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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清查工作方案篇一
學校資產清查工作方案,以下是由文書幫小編提供學校資產清查工作方案閱讀。
為了明晰資產賬實情況,明確資產管理責任,經上級統一要求,對學校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為保證我校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此工作方案。
通過開展資產清查工作,搞清我校資產的真實情況,全面摸清家底。建立我校資產管理有效的運行機制,使學校的資產管理清晰,責任明確。
(一)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進行。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由我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領導并組織。
(二)各職能部門在學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資產清查工作,并嚴格按照學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制定的工作程序,做好自查工作。在各職能部門自查的基礎上,學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選派工作組對各職能部門自查情況進行復查、統計。
各職能部門根據自身現有狀況按照學校發給各單位的資產申報表格式進行自查登記,不留死角。如有報廢經審批填報廢表。
各職能部門必在規定時間內將自查情況經本部門資產清查小組組長、成員簽字后送交學校后勤管理處。學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組成校資產清查組,派專人對各職能部門自查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職能部門要及時整改。
(1)根據我校歷史原因和現有資產管理現狀,各職能部門應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和落實資產管理責任制,建立、健全資產管理檔案。
(2)對在本次資產清查工作中發現和暴露以及歷史遺留問題,學校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整改措施,并認真進行整改。
各職能部門要切實落實我校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分管領導負全責,認真組織清查、匯總工作。各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對全校占有和使用的資產進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出我校資產現狀,做到見帳就清、見物就點、賬賬相對,賬實相對,確保賬物相符。
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內部管理,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各職能部門在資產清查工作中,應本著客觀、務實的態度,如實反映存在的問題,真實、完整的做好資產清查工作。
組 長:韓文喜(校長)
副組長: 高啟林 彭明嘉 閆立憲
成 員:
趙云霞
王世霖李玉慧閆立宏來進紅吳冠鈺 王秀花 王學鶯
景泰縣第六中學
何集中心小學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為了明晰資產賬實情況,明確資產管理責任,經上級統一要求,對學校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為保證我校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此工作方案。
通過開展資產清查工作,搞清我校資產的真實情況,全面摸清家底。建立我校資產管理有效的運行機制,使學校的資產管理清晰,責任明確。
凡單價在500元以上的設備、軟件等資產;或單價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可使用一年以上的設備、家俱、圖書資料等均在本次清查范圍內。
(一)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進行。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由我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領導并組織。
作組對各職能部門自查情況進行復查、統計。
各職能部門根據自身現有狀況按照學校發給各單位的資產申報表格式進行自查登記,不留死角。如有報廢經審批填報廢表。
各職能部門必在規定時間內(時間進度見《關于開展學校資產清查的通知》)將自查情況經本部門資產清查小組組長、成員簽字后送交學校后勤管理處。學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組成校資產清查組,派專人對各職能部門自查情況進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職能部門要及時整改。
(1)根據我校歷史原因和現有資產管理現狀,各職能部門應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和落實資產管理責任制,建立、健全資產管理檔案。
(2)對在本次資產清查工作中發現和暴露以及歷史遺留問題,學校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整改措施,并認真進行整改。
各職能部門要切實落實我校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分管領導負全責,認真組織清查、匯總工作。各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對全校占有和使用的資產進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出我校資
產現狀,賬賬相對,賬實相對,確保賬物相符。
各職能部門要加強內部管理,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各職能部門在資產清查工作中,應本著客觀、務實的態度,如實反映存在的問題,真實、完整的做好資產清查工作。
資產清查工作方案篇二
本委機關各科室,各直屬事業單位,各駐鎮畜牧獸醫站:
為摸清我委機關事業單位“家底”,進一步強化單位資產管理,夯實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數據,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相結合,健全適應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和公共財政需要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一)清查時點。
以20xx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的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
20xx年12月31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的委機關、各直屬事業單位和各駐鎮畜牧獸醫站。
實行企業化管理并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
(三)清查原則
此次清查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分級實施”的原則,縣農委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負責組織委所屬單位資產清查核實工作。
(一)工作內容。
1.單位基本情況清理,主要是根據資產清查工作的需要,對納入資產清查工作范圍的單位戶數、編制和人員狀況等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清理。
2.賬務清理,主要是對單位的各種銀行賬戶、會計核算科目、各類庫存現金以及各項資金往來等基本賬務情況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
3.財產清查,主要是對單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單位對清查出的各項資產盤盈和盤虧、報廢和壞賬等損失,按照資產清查要求進行分類,提出相關處理建議。
4.完善制度,主要是在單位資產清查的基礎上,針對資產清查工作中暴露出來的資產及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問題,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
(二)時間安排。
資產清查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1.準備階段(20xx年6月6日前)。
制定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成立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召開資產清查工作部署會議。
2.自查階段(20xx年6月7日至6月30日)。
