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借款合同糾紛的答辯狀篇一
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及事實與理由答辯如下:
一、本案客觀事實是答辯人因工程施工需要資金,工地領導(另一被告王凱亮)當時說,他能幫其借到錢。在xx年7月6日,被告王凱亮說幫其借到他舅舅(原告高寶)的錢啦,在王凱亮將7萬元現金交到答辯人時,被告王凱亮讓出具借條,并寫明借到原告高寶現金7萬元,但自始至終答辯人都未見過原告,都是由被告王凱亮所說。
在借款到期后,被告王凱亮從答辯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同時出具收條一份。并于xx年11月8日出具一份具體的扣款過程和情況說明。
綜合,答辯人雖然以原告的名義出具了借條,但答辯人從未和原告有過具體的借貸情節,答辯人所有的借貸行為都與被告王凱亮發生,答辯人將借款償還被告王凱亮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二、被告王凱亮所述與事實不符。
在本案上次開庭時,被告王凱亮講答辯人出具的欠條在巴彥淖爾市順達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并未兌現,根據休庭后答辯人調取在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法院審理的勞動關系確認案件中,巴彥淖爾市順達建筑安裝有限責任公司曾向磴口縣、巴彥淖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答辯狀中明確談到,該借條已兌現。也就是所被告王凱亮已拿到了答辯人常海償還高寶以及劉金翠借款的全部本金及利息。且被告王凱亮出具證明,上述兩筆借款與答辯人無關,那么原告借款應由被告王凱亮連本帶息全額償還。
三、關于利息問題。
答辯人雖然已經足額支付借款期間內約定的利息并歸還全部本金。但雙方對借款期間的利息明確約定為月利4分,明顯過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即約定的利息不能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息的4倍。適用于本案,根據中國人民銀行xx年7月7日公布執行的貸款基準利率:貸款6個月以內的年利率為6.10%(即月息為0.5083%),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本借條利息約定,明顯超出了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超出部分應當屬于無效的約定。那么本案答辯人已按約定實際支付了超出部分的利息,答辯人保留追回的權利。
綜上所述,答辯人就本案爭議的借款已實際償還,原告的訴求已無實際意義,請法庭依法予以駁回。
此致
敬禮!
答辯人:xx
20xx年x月x日
借款合同糾紛的答辯狀篇二
被答辯人:b
答辯人就b訴a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c借款行為系履行職務行為,債務應由d承擔c與答辯人為d名下“新村園”項目籌集資金向被答辯人借款(被答辯人在訴狀中已闡明),雙方形成借款關系的原因、合同目的是為了“新村園”項目籌集建設款,其行為系履行職務行為,后果應由公司承擔。
二、本案存在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主體、標的額、支付方式、履行時間等約定的變更情形,因此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借款合同約定,由被答辯人b5月3日向c交付300萬元現金,用于c與a名下的“新村園”項目建設。但實際履行情況為:xx年5月24日,b向郭國杰轉款270萬元,郭國杰扣留此筆借款,未向c及答辯人轉交,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郭國杰由保證人實質變更為債務人。
根據《擔保法》第23條規定: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由于債務轉讓于郭國杰,未經答辯人書面同意,答辯人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四、被答辯人訴求存在高利借貸情形,超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的利息,不應予以保護
被答辯人訴求三被告支付借款利息99萬元,雙方借款合同中約定借款月利為5%,計算利息期限為xx年5月8日至20xx年6月30日,共計418天。但借款合同實際完全履行于xx年5月24日,截止原告起訴日期20xx年6月20日共計402天,本金為270萬元,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6.15%的4倍計算為731529.86元,遠遠少于99萬元,超出部分法院不應予以保護。
五、借款合同中既約定了違約金條款,又約定了延遲履行利息條款,被答辯人不可同時主張
遲延履行違約金屬于當事人預定的對違約產生損失的賠償額,在性質上屬于補償性違約金;逾期付款利息屬于違約方違約所產生的法定孳息損失,是違約造成損失的一部分。兩者均具備懲罰性質,不可同時主張。
綜上,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是沒有根據的,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駁回,以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尊嚴。
此致
敬禮!
