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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代理合同(專業22篇)篇一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律師擔任一案審訴訟代理人。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委托代理協議條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根據甲方要求,指派律師作為甲方訴訟代理人(下稱“代理律師”)到人民法院參加訴訟,代理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履行代理職責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后果由委托人承擔。如代理律師有合理的原因不能參加訴訟,乙方可另行指派律師參加訴訟,甲方應依照本協議另行簽署委托書以便乙方指派律師履行代理義務。
二、代理律師遵循勤勉盡責原則認真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代理律師除履行代理義務外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案情,并按照法院規定的時間到庭履行代理職責。
三、甲方須真實地向代理律師陳述案件事實和提供相關證據和資料。甲方最遲須在開庭前5天將代理律師要求的證據和資料交齊,以便代理律師有充分的時間準備開庭,否則由此引發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在履行代理職責過程中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不能按時提供相應重要證據、資料或堅持顯然違法的要求時,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如乙方所收費用不足以抵償代理律師實際完成工作所應收取的律師代理費和其它辦理案件過程中實際發生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據實結算。
四、甲方有義務親自向相關審理機構出示證據和資料原件,甲方不得將證據和資料原件等交給代理律師,甲方確實認為代理律師持有甲方證據原件和資料是履行代理職責之必須前提,則須與代理律師辦理書面交還手續,否則因證據和資料等原件缺失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因客觀原因不能按照代理律師要求提供證據和資料,須在代理律師要求提供證據和資料的最遲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代理律師,以便代理律師申請延期舉證或作出繼續或終止代理的決定以減少甲方損失。如甲方自行調查和收集證據有困難,在合理的期限內可委托代理律師調查和收集證據,但甲方須另行與乙方簽訂委托證據調查手續并另行支付相應律師代理費和實際發生的調查費用。
六、如乙方無故停止履行代理職責,所收律師代理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要求中止或撤銷委托,乙方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如乙方所收費用不足以抵償代理律師實際完成工作所應收取的律師代理費和其它辦理案件過程中實際發生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據實結算。在代理律師以書面方式催促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依照本協議履行約定義務而甲方怠于履行時,除甲方有法定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履行代理義務,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經濟后果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權限為:調查證據、陳述案情、進行辯論、作出和解承諾以及代為上訴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以甲方的授權委托書內容為準)。
八、甲方在簽署本代理協議時已從代理律師處知悉涉及本案的中國現行法律關于民事訴訟時效、審判期限、答辯期、舉證期限、判決及裁定上訴期、再審或申訴以及強制執行申請期限等詳細規定。因此,除乙方在代理本案過程中會再次口頭提醒甲方外,甲方有義務在上述期限屆滿前以書面形式告知代理律師甲方對上述訴訟權力的處分方案,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后果由甲方承擔。對于超出甲方委托授權范圍的甲方訴訟權力處分方案,乙方有權拒絕履行。
九、甲方已完全知悉乙方現行律師收費辦法,并確認本案律師代理費收取標準屬政府指導價格范圍,雙方確認本案的爭議標的為人民幣萬元,在此前提下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師代理費,即按照上述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萬元人民幣,本案判決、調解、案外和解、甲方單方終止訴訟等均視為代理律師履行了代理行為。在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上述全部律師代理費時,代理律師有權中止履行代理行為,因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乙方戶名:北京市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南京市薩家灣支行。
銀行帳號:5。
十、甲方確認在乙方代理結果未出現前,如因甲方原因單方中止、終止撤銷訴訟案件或因甲方或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單方中止、終止本委托代理協議,均視為乙方完全履行了代理職責并為甲方爭取了全部訴求或抗辯權益,甲方無權向乙方要回已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如因乙方原因單方中止、終止本委托代理協議,乙方除實際發生的費用與甲方據實結算外,應向甲方退回全部甲方已繳納的律師代理費。
十一、代理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如有發生下列工作費用,則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訴訟、仲裁、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法定費用;。
2、乙方為辦理甲方此案而發生的調查取證等有關費用(乙方提供相應發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如進行專家論證等)。
十二、本協議除支付結算條款外有效期至本案本審終結(判決、調解、案外和解、終止或撤銷訴訟)時止。本案如涉及二審、申訴、再審、發回重審、執行等甲方須另行與乙方簽訂協議并交納費用。
十三、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及代理律師蓋章、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一致確認由南京仲裁委員會按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仲裁裁決,雙方嚴格履行仲裁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訴訟代理合同(專業22篇)篇二
委托人(下稱甲方)。
受委托人(下稱乙方)。
甲方(原告)因與交通事故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律師為甲方訴訟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項代理工作。
三、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一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元;。
4.其他特別規定:。
四、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五、乙方律師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為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保守秘密。如違反,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協議,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甲方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甲方未如約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協議,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則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如數繳清代理費外,還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繳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如須補充、變更或提前終止,雙方應協商一致后決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關事宜產生糾紛時,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訴訟代理合同(專業22篇)篇三
