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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人用人工作匯報篇一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組:
xx年以來,xx法院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在選人用人建設工作中,突出政治標準,突出忠誠干凈擔當,認真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標準,嚴密程序,深化改革,嚴肅紀律,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進一步提高。xx年以來,xx法院共提拔重用干部x人,配合組織部推薦選拔市管干部x人,晉升法官等級x人,晉升職級x人次,通過招錄、遴選新進人員x人。
一、主要工作
x年以來,x院堅持把一個“嚴”字貫穿到組織人事工作全過程,突出問題導向,在隊伍建設上想辦法、出實招、補短板,隊伍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一)以嚴的要求狠抓思想政治建設,確保隊伍絕對忠誠。一是樹立思想政治工作一盤棋思想,建立以黨組為核心,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全面抓,黨支部為基礎,政工部門為主導的思想政治工作網絡,形成齊抓共管格局。二是扎實推進“兩學一做”、“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重大主題教育工作,刀刃向內解決突出問題,提升黨性修養,引導干警堅定理想信念,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三是與時俱進創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拓寬思想教育方式,定期開展思想政治狀況調研,建立干警思想動態分析和談心談話制度,確保思想政治工作入心入腦。
(二)以嚴的標準堅持制度規范,切實做到按程序選人用人。一是以《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為遵循,細化和完善規范選人用人議事規則和實施流程。二是在黨組會研究環節,堅持集體醞釀、集體決策,規范了選人用人決策行為。三是在干部任職環節,嚴格執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干部任職試用期制度、干部任職談話制度,切實加強了干部選拔任用的監督教育管理。四是全面推行領導干部試用期制,認真開展領導干部試用期考察、年度考核,切實強化對干部的跟蹤管理。
(三)以嚴的措施抓好干部選用管理,形成良好選人用人氛圍。一是深化干部人事改革,努力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選人用人環境。嚴把“準入關”,積極爭取指標,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x人,科學設置招考職位及條件,確保進人質量;嚴把“用人關”,嚴格落實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等制度,每年按組織部要求,組織全院處級以上干部填寫了報告,共完成x余份報告的系統錄入、信息核對、補正和匯總上報工作;二是扎實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周密開展資料準備、個人事項報告填寫與核查、材料上報、檔案審查等事項,及時向市人大常委會、市委組織部、政法委上報人事任免工作。三是嚴查違紀違法案件。嚴格落實案件查辦制度,對已經查實違法違紀人員,采取“零容忍”的態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懲。
(四)以嚴的精神穩妥推進司法改革,確保隊伍穩定務實。深入推進法官職務序列改革,司法體制改革“紅利”進一步落地。按照省委組織部、市委組織部、省法院的部署安排,先后為x院x名入額法官確定了法官等級,為x名法官助理、書記員進行了職務套改,高效率地完成法官和司法輔助人員的單獨職務等級確定工作。
二、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選人用人方面
審判一線辦案法官數量不足,審判輔助人員短缺,“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現有員額法官x人,法官助理x人,書記員與速錄員x人,遠未達到要求1:1:1的人員比例。受機構改革等因素影響,人員“減多進少”,造成人員斷層,同時年齡結構不合理,50歲以上和35歲以下的干部占比較高,中間各年齡段占比較低,整體年齡結構呈現兩頭大中間小的“啞鈴型”分布,隊伍梯次出現青黃不接。中層領導干部年齡偏大,中層正職平均年齡x歲,副職平均年齡x歲,綜合部門與審判部門相比更為明顯。近年來為緩解干警年齡結構偏大的問題,通過公務員招考、遴選等方式招錄了大批年輕干部,極大地改善了干部隊伍的年齡和學歷結構。但是也帶來了年輕干部年齡與職務“扎堆”的問題,為今后干部選拔與晉升調職埋下了潛在矛盾。
隨著司法改革的深入,法官員額制已全面完成,使優秀的法官集中在了審判一線,提高了法官專業化、職業化的水平,提升了審判效率和質量。但是,在法官入額遴選工作中也出現了很多矛盾。一是我院執行省里規定的35%的法官員額比例,在辦案數量只增不減的情況下,“案多人少”的矛盾進一步凸顯,許多優秀的老法官因名額限制,未能進入員額,不能繼續擔任法官,員額法官辦案壓力陡增,難以有效應對日益增長的辦案要求。在怎樣合理使用未入額法官,充分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方面,途徑還不夠多,方式方法還有待創新。二是法官員額分配存在矛盾。部分年齡較大的或已經改為非領導職務、長期不辦案的法官也想法設法要求入額;入額的院領導、庭領導事務性工作繁忙,牽扯精力工作較多,無法專注辦案,入額后辦案量較少,無形中增加了一般入額法官的工作量;部分青年法官,特別是原審判執行業務骨干、辦案能手未能入額而轉任法官助理,有的還要兼職書記員工作,工作積極性受到影響,削弱了干勁。
三是新的入額遴選政策限制了x法院x年以后新招錄的法官助理入額途徑,新招錄法官助理只能到基層法院任職才能入額。x院x年以后新招錄的法官助理共x人,占現任法官助理人數的一半以上,且均為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為入額成為法官,今后幾年勢必會有大量法官助理要求調走,造成人員短缺和人才流失。如果限制人員調動,則會因失去入額機會而影響法官助理的工作積極性,不利于審判執行工作健康發展。
有些部門輪崗交流、培訓學習的機會較少。對年輕干部缺乏長遠培養規劃,大力選拔使用年輕干部上方法不夠多,措施不夠有力,還處于研究論證階段,沒有制定出臺具體辦法措施,沒有形成一套完善的選拔、培養、管理和使用制度,存在重“進、選、招”,忽視“育、管、用”的問題。
x院近x年共有x名處級領導干部因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存在不實問題而受到批評教育、誡勉談話。有x名局級干部被誡勉談話,究其原因,并非本人有意隱瞞漏報,主要是思想重視程度不夠,對法規理解有偏差造成填報疏漏。雖然院黨組高度重視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填報工作,并多次予以強調要求,從嚴按照“兩項法規”對違反規定的同志嚴肅處理,但也反映了組織部門前期的教育宣傳、指導審核工作沒做到位,提前預防工作沒有全面跟上。
法院工作專業化程度高,在知識產權案件審理、司法鑒定等復雜審理工作中,需要高精尖的法律及相關專業的優秀人才作支撐,目前的常規招錄渠道,無法很好地滿足需要。
