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本可以幫助我們提高寫作水平,學習優秀的表達和結構。見證范文精華:這些范文范本凝結了作者的心血和智慧,體現了極高的寫作水平。
最新鄉鎮防火安全制度范文(16篇)篇一
以貫徹《消防法》為指導。以建設“平安南川”為目標,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充分發揮鄉鎮職能作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體制、機制,推動完善消防安全服務網絡體系,延伸和擴展消防安全觸角,強化和夯實消防基層基礎,全面提升城鄉消防安全水?平。在2015年,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全部建立防火安全委員會,成立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并雇用一名合同?制消防員,所有行政村全部成立村委會消防工作小組。
二、建立消防組織機構
(一)建立健全鄉鎮防火安全委員會。鄉鎮防火安全委員會是鄉鎮政府的非常設議事機構,其主任由鄉鎮政府主管消防安全的負責人擔任,其主要任務是在鄉鎮黨委、政府領導?下,指導和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鄉鎮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鄉鎮可以單獨設立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也可以依托綜治辦辦公。并應該做到“六有”。
(三)建立健全村(居)消防工作小組。村(居)消防工作小組為消防工作自治組織,由村(居)主要負責人牽頭,負責本區域的防火自救工作。
三、明確消防工作職責
鄉鎮政府的消防工作職責是建立健全消防組織機構和工作制度,研究、部署、檢查行政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積極開展消防宣傳,消除火災隱患;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并承擔火災撲救工作。
四、健全基本工作制度和基礎臺帳
(一)消防工作會議?制度,鄉鎮政府每年召開一次轄區消防工作會議,總結?年度?消防工作,表彰先進?單位?,部署來年消防工作。
(二)消防安全檢查制度。鄉鎮政府應在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和火災多發季節,針對本轄區薄弱環節和重點場所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并形成文字材料?,存檔備查和上報公安消防支隊或抄送公安派出所。
(三)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度。每年的119消防日期間,組織開展一次大規模的消防宣傳活動。平時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宣傳,對市民進行消防知識培訓講解,組織一次消防應急疏散演練。
(四)建立基礎臺帳。主要內容為:轄區基本情況?,包括道路?、消防水源、消防設施、消防組織機構;消防工作會議記錄、紀要?;消防工作考核?、表彰情況;消防安全檢查記錄;消防宣傳培訓活動影像、圖片、文字資料?。
《指導意見》出臺后,區政府將把鄉鎮消防安全工作納入領導班子政績考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創建等內容,凡工作不落實、發生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能評“先進單位”、“平安鄉鎮”。鄉鎮政府也應將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納入部門考核內容,對辦公室人員實施?量化考核,并與評選先進和個人?福利待遇掛鉤。
第一條為控制鄉鎮企業火災事故,減少損失,保護鄉鎮企業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包括鄉鎮企業興辦的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及“三來一補”企業在內的所有鄉鎮企業。
第三條企業必須遵守國家的消防法規;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
第四條各級鄉鎮企業行政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應切實加強對鄉鎮企業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并落實一名領導分管企業的消防工作。
第五條各級鄉鎮企業行政主管部門的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鄉鎮企業消防管理的政策及規章,監督企業實施;
(二)參加新建、改造、擴建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和消防設施的竣工驗收;
(三)監督檢查企業開展群眾性的消防教育工作;
(四)指導企業建立義務或專業消-防-隊伍,組織消防訓練,提高隊伍素質;
(五)監督企業消除火險隱患,落實消防技術措施;
(六)組織開展防火檢查。
第六條鄉鎮企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消防監督員有權進入企業,檢查消防管理工作;查閱有關資料;發現重大火險隱患時,有權要求企業立即采取防范措施。
第七條企業廠長(經理)是企業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全面負責企業的消防工作。
第八條企業應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凡生產、使用、儲存、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單位,必須執行國家關于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規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設置在遠離生產、生活區的安全地帶;從事使用、保管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員,應了解其安全性能、安全操作方法及預防措施。
第九條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用電管理制度。企業的各種電氣設備應由電工負責安裝、檢修、拆除,電工應嚴格執行電氣設備安全技術規程;嚴禁使用不符合規定的保險裝置。產生大量蒸汽、氣體、粉塵的工作場所,應采用密封式電氣設備;生產易燃易爆物品的車間或倉庫的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對電氣線路、機械設備,應經常檢修,保證完好;嚴禁電氣設備和線路超過安全負荷。
第十條企業應加強對生產、生活用火設備的管理,做到用火不離人,用火不超量,熄火要徹底;禁區內嚴禁煙火。
第十一條企業應嚴格執行庫房、貨場、生產區、維修工房分開布置的規定;倉庫的建筑等級、儲存管理、裝運管理、電源管理、火源管理、消防設施等,必須符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凡不符合該規定的`,必須立即整改。
第十二條企業采用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時,必須研究其火災危險性的特點,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企業應對職工進行消防法規和消防常識?的教育;職工應掌握必要的防火、滅火知識,熟悉所從事崗位的火災危險性、預防措施及滅火方法;新工人要經過防火知識教育后才能正式上崗作業;對從事特殊工種的人員,要進行消防專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
第十四條企業的建筑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定的要求。
第十五條新建、擴建、改建企業的消防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違反消防法規、沒有消防配套設施或存在重大隱患的項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六條企業的生產場所,應根據實際需要留足安全通道;生產人員集中的場所,應保持地面平整,創造良好的生產環境;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廢料,應分別堆放,不得妨礙通行;安全出口、人行通道,應保持暢通無阻,不得以任何借口將其堵塞。
第十七條嚴禁企業將職工宿舍、生產車間和料品倉庫混設在同一建筑物內;凡不符合“三分開”原則的,應限期整改。
第十八條職工必須嚴格遵守消防安全規章制度,主動提出消除火險隱患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建議;職工有權拒絕違章指揮,險情特別嚴重時有權停止作業,并采取緊急防范措施,同時報告有關負責人。
第十九條企業應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充分發動職工經常進行防火自查。
第二十條對檢查出的隱患,企業應及時整改;對重大火險隱患,要及時采取可靠的臨時防護措施,限期整改;對特別重大隱患,要逐項建檔,緊急報告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落實整改措施。
第二十一條企業比較集中、發達的地方,可在當地政府領導下,組建適合當地需要的專職消-防-隊伍;規模企業應配備一定數量的義務消-防-隊伍。
第二十二條事故發生后,企業必須立即組強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報告鄉鎮企業行政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和當地政府,并逐級上報。
