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是一種為了實現特定目標而制定的有條理的行動方案。我們該怎么擬定計劃呢?以下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質的計劃書范文,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提請審議工作報告的請示 提請審議工作計劃的請示篇一
附件4
第四條督查方式
采取座談+實地踏勘+調查走訪等形式進行督查。
第五條督查時間
第六條督查重點
1.項目問題交辦完成情況。主要督查項目問題是否按交辦時間節點及時、全面、有效解決。
第七條督查程序
2.項目責任單位自查。各責任單位要認真開展自查,形成書面自查報告。
3.督查組開展座談、實地踏勘及調查。
附件5
2020年度武義縣重點項目(工程)考核辦法
一、考核范圍
1.列入2020年政府投資項目計劃(調整計劃)的所有建設項目、前期項目。
二、考核對象
1.政府投資項目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
2.社會資本投資項目的主管部門。
三、考核依據
年武義縣政府投資項目計劃;
年武義縣政府投資項目前期計劃;
5.項目日常管理相關證明材料;
6.信息報送的相關證明材料;
7.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四、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
評分標準
完成投資額
項目數量
列入縣省重點和省集中開工項目每個得4分,列入市重點的項目每個得3分,列入縣重點的項目每個得2分,列入縣政府投資項目計劃的項目每個得1分。同一項目就高得分,不重復計分,此項上限30分。
項目進度
根據每個項目實際得分除以目標得分后折算(詳見附件:項目進度計分方法)
日常管理
根據計劃落實項目責任機制,針對具體項目制定推進方案,明確項目負責人、責任科室、分管領導;重視項目專項督查,提供材料詳細,積極化解項目推進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每月及時報送政府項目進度報表,能真實反映項目實際進展情況,出現數據不真實、不準確、遲報或漏報的每次扣分。
信息報送
加扣分事項
注:由國有企業集團實施的項目,主管部門和國有企業集團按3:7的比例進行計分。由鄉鎮(街道、度假區)實施的農林水項目,主管部門和鄉鎮(街道、度假區)按各占50%的比例進行計分。
五、折算規則
六、 本辦法由縣重點辦負責解釋。
附件:項目進度計分方法
附件
項目進度計分方法
一、 重點項目(工程)建設進度的計分方法
1.實施項目。按項目有無征遷等政策處理分為兩個檔次,一檔有政策處理的每個項目為3分,二檔無征遷等政策處理的每個項目為2分。項目推進完成計劃下達的投資數和形象進度情況,按下表得分。
完成率
100%
90%-99%
80%-89%
70%-79%
60%-69%
60%以下
-1分
-3分
-2分
2.前期項目。按前期工作完成工可、初步設計、施工圖等前期開展的深度和完成質量,分別給予1-3分。未完成目標任務的,根據完成情況酌情扣分。
2.不涉及政策處理的項目,能積極配合并及時處理施工組織過程中的矛盾糾紛,確保無障礙施工的,每個項目加2分;未及時處理施工組織過程中的矛盾糾紛,阻礙施工并影響工期的,每個項目扣1分;阻工現象嚴重,導致工程處于停工狀態,每個項目扣2分。
3.涉及政策處理的非政府投資重點項目(工程),經項目用地所在鄉鎮(街道、度假區)申請,報縣政府分管領導同意,參照政府投資項目給予相應分值。
注:政策處理未完成的鄉鎮(街道、度假區)與相關部門按7:3的比例進行捆綁考核。
聯系人:金玲芳 電話:13868901562(641562)
提請審議工作報告的請示 提請審議工作計劃的請示篇二
工作計劃
2013年是十二屆^v^及其常委會的開局之年。^v^常委會將加強重點領域立法,進一步完善人大代表參與立法的工作機制,拓展人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加強立法調研和論證,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同時,要編制好本屆^v^常委會立法規劃,統籌安排未來五年立法工作。
今年^v^常委會將初次審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傳染病防治法修正案、航道法、軍事設施保護法修正案、行政訴訟法修正案、社會救助法、中醫藥法等法律草案;繼續審議特種設備安全法、環境保護法修正案、商標法修正案、預算法修正案等法律草案;適時安排審議資產評估法草案、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和落實《^v^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需要修改的法律。此外,列入立法預備項目、視情況在2013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審議的主要是,修改水污染防治法、著作權法、行政復議法、紅十字會法,制定反家庭暴力法、慈善事業法、單行稅法等。
在監督工作方面,^v^常委會將著力加強對經濟工作和重大民生工作的監督,綜合運用專題詢問、專題調研、跟蹤監督等方式方法,加大監督力度,增強監督實效,增強監督工作透明度。
今年常委會還將聽取和審議關于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城鎮化建設、農村金融改革發展、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工作情況等專項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v^關于“十二五”規劃綱要實施中期情況的報告,以及年度計劃、預算、決算和審計工作報告。執法檢查和專題詢問是人大監督的重要形式,2013年將檢查可再生能源法、氣象法、行政復議法、義務教育法實施情況,圍繞傳染病防治、國家財政科技資金分配使用、農村扶貧開發等開展專題詢問。此外,^v^會還將圍繞民族區域自治法實施情況等開展一系列專題調研,加強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
提請審議工作報告的請示 提請審議工作計劃的請示篇三