受客觀因素影響,少數干部精神狀態不佳,沒有及時調整好思想狀態,存有畏難情緒和懈怠心理。一是審判任務繁重,案件數量逐年增長、審限和司法公開等要求嚴、新型疑難復雜案件增加、社會大環境變化,對人民法院司法職業的要求越來越高,加班加點突擊辦案成為很多干警的工作常態。同時,各部門干警有近x分之x人員還要承擔信訪、調研、宣傳、授課等工作,工作壓力大。在民事審判、執行等業務量較大的部門,該矛盾更加突出。另外,部分當事人不理智地纏訴鬧訪,也給干警增加了較大的心理壓力和精神負擔,部分干警 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產生了職業倦怠,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不高。x年來,總計有x人選擇辭職、提前退休離開審判崗位。二是受崗位職數限制以及司法改革配套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影響,有的干警在崗位職級、收入和退休待遇等方面存在落差,影響了干工作的效率。不同編制、不同崗位的工資待遇和獎金差距較大。除行政編干警外,其他編制的干警沒有享受到司法責任制改革帶來的福利,沒有享受到公車改革、職務職級并行帶來的改革紅利。改革后,員額法官的工資待遇提高了很多,但行政工勤、事業編制人員工資無任何變化。身份、待遇的巨大差別,也造成了不同編制干警之間的隔閡,影響了團結協作,無形地削弱了隊伍的凝聚力。
在隊伍建設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新時代新擔當的要求還有差距。x院干警整體學歷水平較高,行政編人員中研究生以上學歷超過三分之一,但審判一線缺乏專家型、復合型法官,特別是缺乏在全國司法領域較為突出的法律實務人才。近x年來,新進的年輕干警較多,雖然學歷高、干勁足,但辦案經驗和社會經驗較少,在辦理復雜案件、處理當事人情緒偏激等情況時,協調和緊急應變能力有所欠缺,辦案效果與“三個效果”的要求還有差距,與人民群眾新期待還有距離。
教育培訓缺乏層次性、針對性和靈活性,培訓內容吸引力不夠強,培訓時間和方式與日常工作沖突,工學矛盾突出,致使有些干警對參加培訓的熱情不高,或者參加培訓能力素質提升不明顯。對審判業務部門的培訓較多,對綜合部門的業務培訓較少,綜合部門對業務培訓的需求比較迫切。
(三)狠抓落實方面
在內部管理上雖然制定了相應的規章制度,但在抓落實上還不夠有力,存在部署多、檢查少、督促少的現象。對請銷假不及時、工作期間著裝不規范等問題,院里制定了有關規章,并多次強調,但仍存在抓一抓情況好轉一下,過后又反復出現的情況,反映了管理監督不夠到位、不夠及時。
現有的考核機制中,仍存在定性評價多于定量評價的問題。雖然包含了工作目標任務的指標,但是也未完成客觀量化,很難用一把“尺子”去衡量不同部門、不同崗位干部的工作成績,導致干部之間橫向比較科學性還不夠,對每個崗位的任務和考核缺乏個性化的標準。對法官的考核雖以個人辦案量作為重要指標,但是不同部門、不同類型的案子差距較大,權重折算比例難以平衡。如:普通民事案子數量多,案情相對簡單,審理難度小,審理時間短,結案較快;刑事案件數量少,案情相對復雜,審理要求高,結案時間長,民事法官年均結案數是刑事法官年均結案數的x倍以上,造成在對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考核指標量化上很難平衡。注重年終一次性考核,對平時的動態考核、考察存在運用不夠,考核結果不能全面地反映干警日常的工作情況。
四、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議
x院將繼續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積極落實從優待警各項政策,充分調動廣大干警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引導干警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提高干警廉潔自律、勤政敬業的道德覺悟。開展談心談話活動,及時了解干警思想動態,堅持問題導向,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機制。合理的人才選拔使用和培養制度,確保德才兼備、專業水平強、業務能力高的人員得到合理任用,做到人崗相適。給青年干警搭建成長的舞臺,敢于壓擔子,給與更多鍛煉的機會。建立常態化的輪崗交流制度,探索在兩級法院間開展掛職鍛煉,選派優秀的法官助理到基層法院掛職法官辦案,從基層法院選調優秀助理到上級法院歷練經驗,建立良性互動,調動干警的工作積極性。
三是建立員額法官動態管理制度。通過考評,對能力不適應、考核不達標的員額法官,動員及時退出員額。及時補充因法官辭職、調出、退休而騰出的員額以及因干警人數增加而相應按比例增加的員額,實現員額法官隊伍的良性循環。
四是完善獎懲激勵機制。針對不同崗位的特點,科學設置調研、辦案數量的考核權重。結合法官的辦案周期、發改率等辦案質量數據,科學設定績效考核標準,發揮出績效考核的“指揮棒”作用,提高辦案質效。
五是認真做好招錄選拔優秀人才進院工作。通過面向社會招錄和面向全國遴選公務員,選拔優秀人才進院,不斷優化全院人力資源配置,實現人力資源新陳代謝的良性循環。
六是繼續做好干部監督工作。嚴格按照市委組織部要求,完成好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工作的各項任務,重點是完成好隨機抽查工作。
選人用人工作匯報篇二
一、存在問題
(一)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意識有待提高。部分群眾監督意識不強,對干部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況,對選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風工作監督力度有待加強。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風工作的監督手段比較單一,監督力度仍須進一步加強,并始終貫穿于推薦提名、考察考核、討論決定等各個環節。
(三)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有待健全。從當前選拔任用工作民-主評議結果看,干部選拔任用制度還不夠健全、完善,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仍須進一步規范化、系統化和全面化,干部選拔任用實施過程的可操作性仍須進一步加強。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須進一步推進。干部人事工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有效調控的宏觀管理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通過不斷推進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選拔高素質干部隊伍的用人機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經驗不足。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懲治、制度等方面仍須進一步規范化、系統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領導、管理、調控的管理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
(二)干部選拔任用宣傳力度不夠。由于組織部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宣傳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個別同志對選拔任用工作相關政策法規和實施細節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誤區。
(三)干部選拔任用制度不夠完善。一些選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規、制度還不夠健全,在制定符合規劃工作實際和干部工作特點的實施辦法及與之相配套的意見、細則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各項規定。
