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勞動合同法賠償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保證所經銷的“_____________”產品已全部銷售完畢,無庫存。
2、甲方同意解除雙方所簽訂的《經銷合作協議》,同意終止雙方的經銷合作。
3、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乙方不再擁有甲方對期其授權的“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的經營權、銷售權。
4、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乙方承諾停止對“_____________”產品的銷售及相關經營活動,如有擅自以任何形式銷售甲方的產品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同時有權要求乙方按銷售額的50%賠償經濟損失。
5、乙方承諾今后紙不對甲方產品進行復制、偽冒,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并要求乙方賠償一切損失。
6、本協議簽訂________________日內,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元整。退款戶名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__________。
7、本協議自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法賠償篇二
首先要弄清楚公司為什么辭退你,公司的行為是否符合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如果符合,那就應該反省自己,爭取在以后的工作中避免出現類似的情況。如果不是,那就可以找公司進行索賠。如果公司是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這是違法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雙倍賠償金。
如果公司無故跟您解除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該條中指到“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具體是指:
(一)最基本的條件要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而非勞動者,而且雙方沒有達成協商一致辭(就是勞動者并不愿意解除)。
(二)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但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用人解除勞動關系的條件。
(三)以上兩點具備,就夠成違法解除勞動關系。
勞動合同法賠償篇三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家屬:
1、甲乙雙方確定乙方是因未干活自身原因而造成的意外死亡。甲方對乙方的死亡無任何責任。鑒于曾在工地施工,且乙方家庭生活困難。甲方出于人道主義精神,自愿一次性補償乙方人民幣: 元。
2、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后。乙方及其親屬不得就死亡所產生的各項權利,再向甲方主張任何補償費用。并不得申請仲裁或起訴。
3、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有關人員戶口本、身份證及相關證明。
4、甲方不參與乙方補償款的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5、本協議簽訂后,就此事一次性了結。以后與甲方的任何人、任何單位無任何關系。雙方再無其他任何爭議,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6、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年月 日
勞動合同法賠償篇四
在實際生活中,經常有人會問勞動合同終止有賠償嗎?其實,對于這個問題,我們不能一概而論,而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下面,我們將在下文為大家詳細介紹這個問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作年限的計算標準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標準支付。月工資的計算標準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為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資,工資計算標準最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只有在《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國發[1986]77號文)生效的情況下,國有企業老職工在終止勞動合同時,企業發給不超過1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從20xx年12月26日勞動部發文《關于〈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暫行規定〉廢止后在有關終止勞動合同支付生活補助費問題的復函》規定:
(一) 該文廢止后,國有企業職工勞動合同期滿與企業終止勞動關系后有關生活補助費的支付問題,地方有規定的,可以按地方規定執行。地方沒規定的,以《規定》廢止時間為準,對在《規定》廢止前企業錄用的職工,勞動合同期滿后與企業終止勞動關系時,應計發勞動者至《規定》廢止前工作年限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12 個月;對在《規定》廢止后企業錄用的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關系時,可以不支付生活補助費。
(二)對于國有企業改制的,企業中的原國有企業職工終止勞動合同是否支付生活補助費,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三)該文所說的生活補助費和經濟補償金為同一概念。
(四)目前上海市仍然執行:原國有企業的固定工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合同到期終止支付不超過1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如原固定工在96年以后又再次重新續訂合同的,到期終止沒有經濟補償金。
(五)勞動合同對終止的經濟補償有約定的照約定辦。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承擔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用人單位"過失性解除"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情形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經濟性裁員
用人單位確需依法裁減人員的,應當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意見。用人單位的裁員方案應當在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采取補救措施的基礎上確定,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用人單位實施裁員方案,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工會和勞動者本人。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工會對勞動合同解除的監督
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時,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時,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解除勞動合同的舉證責任
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舉證不能或不充分的,人民法院或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可予撤銷用人單位的決定,用人單位應賠償勞動者損失。
附:企業在以下情況下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現行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按照《勞動法》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具體包括以下12種情況: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的;
(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11)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破產或者解散的;
(12)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以上內容就是我們關于勞動合同終止有賠償嗎的法律解答,由上文可知,一般情況下,勞動合同終止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但是,如何某些行政法規或地方特殊規定除外。如果你對此還有其他疑問,歡迎隨時來電咨詢我們,我們將盡快為大家答疑解惑。
試用期是否簽訂勞動合同?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嗎?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要賠償嗎?
勞動合同法賠償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簽訂為期_____________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
乙方獎金為_________________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
(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
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或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法賠償篇六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如未簽訂勞動合同,首先可主張雙倍工資。如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我方還可主張繼續履行合同或按勞動合同法八十七條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賠償篇七
身份證號: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一、甲方自愿賠償給乙方各項損失共計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不包括已經支付的醫藥費,交通費等__________元)。
二、損失賠償包括乙方的交通費、護理費、誤工費、伙食住宿費、后續治療費、精神損失費等各項損失賠償。
三、本協議簽定時,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元。甲方在收取乙方一次性損害賠償金時,必須同時將所有的醫療費用票據、病案材料、其他費用票據等全部交付給乙方,并保證票據材料的真實性。并出具收條。
四、本協議所涉及的賠償是一次性終結賠償,甲方支付乙方費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甲方不再負有任何賠償責任。
五、本協議簽訂時,雙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簽訂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誤解或顯示公平的情形,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于協議提出反悔。
六、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每份共兩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委托人各一份。四份均是協議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乙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
勞動合同法賠償篇八
有的用人單位會因女職工處于哺乳期而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這樣的行為很明顯是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的。此時,就需要單位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那么哺乳期解除勞動合同該怎樣進行賠償?以下是具體介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相關規定,勞動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單位有權依法解除與懷孕女職工的勞動關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而且,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單位辭退哺乳期女職工,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等。
因此,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解雇哺乳期女職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女職工在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女職工哺乳期內強行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是違反我國法律規定的行為。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您妻子在哺乳期內被強行解除勞動合同,每滿一年可獲得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其他經濟補償及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應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法律對女職工的權益是進行了比較全面的保護,其中規定女職工處于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的話就要對女職工進行賠償。這里的賠償標準是按照女職工在該單位的工作年限來計算的,具體的大家可以參考上文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