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推薦信訪工作情況匯報范本一
(一)概念:涉訴信訪是指當事人與某一具體訴訟案件相聯系,請求人民法院完成某種訴訟行為(如立案、再審、執行),實現某項訴訟請求的來信來訪。比如對法院有案不立,對裁判結果不服或對執行效率、效果不滿而引起的上訪等。
(二)特點:一是當事人與某一具體訴訟案件相聯系;二是人民法院在處理上具有較為嚴密的程序性。這些特點,使涉訴信訪不同于行政機關和其他機關的信訪,也不同于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其它工作的批評、建議、投訴、舉報等。
(三)分類:按照行為性質的不同可分為理性上訪、非理性上訪和違法上訪。理性上訪是上訪人按照正當的程序和途徑向上級或領導反映其訴訟中的權益問題。非理性上訪是上訪人不滿足于按正當程序和渠道反映問題,而是將上訪活動轉化為向黨委、政府、法院施加壓力,而達到自己目的的一種手段,甚至是赤裸裸的要挾。違法上訪則是上訪者在上訪過程中采取圍攻有關領導、沖擊機關、堵塞交通等一些過激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信訪條例》等有關規定,符合違法行為的構成要件。例如無理糾纏、暴力鬧訪等。按照人數多少還可分為集體上訪、單個上訪等。
(一)法院方面的原因
1、個別干警素質不高。由于各方面原因,極個別政治素質低的人員進入法院,這些人員缺乏大局意識,穩定意識,就案論案,不能將案件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很好地統一,在處理案件過程中不能耐心細致地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而是武斷專橫,以法壓人,當事人口服心不服,敢怒不敢言,留下后遺癥,甚至在個別案件處理過程中久拖不決,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有失公平、公正,造成當事人的怨憤,引發上訪。
2、處訪欠仔細。一些案件在實體或程序處理上確實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當事人申訴后,但對上訪、申訴案件處理不及時、不到位,致使經年累月無法處理。有的接訪人員敷衍塞責,審查不細,未能及時妥善處理,有的干脆對當事人說“就這樣,你愛到哪告就到哪告去!”更有甚者,有的案件承辦人不正視矛盾而“躲訪”。久而久之,當事人產生怨恨心理而上訪。
3、少數案件執行不力。縱觀涉訴信訪案件,80%以上反映的都是執行不力問題。由于受各方面的影響,執行難問題已成為一個社會性的問題,但還是有些案件摻雜了許多人為的因素。而未執行。如個別執行人員亂執行或不執行,當事人花費了不菲的費用得來的卻是“法律白條”,肯定把怨氣撒向法院,從而上訪告狀。
4、立案把關不嚴。前些年受大環境的影響,一些法院為了本部門利益,當事人一“告狀”就立案受理,雖然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群眾告狀難、申訴難的問題,但不應該由法院主管的案件法院也受案審理,結果無法裁決,導致當事人上訪。
5、護短。一些法院在明知案件處理不當的情況下,因為某些原因或利益,怕揭短亮丑,影響形象,不能正確采取補救措施,嚴格依法追究,最終的結果卻是“紙里包不住火”。為求一時平安,致使矛盾越積越深,致使當事人不斷上訪。
(二)上訪群眾方面的原因
1、理解“事實”偏差。由于訴訟程序的嚴密性,案件發生后需要經過很長一段時間才能進入訴訟程序。由于時過境遷等原因,案件進入法律程序后,法院查明的事實與案發當時的情況或多或少地存在一定的差異,甚至相差甚遠。案件的真實情況只有雙方當事人心知肚明,而法院只能依據證據證明的法律事實作出裁判。由于案件客觀事實與法律事實的差異,一方當事人得不到期待的結果后,不能正確認識和對待裁判結果,而是極力地要求法院作出符合客觀事實的處理,但當事人又無法提供確實充分的有效證據,也就不可能再現當時的客觀情形,導致當事人上訪不止。
2、理解法律不透徹。隨著普法的深入以及新聞媒體的日益發達,人民群眾對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越來越熟悉,民主意識、法治意識越來越強,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觀念越來越高,遇事敢說、敢找、敢反映。但一些群眾對法律法規理解的不夠透徹,對法院的法定程序誤解為不盡職責,拖案不辦。如一起執行案件,法院正在評估、拍賣被執行人的財產,按照法律規定評估拍賣是要經過一定的程序來進行的,申請人卻認為法院欠拖不執行,從而上訪。還有一起執行案件當事人在立案時就對執行人員說:“案件必須在7日內執行完畢,否則,就上訪告狀!”更有甚者,一些案件到法院后,當事人就認為法院包辦了,不管執行到位不到位,欠錢的不是另外當事人,而是法院!就要法院拿錢,不拿就上訪、告狀!”一些案件當事人確實沒有履行能力,法院也無法執行到位,而當事人不管這些,就是一味地上訪告狀、法院感到“委屈”,但同時也體現了社會救濟制度在某些方面的缺失。
3、部分當事人訴訟心理扭曲。一些當事人抱著告狀有理、領導怕告狀、事情越鬧大越好辦等心理,一旦認為自己在“官司”中“蒙冤”,就通過上訪要求給予保護。如案件還在審理過程中,就無端猜疑案件承辦人與另一方當事人有密切關系,就到處上訪。對裁判結果不服,在完全可以走正常的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卻到處上訪申訴,這類當事人認為,上、下級機關的執法人員“官官相護”,走法律程序也不會有好結果,不如通過上訪引起領導重視,給予關注,既省了一些費用,又解決了問題,唯信訪為“大”、為“上”。如一起某生產小組訴張某侵權糾紛案,該案經過一審、二審、再審,張某還是敗訴,但張某為規避法院執行甚至別的什么目的,以要在領導面前自盡,進京上訪等行為相要挾。
(一)涉訴信訪工作需要統一管理
信訪部門是各部門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在促進社會穩定方面起到了不容忽視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盡人意的地方,如有的領導不通過主管領導,隨意用權亂批,不該管的管了,不該批了批了,該管的卻不知道,有的同一問題經調解已經解決,因溝通不及時,上訪人另辟蹊徑,找熟人、同學、同事、老上級、親戚等關系重復告,特別是涉訴信訪工作,由于牽扯到法律等諸多方面,專業性較強,需成立專門的機構來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工作。
(二)對非理性上訪、違法上訪者,缺乏強有力的措施,過分強調“花
錢買平安”。
大多數信訪部門有一個心態,即力求少生事端,多花點錢也無所謂,花適當的錢能解決息訪、能解決問題達到平安固然是好,然而以這種方式解決問題的負面影響也是顯而易見的,如不少無理上訪者抓住了信訪部門的這種心態,變本加厲上訪,新問題層出不窮,更有甚者,他們在一起出題目捉弄接訪部門。不少上訪人員相互交流上訪經驗,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信訪部門對這類上訪者有時束手無策,只有笑臉相迎,耐心解釋。有的上訪者一張狀紙在手,任憑天下游,忙時在當地,閑時往上走,今天在信陽明天到鄭州,一不遂其愿,就要去首都,有的是正在依法處理中的案件,你按法定程序辦理,我按自己的意愿告狀,你講你的法,我說我的事,甚至還出現了專門代理信訪案件,借機斂財的“掮客”,他們打著為民申冤,為民解愁的旗號幫人打官司,實際在行擾民、擾亂社會治安之事,是社會的一個不安定因素,如果打擊不力,這就會滋長一種上訪者“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錯誤心理,時間一長,上訪問題不但未平息,無理上訪人反而有增多趨勢。
(三)對“實事求是”理解偏差,打破法律程序。
