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是組織內部的一級劃分,有利于實現工作的分工與專業化管理。接下來是一些成功案例,展示了不同部門如何通過創新和協作實現了出色的業績。
了解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通用20篇)篇一
為保證生產正常進行,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家庭幸福,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制度,下面是企業管理網為大家整理提供的有關安全管理的一則文章,請閱讀下文。
一、全廠員工必須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任何人不得違反。
二、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在工廠內打鬧、追逐、大聲喧嘩,非工作需要不得隨便到其他部門走動、聊天,不準帶小孩進入廠區。
三、必須按規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車間內嚴禁吸煙。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五、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在各工位應配備有充足的滅火器材,并加強維護保養使之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所有的.員工應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七、工作燈應采用低壓(36v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冒雨或拖過水地使用,并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濕時不得搬動電力開關或插電源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九、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十、作業結束后,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并將設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清潔。
了解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通用20篇)篇二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及法律、法規。
3、貫徹、執行上級關于安全生產的指示及精神,安排、落實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4、對超市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設立安全生產專職管理部門。
5、組織制定本超市的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安排組織實際演練。
6、發生意外事故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安排職能部門保護現場,及時報警并按要求上報安監局和楊莊鄉安監所及楊莊鄉政府,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7、組織安排超市全體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使員工具備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和技能。
8、定期聘請上級安全監督部門及公安消防部門的專職人員對安全保衛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增強實戰技能。
9、保證安全生產人員、設施、設備的資金投入,并安排落實職能部門及人員對各種安全設施進行保養、維護、管理,確保設備安全、正常運行。
1、超市總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面責任,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掌握本超市安全生產設施、設備等情況。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制定安全生產計劃,并組織實施。
3、保證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和有效利用,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制止一切威脅超市安全的危險操作。
4、組織制定并實施本超市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組織安全檢查,參加季查和相關重大檢查,及時處理安全生產方面重大問題。
6、一旦發生意外事故,總經理擔任總指揮,迅速組織員工按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工作,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對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登記、統計和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7、積極參加安全生產培訓,負責向安全生產監督機關匯報本超市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接受安全生產機關的指導、監督。
1、落實本超市安全工作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自覺接受市政府及安監部門的監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責任切實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
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佩戴、使用;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3、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開展安全知識、消防知識的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業務技能,使從業人員做到“四懂四會”,能夠果斷、正確地處置各種突發事件。
4、對重大危險源和易發事故的重點部位實施有效監測、監控;落實重點部位、重點崗位應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檢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5、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聽取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匯報,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督促安全生產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安全設施、安全管理、人員素質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6、超市如發生重大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安全事故,立即停業整頓。因未依法履行主體責任導致安全事故的,接受經濟處罰,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作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直接對總經理負責。
2、協助總經理開展本超市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領導安全保衛部開展工作。
3、組織員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及有關文件,負責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培訓。
4、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生產措施和計劃,并組織實施。
5、組織各部門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組織人員整改,組織實施月查、季查及節假日和重大活動的安全生產檢查及各類隱患的整改工作,并向總經理匯報。
6、發生重、特大傷亡事故,應迅速查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做好事故調查工作,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7、組織實施對賣場內的設施、設備及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正常運轉,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暢,嚴防踩踏事故的發生,定期向總經理報告安全生產制度的落實、設施設備維護、隱患整改情況,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1、防火、防盜、防止各類突發事件。
2、保衛超市員工、財產的安全,及時處理各種治安事件。
3、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遵守超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保衛人員守則,掌握安全生產所屬的各種設施、設備的使用及操作。
4、安全保衛工作性質特殊,要求保衛人員有高尚的品德素質,嚴格的組織紀律,文明認真的工作態度,高度的責任心,做好本職工作。
了解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通用20篇)篇三
安全生產工作是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的保證,也直接關系我公司的發展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以及社會的穩定,為了能更好地使我公司的安全防范于未然或在出現不安全隱患時能妥善及時地處置,我公司對此十分高度重視,根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結合公司實際,制訂了本規定。
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負責制,部門主管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經營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管理和文明生產。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個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做到恪盡職守,各負其責。
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具體要做到: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指示。
2、重視職工的勞動條件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衛生狀況,把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列入企業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親自主持重要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會議,批閱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簽發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的重大決定。
3、組織審定并批準企業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重大的安全措施。
4、經常進入車間了解、掌握安全生產情況,組織研究安全生產措施,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及完善的管理方法,審定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
5、建立健全的安全組織機構,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
6、組織公司安全教育及制度考核工作。
7、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堅持安全生產計劃、安全檢查、工作總結、及評比工作,決定安全方面的重要獎懲。
生產主管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要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主管業務范圍內的生產安全負責,并抓好以下工作:
1、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對職業安全衛生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2、組織制定、修訂各部門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并認真組織實施。
3、組織生產區域內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義務消防人員的培訓工作,定期組織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消防演習。負責消防器材的配備、維護及管理工作。
4、組織新調入職工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定期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對職工安全生產進行考核。
5、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
6、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工作,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7、定期組織勞動保護的'有關規定的學習,做好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工作。
8、嚴格控制加班、加點,做好勞逸結合。
9、管理廠區環境衛生、門衛值班、安全保衛工作。
1、負責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各項技術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負責編制或修訂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在進行生產技術改革時,做好周密的論證及實施計劃,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的可靠性,并檢查執行情況。
3、制訂改善勞動條件的項目,并檢查職工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保證設備及人員安全。
4、對員工進行安全操作技術與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組織技術競賽活動,定期安全考核。
5、深入現場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請示領導處理。
6、定期組織全公司安全負責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工作,并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7、定期組織全公司安全大檢查,檢查事故隱患,落實好整改工作。
8、負責設備、水電安全管理工作。
1、凡安全措施所需費用要單獨列項,??顚S?,及時支付費用。
2、安全措施不落實的生產技術措施項目,未經同意,不得撥款。
3、保證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飲料的合理采購及發放。
1、做好人員外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2、對采購的器材、防護器具必須有驗收記錄,確保所購產品的質量。
3、嚴格執行防火管理制度,做好倉庫防火、防盜、危險物品管理的工作。
4、對送貨駕駛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定期考核,做好送貨途中的安全工作。
5、對運輸工具定期檢查、卸貨人員嚴格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1、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按專業的要求進行作業。嚴禁非電工人員進入配電間,保持配電間整潔衛生。
2、定期抄表,查驗電器、儀表、變壓器的運轉情況。
3、按期檢查電工間安全工具儲備情況,保證安全完好。
4、電工經常巡回各車間的機器設備及裝置,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保證公司用電安全。
5、緊急情況下,應先切斷電源,采取必要的搶救措施,并向公司報告。
6、嚴格要求作業,工作細致,保證線路暢通、各種開關靈活,操作時做好防護工作。
