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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與教務員的職責(模板17篇)篇一
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章與制度。
二、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擬訂學校教學方面有關規章制度及各種教學文件。
三、負責教學質量工程建設工作。
負責專業、課程、教材的建設與管理。
四、負責全校教育教學改革;組織開展教學研究、舉辦教學研討會;負責組織教育教學成果評獎工作;負責《高等教育研究》編輯。
六、負責組織普通全日制本科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的研究與編訂。
五、承擔學校普通全日制學生教育教學的組織、運行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校普通全日制學生的注冊、考試、學籍和學歷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校學生實踐教學管理工作。
七、負責實驗教學及實驗室建設規劃工作。
八、負責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管理。
九、負責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教學指導委員會、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教材編審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會同人事處審定教師的任教資格,核定教師教學工作量;負責教師的非學歷培訓以及教學管理人員的培訓;組織與兄弟學校的教學業務交流。
十一、會同遠程中心指導、促進教師運用現代教育技術進行教學。
十二、負責協調學校委托管理的教學資源。
十三、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教務主任是分管校長領導教學工作的主要助手。教務主任在分管校長領導下,協助分管校長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組織全校教學工作。
一、制定、組織和實施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計劃,制定和完善各項教學常規,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以保證教學計劃的順利實施。
二、協助分管校長全面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按照教育教學計劃,課程標準和教材的要求,妥善安排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做好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三、根據工作需要和師資隊伍情況,提出新學期教師安排初步意見,經分管校長同意,報校長辦公會批準后執行。
四、選配班主任、教研組長,安排教師任課,審查教研組(或年級組)教育教學計劃和教師的學科教學計劃,并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指導,有計劃、有目的地參與教研組(或年級組)和備課組開展的教研活動,并指導教育教學研究工作。定期召開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會議和教研組長、年級組長會議,共同研討各科教學情況。
五、分析全校教育教學質量狀況。每學期至少集中分析全校教育教學現狀和趨勢兩次,針對共同存在的問題與年級組長和教研組長一起研究改進的措施和辦法。
六、經常深入教學第一線,了解、掌握教師備課和課堂教學的實情。并做到有目的、有計劃地聽課,平均每學期聽課不少于15節,研究課堂教學中的薄弱環節,總結教學經驗。
七、組織教師學習現代教育教學理論、學習并熟悉國家教育部制訂的各科《新課改標準》,根據上級有關教學要求,在教學質量管理過程中,檢查各年級、各學科的教學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及時的指導與調控。
八、定期召開年級組長、教研組長會議,研究教育教學工作,通過師生座談會、個別談話、檢查備課筆記、檢查學生作業等方式,了解各學科的量和質,監控學生課業負擔,聽取師生對改進教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九、定期組織教師舉辦公開課、觀摩課和示范課,積極組織參加上級教研部門開展的各項活動,開展改進課堂教學的研究,總結交流教學經驗,培養教學骨干和學科帶頭人,充分發揮教學新秀、骨干教師的示范作用,對青年教師要及時給予具體指導,使他們早日脫穎而出,成為教育教學的中堅力量。
