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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琴房管理制度(優(yōu)秀20篇)篇一
一、工作期間參加每月一次學校組織的教師教育政策法規(guī)、教育理論的學習。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師德,完成教育教學工作。
三、未達大專學歷的中青年教師(年齡女性40歲以下,男性45歲以下)應參加提高學歷學習。
四、做好安全工作,教師行為符合《教師工作安全行為規(guī)范》的規(guī)定。
五、按校本培訓工作的要求,每位教師每學期做到聽3節(jié)所任學科年級的課程;上2節(jié)公開課;開展2次教改實驗或教研活動。每學年寫800字以上的實驗總結或論文。所在學校要做好培訓登記和歸檔工作。
六、按要求參加各種培訓、教研活動和業(yè)務競賽活動。
七、工作期間參加每月一次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業(yè)務學習。
責任。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優(yōu)秀20篇)篇二
為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全院教師、學生的教學和練習用琴及公共衛(wèi)生,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琴房管理人員(事務干事和傳達室值班員)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和服務意識做好琴房的管理工作。
二、傳達室值班員應做好音樂教學樓的日常安全工作,加強對琴房的監(jiān)督作用,外來人員進入音樂教學樓要進行登記。
三、全院師生要愛護琴房內的一切教學設施,嚴禁在鋼琴上放置開水杯及其他可能對鋼琴造成損害的物品,嚴禁在琴房內吸煙和亂扔垃圾。
四、琴房內的.樂器、電、暖、門、窗、桌、椅等設施一旦有損壞現象發(fā)生,由當事人或琴房全體成員承擔維修費用和賠償費用。
五、琴房鑰匙不得隨意轉借他人,畢業(yè)時及時交還管理人員。
六、琴房內的衛(wèi)生由本室成員負責。琴房應保持室內清潔,不要在墻壁上隨意張貼圖片及其它物品,更不要在室內亂寫亂畫。
七、學生對自己的物品應妥善管理,一般不要放在琴房,如果放在琴房發(fā)生丟失,院上不負責賠償責任。
八、本院琴房只用于本院教師、學生教學和練習,外單位人員一般不得入內,不允許教師和學生在琴房給私人學生上課。確因特殊情況需借用琴房者,必須請示分管院長同意。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優(yōu)秀20篇)篇三
琴房是藝術學院音樂專業(yè)進行教學和學生練琴的場所,保證其良好的環(huán)境和正常的秩序是音樂專業(yè)完成教學任務,培養(yǎng)合格人才的基礎與前提條件。為了規(guī)范管理,特制定以下條例,希望琴房使用者嚴格遵守:
1、琴房按點開門關門,學生練琴需遵守琴房各項規(guī)定,出示琴卡后方可進入琴房,要服從琴房管理員的安排,不得擾亂正常的琴房管理秩序。非本專業(yè)人員末經允許不得擅自進入琴房。
2、琴房是學習的地方,安排到練琴的同學只能一位學生練習,不準三五人聚在一間琴房,更不允許有朋友陪同進入鋼琴房內。
3、師生在使用琴房前要先打掃琴房,并保持琴房的清潔衛(wèi)生。要養(yǎng)成良好的練琴習慣,愛護鋼琴,保持鋼琴的清潔整齊,不準帶任何食品或飲料進入琴房;不準在琴房內抽煙、吃零食等;不準在鋼琴上放水杯及重物。
4、不準私自移動鋼琴的位置,不準亂砸琴鍵,練完琴后蓋好琴蓋,用完琴房內的東西請將其歸回原位。
5、不準私換琴房鎖,不準私配琴房鑰匙或把琴房鑰匙轉借他人。一經發(fā)現,將對其嚴厲懲處。
6、學生練琴期間不準遮掩琴房窗口。
7、學生不得帶私人學生進入琴房上課或練琴,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
8、學生在使用琴房期間要愛護琴房的一切設施,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9、離開琴房必需關燈、關窗戶、關門。
10、以上規(guī)定自即日起開始實施。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優(yōu)秀20篇)篇四
1、琴房使用實行憑琴卡領用制。一卡一琴房,無琴卡人員不得進入琴房。學生須持琴卡領取鑰匙,離開琴房時,須將鑰匙交回。其他人員不得進入學生正在使用的琴房。任何人不得轉借琴卡。
2、實行琴房流動制。1個琴點為一個流動使用時間單位。嚴禁將鑰匙帶出樓外或轉借他人,嚴禁領鑰匙后空置琴房。除揚琴、古箏、貝提、馬林巴、手風琴等大件樂器外,學生不得將小件樂器及個人物品置留琴房。
