工程均應采取公開招、投標的方式,確定施工單位。小型工程由學校基建領導小組邀請三家以上有資質的企業投標竟爭,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按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好施工前期準備,領取規劃許可證和建設許可證,大型基建項目工程實行監理制,在施工招標前確定監理單位,委托全過程、全方位監理。小型工程學校指定專人負責對工程實行監理,以確保工程質量。
對于招標工程的暫定價,一律由學校采購小組實行市場詢價采購。對于工程確需變更的部分,須經過學校基建領導小組進行充分論證、研究決定。工程變更和暫定價的.聯系單資料包含:
(1)會議記錄,
(2)相應的證明材料,
(3)教師代表簽字認定,
(4)監理人員的簽字認定。
興建、擴建項目施工,根據工程量大小,基建領導小組指派專人做為校方施工代表,按設計要求檢查監督。嚴把質量關,并填表寫好施工日志。隱蔽工程要有多人驗收簽字,定期召開工程例會,確保順利施工。
基建項目竣工后,及時組織勘察、設計、規劃、質監、消防、環保等有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
基建、擴建項目的財務工作,由總務處嚴格根據合同按工程進度分期分批付款,不得提前支付或透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及時進行決算,由分管校長向基建領導小組匯報,必要時要進行工程審計。
竣工驗收后將全部基建資料進行整理,建檔并及時交學校檔案室存檔。
學校校舍維修由總務處負責。總務處要經常檢查校舍使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并提出維修項目和用工用料計劃,經分管校長或校長同意后實施。
校產維修采用承包方式時要認真審核工程預算,集體研究確定,防止偏差。嚴把工程質量關、驗收關。臨時請小工要確定工作內容,派人檢查工作情況,記清工日,定期核對、結算。
負責基建維修的管理人員要盡職盡責,秉公辦事,不謀私利,不徇私情。
2023年公司維修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九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及現行有關法規,結合中南花園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此制度.
主要是應付xxxx花園共用設施設備的非預見性故障以及使用時間過長所發生的設施設備損壞所用的巨額費用的支出。
共用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所有,為了維護全體業主的正當權益不受侵害,保證共用基金的使用正當。中南花園的基金款必須在銀行設立專戶帳號存款,專款專用,嚴禁任何人以及任何單位私自挪用。
1、基金的使用必須由物業公司提出使用方案,報由業主委員會進行審核,審核方案認為可行屬實,由業主委員會組織業主大會,由全體業主進行討論決定是否使用,討論通過后,由業主委員會向房管所遞交使用方案,接受房管部門的監督及指導。
2、當發生設備損壞,影響業主的正常生活,情況比較緊急時,業主委員會可代替全體業主行使權利,可免除舉辦業主大會議事,但事后要在業主大會中將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向全體業主報告,接受業主監督。
3、共用維修基金只用于區內設施設備的改造及更換,不得挪用他用。
4、維修基金的使用范疇;日常的維修保養不屬維修基金使用范疇,此費用如物業公司負責。
5、維修基金適用于區內的大中修及改造更新的使用,中修;既是一次性設備設施的維修費超過5000元。大修;既是一次性設備設施的.維修費用超過10000元。更新改造;即是一次性的更新改造費用超過5000元的設施設備改造。
6、電梯的維修基金使用與小區的維修基金獨立使用,當電梯發生故障,需要大中修、改造時所發生的費用由本座樓的所有業主按產權面積承擔,可用業主購房時所繳的維修基金,不夠時按一定比例籌款。
1、當儲備的維修基金不夠維修改造時,可按20元/平方米,由業主委員會向廣大業主籌集。
2、當電梯房業主的維修改造電梯時,基金不夠使用時,可由業主委員會向本座電梯業主按實際所需款與住房面積的比例收取。
某花園業主委員會。
二00五年一月一日。
2023年公司維修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十
1.0本公司的房屋維修計劃及維修手續依照本規程執行。
2.0本規程中的維修是指辦公樓及公司其他建筑物的增設、改造和更新。
3.0維修工作的責任人為行政辦主任及物業管理公司經理。
4.0責任人負責制訂所屬財產等的'維修計劃,依據維修計劃和預算,組織施維修業務。
5.0辦公室協助責任人,組織、協調維修工作。
6.0財務部協助責任人,編制綜合維修預算,檢查執行預算與實際維修費用是否一致。
7.1責任人在進行維修前,應向辦公室提交維修計劃。
7.2辦公室確認有必要后,并請示公司主管后,作出具體的指示。
7.3辦公室從技術的角度對維修計劃的內容進行審查,提出投資計劃,交財務部經理審查。
7.4財務部經理依據該計劃,編制資金計劃。