答辯人:xx
20xx年x月x日
借款合同糾紛的答辯狀篇三
答辯人:陳某,男,19 年 月 日生,漢族,住 省 縣 鎮號。
被答辯人:王某,女,19 年 月 日生,漢族,住 省 縣 號。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所訴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具體答辯如下:
被答辯人所稱答辯人因家庭生活用錢向被答辯人借款人民幣三萬元這一說法與實際情況完全不符。事實是被答辯人向答辯人支付工資款,且被答辯人至今尚欠答辯人工資款人民幣四萬元。
20xx年4月,答辯人經李某介紹,承包由被答辯人王某等3人(以下簡稱工程甲方)轉承包的位于 的部分工程,具體負責4號樓的土工工程施工。工程甲方承諾于工程結束后一個月內向答辯人支付全部工程款七萬元。工程于20xx年5月20日完工后,工程甲方僅支付工資款三萬元,尚欠答辯人四萬元工資款未支付。此后答辯人多次催促被答辯人等工程甲方對工程予以結算,以便支付剩余工程款,工程甲方始終不予理睬。
20xx年8月30日,答辯人找到工程甲方三人,再次要求對工程給予結算并支付剩余工程款。工程甲方稱,如答辯人要取得剩余工程款,必須簽訂相應協議,要求答辯人承擔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的全部責任及業主托款或扣除工程款的全部責任。在工程甲方三人的脅迫下,答辯人迫于無奈,與工程甲方簽訂了顯失公平的協議書。此后,被答辯人王某手寫借條,要求答辯人將其從被答辯人處已領取的三萬元工資款描述為欠款,并要求答辯人簽字,口頭稱工資款正式結算要等驗收后。
綜上,被答辯人在訴訟中所稱借款根本不存在,三萬元應當為被答辯人向答辯人支付的工資款。現被答辯人惡意歪曲事實,利用答辯人急于取回剩余工資款的急迫心情,脅迫答辯人簽下顯示公平的協議書及顛倒黑白的借據。對于答辯人這一極不誠信的`行為,請法官予以明察。懇請法院駁回被答辯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
敬禮!
答辯人:xx
20xx年x月x日
借款合同糾紛的答辯狀篇四
答辯人:陳某,男,19 年 月 日生,漢族,住 省 縣 鎮號。
被答辯人:王某,女,19 年 月 日生,漢族,住 省 縣 號。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所訴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具體答辯如下:
被答辯人所稱答辯人因家庭生活用錢向被答辯人借款人民幣三萬元這一說法與實際情況完全不符。事實是被答辯人向答辯人支付工資款,且被答辯人至今尚欠答辯人工資款人民幣四萬元。
20xx年4月,答辯人經李某介紹,承包由被答辯人王某等3人(以下簡稱工程甲方)轉承包的位于 的部分工程,具體負責4號樓的土工工程施工。工程甲方承諾于工程結束后一個月內向答辯人支付全部工程款七萬元。工程于20xx年5月20日完工后,工程甲方僅支付工資款三萬元,尚欠答辯人四萬元工資款未支付。此后答辯人多次催促被答辯人等工程甲方對工程予以結算,以便支付剩余工程款,工程甲方始終不予理睬。
20xx年8月30日,答辯人找到工程甲方三人,再次要求對工程給予結算并支付剩余工程款。工程甲方稱,如答辯人要取得剩余工程款,必須簽訂相應協議,要求答辯人承擔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的全部責任及業主托款或扣除工程款的全部責任。在工程甲方三人的脅迫下,答辯人迫于無奈,與工程甲方簽訂了顯失公平的協議書。此后,被答辯人王某手寫借條,要求答辯人將其從被答辯人處已領取的.三萬元工資款描述為欠款,并要求答辯人簽字,口頭稱工資款正式結算要等驗收后。
綜上,被答辯人在訴訟中所稱借款根本不存在,三萬元應當為被答辯人向答辯人支付的工資款。現被答辯人惡意歪曲事實,利用答辯人急于取回剩余工資款的急迫心情,脅迫答辯人簽下顯示公平的協議書及顛倒黑白的借據。對于答辯人這一極不誠信的行為,請法官予以明察。懇請法院駁回被答辯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
敬禮!
