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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火檢查記錄篇一
為加強冬季防火安全,做到防火患于未"燃",確保全區消防安全形勢穩定。連日來,蘭州市消防救援支隊城關大隊持續深入轄區人員密集場所等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全力筑牢冬季消防安全"防火墻"。
檢查過程中,蘭州市消防救援支隊城關大隊檢查人員重點對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是否落實,消防設施器材是否運行正常,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是否堵塞、占用,電器線路敷設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開展日常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檔案是否健全,員工是否熟練掌握應知應會的消防安全知識,值班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并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等情況進行了檢查,并對各單位員工進行了"四個能力"隨機提問,檢驗其對消防安全知識掌握情況和對滅火器材設施實際操作及引導人員疏散的能力,同時還對單位負責人及其員工進行了消防安全知識宣講,以進一步提高場所內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水平,增強其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蘭州市消防救援支隊城關大隊依法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
蘭州市消防救援支隊城關大隊提醒:為保障廣大群眾人身及財產安全,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從治理火災的源頭入手,做到"措施早到位,防患于未然",自覺加強防范,從小事做起排除身邊隱患,共同營造良好的冬季消防安全環境。
安全防火檢查記錄篇二
近日,省委常委、副省長楊岳對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森林防火工作,加強預警預測,切實清除隱患,堅決防止發生大的森林火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11月25日,市委副書記、市長王天琦對全市安全生產工作也作出了批示:各地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安全生產的部署,以“零容忍”的態度,徹底整改每一處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市領導批示精神,切實做好我市今冬明冬森林防火工作,根據江蘇省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緊急通知》(蘇林防〔2016〕7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宿政傳發〔2016〕125號),現就我市當前及冬節、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強化思想認識,確保防火責任落實到位。每年11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為全省森林防火期,各地要進一步強化思想認識,把森林防火工作作為當前林業生產的重點工作,嚴格按照市政府與各縣(區)政府簽訂的《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目標責任狀》,層層落實森林防火責任,落實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位。市、縣區森(護)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強巡查管護,確保及時消除林火隱患。各地要加強野外火源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一切可能發生森林火災的隱患。森林防火期,巡邏員、瞭望員、護林員要全員到崗到位,不間斷巡護,嚴禁火種入林。要抓好沭陽古栗林景區、泗陽平原林海景區、泗洪國營林場、宿城黃河公園、宿豫池杉林、三臺山森林公園等重點景區巡查監控工作,嚴格管控火源。三臺山森林公園(嶂山林場)、泗洪陳圩林場、宿城林柴場等森林防火重點單位要迅速開展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重點對林邊、路邊15米范圍內野生雜草進行清除,確保在12月中旬完成。
三、加強預警監測,確保防范措施扎實有效。各級林業部門要加強預警監測。對達到三級以上森林火險的天氣,要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要加強對重點人群的監管,嚴防人為縱火。對森林公園、墓地墳頭等重點區域,要確定專人,嚴防死守。三臺山森林公園(嶂山林場)和泗洪陳圩林場要充分利用已建好的森林防火視頻監控系統,實時向市指揮中心傳輸監控圖像,保持與省指揮中心對接。要加強群防群護工作,組織開展好毗鄰行政區森林防火聯防聯治工作。
四、加強應急處置,確保火災撲救安全高效。各地要從實戰出發,不斷完善撲火預案,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各級指揮員的現場指揮能力。要加強物資儲備,做好各種滅火機具、設施的檢修維護。各類森林消防隊伍要靠前駐防,進入戰備狀態。一旦遇有火情,各級指揮長、林業主管部門領導要親赴火場,靠前指揮,集中優勢兵力,速戰速決。要把撲火安全擺到突出位置,科學組織撲救森林火災,嚴禁組織未經過撲火知識培訓、沒有撲火經驗的干部群眾直接撲火,嚴防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五、加強值班備勤,確保落實火情上報制度。各級森林防火部門要做到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要全面掌握本地區火險等級、火情動態、撲救隊伍和物資儲備等情況。遇有火情要迅速組織、調度撲火力量和物資進行撲救,確保火情不延續到夜間,并準確、及時上報火情動態。對遲報、瞞報火情的予以通報批評,對貽誤撲火戰機、釀成重大損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六、強化宣傳教育,確保防火意識深入人心。宣傳工作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線,各地要以“森林防火宣傳月”為契機,深入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森林防火宣傳活動。要突出重點時段,在冬節、清明節等關鍵時段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森林防火氛圍。要突出重點區域開展宣傳教育,強化安全用火和火場避險知識、法律責任。三臺山森林公園(嶂山林場)、泗洪縣各國營林場要在景區(林區)入口、路邊、游客集中區設立防火宣傳牌等防火標志,告知入園游客和林區群眾做好防范森林火災措施。
安全防火檢查記錄篇三
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職責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安全責任書,有宣傳標語。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崗位職責、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兒園的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不應超過3層:200m2以上建筑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為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于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門向外開啟,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內。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為:(1)位于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為2 o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10、幼兒園內不能裝設蒸汽鍋爐房。
三、電器防火
1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于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于2m.