十、管理學生學籍,負責組織招生、新生入學的編班、教材(教輔)的征訂、學生的轉學、插班,以及畢業生的建檔報名等工作,做好學生的考勤、考績、獎懲和學籍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教學質量檢測組織工作,組織開展教學檢查,安排好各項考試,及時統計、分析成績,抓好學生的學風和考風建設。
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十三、管理學校實驗室、圖書館(室)等工作,定期檢查分管各室教師的工作情況,抓好圖書、儀器、電化教具等教學設備的添置、管理和使用。
十四、抓好新課改的實施和校本教研制度的建立,擬定實施方案,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十五、主持處務工作會議,總結交流教務處部門工作,解決存在問題,安排教務處人員值班。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一、執行教務處工作會議的有關決定,認真及時地完成教務主任布置的各項工作。
二、及時做好排課、調課、排監考表、閱卷表等工作,保證教學秩序的穩定和教學計劃的順利執行。
三、做好學校學籍管理工作。學年初編排學生名冊,并辦理學生的學籍注冊、轉學、休學、退學、簽證等手續,辦理學生的畢業證書發放、畢業證書存根、入學通知書存根歸檔等工作。
四、在現有招生制度下,認真做好中考報名的協助工作、成績統計等各項工作。
五、認真執行學校檔案管理制度,整理、保存有關來文來函、招生材料、教學資料及學生檔案等。
六、做好每次考試的質量分析、成績統計工作,及時向教務主任匯報。
七、及時分發教材、作業本、備課本、聽課記錄本、教學計劃表、素質報告冊以及有關學籍管理的各種書面材料。
八、認真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教育管理與教務員的職責(模板17篇)篇二
1、每學期開學前排好課程表,填寫、分發教師任課表;制訂好作息時間表,教師授課計劃表。
排課原則:
(1)主副科調劑,文理科交叉,使學生每天的課業均衡。
(2)同教材中將經驗豐富的教師的課安排在前,以便青年教師聽課。
(3)在不影響學習的原則下,適當照顧個別教師的特殊困難。
2、做好教務處各種表冊的編制工作,處理好調課工作。
3、各種教學文件收發、轉辦和歸檔工作。
4、各種教學資料的收集與存檔。
5、教師業務資料的收集、歸檔。
6、按校長、教務主任的要求,及時提供各種教學資料。
1、建立完善學生學籍檔案,按畢業時間,在校年級分類歸檔。
2、期初,收齊各班學生情況登記表,并裝訂成冊。
3、查核學生學籍檔案,協助教務主任出具學歷證明。
4、組織填寫畢業證書。
5、期末前3周將班級學籍檔案分發給班主任,期末結束前,回收、驗收各班學籍檔案,并妥善保管。
1、考試前10天,收齊出卷教師的試卷,及時安排打印,試卷印好后,按試場分好試卷,填寫好本場考試欄目表。
2、考試前3天,排定監考表,備好各年級登記表,與總務處聯系,調配好各試場的課桌凳。
3、考試過程中,負責巡回檢查各考試場,做好試卷缺漏調配工作。
4、考試結束,檢查、驗收監考教師交來的'試卷,交閱卷組長,密封裝訂。
5、收齊各種試卷(含參考答案),試卷保管兩年。
6、收齊登分表、年級分析表、各年級、各班級的成績分析總表,并裝訂成冊。
教育管理與教務員的職責(模板17篇)篇三
1、在院長和分管院長領導下主持教務處全面工作。
2、負責研究并提出學院專業設置與調整方案,教學與教學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學院教育事業發展規劃。
3、組織制定各類教學管理文件,規范教學管理,與學院督導委員會結合抓好教學過程管理和質量監控。
4、組織編制學院專業發展規劃及專業建設方案;主持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專業檢查與評估工作。
5、組織各系(部)制訂各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教學大綱等教學文件,搞好重點專業和教學改革試點專業的建設;定期組織各系(部)修訂人才培養方案,并檢查計劃和大綱的執行情況。
6、主持教學口中層例會及處室會議,制定和安排學院教學工作計劃及處室工作計劃,組織和督促本部門人員完成職責范圍內的各項工作。
7、組織學院教研教改工作,組織檢查各系(部)、教研室的工作。
8、做好師資隊伍建設,搞好專業帶頭人、骨干教師的培養、評選工作和青年教師的培養提高工作。
9、負責重大實驗實習設備的投資計劃初審,并提出意見供院領導決策;指導督促院系搞好校內外實驗實訓基地建設與實驗實訓教學。
10、定期與副處長研究工作,統一思想,做到團結合作,帶領全處的同志切實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為教學第一線服務。主動關心全處干部的學習、思想、工作和生活情況;注意教學行政業務干部的成長和培養,注意充分調動各級干部的積極性。加強本部門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斷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增強協調服務意識。