第二十三條發生一般事故,由企業負責調查和處理;發生重大事故,由政府有關部門、企業按照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二十四條對自覺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在消防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要進行表彰、獎勵;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集體和個人,要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事故責任者要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鄉鎮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可結合當地的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報農業部鄉鎮企業局備案。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由農業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最新鄉鎮防火安全制度范文(16篇)篇二
一、獎勵辦法:
1、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表現突出。
3、及時了解和消防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發生的。
4、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5、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對以上幾點在消防工作中有先進事跡的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
二、懲罰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1、施工人員不按防火設計進行施工。
2、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3、值班人員擅離職守或失職的.。
4、不按規定添置消防器材、設備的。
5、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xxx集團有限公司
xxx項目部
最新鄉鎮防火安全制度范文(16篇)篇三
1、認真貫徹執行酒店的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和勸阻違反消防法規和制度的.行為。
2、廣泛開展防火安全教育,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整改火險隱患,預防火災的發生。
3、主管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參加過消防部門的專門培訓,具有一定的消防知識和三年以上的管理經驗。
4、保安隊員應努力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積極參加業務訓練和滅火演習,掌握各種消防器材和設備的使用及性能。
5、全體隊員應明白各自的消防責任,認識到酒店高層建筑火災的危險性,熟悉消防應急和疏散預案,熟悉各消防重點要害部位,并在巡視中注意加強保護。
6、自覺維護和保養消防器材及設施,定期清點、維護和擦拭,發現損壞、過期的及時報修或更換。
7、發現火警應按照程序積極采取撲救措施,奮力搶救人員和酒店財產,及時保護現場,協助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8、嚴格值班、巡邏制度,對消防重點區域在營業中應定人定崗,重點監控,消控中心應落實值班責任制并作好消防值班記錄。
最新鄉鎮防火安全制度范文(16篇)篇四
第一條 為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素質,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針、程序、消防安全管理體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動中消防安全狀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質安部負責人是單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責任人,各有關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責任人。
第三條 消防安全教育
(一)消防安全教育的對象為全體員工。
(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文藝宣傳、消防宣傳畫廊、消防宣傳板、消防標語、季節防火宣傳、消防知識競賽、參觀對外開放消防站等。
(三)消防安全教育每季度進行一次,在消防宣傳日或重大活動期間適時進行。
第四條 消防安全培訓
(一)消防安全培訓的對象應包括項目全體員工。
(二)項目下列人員應積極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專職消防安全員。
2.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三)消防安全培訓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生活區、施工現場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
第五條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均應做出記錄,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指定專人負責。
第六條 考核獎懲,參照項目消防安全專項方案和獎懲制度執行。
第一條 防火巡查、檢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為及時發現項目可能存在的隱患、危險因素和缺陷等,及時糾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為,監督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災隱患及有害、危險因素,確保實現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針和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防火巡查、檢查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 項目責任人是防火巡查、檢查的責任人。
第四條 防火檢查每季度第一周組織開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進行。
第五條 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糾正、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消防水源情況;
(四)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工作結束后,清除遺留火種等雜物,發熱源管理的落實情況;
(七)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第六條 防火巡查、檢查均應填寫巡查、檢查記錄,由專職安全員簽字確認。
第一條 安全疏散設施要嚴格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范的要求進行配置。
第二條 各部門是本部門配置的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
第三條 安全設施管理應落實以下方面:
(一)嚴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內嚴禁擺放貨架等物品;
(二)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門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對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志按要求定期進行測試檢查,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四)對發現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第一條 安全用電管理由質安部負責,未經質安部審批的用電項目,必須經質安部重新審查、驗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第二條 電源輸電線路一律由專業技術人員直接組織施工,任何部門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
第三條 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余量。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第四條 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第五條 各部門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質安部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第六條 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第七條 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斷”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第八條 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質安部或用電部門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
第九條 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異響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第十條 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質安部會同有關部門,每年組織1~2次檢查,各部門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第十一條 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第十二條 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一條 為了確保項目及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提高廣大員工對消防工作的`責任心和自覺性,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由質安部實施。