1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于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臺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兒園的兒童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表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四、消防設施
15、滅火器應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個放置點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應急燈每l om一個,樓梯間和走道內必須安裝室外消火栓完好。
17、每層建筑面積大于300m2的幼兒園應安裝自動報警系統。
為了確保幼兒園財產不受損失,幼兒園全體教職工的生命安全。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進一步加強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每名教職工都要有安全工作的責任感,預防各種事故和重大事故的發生。
一、加強領導
幼兒園園長負責全面安全工作是第一責任人,其他領導負責所管部門的安全工作,各班的班長及其他部門的領導負責本班及本部門的安全工作,做到任務明確,分工明確,責任明確,制定各種工種和各部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及相關的崗位責任制。
二、安全防火、安全用電
制定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各崗位要建立切實可行的崗位責任制,幼兒園全體教職工在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在工作中使用電器設備時做到安全用電,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及時維護,不得帶病工作,有明火的單位如食堂的灶房做到安全用火,做到風大不燒火、倒灰不帶火,做到人走火滅,各班班主任,要對幼兒進行定期簡單的安全防火和安全用電知識教育(每月一次要有記錄),教育幼兒不帶好火、不玩火、不亂動和使用電器設備,教幼兒一些簡單的自救自護能力。
三、幼兒活動及生活安全
各班教師要對幼兒的安全的管理工作,每天要做到“三檢”工作并做好記錄工作,發現問題時向幼兒家長及主管領導匯報。校醫每半年對幼兒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并做好記錄工作,活動室及寢室要做到通風工作,保持室內空氣新鮮。在幼兒到室外活動時加強管理保證幼兒的安全,教育幼兒不做不安全的活動。
四、食品衛生安全
食堂要制定一整套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及幼兒園所制定的衛生安全管理規定,做好預防工作,制作食物時要做到營養搭配合理,保證幼兒的飲食衛生安全,對食堂所有用具按規定做好消毒工作,食堂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所使用的機械設備、電器設備要加強管理做到定期保養和維護工作。
五、主管安全、防火的領導要每周對幼兒園的安全防火狀況做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園長匯報,做好整改和防范措施,在每兩周的例會上把全園的安全工作情況做一次全面的匯報;每兩周例會要有安全、防火內容,每學期初幼兒園領導在一起開一次關于安全、防火工作會議。
安全防火檢查記錄篇四
為進一步加強全區易燃易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有效提高易燃易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意識,杜絕易燃易爆場所火災事故的發生。2月26日,經開大隊到轄區各易燃易爆場所開展冬季消防安全專項檢查。
大隊防火監督員對轄區加油站進行了檢查,對場所的電氣設備防爆、防火、防靜電等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消防設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制定應急預案,員工的培訓教育是否到位,并對易燃易爆場所的注意事項、消防設施、器材的標準使用等情況進行了詳細檢查。同時,孫浩副大隊長要求場所負責人要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認真開展隱患自查自糾工作,確保消防安全零隱患。
通過此次檢查,有效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隱患,提高了易燃易爆場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意識。下一步,大隊將會聯合其他相關部門繼續對化工企業、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做到責任上肩、入腦入心,查字當頭、改字落地。嚴格落實監督責任,督促各場所嚴格日常巡查,深入查找安全隱患和事故苗頭,確保經開區消防安全形勢穩定。
安全防火檢查記錄篇五
一級檢查由班組織實施
(一)
每個員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進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檢查,排除本身能夠排出的一切不安全因素,上報本身不能解決的火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
(二)
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及時報告,否則發生事故則由本崗位當班負責。(三)
每天應將班組個人檢查的結果向領導匯報。接班時應提前10分鐘進入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況,對檢查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名,發現一般的問題由接班班長負責處理,較大問題以書面形式報本處領導處理,不得忽視或拖延。
二級檢查由客戶服務中心領導實施
(一)
、公司領導每周組織班組長對本管轄地段、設備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品)進行一次檢查。(二)
、檢查班組對防火安全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三)
、組織處理本處的火險隱患及整改,向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及時表揚或批評。(四)
、每月向公司安全主任匯報一次本客戶服務中心消防安全情況。三級檢查由公司領導實施
(一)