11、負責本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
12、做好與其他部門的協調工作和院領導交給的臨時性工作。
教育管理與教務員的職責(模板17篇)篇四
一、協助教務主任實施學校的教學工作計劃,處理教務處日常教學事務工作。
二、按時編制校歷、課程表、作息時間表和課外活動表等,及時安排調課、代課,以保證正常教學秩序。
三、做好學籍管理工作,按照規定辦理學生休學、退學、轉學、借讀和注銷等手續,健全學籍檔案,做好在籍學生的`和項統計工作。
四、做好期中、期末考試日程安排及考試成績匯總工作。
五、記載教師的考勤考績,認真做好教師業務檔案。
六、做好高考、會考的報名、登記造冊工作及考務工作。
七、搜集和保存各種教育教學資料。
八、收發各類統計表、冊,搞好匯編、歸檔工作。
九、做好學生證的發放工作。
十、安排填寫學籍卡,操行評語及成績報告單,負責填寫畢業、修業證書等。
十一、做好教務主任臨時安排的其他工作。
教育管理與教務員的職責(模板17篇)篇五
2、負責教材的`征訂與管理工作,負責文印室的協調及管理工作。
3、參與學校教學改革的研究及實施,科研項目的申報、立項、實施工作;
4、負責教師隊伍考核及教材建設的具體實施,教學科研、學術講座等活動的籌備;
6、負責全校多媒體教室的管理工作,包括設備的維護、維修、設備的安全等;
7、負責學校網站教務處主頁信息的采集、統計、整理和發布,組織開展學生技能競賽;
9、負責教學管理中各類會議紀要、簡報的初稿編寫;
10、完成處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育管理與教務員的職責(模板17篇)篇六
3、負責面授班各教室的安全及環境衛生等項管理工作;。
4、負責面授班教師材料收集,打印、復印、分發等項工作;。
6、接受所轄班級學生、家長的咨詢、投訴并將問題反饋給客服及相關管理人員;。
7、電話定期、不定期與所轄班級學生、家長進行聯絡、互動、交流、溝通;。
教育管理與教務員的職責(模板17篇)篇七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少年兒童校外教育機構的管理,促進少年兒童校外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本規程所稱少年兒童校外教育機構(以下簡稱“校外教育機構”)是指少年宮、少年之家(站)、兒童少年活動中心、農村兒童文化園、兒童樂園、少年兒童圖書館(室)、少年科技館、少年兒童藝術館、少年兒童業余藝術、少年兒童野外營地、少年兒童勞動基地、和以少年兒童為主要服務對象的青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青少年科技中心(館、站)、婦女兒童活動中心中少年兒童活動部分等。
第三條校外教育機構基本任務是通過多種形式向少年兒童進行以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為基本內容的思想品德教育;普及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衛生、勞動技術等方面知識;培養他們多方面的興趣、愛好和特長;培養他們獨立思考、動手動腦、勇于實踐和創新的精神,促進少年兒童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第四條校外教育機構工作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面向全體少年兒童,面向學校,面向少先隊,實行學校、家庭、社會相結合;
(二)德、智、體諸方面的教育應相互滲透,有機結合;
(四)普及與提高相結合。在重視和提高普及性教育活動的同時,對有特長的少年兒童加強培訓和訓練,使其健康發展。
第五條地方各級政府要對校外教育機構的工作進行宏觀協調和指導。各級各類校外教育機構的業務工作,應接受當地各主管部門的指導。
第六條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依法舉辦各種形式、內容和層次的校外教育機構或捐助校外教育事業。
第七條設立校外教育機構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符合少年兒童活動需要的活動場地和設施。
(二)具有合格的專職管理人員和專(兼)職輔導教師隊伍。
(三)具有衛生、美觀的活動環境、活動室采光條件;場館內有防火、防毒、防盜、安全用電等防護措施。
第八條設立少年兒童校外教育機構,應報當地主管行政部門批準。當地主管行政部門應報上一級主管行政部門備案。
獨立設置的校外教育機構符合法人條件的,自批準之日起取得法人資格。
第九條校外教育機構一般應由行政領導、后勤供應、群眾文化、教育活動、專業培訓及少先隊工作指導(限少年宮)等部門組成,以滿足少年兒童校外教育工作的需要。
第十條校外教育機構實行主任(館、校、園長)負責制。主任(館、校、園長)在主管部門領導下,依據本規程負責領導本單位的全面工作。