有些信訪部門在接訪的時候,不對案件所經過的法律程序進行處分,而是過分強調“實事求是”,繞開司法程序去處理,常使訴訟程序已經終結的案件又要重新開始處理,打破了法律規定的程序說嚴重些,實際上是在挑戰我國的法律制度。典型的表現為對案件是否經過審理不加區分,對其上訪是否通過法律程序不加甄別,而是受傳統思想的束縛,好像用普遍的民俗、情理來解決上訪問題才能體現“公正”。事實上,這種做法不僅增加了法院對案件處理難度,還會引起當事人產生對法院的對立情緒,不利于信訪問題的解決,更不利于司法權威的確立。
(一)建設一支高素質法官隊伍。打鐵還需自身硬,要減少或避免涉訴信訪案件的發生,法院干警在審執案件過程中要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執法為民,勤政守法,甘當公仆,依法辦案,堅決杜絕亂作為,有效防止不作為,堅決杜絕“三案”的發生。同時,要文明執法,服務熱情,對上訪群眾多一點笑臉,少一些冷模,多一聲問候,少一些斥責,多一些關心、少一些厭煩,對來訪者要做到接待來訪熱心,聽取陳述耐心,詢問情況細心,排憂解難誠心。
(二)建立涉訴信訪工作網絡。加強法院信訪部門的溝通,把涉及到各個地方的信訪工作情況上網通報,對各地的上訪者分門別類,將已經終結程序的上訪案件,上訪老戶定期公布,以利信訪部門及時了解上訪情況,不必重復接待、反復批轉,既節省了人力、物力、財力,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加強信訪立法,堅決制裁非理性、違法上訪者。由于當前信訪立法的缺位,使各部門在處理信訪時缺乏統一的尺度和標準,給信訪的處理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可依照相關規定,制訂《信訪法》,增強對信訪情況的分析、明晰對有理、無理、纏訪、鬧訪的界定,加大對無理上訪、違法上訪的處罰力度,如增設罰款、拘留、勞教等措施,同時在《刑法》中增加對因纏訪、鬧訪,暴力上訪而構成犯罪的處罰條款,形成一個整體的信訪法律體系,以促進信訪工作的規范化、法制化。
(四)建立訴訟風險告知制度。涉訴上訪案件,很大一部分是由于當事人承擔了一定訴訟風險后引起的。因此,法院在立案處理的同時,應將必要的訴訟風險一并告知當事人,對其訴訟結果有個大致了解,從源頭上避免涉訴上訪案件的發生。
(五)依法“花錢買平安”。在處理信訪案件的時候,有些上訪戶確實有一些道理,或者在訴訟過程中我們的審判工作確有瑕疵,保護權利不充分,此時給予當事人一定的經濟補助,有利于信訪案件的及時解決,維護社會的穩定,但花錢買平安的前提是依法,只有在事實充分,有法律規定的前提下用“花錢”的方式解決上訪問題,才能避免上訪的無限延伸。
(六)樹立司法的最終裁判權威。法律是人民意志的固定化和多元化,是人民意志的升華,是黨和人民意志的最集中的體現,與政策、習慣相比,更具有權威性、強制性和公信力,公民權利的保護真正源于司法的終極救濟,進行司法體制的改革,保證司法救濟渠道暢通,樹立起司法權威,才是解決信訪問題的根本之道,也是現代法治的要求。
推薦信訪工作情況匯報范本二
區是老城區,城市載體功能弱,財政供給能力不強,歷史欠賬多,群體性矛盾比較突出。尤其是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各種利益的重新分配,突顯出越來越多的矛盾,信訪工作任務也隨之加重。信訪工作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再靠傳統的工作方式、方法是不行的,必須積極探索解決信訪問題的新途徑、新機制、新辦法。在我市依法信訪工作全面開展后,區委立即召開常委會議,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全面推進依法信訪工作。初步形成了行政機關依法處理信訪案件和群眾依法有序上訪的信訪工作新局面。但面臨不斷變化發展的新情況,仍不斷出現一些的新問題,尤其是區劃調整,新的**區成立,客觀上造成了信訪量的攀升。為更好的做好我區信訪工作,為經濟工作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維護政治安定和社會穩定,區組織人員通過開座談會和深入基層調查了解情況的方法,對我區目前依法信訪工作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在開展依法信訪工作以來,我區采取了多種積極有效的措施:一是建立依法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相關幾個責任單位共同接待處理信訪問題;二是總結工作經驗,抓住六個關鍵環節,堅持依法排查、依法認定、依法分流、依法處理、依法“三查”、依法結案,形成的依法有序的信訪案件處理程序;三是堅持信訪問題“一案三查”,制定了《**區信訪工作“一案三查”暫行規定》,一查造成群眾集體越級、重復上訪的原因,二查接待處理的責任,即查發案責任、執法處理責任和穩定責任,三查上訪人員在信訪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嚴肅追究信訪責任,保證信訪問題依法處理;四是加強執法部門對信訪問題的性質和責任單位依法認定,保證信訪問題得到切實落實。通過這些措施,我區信訪工作在實踐中實現了四個轉變:一是樹立了大信訪觀念,由信訪辦一家接待的小信訪向全區各部門、各單位共同負責的大信訪格局轉變。二是提高責任意識,由信訪辦被動接待分轉處理向全面落實責任制、包案處理轉變。三是強化法制觀念,由信訪單一渠道思想疏導向權力機關、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多渠道合理分流、依法處理轉變。四是樹立維權意識,由被動接待來信來訪向主動為人員群眾辦實事,解決實際困難轉變。經過全區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區信訪局面得到了有效控制,20xx年越級上訪量較20xx年下降83%,20xx年越級上訪量較20xx年越級上訪量下降80%,20xx年越級上訪總量比20xx年越級上訪量下降73%,20xx年截止到10月末越級上訪量比去年同期下降49%。
但是,我區正處于社會政治、經濟不斷發展中,必然要引發新的矛盾,相對而言,區財政收相對少,收支矛盾比較突出,居民文化層次不高,法律意識比較淡薄等情況,極易引發信訪活動的發生,因此,信訪工作絕不能掉以輕心。
在調研中,我們了解到,由于我區依法信訪工作剛剛起步,依法信訪機制還不健全,仍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直接導致基層工作人員不重視信訪工作,依法信訪工作開展效果不明顯,給信訪工作帶來負責影響;
(二)個別信訪問題責任主體、執法主體不明確,形成相互推諉扯皮,信訪問題不能及時落實到責任單位,造成處理不力,監督不力;
(三)個別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執法水平不高或執法不公,不能依法行政,使問題不能合理合法處理到位,造成群眾心理上不平衡,導致上訪;
(四)對非正常上訪缺少有力的控制措施,一部分群眾不能依法有序上訪,出現無理纏訪、行為過激的情況,給正常開展工作造成影響;
(五)在處理個別信訪問題時中找不到相應配套的法律法規,使一些信訪問題久拖不決,形成信訪積案。
通過調查分析,我們認為存在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個別單位領導對依法信訪認識不清,缺少責任心,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得不到落實,各項制度行同虛設,依法信訪工作在該單位開展效果不好,以致影響全區的信訪工作;
(二)對信訪問題的依法認定工作不到位,一些信訪問題找不到責任單位或執法主體,不能得到及時處理;
(三)個別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執法引發的上訪,主要還是執法人員對本職工作業務不熟、政策不精,執法不嚴,工作中我行我素,做事情做決策獨斷專行,甚至以言代法,以權代法,造成上級政策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紕漏,對群眾不負責任;