3、使用琴房實行具體時間登記制。每兩個小時為一個琴點,不足一個小時的不計琴點。每周及格琴點為8個。及格琴點不足者,一次班級批評并通報家長,學期累計二次不足者通報批評并停止使用資格三天,累計三次不足者取消琴房使用資格一學期。每學期學校進行一次優(yōu)秀技練學生的評比表彰。
4、琴房公物保護實行使用人負責制。學生使用琴房時,應先注意檢查鋼琴、門窗、桌椅等公物情況,如發(fā)現缺少、損壞等問題時,使用者必須及時報告值班室并登記。發(fā)現問題不事先報告或不報告者,相應責任由發(fā)現問題前的最后一名使用者負責。
5、琴房的鋼琴、琴凳、課桌、椅、譜臺等教學設備必須按學校要求規(guī)范擺放,不得隨意搬動和私自搬離琴房。
6、進入琴房的學生必須認真技練和學習,不得做與技練和學習無關的事情。除學習之外的活動均視為違紀。
7、正常使用時間內,使用者離開琴房間隔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嚴禁互串琴房,不得干擾他人技練。
8、使用者要保持琴房整潔。嚴禁在鋼琴上放置小件樂器和水杯等其它物品。嚴禁將食品、飲料等帶入琴房。嚴禁在琴房抽煙。
9、嚴格執(zhí)行附中《琴房財產保護責任書》和《鋼琴保護責任書》。
所有使用琴房的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各項使用管理細則。如有違反,學校將予以相應的管理處理。對于違反上述禁止性規(guī)定的違規(guī)行為或嚴重違紀行為,特別是違反安全管理規(guī)定或造成安全管理事故的責任人,學校將依據校紀嚴肅處理。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優(yōu)秀20篇)篇五
教師琴房是教師給藝術類專業(yè)學生上鋼琴、聲樂課的場所。為加強管理,保證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訂此制度。
一、上課學生必須按照系、專業(yè)、任課教師的安排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學習。
二、不允許在琴房做與教學無關的`事情。
三、必須保持琴房衛(wèi)生,不允許在琴房吃東西、亂丟雜物;違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四、鋼琴屬貴重教學設備,教師、學生必須愛護,不得人為損壞,否則照價賠償。
五、嚴禁教師在琴房教授私人學生。嚴禁將非本院學生及其他人員帶入琴房或使用琴房內設施、設備。
六、琴房設備出現故障時,到琴房管理員處領取設備維修單,并按要求如實填寫后交琴房管理員,由琴房管理員聯系相關人員維修。
七、為了保證琴房安全,不允許在琴房點蠟燭和使用練琴無關的電器。
八、教師琴房定期安排學生打掃衛(wèi)生。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優(yōu)秀20篇)篇六
一、認真遵守作息時間,嚴格按照統(tǒng)一安排時間(周一至周五12∶10至13∶40)到琴房練琴。其余時間嚴禁進入,否則取消使用資格(特殊情況必須由指導老師向總務處提出申請獲批后才能使用)。
二、不準弄臟和損壞琴房墻壁和門窗,不準亂寫亂畫,不準帶食品或飲料及食物進入琴房,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并處以罰款且取消使用資格。
三、不準在琴房大聲喧嘩、打鬧,不準亂串琴房,不準爬窗或私自撬門進入琴房,任何時間不得將無關人員帶入琴房,不得將琴房的鑰匙轉借他人,一經發(fā)現作違紀處理,同時取消其本年度練琴資格。
四、琴房內要保持清潔衛(wèi)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廢棄物,練琴結束關好門、窗、燈、風扇等,并落鎖。
五、要愛護琴房內的所有設施,故意損壞或人為造成不必要的損壞,照價賠償,情節(jié)嚴重者上報學校給予紀律處分,并處以罰款。
六、發(fā)現室內設施有損壞或減少,及時向總務處或專業(yè)老師報告,否則追究當班練琴人員責任。
七、嚴禁在琴房內有任何違規(guī)違紀的行為。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優(yōu)秀20篇)篇七
琴房是用于鋼琴教學和學生練琴的專用場所,為實現琴房的規(guī)范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使用琴房的全體師生應自覺維護琴房內秩序,愛護琴房衛(wèi)生,不吸煙、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和其他雜物。
2、使用琴房及設備,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愛護房內設備,因責任事故造成設備損壞的,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3、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拆卸、安裝、調換或借出琴房內儀器設備。