機構內部可設立管理委員會,管委會由輔導員、教練員、管理、后勤等人員代表組成,主任(館長、校長)任管理委員會主任。
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工作計劃、人員獎懲、重要財務開支,規章制度建立以及其他重要問題。
不設管理委員會的單位,上述事項由全體教職工會議議定。
第十一條校外教育機構應加強內部的科學管理和民-主管理。按機構規模及工作性質建立崗位責任制以及財務管理、考勤考績檢查評估、總結評比、表彰獎勵等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校外教育機構開展各項活動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不得以少年兒童表演為手段,進行經營性展覽、演出等活動。
第十三條校外教育機構的活動應當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思想品德教育,應結合國內外大事、重大紀念日、民族傳統節日、古今中外名人故事、新時期各行各業英雄模范先進人物的事跡對少年兒童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思想教育,近代史、現代史教育和國情教育、良好意志品格、遵紀守法和文明、有禮貌的行為習慣教育。
(二)科學技術知識普及教育,應通過組織開展科普知識傳授、發明創造、科技制作、科學實驗等活動,向少年兒童傳遞科學技術的新信息。引導他們從小愛科學、學科學、用科學。培養創新、獻身、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和嚴謹的科學態度。增強他們的科技意識和培養良好的科學素質。
(三)體育運動,應通過田徑、球類、游泳、體操、武術、模型、無線電、棋藝和多種多樣的軍事體育運動的知識和技能技巧,培養他們勇敢、堅強、活潑的性格和健康的體魄。
(四)文化藝術教育,應通過課外讀物、影視音樂、舞蹈、戲劇、繪畫、書法、工藝制作以及集郵、攝影等活動培養少年兒童具有正確的審美觀念和審美能力,陶冶情操,提高文化藝術素養。
(五)游戲娛樂,應因地制宜地開展少年兒童喜聞樂見的、多種多樣的活動,并要努力創造條件,建立多種游藝設施,讓少年兒童愉快地玩樂。
(六)勞動與社會實踐活動,凡有勞動實踐基地的少年兒童校外教育機構,應按國家教委頒發的勞動教育綱要提出的各項要求,組織開展各種勞動實踐活動。向學生進行熱愛勞動、熱愛勞動人民、熱愛勞動成果和不怕苦、不怕贓、不怕累的教育,培養自立、自強品格,促進少年兒童全面發展。
第十四條校外教育機構的活動可采取以下形式:
(一)開展群眾性教育活動是面向廣大少年兒童開展教育的一種重要形式。應根據少年兒童的特點,選擇鮮明的主題,采取生動活潑的形式,如:舉辦展覽、講座、組織聯歡、演出、開展各項比賽、夏(冬)令營以及各種社會實踐活動,對學生進行有效的教育。
(二)開放適合少年兒童的各種活動場所。通過參加活動,開發智力,培養少年兒童的各種興趣,使他們身心健康成長。
(三)組織專業興趣小組。通過對少年兒童進行專業知識的傳授和技能技巧的培訓,使他們初步掌握一門科技、文藝、體育、社會服務等技能。
第十五條社會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應向少年兒童開放,安排內容豐富、健康向上的活動項目,并按有關規定對少年兒童實行減、免收費及其他優惠。
第十六條博物館、展覽館、圖書館、工人文化宮、藝術館、文化館(站)、體育場(館)、科技館、影劇院、園林、遺址、烈士陵園以及社會單位辦的宮、館、家、站等,可參照本規程規定的有關內容組織少年兒童活動。
第十七條校外教育機構工作人員應當擁護和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熱愛校外教育事業,熱愛少年兒童,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努力鉆研專業知識,不斷提高專業文化水平,身體健康。
第十八條校外教育機構按照編制標準設主任(館、校、園長)、副主任(副館、校、園長)、輔導員(教師、教練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第十九條校外教育機構主任(館、校、園長)除應符合本規程第十七條的要求外,還應具有一定組織管理能力和實際工作經驗,其學歷要求可按當地具體聘任文件執行。
校外教育機構主任(館、校、園長)由主管部門任命或聘任。
第二十條校外教育機構主任(館、校、園長)負責本單位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
(二)負責本機構的行政管理工作。
(三)負責組織制定并執行本單位各種規章制度。
(四)負責聘任、調配工作人員,指導教師、教練員、輔導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工作。
(五)加強全員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政治、業務學習,并為他們的政治、文化、業務進修創造條件。
(六)管理和規劃機構內各項設施、經費的合理利用。