(2015年12月14日第十二屆全國^v^常務委員會第五十八次委員長會議原則通過 2015年12月26日第十二屆全國^v^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九次委員長會議第一次修改 2016年4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v^常務委員會第六十七次委員長會議第二次修改)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v^常委會2016年立法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v^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v^^v^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加快重點領域立法,注重各方面法律制度的協調發展,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規律,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以良法促進發展、保證善治,為實現“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良好開局、奪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偉大勝利作出新貢獻。
一、認真落實立法規劃,做好相關法律案審議工作
(一)繼續審議的法律案。
1.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法(已通過)
2.慈善法(已通過)
3.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4月)
4.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4月)
6.民辦教育促進法(修改)(6月)
7.資產評估法(6月)
8.電影產業促進法(8月)
9.中醫藥法(8月)
10.證券法(修改)(12月)
(二)初次審議的法律案。
1.國防交通法(4月)
2.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4月)
3.紅十字會法(修改)(6月)
4.民法總則(6月)
5.環境保護稅法(6月)
6.海洋環境保護法(修改)(8月)
7.社區矯正法(10月)
8.中小企業促進法(修改)(10月)
9.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12月)
10.水污染防治法(修改)(12月)
以上項目審議時間,可以視情適當調整。
落實^v^關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十三五”規劃、國防和軍隊改革等部署需要制定和修改的其他法律,適時安排審議。
(三)預備項目。
修改測繪法、礦山安全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行政復議法、行政監察法、檔案法、現役軍官法、稅收征收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標準化法。制定核安全法、糧食法、原子能法、外國投資法(修改外資三法,即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房地產稅法、船舶噸稅法、煙葉稅法、公共圖書館法、電子商務法。這些立法項目由有關方面抓緊調研和起草工作,視情在2016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審議。還有一些立法項目,視情安排審議。
(四)做好改革試點授權決定相關工作。
按照^v^的決策部署,對實踐條件還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試的,依法及時作出授權決定。
3 授權^v^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有關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的決定,分別于2016年8月、2016年10月到期。授權決定實施期滿,對實踐證明可行,由有關方面及時依法提出修改有關法律的議案,適時安排^v^常委會審議;或者結合相關立法工作統籌考慮。
正在實行的^v^常委會關于授權在部分地區開展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關于授權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部分地區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工作的決定等相關改革試點授權決定,有關方面要認真做好審議試點情況中期報告的有關工作。
二、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
4 任務舉措等立法項目,要加強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有關方面的溝通協調,共同推進相關立法工作。對法律需要制定配套法規的,有關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委員會要督促^v^及其有關部門和地方按照要求制定、修改、清理配套法規,確保法律有效實施。
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全面貫徹實施立法法,嚴格依照立法法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行使立法職權。發揮立法機關在表達、平衡、調整社會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健全立法論證、聽證機制,建立對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調整的論證咨詢制度。繼續做好法律案通過前評估和立法后評估工作。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研究制定健全憲法解釋工作程序的若干規定。堅持立改廢釋并舉,繼續加強法律解釋工作。建立健全對授權決定到期后的處理機制。授權決定實施期滿,對實踐證明可行的,及時修改完善有關法律;對實踐證明不宜調整的,恢復施行有關法律規定。做好法律案提請全國^v^審議的相關工作,保障人大代表行使立法權力。把辦理好人大代表依法提出的議案、建議與立法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繼續邀請相關人大代表參與立法論證、調研、審議等工作。加強和改進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見工作,逐步健全公眾意見采納反饋機制。扎實做好基層立法聯系點工作,注重聽取基層群眾和一線干部對立法工作的意見。