1、嚴格執行干部任用有關紀律。在每次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嚴格執行《干部任用條例》有關規定,認真落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和人才發展規劃《綱要》,形成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領導干部帶頭做到廉潔自律,堅決打擊搞錢權交易,從體制機制上解決問題,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2、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嚴格執行《干部任用條例》、“一意見三辦法”等有關文件規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樣。選拔任用干部的職能部門堅決把好程序關,嚴格按照程序辦事。健全選人用人制度,進一步規范干部選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選任、交流、考核評價以及干部選拔任用的責任追究等機制,做到用制度選人、靠制度管人。改進選人用人辦法,積極引進競爭機制,大力推行“陽光操作”,不斷提高-干部選拔的公開性和科學性。
3、嚴格執行干部監督工作責任制。嚴格執行干部監督工作責任制,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不力的責任主體實施相應的制約措施,確保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健康運行。
(二)進一步推進干部選拔任用各項工作。
1、進一步加大監督和懲處力度,從體制機制上杜絕選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風。凡是違反《干部任用條例》的規定所選拔任用的干部,一旦發現,應立即處理;對不按《干部任用條例》規定辦事的,堅決追查責任人和經辦人的責任;對組織人事干部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職行為,嚴格按《組織人事干部若干規范》進行處理;對以權謀私者從重從嚴處罰。
2、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的作風和隊伍建設。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教育,強化責任意識,樹立正確的宗旨觀念,自覺接受基層、群眾的意見,著力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保證每次選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認。加強對領導干部堅持原則、自我反思、落實工作等方面的培養,能夠在選拔任用工作的各個環節做到毫不松懈,嚴格程序。
3、進一步加強崗位教育培訓,培養高素質人才隊伍。要突出規劃特色,本著務實管用的原則精心設計培訓專題,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進行分層次、分類別培訓,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堅持不懈地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干部頭腦,提高理論水平。要加強現代金融、現代科技、國際經濟、法律法規和現代管理等知識的培訓,拓寬知識面,優化知識結構,不斷提高綜合素質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各項制度。
1、建立用人質量評估體系。在對《干部任用條例》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的基礎上對用人情況作綜合評估,并作為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個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增強領導對選人用人工作的責任感,促進領導依法依規選拔任用干部。
2、建立干部推薦、考察、討論決定責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干部推薦、考察、決策各個環節的責任主體和責任內容,切實解決責任不明確和用人失誤失察無人負責、無法追究的問題。
3、建立干部任用監督巡視制度。挑選一批具有較高政治業務素質,敢于堅持原則,熟悉干部管理業務知識的同志組成巡視組,對選拔任用干部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選人用人工作匯報篇三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xxx鎮機關現有行政編制數37個(公務員編制35人,工勤編制2人),實有34人,其中公務員編制33人,工勤編制1人;
在職副科級以上干部23名(正科級干部8名,副科級干部15名)。鎮屬單位有財政所、計生辦、民政所等19個。
我鎮始終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的各項規定,不斷完善工作機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機會,能干事的人有平臺,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在選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堅持任人為賢、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的原則,堅持民主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營造了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健康成長的發展環境。
、我單位在研究干部人事問題時,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和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聽取了各方意見、進行了充分醞釀。嚴格按照《黨委(黨組)討論干部任免事項守則》的要求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對。
??自2011年11月縣委縣政府“三定”方案方案出臺以來,我鎮嚴格按縣編辦核定干部職數設置中層職務,未出現超配或違規設置中層職務等問題。
?我鎮工勤編制數兩名,實有在崗人員一名,現為公車司機;
有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事務中心編制數兩名,實有在崗人員一名,現為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事務中心工作人員,故存在不具備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身份人員擬任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崗位等混編混崗情形。
我鎮做到組織嚴密,程序合法。鎮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有關重大決定事項,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集體討論研究決定,不搞一言堂、少數人說了算。近年來,我鎮干部選拔任用上無違反程序選拔情況。
在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我鎮嚴格執行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及時報告了有關情況。
經自查及市縣督查,我鎮不存在“吃空餉”問題。
我鎮現有臨聘人員兩名,其中食堂大師傅一名,清潔員一名,均通過公開招聘方式上崗,月工資2000元/月。
(一)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意識有待提高。部分群眾監督意識不強,對干部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況,對選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風工作監督力度有待加強。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風工作的監督手段比較單一,監督力度仍須進一步加強,并始終貫穿于推薦提名、考察考核、討論決定等各個環節。