4、琴房及房內儀器設備一般不外借,確需外借時,必須辦理借用手續(xù)并經系主任批準。
5、未經同意,與專業(yè)學習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琴房,更不得擅自動用任何設備。任何人不得在琴房亂串、嬉鬧。
6、養(yǎng)成良好的用琴習慣,使用時要自覺維護鋼琴及其他設備的安全和整潔,用琴后要自覺關斷電源等設備,關好琴房門窗。
7、鋼琴及設備若有損壞,應如實報告,并填寫登記表。凡損壞、丟失儀器設備,均應查清原因,并按照學校相關管理制度予以處理。
8、琴房每次使用后,管理員要核查房內設備,檢查電源等設備和門窗是否完全關好。
9、琴房內嚴禁煙火。管理員要定期清潔房內衛(wèi)生,并經常檢查琴房內的安全和消防設施,經常檢查琴房設備,發(fā)現異常或隱患要及時處理和報告。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優(yōu)秀20篇)篇八
為了全面落實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的精神,根據省、市關于教師校本培訓的有關精神,加強對校本培訓工作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業(yè)務進修制度:要求教師每周利用業(yè)余時間到圖書館、閱覽室或網絡系統(tǒng)進行自培自練;同時,積極鼓勵教師參加各種學歷和非學歷的教育和培訓。內容包括:
2.分層培訓、整體推進制度:針對我校教師教齡結構和發(fā)展水平的實際情況,進行分層培訓。共分為三層次:年輕教師培訓、骨干教師培訓、名師培訓,分別制定相應的培訓目標和計劃,層層遞進、環(huán)環(huán)相扣。
3.校本教研培訓制度:教研組開兩周集中半天時間,確定主題,由專人主講,學習教育教學理論,最新教改動態(tài),探討教育教學體會;組織全組成員按照學校工作要求有序組織集體備課,技能培訓,三課匯報課、研究課、示范課,活動和課題研究。
4.活動考勤制度:在開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的過程中,將設置考勤登記表或手冊,對全體參加教師進行嚴格的考勤,無故曠缺者作為曠課處理。
5.學分登記制度:參加校本培訓和校本教研的教師,教研處和教研組共同根據教師參加培訓的數量和質量進行整理評定,上報縣教育局和教師進修學校按校本培訓規(guī)范性學分登記辦法申請相應的學分。
6.過程督查制度:學校對校本教研和培訓工作實行動態(tài)管理,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強化六種工作態(tài)度:積極主動參與態(tài)度;一切為了學生態(tài)度;團隊合作態(tài)度;勤于研習態(tài)度;善于反思態(tài)度;合理利用業(yè)余時間豐富自己專業(yè)的態(tài)度。堅持做到勤學習、勤鉆研、勤反思。
7.資料建檔制度:學校對開展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活動以及教師參加該活動的各種資料,做好建檔工作,將課程理念、教學觀、學生觀的認識和變化、收獲和感悟記錄下來,做好教師個人專業(yè)成長過程資料的積累。
龍泉街道安居小學。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優(yōu)秀20篇)篇九
為規(guī)范琴房使用管理以及滿足鋼琴愛好者練琴的需求,琴房將采取預約制度來進行管理,具體方式如下:
一、預約方式:
1.琴房采取現場預約的方式進行,本學段的預約時間為9月26日(e課表)中午,地點在琴房值班室。
2.除個別選修特定課程的同學外,每位同學每天可預約半小時的琴房使用時間。
3.每次預約時間的有效期為一學段,在下一學段開始時,琴房將重新接受預約。
二、使用須知。
2.每日(除周末外)12:30-14:00和16:30-18:30為預約練習時間段。在此時間段除了個別課程需要,琴房將開放給需要進行音樂練習的學生使用。
3.預約過的學生可在自己預約的時間段內享有該琴房的優(yōu)先使用權。
4.若學生在自己預約時間段的前十分鐘沒有出現在琴房,該學生將失去當日預約時間段的優(yōu)先使用權。
5.未被預約的時間段里,琴房的使用將采取先到先得的政策。
6.除上述時間之外,學校音樂課程將擁有琴房的優(yōu)先使用權。在該時段,無課的學生在琴房未被音樂課程占用,且不違反學校其它規(guī)定的情況下,也可使用琴房進行個人練習。
7.使用琴房的學生或教師應妥善使用琴房里的鋼琴、椅子和譜架等設施。
8.使用琴房的學生或教師應在離開琴房時帶走自己所有的個人物品。若因將個人物品遺留至琴房而導致的個人物品丟失,學校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9.使用琴房的學生或教師應注意琴房內衛(wèi)生,不得在琴房內亂丟垃圾。
10.琴房是為音樂練習而設置的公共空間,嚴禁在琴房內做與音樂練習無關的事情。