各單位應按照《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財資〔20xx〕1號)規定要求,對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并將清查情況錄入《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信息系統》,凡清查中擬處置的國有資產需公示七天,期滿無異議后,方可按公示的資產處置申報明細表上報縣國資辦。
各單位應于20xx年6月30日前將資產清查結果報送農委,資產清查資料含資產清查工作報告(報告參考格式見財資〔20xx〕1號附2,a3紙打印)、資產清查報表(a3紙打印)、資產損溢或資金掛賬證據(a4紙打印或復印)、固定資產登記表(資產登記至20xx年5月31日,a3紙復印)、資產管理辦法(a4紙)及相應電子版等,以上材料除固定資產登記表和資產管理辦法為一份外,其他材料為一式兩份,紙質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電子材料報送郵箱**@ 。
3.核查、匯總上報階段(20xx年7月1日至7月25日)。
委組織相關人員或委托社會中介機構于20xx年7月15日前對各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專項審計核查,對核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相關單位予以整改,相關單位整改后的資產清查結果資料于20xx年7月20日前報送農委,委匯總后于20xx年7月25日之前,將本系統資產清查匯總資料連同各單位清查結果分戶資料匯集后,一并報送至縣國資辦。
4.核實批復階段(20xx年6月30日前)。
縣財政局結合工作需要組織相關專業人員或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縣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進行檢查或抽查,對資產清查結果按規定進行核實批復。
(一)縣農委組織本委系統各單位清查核實工作,各單位組織本單位的資產清查核實工作。各單位資產清查在省財政廳統一開發的資產清查系統中進行。各單位應當為系統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網絡條件保障,利用系統完成資產清查及資產報表的錄入、審核、匯總、報送工作。資產清查數據應與財務會計決算數據進行核對。
(二)資產清查工作結束后,縣財政部門、縣農委、農委機關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財資〔20xx〕1號)和《如東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東政辦發﹝2011﹞25號),對資產清查結果逐步予以核實確認。
(三)經過清查核實后的資產,要按照統一要求建立健全賬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如東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東政辦發〔2011〕25號)等文件規定,將相關信息錄入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現資產的動態管理。各單位要建立和完善資產與預算有效結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防止“前清后亂”和“清管兩層皮”現象。對經批準后的損失調整有關賬目,并建立“賬銷案存”制度,繼續落實追索責任。
(一)加強領導。
縣農委成立了國有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各單位也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資產清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切實履行管理責任,制定清查工作實施方案,建立資產清查工作小組,負責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明確分工,責任到人,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各單位應將資產清查工作小組成立情況于20xx年6月9日前加蓋單位公章上報委財審科。
(二)嚴肅紀律。
各單位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依法執業。對于資產清查工作中發現的違紀違法行為,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委將堅持“防止流失、兼顧實際”的原則,在規定權限內對資產損益、資金掛賬等事項進行處理,通過清查核實工作,切實做到資產賬賬、賬表、賬卡、賬實相符。
(三)經費保障。
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除財政部和省財政廳統一配發的資產清查軟件、資料以及縣財政局統一購買的部分技術支持服務、聘請中介機構經費外,各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所需經費從單位預算中予以保障。
(四)工作督導。
縣農委將加強對本系統各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將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予以上報。縣財政局將對全縣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及時予以通報,并組織監督檢查。
附件:1.資產處置公示(樣式)
2.固定資產登記表(樣表)
xxxx農業委員會
20xx年6月6日
為了全面掌握全系統各單位“家底”,完善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基礎數據,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相結合,適應新形勢下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需要,依據〈中共香坊區委辦公室香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香坊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哈香辦發[20xx]11號)有關要求,現決定在全系統范圍內開展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以下簡稱資產清查),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的總體原則,組織開展全系統各單位資產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各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奠定基礎。
(二)完善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完善單位資產管理基礎數據庫,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財政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提供數據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為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據資產清查發現和暴露的問題,全面總結經驗,認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準日
以20xx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的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執行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和直屬單位。
2、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事業單位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納入此次清查范圍。
(一)本次資產清查工作在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教育局成立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劉向陽,副組長劉春杰、高寶昌、李向前,成員由辦公室、人事科、計財科、校舍監察科、技術裝備科、紀檢科等科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計財科,負責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計財科負責按照市、區財政部門的部署,制定全系統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方案,按照區財政局有關要求,選取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服務于資產清查審計工作,匯總全系統資產清查結果,并向資產清查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按照規定報審各單位資產損失和資金掛賬等工作。
(三)各成員單位負責全系統各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監督、指導。
計財科負責編制教育局資產清查結果,并向區財政局及時報送;負責根據區財政部門出具的資產核實批復文件,指導和監督局機關及系統各單位調整信息系統相關數據并進行財務處理。