(四)群眾素質偏低,法制觀念淡薄,當遇到信訪問題時不是通過正常途徑來解決,而是采取非法聚集、圍堵等方式進行上訪。
(五)依法信訪工作的開展處于起步探索階段,一些相應的政策法規不能及時出臺,信訪工作制度轉換前后銜接不上,措施不到位,對群眾出現過激行為、無理纏訪不能有效控制;
(六)由于改革發展的步伐較快,相應配套的法律法規跟不上,有些問題產生后,無政策法律依據,導致矛盾激化,不斷升級,產生群眾越級訪。
信訪工作是黨和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密切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正確解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有效途徑,是體察民情、聯系群眾、接受監督的重要渠道。因此,我們必須認真負責的做好信訪工作,現就我區今后依法信訪工作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進一步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
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是做好依法信訪工作的有力保障,是依法信訪工作的原動力,因此,要建立并落實完整的領導責任制體系,一是縱向層層落實領導責任制,對重大信訪問題實行區級領導、部門領導和基層領導層層包保;二是橫向落實四種部門領導責任制,即:發案責任制、執法責任制、屬地責任制、保障責任制。發案責任制是指引發信訪問題的部門要主動依法處理信訪問題,并出具《上訪問題處理決定書》。執法責任制是指行政職能部門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對有爭議的信訪問題予以認定,必要時出具《處理意見書》。屬地責任制是指鄉鎮、街道辦事處對轄區內的上訪人進行思想教育、疏導,并在司法部門的指導下,宣傳國家法律、法規,引導群眾按正常的信訪程序依法信訪,把問題解決在當地。保障責任制是指鄉鎮、街道辦事處協調公安派出所對信訪人無理取鬧、肆意串聯、煽動等違法行為實施警示告誡,必要時按《治安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二)建立并完善依法信訪各項工作制度,提高信訪工作質量
切實加強信息預測預報工作,及時掌握情況,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要著重加強初訪、初電、初信的處理工作,落實首問責任制;把實現雙向規范作為依法信訪工作的關鍵,將維護群眾合法信訪權利和依法整頓信訪秩序結合起來,依法處理信訪問題;完善依法信訪工作機制和工作制度,健全依法信訪工作網絡,創新工作措施,制定和完善涉法案件的協調指導機制、依法分流和調處機制、依法排查機制和誤事責任追究機制,推行依法上訪程序,提高我區依法信訪工作質量。
(三)加強信訪隊伍建設,提高依法信訪意識
1、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全區信訪干部要緊緊圍繞市依法信訪年工作,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
推薦信訪工作情況匯報范本三
~年,我所信訪工作在農牧業廳的高度重視和具體指導下,以解決農牧民群眾的實際問題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緊緊圍繞我站工作職責職能,切實強化完善我所信訪工作,努力提高信訪工作效率和質量,及時化解各種矛盾,為農牧民群眾排憂解難,促進農村牧區的安定團結等方面發揮了較好作用,現將我所信訪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我所是依法保護草原的執法機構,受農牧業廳委托負責草原信訪工作。信訪工作是我們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更是了解~,反映民情,凝聚民心的一項重要工作。為了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我所規定由主管領導全面抓,分管領導負責具體工作,重要的信訪案件領導要親自查辦,具體的接待等工作由監理科信訪室具體人員負責。為了進一步完善信訪工作機制,規范群眾來訪接待工作,提高接待水平和效率,經我所業務人員專門討論研究并制定了《群眾來信來訪接待處理辦法》,在農牧民來信、來電、來訪辦理、接待人員、接待工作程序,接待工作要求等方面作了詳細規定,對來訪的農牧民要熱情接待,讓他們高興的來,滿意的走。隨著頒布實施的新的《信訪條例》的出臺和農業部重新修訂的《農業信訪規定》的發布,我所及時組織了有關業務人員進行專門學習,并結合新的《信訪條例》對《群眾來信來訪接待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作了完善與補充。
信訪工作是黨和政府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體察民情、聽取~的最直接的“窗口”。雖然我所看似“門面”小,但工作反映出的卻是我區廣大農牧民最直接的意愿,體現的是他們最基本的生產生活狀況,可以說工作的好壞直接與農牧民利益息息相關。
為了切實把各種上訪事件落到實處,及時解決各種矛盾糾紛,我所專門召開關于信訪工作的所務會議,從講政治、講穩定、講大局和堅持黨的群眾路線的高度出發,專門成立了信訪工作室,選配了蒙漢兼通的專職信訪接待員,使我所的信訪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我區草原監理系統十分重視廣大農牧民上訪案件的辦理,工作中細致認真,多方面進行調查和協調,上訪案件基本上都得到了妥善處理。如今年四月十八日,巴盟中旗川井蘇木哈拉圖嘎查蘇嘎拉等8位牧民上訪到自治區所,反映草場界線不清,面積不夠,草場被干部多占等情況,我所立即向巴彥淖爾市草原監理所發出了轉辦通知單。5月15日收到轉辦通知單回執及處理結果:是劃分草場時由于設備簡陋草牧場劃分界線定位存在不精確現象,當地政府購置了兩臺gps,由草原監理部門培訓了當地的技術人員,蘇木鄉鎮對草場做了精確劃定并對非牧民占草場情況進行了詳查,牧民對此表示滿意。旗委旗政府制定了《烏中旗清理非牧人員占用草場和規范草場承包經營權流轉辦法》,并專門成立了領導小組,清理和規范工作進展順利。
我所信訪工作面對的上訪人員絕大部分是農牧民,可以說他們是社會群體中法律意識相對淡薄的群體,也是最需要受到保護的弱勢群體,這就決定了我們的工作既要“細”又要“實”,我們自己要了解上訪事件的最基本情況,要做到事實清楚、法理明確,對廣大農牧民又要“說清楚”,讓他們感到這樣做是有道理的也有依據的。我所規定, 對于農牧民上訪“不打官腔,不繞彎子,不踢皮球”,凡是反映到我們這里的問題,在我們工作范圍之內的,要根據法律法規等規定認真核實,能當面答復的問題,當面解決;對比較復雜的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或者一些重要的需要及時處理的問題以及有些涉及幾個部門工作范圍的,我們會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以便我們或者聯合其他部門盡快解決處理,不屬于我們工作范圍內的,會告知農牧民應該到哪里尋求幫助。如今年7月10日,赤峰巴林左旗十三敖包鄉酒泉村村民高玉君向農業部草原監理中心反映巴林右旗幸福之路蘇木近兩年開墾草原近萬畝。中心批示由我所進行調查,并依法處理。我所向赤峰市草原監理所下達了案件轉辦通知,并及時督辦。經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用地0.8萬畝,個人開墾69.4畝,向舉報人通報了查處結果,農牧民感到滿意和放心?!?,我所共接待和接收信訪事件35起。其中,草牧場界限糾紛15起,非法開墾草原13起,征占用草場補償問題6起,非農占草場1起。從信訪反映內容看,主要集中在草牧場界限糾紛和非法開墾草原兩個方面。今年4月,我們積極協助農業部草原監理中心調查組,完成了對農民日報刊登的題為《扎旗政府部門何以樂當“地主”》一文反映情情況的調查工作,并三次派員前往扎旗督促整改,一要對以前出臺的土地開發和承包的文件依照現行的法律法規進行一次系統清理。二要糾正將草原劃為宜農荒地的錯誤作法。三要嚴肅查處草原復墾行為。經過我所和當地政府多方協調努力,把農業部草原監理中心調查組提出的整改意見落到了實處。