答辯人:xx
20xx年x月x日
借款合同糾紛的答辯狀篇五
答 辯 人:顧,女,漢族,x年 10月 3日生,現住xx市太平鎮夾道村,聯系電話:。
被答辯人:秦,男,漢族,x年9月14日生,現住xx市太平鎮秦河村048號,聯系電話。
x年2月4日,被答辯人秦向貴院提交了一份《民事起訴狀》,要求答辯人顧返還借款及利息100200元,答辯人收到貴院送達后,認為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根本不能成立,其理由如下:
一、 被答辯人秦起訴對象錯誤,被告不適格
答辯人的準確名字為“顧”而非起訴書上的名字“”, 答辯人的年齡是41歲,而非起訴書上的46歲。法律規定“有明確的被告”,是指被告明白、正確,被告應當是適格的被告,因此本案沒有明確的被告,貴院理應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二款“起訴必須有明確的被告”的規定,駁回原告的起訴。
三、被答辯人將答辯人列為本案被告是錯誤的
根據我國《擔保法》第6條的規定:“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可見所謂保證應是保證人與債權人的明確約定,該約定在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時實現。然而從本案來看,答辯人在該借條上簽字納印的行為,并不是答辯人將要對被答辯人出借的3萬元進行擔保的明確表示,也不是答辯人在范計云不履行還款義務時答辯人將要履行還款義務或承擔責任的明確約定,更不是答辯人以書面形式向被答辯人出具擔保書或者答辯人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蓋章的行為。因此,答辯人在借條上簽字納印的行為并非是擔保行為,只能說是對被答辯人與范計云之間借款事實的一種見證。可見在本案中答辯人既未因與被答辯人發生借款成為借款人,也未因對被答辯人的借貸進行擔保成為擔保人,與該案沒有發生任何利害關系。而在民事訴訟過程中,作為參與案件審理的“被告”,應當是侵犯原告民事權益,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被答辯人將答辯人列為被告顯然是錯誤的。
四、該借條并非原始借條,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即使答辯人就是債務人,由于該借條不是原始借條,而是x年1月17號答辯人新打的,當時答辯人是在被答辯人有目的誘導之下新打的欠條,對這個欠缺原始性和真實性的欠條,,答辯人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五、被答辯人必須向答辯人當庭賠禮道歉
被答辯人無中生有顛倒黑白錯將答辯人告上法庭,給答辯人的身心健康帶來極大危害,并且侵犯了答辯人的名譽權,因此,被答辯人必須向答辯人當庭賠禮道歉。否則,答辯人將依法追究被答辯人的侵權責任。
綜上,答辯人認為在該借款糾紛中,答辯人既未與被答辯人發生借貸行為,也未有任何擔保表示,并非本案的當事人。因此,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返還借款及利息的訴訟請求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求貴院認真審查,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正當權益!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答辯人:顧
代理人:民橋律師事務所律師 顧
x年4月25日
借款合同糾紛的答辯狀篇六
答辯人:香港____置業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董事長。
注冊號:__________,企業性質:私人有限公司
經營范圍、方式:開發、租售、物業管理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____分行,帳號: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該公司職員。
委托代理人: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答辯人:___市__開發有限公司,住所地:___市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總經理。
工商登記核準號:_________,企業性質:全民所有制
經營范圍、方式:開發、租售、建材銷售