人事科負責確定各單位編制及人員情況;與編辦聯系,提供20xx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執行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和直屬單位。
校舍監察科負責確定各單位房產歸屬和入帳情況,以及其他與房產有關的清查工作。
技術裝備科負責確定各單位國有資產來源及入帳情況,及時處理各單位儀器設備調整和調撥手續。
辦公室負責全系統國有資產清查的協調工作及局機關國有資產清查工作。
紀檢科負責監督全系統資產清查工作。
(四)各單位法人是資產清查的第一責任人,各單位要建立資產清查組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資產清查實施工作,并向局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報送資產清查結果,同時要健全本單位資產管理及財務管理制度。
(一)單位基本情況清理。各單位與人事科核對本單位編制及人員基本情況。
(二)賬務處理。指對單位和各種賬戶、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各項資金往來和會計核算科目等基本賬務情況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
(三)財產清查。各單位要與校舍監察科和設備科聯系,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對清查出的各種資產盤盈、損失和資金掛賬應當按照資產清查要求進行分類,提出相關處理建議。
(四)完善制度。指針對資產清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全面總結、認真分析,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
本次資產清查使用財政部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來進行。要完成單位基本情況清理、賬務清理和財產清查報表的錄入、審核、匯總、報送工作。資產清查工作結束后,按要求繼續使用該系統實施動態監管。
(一)單位自查
1.各單位在資產清查系統中修改、補充完善數據信息,生成固定(無形)資產盤點表。
2.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求,各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形成資產清查報表(固定資產依據盤點表生成,其他由單位逐筆填報)。
3.根據清查出的資產盤盈、損失和資產掛賬等事項,搜集資料整理相關證明材料,委托中介機構出具經濟鑒證資料,提出處理意見,向主管部門申請報告。
4.必要時,可申請財政局招標的社會中介機構對資產清查結果出具專項審計報告。
5.自查工作完成后,各單位將申報文件、資產清查報表、專項審計報告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材料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報送教育局計財科。
(二)審核匯總
各單位于7月6日前將自查結果報送教育局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其中,紙質材料包括本單位資產報表,資產清查工作報告,和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電子材料報送上述紙質材料電子版及資產清查系統生成的上報數據。
1.各單位應當依據資產清查出的資產盤盈、資產損失和資金掛賬等事項,搜集整理相關證明材料,提出處理意見并逐級向主管部門提出資產核實的申請報告。資產占有單位應當對所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和完整性負責。
2.教育局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規定權限對各單位報表進行合規性和完整性審核,各單位報區財政局申請批準,等待下達批復。
3.各單位依據財政局對資產盤盈、資產損失和資金掛賬的批復,調整信息系統相關數據并進行賬務處理。
4.各單位結合清查核實中發現的問題完善相關制度。
5.申請資產核實的單位,按照《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財資[20xx]1號)第四十條規定報送相關材料。各單位經批準核銷的不良債權、對外投資等損失,實行“賬銷案存”管理,相關資料、憑證應當專項登記,并繼續進行清理和追索。經批準核銷的實物資產應當分類清理,對有利用價值或殘值的,應當積極處理,降低損失。
資產清查專項審計費用,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由委托方承擔。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一)加強領導。
各單位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單位負責人應切實履行管理責任,分工明確,落實到人,配備強有力的清查人員,保證資產清查結果完整、真實、準確,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
各單位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清查工作具體實施方案,保證工作順利完成。
(三)嚴肅紀律。
各單位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依法執業。對于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資產清查工作方案篇三
聲明:本文由入駐搜狐公眾平臺的作者撰寫,除搜狐官方賬號外,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場。舉報為了規范和加強我鎮國有資產管理,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相結合,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防止資產流失,根據霍政辦〔2016〕62號和霍邱縣人民政府財政局財資〔2016〕39號霍邱縣財政局(國資委)關于轉發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的通知和縣政府及財政局有關要求,我鎮決定在全鎮范圍內組織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結合我鎮實際情況,我鎮財政分局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分步實施”的原則,組織開展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鎮直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奠定基礎。
(二)完善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建立健全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基礎數據庫,充實和完善全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財政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提供數據支撐,真實的反映我鎮國有資產的占有和使用情況。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為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據資產清查發現和暴露的問題,全面總結經驗,認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準日。以2015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的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
1.2015年12月31日以前經縣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企業,實行企業化管理并執行企業財務和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
(一)我鎮由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和財政分局及鎮直單位負責人組織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工作,各部門、單位負責人按照財務隸屬關系負責組織所屬行政事業單位開展資產清查核實工作。
對于近三年已經進行過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部門和單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此次資產清查的統一政策和要求,對其資產清查結果進行補充、調整,審核并更新有關數據后,按統一要求上報。
(二)各部門、單位資產負責人將清查結果按規定報送鎮財政分局,資產清查數據應與同年度資產報告數據、財務會計決算數據進行核對。
(三)針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財政部門、鎮直單位可以聘請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或復核。
(四)經過清查核實后的資產,要按照縣財政局(國資委)的統一要求建立健全資產賬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管理規程》規定,將相關信息及時錄入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確保數據真實、準確。