11.為保證琴房衛(wèi)生,嚴禁將食品和有色飲料帶入琴房。
12.凡是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琴房使用者,學校將會限制其琴房使用權。情節(jié)嚴重者將直接失去琴房使用權。
三、管理人員。
琴房管理制度的實施和監(jiān)督由鋼琴演奏工作室的學生擔任,管觀路老師擔任負責老師。
四、本管理辦法旨在倡導學生自主、自覺、文明和誠信的行為,請同學們遵守使用公約,共同維護琴房使用秩序。本辦法將試行一學期,如有問題請以郵件形式聯系。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優(yōu)秀20篇)篇十
為依法行政規(guī)范管理,加強全校教職工的事業(yè)心和責任心,提高工作質量和水平。制定以下管理細則:
教職工無參加'黃、賭、毒'、迷信、法x、斗毆等違紀違法行為(以公安機關立案為準)。如有違反,取消當年學校發(fā)的所有補貼。
教職工應服從學校分工,上班時間不離開工作崗位(在學校住的教師不準回宿舍),上班期間一律不準帶小孩到學校,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學校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否則,不發(fā)當月管理獎。
教職工應按時上、下班,無遲到、早退、曠工現象,最后一節(jié)沒有課的教師可以提早10~15分鐘下班。為方便教職工辦私事,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允許教職工憑放行條每月2次外出辦事,超過2次,按教師考勤辦法處理,不發(fā)當月全勤獎。
教職工要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寒暑假政治學習,態(tài)度端正,做好筆記,積極討論,不遲到、早退、缺席,及時上交學習心得體會。否則,不發(fā)當月管理獎。
教職工應為人師表,儀表端莊,無穿拖鞋、背心、短褲等現象,重大活動要穿校服。發(fā)現一次,則不發(fā)當月管理獎。
教職工參加每周升旗儀式隊伍整齊、肅靜,穿校服參加;準時參加x,按要求坐好、列隊,無缺席和早退現象,否則按考勤辦法處理,不發(fā)當月全勤獎。
教職工應按時參加教工例會,按編排位置坐好,不睡覺、不吵鬧,關閉手機或調到振動,做好記錄。發(fā)現一次,則不發(fā)當月管理獎。
教職工要按時上交各部門需要的各種材料,如工作計劃、總結、表格、名冊、相片、個人資料等。若有一種材料沒及時上交,則不發(fā)當月管理獎。
班主任按學校要求及時組織學生參加招工報名、面試、體檢。否則,不發(fā)當月管理獎。
教職工的車輛一律放入車庫保管,不得亂停亂放在校內其它地方(含園丁樓前)。發(fā)現一次,則不發(fā)當月管理獎。
備注:教職工節(jié)假日加班一天20元。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優(yōu)秀20篇)篇十一
二、音樂室的使用,須征得管理員的認可,并按規(guī)章制度使用。
三、由管理員制訂本室使用計劃,并由管理員監(jiān)督做好使用記錄。
四、各班同學在本室上課,要遵守紀律,愛護室內的一切用品。
五、到室內活動的同學不要坐在把桿上,擺放桌椅時,要輕拿輕放。
六、做好室內凳、樂器的整理工作和室內衛(wèi)生工作,確保專用教室的正常使用。
七、加強音樂設備管理,嚴防人為損壞。
八、不準在音樂室打鬧、喧嘩,營造良好的教育氛圍。
九、音樂設備、樂器外借,須由總務處審批,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十、要經常打掃,保持室內清潔。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優(yōu)秀20篇)篇十二
為了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學校每位教師必須把確保學生安全作為重要工作來對待,樹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防微杜漸,萬萬不可麻痹大意,責任到事、到人。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教育教學過程中應注意的安全管理事項規(guī)定如下:
1、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2、凡發(fā)現學生未到課堂,任課教師須查詢原因,半小時不到的,及時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必須尋原因,并通知家長查明原因。
3、嚴禁任何教師私自組織非常規(guī)危險活動、游戲或實驗。
5、發(fā)現學生意外傷害及時報告并協(xié)助妥善處理;
6、教職員工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7、教職員工不得私自拉接電線,發(fā)現漏電、短路等及時報告;