為了加強對廣大農牧民的信訪宣傳教育,增強農牧民依法上訪的自覺性,使他們看到自己權利的同時,也要明確自己的義務?!辏宜鷥让晒艔V播電臺合辦了第二期關于草原法律法規宣傳月活動,其中一項重要內容是,宣傳草原法律法規以及信訪條例,公布了咨詢、舉報專線電話,設立咨詢點,講解《信訪條例》,通過這次活動使更多的農牧民知道了找誰上訪,如何上訪,正確引導廣大農牧民行使民主權利,履行義務,加深了對國家草原法律法規的認識和了解;依法辦事,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進一步規范了農牧民的信訪行為;同時宣傳了我所職能和增加了信訪工作透明度。我們深入基層了解情況,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切實把信訪工作當成事關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盡可能地把問題解決在基層,盡量避免越級上訪。
總之,通過加強領導,完善制度,規范機制,我所的信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由于各種主觀原因與客觀原因的存在,我所信訪工作離上級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堅持不懈的落實好各項信訪政策,做好信訪工作。
推薦信訪工作情況匯報范本四
第四中學全體領導教師,充分認識到,信訪工作是一項政治性很強的群眾工作,是學校溝通和聯系廣大師生和家長的重要渠道;起著密切聯系群眾,充分調動廣大師生和家長關心學校、熱愛學校、建設學校的積極性,維護安全團結政治局面的作用。為此,一年來,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現予以總結如下:
一、全面貫徹信訪工作的指導思想
信訪工作的指導思想:認真貫徹“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建立和健全暢通的信息渠道,廣泛聽取師生和學生家長的意見和要求,充分調動廣大師生和學生家長的積極性,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提高信訪工作效率,為學校事業發展創造和諧向上的工作環境。
信訪工作的基本原則:認真執行黨的政策、國家法律、法規;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實行統一領導與分工負責制相結合,解決實際問題與思想政治工作相結合。
二、高度重視信訪工作的重要意義
提高認識,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和“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視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從“三個代表”的高度認識信訪工作的重要意義,從社會穩定的大局對待信訪工作,把教職工及學生和學生家長的疾苦放在心上。學校主要領導必須親自抓安全穩定工作,對安全穩定工作負總責,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的各種困難,切實落實“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信訪工作原則,保證及時、正確處理教職工、學生及學生家長上訪的問題,樹立學校良好的形象,確保政令暢通和社會政治穩定。
三、正確落實信訪工作的責任與目標
(一)加強信訪工作責任制
1、實行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黨支部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負實責。
2、注重信訪工作隊伍建設,提高信訪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3、信訪工作人員秉公辦事,不徇私情;遵守保密制度,不泄露工作秘密,嚴禁將控告、檢舉材料和信訪人要求的保密內容泄露給被控告人、被檢舉人;不得丟失、隱匿和擅自銷毀信訪材料。
(二)按時完成信訪工作目標
1、處理好“初信初訪”,“初信初訪”辦結率達100%。
2、處理來信、來訪的時效和質量,信訪按期結辦率不低于80%。
3、努力控制越級信訪,無越級集體訪和重復集體訪。
4、對上級機關、上級領導轉交辦的信訪事項,及時辦理并將辦理結果及時反饋相應機關和領導。
四、加強信訪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措施
1、在學校黨支部的領導下,成立“源東中心學校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信訪工作的組織領導。下設辦公室(設在學校行政辦公室),負責學校信訪的綜合、協調和日常來信來訪的接待處理工作。學校各部門按其職責處理相關信訪問題。
成立信訪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組長:
成員:工會委員、處室領導、年級組長。
2、強化措施,組織專門力量集中開展一次不穩定因素排查活動,特別要把重點人員的思想狀況、校園網、校園周邊環境、食品衛生健全管理、危險物品的管理、消防安全設施等作為重點排查對象,對排查出來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時予以化解和解決,努力將不穩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堅決防止釀成重大群體性事件。
3、明確責任,按照信訪工作原則,應逐級上訪,分段受理,制止重復上訪、越級上訪。學校各部門對上訪問題要認真接待,以事實為依據,按照法律、政策規定,認真負責地解決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深入細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以高度負責精神,把問題解決在處室、本年級、本班,絕對不能放任不管,更不能推向上級。推向社會,對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越級上訪或產生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4、加強溝通,信訪領導小組成員應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要帶著感情做好教職工、學生及家長的工作,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要抓好宣傳引導,使不違法上訪變成群眾的自覺行動;堅決查處背后支持、鼓勵群眾上訪鬧事行為,規范上訪行為,創造良好信訪秩序,把學校信訪工作納入依法正常、合理、有序的軌道。各處室、各年級組對能夠解決的問題應抓緊時間來判斷處理,一時處理不了的,要做好工作,向教職工說明情況,講清道理,把工作做深,作細。對教職工及學生和家長反映的難點、熱點問題應及時迅速報告學校領導,學校領導要把解決群眾困難的情況應及時迅速地反饋給教職工、學生家長。