第二十一條少年兒童校外教育機構教師應依照《教師法》的規定取得教師資格。校外教育機構教師實行聘任制或任命制。
第二十二條少年兒童校外教育機構教師應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做到:
(一)關心、愛護少年兒童,尊重他們的人格,促進他們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二)制止有害于少年兒童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少年兒童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少年兒童健康成長的現象。
(三)對本單位工作提出建議。
第二十三條校外教育機構其他工作人員的資格和職責,參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校外教育機構應重視工作人員的職前培訓并為在職培訓創造條件。
第二十五條校外教育機構要主動爭取各級各類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協會)中的老干部、老專家、老文藝工作者、老科技工作者、老教師、老工人、老黨員、老模范等老同志的支持,定期和不定期的聘請他們做少年兒童校外教育專、兼職輔導員。
第二十六條校外教育機構建設應納入城鄉建設發展規劃,分步實施,逐步形成地、市、區(縣)到街道(鄉、鎮)的校外教育網絡。
第二十七條校外教育機構的經費應列入各主管部門財政專項開支,隨著當地經濟建設和校外教育事業的發展,不斷增加。
第二十八條校外教育機構的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職稱評定等,要按《教師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屬于教育事業編制、成建制的校外教育機構中的教師依照《教師法》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校外教育機構在不影響正常教育活動下,不削弱骨干力量、不占用主要活動場地,并經當地主管部門批準,可適當開展社會服務,其收入應全部用于補充活動經費。
第三十條對滋擾校外教育機構工作秩序,破壞校外教育活動設施的,有關部門應予制止,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校外教育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當地主管行政部門給予警告,限期改正、整頓,以至停辦等處罰:
(一)未經批準,擅自設立校外教育機構的;
(二)校外教育機構開展的`活動內容不健康,損害兒童身心健康的;
(三)校外教育機構開展活動以營利為目的的。
對主要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行政部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對開展少年兒童校外教育活動成績突出的校外教育機構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關心、支持少年兒童校外教育工作,貢獻較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三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可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制定實施辦法。
第三十四條本規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望能在雙休日、節假日以及上學、放學等高峰期進行巡視,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九、協調處理校內、外發生的學生傷害事件,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
新毛小學校外輔導員工作職責?
2.配合學校大、中隊輔導員組織少先隊員開展隊的活動,搞好少年兒童的校外教育。?
4.當好學校的參謀,為學校制訂教育計劃提供建設性、參考性意見。?
5.校外輔導員工作時間:原則上每學期一至兩次。
教育管理與教務員的職責(模板17篇)篇八
1.組織學校全日制本科日常教學管理和教學運行工作。
2.貫徹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教育教學管理政策。
3.制定我校本科教育教學的總體發展規劃,提出學校本科教學改革的方案和措施。
4.擬訂并組織執行學校教學工作規章制度。
5.負責本科日常教學經費預算、審核與管理工作。
6.擬訂專業建設規劃、提出專業結構調整方案,組織本科教學工程項目的申報、檢查和管理。
7.組織制(修)訂人才培養計劃和各專業課程教學大綱,督導人才培養計劃和教學大綱實施,課程安排和教學調度。