(五)各部門、單位應在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基礎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基礎數據庫,對資產變化情況及時更新,按時上報,實現資產的動態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資產與預算有效結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六)資產清查工作結束后,鎮財政分局根據財政部印發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和實際情況,對資產清查結果逐步予以核實上報登記。
(一)準備階段(2016年3月)
1.研究制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2.組織鎮直各單位開展宣傳及業務培訓。
(二)實施階段(2016年4月-7月)
1.鎮直各部門、單位自查。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的要求,各單位部門負責人應指導本單位制定資產清查實施方案,行政事業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必要時可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審計報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業單位將申報文件、資產清查報表、專項審計報告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材料報送鎮財政分局,各單位負責人進行審核匯總后于2016年6月30日前報送鎮財政分局。其中,紙質材料應當包括正式文件、本單位資產清查匯總報表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電子材料除提供紙質材料電子版外,還應當包括本單位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資產清查匯總表、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等。
2.2016年7月31日前,鎮財政分局對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審核,并可結合工作需要組織相關專業人員或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結果進行檢查或抽查。
3. 2016年7月31日前鎮財政分局按照財政部和省、市縣的要求,編制全鎮資產清查匯總報表,連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報送上級財政部門。
(三)總結階段(2016年8月-9月)。
1. 鎮財政分局對全鎮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總結,向縣政府報告全鎮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情況,為下一步堅持問題導向、提出改進措施奠定基礎。
2. 鎮財政分局將根據資產清查結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3.鎮直各部門、單位負責人要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完善資產管理實施辦法。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鎮財政分局按照縣財政局統一部署,組織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鎮直各部門、單位負責人具體負責組織開展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資產清查工作所需經費列入預算。
各單位負責人代表是資產清查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領導和實施本部門、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
(一)加強領導。鎮直各部門、單位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部門、單位負責人應切實履行管理責任,分工明確,落實到人,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鎮直各部門、單位負責人要做好動員、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保證工作順利完成。
(三)嚴肅紀律。鎮直各行政事業單位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依法執業。對于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四)工作督導。鎮直各部門、單位負責人要加強對本部門、本系統資產清查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上報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
附件:
2016年霍邱縣馬店鎮國有資產清查領導組
組 長:程先堯(鎮長)
副組長:王秀賢(副鎮長)
成 員:周華(辦公室主任)
唐蘭英(財政分局負責人)
安明全(農經站站長)
韓曉紅(計生辦主任)
田永堂(民政辦主任)
劉 渠(人社所所長)
王 亮 (廣播站站長)
劉保華(財政分局副局長)
領導組下設辦室 劉保華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鎮直各單位:
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業單位“家底”,進一步強化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夯實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數據,推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國庫管理相結合,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2016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財資〔2016〕2號)和省、市、縣有關要求,決定組織開展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分級實施”的原則,組織開展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奠定基礎。
(二)完善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基礎數據庫,充實和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財政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提供數據支撐。
(三)實現三個結合。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資產管理與國庫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為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據資產清查發現和暴露的問題,全面總結經驗,認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準日。以2015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的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
1.2015年12月31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和會計制度的各級各類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并同財政部門有經費繳撥關系的社會團體等單位。
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企業,實行企業化管理并執行企業財務和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興辦、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
(一)由財政分局組織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工作,各部門、單位認真、切實統計并上報本單位固定資產,對于近三年已經進行過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部門和單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礎上,按照此次資產清查的統一政策和要求,對其資產清查結果進行補充、調整,審核并更新有關數據后,按統一要求上報。
(二)各部門、單位資產清查結果按規定報送財政分局,資產清查數據應與同年度資產報告數據、財務會計決算數據進行核對。
(三)經過清查核實后的資產,要建立健全資產賬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管理規程》規定,將相關信息及時錄入資產管理信息系統,確保數據真實、準確。