7.54000元千設備投資計劃和資金計劃的由副總經理審批,超過4000元由總經理裁定,超過1萬元的維修項目,須交董事會審議。
8.1對核準的維修項目,責任人和相關部門組織討論具體的維修工程方案,并制訂出詳細的實施計劃,提交給辦公室主任和財務部經理后,組織實施。
8.2緊急性的維修工程,不需要辦理上列手續,直接由責任人與辦公室主任協商后,組織實施。
8.3當責任人制訂的詳細實施計劃的內容、期限和預算,與預算投資計劃有顯著差別時,應按第8.1所列程序,修訂投資計劃。
9.0維修的監督與審查。
9.1維修實施后,如維修內容、期限、預算等需要作重要變更,或需追加預算時,經責任人與辦公室主任協商后,提交工程變更或追加預算申請。
9.2辦公室主任應從技術角度對上述申請作出審查,編制設備計劃修正案,提交財務部經理審查。
9.3維修計劃和資金計劃的修正案超過4000元,由總經理裁決,超過1萬元,由董事會審議。
10.0責任人應及時向辦公室主任、財務部經理報告維修進展和預算執行情況。
11.0公司員工住宅和集體宿舍的維修規程,另行制訂。
12.0本規程的實施細則則負責維修計劃實施管理的公司主管和財務主管制訂。
13.0本規程自xx年xx月xx日起實施。
2023年公司維修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十一
1、電氣維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按照國家頒布的《電氣安裝工作規程》標準作業。
2、電氣維修過程中維修人員應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同時配備絕緣良好的電工工具。
3、維修和保養電氣設備時,應按要求做好保證的組織和技術措施,維修班班長應在分配工作的同時向維修人員說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項,并在工作中檢查、監督執行情況。
4、在配電干線、變壓器、低壓配電箱上作業時,至少設二人進行專人監護。
5、一般情況下,盡量避免帶電專業,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須帶電作業時,應采取必要隔離措施,并有專人進行監護。
6、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開關和刀閘的操作把手上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作業'的標記牌。
7、維修或保養后的電氣設備或線路,在經檢查無誤,拆除所有安全隔離,全體維修人員撤離現場后,方可送電。
2023年公司維修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十二
在生產礦長、分管副總工程師的組織領導下,全面搞好礦井巷道維修管理工作。生產技術科負責修復方案的制定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巷修單位按標準與要求搞好井巷工程的施工。
在分管副總工程師的具體領導下,生產技術科、調度室等部門必須準確及時了解井下巷道變形情況,對需要維修的巷道及時安排維修計劃,消除安全隱患。
巷道維修工作要嚴格執行一工程一措施,嚴禁無措施施工。要強化對巷道維修作業規程以及補充措施的編制、審批、貫徹、執行程序的管理,巷道維修作業規程應納入采掘作業規程管理程序。
對于時間緊、工程量小的零星巷道維修工程,需編制臨時性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施工隊組在施工前要向參加施工的全體人員進行傳達貫徹,隊組跟班領導當班必須跟班作業,確保施工安全。
分管領導和業務部門要調整好采掘關系,防止因接續緊張等原因惡化巷道維修作業環境。在采煤工作面回采動壓進入穩定階段之前,避免任何巷道維修施工隊伍進入動壓峰值影響區進行巷道修復工作。
巷道維修工作面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巷道維修替棚要堅持先支后回、由外向里的原則逐架進行,采用機械回棚或人工回棚必須分別制定施工措施,除加強頂板管理外,必須有切實有效的防倒棚措施。
巷道維修工作面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執行文明施工,巷道質量符合標準要求。巷道經修復后,其有效斷面在行車安全間隙、管線吊掛、通風斷面等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
施工單位要強化對巷道維修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嚴格貫徹執行現場工人自主保安的“六項權利”,不斷提高職工的自主保安意識和能力。當現場不具備施工安全技術條件時,工人有權拒絕進入施工現場,干部違章指揮時,工人有權拒絕作業。
由于巷道施工作業地點分散,因此要求隊組跟班領導在當班必須對巷修施工地點至少巡視一次,安監員要對主要巷修施工地點加強安全檢查,確保施工安全。
2023年公司維修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十三