(三)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有待健全。從當前選拔任用工作民主評議結果看,干部選拔任用制度還不夠健全、完善,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仍須進一步規范化、系統化和全面化,干部選拔任用實施過程的可操作性仍須進一步加強。
1、嚴格執行干部任用有關紀律。在每次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嚴格執行《干部任用條例》有關規定,認真落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和人才發展規劃《綱要》,形成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領導干部帶頭做到廉潔自律,堅決打擊搞錢權交易,從體制機制上解決問題,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2、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嚴格執行《干部任用條例》、“一意見三辦法”等有關文件規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樣。選拔任用干部的職能部門堅決把好程序關,嚴格按照程序辦事。健全選人用人制度,進一步規范干部選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選任、交流、考核評價以及干部選拔任用的責任追究等機制,做到用制度選人、靠制度管人。改進選人用人辦法,積極引進競爭機制,大力推行“陽光操作”,不斷提高干部選拔的公開性和科學性。
3、嚴格執行干部監督工作責任制。嚴格執行干部監督工作責任制,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不力的責任主體實施相應的制約措施,確保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健康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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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人用人工作匯報篇四
黨的十七大提出了要“完善黨的地方各級全委會、常委會工作機制,發揮全委會對重大問題的決策作用”的新要求。吉林省委從落實十七大報告精神出發,結合“科學規范和有效監督縣市委書記用人行為”試點工作,在9個試點縣市中對這一工作進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也應當看到,由于這是一項全新的工作,如何運用全委會的工作性質與特點,更好地服務于選人用人工作,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修訂和完善。
當前運用黨委全委會的工作職能應用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主要集中在三個環節。
(一)提名推薦。在全委會委員中提名推薦擬考察人選。在提名推薦方式上主要有兩種:一是不提供參考人選的“海推”。組織部門公布空缺崗位和任職資格條件,由委員自行推薦自己滿意的的人選;二是提供參考人選的“差額推薦”。組織部門綜合各單位和領導干部初始提名推薦的基本情況,結合崗位任職資格條件需要,經書記審核提出3-5名參考人選,供委員們進行推薦。委員也可以在提供的參考人選之外,結合崗位任職資格條件,提名推薦其他人選。在提名推薦對象上主要有三種類型:一是針對黨、政正職的提名推薦;二是在大規模調整干部時提名推薦,如換屆時的推薦;三是所有干部調整均在全委會上進行提名推薦。
(二)討論決定。人員任免由全委會討論決定。在討論決定的任免對象上有兩種:一是黨委和政府職能部門正職的任免在全委會上表決,其他人員則在黨委常委會上表決;二是所有干部的任免均在全委會上表決。提供給全委會表決的人選來源上有兩種:一是經書記碰頭會研究產生,向全委會提名推薦;二是經常委會研究產生,向全委會提名推薦。全委會的表決方式也有兩種:一是差額票決;二是等額票決。
(三)評議監督。在全委會上對選人用人的政策運用情況和對被調整干部的適崗履職情況進行測評和評議。在測評的時機上有兩種方式:一是定期測評。利用年度干部工作匯報,對一年來所有調整的干部進行測評,對所適用的干部政策運用情況進行評議;二是適時測評。具體就某次干部調整的具體做法進行評議和在一定時期內對所調整的干部適崗履職情況進行測評。
從當前全委會在干部工作中實際運行效果上看,與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努力的方向和群眾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在活動組織上,存在事前工作準備不足的問題。提名推薦工作中,一是對提名推薦參考人選的介紹、推介不足,推薦人對提名參考人選不熟悉、不了解,無法推薦;二是沒有向推薦人準備所有符合崗位任職條件的人選名單,不能讓推薦人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三是提名推薦參考人選的排序沒有作出相應的說明,容易誤導推薦人;四是沒有做好二次推薦的預案,當參考提名推薦人選沒有過半時,不能取得票簡單多數的人選進行二次推薦。討論決定工作中,一是擬任人選的情況逐一介紹不足,討論時間不夠,委員對擬任人選無法做出正確判斷;二是劃票時,委員之間保持的距離不夠,投票受到干擾;三是計票和唱票的工作人員相互間缺乏監督制約機制,投票結果容易受到質疑。在評議監督環節,一是不能事前提供評議的材料,委員們在短時間內,無法評議;二是評議的發言順序沒在規范,當主要領導發完言、定完調子后,不敢評議;三是評議本次議題之前,沒有通報上次評議結果的落實整改情況,不想評議。
(二)在工作銜接上,存在工作研究不到位的問題。干部調整工作與全委會召開時機上有沖突。干部調整工作一個明顯的特點是要立足適時應需,即因工作需要,條件成熟時,就應適時進行干部調整,以免貽誤工作開展。而全委會召集的次數根據相關規定,每年一般不會超過4-5次。這就使履行干部選任程序與實際召集頻次形成沖突,不可能每次提名推薦工作或干部調整工作,都會在全委會上履行相關程序。全委會職能與干部工作性質有沖突。全委會的工作職能在黨組織生活中是僅次于黨代會的機構,是抓大事、議大事的機構,在其下面還有黨委常委會、書記碰頭會及部、委、室、局等議事、辦事機構,不可能所有的干部議題都在全委會履行其職能。而對干部選任工作而言,無論崗位高低、職位大小,都必須履行相應程序,任一環節的缺失,都會導致結果的失真、失實,失去其效用。
(三)在隊伍建設上,存在管理機制相對滯后的問題。一是針對委員們充分履行自身職責方面,缺乏保障機制。委員們在干部工作中更好地履行自身職責,就需要掌握和運用相關的干部政策、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以及遵守相關的組織程序等。實際工作中,要求委員“做”的多,但在如何提高“做”的能力和水平上的保障措施不足。二是針對委員們認真履行自身職責方面,缺乏制約機制。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委員認為事不關已,履行職責時馬馬虎虎,憑意氣用事;有些委員依據個人好惡,履行職責時失去理性,憑感情用事;有些委員拿原則當交易,履行職責時被人利用,憑好處辦事。對這些情況缺乏監督制約機制。三是針對委員們放心履行自身職責方面,缺乏保護機制。主要是委員們在質詢黨委干部工作、評議干部個人履職適崗情況方面,不敢公開發表意見,不敢大膽表達想法,怕穿小鞋、怕遭報復,缺乏免責機制、缺乏保護制度。