(五)各部門、單位應在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基礎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基礎數據庫,對資產變化情況及時更新,按時上報,實現資產的動態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資產與預算有效結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防止“前清后亂”和“清管兩層皮”現象。
(一)準備階段(2016年4月)
1.研究制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2.組織開展宣傳及業務培訓。
(二)實施階段(2016年4月-7月)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的要求,行政事業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必要時可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出具專項審計報告。自查工作完成后,由財政分局將申報文件、資產清查報表、專項審計報告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材料于2016年6月30日前報送縣財政局(國資委)。其中,紙質材料應當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門資產清查匯總報表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電子材料除提供紙質材料電子版外,還應當包括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資產清查匯總表、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等。
(三)總結階段(2016年8月-9月)
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結果,按照縣財政局(國資委)的指導,制定切合本鎮實際的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按照縣財政局(國資委)的統一部署,組織全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各部門、單位具體負責組織開展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資產清查工作所需經費列入預算。
鎮長是資產清查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負責具體實施,建立由財政分局、計生辦、農經站、文廣站、民政辦負責人組成的資產清查組織和工作機構,負責領導和實施本次資產清查工作。
(一)加強領導。各部門、單位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部門、單位負責人應切實履行管理責任,分工明確,落實到人,配備強有力的領導班子,保證資產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各部門、單位要做好動員、培訓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文件,并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制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保證工作順利完成。
(三)嚴肅紀律。各單位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管理情況和存在問題,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依法執業。對于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四)工作督導。各部門、單位負責人要加強對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上報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
烏龍鎮黨委政府辦公室
2016年4月22日
資產清查工作方案篇四
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以下是由文書幫小編提供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閱讀。
一、 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目標 (一)本次資產清查主要是對企業管理的固定資產和房屋土地使用權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在清查中把實物盤點同核實賬務結合起來,全面摸清企業“家底”,真實、完整地反映所查資產狀況,促進提高資產管理信息質量。
(二)全面了解核實固定資產盈虧及損失情況,并根據國有資產管理政策規定擬定處理方案。
(三)通過對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開展清產工作,促進《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中儲棉倉[20xx]139號,以下簡稱“《辦法》”)的貫徹和執行。
二、 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安排
(一)前期準備(20xx年9月14-23日),制訂《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20xx年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及相關配套資料,包括培訓文稿、自查報告模板、工作報表。
(二)工作部署(20xx年9月24-10月15日)。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進行工作部署,明確領導組織和辦事機構,落實固定資產清查工作任務,下發文件通知和工作報表。各直屬庫及子、分公司明確或建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及工作人員,根據工作方案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細則,做好組織動員工作。
(三)業務培訓(20xx年10月15-20日)。組織召開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會議,培訓固定資產清查工作人員,具體講解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清查工作流程及如何編制清查報表、撰寫自查報告。
(四)組織實施(20xx年10月21-11月2日)。各所屬單位自行組織固定資產自查工作,在會計師事務所指導下全面完成資產清查、數據匯總、清查結果上報等主體工作任務。各所屬單位自查清查報表和自查報告的提交時限:20xx年11月2日。
(五)檢查驗收(20xx年11月2-12月31日)。總公司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與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人員組成檢查組,對各所屬單位的清查結果進行檢查驗收,對個別清查質量存在問題的單位進行督促整改,全部單位驗收合格后形成固定資產清查結論。
三、 固定資產清查基準日
固定資產清查基準日為20xx年9月30日。
四、 固定資產清查范圍 固定資產清查范圍為各單位管理使用的全部固定資產、房屋及土地使用權。
五、 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內容
(一)賬務核對。各單位以固定資產清查基準日為時點,對本核算級次的固定資產各級賬簿,包括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臺賬(主營業務信息系統)以及報表進行全面核對,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卡(主營業務信息系統中的設備設施信息卡)相符。
(二)資產清查。各單位在賬務核對基礎上,按照固定資產明細表進行實地盤點、細節核對、狀態了解、性能檢驗等清查程序,對實際管理使用的固定資產實物和房屋、土地使用權進行全面清理、核對和查實。編制填寫固定資產清查基礎表。
(三)損溢預計。指依據國家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對清查中發現的各項資產損溢進行估算,為計提資產減值損失做好準備。
(四)自查上報。各單位根據固定資產清查基礎表以及損溢預計情況完成固定資產清查報表和自查報告,并上報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
(五)驗收確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各單位上報的資產盤盈和資產損失等清產工作結果,依據國家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組織進行審核、驗收并確認各單位實際占用的固定資產資源情況。
(六)完善制度。各單位在完成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后,認真分析在資產及財務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鞏固固定資產清查成果,防止前清后亂。
六、 固定資產清查工作要求