8、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制止。
9、值日教師須嚴格執(zhí)行職責,加強學生巡視和核查工作。
10、教師在預知或發(fā)現易造成學生傷害的不可抗拒因素或可抗拒因素,應及時報告學校。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優(yōu)秀20篇)篇十三
一、騎自行車入校門一律下車,自覺遵守學校管理制度。
二、自行車一律自覺停放整齊,不得隨意亂放,校園內不準騎車。
三、講文明,講禮貌,室內要做到“三輕”(走路輕、說話輕、關門輕),不得到處亂寫亂畫。
四、要愛護校園的一切設施,要愛護花草樹木,不得踐踏與攀折。
五、保持校園環(huán)境衛(wèi)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
六、放學后學生一律不能在校園內玩耍、逗留或在教室內停留。
七、嚴禁在校園內停放外單位的處理。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優(yōu)秀20篇)篇十四
教學是學校工作的中心環(huán)節(jié),教務辦公室是學校教學工作的重要辦公場所,起著承上啟下、上下協(xié)調、方方面面聯系的作用。辦公室的文明程度、精神面貌,既對學校教務工作具有引領作用又是學校對外的一個窗口。因此,對教務辦公室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做到地面整潔、窗臺潔凈,門窗、墻壁無灰塵;小單間無雜物,物品擺放有序;廁所沖刷干凈,洗面臺、玻璃清潔,無雜味;個人物品擺放有序,桌面上擺放臺歷、水杯、常用書本等少量物品,不堆砌;辦公桌擦洗干凈,不亂貼。
切忌大聲喧嘩、高聲談笑,不串崗、聊天,不吃零食;更不得在辦公期間打瞌睡、炒股、看電影、玩電腦游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
教務辦公人員必須按時到崗,有事必須提前請假;工作期間要堅持在辦公室辦公,不得早退。傳達、布置各處室、年級部有關工作,要做到及時、優(yōu)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善待人、親接物,工作要主動,態(tài)度要和氣,辦事要盡心。家長、外客或領導來校,藝術、禮貌地做好接待工作,宣傳辦學理念、加強家校溝通工作,形成教育合力;本校教師來了解情況,辦公室人員應立刻放下手頭工作,熱情接待,盡快辦理,決不能不理不問,聽之任之。
切實擔負主人翁職責,節(jié)水節(jié)電節(jié)紙張;不開無人燈、無人電腦。
及時關鎖門窗,保障辦公室安全,貴重物品隨身攜帶。最后離開辦公室的人員必須對辦公室作好檢查巡視,及時切斷電源,關鎖門窗。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優(yōu)秀20篇)篇十五
1、校衛(wèi)隊在學校總務處的領導下負責校內的治安、防范、巡查、守護等工作和案件、事故發(fā)生時的現場保護工作。
2、平時負責對校內的日、夜巡邏,節(jié)假日搞好護校工作。
3、不定期的對校內開展安全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報告。
4、注意發(fā)現隱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議,協(xié)助總務處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5、控制外來人員進出校門,嚴格來客登記制度,校內學生進出校門注意檢驗有關證件。對超過學校有關規(guī)定時間進出校門的學生應逐個登記,并將情況報告有關部門。
6、注意掌握學校內治安動態(tài),對發(fā)現打架、斗毆、破壞安全、擾亂教學秩序的人和事,主動前往阻止,并報告有關部門或“110”,確保校園穩(wěn)定。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優(yōu)秀20篇)篇十六
1、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單位、人員必須執(zhí)行學校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單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并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報學校總務處備案。
3、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fā)生意外事故。
4、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fā)生失竊事件。