開戶銀行:___銀行___分行營業部,帳號:__________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訴請返還雙方在合作開發___花園項目所產生的欠款人民幣1.8億元一事,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對起訴狀中有關雙方合作開發___花園的事實沒有異議;對起訴狀中有關雙方于1995年__月__日簽訂的《合作開發___花園合同書》約定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內容沒有異議。
二、答辯人對起訴狀中的下列內容有異議
(一)關于案情部分
1、關于請求理由
被答辯人訴請答辯人返還欠款人民幣1.8億元,理由是該款是___花園的售房款,不能由答辯人獨占。答辯人認為,該款實際上是___花園包銷價與實際銷售價的差額,并非答辯人對被答辯人的欠款。根據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簽署的《會談紀要》的約定,該款屬于答辯人所有,是答辯人的合法所得,故答辯人不同意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2、關于證據
被答辯人請求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的規定,該條是有關不當得利的規定。答辯人認為,答辯人取得的1.8億元包銷差價款,有雙方簽署的《會談紀要》為據,答辯人的行為不屬不當得利,而是有合法的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十二條的規定,以及《___市關于房地產包銷的若干規定》第248條的規定,該1.8億元包銷差價款應屬答辯人所有。(若訴訟請求有多項,應就其理由、證據和依據逐一進行答辯)
答辯人還認為,本案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間除了簽訂《合作開發___花園合同書》,雙方還簽訂了《會談紀要》,因此,雙方除了有合作開發的法律關系外,還有包銷的法律關系,現被答辯人故意隱瞞雙方的包銷關系,目的是為自己謀取不當利益,答辯人在此請求法院全面查清本案的事實。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的起訴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法院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__
20__年_月_日
借款合同糾紛的答辯狀篇七
代理人:王律師 135 0180 99 23 上海君然律師事務所
因山東玉皇農業科技有限公司訴我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現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了綠化種植義務。雙方于x年2月29日簽訂的玉皇新村綠化工程施工合同,明確約定了合同工期為x年3月29日至x年4月8日。答辯人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了綠化種植義務,并通過了原告驗收。原告于x年7月10日按照約定支付了總工程款的50%,即原告訴稱的96906元。此款項支付了是答辯人履行種植部分義務的工程款,是總工程款的一半,并非全部工程款。因此,根據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此款項不應當返還。
二、答辯人對草坪維護管理了三個月,原告應當支付這部分費用。在完成合同約定的種植工作后,答辯人從x年4月9日起對合同約定的草坪進行了為期三個月的維護和管理。并因此發生了較大數額費用,原告因此獲得利益。原告應將此費用支付答辯人。
三、答辯人撤出草坪管理是經過原告同意,并將管理權交給原告的。因原告測算工程面積不合理、不提供維護水源等原因,答辯人向原告提出交涉。根據雙方協商,答辯人按照原告要求寫了書面申請,將草坪的維護管理工作交給玉皇新村項目部劉、陳等人,并約定由二人領取剩余工程款。在交付草坪管理權時,原告對草坪狀況并無異議,答辯人還將用于維護草坪的草坪機兩部一并交給了項目部。此后,原告從未與答辯人就此事進行聯系。由于原告疏于管理,為推卸責任將答辯人起訴。
四、原告現將本案爭議草坪管理權另行發包給他人。如果原告否認答辯人將管理權交還的事實,那么,首先應當向法院主張要求答辯人繼續進行維護管理,而不應要求返還工程款。原告一方面訴稱雙方未解除該合同,另一方面又將該合同涉及的草坪管理工程另行發包,本身就是一種違約行為。原告首先應當對自己的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
綜上,答辯人已按合同約定工期完成綠化種植義務,原告支付的是種植工程的工程款,因此,答辯人無須返還。應當駁回原告訴訟請求,訴訟費由原告自擔。另外,原告應當支付答辯人所支出的草坪維護管理部分的費用,原告對此保留訴權。