委托人(下稱甲方):
受托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2.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4.其他特別規定:
第四條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并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訴訟代理合同(專業22篇)篇四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律師擔任一案審訴訟代理人。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委托代理協議條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根據甲方要求,指派律師作為甲方訴訟代理人(下稱“代理律師”)到人民法院參加訴訟,代理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履行代理職責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后果由委托人承擔。如代理律師有合理的原因不能參加訴訟,乙方可另行指派律師參加訴訟,甲方應依照本協議另行簽署。
委托書。
以便乙方指派律師履行代理義務。
二、代理律師遵循勤勉盡責原則認真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代理律師除履行代理義務外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案情,并按照法院規定的時間到庭履行代理職責。
三、甲方須真實地向代理律師陳述案件事實和提供相關證據和資料。甲方最遲須在開庭前5天將代理律師要求的證據和資料交齊,以便代理律師有充分的時間準備開庭,否則由此引發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在履行代理職責過程中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不能按時提供相應重要證據、資料或堅持顯然違法的要求時,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如乙方所收費用不足以抵償代理律師實際完成工作所應收取的律師代理費和其它辦理案件過程中實際發生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據實結算。
四、甲方有義務親自向相關審理機構出示證據和資料原件,甲方不得將證據和資料原件等交給代理律師,甲方確實認為代理律師持有甲方證據原件和資料是履行代理職責之必須前提,則須與代理律師辦理書面交還手續,否則因證據和資料等原件缺失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因客觀原因不能按照代理律師要求提供證據和資料,須在代理律師要求提供證據和資料的最遲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代理律師,以便代理律師申請延期舉證或作出繼續或終止代理的決定以減少甲方損失。如甲方自行調查和收集證據有困難,在合理的期限內可委托代理律師調查和收集證據,但甲方須另行與乙方簽訂委托證據調查手續并另行支付相應律師代理費和實際發生的調查費用。
六、如乙方無故停止履行代理職責,所收律師代理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要求中止或撤銷委托,乙方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如乙方所收費用不足以抵償代理律師實際完成工作所應收取的律師代理費和其它辦理案件過程中實際發生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據實結算。在代理律師以書面方式催促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依照本協議履行約定義務而甲方怠于履行時,除甲方有法定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履行代理義務,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經濟后果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權限為:調查證據、陳述案情、進行辯論、作出和解承諾以及代為上訴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以甲方的授權委托書內容為準)。
八、甲方在簽署本代理協議時已從代理律師處知悉涉及本案的中國現行法律關于民事訴訟時效、審判期限、答辯期、舉證期限、判決及裁定上訴期、再審或申訴以及強制執行申請期限等詳細規定。因此,除乙方在代理本案過程中會再次口頭提醒甲方外,甲方有義務在上述期限屆滿前以書面形式告知代理律師甲方對上述訴訟權力的處分方案,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后果由甲方承擔。對于超出甲方委托授權范圍的甲方訴訟權力處分方案,乙方有權拒絕履行。
九、甲方已完全知悉乙方現行律師收費辦法,并確認本案律師代理費收取標準屬政府指導價格范圍,雙方確認本案的爭議標的為人民幣萬元,在此前提下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師代理費,即按照上述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萬元人民幣,本案判決、調解、案外和解、甲方單方終止訴訟等均視為代理律師履行了代理行為。在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上述全部律師代理費時,代理律師有權中止履行代理行為,因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乙方戶名:北京市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南京市薩家灣支行。
銀行帳號:5。
十、甲方確認在乙方代理結果未出現前,如因甲方原因單方中止、終止撤銷訴訟案件或因甲方或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單方中止、終止本委托代理協議,均視為乙方完全履行了代理職責并為甲方爭取了全部訴求或抗辯權益,甲方無權向乙方要回已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如因乙方原因單方中止、終止本委托代理協議,乙方除實際發生的費用與甲方據實結算外,應向甲方退回全部甲方已繳納的律師代理費。
十一、代理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如有發生下列工作費用,則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訴訟、仲裁、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法定費用;。
2、乙方為辦理甲方此案而發生的調查取證等有關費用(乙方提供相應發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如進行專家論證等)。
十二、本協議除支付結算條款外有效期至本案本審終結(判決、調解、案外和解、終止或撤銷訴訟)時止。本案如涉及二審、申訴、再審、發回重審、執行等甲方須另行與乙方簽訂協議并交納費用。
十三、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及代理律師蓋章、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一致確認由南京仲裁委員會按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仲裁裁決,雙方嚴格履行仲裁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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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代理合同(專業22篇)篇五
甲方根據^v^《合同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在處理事宜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5.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l.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基本代理費元人民幣(小寫)(大寫:萬元整)。支付方式為:
(1)乙方戶名:
(2)開戶行:
(3)帳號:
2.本合同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工作費用。
l.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辦理本案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2.甲方按照乙方律師預支、事后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受托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以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傳真、電子信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的,自發出時起24小時內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該代理事項為止。
甲方:(公章)____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代表:____(簽字)代表:____(簽字)。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訴訟代理合同(專業22篇)篇六
受委托人:_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依法委托受委托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代理權限為:
1、一般代理;。
2、全權代理(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參與調解、提起上訴、代領法律文書等)。
代理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委托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項:委托人現委托以上受委托人,在我(單位)與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中(____審),作為我方調解/訴訟/仲裁的代理人。
代理權限:1、授予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包括可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仲裁請求,進行和解或者提起反訴、上訴、申請復議、簽收調解書、判決書等權利。
代理期限:從授權之日起,至本案調解/判決/仲裁終結之日止。
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現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____________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_的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的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訴訟代理合同(專業22篇)篇七
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全體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審理和解決民事糾紛的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所發生的訴訟關系。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民事訴訟代理。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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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下稱甲方):
受托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4.其他特別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并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方:乙方:
代表人:受托律師: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簽訂時間:年月日。
委托人(下稱甲方)。
受委托人(下稱乙方)。
甲方(原告)因與交通事故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律師為甲方訴訟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項代理工作。
三、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一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元;。
4.其他特別規定:。
四、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五、乙方律師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為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保守秘密。如違反,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協議,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甲方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甲方未如約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協議,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則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如數繳清代理費外,還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繳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如須補充、變更或提前終止,雙方應協商一致后決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關事宜產生糾紛時,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受托律師: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簽訂時間:年月日。
委托人(下稱甲方):
受托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4.其他特別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并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方:乙方:
代表人:受托律師: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簽訂時間:年月日。
民事訴訟代理合同(專業22篇)篇八
xxxxxxxx公司(以下簡稱*方)因擔保合同糾紛一案,委。
托xxxxxx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方的委托,指派xxx律師、xxx律師為*。
方與xxx保*合同糾紛案(一審)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
三、*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據。
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方;如。
*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特別授權代理,即代為承認、
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上訴和反訴。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標準,并經雙方協議,全部律師代。
理費為**xxxxxx整,本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一審終結止。
(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方:(章)乙方:xxxxxxxxx(章)。
代表人:代表人:。
xxxx年月日。
民事訴訟代理合同(專業22篇)篇九