5、施工單位人員要統(tǒng)一到學校總務處辦理《臨時出入證》,服從門衛(wèi)管理,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fā)出門證,否則,門衛(wèi)有權暫扣查詢。
6、施工車輛進入校區(qū)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huán)境衛(wèi)生。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優(yōu)秀20篇)篇十七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七條“國家堅持社會主義原則,保障人民參加國家管理,管理各項經濟事業(yè)和文化事業(yè),監(jiān)督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的規(guī)定,學校必須在實行黨支部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同時,建立和健全黨支部領導下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發(fā)揚教職工主人翁的責任感,保障職工群眾當家做主管理學校的民主權利。
第二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是事業(yè)單位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群眾參加決策和管理,監(jiān)督干部的權務機構。
第三條、教職工代表大會遵照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指令,在黨支部領導下行使職權,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教職工個人三者利益關系,協(xié)調學校內部矛盾,保證完成教學任務,為辦好社會主義學校而努力。
第四條、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根據國家政策、法令和教育方針行使下列職權。
1、討論和審議校長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學校財務預算,討論和審議學校重大決策。
2、討論和決定教職工獎懲辦法,以及其他有關職工切身利益方面的問題。
3、討論學校體制改革事項,教職工培訓計劃和各種規(guī)章制度。
4、監(jiān)督學校各級行政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對工作中有成效的干部可以提請上級機關予以表彰和獎勵;對有特殊貢獻的干部,可以建議上級機關予以提職晉級;對不負責任造成損失的干部,建議上級機關予以批評、處分或罷免;對嚴重失職和違法亂紀的干部,建議上級紀檢部門和國家政法機關嚴肅處理。
5、教職工代表大會要支持校長行使職權,維護和穩(wěn)定教學秩序的機制運行,要自覺維護學校的形象,保護學校的榮譽。教育教職工不斷提高主人翁責任感,自覺遵守勞動紀律,發(fā)揚奉獻精神、合作精神和創(chuàng)新精神,積極參與科研,認真鉆研教材,多練基本功,多出優(yōu)質課,多育優(yōu)秀生,多寫優(yōu)質論文,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6、教職工代表大會對學校主管機關的決定和指示有不同看法時,可以提出建議。如經主管機關審議后,仍維持原決定和指示,職工代表大會應配合貫徹執(zhí)行。
第六條、教職工代表大會的代表,根據街道教育組的文件精神,由教職工直接選舉產生,凡在本單位享有公民權力的干部和職工均可當選為代表。(注:非正編教師只享有學校教師代表當選權)。教職工代表的權利有:
1、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有選舉權和表決權。
2、有權參加檢查學校執(zhí)行教代會決議和提案落實情況,有權向主管行政機關提出合理化建議。
3、因行使正當民主權利而遭到打擊、報復時,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或控告。
第七條、職工代表義務。
1、模范遵守黨的方針、政策、法律、指令,嚴格遵守勞動紀律、規(guī)章制度,做教職工的表率,以高度的責任感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各項任務。創(chuàng)造優(yōu)質教育,提高教學質量。
2、正確代表群眾利益,密切聯系群眾,如實反映群眾意見。
3、努力學習,不斷提高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水平。
4、幫助教育和監(jiān)督不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自覺地改正缺點錯誤。