1、車間主任是車間的安全負責人,對車間安全工作負有全面責任。
2、組織制訂實施車間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認真執行車間各項安全生產規程、制度,做好安全生產措施。
4、組織開展各種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及個人。
5、組織落實車間安全生產教育。對新員工(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定期組織對車間職工的安全生產知識考核。
6、組織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置、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材等處于完好狀態,車間無力整改時要及時向生產主管或總經理報告。
7、參加車間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8、建立和健全各類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車間臺帳。
1、貫徹執行企業和車間對安全生產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負責本班組安全生產。
2、組織職工學習并貫徹執行企業、車間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教育職工遵紀守法,制止違章行為。
3、組織并參加班組安全活動及其它安全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做好交接班工作,確保接手員工能夠迅速優質的完成工作。
5、負責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崗位(班組級)安全教育。
6、檢查本崗位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和安全設施儲備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消除,并報告上級。做好詳細記錄,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7、嚴格執行勞動紀律,禁止違章作業,檢查本機臺職工的作業情況。
8、負責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督促教育員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用具。
9、發現隱患要及時解決,做好工作記錄,本崗位不能解決時要及時上報車間主管,一旦發生事故要及時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協助做好事故處理工作。
1、積極參加車間組織的安全生產活動,認真學習安全生產知識,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操作流程,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定期檢查設備、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問題。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的向上級報告,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認真維護、保養設備,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好維修記錄。
5、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統一著裝。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防護用品、器具、防護器材及消防器材。
6、禁止違章作業。未經許可,不得操作其他工種的生產設備;有權拒絕其他工種人員操作自己的設備;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生產安排。
7、保持車間主要通道暢通,禁止堆放產品、紙墩以及拖紙車;原材料及產品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5米。
8、負責各自清潔區的干凈衛生。堅持每日小掃、每周大掃制度。做到機器設備整潔、門窗潔凈、產品與工具柜擺放整齊、地面無廢紙、抹布、油污、墨跡及煙頭等臟物。
(一)監督考勤工作
1、每次上、下班提前檢查考勤鐘,如發現故障,及時排除。
2、監督職工上、下班打卡考勤,嚴禁委托他人打卡。門衛值班人員應制止他人打卡的行為,并做好記錄,主動維持秩序。
3、對遲到、早退、委托他人打卡、上班時間離崗人員進行登記,并在當天報告生產主管或總經理。
(二)外來人員及車輛管理
1、外來人員及車輛經門衛確認后,方可入內,并按指定地點停放。
2、來廠參觀人員,須經生產主管或總經理同意后,由專人帶領方可參觀。
3、職工家屬、親友,未經允許一律不得進入車間。
(三)物資進出管理
1、物品出廠,需憑出門證或送貨單,值班人員有權詢問和檢查物品,經檢查核對無誤后方可出廠。
2、檢查確認外來人員帶出的物品,防止公司物資外流。
3、值班人員嚴守工作崗位,負責門衛安全,不得擅離職守。如有特殊情況遠離崗位時,不得擅自找人代崗,需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工作。
4、負責接聽電話,收發書信、報紙、刊物等,并及時轉交有關部門和人員。
(四)其他管理
1、值班人員要經常對車間及廠區周圍環境進行巡邏,檢查公司防火重點部位的安全隱患情況,發現一切可疑情況,及時報告生產主管或總經理。
2、嚴禁公司職工和外來人員在廠區內游煙。
3、檢查中班下班后門、窗、水、電關閉情況。
了解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通用20篇)篇四
(一)為規范班組平安生產標準化和文明生產工作,搞好班組平安生產,按照《煤礦平安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辦法(試行)》平安培訓和應急管理(或調度和地面設施)專業“班組平安建設―制度建設”對班組平安管理制度建設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班組平安生產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工作是煤礦平安生產管理的基礎工作,班組必需加強平安生產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工作,提升煤礦平安生產標準化等級。
(三)班組作業地點的作業規程或平安技術措施編制、審批、貫徹、簽字齊全有效;新工人上崗前必需經過培訓,熟知平安規則制度和操作規程,考核合格后才干上崗,特員必需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四)作業現場的頂板管理、機電運送、通風瓦斯、粉塵防治、爆破等符合規程要求。
(五)作業現場的.各種設備的平安防護裝置配置齊全,各種平安警示標志清楚醒目。
(六)作業現場物品用料擺放整齊,標識清晰,保證平安出口暢通。
(七)按規定佩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八)嚴格落實班前、班后會和交接班制度,工作環境應清潔、衛生。
(九)每月由區隊負責人、技術員及煤礦各業務部門組織對工程質量舉行驗收,評定工程等級。
了解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通用20篇)篇五
第一條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技術及安全操作規程規定,保障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第二條檢查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第三條同設備物資處、安全辦一起共同審核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指導工地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五條對改善勞動條件,減輕笨重體力勞動,消除噪聲等方面的治理進行研究解決。
第六條推廣采用新技術、新工藝、革新項目和合理化建議時,都要會同安全部門制訂安全技術措施,無保證安全措施項目,一律不得采納和推行。
第七條負責組織制定和修訂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八條參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和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進行技術鑒定,提出改進措施。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總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總公司生產經營特點、主持總公司所建工程項目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第二條組織或參加制定總公司安全技術措施,并保證其可行性和針對性,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第三條協助領導對總公司下屬各分公司、項目部的技術、安全等部門職責的編制,經總公司主管領導和技術、安全管理部門會審批準后執行。
第四條組織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第五條對施工現場的特殊設施進行技術鑒定和技術數據的換算,負責安全設施的技術改造和提高。
第六條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時負責及時上報,經上級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操作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七條組織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技術性的驗收工作,并做出結論性意見,嚴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設施設備進入施工現場投入使用。
第八條組織或參加總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消除隱患,配合參加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一條定期組織對各種機械設備、電氣設備、車輛的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程、標準的不準使用,應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二條監督檢查各項目經理部購置的各種機電設備、腳手架、新型建筑材料等或直接用于安全防護的用具及設備,必須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必須有產品介紹或說明的資料,嚴格審查其產品合格證明材料,必要時做抽樣試驗,回收后必須檢修。
第三條監督檢查采購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省市有關規定,保證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
第四條監督檢查機、電、起重設備、受壓容器及自制機械設施的安全運行、維修和保養工作。
第五條對設備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設備完好、安全可靠。
第六條對新購進的機械、鍋爐、受壓容器及大修、維修、外租回廠后的設備必須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出廠合格證及完整的技術資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專業技術培訓,向有關人員交底,并進行鑒定驗收。
第七條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護和保管主要或關鍵設備出廠、使用過程的鑒定、檢修、保養記錄,保證設備在安全狀態下進行。
第八條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從設備方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一條編制職工培訓計劃,必須包括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并負責解決教育經費。
第二條協同安全部門組織各種安全培訓班。
第三條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新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
第四條負責組織新員工(包括實習、代培、工種變換人員)上崗前的培訓教育,組織技術培訓及特殊工種人員的培訓工作。
第五條認真做好女工五期保護(即孕期、產期、哺乳期、經期、更年期)適當分配工作。
第六條勞動用品應按總公司計劃標準進行采購或報廢,由總公司政工處進行計劃審批和控制。
第七條員工晉級把安全生產列為重點考核條件,凡因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本人負傷或他人重傷、死亡及設備、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責任者一律不得在該次考核期間晉級。
第八條協助各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一條按有關規定標準,保證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溫等費用的開支。對審定的安全生產所需經費,列入年度預算,落實好資金并專項立帳使用,督促、檢查安全經費的使用情況。
第二條凡因工傷發生的一切費用,必須有醫院證明、安全技術部簽署意見后方能報銷。
第三條確保安全教育經費的開支,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第四條協助安全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款的手續。
第五條按照安全生產設施需要,制訂安全設施的經費預算。
第一條負責購買發放防暑降溫用品。
第二條配合有關部門,負責對職工進行體格普查,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條做好辦公室、宿舍、食堂、廁所等文明、衛生管理。
第四條及時傳達、分發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安全的文件和指示等。
第五條經常進行辦公地點的防火宣傳教育和檢查工作。
第六條負責安全資料的歸檔工作。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
第二條項目部負責人必須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三條項目部工程技術人員,施工班組長都應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
第四條項目部必須加強專職安全技術人員的工作,同時專職安全員又必須協助項目負責人按照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條例組織生產,在生產中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和制度。
第五條項目部都應設有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在安全生產中以身作則,起模范帶頭作用,協助項目部領導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和法規。
第六條項目部職工應該自覺地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并且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愛護和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工具及個人防護用品。
第七條根據本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并設有專人負責。
第八條組織接待上級主管部門對項目工程的安全檢查工作,并負責派人員積極參加主管部門舉辦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了解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通用20篇)篇六
構建公司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安全生產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發揮。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及考核等要求,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
3.1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的一項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業的各崗位人員對安全生產所負責的工作和應承擔的責任的一種制度(以下簡稱“責任制”)。
3.2到位標準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產過程中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行為和活動的具體要求。