受委托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原告)因與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訴訟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1.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2.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民事訴訟代理合同(專業22篇)篇十
委托人(下稱甲方):
受托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北京澤佳科益科技有限公司勞務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石錦雙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北京澤佳科益科技有限公司勞務糾紛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1,3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雙方簽署確認之10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3000元;訴訟費400元(多退少補)將于本協議雙方簽署確認之10日內支付給乙方。乙方或乙方所在之律所需在收到代理費10日內開具正式發票給甲方。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元,其余代理費于之日繳足,共計人民幣元。
4.其他特別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甲方:伍昊獻乙方:北京市力行律師事務所代表人:受托律師:
地址:湖南長沙五一中路351號西區2棟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花路西里9號樓郵編:410011郵編:100102聯系電話:聯系電話:傳真:傳真:
注:石錦雙律師建行賬號。
銀行賬號:
戶名:
民事訴訟代理合同(專業22篇)篇十一
寫一份代理類合同很簡單,讓我們也來寫一寫吧。進行代理合同的簽訂,要先確認對方的身份和資格。如核實對方的工作證、身份證、授權委托書等。你是否在找正準備撰寫“民事訴訟代理合同”,下面小編收集了相關的素材,供大家寫文參考!
委托人(下稱甲方)。
受委托人(下稱乙方)。
甲方(原告)因與交通事故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律師為甲方訴訟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項代理工作。
三、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一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元;。
4.其他特別規定:。
四、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五、乙方律師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為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保守秘密。如違反,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協議,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甲方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甲方未如約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協議,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則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如數繳清代理費外,還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繳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如須補充、變更或提前終止,雙方應協商一致后決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關事宜產生糾紛時,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下稱甲方):
受托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4.其他特別規定:
第四條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并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下稱甲方)。
受委托人(下稱乙方)。
甲方(原告)因與交通事故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律師為甲方訴訟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項代理工作。
三、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一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元;。
4.其他特別規定:。
四、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五、乙方律師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為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保守秘密。如違反,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協議,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甲方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甲方未如約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協議,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則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如數繳清代理費外,還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繳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如須補充、變更或提前終止,雙方應協商一致后決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關事宜產生糾紛時,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下稱甲方):
受托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北京澤佳科益科技有限公司勞務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石錦雙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北京澤佳科益科技有限公司勞務糾紛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托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1,3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雙方簽署確認之10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3000元;訴訟費400元(多退少補)將于本協議雙方簽署確認之10日內支付給乙方。乙方或乙方所在之律所需在收到代理費10日內開具正式發票給甲方。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元,其余代理費于之日繳足,共計人民幣元。
4.其他特別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甲方:伍昊獻乙方:北京市力行律師事務所代表人:受托律師:
地址:湖南長沙五一中路351號西區2棟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花路西里9號樓郵編:410011郵編:100102聯系電話:聯系電話:傳真:傳真:
注:石錦雙律師建行賬號。
銀行賬號:
戶名:
民事訴訟代理合同(專業22篇)篇十二
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費用辦理委托事務;委托合同具有人身*質,以當事人之間相互信任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方根據中華*共和國、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