8.制(修)訂教學質量管理監控考評體系,組織實施各類教學檢查評估、教學競賽、教學類評優評先和教學質量監控。
9.組織制(修)訂實驗、實習、畢業設計(論文)等實踐教學計劃、大綱等各類基本文件,組織協調實踐教學運行。
10.制(修)訂實驗室、實習基地建設規劃及有關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實踐教學資源的合理配置,審核實驗教學儀器設備的配置計劃。
11.負責校內外各級各類考試的組織、實施與管理工作。
12.負責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的學籍、學位管理以及畢業證和學位證書管理及學籍異動處理。
13.教材建設與管理,教材研究與教材管理制度建設。
14.教學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
15.組織召開教學工作會議,部署安排教學工作,了解收集對教學建設管理的意見與建議。
16.負責本科生招生工作。
教育管理與教務員的職責(模板17篇)篇九
教務主任在主管副校長領導下,全面主持教務處工作:
1.協助主管副校長組織學習和貫徹教學計劃、教學大綱以及上級有關教學工作的指示,提高教學質量。做好外聘教師聘用和管理工作。
2.制訂全校教學工作實施計劃,制定教學常規,保證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針對不同專業提出提高教學質量的明確要求和措施,并且定期評估,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
3.領導教研組工作,幫助教研組制定具體教研工作計劃,配合教研處指導教研組的教學研究活動,總結交流教學經驗。抓好教研組的建設,不斷研究探索教學改革方法并提出方案。
4.及時檢查教師的教學和學生的學習情況以及教學計劃的執行情況。經常聽課、檢查備課和學生各科作業。期中、期末分別召開部分教師和學生座談會,了解教學效果和存在的問題,分析學生的學習情況,幫助教師改進教學。
5.組織教師業務學習,建立教師業務檔案,做好招聘新老師的業務考核工作。
6.領導和組織學生積極開展學科課外活動和專業技術教育,配合實訓處每年一次舉行職校學生專業技能成果展覽。
7.負責學生的學籍管理、考勤、成績考核、升留級、休學、退學、轉學、畢業等項工作,協助招生就業處完成學年的招生和編班工作,建立和健全學籍檔案。
8.編制全校各班、各任課教師的課表和學校作息時間表。
9.做好教師的考核和工作量核定工作,及時安排調課、代課。
10.做好各級各類各項考試的編排、監考人員的聘任和考務組織工作。
11.辦理文印、編寫工作,各科試題、提綱、計劃、總結等必須分別歸檔,積累資料。
12.及時做好教材、教學參考書和工具書的征訂發放工作,管理各類教學掛圖和儀器等。
13.指導教導員、考勤員、圖書管理員、文印人員工作。
14.教務處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由主任明確責任和任務。
教育管理與教務員的職責(模板17篇)篇十
教務處是在院長和主管教學副院長領導下的有關教學業務的主管機構。其職責是:
根據有關政策、指示、規定,結合本院實際,擬定全院教學工作計劃:總結教學方面的各種經驗,制定教學方面的有關規章制度;研究并提出僧伽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專業設置,調整并組織實施。負責辦理師資的審定、調度、外聘等具體工作。檢查落實法師、老師工作規范,核定法師,老師的工作量,審查法師、老師的教案及教學講義。抓好師資培養,定期進行教學質量評估,討論研究并提出改進意見,使教學質量不斷提高。組織法師、老師學習好各種文件和時事政治,以及各級會議精神。組織編寫教學工作計劃,教學法文稿。組織教學研究會議,交流教學工作經驗,不定期進行聽課或組織教學觀摩,協助編輯好《學報》。做好全院教材、講義、教學資料編寫審訂和教材購買,滿足教學需要和對外交流,積極組織學術活動。掌握教學最新信息,了解兄弟宗教院校的教學動態,研究改進教學意見。負責全院學僧招生、畢業工作。執行《法師、老師守則》,提出對違規、違紀的法師、老師的具體處理意見。匯編全國有關佛教教育方面的研究論文、專題報道、重要資料,根據本院具體情況,擇需匯報、分送傳閱、組織研討。負責組織編制課程設計、開課計劃,制訂課程表、考試日程表。負責擬定招生時的考試命題、學僧期中、期末考試命題。制訂閱卷評分標準及考場紀律,做好考卷的保密工作。編寫教學日志,做好有關畢業生的準備工作及發放畢業文憑和結業、肄業證書。
教育管理與教務員的職責(模板17篇)篇十一
負責人:張廣澤。
主要成員:郝海鵬、侯明偉、趙麗、郝毅力、劉軍齊。
1.主要職責:設計報表、統計評價、會議布置、督察落實等。
2.制定各項計劃、組織實施。
3.規范制度、督察評價、匯總數據、落實表彰。
4.檔案建設。
5.考試組織:期中、期末考試;會考、高考工作。
6.課程表編排。
7.供應:教材、作業本、備課本(各項業務本)、學生本等資料。
二、年級組:
高一年級組:王少輝、賀雪梅、牛孟曉。
高二年級組:馬宏偉、何彥航、孫永超。
高三年級組:李增國、劉海波、魏曉亮。
1.調課、請假、簽到。
2.辦公檢查:辦公室、備課室(紀律、環境、衛生、安全)。