、每月由客戶服務中心或公司領導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檢查。(二)
、檢查客戶服務中心貫徹防火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執行情況,獎懲分明。檢查的基本內容
(一)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貯存容器,管道有無定期測試,有無跑、冒、滴、漏等現象。(二)
、使用液化石油氣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擺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規定。(三)
、對煙頭、遺留火種是否注意安全和妥善處理。(四)
倉庫內貨物及物資分類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庫房內燈泡規定60w以下,燈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風、室溫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況等。(五)
電器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有無超負荷運行,電線、電纜的絕緣有無老化,受潮、漏電、短路等情況。電動機有無空轉現象,防雷設備是否完好,有無亂拉電線情況。(六)
使用多種可燃、易爆油類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殘油、氣的處理情況。(七)
危險場所動火是否按規定辦理手續,焊接操作時是否達到'七不、四要、一清'的要求。(八)
使用有素養害物品的場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九)
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統的完好情況。各部門對消防器材有無管好、用好和到期換藥保證安全使用。(十)
門衛對出入人員是否進行嚴格檢查,對攜帶易燃危險物品的人員是否制止等。安全防火檢查記錄篇六
夏季天氣炎熱、干燥,是安全防火的關鍵時期,需加強防火安全,避免火災事故發生,保障財產和生命安全,防患于未然。提醒您注意以下幾點:
1、防止電器故障引發火災。正確使用電源線,不私拉亂設電線,不違章使用各種電器設備,保證安全用電。
2、防止因亂扔煙頭引起的火災。“一支香煙能毀萬丈高樓”,請不要亂扔煙頭,嚴禁在重要區域(燃氣箱、電閘箱等禁煙區域)周邊抽煙。
3、最后離開人員,要檢查是否關閉門窗、燈光、空調等,斷掉電源插座。
4、保持樓道暢通。不要將雜物堆積在樓道內,避免火災發生,同時為您和他人的安全著想,請不要占用消防通道,以免妨礙消防通道正常使用。
5、消防設施、器材,不得隨意挪用,做到人人愛護消防設施,并能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6、發現隱患及時報局辦公室或物管處處理。
安全防火檢查記錄篇七
單位實行定期防火檢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個周進行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參加,保衛部負責通知,并做好防火檢查記錄。春節、元旦、五一、十一消費旺季的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
防火檢查的內容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防火巡查情況;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違章進入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違章使用明火作業、在禁止區吸煙等行為的;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各部門存在火災隱患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整改完畢后在檢查記錄第二聯填寫整改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保安部門,由保安部門安排人員進行復查。
安全防火檢查記錄篇八
進入冬季,氣溫驟降,人們用電、用火、用氣明顯增多,往往是各類火災的高發時期,特別是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形勢變得更加嚴峻。為切實做好冬季防火工作,進一步排查轄區內的安全隱患,從12月初以來,太平區消防救援大隊按照總隊、支隊領導安排部署,深入轄區重點單位開展冬防期間隱患排查整治行動,降低冬季火災風險,保障轄區消防安全。
太平大隊成立專項檢查組,分別對賓館、飯店、商場、市場、洗浴、養老院、電廠、學校等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內部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情況、人員值班情況等進行了詳細了解,并在負責人的陪同下對各場所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滅火器、應急照明燈等進行了檢查。許副大隊仔細詢問了各單位負責人是否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以及日常內部巡查、值班等情況。在現場,太平大隊監督員還講解并示范了如何正確使用常用滅火器材和消防水帶水槍等消防設施,以此進一步提高場所內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水平,認清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此外,檢查組對轄區高層住宅也進行了消防安全排查,重點檢查高層建筑的消防車道、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場所內的.消防栓、滅火器、應急燈、疏散指示標志、防火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違規用火用電等情況。檢查人員在檢查過程中要求物業服務企業負責人要積極向住戶宣傳日常消防安全知識,加強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并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嚴格落實每日巡查制度、值班制度,及時排查火災隱患并加以整改。并現場開展組織培訓,進一步增強物業服務企業的防火自救能力。通過加強高層住宅的消防安全管理,嚴防火災事故,全力確保轄區高層住宅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下一步,太平大隊將繼續加大對轄區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力度,在轄區單位樹立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時刻繃緊消防安全這根弦,堅決扛起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扎實做好消防安全各項工作,強有力地筑牢冬季安全“防火墻”,全力消除火災隱患,確保轄區冬季防火工作安全穩定。