第三條 考評采取定期考評和隨機考察相結合的辦法。
第四條 考評應涵蓋以下內容:
(一)部門員工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情況;
(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體系運行的情況;
(三)部門員工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
第五條 獎懲辦法: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期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判斷正確,處事果斷,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技能知識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1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2.在經營、辦公等區域內吸煙或遺留煙頭者;
3.擅自挪用辦公等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器材和標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堆放物品者;
5.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者;
6.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300元:
1.未經許可擅自施工造成火災隱患者;
2.違章使用電器設備和亂拉亂接電線者;
3.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者;
4.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者(不包含賠償金);
5.不遵守消防法規引起火災或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包括火災的損失賠償);
9.其他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四)違反消防法律法規情節嚴重、造成嚴重損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防盜制度
項目防盜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打防結合”的工作方針,實行“群防群制”的安全防范責任制。
第一章 職 責
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項目安全防盜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本規定,結合本部門實際,把安全防盜工作納入日常行政管理、經營銷售等責任制內。
(二)、建立、健全防盜機制,保證安全防盜工作。
(三)、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組織本部門員工開展安全防盜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四)、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組織本部門安全防盜檢查工作,發現漏洞隱
患及時整改,并做好登記工作。
第二章 防盜要求
現金、票證管理的防盜要求:
(一)、根據公安機關對企業加強管理的規定,各事業處財會部門保險柜存放現金原則上不能在公司過夜,因特殊原因滯留現金的,滯留現金數額不得超過800元(含本數)。
(二)、財會部門的房屋、門窗應當安全牢固,存放現金、支票及印章(含公司印章)必須有專用保險柜,保險柜鑰匙必須有專人妥善保管。
(三)、工作及業務需要,財會部門取、送數額較大的現金,必須由財會人員及項目安保人員兩人以上同行。取送巨款,必須有專車專人押送。
(四)、其他票證,也應當加強管理,堅持檢驗、復核制,以防票據丟失。
第三章 貴重物品管理的防盜要求:
(四)重點要害防盜部位,如:辦公室、保險柜存放地等,應當安裝防盜監
控技術設施。公司監控室負責重點要害防盜部位的日常防盜監視工作。
第四章 獎 懲
對認真執行本制度,安全防盜工作成績顯著,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個人,
項目可以分別給予通報表彰、物質獎勵:
(一)安全防盜措施落實,全年未發生盜竊案件的;
(二)主動發現隱患,及時果斷處置,避免盜竊案件發生的;
(三)積極反映情況,提供線索,協助公安、質安部門破案,有突出貢獻;
(四)為保護公司和個人的合法財產,與盜竊的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的。
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給予通報批評或罰款。
(一)拒不執行本規定的部門、個人。
(二)防盜措施流于形式,不檢查、不落實的部門或者具體負責的保衛人員。
(三)不負責任,擅離職守,無視安全防盜工作的責任人員。
(四)發生盜竊案件隱匿不報的責任人員。
員工盜竊項目財物,依據公司相關制度對違規員工進行處罰。
最新鄉鎮防火安全制度范文(16篇)篇五
1、全體員工必須加強治安防范意識,執行酒店制定的治安管理制度,協同安全部門認真做好酒店動力系統的治安保衛工作。
2、防火、防盜、防搶、防破壞、防惡性事故是每位員工應盡的義務。
3、各崗位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各崗位工藝紀律,杜絕設備事故的發生,如發生事故或發現可疑情況應迅速處理上報,并負責保持好現場。
4、未經工程采購部領導批準,外來人員禁止進入配電房等,經批準進入機房要崗位人員必須遵守該機房的安全管理制度,當班值班人員必須在現場陪同。
5、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油庫,如因工作需要進入時,必須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并自覺接受檢查,嚴禁攜帶火種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油庫,嚴禁在上述區域進行明火作業。
6、各崗位值班人員除負責設備安全運行外,必須對所屬機房、崗位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定期對所屬范圍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進行整改。
7、各機房鑰匙不得隨意配制,各機房、班組工作場地無人時門窗必須鎖好,水箱由系統當值人員負責檢查鎖好,鑰匙嚴禁外借。
8、各班組工具,材料要有專人管理、攜帶工具、材料出酒店,必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并按規定辦理出門手續。
9、在指定地點吸煙,火柴頭、煙蒂要丟進煙灰缸。
10、維修工作中需用易燃材料時,應特別小心,各班組不得存放易燃油料一公斤以上。
11、需動火作業時,要辦理動火證后方能施工,施工前盡可能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必須認真檢查,確保無火種時方能離開動火現場。
12、不得隨意挪動消防設施,發現消防設備損壞或泄漏,應及時告知消防中心檢修。
13、發現火情及時報警,盡力和消-防-隊員一道撲滅火災,一旦酒店發生火災,工程采購部的首要任務是保證供水、供電,保證消防栓、排煙機正常運行,并組織重要設備的保護和人員的疏散工作。
14、如發生火災事故或遇突發緊急事件,全體員工必須服從上級指揮,發揚勇于獻身精神,全力以赴,保護客人生命安全和酒店財產,盡快恢復酒店正常營業和各項業務正常進行。
為了加強消防工作,確保本工程的順利施工,依照國家消防條例,吸取各方面的經驗教訓,根據本工程的場地、工程的實際特點等,特制定施工現場安全防火措施:
l、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加強消防教育,提高對安全防火工作的認識,把安全防火工作提到工作的議事日程上來,作為一件大事來抓。
2、建立健全組織:為加強安全防火工作的管理,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員會,項目部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工地有專職防火安全員和義務消防員,形成公司、處、工地安全防火體系。
3、加強對消防器具的配備:在地面臨時設施周圍配有一定數量的滅火器、砂箱、鐵鏟、消防水桶等設防設及工具,指派專人負責,消防設施及工具供消防專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他用。
4、施工現場的.防火管理:施工現場和員工住宿區,嚴禁燒電滬、煤油爐,施工現場中需要動用氣割、氣焊和電焊及動用火種,存在事故隱患時應嚴密注意,現場要有足夠的防火設施。
5、監督檢查:為確保防火工作落實到實處,經常監督檢查。
建立健全各級消防安全機構和專職人員,制定施工現場消防方案,定期研究消防工作中的問題,領導現場防火保衛組,對現場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教育現場工作人員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消防組織,設立防火小組和消防小分隊,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2、編制防火技術措施,現場用火嚴格執行申請和看火制度。
3、按要求配置消防滅火器材和設施,并合理布置(如消防高壓水泵、消火栓、消防水龍頭等)。消防器材要設明顯標志,周圍不能堆放物品,并且要經常檢查,設專人負責,各種消防器材不準隨便挪用,保持常備有效。
4、按施工平面布置做好臨時消防龍頭和消防水池、防火砂池。并時刻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
5、現場禁止使用明火,動火作業必須履行專職安全員審批制度。
6、工作區和生活區的照明、動力電路皆由專業電工按規定架設,任何人不得亂拉電線,使用電飯煲、電爐等電器。