進一步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進一步健全備案審查工作機制,注重發揮各專門委員會在主動審查方面的作用。依照立法法有關規定,對新制定的行政法規、司法解釋逐件進行主動審查研究;圍繞常委會工作重點和立法工作情況,適應設區的市、自治州行使地方立法權的實際情況,有重點地探索開展對地方性法規的主動審查。認真做好對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以及公民提出的審查建議的研究處理、反饋等工作。
繼續做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研究和立法宣傳工作。認真總結、深入研究立法工作規律,指導立法實踐。做好法律案起草、審議和通過后的宣傳工作,重點加強審議階段的宣傳輿論引導,增強社會各方面對立法過程的了解和參與,使立法機關依法履職的過程成為引導社會輿論、凝聚各方共識、普及法律知識的過程,為法律正確、有效實施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加強對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指導。以多種方式加強與地方人大的經驗交流、工作研討,加大對地方人大立法工作人員業務培訓的力度。深入開展對地方立法的調查研究,扎實推進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工作,推動加強設區的市立法能力建設。開好第二十二次全國地方立法研討會。繼續舉辦立法法培訓班。
大力加強立法工作隊伍建設。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按照“三嚴三實”要求,以思想政治建設為核心,加強立法工作隊伍建設,對干部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努力造就一支忠誠、干凈、擔當,政治業務素質高的立法工作隊伍。加強業務能力建設,有計劃、有組織、多層次、多渠道地對立法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創新立法人才培養和任用機制,著力培養立法骨干人才。多渠道選拔優秀立法人才,建立健全立法人才交流機制。加強立法智庫建設,落實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立法專家顧問制度,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因素,增強立法工作力量。
提請審議工作報告的請示 提請審議工作計劃的請示篇四
(2013年12月16日第十二屆全國^v^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委員長會議原則通過 2014年4月14日第十二屆全國^v^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委員長會議修改)
2014年,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全面深化改革總體部署的第一年,是貫徹實施十二屆^v^常委 會立法規劃的重要一年。^v^常委會立法工作,要以^v^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全 會和^v^^v^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部署,發揮立法的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注重各方面法律制度的協調發 展,積極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擴大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切實增強法律的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更加注重法律的有效實施,為全面深化 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堅實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做好法律案審議工作
(一)繼續審議的法律案 1 2 3 4環境保護法(修改)(4月)軍事設施保護法(修改)(6月)資產評估法(8月)
行政訴訟法(修改)(10月)
預算法(修改)、土地管理法(修改)根據情況,適時安排審議。
(二)初次審議的法律案 1 2安全生產法(修改)(2月)
關于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的解釋(4月)3 4 5 6 7 8 9 10航道法(4月)廣告法(修改)(6月)行政復議法(修改)(6月)立法法(修改)(8月)食品安全法(修改)(10月)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12月)證券法(修改)(12月)
大氣污染防治法(修改)(12月)
以上項目初次審議時間,可以視情適當調整。落實^v^關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和十二屆^v^一次會議批準的^v^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需要修改的法律,適時安排審議。
(三)預備項目
提請審議工作報告的請示 提請審議工作計劃的請示篇五
2021年是中國^v^成立一百周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的開局之年,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v^常委會2021年立法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在以*同志為核心的^v^堅強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發揮^v^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工作,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優異成績慶祝建黨一百周年。
一、深入學習貫徹*法治思想,做好新時代立法工作