3.月考組織:命題、考務、分析、評價。
4.教學、業務檢查:教學業務、文化課輔導、專業課輔導。
5.教研活動:政治、業務學習、集體備課、課題研究。
6.以上數據匯總、上報教務處。
三、電教信息中心。
(負責人:李春元、賈廣華、劉軍齊)。
1.信息技術課安排、視頻公開課設備調試、負責辦公樓三樓會議籌備室。
2.微機維修與網絡維護:教室、電子備課室、微機房。
3.學校所有微機設備安全、衛生管理;辦公樓電子備課室開關門管理。
4.考試讀卡、成績分析(各年級月考、期中、期末)。
5.會考、高考有關信息技術工作。
6.檔案建設。
四、圖書館(負責人:楊海娟)。
1.圖書借閱、圖書閱覽、圖書管理等。
2.組織各項讀書活動。
3.圖書館安全、衛生。
4.圖書館檔案建設。
五、實驗室、語音室等。
1.組織各項學生實驗活動。
2.實驗室管理、安全、衛生。
3.檔案建設。
六、打印室(負責人:孔龍)。
1.學校各項文件打印、試卷印刷。
2.紙墨用料等節約開支、印刷統計、數據上報。
3.印刷設備維修、安全、衛生。
教育管理與教務員的職責(模板17篇)篇十二
教務處是全校教學工作的指揮中心,負責全校教學組織、落實校長教學決策,并負責處理一切與教學有關的事務。
1、負責全校的教學計劃的制定和教學人事安排。
2、根據學校的工作部署,負責教學計劃的臨時性調整工作。
3、負責全校的教學常規管理工作的檢查落實。
4、負責日常教務工作。是指文印、考務、課表安排,中招咨詢和錄取工作,高三畢業生檔案管理工作,學生學籍管理工作,教師業務檔案管理工作等。
5、通過深入課堂、檢查教師教案、學生作業、問卷調查、聽課、座談等途徑,對教學質量進行總結、分析、評估。
6、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培養青年教師工作。
7、組織學生評教工作。
8、負責購置常規性教學設備的計劃和審批工作。
9、負責撰寫年度教學總結。
10、組織各種考試、考查,如期中、期末考試和中考、高考、會考、畢業考等考場布置(包括命題、改卷等工作)
11、統計教師工作量,制定獎懲條例
教育管理與教務員的職責(模板17篇)篇十三
在校長領導下,組織和管理教學工作。副教導主任配合主任負責相應的工作。
1.根據學校的教學計劃、教學意見,制定年級每學期的教學工作計劃。協助校長和教務主任,做好全年級的教學管理工作,落實年級對教學管理方面的目標、任務、計劃和措施,并進行檢查、監控、評估。
2.主持各年級的全面工作,指導各年級的教學活動,根據教務處工作要求,制定并實施年級的工作計劃,并做好期末總結。
3.經常了解掌握教師的教學情況和學生的學習情況,對教研(備課)組的教學管理、教學活動和教學質量進行檢查和指導,落實教學常規,定期召開并主持班主壬教研(備課)組長例會。
4.執行教務處對教學常規要求的.各項規定,加強對教師的日常管理,對教師的教學常規的檢查、調查和評估。指導教務員日常工作如組織學生入學,師生考勤,進行排課調課,安排代課;制定作息時間,積累教學資料,搞好各種教學報表和文書工作。
5.協助校長和教務處做好期中、期末考試、階段考試的質量分析、總結工作,提出提高教學質量,改進教學工作的意見。
6.協助組織相關的教育教學教研活動和各學科競賽活動。
7.協助建立教師的業務檔案,做好教師的業務考核工作,不斷提高教師業務水平;做好教學檔案、學生成績、學籍的管理工作。
8.完成臨時交給的其他工作。
教育管理與教務員的職責(模板17篇)篇十四
教務處是在校長和主管教學的副校長領導下的教學業務主管機構,職責范圍是:
1.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負責擬訂全校教學工作計劃,總結教學方面各種經驗;制定教學方面有關規章制度;研究并提出有關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專業設置及調整方案。
2.組織各系制定和實施教學計劃、各課程教學大綱和各種教學文件;組織全校的教學研究工作和經驗交流;對教學改革提出具體方案。
3.組織教材及教學參考書的編寫和出版教材的審定工作,負責全校教材訂單的審定工作,審批主講教師使用的教材。
4.組織全校排課和教室的合理使用。
5.負責對教學全過程進行質量監控和管理,組織專家對每位教師的教學水平做出客觀的評估。
6.對全校實驗、實習、實訓教學和設備進行管理。匯總審核各系制定的教學、生產、畢業實習、設計的計劃和大綱及畢業答辯工作計劃,并負責監督實施、掌握執行情況,寫出總結報告。
7.組織制定實驗室建設規劃,擬定年度實驗室經費預算及分配方案、擬定儀器設備購置計劃,并進行投資效益評估。
8.制定實驗室工作條例和有關規章制度,掌握各實驗室開出實驗數量、質量和水平,監督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總結交流經驗、改善實驗條件。
9.負責全校實驗儀器設備的購置計劃、教學所需的各種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計劃審核工作,教學儀器設備的維修。
10.統一組織管理校內進行的各級各類考試的考務工作,負責學生成績管理。
11.負責評審和頒發優秀教學成果獎。
12.負責組織全校教學工作量的計算和超工作量津貼的審核工作。