此致
黃*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周
x年10月20日
借款合同糾紛的答辯狀篇八
答辯人:x有限公司,地址:,法人代表:
被答辯人:,女,53歲,漢族,住址:
答辯人因被答辯人提起的借款糾紛一案,答辯意見如下:
一、被答辯人出示的所謂借條純系偽造,真實性不認可
x年至x年被答辯人任答辯人公司總經理,全權管理公司的生產、運營工作,公司財務收支均需被答辯人簽字確認。被答辯人任職期間,公司資產、財務資料、財務專用章全由被答辯人掌控,公司賬目核算不規范,現金管理極度混亂。
x年,答辯人公司因人事變動,免去被答辯人職務。為此,被答辯人耿耿于懷,利用職務之便私蓋財務專用章,偽造一系列“借款證據”,設計一出與答辯人之間的借款糾紛。
首先,被答辯人出具的“集資款”收據(日期為x年6月3日)的真實性不認可。答辯人作為公司法人,向職工集資需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答辯人從未向主管部門申請過集資,被答辯人出具的所謂集資款收據純系偽造。即便真有所40072.96元的“集資款”發生,被答辯人在訴狀中已明確認可該筆款項早已連本帶利收回。其次,被答辯人出具的七份“中國建設銀行現金交款單”純系偽造。該七份銀行現金交款單與答辯人公司原始憑證內容不符:一是記錄內容不一致;二是沒有銀行蓋章;三是表格制式從x年到x年全是統一格式,沒有變化;四是被答辯人出具的銀行現金交款單為第二聯“貸方憑證”,應為銀行存根,被答辯人無權獲取。以上種種,足以證明該七份銀行現金交款單的虛假性。再者,被答辯人出具的2份借條(日期為x年7月20日和x年2月27日)也系偽造:一是該2份借條記錄內容存有歧義;二是沒有原始的收入、支出憑證;其真實性無法認可。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之間沒有任何借款糾紛!相反,被答辯人利用職務之便,乘公司管理混亂、賬目核算不規范之機有大量舞弊行為。通過審計發現,由被答辯人領取將近三十萬的現金沒有支出憑證,還有幾十萬的現金支出沒有任何人簽字,無法確認現金流向。被答辯人很可能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司財產。為此,答辯人保留追究被答辯人侵占公司財產刑事責任的權利。
綜上,被答辯人出具的所謂借條純系其利用職務之便自行偽造,真實性不予認可。因此答辯人懇請貴院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依法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利,并追究被答辯人偽造證據的責任。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 月 日
借款糾紛民事答辯狀案例3
答辯人:康,男,漢族,58歲,干部,住xx縣新城子鎮雙井村
因原告任守全訴答辯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
一、 原告所訴與事實不符,答辯人實際上并沒有借原告錢。
x年12月7日,王樹森想借任守全的錢,但任守全讓答辯人給他打了一個欠條,王樹森又給答辯人打了一個欠條,日期為同一天,金額為2萬元。但答辯人與原告共同找實際借款人王樹森要錢,但王樹森以各種理由進行推托,一直不愿意還錢。x年2月25日,原告從答辯人處拿走了王樹森給答辯人打的欠條,并為答辯人寫了一個“證明”,在證明中,答辯人和原告達成了一致協議,約定王樹森給答辯人打的欠條由原告任守全取回,此款以頂答辯人的同日欠條。由此可見,答辯人實際上并沒有借原告的錢,雙方已經不存在債權債務關系了。
二、 由原告出具的證明可以看出,雙方已經協議將債權進行了轉移。即答辯人對實際借款人王樹森的債權已經轉讓給了原告任守全。原告也已經將王樹森出具的借條取走,這一債權轉讓在雙方之間已經生效,只是通知債務人王樹森就可以了。
所以,答辯人作為此筆債權的中間人,已經沒有法律上的還款義務。只是答辯人為原告出具的欠條沒有取回,但因答辯人已經與原告達成一致書面協議,故答辯人為原告出具的欠條實際上已經作廢。假設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那么將造成原告即向王樹森主張債權,又向答辯人主張債權,這樣原告就獲得了不正當了利益,嚴重損害了答辯人的利益。
總之,原告與答辯人之間已經達成了書面的債權轉讓協議,原告也已經將王樹森出具的借條取走,故答辯人為原告出具的欠條實際上已經作廢,人民法院對于原告的訴訟請求不應當予以支持,所以,請人民法院在依法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
x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