(四)在制度建設上,存在開展工作無章可循的問題。一是在會議的召集上,隨意性較大。什么樣的會議,才能召集全委會;由誰來召集;在什么時間召集等問題,沒有統一的規定,基本上由書記說了算。二是會議議題的選定上,沒有明確的規范。什么樣的會議議題,才能提交給全委會;誰來提交;用什么樣的方式來提交等問題,沒有依據。三是會議結果的執行落實上,缺乏責任追究機制。對全委會的決策意見,由誰來監督落實;落實結果如何反饋和評價;不按整改要求落實時,如何追究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由誰來追究等問題,不清晰、不明朗,容易不了了之。
履行好、發揮好全委會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職能和作用,必須結合全委會的工作性質,從實際干部工作出發,加強制度建設,注重細節研究,把這項全新的工作抓好、抓實、抓出成效。
(一)正確理解和認識全委會在選人用人工作上的職責。綜合《黨章》和黨內組織法的相關規定,地方黨委全委會的功能主要集中在長遠問題的規劃決策;重大問題討論決定;重點工作的審議監督三個方面。因此,全委會的干部工作的職責,也限于一些重要和重大事項,防止事務性工作上會討論。主要工作職能體現在:推薦、討論工作中,一是在換屆或大批量調整干部時,才召集全委會開展工作;二是推薦、討論決定的對象是黨委、政府職能部門的黨政正職,而不是所有崗位的正職和所有黨委、政府部門的副職。審議、評議工作中,主要體現在黨委常委會提出的會議議題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員聯名提出的議題,才能提交全委會討論決定。
(二)進一步做好細節處理?!凹毠潧Q定成敗”。在實際工作中,一定要把方案做細、做全,防止個別環節的缺失,導致整體工作達不到效果。
在推薦提名工作中,一是提前公布任職資格條件。公開空缺崗位的同時及時公布任職資格條件,使全委會委員有針對性地進行提名推薦,特別是在無參考人選的情況下,更要強調任職資格條件,否則推薦結果可能高度分散,失去推薦價值。二是選好參考人選并注意排序。在提名推薦工作中每個崗位提出的3-5名提名參考人選相互之間應有可比性,切忌“陪榜”。在參考人選的排序上,要按姓氏筆劃為序,并要具體說明,以免在推薦時造成誤導。三是準備好符合條件的干部名冊。將所有符合條件的干部名冊發給全體委員,有利于第一輪推薦人選比較分散時,對得票相對靠前的人選進行二次推薦。四是要以恰當的方式適時公布提名推薦結果。一般情況下,要當場公布提名推薦結果,對得票相對集中的人選,可以直接宣布考察人選。對得票相對接近的,應同時確定為考察對象,實行差額考察。
在討論決定工作中,一是采取組織推介會或自我介紹等適當形式,讓各位擬任人選充分“亮象”,使各位委員對提名人選有基本的感官印象。二是涉及人事任免的事項,一律采取無記名表決的方式,條件許可,可單獨辟出劃票室進行劃票。
在評議工作中,一是要把握好評議的時間尺度。如對某次選人用人干部政策的評議,則要安排在討論決定當時或稍后進行,時間過長,就失去了評判的準確性。對被調整干部適崗履職情況的測評,則要給新調整干部充分發揮作用的時間,用實際工作成績來詮釋自身能力的機會,這個時間一般以半年至一年為宜。二是要及時進行反饋。對干部的測評結果,一般要當場進行反饋,如需要經過綜合分析再反饋的,一般也要以一個月為限。不反饋或長時間不反饋,會在委員心中產生抵觸情緒。
(三)做好配套制度建設。一是健全人選來源相關制度建設。在提名推薦工作中,為把握好提名推薦對象的人選來源和質量,防止提名推薦結果的高度分散,應建立相應的人選儲備制度,使其在一個既定的目標范圍內選人。如加強后備干部隊伍建設,為提拔調整人選建立準入制度;建立平行調整人選資料庫,為平行調整對象劃定范圍等。二是建立規范的工作流程。建立全委會討論決定干部任免工作制度,規定好討論表決的對象、討論表決的注意事項、討論表決的程序等,使全委會討論決定干部任免工作在一個規范的軌道上運行。三是建立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工作制度。即在黨委常委會集體研究和客觀總結一定時期內干部工作的基礎上,由黨委書記代表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工作,接受質詢和評判的制度。使全委會委員能全面、真實了解干部工作,并在此基礎上做出準確的判斷。四是完善結果反饋機制。在落實干部工作責任中,對在全委會評議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意見、建議和評價結果反映出的問題,需要建立相應的信息反饋、評估、落實和人員責任追究制度,把全委會的干部監督工作職能落到實處。
(四)改善委員的工作環境。建立有利于全委會委員充分行使職能的工作氛圍。一是保障知情權。對干部政策方面的文件、制度或規定,要即時派發資料給委員們學習了解;及時通報干部隊伍和班子結構方面的重大事項和重大問題的處理情況。二是保障話語權。給委員們提供一個提出建議和意見的渠道;在會議期間,應留出足夠的時間自由發表意見,以利于提出相應的建議和批評意見。三是言論免責權。即委員在全委會上的言行不受任何追究,個人政治和人身利益不受侵害,給委員們創造一個安心的工作環境。
選人用人工作匯報篇五
集團公司成立于xx年x月xx日,共設立xx個部室?,F管理企業xx家,代管事業單位x家,現有員工xxx人,其中:正處級x人,副處級x人,科級干部xx人(正科級含享受待遇xx人,副科級含享受待遇xx人,事業身份副科級x人),企業員工xxx人,事業人員xx人。
集團公司黨委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事業為上、公道正派,把好干部標準落到實處。自20xx年x月以來,集團公司黨委共選拔任用干部xx名,正科級x人,副科級xx人,其中:x名副科級延長試用期任職,x名按照原職級安排工作。
在堅持干部任用基本條件,同時根據不同崗位特點,按照不同職務干部職責要求,綜合考慮干部的專業、經歷、性格、能力與崗位匹配度,增強選人用人的準確度;堅持把功夫下在平時,注意掌握干部的一貫表現和群眾口碑,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尊重了解情況的少數人的意見。保證選人用人工作的紀律性、規范性、嚴肅性。
(一)堅持樹立正確用人導向。集團公司黨委在干部選拔作用工作中,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作用工作條例》的相關規定,堅持選人用人原則,在干部素質標準上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堅持注重實際、群眾公認的原則,選拔干部過程中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營造了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健康成長的發展環境。
(二)建立干部管理有效機制。按照干部選拔任用規定,發揮集團公司黨委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嚴格組織原則和決策程序,選拔任用工作均經過黨委會議進行研究決定。充分發揮人力資源部門職能作用,理順干部管理的體制機制。積極與區委組織部、區國資委溝通協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及時報送了干部隊伍現狀情況報告、科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意見等。
(三)嚴格選拔任用工作程序和入口關。在制度執行過程中,把工作重心放在嚴把入口關上,把握重要流程節點,在嚴把推薦關、考察關、決策關、任職關的同時,堅持高標準原則,黨委就根據試用期滿考核情況,結合年度考核、日常表現等情況,經綜合分析研判,對x名副科級干部做出延長試用期半年,其中x名終止試用期按原職務職級安排工作的決定。專門進行干部任職前談話,明確工作使命和責任,以及自身缺點和不足,提出工作標準和廉政要求,切實提升新提拔干部的大局意識強化宗旨意識,增強責任意識,筑牢廉政意識。
(四)嚴格執行組織人事紀律。集團公司黨委認真貫徹落實組織人事紀律,帶頭學習干部選拔任用有關政策法規,深入開展了整治用人不正之風工作,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進一步規范,選人用人公信度進一步提高,近年來,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未出現跑官、買官、賣官、突擊提拔、“帶病上崗”、任人唯親、弄虛作假等情況。