(二)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維修工作,確保維修工作有效開展,創造安全、舒適的生活、休息環境,特作如下規定:。
1.學生宿舍的維修管理工作由公寓中心各樓樓長具體負責;。
6.維修材料的領用須經中心領導同意,在填寫由維修班長、領用人和中心主任三者簽字的出庫單后,方可領用。
(二)維修工作的要求。
1.嚴格維修材料管理制度,維修材料從采購、出庫到使用,都要本著科學、節約的原則,要合理使用,努力降低消耗,減少浪費。
2.嚴格維修登記制度,學生報修要認真登記,各樓樓長根據維修登記報告分管區域維修人員,每一項維修完畢后,維修人員要填寫設施維修回訪單讓學生簽字,并在維修登記本上詳細地作好登記,以備核查。
3.嚴格維修用工制度,要按照“區域包干,責任到人”的基本要求,努力減少窩工現象,提高用工效率。
4.嚴格維修監督制度,要加強與學生的聯系與溝通,自覺接受廣大學生和學生“自管會”的監督,認真聽取廣大學生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提高維修工作的時效和質量。
5.對當天維修工作,本樓應有專門人員對報修單位進行回訪,并認真填寫回訪材料。
2023年公司維修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十四
1.嚴格遵守瑞土公司管理制度、其它安全生產制度和消防制度;嚴禁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員工冒險作業。
2.從事電氣作業的工作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3.維修電工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類電器設備、線路及其附屬設施進行檢查維護,發現問題或其它用電安全隱患時必須及時消除;對暴露在野外的電氣設備、設施要及時做好防雨防潮措施。
4.廠區內的污水泵都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以防止發生漏電造成觸電事故。
5.嚴禁在雷雨天氣進行戶外電氣作業。
6.凡是臨時照明用電,都必須使用36v安全電壓;廠區內的各個安全電源必須保證完好。
7.維修電工檢修電器設備時,值班電工要進行登記完工后要作全面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送電。
8.低壓設備上必須帶電工作時,要經過主管領導批準,并設專人監護;工作時要戴好安全帽,穿長袖衣服、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手柄的工具、并站在絕緣墊或板上操作。相鄰兩相帶電部份和接地金屬部分用絕緣板隔開,嚴禁使用銼刀、鋼卷尺、等導電工具進行工作。
9.帶電裝卸熔斷器時,要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使用絕緣夾鉗站在絕緣墊上操作。
10.熔斷器的額定容量要與設備和線路的額定容量相匹配;嚴禁用銅、鋁線來代替熔斷器的熔體。
11.電器和線路拆除后,在可能來電的地方必須用絕緣材料包扎好。
12.安裝電氣設備時,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按標準做好接地或接零保護。
13.安裝電燈時,開關必須接在相線上;螺口燈頭螺紋必須接在零線上。嚴禁使用一線一地的方法作為用電器具的電源。
14.嚴禁將手持電動工具的保護接零線和工作零線擰在一起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使用單相三孔、帶有接零保護或接地保護的插座。
15.檢修結束時必須清點所有工具、零件,以防遺留在設備中造成事故。
16.各變、配電室、變壓器、配電箱、柜等各種電氣設備附近,不準堆放各種易燃易爆、或影響電器設備安全運行及操作的各類物件。
17.嚴禁在各變、配電室內做與電氣工作無關的事情;各變、配電室、變壓器室內的消防器材必須保持完好,擺放在便于滅火的地方。
18.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嚴禁使用泡沫滅火器或水滅火。
2023年公司維修管理制度大全(15篇)篇十五
第一條:計劃檢修分為大、中、小修,由廠(車間)、部門編制大、中檢修計劃,報生產部匯總,平?后,請公司主管生產領導批準,由生產部下達檢修任務書給負責檢修的機修車間或動力車間等,同時將交檢修任務書抄給財務部及供應物流部。
第二條:小修任務書,由生產部下達。
第三條:計劃外的檢查項目,原則上與計劃檢修同樣處理。
第四條:經批準的檢修計劃,應該項目齊全,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凡是具有二人以上的檢修項目,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第五條:負責檢修的機修車間負責人等,要對檢修中的安全負責,并對參加檢修的人員交好任務,交好安全措施。
第六條:檢修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器具準備,做到器具齊全、安全可靠。