(一)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應做到全面徹底、不重不漏、賬實相符,切實摸清“家底”,保證清查工作結果真實、可靠。
(二)固定資產清查工作中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暴露存在問題。對清查出的各項資產損失均應如實反映,不得虛報、瞞報。
(三)固定資產清查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及時將工作的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工作組織和意見或建議,報送工作郵箱。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資產資源(以下簡稱“三資”)管理,切實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現就做好我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1、工作目標:全面摸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三資”的存量、結構、分布和運用效益等情況,明晰資產權屬,設立“三資”管理綜合信息平臺,建立健全“三資”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底數清晰、權屬明確、經營高效、管理民主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體制和監管長效機制,壯大農村集體經濟,促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
2、工作要求:本著“統一部署、穩步推進、嚴謹細致、注重實效”的原則,全面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做到“四統一”:統一工作時間,統一“三資”管理軟件。統一“三資”管理制度,統一清產核資報表。
我處行政區域內村集體經濟組織、獨立核算的村民小組;由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行村集體經濟管理職能的村、居、村民小組。
屬于上述對象所有的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和資源性資產。包括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擁有的現金和銀行存款等貨幣資金;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礎公益設施以及農業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長期投資、短期投資、材料物資、應收款項等資產;屬于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耕地、林地、園地、草地、四荒地、水面、宅基地等資源。
(一)準備階段。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
1、建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辦事處成立由辦事處張海昌主任為組長的專門領導小組和相應的工作機構,組織專門工作班子具體抓。
村(組)成立由村黨組織、村委會、村務監督委員會(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村集體經濟組織主要負責人和村會計、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等人員組成的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具體負責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
2、加強輿論宣傳。組織各類新聞媒體,加強對清產核資及“三資”管理工作的宣傳,使廣大農民群眾充分了解清產核資工作的重要意義、主要任務和工作要求,支持配合工作開展,為清 2產核資及“三資”管理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二)清查階段。時間從20xx年3月26開始到6月20日結束。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三資”清理核實的基準日是2011年12月31日。
1、搞好宣傳發動及業務培訓。辦事處、村居要深入宣傳發動,召開動員大會;根據工作需要對相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重點培訓辦事處有關工作人員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成員,明確清產核資工作及“三資”監督管理工作要求、有關政策規定和統計口徑等。
2、賬務清理。按照有關會計制度核算要求,確保各項收支業務、資產、負債完整準確入賬,保證賬賬相符、賬證相符,編制清產核資基準日的各類會計報表及明細表。
3、“三資”清查。對各項資金、資產、資源及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填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登記表》。逐項清理所有貨幣資金、應收及預付賬款、對外投資、存貨、固定資產和賬外資產、資源,做好有關抵押、擔保等事項的清理。同時梳理資產、資源的承包租賃協議、合同,整理債權債務發生的有關書面證明資料。
在清查盤點過程中,要充分依靠各村組干部和群眾,重點對固定資產和資源性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對固定資產要以賬面數為基礎,先賬內后賬外、賬內賬外相結合,逐筆逐項盤點;對資源性資產,以村保存的歷史資料為基礎,采取實地查看與重新測量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盤點。對清查中遇到的問題,要按照尊重歷史與民主決策的原則,集體研究處理。
對有物有賬的固定資產,按原值登記;對有物無賬的固定資產或價值不清的其他資產,由村集體討論確定評估價值,也可聘請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認價值;對報廢、有賬無物的不實資產,由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擬定處理意見,經公示群眾無異議后,列為報廢和盤虧資產;對權屬不清、存在爭議的資產、資源,由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擬定處理意見,經公示群眾認可的權屬暫時予以登記,同時上報鄉鎮辦事處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處理,待權屬明了后,再作調整。
4、核實。核實工作由村務監督委員會(村民主理財小組)具體負責,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應積極予以配合。重點核實“三資”數額、權屬、臺賬與實物、處臵與管理等情況,做到數額無誤、產權明確、現狀清楚。
5、公開公示。經村務監督委員會(村民主理財小組)核實并予以確認后,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應及時將資產核實的初步結果在村務公開欄中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天,并保存好相應的影像資料。公示期間,村組安排有關人員受理群眾咨詢和反映,并認真做好記錄和解釋工作。公示期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三資”清查結果有異議的,清產核資工作實施小組要認真組織復查復核,直至群眾認可,不認可的不予確認。辦事處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要設立監督電話,并予以公布,接受群眾舉報和咨詢。
6、結果確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問題已解決的,按照有關規定,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對集體“三資”清理結果進行確認。經確認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要進行拍照,購臵憑證要進行拍照或掃描;承包合同要進行拍照或掃描,形成的影像資料要妥善保存,并報鄉鎮辦事處備案。
7、匯總報批。辦事處對各村(組)報送的清產核資結果進行審查并確認無誤后,將各村(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登記表》錄入《山東省農村集體清產核資統計系統》,并編寫辦事處清產核資工作報告,上報區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區清產核資領導小組對鄉鎮辦事處上報的各村(組)清產核資結果進行審核批復。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匯總表(表18、表19、表20)逐級匯總后,于7月31日前上報區農業局。
在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資源權屬的基礎上,辦事處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中心(“三資”管理服務中心)要依據區批復的清產核資結果,分類設立各村(組)“三資”管理臺賬,主要內容包括:資產資源的'名稱、類別、數量、計量單位、使用狀況、所處位臵、保管人等。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還應當登記承包、租賃單位(人員)名稱,承包、租賃期限,承包費或租賃金及收交情況等。