3.3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1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制訂、簽發本企業各級責任制,對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分管部門領導進行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4.2企業其他負責人負責對分管部門領導進行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4.3行政人事部負責人負責責任制制訂的具體實施工作,以及各崗位員工的履職評估。
4.4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企業及各部門領導責任制的編制工作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工作。
4.5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編制、溝通與評估。
4.6各班(站)長負責本班組員工崗位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5.1責任制的制訂與發布
5.1.1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根據企業安全生產需要,作出責任制制訂的決定。
5.1.2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接受責任制制訂任務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組織編制完成責任制制訂計劃。
5.1.3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人應組織開展以下具體工作:
5.1.3.1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編制完成責任制制訂方案。
5.1.3.2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企業領導、各部門(工段)領導責任制初稿的制訂工作。
5.1.3.3收集匯總安委會成員討論決議,于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企業領導、各部門(工段)領導責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各部門(工段)負責人應根據責任制制訂方案,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5.1.4.1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制訂、內部審查及員工意見征求工作。
5.1.4.2依據內部審查結果及員工建議,于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報安全環保辦公室。
5.1.5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包括:
5.1.5.1安全生產職責;
5.1.5.2到位標準;
5.1.5.3權限與義務。
5.1.6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到位標準應包括:
5.1.6.1貫徹、落實政策法規的行動;
5.1.6.2組織,參加的安全生產活動;
5.1.6.3執行安全生產的巡視,檢查;
5.1.6.4參與風險評估研究;
5.1.6.5參與體系的內審;
5.1.6.6對評估發現問題的處置;
5.1.6.7對糾正行為的實施進行回顧;
5.1.6.8參加應急演練與救援;
5.1.6.9參與安全事故調查;
5.1.6.10對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進行回顧;
5.1.6.11日常事務包括與相關方溝通安全生產問題。
5.1.7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人應組織收集匯總各部門(工段)崗位人員的責任制后,應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評審及修改,并傳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責任制的復審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5.1.9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企業安委會成員對責任制進行審定、簽發。
5.1.10審定后的責任制,應交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應組織在5個工作日內以文件形式進行發布。
5.2責任制的溝通
5.2.1責任制溝通應遵循逐級溝通的原則。
5.2.2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分管副職、分管部門的負責人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干部,確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企業分管副職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分管部門(工段)的負責人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干部,確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各部門(工段)負責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本部門分管副職、專責、班(站)長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副職、專責、班長,確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班長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本班組人員進行責任制溝通。特別關注新上崗、轉崗的員工,確保每個員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責任制。
5.2.6各崗位人員均應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產職責,有疑問時逐級向上反饋,上級應做好溝通和解釋。各級人員責任制的溝通應做好記錄。
5.3責任制的培訓
5.3.1安全生產責任制培訓應納入部門級安全教育。
5.3.2安全生產責任制培訓至少每年進行一次,由部門自行組織。
5.3.3安全環保辦負責對各部室責任制培訓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5.4責任制的執行與評估
5.4.1各崗位人員應嚴格按崗位責任制履行崗位職責。
5.4.2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每年應對企業分管副職、分管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并將履職評估情況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企業分管副職每年應對分管部門(工段)負責人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并將履職評估情況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部門(工段)負責人每年應對分管副職、部門專責、班長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匯總本部門各崗位履職情況報送行政人事部。
5.4.5班長每年應對班組員工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并將評估情況報送部門負責人。
5.4.6各級崗位責任制的評估結果,應向當事人進行反饋。
5.5責任制的修訂
5.5.1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每年應結合崗位需求及履職評估情況,對企業各崗位的責任制進行回顧,對發現的問題或不足,按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流程進行糾正或更新。
5.5.2當部門或崗位職責發生變化時,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應在1個月內,向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提出責任制修訂建議,并按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流程組織修訂和更新。
5.6責任制的考核
5.6.1安全環保辦公室結合崗位履職評估情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考核,考核參照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5.6.2各級崗位責任制的溝通應做好記錄,記錄至少保存3年。
6.1《安全生產檢查考核表》
6.2《安全績效考核表》
6.3《培訓記錄》
6.4《文件評審表》
了解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通用20篇)篇七
1、生產化妝品xx車間工作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勤洗澡、換衣、理發、不得留長指甲和涂指甲油。
2、進入化妝品xx車間必須穿戴工作服(無鈕扣,無口袋)工作帽、工作鞋;頭發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須保持清潔且每天必須更換了。
3、不得將生產無關的個人用品和飾品(如手表,首飾等)帶入車間。
4、進入車間應洗手消毒,工作過程中按規程洗手;車間內嚴禁存放個人生活用品和生產無關的雜物。
5、車間內嚴禁飲食、吸煙和隨地吐痰。
6、未經允許非加工人員不得進入加工車間;經有關部門同意后,必須達到加工人員的要求后方可進入。
7、新參加工作的生產人員,必須經健康檢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8、車間生產人員和進入車間的其他有關人員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洗手:
(1)開始工作之前;
(2)上廁所以后;
(3)處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4)從事與生產無關的其他活動之后;
(5)在從事操作期間也應勤洗手。
9、生產車間內接觸半成品及原料的設備、工器具、操作臺必須采用無毒、無異味、耐腐蝕、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應光滑、無凹坑、縫隙。車間內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須按規定進行清潔、消毒。所用的清潔消毒方法應有效又不影響料體的衛生。用化學方法進行消毒時,檢查消毒劑的配制記錄及使用條件,連續使用的消毒劑,定期檢查其濃度。用熱水消毒時,水溫應達到80℃以上。
11、加工操作臺、機械設備、工器具應經常清洗,不得有銹蝕,并保持清潔,經消毒處理后的設備、工器具、操作臺必須再用飲用水徹底沖洗干凈,除去殘留物后方可接觸產品。
12、生產車間和其它場所的廢棄物,必須隨時清除,并及時清理出廠,廢棄物存放的容器及場地應及時清洗消毒。
13、車間工作人員及有關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須經健康檢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14、同一生產現場內不得同時生產兩種類別的產品,也不得同時加工影響車間衛生或產品質量的副產品。
15、車間內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將使用的空罐??展拗荒苎b填產品,任何時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誤入生產線造成質量事故。清洗車間時,必須移開或遮蔽好生產線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16、每天工作結束后(或必要時),必須徹底清洗加工場地的地面、墻壁、排水溝,必要時進行消毒。
17、生產車間和其他有關工作場地內應保持清潔,不得堆放雜物,地面不得出現大規模的積水現象,生產中的廢棄物應隨時清理和清除。
18、車間內的更衣室、工間休息室等公共場所,應經常整理和清掃,及時進行消毒,以保持其清潔。
19、生產車間周圍應定期或必要時進行除蟲滅害,以防止害蟲滋生,車間使用殺蟲劑時,不得污染化妝品,并盡量避免污染設備,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殺蟲劑后應徹底清洗干凈,除去殘留藥劑。
了解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通用20篇)篇八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訂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與環保管理制度,并對執行情況予以監督。
第三條經常深入施工現場,定期組織進行安全生產和勞動紀律的檢查監督和宣傳教育工作,對特種作業人員要定期檢查,掌握安全生產工作狀況,并提出建議意見。
第四條負責工程項目的安全檢查工作,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限期解決,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令作業人員先撤離危險區域,事后向領導報告。
第五條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并有權責令工地和個人暫停生產,迅速報告上級領導處理。
第六條負責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業務管理與培訓,指導下級安全人員的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動態,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第七條負責現場環境保護、噪聲防治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第八條做好安全設施、勞保用品的鑒定和監督、檢查工作。
第九條管理公司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獎勵基金,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獎罰。
第十條貫徹執行國家及市有關消防保衛的法規、規定,協助領導做好消防保衛工作。
第十一條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事故處理的初步意見。
第一條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技術及安全操作規程規定,保障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第二條檢查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第三條同設備物資處、安全辦一起共同審核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指導工地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五條對改善勞動條件,減輕笨重體力勞動,消除噪聲等方面的治理進行研究解決。
第六條推廣采用新技術、新工藝、革新項目和合理化建議時,都要會同安全部門制訂安全技術措施,無保證安全措施項目,一律不得采納和推行。
第七條負責組織制定和修訂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八條參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和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進行技術鑒定,提出改進措施。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總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總公司生產經營特點、主持總公司所建工程項目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第二條組織或參加制定總公司安全技術措施,并保證其可行性和針對性,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第三條協助領導對總公司下屬各分公司、項目部的技術、安全等部門職責的編制,經總公司主管領導和技術、安全管理部門會審批準后執行。
第四條組織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第五條對施工現場的特殊設施進行技術鑒定和技術數據的換算,負責安全設施的技術改造和提高。
第六條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時負責及時上報,經上級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操作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七條組織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技術性的驗收工作,并做出結論性意見,嚴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設施設備進入施工現場投入使用。