第七條: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槽罐、罐車、裝置、塔釜、管道、溝道);清洗置換、分析檢驗、辦理動火證手續等,由設備所屬廠(車間)、部門負責進行,具體工作程序、標準、審批等,按第八章“防火、防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生產車間大、中修,必須將所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原料、中間體、成品清除并轉移到安全的地方存放。
第九條:設備必須由設備所屬車間負責進行清洗、置換,直到達到動火要求為上。
第十條:上述(八、九)條任務完成后,由生產單位負責人,將設備交給檢修人員,并派熟悉情況的操作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監護。
第十一條:檢修完畢,負責檢修的部門負責人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安全檢查。要清點人員,檢查檢修工具、器材有否遺留在設備、管道內,有沒漏掉的檢修項目、設備上的安全附件,防護裝置以及蓋板、柵欄、欄桿等是否按要求復原,場地是否已清理等。
第十二條:在具備試車的條件下,由生產部組織生產車間及檢修部門有關人員進行試車和驗收。根據生產要求,分別進行耐壓試驗、氣密性試驗、試運轉、負荷試車等。如情況正常、合格,由生產車間接收,轉入正常生產。
第十三條:焊接動火,必須按本制度第八章“防火、防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焊接動火,看火人由設備所屬車間指派。在槽罐內、潮濕的地溝內,金屬構架天車上焊接作業,由檢修單位指派監護人。
第十五條:在焊接作業中,焊接工具要合乎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壓力表靈敏有效,氧氣軟管應耐壓2。0mpa(20大氣壓),乙炔軟管需耐壓0。5mpa(5大氣壓)。
第十六條:使用溶解乙炔鋼瓶,應按安全生產基本規程“溶解乙炔鋼瓶安全管理規程”中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電弧焊接(電焊)工具設備要符合標準。
(1)電焊機電源要按設獨立電閘;
(2)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接零),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3)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善,并易辨認,絕緣要良好;
(4)焊夾絕緣要好,必要時要有護手擋板。
第十八條: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設備。
第十九條:電焊作業,在地面上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在絕緣處;在潮濕的工地或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在在備好的絕緣板上,方可進行焊接作業。
第二十條:焊接作業中,要配帶好個人防護用具,必要時應備好防毒面具或口罩。
第二十一條: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從事電焊作業,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刺傷他人。
第二十二條:進入容器(槽罐、罐車、反應釜、塔釜、溝道等)內作業,必須辦理入罐作業許可證,不通風處作業,要報請安技處檢查同意。
第二十三條:在進入罐內作業三十分鐘前,要取樣分析,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作業。
第二十四條:檢修人員在進入罐內檢修前,要全面進行一次檢查,做到以下四不進:
(1)清洗、置換分析不合格,不進;
(2)電源及物料管道不切斷,不進;
(3)安全設施、工具、行燈不合格,不進;
(4)沒有監護人,不進。
第二十五條:對一般罐內檢修,必須由檢修單位指派專人監護,重要危險性作業,安技處要派人到現場檢查、監護。
第二十六條:罐內作業要根據設備深度,搭設安全梯及架臺,配備救護繩索,以保證應急撤離。在作業中,嚴禁內外投擲材料、工具,以保安全作業。
第二十七條:罐內作業中,可視具體作業條件,采取通風措施。對通風不良的以及容口較小的設備,作業人員應采取間歇作業,不得強行連續作業,禁止向罐內輸灌純氧氣。
第二十八條:一般情況下,禁止進入罐內清理有毒及有腐蝕性殘留物,如確有必要,需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罐外必須有人監護。
第二十九條:作業因故中斷,安全條件業已改變,需繼續入罐作業,應重新補辦“入罐作業證。
第三十一條:作業竣工時,檢修人員及監護人員共同檢查罐內外,在確認無疑時,方可封閉各入孔。
第三十二條:在不通風處及較深的池、坑、溝、井內作業,必須防止人員中毒及窒息,應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通風或排毒措施,確保作業人員安全。