5、對上級交給的信訪案件積極處理,做到了不拖辦、不弄虛作假、不泄露秘密。
6、我校按要求辦理群眾來信來訪,嚴肅查處違規違紀案件,有效降低了重信重訪。
五、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和危險物品安全的管理
1、加強對學校早餐、水房、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要加強對經營者的監督指導,對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要限期整改。要建立和嚴格執行各項危險物品的管理制度。對存有的危險物品的種類、數量要進行認真登記。要嚴把各種危險物品的發放關,嚴禁非相關工作崗位的人員以任何理由進入危險物品存放場所和領取危險物品,以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2、加強教學樓、教學設備的安全工作。
不斷改善安全設施,凡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設施必須立即維修或更換;學校門衛非常重要,必須安排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處事果斷的工作人員負責領夜間值班,確保師生安全和財產安全。
3、進一步加大校園周邊環境的整治力度。
學校主動與治安中心、派出所有關部門加強聯系,爭取支持。加強對校園及周邊地區的治安力量,限度地降低各類治安案件的發生率,確保校園穩定。
4、加強值班、信息和信訪工作。
安排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的人員負責值班。信息報送務必“快、準、實”。如遇有重大突發性事件、重要社會動態、師生重大思想苗頭、重大災情和疫情等緊急重大事件時,要及時做好處置工作,并盡快將有關情況上報新村。
5、進一步加強安全法制宣傳教育。
學校要對全體師生員工進行長期、廣泛、深入的安全法制宣傳教育,特別要加強網絡安全教育、防火安全教育、食品衛生安全教育。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增強師生安全意識,使師生熟知有關安全制度和知識,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六、做好來訪接待工作
1、熱情接待來訪人員,認真填寫《江縣第四中學接待來訪登記表》;
2、認真聽取來訪人的陳述,了解來訪人來訪的目的、要求及反映的主要問題的時間、地點、主要事實、證據等,做好來訪記錄;
3、對不需要處理的一般問題,說明理由或原因做好來訪人的思想工作;由所屬部門解決的問題,通知其部門接待處理;
4、對重要來訪、突發性或重大集體上訪,通知相關領導接待;5、做好存檔工作,來訪處理完畢,按來訪類別整理相關材料移交檔案管理室存檔。
七、信訪工作內務管理
1、信訪工作所用的表、單、簿、冊規范,辦理程序、規定統一。
2、信訪材料裝訂整齊;保管符合保密規定。
3、做好接待師生及學生家長來訪的辦公室清潔衛生。
4、對來訪師生、學生家長和外來聯系公務人員,文明禮貌、接待熱情。
八、做好信訪工作總結
為不斷提高信訪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學校每半年舉行一次信訪情況分析會,通報信訪工作情況;每年年終舉行信訪工作經驗交流會。
推薦信訪工作情況匯報范本五
第四中學全體領導教師,充分認識到,信訪工作是一項政治性很強的群眾工作,是學校溝通和聯系廣大師生和家長的重要渠道;起著密切聯系群眾,充分調動廣大師生和家長關心學校、熱愛學校、建設學校的積極性,維護安全團結政治局面的作用。為此,一年來,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現予以總結如下:
一、全面貫徹信訪工作的指導思想
信訪工作的指導思想:認真貫徹“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建立和健全暢通的信息渠道,廣泛聽取師生和學生家長的意見和要求,充分調動廣大師生和學生家長的積極性,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提高信訪工作效率,為學校事業發展創造和諧向上的工作環境。
信訪工作的基本原則:認真執行黨的政策、國家法律、法規;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實行統一領導與分工負責制相結合,解決實際問題與思想政治工作相結合。
二、高度重視信訪工作的重要意義
提高認識,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和“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視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從“三個代表”的高度認識信訪工作的重要意義,從社會穩定的大局對待信訪工作,把教職工及學生和學生家長的疾苦放在心上。學校主要領導必須親自抓安全穩定工作,對安全穩定工作負總責,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的各種困難,切實落實“分級負責,歸口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信訪工作原則,保證及時、正確處理教職工、學生及學生家長上訪的問題,樹立學校良好的形象,確保政令暢通和社會政治穩定。
三、正確落實信訪工作的責任與目標
(一)加強信訪工作責任制
1、實行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黨支部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負實責。
2、注重信訪工作隊伍建設,提高信訪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3、信訪工作人員秉公辦事,不徇私情;遵守保密制度,不泄露工作秘密,嚴禁將控告、檢舉材料和信訪人要求的保密內容泄露給被控告人、被檢舉人;不得丟失、隱匿和擅自銷毀信訪材料。
(二)按時完成信訪工作目標
1、處理好“初信初訪”,“初信初訪”辦結率達100%。
2、處理來信、來訪的時效和質量,信訪按期結辦率不低于80%。
3、努力控制越級信訪,無越級集體訪和重復集體訪。
4、對上級機關、上級領導轉交辦的信訪事項,及時辦理并將辦理結果及時反饋相應機關和領導。
四、加強信訪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措施
1、在學校黨支部的領導下,成立“源東中心學校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信訪工作的組織領導。下設辦公室(設在學校行政辦公室),負責學校信訪的綜合、協調和日常來信來訪的接待處理工作。學校各部門按其職責處理相關信訪問題。
成立信訪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組長:
成員:工會委員、處室領導、年級組長。
2、強化措施,組織專門力量集中開展一次不穩定因素排查活動,特別要把重點人員的思想狀況、校園網、校園周邊環境、食品衛生健全管理、危險物品的管理、消防安全設施等作為重點排查對象,對排查出來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時予以化解和解決,努力將不穩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堅決防止釀成重大群體性事件。