*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方委托,委派律師在處理事宜中擔任*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5。乙方對*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方的原始*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方的義務。
3。*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5。*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的判斷、決策,*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l。經雙方協商同意,*方向乙方支付律師基本代理費元**(小寫)(大寫:萬元整)。支付方式為:。
(1)乙方戶名:。
(2)開戶行:。
(3)帳號:。
2。本合同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工作費用。
l。乙方律師辦理*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仲裁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辦理本案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
民事訴訟代理合同(專業22篇)篇十三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地:
聯系電話:
甲方因事由,委托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二、根據雙方的約定,乙方的代理事項及權限為:。
三、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四、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權限范圍內的法律服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五、根據律師收費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元。
六、律師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七、甲方因乙方律師過錯而提出終止委托關系的,乙方應當退還預收的全部1律師代理費;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而終止委托關系的,乙方已經收取的律師代理費不予退還。本條所稱的過錯由乙方所在地的地市級以上的司法行政部門認定。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與對方另行協商,并簽定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民事訴訟代理合同(專業22篇)篇十四
甲方與___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_____》有關規定并參照行業慣例,委托乙方進行相關工作。現經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充分協商,自愿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事務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乙方為了甲方的利益,需將委托事項轉委托給第三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但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為維護甲方的利益需要轉委托的除外。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談判,并設法達成實現債權的結果;
2、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
7、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8、有權就本合同約定的代理費用留___案件款或物。
9、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詢問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為提_____率,可提前與乙方預約;
2、有權對乙方律師_____或失職行為舉報或投訴;
b、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如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甲方提供數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于甲方的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依約支付相應的費用。
2、不得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項的行為;
3、按約定支付代理費及其他辦案費用。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不誤所辦案件的前提下,有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但要保持通訊暢通;
2、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b、乙方的義務:
1、乙方因過錯造成甲方的損失應在代理費數額內于以賠償;
2、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3、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聲明,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處理本事務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信息資料。
4、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
五、根據《華都律師事務所風險代理制度》,經甲乙雙方同意按下第___種列方式收取代理費用。
1、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事務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首期交納代理費___元,其余代理費按_____判決或調解書調解數額的___%支付律師事務所。
2、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必要費用,律師事務所不墊付任何費用,由甲方首期交納代理費___元,其余代理費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___%支付律師事務所。
3、甲方支付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其他費用由律師事務所支付,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___%支付_____。
4、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訴訟費、保全費、辦案費等,一切費用均由律師事務所墊付,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___%支付_____。
六、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_____、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經甲方同意后的專家論證費;
3、用于前期交通費、查詢費、復印費等應當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為處理受托事務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七、風險提示:
以下風險可能導致敗訴、案件久拖不決、無法執行等不利后果。
1.個別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濫用裁量權;
2.被告(第三人)喪失清償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請人無財產或無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
4.甲方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虛_____據或者不提供原始證據或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
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風險提示”并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九、如甲方未經律師所同意單方放棄請求、和解、撤訴或與案件對方當事人惡意串通的,乙方依約所_____用不予退還并有權向甲方追償費用和損失。