(五)嚴格干部人事檔案審核歸檔,確保檔案真實準確完整規范。一是按選拔任用程序和類別將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形成的文書檔案及時歸檔。二是集團公司黨委按照區委組織部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和學歷學位真實性比對排查工作要求,嚴格按照審核規定開展相關工作。歷時六個月完成xxx余份檔案的審核及學歷學位比對工作,對發現的x名學歷學位有問題情況經黨委審核后均按規定及時進行了上報。
一是選人用人制度還需要進一步完善。雖然集團公司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能夠認真貫徹執行選拔任用有關規定,規范了選人用人的程序和方法,但在中層干部教育培養、考核評價、監督約束等方面的配套制度還有欠缺,還不夠完善。
二是對干部的教育管理還不夠到位。集團公司由多個部門企業整合到一起,各企業從事行業領域較多,人員素質結構復雜,部分干部工作熱情不高,主動意識不強,拈輕怕重,安于現狀,有“等靠要”的思想。在個別干部身上還不同存在沒有把全部精力放在干事創業上,不積極努力開拓市場,著力提升企業效益,而一味守攤子、挨日子、吃老本。對上級安排布置的工作敷衍應付,對上級提出的問題建議有抵觸情緒、思想散漫、行為慵懶的現象。
三是對職工樹立正確的好人思想辦法不夠多。特別是在干部組織考察個別談話環節中,當考察組問詢考察對象的主要缺點和不足問題時,被談話人多存在好人主義傾向,不說缺點,即使有缺點、有問題也不愿說、不敢說,有怕得罪人的思想,或回避缺點不足,或蜻蜓點水,或無關痛癢,多以不了解、沒發現、加強政治理論知識和業務知識學習等答復,不能完全公正客觀評價干部,不利于真正選拔出來政治思想合格、工作作風過硬、能力素質強的干部。
四是干部交流缺乏常態化、制度化。集團公司成立至今,適逢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出讓,嚴格組織人事紀律,對干部提拔任用、交流和調動等進行嚴格審批,一定程度造成干部交流不暢,形成了部分企業班子配備不夠齊整,年齡、專業結構、梯次配備不合理等現象。不僅削弱了干部的進取精神,也影響到班子的整體合力和工作效率。
五是年輕干部人才儲備工作還需進一步加強。集團公司中層的平均年齡不斷增長,對于專業崗位年輕干部的鍛煉培養和人才儲備需要不斷充實和加強。從數量上看,與形勢發展要求有一定差距;從結構上看,專業結構不盡合理,高層次專業人才特別是熟悉現代經濟管理、城市規劃、園林設計、財務及法律業務的干部較為緊缺,女干部和黨外干部的比例偏低。對后備干部儲備和培養渠道不夠多、方法不夠新,力度不夠大,缺少實實在在、有針對性的科學方法。
六是選人用人思想不夠解放。從用人觀念上看,還存在思想不夠解放的問題。長期以來,我們一直把破除論資排輩、營造優秀年輕干部脫穎而出的環境作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但在實際工作中,還沒有完全處理好優秀年輕干部脫穎而出與調動不同年齡段干部積極性的關系,還沒有完全沖破論資排輩、遷就照顧等思想障礙,大膽使用年輕干部上力度還不夠強,步子邁的還不夠大,與干部群眾的期盼還有差距。同時,在選拔干部過程中還有求全責備的思想,容易失去用人的最佳時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領導干部隊伍相對老化和活力不足。
七是對干部能力素質有待提高。集團公司整合后形成的干部隊伍結構配比不盡合理,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集團公司干部整體素質不高,主要表現在理論素質不高,工作中往往就事論事,不注意從政治和全局觀察事物;專業知識能力素質欠缺,不善于學習思考;能力素質欠缺,領導水平不高;崗位教育、企業任職的意識缺乏,且工作中切實發揮作用不明顯。整合后集團公司黨委有針對性的對干部進行交流使用,開展了專題黨課等培訓引導工作,著力提高和培養干部的素質,收到一定成效。
集團公司黨委將從進一步貫徹落實《條例》規定著手,努力提升企業融合度,增加歸屬感,著力提升干部整體素質,著力提升干部“四個意識”,從思想上找差距,從機制上求突破,從工作上找抓手,抓重點、抓關鍵,認真總結干部選拔任用所取得的經驗,加強組織人事干部專項培訓。不斷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培養好、選配好、使用好干部,為提高集團公司黨委組織工作科學化水平奠定基礎。
一是抓好學習宣傳。把學習宣傳《條例》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納入黨委中心組和黨政干部培訓內容,通過采取專題輔導、交流研討、開辟專欄、印發材料等多種形式,切實將學習范圍覆蓋到集團公司所有干部群眾,促使兩級領導干部熟悉和帶頭遵守《條例》,組織人事干部精通和嚴格執行《條例》,廣大干部群眾了解和廣泛監督《條例》。進一步加強干部理論學習,提高政治站位,推動干部干事創業取得新成效,把干部學習教育當做重點來抓。
二是完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著力完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把好選人用人關,大膽培養大膽使用忠誠干凈擔當、謀改革促發展實效突出的干部。嚴格執行干部問責制度,切實做到有權就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進一步加大干部管理力度,著力加強干部教育監督管理力度,不斷提高黨員道德修養的自覺性。通過學習教育和自省自律強化黨員的道德自律意識,引導干部努力學習,提高理論素養,加強黨性鍛煉,增強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自覺性,切實做到為民、務實、清廉,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建立干部輪崗交流機制,加大干部交流和隊伍融合力度,增強干部隊伍素質。切實促進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堅決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風,形成制度管權、制度管人的良好機制。
三是健全干部考核評價機制。認真落實國資委對領導班子的考核工作。嚴格執行對各子公司領導班子考核,確??己私Y果真正反應出各班子的工作成效、做事熱情、責任擔當,使優秀班子能脫穎而出。將考核觸角延伸到集團公司各個層次,針對“一把手”、副職干部、中層干部、普通辦事員等不同層次的對象,制定相應的考核細則,用不同的尺子量不同的人,以差異化考核體現出考核的公平合理,以分層分類的量化考核排名讓同類干部在同一賽場上“賽跑”,觸動和激發干部分發向上,逐步改變慵懶無為的狀況。與此同時,強化考評結果運用,逐步建立干部激勵機制、獎勵機制,切實讓優秀干部脫穎而出,切實激發干部工作熱情。實現及時選拔使用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干部,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干部,真正通過考核實現好中選優、優中選強,將干部放在合適的位置上。
四是積極營造良好選人用人氛圍。要在黨員干部適應新常態,搶抓新機遇,謀求新作為,爭創新業績,促進新發展,樹立腳踏實地、求真務實、以民為本的新政績觀上下功夫,努力破除陣風論、過頭論、阻礙論等錯誤論調,樹立風清氣正、健康發展的新環境;逐步建立容錯機制,在引導干部嚴以用權,科學、民主決策,不斷提升執政能力和水平的同時,讓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敢想、敢做。努力破除為官不為、站位不為、碌碌無為等不良現象,樹立干事創業、勇于擔當、廉潔從政新氣象。
以上是集團公司黨委選人用人專項報告,不妥之處,請各位領導批評指正。
選人用人工作匯報篇六
(二)加強干部教育培訓,全力打造高素質的干部隊伍。造就干部,選拔是結果,培養是根本,沒有高素質的干部隊伍,就沒有企業的穩健發展。公司始終致力于造就一支高素質、能夠擔當重任并經得起風險考驗的干部隊伍。成立以來,公司制定了干部培訓計劃,通過多層次多渠道方式,選派干部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定期組織召開公司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按要求開展關于工程建設和項目管理的專題教育,公司領導在單位講黨課,在干部理念信念、改革創新、安全建設、黨建業務、紀律教育等方面,不斷加強干部教育培訓,不斷提升公司各級領導干部的政治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全年共培訓干部達100多人次。