教育管理與教務員的職責(模板17篇)篇十五
一.教務處是校長領導教學工作的行政職能機構,負責貫徹的教育方針和上級行政部門的指示,實施國家教委指定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
二.組織管理教學業務,如教師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課外輔導、試驗及考試成績考核、課外活動等工作。
三.領導教研工作,召開教研組長會議,安排教研例會,審查各科教研計劃,建立教師業務檔案,督促教師執行崗位職責,組織教師業務進修。
四.負責教學日常工作,如排課、調課、考績、檢查自習課、教學報表及文書工作。
五.會同政教處管理教育行政事務,如招生、編班、管理學籍和中考建檔工作等。
六.管理學校的教學設備,儀器、圖書、教具等。
教育管理與教務員的職責(模板17篇)篇十六
教務處是在校長領導下主管教學業務的職能部門,其職責是:
2.協助教學單位組織實施各類實踐教學活動;組織實施學生基本技能訓練和考核。
4.負責進修生和旁聽生的接受和管理工作;
6.對教學過程進行管理和監控,組織對教師教學工作進行評價;
8.會同財務處編制教學經費預算,做好教學經費的計劃分配及管理工作;
9.協助人事處做好教師資格審查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定與聘任工作;
10.負責全校教材的供應,組織教材建設和研究工作;
11.負責院(系、部)教務員的業務指導工作;
12.做好語言文字工作;
13.完成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教育管理與教務員的職責(模板17篇)篇十七
一、貫徹執行上級及學校制定的有關教學管理規章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組織實施各個教學環節,掌握教學進度和教學效果。
三、負責招生工作隊。
四、對教學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指導、評估、總結交流教學經驗,開展材教興農,學用結合活動。
五、組織編寫文字、輔導材料。
六、負責組織師資培訓和考務工作。
七、深入進行改革,改進教學方法,探討教學規律。
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講究衛生,人人有責。嚴禁亂丟紙屑,果皮等垃圾,要把垃圾放入垃圾桶內,不隨便吐痰。
二、教室內嚴禁抽煙,吃東西,保持教室清潔。
三、堅持衛生汪汪制度,每天都要把學校的衛生搞好。
四、保持廁所清潔制度,大小便后一定要自學沖水。
五、注重宿舍衛生,勤洗被褥。
六、講究個人衛生,勤洗澡,勤理發,勤剪指甲等。
七、珍惜糧食,不亂倒飯菜。
八、愛護公物,不能在課桌、墻壁亂寫亂畫。
九、安全工作,人人有責,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爆等工作。
十、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亂動電器設備,以防觸電事故的發生。
十一、嚴禁打架斗毆,以防傷害的事件發生。
十二、遵守交通規則,做好交通安全。
十三、嚴禁私自到江河去游泳,如違章,出現安全事故,四其本人及家長負責。
十四、嚴禁聚眾賭博,吸毒,違者送司法機關處理。
設備管理制度。
一、加強對學校的所有設備的維護和保養工作,使設備處在正常的工作狀態。
二、學習使用設備時,應先向學員先說明操作規程,學員應按指導教師的要求去操作,嚴禁違章操作。
三、學員應愛護設備,嚴禁學員亂撤設備,如違規損壞教學設備,照價賠償。
四、要確保設備的安全使用,如發現有安全隱患,則立即停止使用,并報告設備管理人員。
五、下班后要認真檢查是否切斷設備的電源,要關閉電源,以防發生設備事故。
財務管理制度。
一、會計人員在會計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樹產良好的職業品質,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的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二、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使自己的知識和技能適應工作需要。
三、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
四、按照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五、完善保管好原始憑證,臺帳做到日清月結,書寫規范。
六、會計人員應遵守本單位的商業秘密。
培訓基地機構。
主任:陳澤剛。
副主任:趙德徐、游朝勇、李運祥。
工作人員:班統南、黃世謀、楊少華、吳松蔚、田明杰、陸紅萍。
任課教師:羅啟宏、班統南、田明杰、黃世謀、肖習眾、楊少華、溫兆光、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