第八條組織或參加總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消除隱患,配合參加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一條定期組織對各種機械設備、電氣設備、車輛的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程、標準的不準使用,應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二條監督檢查各項目經理部購置的各種機電設備、腳手架、新型建筑材料等或直接用于安全防護的用具及設備,必須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必須有產品介紹或說明的資料,嚴格審查其產品合格證明材料,必要時做抽樣試驗,回收后必須檢修。
第三條監督檢查采購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省市有關規定,保證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
第四條監督檢查機、電、起重設備、受壓容器及自制機械設施的安全運行、維修和保養工作。
第五條對設備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設備完好、安全可靠。
第六條對新購進的機械、鍋爐、受壓容器及大修、維修、外租回廠后的'設備必須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出廠合格證及完整的技術資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專業技術培訓,向有關人員交底,并進行鑒定驗收。
第七條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護和保管主要或關鍵設備出廠、使用過程的鑒定、檢修、保養記錄,保證設備在安全狀態下進行。
第八條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從設備方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一條編制職工培訓計劃,必須包括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并負責解決教育經費。
第二條協同安全部門組織各種安全培訓班。
第三條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新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
第四條負責組織新員工(包括實習、代培、工種變換人員)上崗前的培訓教育,組織技術培訓及特殊工種人員的培訓工作。
第五條認真做好女工五期保護(即孕期、產期、哺乳期、經期、更年期)適當分配工作。
第六條勞動用品應按總公司計劃標準進行采購或報廢,由總公司政工處進行計劃審批和控制。
第七條員工晉級把安全生產列為重點考核條件,凡因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本人負傷或他人重傷、死亡及設備、火災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責任者一律不得在該次考核期間晉級。
第八條協助各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一條按有關規定標準,保證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溫等費用的開支。對審定的安全生產所需經費,列入年度預算,落實好資金并專項立帳使用,督促、檢查安全經費的使用情況。
第二條凡因工傷發生的一切費用,必須有醫院證明、安全技術部簽署意見后方能報銷。
第三條確保安全教育經費的開支,必須??顚S?,不得挪用。
第四條協助安全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款的手續。
第五條按照安全生產設施需要,制訂安全設施的經費預算。
第一條負責購買發放防暑降溫用品。
第二條配合有關部門,負責對職工進行體格普查,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條做好辦公室、宿舍、食堂、廁所等文明、衛生管理。
第四條及時傳達、分發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安全的文件和指示等。
第五條經常進行辦公地點的防火宣傳教育和檢查工作。
第六條負責安全資料的歸檔工作。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
第二條項目部負責人必須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三條項目部工程技術人員,施工班組長都應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
第四條項目部必須加強專職安全技術人員的工作,同時專職安全員又必須協助項目負責人按照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條例組織生產,在生產中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和制度。
第五條項目部都應設有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在安全生產中以身作則,起模范帶頭作用,協助項目部領導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和法規。
第六條項目部職工應該自覺地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并且制止他人違章作業,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愛護和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工具及個人防護用品。
第七條根據本項目部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并設有專人負責。
第八條組織接待上級主管部門對項目工程的安全檢查工作,并負責派人員積極參加主管部門舉辦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了解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通用20篇)篇九
一、由院領導、院辦、保衛科、醫教科、護理部、營養科、總務科等科室負責人組成醫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二、院長為醫院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黨總支書記(專職副書記)、副院長為醫院安全生產第二責任人;保衛科科長為醫院安全生產第三責任人,具體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各科(室)科長、主任為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各科(室)副科長、副主任及護士長為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二責任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三、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誰出問題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抓好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
四、堅持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做到科室每周自查一次,醫院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堅持上報制度,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及有關部門,組織人員限期整改。
五、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由安全生產委員會向有關部門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有關部門接到通知后,必須立即組織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認真整改,消除隱患,同時將整改情況書面向主管領導和安全生產委員會匯報。
六、醫務科、護理部要切實加強臨床各科室醫療安全工作的領導、監督和管理,制定醫療安全制度及操作規程,簽訂醫院安全責任書,防止醫療事故發生;加強醫療安全教育,提高醫護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認真做好"四防"病人和危險物品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保證病員治療和生活安全。
七、各病區要認真做好用電、用火、用氣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嚴格禁止住院病員將打火機、火柴等火種帶入病房。
八、保衛科要定期對全院滅火器、消防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進行檢查,若有損壞,要及時更換和添置。
九、藥劑部門要認真把好藥品管理的各個環節,把住藥品出入庫和"出窗口"關。臨床各部門要堅持"三查七對"制度,防止病員在治療過程中用錯藥品的現象,杜絕醫療事故發生,并認真做好藥品的保管工作,防止藥品丟失和變質。
十、防治科和醫院感染控制科要認真執行《傳染病防治法》,一旦發生疫情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把好流行病的治療、隔離、消毒、處置等各個環節,對臨床科室要定期進行檢查,制定切實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十一、總務科要認真執行《道路安全法》,做好機動車輛的管理,定期保養,不準開帶病車、疲勞車,不準酒后駕駛,對駕駛員要定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保證行駛安全。
十二、膳食營養科要認真執行《食品衛生法》,嚴禁霉爛、變質、變味的食品入庫,認真做好食品衛生,保證食品質量,防止食物中毒,確保食品安全,滿足病員需要。
十三、院總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一旦發現災害事故,要及時指揮、協調、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并向院領導匯報。若院總值班人員失職,要從重處罰。
了解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通用20篇)篇十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并納入本鄉社會經濟發展計劃,保證目標實現。
二、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會議要有書面記錄,形成紀要,并根據會議決定,及時督促有關站所認真落實防范措施。
三、建立職責明確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監督管理人員,完善安全監督管理手段。
四、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鄉鎮各級領導和有關人員的安全責任,與轄區的村、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并認真組織考核、獎懲。
五、制定本鄉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經鄉政府主要負責人簽署后,報縣政府審批和有關部門備案。
六、組織有關站所按照職責分工對本地區容易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單位、場所和設備、設施,進行嚴格管理和檢查,并建立安全檢查管理臺賬。
七、負責及時消除威脅公共安全的事故隱患,并落實隱患整改措施和資金,對一時不能消除的隱患,采取嚴密的監控措施,確保萬無一失。
八、及時督促各行政村及鄉政府各站所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九、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險情)后,應及時組織應急救援,防止事故(險情)擴大,并按照規定及時上報。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各種問題,保證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發展,依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鄉實際,制定如下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1、學習會議制度。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鄉村社三級干部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會議精神。
2、安全生產情況分析會議制度。組織召開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匯報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分析當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落實監管責任。
3、匯報會議制度。安監站定期向鄉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情況。
4、檢查制度。安監站對本轄區生產經營單位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掌握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動態。
5、安全辦公會議由安監站組織,辦公室負責做好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下發各村、各單位。
為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充分調動和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特建立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專題研究和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認真研究解決。
二、凡重大安全生產事項、工作任務需要由兩個以上站所、單位共同承擔的,必須召開例會,明確各自責任、任務,實行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按要求如期完成。
三、例會研究的重要內容:
2、研究重大安全生產事項、重大生產安全隱患解決辦法及整改方案;。
3、研究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專項整治活動;。
4、研究檢查、整改、獎懲中的交叉事項及其它需集體研究處理的問題。
安全檢查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手段,為更好地督促企業不斷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廣泛開展查隱患、堵漏洞、保安全,形成人人、處處、事事講安全的社會氛圍。
二、鄉屬各站所、村民委員會、生產經營單位、業主等,有職責和義務對所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經常性地全面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為人民群眾的生活、工作、生產及經營活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三、安監站要結合實際,每月對本轄區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開展一次集中安全生產大檢查,同時對重點場所要定期不定期開展抽查、督查。
四、凡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整改,并作好記錄,該上報的要按規定及時上報。
五、檢查中發現有重大安全隱患,要詳細記錄在案,按要求及規定標準提出整改意見,對一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報告縣安監局或其它相關部門處理。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鄉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管理制度。
一、經常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每月進行一次集中排查,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逐一登記造冊,跟蹤督促整改并銷號。
二、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到實處。
三、對事故隱患暫時不能整改的或整改不力的單位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時報告縣安監局或相關部門處理。
四、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造成不良后果的單位,要按有關法律、法規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五、對各類事故隱患進行動態管理,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治理”,落實“預防為主”的方針。
鄉黨委書記對本鄉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并履行以下職責:
一、認真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上級黨委、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會議、文件,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黨委、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