第三十三條:電器檢修,要按電力部《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執行。
第三十四條:凡電氣檢修,必須執行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
(1)供電單位供電設備,線路檢修,工作票由指定簽定人簽發,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后,方可進行作業。
(2)廠(車間)所屬電氣檢修,工作票由車間電工辦理,廠委會審查批準。
第三十五條:凡是在導電設備、線路工作(不論高、低壓),必須停電作業,并在電源開關把上掛有“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標志牌,除專責掛牌人外,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或送電。
第三十六條: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驗明線路確認無電方可接線。
第三十七條:線路經過驗明確實無電壓后,應在工作地段兩端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第三十八條: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必須由作業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得進行作業。
第三十九條:禁止帶電檢修作業。
第四十條:外線、桿、塔電纜檢修,作業前必須全面檢查,確認無疑方可進行作業。
(1)變電所出口處或線路中間某一段有兩條以上線路鄰近平行時,應驗明檢修的線路確已停電并掛好接地線后,在停電線路的桿,塔下面作好標志,設專人監護,以防誤登桿、塔。
(2)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點的線路檢修時,應采取可靠措施,防止誤送電。
(3)對地下直埋或隧道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4)五級以上大風時,嚴禁在同桿、塔多回線中進行部分線路停電檢修作業。
(5)在立、撤桿和修正桿坑及在桿、塔上作業時,必須認真檢查并防止倒桿和滑梯事故。接地線拆除后,應認為線路帶電,嚴禁任何人攀登桿、塔,并按工作終結辦理匯報手續。
第四十一條:下述作業屬于高處作業均應執行高處作業制度。
(1)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兩米(含兩米)以上的高處作業。
(2)在兩米以下作業,但有下述情況者,應視為高處作業。作業地段附近有洞、坑、井、升降口、溝的;作業地段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上;受風雪襲擊,機械震動或設備、管道易泄漏即有可能排放有害氣體、液體、溶融物的場所。在有轉動機械及其它易傷人的物體。
(3)凡框架結構化工生產裝置,雖有護欄,但工作人員進行非經常性作業時,有可能發生意外的場所的作業。
(4)在無平臺,護欄的塔、釜、爐、罐等化工設備,架空管道上的作業。
第四十二條:對高處作業人員的要求。
(1)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以及其它不適于高處作業的人員,不準登高作業。
(2)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按要求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作業時應按規定栓好安全帶,嚴禁使用不合格或未定期檢驗的安全帶。
(3)嚴禁酒后登高作業,嚴禁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和乘吊籠上下。需在吊籠內作業時,應事先對吊籠拉繩進行檢查,吊籠所承受的負荷,應有一定的安全系數,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并要有人監護。
第四十三條:對高處作業場所的安全規定。
(1)高處作業場所的洞、坑、井、孔、池等危險地段,都必須有欄桿欄護,或堅固和蓋板蓋嚴,并要懸掛明顯標志。
(2)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輕型材料),塑料屋項作業前,必須戴好安全帽,設置安全網,護防柵或其它安全防護措施。
(3)在化工危險品生產區內或化工危險部位作業時,應設置突然發生異常現象所帶來危害的防護用品,建立聯系信號,并有專人監護。
(4)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代,上下時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須從指定的路線上下,不準上下拋丟物件,需要時應使用繩索捆扎牢吊運。上下大型物件,必須采取可靠的起吊措施。