5、團結廣大職工和家長,支持校長工作,顧全大局,不計得失。
6、樹立教師的光輝形象,積極維護學校聲譽,努力為學校增添光彩。
第八條、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時,選舉大會主席團。主席團成員包括,第一線教學工作人員、科組長、行政領導,按比例組成,女職工應占一定的比例。大會主席團實行常任制,但不設常設機構。
第九條、教職工代表大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項,經三分之一的代表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教職工代表大會的選舉和決議,必須有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條、教職工代表大會議題,要在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經大會主席團審議后,提請教代會大會通過。
第十一條、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需要臨時解決的問題,可由工會主席召集有關職工代表參加會議進行處理。
第十二條、學校工會承擔教代會工作機構的任務,處理組織工作、業(yè)務工作、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學校。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優(yōu)秀20篇)篇十八
1、學校型的基建項目需報主管局立項,通過規(guī)范的招投標程序確定,按照有關政策法規(guī)辦理。
2、常規(guī)維修期初由學校統(tǒng)一規(guī)劃,總務處具體實施。零星維修由總務處提出方案,經總支員辦公會研究同意后組織實施。所有維修項目都必須向縣財政局采購辦申報,批準后方可實施。
3、強化基建維修的管理與監(jiān)督,學校型基建成立基建領導小組,負責對基建項目的招投標,簽合同及施工過程中質量管理與監(jiān)督。常規(guī)及零星維修由總務處負責質量管理與監(jiān)督。
4、加強工程質量驗收與工程預算工作,專項工程完工,必須進行嚴格的質量驗收,對工程質量問題嚴格把關。嚴格按招標文件、合同分期付工程預付款,校基建領導小組應組織力量進行工程預算及對施工方的預算審定,然后報審計部門審定。
5、常規(guī)及零星維修結算由總務處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結算,憑正規(guī)勞務發(fā)票或工程維修發(fā)票結帳。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優(yōu)秀20篇)篇十九
學校安全工作關系到整個社會穩(wěn)定,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幸福,關系到學校的生存與發(fā)展,關系到學校中心工作能否正常開展。安全工作只有起點,而沒有終點,其責任重于泰山,必須常抓不懈,警鐘長鳴,防微杜漸。安全工作是以提高全體師生自我安全防護意識為宗旨,以避免各類等級事故或案件的發(fā)生為目標。
認真學習和貫徹國家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關于做好安全工作的有關文件,建立、健全安全組織和網絡,狠抓日常管理,堅決杜絕因失誤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積極做好事故、案件預防工作,消除轄區(qū)安全隱患,努力為師生營造一個安全、文明的學習和生活環(huán)境。
1、教學區(qū)、生活區(qū)安全:
(1)各年級主任要加強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力度,制定相應措施,教育引導師生建立良好、和諧、新型的師生關系,用科學的方法教育、引導、啟發(fā)學生,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目標;積極研究學生的心理、生理變化,加強心理輔導,嚴禁打罵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年級組組織各項活動,都要周密考慮安全因素,切實把安全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做到時時講安全,事事抓安全,安全工作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獎罰兌現。
(3)加強用電安全管理。各班級教室,不準私拉電線,亂接開關;學生生活區(qū)不得使用明火,師生宿舍均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
(4)體育課及活動課,教師應全程跟蹤,督促學生注意安全;活動量大的訓練項目,要向學生講清要求及注意事項,問清學生能否參加,不得勉強。