十、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全部退還給甲方;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托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托事項、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雙方提倡使用書面方式,口頭行為不具有對抗書面材料的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內容以書面文字為準,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___份,承辦律師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民事訴訟代理合同(專業22篇)篇十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一案,委托乙方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_審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訴訟代理人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被代理人的特別授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證據。
四、乙方必須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繳納案件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無故中止的,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甲方無故中止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的變更或修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訴訟代理合同(專業22篇)篇十六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___________行政訴訟案的第審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一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利益,并按時出庭。
第三條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四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第五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于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元。
第七條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裁定或撤銷訴訟)。
第九條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或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需另行協議。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_________________(章)
民事訴訟代理合同(專業22篇)篇十七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一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擔任甲方該公司法人變更的委托代理人,乙方所委派的律師在甲方的委托權限內辦理相關法律事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以下委托事項:
1、代理甲方向廣州市工商局番禺分局提出書面情況說明及相關非訴法律文件。
2、代理甲方向廣州市工商局番禺區分局申請變更法定代表人申請。
3、代理審查變更法定代表人所有文書。
4、代理出具該次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意見。
三、乙方應依照法律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所委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委派律師接替。
四、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及提供有關代辦事務的資料,并對所提交的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行為,有權終止代理。
五、乙方應發揮最大的主觀能動性完成委托事務。根據本委托事項的實際情況,甲方同意事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大寫)元。
六、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乙方指派律師已實際參與本合同委托事務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委托。如甲方無故解除委托,視為乙方已全部完成委托事項。
七、乙方有權在甲方委托的權限范圍內,自主開展工作,甲方應尊重并信任乙方的專業知識,并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應信守律師職業道德,最大限度為甲方爭取最大的利益。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從法律上完成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行為之日止。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有關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可分割。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民事訴訟代理合同(專業22篇)篇十八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委托人xx公司訴股權轉讓糾紛一案,委托律師事務所擔任委托人的訴訟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律師事務所受委托,指派律師擔任委托人的一審訴訟代理人。代理權限:特別授權代理。
二、委托事項:整理并提交相關證據(含調查取證)、代理委托人參加法院主持的聽證會或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簽收法院送達的法律文書。
三、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收到一審民事調解書、民事判決書或者民事裁定書之日止。
四、依據《xx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標準》的規定,委托人向律師事務所支付一審民事訴訟代理費人民幣x元,于委托人簽訂合同之日起七日內支付。
五、本協議簽訂后,非因承辦律師過錯委托人提出終止委托的,上述約定的一審民事訴訟代理費不予退還;因律師過錯委托人提出終止委托的,退還已收取的一審民事訴訟代理費。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委托人、受托人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訴訟代理合同(專業22篇)篇十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與________債權債務糾紛一案,委托乙方代理,雙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因經濟困難,本案訴訟費、差旅費、協調費等相關費用,全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本案追回款額,甲、乙雙方按比例提成。甲方為____%,乙方為____%。
第三條甲方必須積極及時提供本案全部證據,如實介紹情況,不得提供假證、偽證。
第四條乙方負責本案一、二審訴訟直至執行完畢全部代理。乙方為全權代理,即代為承認、變更、和解、上訴、執行。
第五條本合同的變更和修改,必須雙方協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終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應承擔按比例提成罰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絕支付任何費用。