3、明確責任,按照信訪工作原則,應逐級上訪,分段受理,制止重復上訪、越級上訪。學校各部門對上訪問題要認真接待,以事實為依據,按照法律、政策規定,認真負責地解決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深入細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以高度負責精神,把問題解決在處室、本年級、本班,絕對不能放任不管,更不能推向上級。推向社會,對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越級上訪或產生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4、加強溝通,信訪領導小組成員應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要帶著感情做好教職工、學生及家長的工作,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要抓好宣傳引導,使不違法上訪變成群眾的自覺行動;堅決查處背后支持、鼓勵群眾上訪鬧事行為,規范上訪行為,創造良好信訪秩序,把學校信訪工作納入依法正常、合理、有序的軌道。各處室、各年級組對能夠解決的問題應抓緊時間來判斷處理,一時處理不了的,要做好工作,向教職工說明情況,講清道理,把工作做深,作細。對教職工及學生和家長反映的難點、熱點問題應及時迅速報告學校領導,學校領導要把解決群眾困難的情況應及時迅速地反饋給教職工、學生家長。
5、對上級交給的信訪案件積極處理,做到了不拖辦、不弄虛作假、不泄露秘密。
6、我校按要求辦理群眾來信來訪,嚴肅查處違規違紀案件,有效降低了重信重訪。
五、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和危險物品安全的管理
1、加強對學校早餐、水房、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要加強對經營者的監督指導,對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要限期整改。要建立和嚴格執行各項危險物品的管理制度。對存有的危險物品的種類、數量要進行認真登記。要嚴把各種危險物品的發放關,嚴禁非相關工作崗位的人員以任何理由進入危險物品存放場所和領取危險物品,以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2、加強教學樓、教學設備的安全工作。
不斷改善安全設施,凡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設施必須立即維修或更換;學校門衛非常重要,必須安排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處事果斷的工作人員負責領夜間值班,確保師生安全和財產安全。
3、進一步加大校園周邊環境的整治力度。
學校主動與治安中心、派出所有關部門加強聯系,爭取支持。加強對校園及周邊地區的治安力量,限度地降低各類治安案件的發生率,確保校園穩定。
4、加強值班、信息和信訪工作。
安排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的人員負責值班。信息報送務必“快、準、實”。如遇有重大突發性事件、重要社會動態、師生重大思想苗頭、重大災情和疫情等緊急重大事件時,要及時做好處置工作,并盡快將有關情況上報新村。
5、進一步加強安全法制宣傳教育。
學校要對全體師生員工進行長期、廣泛、深入的安全法制宣傳教育,特別要加強網絡安全教育、防火安全教育、食品衛生安全教育。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增強師生安全意識,使師生熟知有關安全制度和知識,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六、做好來訪接待工作
1、熱情接待來訪人員,認真填寫《江縣第四中學接待來訪登記表》;
2、認真聽取來訪人的陳述,了解來訪人來訪的目的、要求及反映的主要問題的時間、地點、主要事實、證據等,做好來訪記錄;
3、對不需要處理的一般問題,說明理由或原因做好來訪人的思想工作;由所屬部門解決的問題,通知其部門接待處理;
4、對重要來訪、突發性或重大集體上訪,通知相關領導接待;5、做好存檔工作,來訪處理完畢,按來訪類別整理相關材料移交檔案管理室存檔。
七、信訪工作內務管理
1、信訪工作所用的表、單、簿、冊規范,辦理程序、規定統一。
2、信訪材料裝訂整齊;保管符合保密規定。
3、做好接待師生及學生家長來訪的辦公室清潔衛生。
4、對來訪師生、學生家長和外來聯系公務人員,文明禮貌、接待熱情。
八、做好信訪工作總結
為不斷提高信訪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學校每半年舉行一次信訪情況分析會,通報信訪工作情況;每年年終舉行信訪工作經驗交流會。
推薦信訪工作情況匯報范本六
全區信訪工作在地委、行署和林管局的正確領導下,在省辦的具體指導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大膽創新,與時俱進,以解決人民群眾實際問題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努力提高信訪工作效率和質量,通過各級黨委、政府部門的共同努力,信訪問題大多化解在基層,為全區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20xx年全區信訪部門共接待受理群眾來信來訪6992 件次,其中受理群眾來信515件次,接待群眾來訪6477 人次;發生群眾集體上訪202批次4064人次;地區信訪辦接待群眾個人來訪173件次269人次,比去年同期142 件次218人次,分別件次上升21.83%,人次下降23.39%;接待群眾集體上訪69 批次1120 人次,比去年同期 78批2817人次分別下降11.53%和60.24% 。
一、用xx大精神統領信訪工作,認真落實黨政領導信訪工作責任制
地委、行署和林管局把信訪工作看成是落實xx大精神、實踐“三個代表”的具體體現,是各部門工作好壞的綜合反映,是對基層單位黨政班子和領導干部有無駕馭全局工作和處理復雜局面能力的檢驗,是評價基層工作和干部素質好壞的重要標志。因此,我區始終把信訪工作做為“一把手”工程來抓,全力推進黨政領導信訪工作責任制的落實。一是定期召開各種會議,研究、部署、落實信訪工作。全年召開全區信訪工作4 次,地委常委、常務會議5次,地區信訪領導小組會議 4 次,信訪工作專項推進會議 1 次。二是在《大興安嶺日報》上向社會公布專員信訪電話和三縣四區行政首長信訪電話,并公開承諾服務內容和服務時間。三是認真做好黨政領導信訪接待日工作。通過新聞媒體和政務公示板定期向社會公布領導接待日的時間、地點、接待領導的姓名、職務和分管工作范圍,同時各級信訪部門針對共性問題安排預約接待。四是各級領導包案制度落到實處。全年所有信訪案件全部實行“一案雙責制”,省辦下交案件由一名地級領導和一名縣級領導包案,地區督查案件由縣級、科級兩級領導包案。五是重點、難點信訪案件實行雙重督辦。地委、行署和林管局領導對解決“三訪”等重點難點信訪案件高度重視,為進一步加大督辦效果,切實解決信訪問題,決定對重點難點信訪案件實行雙重督辦,即在地區信訪辦的督辦下,再交由地委督辦室督辦,全年共有五個重點信訪案件納入地委督辦室的督辦之中。六是地委、行署和管局主要領導到基層檢查工作,每到一處必查信訪工作情況,有利促進了信訪工作的順利推進。七是地委、行署、管局與各縣區局簽訂信訪工作目標責任狀,對責任目標完成情況實行獎懲。目前,全區基本形成黨政一把手負總責,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戰績領導具體抓,部門領導配合抓,層層落實信訪領導責任制的工作氛圍。