7、材料保管:對儲存物品進行火災危險性的分類并分開存放,各種氣瓶等危險品應單獨設庫存放。
8、木工作業防火:采用阻燃材料搭設,電氣設備應密封或采用防爆型,防止電線短路。用電設備過載運行,嚴禁在作業場所吸煙生火;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9、電、氣焊作業:電、焊機棚要有專人管理,焊割作業區與氣瓶距離,與易燃易爆物品距離,乙炔發生器與氧氣瓶距離都應大于安全規定距離,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要保證完整有效,作業前應有書面防火交底,作業時備有滅火器材,作業后清理燃物,切斷電源、氣源。
10、涂噴漆作業防火:保證場所通風良好;禁止焊割作業同時或同部位上下交叉進行;浸有涂料稀釋劑的破布、棉紗、手套和工作服等應及時清除,防止堆放生熱自燃。
11、大型施工機械停放場、加油站遠離生活區,設專人進行防火安全管理,消防器材按規定配備齊全。
12、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明確任命各部門防火責任人,各司其職。實行逐級消防責任制并檢查執行,處理隱患,獎罰分明。
最新鄉鎮防火安全制度范文(16篇)篇六
(七)不準亂扔煙頭和亂倒液化氣殘液;
(八)教職工、學生都應達到“三懂三會”(即:懂得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本崗位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本崗位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掌握消防常識。
(一)不準亂拉亂接電燈和電源插座;
(三)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酒精爐、液化氣罐等電熱器具;
(四)煙蒂和火柴要熄滅后扔進煙灰盒內,不準躺床上吸煙;
(五)屋內無人或睡覺時不得使用蠟燭;
(六)不準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或存放在宿舍內;
(七)禁止在走廊、寢室、廁所等處燒廢紙和其它雜物;
(八)禁止在宿舍、走廊內鳴放鞭炮;
(一)新生入學時要進行安全防火教育;
(二)新員工上崗前進行安全防火教育;
(三)對臨時在校施工人員,要進行防火安全教育,使其自覺遵守有關消防法規;
(五)特殊工種和崗位都應進行專門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發生火災后要開現場會,使領導和教職員工受到教育;
(七)利用各級別會議進行防火宣傳,提高全校師生的消防意識;
(八)每年定期聘請消防專業人士來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二)節假日及寒暑假進行全校防火安全檢查;
(三)發生火災后要進行安全大檢查;
(五)要建立重大火險立銷制度,對檢查出的問題要有文字記載。
(二)不準使用消火栓、水帶、水槍等專用設備和工具打掃衛生澆灌、澆花;
(三)消防器材要按期進行檢查和維修、補充、更換,保證完好有效;
(四)不準隨便拆卸、移動、挪用除消防設備;
(五)消防器材要落實專人負責保管。
(一)易燃、易爆物品購進后立即入庫,不準隨意存放;
(二)保管人員必須按國家和消防部門的規定保管。不準超量不準混放;
(三)使用多少領多少,特殊情況有少量剩余的要加封存放,上鎖保管;
(四)長期不用或過期的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亂扔亂放,要統一處理;
(五)領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指定兩人負責保管,手續齊全,帳目要清楚無誤;
(六)各學部的易燃易爆物品,化學危險品應在校長辦公室備案,并受監督檢查;
對在消防工作中有貢獻或者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學校給予表彰、獎勵。
受獎勵和表彰消防工作的單位和人員條件:
(一)及時發現火險、火情,并報警,避免火災發生者;
(二)勇敢頑強,積極撲救火災者;
(三)發現重大火險隱患并積極建議整改取得效果者;
(五)敢于制止、檢舉破壞、偷盜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人和事者;
最新鄉鎮防火安全制度范文(16篇)篇七
一、鄉鎮主要領導人是本鄉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鄉鎮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二、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人,對安全生產負分管領導責任。
三、分管其他工作的領導人,對其分管工作范圍內涉及的安全生產承擔分管領導責任。
四、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其它負責人對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五、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相關人員責任,簽定責任狀,定期進行考核,并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最新鄉鎮防火安全制度范文(16篇)篇八
一、所有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人員,必須全面掌握安全生產基本法規,提高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水平。
二、按時參加上級各單位、各部門舉辦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班和講座,任何人均不得無故缺席,有事必須請假。
三、黨委、政府每年舉辦2—3期企業法人、企業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及安全生產專(兼)職人員培訓班。
四、生產經營單位每年必須舉辦2期以上安全生產宣傳、培訓,提高企業安全整體工作水平。
五、對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人員建立相應的企業內部處罰制約機制,包括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對違反國家法律的嚴格追究其法律責任。
最新鄉鎮防火安全制度范文(16篇)篇九
為使森林防火值班轉入正常化、制度化,明確職責,堅守崗位,經鄉府研究,物制訂如下值班制度:
(一)堅守崗位,實行二十四小時在崗值班制。
(二)嚴格執行考勤請假制度,無特殊原因不得請假。
(三)做好值班期間上級電話及有關重大事情的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
(四)值班期間,做好群眾火情報告的記錄,及時向領導匯報,并立即組織人員,發動群眾上山撲救。
(五)嚴格交接-班制度,在與下班人員做好交接后方可離崗,確保二十四小時有人在崗。
(六)自覺遵守以上紀律,團結協作,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
楓嶺鄉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一日
一、在森林防火期,護林防火辦公室堅持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堅守崗位,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值班員必須立即向護林防火辦公室負責人和主要領導匯報。
二、根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和護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同志的指示,將火情報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通報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準備。
三、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及時掌握火情動態,并將鎮黨委、政府的部署和有關要求及時傳達到有關單位。
四、值班人員應當如實做好各項工作記錄,確保記錄清除整潔,由負責人簽字后,妥善保管。
五、嚴格按規定準時交接-班,嚴禁值班人員在值班室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六、交接-班時整理內務衛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為嚴格執行防火值班工作紀律,切實做好我鄉森林防火安全值班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領導由我鄉值周領導擔任,負責防火安全值班工作,辦公室主任協助帶班領導做好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值班室實行24小時全天候安全值班。值班人員由鄉值周人員擔任,要按照值班時限要求堅守崗位,不允許脫崗、空崗或隨意替崗。經帶班領導或辦公室主任調度核實,連續脫崗20分鐘者視為空崗。
三、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值班工作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值班實行點到制,早晚各一次。治安辦期間應按照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值班記錄要求詳實、規范,字跡工整。
四、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和請銷假制度。
五、帶班領導要督查值班人員在崗在位情況,并根據安全情況調度安排當日安全工作,遇有緊急情況要立即向主要領導匯報。
六、值班人員應熟練掌握使用各類通訊器材和聯絡方法,熟悉轄區內的地理位置、道路交通及防火力量的配置情況,掌握防火預案并具備根據預案要求采取相應措施的能力。
七、值班人員負責保持值班室的清潔衛生,禁止在值班室內聚餐、打牌、下棋等娛樂活動,禁止閑雜人員隨意出入。
一、森林防火期內,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實行每天24小時值班。
二、值班人員由防火指揮部領導、防火隊隊長、值班員、司機等人組成。當日值班的人員負責處理日常的防滅火工作,承擔信息收集,上傳下達等項業務遇有較重大事宜請示帶班領導,保證指揮調度用車。