安全防火檢查記錄篇九
通過對防火安全進行“三級”檢查,進一步加強防火安全管理,杜絕火災的隱患。
適用范圍
適用于蘭亭穎園管理處所有員工
職責
(一)
一級檢查由班組組織實施1、
每個員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進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檢查,排除本身能夠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報本身不能解決的火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2、
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及時報告,否則發生事故則由本崗位當班人員負責。3、
每天應將班組各人檢查的結果向領班匯報。4、
接班時應提前15分鐘進入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況,對檢查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名,發現一般的問題由接班班長負責處理,較大問題以書面報本處領導處理,不得忽視或拖延。(二)
二級檢查由管理處領導實施1、
管理處領導每周組織班組長對本管轄地段、設備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檢查。2、
檢查班組一級對防火安全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3、
組織處理本管理處的火險隱患及整改,向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及時表揚批評。
4、
每月向公司安全主任匯報一次本管理處消防安全情況(三)
三級檢查由公司領導實施1、
每月管理處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檢查。
2、
檢查各部門貫徹防火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執行情況。好的表揚或獎勵,差的批評或處罰。(四)
檢查的基本內容1、
存放地點,貨物及物資分類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庫房內燈泡規定60w以下,燈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風、室溫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況等。2、
電器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有無超負荷運行,電線、電纜的絕緣有無老化、受潮、漏電、短路等情況。電動機有無空轉現象,防雷設備是否完好,有無拉電線情況。3、
危險場所動火是否按規定辦理手續,焊工操作時是否達到“七不”、“四要”、“一清”要求。4、
消防器材及有害物品的場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5、
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統的完好情況。各部門對消防器材有無管好、用好和到期換藥,保證完整使用。6、
門衛對出入人員是否進行嚴格檢查,對攜帶易爆危險物品的人員是否把關等。定義(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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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火檢查記錄篇十
第一條防火巡查、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組織各部門進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開放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一次。其他部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第二條防火巡查、檢查人員在進行巡查、檢查時應佩戴統一制作的臂章。
第三條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理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責令其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
第四條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巡查、檢查記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和被檢查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在巡查、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
第五條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3、
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4、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5、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6、
開放結束或下班后應檢查是否關閉電源,消除煙頭、發熱源等雜物情況;7、
其它需巡查的情況。第六條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
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2、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3、
消防水源狀況;4、
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和功能情況。5、
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6、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7、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8、
防火巡查開展情況;9、
其它需進行防火檢查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