*^v^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從統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全面回顧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歷程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取得的歷史成就,系統闡述了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科學回答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明確了*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工作中的指導地位。*法治思想是順應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時代要求應運而生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實現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堅持立法先行。做好新時代立法工作要深入學習領會*法治思想,吃透精髓要義,結合落實“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涉及的立法工作任務,抓好貫徹落實。立法工作要堅持^v^的集中統一領導,以法律來保障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不動搖,保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立法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立法工作中。堅持以憲法為依據,確保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堅持科學立法,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形成系統完備的涉外法律體系。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問題,化解風險,依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落實建設法治中國、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相關規劃、綱要,有效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一)繼續審議的法律案(17件)
1.全國^v^組織法(修改)?????????????(已通過)
2.全國^v^議事規則(修改)???????????(已通過)
3.(修改)?????????????????????????(已通過)
4.(修改)?????????????????????????(已通過)
5.海警法???????????????????????????????????(已通過)
6.鄉村振興促進法????????????????????????????????(4月)
7.數據安全法????????????????????????????????????(4月)
8.個人信息保護法????????????????????????????????(4月)
9.海南自由貿易港法??????????????????????????????(4月)
10.?????????????????????????????????(4月)
11.監察官法?????????????????????????????????????(4月)
12.海上交通安全法(修改)???????????????????????(4月)
13.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4月)
14.(修改)???????????????????????(6月)
15.兵役法(修改)?????????????????????????????(6月)
16.軍事設施保護法(修改)???????????????????????(6月)
17.反有組織犯罪法???????????????????????????(8月)
(二)初次審議的法律案(37件)
1.全國^v^關于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已通過)
2.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改)???????????????????????????????????????????????????????(已通過)
3.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修改)???????????????????????????????????????????????????????(已通過)
4.法律援助法?????????????????????????????(已提請審議)
5.醫師法(修改執業醫師法)???????????????(已提請審議)
6.濕地保護法?????????????????????????????(已提請審議)
7.家庭教育法?????????????????????????????(已提請審議)
8.安全生產法(修改)?????????????????????(已提請審議)
9.教育法(修改)?????????????????????????(已提請審議)
10.印花稅法??????????????????????????????(已提請審議)
11.^v^組織法(修改)
12.地方各級^v^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修改)
13.全國^v^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修改)
14.(修改)
15.(修改)
16.企業破產法(修改)
17.(修改)
18.(修改)
19.治安管理處罰法(修改)
20.職業教育法(修改)
21.科學技術進步法(修改)
22.體育法(修改)
23.審計法(修改)
24.傳染病防治法(修改)
25.國境衛生檢疫法(修改)
26.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修改)
27.(修改)
28.畜牧法(修改)
29.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改)
30.
31.陸地國界法
32.期貨法
33.南極活動與環境保護法
34.文化產業促進法
35.關稅法等稅收法律
36.糧食安全保障法
37.社會救助法
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落實^v^決策部署,以及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軍事政策制度改革、堅持和完善“^v^”制度體系、全面加強涉外法治工作等,要求制定、修改、廢止、解釋相關法律,或者需要由^v^常委會作出相關決定的,適時安排審議、繼續審議;研究啟動環境法典、教育法典、行政基本法典等條件成熟的行政立法領域的法典編纂工作。
(三)預備審議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