三、防火期前,要確定值班人員,制定各級值班人員輪流表,并與上級機關和下屬單位取得聯系,告之具體值班日期、時間和通訊聯絡方式。進入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員立即上崗值班,堅守值班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嚴禁擅自離崗、漏崗。
四、參加值班的人員所有電話通訊設備狀態完好。不得隨意占用值班電話談論與值班事務無關的事宜。
五、值班人員對當日值班期間的防、滅火動態都應認真處理,并有相應的文字記錄,特別是發生火情后,要及時、準確掌握火場情況,傳達上級機關和領導的指示、命令,認真做好撲火過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場原始記錄,以備建立林火檔案。
六、各類森林防火值班人員,當日值班工作結束后,要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將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內容交待給接-班人員,填寫進交接-班記錄本,接-班人員清楚情況簽字后,方可完成交接-班。
一、為了更好有效的抓好護林防火工作,在森林防火期(護林防火特險期、特殊情況及重要節假日例外)實行輪流值班制,以一周(七天)為工作日,全天24小時值班。
二、值班人員由各片片長及包村干部組成。當周值班的人員負責處理日常的防滅火工作,承擔信息收集,上傳下達等項業務遇有較重大事宜請示帶班領導,保證指揮調度用車,做好各片護林防火巡查工作。
三、在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員要堅守值班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嚴禁擅自離崗、漏崗。如因脫崗、漏崗或責任心不強,延誤信息報送或釀成大的森林火災,將嚴肅追究值班人員責任。
四、值班人員所有電話通訊必須保持通暢,24小時開機,不得隨意占用值班電話談論與值班事務無關的事宜。
五、值班人員對當日值班期間的防、滅火動態都應認真處理,并有相應的文字記錄,特別是發生火情后,要及時、準確掌握火場情況,傳達上級機關和領導的指示、命令,認真做好撲火過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場原始記錄,以備建立林火檔案。
六、在森林防火期,護林防火工作以片為主體,實行片長負責制,片長為主要責任人,包村干部為具體責任人,村、村委主任為重要責任人。
七、各片森林防火值班人員,當日值班工作結束后,要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將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內容交待給接-班人員,填寫進交接-班記錄本,接-班人員清楚情況簽字后,方可完成交接-班,交接-班時間為每周一早晨8點。
1、縣局領導在防火期內,按值班輪流表安排晝夜值班值宿,并負責協調組織處理當日的防火日常工作。
2、縣防火辦領導在防火期內晝夜輪流值班值宿,協助縣局值班領導工作,并處理防火辦公室外的日常工作。
3、當日值班調度員負責收集匯總當日火險情況、氣象預報、兵力布防、機具配備等情況,做好各種記錄,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各責任區的.領導和防火辦的工作人員,在防火期內晝夜輪流值班值宿,負責處理本責任區的防火日常工作,發現火情及時上報。
為滿足森林防火工作的需求,保證森林防火信息迅速暢通,確保森林防火萬無一失,特定本制度:
一、 森林防火期(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五月三十一日),值班由辦公室負責,并安排值班人員時間。護林防火值班要固定專人,堅持24小時晝夜值班,保證通訊聯絡暢通。
二、 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不得在值班時間擅離職守,走親訪友,飲酒誤事,要做到值班一分鐘,負責六十秒。
三、 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防火值班記錄和電話記錄,及時匯報轄區森林防火情況,每日詳細記載值班期間的森林防火信息和發生的情況及天氣情況。林業站要區、鄉防火辦匯報轄區森林防火情況,值班人員每天下午向鄉防火辦匯報防火情況。若漏報、遲報給場造成的不良影響由本人負責。
四、 要嚴格交接-班手續,只有交接-班人員雙方簽字后,原值班人員方可離開值班室,交接-班手續不齊、交接不清發生問題,由移交人負責。
五、 值班人員要做到上情下達及時,下情上傳迅速,保證防火工作的正常、順利進行。
六、 一旦發生重大事情或森林火情,值班人員要迅速向上級部門匯報,立即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撲火安全手冊
一、 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殘疾人員、孕婦、老人及兒童。
二、 撲火人員必須接受撲火安全培訓。
三、 遵守火場紀律。服從統一指揮和調度,嚴禁單獨行動。
四、 時刻保持暢通的通訊聯絡。
五、 撲火人員須熟練掌握灰盔、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靴和滅火彈、撲火機等用具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六、 密切注意觀察火場的天氣變化,尤其是注意事后撲救森林火災傷亡事故高發生事段得天氣情況。
七、 密切注意觀察火場可燃物種類及易燃程度,避免進入易燃區
八、 注意火場地形條件。撲火人員不得進入三面環山、鞍狀山谷、峽窄草塘溝、窄谷、向陽山坡等地段直接撲打火頭。
九、 撲救林火時應事先選擇好避火安全區和撤退路線、以防不測。一旦陷入危險環境,要保持頭腦清晰,積極設法進行自救。撲滅地下火時,一定要摸清火場范圍,并進行標注,以免誤入火區。
十、 撲救隊員體力消耗極大,要適時休整,保持旺盛的體力。
最新鄉鎮防火安全制度范文(16篇)篇十
按照酒店安全管理的要求,餐飲部要建立相應的治安消防網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責任制。
1、餐廳、酒吧、咖啡廳:
(1)如有重要宴請或大型宴會和會議應及時通知保衛部,協助維持治安秩序。
(2)營業前,餐廳主管對安全消防設施、通道進行細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3)發現可疑物品或不明物品,應及時通知保衛部,妥善處理。
(4)營業中隨時注意客人隨身帶來的貴重物品,防止遺失,如在餐廳發現客人遺留物品,應按***酒店《客人遺留物品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5)營業結束后,應把所有火種隱患(煙頭和燃剩的蠟燭、固體酒精等)熄滅,集中倒在有蓋的鐵桶內,存放在安全的地方,關閉所有電器開關、門窗,傾倒干凈所有垃圾,做好安全檢查,確保安全。
(6)如發生醉酒鬧-事,影響治安應迅速報告保衛部,并勸導制止和隔離,如發現有不軌行為的人和事,應嚴密監視和控制,并迅速報告保衛部。
2、廚房:
(1)廚房內嚴禁吸煙,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液化氣瓶和固體酒精要專人存放安全地點,隨用隨拿。
(2)開油鍋時,注意控制油溫,廚師不得隨意離開,以防油鍋著火。
(3)使用各種電器設備,廚房炊用機械,須嚴格執行廚房設備機械安全操作規范,防止電器設備觸電和機械設施傷人,發現異聲、異味和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查明原因,迅速報告工程部保衛部。
(4)經常檢查廚房的各種電器設備,發現漏電、短路和超負荷情況,應及時通知工程部進行檢修。
(5)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廚房,下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水、電、煤氣、蒸汽、各種電器設備、炊用機械和刀具的使用情況,關緊開關,保證安全。
(6)餐廳、廚房配置充足的.消防設備和器械,所有員工都必須參加防火和安全培訓,懂得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械,確保財產和人身的安全。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規定和各種各項管理政策,遵守用工單位的場記場規,對上崗人員進行治安、消防、交通安全教育,做到遵紀守法。
二、隊伍進場后15日內必須統一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暫住手續,辦證率100%;定期對職工進行治安消防教育,提高思想認識;并與用工單位的保衛部門簽訂《治安消防協議書》;認真制定本隊執行措施。
三、建立健全治安保衛組織,每季召開一次治保會,分析隊伍遵紀守法情況,及時消除隱患。
四、認真執行住地的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規定,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建立義務的消防組織,定期演練滅火操作,教育職工愛護現場消防器材,杜絕火災事故。
五 、 宿舍內嚴禁存放各種易燃、易爆危險品,不準亂拉亂接電源線,不準臥床吸煙,不準使用電熱器具,在禁放區嚴禁放煙花爆竹。
六、 認真執行北京市精神文明建設的規定,遵守社會公德、交通安全,教育全體人員做到不盜竊、不賭博、不打架斗毆、不酗酒滋事及無嫖娼、流氓等違法亂紀事件。
最新鄉鎮防火安全制度范文(16篇)篇十一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杜絕重特大事故,防止和減少一般安全事故,特制定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鎮政府負責在每季度主持召開各企業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例會。
二、例會主持人是分管企業的領導或鎮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參會人員是各企業負責人和鎮安監辦的全體人員。
三、參加例會的企業負責人是廠(礦)長或業主,其他人員不得代會。
四、企業負責人因故不能到會,必須事先請假,并指定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廠(礦)長參加會,不得無故缺席,凡無故缺席一次,該企業年終考核扣2分。無故缺席3次以上的,目標考核為不合格。