二、經常了解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分析安全生產工作形勢,有針對性地開展重大安全生產活動和重點檢查指導工作。
三、研究并解決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方面的重大問題、事項及重大隱患(重大危險源)的整改,加大人力、物力、財力投入,為全鄉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必要的條件。
四、適時主持召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會議,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匯報,重點部署安全生產工作,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五、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分管領導和其他負責人抓好分管的安全生產工作。
安監站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和其他有關法律;負責對轄區內的工礦商貿(含高危行業、公眾聚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
二、安監站實行雙重領導,行政上隸屬鄉人民政府,業務上接受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管理和指導,完成縣安監局和鄉政府交辦的工作。
三、宣傳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勞動保護政策、上級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文件精神;擬訂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工作要點;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監管工作檔案。
四、配合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開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妥善解決本轄區內重大隱患或突出問題,并為鄉政府安全生產決策當好參謀。
五、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掌握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資格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掌握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和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投入的使用情況。
六、掌握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對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報縣政府實施關閉;生產經營單位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或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的,及時報告鄉政府和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處罰。
七、參與和配合安全生產事故調查,督促事故處理結果的落實,跟蹤督辦防范措施落實到位。
八、做好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法委托的其他工作。
政府鄉長是本鄉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全鄉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并履行以下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及上級黨委、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會議、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決本鄉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加大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
二、組織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目標和應急預案,部署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做到機構、人員、職責、經費“四落實”,確保上級政府下達的安全生產工作管理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三、組織召開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形勢,通報情況,研究解決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生活、人身及財產安全的重大問題和事故隱患,及時落實必要的監控防護措施,確保安全。
四、結合實際,適時組織開展對本轄區生產經營單位的檢查,積極配合支持上級或有關部門搞好各項安全生產大檢查;排查各類事故隱患,糾正各類違章行為,跟蹤督促落實整改措施;把各類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努力減少事故,避免人員傷亡。
五、凡本轄區內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及時報告,趕赴現場,協助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查處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及上級黨委、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會議、文件、批示,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努力營造社會安全氛圍,增強全民安全意識。
二、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應急預案,具體部署全鄉安全生產工作任務,量化目標,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明確職責,落實責任,齊抓共管,促進安全工作有序開展。
三、積極參加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形勢,總結和推廣經驗。必要時建議政府召開現場會、現場辦公會、經驗交流會,把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四、結合實際,配合抓好重大安全生產活動,有重點地組織開展集中和專項安全生產檢查、抽查、整治、整改,及時研究并匯報影響正常生產、工作、生活、安全的重大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或危險源。并責令相關單位、部門落實整改措施,把各類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努力減少事故,避免傷亡,降低經濟損失。
五、抓好安全機構、隊伍和管理制度建設,落實經費,確保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
六、凡發生事故,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施救,并組織或協助相關部門、單位做好事故調查和事故善后處理,依法查處責任單位和追究責任者。
七、組織相關部門對本鄉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年終目標考核,組織研究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嚴格獎懲兌現。
鄉安監站站長工作職責。
一、在鄉人民政府和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指導下,全面負責安監站的工作。
二、組織全站人員認真學習并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不斷提高安監人員的政治思想素質、技術業務素質,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
三、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指示精神,并結合本鄉實際,積極開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協助鄉人民政府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的組織工作。
四、每月向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書面報告一次本轄區安全生產情況,遇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或涉及重大生產安全問題,應立即報告同級政府和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五、組織制定本鄉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年(季)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目標,及時檢查總結貫徹落實情況。
六、組織對本轄區生產經營單位開展經常性的、全面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及時了解、掌握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指導、協調村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八、完成鄉鎮人民政府和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監員工作職責。
一、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人為本”的原則,認真宣傳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督促檢查本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貫徹落實情況,履行安全生產監管管理職責。
二、熟悉并及時掌握本轄區內的安全生產狀況,定期向安監站報告本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動態,提出抓好安全生產的對策和建議。
三、根據縣安監局或鄉政府的安排,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督促有關單位整改存在的事故隱患,并對治理和防范措施進行督查,及時報告本轄區內事故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
四、按照縣安監局事故查處工作要求,積極配合搞好本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批復意見的執行等工作。
五、綜合協調本鄉各站所安全生產工作,積極參加鄉政府定期召開的安全生產工作例會,通報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形勢,提出工作建議,當好參謀和助手。
六、及時向鄉政府縣安監局報告本轄區內發生的事故情況,并立即趕赴現場,配合鄉政府組織施救和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七、完成縣安監局和鄉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了解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通用20篇)篇十一
一、企業經理和主管生產的副經理對本企業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總責任,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定期向企業職工代表會議報告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和措施,制訂企業各級干部的安全責任制等制度,定期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問題,組織審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貫徹實施,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開展安全競賽等活動,對職工進行安全和遵章守紀教育,督促各級領導干部和職工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工作,總結與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督促實施。
二、企業主任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對本企業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總的責任,在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負責提出改善勞動條件的項目和實施措施,并付諸實現,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問題,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三、公司經理、項目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并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現改進措施。
四、項目經理、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子和安裝的電氣、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違章指揮,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傷亡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五、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發生傷亡事故要立即向項目經理報告。
六、生產部門要合理組織生產,貫徹安全規章制度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加強現場平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秩序。
七、技術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程,標準編制設計、施工等技術文件,提出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安全技術規程,負責安全設備、儀表等的技術鑒定和安全技術科研項目的研究工作。
八、材料部門對實現安全技術措施所需材料,保證供應,對強桿架木、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要定期檢驗,不合格的要報廢更新。財務部門要按照規定提供實現安全技術措施的經費,并監督其合理使用。
九、安全機構和專職人員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監督檢查工作,其主要的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本條例及有關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法規;
(二)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總結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四)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
(六)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職工、特殊工種人員的安全技術訓練、考核、以證工作;
(七)進行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八)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報告領導處理;
(九)對違反本條例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法規的行為,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越級上報。
了解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通用20篇)篇十二
1直接負責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標準。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包括單位領導職責、各部門領導職責、班組長職責和員工崗位職責。