(三)強化干部監督管理,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環境。公司黨委高度重視對干部的監督管理,在完善制度的基礎上,不斷強化選人用人工作的監督機制,確保對各級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到位,堅決制止和防范選人用人工作中的不正之風,真正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一是嚴格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全過程監督管理。嚴格執行選人用人工作的相關程序,嚴格實行民主推薦、公開公示、組織考察、集體研究、任前談話等程序和要求,切實做到履行程序不變通,堅持原則不動搖,把握標準不走樣,遵守紀律不放松,不斷提升公司選人用人工作的公信度。二是強化對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堅持懲防并舉,抓好談話提醒工作,把苗頭性、輕微性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同時對干部違紀違法問題堅持零容忍。成立以來,干部在工作過程中表現良好,無人被黨紀處分。
(四)嚴格干部考核管理,堅決把握干部工作方向標。嚴格干部考核管理,客觀公正地評價每一個干部,是新時期干部人事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提高領導干部干事創業能力,選好用好干部的重要途徑。公司黨委始終堅持“注重品行、科學發展、崇尚實干、鼓勵創新”的用人導向,通過日??己伺c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重點將干部的德、能、勤、績、廉和公司年度重點工作納入考核內容,注重干部考核結果的運用,充分調動干部干事創業的主觀能動性,積極樹立“奮斗者為本”的理念。
公司成立以來,公司黨委嚴格貫徹執行上級部門的要求,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在選人用人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上級的要求和期望相比,還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干部隊伍中專業性人才偏少;二是在職工子弟、青年人才與后備干部的制度培養方面仍存在不夠健全、不夠系統、不夠完備的情況;三是經常性了解干部的工作做得還不夠深、不夠細,與干部交心談話還需要更進一步加強。
二是要不斷加強對干部的教育培訓。公司要主動選拔各級干部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培訓班,逐步提高干部的整體素質。這是提高公司選人用人質量和標準的有效辦法,也事為企業吸引和延攬優秀人才的長效機制。
三是要繼續、持續強化干部考核評價機制。以干部“能上能下”為重點,建立健全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體系,強化考核結果的運用,將考核結果與干部的薪酬和晉升掛鉤,營造健康向上、積極進取的氛圍,著力激發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
選人用人工作匯報篇七
為更好地適應日益繁重復雜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勢需求,把政治素質好,業務本事強,作風過硬,清正廉潔的干部推到重要崗位,20xx年局黨組在局機關及宗教團體在編干部隊伍中開展了處級干部選拔任用和干部內部輪崗交流使用工作。20xx年3月,我局開展處級干部選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機關6人(調研員1人,副處長2人,副調研員3人),團體在編干部5人(團體辦公室主任2人,副調研員3人);9月,開展干部內部輪崗交流使用,調整了4個處室的負責人;10月對部分干部進行了處室調整。經過處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配強配優了局系統中層干部隊伍,為我局完成各項重大任務供給了人才保障;經過內部輪崗、交流使用等舉措,使民宗干部在多個崗位上得到鍛煉,增強對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條口工作性質,提高機關干部的總體業務工作本事。
我局始終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認真貫徹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的各項規定,不斷完善工作機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臺,能干事的人有機會。
(一)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條例。局黨組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相關規定,堅持選人用人原則,在干部素質標準上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在干部本事要求上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在選拔干部過程中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營造了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健康成長的發展環境。
(二)嚴格規范干部選拔任用程序。20xx年初,局黨組根據局機關及宗教團體實際工作需要,經過充分醞釀,提出啟動局機關及團體處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意見。局辦公室(人教處)對局機關及團體在編干部隊伍情景進行分析梳理,結合處級職位和干部隊伍實際情景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處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團體(基督教青年會)在編干部副處級選拔任用工作實施方案》,經局黨組研究并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xx年3月在局機關和團休在編干部中開展處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嚴格按照方案組織實施,召開干部大會公開崗位和職數,規范個人申請報名、資格審核、競職演講、民主推薦、組織考察、公示的各個環節。選拔過程中緊緊把握民主推薦、考察、醞釀等重要環節,不搞形式,不走過場,公正公開,理解監督,切實做到組織嚴密,程序合法。
(三)嚴格按核定職數配備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開展前,我局對職數情景進行分析,根據《條例》規定,對照干部任職資格,對干部隊伍情景進行梳理統計。為更加有效合理地確定職數職位,局黨組進行充分醞釀、規劃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導意見,在核定的處級職數范圍內能最大限度地調整使用干部,真正把本事強、素質好、作風硬,群眾信任的干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20xx年我局3次調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現超職數配備的現象。