五、認真學習和貫徹黨和國家對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方針政策。
六、總結全鎮本季度安全生產的工作,分析當前的安全生產形勢,存在的問題,研究制訂技術措施,布置下季度的安全生產工作。
七、例會中各企業負責人必須報告本季度本企業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制訂的安全技術措施。
銅川鎮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
為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充分調動和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特建立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專題研究和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認真研究解決。
二、凡重大安全生產事項、工作任務需要由兩個以上站所、單位共同承擔的,必須召開例會,明確各自責任、任務,實行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按要求如期完成。
三、例會研究的重要內容:
2、研究重大安全生產事項、重大生產安全隱患解決辦法及整改方案;
3、研究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專項整治活動;
4、研究檢查、整改、獎懲中的交叉事項及其它需集體研究處理的問題。
為加強我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管理措施,特制定本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由本院院長負責醫院的安全生產管理,定于每季度初召開一次,主要學習相關文件精神、討論解決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階段性工作任務并部署落實。
二、安全生產例會一般放在職工大會議程內進行,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穩定、有序、高效。
三、各科室負責人也可就本科室無法解決的安全隱患提請本院院長召開安全生產例會討論解決。
四、各科室負責人做到年初計劃,每月匯報,季度小結,年末總結,認真落實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并在季度例會上報告本組內的安全生產狀況、存在問題、解決辦法等。
五、認真做好例會的記錄工作,主要參會人員要一一簽名,不得無故缺席安全生產例會,否則按職工考核獎懲制度予以處罰。
六、對于例會中提出的無法解決的安全問題、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曹妃甸區衛生局。
最新鄉鎮防火安全制度范文(16篇)篇十二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旨在加強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護文物單位、文物庫房及辦公設備、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三條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消防安全職責
第四條單位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負有安全防火的責任與義務。
第五條單位領導和各部門領導分別對本單位和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負責。
第六條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1.處理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
2.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
3.組織消防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各類事故隱患
4.組織消防業務培訓、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三章消防安全措施
第七條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八條在日常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市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規定,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
第九條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并經常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條文保單位及文物庫房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
第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公安消防部門報警(火警電話119),并采取措施積極進行撲救。單位要及時組織力量,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進行火險撲救。
第四章 獎勵與懲罰
第十二條 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進行檢查評比,并對取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消防安全條件,保證正常工作的;
2.堅持執行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做斗爭的;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事故發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財產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安全工作有貢獻的;
第十四條 對無視消防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仍拒不執行的部門和個人,視情節給予處分,必要時可給予經濟處罰。
第十五條 因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單位、部門負責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消防安全的組織領導
第十六條 單位、部門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設消防責任人。單位的消防責任人由所長擔任。
第十七條 為確保各項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實,單位成立消防安全領小組,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各部門分別成立相應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
1、試驗室工作人員應按規定參加消防知識教育及消防演練活動,做到“三懂三會”。即:懂得本崗位火災的危險性,會報火警;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會使用滅火器材;懂得滅火方法,會撲救初起火災。
2、操作使用儀器設備者,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使用,以確保人身及設備安全。
3、試驗室所屬貴重設備、器材以及試驗室必須使用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應由專人負責,放置于安全地點妥善保管,并經常檢查,建立設備情況檔案及材料消耗記錄。
4、保持電器設備的干燥和清潔,經常檢查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全,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5、使用烘箱、電爐等電熱器具時,要有專人管理,按章使用,用畢立即切斷電源。嚴禁非工作人員使用電熱器具。
6、嚴禁在試驗室吸煙和使用明火。試驗室的防火器材,應有專人妥善保管,禁止隨意挪動,由辦公室定期進行檢查更換。
7、試驗室水、電設施應定期檢查維護,杜絕漏水、漏電等現象發生。下班前應有專人負責關好門窗、斷開電源、關閉水籠頭等。
8、 試驗室安全負責人應認真負責,經常做好安全、消防檢查,消除治安消防隱患,確保試驗室的安全。
最新鄉鎮防火安全制度范文(16篇)篇十三
1、綜合管理全鎮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全鎮安全生產形勢;擬定全鎮安全生產工作規劃;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和監督全鎮各村(居委會)、各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2、承擔鎮安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鎮安全生產方面重大決策和措施的建議;組織全鎮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檢查,組織協調全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承辦鎮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主要活動;督查鎮安委會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
3、組織、指導全鎮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4、組織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綜合管理全鎮各類安全事故的統計工作,參與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并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