“三資”管理臺賬由區負責統一印制,辦事處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中心(“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和村各保存一套資產、資源臺賬和經濟合同臺賬。土地承包合同單獨建立農村土地承包臺賬。
辦事處要充實和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管理制度,實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民主化。一是委托代理服務制度。在辦事處要建立以經管站為依托的“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實行代管,賬目代理,資產資源代理服務。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三資”全部納入委托代理服務機構統一管理、建賬核算。不斷完善委托代理服務工作機制,工作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清產核資工作結束以后,各級要對清產核資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各村居清產核資工作總結于20xx年8月31日前報辦事處領導小組辦公室。辦事處領導小組將組織對各村居清產核資工作的檢查驗收。對清產核資及“三資”管理工作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獎勵;對清產核資不徹底、走過場及“三資”管理工作問題突出的,責令限期整改;問題嚴重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一)加強領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面廣量大、政策性強,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清產核資工作作為促進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和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列入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實抓好,全面完成預期目標任務。
(二)明確職責。各級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要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組織協調職責,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農業(經管)部門要加強政策研究和業務指導,認真組織人員培訓,切實抓好清產核資的組織實施工作;財政部門要加強農村會計制度研究和會計業務培訓,統籌安排本級工作經費,保障清產核資工作順利開展;民政、審計、國土資源、教育、水利、林業等有關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做好清產核資的相關指導和服務工作。
(三)把握政策。對清產核資工作中遇到的各類問題,要認真做好分析,加強分類指導,及時制定對策措施,統一政策界限,統一資產處臵口徑,形成清產核資的政策體系。重大問題及時向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四)強化監督。辦事處清產核資工作領導小組成立7個督導組,深入各村居,加強工作調度和督促,及時總結宣傳典型經驗,嚴格審核清查結果,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借機擅自處臵、私分集體資產,損害集體和群眾利益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資產清查工作方案篇五
為全面加強學院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迎接省教育廳2012年上半年對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考核驗收,學院決定對全院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以提高國有資產管理系統信息的準確性,實現國有資產管理科學化、精細化、信息化,達到“理清家底、完善制度、規范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根據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的規定,固定資產是指單價5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價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都應列入固定資產管理。學院固定資產按高校16大類進行分類統計。清查的范圍為各系各部門所有保管、使用的各種資金來源(包括無償調入、接受捐贈等)形成的各類固定資產。
本次資產清查工作,以2011年12月31日作為資產清查基準日,即在基準日之前購置并已辦理固定資產驗收入庫手續的資產均屬于本次清查的范圍。
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進行,學院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次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資產清查辦公室)負責資產清查具體工作,各系各部門資產清查工作組負責完成自查和報表填送等工作任務。
1.各系各部門在自查的基礎上,在規定時間內將本部門資產清查結果報送資產清查辦公室,由資產清查辦公室對全院資產進行核實,并對數據進行匯總。
2.各歸口管理部門組織人員對各系各部門的固定資產實物進行復查。對有賬無物的資產作盤虧處理,對有物無賬的`資產作盤盈處理。盤盈和盤虧的固定資產情況,統一匯總至資產清查辦公室。
3.對固定資產盤盈的處理:有實物但賬面無記載的,在找不到購、建和調入該實物原始憑證的,由財務處根據其“成新率”,結合市場現行價格進行估價,報領導審批后,按新購入物品的程序分別記入固定資產實物賬和資金賬。
4.對固定資產盤虧的處理:有賬無實物的,要說明原因,補辦報廢手續,經領導審批后,按物品報廢程序分別注銷固定資產實物賬和資金賬。
5.經過清查后的固定資產,各固定資產歸口管理部門須按照資產清查工作的統一要求建立健全賬卡,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管理系統內各項信息。
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管理”的原則,明確職責,歸口管理。
各系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所使用、保管的物品的自查工作,并協助做好學院的核查工作。
物資設備管理處負責一般設備、教學設備歸口類資產的核查。
后勤管理處負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宿舍食堂等公共基建設施方面資產的核查。
圖文信息中心負責圖書軟件歸口類資產的核查。
財務處負責審核各類物品的購置價格,負責建立全院固定資產資金總賬,并與物資設備管理處的固定資產臺賬保持一致。
清查工作從2012年3月中旬開始至5月結束,整個過程分為四個階段,采用自查和抽查核實相結合的方法。
1.準備階段(3月19—3月25日)
召開各系各部門負責人會議和資產管理員會議,全面部署資產清查工作,并對資產管理員進行培訓。
2.自查階段(3月26日—4月15日)
各系各部門成立部門資產清查工作組,部門一把手負責組織清查工作,資產管理員登錄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系統,根據系統內的固定資產臺賬打印賬冊,對照賬冊清查實物,填寫固定資產清查明細表,對于有賬無物(盤虧)的情況要填寫清查盤虧明細表,對于有物無賬(盤盈)的情況要填寫清查盤盈明細表,對于待報廢資產要同時填寫清查明細表和待報廢資產明細表。
清查時要做到以賬對物和以物對賬相結合,要先以賬對物,后以物對賬,做到不漏、不重、不錯。
資產自查內容:賬載各項數據與實物是否相符、標簽與賬物是否相符、標簽是否齊全(所有固定資產需要到物資設備管理處領取新標簽重新粘貼,粘貼標簽要做到正確、美觀、規范,賬物簽一致)。根據清查結果對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系統內保管人、存放地點、資產分類名稱等字段填寫不規范、不完整的部分進行修改完善。
3.抽查核實階段(4月16日—5月13日)
學院在各系各部門自查的基礎上組織核查。部門自查后,提出復核申請,資產清查辦公室上門復核,復核抽查面在70%以上。如遇5件賬實不符情況即停止復查,需重新自查再報。通過核查,對自查存在的各類情況,根據有關規定逐一認定,理清各類資產的數量和金額,核實盤盈資產、盤虧資產、需要報廢資產的數量和金額。
4.匯總階段(5月14日—5月31日)
各系各部門對固定資產核查準確后,組織人員分類填寫固定資產清查表冊,由使用單位負責人、資產管理員、本部門自查經辦人簽字后報送資產清查辦公室審核,經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核查經辦人簽字確認后送達財務處,經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核人員確認并在清查表冊上簽字蓋章后保存。對盤虧、盤盈、擬報廢的固定資產,使用單位應查明原因,落實賠償責任,填寫鹽城紡織職業技術學院固定資產清查盤盈、盤虧、擬報廢資產明細表。