第六條追回的款項,匯入由乙方指定的帳號,乙方按比例及時支付給甲方,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終結終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訴訟代理合同(專業22篇)篇二十
日簽訂的關于原告付元平的案件的《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訂立本補充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師在下列三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案由: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糾紛,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案件的一審、二審、發回重審以及對重審判決提起的上訴審等階段。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詳見授權委托書)。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辦案經費;。
5、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以及對于訴訟結果的預測僅供甲方參考,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
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并在結案后按照規定辦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和辦案經費本案律師代理費采取基礎代理費加風險代理費的方式收取。
關于基礎代理費的約定:甲方應支付乙方基礎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元。
其中甲方已支付乙方基礎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元,剩余基礎代理費人民幣___元,甲方應于收到乙方提供的上述所有案件的完整的書面應訴方案后支付乙方,該代理費用為乙方代為案件出具法律意見,代為協助調查、取證,代為提出管轄權異議,代為閱卷、出具答辯意見,代為參加庭審,依甲方授權代為調解、和解。關于風險代理費的約定:若法院的終審判決書/裁決書或調解書/和解書認定甲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較上述三起案件原告主張的`賠償責任降低,降低部分為減損部分,則按減損部分10%的比例核定風險代理費,總代理費(包括基礎代理費用)以人民幣________元為限,甲方應于收到上述所有案件的生效的終審判決書/裁決書或調解書/和解書后十個工作日內支付風險代理費;反之,甲方則不予支付本部分的代理費。
乙方律師在代理過程中發生的調查、交通、食宿以及其他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和/或辦案經費,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實際支出的辦案經費以及相應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回律師代理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甲方或者對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
第一條約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四條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和/或辦案經費。
乙方律師因自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四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但乙方律師理解的案件事實和適用法律與判決書或其他法院文書不一致時,不能以此認定乙方律師有失誤。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或辦案經費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四條第5-6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第八條通知和送達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乙方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項為止。
甲方:________代表:________。
乙方:________代表:________。
民事訴訟代理合同(專業22篇)篇二十一
一、制作要點:
1.首部。
(1)注明文書名稱。
(2)稱呼語,即審理本案的審判長和審判員。
(3)前言:簡要說明代理律師出庭代理訴訟的合法性、代理權限范圍、出庭前準備工作概況。
2.正文。
(1)案件性質和具體案情。
(2)被代理人的訴訟地位。
(3)訴訟程序。
(4)被代理人的授權范圍。
(5)被代理人的訴訟請求或對本案爭議標的態度。
3.尾部。
(1)代理律師署名;(2)代理詞發表日期。
二、格式例:
審判長、審判員:
依照法律規定,我受原告姚某的委托,擔任本案一審的訴訟代理人,開庭前,我聽取了被代理人的陳述,查閱了本案的證據材料,今天參加了法庭審理,現發表代理意見如下:
書》(下稱認購書)法律性質為預約合同。原告在合同約定及協議延長的期間內,就簽署合同事宜履行了誠信談判義務。被告拒絕談判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1、本案中的《認購書》是預約合同,是單獨的有效合同。
《認購書》為合同雙方設定的義務是在合同約定的期間或雙方同意延長的期間內,履行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事宜與對方進行誠信談判或磋商的義務,而并不承擔必須達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義務。也就是說,如果當事人誠信地履行了談判義務仍不能達成合同時,他們不需承擔責任,如果當事人違反誠信談判義務導致不能達到合同時,則必須承擔責任。具體到本案來講,如果是原告不履行誠信談判義務,則被告可以沒收定金,如果是被告不履行誠信談判義務,則應雙倍返還定金。
2、雙方的合同談判簽署期間經協議變更為5月18日,此期間內原告履行了談判義務。
原告于2007年4月25日與被告簽訂了《認購書》,交納定金10000元,約定在5月2日前談判并簽署合同。但因原告需要代理劉某在同一樓盤購買另一套房子,而且需要談判和協商的合同內容基本相同,所以被告同意原告把自己訂購的房屋和代理劉某訂購的房屋一起進行談判并簽署合同,也即雙方通過口頭協議延長了談判和簽署合同的期間。該事實已為5月3日原告代理劉某簽訂的《認購書》(合同號0000364)所證實。
由于劉某工作繁忙不能按時來南寧,于是原告在5月10日代理劉某填寫了《特殊情況申請表》,請求延長談判時間至5月25日。李小毅于5月11日簽收。
原告于5月11日為自己所訂購的2-c-1210房屋提交了《變更合同申請》要求對部分合同條款進行磋商,同時,該申請明確顯示,雙方的合同談判簽署期間經李小毅同意延長至5月18日。同日,李小毅簽收了該申請,并未表示反對意見。
2、原告提交的《變更合同申請》內容合乎情理,被告拒絕談判構成違約。
由于原告的同事袁某在同一樓宇購買過房屋,交房期為2007年9月30日,辦理產權證的時間為交付后270天。而被告卻對原告所購買的房屋單方確定了不同的交房期,而且把辦理房產證的時間確定為交付后的540天。因此,原告請求按同樣的條件簽訂合同,或要求加大被告方的違約責任,理由非常正當。
但是,在原告書面提交申請后,被告方既不積極回應,也不修改條款,只說是“合同條款不能作任何修改”,故意不履行必要的談判義務,卻以單方制定的“霸王條款”阻卻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可能,明顯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原被告雙方簽訂的《認購書》表明,原告交納的10000元為“定金”。被告單方違約導致合同不能訂立,應依法雙倍返還定金為20000元。
金。
《擔保法》第89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5條: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原告依《認購書》約定交付給被告的10000元定金從法律性質上講,是作為其在約定時間與被告訂立購房合同的一個擔保,只要原告在約定的時間去和被告商談具體的購房合同,對于原告而言就已經履行了合同義務,如果雙方因合同條款未能協商一致導致不能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這屬于司法解釋中所說的“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應返還定金。但是,在本案中,卻是由于被告單方違約不履行誠信談判義務而導致合同不能訂立,因此,被告不予退還原告所交納定金的理由不能成立,還應當向原告雙倍返還。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請求法庭采納本代理意見,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謝謝!