5、負責鎮內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等高危行業的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和日常監控工作。
6、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和其他違法行為;依法檢查新、改、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三同時”履行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7、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接受上級安全生產相關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8、承辦鎮政府和鎮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
最新鄉鎮防火安全制度范文(16篇)篇十四
一、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安排、部署、組織協調本鎮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分析、布置、督促本鎮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應當形成會議紀要。
三、組織制定本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在實施過程中負責組織、協調。
四、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對有關單位、生產經營企業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應責令限期整改。
五、完成上級安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最新鄉鎮防火安全制度范文(16篇)篇十五
為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素質,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針、程序、消防安全管理體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動中消防安全狀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職責與權限。
1、安委會是單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責任組織。
2、各部門、車間負責人是本部門、車間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責任人。
三、消防安全教育。
1、消防安全教育的對象為全體員工。
2、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文藝宣傳、消防宣傳板、消防標語、季節防火宣傳、消防知識競賽等。
3、消防安全教育每季度進行一次,在消防宣傳日或重大活動期間適時進行。
四、消防安全培訓。
1、消防安全培訓的對象應包括公司在職的全體員工。
2、消防安全培訓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部門、車間、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
3、單位所有新入廠的員工必須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后方可上崗作業。
4、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均應做出記錄,由行政人事部培訓專員負責。
五、獎懲。
本制度獎懲參照公司簽發的《員工培訓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及時發現單位可能存在的隱患、危險因素和缺陷等,及時糾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為,監督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災隱患及有害、危險因素,確保實現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針和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與權限。
1、公司安委會對全公司的安全防火巡查、檢查負有監督、管理責任;
2、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公司公共區域的防火巡查;
3、各部門及車間負責對本部門及車間的防火巡查;
4、防火巡查、檢查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的原則。
三、檢查周期。
防火檢查由公司安委會每月組織開展一次,各部門及車間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進行。
四、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1、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糾正、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
3、消防水源情況;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工作結束后,清除遺留火種等雜物,發熱源管理的落實情況;
7、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8、防火巡查、檢查均應填寫巡查、檢查記錄。
五、獎懲。
本制度獎懲參照公司簽發的《安全生產檢查管理規定》。
1、安全用電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公司內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工程部統一辦理。未經工程部審批的用電項目,必須經工程部重新審查、驗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2、電源輸電線路一律由工程部專業技術人員直接組織施工,任何部門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
3、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余量。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4、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5、各部門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工程部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6、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7、所有部門車間及辦公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斷”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公司配電房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8、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工程部或用電部門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
9、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異響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10、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安委會每年組織1~2次檢查,各部門、車間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的用電隱患及時上報整改。
11、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12、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為了加強公司的防盜工作管理,實行“預防為主,打防結合”的工作方針,實行“群防群制”的安全防范制度,特制定本標準。
二、適應范圍:本公司所有部門車間防盜的管理。
三、職責:
1、行政人事部為公司防盜工作的歸口管理和主要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在單位領導和公安機關的指導下,制定和完善本單位安全防盜制度;
(2)具體負責組織、檢查、監督落實公司各部門車間安全防盜工作;
(3)查處一般盜竊問題,協助公安機關偵破盜竊案件;
2、各部門、車間負責人是本部門單位安全防盜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其主要職責為:
(1)根據本規定,結合本部門實際,把安全防盜工作納入日常管理、生產過程中內。
(2)各部門、車間根據各崗位、區域特性建立、健全防盜機制,保證安全防盜工作。
(3)負責組織本部門員工開展安全防盜及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4)組織本部門安全防盜檢查工作,發現漏洞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登記工作。
四、防盜工作日常管理規定。
1、各部門車間的安全防盜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群防群治的安全防范責任制。
2、積極配合人事部做好員工的思想品德考察工作,以保證員工隊伍的品行。如發現有不適合的人員,則靈活進行調換或辭退。
3、行政安保人員要加強日常巡查工作,發現可疑的人和事時及時進行報告。
4、各部門車間自行排查并匯總各防盜重點部位,擬定防盜措施并監督實施。
5、公司財物失竊處理辦法。