(四)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實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局黨組書記率先垂范、以身作則,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的程序和紀律辦理,在提名、討論等各個環節上,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不搞個人說了算。工作中我局堅持做到職位職數公開、任職條件公開、競聘人員名單公開、考察對象公開等,堅決落實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眾的認可和肯定。
20xx年,我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圓滿完成,但在實踐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比如選人用人的視野不夠開闊。由于編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經過接收轉業干部的方式充實工作隊伍,單一的進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隊伍年齡結構偏大,人員梯次不合理。在選拔干部的過程中個別崗位還存在著論資排輩的現象。在今后選拔任用干部中,還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提拔使用有本事、有擔當的年輕干部,在營造健康向上、進取進取的氛圍上下功夫,著力激發干部動力、活力、創造力,培養干部想干事、能干事、會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質,構成人人思發展、人人謀發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還將進一步貫徹落實《條例》有關規定,完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不斷總結干部競爭上崗、選拔任用所取得的經驗,努力構成人盡其才,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培養好、選配好、使用好干部。
選人用人工作匯報篇八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組織學習文件。根據縣委組織部的要求,公司黨委中心組(擴大會議)學習了縣委組織部《關于開展選人用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中央新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編制管理條例》、《四項干部監督制度》、《縣直單位、鎮場區黨組(黨委)干部任免基本流程》等重要文件,要求與會人員要認真領會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配合開展自查自糾。
(二)及時部署工作。公司黨委高度重視此次清理工作,第一時間對選人用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作出相關部署:一是要求提高思想認識,增強開展選人用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清理工作,全面深入開展自查,從嚴從實抓好整改。二是成立自查自糾工作專班,負責開展選人用人專項治理工作。三是按要求認真做好自查自糾階段工作,嚴格對照選人用人負面清單,對公司20xx年以來選人用人情況開展自查。四是根據自查結果,明確整改措施、目標任務和完成時限,認真落實,整改到位。
(三)開展自查自糾。公司工作專班對歷年干部的任職情況進行全面梳理,重點對20xx年以后的干部任職情況開展自查。一是清查了自公司成立以來任職干部的任職文件和相關會議紀要或其它任職材料。二是重點清查了20xx年以后任職干部的“三齡兩歷一身份”等任職資格材料。三是嚴格清查20xx年以后任職干部的選任程序是否規范等問題。四是將所有干部任職資料進行治理歸檔。
二、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
(一)相關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公司雖然已制定了相關制度,但在干部監督管理、人才薪資激勵等方面存在不足需進一步完善。下一步公司將進一步加強相關制度建設,形成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和監督機制。
(二)及時做好人事檔案建設。由于公司成立時間短,人事工作經驗不足,出現一些歸檔不及時、資料不齊備等問題。下一步公司將進一步規范人事檔案,安排專人負責,對公司人事資料做到及時歸檔。
(三)及時調整補充崗位設置。因人員調動、提拔等因素出現崗位空缺等,公司將及時補充配備到位,確保公司各項工作有序運行。
選人用人工作匯報篇九
一、干部隊伍基本情況
我中心核定人員編制為50人,現有在編干部職工50人,其中正縣級干部1人,副縣級干部3人,正科級領導干部10人,副科級領導干部5人。
我單位始終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的各項規定,不斷完善工作機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機會,能干事的人有平臺,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在競爭上崗選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堅持任人為賢、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的原則,堅持民-主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營造了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健康成長的發展環境,為我市社會保障事業科學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組織保證。
1.嚴格按核定職數配備干部。自20xx年12月納入參公管理以來,我單位嚴格按市編委核定干部職數組織實施競爭上崗工作選拔配備干部,20xx年選拔任用正科級領導干部1名,副科級領導干部7名,副主任科員4名,20xx年選拔任用副主任科員3名,以及今年正實施競爭上崗的副科級領導干部職數3名均未超職數配備干部。
2.嚴格按規定程序組織實施競爭上崗選拔任用領導干部。
20xx年以來,我中心中層領導干部和科級非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均實行公開競爭上崗。競爭上崗工作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黨政機關推行競爭上崗暫行辦法》(遵組通[20xx]41號文件)規定程序組織實施,競爭上崗全過程請組織部和市紀委有關領導進行監督指導,通過筆試、面試、民-主測評和考察等規定程序,使中心優秀人才得到選拔任用,提高了中層干部隊伍素質,取得了較好效果。
3.嚴格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做到組織嚴密,程序合法。中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有關重大決定事項,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集體討論研究決定,不搞一言堂、少數人說了算。近年來,我中心干部選拔任用上無違反程序選拔情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中心將以這次選人用人工作情況自查為契機,不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總結競爭上崗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進一步完善選人用人機制,選好、配好、使用好干部,為全市住房社會保障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