二、努力減少集體訪、越級訪、重復訪,為全區經濟建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三訪”問題一直是信訪工作的重點,地委、行署、管局明確提出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采取強有力的措施,“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辦好自己的事”,全力維護社會穩定。為努力減少集體訪、越級訪、重復訪,解決“三訪”問題,在省辦的統一部署下,今年重點開展信訪積案會戰,重復進京到省專項治理和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專項治理三項工作。
1、開展集中處理進京到省上訪問題會戰工作。地委、行署、管局對信訪會戰高度重視,分別召開了地委常委會議、地區信訪領導小組會議及全區開展集中處理群眾進京到省上訪問題會戰動員大會。各縣區(縣級企業)及地林直各單位也迅速行動,先后召開常委會(黨委會)或縣(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部署本地、本部門的會戰工作。一是做好矛盾排查和包案工作。在會戰中,我們將矛盾排查工作放在首位,將排查范圍擴大到以來的不穩定因素,除省辦下交的17件案件外,地區又確定了45件自查案件,同時對省辦下交的17件案件分別確定一名地級領導和一名縣級領導包案,對自查的45件案件也做到分別由縣級、科級兩級領導包案,62件疑難信訪案件全部實行”一案雙責制“。要求每位領導要切實負起責任,對所包案件必須親自受理督辦,直至案件能有最終結果。為加大會戰工作透明度,對會戰工作利用新聞媒體進行公開報道,給群眾知情權,為群眾監督創造條件。二是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攻堅克難,全力做好調查處理工作。面對會戰中上訪老戶多、問題解決難和穩控工作難度大的復雜情況,各級黨政領導親自掛帥,深入基層,本著傾斜解決、就地穩定的原則,在62件信訪問題中篩選出五個方面難點問題,如老知青工群體訪、呼中區遷居長興島人員落戶問題、事業轉制分流人員中退休人員的福利待遇和省辦下交某某上訪問題,及時分別提交地委常委辦公會和專員局長常務會議進行了研究解決。在呼中區長興島上訪案件的處理中,地委副書記魏文彥同志親自包案,地委常委、地區政法委書記張賦同志親自帶領由公安局、信訪辦、呼中區的有關人員組成的工作組,深入到遼寧省瓦房店市和長興島鎮,與當地有關部門具體協商解決呼中赴長興島人員的落戶問題。據不完全統計,會戰中全區共投入438萬元資金,重點解決了上述五個方面的難點問題。三是加大會戰督查工作力度。會戰期間,地區督查組深入基層單位對重點疑難案件進行督查督辦,對8起調處不到位的信訪案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誡免談話20人次,對無理取鬧上訪人行政拘留9人,公安訓誡2批37人次。四是信訪工作長效機制得到進一步充實和完善。為了加強信訪工作責任制的落實,各地、各部門創造了一些好的經驗和作法,如加林局的“一案雙責、一責三掛鉤”、加區的“五個到位”、呼中區的社區聯包保穩定、松嶺區的對特殊困難群眾從關心生活入手保穩定的一些作法,有利推動了會戰工作的順利進行。通過會戰,我區進京到省上訪件次比去年下降9.6%,人次下降59.95%。
2、開展群眾重復上訪問題專項治理和涉法訪案重點治理工作。為抓好“兩項治理”工作,地委、行署高度重視,8月17日召開全區信訪工作會議,9月9日召開了做好進京上訪勸返和穩定工作會議,10月10日召開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歸口辦理聯席會議,三項專項會議分別對“兩項治理”工作進行了動員部署。制定了《大興安嶺地區開展群眾重復上訪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地委副書記為組長的地區開展群眾重復上訪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方案要求全區專項治理工作從8月15日開始啟動,至11月末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地區政法委對涉法涉訴案件 再復查、再審理工作進行了細致的分工落實,成立了由地區政法委主管領導為組長的重點治理涉法信訪案件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全區集中處理涉法涉訴案件專項治理方案》,方案把涉及地區中級法院的13件、地區公安局的5件信訪案件進行了分解,劃分了領導包案責任,明確了任務,提出了具體辦結的工作時限,同時確立了重點案件督辦部門的責任。目前,專項治理工作中省下交信訪案件35件,實際28件。28件案件均已查清,其中有10件上訪人明確表示息訪,已
徹底結案;18起信訪案件分別落實了地級領導包案責任制和責任單位,加大穩控力度,現總體比較穩定,穩定率達到92.59%。涉法信訪案件18件(下交7件、自查11件),其中涉及法院12件(基層法院3件、中級法院6件、省高院3件),涉及公安局5件、涉訴1件。所有案件已按省里要求進行歸口辦理,大部門案件正在再復查再審理之中。省高院正在審理2件,已勝訴1件,涉及公安的2件已表示息訪。我們的主要做法:一是黨政領導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掛帥,靠前指
揮。地委書記親自過問專項治理工作的進展情況,專員加大信訪電話問題處理力度,要求每天報送信訪問題處理情況,對重要信訪問題都能親自批示辦理,主管信訪工作地級領導親自指揮、研究、處理重點信訪案件。地委、行署10名副地級以上干部掛帥包案,12名縣級領導參加了包保責任分工。治理整頓期間地委召開了三次常務會議專門研究治理整頓工作和重點疑難案件的難點問題,領導信訪接待日加大了密度由每月2次增加為每月4次及不定期的臨時接待,為治理工作起了表帥,鋪平了道路。
二是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地委、行署兩次召開重點單位信訪案件處理情況的推進匯報會,信訪主管領導親自到縣區、林業局聽取對重點疑難案件處理進展情況匯報,并提出督辦意見。對5件重點疑難案件交由地委督辦室督辦。地區信(鄉鎮工作總結范文)訪辦兩次組織工作組深入基層督辦專項治理工作,逐一走訪了解和處理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和難點問題。
三是專項治理重點落在解決問題上。我區在專項治理過程中注重解決實際問題保穩定。阿木爾林業局某某因補發工傷醫療費和工資等問題,因要求過高久訪不息長達30年之久,在這次專項治理中視其沒有連鎖反映的可能,實行傾斜解決,退休工資補發標準由95%提高到100%,補償金由11萬元提高到17萬元。本人徹底息訪,其老伴已遷居外地老家居住,本人表示不再上訪。塔河縣王某是個老知青工,由于要求退休和參加養老保險等無理要求多次到省進京纏訪、本人患有嚴重肝腹水,塔河縣把此人從北京接回后,送進醫院進行搶救治療,并發困難補助1000元,有效穩定了上訪人的情緒。松嶺區李某家庭生活十分困難,要求照顧解決子女就業等問題,政府為其排憂解難,給其子女安排了適當的工作,并讓其享受低保待遇。群眾的生活困難得到及時的解決。對于呼中區遷居長興島人員張某等人提出落戶以及生活困難問題,除了呼中區黨政主要領導親自率工作組到長興島現場辦公解決實際問題外,地委和行署組織由地級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赴長興島幫助協調解決500多戶居民的落戶問題,經過耐心細致的工作,現已同瓦房店市長興島鎮簽定了落戶協議,避免了大規模進京集體訪。
三、暢通信訪渠道,努力為人民群眾辦實事全區各級黨委和政府,采取各種措施暢通信訪渠道,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把信訪問題的解決作為實踐“三個代表”的具體體現,努力解決人民群眾實際問題。