(5)不得將易滾、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工作完畢,應及時將工具、零件、零星材料等一切易墜落物件清理干凈。
(6)冬天及雪雨天登高作業,要有防滑措施,六級以上大風暴雨、雷電、大霧等惡劣氣候,應停止室外高空作業,如搶修搶險需要時,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公司主管領導或總工程師親監現場指揮。
(7)登高作業嚴禁接電線。作業范圍應距離低壓線一米以上,距離高壓線二點五米以上。
第四十四條:審批程序。
(1)由各生產單位,根據作業要求,制定并落實安全作業防護措施,然后向生產部部申請高處作業許可證。
(2)高處作業及監護人員,對有關防護措施業已確認,并經廠委會檢查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
(3)十米以上的高處作業,由生產部審批,十米以上的高處作業,由生產部檢查,主管副總長審批。
第四十五條:以下作業屬動土作業,應遵守動土制度。
(1)挖土、打樁,埋設接地極或浪風樁等,入地一定深度,有可能觸及地下電纜,管道設施安全的作業。
(2)綠化植樹,設置大型標準牌,宣傳畫廊,以及其它可能影響地下設施安全的作業。
(3)除正規道路以外的廠內地上,堆放物料荷重在5噸/米2以上,或包括運輸工具在內物件運載總重在3噸以上的作業。
第四十六條:審批程序。
(1)動土作業負責人,在動土前要辦理動土作業許可證手續,寫明作業地點、時間、內容、范圍、施工方法、挖土堆放場所和參加作業的人員,安全負責人及安全措施。
(2)動力設備部負責審批一般動土作業許可證,應會同基建部門,仔細審核,并提出補充的安全措施。
(3)重大動土作業,由生產部提出意見,主管副總批準。
(4)動土作業中如要超出審批范圍,或延長作業期限,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第四十七條:動土作業安全規定。
(1)動土作業中接近地下電纜、管道及埋設物的地方施工時,不準用鐵鎬鐵撬棍、鐵楔子等工具進行作業,也不準使用機械挖土。
(2)在挖掘地區內發現事先未預料到的地下設備、管道或其它不可辨別物體時,應即停止工作,報告生產部處理,嚴禁隨意敲擊或玩弄。
(3)開挖沒有邊坡的溝、坑、池等,必須根據挖掘深度裝設支撐,防止坍塌傷人。
(4)人工挖土的各種工具必須堅實,把柄應用堅硬的木料制成,外表要刨光,鍬、鎬、鋤等應有倒楔子,使其安裝牢固,在挖土的工作面上,工作人員應保持適當的間隔距離,避免工具、機械傷人。
(5)挖掘的溝、坑、池等,應在其周圍設置圍欄和警告標志,夜間設經燈警,工人下溝、坑、溝等,應鋪設釘有防滑的跳板。挖土坑中留作人行道的土堤,應保持有足夠穩定的邊坡,或加適當支撐,頂寬至少大于70厘米。
(6)在有可能出現有毒有害氣體的地點作業時,應預先通知工作人員,作好防毒準備,遇有可疑情況,應立即停止工作,撤離全部人員,并報告生產部處理。
(7)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
(8)如需進行動火作業,應按第八章“防火、防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本廠暫時尚無起重班及專職起重工,對于一般起重作業,由生產部請廠外起重隊進行。
第四十九條:對于廠內零星物件的起吊,應遵守以下安全規定:
(1)工作前,必須帶好安全帽,嚴格檢查各種設備、工具、索具是否安全可靠,不準超負荷使用,麻繩不準用于機械轉動。
(2)起吊工作物,應先檢查捆繩是否牢固,繩索經過有棱角快口處,應設墊襯,然后試吊0。5米,經檢查確認穩妥可靠后,方能起吊。
(3)使用起重扒桿,定位要正確,封底要牢靠,不許在受力后產生扭、曲、沉、斜等現象。
(4)使用千斤頂時,底基要堅實,安放要平穩,頂蓋與重物間,應墊木塊,緩速頂開,隨頂隨墊。多臺頂開時,要動作一致。
(5)使用纜風繩應不少于三根。固定位置要牢靠。不準系結在電線桿,機電設備和管道支架等處。纜風繩拉緊后與地面夾角應少于45度。需要固定在現場建構件上,須經有關部門批準。
(6)臥式滾移重物時,地面必須平整,枕木墊要硬,鋼管要圓、需要用手扳動鋼管時,手指應放在管內,物件前后不準站人。
(7)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不準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懸空情況下中斷工作。
(8)吊物懸空時,禁止在吊臂或吊物下停留或通過。在卷揚機、滑輪前及索引鋼絲邊不準站人。
(9)高處吊裝作業,應遵守高處作業有關安全規定。
(10)在化工裝置間進行吊裝,應防止損傷其它設備、管道。
第五十條:檢修后的現場清理工作,原則上由負責檢修的部門進單位行,應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生產車間協助進行清掃工作。
第五十一條:嚴禁從高處向下拋擲零星材料、工具、管道、閥門、保溫材料等。保確有必要,必須設置圍欄,布置警戒線,有專人負責警戒,防止墜物傷人。
第五十二條:在清理現場時,應特別注意防止鐵器(工具、管道、鋼材等)觸及帶電體(裸露電線等)發生觸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