4根據中心的具體情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中心安全生產情況,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管理方法,審定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中心安全管理專業人員,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
7主持召開中心安全管理專題會議,及時通報中心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8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中心員工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整改事故隱患和不斷改善安全條件。
9發生重大事故時,及時組織搶險,并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10保證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1協助中心主任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制度。
2按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安全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下屬失職和違章行為。
3認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4組織制訂、修訂和審定分管部門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5組織分管部門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審批安全有關事項。
6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組織對分管部門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中心主任報告。
1負責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制度以及上級對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規定。
2參與制訂、修訂中心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各級領導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對全體員工、新進員工、變換崗位員工和檢測組長的安全教育,檢查、督促崗位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4負責安排并檢查中心各部門的活動,負責中心安全設備、滅火器材、防護器材、急救器具的管理,并使其處于完整好用狀態。
5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檢測。 6組織并參加企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隱患進行分類、匯總并督促有關單位進行整改。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定期開展安全競賽評比活動,開展安全周活動,使安全生產深入人心,推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7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罰不放過;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參加企業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8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實用、齊全、規范化。
9按照企業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演練,不斷地總結經驗。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三大紀律”,即:進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檢測必須系好安全帶;氣候條件不允許決不檢測。
3積極參加安全檢測培訓活動,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不違章檢測,不違反勞動紀律,真正做到“三不傷害”。
5做好檢測前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排除或上報處理;
7特種檢測人員必須持證操作,新員工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檢測;
8堅持安全生產、文明檢測;
9維護好檢測工具、設備和各種安全防護裝置;
10發生工傷事故,應立即報告,保護現場,積極搶救。
了解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通用20篇)篇十三
一、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惜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二、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聽從管理人員指揮,留意前后左右車輛平安,在規定位置停放。
三、非業主車輛不得在停放在小區過夜,若臨時滯留必需停放在車棚內指定位置。
四、非機動車輛必需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隨意停放。
五、凡因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傷或遺失,后果自負。
六、內部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出入小區時,司機須要自覺出示行駛證,由值班員履行登記手續。
七、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需減速行駛,禁止鳴喇叭,留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平安。
八、機動車輛要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嚴禁超車。
九、停放好車輛后,必需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珍貴物品須隨身帶走。
十、進入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物品。
十一、不準在小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十二、不準碾壓綠化土地,不準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十三、不準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和臨時車輛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機動車輛必需放在自己的'停車場)。
十四、出租車接送小區住戶,上下客后必需立刻駛離,不得在小區內招攬客人。出租車司機屬來訪客人,必需正常辦理探訪手續。
十五、車輛帶貨駛離小區,必需有相應證明,屬珍貴、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需由住戶到管理處辦理有關物資放行手續,方可放行。
十六、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援車)外,其它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實行。
了解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通用20篇)篇十四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企業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而建立的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制度,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制度。諸多生產安全安事故的發生,究其原因就是因為企業未建立科學有效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并逐以落實。因此,筆者認為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關鍵,也是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有效途徑。
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應遵循“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總體要求,形成覆蓋所有部門、所有崗位、所有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網絡體系?!皺M向到邊”要求企業建立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中應包括生產、技術、安全、財務、工會等所有黨政工團部門的職責;“縱向到底”則要求責任制應包括主要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一線員工等所有人員在內的職責。
筆者認為,企業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包括成立編制小組、資料收集、編制、審核、發布實施、學習培訓、持續改進7個步驟。
(一)成立編制小組。企業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應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各黨政工團部門負責人和職工代表為成員的制度編制小組,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編制工作。
(二)資料收集。編制小組應收集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以及同行業企業制定的責任制度等資料。
(三)編制。編制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企業實際進行編制。法律法規對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有規定的,應必須將規定條款編入,例如《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分別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作出規定。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應按照其工作職責,確定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編制應遵循科學、合理、實事求是的原則。
(四)審核。起草完的責任制度應交主要負責人或企業權力機構進行審核,筆者將其稱作內部審核,必要時可邀請政府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或相關專家進行外部審核。審核通過予以發布,不通過則退回編制小組重新修改,直到審核通過。
(五)發布實施。審核通過的責任制應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簽發,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全公司發布。
(六)學習培訓。發布后的責任制應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學習培訓,讓每位員工熟知其安全生產責任。
(七)持續改進。發布后的責任制應對其實用性、科學性進行持續改進。
制定出制度,落實是關鍵。筆者認為,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應采取以下途徑:
一是逐級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為確保安全生產責任落到實處,企業應制定安全生產總體目標,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在企業內形成一個自上而下分解到人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二是制定并嚴格執行考核獎懲制度。企業要根據責任書內容,制定出科學有效的考核辦法并嚴格執行。
了解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通用20篇)篇十五
6、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7、組織對分管部門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向第一安全負責人報告。
8、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養成安全隱患排查的良好習慣成。
9、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了解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通用20篇)篇十六
1、填埋區作業人員應配備必需的勞保用品,嚴格按照各崗位操作規程及填埋工藝要求作業。
2、定期檢查沼氣產生量,若產氣量達到可利用的條件時,要及時利用,防止沼氣自燃和爆炸事故的發生。
3、填埋區必須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一旦發生火災,應及時組織人員撲救。
4、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組織消防演習。
5、嚴禁在填埋區使用明火,嚴禁吸煙。確因工程需要使用明火,必須向場部提前申請,經有關技術人員檢測,具備使用明火的條件時方能使用。
6、加強填埋區進場道路的維護,確保道路平整,使垃圾車暢通無阻。
7、進場道路車輛故障而阻止其他車輛進出時,應在故障發生后30分鐘內將故障車拖離現場,以免影響其他垃圾車作業而發生安全事故。
8、填埋區推土機在同一地方作業,前后距離應大于8m,左右相距大于1.5m。
9、外來人員未經許可嚴禁進入填埋區。確因公事需進填埋區,必須報場領導批準后,由專人陪同,并配備一定的防護品,才能進入。
10、若遇暴風雨、雪天氣時,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好各項防范措施,應急搶險隊迅速到位,防風、防汛小組當值、當班管理人員要認真負起責任,做好現場督導工作,若遇緊急情況,要迅速組織搶險,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1、在勞動調配時,應當通知辦公室,做好新工作的安全教育。
2、在招聘新工人工作時,必須充分考慮其年齡、性別、健康狀況和技術水平與工作崗位之間的關系。
3、在改進勞動組織、修訂勞動定額時,應當考慮安全要求。
4、在制定技術培訓計劃時,應當包括安全內容。
5、參加重大事故的分析,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理,并組織有關人員對傷亡者的善后處理。
6、按規定配備安全人員,必須保持安全人員的穩定性。
7、按規定發放個人防護用品、清涼飲料、防暑降溫和防寒保暖用品。
8、有計劃地改善和增添必須的生活福利設施。
9、經常分析全場安全情況,提出進一步做好安全工作的意見,組織和推動有關職能科室、部門制訂和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對于違章作業人員進行批評教育,經常進行現場檢查,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業檢查,協助解決安全生產上的問題,監督安全措施的落實。
10、協同辦公室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車輛駕駛、工程機械操作工、電工、焊工等特殊工種的工人進行教育、培訓考試和審證等工作。
11、負責好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事故統計、分析和匯報。
12、關心群眾生活,督促有關部門落實職工勞逸結合的措施。
13、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表揚好人好事,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并負責對新進人員進行進場教育。
14、嚴格控制各種設備生產能力,不得超載、超負荷運行。
15、經常注意本場要害部門(藥庫、乙炔氣、氧氣、工作間、高低壓配電房、地磅房、水泵房等)的安全工作,檢查危險品的使用和貯藏,并經常對使用和保管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16、經常進行安全巡回檢查和定期檢查,遇到特別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決定先行停止生產,并報有關部門處理。
17、負責抓好消防工作,對滅火器材要經常檢查,定人定期更換好泡沫滅火機內的藥粉,對二氧化碳、干粉、干沙按各要害部門的需要分別設置在定點位置,妥善管理,經常檢查。
18、負責辦理火警事故的分析、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并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研究。
1、藥液配制與噴灑人員要掌握配制藥物的作用和毒理,藥害性質,作業前必須穿戴好必須的'勞動防護裝備。