(5)加強管制刀具的檢查與收繳。每次收假,班主任和生活老師或教官要對學生所帶物品進行檢查,凡帶有棍棒、刀具、紗布、鐵鏈等器械要收繳到德育處。
(6)值班教師要按時到崗到位,及時處理突發(fā)事件。
2、交通、乘車安全:
(1)各班主任應把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注意交通安全作為夕會的重要內容;教育學生禁止在道路上打鬧、追逐。
(2)各年級組要結合學校接送工作,每月對學生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明確乘車安全規(guī)定及注意事項,講評各班安全工作。
(4)各年級組要堅持學校學生餐前餐后排路隊和課前、睡覺前清點學生的規(guī)定,切實加強學生業(yè)余管理工作。
3、飲食衛(wèi)生安全:
(1)嚴格執(zhí)行飲食衛(wèi)生安全管理規(guī)定。
(2)教育學生食用合格食品,定期(每月)對教室、生活區(qū)、飲水機消毒。
(3)教育學生飯前便后洗手,養(yǎng)成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
(4)教育學生合理飲食,防止學生暴飲暴食。
(5)嚴格按照學校醫(yī)務室的要求,采取相應措施預防疾病,學生生病后要按照校醫(yī)要求及時處理(送市級醫(yī)院、通知家長、提醒學生服藥),防止出現病情延誤。
4、校產校舍安全:
(1)每月組織一次校產校舍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消除事故隱患。
(2)每位教師都是學校的主人,都要保持高度警惕,關心校產校舍及其它設施安全,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學校總務處。
(3)各年級組要加強安全保衛(wèi)工作,切實做好防盜防火安全工作。
5、教學設施安全:
(1)電器、教具使用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如有故障要及時排除,嚴禁不按照規(guī)程操作。
(2)體育器械在使用前,教師要進行認真的檢查,在確保完好后方可組織學生使用,使用時,教師要親自組織,不得離開現場,要隨時關注學生的活動,加強保護,嚴防訓練事故發(fā)生。
(3)加強對學生進行日常養(yǎng)成教育,教育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嚴禁學生在樓道、樓梯內奔跑追逐。
(4)加強對實驗室、電腦機房等特殊場所的管理,指導學生按規(guī)程操作。
(5)完善安全設施建設,加強安全常識教育,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安全工作是事關學校生存與發(fā)展的大事,安全工作不是中心影響中心,不是全局但影響全局,讓我們分校全體師生積極行動起來,形成一個人人講安全,事事抓安全,處處防安全的良好局面,共同營造一個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
分校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分析安全形勢,查找安全隱患,研究解決辦法,切實將事故和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學校琴房管理制度(優(yōu)秀20篇)篇二十
1、學校開辦商店,必須有“三證”。即“經營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衛(wèi)生許可證”。
2、嚴禁在教學區(qū)設店經營,校內禁止擺攤設點,店面整潔規(guī)范,有合格的貨架,有專用的食品柜和冷飲冰柜。
4、存放要規(guī)范。商品按類分開排列,分開存放,禁止混裝混放。
5、商品質量要嚴格把關。所購商品從進貨渠道、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地、品名、商標、衛(wèi)生許可證等都要嚴格把關,禁賣“三無”產品和過期霉爛變質產品。
6、食品衛(wèi)生要堅持高標準。商店(或冷飲店)的食品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衛(wèi)生標準,做好“三防”(防蠅、防塵、防鼠),從業(yè)員每年至少進行1—2次健康體檢,并進行衛(wèi)生知識培訓,持證上崗,禁止有傳染病的人員從事商店經營工作。
7、學校商店經營體制必須實行承包給個人管理。如發(fā)生學生食品中毒事件其安全責任由商店承包人負責。
8、經營行為要規(guī)范嚴格。營業(yè)員必須衣著整潔,文明禮貌。不允許借封閉管理之名強迫學生消費,不允許搞有獎銷售鼓勵學生消費,不允許以任何形式向班組、教師、學生下達消費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