(1)本公司有關人員須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查看門窗是否有明顯損壞或是被硬物撬開的跡象。
(2)進入現場后,須查看現場之物是否凌亂,辦公桌、文件柜、保險柜是否被撬開,其他物品有無明顯被移動的痕跡。
(3)不可移動現場擺設、觸摸任何物件等,須保護現場。
(4)及時封鎖現場,不準任何人進入。
(5)觀察有無形跡可疑人員出入,記錄被竊物品價值、盜竊時間等等。
(6)公安人員到現場后,須協助其工作,為公安人員提供資料,以做好內部調查。
(7)對所涉及的各部門、車間人員進行調查并錄取口供,同時對重點部位和個人進行嚴密調查。
6、各部門在防盜工作上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員工法制教育,加強員工的法制意識。
(2)定期或者經常組織檢查安全防盜工作,對發現的隱患或者漏洞及時整改;
(3)建立健全干部值班制度,管理好各自物品,發現有丟失現場及時報告行政人事部。
(4)貴重物品不得存放在無防盜措施的地方,公司貴重物品一律要專門登記、編號,落實保管責任人。
(5)加強門窗、鑰匙管理,下班時要鎖好所有門窗(參照《車間門窗開關、留燈的管理細則》)。
7、財務室防盜規定。
(2)出納及時將現金存入銀行,庫存不許超過限額。
(4)使用財務及工資軟件工作,注意口令保密,不使用時注意關閉屏幕窗口,以防泄露秘密。
(5)下班關閉計算機,并關閉所有電源;同時鎖好各種辦公桌柜以及門窗。
(6)財務室人員早晨上班時檢查室內物品是否正常,如有異常及時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8、倉庫防盜規定。
(1)倉庫管理人員應執行各類物資、材料的入庫、領用、借用、歸還、清退、交換、核對制度,做到月清月結,帳、卡、物相符,定期檢查,發現差錯,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報主管部門。
(2)物資倉庫必須具備安全條件,具有防護設施并健全值班制度。
(3)倉庫管理人員不得擅離職守,有事外出或下班離庫要關鎖好門窗,切斷電源。
(4)倉庫防盜設施要嚴密牢固,如有損壞,要及時修繕。
9、生產部防盜。
(1)生產部各原材料、產品的生產、儲運、經營過程中,應當有專人管理并明確其責任,做到定期盤點,賬、物、卡相符。
(2)體積小、價值高的零配件、物料要每天清點。
(3)做好各類精密儀器、高價值物料、輔材的登記工作,做到每天檢查,做好防盜工作。
五、獎勵。
(1)主動發現隱患,及時果斷處置,避免盜竊案件發生的;
(2)積極反映情況,提供線索,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破案,有突出貢獻的;
(3)為保護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合法財產,與進行盜竊的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的。
六、處罰。
2、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給予5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給予200以下罰款。
(2)不負責任,擅離職守,無視安全防盜工作的責任人員;
(3)發生盜竊案件隱匿不報的責任人員。
最新鄉鎮防火安全制度范文(16篇)篇十六
第一條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制度旨在加強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財 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各單位及各部門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單位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
第五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單位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單位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各分單位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而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單位全體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負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單位防火責任人和各分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行為。
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1.處理本單位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單位的防火安全制度。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均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規定,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采取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完善逐級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各施工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他各部門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分單位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單位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抽查。
第十七條各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門及本部門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電工、燒焊、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第十九條施工作業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應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并按不同級別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的作業,由安全技術和保衛人員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的作業,由保衛室提出意見,經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單位保衛部主管審批;三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特大火災事故的作業,由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單位保衛部審核,報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并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并要在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后做到“一清”,下班前要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員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一律不許使用電爐等電器。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規定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后,都要及時、準確地向保衛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并積極投入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防火安全工作要定期檢查評比,并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的: 2.堅持執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生產安全的: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其他對消防工作者有貢獻的。
第二十三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仍拒不執行的單位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必要時可給予經濟處罰。
第二十四條因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追究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防火責任人的責任,觸犯刑法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食堂系重點防火部位,為了搞好食堂的防火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2、食堂除炊事員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灶火。?
重點要害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重點防火部位設專人管、專人負責。?
2.各倉庫要害部位非施工人員禁止入內。?
3.重點部位禁止吸煙或將火種帶入庫內或區域。?
4.倉庫或要害部位,必須加強滅火器具的配備,他人不得挪用。?
5.重點要害部位各種電氣要規范,方可使用。?
6.各場所必須嚴格管理,嚴格進行定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