2、藥液配制與噴灑必須注意安全,嚴禁酒后作業。
3、配制作業時必須面對下風向。
4、配制藥物,開啟藥瓶塑料密封塞必需借用工具,嚴禁用裸露手指開啟。
5、噴灑作業必須“側向面對下風向,由下風向向上風向進行作業”。
6、噴灑作業必須注意進行方向的地形地物,謹慎細微地安全作業。
7、體弱多病,皮膚病和其他疾病尚未恢復健康者,皮膚外傷未愈合者不準配制藥物和噴灑作業;配藥噴藥作業必須穿戴規定的防護用品,并檢查作業物套是否滲漏,嚴禁使用滲漏的手套進行作業。
8、日噴藥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噴藥4次后必須停休1天。
9、作業時間內不準吸煙、飲食;不得用被藥液污染的手擦嘴、眼睛和臉;作業結束后脫去防護用品,并漱口、擦洗手、臉和裸露皮膚,每個噴灑周期結束后,工作服、使用過的口罩須經清洗后方能繼續使用。
10、藥液污染眼睛、皮膚后必須立即用清水沖洗或及時請醫生處理。
11、作業時如發現頭痛、惡心、頭昏、嘔吐等癥狀,必須立即離開現場,脫去污染的衣服,漱口、擦洗手臉和裸露皮膚,并及時送醫院診治。
12、藥機灌裝藥液時,不得加裝過滿,以免背負作業時晃動外溢污染衣服、皮膚。
13、作業結束后,清洗器械,不得在天然水域內進行,清洗污水選擇安全地點傾倒(嚴禁倒入下水道或天然水域)和處理。
14、藥物空瓶回收統一處理,在回收前將藥液倒盡,用清水洗滌,洗液倒入配藥桶利用。
15、藥物必須由專人保管,并做好用藥登記。
16、嚴禁在炎夏高溫的中午進行配藥、噴灑作業。
17、配藥、噴藥人員每年一次體格檢查。
1、值班人員負責場內安全、防火、防盜、院內綠化養護等工作。
2、值班人員負責來客、來員接待工作及電話記錄。
3、遇有突發事情應及時向場長和處領導報告。
4、值班人員每天必須辦好交接班手續。
5、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不得擅自離開場內(包括用餐),確保場中24小時不斷人,如有事必須先請假,安排好代班人員后方可離開。
安丘市無害化垃圾處理場。
了解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通用20篇)篇十七
第一條為明確領導及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各單位和部門的負責人是本單位和部門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應對本單位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三條總經理安全職責。
(一)全面領導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為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將安全生產經營工作列入領導工作的重要議程,在安排布置全年工作時,同時布置安全工作。
(二)親自或委托分管領導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定期聽取安保部門的工作匯報。
(三)督促檢查安全生產經營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整改。
(四)在對各部門負責人考核時,同時考核其安全生產經營工作的狀況。
(五)發生重、特大人身傷亡,或一次性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時,應親臨事故現場,負責組織、指導搶救和處理善后工作。
(六)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保證體系,審定本單位安全機構的設置、人員編制、安保設施和通訊工具。
第四條分管安全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一)具體負責安全管理工作,承擔單位安全生產直接領導責任。
(二)指導、督促安保部門開展工作,定期主持召開安全例會,研究和布置安全生產工作。
(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督促各單位和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四)發生重大人身傷亡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時,應親臨現場,負責組織搶救和指導調查事故處理工作,擬定并落實整改措施。
(五)對新建、擴建、改建項目,要按照"三同時"的要求參與實施和檢查落實。
(六)督促檢查安全資金的使用和安全設備的配備情況。
第五條其他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一)負責督促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分管部門中相應的安全生產領導責任。
(二)督促分管的部門落實安全職責,研究解決分管部門中的安全問題。
了解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通用20篇)篇十八
為了規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增強公司競爭力,特制定堆場安全管理規定。我公司安全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工作標準:認真落實公司安全方面的相關制度;深入開展安全監督檢查管理工作;做到人人講安全,人人都能認真遵守安全方面相關工作制度。
1、進入場站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
2、嚴禁在工作崗位上追逐嬉戲。
3、現場人員隨時關注集裝箱及貨物擺放、吊運安全,與行駛中機械車輛保持安全距離。
4、場內禁止吸煙。
5、除修箱區外,嚴禁明火作業,如確有需要,必須按公司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并采取安全措施,得到批準后方可作業。
6、場區內不允許閑雜人員逗留,現場作業員工發現非本公司員工必須詢問,若送貨、監裝等相關人員,安排其應在指定區域作業或等候,若與作業無關人員,立即勸離出場,以保證作業安全。
7、送貨、送箱、提箱車輛進場,現場員工疏導車輛按照規定交通路線行駛。
8、送貨司機辦理卸貨手續后可以立即作業的,理貨員將其引領至作業區;不能立即開始作業的,應告知司機將送貨車停放在待裝區等候。
1、進入場站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佩帶員工證、安全帽。
2、著裝配置
現場員工:
藍色工作服、黃色安全帽
現場調度:
藍色工作服、藍色安全帽
巡查經理:
紅色安全帽
3、員工穿著工作服,必須經常保持整潔。
4、胸卡必須端正佩帶在前胸,不允許纏繞在手腕或其它部位。
5、要保持胸卡干凈、配件整齊。
6、胸卡丟失或殘缺不齊應立即到辦公室更換新卡。
7、其他人員進入現場之前,必須到調度室領取安全帽,戴好后方可進入。
8、安全帽由公司統一配置,由使用者負責保管,如有丟失,由領用人賠償。
9、勞動防護用品按不同崗位、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配置,以滿足勞動保護的基本需要為宗旨,注重節約使用原則。
10、勞動保護用品由各部門統一申請,辦公室集中采購。
11、配發勞動防護用具的崗位,上崗作業時必須穿戴防護用具。
1、與作業無關的人員未經許可禁止在作業區逗留。
2、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堆箱位;不得在吊具吊重下通過、滯留。
3、工作態度認真嚴肅,嚴禁在作業區嬉戲、追逐、打鬧、急速跑動。
4、進場作業車輛主動避讓堆場起重機械。
5、進場車輛必須遵從現場員工指揮,不允許在作業區內隨意行車???。
6、場內叉車行駛速度不準超過10公里/小時;重箱機力行駛速度不準超過5公里/小時,在下列情況,車輛必須減速行駛(1)調頭、轉彎、視線受阻,經過十字路口;(2)雨天、霧天能見度在30米以內時。(3)路面濕滑(4)倒車行駛、上下棧臺、出入庫作業時。
7、禁止在集裝箱箱縫隙中間穿行;盡量避免在并排或交錯停放的車輛中間穿行。
8、叉車在載物行車時,若視線受阻,必須倒車行駛,如必須前進行車,要有現場人員指揮。
9、重型機械行駛時調頭、轉彎、起步或經過十字路口視線受阻時,鳴喇叭示意。
10、現場作業人員指揮入場作業車輛依照公司規劃交通路線行駛。
1、機械車輛駕駛員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嚴格按照機械車輛操作規程作業,
2、愛護車輛,嚴禁野蠻作業。
3、駕駛員在作業時必須服從現場調度指揮。
4、重機、空機駕駛員執行車輛交接制度。
5、機械車輛駕駛員每日對車輛進行檢查清潔。確保全車外形完整無損,車身光澤明亮,無浮沉、油污、泥水痕跡,全車前后擋風玻璃明亮。
6、司機在作業時嚴禁吸煙、飲食、打電話或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7、駕駛員每天做好操作記錄。
8、各駕駛員請假、換休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執行,不得私自調班。
9、負責所駕駛機械車輛的維修保養申請和車輛故障信息反饋。
10、對機械車倆的隨車證件和各種工具、材料做好使用保管記錄。
11、機械車輛在維修時,駕駛員在現場監修,并做自修項目的保養,不得無故離開。
12、每個駕駛員必須認真執行三檢制度,加強機械車輛的維修保養,確保機械車倆隨時處在良好的技術狀態,有問題及時向部門主管匯報,同時向后勤保障部提出維修申請。
13、駕駛員保管好所操作機械車輛,離開駕駛室時必須將車熄滅并拔掉鑰匙。不允許私自將車輛交予非公司指定駕駛人員操作。
14、不準穿著拖鞋、赤腳駕駛車輛。
15、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車。
(一)作業前檢查
1、水箱冷卻水是否充足,冬季作業待水溫升到50度方可使用;
3、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定,有無破壞;
4、蓄電池電量正常,接頭是否牢固,電解液是否加足;
5、電氣線路連接部位是否松動;各儀表、指示燈、照明燈、喇叭是否齊全,有效;
6、檢查后視鏡位置是否合適;
7、風扇帶、水泵帶松緊度是否符合要求;軸頭各部位螺絲是否松動;
8、制動液是否加足。制動系統和轉向系統的機械性能是否良好;
9、液壓油是否加足;
11、啟動電動機空轉無異?,F象后,再操縱手柄空載運行數次,察看有無異?,F象;
12、啟動發動機、電動機、操縱檢查液壓系統是否正常。
13、檢查機械外露部分螺栓螺母是否齊全。
(二)作業中檢查
1、起步前要仔細察看機械設備周圍有無障礙物,倒車時要特別注意車后是否通暢;
2、起步時應按喇叭并平穩起步;
3、檢查有無漏水、漏油、漏氣現象;
4、注意選擇路面,避免顛簸,沒有緊急情況禁止急剎車。叉車空載行使速度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負載行使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重型機械最高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
5、隨時察看各儀表工作是否正常;
6、隨時注意察聽發動機、行走部分、液壓機構工作是否正常,有無異響,發現問題及時停車,排除故障和異響,不得帶病作業。
(三)作業完畢檢查
1、將機械設備停放在指定地點,拉緊手制動,檢查是否有效;
2、怠速或空轉察聽有無異響,檢查機身周圍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象;
3、補充燃油和潤滑油;
4、清潔機身、底盤、發動機、輪胎等各部位,打掃駕駛室。
5、檢查隨車工具及附件;
6、檢查傳動系統、轉向系統有無松動損壞;
7、檢查蓄電池,需要充電的進行充電;
8、冬季需放冷卻水的機械設備,必須放凈冷卻水;
(四)作業前應做到“三清楚”
1、貨物重量、貨物體積、貨物標志及中心位置要清楚;
2、指揮信號要清楚;
3、機械設備的安全負荷量要清楚。
了解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通用20篇)篇十九
另一方面明確生產經營單位中各級負責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人員在安全生產中應履行的職責和應承擔的責任,以充分調動各級人員和各部門一生產方面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確保安全生產。
生產責任制亦稱“生產崗位責任制”。是明確規定各種生產崗位和工作崗位的職能和責任,并嚴格付諸實施的一種生產管理制度。
根據事故調查的結論,對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理,落實防范重復事故發生的措施,實現貫徹四不放過的原則要求。
1、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3、公正、公開的原則;(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能引起全社會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能使較大范圍的干部群眾吸取事故的教訓;有利于挽回事故的影響。)。
4、分級管轄的原則。
了解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通用20篇)篇二十
第一條為了有效實施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電力事故,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電力監管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發電、輸電、供電、電力建設為主營業務并取得相關業務許可或按規定豁免電力業務許可的電力企業。
第三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依照本辦法,對電力企業的電力運行安全(不包括核安全)、電力建設施工安全、電力工程質量安全、電力應急、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和電力可靠性工作等方面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電力安全生產工作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電力企業具體負責、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工作機制。
第五條電力企業是電力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應當遵照國家
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建立健全電力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電力安全生產管理,完善電力安全生產條件,確保電力安全生產。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辦法和國家有關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投訴和舉報,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依法處理。
第二章電力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七條電力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電力企業從業人員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八條電力企業應當履行下列電力安全生產管理基本職責:
(二)建立健全電力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四)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電力安全生產費用,專門用于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對安全隱患和風險進行治理、管控;
(六)開展電力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十)按照規定報告電力事故和電力安全事件信息并及時開展應急處置,對電力安全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第九條發電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對水電站大壩進行安全注冊,開展大壩安全定期檢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對燃煤發電廠貯灰場進行安全備案,開展安全巡查和定期安全評估工作。
第十條電力建設單位應當對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安全負全面管理責任,履行工程組織、協調和監督職責,并按照規定將電力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向當地派出機構備案,向相關電力工程質監機構進行工程項目質量監督注冊申請。
第十一條供電企業應當配合地方政府對電力用戶安全用電提供技術指導。
第三章電力系統安全
第十二條電力企業應當共同維護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在電網互聯、發電機組并網過程中應嚴格履行安全責任,并在雙方的聯(并)網調度協議中具體明確,不得擅自聯(并)網和解網。
第十三條各級電力調度機構是涉及電力系統安全的電力安全事故(事件)處置的指揮機構,發生電力安全事故(事件)或遇有危及電力系統安全的情況時,電力調度機構有權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相關電力企業應當嚴格執行調度指令。
第十四條電力調度機構應當加強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管理,科學合理安排系統運行方式,開展電力系統安全分析評估,統籌協調電網安全和并網運行機組安全。
第十五條電力企業應當加強發電設備設施和輸變配電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和技術管理,強化電力監控系統(或設備)專業管理,完善電力系統調頻、調峰、調壓、調相、事故備用等性能,滿足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需要。