一是繼續推進信訪工作觸角延伸,地、縣(區)、鄉(鎮)、村(社區)和企業的群眾信訪工作網絡已基本健全,使群眾的信訪問題層層有人管、有人問,保證人民信訪權利的順暢上達。二是堅持“抓早、抓小、抓了”的原則,變群眾上訪為主動下訪,認真做好矛盾排查,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避免和減少“三訪”發生。今年三月,通過排查得知呼瑪、韓家園兩金礦近百名職工,因按照國家政策將限時封礦后要求解決生活出路等問題,欲越級集體上訪。地委、行署根據信訪部門的排查情況,及時請示上級,制定切實可行辦法,解決了兩礦職工的生產生活實際問題。地區電力工業局在得知古蓮河煤礦部分職工因要求解決一次性安置職工的白條子工資問題醞釀上訪,便立即組織調查組,從購煤款中預付70多萬元,兌現白條子工資,切實解決了職工的生活困難。三是繼續推行黨政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全年,共有地級領導25次到地區信訪辦值班接待上訪群眾,直接解決信訪問題52件。如:1月19日啤酒廠原職工因欠發工資和養老保險等問題進行上訪,行署副專員、管局副局長李廷祥同志在領導信訪接待日上兩次接待他們,接待后與相關部門協調及時解決了他們的問題。四是加大專員信訪電話的工作力度。全年辦結省長信訪電話辦會室交辦事項16件,直接辦理專員信訪電話 231件,二級網絡單位共受理群眾話訪事項345件。今年將專員信訪電話接待情況由每月上報一次改為每天上報一次王專員,王專員親自閱批,加快了信訪問題的調處速度,加大了信訪問題的解決力度。3月20日,內蒙古自治區居民王某撥打專員信訪電話反映:他的貨車拉雪糕棍經過我地區新林區塔源林場檢查站時被罰款1300元,未開罰款收據。我辦對此話訪事項向新林區進行了交辦。經查,王某反映的問題屬實。新林區資源科認為,工作人員罰款處理數額得當,但未開罰款收據違反了有關工作制度和有關法規。為了嚴肅林政紀律,整頓行業不正之風,對兩名林政工作人員做出了處理:1、調離林政工作崗位;2、各罰款200元;3、寫出書面檢查。并對新林區各檢查站通報此處理決定。5月14日,賓縣居民魏某等三人撥打專員信訪電話反映:5月13日下午,話訪人等人通過韓家園林業局三間房檢查站時,由于他們身上帶有煙火,并且三人都沒有防火通行證,因此被檢查站工作人員付某等人罰款400元,未開罰款收據。對此話訪事項,我辦對韓家園林業局進行了交辦。經調查,三間房檢查站工作人員對話訪人等人的處罰是依據《大興安嶺地區森林防火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的。但是,三間房檢查站工作人員擅自提高了罰款金額、沒有給話訪人開具罰款收據的行為違反了工作規定。因此,韓家園林業局決定給予三間房檢查站站長牟善宏警告處分;給予付某調離工作崗位處分;多余罰款退還話訪人。這兩件話訪事項的快速、圓滿地解決,對外樹立了我區的良好形象。行署44號樓住戶馬某代表行署44號樓64位住戶撥打專員信訪電話反映:該樓是由地區財政局、審計局、地區防火辦、商業局、交通局(交警大隊)、文化局、物價局、地區總工會共八家單位于1986年建造,一直以來該樓的供熱和維修都由地區房產處負責,但是在2019春,該樓的供熱管道損壞,房產處沒有維修,話訪人認為目前快到供熱期了,如再不修理將影響今冬供熱。我辦向地區行署專員王忠林進行了匯報,王忠林專員對此事進行了交辦,具體事項由行署副專員李廷祥進行協調辦理,并由財政補助50%,余下部分由住戶所在單位根據戶數(平方米)進行均攤,及時解決了該樓住戶的供熱問題。五是繼續開展創建“信訪文明接待室”活動。我辦不斷改善接待室的環境設施,增加了多項便民措施,接待時采用文明用語,做到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對行動不方便的上訪人及時打車送回,對一時無法回家的主動購買午餐。盡百分之百的努力做到當日事、當日受理完畢、一次性解釋調節完畢,對急、難、特的上訪問題及時與相關單位協調,協調不了的立即用《要訪專報》直送相關地區領導,跟蹤督辦直至徹底解決。我辦接待科被省辦評為“信訪文明接待室”光榮稱號。
四、加強民主政治建設,及時反映社情民意,不斷推進依法治訪工作
為加強民主政治建設,充分發揮信訪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作用。一是發揮信訪工作在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和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全年收集信息398件,整理編發55期;征集人民237條,報送省辦17件。我們一方面通過信息渠道及時反映問題。如《關、停、破產、轉制企業職工的遺留問題應引起重視》、《紅村農民土地春耕問題亟等解決》、《老樓區水暖系統改造》等信息,引起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另一方面加強人民建議征集工作,立足于緊緊圍繞林區經濟發展建設,群眾生產生活、文化建設、醫療衛生、城市管理等方面進行建議征集,向領導機關盡可能多的提供有參考價值的、可成果轉化的人民建議,集人民群眾的智慧于林區發展建設之中。如《中學應開展遠程教育》、《完善健身設施、倡導全民健身》、《非國有企業負責人當選政協委員應進行社會保險繳費情況的資格審查》、《加強草原管理勢在必行》等一些建議。二是認真學習、宣傳貫徹信訪法規,嚴格執行國務院《信訪條例》。各縣區制定了各科信訪工作制度,并將信訪法規、制度,編成冊下發到各基層單位。《黑龍江省信訪工作條例》頒布后,在全區掀起了學習熱潮,并以會代訓對基層信訪工作人員進行培訓。三是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引導群眾依法有序信訪。塔河縣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了8項工作機制;呼中區制定了《呼中區群眾逐級依法信訪程序圖》,并實行信訪基層單位領訪制。
五、提高信訪干部素質,不斷加強信訪部門自身建設。
1、全面領會xx大精神,通過開展“兩風”建設活動,不斷提高信訪干部素質。在“兩風”建設中,我們從強化職工的學習教育入手,重點學習了xx大精神,同志關于堅持“兩個務必”優良傳統的重要講話等學習內容,使職工學習教育面
達100%,為解決在“兩風”建設上存在的問題,我們制定了工作方案,發放征求意見表17份,查擺出5條工作作風方面的不足,進行深入整改,制定出整改措施5條,建立健全規章制度4項。為不斷提高信訪干部政治和業務素質,結合創建學習型機關活動,我們開展了素質教育活動,其內容是:樹立“兩個”新形象:即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公仆形象和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窗口形象。打造“三種能力”,即文字綜合能力、口頭表達能力、辦事協調能力。發揚“一種作風”,即當日事、當日畢的雷厲風行。塑造“一種精神”,即任勞任怨、拼搏不息的精神。強化“一個意識”,即創先創優意識。
2、信訪部門辦公自動化水平得到提高。各縣區均對信訪部門的能力建設非常重視,加大對信訪部門的投入,全區信訪部門基本配齊了電腦、傳真機和打印機等辦公設備,在機構編制較緊的情況下,努力向信訪部門傾斜,保證了全區信訪工作的順利開展。
總結全年的工作,我們確實取得了很好的成績,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區發展做出了貢獻,但同時也應看到我們工作中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一是有些地方和部門領導對新形勢信訪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工作乏力。二是個別單位和部門開拓創新意識不夠,工作作風和方式方法不能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三是群體上訪出現跨區域、跨行業串聯上訪的現象。在明年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面對前進道路上的困難和挑戰,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努力探索新形勢下信訪工作