經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學院領導批準,財務處據此進行賬務處理。各系各部門資產管理員根據賬務處理后的實際固定資產數據,進一步完善省屬高校國有資產管理系統內的信息項,5月底前完成所有資產的匯總、錄入核對工作。
1.國有資產清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系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將這次清查工作作為規范內部資產管理的重要內容,做好本部門清查工作的宣傳發動,組織精干隊伍,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確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務。
2.各職能部門要明確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協同做好清查工作。
3.各系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指定一名部門領導具體負責清查工作,明確一名資產管理員負責對本部門使用、保管的資產進行管理,完善固定資產臺賬。
4.本次資產清查工作將列入部門資產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內容。在資產清查中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學院資產情況。紀監審辦公室將對清查過程進行監督。在清查工作中,如發現有不按規定要求實施,不如實填報的,將責令重新清查,并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直至追究責任。
根據*市《關于開展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這次清查工作是全國組織開展的統一行動,對于全面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提高行政事業單位資產使用效益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有利于為建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基礎數據庫提供準確數據,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管理能力;有利于為科學編制部門預算、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創造條件,提高公共財政管理水平。
(一)全面摸清家底。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奠定基礎。
(二)建立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為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信息數據庫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礎上,建立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動態監管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資產管理提供信息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起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為今后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主管部門、各單位和各級財政部門要在全面總結、認真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準日。此次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統一以20*年*月*日為資產清查基準日。
(二)清查范圍
1、20*年*月*日以前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準成立,與財政部門存在經費繳撥關系的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收入納入財政國庫或專戶管理的單位。
2、執行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自收自支單位、社會團體。
3、行政單位附屬的未脫鉤經濟實體,執行企業財務和會計制度的事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興辦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圍,但行政事業單位須根據有關規定填報相關數據。
1、成立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制定清查工作方案,制發有關文件、資料和報表等。
2、對各級所屬行政事業單位進行戶數清理,確定納入此次資產清查范圍的具體單位。
3、召開全區資產清查工作會議進行動員和部署。
4、組織開展有關資產清查政策、制度、報表和軟件操作等方面內容的業務培訓。
1、各單位組織自查。包括清理核對會計帳目,清查盤點實物資產,錄入固定資產卡片,填制《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基礎表》,編制《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報表》,撰寫《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報告》,取得相關備查證據材料等。
2、各單位通過公示欄等形式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公示。
3、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各單位清查結果上報情況選擇排定重點審計單位,確定參與專項審計的社會中介機構。
1、各級財政部門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排定的重點審計單位進行專項審計,各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組織復查或抽查。
2、各單位根據審計或復查意見對原資產清查結果進行修改確認,再按財務隸屬關系正式上報資產清查結果。
各主管部門、單位對下屬單位上報的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匯總整理,須于20*年*月*日前將資產清查工作結果報告報送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清查辦)。各財政所須于20*年*月*日前將本地區資產清查統計匯總表等一并裝訂成冊,連同電子介質數據報區清查辦。區清查辦對區直各部門、單位以及各財政所上報數據資料進行審核匯總,于20*年*月*日前將全區資產清查工作結果報告上報市清查辦。
資產清查工作結果報告主要內容應包括:工作報告,匯總報表和所屬單位基礎表等數據報表,以及相關證明材料,電子介質數據等。
各級財政部門根據有關資產核實辦法對資產清查結果逐步予以核實。單位根據核實批復文件及時進行帳務處理,并辦理相關資產管理手續,同時針對清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健全完善規章制度。財政部門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分析整理,建立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基礎信息數據庫。
此次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進行。
1、區直各部門、單位及各街道、鄉鎮,包河工業區要高度重視這次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切實加強領導,按照本方案的規定,明確任務,狠抓落實,確保資產清查工作能夠如期保質保量完成。
2、各行政事業單位要按照統一布置和要求組織力量認真開展清查工作。工作中要做到實事求是,不得瞞報、虛報、拒報和遲報,要建立和完善資產公示制度,積極配合和支持區清查辦組織的復審和專項審計工作。各主管部門要組織所屬單位做好資產清查工作,設立咨詢舉報電話,接受單位、個人關于資產清查情況和問題的反映。
3、各部門、單位及各街道、鄉鎮,包河工業區要在人員、設備、場所和經費等方面充分給予保障,積極為資產清查工作創造條件。各級資產清查工作經費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規定由同級財政保障,各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所需經費在正常經費中列支,資產清查專項審計費用,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由委托方承擔。
4、各部門、單位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宣傳,加強與財政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及時總結和反映清查工作中好的做法、經驗及存在的問題,區清查辦將對全區資產清查工作進展等相關情況予以通報。
5、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督查指導,及時跟蹤掌握清查工作進展情況,嚴把清查工作質量,嚴肅工作紀律,對資產清查工作發現的違紀違法行為,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