第十六條發電機組、風電場以及光伏電站等并入電網運行,應當滿足相關技術標準,符合電網運行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十七條電力企業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制訂、完善和落實預防電網大面積停電的安全技術措施、反事故措施和應急預案,建立完善與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地方人民政府及電力用戶等的應急協調聯動機制。
第四章電力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國家能源局依法負責全國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以下簡稱“派出機構”)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負責轄區內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涉及跨區域的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由國家能源局負責或者協調確定具體負責的區域派出機構;同一區域內涉及跨省的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由當地區域派出機構負責或者協調確定具體負責的省級派出機構。
50兆瓦以下小水電站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按照相關規定執行。50兆瓦以下小水電站的涉網安全由派出機構負責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加強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的宣傳,向電力企業傳達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工作各項要求,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二十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協調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第二十一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依法對電力企業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和規范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國家能源局組織開展全國范圍的電力安全生產大檢查,制定檢查工作方案,并對重點地區、重要電力企業、關鍵環節開展重點督查。派出機構組織開展轄區內的電力安全生產大檢查,對部分電力企業進行抽查。
第二十二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應當責令電力企業當場予以糾正或者限期整改。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責令其立即整改;安全隱患危及人身安全時,應當責令其立即從危險區域內撤離人員。
第二十三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監督指導電力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
第二十四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統計分析電力安全生產信息,并定期向社會公布。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要求電力企業報送與電力安全生產相關的文件、資料、圖紙、音頻或視頻記錄和有關數據。
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發現電力企業在報送資料中存在弄虛作假及其他違規行為的.,應當及時糾正和處理。
第二十五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依法組織或參與電力事故調查處理。
國家能源局組織或參與重大和特別重大電力事故調查處理;督辦有重大社會影響的電力安全事件。派出機構組織或參與較大和一般電力事故調查處理,對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或對社會造成較大影響的電力安全事件組織專項督查。
第二十六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依法組織開展電力應急管理工作。
國家能源局負責制定電力應急體系發展規劃和國家大面積停電
事件專項應急預案,開展重大電力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分析評估工作。派出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組織、協調、指導電力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第二十七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組織開展電力安全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
第二十八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配合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對重要電力用戶安全用電、供電電源配置、自備應急電源配置和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信箱和電子郵件地址,受理有關電力安全生產的舉報;受理的舉報事項經核實后,對違法行為嚴重的電力企業,應當向社會公告。
第五章 罰 則
第三十條電力企業造成電力事故的,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從事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者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通過現場檢查發現電力
企業有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時,可以對電力企業主要負責人或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進行約談,情節嚴重的,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條,可以要求其停工整頓,對發電企業要求其暫停并網運行。
第三十三條電力企業有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時,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對其違規情況向行業進行通報,對影響電力用戶安全可靠供電行為的處理情況,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四條電力企業發生電力安全事件后,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應當將其列入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和安全生產誠信“黑名單”,并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遲報、漏報、謊報、瞞報電力安全事件信息的;
(二)不及時組織應急處置的;
(三)未按規定對電力安全事件進行調查處理的。
第三十五條電力企業未履行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由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對電力企業主要負責人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由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對電力企業主要負責人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名單”:
(二)向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提供虛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文件、資料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電力系統,是指由發電、輸電、變電、配電以及電力調度等環節組成的電能生產、傳輸和分配的系統。
(二)電力事故,是指電力生產、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電力安全事故、電力人身傷亡事故、發電設備或輸變電設備設施損壞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電力安全事件,是指未構成電力安全事故,但影響電力(熱力)正常供應,或對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構成威脅,可能引發電力安全事故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事件。
(四)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可能造成一般以上人身傷亡事故、電力安全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電力設備事故和其他對社會造成較大影響的隱患。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實施電力安全生產監管,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電力安全生產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三條 電力安全生產的目標是維護電力系統安全穩定,保證電力正常供應,防止和杜絕人身死亡、大面積停電、主設備嚴重損壞、電廠垮壩、重大火災等重、特大事故以及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發生。
第四條 國家提倡和鼓勵電力企業使用、研制和不斷推廣有利于保證電力系統安全、可靠的先進適用的技術裝備和采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實現電力安全生產的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電力生產和經營的電網經營企業、供電企業、發電企業。
第二章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第六條按照國務院授權,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以下簡稱電監會)具體負責全國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國電力安全生產綜合管理工作。
第七條電監會設立電力安全生產監管機構,行使以下電力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一)負責依法組織制定電力安全生產的規章、標準。
(二)組織電力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
(三)負責全國電力安全生產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
(四)對全國電力行業發生的重大、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組織調查。
(五)組織對電力企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檢查、診斷、分析和評估。
(六)對電力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貢獻者給予表彰獎勵,對事故負有責任的單位和人員提出處罰建議。
第三章電力企業安全生產責任
第八條 電力企業是電力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國家電網公司和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分別負責所轄范圍內的電網安全,南方電網與其他區域電網聯網線路的安全責任由國家電網公司承擔,具體在聯網協議中明確。發電企業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別對所轄范圍內的企業安全生產負責。
第九條 各電力企業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其主要行政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一)建立并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建立健全電力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電力安全生產監督體系;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電力安全 的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程、標準。
(三)制定電力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四)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五)實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四章電力系統安全
第十條 電網經營企業、供電企業、發電企業、電力用戶有責任共同維護電力系統的安全穩定。
第十一條 電力系統運行堅持統一調度、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統一、科學的調度協調體系。
第十二條 電網運行管理部門和電網調度機構應當嚴格執行《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防止電網失穩導致崩潰;組織編制適合本網實際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第十三條 各級電網調度機構是電網事故處理的指揮中心,值班調度員是電網事故處理的指揮員。調度機構應當加強網、廠協調,建立電力系統安全的長效機制,嚴格執行調度規程,做到令行禁止。發生危及電力系統安全的事故或遇有危及電網安全的情況時,調度機構有權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應急措施。
第十四條 并網運行的發電廠,其涉及電網安全、穩定的勵磁系統和調速系統,繼電保護系統和安全自動裝置,調度通信和自動化設備等應滿足所在電網的要求。
第十五條 電力用戶應當滿足電網安全性要求,在使用電力過程中要遵守安全用電的規定。
第十六條 電力企業要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嚴防違章施工、偷盜電力設施等嚴重危害電力安全的情況發生。
第五章電力安全生產信息報送
第十七條 各電網經營企業、供電企業、發電企業要按照電監會關于電力安全生產信息報送的規定報送電力安全生產信息。
第十八條 當發生重大、特大人身事故、電網事故、設備損壞事故、電廠垮壩事故和火災事故時,要立即向電監會報告,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同時抄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
第十九條 電力安全生產信息的報送應當及時、準確,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第六章事故調查處理
第二十條 電力企業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規定向有關單位報告。
第二十一條 事故調查處理權限:
死亡3人以上或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直接損失的重、特大事故,以及電網大面積停電事故,由電監會負責調查處理。其中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2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直接損失的特大事故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要求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調查處理。電監會認為有必要調查的事故,也遵從本規定。
第二十二條 事故調查應當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明事故原因、事故性質和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三條 在事故調查時,事故調查單位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要求發生事故所在單位和相關人員保護好事故現場,并提供與事故有關的原始記錄、資料及其他有關材料。
(二)要求事故單位和相關人員就事故涉及的問題限期做出解釋和說明。
(三)認為有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四條 事故發生后,經調查確定為責任事故的,電監會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 電網經營企業、供電企業、發電企業可以依據本辦法制訂實施辦法。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