代理人:王文千。
民事訴訟代理合同(專業22篇)篇二十二
委托方:xxx(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xxx(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律師擔任xxx一案xxx審訴訟代理人。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委托代理協議條款共同遵守:
人民法院參加訴訟,代理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履行代理職責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后果由委托人承擔。如代理律師有合理的原因不能參加訴訟,乙方可另行指派律師參加訴訟,甲方應依照本協議另行簽署委托書以便乙方指派律師履行代理義務。
二、代理律師遵循勤勉盡責原則認真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代理律師除履行代理義務外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案情,并按照法院規定的時間到庭履行代理職責。
三、甲方須真實地向代理律師陳述案件事實和提供相關證據和資料。甲方最遲須在開庭前5天將代理律師要求的證據和資料交齊,以便代理律師有充分的時間準備開庭,否則由此引發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在履行代理職責過程中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不能按時提供相應重要證據、資料或堅持顯然違法的要求時,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如乙方所收費用不足以抵償代理律師實際完成工作所應收取的律師代理費和其它辦理案件過程中實際發生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據實結算。
四、甲方有義務親自向相關審理機構出示證據和資料原件,甲方不得將證據和資料原件等交給代理律師,甲方確實認為代理律師持有甲方證據原件和資料是履行代理職責之必須前提,則須與代理律師辦理書面交還手續,否則因證據和資料等原件缺失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因客觀原因不能按照代理律師要求提供證據和資料,須在代理律師要求提供證據和資料的.最遲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代理律師,以便代理律師申請延期舉證或作出繼續或終止代理的決定以減少甲方損失。如甲方自行調查和收集證據有困難,在合理的期限內可委托代理律師調查和收集證據,但甲方須另行與乙方簽訂委托證據調查手續并另行支付相應律師代理費和實際發生的調查費用。
六、如乙方無故停止履行代理職責,所收律師代理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要求中止或撤銷委托,乙方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如乙方所收費用不足以抵償代理律師實際完成工作所應收取的律師代理費和其它辦理案件過程中實際發生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據實結算。在代理律師以書面方式催促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依照本協議履行約定義務而甲方怠于履行時,除甲方有法定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有權中止或終止履行代理義務,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經濟后果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權限為:調查證據、陳述案情、進行辯論、作出和解承諾以及代為上訴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以甲方的授權委托書內容為準)。
八、甲方在簽署本代理協議時已從代理律師處知悉涉及本案的中國現行法律關于民事訴訟時效、審判期限、答辯期、舉證期限、判決及裁定上訴期、再審或申訴以及強制執行申請期限等詳細規定。因此,除乙方在代理本案過程中會再次口頭提醒甲方外,甲方有義務在上述期限屆滿前以書面形式告知代理律師甲方對上述訴訟權力的處分方案,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后果由甲方承擔。對于超出甲方委托授權范圍的甲方訴訟權力處分方案,乙方有權拒絕履行。
九、甲方已完全知悉乙方現行律師收費辦法,并確認本案律師代理費收取標準屬政府指導價格范圍,雙方確認本案的爭議標的為人民幣。
萬元,在此前提下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師代理費,即按照上述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萬元人民幣,本案判決、調解、案外和解、甲方單方終止訴訟等均視為代理律師履行了代理行為。在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上述全部律師代理費時,代理律師有權中止履行代理行為,因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乙方戶名:xx市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
開戶銀行:xx銀行xx市薩家灣支行
銀行帳號:
十、甲方確認在乙方代理結果未出現前,如因甲方原因單方中止、終止撤銷訴訟案件或因甲方或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單方中止、終止本委托代理協議,均視為乙方完全履行了代理職責并為甲方爭取了全部訴求或抗辯權益,甲方無權向乙方要回已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如因乙方原因單方中止、終止本委托代理協議,乙方除實際發生的費用與甲方據實結算外,應向甲方退回全部甲方已繳納的律師代理費。
十一、代理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如有發生下列工作費用,則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訴訟、仲裁、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法定費用;
2、乙方為辦理甲方此案而發生的調查取證等有關費用(乙方提供相應發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如進行專家論證等)。
十二、本協議除支付結算條款外有效期至本案本審終結(判決、調解、案外和解、終止或撤銷訴訟)時止。本案如涉及二審、申訴、再審、發回重審、執行等甲方須另行與乙方簽訂協議并交納費用。
十三、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及代理律師蓋章、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一致確認由南京仲裁委員會按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仲裁裁決,雙方嚴格履行仲裁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